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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出差补助标准

2016-12-13 11:31:13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2016年出差补助标准(共9篇)2016年差旅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一、为了加强资金管理、节约开支、降低费用,提高差旅费使用效率,严肃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负担差旅费的人员的出差费用管理。三、根据工作需要出差的人员,出差前应认真填写《出差借款审批表》,明确出差时间、地点和任务,首先由部门负责人审核,...

2016年差旅费管理办法
2016年出差补助标准 第一篇

差旅费管理办法

一、为了加强资金管理、节约开支、降低费用,提高差旅费使用效率,严肃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负担差旅费的人员的出差费用管理。

三、根据工作需要出差的人员,出差前应认真填写《出差借款审批表》,明确出差时间、地点和任务,首先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报所属部门分管副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出差。出差前由财企部负责登记出差情况明细表,实时掌握单位出差情况,以共享出差资源,能代办的尽量代办,减少重复出差。出差人员返回单位后,应及时到财企部登记本次出差任务完成情况,以考核出差效率与效益,否则不予报账。

四、差旅费的开支办法

1、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发票报销。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的限额标准部分自理,不予报销。无住宿费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也不得以补助的形式发放。

2、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办法,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算,统称为补助费。晚八点后出差及早七点前返回不发放当天补助费。因办事、等车等因素在出差途中所经地区停留时间超过6小时,当天补助费按所经地区标准执行,未超过6小时按出差目的地标准执行。

4、路途交通费实报实销,一律乘坐硬卧、硬座或汽车,出差

路途时间在6小时以内的不得乘坐卧铺。

5、地区分类:

A类地区:区外经济特区、省会城市、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 B类地区:区内盟市首府及区外地级市

C类地区:除A类、B类地区外的其它地区

6、出差人员的住宿费、补助费标准如下:

①货车司机出差:补助费赤峰市内、旗县区0.13元/公里,赤峰市外地区0.2元/公里,过路费、存车费实报实销,根据车辆管理员填写的派车单标示里程为依据。

②小车出差过路费、存车费实报实销。补助费在市区凌志车司机6元/天;桑塔纳司机4元/天,市区以外出差执行“其他人员”的标准,填写补助表由行政部负责人签字确认。

③外派学习、开会:如果食宿费包括在学费、会务费里面,则不再进行宿费及补助费的报销。只给予途中补助40元/天,并

报销市内交通费(减掉途中天数),其中:A类地区40元/天,B类地区30元/天、C类地区20元/天,且需凭出差地有效票据报销。

④凡在公司食堂就餐的单身员工伙食补助费8元/天。

⑤省会城市及单列市的业务员住宿费按4000元/年定额执行,不再报销住宿费,其它按本差旅费管理办法标准执行。

⑥订票费在春运期间、旅游旺季、大中专院校学生放假返乡、返校期间30元/张;其它期间为20元/张;市内5元/张。

五、超出以上报销标准需由总经理特别批示后,方可报销。

六、出差人员返回后,一周内到财企部报账,报账后并将本次出差的借款余额还清,超过一周不报账,此次出差费用不予报销,借款将从工资中扣除。没有借款的,超过规定报账期限的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由个人负担。

七、财企部应对差旅费报销的原始凭据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对不符合报销的原始凭据有权拒绝报销,否则由相应人员承担责任。

八、本办法自二○一六年一月十日起执行。

二〇一六年一月五日

2016年公司出差报销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2016年出差补助标准 第二篇

2016年公司出差报销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为有效控制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使企业各项管理形成规范化和制度化,小编特制定以下制度,欢迎大家参考。

【一】

一、因公出差的办理程序

1、因公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领导签批,财务部门负责人核准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应在“出差申请单”中情况汇报一栏填写出差完成情况并书面汇报出差工作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并在“出差申请单”任务完成情况栏中签署考核意见。

4、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增加天数、人数、改乘交通工具需经派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二、费用标准

1、公司职员出差实行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伙食费补助)、市内交通费等费用包干,其标准如下:

(1)集团公司领导:按出差所在地区不同,本着节约的原则可住3—5星级宾馆,误餐津贴60元/天。因工作需要请客户用餐可实报实销,不再列支误餐津贴。

(2)所属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集团公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可住3—4星级宾馆,误餐津贴40元/天。因工作需要请客户用餐可实报实销,不再列支误餐津贴。

(3)公司中层干部:住宿标准省会180元以内,非省会120元以内。伙食补助40元

/天。

(4)一般工作人员:住宿标准省会80元以内,非省会60元以内。伙食补助40元/天。

(5)市内交通费:公司职工出差途中市内公交车费实报实销。如乘车时间为夜间(晚九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可乘出租车,并注明乘车区间。如遇特殊情况,事后应写书面汇报,经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去集团公司的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如:沈阳、长春、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出差人员必须住办事处,食宿由办事处承担,不享受伙食及住宿补助,如因办理业务路途较远,而中途无法返回办事处就餐,可按每天10元补助,但需持有办事处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证明。

3、(1)外出参加会议经分管领导批准不实行费用包干,采取分项计算的方法,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10元/天市内交通费和公杂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住宿费用按标准列支,伙食补助、公杂费,市内交通费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2)外出学习人员,住宿费实行包干标准,伙食补助每天20元,外出学习途中可享受伙食补助费,学习期间可享受公杂费、市内交通费。

4、出差特区(深圳、珠海、海南、厦门、汕头),费用本着节约的原则伙食费60元/天。

三、几点具体规定:

1、旅途中未住宿,不享受住宿费包干,只享受伙食、市内交通二项补助费。

2016差旅费管理规定
2016年出差补助标准 第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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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差旅费标准调整的通知【2016年出差补助标准】

根据目前物价水平,结合我所实际,经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原差旅费标准和报销办法调整如下:

一、住宿标准及报销办法

1、员工出差住宿费实行限额控制、凭税票报销的办法。住宿费超过规定限额部分原则不予报销。住宿标准如下:

