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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公租房分配方案

2016-12-17 09:05:0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邯郸市公租房分配方案(共9篇)公租房分配方案(修订版) XXXXXXXX学校教师公租房分配方案(教代会讨论通过)为解决我校部分教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经有关部门批准,我校于201X年底建成XX套教师公租房。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鉴于保障性住房数量有限和落实好我校保障性住房工作,经征求广大教职工意见,报校委会议研究决定,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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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分配方案(修订版) X
邯郸市公租房分配方案 第一篇

XXXXXXX学校

教师公租房分配方案

(教代会讨论通过)

为解决我校部分教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经有关部门批准,我校于201X年底建成XX套教师公租房。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鉴于保障性住房数量有限和落实好我校保障性住房工作,经征求广大教职工意见,报校委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租房项目概况

XXX教师公租房项目于201X年春季开始启动,总建设面XXXX㎡,投资XXXX万元。根据项目施工图设计,整栋楼为砖混结构。房源套型分为二室一厅一厨一卫(共XX套),建筑面积每套约XX--XX㎡;一室一厅(XX套),建筑面积每套约XX㎡。

二、分配对象

主动申请过公租房需求且已经申报县城建局备案的在职在岗教师;以中心小学教师为主要对象(XX套),分配初级中学(XXX套)和中心幼儿园(X套)。

三、分配原则

1. 坚持遵循国家、省和地方有关公租房建设及使用的相关政策规定,由学校工会组织牵头,成立公租房分配领导小组,实行条件量化赋分,保证分房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2. 在XX集镇境内无自有住房的教职工优先;近两年承担主要学科教学任务者优先;近两年承担主要学科教学成绩优秀者优先;因公租房建在小学校园内,中心小学在职在岗教师优先;所在学校无房教师进校时间长者优先。

四、分配方法

1、对公租房有需求且主动申请,已经申报县城建局备案的教师,从四个方面进行百分制量化打分后,依照从高到低分数依次按照“3241567”楼层顺序给教师安排住房。

2、单身教职工分配“一室一厅”户型,两人以上教职工家庭分配“两室一厅”户型。两种户型分配对象按分数递减,再依次按照“3241567”

楼层顺序给教师安排住房。

四、量化赋分方式

1、赋分项目及评分标准(共100分)

(1)、XXX镇内无自有住房教师赋40分;领导小组认定在XX镇内

有住房且申请公租房需求的教师赋20分。

(2)、近两年承担语数等主要学科教学任务的总计赋20分(承担主要学科教学任务的每学期按5分计,未有承担主要学科教学任务的每学期按4分计,四学期累计计算),

(3)、近两年主要学科统考中,学期成绩排名评比,居前第1、2、3、4名的,每学期分别赋予6、5、4、3分;未有承担主要学科教学的,按其承担工作的完成情况,由领导小组按每学期5、4、3、2的标准予以赋分。学期请假超两个月以上者,该学期不予以赋分。

(4)、进本单位时间够16年及以上者,最高赋予16分;16年以下者,一年赋予1分累计计算。

五、分配程序

1、制定分配方案

通过广泛征求意见,经教代会讨论同意,由学校实施。

2、公示评估成绩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人的各项赋分成绩进行汇总,并统一造册,在学校公示栏上进行公示5至10天。

3、选楼层和房号

(1)、确定分配‘一室一厅’和‘二室一厅’教师名单。

(2)、分配到同一楼层的教职工进行抽签或协商确定。

4、公开选房

(1)、学校公租房领导小组主持召开选房会议,由学校工会代表负责监督情况。

(2)、报领导小组同意,教职工所分配的房屋,在双方协商都同意时,可以相互对调。

5、签订租用合同

学校公租房领导小组公示分配信息无异议后,与公租房使用者签

订租用合同。

六、管理使用

1、管理部门:学校总务处

【邯郸市公租房分配方案】

2、管理方式:①、暂按每平米每月叁元的标准,由教师个人提前交纳公租房租金,建立专账用于公租房各项设施的维修;水电费住户教师自理。②、由工会、总务处、公租房使用者联合组成管委会负责管 理。③、禁止改建屋内任何设施,确因设施不合理需改建的必须报学校和镇政府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经学校和镇政府同意,擅自进行房屋改建的房主将承担一切责任。同时房主在改建中的任何费用学校概不承担(属于单方行为)和解除租房合同时也不退还此项费用。

七、其它事项

一、公租房分配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

组 长:XXX XXX XXXX

副组长:XXXXXXXXXXX X

X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X兼任办公室主任,XXXXXXXXXX为成员。

二、说明【邯郸市公租房分配方案】

1、本实施方案已经过中心小学教代会讨论通过。若有不同意见,可

以继续向领导小组提出。

2、本实施方案由学校公租房分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3、此方案以上报镇政府和县住建局最终审定的为准。

XXXXXXX学校

公租房分配方案(修订版)_X
邯郸市公租房分配方案 第二篇

平昌县尖山小学教师公租房分配方案

为解决我校部分教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经有关部门批准,我校于2014年底将建成30套教师公租房。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鉴于保障性住房数量有限和落实好我校保障性住房工作,经征求广大教职工意见,报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租房项目概况

平昌县尖山小学教师公租房项目于2014年春季开始启动,总建设面1200㎡,投资300万元。根据项目施工图设计,整栋楼为砖混结构。房源套型分为一室一厅一厨一卫(共30套),建筑面积每套约37--40㎡。

