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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联合执法实施方案

2016-12-17 10:00:38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道路交通联合执法实施方案(共9篇)联合执法实施方案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环保安全消防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开展环保安全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经研究,2014年,抚州高新区环保局、安监局及消防大队联合开展企业执法检查,防止高新区环保、安全、消防突发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为高新区“工业强攻战”提升年活动全面保驾护航...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道路交通联合执法实施方案》,供大家学习参考。

联合执法实施方案
道路交通联合执法实施方案 第一篇

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环保安全消防联合

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环保安全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经研究,2014年,抚州高新区环保局、安监局及消防大队联合开展企业执法检查,防止高新区环保、安全、消防突发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高新区“工业强攻战”提升年活动全面保驾护航,正确处理服务企业发展和强化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消防安全关系,结合高新区发展的总体要求,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破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消防安全的违法行为,为高新区争做全市“三区一引擎”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二、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联合大检查,认真查找和疏理企业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确保企业安全有序生产。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工作重点和各自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方法和工作步骤;

二是突出重点,对安全生产隐患企业、重污染企业、消防设施严重不过关企业重点检查,规范检查方法和程序,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是做好组织协调,加大执法力度和执法宽度,形成合力;

四是加强信息报送,将检查的相关材料和信息及时报送

相关领导,结束后整理归档。

四、组织领导

本次执法检查分三个工作小组:

第一组组长:伍小东

成员:刘胜利、陈建领、邓燕琴

第二组组长:傅吉生

成 员:张子靖、代胜利、周小强 第三组组长:游东华

成 员:全乐、黄珂、吴有方

五、时间安排:

执法检查从2014年3月10日至2014年8月31日,共分四个阶段:

(一)检查准备阶段。3月10日—3月15日,制定执法检查方案,下发执法检查通知,组建执法检查组。

(二)集中检查阶段。3月15日—3月31日,各执法检查组到企业就各自职责开展执法检查。

(三)整改阶段。4月1日—6月31日,不合格企业按要求进行整改。

(四)验收总结阶段:7月1日—8月31日,企业整改验收,执法检查工作总结。

六、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机构设立、人员配备、责任制落实情况

2、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情况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执行情况

4、安全生产的投入情况

5、应急救援情况

6、职业健康安全情况

7、重大危险源及重大隐患的监督管理情况

8、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情况

9、危险化学品的登记情况

10、生产经营现场安全状况检查

11、项目建设“三同时”情况

12、烟花爆竹零售经营

(二)环境保护检查主要内容

1、企业办理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

2、排污费缴纳情况。

3.污染物排放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1)现场调查污染源,并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和排放口的规范化进行确认。

(2)依据环境监测部门的定期监测报告、在线监测数据、验收监测数据以及其他符合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级环保部门有关规定的有效的监测数据,分年度评价核查时段的各污染源排放达标情况(定期监测数据与在线监测数据对达标评价结果不一致时,应取定期监测数据评价结果)。

(3)对于自动监测系统不能正常运转、排放口不规范、环保设施运转但不能稳定达标的情况,应详细说明原因以及正在采取的工程措施,并附整改措施或方案。

4、环保设施稳定运转情况。

(1)根据核查时段内环保设施的运行、维修记录,现场确认环保设施的完备并与生产设施同时正常运行。

(2)确认环保设施的工艺、设计和实际处理能力、设计和实际处理效率;确认环保设施处于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状态。

(3)对于环保设施不能正常运转或未能达到设计要求的,应详细说明原因。

(三)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主要内容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道路交通联合执法实施方案】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xxx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道路交通联合执法实施方案 第二篇

xxx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站所:

为推动全乡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联合执法工作,提高安全生产行政联合执法能力,规范行政联合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几年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乡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好转,各项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安全监管队伍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有力打击,安全生产基础条件逐步得到改善。但是,当前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个别商业网点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管理水平不高,一些商业网点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二是有的安全监管部门法制观念不强,行政执法中重实体、轻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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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重结果、轻过程的问题比较突出;行政处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规范不够准确。三是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不够,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力度欠缺。这些问题影响了全乡安全生产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削弱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部门的执行力和公信力,降低了行政执法力度。因此,迫切需要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法制观念,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围绕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及我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目标责任考核体系。通过开展全乡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推动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落实,打牢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基础,努力实现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原则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要坚持职权法定,处罚法定,公正、公平,执法与帮教服务相结合,集中执法与常规抽查性执法相结合的原则。必须把坚持依法行政与提高行政效率统一起来,做到既严格依法办事,又积极履行职责。

三、执法检查重点

执法重点单位: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棉花收购加工和修理行业等生产经营单位。

执法重点内容: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设置安全生 -2-

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员工教育培训考核,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全防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救援管理等各项情况。

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

按照尉犁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书上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五、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的目标任务,突出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把握主线,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特别是企业第一责任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断改进安全管理;加强政策引导,支持、鼓励企业不断增加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督导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监控、检查制度和隐患登记、整改台帐,加大对重点部位和岗位的监控、检查,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推行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提高企业现场管理水平。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按照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整体联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深入开展联合执法工作。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安全生产职责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将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落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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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的执法活动中。加强春季复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责令企业建立整改档案并按要求立即或限期进行整改。对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罚。对非法经营活动要严厉打击,该停的停、该关的关,决不姑息迁就,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强化措施,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点的监控管理。完善重大危险源点的监控措施,落实重大危险源点监控责任,加强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点单位和部位的监督检查,发现监控措施不落实或者存在隐患的必须责令责任单位进行整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重大危险源、重点监控单位和重大安全隐患,实行企业、监管部门和政府领导联包责任制进行重点监控,确保不发生事故。

