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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机制

2016-12-21 09:07:2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机制(共9篇)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为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和处理项目部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依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德商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制定本制度。一、 本制度适用于德商高速第四项...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机制》,供大家学习参考。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机制 第一篇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和处理项目部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依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德商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 本制度适用于德商高速第四项目部。

二、 每一个月召开一次,由安保部召集,由项目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主持,项目部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各施工队负责人参加,时间定于每月20日晚7:30,如有临时变动,由项目部安保部负责提前通知,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三、 会议主要内容: 1、总结存在的安全问题及安全隐患查处、整改情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并对安全奖惩情况进行通报。

2、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最新的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

3、结合上级部门下发的事故通报,组织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4、了解前段时间、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艺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和工艺操作程序等工作。

5、进行安全座谈,就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等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四、 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做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各施工队及上报总公司。安保部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最新)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机制 第二篇

安全生产例会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和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要求,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项目安全生产形势,总结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研究安全生产奖罚事宜,参与或配合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因此为及时准确的掌握分公司各阶段实际情况,做到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会人员

1、安全生产例会由经理、副经理、安技组长负责主持。

2、参会人员为:分公司安全组织机构人员参加。

二、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月25日,也可根据当前的安全重点工作和上级管理部门安全工作重点要求,实时召开。

三、主要职责

1.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指令和规章制度等,研究制定公司贯彻落实制定。

2.根据上级安全工作总体要求,提出分公司安全生产指导思想,安全目标、重点、关键和措施。

3.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查找倾向性、关键性问题,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制定预见性对策措施和解决方案,确定安全生产。

4.贯彻执行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并认真督促抓好落实。

5、汇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通报本月安全检查情况及事故情况;分析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研究下一步安全工作的重点;安排下月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6、针对各部门、站场、车队存在的问题,制定可行的措施,采取相应对策,确保各方面正常安全生产。

7、征求各方建议,持续改进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使安全工作不断适应各岗位、站场、车队,达到管理创新的目的。

四、会议程序

1.会议准备

(1)公司安技组要将本月完成的主要工作(重点是安全检查与整改落实及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报公司主管领导及整理存档。

(2)公司安技组要将本季度安全检查情况、检查的问题、整改情况以及现在还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下个月安全工作重点,形成书面材料报公司主管领导及整理存档。

2.会议程序

(1)首先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副经理、安技组长组织学习上级近期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

(2)安技组汇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现还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下季度安全生产重点与安排;

(3)安技组汇报:一是本月围绕重点在安全管理上抓了哪些工

作及完成数量,即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情况;二是下月安全工作重点及思路;

(4)经理、主管安全副经理,主持分析、研究当前倾向性、关键性问题和安全隐患,确定整治项目,制定对策措施,明确实施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完成期限;

(5)会议记录;由安技组根据安全例会记录,及时整理形成会议纪要,并整理存档。

清远市二运公司公共汽车分公司

二0一三年一月一日修订

安全例会制度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机制 第三篇

安全例会制度

为了更好的学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会议精神,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政策、规定,有针对性的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例会制度。

一、 公司每月9号和25号召开安全例会,由公司总经理 及主管安全的副总及高中级爆破工程师主持,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参加。

二、会议的主要内容:传达上级主管单位的文件精神及要求;宣布公司办公会议做出的决定;听取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以及讨论解决基层安全工作中出现和存在的问题。解决安全生产亟待解决的问题和一般事故隐患,研究存在问题和隐患整改措施,报请需要公司解决的安全生产问题和安全经费,布置下月安全工作重点等。

三、各室负责人要认真学习、领会每次的会议精神,听取月安全例会工作计划,提出安全不足之处,逐步建立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内容。

四、安全例会不走场,要做到有研究内容,有针对性的解决细节问题、难点问题。落实要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结果。

五、每次会议应填写会议签到表,统计到会人数。所有人员按时参加会议,遇有紧急情况不能参加会议或中途需要处理的,请提前向主管安全的领导请假。

六、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保证安全例会内容有效传达给下属全体员工,按照会议要求进行传递、签字和发布、并进行存档。

七、除了上述正常安全例会外,项目部如遇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开专项安全会议,解决实际安全生产中迫切需要处理的问题。【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机制】

安全教育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的本质安全水平和员工的安全素质,掌握各种安全知识避免职业危害,预防事故的发生,弘扬企业的安全文化,为使我公司的安全教育从根本上形成制度化、多样化、长期化。特制订以下安全教育制度。

一、应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二、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三、对从业人员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不准上岗作业。

四、公司的安全负责人对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因此,公司每月至少进行两次学习或培训,每年至少两次参加区内外的安全培训。通过培训、教育达到以下目的:

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熟悉国家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3、具备一定的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决策的能力。

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内容:

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作业安全规程》及《爆炸物品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爆炸物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等。

2、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3、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4、现场突发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5、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6、学习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7、公安部门要求培训的其他内容。

六、安全教育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持之以恒的工作,所有人员必须每年、每月、每天都要不断的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爆破作业的本质安全水平。

安全检查制度

1、项目部成立安全检查小组,其成员由项目部经理、各组负责人担任,要求受检部门报告其安全工作情况,提供

有关资料,要求配备陪检人员,有权调查、询问及召开座谈会,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及违章作业,对重大隐患有权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及意见,对蓄意对抗检查者,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2、安全检查的内容: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查隐患。

3、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方式,专业检查时,以各主管部门为主,组织有关单位参加。

