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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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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方案(共9篇)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共6篇)篇一:环保工作实施方案禾政发[2010]31号禾驮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禾驮乡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附:《禾驮乡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二○一○年四月十六日禾驮乡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二、工作目标三、重点任务四、工作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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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共6篇)
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方案 第一篇

篇一:环保工作实施方案

禾政发[2010]31号

禾驮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禾驮乡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附:《禾驮乡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禾驮乡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

三、重点任务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3月至2010年4月)

各成员单位召开环境保护攻坚动员大会,制定环境保护攻坚工作

(二)集中开展阶段(2010年5月至2010年8月)

环境保护职能组各成员单位按照相关要求,扎实抓好环境保护攻坚各项工作。

(三)查漏补缺阶段(2010年9月至2010年10月)

五、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乡长任组长,分管任副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办,负责全乡环境保护日常工作,并对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达标负总责。

(三)全面落实责任

篇二: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西河中心小学

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地球环境是我们人类及所有生物赖以生存的基础,爱护地球,维护生态,保护环境既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又是我们每一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学校作为育人场所,开展环境教育是教育过程中不可分割的部分,在小学教育中渗透环保教育,增强小学生的国民环境保护意识,为实施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奠定基础。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任务

三、方法措施

1.认真组织开展环保教育宣传工作,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宣传内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拓展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将环保教育工作融入各项工作之中。

2.开设环境教育课程,将环境教育列入教学计划,要有固定的课时对学生进行环保知识教育,严格规范学校环保教育评价制度,并能够科学运用环保教育评价数据,改进学校环保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3.做好环境教育与“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相结合,与学校的学科教学相结合,与德育工作相结合,与少队活动相结合。

5.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档案资料的收集、规整工作。

四、组织领导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2年2月至2012年7月)。

明确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学校环境保护教育教学任务,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

第三阶段:自查提高阶段(2013年2月至2013年7月)。 组织相关人员,自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学校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校长总负责,明确责任,专人负责。要结合自身特点,把工作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责任人,做到层层有人抓,环环有人管。

3.精心组织,强化督查。加强环境保护教育工作的自查力度。

西河中心小学

2012年5月8日

篇三:加强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加强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

【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方案】

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坚持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体制创新与科技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大力推进环保投融资体制改革,逐步形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多元化,运作市场化的新体制。

二、工作重点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严格控制新增污染

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

区域内建设规划和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产业政策的项目,对选址、布局不合理的项目,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地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项目,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地区的新增污染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保证金制度,确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致力推进节能减排

到2010年,环境污染和生态趋势得到基本控制,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城乡及矿山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基本形成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主要污染物cod年排放总量控制在7142.4吨以下,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控制在12384吨以下,比2005年削减10%;镉年排放总量控制在0.07吨以下;砷年排放总量控制在1吨以下。在全市经济整体推进发展的同时,力求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矛盾减少到最低。

建立节能减排评价监督体系,加强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节能减排监督管理。严格控制新、改、扩建使用高污染高能耗项目,积极推广清洁能源。新建项目的技术条件要保证其完成节能指标,确保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的全面实现。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加快制定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相关标准和评价体系,抓好循环型社会、循环型区域、循环型产业体系、循环型企业、循环型经济支撑体系等“五个建设”,建立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和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大力推进工业废物、尾矿渣、余热余压和畜禽养殖业废弃物等资源化利用,建立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

加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营运

扎实推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确保项目完成后正常运转。加快城市生活垃圾中转站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步伐。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2009年底前完成。

(二)加大环境整治力度

突出饮用水源保护

进一步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一律禁止新建对水体有污染的排污口,主要饮用水源水库和主要河流水质达到规定的水质目标,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大于95%。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生活垃圾的管理,确保水体不受污染。

坚决依法保护饮用水源,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水库、河道禁止投肥养殖,

加强大气环境治理

调整城市能源结构,逐步关停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逐步增加清洁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资源的使用比例,从源头控制大气污染。鼓励和支持城市生活锅炉使用管道焦炉煤气。

加大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督执法力度,强化车辆的年检制度,对尾气超标排放的车辆实施强制治理,对治理后仍不达标的车辆实行强制报废。到2010年,全市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达到90%以上,减轻城市交通污染。

加强工业燃烧废气污染控制,鼓励企业使用低硫燃料和采取先进的脱硫、除尘和低氮燃

烧技术,防治大气污染。

加强对饮食服务业燃油污染的整治,防治油烟对居民居住环境的污染。逐步在餐饮服务业推广使用液化石油气、管道煤气、电等清洁能源,到2010年,全市饮食服务业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80%以上。

加强建设项目施工管理,规范施工现场,倡导文明施工。

加强环境噪声治理

加强对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的管理,重点整治学校、医院、居民住宅附近超标扰民的固定噪声源,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对建筑施工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依法征用建筑施工噪声超标排污费。

加强对交通噪声的管理工作,新建道路要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交通噪声污染严重的地区,要逐步采取措施进行治理。

加快工业污染治理步伐

继续巩固工业污染治理成果,强化工业污染源的专项整治和监控。按照企业自筹与环保专项资金相结合的原则,加大环保设施投入力度。依法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查无证排污、超标排污、超量排污行为。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核辐射的监管和防治。大力推进工业园区、重点污染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专业化运营,实行重点污染企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临控,严防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防“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反弹。

深入推进城镇环境综合整治

编制和实施城镇环境保护规划,营造城市宜居环境,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科学配置城市绿地系统,改善城市生态质量。

要进一步落实辖区管理责任制,坚决清拆影响市容市貌的违章建筑和窝棚。要加大执法力度,采取分片包干、重点把守、全面巡查等措施,对乱摆卖、乱张贴现象进行彻底清理。推进物业管理,消除卫生死角。

加快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在2010年12月底前完成并投入使用。

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列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合理开发利用农业资源,依法保护基本农田。加大农村垃圾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力度,合理利用和妥善处理畜禽废弃物,积极发展生态效益型农业和农村沼气。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化肥,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工作,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加快我市生态公益林的建设。

全市森林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和景观功能。重点加强铁路、公路、城市主干道沿线的造林绿化和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的建设。

大力开展村镇生态示范区的建设,探索解决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的生态环境问题,以点带面,创建一批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示范乡镇,促进村镇生态环境的改善和特区内外生态环境的平衡发展。