(四)狠抓落实,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继续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并确保取得成效。要严格整治标准,强化整治措施的落实,切实解决这些行业和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加强重点整治工作,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和标准,确保管理人员依法管理,从业人员规范操作。

(五)重视救援,认真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和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组织开展好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以适应开展抢险救援工作的需要,提高政府应对突发重特大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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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的能力。

(六)强化责任,依法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依法对事故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实施处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对于涉嫌犯罪的有关责任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加强事故查处情况的跟踪执法,对于事故责任者的责任追究没有落实到位的,要督促予以落实,对发生事故的单位,要进行跟踪检查,落实防范措施,严防同类事故发生。

(七)加强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素质。依法做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的安全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督促企业强化对职工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法制教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加强对持证上岗和企业培训情况的检查,对未依法进行教育培训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加强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和法制教育,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执法程序、典型案例剖析等专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八)广泛宣传,为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村、社区、站所要牢固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大力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强化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利用宣传咨询日、讲座、竞赛、板报、标语等形式,开展好“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11〃9”消防宣传日等活动。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大力倡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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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实施方案
道路交通联合执法实施方案 第三篇

渠中村关于农村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黄羊镇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落实年内活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村结合实际,特制定渠中村农村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实施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积极配合黄羊交警中队,严厉打击“三五”突出问题,通过交通安全广播站,积极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全面排查我村公路安全隐患,保证我村境内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的好转。

二、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吕吉祥 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宋治林 村委会主任【道路交通联合执法实施方案】

成 员:宋洋发 李忠生 王虎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村委会(电话15609359688),办公室主任由党支部书记吕吉祥担任。

三、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经常化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基本安全常识的宣传,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光盘、录像等警示教育片,通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曝光本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村级安全员的作用,做好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普及教育。营造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2、明确责任分工,吕吉祥同志为总负责人,统筹安排好渠中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具体责任人,并在平时做好协调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王虎元负责三干路于家铺子到村委会段,尤其是加强对渠中小学段路况的交通安全排查。积极与渠中小学负责人联系,在学生上学、放学期间有专人在校门口执勤,确保学生安全;村委会到黄羊村交接处路口段同时也包括到广场中学以及到刘黄路等路口,由宋洋发负责,尤其要加强对铁路道岔路口等人员密集地段的配合检查;312渠中段由宋治林具体负责;李忠生主要负责渠中村“五种车辆”的登记排查,尤其是对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要及时摸清数,上报上级部门备案。

3、进组入户,摸清底数。进组入户,在宣传相关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同时,积极排查登记无牌照摩托车、小汽车,黄标车、老旧机动车以及黑车,对有车无照的农户,登记造册,并鼓励其早日办理相关证件。

4、配合镇党委各职能部门严格执法。对渠中村村域内墟场交通安全管理、拖拉机非法改装改型点等重点部门实行联合执法,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整治农村道路非客运车辆载客、驾驶拼装车辆、无牌车辆、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客运混装、客车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5、高度重视农村摩托车管理工作。要把摩托车驾驶人的安全教育纳入工作视线,要定期对摩托车主和驾驶人开展安全教育管理,要摸清重点对象,通过进村入户、上门走访、讲清道路,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6、细化“专项行动”。要建立健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机制,对本辖区的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并将排查和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专项”办公室;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研制;建立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考评管理机制,明确道路交通安

全管理职责,并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纳入综治协管员职责范围。

7、加强学生周末班车管理。建立渠中村小学学生道路安全教育的情况考核制度。渠中小学要做好学生日常上学下课安全工作,由专人在校门口负责学生的安全,在校门口设立安全标示,并配合运管部门协调客运企业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

8、发挥农村道路交通协管员作用。村级道路交通协管员应对无牌无证机动车进行排查,督促办理注册登记,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应当予以注销。对辖区驾驶员及车辆建立档案,并对盗抢机动车进行摸排及时将信息反馈。

渠中村委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联合执法行动方案
道路交通联合执法实施方案 第四篇

一、主要任务

招照边检查、边复查、边督查、边销号的原则,在做好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复查销号的基础上,对危险性大、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并督促其整改销号,确保所有检查发现的隐患于10月底前动态归零。

二、行动时间

2014年9月30日至11月24日

三、重点范围

(一)煤矿 突出整合重组和瓦斯治理这两个关键点,对整合重组矿井坚持24小时派人驻守,严防非法违规生产。重点检查生产煤矿落实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建立健全瓦斯监测监控抽采系统和抽采达标情况,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要坚决整顿关闭。

(二)非煤矿山和尾矿库 重点查处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许可证过期擅自生产,建设项目违反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地下矿山未实现机械通风、提升系统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露天矿山未分台阶开采;尾矿库超设计标高运行、擅自改变筑坝方式、排洪设施与设计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 重点查处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和擅自改变工艺、原料等行为;重点检查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涉氨涉氯化学品的装置和场所,严查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中毒设备设施和检测报警设施不完善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违规使用危爆物品,严防相关产品、原料流入非法渠道。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进出口烟花爆竹,违规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等行为。

【道路交通联合执法实施方案】

(四)冶金建材 重点查处煤气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和熔融金属作业等关键环节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及评估监控、安全设施三同时、维修拆除等危险作业及进入危险场所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设备设施的检测检验等方面的执法检查。

(五)道路交通 重点查处客运车辆不按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等行为;重点打击治理超速、超载、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非法营运校车、无证旅游包车等行为。进一步强化危爆物品运输环节的监控,加强对进京或途径北京车辆的检查,严防非法运输夹带危爆物品。

(六)建筑施工 重点查处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操作人员无证或未经考核合格上岗作业等违法行为。严查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严防坍塌、坠落、塔吊倒塌等事故发生。