4、日常安全检查:

(1)由岗位人员班前、班中、班后对各自负责的工作环节要随时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或上报。

(2)由部门领导或安全管理人员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应督促有关人员解决。

5、定期安全检查:

(1)季节性安全大检查

①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爆、防静电、防解冻泄露、防道路塌陷、工作面滑坡、浮石滚落、防风沙、防火为重点;

②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雷、防静电、防高温、防地质灾害、防拒爆、防汛、防食物中毒为重点;

③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雨、防滑坡、防爆、防火、防冻、防尘、保温、检查安全防护设施为重点;

④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冻、防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机制 第四篇

铁炉白族乡中心小学江口教学点

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为了及时发现各种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人、财、物的安全,增强全体行政人员、广大教职工和全体学生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做好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每期开(散)学典礼中,由值周领导或安全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2.每月初第一周,学校主要领导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安全工作情况,分析安全教育、校舍建筑、消防、交通、食品卫生、网络等安全工作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措施。

3.学校将研究部署安全工作作为每周行政会议的重要内容之一,重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4.学校召开教师会时要布置有关安全工作,学生周前集会(国旗下讲话)时,由值周领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季节时令性相关安全教育。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机制】

5.学校定期召开班主任会议,汇报、研究和部暑安全工作情况和措施。

6.学校各班级(中队)每周(月)召开班(队)会议,学习学校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结合班级实际,开展安全常规教育与专题教育。

7.重大节日、大型活动前学校组织召开师生安全工作会议,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8.结合消防日、安全教育日等召开学生安全教育大会,强化师生安全教育。

9.每学年举行全校性法制交通、安全教育大会,邀请校法制副校长(辅导没)来校开展专题教育讲座,加强师生法制、交通安全教育。

10.根据学校阶段工作的需要或安全专题教育的需要临时召开全校各种形式的安全会议。检查、部署、落实、解决各种安全工作。

11.学校每期召开家长会议,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并要求家长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12.每学期结束,学校召开一次安全工作总结表彰会议,奖励安全工作优秀工作人员。

13.学校、各班级(中队)召开各种安全工作会议中有关安全教育、研究和决定事项要有详实纪要或记录。

铁炉白族乡中心小学

2014年8月29日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机制 第五篇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目的

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需要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安全生产信息、传达安全生产指令、解决存在的问题,以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使会议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电厂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二、例会分类

1、电厂年度安全生产例会

2、电厂月度安全生产例会

3、部门月度安全生产例会

4、安全生产专题例会

三、例会要求

1、电厂年度安全生产会议

(1)例会内容:全面总结当年电厂安全生产工作,公布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完成情况,讨论、研究下一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确定下一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2)例会时间:每年12月底

(3)例会召集人:电厂安委会主任

(4)参加人员:电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成员

2、电厂月度安全生产会议

(1)例会内容:传达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汇报各部门本月安全工作完成情况、讨论、解决当前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明确下月安全工作计划,部署具体工作安排。

(2)例会时间:每月月底

(3)例会召集人:电厂安委会主任

(4)参加人员:电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成员

3、部门月度安全生产例会

(1)例会内容:传达电厂安全生产例会会议内容,分析安全生产形式,结合电厂下月安全工作计划安排本部门具体安全工作任务。

(2)例会时间:电厂月度安全生产例会之后

(3)例会召集人:部门负责人

(4)参加人员:部门全体人员

4、安全生产专题例会

(1)例会内容:针对电厂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安全事件进行讨论、研究并形成解决方案。

(2)例会时间:随时

(3)例会召集人:电厂安委会主任

(4)参加人员:重大安全事件相关人员

四、电厂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

1、电厂安全工作例会议题,由安委员会主任确定,安委会各委员如有其他议题可提前向安委会主任申请进行会议讨论,如有重要议题应提交书面材料。

2、凡提交电厂安全工作例会研究的议题,应事先经过会议研究,形成可供例会决策的方案。

3、电厂安全工作例会实行安委会主任负责制。对在安全工作例会上研究的事项意见不能统一时,一般性问题可缓议,如涉及时间性较强的紧迫问题,可由安委会主任裁定。

4、凡上次工作例会研究的重要事项,需由各安委会委员向本次工作例会汇报落实情况。

五、安全工作例会议定事项的实施和检查

1、电厂安全工作例会的记录,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并整理会议纪要下发有关部门、及时转告因故缺席的安委会成员。

2、电厂安全工作例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由电厂安监员负责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落实情况。

3、出席和列席电厂安全工作例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的过程和内容不得随意向外泄露。

六、附则

1、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15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机制 第六篇

第1篇: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目的:规定安全会议内容、形式和会议责任人要求,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2、范围:班组以上部门

3、责任者:班组长以上人员

4、程序:

4、1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积极知道、主动地做好预防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4、2会议内容以安全生产为主,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4、2、1了解前段时间、前一班的安全、生产、工艺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和工艺操作等工作。

4、2、2学习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

4、2、3通报违章违纪、先进事迹。不良现象和不安全行为。

4、3会议形式和会议责任人

4、3、1班前、班后会由班长或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召开,在每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5—10分钟,地点由各车间部门自定。在各班组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录。

4、3、2部、车间(部门)级安全会议要求每月一次,由部长、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召开,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并在部、车间(部门)安全记录中进行会议记录。

4、3、3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由付总经理决定,每月至少一次,由安全部负责记录。

