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共8篇)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治理方案内容包括:1、隐患概况;2、治理的目标和任务;3、采取的方法和措施;4、经费和物资的落实;5、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6、治理的时限和要求;7、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隐患治理方案事故隐患治理方案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公司安全...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重大隐患治理方案》,供大家学习参考。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重大隐患治理方案 第一篇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重大事故治理方案内容包括:
1、隐患概况;
2、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3、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4、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5、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6、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7、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隐患治理方案
重大隐患治理方案 第二篇
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公司安全隐患派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安全隐患分为一般安全事故隐患和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一般安全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一、 目标和任务
通过隐患治理,杜绝一切事故苗头,认真消灭事故隐患,同时举一反三,查找和弥补安全管理和工作中的差错和疏漏,防微杜渐,确保安全生产。
二、 方法和措施
(一)治理方法:
1.通过隐患排查专项活动及各类检查活动,及时发现事故隐患;
2.发现隐患查后,各部门能及时处理的,必须第一时间进行隐患治理,排除险情;
3.非本公司管理的场所、设施设备、人员出现隐患,对本公司会有影响的,发现部门和个人应及时向安全部报告;
4.安全部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隐患评估,决定采取的措施;
5.根据危险程度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或通知单;
6.重大事故隐患即刻上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即刻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制定应急预案,必要时可停产整改;
7.各部门应及时进行治理,确保在限期内完成整改任务;
8.整改结束后,安全部或安全领导小组派人现场验证,确保治理达到规定要求。
(二)治理措施:
隐患治理措施包括管理措施、、防护措施、应急措施等。各措施可单独使用或结合其他措施综合使用;
1.管理措施:通过加强管理,确保原危险因素消失或消减,避免事故发生;
2.教育措施:对隐患涉及者制造者、责任人进行安全教育;
3.防护措施:对于无法从根本上消除危险的隐患,对接触者采取劳动防护手段,确保危险程度降低;
4.应急措施:在直接整治前,临时采取必要手段,预防事故发生。
三、 经费和物资
1.治理隐患所需经费直接经理通知财务部拨付;
2.如治理所需经费数额巨大,应上报集团公司安技处
3.财务部应无条件确保治理经费及时拨付;
4.治理所需物资应按照特事特办原则,由财务或安全部门及时采购。
四、 机构和人员 公司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经 理 马韩武
副组长:书 记 陈 江 安全经理 王 建
成 员:宋 伟 刘和平 李文玲 赵 云、胡 昊 赵建福 李延明
马韩武 全面负责安全隐患整改治理部署,监督各项安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的落实。
陈 江 负责全体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培训教育
王 建 负责公司安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的具体落实
各部门负责人及成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进行或协助安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的开展。
五.时限和要求
1.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即刻下达,一般隐患整改通知书下达时限在半个工作日内(自接到隐患报告始);
2.治理时限自接到通知,一般不超过24小时;复杂、工作量较大或已停产的治理任务一般不超过72小时;
3.隐患治理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切实消除危险因素,并认真检查,确保没有因为治理工作,产生新的不安全因素
4.安全部应及时做好现场验证工作,验证不合格的,必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5.隐患治理工作与安全责任制挂钩,实行年终一票否决权。
延运集团高客公司 二O一三年二月十一日
工程施工中重大隐患治理方案
重大隐患治理方案 第三篇
溧水至马鞍山高速公路(江苏段)
房建工程LM-51标
重
大
隐
患
治
理
方
案
南通新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溧马高速房建LM-51标项目部
2013年4月30日
溧马高速房建工程LM-51标
重大隐患治理方案
一、治理目标和任务: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本单位的经济效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条例,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采取方法和措施
为使我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落到实处,优化科学管理,确保其在健康的环境下有序发展,特以开展我项目部重大隐患治理活动,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项目部对各班组、各施工场所开展重大隐患治理,并针对项目部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方法和措施:
1、在项目部办公区和工人宿舍区都是备有安全防火器材(灭火器、铁锨、防火砂等)在办公区设有安全通道。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我项目部按照投标承诺和根据合同的实际情况配备安全器材和用品。
2、对施工临时用电、土方开挖以及脚手架的搭设施工都是制定了安全施工方案和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要进行演练达到具有可操作性。
3、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由省质检部门
或安全举办的安全知识培训。在施工进场前期对施工队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并在施工期间进行现场指导,每季度至少一次安全知识讲解,使每个人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
4、对机械操作人员做到执证上岗,并且在要求与施工人员一起学习安全培训及知识讲座,以增进安全意识。
5、对施工范围内的特种作业人都是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岗位证书的人员担任并由公司安全科统一管理、登记造册、年检考核。
6、加强宣传力度,在施工区域内设立安全警示牌,施工道路两插上彩旗,在基坑防护比较多集中的施工区域要悬挂彩旗等醒目的安全提示,除此之外在项目启动前成立宣传报到组,向社会公开工程进度及安全管理情况。
7、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为使生产更安全更具有可操作性建立健全安全技术交底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这样交底负责人能够及时检查、督促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落实情况,能够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行为,具有针对性性和可操作性。
三、经费和物资落实
为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根据规定建筑工程按工程总造价的1.5%提取,安全费用财务独立核算,项目部根据投标承诺建立健全安全设施和安全用品,以计量的等式报监理申批,然后报项目业主申批,经费拨入项帐号。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重大隐患治理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行动的重点和措施。【重大隐患治理方案】
(二)、强化责任意识
各班组要进一步提高安全责任意识,认真查找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集中整治、责任到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三)、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组 长:凌 建
副组长:钱志强
成 员:彭万华、徐建、周永建、郭亚林、刘爱平
五、治理时限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1日-----5月20日):
项目部及各班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治理工作方案,并全面动员和安排;