二、分配对象

以中心校教师为主要对象。

三、分配原则

1. 坚持遵循国家、省和地方有关公租房建设及使用的相关政策规定,由学校工会组织牵头,成立公租房分配领导小组,实行条件量化赋分,保证分房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2. 在学校所在集镇内无自有住房的教职工优先;因公租房建在中心校校园内,中心校在职在岗教师优先。两人以上教职工家庭优先。

3. 两人以上教职工家庭只享受一套住房。

四、分配方法及量化方式

按工龄年限长短进行选择性入住。若工龄相等,则按年龄大小进行选择性入住(以身份证为准)。

五、分配程序

1、制定分配方案

通过广泛征求意见,经教代会讨论同意,由学校实施。

2、公示工龄及年龄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参与教师公租房分配人员认真进行审核,并在学校公示栏上进行公示5至7天。(具体由庞诚、杨中原同志负责)

3、选楼层和房号

(1)、确定分配到教师公租房正面20套的教师名单。

(2)、确定分配到教师公租房背面10套的教师名单.

4、公开选房

(1)、学校公租房领导小组主持召开选房会议,由学校工会主席负责监督情况。

(2)、报领导小组同意,教职工所分配的房屋,在双方协商都同意时,可以相互对调。

5、签订租用合同

学校公租房领导小组公示分配信息无异议后,与公租房使用者签订租用合同。

六、管理使用

1、管理部门:学校总务处

2、管理方式:

①、每位住户按上级文件规定每月按时缴纳房租费;水电费住户教师自理。

②、禁止改建屋内任何设施,确因设施不合理需改建的必须报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经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进行房屋改建的房主将承担一切责任。同时房主在改建中的任何费用学校概不承担(属于单方行为)和解除租房合同时也不退还此项费用。 ③、公租房的所有权是尖山小学,入住教师只有租住权。因此,入住教师公租房后退休或因工作需要调走的教师在退休或调走时必须将公租房退还学校,坚持退休或调走必退房的原则,不退房拒不办理工资手续,否则追究学校办公室主任及会计的责任。退房时钥匙必须交到学校总务处,严禁交到未入住的教师个人手中。

④因退休、调动或其他原因公租房有空房时,已入住的教师优先享有协调权,然后再由未入住的教师按条件补员入住。

七、其它事项

一、公租房分配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

组 长:刘冉明

副组长:胥忠胜 何胜

成 员: 杨中原 庞诚 李德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庞诚兼任办公室主任,杨中原、李德江 为成员。

二、说明

1、本实施方案已经过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若有不同意见,可以继

续向领导小组提出。

2、本实施方案由学校公租房分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邯郸市公租房分配方案】

3、此方案以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最终审定的为准。

平昌县尖山小学

2014-10-16

思源公租房分配方案
邯郸市公租房分配方案 第三篇

新田县思源实验学校公租房分配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切实解决本校教师的生活问题,新田县县政府高度重视,在本校兴建公租房两栋,共有288套,每套面积约为30平方米。为了合理使用,公平分配,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骆剑

副组长:陈石新、胡明、周晓辉

成员:欧曙斌、乐红军、吴亚芳、欧卫平、肖新军、周道华

二、公租房保障对象及申请条件

保障对象: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的本校在编的新就业人员(参加工作5年内)。

申请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本校在编新就业职工(参加工作5年内),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人员;非城镇户籍或外县户籍的,在县城居住满一年以上、与学校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有用人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养老保险金。

2、申请家庭在本县城内无房。

3、未租住单位公有住房、未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及其他福利性住房。 公租房申请时需提供的资料:

1、书面申请报告及家庭成员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丧偶或离异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2、住房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现住房证明资料,承租住房的提供租赁合同,借住住房的提供现居住住房屋的权属证明。

3、申请人提供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以上需要提供复印件的资料,提交资料时必须携带相应原件。所有资料均用A4纸,不得涂改。

三、申请程序

1、新就业人员由学校组织统一到县房产局统一到房产局住房保障办申请,领取《新田县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表》,学校将对申请材料的内容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查和担保。

2、如实申请后,经由房产局等有关部门审核,将在学校进行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盖章报县房产局,房产局会同民政局和社区居委会有关人员入户核实后,再进行公示;

4、申请人员应按照申请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若提供虚假资料,县房产局将不予受理并列入黑名单。

5、对已经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人员,要及时办理好退出手续。享有住房保障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资格:

1、因家庭人数变动,住房面积、收入等条件改善,超出住房保障条件的。

2、出现转租、转借现象的。

3、原保障人死亡等其他原因。

四、实物配租

1、学校公租房分配领导小组主持召开分房会议,根据量化分得分由高到低按照二楼、三楼、四楼、一楼、五楼、六楼的顺序进行分房。由学校教代会成员代表负责监督打分、分房情况。

2、所分配的房屋,经双方协商同意,并报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相互对调。

3、一个家庭只能申请一套公租房。

4、公租房分配后,不能转租、转借。

五、签订租用合同

分房公示信息无异议,经学校公租房分配领导小组同意,租房人全额缴纳租房款后,与学校签订租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如想续签,必须按程序写出书面申请,交纳房款,签订合同,方可续住 。

七、此方案只使用思源学校配租配租,解释权归思源学校。

新田县思源实验学校

2015年11月

2014教师公租房分配方案及管理办法
邯郸市公租房分配方案 第四篇

2014-2015学年度教师公租房

分配方案及管理办法

为了提高公租房利用率,以利于工作为原则,确实解决

部分教师住房困难,结合教职工工作需要,经研究制定以下

分配方案:

一、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入住

1、县城没有住房,以校为家的教师;

2、夫妻双方均在学校工作的教师;