(七)消防 重点查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以及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不合格擅自施工或投入使用;人员密集场所未办理消防安全检查以及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九小场所擅自改变使用功能,违规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间锁闭、堵塞;高层地下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置建筑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未按规定进行年度检测,未签订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未进行定期检查等违法行为。

(八)民用爆炸物品 重点查处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爆炸物品;未经许可私自生产或许可到期仍组织生产;四超、三违等行为;在停产整顿、技改期间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未按规定要求及时进行销售合同备案或报表;将民用爆炸物品(含硝酸铵及半成品)销售给非法用户;对用户手续审查不严或保存资料不完整;未按民爆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进行建设;超核定能力存放;储存地方收缴的民爆物品或违反规定不同性质的民爆物品同库存放;未能严格执行民爆物品出入库登记、审批制度等违法行为。

(九)特种设备 重点查处民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冷库企业、涉氨涉氯企业的压力容器和

压力管道,以及产业聚集区锅炉存在的非法制造、安装和改造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无证使用、超期未检等非法行为。

(十)职业健康 以粉尘、极度危害、高度危害和高毒物品危害作业场所治理为主线,对职业病危害行业分布广,接害职工多,容易发生群发性职业病事故的行业(领域)开展执法。重点查处不履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维护检修、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职业危害因素监控、个体防护用品配备等法定义务,未按规定申报职业危害项目,未按规定履行三同时手续等违法行为。

建材行业、建筑施工、城市燃气、供水供热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开展执法整治特别行动,督促隐患整改消除。

四、组织形式

(一)镇安委会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成立督导组,负责对此次专项行动进行督导。

(二)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组织专项执法队,重点对危险性大,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国土资源所、安监站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非法盗采、私挖滥采、以采代探等非法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整治。城乡规划所负责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整治。派出所负责对道路交通、消防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储存、运输、使用危爆物品等行为。交警中队负责对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整治。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也要组织专项执法队,及时查处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 各安委会有关部门、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整治特别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协调沟通,专门制定行动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开展执法检查、复查、督查和销号。

(二)全面覆盖,严明责任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对辖区和行业领域内重点企业开展拉网式执法检查,严格落实谁检查、谁复查销号,谁处罚、谁负责执行到位的要求,督促企业彻底整改隐患。

(三)大力宣传,认真反馈 充分发挥各种媒体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专项执法整治特别行动的良好氛围。

2011年联合执法工作方案
道路交通联合执法实施方案 第五篇

农资市场“打假”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宜州市人民政府对农资产品工作会议的有关要求,决定由质监局、工商局、农业局、公安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小组。于2011年3月至5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资“打假”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并要紧密围绕市政府提出的工作重点,结合工商、质监、农业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农资企业和市场监督管理,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农资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现将《农资市场“打假”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务求实效

各部门要进一步加深对农业基础地位的认识,按照工作会议的要求,将联合执法行动作为今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举措,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根据会议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主要领导应亲自挂帅,部门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在春耕期间,执法力量应向“农资”打假方面倾斜,集中力量,保证执法力量到位,切实抓出成效。

二、从清查农资生产、经营资格入手,严把农资市场主体准入关

要结合企业登记注册、年检换照和企业档案清查工作,摸清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底数,掌握基本情况,建立农资生产、

经营企业档案,并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日常监控,防止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已经建立农资企业档案的,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将工作抓实抓细;没有建立的,要结合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尽快对本地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清查登记,做到心中有数,加强“经济户口”管理。对农资生产、经销企业的审批程序和开业条件严格把握,特别要注意加大对本地区一些生产工艺落后、设备简陋、产品质量低劣、环境污染严重、群众投诉多、社会反映强烈的繁育基地、小化肥厂、小农药厂、小农机厂等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的检查清理,全面规范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的主体资格。对超范围生产、经营的,认真进行查处;问题严重的,限期整改,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农资流通领域监管,严格规范农资经营行为

各地要结合实际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列出清单,对本辖区内有关重点农资专业市场和农资产品集散地进行拉网式清理检查,不留死角,保证监管到位。督促和帮助农资经营单位建章立制,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农资经营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行农资产品质量信誉卡、签订联保责任书、制定经营守则等制度,采取“送法下乡”、召开农资产品生产经营者座谈会、指导经营者开展“清柜台、清仓库”等自查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形式,强化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提高其守法自觉性,规范农资产品经营行为。

四、积极配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农资产品质量跟踪检查工作【道路交通联合执法实施方案】

2011年4月底以前,各地要积极配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一次以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及零配件等为重点的农资产品质量市场跟踪检查工作。要根据农业行政部门提供的情况,对跟踪检查中发现的登记证、许可证和质量合格证不全或假冒的产品,隐匿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以及销售过期失效、质量不合格的产品等依法予以查处。

五、加强农资产品广告监管,打击虚假违法农资产品广告及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要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广告监管职能,对发布肥料、农药、种子、兽药、饲料等农资产品广告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并加强春耕期间的农资广告日常监管。对于依照法律规定需要经过发布前行政审查的农药、兽药广告,要加强对发布前审查工作的指导,严格执行发布标准。依法从重查处未经审查、超出审查范围、篡改审查内容发布农药、兽药广告以及伪造、变造广告审查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全面清理非法印制、张贴、悬挂、散发的虚假违法农资产品广告,严厉打击利用广告或其他手段对产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加大执法力度,狠抓大要案件的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

要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按照“铲除窝点、严打惯犯、冲破保护伞”的方针,对辖区内制假售假情况进行认真、彻底的清查,列出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规定整治期限,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农资打假责任制,采取县级工商局抓重点、工商所抓片、管理人员抓到经营户的方法,加大监管力度。结合市场巡查制,将“12315”和“1236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网络向广大农村延伸,认真受理农民和企业的投诉与举报,重点打击制售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等农资违法经营活动。狠抓大要案件的查处,特别是对重复发案率较高的重点区域实施重点监控,从源头上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打击力度。要进一步强化大要案件通报、备案制度,对跨地区的案件,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搞好协调,协同作战,及时有效予以查处。对于不及时通报重要案件线索,或对通报的重要案件线索不及时组织查处,酿成坑农害农等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办案机关及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联合执法行动期间,将根据各地排查、发现的大要案件线索,适时组织开展集中专项打击行动。