(二)、集中治理阶段:(5月21日------9月15日):
项目部及各班组要按照治理方案,以重点部位为落脚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强化措施, 落实责任,并结合重大隐患治理活动的开展,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务求实效。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16日------10月30日):
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项目部及各班组治理行动进行检查验收。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一、脚手架搭设施工安全措施
1、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杜绝违章作业。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项目部完善内部教育培训制度,通过对职工进行三级教育、定期培训,开展班组班前活动,利用黑板报、宣传栏、事故案例剖析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尤其是农民工的培训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职工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得以贯彻执行。脚手架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并每年接受规定学时的安全培训。《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是防止职工因工伤亡事故的第一道防线,是作业人员的“护身符”。
2、严格执行脚手架搭设与拆除的有关规范和要求。
(1) 脚手架作业层防护要求
A、脚手板:脚手架作业层应满铺脚手板,板与板之间紧靠,离开墙面120-150mm;当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缝隙大于150m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脚手板一般应至少两层,上层为作业层,下层为防护层。只设一层脚手板时,应在脚手板下设随层兜网。自顶层作业层的脚手板向下宜每隔12m满铺一层脚手板。
B、防护栏杆和挡脚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内侧;上栏杆上皮高度应为
1.2m;挡脚板高度180mm;中栏杆应居中设置。
C、安全密目网与平网:脚手架外排立杆内侧,要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密目网必须用符合要求的系绳将网周边每隔45cm系牢在脚手管上。建筑物第三层要设置平网,以后向上每隔4层设置一道,作业层下设随层
重大事故安全隐患治理方案
重大隐患治理方案 第四篇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2009年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构建本单位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彻底整改旧有隐患,遏制新隐患产生,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持本单位安全工作平稳态势。
二、排查治理的重点内容
在继续落实2009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排查在安全管理责任、各项规章制度及生产施工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进行治理。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立、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单位设施设备、从业人员的证照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情况。
3、安全基础工作情况: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对特种作业违法违规教育处理和督促其参加学习、考试情况:对特种作业人员动态监管,防止违规操作等违法行为。
5、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执行机械设备维护检查制度,确保设备性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防止带病运行。
6、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对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三、各重点时段排查治理重点
为保证生产工作顺利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1、安检部门将工作方案下达给本单位各部门,并督促各部门认真制定具体排查实施方案。
2、抓紧整改2009年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规定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治理任务,做到责任、措施、资金、完成时间,防范预案五落实,治理期间要落实责任人加强监控。
第二阶段
1、根据本单位方案,发动全体职工,查找生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突出做好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和反“三违”措施的到位,全面治理事故隐患。
2、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整理,根据整理出的内容,及时开展治理工作,要根据排查出的隐患,制定出治理计划、一时难以治理到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完成时间、防范措施到位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完成时间、防范措施、经费保障、防范预案,保证按时完成隐患的及时治理和防范。
3、将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与开展的各项安全专项整治有机结合,全面提高全员工安全生产素质。【重大隐患治理方案】
第三阶段
1、针对冬季的气候条件有关生产的特点,做好各项安生生产工作。
2、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针对进一步改进的措施和要求,完善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和长效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重大隐患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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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重大隐患治理方案
重大隐患治理方案 第五篇
目录
一、目标和任务 ........................................... 2
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检查小组 .............................. 3
三、检查范围 ............................................. 3
四、检查重点 ............................................. 3
五、采取的方法及措施 ..................................... 5
六、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 17
七、治理时限 ............................................ 17
八、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 18
重大隐患治理方案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暂行)》的通知(交质监发[2012]557号的文件要求,为倡导“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建立公路水运工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止或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全面实施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减少伤亡事故尤其是控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提高施工从业人员素质,确保我项目部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制定此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通过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提高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力争隐患排查覆盖面达100%,一般事故整改率达100%,重大事故隐患在整改期限内整改率达100%。通过隐患治理,杜绝一切事故苗头,认真消灭事
故隐患,同时举一反三,查找和弥补安全管理和工作中的差错和疏漏,防微杜渐,确保安全生产。
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检查小组
组 长:杨玉国
副组长:卓顺贵、张进、薛宗煜
组 员:曲亮、郝德亮、王昌军、林广、孙政、李建云、张国炜、 贾江坤、卢伟昆
具体负责:
薛宗煜: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曲亮:安全教育、应急管理、安全责任状
郝德亮、贾江坤:基坑支护、土方开挖、脚手架、模板工程
王昌军、卢伟昆:临时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大型运输设备(龙门吊、运梁机等)
