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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乡镇安全生产执行行动落实方案

2016-12-09 10:28:21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年度乡镇安全生产执行行动落实方案(共9篇)乡镇2016年安全生产攻坚实施方案XXX镇2016年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攻坚工作方案为加强重点地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全面提升我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YY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YY市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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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2016年安全生产攻坚实施方案
2016年度乡镇安全生产执行行动落实方案 第一篇

XXX镇2016年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

重点地区攻坚工作方案

为加强重点地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全面提升我镇重点

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控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好转。根据《YY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YY市2016年安

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Y安委

„2016 ‟ 4号)及《ZZ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ZZ市2016

年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Z

安委„2016 ‟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

作方案,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 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YY市委、市政府和ZZ市委、

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通过共同努

力,力争2016年底前解决一批安全生产重点和难点问题,

重点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落实安全生产负责制,

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的指示精神,确保全

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攻坚范围

根据Z安委„2016‟5号文件要求,确定我镇的职业卫

生工作作为今年ZZ市重点地区及重点行业领域的攻坚对象。

三、工作任务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方案工作安排,落实各

项攻坚措施,按计划完成攻坚任务,落实攻坚对象的各项措

施,按计划完成攻坚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攻坚工作组织领导,镇成立攻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党委副书记、镇长),常务副组长:XXX(党委

副书记),副组长:XXX(党委委员、副镇长)、XXX(党委委

员、副镇长)、XXX(副镇长),成员: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其

他成员及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负责人。各村(居),

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落

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实现工作目标;要制定攻坚工作方案,

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

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依照法定职责,明确有关行业主

管攻坚工作责任,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周密安排,抓好落

实。

(二)强化工作力度,加强督促检查

为确保按时完成攻坚工作各项任务,我镇将加强定期督

查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并把攻坚工作作为2016年安全生产责

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三)发挥社会监督,加强工作实效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

击各类生产安全违法和职业卫生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各类安

全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充分发挥社会

监督机制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曝光典型案例,督促企业

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改善工作场所安全和

职业卫生条件,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五、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6年4月)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认真分

析当地安全生产形势,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

剖析原因、突出重点、抓住症结,研究制定加强改进和有效

治理的对策措施。并加以总结规划,形成具体实施方案,实

施方案要贴近实际,切实可行。各地要将重点行业领域攻坚

工作实施方案于4月24日前上报镇安委办。

(二)综合治理阶段(2016年5-11月)

一是企业自查自纠。用人单位根据攻坚工作要求迅速开

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积极【2016年度乡镇安全生产执行行动落实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改善工作场所环境,消除事故隐患;二是加

强监督查指导。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对重点行业

安全生产攻坚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强化对企业

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监督指导相关企业认真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按要求完成攻坚治理

工作任务;三是及时进行阶段总结。在攻坚工作实施过程中,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把握工作进度,及时进行阶段性

工作总结,对于好的工作经验要充分发扬,不足的要及时改

进。同时,各地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于存在问题拒不整

改或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树立反面典型,坚决依法予

以查处。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将本地区攻坚工作阶段

性总结于2016年8月2日前报送镇安委办。

(三)复查总结阶段(2016年11-12月)

对于前阶段未整改完毕的用人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工作

力度,对于拒不配合的要从严执法,从重处罚,对于不符合

安全生产条件的用人单位坚决予以处理。对于前阶段已整改

完毕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用人单位要进行及时复查,巩固治

理成果。 在工作收尾阶段,要对本地区攻坚治理工作开展

以来的有关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包括相关工作总体情况、采

取的主要治理措施、涌现的先进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下

一步的工作建议等,做到内容详实、数据准确、分析透彻、

对策措施具体可行。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将本地区攻

坚工作总结于2016年12月4日前报送镇安委办(联系人:XXX,

电话:138XXXXXX42,传真:2580000)

附件:XXX镇2016年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攻

坚工作治理情况汇总表

附件

XXX镇2016年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攻坚工作治理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5

2016年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016年度乡镇安全生产执行行动落实方案 第二篇

2016年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1、2016年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镇的安全生产,巩固年平安创建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确保瓦子镇的平安和人民生命财产的绝对安全,把我镇建设成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省市相关的规章制度,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的相关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和谐瓦子、平安瓦子为目标,强化管理和监督,把安全工作放在党委政府工作的首位。

二、目标任务

总体要求:辖区内不出现一例道路交通事故、不出现一例火灾事故、不出现一例电力伤亡事故、不出现一例山体滑坡伤亡事故、不出现一例溺水伤亡事故等,确保各类事故零目标的实现。

1、农村安全:农村安全主要涉及到农电、农用机具、农药、防火、防盗和山体滑坡等诸多方面,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防火消防员,义务治安巡逻员建设工作,确保把防控工作做在前面,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中,同时建立好各种预案和各类应急预案,并以村为单位建立报警点和各类事故报告点。

2、乡镇安全:乡镇主要涉及到道路交通,防火、防盗、防骗。乡镇人员较集中,安全隐患相对较大,将联合立山派出所,镇警务室加强道路交通的管理,进一步开展摩托车、三轮车专项整治活动。增强人民的防火、防盗的意识。同时加强义务消防员的训练工作,确保关键时刻能够发挥作用。

三、具体措施

安全工作重在防范,要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中,就要时刻保持警惕,做到警钟长鸣。

1、加强宣传,让安全意识深入老百姓心中。定期对村社干部、企业业主、个体户、学校、人民群众等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向群众宣传安全知识,增强老百姓的安全意识,在老百姓的心中筑起一道安全防线。

2、强化领导,加强责任心。镇党委政府将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镇将以安全办公室为主要阵地开展安全工作,各单位要落实专人管理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即各村(居)民委员会、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确保安全工作生产不留空挡,做到时时有人管,时时有人抓安全生产工作。

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镇安全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镇属各部门、各村、学校、企业等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绝对安全。

4、严格实行目标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年初与村社和镇属各部门、学校、企业业主、个体户等签好目标责任书,明确好责任和义务,同时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

总之,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耐心细致的做好各项工作,争取把事故苗头消失在萌芽状态中,对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研究处理方法,总结经验教训,把安全工作做到

实处,确保瓦子镇的平安,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的绝对安全。

2、2016年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0XX年,我乡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新的起点,确保安全生产监管有新面貌,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新成效。去年,我乡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县安监局的业务指导下和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安全生产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20XX年,我们将继续牢牢抓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不放松,扎实推进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为此,特制定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强化责任制、强化执行力、强化工作落实,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以减少安全事故为目标,加强机构队伍和法制建设,突出执法监督,完善责任体系,夯实工作基础,强化专项整治,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以隐患治理为工作主线,以有效防范、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为目标,继续深入开展查隐患、抓整改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一是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增强全社会安全发展意识;二是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着力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三是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着力解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四是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加强法制体制机制建设,着力推动责任落实和长效监管;五是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活动为抓手,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六是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契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三、工作内容

1、继续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认真抓好企业分级管理工作,着力改善我乡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推动我乡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上一个新的台阶。要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原则,进一步扩大活动覆盖面,深入宣传发动,抓好分类指导,切实提高企业参与率。要结合企业文化建设、创建文明单位和安康杯竞赛等活动,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真正促使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加大安全投入,严格安全管理,改善安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2、进一步搞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一是切实加强宣传。联合派出所、安办、道安办等部门,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力度,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规,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司乘人员安全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强车辆源头管理工作。认真搞好车辆年度检验工作,严禁无牌无证、带病车辆上路营运。加强面包车载客的安全监管,严禁农用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载客。三是加大路况的检查力度,确保道路畅通。加强对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监控和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3、突出抓好非煤矿山安全的整治。加强对非煤矿山的安全巡回检查,做到安全生产,不留死角。深化安全专项治理整顿,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加大技术改造,对达不到规定的,一律停产整顿。要强化安全操作管理,禁止违章操作,防止人为事故发生。安办、国土所、派出所等部门要组织力量,对全乡非煤矿山进行安全排查、安全整顿和安全培训,加强非煤矿的安全管理。

4、切实抓好消防安全。一是各村(居)、各相关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二是加强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加强对黑网吧、饭店、超市、学校等的监管,认真做好全乡消防和农村防火工作。三是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加强重点森防区域监控,加强巡逻守护,落实护林人员责任,建立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和火灾扑救预案。

5、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管理。认真贯彻“消除隐患、预防事故、保障安全、严格标准、确保质量”的方针,全面落实建筑安全责任制。强化对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培训。要严格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对重点工程实行“三同时”管理。

6、切实抓好危险化学物品及爆炸物品的管理。安办、派出所要搞好危险、有毒化学物品的检查和处理,对剧毒化学物品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整顿和规范成油品经营市场,把好“市场准入关”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条件先审制。派出所要严格规范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使用,打击非法购买、使用爆炸物品的行为,取缔非法销售烟花鞭炮的个体作坊,

对情节严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16年度乡镇安全生产执行行动落实方案】

7、切实加强公共卫生安全管理。认真落实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建立公共卫生防疫长效机制。切实抓好人畜禽高传染性疾病的防疫,特别是禽流感的防疫。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检测,加强食品市场检查,搞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

8、配合乡党委、政府做好全乡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府方针政策精神,组织开展好上级要求的各项工作。

四、工作措施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的督查和管理,各安全生产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制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