3、以校为家、带小孩且带主要学科的教师;

4、招聘的免费师范生。

二、收费标准及管理办法

(一)收费标准及办法

根据国家公租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从本期开始对入

住教师公租房的教师收取租金,具体收取标准为每平方米 2

元,每年按10个月收交共计700元(教师公租房单间建筑

面积为36㎡),有线电视收视费每年552 元(依据自然年为

标准,每月46元,含电话费、电视、宽带,电信公司收取),

水费、电费按国家规定标准,水费5元/吨,电费为0.60元/

度(自动刷卡式电表)。收取办法:房租费每年按十个月收,【邯郸市公租房分配方案】

在办理入住手续时一次性结清。水费按学期收,每半年收一

次,电费由自己充卡。

(二)管理办法

1、教师公租房属于学校公有财产,内部所有配置设施

所有权归学校,使用权归入住者;

2、入住者必须爱护、保护公共财产,入住前学校保证

设施完整,配置物品使用正常。交付给入住后,一切维护、

使用均归入住者,若出现人为损坏、丢失等,由入住者负责

维修或赔偿。

3、公租房使用归本校教职工,不能租赁或转借给他人

【邯郸市公租房分配方案】

居住,一经发现,学校将收回该房屋,取消使用权。

4、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标准主动付租金(租金须在

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清方可入住)、水电费,若不按规定时间

交付,学校有权收回房屋。

5、若因自然灾害或房屋不能居住,由学校负责免费维

修。

6、学校与入住教师每年签订一次合同,若入住教师因

个人原因不再入住,提前书写退房申请,房租由学校收到申

请后下月退还。

三、几点说明

1、自本学年起,学校不再对公租房住户实施任何减免,

入住户入住时须一次性结清房租费及电视信号费。

2、对于应当腾退而未按时腾退人员,除加倍收取租金

外,学校将按影响整体工作给予师德方面考核。【邯郸市公租房分配方案】

2014年8月26日

农村教师公租房分配方案及管理办法
邯郸市公租房分配方案 第五篇

枫香溪镇上坝小学教师公租房

分配方案及管理办法

为了提高公租房利用率,以利于工作为原则,确实解决全校教师住房困难,结合教职工工作需要,经研究制定以下分配方案:

一、收费标准及管理办法

(一)收费标准及办法

根据上级相关单位的公租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从本期开始对入住教师公租房的教师收取租金,具体收取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0.50元,每期按4个月收交共计52元(教师公租房单间建筑面积为26.6㎡)。收取办法:房租费每期按4个月收,在办理入住手续时一次性结清。

(二)管理办法

1、教师公租房属于学校公有财产,内部所有配置设施所有权归学校,使用权归入住者;

2、入住者必须爱护、保护公共财产,入住前学校保证设施完整,配置物品使用正常。交付给入住后,一切维护、使用均归入住者,若出现人为损坏、丢失等,由入住者负责维修或赔偿。

3、公租房使用归本校教职工,不能租赁或转借给他人居住,一经发现,学校将收回该房屋,取消使用权。

4、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标准主动付租金(租金须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清方可入住),若不按规定时间交付,学校有权收回房屋。

5、若因自然灾害或房屋不能居住,由学校负责免费维修。

6、学校与入住教师每年签订一次合同,若入住教师因个人原因不再入住,提前书写退房申请,房租由学校收到申请后下月退还。

二、几点说明

1、因为暂时到校上班教师数小于房间数,所以对于分配直接实行认可制,即由女教师和有特殊情况的教师(身孕、带小孩、患病)先认

2、以后如因教师增加对于应当腾退而未按时腾退人员,除加倍收取租金外,学校将按影响整体工作给予师德方面考核。

枫香溪镇上坝小学

2015年3月2日

2016公租房公开抽签分配工作方案
邯郸市公租房分配方案 第六篇

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乡和乡公租房分配与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规定,确保乡公租房公开抽签分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阳光操作,保证抽签分配仪式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抽签分配时间

2016年11月19日上午9点半

二、抽签分配地点

乡政府四楼会议中心

参加单位人员

1、县监察局2人、县公证处2人、派出所2人、卫生院2人、12个村支部书记、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记者;

2、参加抽签31户申租家庭代表;

3、县房管局、乡工作人员。

三、抽签分配房源

一号楼的一单元二单元,总计36套;一号楼的柴间30个。

四、抽签分配流程

(一)请乡党委书记同志介绍乡公租房基本情况。

(二)主持人主持分配仪式

1、宣布会场纪律

为了确保仪式有序进行,请参加仪式的所有人员,自觉遵守如下纪律:

(1)请不要在会场内随意走动;

(2)请保持会场空气清新,场内禁止吸烟;

(3)请保持安静,不要互相交谈及大声喧哗;

(4)请把手机设置在静音或振动状态;

(5)请保持会场清洁卫生,不要乱扔杂物。

2、主持抽签分配程序

此次抽签分配程序,按抽签的顺序进行抽签。

(1)请31户申租人依次上台抽取抽签顺序号。

(2)请申租人将顺序号交公证处的公证员,并请县监察局同志查验;请工作人员将房源的房号交公证处的公证员,并请县监察局同志查验。

(3)请工作人员将36个房号放入抽签箱中。请31户申租人按顺序号依次抽取房号,并到工作人员处登记。申租人将按照此次抽到了房号进行申租入住,乡政府将对此次抽取的顺序号进行登记备案。

(4)请抽到房号的申租人在所对应的楼抽取柴间号。

(5)请县公证处公证人员宣读现场抽签结果和公证词。

(6)请抽到房号的申租人立即到台上领取实物配租通知单,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

(7)请申租人在2016年11月28日前到乡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签订租房合同,逾期视为放弃承租权。