张国炜: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文明施工
林 广:内业资料、施工方案
三、检查范围
大型垂直运输设备(龙门吊、运梁机等)、模板工程、临时用电使用及现场安全防护情况(“三宝”的配备、使用以及“四口”的安全防护)和临近既有线,跨307国道施工及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基坑支护、土方开挖、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
四、检查重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项目经理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三)安全培训教育情况。项目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项目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四)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五)项目部依法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情况以及遗留问题的整改情况。
(六)现场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状落实情况。
(七)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四口、五临边"、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管理符合标准规范的情况。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八)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情况。
(九)施工现场起重、吊装设备及机具的安全检测检验合格情况,以及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安装、拆除方案的制订及使用情况。
(十)脚手架的设计、制造、搭设、使用、管理和维修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情况。
五、采取的方法及措施
项目班组每天自行摸底调查,掌握底数,登记造册,按照方案要求部署自查自纠工作,提出要求,明确责任。
项目部每周将组织质安部和技术部对施工现场进行督查,对安全工作不重视,整改不到位,仍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班组责令停止建设立即整改,并给予行政处罚。
项目部各班组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检查工作,按照方案要求,组织专门人员,安排充足时间,深入施工现场,严格按照检查内容标准,认真细致地进行检查,不留死角、不漏隐患,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对存在一般隐患的可以边施工边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责令其停止建设进行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建设。
项目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力配合、团结协作、扎实有效地搞好这次专项检查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确保我项目部施工平安健康发展。
(一)触电伤害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触电事故与其他事故比较,其特点是事故的预兆性不直观、不明显,而事故的危害性非常大。当流经人体的电流小于10mA时,人体不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但当流经人体的电流大于10mA时,
2016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方案
重大隐患治理方案 第六篇
为进下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彻底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有关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贯彻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两年”活动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排查整治重点
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点为高危行业和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交通运输企业;农机、水利等单位;宾馆、饭店、商场、专业市场、医院、学校、娱乐场所;“三合一”建筑以及其他行业和领域。同时,检查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情况。
三、排查整治责任分工
各乡镇政府(新都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县级有关部门负责本行业及所属企业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县安委办负责组织全县专项行动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具体分工如下:
安监局负责非煤矿山、化工、烟花爆竹等行业的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交通局负责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公路、水上交通、公路施工及养护等行业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公安局负责民爆物品、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国土局负责对私开滥挖、越层、越界开采矿点的打击与取缔;
质监局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管道)、游乐设施等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星级宾馆等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民宗局负责寺庙等场所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教育局负责做好学校、幼儿园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文广新局负责文化市场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工商局负责市场营业场所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农业局负责农机机械及车辆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规划建设局负责公交客运、燃气、供水、建筑施工单位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环保局负责环境污染方面隐患的排查与治理;
气象局负责防雷电方面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水利局负责发电企业、水库、水利施工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供电局负责电网方面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园区内企业隐患排查与治理;
市场办负责所属专业市场和场所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根据全国统一部署和省、市政府办公厅(室)的具体要求,我县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各乡镇政府(新都办事处)及县安全监管、公安、交通、建设、教育、旅游、卫生、农业、水利、电力、质监、环保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接此通知后,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国务院安委办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指导意见》的要求和专项行动的内容,结合各乡镇、各部门(行业)、企业特点,抓紧研究制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将专项行动的内容和要求及时传达贯彻到企业,督促其贯彻落实,认真开展自查自改。
(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6月下旬至7月中旬,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并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按照监管关系及时上报所属政府及安全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时掌握企业自查自纠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督促检查阶段:7月下旬,各乡镇政府(办事处)要组成由政府分管领导参加的检查组,对区域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行业监管职责,对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7月底前完成对本区域、本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
(四)迎接督查阶段:8月上旬,县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各乡镇、各部门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及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情况进行督查;8月中旬,迎接省、市政府组织的由省、市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督查;8月下旬至9月中旬,迎接国务院安委会组织的联合督查,各乡镇政府和县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迎接督查的相关工作。