2、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机构队伍建设。一是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和教育,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二是切实加强安全网络平台建设,完善监管体系,健全规章制度,提高队伍素质。三是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和预警体系。对隐患严重、容易发生事故的地区和企业实行安全生产预警,督促相关企业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强化执法监督,创新执法方式。大力推行分类监察、计划监察,正确处理好点和面、质量和数量的关系,努力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做到年度有计划,季度有重点,月底有检查。对“清明”、“五·一”、“端午节”、“中秋”“十·一”、“元旦”、“春节”以及高温、汛期、冬季等重点特殊时段要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4、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强化事故责任追究。一是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实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危险源备案制和台帐制,对在各类检查和日常执法监督中发现的隐患和危险源,要登记台帐备案,隐患不消除,台帐不消号。二是把检查与执法结合起来,督促隐患整

XX镇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
2016年度乡镇安全生产执行行动落实方案 第三篇

XX镇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结合XX实际,特制订XX镇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各村支部书记、各单位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村主任、各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对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二、工作目标

1、特大事故、重大事故率为0;

2、一般事故死亡率、重伤率为0;

3、事故隐患上报率100%,责任范围内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4、杜绝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责任事故。

5、杜绝特种设备、农机、农电、学校安全责任事故。

6、事故及时结案率100%。

三、工作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并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能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行使监督管理职责。

2、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村(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召开一次以上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形成相关会议记录。

3、按照“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要求,健全完善本村(单位)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并组织开展各类演练、评审、修订活动;组织编制本村(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

4、建立健全本村(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和组织管理网络、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支持其做好本村(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分解、落实,并定期检查、监督;加强对群众的安全生产经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5、每年组织安全生产检查不少于4次,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督促责任户(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并报镇政府备案。

6、对本辖区内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措施,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到位、定期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有计划地组织治理。

7、发生安全事故时,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力量抢救,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上报事故及其初步调查处置情况。

四、工作报告

各村每半年要形成《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分别于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上报镇安办。报告书的主要内容为:

1、本村(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3、目前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4、根据要求将上级有关专题安全生产会议贯彻落实情况和安全检查整体改进等情况。

五、实绩考核

各村主要负责人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履职情况作为工作实绩纳入村居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本责任书的考核不受相关

人员工作变动的影响,如发生变动,请及时做好有关交接工作。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镇政府与签署单位各持一份。

西充县XX镇政府 各村/单位: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2016年 月 日

乡镇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016年度乡镇安全生产执行行动落实方案 第四篇

XX镇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主要目标:

一、加强企业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全镇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不发生伤亡安全事故。

二、镇域内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控制指标。

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考核达到市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相关要求。

四、加强新《安全生产法》宣传,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围绕上述要求和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发〔2016〕7号文件要求,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机制。

1、健全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抓到实处。

2、将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一基本出发点上来抓,明确党政领导的安全职责分工,将安全生产纳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成立XX镇安全生产委员会,配备专职安全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加强宣传和教育。

(二)加强目标管理,分解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 按照市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考核办法的要求,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安全生产

目标管理,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到单位、到人,确保安全生产人人有责。镇政府与各村委、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零售点、渡口渡船负责人等签订岗位安全责任制;企业与各个岗位签订岗位安全责任制;矿山企业与爆破队伍、爆破队伍负责与爆破作业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进一步增强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积极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常识。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对新《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并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到中小学校宣讲安全知识,提高中小学生意识。加强“安全生产月”的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

(四)制定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加强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力度,强化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对矿山企业安全、非矿山企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烟花爆竹安全、危险物品安全、建筑安全、用电安全、森林防火安全进行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等节日前后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侧重于查找安全隐患,并加大其整改和监督力度,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1、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方面以矿山企业、建材行业企

业和学校、幼儿园为重点,要求做到重点单位一个月至少检查一次,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前重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016年度乡镇安全生产执行行动落实方案】

2、消防安全方面以森林防火和50户以上自然村为重点,严格火源管理,抓好森林火灾防范,清明节、重阳节上坟期间,派专人现场监管,并与护林员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做到了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的管理格局;加大对危化物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定期不定期到企业、经营单位、批发部、零售点、人群密集场所、农村50户以上自然村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交通安全方面以水上交通、XX路为重点,XX渡口是XX市客流量最大的渡口之一,每月组织安全检查一次,节假日等客流高峰期和汛期要派专人到渡口值班;平时加强对XX路安全隐患的检查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交通安全。

(五)制定和完善XX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高防御重特大事故的能力。

(六)开展规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及复查活动。对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企业,督促其完成安全标准化创建;对已完成安全标准创建的企业进行复查。

2016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实施方案
2016年度乡镇安全生产执行行动落实方案 第五篇

2016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及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以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降事故、控指标、保安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镇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主要内容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示范镇办活动,今年我市要创建1-2个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先进镇办,以点带面,点片结合,推动镇办安全生产工作上水平。

2016年,力争40%的镇办达到安全生产规范化要求;到2016年底,力争所有的镇办达到安全生产规范化要求。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⑴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 ⑵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政府与各村居、村居与各企业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⑶建立安全生产奖惩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2、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⑴政府要安排与本地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经费。

⑵政府要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设施和装备。

3、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

⑴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确保装备、人员到位。

⑵村、居委会(社区)要配备专(兼)职安全工作人员,建立镇办、村居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⑶加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健全完善相应的档案资料。

4、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

⑴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活动;开展安全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活动,积极推进安全社区建设。

⑵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 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参加安全培训。

5、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

⑴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按照委托的范围和内容,全面开展执法监察活动,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巡查力度,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⑵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基础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6、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审批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发改、经信、建设等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建设项目设立重要条件,没有经过安全条件审查的,不得立项建设。

7、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督办制度。

8、做好安全生产举报受理和事故报告工作。

⑴建立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⑵建立安全隐患举报受理制度,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

9、建立健全镇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台帐及登记簿册。建立本镇办安全生产会议记录簿、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登记簿(一企一档)、监督检查记录簿、安全宣传培训簿、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登记簿、事故处理情况登记簿,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所辖村、居委会(社区)专(兼)职安全员情况登记簿,并建立完善相对应的档案资料。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主要内容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⑴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⑵建立安全生产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企业领导年薪和员工工资与安全挂钩制度。 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⑴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足、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办公场所、仪器装备和设施应与工作任务相适应。

3、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⑴积极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探索有效方法和途径,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⑵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4、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⑴根据不同岗位特点,制定本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教育。 ⑵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取得安全资格证。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安全合格证。

⑶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⑷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档案,教育培训的内容和结果记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档案中。

5、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⑴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投入应当纳入本单位全年的经费预算并确保落实到位。

⑵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道路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⑶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积极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

6、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⑴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

⑵对安全设施、设备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转,提高安全设施、设备质量。

⑶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和新材料,对危险工艺、设备要采用自动控制技术,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程度和水平。

⑷严格执行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

7、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⑴依法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2016年度乡镇安全生产执行行动落实方案】

⑵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推行生产现场精细化管理,促进企业工作规范、管理规范、

操作规范、技术规范,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⑶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定期检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加强安全监管和动态监控。 ⑷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时发现存在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制定监控治理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⑸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和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⑹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下达的隐患整改指令,并及时上报隐患整改情况。

8、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⑴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活动。

⑵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处理。

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负责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报告。

⑵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单位应积极配合或根据政府委托要求认真进行事故调查,落实事故调查处理意见。

⑶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依法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向事故伤亡人员支付赔偿金。

(三)安全监管执法基础工作主要内容

1、要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及工作程序,认真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2、要加大执法力度,该处罚的依法处罚,该停产整顿的责令停产整顿,应关闭取缔的要提请政府坚决关闭,并在当地媒体予以通告,提高执法权威和执法效率。

3、市安监局要全面启动委托各镇办执法工作,加强对各镇办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工作的指导、检查与监督,进一步规范镇办、开发区、新区、埠口港委托执法行为。

4、抓好执法队伍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强安监系统监管执法人员和镇办、村、居委会(社区)安全监管人员的资格培训及专题业务培训。要认真组织各镇办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制定措施和部署阶段(4月中下旬)。

各镇办、开发区、新区、埠口港管委会要根据全县“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制定各自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并将活动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和检查指导阶段(5月-2016年3月)。

根据“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实施方案,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应加强工作调度,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镇办及有关部门应制定年度工作意见,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落实到位。年底结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对镇办创建活动情况进行达标验收。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4月份)。

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情况,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创建活动先进镇办、部门及企业进行通报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办、开发区、新区、埠口港管委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紧紧抓住“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这条主线,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分解、职责到岗、落实到人,确保活动的顺利实施。

(二)细化措施,全面推进。要细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载体,完善工作机制。深入分

析,认真研究,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攻克难点、突破重点、带动全局,通过一个行业一个行业抓落实,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抓落实,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抓落实,一个企业一个企业抓落实,一件事情一件事情抓落实,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三)加大督查,务求实效。市政府安委会要及时掌握镇办、开发区、新区、埠口港管委“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措施不落实、工作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的,要采取各种形式,督促其改进工作、加快进度,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落实。各镇办应当按活动要求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向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同时将组织督查组对各镇办活动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016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6篇
2016年度乡镇安全生产执行行动落实方案 第六篇

第1篇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和4月11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16年度安全生产“四大三基”(大宣传、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治、基本建设、基础工作、基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实施“四大三基”行动的重要意义

“四大三基”行动是省安委会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系列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理念和作出的一系列新的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后,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立足全省实际提出的新的重大举措。我县要通过扎实推进“四大三基”三年行动,做到在安全生产领域既总揽全局又协调各方,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努力治标又着力治本,既着力解决重点行业的深层次、结构性矛盾,又切实解决其它领域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实施“四大三基”行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以“大宣传、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治”为抓手,以“基本建设、基础工作、基层创建”为保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不断提高全民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