4、3、4各专业性安全会议由各主管职能科室领导负责,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由召集人负责记录。

4、3、5紧急会议视情况由部门领导决定召开。

4、4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4、5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

4、6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

4、7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的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4、8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会议召集人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第2篇: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第一条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会议时间应相对固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例会的参会对象为单位领导,部门经理,班组长等。

第三条会议主要内容有:

(一)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各种文件精神;通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二)各部门上报安全生产工作月总结(上月例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含采取措施,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等)。

(三)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提出工作重点,安排下一步工作任务。

第四条参会人员须做到:

(一)按时参加会议并汇报工作,同时上报主要工作任务情况的文字材料。

1,汇报工作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文字材料1000字内。

(二)认真听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有安全生产工作专用记录本。

(三)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单位负责人请假。

第五条遵守会议纪律

(一)参会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场,不得迟到或早退;

(二)开会时必须将手机设置为关机或震动状态:

第六条安全生产例会工作内容,完成任务情况,会议记录将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与相关人员奖金挂钩。

第五条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施行。

第3篇: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各种问题,保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如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学习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镇村社三级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

2、安全生产情况分析会议制度。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监管责任。

3、汇报会议制度。安监站定期向镇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情况。

4、检查制度。安监站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掌握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动态。

5、安全办公会议由安监站组织,办公室负责做好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各村、各单位。

第4篇: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工作会、例会、分析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进一步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做;第二条原则;强调会前通知、会时签到、会中记录、会后落实的要求;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种例会及专题会议;第二章职责;第四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级例会的组织及相关工作,;第五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各种会议的会场安排、设备准备;第六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工作会、例会、分析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做到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和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

强调会前通知、会时签到、会中记录、会后落实的要求。运营部门必须定期召开安全学习会,总结安全工作,通报安全情况,学习相关规定,进行安全教育,提出安全要求,不断提高驾驶员安全生产观念。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种例会及专题会议。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级例会的组织及相关工作,负责部门例会及各种专题会议的监督。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各种会议的会场安排、设备准备,负责管理保存所有会议纪要原件。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例会及专题会的组织及相关工作。

第三章管理规定

第七条会议分类

7、1调研会议:上级领导来公司调研,召开部署性重要会议。

7、2安全例会:原则上定期召开,要求公司运营部经理及安全主管及车队长,驾驶员参加;

7、3部门例会:原则上由部门经理统一召开,要求部门全员参加;

7、4分析会:指针对专项问题进行分析的会议,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由召集部门确定。

第八条会议通知

8、1会议召集部门需在会议召开前一至三个工作日发通知单给各参会部门(人员),并同时抄送综合管理部。

8、2例会时间固定,不需另行通知。如出现会议时间调整,公司级例会由总经办通知各参会人员,部门例会则由部门报总经办,并说明原因。未通知的,责任部门负责人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8、3会议通知单需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和参会人员等。

第九条会议准备

公司级会议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会场安排、设备准备。如落实会场,布置会场,备好座位、会议器材、茶具茶水等会议所需的各种设施、用品等。需在会前半小时准备完毕。部门级会议则由部门经理安排专人负责。

如果召开会议部门有供大家参看的会议资料(如会议议程议题、提案、汇报材料、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与会人应提交资料等)

应提前准备放置在会议桌上,方便相关人员阅读。

第十条一般会议纪律

10、1会议组织部门负责会议纪律的维护,准备签到表,组织参会人员签到。未准备签到表(

10、2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进行签到。会议开始时,组织人收回签到表。会后,组织人在签到表上标注迟到(注明到会时间、未到人员)。

10、3参会人员如不能按时出席,需提前1个小时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未请假视同缺席或迟到处理。

10、4公司例会需部门经理及副职参加,如部门经理因故不能出席,需指派本部门主管级人员代替,并提前通知行政部。

10、5无故缺席会议者,依据《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运营部安全例会及其他会议纪律

11、1凡公司营运驾驶员必须自觉努力学习安全知识,按时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学习会。安全学习例会要求驾驶员亲自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

11、2运营部召开例会时驾驶员必须签名报到。不得迟到、早退,如遇急事不能参加会议必须提前向公司请假,并得到同意。

11、3凡参会者,在会议中必须端正会风,遵守会场纪律。不得交头接耳,并认真听讲,做好安全学习内容的记录。如有疑问,待会议完毕后,方可向安全人员提问。

11、4对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的驾驶员,公司将进行查处。一次未参加者将单独进行补会。全年三次未参加者,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公司下年度将不予该驾驶员续签合同。

11、5公司每月在驾驶员安全学习会上对公司的安全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和综合评定,对好的分队和个人进行表扬,对差的分队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或处罚。

11、6公司必须对参会驾驶员进行严格的考勤登记并存档,年终时在安全总结大会上当中公布考勤记录并对多次迟到、早退、缺席的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11、7公司每月定期组织安全会议一次,专题研究安全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增添安全措施。

11、8公司不定期地针对不同的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以办板报、广播宣传、张贴标语、散发安全宣传资料、放映录相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内容,培养员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各主要安全生产责任人要在活动中担负起员工和出租汽车驾驶员的组识、指导和讲解的责任。