四、组织领导

(一)健全科学决策机制

实行宏观决策的环境影响论证制度,工业、农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各类规划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公众参与制度,对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与发展决策和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加强协调配合

各部门应共同担负起保护环境的责任,充分发挥统一监督管理职能。各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进一步明确职责,严格执行保护环境的价格、税收、信贷、贸易、土地等政策。

(三)确保经费投入

财政部门加强排污费的专项资金管理。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充分发挥企业环保投入的主体作用。

(四)大力宣传发动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加强环保基本国策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提高全社会环境意识。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市民环境保护的自我组织和参与能力。

加强青少年的环境教育,继续深入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

篇四: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城政发?2011?20号

汉阴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城关镇2011年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及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二o一一年三月十三日

主题词:环境保护 计划 方案

抄送:政府办、县双创办、环保局

汉阴县城关镇党政办公室 2011年3月13日印发

共印65份

城关镇2011年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实施之年,是城关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之年。

一、组织机构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目标

全镇通过加大环境保护的管理,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健全适应我镇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三)主要计划指标

环境保护专项实施方案
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方案 第二篇

环境保护专项实施方案

一. 概述

本标段工程施工期环境影响有以下特点:

1、我项目位于四川省甘孜州二郎山区,施工场所离当地居民较远(部分村落已搬迁)。施工期大气及噪声污染对当地居民产生影响较小,主要影响于施工人员;水环境污染对河道有影响,环境保护的重点是防止对当地植被的污染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2、本标工程的工期为66个月,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短暂的、可逆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终止。【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方案】

即便如此,我项目部仍严格按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地方法规和行业、企业要求进行污染防治,并加强监督管理,使本标段工程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限制在最低限度。

二. 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组织机构

组 长:宋志荣

副组长:陈宪忠、张晓天、舒文军、熊波。

组 员:杜亚泉、张绍俊、倪晓鹏、胡婷丽、张志明、 郭瑞峰、朱玉峰、许呈威、王天群、张建龙、 潘春山、李战伟、吴 军、王志强、陈献文

执行层

管理层

领导层

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图

三. 施工期间主要污染源分析 1、大气环境污染源及污染物

1.1拌和站生产区砂石料场扬尘;运输汽车的二次扬尘;机动车尾气污染;发电机等燃气污染;

1.2生活区小锅炉烟尘;工地食堂燃气污染。 2、水环境污染源及污染物

2.1施工区域:砼水上拌和站的废水;施工机械(如钻机、空压机等)的废油料及润滑油;施工人员粪便污水,一次性塑料餐具使用可能造成的白色污染等。

2.2材料加工区、办公生活区:生活污水及粪便污水;冲洗运输机械的油污水;砂石料及道路的洒水,冲洗污水等。 2.3噪声污染源

施工机械设备,混凝土搅拌楼,钢结构加工设备,空压机和柴油发电机组;流动源有运输车辆、挖机、装载机、砼运输车等;隧道爆破作业炸药起爆的声音。 2.4固体废弃物

施工中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弃土弃碴(砂石碴、建筑垃圾、钻碴等),施工人员日常生活垃圾(食堂瓜果皮、菜碴、剩饭、金属、塑料、废纸等)。 四. 环境保护措施

为切实做好雅康高速公路建设期间环境保护工作,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配置环保人员,切实贯彻环保法规,将环保责任和义务落实到人。【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方案】

1、大气污染的防治措施

【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方案】

防治大气污染的重点是控制发电机燃气污染、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以及控制扬尘污染。 1.1控制扬尘污染

1.1.1对易产生扬尘的砂石料,进行遮盖或适当洒水,淘汰落后工艺,降低粉尘排放。

1.1.2生产、生活区道路要定期洒水降尘。路基、隧道等集中作业场地,末铺装的施工便道在无雨日、大风条件下极易起尘,因此在早、中、晚来回洒水,缩短扬尘污染的时段和污染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起尘量。同时对施工便道进行定期养护、清扫,保证其良好的路况。

1.1.3土方、水泥等散装物料运输和临时存放,应采取防风遮挡措施,以减少起尘量。

1.1.4根据施工场地整体规划,生产及生活区周边进行适当绿化,种植抗粉尘树种。

1.2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发电机燃气污染 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确保其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尾气完全达标。施工运输避开交通高峰时段,大件或突击运输选择夜间进行,减少污染。

1.3施工过程中受大气污染最为严重的是施工人员,对于施工人员,我们采取防护和劳动保护措施,减轻其危害。

2、水污染的防治措施

2.1水域生产区

2.1.1施工产生的污水应设置沉淀池。【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方案】

2.1.2水泥、膨润土等掺和料,应安全堆放,妥善遮盖。

2.1.3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防止白色污染。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油料及润滑油等,必须集中收集运至岸上环保部门指定的弃土场深埋。

2.1.4生产用油料必须严格保管,防止泄漏。 2.2办公生活区

2.2.1施工机械运转中产生的油污水,采取隔油池等措施处理,不得超标排放。

2.2.2清洗骨料及其他生产污水,须进行过滤沉淀后排放。

2.2.3修建可冲洗厕所并设化粪池,厕所污水及其他生活污水排入“动力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进行二级处理,达到国家废水一级排放标准后排放。

3、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尽可能减少机械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音。

3.1 建立隔声屏障,根据施工现场情况,使用隔声材料或结构来阻挡噪声传播。

3.2 对于固体振动产生的噪声,采取隔振措施以减弱噪声。

3.3 施工用运输车辆,采取禁(限)鸣措施,减少噪声

2014年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方案 第三篇

2014年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落实政府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深化政府环境管理、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及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重点,进一步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工作力度,从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出发,以理性思维、务实精神,处理好加快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以污染减排为工作主线,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基本方针,着力解决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污染问题,重点抓好污染减排工作,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

二、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综合指标

1、实行主要领导干部环保政绩考核,将环境保护指标纳入有关部门党政班子主要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

2、深入开展环境宣教工作。围绕世界地球日、环境日等纪念日开展环境宣传活动;利用网络、电视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我镇环境工作取得的成果;利用辖区内电子屏、广告牌、乡镇墙报、板报进行环境公益宣传;开展环保宜居社区创建工作,并在社区内设立环境宣传栏或悬挂宣传标语。