基本原则:一是标本兼治,重在预防。坚持预防为主方针,筑牢科学管理的安全防线,加强监管执法,深化专项整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坚决杜绝重大以上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事故总量得到大幅度减少。二是整合要素,综合治理。整合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各类政策、资源、技术、人文要素,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安全基础,强化安全保障能力,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能力。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的手段,推动“四大三基”行动全面落实。三是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完善安全生产奖惩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各方面的积极性、责任心,形成安全管理的强大合力。四是重点突破,务实推进。坚持“求真务实、认真负责、雷厉风行、艰苦奋斗”的安监作风,坚决反对安全监管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既要盯住重点问题,抓铁有痕攻坚克难求突破,又要稳打稳扎,踏石留印务实推进见成效。

三、实施“四大三基”行动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计划实施领导小组。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大投入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整合现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尾矿库治理、信息化建设、科技推广等专项资金,采取财政保障、按规定从工伤保险统筹资金和安全生产责任险中提取事故预防费用等办法,完善“四大三基”投入保障机制。县政府将全面落实人平3元的安全生产工作经费,重点用于“四大三基”行动的落实。督促企业提足用好安全费用,保障企业层面“四大三基”行动实施。

(三)强化综合监管。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的平台作用,综合运用安全生产工作建议函、工作交办函、批评通报、警示约谈、“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手段,切实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同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四大三基”工作。

(四)严格督查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安委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分别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按年度计划分步组织实施。县安委会将把“四大三基”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进行考核,每年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每半年通报一次全县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进展迟缓的予以通报批评。

第2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现象,切实纠正各类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行业领域

在全县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含使用单位)、烟花爆竹、民爆器材、人员密集场所、机械、特种设备、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

(二)重点违法违章行为

严厉打击10类非法违法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擅自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因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被暂扣证照,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不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没有接受质量安全监督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建设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将项目交由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单位和个人承担的;租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用钢管扣件和起重机械设备的;

5、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6、非煤矿山企业非法承包或超深越界组织生产,以及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技改区域违法生产或不技改生产的;

7、非客运车船非法载客、非危货车船非法载运危险品,未经批准的渡口码头非法经营的;

8、非法违法用工的;

9、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10、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其他非法违法行为。

深入排查治理18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责任制不落实的;

2、安全费用提取使用不落实,安全投入不到位的;

3、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职工生命安全若干规定执行不到位的;

4、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

5、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的;

6、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的;

7、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8、未按规定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9、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10、未按规定对使用的安全设备、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检验与校验、检修,设备带病运行的;

11、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的;

12、未依法依规落实防突出、防透水、防冒顶、防坍塌、防中毒、防泄漏、防燃爆、防电击、防坠落等相关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

13、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4、水上交通不落实“六不发航”制度的;

15、道路交通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车站不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的;

16、未认真执行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九大票证制度的;未按规定制订并严格落实检维修方案的;

17、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建筑消防设施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

18、职业病防治制度不健全,职业危害防范措施不落实,防护设施缺乏或带病运行的。

对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部门和单位要立足本地区和行业实际严肃查处。

三、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贯穿全年,分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排查摸底阶段(3月上旬—3月底)

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深入宣传发动,把“打非治违”要求传达落实到基层一线。各乡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摸清非法违法的底子和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要于3月底前上报县安委办(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摸底表见附件3),对上报的重大安全隐患县安委会梳理筛选后进行挂牌督办。

(二)第一轮集中整治阶段(4—6月)

针对排查摸底和暗访暗查发现的问题,由各部门各单位分类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对非法违法突出的地区和单位,县安委办和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强督查督办,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平衡开展。

(三)“回头看”阶段(7—8月)

各部门各单位对前期开展的“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责任制、隐患台帐、隐患整改、行政问责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查漏补缺或“回炉补火”。

(四)第二轮集中排查整治阶段(9—10月)

启动第二轮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继续开展集中整治,巩固前段工作成果。县安委办对驻点督导单位进行第二轮全面督查,县直相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开展全面检查。

【2016年度乡镇安全生产执行行动落实方案】

(五)巩固提高阶段(11—12月)

各部门各单位全面总结“打非治违”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县安委办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将“打非治违”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开展驻点督导。各级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要成立“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行动。要加强督查督办,推动下级政府认真开展整顿治理。对全县高危企业集中或隐患比较严重的重点地区,由县安委会办公室统一协调,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别牵头组成工作组,重点就“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排查摸底、隐患治理、联合执法、打击行动、责任追究等工作进行驻点综合督导,其中4-6月份为集中驻点督导期。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整治。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抽调执法人员,成立“打非治违”执法行动组,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地区,严格开展巡查执法,进行重点打击。要把“打非治违”和扫黑除恶、治爆缉枪、反腐倡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从根本上打掉非法违法行为的“黑后台”和“保护伞”。对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依法责令停产整顿,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对经责令整改后仍发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三)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各部门各单

位要把“打非治违”与作风建设、安全生产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使广大安全监管人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安全发展的意识,切实养成求真务实、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组织监管人员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寓监管于服务,积极帮助基层和企业排忧解难。各驻点督导工作组要加强作风建设,严格工作纪律,自带工作经费,不得增加基层负担,不准索、拿、卡、要,切实保障合法企业权益,通过治理隐患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监督,严格考核问责。县安委办设立“打非治违”举报电话,从3月份起,凡举报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由县安委会办公室给予200元以上奖励,各牵头部门也要设立相应的举报电话,鼓励、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对“打非治违”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非法违法行为普遍存在的,要按规定进行警示、通报和约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把“打非治违”列入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对工作不认真,成效不明显,特别是集中行动期间发生一般事故的乡镇和县直单位,依规定取消评先资格。

第3篇

一、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1、开展集中宣传教育。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把安全生产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县、镇、村三级集中开展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提高领导干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主动性,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

2、精心组织第13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实践经验,创新方式方法,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个第一课”和“三个一”活动,动员组织安全监管专业人员深入企业讲安全生产课。深入开展各种安全文化活动,引导群众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3、扎实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县安委办组织开展乡镇、安委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重点企业法人和安全员的安全培训,组织开展全县烟花爆竹零售门店安全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现场观摩等方式,重点培训生产安全、交通和消防安全、电力安全等基本法规、安全操作技能等安全知识,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明确工作职责。

二、狠抓安全责任落实,构建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4、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继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两个规定”,按照我县《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施意见》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实施意见》,强化党委、政府、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职责,进一步推动责任落实。

三、继续严厉“打非治违”,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5、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力度。继续保持“打非治违”的良好态势,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打非治违”主体责任,广泛深入发展群众,有效组织开展驻点督导和部门联合执法,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突出强化企业“治违”主体责任,坚决查处和取缔一切非法违法活动,不留死角,不留余地。

6、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水上交通要严格执行“六不发航”制度,严厉打击农用船、自用船和渔船非法载客行为。危险化学品要加强燃气管线特别是城市天燃气管网的年度安全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各个环节的安全措施,严防泄漏、爆炸、污染等事故发生。烟花爆竹要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零售布点规划,加强对烟花爆竹的源头管控,保证产品质量。非煤矿山要继续开展整顿关闭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假整合、假技改、假关闭。道路交通要严查超速、超员、超载、酒驾和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消防安全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五小”场所、生产仓储经营合用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场所实施县级挂牌督办并在县电视台进行曝光。建筑施工要突出高支模、高边坡、深基坑等关键工程部位,严查资质挂靠、违法转包分包和不按规程施工行为。特种设备要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特种设备设计、充装、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检验检测行为。电力安全要严厉打击私接乱接、违法使用挂钩线、地爬线等非法行为。

7、深入推进城镇工业灾害防治。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健全城镇工业灾害防治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城镇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监控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城镇安全隐患。

8、强化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一步完善职业病防治部门协作机制,加强职业病危害申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以及日常监管。

四、严格安全生产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9、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各类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

10、扎实推进计划执法。严格行政许可,严把安全准入关。协调推动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全面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及时足额购买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扎实抓好全员安全培训,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11、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力度,把安全标准化建设作为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实现长治久安的治本之策来抓,确保工矿商贸企业三年重点达标、五年全面达标。今年重点推进加油站和重点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把开展达标活动与建立隐患排查体系结合起来,督促企业推行精细化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五、加强应急救援,落实经济政策,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12、加大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强化各乡镇各职能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在各重点企业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对突发险情和事故的处置能力和企业自救能力。

13、加强应急预案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备案和演练制度,完成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备案工作。加强应急教育,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社会应急意识和能力。

14、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继续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中强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2016年县内高危企业参保率要力争达到100%以上,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风险。

六、夯实安全基层基础,进一步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15、深化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务实推进省、市级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拓展示范创建领域,把创建活动向示范村场、示范社区、示范企业延伸,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创造性的开展平安工地、平安农机、平安校园、平安交通村场和安全小区创建活动,着力提升全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七、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16、加强安监监管能力建设。继续加强安监机构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领导班子建设,优化安监队伍结构,提高监管执法水平和履职能力。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在办公条件、装备配备、工作经费和干部任用等方面给予关心支持。

17、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巩固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安监队伍思想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大力弘扬“认真负责、求真务实、雷厉风行、艰苦朴素”的安监作风,不断提升安监干部坚守“红线”、敢于担当、善抓落实、改革创新、廉洁自律的能力,全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安监队伍。

