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策划 >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016-12-13 14:31:46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共9篇)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编制:审核:审批:遵义市市民健身中心项目部2014年6月3日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文件(建安办函【2014】9号)关于“安全生产月”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建筑施工)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第一篇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遵义市市民健身中心项目部

2014年6月3日

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文件(建安办函

【2014】9号)关于“安全生产月”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遵义市市民健身中心项目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贯彻落实,普及安全知识,进行安全教育,进一步营造安全生产文化氛围。项目部认真学习开展“三个一”安全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以月促年,从而确保市民健身中心项目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现就六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结合市民健身中心项目当前实际情况,以强化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为着眼点,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长效保障机制,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等预防工作,切实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二、组织机构

1本次活动主要负责人为项目负责人窦小强,项目生产经理余荣涛,技术总工徐再军,安全负责人吉华。组员为各部门人员、各栋号工长、劳务班组负责人。

2、“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安全部门组织实施,工程管理部,技术部,材料部门,财务部门协同配合。

三、活动目标

1加强本项目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增强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能力及工人的风险防范意识。

2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伤亡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3提高因出现人员伤亡事故或险情时的应急救援能力,及应急管理水平,增强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及时性,技术性和有效性。

4提升公司以及项目的整体社会形象和社会效益。

四、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五、活动时间

2014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六、具体实施安排

1准备阶段(2014年6月5日之前)

(1) 精心策划,制定“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方案,做好动

员准备,做到组织机构、人员、经费、措施四到位。

(2) 项目领导为“安全月活动”做动员。

(3)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施方案,要做到内容丰富,形

式多样,注重实效,努力贴近生产和生活,动员职工广

泛参与,着力营造“科学发展 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2宣传阶段(2014年6月1日-2014年6月10日)

(1) 现场显眼路段张挂“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的横幅及其它安

全标识。

(2) 项目部大门处(工人上班必经过路段)张挂挂图,现场安排

安全人员作讲解。

3 活动实施阶段(6月6日-6月30日)

(1) 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6月2日-6月9日)

开展为期一周的事故警示教育活动,通过选择房屋建筑施工行业近年发生的典型事故进行回头看,组织管理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同时项目部选购建筑行业的事故警示教育光碟组织施工人员观看,举一反三,警钟长鸣。

(2) 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周(6月10日-6月16日)

为了针对突发事件(事故)应急反应的组织领导工作,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指挥重特大突发事件(事故)的救援,抢险工作。

消防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方案

一、 目的 : 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的同时,通过演练使人员掌握应急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救援运行程序和方法,提高项目应急小组协调作战的能力。

二、 时间: 2014年 6 月 12 日(有特殊情况需延期时,另行通知)。

三、演练地点:项目部施工现场

四、参加演习的主要人员:项目管理人员

五、演练前准备工作

1、项目在开工前编制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并向全体人员传达,并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学习。

2、根据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准备了抢救物资:车一辆、担架一副、医药箱一只及急救药品、警示带、手套并对器材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所有参加人员佩戴好安全帽。

3、演练前1-2天由安全员向项目所有人员通报,要求各劳务班组长加强对自己所管辖区域的管理,向工人说明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4、确定项目负责人窦小强为应急演练指挥长,全权负责指挥演练,副经理余荣涛及安全负责人吉华为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开展应急救援抢险工作,各劳务班组长负责所负责工人的工作安排,保证演练中不影响项目工作的正常运行。防止现场参加演练人员无意中误入危险区域发生意外,参加演练人员在演练中应注意安全,避免发生各类事故。

5、由项目安全部组成资料组拍摄图片,做好资料搜集和整理。

六、演练简介:

2016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活动方案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第二篇

2016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主线,紧紧围绕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利用各种媒体平台、采取各种宣传形式,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广大建筑业职工,普及安全法津法规和安全知识,促进“打非治违”、夯实安全基础等工作有效落实,为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进我县安全生产工作达标创优。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6年5月3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的组织力量,决定成立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委书记同志担任,成员由建管股、规划股、公用事业股、县质监站、规划监察中队等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质监站,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该项活动的组织实施等具体事项。

五、活动内容

(一)5月31日至6月9日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县质安站集中组织各地开展典型事故警示和教育,以近年来行业领域的典型事故为素材,下发警示教育宣传资料,举办事故案例教育展览,切实增强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自我防范意识。

(二)深入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6月中旬,县质监站要重点排查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及重点施工环节安全管理情况,各类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专家论证及执行情况和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重大事项应急处置预案及报告制度的制定情况等,杜绝此类较大事故的发生。

(三)大力宣传动员,广泛开展活动,营造浓厚氛围。各施工、监理单位,围绕“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制定活动方案,于5月31日前报县质监站。从6月1日开始,全县所有在建工地施工现场大门、在建工程主体应张贴主题宣传画和宣传标语,设置宣传栏、隐患举报箱等,有条件的施工现场要利用LED电子显示屏显示“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和宣传口号。各建设单位也要在主要通道、人员聚集场所设立宣传栏、文化橱窗、签名、宣讲报告、展览展示等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办法,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举办好“应急演练周”活动。6月17日至23日为全县“应急演练周”。各施工、监理单位要结合各自项目实际情况和专业特点,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方案,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每个建筑工地都应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以实地演练、桌面演练等形式开展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演练过程中要注意留存影像资料备查。

(五)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学习培训。通过举办学习班、培训班、民工夜校等多种形式,对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等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同时,组织我县建筑安全监督人员参加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省厅举办的培训班。

(六)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争创标化工地活动。加大创标化工地力度,通过召开现场会、观摩会等形式,交流经验,使企业学有榜样,比有先进,增强企业安全文明施工意识,有力推动全县的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本部门宣传工作整体部署,保证安全生产月活动经费的有效投入,使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真正落实到实处。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质监站)要认真研究分析目前存在的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消除安全隐患,精心策划设计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鲜明、效果明显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际效果。

(三)、加强信息报送和收集整理工作。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将形成的文字信息、照片影音、工作总结、统计表等材料及时报送县质监站,便于汇总上报。

施工工地安全月活动方案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第三篇

************

*****年

月【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汇报材料)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新《安全生产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的通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促进依法治安,做到建设领域企业全覆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深化“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贯彻落实,普及安全知识,进一步营造安全生产文化氛围,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以月促年,从而确保我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现就六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紧紧围绕“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这个主题,结合我县当前实际情况,以强化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为着眼点,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长效保障机制,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等预防工作,切实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安全法治意识。

二、组织机构

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等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施工现场项目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督促检查有关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事宜。

三、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使各个项目部人员、各个施工班组长、各个工种的施工人员及施工现场的后勤保障等与在建工程相关的单位、人员对相关政策法规、安全知识、安全意识等方面得到进一步增强。

2、加强我施工现场所在的小区已开工及拟开工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3、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我项目部已开工项目重大伤亡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四、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五、活动时间

2015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六、具体实施安排

1、准备阶段(2015年6月5日之前)

精心策划,制定“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方案,做好动员准备,做到组织机构、人员、经费、措施四到位。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施方案,要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努力贴近生产和生活,动员公众和相关人员广泛参与,着力营造“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2、宣传阶段(2015年6月5日-2015年6月10日)

各施工企业应按质安站分解到各个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内容,制作好宣传横幅,在工地现场,显眼路段张挂。“安

全生产月”领导小组安排好人员,制作好发放资料及展板,全力配合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关于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

3、活动实施阶段(2015年6月11日-6月30日)

(1)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2015年6月11日-6月15日) 开展为期一周的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组织项目部全体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知识教育教育活动(领导讲话、观看警示教育片),营造全项目上下关注安全生产,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同时组织项目部在建项目的各个项目部人员及各个班组长观看建筑行业的事故警示教育光碟,针对近年发生的典型事故进行回头看,组织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

(2)开展一系列安全文化活动(2015年6月16日-6月30日)

(1)提一条安全生产建议,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提建议活动,动员在建工程的施工人员针对安全管理内容、安全隐患情况等提出一条合理化的建议,唱响“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旋律,为安全献计献策,保证生产的安全。提出的建议富有建设性且被采纳的,质安站给予通报标表扬。

(2)排查安全事故隐患。在安全生产月期间,我项目部组织对各施工队作业环境、临边防护、临时用电、消防设施、机构设备、起重吊具、个体防护用品佩带情况等作彻底检查。检查必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检查发现的隐患,定时、定人进行整改,并上报质安站。

(3)组织项目部在建工程所有施工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竞竞赛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知识竞赛由项目部具体组织。

(4)项目部的各在建单位工程的施工工地,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管理基础建设,提高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化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施工企业在建工地在6月24日前开展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并做到方案、图片。

2015年施工现场安全月活动方案 -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第四篇

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5年 月 日

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安全字〔200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项目部施工生产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安全施工,从强化基础工作人手,实行项目目标管理,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当作"责任重于泰山"的大事来抓,为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基础,特制定安全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