七、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

在联合行动中要紧密依靠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主动加强与农业、质量技术监督、公安、检察等部门及新闻宣传单位的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开展工作。加强“打假”工作的舆论宣传,加大重点案件的曝光力度,震慑违法分子,教育人民群众,营造打假护农、净化农资市场的良好氛围。

八、注意沟通情况,加强监督指导

联合执法行动期间,质监局和工商局、农业局、公安局将联合组成工作组,对主要农业乡镇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督办有关案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强化监督检查,注意掌握情况,加强信息反馈,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将工作推向深入。在联合执法行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上级管理部门。同时,应于每月月底前书面并填表上报查处的大要案件情况和联合执法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联合执法行动结束后,要及时将总体情况写出书面总结上报市政府。

宜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

2016联合执法行动方案
道路交通联合执法实施方案 第六篇

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安全生产是现在人们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而负责安全生产的部门有许多,所以在这一刻工商、质检等部门之间的联合执法就变得非常重要了,第一公文网网为您带来一篇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全文如下:

一、主要任务

招照“边检查、边复查、边督查、边销号”的原则,在做好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复查销号的基础上,对危险性大、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并督促其整改销号,确保所有检查发现的隐患于10月底前“动态归零”。

二、行动时间

2016年9月30日至11月24日

三、重点范围

(一)煤矿突出整合重组和瓦斯治理这两个关键点,对整合重组矿井坚持24小时派人驻守,严防非法违规生产。重点检查生产煤矿落实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建立健全瓦斯监测监控抽采系统和抽采达标情况,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要坚决整顿关闭。

(二)非煤矿山和尾矿库重点查处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许可证过期擅自生产,建设项目违反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地下矿山未实现机械通风、提升系统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露天矿山未分台阶开采;尾矿库超设计标高运行、擅自改变筑坝方式、排洪设施与设计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点查处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和擅自改变工艺、原料等行为;重点检查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涉氨涉氯化学品的装置和场所,严查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中毒设备设施和检测报警设施不完善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违规使用危爆物品,严防相关产品、原料流入非法渠道。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进出口烟花爆竹,违规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等行为。

(四)冶金建材重点查处煤气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和熔融金属作业等关键环节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及评估监控、安全设施“三同时”、维修拆除等危险作业及进入危险场所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设备设施的检测检验等方面的执法检查。

(五)道路交通重点查处客运车辆不按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等行为;重点打击治理超速、超载、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非法营运校车、无证旅游包车等行为。进一步强化危爆物品运输环节的监控,加强对进京或途径北京车辆的检查,严防非法运输夹带危爆物品。

(六)建筑施工重点查处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操作人员无证或未经考核合格上岗作业等违法行为。严查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严防坍塌、坠落、塔吊倒塌等事故发生。

(七)消防重点查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以及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不合格擅自施工或投入使用;人员密集场所未办理消防安全检查以及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九小场所”擅自改变使用功能,违规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间锁闭、堵塞;高层地下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置建筑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未按规定进行年度检测,未签订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未进行定期检查等违法行为。

(八)民用爆炸物品重点查处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爆炸物品;未经许可私自生产或许可到期仍组织生产;“四超”、“三违”等行为;在停产整顿、技改期间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未按规定要求及时进行销售合同备案或报表;将民用爆炸物品(含硝酸铵及半成品)销售给非法用户;对用户手续审查不严或保存资料不完整;未按民爆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进行建设;超核定能力存放;储存地方收缴的民爆物品或违反规定不同性质的民爆物品同库存放;未能严格执行民爆物品出入库登记、审批制度等违法行为。

(九)特种设备重点查处民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冷库企业、涉氨涉氯企业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以及产业聚集区锅炉存在的非法制造、安装和改造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无证使用、超期未检等非法行为。

(十)职业健康以粉尘、极度危害、高度危害和高毒物品危害作业场所治理为主线,对职业病危害行业分布广,接害职工多,容易发生群发性职业病事故的行业(领域)开展执法。重点查处不履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维护检修、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职业危害因素监控、个体防护用品配备等法定义务,未按规定申报职业危害项目,未按规定履行“三同时”手续等违法行为。

建材行业、建筑施工、城市燃气、供水供热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开展执法整治特别行动,督促隐患整改消除。

四、组织形式

(一)镇安委会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成立督导组,负责对此次专项行动进行督导。

(二)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组织专项执法队,重点对危险性大,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国土资源所、安监站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非法盗采、私挖滥采、以采代探等非法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整治。城乡规划所负责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整治。派出所负责对道路交通、消防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储存、运输、使用危爆物品等行为。交警中队负责对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整治。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也要组织专项执法队,及时查处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各安委会有关部门、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整治特别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协调沟通,专门制定行动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开展执法检查、复查、督查和销号。

(二)全面覆盖,严明责任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对辖区和行业领域内重点企业开展拉网式执法检查,严格落实“谁检查、谁复查销号,谁处罚、谁负责执行到位”的要求,督促企业彻底整改隐患。

(三)大力宣传,认真反馈充分发挥各种媒体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专项执法整治特别行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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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治超工作实施方案
道路交通联合执法实施方案 第七篇