18、充分发挥安委会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县安委季度例会制度和专题会议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切实加强安监与其他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工作沟通和情况通报,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切实加强对各乡镇和安委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

19、认真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切实重视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和事故查处,县政府设立安全生产事故举报中心,严格按照“科学严谨、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依法组织事故调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特别要加大对瞒报、漏报、迟报和不报事故行为的打击力度,一经查实,从重处罚。

20、严格年度考核和行政问责。推动各级党委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机制,修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推动加大安全生产在政绩考核中的权重,完善“一票否决”、“黄牌警告”具体实施办法。改革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考核点评制度,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建立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制度。

第4篇

1、切实制定全年目标任务的落实。针对去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执行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综合监督和协调,督促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抓好“一岗双责”的落实工作。同时,围绕全年工作目标任务,以创建全省安全生产示范县为第一要务,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确保顺利摘取省级安全生产示范县的桂冠。

2、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形式多样的方式,着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做到安全生产天天讲,时时讲,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3、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一是持续开展“打非”专项行动,要加大安全防范、安全监管、责任追究“三个工作力度”,加强“打非”工作长效机制建设,要按照时间进度安排,强化检查督导,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要认真抓好“打非”专项行动的检查验收,抓好问题的整改,迎接上级的检查督查。二是突出加强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矿山、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重点工程和旅游景点景区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综合监督,协调、督促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要在整治进程中,突出重点、紧密配合,综合整治,形成合力,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确保整治工作稳步、有效推进,力争在短期内安全生产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4、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执行2016年计划执法安排,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当前,重点抓好汛期和夏季高温季节矿山、危化品、冶金等行业领域高温环境下安全生产执法监督,重视职工的劳动保护,确保职工安全生产,坚决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严格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

5、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审查和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和备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提高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第5篇

一、大检查大整治的重点行业和重点对象

(一)重点行业领域:城市燃气、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含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施工、水利建设施工)、道路和水上安全、民爆物品、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电力和学校等行业和领域。

(二)重点对象:高危产业和生产经营单位集中、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现象严重、重大安全隐患较多、安全生产矛盾和问题突出以及近几年来事故多发频发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重点企业。

二、大检查大整治的重点内容

(一)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视非煤矿山整顿关闭政策,假整合、假关闭且违法组织生产的。

2、无证非法开采、超深越界开采、乱采滥挖严重破坏、浪费矿产资源的。

3、非法和违规生产、销售、购买、储存、使用火工产品的。

4、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经营、超量储存、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5、建筑企业非法生产、违章施工,特别是起重机械未进行备案登记和使用登记以及使用“三无产品”、起重机械设备检测检验、维护保养措施不到位,违法借用资质、自搭项目管理班子,集开发、施工、管理于一体的。

6、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和客运、危货车辆挂靠经营、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的;“三无”船舶非法营运,不合格渡口渡船营运的;接送学生车辆非法运营的。

7、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辆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自动报警灭火排烟系统不符合要求的,使用不合格装修材料,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未经依法设计审核验收的。

8、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设备未定期检验和日常维修保养的;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的。

(二)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的;

2、高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紧急撤人等工作制度和操作规定不健全、不落实的;

3、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

4、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6、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7、安全设施、设备保养维护不当,带病运行的;

8、交通运输超速、超载、超限,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量、改变工房用途组织生产,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

三、职责分工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的原则,对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进行全面研究部署,制订详细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地毯式大检查,切实搞好各类隐患的集中整治。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严格按照《关于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要切实负起责任,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专项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县安监局负责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综合协调,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公安局负责民用爆破器材行业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消防部门负责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交警部门负责道路交通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建设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含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施工)行业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工信局负责电力、通讯、成品油等行业和领域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文广新局负责娱乐场所等行业和领域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和校车安全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公路部门负责省、县干线公路及附属设施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农机部门负责农业机械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水产部门负责渔业船舶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水利部门负责水利、供水行业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交通部门负责水上交通和城市客运车辆等行业和领域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粮食部门负责中央、省、市直属储备库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城市燃气由县建设局牵头,县安监、消防等部门联合进行专项安全检查。

四、工作步骤

(一)活动部署阶段。12月10日前,县政府下发文件进行部署安排,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二)集中检查阶段。12月10日-15月,各乡镇、各部门对各自辖区、行业、单位和企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12月16日-18日,县政府按照分工分线由县政府全体副县长带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安排表附后)。

(三)督促督查阶段。12月19-20日,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情况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通报全县。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20日-30日。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对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巩固完善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期间,县安委办将统一组织进行全面验收,对验收不合格、达不到要求、存在重大隐患或突出问题的除进行限期整改外,在年度考核中相应扣分。

五、工作要求

一是大检查大整治要全覆盖。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行业进行地毯式大排查,特别是公安、消防、交通、水利、教育、卫生、文化、商务、住建和油气供应等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主管的行业和领域进行全面检查,做到面上不留盲区,线上不留空当,点上不留死角,排查不走过场。

二是大检查大整治要零容忍。各级各部门抓安全生产,工作要“从零开始”,目标要“向零奋进”,重点要突出“打”和“治”。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始终保持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的高压态势,该查封的一律查封,该关闭的一律关闭,该停产的一律停产,绝不能有半点含糊和侥幸心理,对那些“顶风作案”、屡教不改的企业和单位,要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按上限实行顶格处理。

三是大检查大整治要重实效。在检查整治过程中,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把工作重心放在安全监管一线。在集中检查阶段,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班组带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特别是县政府检查组成员单位的一把手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大检查,决不能搞“形式部署”和“遥控指挥”,坐在办公室里“发号施令”。要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大检查大整治活动落在实处。

第6篇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大走访”活动,着力解决少数干部群众观念不强、服务意识淡薄、工作作风不实等突出问题,提升科学决策和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树立为民务实清廉良好形象;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理顺群众情绪,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构建团结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着力发动广大群众投身平安建设和文明创建,争做文明人,推动安监事业发展,不断提升全局的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二、活动内容

8-10月,全局人员集中三个月进驻宋家嘴镇宋市村开展“大走访”活动,查找群众最期盼解决的问题,查找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反映最集中的问题,查找党员干部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查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隐患问题;帮助基层解决一批发展难题,办好一批民生实事,化解一批信访积案,扶持一批困难群众。

三、活动步骤

1、动员部署。8月12日-13日,局党组对“大走访”活动进行专题研究,制订“大走访”活动方案,并召开机关干部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并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2、走访调研。8月13日开始,全局人员进驻宋家嘴镇宋市村全面开展工作。要按照入户全覆盖的要求对所有走访对象全部造册排表,达到“三个100%”的要求:入户走访率100%,意见收集率100%,意见整改和反馈率100%。进一步畅通群众表达合理诉求渠道,采取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征求意见表、召开民情恳谈会、走访谈心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对干部作风、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做好民情日记。在8月底前完成第一轮全面走访,9—10月份再重点走访。(附:《县安监局进村入户民意诉求及不稳定隐患排查汇总表》、《县干部“大走访”活动登记表》)。

3、整改并回访。对于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梳理归纳,建立民情台账,将问题分类,依法依规向相关部门反应。10月下旬,将已解决和交办的有关问题向宋家嘴镇宋市村和受访群众及时回访答复。对不符合政策要求、确实无法解决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对涉及干部作风方面的意见建议,要一一对照检查,切实抓好整改。

四、活动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县安监局成立“大走访”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股、室、队要严格按照要求,落实责任,精心组织,深入基层,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切实突破解难题。

2、注重统筹兼顾。要把“大走访”活动与“转作风、解难题、抓关键、见实效”专项活动紧密结合;与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紧密结合;与加强综治维稳和创新社会管理紧密结合;与安全生产各项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用服务质量和文明创建成果来检验活动成效。

3、坚持正面引导。要强化正面宣传,正确引导,向广大群众宣讲县委、县政府发展目标、发展成果,宣讲党的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共建共享,勤劳致富,守法诚信,自觉维护良好形象。

4、严肃工作纪律。全局人员要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严格注意自身一言一行,不准增加基层麻烦,不准增添群众负担。

2015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度乡镇安全生产执行行动落实方案 第七篇

方案一: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维护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有效预防和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要求,按照省、沧州市、河间市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部署,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和遏制重大安全事故为目标,结合我镇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实际,认真形势、居安思危,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村委会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为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以及31个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聂增辉兼任。

三、内容和范围

从即日起至十月底,在全镇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消防、危险化学品、保温橡塑、驴肉加工、“十五小”、农村大型聚餐、集体食堂食品安全等领域为重点。

四、内容分工

1、镇安监办负责镇区内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对辖区内涉油企业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2、镇派出所牵头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民爆物品非法经营、运输、存储、使用行为的整治。

3、镇工商分局牵头负责“打非治违”工作,对无证无照、超范围非法经营行为开展专项行动进行打击取缔。

4、镇教委牵头负责学生接送车辆安全和学校校舍安全工作。

5、镇电管站牵头负责电力行业“打非治违”工作,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不予供电。

6、镇环保中队负责对辖区内“十五小”、“新六小”以及重污染企业专项治理工作。6月1日前完成

7、镇质监分局负责对辖区内食品安全领域的“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是对无证照驴肉制品的屠宰加工予以取缔。6月1日前完成。

8、镇城建办牵头负责本辖区内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对未经规划许可,无证照建筑施工行为予以治理。

9、各村委会负责对本村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以及所有企业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时上报镇安监办及相关部门进行治理。