第十二条会议记录

12、1会议组织部门安排专人进行会议记录,会后整理会议纪要,并于会后一个工作日内,发各参会部门(复印件),同时抄送综合管理部。原件(附签到表)交综合管理部存档。

12、2会议纪要需参会主要人员签字确认。公司例会纪要由总经理签字,直接下发;部门例会纪要由部门负责人签字;专题会议纪要

需参会主要人员(或部门)签字。

第十三条处罚规定

综合管理部负责编制每月会议纪律处罚清单,会议召开后的一周内上报给上级领导。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十五条凡本制度未明确规定的奖惩,按《奖惩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5篇:企业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资源简介(以下内容从原文随机摘录,并转为纯文本,不代表完整内容,仅供参考。)企业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为了加强公司的生产管理,及时传达关于安全生产的信息,贯彻安全知识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真实传达每一项事项。以下这篇是关于企业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的内容分享。本文档讲述企业安全生产会议的制度上的细则条例,分为七个方面,关于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会议议程等制度。感兴趣的朋友一起来看看这篇由资料站为您提供的文章。

企业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生产管理,及时全面地了解下属单位的生产情况,及时有效地布置生产工作,保持生产管理渠道的畅通,保证生产工作安全、有序地开展,公司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

2、会议时间

公司安全生产会每月召开一次,时间定为每月第一个星期二下午。

3、会议地点

会议地点原则上在公司总部。

4、参加人员会议由工程部经理主持。

5、会议议程:

5、1、各检修分公司、项目部汇报上月生产情况和本月生产计划。

6、各分公司、项目部在会议召开2日前将汇报材料用电子邮件发送到公司工程管理部和质量管理部(安全监察部、客户服务部)。

7、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5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机制 第七篇

第1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机制】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第2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实施监管监察,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十三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五条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申请报告应当包括治理方案的内容、项目和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等。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

第二十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应当加强对重点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下达整改指令书,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必要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非法和违法行为及其责任者。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发现属于其他有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的,应该及时将有关资料移送有管辖权的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第二十一条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其被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前,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提请原许可证颁发机关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纳入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中加以治理,落实相应责任。

第二十三条对挂牌督办并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收到生产经营单位恢复生产的申请报告后,应当在10日内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同意恢复生产经营;审查不合格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对整改无望或者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予以关闭。

第二十四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每季将本行政区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和统计分析表逐级报至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备案。

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每半年将本行政区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和统计分析表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

(二)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

(三)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

(四)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

(五)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

(六)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

第二十七条承担检测检验、安全评价的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评价证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可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相应的资质。

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九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第3篇:运输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机制】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

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六、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

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第4篇: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管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考核,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以及对其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符合本规定。

第三条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决策权的领导人员。

项目负责人,是指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具体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和工程项目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考核发证

第五条“安管人员”应当通过其受聘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考核机关)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不得收费。

第六条申请参加安全生产考核的“安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安全生产工作经历,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并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第七条安全生产考核包括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和管理能力考核。

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内容包括:建筑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基本理论等。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内容包括: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辨识和监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发现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等方面的能力。

第八条对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考核机关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予以公告;对不合格的,应当通过“安管人员”所在企业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证书式样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第十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安管人员”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由本人通过受聘企业向原考核机关申请证书延续。准予证书延续的,证书有效期延续3年。

对证书有效期内未因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违反本规定受到行政处罚,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已按规定参加企业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考核机关应当在受理延续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准予证书延续。

第十一条“安管人员”变更受聘企业的,应当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通过新聘用企业到考核机关申请办理证书变更手续。考核机关应当在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十二条“安管人员”遗失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应当在公共媒体上声明作废,通过其受聘企业向原考核机关申请补办。考核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十三条“安管人员”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三章安全责任

第十四条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督促检查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五条主要负责人应当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定项目安全生产考核目标、奖惩措施,以及企业为项目提供的安全管理和技术保障措施。

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企业应当与分包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六条主要负责人应当按规定检查企业所承担的工程项目,考核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发现项目负责人履职不到位的,应当责令其改正;必要时,调整项目负责人。检查情况应当记入企业和项目安全管理档案。

第十七条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负责,应当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项目管理人员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有效使用。

第十八条项目负责人应当按规定实施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时排查处理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隐患排查处理情况应当记入项目安全管理档案;发生事故时,应当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开展现场救援。

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当定期考核分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第十九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检查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项目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处理在建项目违规违章行为,并记入企业安全管理档案。

第二十条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每天在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检查,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入项目安全管理档案。

第二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对“安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培训情况应当记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第二十二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工程项目应当按规定配备相应数量和相关专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应当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安管人员”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和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参加,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有关企业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协助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安管人员”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或者处理建议告知考核机关。

第二十六条考核机关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安管人员”的信用档案。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安管人员”及其受聘企业应当按规定向考核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安管人员”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考核的,考核机关不予考核,并给予警告;“安管人员”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

“安管人员”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由原考核机关撤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管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

第二十八条“安管人员”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未按规定开展“安管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或者未按规定如实将考核情况记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建筑施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

(二)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未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安管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第三十一条“安管人员”未按规定办理证书变更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建筑施工企业停业整顿;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第三十三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不具备法定条件的“安管人员”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安管人员”不予核发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2015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机制 第八篇

第1篇: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一、总则

为了确保公司职员工的人身安全、财产和健康保证,特制定本制度。

二、具体内容

2、1费用的设立。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费用。

2、2费用的提取。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0、5%标准逐月提取。

2、3费用的使用。安全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经费支出主要用于以下;

2、3、1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2、3、2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