五、相关单位工作职责

(一)乡政府

1、制作好顺序号和房源房号、通知特邀群众监督员2人、31户申租人和各村村干部参会,并组织参会人员提前30分钟入场;发放抽签通知单、制定签到表、填写实物配租通知单。

2、制作抽签分配仪式标语(乡公租房公开抽签分配仪式),会场布置,仪式现场摄像,联络媒体记者,通知各有关单位人员参会,通知乡派出所派2名警察维持现场秩序。

3、做好申租对象的思想工作、稳定情绪,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4、责会场茶水,负责签到事宜,负责会场纪律及抽签事宜,负责现场登记事宜,主持,负责拍照。

(二)监察局

指派监察干部负责抽签分配现场监督。

(三)公证处

1、负责抽签分配的公证工作,进行全过程公正;

2、指派2名公证员负责摇号现场公证。

(四)派出所

1、安排2名警员负责会场内外的治安秩序和安全稳定工作;严禁其他无关人员入场;

2、防范和控制申租人情绪失控冲击会场,发现异常人员及时组织劝离。

(五)乡卫生院

负责安排2名医务人员在抽签现场以预防突发事件。

2016保障性住房公平合理分配调查报告
邯郸市公租房分配方案 第七篇

一、我县保障性住房需求情况

2016年9月,通过县政府组织力量对全县城镇居民(非农户口)住房需求状况进行了保障性住房为期两个多月的实地调查,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柞政办发[2016]88号文件明确的收入线标准规定:中等收入家庭:15000元/人•年;中等偏下收入家庭:12000元∕人•年;低收入家庭:7500元∕人•年;低保家庭:5000元∕人•年。住房困难家庭标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我县城镇居民中符合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条件情况如下:(1)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数2088户;(2)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户数663户;(3)中等收入住房困难户数177户;(4)新就业人员352户;(5)外来务工人员491户;共计3771户。按照省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三日下发的《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一条规定: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为当地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者;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为当地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衔接;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对象为当地城镇中等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我县各类保障性住房的需求量为:廉租房1881户,经适房671户,公租房842户,限价商品房377户。

二、我县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分配入住情况

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已接近尾声,全县将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4067套(廉租房1772套,公租房1546套,限价商品房749套),分布全县8个乡镇,其中两处廉租房已分别通过抓阄和电脑摇号分配方式分配入住785户。

三、如何保障我县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平合理性

无论从全国、全省,还是全县情况来看,廉租房成为保障性住房的主要内容和形式,本文试图以廉租房为主体研讨分配上的一些问题。

目前社会各方面对廉租房分配方式上的意见倒不是很大,影响分配的焦点集中在享受廉租房资格的认定上。有人反映,有的人开的豪车住的廉租房,有人把自己所有的房屋出租而跑来住廉租房,还有人是公务员或国家家公职人员住廉租房,针对此情况,采取以下对策:

(一)保证资格审查环节的公正性

1、资格审查批准的程序:2016年7月以前,廉租房申请户直接到主管部门领取申请表,各级政府组、村或社区、镇政府审查签注意见报审批机关审批。在实际执行中,村或社区意见很大,说是一些人说我给上边都说好了,你们给签个意见盖下章,其余事情就不用管了,这些人有些蔑视他们。针对这一问题,住建局于2016年8月31日召开了廉租房管理联席会议,邀请村或社区、两镇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加。通过讨论达成一致意见:由住建局统一印制申请审批表,交由两个社区和两个镇政府负责发放,城镇居民申请廉租房先向所在社区申请领表,未设社区的直接在镇政府领表,各级签注意见后,分别由社区、镇政府审查公示后,由镇政府统一以文件形式报住建局,住建局由承办股室派员逐户核查拍照提出意见报住建局会议研究批准并公示享受廉租房资格人员名单。如此,彻底纠正了住建局审查前由申请人个人跑路签注意见的个人行为,同时,也方便了群众。

2、廉租房审查需要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诸如民政部门负责的家庭收入状况的核定,享受低保的情况证明,残联为残疾人提供的残疾证明,公安部门城镇户籍的认定,村组对住房情况的调查,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下岗证,以及镇政府对申请人职业的认定,等等,有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直接影响着廉租房享受资格的确定和公正性,引起社会各界的不满,矛头都指向批准机关。

(二)使分配方案制定过程透明性

廉租房分配时间取决于廉租房交工的时间。廉租房即将交工前,负责分配的部门根据竣工套数、轮候户数,确定分配方案。大批量的不再沿用抓阄方式,根据申请人家庭人口数量类别、残疾类别确定实施电脑摇号方案,经讨论充分征求意见后发布执行,在分配前宣传群众,让群众理解本次分配方案的相关程序和规定,确保分配方案制定过程的公开透明性。

(三)保证分配方式上的公正性

分配廉租房要召开分配大会,邀请群众监督员、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社区代表参加,邀请公证处全程公证,监察局全程监察。电脑摇号,大屏幕显示数据。分配结果现场签字确认,发给住户入住通知单,以达到分配过程公开透明,分配结果公平公正。