10、各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公安、工商、质监、环保及各村委会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自监管范围内的整治工作。要根据排查的情况,按照“打非治违”活动的工作要求,认真督促有关企业落实到位,要依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予以整治。对非法违法从事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的业主,依法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突出重点,严厉打击。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抽调得力人员,成立工作组,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入细致全面排查,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专项行动要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生产经营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3、标本兼治,确保效果。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打非治违”的重大意义,鼓励人民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事故隐患,公开曝光重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宣讲“打非治违”的典型案例,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要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基层基础工作、日常监管执法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方案二: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一步促进各村、镇直各单位及全镇人民群众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意识的普遍增强,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立足于治隐患、防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镇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检查范围和工作内容

全镇的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和领域。

三、职责分工和工作措施

实行“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1、由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由交警中队和镇交通站负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危险点段、危险物品运输、超期车辆、带病车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由规划所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4、由派出所,文化服务中心、工商所、中小校、卫生院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商店、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幼儿园、医院、饭店等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由林业工作站负责组织实施林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由国家供电站负责组织实施电力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由水利站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抗洪、河道、桥梁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9、由中心校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幼儿园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0、由工商所、卫生院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1、由各村委会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村、镇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定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镇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

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四个重点,即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水利设施、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汛期、各村集会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村要采取措施确保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效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认真负责,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反馈工作。 各村、镇属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落实好本辖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同时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统计汇总,定期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报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方案三: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八渡镇安全生产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安全生产地监督职能,提高安全生产地防控职能,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和框架,保障公共安全,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结合八渡镇实际,特制定八渡镇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法》为主线,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指导,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建立八渡镇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八渡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思想保证。

二、工作目标

一是杜绝重大事故、重大爆炸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发生;二是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率达到100﹪,使本镇安全生产事故数同比下降;三是确保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规范学校合法生产经营的安全生产,提升本镇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水平,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具体做法

1、调整机构,完善制度,明确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制。

迅速调整充实八渡镇安全生产指标和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到

每个环节,在安全生产督查中要各司其职,切实抓好本镇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会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镇政府与各村、学校、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切实发挥好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设施,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2、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

安全生产工作要时时讲、日日讲,大力宣传国家、省、州、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各包村、驻村干部要利用下村搞中心工作或其他工作的有利时机,经常开展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在每个季度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防范知识,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以便更好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让安全生产知识进学校、进村组、进家庭,大力弘扬“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安全文化,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技能,促进广大群众安全意识的提高,

3、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齐头并进,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今年,八渡镇仍然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在抓经济建设的同时,不能放松安全生产工作,要杜绝麻痹大意、松懈和厌倦的思想,要真真正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4、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全镇的安全生产检查注要是对道路交通车辆安全隐患排查,严整超载、超速,节假日期间对学生乘船回家的超载排查,紧紧围绕隐患排查这条主线,推动交通运输、学校、渡口、通村公路等领域安全生产专项督查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查出一个隐患,消除一个隐患。要加强对安全状况的督查,确保从业人员安全健康。

5、狠抓安全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狠抓落实。

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就是抓整改,杜绝安全隐患。一旦发现问题和隐患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要及时通过合法手段进行整治,该停业的停业,该关闭的关闭,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努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八渡镇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四、工作要求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是推动转型跨越发展的主要保障。本镇及站股室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地重要性,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崇高事业来抓,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中来,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

2016乡镇安全生产检查实施方案
2016年度乡镇安全生产执行行动落实方案 第八篇

一、主要任务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市政府总体部署,结合方案要求和各自实际,全员发动,集中力量,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集中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全力遏制安全事故,净化安全生产环境。

1.特种设备及燃气安全。突出特种设备、人员和制度三方面内容,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作业人员培训情况,定检中提出问题整改情况,安全附件校验情况,设备运行维修保养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操作情况,检查商场、宾馆、医院和儿童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等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情况、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及演练情况。对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等燃气领域,重点检查非法充装超期未检气瓶、充装螺丝瓶、充装报废气瓶等违法行为,检查液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相关安全设施的检测、检验情况。

2.消防安全。重点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各级开发区工业园区企业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三合一”和“多合一”企业或建筑、地下商业街、宾馆、医院、影剧院、网吧、敬老院、幼儿园等,涉及公共安全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和农民工集中场所,进行为重点检查。内容包括: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制度建设、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电气设备和线路、消防设施功能、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等方面消防安全情况。

3.交通安全。加强道路交通企业、客运站(场)安全检查,强化运输企业运行过程动态监管,严查企业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情况;严查客运企业安全管理情况、客运线路、运营客车安全情况和GpS安全及使用情况;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情况;车辆带病运营情况。严厉打击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和无证无照、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查长途客运车辆、送子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旅游包车等户籍化管理档案情况。开展铁路道口安全专项检查,落实专人监护。

4.养老、幼教场所安全。重点检查养老、幼教场所是否取得手续,检查消防和用电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项目施工安全、集体活动安全、自然灾害防范等安全管理工作的设施设备、规章制度落实、应急预案完善等情况。

5.非煤矿山安全。重点检查地下非煤矿山、尾矿库的领导带班下井制度、隐患排查制度、安全例会制度执行情况,通风、供电、排水等系统运行情况。露天采石场检查边坡稳定、阶梯开采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6.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气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检查,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流散或泄露。对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以及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未经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通过就擅自开工建设的,要严厉打击。特别要深入开展使用液氨生产经营单位专项检查,进一步摸清使用液氨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及时发送事故隐患和设备缺陷,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责任,避免发生事故。

7.工矿商贸企业安全。安全检查木质家具制造、水泥制造、金属冶炼、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等行业企业职业卫生健康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工矿商贸企业安全培训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检查民爆生产企业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等环节安全情况;检查涉爆单位存储、使用、登记等环节安全情况。

8.农业机械安全。重点检查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章载人、酒后驾驶等行为;驾驶操作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无反光标识、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农业机械情况;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农业机械证书和牌照情况;驾驶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不相符的农业机械情况。

9.旅游安全。重点检查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的安全管理;检查旅游交通、大型游乐设施、旅游船舶的安全运营情况。

10.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落实情况。

11.安全社区建设启动情况。

12.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落实情况。

二、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这次开展的安全大检查活动是贯彻落实省和绥化市、肇东市关于安全工作重要部署,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全面加强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各乡镇政府(社区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可行性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参加检查,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不断引向深入。

2、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把此次大检查活动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有机结合起来,采取自查、督查、重点督查等各种有效方式,全方位、地毯式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坚持“四严”、“四个一律”要求,对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地区和行业领域,要实施重点打击,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对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从重处罚;对包庇、纵容、支持非法违法行为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规严厉追究责任。

3、加强信息反馈。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反馈工作信息,充分发挥电视媒体作用,发动群众参与到安全生产活动中来,形成全社会关注局面。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由乡长任组长,武装部长为副组长,乡派出所、乡司法所、乡安监站、乡电力站、乡卫生院、乡中小学负责人为成员的乡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日常统筹协调工作。

2016年乡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6篇
2016年度乡镇安全生产执行行动落实方案 第九篇

第1篇:乡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全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为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2016年6月1日至30日。在各村(居)和有关单位同时开展。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安监所、宣教办、派出所、工会、共青团、妇联。

各主办单位负责人组成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各村(居)和单位相应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

四、活动形式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宣贯活动。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

组织单位:各村(居)、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通过邀请专家宣讲、视频讲座等方式组织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大力营造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

活动时间:6月16日(上午9:00-11:00),在汽车站举行宣传咨询日活动。

组织单位:安监所、派出所、工商所、村建站、农机站。

活动内容:邀请镇政府主要领导亲临现场检查、指导咨询活动,邀请媒体到现场宣传报道,届时将开展安全图片展览,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现场答疑,现场发放宣传品,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深化“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加大舆论宣传力度。

(三)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周活动

活动时间:6月2日-8日。

组织单位:各村(居)、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各村(居)、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突出交通运输、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商贸、消防、特种设备、旅游、烟花爆竹、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动员辖区内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职工观看由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制作推出的主题宣传片《生命的红线》、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的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展板警示教育,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防范类似事故发生;要组织新闻单位对重点地区、单位隐患整改、违法违规情况进行采访报道,集中曝光一批单位。

(四)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

活动时间:6月9日-15日。

组织单位:各村(居)、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组织安全文化专家、有关人员开展安全文化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商场、进宾馆(酒店)、进工地、进窗口、进景区、进家庭等“十进”活动。

(五)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活动时间:6月16日-22日。

组织部门:各村(居)、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镇安办承办全镇性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依托企业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启动仪式,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观摩,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各村(居)、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校园安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公众聚集场所等行业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疏散演练。

(六)多渠道加强集中宣传

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组织单位:安监所、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1)各村(居)、各单位要在厂区、街道、学校、工地、重点路段、厂矿企业门口、车站、旅游景点、宾馆、酒店、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主题内容宣传条幅或设置固定墙体标语、公共宣传栏、文化橱窗、LED显示屏等(标语内容附后)。(2)组织宣传车辆进村入户播放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并向社会公布12350等安全隐患举报电话。

(七)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年提升工程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

组织单位:镇安办、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组织相关企业参加全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宣讲团深入企业,解读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意义、政策法规、评审的程序和方法,并对创建内容进行逐项讲解、剖析、指导。

(八)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

组织单位:镇道安办、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深入报道有关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和经验做法;加大公益宣传力度,以报刊重要版面、电视重要时段、专题节日、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