(二)环境管理与治理

1、完成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计划任务。

2、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为主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3、加强文化娱乐场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和监管工作;依法对难以稳定达标的锅炉烟尘污染源下达拆炉并网改用清洁能源或对锅炉除尘设施进行改造的限期治理通知并监督实施;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实现重点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原则上应将餐饮等项目与住宅分体建设,商住混合楼必须设置专用烟道。

4、完成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的建设,在全面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基础上,确保机动车环保检测率达到80%以上。

5、进一步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镇政府所在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100%。

(三)生态环境保护

1、完成2014年度中央和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按照试点要求,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指标。

3、完成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恢复建设任务。

4、完成生态镇建设及任务,报送生态镇建设半年和全年工作材料。

【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方案】

5、依托本地垃圾处理网络,年内建成2个农村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镇处理”示范工程,禁止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粪便乱排乱倒。

(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镇

1、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确保不发生或引发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不发生因企业违法排污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2、加强建筑施工、建设施工、环卫清扫、垃圾和残土清运等方面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3、加强绿化工作,组织对建成区裸露地面进行绿化,提高绿化覆盖率。

4、加强环境卫生工作,做到无垃圾杂物、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

5、“限塑令”宣传到位、执行有力。

6、加强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宣教、应急等能力建设,全面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要把2014年环保目标责任状指标任务列入本级或本部门重要工作

内容,按照镇政府《2014年环保目标责任分解实施方案》责任分工,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指定专门责任人,分阶段、按要求抓好实施和落实。要真正落实环保目标“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机制,恪守环境保护职责义务。镇政府将于半年和年末开展对各部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并协调工作矛盾,解决难点问题。同时对不履行环保职责和完不成环保目标责任指标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和责任追究,对完成环保目标责任指标较好的单位及责任人进行通报表扬。

(二)狠抓落实,确保取得成效。加强环境保护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保护指标任务的落实事关全镇经济社会建设目标的实现,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高度,认真落实好镇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目标任务,要结合部门的工作实际,科学决策,精心策划,关键是狠抓落实,以确保环保目标责任状指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并真正取得成效。

(三)依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依法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监督管理,对违法排污行为实施严查重处,是确保环保目标和责任制目标任务全面落实的重要保证,是各级职能部门的共同责任。各部门要按照镇政府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责任分工,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和超标排污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力度,保障全镇人民的身体健康,确保环境安全。

(四)齐抓共管,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环境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逐级落实,确保环保

县环境保护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整改落实方案
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方案 第四篇

县环境保护局?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整改落实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县委要求,我局认真对党组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从10个方面进行了查找,通过认真查摆问题,针对存在差距和不足,我们将切实履行好党组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措施,标本兼治,立行立改,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现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存在问题?

(一)落实监督责任方面做得不够:没有建立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制度。平常的督查也只是对干部的遵守上下班时间、工作在岗在位情况等作风方面进行督查,督查内容单一;党务、政务透明度不足,公开的程度和范围不够。

整改措施:加强对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坚持经常性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一年两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汇报会,听取班子成员责任落实情况汇报,解决责任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责令相关领导及分管股室限期改正,对涉及制度不落实、损害群众利益、工作失职等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整改时限:2015年5月底)

(二)落实正风责任方面做得不够:我局按照责任制要求,

制定出了一系列岗位职责、制度、目标和实施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具体到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然而,仍存在将制度停留在纸上的现象,制度制订完成了,责任状签过了,但是责任内容只停留在“明确”上,没有行动的具体化,在制度制定和执行上一手硬一手软,重制度轻执行,执行不严,落实不实。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2014年度制订的《环保局考勤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车使用管理制度》等制度,继续修改完善有关作风建设长效制度。领导班子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县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带头讲政治、守规矩,把言行置于政策纪律的约束之中。利用各类会议和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增强廉政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坚决杜绝干部出现违规违纪现象。强化正风肃纪检查,形成纪律督查常态化,每月检查不少于两次,及时处理违纪人员,纠正存在问题。

(三)落实教育责任方面做得不够: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还需加强,我局个别党员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还有所欠缺,有的简单地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同于个人廉洁自律工作;有的觉得出力不讨好,被动应付了事;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学习不够、了解不透,对如何抓、怎么抓不去思考,将落实责任制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割裂开来,没有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去。

整改措施:

三、整改落实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存在问题的整改活动,实质上是对党政班子成员党性的一次锤炼,全体班子成员要充分认识到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把整改工作作为一种使命、一种责任、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抓好落实。

(二)责任上肩、严格要求。各班子成员要强化“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严肃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开展自查和整改,防止走过场。

(三)结合实际、统筹推进。开展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活动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真正使整改活动成为加强党性修养的过程、作风养成的过程、纪律严明的过程和推进工作的过程。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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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方案
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方案 第五篇

环境保护专项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

1、《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

2、《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环保相关的标准规范及地方法规、规章。

3、招投标文件及施工设计图纸,公司《程序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勘察、施工总体平面图等。

二、工程概况

沙颍河是淮河最大的支流,沙颍河安徽段列为安徽省骨干航道网“两干三支”中的一支。沙颍河安徽段航道整治工程HD-01标,由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本标段范围为省界常胜沟(K0+000)—太和县二桥(K39+000),长39km。工程内容包括航道疏浚、护岸工程、锚地工程等。涉及航道宽度50m,最小设计水深2.8 m,最小弯曲半径为330 m,本工程主要由疏浚工程、抛泥区围堰、护岸工程、锚地等建设内容组成。航道疏浚水下土方工程量22.85万立方米,陆上土方工程量75.19立方米,各类混凝土工程量5.34立方米合同工期36个月,合同金额9346.62万元。

三、环境保护目标及保证体系

(一)环境保护目标

认真落实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要求,树立全员环保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对大气、对水污染及噪音、废弃物污染,合理使用自然资源,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影响,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环保的施工环境。

(二)环境保护保证体系

1、组织机构

(1)项目部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负责本工程环保工作。 组长:马雨峰

副组长: 李汇溟 杨普锋 侯勇

成员: 田明 华义荣 李广轩 熊毅 蒋有芳 曹英 李元峰 胡萍

(2)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排查污染源,了解污染成因,制定解决措施。 主要负责现场处理污染,组织人员、机械进行清理和恢复。 主要负责后勤保障工作,包括人员、资金、通信以及交通、处置工具的配备和准备。

2、环境保护保证体系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项目部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令,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现场的环境进行保护。