2、3、3职工体检。

2、3、4安全设施的购置、维护、保养。

2、3、5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隐患整改。

2、3、6安全生产检查。

2、3、7安全环保宣传活动。

2、3、8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购置及应急演练等。

2、4费用管理。由财务部门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并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三、附则

3、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3、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3、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2篇: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一)、目的依据:

1、安全生产投入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必要物质基础,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2、安全投入依据

①、国家颁布的劳动保护法令和产业部颁布的劳动保护指示、标准。

②、安全大检查中所发现的,尚未解决的,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机制】

③、预防火灾、爆炸,对引起工伤、职业危害等需所采取的技术措施。

④、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

⑤、稳定和发展生产所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二)、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确定项目,落实资金、完成时间和责任人(安全投入包括资金投入、人员投入与时间投入等)()。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工程项目资金投入

为了保障生产安全和职工健康,针对特定危险以及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工程项目的费用。如危险源整改资金、职业卫生工程资金、具有潜在危险的工艺、设施的改造资金。

2、安全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项目范围应包括:

A、安全技术:

以防止火灾、爆炸、工伤等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防护装置、保险及信号装置、回收处理、通风降温等。

B、辅助房屋及措施:

有关保证生产必须的房屋及一切措施。如淋浴室、更衣室、消毒间等。

C、隐患整改项目。

D、安全工程项目维护保养资金。

E、安全工程项目建设和安全工程项目维护保养的人员、时间投入。

3、劳动防护与保健投入

为了保障生产过程中职工的安全与健康而投入的防护用品以及职工保健的费用。

A、劳动防护用品(如劳动服装、安全帽、安全手套、防护眼罩、防尘、防毒口罩等)费用以及各种用品的使用年限。

B、保健费的发放:保健费(个人)=职工体检费用+职业病预防费用+消暑饮料费用。

4、应急救援投入

为了有效控制突发事故而预先计划的应急救援系统的费用。

A、应急救援设施(如防火墙、安全通道、消防用具、抢险救灾的工程设施及器具、警示标志、检测报警仪器、通讯联络器材、抢险救灾车辆、围堤、回收装置等)、设备、用具或用品等费用。

B、应急救援组织办公费用。

C、应急救援培训及演练费用。

D、参与应急救援及演练人数、时间长度。

5、安全宣传教育投入

A、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包括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上岗培训、安全知识讲座等)的费用(教材费、讲课费等)。

B、安全生产例会、安全活动费用。

C、参与安全会议以及安全活动的人数、时间长度。

D、安全专题板报(或报纸)、宣传栏、安全宣传稿件、传单等费用。

6、日常安全管理投入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正常开展工作所需的投入。应包括办公支出、安全标准化体系建立及运行维护费用。

7、保险投入

A、财产保险投入。

B、车辆保险投入。

C、职工工伤保险的安全投入。

8、事故投入

在突发事故发生后,公司为了控制事故扩散、减少损失、处理事故而不得不进行的花费。

主要包括5个方面的内容:

A、事故处理活动费用。

B、对伤亡职工的救治与赔偿费用。

C、事故发生导致企业停产的损失。

D、公司价值损失和时间上的投入(公司价值损失指公司信誉的降低、形象的破坏,是一种负投入,是对前期用于提高公司形象、信誉的投入的损失。时间上的投入包括处理事故花费的工时、员工转岗或培训新员工的工时损失)。

9、安全奖励基金投入

安全奖励基金应分为安全先进集体和安全先进个人的奖励,对其进行定期奖励。对突发事件的先进集体或个人可单独进行奖励。

(三)、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和审批

1、由单位领导会同有关人员根据国家劳动保护政策和公司有关劳动保护的具体规定,确定车间(单位)年度安措项目,指定专人作出计划、方案。

2、主管安全方面的领导根据安全管理部意见召开各有关部门、车间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决定以下事项:

A、确定年度安措项目。

B、确定各个项目的资金来源。

C、确定设计负责单位及责任人。

D、确定施工负责单位及负责人。

E、规定完成和投用日期。

F、必须报请上级批准的重大项目,在核准后一定要落实上述责任及期限。

3、批准后的安措项目由生产部门在下达技措的同时下达。

4、车间应在每年终前报出下一年的安措计划。

(四)、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检查

1、主管领导及有关负责人每季度必须检查一次,并在专题会议上由主管领导总结执行情况。

2、安全管理部门要对安措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度向主管领导汇报执行情况。

3、重大安措项目应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单位名义汇报执行情况。

(五)、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资金来源

1、安全设备的大修费用,生产设备因不合安全要求进行的重大修理而不增加固定资产的,由大修理费用开支。

2、生产成本费用,凡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安措,由生产维修费开支,摊入生产成本中,数额大都可分期摊销。

3、安措专用经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每年从年销售收入中提取1%资金支用。

(六)、安全资金的申批程序

1、计划应送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审批,同时抄报董事长、总经理。

2、公司财务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并确保有效落实,实行专款专用。

3、公司工会应监督安全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相关部门、分公司按制度贯彻执行。

4、公司财务部门应对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进行统计、汇总,安全管理部门应督促相关部门按计划实施,物资采购部门应掌握采购的安全设施、设备、物资是否合格有效。

第3篇: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为依法确保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按程序保质量完成安措工程,提高矿井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增强综合抗灾能力,实现本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费用按每吨煤不低于15元/吨标准从成本中提取。

3、安全费用的提高质量和使用严格按照《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及相关矿井基建文件规定,进行提取使用。

4、安全费用使用原则:

(1)专款专用原则

安全费用必须用于煤矿安全生产的相关支出,做到专款专用、专户储存,年度结余资金允许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费用不得挤占和挪做它用。

(2)重点保障原则

安全费用资金分轻、重、缓、急,重点保障矿井通风系统、瓦斯防止与抽放、安全监测监控设施、矿井防治水、矿井安全供电及提升运输安全设备的更新、改造和完善。安全费用资金要使用到消灭事故隐患、杜绝重大事故发生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部位。

(3)突出效果原则

安全费用资金投入最终要落实到使用效果上,根据专用资金计划和成本资金计划,通过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质量把关和竣工验收,投入运行后要达到预期的目的。

5、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用方案;各业务部门负责本系统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和工程的方案审核。各矿井安全费用计划审定后要上报集团公司备案;煤炭主管部门按规定对安全工程实行效能监察。

6、各矿井年度安全工程计划、项目安排必须征求集团公司和分管领导的意见。

7、安全工程必须建立项目责任制度,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步建立和完善安措工程项目责任终身负责制。签订包干责任书,责任书中必须明确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建设的协调组织工作,对项目“工期、质量、造价和投资效果”负直接责任。

8、严格安全工程的立项、设计、实施、进度、质量和使用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各业务保安部门对安全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督。

9、各实施单位必须列出组织实施计划进度表和实际工程进度表,各单位成本安措要有计划、计划进度和实际进度表并报煤业公司对口业务部门,计划部,安全监察部,以便按计划督促实施。

10、安全费用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管理,有关业务部门对工程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安全部门必须参加,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11、设备支出由供应部门按照招投标价格对外签订供货合同,生产、机电、通风、安全、财务等有关部门必须参加与招投标,生产、机电、通风、安全等部门必须参加设备验收。

12、由集团公司安技部牵头,组织财务、基建等相关部门每季度对各矿井安全费用项目进度、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审计部门每年终对安全费用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审计。

13、各实施单位,相关业务部门必须按照年度安全费用实施计划所确定的时间组织实施;不能按照计划时间组织实施的项目,要及时修订计划,说明原因和修订后的实施时间费用等,经相关部门把关同意、分管矿长审核批准后报安监站,否则安监站严格按照计划下达的任务、时间考核兑现。

14、安全费用的考核纳入安全目标管理和安全质量检查评比考核内容,实行年度统一考核。

(1)工程项目按年度累计完成情况考核,工程量(工作量)每降低1%,扣除矿井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总得分5分。

(2)装备投入按年度累计完成资金情况考核,资金完成量每降低1%,扣除矿井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总得分5分。

(3)对未能完成计划的进行原因分析和责任追究,对直接责任部门处罚。

第4篇: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1目的

为了安全生产,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的合法利益和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2管理细则

2、1公司每年根据盈利情况提出一定的利润用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

2、2本资金由财务部进行全权监管。

2、3本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公司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更新安全设备、设施、器材、装备、仪表等及其日常维护费用;公司重大安全生产课题研究;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经费;配备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经费;其他有关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2、4公司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费用由公司承担。

2、5生产过程中使用和接触原料、材料、产品、有毒气体、粉尘等的工人,发放劳动布工作服、防尘口罩、防毒面具、浸胶手套等;在振动、噪声、强光等有害作业的生产部位,发放防护眼镜、耳塞、防护面罩等。

2、6每年定期对特殊岗位工人进行体检。

2、7公司各车间和重点区域应配置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更新。

2、8安全生产保障资金的使用必须遵守公司的财务制度,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支出台帐。

第5篇:煤矿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第一部分矿井巷道基本概况

水矿集团公司所属的生产矿井有8个,除中岭煤矿为新矿井外,其余7个矿都是开采多年的老矿井。老区7个矿,由于开采了多年,已到了深部,井巷分布范围广、巷道系统路线长,在用巷道一般都在20Km以上,最长的有50Km以上。老区7个矿中,除个别矿的巷道状况较好外,其余矿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和各方面的原因,造成巷道失修严重,巷道状况差(有的矿井巷道一般失修率在10%以上,严重失修率在5%以上),制约着矿井的安全生产。

第二部分矿井巷道安全管理目标

1、满足通风要求:巷道支护完好,通风断面符合规定,通风系统畅通,确保通风安全。

2、满足提升运输的要求:提升运输路线畅通,巷道断面及支护达到规定要求。

3、满足排水、瓦斯抽放系统管路铺设的要求:铺设排水管路和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断面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支护必须完好。

4、满足行人安全的要求。

5、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三部分矿井巷道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井下巷道是煤矿生产的活动场所,对井巷的安全管理,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中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各矿必须成立矿井巷道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矿井巷道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1、矿长是矿井巷道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保证巷道维护、修复的人、财、物的投入,负责检查、督促巷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工作到位。

2、成立矿井巷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井下巷道的日常检查,编制井巷维修计划,安排施工队伍对井下巷道进行维护和修复,保证井下巷道的完好和各生产系统的安全。

3、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组长由生产副矿长担任,副组长由总工程师、监察处长、通风副总工程师、分管巷修副总工程师等担任,成员由其他副矿长、其余副总工程师,技术科科长,安检科科长,通风工区区长、技术科分管巷修的副科长、其余工程技术人员及区队、科室管理人员。

4、矿井巷道安全管理小组组长责任制(生产副矿长巷道安全管理责任制)