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安全法治文化、普及安全应急知识、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重点,强化依法治安、强化正面引导、强化宣传推动、强化末梢到位,为本项目争创“四个全面”新业绩提供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全面贯彻"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抓教育,提素质,抓管理,堵漏洞,提高项目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对安全的责任感,进一步落实防范措施,在安全月中进行八查,通过八查,发现和整改隐患,端正思想,进一步落实职责和制度,加强安全教育,杜绝违章,进一步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同时要坚持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到位,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安全教

育到位,安全检查整治到位,安全防护设施到位,安全资金投入到位,对事故与违章处理到位.继续加强HSE管理,推行"两书一表",努力实现安全月项目管理目标,为施工生产任务顺利完成,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活动主题: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三、活动内容

(一)召开“安全生产月”的动员会 由项目经理主持召开 “安全生产月”动员大会,项目部管理人员、下属分包单位主管人员参加,会议宣读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月”的通知和安排,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月”的目的、意义,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拉开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序幕。

(二)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工作。(6月4~10日)

1.目 的:对全国发生的石化事故典型案例进行分析,与现场所有作业人员进行经验分享,达到警示作用【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内容和要求:

(1)每天项目部安全员进行安全喊话,并与工人做安全经验分享。

(2)要求全员参与,所有管理人员都要组织准备安全事故案例,每周周五下午安全例会上进行分享。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发动(6月10日)

1.目 的: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氛围

2.参加单位:各二级单位

3.内容和安排:

(1).在项目部大门处悬挂“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悬挂安全旗。

(2).在施工现场相关地点悬挂“安全生产月”标语和条幅;在公告栏悬挂旗帜、张贴招贴画及标语,同时设置橱窗和板报等。

(3).在施工现场有较大危险源的位置粘贴安全标语与安全标识、安全旗、安全标语与安全标识。

(4).把项目部会议室布置成为安全生产月宣传室,张贴特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挂图、安全知识宣教挂图。

(四)安全文化周。(6月11~17日)

1.目 的:传播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能力。

2.学习内容:安全挂画学习、消防知识和石化企业事故案例学习 。

3.学习安排和要求:

(1).作业单位学习时间安排: 每天学习地点:项目部门前

(2).项目部管理人员对参加人员进行点名,届时推迟下班。各单位参加学习的人数作为活动评分依据计入考核。

(五)消防演练(6月18日~24日)

1.目的:

(1)加强各作业班组之间的配合,提高班长的应急组织能力

(2)提高员工的消防应急技能和补救初起火灾的灭火技能

2.内容:中暑应急演练,高处坠落应急演练

3.具体安排 :

(1)高处坠落应急演练 ①组织实施: ②参 加 者:其所属分包单位所有作业人员③时间安排:分别在6月18日-19日上午9:30—10:40。

四、活动要求

1.各下属单位、班级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广泛动员,周密部署,精心策划,务求实效。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高作业人员安全工作水平。

2.活动期间各分包单位可在主要道口、活动场所和醒目处悬挂安全横幅或张贴安全标语。

建筑企业项目部安全月活动方案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第五篇

建筑企业项目部安全月活动方案

目 次

1 “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2 2 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2 3 开展重大安全隐患源专项检查活动··························2

3.1 基础工程

3.2 主要机械安全措施

3.3 临时用电

3.4 安全防火管理工作

4 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7 5 雨期防汛抗洪措施·······································8 6 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9 7 组织全员考核,奖优罚劣··································9

为认真贯彻落实开展2011年6月份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学规范、学企业标准和规定,排查隐患、整改落实,争取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进一步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水平。从6月1日至6月30日,项目部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1 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XXX

组 员: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根据安全月“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活动主题,领导小组在全项目部开展自检活动,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存在的安全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形式稳定。

2 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

在安全月第一周,项目部根据“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在工地开展学习«XX市安全生产条例»和«建筑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培训活动,为工人进行岗位安全知识补课,进一步分析、查找原因,吸取教训,切实提高防范事故风险的技能和本领,减少事故伤害。

同时,项目部还采用在施工现场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和安全宣传画等多种多样的形式,潜移默化的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

3 开展重大安全隐患源专项大检查活动

在安全生产月第二周,项目部深入推行“模式化”管理,严格实行每日“安全检查标识”管理制度,认真对工程的薄弱环节开展自查自纠,并结合夏季施工的安全监管特点和防汛工作要求以及项目自身进度,开展以基础施工、机械使用和防汛应急措施落实为重点的专项检查,通过检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隐患排查和整改等情况,促进项目安全生产体系有效运转。

3.1 基础工程

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边坡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工作,并且不得将材料堆放在基坑边上。

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知本工种的一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现场钢筋加工棚须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和安全技术操作指示牌,尤其拉伸钢筋时周围要设防护栏杆,后侧设防护挡板。

在进行模板施工时,要戴好安全帽和系好安全带,检查着脚点是否牢固,注意吊物碰撞。

3.2主要机械安全措施

3.2.1塔吊设备:

塔吊整体安装或每次爬升后,均须按规定程序验收通过后,才可使用。

塔吊司机应熟悉本机的结构性能,工作前应检查钢丝绳、安全装置、制动工作传动机构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予修整,经试运转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投入施工。

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程。

当机构出现不正常时,应及时停车,将重物放下,切断电源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工作,禁止在工作中调整或检修。

司机离开司机室前,应将吊钩开到最高位置,吊钩上不得吊挂任

何物品,切断总电源后做好交接班记录,将司机室门窗关好,方能离去。

防倾翻监控仪按照使用说明书使用,严禁私自用潮湿的手操作监控仪,不要用手触摸监控仪的端子,否则有损坏监控仪、触电危险。

每天塔机开机前,应检查防倾翻监控仪的工作状态,确保塔机在防倾翻模式状态。塔机由独立状态改为附着状态后需对系统参数重新设置。

作业中遇五级及其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将回转机构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

3.2.2电焊设备:

现场使用的焊机须防雨﹑防潮,并配有消防用品。

焊接时,焊工和配合人员须防触电﹑高处坠落﹑中毒和火灾等安全事故。

在熔器内施焊时,须有以下措施:必须有进出风口,设通风设备,照明电不超过12V,焊接时须有人在场监护,严禁在喷涂过油漆的容器内施焊。

高处焊接或切割时,应设挡板隔离焊件发生的辐射热。

高处焊接或切割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件周围及下方应防火,并有人监护。

电焊线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埋入地下。

接地线及手把线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物品上,接地线电阻不大于4欧。

雨天不得露天焊接,在潮湿地带作业时,操作人员应在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

施焊现场的10米范围内不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等易燃品。

3.3临时用电

3.3.1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建筑施工现场配电保护方式为三级配电二级保护,采用三相五线制。

3.3.2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采用符合要求的产品,并将每个配电箱按建设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定型化、工具化规定标准搭设防护棚。

3.3.3每台用电设备设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实行“一箱、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器”。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3.3.4漏电保护器的使用接线与基本保护系统相适应、相配合。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合理配合。

3.3.5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在配电线路中间处和末端处做才重复接地,接地点不少于3处,每处接地电阻不小于10。

3.3.6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普通灯具不小于3cm,碘钨灯等不小于50cm,当间距不够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安装在露天工作场所的照明灯具应选用防水型灯头,在脚手架上安装临时照明时,应在脚手架上加设绝缘子或绝缘板。

3.3.7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导线作绑扎。

3.3.8施工现场内临时用电的施工和维修人员,必须由经过培训后取得上岗证书的专业电工完成。

3.4安全防火管理工作

3.4.1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非经批准严禁动火,严禁在施工现场内燃用明火。

3.4.2配置消防器材集中存放地点,生活区、仓库、配电箱、木制作区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配置相应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2016建筑安全月活动方案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第六篇

建筑安全月活动方案,为了促进全市建设安全工作,政府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实到每个人,人人关注安全,宣传生产安全意识,严格控制意外事故发生。一起看看这篇关于建筑安全月活动方案的范本。感兴趣的朋友一起来看看这篇由资料站为您提供的文章。

建筑安全月活动方案:

为认真做好第二季度全市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根据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统一部署,结合全市城乡建设领域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第二季度安全月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安全年”行动计划,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广泛深入开展安全月各项活动,强化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关爱生命的社会氛围,确保二季度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时间

2016年4月1日-30日。

三、活动安排

(一)召开全委第二季度安全生产成员单位会议。传达学习3月31日全省和4月1日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政府第十八次安委会会议精神。总结通报2016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主要工作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部署2016年第二季度建设施工领域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二)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安全月、安全周活动期间,各分管委领导带队对全市各区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含地铁工程)、城区山林防火、房屋拆除工地等进行安全生产全面督导检查(检查组见附表)。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制定督导检查方案,并采取每组聘请专家共同参与督导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抽查。各牵头单位应动态及时反映督导检查情况,检查结束后请在5月6日前将督导检查情况报委安委办(科技处)。

(三)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以房屋建筑、市政轨道交通工程、城区山林防火以及房屋拆除工程等领域为重点,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政府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大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加大建筑领域一般安全事故预防,确保2016年第二季度城乡建设系统安全形势稳定。