(九)开展村级安全员、一般企业负责人和安全员培训

活动时间:6月上旬

组织部门:镇安办、镇安监所。

活动内容:针对辖区内村级安全员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加强基层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使安全生产意识深入到基层群众和从业人员中。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村(居)和部门要建立组织,细致谋划,结合本区域、本行业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精心部署,组织安排活动内容和形式,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协调联动。“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加强沟通,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引导发动有关单位、企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拓宽参与面,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

(三)营造氛围。各村(居)和部门要加强与媒体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正面引导。要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开设专版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宣传先进典型,传播安全理念,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四)力求实效。各村(居)和部门要善于总结经验,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原则,结合自身特点,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增强活动实效。

各村(居)和部门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5月29日和6月25日前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镇组委会办公室。

第2篇:非法建筑消防治理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对辖区内非法建筑(仅针对1998年9月1日消防法实施之后建成的建筑)清查见底,建筑内的火灾隐患见底,登记造册率达100%,实体性火灾隐患全部进入整改程序并得到有效整改,单位消防安全状况明显改善,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源头管理长效机制。

二、治理范围和对象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消防监督检查和历次火灾调查发现的,派出所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国土、村建、两违办、工商等相关部门移交的,群众举报投诉核查属实的以下建筑:

1.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手续的。

2.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特别是丁、戊类厂房、仓库改为丙类及以上厂房、仓库使用的,车库改为仓储经营场所的,其他性质改为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

3.非法搭建的。

三、任务分工

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部门要明确分工、强化措施、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全面排查和治理各类非法建筑。

1.各工作片、村居:负责对辖区内的小单位场所及在建工地的排查整治,对排查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办。

2.文教服务中心:负责教育系统内的非法建筑排查整治。对拟开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公共场所的消防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的,不予批准。对排查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办。

3.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专项治理行动中履行职责情况和执法监督情况,对开展工作不力导致专项治理行动不能顺利完成,从而引发较大火灾事故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4.民政办:负责各类社会福利机构、民政事业服务单位非法建筑的排查。对必须经消防行政许可方能开办的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的,不予批准。对排查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办。

5.村建站:指导建设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非法建筑,依法查处或者移送、通报公安消防部门处理。对依法应当经消防部门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筑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经消防设计、竣工验收不合格,或者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的,应依法处理。对发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部门,并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重大火灾隐患的督改。

6.两违办:负责辖区内的非法建筑排查整治,对发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部门,并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重大火灾隐患的督改。

8.卫生院:负责医疗卫生系统内的非法建筑排查整治。严格医疗机构开办的审查许可,对必须经消防行政许可方能开办的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的,不予批准。对排查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办。

9.安监所:负责危险化学品单位非法建筑的排查整治,对排查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部门,并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重大火灾隐患的督改。

10.派出所:积极加强与村建、城管、工商等部门的联系,组织梳理近年来在消防监督检查中、举报投诉以及部门信息互通过程中发现和掌握的非法建筑,特别是招商引资项目中,未纳入日常消防监管的非法建设工程和单位,并建立《非法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排查情况登记表》。在此基础上要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划分排查整治网格,明确每个网格排查整治的工作人员和负责人。原则上,二级消防重点单位由消防大队列管的消防监督人员排查,网格内的其他单位由责任民警负责排查,与村干部实行责任捆绑,所有网格必须明确到监督责任人,全力确保清查见底。

11.工商所:依法办理娱乐场所的登记注册,对未取得消防许可的不予登记;督促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被镇政府依法责令停产停业的企业,办理相应的变更、注销手续。对发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的单位及时通报消防办。

12.国土所:对发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办。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月18日)

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要根据“镇非法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细化各阶段具体工作任务,列出推进时间表,明确每一项任务的完成时限、责任人和工作要求,同时要加强参与排查人员的培训和方案宣贯工作,确保排查质量。

(二)全面排查阶段(4月19日至5月31日)

派出所要积极加强与村建、城管、工商等部门的联系,组织梳理各类非法建筑,各部门加强联动,开展全面排查。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10月15日)

对已登记的所有非法建筑和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非法建筑,各地都要逐幢明确监督检查的责任人,逐幢开展行政指导式检查,切实查清查实存在的火灾隐患,督促单位认真落实整改,特别是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要执行更加严格的督改要求。对存在火灾隐患单位,要督促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按期整改,并补办相关消防行政许可手续(1998年9月1日前建成的建筑不需要补办手续,但要提供房屋所属权证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要结合地区实际,对存在突出消防安全问题的重点区域、行业开展集中区域性排查整治。要根据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实际情况、隐患整改的难易程度和手续办理情况,合理采取督改措施,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1.隐患整改难度不大的,要督促单位限期整改,同时加强管理,防止反复。

2.对需改动建筑结构、增加消防设施等投入资金大、整改周期长的,要集体研究,合理确定整改期限,督促单位迅速整改。

3.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在督促单位整改的同时,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村建、消防办等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负有督改职责,同时通报监察部门。

4.对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等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部门要对危险部位或单位予以临时查封,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公安机关报请镇政府依法实施关停。

5.对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要责成单位恢复经过消防审验核准的使用性质。确实无法恢复的,要督促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如单位提供变更后的规划手续,或区级以上政府或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该工程合法性的有效文件,并根据现有使用情况进行了重新设计,则依法办理相关消防手续。对整改隐患后无法办理消防手续的单位,通报规划等部门。

6.对非法搭建的,要及时通报国土、城管等部门依法予以拆除。对确实拆除不了的,要督促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并提请镇政府召集有关部门开展联合集中治理。

7.对既没有规划手续也没有消防手续的建筑,特别是未办理规划手续或其他原因未办理规划手续而导致无法办理消防手续的单位,如补办了规划手续或提供区级以上政府或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该工程合法性有效文件的,督促单位补办相关消防手续。

8.对于有规划手续但没有消防手续的建筑,责令单位限期补办消防手续,在规定期限内拒不补办的单位,依照《消防法》规定,责令其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

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单位整改隐患的服务指导,对遇到的困难和疑难技术问题,进行“会诊”,根据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综合考虑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隐患整改最低标准,帮助并督促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按期完成整改。整改期间,消防办要提前介入,主动上门,跟踪整改进度,督促落实临时性防范措施,建立隐患整改档案,做到一楼一档。对拒不整改隐患及整改期间措施不力的,要根据《消防法》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其中属于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单位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9条规定,对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给予拘留处罚。

(四)结果运用阶段(10月16日到10月25日)

非法建筑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并补办了消防手续的,消防办汇总后上报区消防大队。非法建筑火灾隐患未整改或已整改完毕但补办不了消防手续的均应登记造册,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进行监管,同时向区政府作出专题报告并抄送规划办、住建、城管、工商及其行业主管部门。其中符合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的,要列入高危单位进行严格监管,加大检查频次和处罚力度,督促单位采取更加严密的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五)总结验收阶段(10月26日至10月31日)

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要组织对专项行动检查验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果,加强源头管理和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非法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是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和部门联合监管的重要举措,是全力消除火灾隐患,维护良好消防安全环境的有力之举,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集中力量,迅速行动。派出所、村建、安监、工商、教育等部门要明确治理工作职责,认真查验相关建筑行政许可办理情况,深入检查建筑消防安全情况,确保工作成效。

二是营造氛围,广泛宣传发动。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宣传发动,充分运用各种载体,向社会公告专项治理的时间、范围、内容和要求,引导社会单位和群众积极参与、给予支持。要在公开栏开设专栏、专版,及时跟踪报道治理情况,曝光久拖不改的单位名单、存在的严重隐患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鼓励、引导非法建设单位积极整改隐患,主动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进一步增强消防法制意识。

三是健全机制,完善源头管理。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招商引资项目行政许可制度,明确各部门源头管控工作职责,防止产生“先天性”隐患。要建立完善与政府有关部门信息互通、协调配合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是落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镇政府将分阶段组织对各单位工作成效开展督察。今后凡发生重特大火灾和亡人火灾事故的一律实行责任倒查,事故建筑未排查的将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请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每月25日前汇总当月工作情况,并如实填写《镇非法违法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加盖印章,11月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第3篇: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一、2016年整治目标任务

(一)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己有的整治成果。

1、建立巡查制度。镇成立一支巡查队伍,成员由综合执法队、治安队组成,将开展不定期巡查,并帮助各村养殖场(户)进行序时拆除关闭。各村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建立巡查制度,切实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整治的日常监督管理。防止“反弹复建”。

2、建立处置机制。各工作片、各村要建立处置机制,在日常巡查发现的、上级的批示件以及相关部门通报的案件之后,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查处,查处期限为15个工作日,需要反馈的要在查处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

3、建立督查机制。党政办、效能办、农技站、环保站等部门要加强日常督查,每周至少进行1次的巡查督查,巡查督查发现的案件,要及时书面报告所在工作片、村,并记录在册,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4、各工作片、各村责任人要认真履职,认真执行巡查、督查和处置工作制度,并按照时限要求,认真落实畜禽污染整理工作。对未及时查处到位的,将给予效能告诫等处理。

二、2016年整治范围、对象和完成时限

今年整治范围内的需拆除关闭的畜禽养殖场(户)必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全部拆除或关闭。整治范围和对象:

1.全镇禁养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必须在今年6月30日前拆除关闭。

2.全镇禁建区范围内除经公示拟保留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以外,其他畜禽养殖场(户)必须在今年6月30日前拆除关闭。

3.全镇可养区范围内除经公示拟保留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以外,其他畜禽养殖场(户)必须在今年8月31日前拆除关闭。