四、建立健全分配和运营监管的长效机制,保障分配公正合理

(一)规范准入审核。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收入、住房状况,要合理确定保障对象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财产)的具体标准,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完善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制度。健全住房城乡建设、民政、公安、税务、金融等部门及街道、社区协作配合的家庭住房和经济状况审核机制。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家庭住房、收入和财产状况,声明同意审核机关调查核实其家庭住房和资产等情况。审核机关调查核实申请人住房、金融资产、车辆等财产的,有关机构应当依法提供便利。严禁以任何形式向不符合住房困难标准的家庭供应保障性住房。切实防范并严厉查处骗租骗购保障性住房、变相福利分房和以权谋私行为。对以虚假资料骗购、骗租保障性住房的,一经查实应立即纠正,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资格。建立住房保障诚信档案,完善失信惩戒制度。

(二)严格租售管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县人民政府在合理的轮候期内安排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应当按月或季度及时发放,确保当年12月25日前全部发放到位。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合同,应当载明租金、租期以及使用要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购买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经济适用住房配售时,要明确界定政府与购买人的资产份额,并按照政府回购、适当兼顾保障对象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出售所得价款的分配比例。限价商品住房的上市交易收益调节办法,由县人民政府适时制定。

(三)加强使用管理。县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保障性住房和保障对象档案,动态监测住房保障对象家庭人口、住房和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建立公众监督机制,落实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定期检查保障性住房使用情况,对违反规定将保障性住房出售、转借、出租(转租)、闲置、改变用途且拒不整改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收回。保障性住房的使用人要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使用住房,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影响房屋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保障性住房小区可以实行住户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也可以聘请专业机构提供物业服务。

(四)健全退出机制。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经济状况改善,或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相应的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腾退;逾期不腾退的,应当按市场价格交纳租金。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退出经济适用住房,或者通过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对拒不服从退出管理的,可以依照规定或合同约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保障性住房的运营管理是个新生事物,怎样更加推进分配的公正性,要通过实践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分配和运营管理的长效机制,才能实现分配上的公正和合理。

2016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邯郸市公租房分配方案 第八篇

一、总体目标

到“十二五”末,全县年用水总量控制在邯郸市控分配指标1.704亿立方以内;其中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在1.28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与现状相比下降23.1%(以2000年不变价);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76;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邯郸市控指标;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水资源合理配置格局基本建成,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升,地下水超采趋势进一步得到有效遏制,水环境质量和水生态状况得到有效改善,供用水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二、任务分解

(一)用水总量控制

1.建立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

依据邯郸市确定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水量分配指标,结合全县水资源实际,综合考虑县城区及各乡(镇)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现状、用水效率、产业结构和未来发展需求,确定县城区及各乡(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水量分配指标,报县政府批准实施。(县发改局牵头,水利局配合)

2.落实水资源论证制度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县城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工业聚集区、产业园区的布局以及跨区域配置水资源,要严格落实水资源论证制度。直接从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建设项目,未提交经审定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对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的一律责令停止。(县水利局牵头,发改局、规划局、住建局、工信局配合)

3.严格取水许可审批

建设项目通过水资源论证并落实论证报告中确定的节约、保护和管理等措施,经验收合格的,方可发放取水许可证。对取用水总量已经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区域,暂停审批新增取水项目,新增节水高效项目可通过区域内部调整、上大压小、扶优汰劣、水量置换等方式解决用水问题;接近控制指标的区域,限制审批新增用水,优先保障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益的产业发展,鼓励和支持节水高效项目,坚决淘汰高耗水、低效益的企业。(县水利局牵头,发改局、工信局配合)

4.严格水资源费征收和使用

严格依法依量征收水资源费,未经省政府批准,任何部门不得擅自批准减收、免收水资源费,不得实行用水包费制;水资源费专项用于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不得侵占、截留、挪用和坐收坐支。(县财政局牵头,水利局配合)

5.关停自备井

现有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以内,一律不再审批新的机井。严厉打击私自凿井取水行为。2016年底前,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以内的自备井全部关停。(县水利局牵头,住建局、公安局配合)

(二)用水效率控制

1.建立用水效率指标体系

根据邯郸市制定的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并结合县城区及各乡(镇)用水现状、节水潜力、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分别研究确定县城区及各乡(镇)用水效率控制指标,报县政府批准实施。(县发改局牵头,水利局配合)

2.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

依据邯郸市下达我县年度用水计划,县发改局会同县水利局结合我县实际确定各乡(镇)用水总量并下达用水计划。严格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对超《河北省用水定额》标准和超计划用水的单位实行累进加价制度。直接取用地下水的,超计划20%以下,超过部分按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1.5倍征收,超计划20%(含本数)—40%的,超过部分按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2倍征收,超计划40%(含本数)以上的,超过部分按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3倍征收。(县水利局牵头,住建局、发改局、财政局、物价局配合)

各自备井取水单位要在每年12月底前向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下年度用水计划申请,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定用水计划。安装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取用水计量水表,并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取用水计量水表要定期维护和检定,确保完好运行。(县水利局牵头,教育局、工信局、商务局、质监局配合)

3.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

新建、改建、扩建的大型文化、教育、宾馆、饭店、办公设施,以及新建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再生水回用、雨水收集等非常规水利用设施或水循环利用设施,安装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节水型用水器具。县供水主管部门要按照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采取节水措施后的用水总量从严核定其供水规模,并据此进行供水管网设计施工。(县规划局牵头,住建局、文广新体旅局、水利局配合)

建设项目实行联合验收制度,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组织住建、规划、水利等相关部门共同做好验收工作,未落实“三同时”制度的,不予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规划局、住建局、水利局、质监局配合)

没有污水处理、再生水回用、雨水收集等非常规水利用设施或水循环利用设施的在用大型公建工程,要结合县城结构调整、住房拆迁改造,推进非常规水利用设施或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确保“十二五”全面完成改造任务。(县住建局牵头,商务局、教育局、文广新体旅局、水利局配合)