(五)复查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在第四季度将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及隐患排查监管机制的建立健全情况进行再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落实责任。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要认真学习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和省安委办转发的国务院安委办有关专项行动《指导意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对隐患治理专项行动的领导,建立健全由政府统一领导,安全监管及其他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机制。按照《指导意见》的内容和要求,结合本区域、本行业、本领域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将专项行动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和工作部署及时传达贯彻到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搞好隐患自查自改工作。
(二)突出重点,加强督导。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突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对本区域和行业领域隐患自查自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帮助、指导企业解决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遇到的问题。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三)广泛动员,群防群治。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的组织作用和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监督员的监督作用,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与隐患治理。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订方案,明确人员和责任,落实整改资金,限期进行整改,对重点岗位和部位要严防死守,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加强舆论督导,营造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要及时予以曝光,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奖励力度。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专项行动各个阶段的工作进展和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制订科学的整改措施,督促检查本区域、本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并根据要求,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期间,结合专项行动的进展和隐患治理情况,及时报道、报送专项行动动态信息和有关统计数据。
2015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重大隐患治理方案 第七篇
第1篇: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隐患排查制度
一我矿安全管理部门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矿隐患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二由我矿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每周检查一次。检查需填写《安全隐患检查记录》。
三日常安全隐患检查以查违章、查隐患、查管理为主要内容。
四季节性安全隐患检查:
(一)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跑冒滴漏及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
(二)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汛、防暑、防人身伤害为重点检查内容;
(三)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
(四)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冻为检查内容;
(五)季节性安全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进行检查。
五专业性安全隐患检查:
(一)检查防火、防爆、用火管理及消防设施;
(二)检查安全设施、人身安全、劳动保护器具、通风、噪声等;
(三)检查防爆、防触电、防雷接地等;
(四)检查特殊工种及用具等;
(五)检查设备、仪表、安全联锁、报警仪器、安全状况;
(六)检查运输车辆等安全状况;
(七)检查环境卫生等;
(八)专业性安全隐患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公司主要领导进行联合大检查,每月检查一次。
六节假日安全隐患检查:
(一)重要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前,为保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应进行安全隐患检查;
(二)节假日安全隐患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自查并做好记录;
(三)节日前需认真检查下列情况:
1、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普通物品存放保管情况;
2、假日生产安全措施的安排落实情况;
3、劳动纪律、操作规程的执行以及节前安全教育情况;
4、各类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隐患整改情况;
5、节假日值班人员的落实情况。
七不定期安全隐患检查
临时性专业检查及生产出现问题必须进行安全隐患检查。
八各级隐患安全检查,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二、隐患整改制度
一、事故隐患范围:
1、危及安全经营的不安全因素;
2、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设施、安全设施隐患;
3、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
二、对查出的隐患应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公司、部门两级管理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三、对于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部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四、对于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生产部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五、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部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六、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落实整改措施,做到“三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日期),“两不交”(即: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交公司)。
七、检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限于物质或技术条件暂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并落实风险消减措施,然后定出计划,按期解决。部门无力解决的,及向公司主管部门写书面报告,申请安排解决;
八、凡查出的重大隐患,在未彻底整改前,各有关部门应采取有效的风险消减措施并由安全管理部门监督执行。
九、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列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十、对未按期整改的隐患,实行《隐患整改通知单》办法,由安全管理人员填写,经安全管理部门签发,由部门负责人签收并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处理完毕,《隐患整改通知单》应存档检查。
十一、各类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和节假日检查,其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必须认真保存备案。
十二、凡查出的各类隐患,因没及时整改而造成事故,要追究隐患发生部门安全负责人的责任。
三、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一、事故隐患报告
1、每天工作人员交接班例行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立即向上级汇报;
2、当班人员在工作当中发现事故隐患的,立即向上级汇报,需要紧急处理的,应根据情况处理;
3、各部门负责人接到汇报后,应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处理,需要其它部门配合的要向总经理汇报处理;