2、所领导及下属企业领导按上述标准可上浮50%以内;中层干部按上述标准可上浮20%以内。

3、员工、中层干部和下属企业领导两人同行并为同性别的,原则上应选择标准间合并住宿。

4、出差人员住本所办事处和有对方单位对口接待的,不报销住宿费。出差住亲朋家的,按住宿标准的50%予以补贴。

5、参加各种会议期间的住宿费,按会议安排凭税票实报实销。

二、交通费及报销办法

1、所领导及下属企业领导出差乘火车,可购买硬卧铺票。

其他员工乘火车,乘车时间超过10小时且在车上过夜超过8小时的,可购买硬卧铺票。

2、员工乘坐长途汽车出差,交通费可凭票实报实销。

3、员工在出差期间,发给每人每天市内交通费10元,包干

使用,不再凭车票报销市内交通费。乘坐出租车的当天不发放包干交通费。

4、出差参加各种培训和会议的地址与住宿地相近的,包干

交通费只发放到达和离开两天,期间不发放。

5、员工出差乘坐软卧、飞机、轮船二等舱、高铁一等座(含

包车、市内出租车)等特殊情况,须经所长及下属企业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相关费用。

三、出差补助费标准

1、员工乘火车出差可购买硬卧铺票而未购买的,可按所购

硬座车票的50%发给出差员工路途补贴。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超过10小时的,发给每人20元路途补贴。

2、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市境内不发,

市境外省境内每人每天30元,省外一般地区每人每天40元,经济特区、直辖市、省会和计划单列市每人每天50元。

3、驾驶员出差期间除按上述标准发给伙补助费外,按行驶

车距离发给行车补贴。每月行车距离基数为1500公里,在行车基数内,每100公里发给4元补贴;超过行车距离基数部分,每100公里发给6元补贴。

4、出差参加各种培训和会议期间提供伙食的,不发伙食补

助。

5、出差因公招待客人,每人每次扣减伙食补助费10元。

四、其他条款

1、出差期间因公电话费,可凭据实报实销。

2、其他员工随领导出差,住宿费、交通费无法区分时,可

参照其所随领导的执行标准。

3、本办法自二〇一六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以前所发文件与

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4、xxxxxxxxx、xxxxxxxxxxxx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各参股公

司参照执行,个别标准可根据各自公司情况上下浮动10%。

5、本通知由所财务部负责解释。

(注:经济特区: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南、喀什 ;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计划单列市: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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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差旅费管理办法2016年最新版
2016年出差补助标准 第四篇

2013年,财政部曾印发过差旅费用的管理办法[2013]531号,该办法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报销管理以及监督问责做了具体的规定,该办法于2013年12月31日公布,全文 如下所示:

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我们制定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抓紧修订本地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位)。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

第三条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 中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 财政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出差人员等级及乘坐交通工具对照表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2016年出差补助标准】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十一条 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 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住宿费限额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提出所在市(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的住宿费限额标准报财政部,经财政部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由财政部统一发布作为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的住宿费限额标准。

对于住宿价格季节性变化明显的城市,住宿费限额标准在旺季可适当上浮一定比例,具体规定由财政部另行发布。

第十三条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司局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五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六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第十七条 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伙食补助费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负责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参照所在市公务接待工作餐、会议用餐等标准提出伙食补助费标准报财政部,经财政部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由财政部统一发布作为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标准。

第十八条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

第十九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二十条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第二十一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2016年出差补助标准】

第六章 报销管理

第二十二条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二十三条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四条 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第二十五条 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七章 监督问责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一级预算单位应当强化对所属预算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向财政部报告。

各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出差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七条 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央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单位差旅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三)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

(四)是否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差旅费管理制度2016
2016年出差补助标准 第五篇

安徽省迅雷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差旅费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完善差旅费报销制度,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各种交通工具费及附加费用、住宿费、生活补助费等。 第三条 公司员工出差实行差旅费“定额包干、超标准自负”的报销原则;交通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出差包干费用的住宿费的计算天数采取算头不算尾的办法执行(如1月11日至1月18日出差只能算18-11=7天),在出差完毕后凭出差单及报销发票进行报销.

第四条 公司员工出差分别按以下定额标准报销差旅费。

注:

4.1.1、部门总监及其他职务人员出差,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乘坐飞机:当出差任务需要时;当陆地交通工具行驶时间达24小时(含)以上时;当机票折扣后票价与陆地交通工具票价差价在10%以内(含10%)时;【2016年出差补助标准】

4.1.2、特殊情况需打的在短信报告给部门负责人后且得到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凭票每人每天分别按上限:地、市(区)城市及以下地区20元/天;县城10元/天。随公司车辆出差,只报汽油费、过路费、停车费,不报销其他交通费;

4.1.3、票据丢失或无票据者,一律按定额标准的80%报销(需提供同类性质发票);

4.1.4、所有因公需报销交通费用的员工,必须在交通票据背面注明事由及往返地点(票据正面已注明了往返地点的除外)。

4.2、出差住宿费标准(上限):

4.3、市内交通及生活补助费标准:

单位:元/天

4.3.1、生活补助当天返回按一天补助,次日返回补助一天半。

第五条 员工外出参加会议,由会议主办方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的,员工只能对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按照差旅费规定进行报销。员工外出参加培训或驾驶员外派等情况参照此规定执行。

第六条 员工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补助费按此规定执行。

第七条员工出差途中,经批准可绕道回家探亲,其绕道车船费扣除直线单程车、船费后全部自付,在家期间不享受生活补助、住宿补贴和交通补贴。

第八条车船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必须与出差时间、地点、途经路线一致,绕道、到不属出差地、借出差旅游、办私事的车船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生活补助费不予报销。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九条出国人员差旅费的报销标准公司另行规定。

第十条公司因经营需要临时聘用外部人员(简称临聘人员)发生出差事项的,如临聘工资中不含出差费用的,可参照上述公司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以上差旅费报销均需提供有效发票。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加强差旅费的财务管理,各级审核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未按规定程序审批的出差事项以及不真实、不合法、记载不完整、不准确的票据,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 第十三条 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有效控制出差人数、次数、天数、路线。对不合理出差现象,公司有权拒绝报销出差费用。

本制度从2015年12月1日起开始执行 安徽省迅雷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1日

2015出差管理制度
2016年出差补助标准 第六篇

第1篇: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一、出差管理办法

国内部分

第一条本公司以及所属工厂及营业所的员工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办理公务者,依本办法规定发给出差旅费。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表16、4、1的标准发给交通费:

一、代理职称的职员比照高一职等人员的标准支给。

二、练习生、雇员、工友比照三等以下职员的标准支给。

(一)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公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证明单,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证明单者,由出差人出具凭单。

(二)乘坐轮船应取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

(三)因急要公务必需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根报支旅费。

(四)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第三条员工出差的膳食、住宿、杂费按下列标准核发

a主管级:每日200元

b一般级:每日150元

第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乘坐计程车原则上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凭单为凭。