项目经理是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并以此为中心,辐射全合同段的环境保护管理网络,有效监控施工行为,确保环境保护方针的贯彻。同时,项目部规定,现场技术员为兼职环保员,施工区(班组)负责人为环保负责人,项目部与之签订环保工作责任书。项目部把环境保护工作层层分解并落实到施工工区、班组和个人,建立起懂行善管的环境保护保证体系,进行自我监控和管理,以确保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

四、环境影响概述

本标段工程施工期环境影响有以下特点:

1、施工期噪声污染对周边居民基本不产生影响(周边住户较少),主要影响于施工人员;水环境污染对河道排放。因此,环境保护的重点是防止对河道污染和对当地生态环境的保护。

2、本标段工程工期为36个月,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短暂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终止。

本标段仍将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地方法规和行业、企业要求及本工程相关环保要求进行污染防治,并加强监督管理,使本标段工程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限制在最低限度。

五、主要污染源分析

(一)大气环境污染源及污染物

施工现场砂石料扬尘;运输车辆的二次扬尘;作业机械车辆尾气排放;闪光对焊、电弧焊时产生的光污染。

(二)水环境污染源及污染物

1、施工区域:钻孔灌注桩施工过程中的钻渣、泥浆和废水;砼养生用水;施工机械(如钻机、空压机等)的废油料及润滑油;机动船舶的舱底水及废油料;水上施工材料堕落河中;一次性塑料餐具使用可能造成的白色污染等。

2、生活宿舍区:生活污水及粪便污水;冲洗机械车辆的油污水;场地的洒水、冲洗污水等。

(三)噪声污染源

施工机械设备,材料加工设备,振捣机械,空压机和柴油发电机组;流动源有运输车辆、吊车、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装载机、砼运输车等。

(四)固体废弃物

施工中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弃土弃渣(砂石渣、建筑垃圾、钻渣等),钢筋焊接尤其采用双面电弧焊所剩余的焊条头,模板填充缝隙的胶性材料、泡沫材料等,砼养生的薄膜塑料布,施工人员日常生活垃圾。

六、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坚决执行和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杜绝环境污染和扰民。

2、项目部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负责本工程的环保工作。

3、项目部和各工区(班组)专兼职环保员签订环保责任书,将环境保护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

4、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5、加强对污染气体、污水、废渣、粉尘、垃圾等的管理,制定环境保护措施。

6、各工区(班组)都应自觉遵守、执行环境保护措施,防止和尽量减少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7、做好环境记录(包括影像资料)的文档管理,详细记录施工前后的环境状况、各种环保措施的执行情况等。

8、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及时修理和恢复在施工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做好环境绿化工作。

9、对造成环境破坏或污染事故的工区(班组),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对环保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工区(班组)和个人,视情况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污染的防治措施

防治大气污染的重点是控制机械车辆尾气污染、扬尘污染以及煤烟污染。

1、控制机械车辆尾气污染

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确保其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尾气完全达标。施工运输避开交通高峰时段,大件或突击运输选择夜间进行,减少污染。

2、控制扬尘污染

(1)对易产生扬尘的砂石料,进行遮盖或适当洒水,淘汰落后工艺,降低粉尘排放。

(2)施工、生活区道路要定期洒水降尘。锚地工程等集中作业场地,未铺装的施工便道在无雨日、大风条件下极易起尘,因此应在早、中、晚来回洒水,缩短扬尘污染的时段和污染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起尘量。同时对施工便道进行定期养护、清扫,保证其良好的路况。

(3)土方、水泥等散装物料运输和临时存放,应采取防风遮挡措施,以减少起尘量。

3、控制煤烟污染

(1)加强对民工租住房屋的燃煤管理,推广使用气体燃料。

(2)发展液体燃料。采用轻柴油替代小煤炉、分散锅炉的生产和生活用煤。

(3)积极利用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热水、采暖尽量使用电器设备。

4、施工过程中受大气污染最为严重的是施工人员,对于施工人员,我们采取防护和劳动保护措施,减轻其危害。

(二)水污染的防治措施

1、施工机械运转中产生的油污水,采取沉淀池沉淀措施处理,不得超标排放。

2、泥浆池及其他施工污水,须进行过滤沉淀后排放。

3、砼养生用水,因脱模剂大多采用油性脱模剂,养生时大量用水将脱模剂冲洗稀释,因此养生用水必须集中回收,经过简单处理后再循环使用,确保不对地

表水及地下水造成污染。

4、修建可冲洗厕所并设化粪池,厕所污水及其他生活污水排入“动力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进行二级处理,达到国家废水一级排放标准后排放。

(三)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尽可能减少机械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音。

1、有噪声的施工尽量避开夜间施工。

2、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如有必要加设隔声屏障,使用隔声材料或结构来阻挡噪声传播。

3、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采取禁(限)鸣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四)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措施

1、建立严格的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废弃物设专用场地堆放,集中管理。

2、生活区设置若干垃圾桶,集中贮放生活垃圾,定期由运至指定的垃圾场处理或进行深埋。

3、施工过程中的废弃物、边角料、包装袋等及时收集、清理,运至垃圾场掩埋。

4、对机械设备废弃物的管理,加强废弃物的回收管理制度。在维修或保养机械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废弃物回收制度,对维修或保养机械过程中产生的废零件、废手套、废棉纱等废弃物,指定专人负责回收,并设立收集废弃物的专门容器。

(五)能源控制措施

减少自然资源浪费,加强材料管理,专人负责对节约用水、节约用电的管理,杜绝“长流水、长明灯”,同时控制纸张使用数量。

(六)文物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一旦发现地下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或地下文物时,及时停止施工,尽快通知业主及有关文物保护部门,及时采取保护现场的紧急措施,避免人为的破坏。

八、环境保护防范要点

(一)施工人员环节

本工程特别是锚地施工人员数量比较多,且施工过程中,集中居住在桥址附近,且均采用临时建筑为居住地,未健全污染处理设施。因此带来的环境污染方面主要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厨房以及食堂的食物性垃圾,生活用水、粪便等方

2016落实环保措施承诺书
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方案 第六篇

落实环保措施承诺书

我们在致力发展生产的同时,将牢固树立环保优先的理念,自觉承担社会道义和责任,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本企业郑重承诺:

一、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企业干部职工的环保意识,设置专(兼)职的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的环保人员。