4.全镇拟保留的畜禽养殖场必须在今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和备案手续方可保留,否则必须在今年10月31日前完成拆除关闭。拟保留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养猪场常年存栏数不低于1000头,养禽场常年存栏数不低于20000羽;离居民区500米以上,高速路、铁路500米以上。

(2)符合环评条件的;

(3)畜禽养殖场的废水处理应符合莆政综【2016】127号文件规定的处理办法,做到达标排放。

三、资金补助范围、对象和标准

(一)列入今年整治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户),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拆除的,按实际拆除的畜禽养殖场(户)建筑面积计算,其中,养猪(牛、羊)场(户)补助80元/㎡(市、区各补助40元/㎡),其他养殖场(户)补助40元/㎡(市、区各补助20元/㎡)。

(二)各村可结合本辖区畜禽养殖场(户)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奖励或补助标准,确保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

四、资金补助拨付办法

(一)2016年4月15日,各村上报畜禽养殖场(户)调查统计表(附表二)和今年应拆除的畜禽养殖场(户)的总面积。

(二)2016年9月10日前,各村分别上报经公示验收确认已拆除的各畜禽养殖场(户)总建筑面积,以此计算各村应得的补助资金,经区、镇验收组验收确认后,按各村应得补助总额的50%予以拨付。

(三)2016年10月,经市验收组统一公示确认后,计算出各村实际拆除面积、应得补助,拨付剩余应补助资金,多还少补。

(四)畜禽养殖专项治理补助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虚报瞒报,弄虚作假。

(五)各畜禽养殖场(户)的拆除和补助情况要在所在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3月1日—2016年5月20日)。各工作片协助各村尽快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填报畜禽养殖场(户)调查表及统计表(附表一、二),并在2016年5月20日前送镇政府汇总。各工作片、各村应按时全面开展畜禽养殖场(户)调查摸底,对逾期未报、瞒报、漏报的养殖场(户)将按“两违”给予强制拆除,不予资金补助。

(二)综合整治阶段(2016年5月21日—2016年8月31日)。各包片领导带队,组织包片干部、镇纪委、村干部对养殖场面积进行现场丈量、填写丈量登记表、画出养殖场平面图,由养殖户签字确认;丈量后应立即与养殖户签订拆除协议、登记养殖户的账户,并对养殖场四周进行拍照留底。在8月31日前各村应分别统计上报本辖区畜禽养殖场(户)拆除情况表(附表三)和畜禽养殖场(户)拆除情况汇总表(附表四)。同时应及时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做到一场(户)一档,档案资料应包括:一份协议书、一份丈量表、一套拆除前后的照片、一份验收表、一份补偿资金,要求每张表都要有经办人、相关村主干及工作队、包片两委签字等相关拆除证明资料以及验收资料等,建立健全验收档案资料。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6年9月1日—2016年12月31日)。由区农业局、监察局、财政局、环保局组成区验收组,对各村上报的畜禽养殖拆除情况进行现场验收核实。并在核实的基础上,向市里申请市级验收,确定拆除面积和补助金额。

六、工作措施

(一)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完成,成立了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具体整治工作由各工作片组织实施,各村主干具体负责落实到位。各工作片、村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形成高压的工作态势,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治工作的连续性和各项整治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接受群众监督,取信于民。从调查摸底、现场丈量、数据记录和公示、资金补助等,都要规范、公开,禁止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无论什么理由,都要依法依规予以查处;镇监察室将设立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的事项各工作片要有专人负责,逐一进行核实、查处,不得隐瞒不查。

(三)对“反弹复建”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关闭,要坚决杜绝“边拆边复建”“异地复建”现象。各村要加强畜禽养殖场整治的监管,对违规建设的,要坚决按“两违”予以打击。要加大拆后的土地整理或生态恢复工作,开发利用土地资源。

第4篇:城乡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各村(居)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城乡除四害工作,坚持“以村(居)为责任单位,属地管理”原则,由各村(居)统一组织,统一实施。镇政府牵头负责城乡除四害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协调、督查监测和联系区爱卫会复查验收等工作。各村(居)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和完成本辖区城乡除四害工作任务。镇文明办负责协调有关单位;镇党政办负责落实镇机关大院和宿舍区;村建站负责落实镇管理的建筑工地和所属主干道及其下水道等,按照爱卫会的统一部署,参加城乡除四害活动。

同时,各部门要落实好所属或所管理的单位按照辖区内环境为重点,按照除四害技术规范要求把孳生地治理工作贯彻始终。要以村委会(居委会)为单位,统一组织辖区内各单位、居住户进行针对四害孳生特点的孳生地治理。包括室内外废弃积水容器、下水道口等的全面检查,进行翻盆倒罐,及时清理清除积水、垃圾、污物,并针对周边环境,进行强化施药除四害。要组织专门队伍,对所有建筑工地及其建筑物内外,以及废品、轮胎、缸罐集中存放处进行卫生死角清理,并实行除四害卫生消杀活动。要对城乡各主次干道、生活区、单位内的下水道、水池等,进行强饱和施药滞留消杀,对所有水道、河沟、池塘等各大中型水体进行环境卫生治理,疏通。同时,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开展城乡除害防病的意义,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把除害防病知识宣传活动做到进村入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技术管理

除四害坚持环境整治与药物防治相结合,专业队伍消杀与群众消杀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药物灭鼠活动中要以乡镇人民政府为单位,统一使用国家规定的安全、高效、无二次中毒的慢性凝血杀鼠剂,药物灭蟑螂、蚊、蝇活动中要统一使用高效、滞留的杀虫剂。各村(居)使用的各类消杀药物由各村委会(居委会)统一采购使用。既要严格做到使用统一的消杀药物,又要根据实际采用多样化剂型。区疾控中心为本级除四害工作的技术指导单位,负责除四害技术指导、技术管理和监测评价等工作,要制定技术方案,培训专兼职消杀人员,开展灭前调查和灭效考核。在采购、保管、兑配、施药和防护等除四害消杀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保障科学合理使用灭鼠药和杀虫剂。同时,要加强消杀药物的保管和发放管理,严防人畜中毒事件发生,并做好人畜中毒的急救治疗等准备工作。

三、资金筹措

统一除四害工作的资金由各单位筹措。在巩固提高阶段,各重点单位和重要场所除四害活动中,要联系实际,根据有偿服务、合理收费的原则,加大资金投入。

在统一使用灭鼠药和杀虫剂的前提下,在4—10月期间,由区爱卫办统一指导消杀时间和监督消杀工作,各村(居)、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统一按步骤实施药物消杀,以及日常补漏、巩固和保障活动。

四、实施步骤

今年的灭鼠、灭蟑螂、灭蚊、灭苍蝇工作同步开展,统一化学消杀除四害的时间和步骤安排为:

(一)准备阶段(组织动员和孳生地治理阶段):从现在起到今年4月份下旬。主要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进行资金筹措,技术培训,灭前监测评价;组织本辖区内所有单位、住户和公共地段进行室内外环境、水体等四害孳生地治理和防四害设施维修、设置,为除四害施药做好环境准备。

(二)施药阶段(四害杀灭和防制阶段):今年5月上旬至7月。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统一时间组织进行三轮除四害施药消杀,每一轮进行两次施药。每次施药要统一在第一天上午9:00开始进行。其中,居民区灭蚊施药,住宅内部安排在当天晚上7:30左右开始,外环境安排在晚间8:30开始进行。灭蚊施药期间,各类房屋要在室内施药驱赶蚊虫后关闭门窗或防蚊纱窗。如恰逢下雨等天气原因,统一施药则安排顺延,届时由区爱卫办统一通知。

第一轮施药:今年5月6—8日进行第一次施药,5月20—22日进行第二次施药。

第二轮施药:今年6月10—12日进行第一次施药,6月24—26日进行第二次施药。

第三轮施药:今年7月15—17日进行第一次施药,7月29—7月31日进行第二次施药。

各次施药过程要严格做到“五统一”,即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一药物、统一方法、统一时间,以及“五不漏”,即不漏单位、不漏户、不漏房间、不漏外环境、不漏孳生水体等各种场所,落实饱和施药。各轮施药期间要注意观察灭效情况,及时做好补漏巩固工作。

五、督查考核

镇爱卫办要加强对除四害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组织专门干部队伍、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分片包干的原则,进行本辖区除四害技术指导和经常性工作检查,全力推动除四害巩固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在除四害各阶段活动中,区爱卫会也将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督查,并定期根据《省除四害管理办法》进行灭效监测和考核,通报各阶段工作情况。管委会将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对除四害成效显著的典型及时宣传报道和推广;对工作不落实,四害密度控制达不到要求的应予曝光,限期整改。

第5篇:门前三包专项整治方案

进一步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创造清洁、优美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打造环境优美、清洁、文明、整洁的中心城区,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提高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逐步建立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城市品位。

二、活动目标

全镇动员,全民动手,从我做起,从我家做起,从我单位做起,深入开展“家园清洁行动”活动,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努力把打造成环境优美、清洁、文明、整洁的中心城区。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成立镇“门前三包”活动领导小组:

四、主要内容

建立健全“门前三包”责任制,城区临街单位、商铺、临街居民住户要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机制,明确权利和义务。镇文明办、村建站、城建市容中队、工商所等相关单位配合做好签定责任书的有关工作。