4.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1)农业用水

大力推广井渠结合、管道输水、灌区改造、渠道衬砌、微灌、喷灌等工程节水技术及农艺节水技术。2016年发展节水灌溉面积2万亩。积极推广节水养殖技术和发展节水养殖项目,提高畜牧水产行业的节水能力,开展节水养殖试点建设,发展节水养殖试点不少于3个。结合土地及水资源条件,大力开展高效节水经济林建设,发展高效节水经济林1万亩(县水利局牵头,财政局、农开办、农牧局、畜牧局、林业局配合)

(2)工业用水

以循环经济理论为指导,大力推进节水型产业园区建设,推行清洁、低耗、低排生产。重点在钢铁、化工、印染、建材、食品等高耗水行业大力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活动,“十二五”期间,高耗水企业要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7119—2016)标准要求。(县工信局牵头,发改局、水利局、质监局、统计局配合)

(3)城镇生活用水

大力推进节水型社区(机关、宾馆)建设,推广普及高效实用的节水型用水器具,新建、改建、扩建的文化、教育、办公设施以及宾馆、饭店、商务写字楼、住宅楼等安装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节水型用水器具,在用的城镇宾馆、饭店、洗浴等公共场所全部更换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节水型用水器具。大力实施居民生活用水“一户一表、表移户外”工程建设,水表实行首次强制检定,到期轮换。(县水利局牵头,住建局、文广新体旅局、商务局、教育局、工商局、质监局配合)

(4)非常规水利用

环城水系、园林绿化、洗车、道路喷洒、工业生产等用水优先利用再生水,“十二五”末,再生水利用量要达到再生水总量的20%以上。(县城管局牵头,工信局配合)

大力发展雨水利用工程建设,科学利用雨洪资源,对空调冷凝水、微咸水的开发利用进行探索。(县水利局牵头,城管局配合)

(三)严格水功能区纳污管理

1、迅速开展全县水功能区复核工作,提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县水利局牵头,环保局配合)

2、依据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按行政区域明确年度入河湖排污控制指标,编制实施方案,确保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邯郸市考核要求;制定完善全县排污口的登记、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开展排污口整治和规范化管理。对排污量已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区域,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并逐步核减排污量。(县环保局牵头,城管局、水利局配合)

3、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源井)周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依法处置水污染事件;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源井)水质监测;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源井)保护及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县环保局牵头,卫生局、住建局、水利局配合)

(四)推进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建设

1.完善投入机制

将水资源管理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建立完善水资源管理稳定投入机制,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水资源管理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县财政局负责)

2.深化体制改革

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和专职水政监察队伍。大力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培训和执法能力建设。(县编办牵头,人社局、发改局、水利局配合)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制定联合执法责任制,依法打击各类涉水违法行为,维护良好水事秩序。(县水利局牵头,环保局、公安局、法院配合)

3.推进水价改革

稳步推进水价改革,建立科学的水价形成机制,促进节约用水和产业结构调整。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确定制定鼓励使用非常规水价格政策,建立有效的价格调控机制,降低非常规水使用成本,使其低于常规水成本;积极稳妥推进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推进县城供水行业健康良性发展;探索实行农业灌溉定额内用水享受优惠水价,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的办法。(县物价局牵头,水利局配合)

4.建立宣教机制

将水情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和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经常性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水资源知识宣传,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水忧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县教育局牵头,水利局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了大名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和督导本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县水利局。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在县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完善措施,健全机制,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抓好落实。

(二)强化责任。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与相关配合部门共同抓好相关制度和任务的贯彻落实。各乡(镇)是本区域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为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县领导小组与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分别签订目标责任状,做到目标、任务、标准、时限、奖惩“五明确”。

(三)狠抓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中明确的责任内容,结合实际,分别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总体工作方案及各年度工作计划,并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总体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中确定的时间进度、工作步骤,抓紧组织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率,严格工作时限,确保如期完成各年度及总体目标任务。

(四)督导推动。县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调度会,协调和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落实进度进行跟踪问效,实行月报告制度;针对不同时期重点任务进展情况不定期进行督导,编发工作简报,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每个月末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度。

(五)严格考核。制定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年底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年度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突出的,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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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邯郸市公租房分配方案 第九篇

方案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切实做好我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工作,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和《大同市市属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办法》及11月23日全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单位是财政拨款(财政补助、自收自支)单位,主要职能是……。人员编制数为XX名,在岗正式职工XX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XX名,管理人员XX名,工勤技能人员XX名 。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事业单位实施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要适应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增强活力和提高服务水平为导向,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为目的,通过绩效考核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分配制度,促进我单位创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2、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3、实行总量调控,内部搞活。

三、实施范围和时间

实施范围 :我单位在编、在职、在岗正式职工。

实施时间 :20xx年4月1日。

四、绩效工资的核定

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与考核挂钩的原则,重点向关键岗位、 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绩效工资总量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其比例为7:3(6:4、5:5),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所对应的职务、级别,按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统一核定标准,按月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在岗、在编人员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年底根据考核结果 ,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额度内核定。

五、绩效考核

(一)考核内容采取个人总结自评、单位考核的方式,年终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办法分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内容,实行百分制办法,具体如下:

1、德(XX分)

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服从领导,听从安排;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忠于职守,顾全大局。

2、能(XX分)

熟悉本职业务及相关政策法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高;善于协调各种关系,具有创新精神和处事能力。

3、勤(XX分)

遵守规章制度、考勤制度,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种活动和参与单位管理。

4、绩(XX分)按照岗位说明书,从以下几方面考核:

工作作风:责任心强、扎实主动、团结协作、尽职尽责;

工作任务:圆满高效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情况;

工作质量:完成工作质量高、协调能力强;

工作效率:快捷、稳妥、效益明显。 5、廉(分XX)

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自评;

2、考核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听取职工个人意见,评出个人绩效考核分数,取得考核结果;

3、将职工个人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参照考核分数,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依据

考核结果,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的原则。划分若干档次进行分配,不得平均分配。

七、组织实施

我单位将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专款专用。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主管局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做好实施绩效工资中的各项工作,维护稳定,促进和谐 ,推动单位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方案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XX县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基层计生事业单位按岗取酬、绩效挂钩、多劳多得的考核分配机制,使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倾斜,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基层计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强、管理责任重”的一线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绩效考核挂钩”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县服务中心和乡镇计生服务站。

四、绩效量化考核

(一)绩效考核办法

绩效量化考核实行百分考核办法。由县服务中心负责制定符合本方案的具体考核评分细则,报县局进行监督审核后,自行组织实施。

(二)确定考核结果

考核领导组汇总干部职工考核量化得分,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或召开全体职工会通报,实行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人人签字制度,无异议后上报县局备案,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干部职工对公示的考核结果有异议时,本人必须在公示期内书面向考核组提出复议,对于考核组难以答复的问题,可经全体职工会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干部职工代表投票仲裁。

(三)考核结果使用

绩效量化考核结果将同时记入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考核中,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绩效工资构成

基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后,工资称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保留工资、绩效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护士10%津贴为基本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保留补贴不变;原工资构成中的统一补贴、绩效补贴、临时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部分归并为绩效工资。实施绩效考核后,将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自20xx年10月份起执行。

(二)核定绩效工资总额

绩效工资总额按各单位干部职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和规范后津补贴水平每年到人社局核定一次。

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主要体现干部职工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由单位在核定的总额内根据考核结果,重点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职工进行倾斜;所有干部职工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为本单位本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三)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直接打入个人帐户。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完成任务的实绩和贡献。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30%先行提取单位一把手奖励性绩效工资后,剩余部分作为单位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每半年兑现一次,各单位不得超支与截留。绩效考核结果是干部职工考核周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单位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干部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绩效考核结果不称职人员考核得分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不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

(五)绩效工资发放

各单位要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专题通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情况,并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写出书面公示报告,上报县XX局、人社局。

经县XX局、人社局审核后,办理奖励性绩效工资审批手续。

六、考核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考核不合格的。

(2)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3)本年无故旷工累计达5个工作日以上(含)的、事假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含)以上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违法违纪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

2、单位因工作需要选派进修的人员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

3、法定产假、婚假、丧假、因公致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因工作需要,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抽调到县行政部门工作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抽调到其它岗位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得享受。

5、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责任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借调出计生系统的干部职工,由借用单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7、经县局批准长期病休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一)县服务中心要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所辖职工和乡镇计生站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县服务中心考核小组由单位领导和职工代表5人组成,单位一把手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2。考核小组平时要收集、整理单位职工的相关考核资料,切忌到考核时凭印象而有失公允。

(二)县服务中心制定本单位和乡镇服务站的具体考评细则。考评细则必须经过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讨论通过,考评细则一旦通过,一年内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考评细则报县局审查,XX局认为符合规范程序的,予以审批,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三)县局把干部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将纳入各单位一把手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县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情况进行督查。

(四)县服务中心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八、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县、乡服务单位要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统一思想认识,让每一名干部职工都明白,实行绩效考核分配是国家用来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一种政策,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属于干部职工个人,只是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按人头、职称等进行了测算。

(二)明确任务,认真实施。县乡服务单位要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工作职能和任务,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认真细化、分解,核定每个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量化指标分值,制定考核细则,由单位集体研究后,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报县局批准后实施。

(三)严肃纪律,公平公正。县乡服务单位要严肃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按规定程序、标准、办法考核的,不按考核结果分配的,造成绩效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制。考核结果及时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要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引导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绩效工资实施后,县乡服务单位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或奖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

方案三: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东人发[201X]17号《关于事业单位201X年度绩效工资总额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单位劳动人事和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特制定我单位201X年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和XX届X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从本单位实际出发,认真贯彻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方针和原则,适应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的要求,在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调控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围绕搞活内部分配,努力建立起以岗位管理为基础,以养老保险扩面和工作业绩考核为依据,以岗位目标考核为手段的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促进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二、分配的原则

1、在绩效工资分配形式上,建立总量宏观控制、加大岗考核兑现力度的分配制度。

2、在岗位目标考核上,建立岗位目标考核、扩面目标考核和综合目标考核的立体考核制度,按月公布考核结果,实现量化考核,确保公平、合理、透明。

3、在绩效工资分配兑现上,建立重工作目标、重工作实绩、重争先创优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合理拉开分配档次,保证收入分配客观公正、科学合理。

三、绩效工资分配的范围和对象

本单位全体在编工作人员。

四、绩效工资分配的形式

按照绩效工资分配的要求,为切实搞活内部分配,强化分配的激励机制和绩效机制,适当拉开分配档次,实行绩与效挂钩,按分配工资的总额和个人基本绩效工资为基础,以量化分数来进行分配。

五、绩效工资分配的考核方法

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达我单位的工作目标,将年度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每个人。年度工作目标分岗位目标、扩面目标和综合目标三部分。三项目标按40%、30%、30%进行量化考核。