二、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主动拆除与环评审批规模不符的生产设备,从淘汰落后产能,提升技术工艺上着手,减少污染物排放,确保治污设施与生产能力相匹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建立规范化排污口,推行阳光排污。积极开展自查,不偷排、漏排,若有违法偷排现象,自愿接受包括停产整顿内容在内的各种处罚。若有下列违法行为,自愿采取以下措施整治,一年内发现超标排放一次的,主动限期治理;二次的,自行停产整顿三个月;三次的,自行关停。

四、遵守排污许可制度,严控排污总量,按时交纳排污费等依法应交纳的费用。做到刷卡排污,严格控制排污总量;体谅我县水环境容量小的困难,无条件服从环保部门的调度,及时限产、停产。

五、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安全稳定。制定并落实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若出现污染事故,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除承担相应责任外,愿主动接受处罚,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在《今日浦江》公开道歉,最大限度消除影响。

六、建立长效机制,经得起检查。对环保工作常抓不懈、一抓到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经得起各级环保部门任何形式的检查。若被上级环保部门查处的,自行停产整顿三个月。

这是我们向社会做出的庄严承诺,敬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环保守法承诺书

为配合好环境管理,保护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改善环境质量,规范排污行为,我单位作出郑重承诺:

一、 充分认识环境污染的公共危害,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检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经营。

二、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处置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按规定报送转移联单,绝对不将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交由无资质单位处置。

三、 及时对企业设备污染物治理设施系统进行维护、维修,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不超标排放污染物。

四、 在一个月内完成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设置一个废水排放总口。

五、 如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交由无资质单位处置,超标、偷排、私设暗管和不经合法排污口排放污染物,以及“跑、冒、漏、滴”等污染环境行为,我单位愿意接受政府各级环保部门查处,并配合做好检查和整改工作,依法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并自觉落实政府停产措施。

法人代表签名: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环 保 承 诺 书

我厂位于磁灶镇苏垵村,主要从事瓷砖生产,需要配套建设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即投入正式生产,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受到晋江市环保局立案查处,特此登报深表歉意,并承诺及时落实整改措施,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接受社会监督。

福建省晋江磁灶苏垵建筑陶瓷厂

法人代表:陈清渠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2016年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方案 第七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综合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问题,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建设、违法排污、违法倾倒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频发势头,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持续加大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监管力度,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努力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

严把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准入关,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六个一律”整治措施,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一律取缔;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对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健康“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对不能依法达到防护距离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对排查整治工作不到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责任。

(二)全面排查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产生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相关信息,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采取有效措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肃查处不设置危险废物标志,不按规定申报登记或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环境违法行为。

对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产生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肃查处不按照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严禁委托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危险废物,严肃查处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的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丢弃、遗撒的环境违法行为,对故意倾倒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建立危险废物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落实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主体责任,未依法转移危险废物的,产生企业应承担清除污染,赔偿损失的责任。

对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查处无证经营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三)继续加大污染治理和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监管力度

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住建局和污水处理厂加强配套管网的规划和建设,推进雨污分流系统的改造和完善,提高污水管网覆盖率和污水收集率;加快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加强排入污水处理厂的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监管,防止超标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严厉打击擅自停运、在线监控设施不能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2016年6月底前完成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出水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7月底前通过减排项目验收,形成减排能力。

加强垃圾填埋场运行监管。建立垃圾分类中转站,强化垃圾填埋场日常运行监督管理,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以上;强化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确保尽早形成减排能力。2016年6月底前整体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同时,渗滤液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并通过减排验收,削减量得到国家和省市核查认可。

(四)进一步加大重污染小企业取缔和防控反弹力度

全面排查辖区内的重污染小企业反弹底数、供电来源、生产状况等基本情况,切实摸清底数。根据全面排查情况,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对形成生产规模的区域由县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集中取缔。同时,要依照《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重污染小企业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2016〕144号),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分工负责、形成合力,坚决防止污染反弹。对发现处理不及时形成信访案件或媒体曝光造成社会影响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

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完成环保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检查和整治阶段(5月至8月)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减排重点行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重污染小企业进行集中取缔,严肃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

(三)督查阶段(9月至10月)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专项行动材料进行汇总,并做好迎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督察准备。

(四)总结阶段(11月)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2016年11月底前完成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更新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水处理厂信息,并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部门协作。继续把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作为环保工作的重要内容,政府主管负责同志牵头,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全力推进工作的有效开展。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责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在建项目立项与生产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工商注册登记等各环节的联合排查机制,完善联合检查、联合监督的工作机制,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合理整治突出的环境问题,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履行监管职责。督促企业提高环境保护自律意识,规范自身环境行为,依法申报登记污染排放情况,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加大污染防治投入,实施生产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升级改造,积极防范环境风险,切实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要建立执法责任制,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行政不作为,包庇纵容违法企业,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大督查指导力度,狠抓督办案件落实。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排查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排查不到位、整治进展缓慢,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隐瞒不报的,要通报批评,并约谈乡镇政府或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继续挂牌督办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和环境违法案件,落实责任,强化督办,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对受到环境行政处罚和处理的案件,要及时开展后督察;对整改落实不到位、存在突出问题的地方,要实施区域限批。

(四)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要鼓励公众参与,积极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准确公布相关信息,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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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环保专项行动方案
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方案 第八篇

第1篇:环保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要求和部署,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湖北省20XX年度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环办[20XX]71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XX年下半年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及全省人口资源环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各级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为构建和谐天门服务。

工作目标是:到20XX年底,建设项目环评率达95%以上,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合格率达90%以上,限期治理任务完成率达100%,市直重点排污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率达90%以上,群众反复投诉的环境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错误做法基本得到纠正。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检查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重点检查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是否出台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地方及部门规定;有关部门在环境监管中能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存在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

(二)整治因企业违法排污严重影响群众健康的问题。重点整治各乡镇“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的死灰复燃;群众两年内连续举报大气污染、噪声污染、饮用水源地污染等问题;造纸、水泥、化工等重污染行业工业企业超标排污问题;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水泥、造纸等行业进行清理。

(三)检查企业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政策规定情况。继续开展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情况的清理;检查工业企业是否按规定方式排放污染物;有无擅自拆除、闲置或者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等行为。

(四)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环境保护的规划、生态保护、改善环境质量的措施等。重点检查饮用水源保护、建设项目环评率、污染防治及辖区内环境质量等环境保护责任状落实的情况。