(二)电报电话费应取具电信局的收据为凭。

(三)邮费应取具邮局的证明为凭。

(四)因公宴客的费用,应取具统一发票或贴足印花的正式收据为凭。

(五)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取具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第五条员工出差,应由派遣出差单位的主管填写通知单一式二份,递请核准后,一份送秘书处登记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凭以预借或报支旅费(按照规定格式逐项填写)。

第六条员工出差销差后三日内应填具“出差旅费报支单”,送请各单位主管核实后递请秘书处审核,总经理核准后,出纳人员方得凭以报支。

第七条员工出差前,得凭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单预借旅费,于出差完毕报支旅费时扣回。第八条市内及短程(一日内)出差人员,除按实报支车资外,另可报支误餐费。

(一)下午一时以后销差者准报午餐。

(二)下午八时以后销差者准加报晚餐。

(三)不得再报支加班费。

第九条奉令调遣的人员,可以比照以上有关条文报支交通费、膳食费(一天)及行李运费。

第十条调遣人员若在公司用膳,则不得报支误餐费。

第十一条调遣人员若超过一天以上但不能视为出差的,可以由公司酌情予以补贴。

国外部分

第十二条本公司员工奉派出国人员,除薪津照领外,并准予报支出差旅费其标准如下:(一)凡出国往返于公司指定地点的交通费按实报支,自行观光的交通费自理。

(二)膳、宿、杂费按当时行情,并依国税局出差规定在报支额度内支给。

(三)派遣在同城市持续驻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标准八折支给。

第十三条受政府或其他机构聘请(派遣)出国考察或实习的本公司人员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机构支领出差旅费者,不得再向本公司支领出差旅费。

第十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应取得正式收据并按实报销,其无法取得正式收据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签呈为准。

第十五条如因公务上原因必须支付的费用而超过日用费规定者可以呈请总经理核发特别津贴。

第十六条国外出差旅费报销办法仍比照本办法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办理。

附则

第十七条下级职员与上级职员一起出差时,下级职员得比照上级职员标准支给。

第十八条本公司董事、监察人及顾问的出差旅费比照经理级标准支给。

第十九条膳、宿什费的支领标准,因物价的变动,可以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

第二十条本办法经董事会核定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二、出差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实核。

(二)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三条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一)国内出差:六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四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四条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新。

第五条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第六条出差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另定。

第七条出差费用的报销:

(一)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二)膳食费按标准领取。

(三)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四)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三、员工出国办法

(一)凡本公司员工因公经核准出国者,悉依本办法之规定办理之。

(二)因公奉派出国人员,于出国前需先立承诺书(如附件一),言明按期归国并继续为公司服务,如在返国三年内自动辞职者,愿无条件赔偿出国期间之费用除以三年平均数额之差额,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三)出国人员于返国后,应于二星期之内书面提呈出国经过及观感心得必要时,并由总经理排定时间,向公司内有关部门人员讲解心得及工作计划方针。

(四)国外出差旅费报支标准如附表二。

(五)奉派出国人员,出国期间其薪津仍准照领,并得预支核定日数之差旅费。

(六)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返国后10日内检具有关凭证向会计部报销,因故拖延不归或费用开支经审核不准报销者,概由出国人员自行负担。

(七)出国人员在国外之旅行,应予规定之路程为限,规定以外路程之差旅费如经总经理核准者,准予报销。

(八)出国接受技术训练或爱国内外厂商机构补助人员,其差旅费如已由有关单位支给者,其支给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请,但厂商供给之费用较本办法所订之费用为低时,其差额得由公司补助之。

(九)本办法经经理级会议通过呈总经理核定公布实施,其修改或补充亦同。

第2篇:公司出差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实核。

(二)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

第三条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一)国内出差:六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四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四条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新。

第五条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第六条出差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另定。

第七条出差费用的报销:

(一)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二)膳食费按标准领取。

(三)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四)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第3篇:业务员出差管理制度

为有效控制和压缩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形成出差完成情况书面报告,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签署考核意见。

4、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分管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5、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6、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超过一星期报销差费,每一天按30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3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担保人责任。

7、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二、费用标准

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三、报销办法

(一)住宿费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3、出差人员住宿费报销标准原则上按规定标准执行,有新闻媒介采访、会见地方政府官员和知名人士或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的特殊业务情况,在分管领导允许的前提下,可按实报销。

4、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副总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

(二)伙食补助费报销办法

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

(三)交通费报销办法

1、旅途中符合乘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而未乘座卧铺,特快按票价50%,其它列车票价60%予以补助。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写书面汇报,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主管领导同意)。

3、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左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况须请示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报销。

4、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饶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饶线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况的,如春运无法购票的,在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四)通讯费报销办法

除外出学习和驻厂人员外的出差人员,每天补助10元通讯费,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五)其他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3、驾驶员外出按15元/百公里补助,行车途中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

四、补充规定

1、两人以上出差人员,在请示主管领导允许后,可就随行高一级人员标准执行。

2、去往集团办事处的人员,出差途中享受伙食补助费。抵达后食宿由办事处承担,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干,如因办理业务路途较远,而中途无法返回办事处就餐,可享受伙食补助费,但需持有办事处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证明。

3、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市内交通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4、外出学习、驻厂人员,伙食补助每天16元,期间不享受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包干,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补助费。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4篇: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出差人员管理,搞好成本控制,本着“励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出差制度》适用于因工作需要,到外地出差,当日无法返回者的管理。

三、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负责出差人员的统一管理。

1、总经理负责部长以上(含)出差人员的审批;

2、各部门主管副总经理负责部长以下出差人员的审批。

3、财务部负责经批准后的出差费用预付与报销结算。

四、出差申请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事先填写《员工出差申请单》(也可以计划形式提出),说明出差事项、日期、交通工具安排。