①负责按照修复计划组织修复队伍对巷道进行修复,确保修复任务的完成和修复质量的提高。

②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所有井巷进行日常巡回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安排巷修队伍进行修复、维护和处理。

③负责解决井巷修复所需的材料、设备及工器具。

④负责领导和组织新材料、新工艺、新支护手段在巷修中的应用,结合实际,探索有效的支护手段,解决三软巷道及高应力巷道中的支护难题。

⑤负责组织建立健全井巷施工质量的监管体系,对锚杆、锚索及注浆支护现场必须有专人进行监管,确保施工质量。

⑥在上述职责范围内,如因工作失误、工作不到位等没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修复计划完不成,矿井巷道状况长期没有好转,甚至出现影响矿井正常安全生产,威胁矿井安全的情况时,将追究其责任。

5、矿井巷道安全管理小组副组长责任制(总工程师矿井巷道安全管理责任制)

①负责组织编制巷道大修年度计划,季度计划和月计划。

②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井巷修复安全技术措施。

③负责组织探索和推广使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的支护手段在井巷支护中的应用,解决三软巷道和高应力巷道中的支护难题。

④在考虑井巷布置时,要将井巷布置在岩性好,不受采动压力影响的层位中,避开在三软围岩及应力集中区域布置井巷。

⑤负责组织解决施工中存在的技术难题。必须大力推广使用锚注支护工艺和跨巷道回采技术。

⑥负责组织和参与建立健全井巷施工质量监管体系。

⑦对生产系统中存在的问题要拿出解决办法,并负责组织和督促实施。

⑧在上述职责范围内,如因工作失误、工作不到位等没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巷道修复工作受到影响,矿井巷道状况长期没有好转,甚至出现影响矿井正常生产,威胁矿井安全的情况时,将追究其责任。

6、矿井巷道安全管理小组副组长责任制(监察处长矿井巷道安全监督责任制)

①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对所有井巷进行检查(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进行整改。

②负责督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及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③在上述职责范围内,如因工作失误、工作不到位等没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事故或发生安全事故,将追究其责任。

7、矿井巷道安全管理小组副组长责任制(分管巷修工作副总工程师责任制)

①负责参与组织编制巷道修复的年度、季度、月度计划。

②负责组织、安排井巷修复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对措施的审批严格把关,做到所采用的施工方法先进,所选用的支护形式和巷道断面合理,安全技术措施有针对性。

③负责组织井巷施工质量的检查,对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有权要求返工,对存在的问题必须拿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汇报。

④负责组织和参与井巷支护状况调查,掌握全矿井巷的支护状况,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向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汇报,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

⑤在上述职责范围内,如因工作失误、工作不到位等没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修复计划完不成,矿井巷道状况长期没有好转,甚至出现影响矿井正常生产,威胁矿井安全的情况时,将追究其责任。

8、矿井巷道安全管理小组副组长责任制(通风副总工程师矿井巷道安全管理责任制)

①掌握主要通风系统井巷的支护状况,断面大小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向分管巷修副总、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汇报,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要求和督促安排处理,并追踪检查处理情况,确保通风系统的稳定和矿井通风的安全。

②如果是因为检查不到位、对存在的问题没有重视、没及时向有关领导提出解决或视而不见等没认真履行职责,造成通风系统不稳定、影响矿井通风安全,将追究其责任。

9、矿井巷道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①参与每周的巷道状况调查工作,认真、仔细检查巷道的支护状况,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②日常下井要仔细观察所经过路线的巷道支护状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同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③如果所经过的路线和工作地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没有检查出问题或查出问题没及时汇报有关领导采取措施处理而导致发生事故,将追究其责任。

第四部分矿井巷道巡检、维修规定

1、每周由生产副矿长组织一次全矿范围的井巷安全状况巡查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召开会议进行汇报和汇总,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处理措施,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安排队伍进行处理。

2、分管巷修副总工程师每月必须对全矿范围内的井巷至少检查一遍,掌握全矿井巷的安全状况,对井巷的安全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汇报总工程师和生产副矿长,提出处理措施,并跟踪落实整改。对失修巷道要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编制月度、季度、年度修复计划,报总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实施。

3、通风副总工程师每月必须对全矿主要通风线路至少检查一次,掌握全矿主要通风巷道的安全状况,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向总工程师和生产副矿长汇报,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跟踪落实整改情况,确保通风系统的稳定和安全。

4、监察处长、总工程师和生产副矿长每季必须对全矿范围内的井巷至少检查一遍,掌握全矿井巷的安全状况,及时安排施工队伍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处理。

第五部分矿井巷道维修计划管理

1、年末由总工程师组织编制下年主要通风巷道大修年度作业计划,并报公司计划部、生产部审定批复。上报时间为下年的元月份前。

2、矿井以年度巷道大修作业计划为依据,结合矿井实际情况,每一季度末,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编制下一季度的巷道大修作业计划,并报公司计划部和生产部备案。

3、每月由总工程师组织编制月度修复计划,根据矿井实际排定修复队伍。

4、必须严肃巷道修复计划管理工作,计划一经排定,必须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实施。

5、要把巷修工作提高到与采掘工作的同等地位,加强巷修工作的管理力度,认真考核巷修计划的完成,制定能激发、能提高巷修工作效率的考核机制,确保巷修计划的完成,从而改善矿井巷道状况,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第六部分井巷维修安全质量管理