4、各部门负责人将每天的事故隐患处理情况向总经理汇报;
5、一旦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部门负责人接到员工报告后,立即向总经理汇报处理,总经理要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a、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b、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c、隐患的治理方案。
二、举报奖励
凡工作人员举报,经部门负责人核实的事故隐患,公司对举报人按一般事故隐患100元,重大事故隐患500元进行奖励。
四、事故隐患监控制度
一、监控点的选择与确定
1、易燃场所;
2、有触电伤害危险的场所;
3、有中毒和窒息危险的场所;
4、有高处坠落危险的场所;
5、有机械伤害的场所。
二、管理实施
1、坚持每一个监控点“有一本台帐”,真正做到检查记录可查,资料台帐存档。
2、搞好“四项管理”,即“监控法”目标管理;“监控法”检查管理;责任人监控责任制管理;监控安全指标奖惩管理。
三、工作程序
1、召开专门会议,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研讨贯彻落实方案;
2、由我矿安全管理委员会统一指挥;
3、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4、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地选择并确定“监控点”;
5、编写“监控点”控制要点,确定责任人和检查周期。
四、监控点检查管理制度
1、各级监控点责任人和当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检查周期,进行认真细致的巡回检查,严密监控,并形成详细的原始记录,以供公司检查考核;
2、监控检查中发现问题,正确地进行技术分析,查清原因,采取防止缺陷扩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将缺陷内容、发生时间、处理情况书面反馈安全部门;
3、对暂不能消除的缺陷、隐患,除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还需及时合理安排整改;
4、对存在的重大隐患,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止运行,及时报告领导或总工程师,研究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5、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意识的宣传教育,加强责任人对各监控点、监控设施的运行维护;
6、每月对各监控点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并作出科学性的综合分析论证。
五、事故隐患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我矿事故隐患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归档范围
全矿隐患监控点的档案、日常事故隐患检查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的档案等文件资料。
三、我矿的隐患档案管理由安全主任负责。
四、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我矿的归档资料实行“月度归档”制度,即:每月的月底为我矿隐患档案资料归档期。
2、在档案资料归档期,由安全主任分别向各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主管部门负责人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第2篇: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派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公司安全隐患派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二条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安全科应要求有关部门限期排除。
第三条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科应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车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第四条事故隐患的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4、停工、生产(
5、可能造成职业并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等)。
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9、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第五条安全科每周应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厂区进行隐患排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第六条对所排查的安全隐患,由安全科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整改措施,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第七条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方案需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八条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负责整改的部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或停车,对难以停止使用或停车的相关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九条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科、总公司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以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条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车间、部门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各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十一条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凡当班组能整改地不准推向车间,凡车间能整改地不准推向公司主管部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第十二条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向公司安全科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写出隐患整改回复报告,由安全科组织检查验收。
第十四条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其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第十六条安全科每月应对公司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交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报总公司备案。
第十五条处罚
1、对不及时报告、隐报、瞒报重大事故隐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处500元罚款。
2、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在整改过程中不制定治理方案的部门主要责任人处500元罚款。
3、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治理,擅自生产作业的部门主要责任人处500元罚款。
4、对不及时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处安全科主要负责人500元罚款。
第3篇: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某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全面实现某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和建设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某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事故隐患分类
第四条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
第三章责任分工
第六条某公司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责任分工。
(一)负责审批某公司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
(二)负责审批某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第七条各单位和作业部级领导责任分工。
(一)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和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相关管理细则;
(二)组织并参加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和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对暂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逐级上报;