第1篇:治超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公路法》、国家九部委《关于印发20XX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确保公路完好畅通,防止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国家九部委《关于印发20XX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规定,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继续加强“治超”工作,坚持规范行为、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科学“治超”的方针,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治超”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治超”工作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治超”工作组织领导,局成立“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在上级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下,按照国家九部委“治超”工作要点开展治理工作。调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路政科,×××任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公路系统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指导、调度、协调、信息收集、报表统计、宣传报道和监督检查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三、工作任务与要求

(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1、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渠道,围绕超限超载的危害、治理的目的、意义、治理措施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一是悬挂、张贴宣传横幅、标语,印制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设置标志牌、政务宣传栏等进行宣传;二是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广造声势,形成全方位、立体的宣传格局,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2、集中组织开展“治超”执法人员的上岗强化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①传达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及实施

方案内容;②观看“三乱”曝光录像片,进行廉政教育;③学习讨论“治超”有关工作制度规定及检测检查、处理处罚、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的制作;④邀请专家讲课;⑤进行考试;⑥交通指挥动作训练等。

3、宣传内容要注重针对性,宣传方式要注重实效性,要集中展现各地“治超”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和突出成效等。同时,还要加大对超限超载行为违法性的宣传和教育,对超限超载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消除超限超载惯性心理。

(二)坚持联合治超,加大依法严管的力度

继续实行路面联合“治超”执法,确保人员投入,坚持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始终保持严格执法的态势,以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在开展“治超”执法过程中,要继续按照交通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XX]455号)的要求和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对发现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要按照《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严厉进行处罚,同时严格实施卸载,消除违法行为。对严重超限超载的违法运输车辆,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工作原则和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九部委《关于印发20XX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各项治理工作要点,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

1、加强协作配合。公路路政队伍作为交通执法队伍的一支重要力量,对超限超载治理负有法定的义不容辞的职责。全体执法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的要求,在上级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综合治理的合力。

2、严格执行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管理,同时联合有关部门对现有车型进行全面清理,整合和解决车辆“大吨小标”问题,继续打击非法改装车辆。在实施检查过程中,严禁以目测或凭难判定超限超载车辆。

3、要严格坚持卸载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依法管理,避免重复处罚。严格执行超限超载处罚标准,严禁只罚款不卸载。

4、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车辆。重点检查处理从事大件物品运输和运输煤炭、矿产品、钢材、建材等大吨位超限超载车辆,对重量不超的运载不可解体物品和冰箱、彩电、汽车等规则尺寸物品的运输车辆不予卸载;对蔬菜瓜果等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油、汽等化学危险品专用运输车辆,不实施卸载措施,但要实行现象告诫、登记,并将有关违章情况通报车籍所在地有关部门处理,加强管理,控制超限超载;对于超限超载登记超过3次的实行抄告、公示制度,由车籍所在地交通部门取消其营运性运输从业资格。

5、检查期间如遇通行车辆密集时,则只拦截检测检查大吨位的超限超载车辆;如发生交通堵塞,疏导交通。严禁执法人员随意上路拦车检查、强行追车检查。恶劣天气或条件不具备时,停止检查。

6、检查站的检测通道要用锥型警示桩设置检测警戒区,并在距检测点1000米和500米处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检测过渡区,100米处设置“限速20”,50米处设“称重检测点”,称重通道右侧设照明设备。配备的检测称重仪应始终保持正常的技术状态,定期检修并通过技术监督部门的校检认定。

7、严格遵守车辆检(测)查与处理处罚程序。实施检查必须由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发现超限超载车辆后,示意其减速靠边停驶接受检测、检查。执法人员实施检(测)查时,应首先向当事人敬礼,表明身份,说明检查理由,请当事人出示相关证件,交记录员登记后,引导被检车辆以每小时5公里匀速通过称重检测仪,称重仪打印出验测单后,操作员应请当事人在检测单上签字确认,并将车主联交当事人,并按照《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程序及有关处罚标准实施处罚。做出处罚前应制作《勘验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必要时运用照像、摄像设备收集证据。作出处罚应向当事人出具《违法行为通知书》,《处罚决定书》,交当事人签收。

四、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

为确保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树立良好的公路执法队伍形象,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服务社会、奉献人民”的宗旨,必须加强执法人员的学习教育,强化执法监督检查措施,加强队伍建设管理。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违纪、违法有关责任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1、加强对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明察暗访、投诉举报查处制度,确保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局“治超”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要在醒目位置设置执法政务公示栏,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级和本局制定的“治超”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对于违反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有吃、拿、卡、要行为的执法人员一经查实,坚决调离执法岗位,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或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特别是对于执法人员内外勾结,私处带车、放车逃避检查的,一经查实,坚决从严处理,对直责任人坚决开除公职,决不迁就,并追究有关科室的领导责任。

3、执法责任人要对所属执法人员严格管理、教育,要以身作则,带头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加强内业管理,保持办公场所卫生、有序;坚持岗前工作例会制度,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向上级报告反馈工作情况。

五、加快“治超”长效机制建设

1、针对治超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总结、研究“治超”工作的基本经验和内在规律,逐步建立“治超”长效机制。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出台“治超”方面的规定,建立多层次“治超”规章制度体系。

3、强化管理规范,加强横向联合,推进信息共享,建立起“治超”网络,为长效治理工作奠定基础。同时,提高“治超”检测工作的效率,在依法“治超”的同时,有效保障公路交通畅通。

第2篇:治超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车辆对公路的危害,确保公路完好畅通,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公路建设养护成果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会议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为指导,严格按照省、市、区治超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贯彻“规范行为、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科学治理”的方针,坚持部门联合、综合治理的治超机制,不断开创我乡交通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宣传政策法规和在超限超载车辆绕行频繁路段开展固定和流动治超,依法打击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建立和完善长效治理工作机制,从根本上遏制超限超载运输对公路的危害,确保公路设施的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为实现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保障。