1.房屋建筑施工领域。一是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大建筑施工渣土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人员深入开展建筑工地现场渣土运输管理专项检查。二是开展春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对在建房屋建筑工地的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模式化”管理、现场安全生产防护措施落实到位情况进行检查。三是认真研究部署2016年全市房屋建筑春季拉网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并下发检查通知,督促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开展自查自纠。四是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组织力量对房屋在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建筑深基坑、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加强对起重机、塔吊等设备的汛前和汛期的安全检查。五是组织青岛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拉动演练活动。

2.市政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领域。一是开展市政工程、轨道工程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研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在市政工程等施工企业中认真开展春季安全质量自查自纠工作,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开展春季安全质量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总结并督促进行整改落实;二是开展轨道交通土建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和班组安全建设专项检查、高空作业防护专项检查。同时认真做好轨道机电设备工程开工前开工条件验收检查.三是是开展市政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文明施工专项检查。根据春夏季青旅游旺季的特点,开展市政工程、轨道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专项检查,督促各施工现场做好施工围挡、扬尘控制、材料堆放、警示标志等工作。

3.园林绿化和城区山林防火领域。一是全力做好城区山林防火工作,确保清明节前后城区无山林火灾发生。认真开展安全防火再教育再培训,全面提高全体园林职工防火意识和防火救火能力;加大对浮山、双山等坟墓聚集的重点城区山林进行隐患大排查,督促各责任单位全面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全力做好山林防火工作;全面落实责任,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二是抓好公园景点公共设施和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营造舒适安全的游园环境,特种游乐设施的报检率、合格率100%,特种游乐设施操作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执证上岗率100%。三是抓好园林绿化施工安全,确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4.房屋拆除工程领域。继续强化拆除工程属地管理的力度,加大对全市拆除工地的日常检查督导;强化春季拆除项目工地防尘、防火、防倒塌管理,加大对现有拆除工地标准围挡设施检查力度,防止拆除工地安全事故的发生。

5.继续抓好城市运行中的安全整治。认真开展城市广告亮化设施的安全检查,强化城市广告亮化责任单位安全意识,定期检查维修城市亮化广告设施,确保城市亮化广告设施的安全运行。认真做好城市道路桥梁的安全检查,确保城区道路桥梁设施的安全运行。认真做好夏季城市防汛防台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夏季城市防汛防台工作的落实。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资质检查专项行动。按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资质检查专项行动通知》(青政办发明电〔2016〕5号)要求,继续深化安全生产资质检查专项行动,对不符合通知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四个一律”的要求,该整改的坚决整改,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绝不手软。在开展安全生产资质检查同时要做好打非治违工作,当前非法违法行为已成为安全生产的最大顽症、最大危害,必须下狠手、出重拳、严查严打,惩防并举,要充分发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执法队伍的主力军作用,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查处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通过媒体曝光通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五)深入开展安全培训宣传教育。继续做好建筑类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制度,重点组织开展好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班组长和特殊岗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全市公务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等五大培训。要针对一些忽视安全、管理粗放的中小建筑类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提高培训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全民安全文化建设,坚持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把安全生产的意识和理念落实到日常学习生产生活中,使安全生产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要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载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积极宣传和倡导安全的工作、生产和生活方式,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安全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深刻认识开展第二季度“安全月”活动的重要性,结合全市建设系统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把第二季度安全月、安全周活动做深、做细、做实。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月活动的的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难点问题,确保第二季度安全月各项工作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和引导企业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从现在起在全市建设领域认真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排查摸清建筑施工、市政道桥、房屋拆除以及园林绿化、公园景点等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做到摸清家底、查清情况。在全面排查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实行“风险监控点管理”,实现对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的精准防控。

(三)完善制度,巩固成果。要通过开展安全月、安全周各项活动,积极探索建立安全月、安全周活动、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建筑安全执法检查等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的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

(四)强化值守,畅通信息。要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共同做好当前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建立完善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执行事故专报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在清明、“五一”、端午节期间,确保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及时妥善处置。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安全月活动经验,分别于4月8日和5月6日前将安全周期间领导带队督查情况和安全月活动总结通过金宏网报市城乡建设委安委会办公室“青岛市城乡建设委科技外经处”。

以上这篇建筑安全月活动方案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对您有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关于更多安全月活动尽在:安全月活动方案

推荐>>>>>>小学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推荐>>>>>>企业安全月活动方案

2016年乡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6篇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第七篇

第1篇:乡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全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为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2016年6月1日至30日。在各村(居)和有关单位同时开展。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安监所、宣教办、派出所、工会、共青团、妇联。

各主办单位负责人组成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各村(居)和单位相应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

四、活动形式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宣贯活动。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

组织单位:各村(居)、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通过邀请专家宣讲、视频讲座等方式组织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大力营造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

活动时间:6月16日(上午9:00-11:00),在汽车站举行宣传咨询日活动。

组织单位:安监所、派出所、工商所、村建站、农机站。

活动内容:邀请镇政府主要领导亲临现场检查、指导咨询活动,邀请媒体到现场宣传报道,届时将开展安全图片展览,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现场答疑,现场发放宣传品,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深化“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加大舆论宣传力度。

(三)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周活动

活动时间:6月2日-8日。

组织单位:各村(居)、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各村(居)、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突出交通运输、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商贸、消防、特种设备、旅游、烟花爆竹、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动员辖区内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职工观看由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制作推出的主题宣传片《生命的红线》、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的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展板警示教育,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防范类似事故发生;要组织新闻单位对重点地区、单位隐患整改、违法违规情况进行采访报道,集中曝光一批单位。

(四)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

活动时间:6月9日-15日。

组织单位:各村(居)、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组织安全文化专家、有关人员开展安全文化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商场、进宾馆(酒店)、进工地、进窗口、进景区、进家庭等“十进”活动。

(五)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活动时间:6月16日-22日。

组织部门:各村(居)、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镇安办承办全镇性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依托企业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启动仪式,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观摩,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各村(居)、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校园安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公众聚集场所等行业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疏散演练。

(六)多渠道加强集中宣传

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组织单位:安监所、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1)各村(居)、各单位要在厂区、街道、学校、工地、重点路段、厂矿企业门口、车站、旅游景点、宾馆、酒店、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主题内容宣传条幅或设置固定墙体标语、公共宣传栏、文化橱窗、LED显示屏等(标语内容附后)。(2)组织宣传车辆进村入户播放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并向社会公布12350等安全隐患举报电话。

(七)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年提升工程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

组织单位:镇安办、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组织相关企业参加全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宣讲团深入企业,解读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意义、政策法规、评审的程序和方法,并对创建内容进行逐项讲解、剖析、指导。

(八)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

组织单位:镇道安办、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深入报道有关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和经验做法;加大公益宣传力度,以报刊重要版面、电视重要时段、专题节日、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

(九)开展村级安全员、一般企业负责人和安全员培训

活动时间:6月上旬

组织部门:镇安办、镇安监所。

活动内容:针对辖区内村级安全员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加强基层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使安全生产意识深入到基层群众和从业人员中。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村(居)和部门要建立组织,细致谋划,结合本区域、本行业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精心部署,组织安排活动内容和形式,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协调联动。“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加强沟通,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引导发动有关单位、企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拓宽参与面,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

(三)营造氛围。各村(居)和部门要加强与媒体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正面引导。要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开设专版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宣传先进典型,传播安全理念,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四)力求实效。各村(居)和部门要善于总结经验,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原则,结合自身特点,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增强活动实效。

各村(居)和部门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5月29日和6月25日前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镇组委会办公室。

第2篇:非法建筑消防治理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对辖区内非法建筑(仅针对1998年9月1日消防法实施之后建成的建筑)清查见底,建筑内的火灾隐患见底,登记造册率达100%,实体性火灾隐患全部进入整改程序并得到有效整改,单位消防安全状况明显改善,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源头管理长效机制。

二、治理范围和对象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消防监督检查和历次火灾调查发现的,派出所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国土、村建、两违办、工商等相关部门移交的,群众举报投诉核查属实的以下建筑:

1.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手续的。

2.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特别是丁、戊类厂房、仓库改为丙类及以上厂房、仓库使用的,车库改为仓储经营场所的,其他性质改为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

3.非法搭建的。

三、任务分工

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部门要明确分工、强化措施、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全面排查和治理各类非法建筑。

1.各工作片、村居:负责对辖区内的小单位场所及在建工地的排查整治,对排查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办。

2.文教服务中心:负责教育系统内的非法建筑排查整治。对拟开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公共场所的消防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的,不予批准。对排查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办。

3.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专项治理行动中履行职责情况和执法监督情况,对开展工作不力导致专项治理行动不能顺利完成,从而引发较大火灾事故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4.民政办:负责各类社会福利机构、民政事业服务单位非法建筑的排查。对必须经消防行政许可方能开办的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的,不予批准。对排查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办。

5.村建站:指导建设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非法建筑,依法查处或者移送、通报公安消防部门处理。对依法应当经消防部门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筑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经消防设计、竣工验收不合格,或者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的,应依法处理。对发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部门,并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重大火灾隐患的督改。

6.两违办:负责辖区内的非法建筑排查整治,对发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部门,并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重大火灾隐患的督改。

8.卫生院:负责医疗卫生系统内的非法建筑排查整治。严格医疗机构开办的审查许可,对必须经消防行政许可方能开办的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的,不予批准。对排查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办。