2、部长(含)以上人员的出差由总经理审核批准,部长以下人员的出差由各部门主管副总审核批准,签字后的《员工出差申请单》交办综合管理部备存。

3、因时间紧急,来不及办理出差申请者,应由先口头报告出差审批领导,出差返回公司后补办申请手续。

五、出差费用领报规则

1、差旅费申领

1)出差人员须于出差前1天,预算差旅所需费用,填写借款凭证。

2)交总经理签字,财务经理核实。

3)到出纳处借款。

2、差旅费报销

1)出差人员返回后一星期内必须报账(特殊情况除外)。

2)报销时须将有关单据在《凭证粘贴签》上粘贴齐备,并在每张单据的背面注明消费事项。

3)交部门主管(部长)和总经理签字。

4)财务部审核后,到出纳处报销。

3、有预支差旅费而逾期未报销者,出纳有权催促,逾一个工资期者,出纳应从其工资中扣还借支之差旅费。

4、出差期间由本公司或有关单位提供出差交通工具、交通费或住宿费;出差者不得再申报相应费用。

5、出差中途除因病或遭意外灾害或因实际需要由主管指示延期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差期,否则除不予报销差旅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六、差旅费计算标准

1、出差人员的差旅费用,除往返目的地的交通费用,凭票据实报实销外,出差目的地的住宿费用采取限额控制,伙食费补贴采取包干制,市区交通费报销为:部长级(含)以上人员可以坐出租车凭票报销,一般人员只能坐公交车凭票报销。

2、部门副经理(含)以下人员到出差目的地的交通工具以硬卧、客车、轮船为主,严格控制软卧和高等客仓,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乘坐飞机。800公里或(8小时)以上乘火车者享受硬卧,不坐硬卧而坐硬座者,可享受车票全额的50%的额外补贴,800公里(8小时)以下只能乘硬坐,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分管领导批示,方可执行

3、招待客户所发生各项费用在3000元(含)以下的,须事先征得分管副总同意,凭有效发票申请报销。招待费用超过3000元以上的,须事先征得总经理的同意,凭有效发票申请报销。

4、差旅费按一般管理人员(包括车间班组长)、部长(包括车间主任、厂长、工程师)、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三个级别标准申领,凡与高阶层人员一同出差者,差旅费可参照高阶层人员标准申领。

5、出差人员所达目的地的车费、住宿费、市区交通费在标准与要求范围内凭正规票据实报实销,超过标准部分自负;伙食费补贴按标准包干报销。

城市级别阶层沿海特区、直辖市、省会城市地市级城市

县(区)级城市

伙食费住宿费

伙食费住宿费

伙食费住宿费

注:(1)沿海特区指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广州、海南、宁波、温州、大连、青岛。(2)出差打的费用按实际情况可予报销。

七、当日往返出差费用计算标准

1、包括在公司所在地外勤任务。

2、当日往返出差除交通费用按票据实报实销外,如是逾越公司用餐时间可报误餐费每餐20元。

3、公司派出参加培训、学习、支援等公务的员工,按照30元/天的标准报销工作餐费。但若其费用已由公司或有关单位支付者,不得再申请报销。

4、在公司所在地外勤任务时,一律以公交车代步,不得乘计程车,否则费用自理。除非特殊情况,但要经部长查实,经总经理特批。

5、如果两人(同性)一同出差,提倡同吃同住,尽量节约开支。

八、出差承包费日期计算标准

1、差旅承包费按实际出差日数申报,从本地出发上午12点以前离开按一天计算;中午12点以后离开按半天计算,返回本地中午12点以前到达按半天计算;中午12点以后到达按一天计算。

2、出差的路线和时间如果与申请路线和时间发生变化,必须提前告诉部门主管,否则绕道产生的费用和时间不予计算。

1、员工出差应本着节约原则,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保持良好职业素质,与客户约见、商谈准备充分,秉公办事,不得徇私、受贿、索贿、谋取私利,违者按章从严处罚。

2、出差期间,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治安管理条例,并洁身自爱,违法者后果自负,公司概不负责。

3、员工出差在外,行事应谨慎,凡由本人原因造成的意外灾害事故,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七、附则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修改、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2015关于企业高温补贴通知
2016年出差补助标准 第七篇

【通知一】

**全体职工:

随着夏日的来临,高温不断的来袭,为了全体职工的身体健康,经过公司领导的决议,从本月起开始下发“2015年度职工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如下:

1、自2015年7月1日开始到2015年9月31日结束,共计三个月。

2、高温补贴金额:车间工人每人每月300元整,其它部门每人每月260元。

3、补贴金额和工资一并领取。

4、高温其它处理措施将根据具体情况具体通知,望广大职工随时关注。

【通知二】

各部门、各项目部:

暑运将至,为切实做好公司一线员工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确保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行,结合国家相关规定,参照集团办发【2015】12号文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2015年高温补贴。

具体如下:

一、 发放人员范围: 2015年6月1日至9月30日在册在岗的合同制员工。

二、发放岗位范围及标准:

一类、 此类岗位是指较长时间在高温环境下持续工作的现场生产岗位

车辆驾驶员、现场工作人员

300元/人.月

二类 、其他间断性进入高温环境工作的人员

保安、室外保洁员

200元/人.月

备注:

1、二级部门干部高温补贴按二类标准执行;

2、一级部门干部不享受高温补贴。

三、其他:

1、高温补贴于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依据月度考勤在次月工资中予以发放。

2、新进员工若符合享受高温补贴规定,从到岗次日起享受。

3、当月因出差、培训、休假、工伤等各类原因,根据岗位的实际天数享受高温补贴。

此通知。

2016年 述职报告
2016年出差补助标准 第八篇

2016年述职报告

我是2016年3月开始担任县财政局长的。现将任职近5年来,在履责、廉政、行德方面的情况报告如下: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一是认真履职,扎实部署。局党组每年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制定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与各股室及乡镇财政所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分解下达责任目标,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二是强化组织,完善机制。利用党组会、局务会、全局干部职工会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反腐倡廉政策精神,定期组织廉政建设讲座,观看腐败案件警示片,建立了局班子成员定期接访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涉财廉政建设热点、难点问题。二是坚持原则,勇于担当。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坚持“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自己所担负的岗位职责有机结合起来,把“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落到实处,切实强化局班子成员的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推动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沿着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发展。四是规范用权,廉政从政。带头廉洁从政,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三个不直接分管”、“一把手”末位表态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局班子率先垂范,守住思想防线、制度底线、法纪红线,严格约束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改革不合理的规定和“惯例”,推行 “开门理财”, 切实压减了权力寻租空间,主动接受人大、纪检监察、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了财政“两个安全”。五是从严要求,改进作风。带头反对“四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县十项规定。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和按季度报送“三公”经费报表制度。全县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压减15.5%,“三公经费”减少2600万元,下降5.1%,财政部门行政性开支同比下降27.82%。六是态度明确,支持反腐。坚持对腐败零容忍的政治态度,旗帜鲜明支持财政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及查办案件,对财政内部的违纪事件及时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同时,切实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构配备硬软件设备,改善办案条件。