三、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公路治超工作的领导,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上郭乡农村公路治超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王玉成 乡长

副组长: 吴胜元 党委委员、副乡长

李来运 党委委员、派出所长

李华山 副乡长

李 敏 副乡长

成 员: 刘卫国 交警队队长

阎 明 农机站站长

各村村委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 刘卫国

四、工作要求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在乡村干道、人员聚集区制作宣传标语和横幅,引导群众树立“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爱护路产、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各村、各有关单位主要工作:阻止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入农村公路。每条路要设l-2名农村公路治超联络员,负责路面的日常维护、管理,发现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在农村公路上必须立即制止、劝返,对不听劝阻、强行驶过、不服管理的车辆和司乘人员及时上报乡治超办。

(一)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治超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全力推进,使治超工作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二)治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调配,统一考勤,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采取“不定时间、不定路线、不事先通知”的三不原则,所有超限车辆,必须先检测后认定,再由乡治超办报区治超办依法处理。

(三)各单位要保障足够的执法人员、工作人员参加治超工作,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按照职责分工和法定程序全力做好治超工作。

(四)各单位在工作中要及时沟通信息,加强交流,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治超工作取得实效。

乡政府将对成绩显著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治超工作不力、效果不显的单位和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年终评奖评先资格;对先进个人将予以表彰奖励。

第3篇:治超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是我县治超工作实现常态化管理的关键一年。为切实转变我县治超工作推进方式,深入贯彻实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山西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全面推进全县治超工作向纵深发展,按照县政府文件要求,现就柿庄镇20XX年治超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持之以恒、立足源头、强化路查”的原则,继续贯彻“铁腕治超,坚持不懈,不获全胜,决不收兵”十六字治超方针不动摇,不断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治超长效机制,加强目标任务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坚决防止超限超载现象反弹,努力推进治超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加快建设“平安柿庄”,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强化治超联动机制建设,加大路面、源头两个方面的治超力度,加快治超检测站点规范化和治超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四个转向”、“两个确保”:一是把治超主战场转向超限运输、超载装卸集中连片的盲区盲点上来;二是把流动治超逐步转向固定治超上来;三是把临时应急治超转向常态化治超工作机制上来;四是把部门治超真正转向政府治超的工作层面上来。确保县区道路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3%以下,进驻监管的货源单位超限超载车辆零出场,巡查监管的货源单位车辆超限超载出场率控制在2%以下;确保治超工作在全县处于第一方阵。

【道路交通联合执法实施方案】

三、具体措施和要求

(一)继续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治超长效机制。

1.进一步加强对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治超工作的统一领导,完善主要领导担任负责人的治超领导机构,将治超工作列入政府全年工作计划,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各级监管部门要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治超工作深入开展。

2.落实治超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乡镇政府要召开一次治超相关部门和各行政村参加的治超专题会议,总结和部署治超工作,研究治超相关问题。完善抄报制度和黑名单制度,突出抓好抄报案件反馈工作,提高联动工作威慑力。

3.深化协作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与协作,确保部门之间、县镇之间相互联动,形成全镇治超“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工商、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安监、交通运输、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各类货物转运场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杜绝二次配载超限行为。依法对车辆非法改装企业、非法兼营车辆改装的汽车修配厂、维修点等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等不规范经营行为。对销售外廓尺寸、轴荷、总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车辆安全技术标准的,要依法予以处罚。

4.加强路面执法与源头监管的衔接、配合。路面执法部门与源头监管部门要加强信息交换,特别是要及时交换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的有关信息。交通运管部门对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实施吊销车辆营运证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处罚。

5.深入开展区域联动治超。根据货源分布及车流分布特点,划分治超重点区域,要积极与相邻政府沟通,有针对性的开展跨区域联合治超行动,实现区域间治理超限超载联防联控。

(二)全面加强源头治超工作。

6.加大对重点货物运输装载源头单位监管力度。镇安监部门要结合货运市场管理,会同派出所对辖区内货运源头单位进一步展开摸排,及时调整、公布重点监管货源单位,强化货运源头单位进驻、巡查监管,并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开展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流动进驻监管。

7.明确货运源头单位工作职责,加强企业自律。,履行治超义务,确保出场车辆无超限行为。安监部门对违反有关装载规定的货源单位,要严格进行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有关机关对移送的案件依法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及时抄告移送案件的运管部门。

8.加强货运车辆查验审核工作。对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应急时上报公安部门不得予以登记和发放牌照,交通运管部门不得办理车辆营运证。在车辆年检、年审或车辆二级维护竣工验收检测中,发现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货运车辆,公安车管、交通运管部门要坚决予以恢复原状,杜绝非法改装及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符合规定用途的车辆进入道路货运市场。

(三)继续强化路面治超执法力度。

9.县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切实加大投入,增加执法人员,进一步完善乡镇路面治超联合执法机制,以固定超限检测站和治超卡点为依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积极开展流动巡查,加大治超辐射面,形成全区域、全路段、全天候的监控,始终保持路面严管严控的治超态势,加大挤压超限超载运输的时间和空间。

10.路面治超以四轴以上、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大型超限超载车辆为重点,城乡道路为重点,强化夜间治超力度,消除盲区盲点。对非法超限超载运输、改装等违法行为,责令并监督违法行为人采取卸载、拆解等改正措施,及时纠正违法状态。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违法记分制度;对累积记分超过规定限值的驾驶人,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11.深入开展集中行动。县、乡交通、镇安监部门要针对超限运输车辆较为集中的地区或绕行较多的路段,每年定期开展集中专项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对我镇治理难点地区和路段,县乡治理超办可抽调执法人员开展专项行动,且每月不少于两次。