9.安监所:负责危险化学品单位非法建筑的排查整治,对排查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部门,并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重大火灾隐患的督改。

10.派出所:积极加强与村建、城管、工商等部门的联系,组织梳理近年来在消防监督检查中、举报投诉以及部门信息互通过程中发现和掌握的非法建筑,特别是招商引资项目中,未纳入日常消防监管的非法建设工程和单位,并建立《非法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排查情况登记表》。在此基础上要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划分排查整治网格,明确每个网格排查整治的工作人员和负责人。原则上,二级消防重点单位由消防大队列管的消防监督人员排查,网格内的其他单位由责任民警负责排查,与村干部实行责任捆绑,所有网格必须明确到监督责任人,全力确保清查见底。

11.工商所:依法办理娱乐场所的登记注册,对未取得消防许可的不予登记;督促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被镇政府依法责令停产停业的企业,办理相应的变更、注销手续。对发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的单位及时通报消防办。

12.国土所:对发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办。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月18日)

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要根据“镇非法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细化各阶段具体工作任务,列出推进时间表,明确每一项任务的完成时限、责任人和工作要求,同时要加强参与排查人员的培训和方案宣贯工作,确保排查质量。

(二)全面排查阶段(4月19日至5月31日)

派出所要积极加强与村建、城管、工商等部门的联系,组织梳理各类非法建筑,各部门加强联动,开展全面排查。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10月15日)

对已登记的所有非法建筑和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非法建筑,各地都要逐幢明确监督检查的责任人,逐幢开展行政指导式检查,切实查清查实存在的火灾隐患,督促单位认真落实整改,特别是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要执行更加严格的督改要求。对存在火灾隐患单位,要督促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按期整改,并补办相关消防行政许可手续(1998年9月1日前建成的建筑不需要补办手续,但要提供房屋所属权证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要结合地区实际,对存在突出消防安全问题的重点区域、行业开展集中区域性排查整治。要根据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实际情况、隐患整改的难易程度和手续办理情况,合理采取督改措施,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1.隐患整改难度不大的,要督促单位限期整改,同时加强管理,防止反复。

2.对需改动建筑结构、增加消防设施等投入资金大、整改周期长的,要集体研究,合理确定整改期限,督促单位迅速整改。

3.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在督促单位整改的同时,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村建、消防办等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负有督改职责,同时通报监察部门。

4.对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等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部门要对危险部位或单位予以临时查封,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公安机关报请镇政府依法实施关停。

5.对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要责成单位恢复经过消防审验核准的使用性质。确实无法恢复的,要督促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如单位提供变更后的规划手续,或区级以上政府或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该工程合法性的有效文件,并根据现有使用情况进行了重新设计,则依法办理相关消防手续。对整改隐患后无法办理消防手续的单位,通报规划等部门。

6.对非法搭建的,要及时通报国土、城管等部门依法予以拆除。对确实拆除不了的,要督促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并提请镇政府召集有关部门开展联合集中治理。

7.对既没有规划手续也没有消防手续的建筑,特别是未办理规划手续或其他原因未办理规划手续而导致无法办理消防手续的单位,如补办了规划手续或提供区级以上政府或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该工程合法性有效文件的,督促单位补办相关消防手续。

8.对于有规划手续但没有消防手续的建筑,责令单位限期补办消防手续,在规定期限内拒不补办的单位,依照《消防法》规定,责令其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

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单位整改隐患的服务指导,对遇到的困难和疑难技术问题,进行“会诊”,根据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综合考虑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隐患整改最低标准,帮助并督促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按期完成整改。整改期间,消防办要提前介入,主动上门,跟踪整改进度,督促落实临时性防范措施,建立隐患整改档案,做到一楼一档。对拒不整改隐患及整改期间措施不力的,要根据《消防法》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其中属于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单位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9条规定,对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给予拘留处罚。

(四)结果运用阶段(10月16日到10月25日)

非法建筑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并补办了消防手续的,消防办汇总后上报区消防大队。非法建筑火灾隐患未整改或已整改完毕但补办不了消防手续的均应登记造册,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进行监管,同时向区政府作出专题报告并抄送规划办、住建、城管、工商及其行业主管部门。其中符合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的,要列入高危单位进行严格监管,加大检查频次和处罚力度,督促单位采取更加严密的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五)总结验收阶段(10月26日至10月31日)

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要组织对专项行动检查验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果,加强源头管理和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非法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是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和部门联合监管的重要举措,是全力消除火灾隐患,维护良好消防安全环境的有力之举,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集中力量,迅速行动。派出所、村建、安监、工商、教育等部门要明确治理工作职责,认真查验相关建筑行政许可办理情况,深入检查建筑消防安全情况,确保工作成效。

二是营造氛围,广泛宣传发动。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宣传发动,充分运用各种载体,向社会公告专项治理的时间、范围、内容和要求,引导社会单位和群众积极参与、给予支持。要在公开栏开设专栏、专版,及时跟踪报道治理情况,曝光久拖不改的单位名单、存在的严重隐患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鼓励、引导非法建设单位积极整改隐患,主动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进一步增强消防法制意识。

三是健全机制,完善源头管理。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招商引资项目行政许可制度,明确各部门源头管控工作职责,防止产生“先天性”隐患。要建立完善与政府有关部门信息互通、协调配合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是落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镇政府将分阶段组织对各单位工作成效开展督察。今后凡发生重特大火灾和亡人火灾事故的一律实行责任倒查,事故建筑未排查的将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请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每月25日前汇总当月工作情况,并如实填写《镇非法违法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加盖印章,11月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第3篇: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一、2016年整治目标任务

(一)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己有的整治成果。

1、建立巡查制度。镇成立一支巡查队伍,成员由综合执法队、治安队组成,将开展不定期巡查,并帮助各村养殖场(户)进行序时拆除关闭。各村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建立巡查制度,切实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整治的日常监督管理。防止“反弹复建”。

2、建立处置机制。各工作片、各村要建立处置机制,在日常巡查发现的、上级的批示件以及相关部门通报的案件之后,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查处,查处期限为15个工作日,需要反馈的要在查处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

3、建立督查机制。党政办、效能办、农技站、环保站等部门要加强日常督查,每周至少进行1次的巡查督查,巡查督查发现的案件,要及时书面报告所在工作片、村,并记录在册,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4、各工作片、各村责任人要认真履职,认真执行巡查、督查和处置工作制度,并按照时限要求,认真落实畜禽污染整理工作。对未及时查处到位的,将给予效能告诫等处理。

二、2016年整治范围、对象和完成时限

今年整治范围内的需拆除关闭的畜禽养殖场(户)必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全部拆除或关闭。整治范围和对象:

1.全镇禁养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必须在今年6月30日前拆除关闭。

2.全镇禁建区范围内除经公示拟保留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以外,其他畜禽养殖场(户)必须在今年6月30日前拆除关闭。

3.全镇可养区范围内除经公示拟保留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以外,其他畜禽养殖场(户)必须在今年8月31日前拆除关闭。

4.全镇拟保留的畜禽养殖场必须在今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和备案手续方可保留,否则必须在今年10月31日前完成拆除关闭。拟保留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养猪场常年存栏数不低于1000头,养禽场常年存栏数不低于20000羽;离居民区500米以上,高速路、铁路500米以上。

(2)符合环评条件的;

(3)畜禽养殖场的废水处理应符合莆政综【2016】127号文件规定的处理办法,做到达标排放。

三、资金补助范围、对象和标准

(一)列入今年整治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户),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拆除的,按实际拆除的畜禽养殖场(户)建筑面积计算,其中,养猪(牛、羊)场(户)补助80元/㎡(市、区各补助40元/㎡),其他养殖场(户)补助40元/㎡(市、区各补助20元/㎡)。【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二)各村可结合本辖区畜禽养殖场(户)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奖励或补助标准,确保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

四、资金补助拨付办法

(一)2016年4月15日,各村上报畜禽养殖场(户)调查统计表(附表二)和今年应拆除的畜禽养殖场(户)的总面积。

(二)2016年9月10日前,各村分别上报经公示验收确认已拆除的各畜禽养殖场(户)总建筑面积,以此计算各村应得的补助资金,经区、镇验收组验收确认后,按各村应得补助总额的50%予以拨付。

(三)2016年10月,经市验收组统一公示确认后,计算出各村实际拆除面积、应得补助,拨付剩余应补助资金,多还少补。

(四)畜禽养殖专项治理补助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虚报瞒报,弄虚作假。

(五)各畜禽养殖场(户)的拆除和补助情况要在所在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3月1日—2016年5月20日)。各工作片协助各村尽快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填报畜禽养殖场(户)调查表及统计表(附表一、二),并在2016年5月20日前送镇政府汇总。各工作片、各村应按时全面开展畜禽养殖场(户)调查摸底,对逾期未报、瞒报、漏报的养殖场(户)将按“两违”给予强制拆除,不予资金补助。