(三)按月组织研究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布置有关专业部门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隐患,组织制定相应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四)组织对相关外协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第八条各专业系统责任分工。
(一)某生产、调度系统
1、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或紧急情况时,要立即下达停产、停工处理指令,不得违章指挥;
2、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做好生产平衡工作,调整运行方式及时安排时间进行解决;
3、处理事故隐患时,做好鱼雷罐、原燃料等大宗物资运输协调;
4、对危及人身安全的液态金属隐患或紧急情况,做好指挥预案。
(二)设备部
1、组织开展工业建筑(含建筑物和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设备、设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以及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申请、安排,并组织事故隐患治理工程、项目的实施;
3、组织对检修单位作业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三)科技信息部
1、组织对衡器、计控保护系统的隐患排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2、组织辖区内作业层及化学品的事故隐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四)人力资源部
1、组织开展岗位劳动纪律情况和劳务用工管理情况的检查,对存在隐患组织落实;
2、组织开展消防、交通、治安专业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3、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实施奖励,并根据某公司领导批复,组织做好奖励的审核、兑现。
(五)办公室
1、组织开展食品卫生、行为规范、职工后勤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公共卫生等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组织对绿化、保洁单位作业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六)财务系统
在编制资金预算的同时,将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纳入资金预算安排,并对提出的事故隐患治理资金进行审核,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七)工程部
1、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在建工程、设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组织对工程单位施工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八)能源部
1、组织开展能源介质系统和报警防护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有毒有害等危化品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和应急预案。
(九)安全专业系统
1、组织或督促各级人员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和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2、组织对重大危险源隐患情况进行监督监控;组织制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急性职业中毒等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负责事故隐患的归口统计上报工作。
第四章事故隐患的排查与统计上报
第九条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第十条在事故隐患排查中,各单位按照区域分工、包机制度明确每台设备、设施、每个区域、部位事故隐患排查的责任人,对所辖设备设施、区域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上报或组织处理。
第十一条应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和某公司的有关规定,班组按班次、作业区按日、作业部按周、公司层按月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第十二条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分部门级、区域级和班组级三级排查制度,均建立“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见附件1),由上一级主管负责人进行检查和签认。
第十三条各专业系统应按照各自的工作范围、职责分工,分别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按时限要求向上级领导和安全专业汇报。
第十四条对检查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应逐级进行登记或上报。
(一)一般事故隐患
1、班组应及时处理,并记录在安全工作日志中;
2、当日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由班组上报作业区,由作业区填写“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并明确整改时限、负责人和控制措施;
3、一周内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由作业区上报作业部,由作业部组织制定整改计划。采取控制措施,并落实到岗到人,同时填写“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
(二)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上报部领导和某公司有关专业部门。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4、防止发生事故的控制措施。
第十五条各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按月、年进行统计,于每月初5日前,每年1月15日前向公司安全专业分别上报上月及上一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度、年报表”(附件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表”(附件3)“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汇总表”(附件4)。统计分析表应由主管领导签字,实行零报告制度。
第十六条各级专业部门有权对所管辖的专业范围内发现的事故隐患向责任单位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并督促进行治理整改。由上级专业部门下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改正指令书》的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应按时限要求及时进行反馈。
第十七条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单位,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业主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五章事故隐患的治理
第十八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本着边排查、边整改和“三定四不推”的原则,严格按照“责任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限落实”的要求,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治理整改,确保治理整改到位。
第十九条一般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应限期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由某公司组织专业部门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强制性监控措施,进行限期整改。
整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整改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整改的机构和人员;
(五)整改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条重大事故隐患需某公司安排计划治理的,隐患所在单位应提出具体整改方案,及时上报某公司安全专业,并制定详细完善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十一条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在整改结束后,应及时向某公司提出验收申请,由某公司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现场验收或向上级提出验收申请。
第二十二条暂时整改不了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控制。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在停产或停止使用的情况下进行事故隐患治理整改。并根据其级别,分别由所在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主体为对应级别的负责人或分管专业。