12.积极争取资金,加快固定治超检测站建设,实施执法全过程监控,提高出勤率、查处率、卸载率以及逃逸车辆电子取证率,保证规范执法、规范治超。

(四)积极探索农村公路治超模式。

13.镇政府要依靠公路沿线广大人民群众,群防群治,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要求,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农村公路治超特点的政策措施,组织乡镇政府、行政村在重点农村公路设置限宽限高的龙门架和水泥墩等防护设施;聘请农村公路管理人员在保洁的同时看路护路,发现超限超载车辆驶入农村公路应及时报告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五)加大治超工作宣传力度。

14.镇政府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加强《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办法》的宣传及对相关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典型宣传报道,努力提高道路货运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引导相关企业和人员按章装载、合法运输。宣传部门要制定宣传方案,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对治超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治理过程中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报道和推广,推动治超工作深入开展。

(六)保障措施。

15.制度保障。严格落实目标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考核办法,实现有奖有惩。县乡安监、交通运输、交警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地区和路段的督导检查,对治超执法人员违反规定执法或徇私舞弊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严防公路“三乱”。对治超工作不力、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未能得到有效遏止的予以通报,依法追究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

16.安全保障。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治超执法人员人身安全。治超检查时,要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配备相关预警提示设备,引导车辆进行检查。对恶意堵塞交通、暴力抗法、聚集冲卡、寻衅滋事危及执法人员安全等行为,公安机关要采取措施,严厉打击,维护治超工作环境,树立政府治超权威。

第4篇:治超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治超工作力度,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严防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反弹,按县治超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从20XX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在全镇范围开展为期1个月的治超活动动。为确保行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以党委书记曾卫华任顾问;镇长陈兵任组长,副镇长谷名东任副组长,派出所所长周东杰,镇干部职工邓继承、王小生、曾荣平、李昌凯、曹利华、龙志宏、李辉腾、谷健、薛友华、黄文锋、谷冬高、陈鹤飞为成员的领导班子,下设办公室,由谷名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总体要求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责任倒查,长效治理”的总原则和“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声势更大,治理更彻底,监管更到位”的总要求,全面彻底治理各种形式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严厉打击装超、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促进治超工作持续深入有效地开展。

三、行动目标

通过1个月的努力,全面实现治超工作的“三个基本消除”目标(基本消除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基本消除货运源头违法装超行为;基本消除非法改装车上路行驶行为);车辆超限超载率稳定巩固在0.3%以下;逐步建立符合“五化”要求的长效治超机制(治超工作常志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信息化);全镇治超工作从集中整治阶段全面进入长效治理阶段。

2015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
道路交通联合执法实施方案 第八篇

方案一: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防事故、保安全、促畅通为核心,以落实主体责任为抓手,全面加强人、车、路、交通环境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执法,推进交通安全社会管理创新,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各村协调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做到依法整治、标本兼治、联合执法、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有效防范和遏制交通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实现我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立乡长为组长,乡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乡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安监站,由乡安监站长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一名同志为联络员,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材料收集、信息上报工作。

三、整治重点内容

在辖区的主、次干道路,国省道、主要县、乡、村道路缺乏交通安全设施的;在临崖傍水、坡道、弯道路段占道装果品的;无明显警示标志装卸果品的;无牌、无证、报废车辆装载果品的;超员超载、人货混载、农用车运输采果工人的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和组织阶段(20xx年9月22日—20xx年10月7日)

各村、各单位组织制定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明确整治责任人,落实整治责任。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手机短信、广播电视、流动宣传车等方式,积极宣传有关交通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达到警示教育作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0月8日—20xx年2月16日)

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人力、物力深入国、省、县、乡、村道路开展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及时摸清和排除重大危险源,做到责任明确、措施有力、整治有效。对检查发现到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给以查处和打击。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2月17日—20xx年2月28日)

总结专项整治的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今后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探索出长效的工作机制。

五、责任分工

乡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辖区内果业协会、果品加工企业、果农代表、经纪人代表、果商代表、果业合作社负责人参加的宣传教育活动,督促各行政村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告;负责辖区内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和隐患整改,重点整治非法占道装、卸果品行为;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及时清理辖区内国、省、县、乡、村道路上的路障;负责建设本辖区内国、省道示范性果品装卸点,并进行硬化。

六、整治方式

(一)各村、各有关部门成立专门整治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按自身职能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主体责任制。

(二)乡安监站牵头具体实施,抽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在全乡范围内进行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七、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向全乡群众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切实提高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注交通安全,时时处处遵章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村、本部门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村主任是具体责任人。要充分认识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安全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肩负起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监管责任。

(三)加大执法力度。专项整治期间,查获的所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均按照有关规定的上限处罚,杜绝降格、办人情案而不了了之。

(四)强化督促检查。乡整治领导小组以明查暗访的形式,掌握和推进整治工作。对措施不力、敷衍应付走过场的村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责任和措施不落实、推诿扯皮、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依法依纪从严处理。

方案二:环溪社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确保全社区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在全社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整治违规违法问题,努力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人民满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环溪”作出贡献。

二、整治目标

1、居民群众的交通法制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2、道路状况良好,辖区内所有路段标志、标牌、标线齐全;

3、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通行重要条件明显改善;

4、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确保不发生重大事故。

三、工作要求

1、全面开展道路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社区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超载超速、非法载客、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以及客运车辆违法运输、非客运车辆非法营运、危化品运输车辆违规运输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性,剖析典型事故案例,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行车教育,教育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购买使用非法生产和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不乘坐超载和非法营运车辆,不从事“黑车”营运。

2、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和清查登记工作

在区、街道政府领导下,对辖区内“三车”生产、改装、销售、办牌办证及驾驶员培训等情况进行彻底调查,全面掌握非法生产、改装、销售、违规办理牌证等情况,并逐项登记造册。调查登记工作要严肃认真,全面排查问题,为专项整治打好基础。要组织专门班子制定调查方案,统一登记表格,周密组织部署,确保底数清、情况明、问题排查准。