(二)综合整治阶段(2016年5月21日—2016年8月31日)。各包片领导带队,组织包片干部、镇纪委、村干部对养殖场面积进行现场丈量、填写丈量登记表、画出养殖场平面图,由养殖户签字确认;丈量后应立即与养殖户签订拆除协议、登记养殖户的账户,并对养殖场四周进行拍照留底。在8月31日前各村应分别统计上报本辖区畜禽养殖场(户)拆除情况表(附表三)和畜禽养殖场(户)拆除情况汇总表(附表四)。同时应及时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做到一场(户)一档,档案资料应包括:一份协议书、一份丈量表、一套拆除前后的照片、一份验收表、一份补偿资金,要求每张表都要有经办人、相关村主干及工作队、包片两委签字等相关拆除证明资料以及验收资料等,建立健全验收档案资料。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6年9月1日—2016年12月31日)。由区农业局、监察局、财政局、环保局组成区验收组,对各村上报的畜禽养殖拆除情况进行现场验收核实。并在核实的基础上,向市里申请市级验收,确定拆除面积和补助金额。

六、工作措施

(一)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完成,成立了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具体整治工作由各工作片组织实施,各村主干具体负责落实到位。各工作片、村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形成高压的工作态势,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治工作的连续性和各项整治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接受群众监督,取信于民。从调查摸底、现场丈量、数据记录和公示、资金补助等,都要规范、公开,禁止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无论什么理由,都要依法依规予以查处;镇监察室将设立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的事项各工作片要有专人负责,逐一进行核实、查处,不得隐瞒不查。

(三)对“反弹复建”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关闭,要坚决杜绝“边拆边复建”“异地复建”现象。各村要加强畜禽养殖场整治的监管,对违规建设的,要坚决按“两违”予以打击。要加大拆后的土地整理或生态恢复工作,开发利用土地资源。

第4篇:城乡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各村(居)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城乡除四害工作,坚持“以村(居)为责任单位,属地管理”原则,由各村(居)统一组织,统一实施。镇政府牵头负责城乡除四害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协调、督查监测和联系区爱卫会复查验收等工作。各村(居)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和完成本辖区城乡除四害工作任务。镇文明办负责协调有关单位;镇党政办负责落实镇机关大院和宿舍区;村建站负责落实镇管理的建筑工地和所属主干道及其下水道等,按照爱卫会的统一部署,参加城乡除四害活动。

同时,各部门要落实好所属或所管理的单位按照辖区内环境为重点,按照除四害技术规范要求把孳生地治理工作贯彻始终。要以村委会(居委会)为单位,统一组织辖区内各单位、居住户进行针对四害孳生特点的孳生地治理。包括室内外废弃积水容器、下水道口等的全面检查,进行翻盆倒罐,及时清理清除积水、垃圾、污物,并针对周边环境,进行强化施药除四害。要组织专门队伍,对所有建筑工地及其建筑物内外,以及废品、轮胎、缸罐集中存放处进行卫生死角清理,并实行除四害卫生消杀活动。要对城乡各主次干道、生活区、单位内的下水道、水池等,进行强饱和施药滞留消杀,对所有水道、河沟、池塘等各大中型水体进行环境卫生治理,疏通。同时,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开展城乡除害防病的意义,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把除害防病知识宣传活动做到进村入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技术管理

除四害坚持环境整治与药物防治相结合,专业队伍消杀与群众消杀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药物灭鼠活动中要以乡镇人民政府为单位,统一使用国家规定的安全、高效、无二次中毒的慢性凝血杀鼠剂,药物灭蟑螂、蚊、蝇活动中要统一使用高效、滞留的杀虫剂。各村(居)使用的各类消杀药物由各村委会(居委会)统一采购使用。既要严格做到使用统一的消杀药物,又要根据实际采用多样化剂型。区疾控中心为本级除四害工作的技术指导单位,负责除四害技术指导、技术管理和监测评价等工作,要制定技术方案,培训专兼职消杀人员,开展灭前调查和灭效考核。在采购、保管、兑配、施药和防护等除四害消杀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保障科学合理使用灭鼠药和杀虫剂。同时,要加强消杀药物的保管和发放管理,严防人畜中毒事件发生,并做好人畜中毒的急救治疗等准备工作。

三、资金筹措

统一除四害工作的资金由各单位筹措。在巩固提高阶段,各重点单位和重要场所除四害活动中,要联系实际,根据有偿服务、合理收费的原则,加大资金投入。

在统一使用灭鼠药和杀虫剂的前提下,在4—10月期间,由区爱卫办统一指导消杀时间和监督消杀工作,各村(居)、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统一按步骤实施药物消杀,以及日常补漏、巩固和保障活动。

四、实施步骤

今年的灭鼠、灭蟑螂、灭蚊、灭苍蝇工作同步开展,统一化学消杀除四害的时间和步骤安排为:

(一)准备阶段(组织动员和孳生地治理阶段):从现在起到今年4月份下旬。主要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进行资金筹措,技术培训,灭前监测评价;组织本辖区内所有单位、住户和公共地段进行室内外环境、水体等四害孳生地治理和防四害设施维修、设置,为除四害施药做好环境准备。

(二)施药阶段(四害杀灭和防制阶段):今年5月上旬至7月。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统一时间组织进行三轮除四害施药消杀,每一轮进行两次施药。每次施药要统一在第一天上午9:00开始进行。其中,居民区灭蚊施药,住宅内部安排在当天晚上7:30左右开始,外环境安排在晚间8:30开始进行。灭蚊施药期间,各类房屋要在室内施药驱赶蚊虫后关闭门窗或防蚊纱窗。如恰逢下雨等天气原因,统一施药则安排顺延,届时由区爱卫办统一通知。

第一轮施药:今年5月6—8日进行第一次施药,5月20—22日进行第二次施药。

第二轮施药:今年6月10—12日进行第一次施药,6月24—26日进行第二次施药。

第三轮施药:今年7月15—17日进行第一次施药,7月29—7月31日进行第二次施药。

各次施药过程要严格做到“五统一”,即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一药物、统一方法、统一时间,以及“五不漏”,即不漏单位、不漏户、不漏房间、不漏外环境、不漏孳生水体等各种场所,落实饱和施药。各轮施药期间要注意观察灭效情况,及时做好补漏巩固工作。

五、督查考核

镇爱卫办要加强对除四害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组织专门干部队伍、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分片包干的原则,进行本辖区除四害技术指导和经常性工作检查,全力推动除四害巩固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在除四害各阶段活动中,区爱卫会也将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督查,并定期根据《省除四害管理办法》进行灭效监测和考核,通报各阶段工作情况。管委会将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对除四害成效显著的典型及时宣传报道和推广;对工作不落实,四害密度控制达不到要求的应予曝光,限期整改。

第5篇:门前三包专项整治方案

进一步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创造清洁、优美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打造环境优美、清洁、文明、整洁的中心城区,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提高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逐步建立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城市品位。

二、活动目标

全镇动员,全民动手,从我做起,从我家做起,从我单位做起,深入开展“家园清洁行动”活动,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努力把打造成环境优美、清洁、文明、整洁的中心城区。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成立镇“门前三包”活动领导小组:

四、主要内容

建立健全“门前三包”责任制,城区临街单位、商铺、临街居民住户要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机制,明确权利和义务。镇文明办、村建站、城建市容中队、工商所等相关单位配合做好签定责任书的有关工作。

(一)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范围

城区内所有主干道全部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横向从责任单位(包括临街单位、经营户、住户)的建筑物的墙基或围墙至人行道路缘石以内,无人行道路缘石的,以道路中心线为界;左右以相邻建筑物的中心线或用地界线为分界线。

(二)“门前三包”责任内容

1、包卫生:按要求自备废弃物容器,生活垃圾实行袋装或桶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投放废弃物和生活垃圾或由环卫部门上门收集;坚持经常清扫责任区,保持门前人行道整洁卫生,做到地上无纸屑、果皮、烟头、痰迹、污物、废物、杂物、粪便和积水等;责任区内公共设施及本单位临街建筑物、围墙、牌匾、墙壁门窗及灯饰橱窗各类设施整洁美观、无破损、无乱张贴、无乱牵乱挂、无乱喷涂写、乱画等;临街两侧无晾晒衣物,阳台不外露破烂杂物;无违章占道搭设构筑物、遮阳篷。

2、包秩序:门前自行车、三轮车划线停放,排列整齐,无机动车辆和三轮车占道停放;门前无摊点或无违章占道经营(包括店外修车、冲洗、饮食摊点摆设、店外加工、堆放杂物等)及乱挖、乱堆、乱建等;人行道平整、无黄土裸露,路灯、果皮箱、护栏、广告牌、交通标志等各类公用设施无人为破坏、完好无损。

3、包绿化:维护责任区的花草树木,门前行道树、花坛绿地无损坏缺株和践踏等,无擅自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和破坏花草;责任区树木无乱栓、乱挂、乱钉。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城区“门前三包”责任状签订工作。镇文明办、村建站、城建市容中队、工商所、村居委会要通力合作,严格按“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要求,组织临街单位和住户做好“门前三包”责任状的签订工作(村建站、城建市容中队负责本辖区内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临街住户“门前三包”责任状的签订工作;临街个体工商户“门前三包”责任状的签订工作由工商所负责)。