(五)加强对环境违纪违法行为责任人的查处。重点是查处违法排污、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负责人;查处部分乡镇擅自收取排污费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个人;查处拒不纠正已出台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地方政府及部门的负责人。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采取自查、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分为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5日以前)。市政府召集各乡镇、有关部门及市直重点排污单位负责人召开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6日-7月25日)。环保和监察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精心组织、集中力量,认真清理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地方规定,对群众举报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对企业排污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确定第一批挂牌督办的企业和乡镇名单并上报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全面整治阶段(7月26日至10月10日)。对辖区内清查出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并公开处理一批典型案件,确定第二批挂牌督办企业和乡镇名单并严格按全省的统一部署上报整改情况。同时认真做好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专项督查准备和迎检工作。

(四)总结阶段(10月11日-10月25日)。全面整治工作结束后,认真总结专项检查工作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年底市政府将对各地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情况以及工作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的情况综合打分评比、通报,并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实绩考核作为重要依据。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坚决纠正企业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的重要体现。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整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长汪发良为组长,市政府办、监察、环保、发改委、工商、卫生、安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要建立工作专班,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将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纲化实施方案,突出重点、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二)严格执法,坚决纠正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按照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和环境执法人员“六不准”的要求,深入检查,严格监管。对企业违法排污行为,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新、改、扩建项目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要立即责令停建停产;拒绝排污申报或申报时弄虚作假的,要责令限期改正;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要责令恢复使用或限期重新安装使用;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要责令停业或关闭;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设置排污口的,要责令限期拆除,并处罚款;拒绝、阻碍环保部门依法行政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要确定一批严重影响群众健康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典型问题,并实行地方行政首长挂牌督办,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三)协调配合,建立部门联运机制。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定期联系会议,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协同作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发展改革和经济主管部门要监督落实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追究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政府及部门负责人、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司法机关要加大环境保护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力度;工商部门要及时注销、吊销被依法关闭企业的营业执照;安全监督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监管。

(四)强化责任,落实环境保护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今年的专项行动,省政府明确规定,辖区内有5家以上企业存在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使用、限期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产品等未按时淘汰、“十五小”和“新五小”出现严重反弹等环境违法行为的,要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因此,各地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全国和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突出问题。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不依法行使职权,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地方政府及部门负责人,有关人员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畅通投诉渠道,加强公众监督。全面开通和大力宣传12369环保热线,加强举报受理工作,完善公众监督机制。对于群众反映的污染问题,环保部门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调查处理工作,并向投诉举报人及时反馈调查处理结果。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第2篇:环保专项行动方案

为切实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环境权益,根据《20XX年省厅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紧密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的环保工作主线,以维护环境安全为主题,着力解决涉气、涉水企业超标排放或恶意偷排等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确保我县生态县建设、人类宜居水城建设的顺利完成。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继续加大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

一是继续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运行监管。要重点加强海源水务城镇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运行负荷率和出水达标率,确保已建成的环境基础设施正常运营。对设施运行不正常或进水浓度明显变化的情况,要及时查明原因,马上整改。要进一步加大对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处理处置的监管力度,严格管理污泥处置台账,规范污泥运输和接收手续。加强与公安机关的配合,严厉查处非法倾倒和违法处置污泥行为。对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重点监管。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或威胁饮用水源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时查明原因,重点解决。对偷排偷放废水废渣违法排污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加强食品园区污水处理厂、化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和开发区重点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园区污水处理厂与园区企业同时生产运行。

二是继续加强燃煤、扬尘对大气污染企业的监管。大气中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是空气治理的关键,控制燃煤污染、扬尘污染、汽车尾气排放是治理的三个重点。全面开展煤化工、水泥、砖瓦、玻璃制造行业等大气污染治理,以上行业向大气排放的气体,必须加装脱硫脱硝或高效除尘治理设施,并确保正常有效运行。经常督促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对偷排、超标排放、无故擅自停运脱硫脱硝设施,要依法从重从严处罚、追缴排污费。推行机动车环境保护标志管理。尽快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严防大气污染工作格局。

三是继续加大对地表水、河流断面污染企业的监管。认真落实市政府下发的《济宁市重点河流水质稳定达标实施方案》,以南水北调工程为总抓手,确保我县出境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南水北调控制目标要求。对难治理的小型脱水、小型化工用水企业,坚决进行关停,严防我县已关停的小蒜干厂死灰复燃。工业向三大园区集中,污水集中处理,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力度。

(二)着力构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各企业要紧紧围绕预防、预警和应急三大环节,建立和完善环境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四项工作机制,切实形成全防全控的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充分发挥环境预警监测、断面特征污染物自动监测系统的作用,有效预防环境突发事件,保障环境安全。

(三)认真查处环境信访和媒体报道的突出环境问题。要将人民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反映的和媒体报道属实的环境污染问题列为环保专项行动重要内容,严厉查处危害群众健康、社会反响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的,依法给予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特别是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排水企业和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要一律取缔。

三、主要工作措施

各镇街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围绕今年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取得更大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县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监察局、司法局、财政局、环保局、建设局、工商局、安监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镇街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确定重点,制定方案,周密部署,细化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和整治任务,具体落实到部门和负责人。将整改完成情况作为镇街人民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对未能按期完成的单位予以通报。

(二)加强部门配合。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坚持联合执法,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全面整治违法排污问题,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要主动做好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工作格局。要利用媒体曝光、绿色证券、绿色信贷、责任追究等综合措施,切实解决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发改、经信等部门要严把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关,查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为,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定期向相关部门通报淘汰落后企业名单。监察机关要强化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司法部门要加强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财政部门要保障环保专项行动的经费支出。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工程建设和垃圾处理的监管。安全监管部门要严肃查处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或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避免由于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及时责令被依法关闭企业变更、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严肃查处相关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律法规的行为。电力监管机构要监督供电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节能环保电价政策,对违法企业依法采取限电、停电、断电等措施。

(三)严格执法监管。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专项执法检查和“四个办法”例行巡查相结合以及多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丰富执法形式,充分利用在线自动监控高新技术强化执法手段。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规范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环保违法问题,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监督并指导企业切实解决问题;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时解决;对于存在主观恶意的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拒不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企业违法排污屡禁不止、群众反复投诉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企业坚决进行关停。