2、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一是做守纪律讲规矩的带头人,树正确政绩观。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全会精神,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利益观,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将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责任人,落实决策部署。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坚决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崇德敬业,为民理财”,统筹财力支持全县重大战略决策的实施。五年来,我县财政收入保持了年均11.15%的增长速度,今年可望完成4.2亿元,税收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达到80%以上。五年来,共到位各类补助资金45亿元,年均增长26%。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五年到位16亿元,年均增长52%。财政支出年均增长16.08%,其中,民生领域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由2016年的65.49%,提高到2016年的78.46%。三是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明白人,抵制歪风邪气。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在政治上做一个明白人,坚决抵制“七个有之”。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同组织保持一致,做到听招呼、讲规矩、守制度,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决不能歪曲和变通。同时,顾全大局,坚持实事求是,汇报工作,反映情况,不捏造、不做作,不虚报浮夸、好大喜功,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3、职权行使和职务影响方面的情况。现职内,没有违规提拔、推荐、任用干部。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本人、配偶、子女、亲属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非法利益。没有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没有违规参与土地和房地产开发等经商办企业。本人严格遵守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去年女儿出嫁,在按规定报告纪检监察部门同意后,家属亲戚朋友来客18桌,没有请我和爱人单位的同事。今年岳母逝世,主动把财政、国土局的同事辞掉,前去悼唁的都拒收礼金。严守廉政底线,任职期内没有违规收取现金、有价证券和其他支付凭证。

4、公务消费方面的情况。本人严格遵守公务用车管理,非公务活动和节假日没有使用公务用车。本人沿用以前局长的办公室,两人共用,无超标现象。没有出国出境,没有公款旅游。

5、个人有关事项方面的情况。本人私有住房两套,一套为2016年在平阳东路与人合建住房一套,面积200平方,当时造价10万元;另一套为爱人在原五金公司的房改房,在平阳西路,面积60平方,经开发商收购重建换得一套120平方。没有持有因私出境证件。女儿通过公开招考,现在民政局低保中心工作。爱人今年已退休。本人除正常的工资及津补贴收入外,没有其他讲学、写作、书画等劳务所得。本人和配偶没有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没有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和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等情况。

6、树立和弘扬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情况。一是大力弘扬职业道德。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注重团队力量。密切联系群众,自觉听取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和我本人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各种评议、测评。二是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公共秩序,热心公益事业,关爱弱势群体。深入部门和乡镇调研,解决力所能及的问题。关心企业发展,尽力帮助企业解决难题。积极参与驻村扶贫,落实“一进两访”,本人结对扶贫两人。严守公德,平日不酗酒失态,不滋事扰民,不见利忘义。三是维护家庭美德。本人坚持正确的家庭观、幸福观,正确处理家庭、亲友关系,孝敬父母、尊重配偶、谨慎交友,严格管理和教育子女。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情趣。家中没有长幼不睦,背弃家庭,没有放纵和放任自己,没有不健康的生活作风。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方面:一是统筹兼顾,准确驾驭全县财政的能力还要不断加强。虽然我县财政正逐年走出困境,但由于历史债务和先天条件的制约,财政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尤其是近年来,干部职工的工资津补贴的提标、住房公积金配套调增、落实乡村运转经费调整及乡镇干部生活补贴等一系列政策,确保全县重大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财政支出压力还很大,资金调度异常艰难,有时不得不拆东墙补西墙,有时也不得不延期拨付一些专项资金。二是财政部门中还有部分“衙门”风气未改,具有盲目的部门优越性和岗位优越感。

2、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一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作为财政局长,平时大部分时间都在应付日常工作,争资金争项目,出席各种会议,忙于处理财政工作中的繁锁大小事务,与干部职工直接交心通气、谈话,下基层调查研究的时间较少,有时出差在外,给前来办事的干部群众带来了诸多不便。这些方面虽然与我的工作岗位的特殊性有一定的关系,但主要的还是我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我将予以高度重视,以后认真解决。二是乡镇财政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近几年来,我们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了对乡镇财政的管理,但薄弱环节依然存在。江村镇财政所原所长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数额巨大,影响恶劣,反映了我局在乡镇财政管理方面存在严重的漏洞,我本人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起事件留给我们的教训是深刻的,那就是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任何时候都要绷紧财政纪律的这根“弦”。

3、职权行使和职务影响方面: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在廉政建设上我虽然非常注重,但财政工作牵涉到方方面面,对一些规章制度的落实督查还要进一步加强。财政内务管理的“短腿”还急待拉长,对干部职工的廉政勤政教育容不得半点松懈和怠慢。

4、公务消费方面:接待上级来人和外来客人时,有时还存在超标准,出差住宿等超标现象。

5、个人有关事项方面:有时认为个人职务不高,为人也比较低调,在报告个人事项方面还不太全面。

6、树立和弘扬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方面:有时在日常行为规范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如,有时接受吃请,认为是小事,不违反大原则、不触犯底线,没有抵制或抵制不坚决。

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1、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进一步加强中心理论及财政新政策的学习,增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驾驭财政经济工作的能力。同时,身体力行,加强调研,促进财政调研工作上水平、上档次,更好地推动财政业务工作。

2、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带头学法、执法,并教育全局干部职工增强法制观念,强化法律意识、廉政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纪检、监察及社会各界监督,自觉向组织报告个人事项,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

3、不断创新财政工作方式方法。转变工作思路,集中精力,解决好财政工作中社会反映强烈,群众呼声大,部门普遍要求的突出问题。加快财政改革步伐,进一步优化财政收支结构,增强财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4、加大财政宣传力度,寻求社会理解支持。坚持定期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汇报财政工作制度,对财政工作中的难点、焦点问题随时报告,采用多种形式对财政形势作及时、客观地报道宣传,以赢得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的广泛关心、理解和支持,为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共渡难关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5、进一步抓好廉政和作风建设,塑造财政良好形象。在廉政建设和作风上建设上,严守底线,率先垂范,加强班子成员和干部队伍教育,加大对各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考核检查,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突出抓苗头,抓动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姑息迁就,努力提高财政服务水平和能力。