(二)切实做好“门前三包”管理工作。镇文明办、村建站、市容中队要切实加强城区街道及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临街单位要明确本单位的“门前三包”专职管理人员,并悬挂统一规定的标志,坚持每天进行清扫保洁,履行“门前三包”责任。责任单位(签状单位、店铺、居民住户)及其“门前三包”专职管理人员对其“门前三包”责任区内违反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道路管理等的行为,应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三)严格考核检查。镇政府对“门前三包”工作定期考核检查,并对责任单位落实“门前三包”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开展活动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拒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或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责令改正,逾期不整改或未达到整改要求的,给予通报批评。如责任单位属市直、区直有关单位的,将考评检查情况通报区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并提出处理意见;对拒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或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临街经营户、住户,责令改正,逾期不整改或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不服从“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无理取闹,阻碍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构成违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第6篇:全镇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

一、强化政府主导作用

(一)加强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针对旧街存在的区域性突出火灾隐患问题,结合实际,加强整治力度,通过召开协调会研究对策,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进度,明确职责,做到分工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

(二)制定修订消防专项规划。要结合城市化进程,制定修订符合本辖区发展需求的消防专项规划。科学规划,加快新城区、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等消防专项规划的修编,年内要完成本辖区的消防专项规划文本的编制审批。同时统筹安排,做好老旧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木屋毗连区等建筑耐火等级低、易燃建筑密集区及发生火灾后不利于火灾扑救区域的拆迁改造工作。

(三)建设完善公共消防设施。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延伸市政水务管网,合理增补市政消火栓,做到消火栓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完善辖区内消防供水设施。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摸排修复工作,对不符合灭火救援要求的城市消防供水,限期改造、定期维护,及时解决市政消火栓缺失、损坏、被圈占、被埋压以及配置不足等问题。督促整治因城市景观工程、户外广告设施导致堵塞、占用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等影响人员逃生疏散和灭火救援问题,依法拆除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违法搭盖(设置)的建(构)筑物、路障及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搭建不符合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彩钢板临时用房,改造影响灭火救援的架空设施。

(四)建强基层专职消防力量。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及《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加强基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将义务消防队伍建设纳入我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有关部门的建设目标任务,在年内做到有1支政府组建的专职消防队伍,充实乡镇消防力量。

(五)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推进消防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普及消防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干部职工培训、职业培训、保安员培训、科普和普法教育、义务教育内容,纳入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安全监管行业特种作业人员、旅游从业人员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的教育培训鉴定内容。

二、全面整治火灾隐患

(一)突出重点时段隐患排查整治。各工作片、村居、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牵头协调有关单位,加强季节性、重大活动及节假日期间火灾防控工作,重点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物流仓储、商场市场、劳动密集型企业、违章搭盖厂房的排查整治力度。对生产、经营、储存建筑内违规设置住宿场所,疏散逃生条件达不到要求,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室内外消火栓缺水或压力不足等问题,要依法依规由政府挂牌督办,彻底整治。

(二)突出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等高危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装修(饰)材料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三)突出重点行业隐患排查整治。对鞋业、红木家具业可燃易燃材料多,发生火灾后蔓延速度快,燃烧产物毒性大的特点,继续开展鞋业、红木家具业消防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场所建筑耐火等级不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损坏、关停、设置不足,生产与储存区域及生产、储存与办公、休息区域防火分隔不到位,生产、储存场所内设置员工宿舍,场所内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及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不落实等问题。

(四)突出“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要充分发挥“三合一”整治办公室的作用,摸清辖区“三合一”场所底数情况,全面整治“三合一”场所,实现员工集体宿舍、车间、仓库全部分离,并建立健全防范长效管理机制。对严重违反规定、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严重后果且无条件改造的要坚决取缔。对有条件改造的企业应采取调整功能布局、进行防火分隔、增设疏散通道、增加消防设施等技术性措施,使其基本达到消防安全要求,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

(五)突出农村火灾防控。积极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群众共同防范”的工作格局,有效解决当前农村消防工作防火安全条件差、基础设施滞后、火灾扑救力量不足、工作经费保障不力等突出问题。依托政府综治网格化管理平台,强化农村“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村消防安全负责人及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各工作片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解决老旧建筑、违章搭盖建筑存在的火灾隐患问题,全力遏制农村地区火灾多发现象。各村居要每周组织“两委”有关成员,对居民小区、辖区单位开展一次日常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切实解决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设施器材设置不到位,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等隐患。物业管理人员、社会单位管理人员、消防督导员、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以及单位内部无定点定位、从事一般性巡防工作的保安、巡防队员要结合岗位职责,每天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对难以整改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移交乡镇或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处理。

(六)突出多警联勤监管机制。派出所要认真研判火灾形势,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严格执行“三条铁律”,即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单位和场所,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采取罚款、拘留、关停等执法手段;对招商引资项目严格把关,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相关警种要形成合力,在重要活动和重大节假日期间,加强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和娱乐庆典活动举办场所的监管,加大“错时”检查力度,集中开展“零点”夜查行动,必要时可对重点场所和危险部位采取蹲点守护措施。结合治安巡查、入户走访等日常警务工作,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排查整治辖区的火灾隐患。督促辖区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按要求纳入户籍化管理,实地抽查重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和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

三、强化部门监管责任

(一)国土、村建站等部门要把好建设工程审批关口,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严格依法审批,坚决杜绝建设项目“三边”(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行为,严防源头性火灾隐患。村建站要加强建筑施工工地(含建筑外墙改造工程)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禁搭建不符合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彩钢板临时用房,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住宅小区内的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疏散楼梯间、公共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车道的消防安全管理,负责新建市政项目消火栓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二)工商所、安监所、派出所等部门要联合排查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生产加工作坊等场所,重点整治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生活住宿没有防火分隔、消防设施器材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等火灾隐患。工商所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领取营业执照的单位消防行政许可情况进行核查,依法注销或者吊销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安监所要组织、指导和督促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派出所要依法对烟花爆竹行业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隐患;派出所负责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负责“清剿火患”战役的技术指导,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派出所负责辖区小单位、小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质监、派出所、村建站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管道燃气、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制,重点督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检查、维修、更换损坏的燃气管道、仪表、阀门、报警装置等部件。

(四)水利站、派出所等部门要联合开展市政消火栓建设专项检查,摸清实有数、差额数和损坏数,并建立完整的消火栓档案。战役期间,水利站应根据专项检查情况及时增补市政消火栓,在年底前对市政消火栓全部维修、保养一次,确保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0%以上。

(五)各工作片、村居、村建站等有关单位要负责组织整治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环保站要加强整治因城市绿化景观工程导致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等问题。

(六)文教服务中心、民政、卫生、宗教等部门要明确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监管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文教服务中心要组织、指导和督促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组织、指导和督促公共文化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和文物保护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民政办要组织、指导和督促养老院、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卫生院要组织、指导和督促医院、诊所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宗教办要组织、指导和督促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其他各有关单位按照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件规定的职责,负责本系统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落实单位主体责任

各工作片、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实行户籍化管理,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评估等三项报告备案制度,要将单位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职责、机构及人员、建筑及消防设施、消防工作记录、安全报告备案等6个方面32子项内容及时录入互联网户籍化管理系统。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要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并做好记录;不具备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能力的,应当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修保养。

(二)火灾高危单位除了要落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主体责任外,还要按照《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每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落实更加严格的日常管理措施,每半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内部防火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全员疏散演练活动,及时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每月要召开一次的消防安全例会,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其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一般单位要继续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切实提高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请各工作片、村居、镇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于3月14日前将清剿火患工作方案报送镇消防办,7月1日前将开展清剿火患工作半年工作情况,2016年1月2日前将开展清剿火患工作总结报送镇消防办。

2016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5篇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第八篇

第1篇: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方案

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住建系统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化我县住建系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不断加大消防安全排查力度,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努力实现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持续开展大练兵,切实提升综合应急队伍灭火救援能力、企业单位处置初起火灾能力和公民火场逃生自救能力,不断增强建设项目抗御火灾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我县住建行业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有序。

二、组织机构

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各相关股室、站负责人为成员的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三、工作任务

各在建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加强对在建工地消防设施的日常巡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自查自纠。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在建工程施工工地、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企业、“三合一”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积极改善全县消防安全环境。

(一)全面排查摸底

6月20日前,各相关责任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对所属企业及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火灾隐患自查。

1、开展在建工程施工工地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内容:检查、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责任,加强工程合同监管,检查施工单位建立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制度情况,严厉打击不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建筑施工企业无资质施工、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加大对施工现场特别是作业区、生活区及仓库、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排查力度;严肃查处电工、焊工、机械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将建筑外墙改造纳入监管范围,禁止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填缝剂和保温装饰材料;检查安全网、外手脚架等设施防火性能,消除安全网、外脚手架等设施及建筑施工材料现场对方存在的安全隐患。

2、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对消防重点单位的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检查。

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制,对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的,安全设施和器材配置不符合要求或未保存完好有效的,督促限期整改落实。

(二)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培训

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1、开展消防安全宣传

强化社会化宣传活动。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利用施工工地、单位宣传栏等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建筑工地、高层住宅、公园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火栓、灭火器的位置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和使用方法的提示。