第六章事故隐患的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三条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经单位申报、专业部门审核、某公司批准后,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按某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根据事故隐患所在部位,按照区域分工对责任人落实考核。凡被公司级专业管理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单位考核500-2000元/项,对单位行政一把手考核200元/项;凡被部门专业管理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区域考核200-1000元/项,对区域长考核200元/项;凡被部门区域长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班组考核200-500元/项,对班组长考核100元/项。
第二十五条未按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或上报,导致发生事故,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严格考核。情节严重的,由某公司专业部门提出意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若与上级下发的相关管理规定相违背,以上级下发文件为准。
第4篇: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目的和内容
1、1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奖励办法。
编辑本段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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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职责
3、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分厂(车间)、处室行政一把手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单位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公司领导报告。
3、3安督办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3、4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财务处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3、6生技处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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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事故隐患
4、1事故隐患的含义: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4、2、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4、2、2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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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作程序
5、1组织机构
5、1、1公司成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分别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安督办主任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督办,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5、1、2各二级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单位第一责任人任组长。
5、2隐患的排查与报告
5、2、1隐患的排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分厂(车间)、处室应对各自管辖区域内按照公司《安全检查制度》中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5、2、2隐患的报告
5、2、2、1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员工报各部门、车间领导或安技员,各部门、车间报安督办,安督办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
5、2、2、2报告形式
5、2、2、2、1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
5、2、2、2、2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安督办,一份部门自己留底备查。(详见隐患报告登记表)
5、2、2、2、3公司各处室进行的专业安全检查和各部门进行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也应同时报告安督办进行登记备案。
5、3隐患的整改和验收
5、3、1各分厂(车间)、处室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按照分厂(车间)、处室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整改意见。各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安督办,安督办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5、3、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安督办提交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督办应进行监控。
5、4档案建立
安督办应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5、5奖惩
5、5、1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年终评先进的重要依据。
5、5、2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行5-500元的奖励,奖励采用现金兑现,由安督办申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5、3各部门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5、5、4对发掘事故隐患不力,而又发生事故的部门将按照公司《工伤事故管理规定》中罚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
5、5、5发现了事故隐患因未及时整改,报告人也没继续上报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将对发生事故的部门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罚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对责任人将从重处理,报告人不承担责任。
5、5、6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报总经理处理。
6、1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2016卫生局隐患治理工作方案2篇
重大隐患治理方案 第八篇
第1篇:清剿火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努力减少各类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县卫生局决定在全县卫生系统范围集中开展今冬明春(自即日起至今年全国“两会”结束)“清剿火患”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在全县卫生系统内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消除火灾隐患,确保系统内不出现火灾,为各级“两会”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力预防系统内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努力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大以上火灾事故。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积极部署,迅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清剿火患”工作方案,迅速组织开展本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单位内部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整治单位内部的门(急)诊、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供电供热设施、承压锅炉、压力容器、高压氧舱、电梯、放射源科室,在建工地;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以及违章用火用电,违规设置人员宿舍,未对员工住宿进行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堵塞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病区(房)逃生自救设备配置不符合规定等问题,要进行地毯式排查,找准薄弱环节,做到不漏一个重点部位,不漏一个区域和科室,不漏一个楼层和场所。