2016年述职报告

我自2016年4月份起担任城市基础设施投管理中心主任职务。任职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纪委的有力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和干部职工的大力支持下,本人坚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自律,尽职履责,有力地服务了全县中心工作。现就本人履行职责、廉洁自律、思想道德方面等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职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八年来,根据县域经济的实际情况,我在拓宽融资通道上做文章,在研究融资政策上下功夫。在最初与国家开发银行融资合作的基础上,又积极开辟了农业发展银行和双牌农商行两个融资通道,融资能力得到增强:截止2016年10月底,共签约政策性融资项目9个,签约总金额12.7亿元,到位资金8.5亿元,居全市前列,一批惠及全县的民生、城建项目得以兴建和竣工。同时,还积极参与了农商行筹建及入股、为县直相关单位借款担保质押担保、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升值等县里重大经济活动,融资的主体功能不断增强,期间先后两次荣获县上争外引特别贡献奖。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

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好教育。将廉政教育作为中心组学习的必学内容,班子成员1个月学习一次。对于普通职工,则主要通过组织观看影片、学习领导讲话与文件、上党课、张贴警示画的方式进行反腐教育,从源头上强化防腐意识。

二是建好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了班子办事、内部管理、作风建设等17项制度,使班子决策与行使职权、业务办理公开、透明、规范,消除腐败滋生空间。

三是做好表率。要求大家做的自己先要做好。我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带头逐级签订廉政责任书,将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到人、落实到位。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单位所有事项的议定,都按照分管领导提议—开会讨论—民主表决—形成决策的程序进行,尤其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严格执行这一程序,任何事项不得例外。在班子成员分工时,主动提出不直接分管项目、财务和人事,相关事宜都由分管副职负责。

三、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一方面通过不断的中心组学习、自学等方式,提高党性修养,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敏锐;另一方面加强自省,保持良好心态。目前我是全市任职时间最久的城建投负责人,兄弟县区许多同行都已换岗甚至提拔了,但我坦然相待,利用长期与政策性银行建立起来的感情,更好地服务于我县融资工作,工作关系逐渐形成了朋友甚至兄弟关系,现在两家政策银行能够主动为我县融资提供政策、信息等各方面的服务。

二是严格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我始终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说符合身份的话,做符合身份的事,工作中不该说的不说,不能做的不做,严格按规矩办事,对组织忠诚老实,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实事求是地开展工作。对于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我接受任务不讲价钱,落实任务不打折扣,融资过程中能够用足、用透政策,大胆包装项目,只要对双牌发展有利的事就放开手脚去做;在农商行改制过程中,在县财政入股资本金不足的情况下,我召集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通过民间集资解决了这一难题。

四、职权行使和职务影响方面的情况

在工作中,我始终以如履薄冰的心态行使自己的职权,从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找关系、打招呼,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本人及配偶、亲属从不参与经商、承建工程建设等市场经济活动,更不与那些所谓老板拉拉扯扯。有些工程从我单位拨了上千万的资金,承包商还不认识我。任现职以来,我家里没操办过宴席,自己也从来没有接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行为。

五、公务消费方面的情况

公车配备使用情况。私人没有配备公务用车。单位配备公务用车一台,车号7066A,车型为丰田凯美瑞、排量2.0。

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去年办公用房专项整治过程中,我清了单人办公用房,现与一副主任两人合用一间,面积18㎡。

因公出国(境)情况。任现职以来没有因公出国(境)行为。

为规范公务消费行为,单位出台了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制度,办公室统一负责接待及公务消费,除特殊情况外我不直接签单,出差至少为3人,我自己从不经手钱物。我县所有项目的融资前期费用均低于1%,是全市最低的。

六、个人有关事项方面的情况

我家成员三人:妻子已退休,退休前为县教育局出纳;女儿在湖南理工大学读研。全家共用房产一套,是2016年花7.1万元买的商品房,面积172㎡。2016年5月购买别克君威轿车一台。现全家所有收入来源于我的工资以及妻子的退休金,无其他收入,所有家庭成员都没有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没有注册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不持有出国(境)件。

七、树立和弘扬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情况

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恪守职业道德。工作兢兢业业、尽心尽力,坚守底线、不拿原则做交易,实事求是、不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敢于负责,确保政令畅通。二是遵守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各项社会公德,生活上低标准、“过得去”就好,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如资助贫困家庭、为村里捐钱物修桥铺路等,遵纪守法,自觉履行法纪规定的义务。三是弘扬家庭美德。与家人相互尊重、相互体谅,相互支持,做一个为子、为夫、为兄、为父应该做的事情,孝敬夫妻双方父母,关心爱护兄弟,积极培养女儿独立自主、奋发向上精神,家庭和睦美满,生活幸福。

八、存在的主要不足、原因及努力方向

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相比,仍然存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单位公务用车超标。现单位用车为丰田凯美瑞、排量2.0。该车购于2016年,主要原因是城建投工作性质,从维护我县形象出发而购置。在2016年专项整治办公用车清理过程中,我们已将基本情况向纪委作出了汇报,现等待处理。由于单位仅此一台公车,因此处理结果最终出台前仍在使用。我们已制定了公车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对该车的使用管理。

二是虽然就作风建设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规定,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到位的地方,尤其是在奖惩兑现方面,存在要求严、执行较松的情况。

三是由于单位工作性质,在公务接待中,有时还存在超标现象,存在招待客人热情过度现象,偶尔有醉酒的情况发生。

四是受我县实际情况制约,在单个项目融资额度方面,与一些大县相比还有差距,服务全县中心工作的能力仍有待加强。

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是党性修养不强。主要表现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觉得只要自己做好了就行了,对于班子人员就抓得紧一些,对于一般干部,不出问题就好,有怕得罪人的思想,因此虽然出台了一系列制度,但执行方面还不到位。

二是自我要求欠严格。主要是在自我约束和“防微杜渐”上做得不够,认为只要大事注意,在坐车、接待方面一些小的问题超标,也是从县里的工作出发的,因而未能全面地、准确地、及时地执行好有关规定和纪律。

三是落实“三严三实”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工作标准有所降低,觉得我县本来就比不过大县,对于一些融资工作,不敢往大的方面想和做,缺少争当一流的勇气和决心。

努力方向:

一是加强学习,通过学习提高党性修养,增强自己的政治辨别力和敏锐性,牢记自己共产党员和国家公务人员的身份,扎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二是切实遵守好各项党纪政规,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省委九项、市委和县委十项规定,“勿以恶小而为之”,坚守原则、防微杜渐、严格要求自己。