2、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开展从业人员集中培训。指导和监督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企业,将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纳入建设行业相关执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三)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演练

监督企业针对本行业的火灾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加强训练和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演练,进一步建立完善火灾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因地制宜确定训练项目,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联合培训和演练,切实形成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企业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认真组织人员深入排查,确保及时发现隐患,并制定整改措施。

(二)认真履职,加强督查。各相关企业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对所属在建工程火灾隐患查改情况认真进行排查定期通报整治信息,我局将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企业和责任人的责任,将给予处罚并通报。

第2篇:建筑施工坍塌事故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预防建筑施工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根据县安委会《开展预防建筑施工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建筑施工实际,我局决定自2016年6月至12月在全县开展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力度,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推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预防和遏制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桥梁、深基坑、高边坡等坍塌事故。

二、专项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整治范围: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专项整治内容:

1、看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论证等情况,查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

2、看脚手架进场材料等情况,查是否与施工方案及相关标准要求一致;

3、看脚手架搭设情况,查是否与施工方案及相关标准要求一致;

4、看模板支撑体系和混凝土浇注工序等作业情况,查是否与施工方案一致;

5、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及验收情况,查是否符合相关许可规定及与施工方案一致;

6、看起重机械定期检查、维护及保养等情况,查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7、看安全管理突出问题和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查是否存在死角和盲区及整改措施是否到位。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督促工程建设有关责任主体依法落实施工、建设、设计、监理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健全完善机构,配足监管人员,完善规章制度,健全机制体系,细化安全措施,落实各级责任。

(二)制定落实各项方案,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督促工程建设有关责任主体编制完善的总体施工方案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等专项施工方案,落实各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加大安全投入,按要求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加强对施工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危险源的检查,发现并及时排查治理隐患。推广应用新型、高效、实用的安全监控、监测技术、预警设备和管理系统,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增强安全技术监管能力。

(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督促工程建设有关责任主体结合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工作,开展以“施工现场达标升级”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和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强化施工管理和安全培训。督促工程建设有关责任主体,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化建筑施工管理和安全技能培训教育,不断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管理能力,以及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建筑施工“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考核、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作业。要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组织现场施工活动,提高事故预防、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能力。

(五)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通过专项整治,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现场得到限期整改。在重大隐患未排除,不能确保施工安全时,责令作业人员立即撤离危险区域或暂时停止施工。对整改不合格的,该停工的停工,该处罚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报请上级相关部门暂扣或吊销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直至降低或吊销相关施工资质。

四、专项整治时间安排

(一)部署动员阶段:5月底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至8月,建筑施工企业将专项整治方案及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到项目部、班组,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三)监督检查阶段:10月底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对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总结分析阶段:11月下旬至12月份,总结分析,归纳评估。建筑施工企业要对已开展的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全面总结、评估,形成阶段性成果。同时,研究提出继续深化完善的意见和建议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是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举措,各施工、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并注意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定期分析、研究有关情况和问题,做好督促落实等有关工作。

(二)突出重点,重在治本。各建筑施工企业要紧紧抓住施工坍塌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突破,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抓出成效。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既要抓住汛期、事故多发期等重点时段,以及重点工程的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关键装备和关键岗位,也要注重日常安全监管和监督检查,兼顾其他作业场所和岗位,做到深入细致、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努力遏制坍塌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进行逐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有效抵制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特别是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严厉查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第3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按照国务院安办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的统一部署及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住建系统实际,现就全县住建系统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强化红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30日。

三、主要工作

(一)做好组织部署工作。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及时制定活动方案,落实经费,精心部署,组织开展贴近企业、贴近一线作业人员的宣传教育活动,发动企业、职工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围绕活动主题,结合行业特点,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周、标准化推进周、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安全文化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安全知识竞赛、安全培训周、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形式多样、内容新颖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正面引导,及时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传播安全理念,真正把安全知识、安全文化送到基层,送到一线作业人员,在全行业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重安全、处处保安全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安全教育培训。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督促企业落实安全教育培训主体责任,在“安全生产月”期间集中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企业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切实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强化对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实际操作技能培训,普及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

(四)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深化建筑施工模板工程、外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预拌砼和现浇砼结构工程等三个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生产月”期间要组织对承接项目质量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排除各类隐患和问题。

(五)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督促企业落实标准化创建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投入,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及《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示范图集》施工,确保各项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达标。要加强创建过程考评指导,组织召开现场会,通过典型示范引路,增强企业标准化创建意识,提升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水平。

(六)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要加强对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行为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的监督执法检查,继续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发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严肃查处。充分发挥专家技术优势,做好技术服务指导工作,组织专家走进企业、走进现场,帮助企业排查治理隐患和问题,促进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燃气企业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到城市街道、社区,指导群众正确使用燃气设备,对易发生事故部位及常见的不正确操作方法,进行现场指导和纠正,提高群众安全用气意识,消除安全隐患。

第4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省、市、县政府及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部署,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为核心,以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建设为抓手,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责任落实年”各项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杜绝重大事故,确保全县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质量安全目标

根据县政府以及市建设局下达的2016年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控制目标,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质量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是:(1)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建筑施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基本杜绝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建筑施工企业较大生产安全事故。(2)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工程质量事故,控制发生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工程质量事故;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质量100%合格,并争创优质工程。(3)全面推行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力争100%达标,同时创建省级标化示范工地不少于1个。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作,确保2016年底二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00%达标。(5)积极开展创建优质工程活动,全县创建市级优质工程工地不少于1个。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责任,强化动态监管

1、坚持目标责任管理。健全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和考核指标体系,制定分解落实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与各责任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制。严格目标责任制跟踪考核,每季度召开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研究解决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和不定期通报行业安全生产情况。

2、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健全“业主监督、社会监督、政府监督”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促进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规范建设单位质量行为,保障合理工期和造价。开展项目监理机构考评,强化总监负责制和履职能力,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相关技术、规范、标准把关,促进监理工作水平提高。发挥社会监督力量,竣工验收合格工程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工程质量各方责任主体名称及主要责任人姓名,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加强政府部门监督,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对违规的责任主体以记分形式严格实行动态考核管理,并与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及评先评优联动,促进责任主体履行职责。

3、深化层级指导和监督管理。转变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方式,实行服务—监督—管理模式。加大巡查检查、明查暗访力度,强化乡镇政府在工程质量安全方面检查职责,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预拌砼企业、标准化工地等综合巡查小分队,开展随机检查、抽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二)依托“三网”,推进“三化”建设

1、完善“三网”推动企业信息化管理。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监管动态系统和检测信息监管系统,推进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充分利用“三网”信息资源,推动企业质量安全信息化管理。

2、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依托信息化建设,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安全技术、设备和设施、企业市场行为和施工现场安全的标准化管理。加强对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切实发挥标准的规范、约束和导向作用,逐步规范行为,提升管理水平。

3、推进集约化生产。推行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拆维保“一体化”以及外脚手架和模板等周转材料租赁安装“一体化”模式,提升专业化水平。探索运用先进的建造模式,改变粗放型的生产方式,应用工厂化制造、机械化施工推进建筑工业化进程,转变建筑施工生产方式,提高技术装备率和劳动生产率,缓解劳务市场矛盾。

(三)守住安全“保底线”,遏制群死群伤事故

1、继续推进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健全标准化监督管理机制,按照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以对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的综合评价为手段,施工企业方面,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落实企业自评、属地考评和层级考评相结合的考评机制,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6)规定的五个方面进行考核,努力提高企业达到“合格”标准的比率。施工现场方面,严格执行《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范、标准及标准化示范图集,加强创建过程动态考核指导,加强安全文明施工费监管,强化奖惩措施,力争100%达标。

2、以重大危险源防控为重点深化专项整治。继续实施重大危险源网上报告、台帐管理和巡查检查制度,有效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论证制度,深化建筑模板、外架及建筑起重机械、预拌砼及现浇砼结构等三个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有效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进一步健全隐患分级监控治理、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台帐管理、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反馈等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3、加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消防安全责任,深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改善消防安全条件,严格保温节能材料、安全网等进场检验,禁止使用燃烧性能等级不符合要求的建筑外墙改造材料。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督促指导企业健全灭火应急救援体系,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4、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健全完善事故查处督办、事故约谈、事故现场会、事故通报、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制度,加大事故惩处、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加强市场、现场“两场”联动,将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与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企业综合实力评比等评先优评活动以及企业信用评级、市场招投标、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等挂钩,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清出建筑市场。

(四)突出质量“生命线”地位,狠抓主体结构安全

1、严把建筑材料质量关。进一步加强钢筋、水泥等主要建筑原材料质量检测工作,完善检测情况公示制度,跟踪落实不合格材料整改,确保进入建筑工地的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联合质监、工商等部门开展建筑钢筋、水泥、砖、铝型材、节能保温环保材料等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使用不合格材料、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的行为。

2、严把施工质量关。以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小学校安工程、“五大战役”等民生工程为重点,加强施工过程关键工序、关键部位、关键节点的质量控制,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和项目部两级质量管控体系,配备合格的施工现场质检人员、必要的检测仪器,确保施工质量满足验收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