(一) 岗位目标

按照年初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由处考核小组对科室进行考核,并由科室考核到个人。满分为100分,按完成当年本单位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核,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的得满分;超额完成任务的酌情加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扣分标准减分。

(二)扩面目标

每年初下达每个工作人员的扩面目标,按实际完成情况兑现。

(三)综合目标

综合目标分共性目标、争先创优目标和追加目标三项。共性目标满分100分,争先创优目标和追加目标不设基本分,采用加分办法。

1、共性目标:主要指按照上级政府、部门要求完成各项中心工作任务情况;考勤情况;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以及在日常生活中必须共同执行的行为规范,包括政治思想品德、遵守党纪政纪、执行规章制度、服务态度、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要求。

2、争先创优目标:主要对工作人员在围绕中心工作任务争先创优等方面制定的目标。

3、追加目标:主要考核科室或个人在主要职责范围外,完成领导交办的阶段性、突击性的工作任务。

六、考核标准

(一)岗位目标考核

处考核小组对各科室岗位目标的考核,采取分项积分办法进行。(1)科室工作协调,按各科室职责分工,对因工作失职影响其他科室工作的,每项扣1-3分;(2)科室工作目标,每项目标每减一个百分点扣0.5-1分,超额完成目标的酌情加分;(3)来信处理和来访接待,因工作失职造成社会影响的,扣当事人5-10分。

(二)扩面目标考核

处考核小组对各科室工作人员扩面目标完成情况按科室实行分阶段考核,全年统算分值,按各科室实际完成扩面目标任务的百分比计算。

(三)综合目标考核

1、共性目标采取违例扣分法。由处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满分100分。

(1)制度考核:对违反本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及上级有关规定的,每发现一例扣减当事人1-5分。

(2)考勤考核:当月迟到、早退10分钟五次以下的,每次扣减当事人5分;当月旷工一天以下的或中途擅自离岗一次半小时以下的,扣减当事人10分;当月旷工两天以下或中途擅自离岗一次半小时以上的,扣减当事人20分;当月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或迟到、早退10分钟五次(含五次)以上以及中途擅自离岗两次半小时以上的,按照本单位制定的《东台市社会保险业务结算大厅规章制度》规定执行,予以待岗,待岗时间视情节轻重而定,一般为1-6个月,待岗期间不发绩效工资。

2、争先创优目标采取加分法。科室和个人某项工作受到市委或市政府、盐城市、省、国家级表彰的,分别按5、10、15、20分加分,列入综合目标考核得分。

3、追加目标采取达标加分法。对完成处领导交办的突击性工作及涉及全处面上工作的目标任务,处办公室及时记载,年终汇总,报处考核小组审核确认,酌情加分,列入综合目标考核得分。

七、组织领导

1、成立处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小组,由×××、×××、×××、×××等四名同志组成,×××任组长。

2、建立处考核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由×××、×××、×××、×××、×××、×××、×××、×××等同志组成。

3、各科室和个人考核表格、资料等由办公室负责制发、收集、考核、汇总。

方案四:三类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调动中心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XXX,20x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以职工奉献精神为宗旨,以提高职工敬业爱岗精神为核心,以促进职工绩效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全体职工工作积极性,打破平均主义的分配办法,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

二、分配原则

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比例

我中心在职人员6人,全年绩效工资为69816元×6人=418896元,其中全年基础性绩效工资为229680元(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54.8%),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为189216元(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45.2%)。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四部分组成,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一)月考勤奖,600元/月/人,按月发放。全年月考勤奖43200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2.8%;(二)月绩效奖,基数为800元/月/人,根据不同的岗位职责进行分配。正科实职、副科实职、管理八级和专技十级职员、一般工作人员(包含管理九、十级和专技十一、十

二、十三级)比例为1.3:1.2:1.1:1,按月发放。全年月考勤奖58560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9%;

(三)年度绩效奖,年末发放,年度绩效奖=(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3.5。年度绩效奖71778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7.9%

(四)其他绩效奖,年末发放,总额为15678元(未包含月考勤奖、月绩效奖、年度绩效奖扣发的金额和其他奖励),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3%。

四、考核办法

(一)月考勤奖

1、工作人员当月迟到或早退5次以内的,每次扣发50元,当月迟到或早退5次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无故旷工的,扣发当月全部月考勤奖;

2、当月请病事假3个工作日以内的,每个工作日扣发

50元,当月请病假10个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当月请事假3个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

3、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月考勤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二)月绩效奖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扣发当月月绩效奖25%:

①当月迟到或早退达到6-10次的;

②当月事假累计达4-6个工作日的;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扣发当月月绩效奖50%:

①当月迟到或早退超过10次的;

②当月事假累计达到7-10个工作日的;

③当月无故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的;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全额扣发当月月绩效奖:

①当月事假累计达10个工作日的;

②当月无故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的;

③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④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⑤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4、经批准请病假的,按病假日数比例,扣发月绩效奖;

5、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绩效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三)年度绩效奖

年度绩效奖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年度绩效奖。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扣发当年年度绩效奖。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绩效奖部分基础上另加500元。年度累计事假超过60个工作日、病假90个工作日的全额扣发年度绩效奖。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绩效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四)其他绩效奖

加班、值班、超工作量、年终先进奖励,按规定系数比例进行统筹发放。

五、其他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处分期限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被市级(含市级)以上效能告诫或通报的;

3、表现很差、群众意见很大的。

扣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二)国家法定的假期(如探亲假、婚假、生育假、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文未涉及而政策法规有规定的,按相应规定处理。

六、其它事项

本方案20xx年12月 日经职工大会表决通过,于20xx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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