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规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今后,我将以这次三述活动为契机,根据领导和群众的评议意见,认真整改。同时自己要更加注重学习,团结单位班子成员,带领全体干部职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为双牌发展做出贡献。

2016年述职报告

本人自2016年3月任茶林镇党委书记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支持配合下,坚持以德为先,以责为重,以廉为正,为全镇的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做了一定工作,现在,我就任职以来落实“责”、“廉”、“德”情况向大会报告如下,请评议并请提出宝贵意见。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

作为党委书记,我始终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积极推进本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定期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各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任务及时做出部署,把责任分解到人到岗,形成合力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注重强化制度保障建设。在严格执行现有的廉政建设制度基础上,制定了《茶林镇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纪律性文件,出台了民主议事制度、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管理、办公纪律等制度,用制度规范权力。认真实行“政务、村务”公开,落实“收支两条线”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提高财政的使用效益。三是加大反腐倡廉和查办案件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委有关作风建设的规定精神,积极开展“贪、庸、懒、奢”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活动,通过开展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等形式,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任职以来,镇纪委共立案查处违纪案件8件,其中三家湾村秘书蒋某等7人违反计划生育案件被开除党籍,廖家湾村廖某等破坏党组织决定被留党察看2年。 四是带头落实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带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自觉纯洁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加强对身边的工作人员、亲属的教育管理,不准利用职务的便利谋取个人私利。五是切实支持关心纪检工作。及时认真听取办案工作汇报,在人、财、物上支持和保障镇纪委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同时在政治、工作和生活上大力关心纪检干部,营造了良好纪检工作环境。

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学习是领导干部重要责任”的理念,带头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树立正确的权利观、政绩观和利益观,始终以大局为重,做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国务院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折扣、不走样。二是严守规矩,对党忠诚不渝。始终坚定不移地执行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不搞阳奉阴违,坚定不移地按规矩办事,不搞拉帮结派、团团伙伙或闹不团结,做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客,坚定不移地对组织忠诚老实,实事求是的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没有做弄虚作假、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等。

三、职权行使和职务影响方向的情况

任职以来,我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坚持用党纪、党规来规范自己的言行。一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我坚持以身作则。坚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来约束自己,把好自己的手,管好身边的人,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严防公款浪费现象,将改正工作作风的各项要求真正地落实到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是加强教育管理,进一步完善责任管理机制。加强自身和党员干部的理解信念,党性党风教育,组织全镇职工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自己每年给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上好“廉政课”。在推进全镇经济社会方面,始终以“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理念,全面推进全镇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16年,茶林镇撤乡建镇成功,2016年我镇创建为省级旅游名镇,我镇桐子坳村创建为省级旅游名村,大河江村创建为省级历史文化名村,2016年以来连续3年被县综合考核评定为先进单位,2016年以来连续4年被评定为全市“平安乡镇”称号。二是切实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和带头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党内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始终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不搞“一言堂”。尤其在发展党员、村干部任免、项目资金投入等重大问题上,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任人唯贤的原则。严格执行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项目“三个不直接分管”。任职以来,全镇干部没有出现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违反廉洁纪律规定的现象。三是廉洁自律。严守《廉政准则》的“八个禁止、52个不准”。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权利,为本人、配偶、子女、其他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没有插手工程建设和违规参与土地和房地开发等各类项目。任现职以来,没人摆过酒席,也没有收受过任何现金、有偿证券、支付凭证。

四、公务消费方面的情况

本人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有关规定精神,严守各项规章制度,不搞特殊化。公务用车是一辆2016年经批准购买的一辆广州本田车,排量为2.0,车辆没有进行豪华装修,没有超过配置标准。办公用房按照要求整改到位,符合办公用房标准。本人任职以来没有因公出国(境),不存在出国(境)经费支出,也没有公款旅游过。

五、个人有关事项方面的情况

本人于2016年在县总工会购买了一套面积130平方米,450元/平方米的商品房,包括装修当时总造价13万元左右,现与配偶及女儿共同居住,妻子在双牌县四中校办公室上班,女儿在双牌民德小学读书。家庭成员没有参与投资、经商、办企业或从事有偿中介等情况;本人除工资性收入及单位年终发放岗位目标考核和市、县的工作性奖金外,没有其它的投资理财方面的收入。本人也没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因私出国(境)的情况。

六、树立和弘扬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情况

做官必须做人,做人必须立德。我始终把修身立德作为一种价值追求,一种品德锤炼,做到诚实守信、实事求是、表里如一。一是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本人自觉遵守党纪国法、遵守社会基本行为准则,坚守高尚情操,坚持与人为善,真心待人,热心公益事业,关爱弱势群体。生活中我从来没有发生饮酒失态、奢侈浪费的行为。我注重坚持小事讲风格、大事讲原则,做到有问题多沟通,有意见当面提,营造了团结共事的良好氛围。二是积极践行职业道德。一直以来,我全身心地投入工作,把干好工作作为实现人生价值、人生理想来追求。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我从不回避,敢于负责,坚持在一线掌握情况,科学应对。对一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问题,我都身先士卒、亲力亲为。三是努力弘扬家庭美德。我始终坚持正确的家庭观、幸福观,正确处理家庭、亲友关系。生活中,我尊重配偶,与妻子相敬如宾,对上尊敬长辈,孝敬父母。对外团结邻里,和谐相处。坚持谨慎交友,净化生活圈,没有出现长幼不睦、背弃家庭、炫耀攀比、生活作风不健康的行为。

七、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够。主要表现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满足于发文件、会议安排布置上,但具体硬措施少,效果不明显。在抓落实方面存在虚位的情况。例如对于镇村级财务的管理问题,知道是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我的确组织党政班子成员进行了一定的研究,发了较多的规范性文件,大会小会说了很多,但还有部分村存在些问题,治理效果不明显。在抓干部作风建设时,时紧时松,干部作风出现反弹,没有持之以恒地下大力气去抓,缺乏抓好干部作风建设的狠劲和韧劲。其关键原因还是我抓落实党风责任制的措施不硬,存在虚位的情况。

二是对自己的要求欠严。有时觉得自己在基层任主要领导多年了,工作上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因此思想上有时存在惰性和自满情绪,认为自己已经做得不错了,以至于没有对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在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之前,存在迎来送往接待讲排场浪费现象,存在碍于情面,曾收受土特产、米酒的现象,存在公车私用的现象。