(四)加大督办力度。各镇街要按照环保专项行动各阶段工作要求,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重点,落实责任,跟踪督查,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严格执行《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督促环境违法企业切实履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命令,及时纠正环境违法行为。

(五)加强宣传教育。各镇街要根据专项行动阶段工作重点,利用各种媒体,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群众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同时,要积极组织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向社会公布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一批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畅通“12369”投诉渠道,鼓励人民群众对违法排污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营造全社会关心和参与“2015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的良好氛围。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3月10日)。各镇街环保专项行动的要求确定本辖区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阶段(3月11日-至9月30日)。各镇街要对重点排污企业、污染减排重点行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一些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排污企业,县和镇街两级要联合办公查处一批、处理一批企业主。

(三)督查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完成全县20XX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总结报告。

第3篇:环保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X中、X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XX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总要求,切实解决我县境内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按照省、市关于20XX年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要求,20XX年继续在全县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污染物排放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遏制重点污染行业违法排污行为,进一步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为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和“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实现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二、专项行动工作重点

(一)集中整治重点排污企业环境违法问题

在20XX年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结合污染源普查成果,全面排查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及排放废水、废气、废渣中涉及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的污染源。重点查清有色金属矿采选、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污染企业及历史遗留废物堆场。进一步加大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和现场执法检查频次,重点检查和监测企业废水、废气(包括无组织排放)排放情况、废渣收集、贮存及处置情况和应急处置设施情况。建立定期的监督性监测制度,对重点污染企业排放口、厂界无组织排放情况,每个月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公布不达标企业名单。加强督促指导,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限期淘汰落后产能。县环保、发改、经济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彻底取缔关停国家明令淘汰的小钒厂、小冶炼等落后工艺装备和生产能力。暂停新增重点防控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严肃查处重点排污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未经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认真梳理有关重污染行业排污企业环境污染问题投诉、举报、信访案件。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的,依法给予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对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排污企业,一律取缔关闭;对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一律取缔。严格禁止向城镇下水道排放重金属超标的废水,导致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的,依法取消其排水许可,并予以处罚,造成城市排水设施损坏的,承担赔偿责任;严格禁止含有重金属的工业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二)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

要结合本区域污染减排工作,在环保专项行动中确定重点整治区域和行业,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节约能源、清洁生产、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巩固污染减排成效。重点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管和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监督检查。污水处理必须安装进出水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运行;实时监控进出口水质水量等各项指标。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水质的监督性监测,排查超标污水来源,严格依法按上限处罚超标排污行为。加强对排入污水处理厂的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监管,对于超标排放污水进入城镇下水管网的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治,并予以处罚;对长期超标排污的,要责令其停产整治。

对20XX年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淘汰落后产能、设备的取缔关闭情况,超标、超总量污染企业限期治理完成情况,未批先建建设项目停止建设、停止生产情况,防止污染反弹,对重污染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根治污染。

(三)大力查处环境违法案件

要结合去年重点流域污染整治成果,加强对环河上游和全县重点水库的监管,宣传环境污染治理好的企业,严肃查处环保手续不全和超标排污企业,加强流域治理,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开展一级和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后督察工作,确保饮用水源水质主要指标100%达标。重点检查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取缔关闭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加大环境执法检查力度

坚决遏制上“两高一资”企业,县环保局要大胆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治污,促进污染减排,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结合环保专项行动、后督察行动和环境风险重点行业检查行动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对未批先建的要坚决停建、停产;对未落实“三同时”的企业要责令停止生产运行;对拖延试运行时间不申请验收的,要依法限期验收,并追缴排污费;对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手续存在问题的,要依法严格处罚。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环保专项行动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了大悟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并在县环保局设立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协调及日常工作。各乡镇、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继续把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把环保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深入基层、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务必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实处,抓出成效。各乡镇、各相关企业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在制定方案时,要抓住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恢复,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等重点,并与县政府部署开展的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工作、环保后督察、总量减排任务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完成任务时限和责任人,尽快组织实施。各乡镇、各相关单位的环保专项行动方案于5月23日前,以正式文件报县人民政府并抄报县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

(二)形成整治合力

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强化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工作合力。县环保部门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强挂牌督办、后督察等环境行政执法手段,联合相关部门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经济部门要切实发挥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督促和指导各地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加速落后产能退出;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督促乡镇政府及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司法部门要有序推进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建设部门要强化排水许可管理,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管,确保发挥减排效益;工商部门要严肃查处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规的行为;安监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防范生产事故的发生,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尾矿库要责令停产整改、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督促被取缔关闭尾矿库企业落实闭库资金,限期履行闭库手续;供电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节能环保电价政策,对依法关闭的企业采取限电、停电、断电等有效措施。要进一步加强相关管理部门的配合,在金融信贷、进出口监管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放大环境执法效果。要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严肃追究责任

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将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典型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分批进行挂牌督办,落实相关责任,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环保部门要切实贯彻监察部、国家环保部《环境保护违法违纪处分暂行规定》,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造成辖区或相邻区域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或者造成破坏的;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不依法行使职权,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政府及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强宣传报道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分阶段制订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全民的环境保护和法律意识,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要通过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典型案件的曝光要列入宣传计划,深度报道,形成声势。

2016城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方案 第九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以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和降低环境信访、重复访为重点,逐步构建一个覆盖全市、责任到人、管理规范的环境执法服务网络,切实提高全市环境监管和环保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使环境保护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一)各相关乡镇区出境断面水质达到省、市考核标准。

(二)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工作到位,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降低环境信访、重复访总量,优化投资环境,增强群众环境安全感。

(四)市本级和乡镇区、行政村、企业四级环保工作体制顺畅、责任明确、务实高效,各项环保工作制度落实到位。

三、网格划分及职责分工

(一)网格划分

网格化监管工作按照方便管理、界定清晰、责任明确的原则,设置市本级、乡镇区、行政村和企业四级网格。网格间有机衔接、不留空白,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环境监管网络。

1.一级网格:藁城市政府

实行市领导联系乡镇区制度。市长为一级网格化管理第一责任人,主管市长为具体责任人。每个乡镇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均由1-2名市领导联系,联系的市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环保部门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和局业务科室、监察机构捆绑式联系若干乡镇区和重点企业制度。在保持原来领导班子分工和科室站队职责不变的基础上,每名局班子成员都要联系若干个乡镇区和重点企业,特别是国控企业,分管科室参与,有关中队配合。每季度到分包乡镇进行工作指导,填报工作日志备查;每月至少到联系企业开展一次现场检查,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单,交监察大队备案。各中队长具体负责,将中队辖区内各个乡镇区明确一名执法人员分包,对所包乡镇整体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每月对分包的企业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填报现场检查记录单,并交监察大队备案。