3、全面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建立健全道路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机制,根据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深入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并向街道报告,综合运用多种防控措施,开展综合整治示范活动。对需要整治的重点路段及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路段明确人员、措施和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短期内迅速改变面貌。

4、全面整治道路交通秩序

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密切配合,大力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严管严治氛围,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并在主要路口设置相关标志。

方案三:武胜县赛马镇茶盘小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及学校和师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学校发生道路交通较大以上事故,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好转。根据中、省、市、县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决定在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认真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为契机,以安全宣传教育为抓手,以解决师生上下学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重点,确保广大师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得到落实,学校周边交通标识标牌及防护设施更加完善,不发生涉及学校师生道路交通事故。

三、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止,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总结提高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至5月21日)。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订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大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为重点,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发动,调动广大师生

参与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浓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22日—5月27日)。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和薄弱环节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集体乘车外出活动是否按规定操作;学生是否在道路上和道路两侧的空闲场地上从事体育活动;师生是否主动避让过往车辆,是否遵守交通法规;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是否具备相应校车驾驶资质,接送学生车辆是否存在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接送学生车辆是否进行户籍化管理,是否存在非法校车接送学生;单位教职工机动车车况及驾驶资格是否合格;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标识标牌及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学校周边车辆、摊点或其他物品是否占道停放;学校是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

(三)集中整治阶段(5月28日—10月16日)。把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认真梳理,建立台帐,及时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方案,及时通报有关部门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师生上下学道路交通安全。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17日—10月31日)。认真总结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炼经验,查找不足,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部署下阶段工作举措。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了以小组为组织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行政办公室。积极主动配合协调安监、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齐抓共管,积极营造事故预防有人抓、道路隐患有人治、交通安全有人管的良好局面,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教育。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交通安全知识等为重点内容,加强对师生员工、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学生家长等宣传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交通法制观念、交通安全常识和交通文明意识。

(三)强化责任追究。专项整治期间,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从重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2016道路交通及客运市场整治方案
道路交通联合执法实施方案 第九篇

为了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确保道路运输市场稳定,保护道路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优化发展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省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和省、市、县各级政府的要求,决定自2016年9月1日至12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道路运输市场经济秩序和安全秩序活动,为确保本次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为统领,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疏堵结合,依法监管的原则,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道路运输合法经营业户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下定决心,全力整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县道路运输市场安全有序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力争达到“五个明显、二个确保、一个促进”的目标,即:运输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运输市场经营行为明显规范,非法营运车辆“黑车”明显减少,运输市场经营质量明显提高,运政管理能力明显增强,确保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确保道路运输行业和谐稳定,促进全县道路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平安高效。

三、工作重点

1、重点打击非法经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尤其是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经营团伙。

2、重点查处“黑车”、套牌车和其他无证经营的“黑厂”(汽车维修厂)、“黑校”(汽车驾培学校)。

3、重点查处乱停乱放,站外揽客,哄抬票价等违章经营行为。

4、主要规范对象:出租汽车、班线客车、公交车、汽车维修厂、汽车驾驶培训学校。

5、重点整治区域:县城长途汽车站、短途汽车站、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一中、三中、四中、商城和各乡镇车站、停车场、学校、集贸市场等人员集散地。

四、实施步骤

集中整治活动从2016年9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分为宣传发动、集中整治、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9月1日至9月30日)。充分利用会议、电视、新闻媒体等形式,大张旗鼓宣传集中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积极投诉举报,提供线索和证据。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10月1日至12月15日)。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采取各有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城乡互动的方式进行。主要工作方法:

1、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相结合,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相结合。

2、在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县执法局、县工商局、县交警大队、县运管分局等有关职能单位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实行合署办公,联合执法。具体抽调人数为:县公安局4人,县交通运输局2人,县工商局2人,县安监局2人,县交警大队10人,县运管分局10人。

3、将所有执法人员分成两个执法小组,进行分区包片执法。一组负责县城及都蔡公路、蔡大公路、北多公路沿线乡镇。另一组负责县城及都中公路、三周公路沿线乡镇。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12月16日至12月30日)。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建立起高效化、常态化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完善有关工作制度,加强日常执法监督力度,常抓不懈。对非法经营行为一经发现立即给予严厉打击,避免非法经营行为形成规模,防止死灰复燃。要加强对出租汽车市场的研究,分析非法经营行为产生的根源和规律,根据本地区出租车汽车客运市场的实际,因地制宜地抓好本地区的长期治理工作,坚守疏堵结合,从源头上遏制“黑的”的生存空间,从而使我县道路运输市场全面步入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合法高效的轨道上来。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成立县工作领导小组。

六、工作要求

1、依法监管。在执法过程中,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2、坚决实现“三不发生”目标。即不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不发生集体停运事件,不发生因执法失误而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3、坚持以人为本,管教结合的原则。在执法过程中,要对非法经营者宣讲法律、法规对违法经营车辆所载旅客要进行妥善安置,不能弃之不管。

4、坚决完成“三个一批”。即抓获一批垄断地下黑市场的罪恶分子,处理一批从事非法经营的违法人员,收缴一批非法营运“黑车”和报废营运车辆。

5、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领导力量到位,工作责任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打击力度到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配合这次集中整治工作,抽调专人负责管理辖区内道路运输秩序,负责收集辖区内道路运输信息等工作。

七、工作纪律

1、执法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准为非法经营者说情,不准向非法经营者透露不应透露的信息。

2、联合执法人员不准私自放车,不准擅自处理违法营运车辆。

3、联合执法人员不准接受从业人员宴请,工作时不准打牌、干私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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