三是维护党的政治责任和担当意识不够。例如有时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虽然有一定的意识,但对一些损害党的形象和威信的言论认为没牵扯到个人和镇里也就没有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驳斥了。

四是宗旨意识不强。有时坚持群众立场不够,面对群众反映的各种困难,缺少换位思考的感情认同,往往过多地强调客观原因和历史原因,缺少为群众利益破解难题敢于担当的主动作为和责任意识。例如面对永连公路、永蓝高速的历史遗留问题,一些多年来遗留下的山林纠纷,对待来要求解决问题的群众,有时产生厌烦、畏难情绪,有推拖的思想。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认真反省,不断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增强政治素养。按照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的基本要求,以“日日弹尘,天天洗脸”的精神清理思想,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境磨砺自己,坚决抵御各种诱惑,不断增强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二是要进一步履职尽责,带好队伍。按照“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管事”的要求,带好班子,管好队伍。切实履行好镇党委书记的职责,坚持党要管党,坚持发展为要。三是要进一步严格自律,做好表率。一如既往地带头执行反腐倡廉制度,模范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坚持做到不丧失道德底线,不滥用权力,不迷失方向,不断升华党性、升华境界、升华人格,始终保持健康的生活态度和情趣,永葆共产党员的本色。

2016卫生局机关管理制度
2016年出差补助标准 第九篇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卫生局机关管理制度,仅供大家参考和阅读。

一、学习制度

1、全体干部职工应自觉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医疗卫生业务等知识,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更好服务于工作。

2、全体干部职工的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集中定期学习主要由办公室组织,确定好学习主题,时间定在每个星期一的上午,因特殊情况不参加学习的,要提前请假。

3、全体干部职工要勤于学习,善于思考,要做好学习笔记,每人每月不少于一篇读书笔记心得体会或调研文章,由办公室抽查。

二、考勤管理

1、局机关工作人员实行签到制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规定,按时上下班,每天签到截止时间为上班时间后10分钟内。迟到、早退、不签到每次罚10元,连续三次迟到、不签到和早退的人员作休假1天;发现代签现象,代签人与被代签人均算休假1天;局纪委将组织人员不定期进行人员在岗情况检查。

2、坚持请销假制度,凡因私事需请假的,由本人书面申请,事先填好《请假审批表》交局办公室。股室负责人签定意见并报局分管领导,3天以上需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对不请假外出、擅自离岗不说明情况的每次扣罚日工资,并作休假1天处理;无故不请假,作旷工处理,旷工1天作休假3天处理,并扣罚当天工资2倍。

3、局机关各股室对所属人员要实行去向告知制度,标示人员的去向,去向与实情不符,弄虚作假的每次扣罚当事人日工资。

4、机关工作人员考勤每月由办公室负责统计一次,并张贴通报,每半年兑现一次。鼓励干部、职工妥善安排休假,超假人员每天扣罚日工资。

5、局机关原则上不利用节假日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必须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加班,加班人员需事前向后勤分管领导说明加班事由,并填写《加班登记表》,司机出车及临时性工作等特殊情况可事后填写《加班登记表》。《加班登记表》交由办公室负责统计,凡未见局领导签字的一律无效。

6、非局机关工作人员(含家属、朋友)不得在非上班时间来单位内进行上网、玩游戏、打牌等娱乐活动,一经发现,每次扣罚500元。

7、机关工作人员一个月内请休假7-11个工作日的,扣除该月一半下乡补助和防疫津贴,请休假超11个工作日的,扣除该月全部下乡补助和防疫津贴。人秘股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后勤分管领导并当月兑现。

三、公务接待管理

1、机关公务接待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禁铺张浪费。机关公务接待应征得局后勤分管领导同意,方可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安排,用餐安排原则上到办公室选定的一般餐馆,如需特殊安排的,需经局长批准。

2、基层卫生院人员来局办事,如需用餐,统一到办公室领取餐票,每人次30元,如果人员数量多,也可统一安排。

3、公务接待来客本着既热情又不浪费的原则,尽量减少陪客人数,标准控制在人均40元左右,一般情况下不上水果和高档烟酒。

4、招待费的签单(含住宿费的签单),由办公室负责,特殊情况下,可由作陪人员签单,签单时必须注明招待单位、原因和金额,以备结帐时待查。

四、财务管理

1、各股室要爱惜公共财产,对故意毁坏桌椅、电脑、电话、沙发等公共财物必须照价赔偿;节约用水用电,办公室人走灯熄,关紧门窗,违规者每次扣罚10元。

2、本着节约的原则,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要向后勤分管领导报告,经同意后,统一由办公室安排购买。500元以上还须报告局长同意,数额较大须经局班子会研究决定。

3、严格控制外出打印,无特殊情况,所有文件由局打印室打印、复印等,确须到外面打印、复印的,由各股室负责人报告局办公室同意才能结算,否则,由各股室自行负责。

五、车辆管理

1、机关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考核,局机关工作人员公务用车需报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节假日用车需报局长审批后由办公室安排。

2、车辆维修和保险:①机关公务车辆维修需到县政府采购的定点维修店维修。凡需修理须按以下程序办理:先经办公室确认,并到定点维修店列出修车预算,填写《车辆维修单》经局后勤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在定点维修单位修理完毕,司机应试车验收签字;定点单位无力承担的大修,报经局后勤分管领导批准后,可到非定点单位维修。②车辆保险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统一由办公室办理。

3、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公务车辆除出车外应及时停回局机关车库,保持良好的车状、车容,保证随时出车。严禁私自出车,若违反,油费等由驾驶员个人支付,如发生事故,由驾驶员个人负责,并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严禁违章驾驶,违章罚款由驾驶员个人负担50%。

六、作风管理

1、机关干部职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提高服务意识,密切联系群众,杜绝生、冷、硬、顶、推等现象,构建“马上就办”体系。

2、严禁机关干部职工串办公室聊天,严禁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看电影、看淘宝网等,严禁参与赌博等违法行为,自觉抵制丑恶现象。

3、全体干部职工出差、下乡必须厉行节约,按规定食宿,坚决执行上级有关廉政建设规定。

4、凡违反规定的,或被上级暗访组发现违反规定行为的,一经发现对当事人作出1000元罚款,并由股室负责人和当事人写出书面检讨和整改意见,情况严重造成一定后果的,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并调离该工作岗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此管理制度自**年2月15日起执行。

卫生局机关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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