2.二级网格:乡镇区

各乡镇乡镇长,开发区、新区管委会主管主任为二级网格化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干部为主要责任人。乡镇区每个企业均由一名乡镇干部联系,联系的乡镇区干部为具体责任人。先通过内部调剂,组建乡镇区环保所。乡镇区环保所可与乡镇区安监、食安办等机构合署办公,并有一名副科级或科级领导干部分管。根据经济发展总量,一类乡镇不少于5人,二类乡镇不少于3人,三类乡镇不少于2人。

3.三级网格:行政村

村委会主任为三级网格化管理第一责任人,主管副职为主要责任人。各村建立环境监管站,监管站人员一般为2人,工作量较大村可设2-3人。

4.四级网格:重点监控企业

各乡镇区将辖区内的企业分成若干个网格小组。采取每10-15家企业组成一个网格小组,每个小组选举产生或由乡镇政府、管委会指定一名组长。

(二)职责分工

按照巩固一级网格、优化二级网格、完善三级网格、提升四级网格的工作思路,健全环保网格化监管体制。下级网格接受上级网格的工作指导和监督,各级网格统筹协调,共同完成所担负的环保网格监管工作。

1.市本级

市政府对全市的环境质量和河流出境断面负总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责任制及考核制度。配备人员,投入资金,确保网格监管正常运行。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门会议,必要时随时召开,研究、分析全市重点环境问题,分解工作任务。制定考核细则,负责对下级网格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的考核。市环保局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全市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对下级网格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指导,并负责向上级环保部门和市政府报告工作。

2.乡镇区

各乡镇区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和出界河流断面负总责。受市政府委托在本辖区内开展相应的环境监管和环境执法工作。组织制定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落实的具体计划和措施;带领所属网格环境执法人员落实环境监察制度和要求,做好网格内环境监管工作,具体组织实施网格内各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参与重大环境专项检查行动,协助一级网格对网格内重点环境监管工作和突出环境违法问题的调查或督查,做好有关环境污染和纠纷的调解工作;汇报、上报本网格单位网格化管理工作进度情况。统筹各部门力量,牵头解决辖区内上级交办、群众举报、媒体调查和自查发现的各类环境保护信访。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事件和媒体爆光事件。建立环境突发事件、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人员、装备、物资器材,同时加强平时演练,及时处置事故。

3.村委会

各村委会在所属乡镇区的指导下开展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的污染源摸底排查,建立全面准确的污染源基础数据库;在日常巡查中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十五小”企业、无证无照企业、严重污染企业等),立即上报上级网格,不得瞒报、迟报;协助上级网格完成对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及处理工作;及时调查处理污染纠纷和信访案件,防止发生群体性和越级上访事件;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发动村民、企事业单位,营造人人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4.重点监控企业

充分发挥企业自身在环境污染防治中的主体作用,模范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保证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组织网格小组内企业互相监督,定期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交流经验,收集意见,共同解决本小组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上级环保机构反馈环保工作开展情况及意见、建议;负责本网格小组内企业的日常管理以及协调相邻网格小组等事务。

四、工作要求

(一)开展日常巡查。各级网格机构人员,对于网格内的省控以上企业、省级环境安全重点监管企业,原则上应做到每月巡查1次以上;对于市控、县控以上企业,原则上应做到每2个月巡查1次以上;对于网格内其他排污企业,原则上应做到每季巡查1次以上;对于有违法排污情况或信访投诉的企业,应该视情况加大检查频次。

(二)及时响应举报和应急处置。各级网格机构人员,接到管辖网格内的环境违法排污行为举报,工作日原则上应在半小时内到达现场调查,非工作日或夜间原则上应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调查;管辖网格内发生的各类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执法人员应按照指令要求,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开展前期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环保机构汇报事故情况。

(三)掌握辖区污染底数。各级网格机构人员,应加强对辖区内的巡查,排摸各类排污企业的总数和分布情况,包括环评制度、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排污费征收情况,清楚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数量和去向。熟悉主要环境敏感区域、主要环境风险隐患点及群众关注的重点环境问题等。

(四)加强协同合作。下级网格在实际监管中,对涉及到的监察、项目审批、监测、排污许可、环保法律法规等一系列问题的,均可向上级网格或市环保局要求给予指导。同级网格间应加强联系与和协助,共同探讨网格管理遇到的问题,加强学习交流经验,相互间取长补短,提升网格管理水平。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6年9月1日—9月30日)。各乡镇、区按本方案要求,制定实施办法,召开动员会,合理划分网格。并于9月31日前将工作方案和三级网格划分情况报市环保局备案。

(二)实施阶段(2016年10月1日-10月31日)。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完善运行机制,确定网格级别,各个责任区,责任人员的监管职责和措施。

(三)验收阶段(2016年11月1日—11月30日)。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藁城市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张银侠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筵凯平市环保局局长

成员:刘振平市环保局副局长

孟庆华市环保局副局长

张彩平市环保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筵凯平同志兼任,负责环境保护网格监管工作的开展、督促和总结。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级网格主要责任人要严格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网格实际,做好检查和监管,切实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要经常检查责任网格内重点单位的环保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监管机制。一是强化生态补偿金扣缴机制。继续实行各乡镇区水质考核点位水质达标情况与财政挂钩制度。二是强化区域限批制度。对未完成年度总量减排任务、河流断面水质考核不合格等环境任务的,实施区域限批。三是强化奖惩机制。对年度环保目标考核达不到要求的乡镇区实行一票否决,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对年度环保目标考核或日常工作完成好,环保工作机制理顺、网格化监管体制落到实处的乡镇区给予奖励。四是强化联合执法机制。工商、安监、质监、供电、公安、国土等部门要履行部门职责,其派出机构要服从所辖乡镇区统一调度指挥。

(四)强化责任追究。各级网格要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及日常监管。通过新闻媒体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和各级网格责任单位工作不积极、不作为、监管不力等情况进行公开曝光并通报批评;对工作人员没有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导致污染事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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