(二)实行“网格化”排查,建立健全档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以单位、科室、区域或楼层为基本单元划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每一个网格要明确落实检查人员、任务及工作责任,对排查的部门、科室、区域或楼层要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做到单位场所及火灾隐患底数清楚。尤其是三家县级医院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户籍化”档案,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评估等“三项报告备案制度”,提升自身消防管理水平。要加强消防应急处置工作,创新火灾逃生演练形式和方法,积极开展火灾逃生演练。
(三)加大宣传力度,发动职工举报隐患。全县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利用橱窗、宣传板报等形式,积极宣传排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的重要意义,开展声势浩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发动职工查找火灾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冬季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把今冬明春“清剿火患”专项行动作为确保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重要手段,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单位要成立“清剿火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指挥调度“清剿火患”专项行动。各单位的“清剿火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及工作方案,请于2016年1月28日前报局办公室备案。
(二)明确责任,确保落实。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今冬明春“清剿火患”专项行动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做到定人、定岗、定位、定责。各单位领导要亲自带队进行督导检查,县卫生局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对各单位进行督导。
(三)严格奖惩,激励工作。县卫生局将“清剿火患”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与单位考评和干部绩效考核结合起来,严格奖惩。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或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方面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对发生的每一起火灾事故,都要全部落实责任倒查,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第2篇: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委会《关于推进“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县政府安委会《县推进“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确保卫生系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较大安全事故,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全县卫生系统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县卫生系统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爱卫办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系统内各单位单位一把手组成,下设办公室,兼任主任。
三、工作重点
(一)开展“打非”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主要是严厉打击卫生系统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重点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和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经营公共场所和从事医疗活动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诊疗活动的及非法采供血的;
3、各基层卫生单位危旧建筑,新建、改建、扩建的在建建筑,维修施工场所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规定的;
4、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6、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开展“治违”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主要解决卫生系统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
1、具有化验室、库区、消毒间、压力容器、放射源等危险源的单位管理上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门诊、急诊科(室)、集体食堂等人员聚集场所存有隐患的;
3、技术设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三)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推进清剿火患行动。
主要是进一步加大卫生系统内部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力度,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防控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1、在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或者未保持安全距离,违规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和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
2、压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消防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3、建筑物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的;
4、电气线路未按规定铺设,私拉乱接的;
5、消控室操作人员不会操作设备设施的;
6、发现消防安全隐患未按要求及时落实整改的。
(四)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理念,强化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理念,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卫生系统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促使广大干部职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自觉遵章守纪。
2、开展全员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加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理念的教育,明确“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承担的任务和责任,研究探讨实现安全发展的思想、途径、方法和措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要加强遵章守纪,安全技能和自防自救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四、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坚持各基层单位自查与区卫生局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结合卫生系统安全生产规律特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从2016年5月下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份)
根据区安委会专项行动安排,结合卫生系统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在卫生系统各基层单位开展自查。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至12月)
对卫生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抽查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按照职责分工,配合牵头单位进行联合执法。
(三)总结、巩固和提高阶段(12月)
各单位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汇总,同时积极做好迎接上级督查的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认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针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内容,强化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宣传橱窗等各种手段大力宣传开展“打非治违”行动的目标、范围、重点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教育,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增强安全意识,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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