(一)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范围

城区内所有主干道全部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横向从责任单位(包括临街单位、经营户、住户)的建筑物的墙基或围墙至人行道路缘石以内,无人行道路缘石的,以道路中心线为界;左右以相邻建筑物的中心线或用地界线为分界线。

(二)“门前三包”责任内容

1、包卫生:按要求自备废弃物容器,生活垃圾实行袋装或桶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投放废弃物和生活垃圾或由环卫部门上门收集;坚持经常清扫责任区,保持门前人行道整洁卫生,做到地上无纸屑、果皮、烟头、痰迹、污物、废物、杂物、粪便和积水等;责任区内公共设施及本单位临街建筑物、围墙、牌匾、墙壁门窗及灯饰橱窗各类设施整洁美观、无破损、无乱张贴、无乱牵乱挂、无乱喷涂写、乱画等;临街两侧无晾晒衣物,阳台不外露破烂杂物;无违章占道搭设构筑物、遮阳篷。

2、包秩序:门前自行车、三轮车划线停放,排列整齐,无机动车辆和三轮车占道停放;门前无摊点或无违章占道经营(包括店外修车、冲洗、饮食摊点摆设、店外加工、堆放杂物等)及乱挖、乱堆、乱建等;人行道平整、无黄土裸露,路灯、果皮箱、护栏、广告牌、交通标志等各类公用设施无人为破坏、完好无损。

3、包绿化:维护责任区的花草树木,门前行道树、花坛绿地无损坏缺株和践踏等,无擅自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和破坏花草;责任区树木无乱栓、乱挂、乱钉。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城区“门前三包”责任状签订工作。镇文明办、村建站、城建市容中队、工商所、村居委会要通力合作,严格按“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要求,组织临街单位和住户做好“门前三包”责任状的签订工作(村建站、城建市容中队负责本辖区内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临街住户“门前三包”责任状的签订工作;临街个体工商户“门前三包”责任状的签订工作由工商所负责)。

(二)切实做好“门前三包”管理工作。镇文明办、村建站、市容中队要切实加强城区街道及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临街单位要明确本单位的“门前三包”专职管理人员,并悬挂统一规定的标志,坚持每天进行清扫保洁,履行“门前三包”责任。责任单位(签状单位、店铺、居民住户)及其“门前三包”专职管理人员对其“门前三包”责任区内违反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道路管理等的行为,应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三)严格考核检查。镇政府对“门前三包”工作定期考核检查,并对责任单位落实“门前三包”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开展活动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拒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或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责令改正,逾期不整改或未达到整改要求的,给予通报批评。如责任单位属市直、区直有关单位的,将考评检查情况通报区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并提出处理意见;对拒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或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临街经营户、住户,责令改正,逾期不整改或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不服从“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无理取闹,阻碍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构成违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第6篇:全镇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

一、强化政府主导作用

(一)加强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针对旧街存在的区域性突出火灾隐患问题,结合实际,加强整治力度,通过召开协调会研究对策,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进度,明确职责,做到分工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

(二)制定修订消防专项规划。要结合城市化进程,制定修订符合本辖区发展需求的消防专项规划。科学规划,加快新城区、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等消防专项规划的修编,年内要完成本辖区的消防专项规划文本的编制审批。同时统筹安排,做好老旧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木屋毗连区等建筑耐火等级低、易燃建筑密集区及发生火灾后不利于火灾扑救区域的拆迁改造工作。

(三)建设完善公共消防设施。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延伸市政水务管网,合理增补市政消火栓,做到消火栓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完善辖区内消防供水设施。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摸排修复工作,对不符合灭火救援要求的城市消防供水,限期改造、定期维护,及时解决市政消火栓缺失、损坏、被圈占、被埋压以及配置不足等问题。督促整治因城市景观工程、户外广告设施导致堵塞、占用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等影响人员逃生疏散和灭火救援问题,依法拆除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违法搭盖(设置)的建(构)筑物、路障及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搭建不符合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彩钢板临时用房,改造影响灭火救援的架空设施。

(四)建强基层专职消防力量。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及《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加强基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将义务消防队伍建设纳入我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有关部门的建设目标任务,在年内做到有1支政府组建的专职消防队伍,充实乡镇消防力量。

(五)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推进消防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普及消防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干部职工培训、职业培训、保安员培训、科普和普法教育、义务教育内容,纳入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安全监管行业特种作业人员、旅游从业人员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的教育培训鉴定内容。

二、全面整治火灾隐患

(一)突出重点时段隐患排查整治。各工作片、村居、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牵头协调有关单位,加强季节性、重大活动及节假日期间火灾防控工作,重点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物流仓储、商场市场、劳动密集型企业、违章搭盖厂房的排查整治力度。对生产、经营、储存建筑内违规设置住宿场所,疏散逃生条件达不到要求,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室内外消火栓缺水或压力不足等问题,要依法依规由政府挂牌督办,彻底整治。

(二)突出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等高危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装修(饰)材料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三)突出重点行业隐患排查整治。对鞋业、红木家具业可燃易燃材料多,发生火灾后蔓延速度快,燃烧产物毒性大的特点,继续开展鞋业、红木家具业消防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场所建筑耐火等级不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损坏、关停、设置不足,生产与储存区域及生产、储存与办公、休息区域防火分隔不到位,生产、储存场所内设置员工宿舍,场所内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及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不落实等问题。

(四)突出“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要充分发挥“三合一”整治办公室的作用,摸清辖区“三合一”场所底数情况,全面整治“三合一”场所,实现员工集体宿舍、车间、仓库全部分离,并建立健全防范长效管理机制。对严重违反规定、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严重后果且无条件改造的要坚决取缔。对有条件改造的企业应采取调整功能布局、进行防火分隔、增设疏散通道、增加消防设施等技术性措施,使其基本达到消防安全要求,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

(五)突出农村火灾防控。积极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群众共同防范”的工作格局,有效解决当前农村消防工作防火安全条件差、基础设施滞后、火灾扑救力量不足、工作经费保障不力等突出问题。依托政府综治网格化管理平台,强化农村“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村消防安全负责人及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各工作片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解决老旧建筑、违章搭盖建筑存在的火灾隐患问题,全力遏制农村地区火灾多发现象。各村居要每周组织“两委”有关成员,对居民小区、辖区单位开展一次日常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切实解决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设施器材设置不到位,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等隐患。物业管理人员、社会单位管理人员、消防督导员、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以及单位内部无定点定位、从事一般性巡防工作的保安、巡防队员要结合岗位职责,每天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对难以整改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移交乡镇或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处理。

(六)突出多警联勤监管机制。派出所要认真研判火灾形势,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严格执行“三条铁律”,即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单位和场所,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采取罚款、拘留、关停等执法手段;对招商引资项目严格把关,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相关警种要形成合力,在重要活动和重大节假日期间,加强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和娱乐庆典活动举办场所的监管,加大“错时”检查力度,集中开展“零点”夜查行动,必要时可对重点场所和危险部位采取蹲点守护措施。结合治安巡查、入户走访等日常警务工作,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排查整治辖区的火灾隐患。督促辖区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按要求纳入户籍化管理,实地抽查重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和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

三、强化部门监管责任

(一)国土、村建站等部门要把好建设工程审批关口,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严格依法审批,坚决杜绝建设项目“三边”(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行为,严防源头性火灾隐患。村建站要加强建筑施工工地(含建筑外墙改造工程)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禁搭建不符合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彩钢板临时用房,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住宅小区内的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疏散楼梯间、公共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车道的消防安全管理,负责新建市政项目消火栓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二)工商所、安监所、派出所等部门要联合排查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生产加工作坊等场所,重点整治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生活住宿没有防火分隔、消防设施器材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等火灾隐患。工商所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领取营业执照的单位消防行政许可情况进行核查,依法注销或者吊销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安监所要组织、指导和督促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派出所要依法对烟花爆竹行业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隐患;派出所负责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负责“清剿火患”战役的技术指导,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派出所负责辖区小单位、小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质监、派出所、村建站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管道燃气、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制,重点督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检查、维修、更换损坏的燃气管道、仪表、阀门、报警装置等部件。

(四)水利站、派出所等部门要联合开展市政消火栓建设专项检查,摸清实有数、差额数和损坏数,并建立完整的消火栓档案。战役期间,水利站应根据专项检查情况及时增补市政消火栓,在年底前对市政消火栓全部维修、保养一次,确保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0%以上。

(五)各工作片、村居、村建站等有关单位要负责组织整治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环保站要加强整治因城市绿化景观工程导致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等问题。

(六)文教服务中心、民政、卫生、宗教等部门要明确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监管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文教服务中心要组织、指导和督促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组织、指导和督促公共文化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和文物保护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民政办要组织、指导和督促养老院、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卫生院要组织、指导和督促医院、诊所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宗教办要组织、指导和督促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其他各有关单位按照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件规定的职责,负责本系统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落实单位主体责任

各工作片、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实行户籍化管理,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评估等三项报告备案制度,要将单位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职责、机构及人员、建筑及消防设施、消防工作记录、安全报告备案等6个方面32子项内容及时录入互联网户籍化管理系统。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要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并做好记录;不具备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能力的,应当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修保养。

(二)火灾高危单位除了要落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主体责任外,还要按照《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每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落实更加严格的日常管理措施,每半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内部防火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全员疏散演练活动,及时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每月要召开一次的消防安全例会,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其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一般单位要继续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切实提高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请各工作片、村居、镇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于3月14日前将清剿火患工作方案报送镇消防办,7月1日前将开展清剿火患工作半年工作情况,2016年1月2日前将开展清剿火患工作总结报送镇消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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