3、严把工程验收关。强化混凝土结构工程监督抽测以及主体结构验收前混凝土实体强度实测实量,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强化质量通病处理措施,确保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质量,有效减少质量投诉。

4、加强预拌砼质量监管。督促指导预拌砼企业建立和完善以试验室为中心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砂、石、水泥、外加剂和掺合料等原材料的进场检验和质量控制,严格砼配合比控制,严格掺合料品种和掺量控制。深化预拌砼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专项整治,从生产、运输、交货、浇捣各个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企业落实整改。

5、大力倡导工程创优。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增强企业创优意识,落实优质优价政策,激发企业积极性,争创优质工程,打造彰显企业品牌形象的标志性工程。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开展专项评优活动,对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项目管理等各方参建单位和个人进行评选,奖优罚劣。加快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在施工现场推广应用,吸收和引进先进技术标准,推动建筑业技术进步。

(五)加强宣教和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1、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和“质量月”等活动,加强企业管理层、技术层以及一线生产操作层三个层面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企业总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等中坚技术力量,加大总工程师、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预拌砼企业技术骨干等人才培养力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劳务培训基地建设和劳务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建筑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操作技能。

2、继续强化监督队伍能力及作风建设。进一步落实行风评议和廉政承诺制,对监督队伍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进行量化考核指导,促进监督人员廉洁自律,提高业务水平,建立一支廉洁、高效、敢抓善管的队伍,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

(六)完善应急救援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普查、登记、建档等工作,建立应急救援资源定期报备制度,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随时调用。督促指导企业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做好应急演练等基础工作,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2、注重安全生产预警机制。逢节假日、重大节日等敏感时间以及高温酷暑、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来临前,及时发出预警通知,结合行业实际,提出指导性对策措施,开展检查督查,落实应急防范措施。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对所属工程项目定期进行安全隐患和风险的排查分析,发现事故征兆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5篇: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省、市、县政府及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部署,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为核心,以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建设为抓手,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杜绝重大事故,确保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我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打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杜绝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及消防安全较大事故,有效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一般伤亡事故,积极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章立制,积极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

建立健全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评价制度,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制度,研究制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制度,建立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长效管理机制,把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相结合、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相结合、与质量安全动态监管相结合、与创优评先工作相结合、与企业劳保费率相结合、与预选承包商名录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以及企业综合实力评比工作相结合,努力推进建筑施工标准化工地建设。

(二)加强督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认真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研究制定建筑施工企业或项目领导带班、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等制度。根据上级部署,认真实施《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工程项目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质量安全动态考核管理,落实施工过程施工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监理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监理负责人带班管理制度,加大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行为综合整治力度,加强城镇燃气管理,规范建设行业有关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监管。结合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核查、标准化工地建设,继续推行企业差异化监管,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进一步开展,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保障体系,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三)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

强化监管责任落实,“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副职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活动,依法查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制度,加强现场与市场联动,加强企业资质、个人注册资格的动态监管。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按照“惩防并举、预防为主”的要求,认真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行政,改进执法方式,在执法中提高服务质量,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科学执法和廉洁执法,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效能。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严肃查处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大生产安全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推动监管责任落实。统筹城乡建设管理,落实《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四)开展专项整治,杜绝较大及多发性安全事故的发生

以推行安全文明标准化工作为抓手,以治理隐患、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深入开展筑施工模板工程、外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混凝土结构工程等“三个专项”整治,开展城镇燃气经营服务企业、城市公园公共设施等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加强极端天气下城镇供排水设施安全运行的指导,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确保行业安全。重点做好以下专项整治工作:

1、强化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力度

加大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力度。严格落实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备案、安装质量检测、拆装告知、网上申报、使用登记以及起重机械租赁单位行业确认、起重机械相关企业信息备案等制度,督促起重机械租赁单位、检测单位、拆装企业、使用单位落实起重机械购置、进场、安装、检测、验收、使用、拆除和维修等规章制度,切实消除起重机械安全隐患。

2、继续开展模板、脚手架工程专项整治

根据有关规范标准,加大模板、脚手架工程设计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审批和实体的监督管理,强化模板、脚手架工程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强脚手架扣件、钢管以及悬挑构件质量的检查,落实脚手架旧扣件、旧钢管进场检测、验收制度,严肃查处模板、脚手架工程施工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使建筑工地模板、脚手架搭设质量得到较大改观。

3、大力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按照县政府部署,根据《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县建设系统开展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推广使用阻燃式密目安全网,开展建筑工地(含建筑立面改造工程)消防安全“五大”活动,提升建筑工地灭火救援能力和一线职工火场逃生自救能力,有效改善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环境,消除火灾隐患。

4、开展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结合3月1日起施行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开展以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的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各乡镇燃气经营门点检查指导,宣传安全用气知识,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

5、综合整治建筑施工扬尘。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的工作要求,结合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提升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若干规定》,细化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的具体措施,推行绿色施工。鼓励有条件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建成绿色环保搅拌站,搅拌楼、料场实行全封闭生产,有效减少粉尘污染。

(五)夯实安全基础,强化建筑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强化燃气经营服务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监理人员、一线工人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组织在建建筑工地参加建筑工地应急救护员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操作基本技能和安全防护救护能力。

(六)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建筑施工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建筑工地各项应急处置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贯彻落实《省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库管理办法》,健全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加强对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控,落实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值班值守,畅通安全生产信息渠道,严格报告制度,确保突发事故在第一时间得到有序、高效抢险救援,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危害程度。

(七)加大检查执法力度

每季度组织相关股室人员开展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每个在建项目工地一线和燃气经营企业,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对存在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重大隐患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八)其他工作

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施工现场非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宣传教育和配合管理工作职责,加强对建筑工地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工作的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做好安全生产政务信息工作。

2015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第九篇

第1篇: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

今年6月是全国第12个“安全生产月”。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扎实做好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增强全社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减少事故,防范与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安监局《关于认真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实际情况,现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围绕“安全生产月”主题,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提高全民安全素养,不断深化安全生产执法和隐患治理行动,进一步强化各项预防措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进一步促进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和活动时间

活动主题: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2015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设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社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宣传,实施相关安全活动。

四、活动方案

1、宣传

悬挂相应横幅、标语,张贴宣传画,充分利用黑板报、墙报、橱窗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宣传,大力营造安全氛围。

2、安全生产学习

举办一次安全生产知识讲座,为单位进行消防知识普及,重点强化单位的安全意识;组织辖区内有关人员参加单位举办的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3、安全检查,隐患整改

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深入各生产经营单位、餐饮店面和学校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4、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单位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习活动,对活动情况进行评比;组织单位职员参加“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竞赛活动,提高单位员工应急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

五、总结

通过“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的宣传,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对单位6月宣传取得成效和隐患整改情况做全面总结,并及时上报安监局。

第2篇: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

为全面贯彻和落实省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关于2015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的实施意见,密切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安全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区住建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并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安排制定以下活动计划。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切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项目部人员在施工现场悬挂安全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蔡长余为组长、项目负责人丁建涛为副组长、施工队长韦超、陈兆伟、专职安全员李富春、孙金高和技术员徐新扣、张荣勇为成员,负责如意首府一期工程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工作。

二、在4、5、6日利用端午节放假之际,组织项目部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系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严格按“四定”要求进行整改,绝不留后患。

三、在7、8、9日利用高考建筑工地间隙停工期间,组织项目部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四、12日左右项目部针对施工现场目前施工特点,按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在演练中完善预案,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针对性,提高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增强项目部应急处置能力和职工自我保护意识。

五、6月中旬,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重点排查重大危险源,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

六、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工作,利用这次活动的机会向兄弟单位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取之所长、补已之短。

七、月未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做好本次活动的总结工作。

第3篇: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

六月是“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我项目部响应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将在监理、业主的指导、监督下开展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一系列安全月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组织机构

组长:张XX

副组长:陈XX、蒋XX

组员:张XX、梁XX、盛XX、XXXXXX

邀请参加成员:监理、业主

四、活动目的

结合本工程目前的安全现状和各项重点施工任务,以加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措施落实,保障本项目本年安全生产施工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4篇: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

一)开展安全宣传培训活动(6月1日至6月28日)

1、6月5-7日,HSE部组织管理人员开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的安全签名活动;

2、由HSE部负责提供素材,后勤部负责制作安全标语横幅、宣传挂图在施工现场、施工船舶、项目部张挂,营造安全月活动气氛;

3、6月上旬组织向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针对工程目前开展的临水作业(

4、6月中旬对项目全体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视频教育,增强现场作业安全风险的辨识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同时通过历史教训感触内心,以史为鉴,增强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感触。

5、6月下旬开展安全知识答卷活动,由项目部HSE部负责命题,统一时间进行考试,对成绩前五名进行奖励。

(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自查自纠活动

1、项目部由项目领导组织带领检查成员全面隐患排查,充分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检查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机械设备不安全状态、施工现场安全环境、内页资料检查。

2、检查的隐患现查现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并组织对整改的隐患进行复查,消除事故隐患,提高事故的防御能力。

相关热词搜索:建筑工地安全检查方案 建筑工地安全月总结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wendang/cehua/773120.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