1、对井巷进行维修之前必须编制符合现场实际、针对性强的井巷维修安全技术措施,并报技术科、安检科、分管巷修副总工程师及总工程师审批。

2、井巷维修安全技术措施中必须具有:①修复前首先对修复巷道进行加固维护的措施。②修复迎头前、后方5~10米范围内的加固措施。③前探支护和临时支护措施。④敲帮问顶措施。

3、修复迎头必须有安检员巡视检查安全设施的使用情况和规程措施的落实兑现情况。对于重点修复迎头或者处理冒顶等工作地点必须安排专职安检员。

4、修复措施中必须明确规定所用支护形式(画出标准的支护断面)、支护技术参数和技术要求,并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

5、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有专门的质量管理人员对现场施工质量进行监管。对施工质量,由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旬检和月检,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除给予相关处罚外,还必须重新返工,直到合格为止。

第七部分井巷维修断面及质量要求

1、修复巷道断面的选择必须是在满足通风、运输、行人等要求的基础上,不得小于原设计断面。

2、如果待修复巷道的原设计断面已不能满足通风、运输的要求,要对其进行改造时,必须参照集团公司下发的《关于巷道断面设计的指导意见》或参照集团公司下发的《掘进巷道标准断面》进行设计。

3、巷道修复质量标准参照2015年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与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联合制定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中的掘进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执行。

4、在修复措施中,对工程质量要明确施工质量标准,并严格按照施工质量标准进行施工。

5、井巷修复的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品以上,凡达不到要求的必须返工,直到合格为止。

第八部分监督考核

1、每年末由各矿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下年巷道大修计划上报集团公司,由公司生产部和计划部到各单位进行核实批复。

2、各单位按照公司审定批复后的年度大修计划,根据本单位巷道的失修情况,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在每季度末排定下一个季度的巷道大修计划和修复方案上报集团公司生产部和计划部,同时将本季度的巷道大修完成情况上报集团公司生产部和计划部,由公司生产部组织现场验收。

3、主要通风巷道大修费用由安全费用列支。对各单位井巷大修完成情况的考核遵照《水矿集团公司主要通风巷道大修改造资金使用考核办法》执行。

4、年初由集团公司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给各单位下达巷道失修率控制指标,年底由集团公司生产部组织进行检查,如果巷道失修率没有控制在指标范围内的,矿井采掘质量标准化等级定为不合格。

第九部分罚则

1、矿长是矿井巷道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如果因为矿井巷道严重失修而影响安全生产,将追究其责任;如果矿井巷道严重失修,在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情况下而安排生产,将追究其责任;如果因此而发生安全事故,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矿长的责任。

2、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监察处长,分管巷修、通风副总工程师等是煤矿井巷的主要管理者,必须对照自己的职责,加强煤矿井巷的安全管理,如因工作失误、工作不到位等没认真履行其职责,甚至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造成矿井巷道严重失修,严重影响矿井正常生产、甚至造成安全事故,将对照其职责,追究其责任。

3、矿井巷道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必须在本职岗位上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认真地参与煤矿井巷的安全管理工作,如因工作失误、工作不认真等原因造成矿井安全事故,将追究其责任。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集团公司。

2016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材料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机制 第九篇

范文一: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材料

**镇位于**西北部,东南与黑石渡镇、落儿岭镇毗邻,西北与**县、**区接壤,全镇总面积179、4平方公里,辖13个村(社区),人口3、5万。近年来,镇党委、政府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和谐、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实施'竹业富民、工业强镇'战略,认真做好集镇建设和毛竹产业两篇文章,加快推新型进工业化、现代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建设,努力打造经济强镇、秀美集镇、文化大镇、旅游名镇、和谐山镇,2016年,全镇实现工农业总产值21、8亿元、财政收入1675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9280元。目前,全镇安全生产态势良好,连续多年获得全县“综合考评先进乡镇”和“安全生产先进乡镇”。现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成立了以镇长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期召开安委会例会,研究、布署安全生产工作。与安委会成员单位、村、企业层层签订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构建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了安全工作责任。制订出台了《**镇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实施方案》、《**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镇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一步明确了各村、单位、企业的安全工作职责,完善了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强化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村、单位和企业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严格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制度,确保了安全工作目标、责任、措施落实,夯实了安全工作基础。

二、强化宣传,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采取印发宣传资料、悬挂标语、出动宣传车、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安全法规宣传教育。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全民安全教育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并将《安全生产法》作为“六五”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开展进机关、进单位、进村组、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六进”活动,通过举办安全知识竞赛、有奖问答、送安全文化下村、安全文艺演出等方式,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健全机构,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大力加强镇、村、单位、企业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切实做到人员、经费、场所、责任、措施“五落实”。镇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村、单位、企业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落实安全生产专(兼)职人员。与此同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安全生产示范社区”、“安全生产示范学校”、“安全生产示范村”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创建活动,强化安全基层基础工作,今年六月,我镇俊卿社区被授予县级“安全生产示范社区”。

四、突出重点,大力开展专项整治

认真抓好“五一”、“十一”、“春节”、“元旦”及“两会”等重点时段,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及车站、市场、学校、公众聚集场所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台帐,加强日常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百日安全”专项督查行动,认真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今年以来,我们先后开展了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危化品、压力容器、非煤矿山、安全消防等“打非治违”专项检查,共整治各类安全隐患76件,企业压力容器报警装置安装不到位、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不足等重大安全隐患得到了及时整治,有效预防和遏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从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看,随着经济发展的加快,企业越来越多,特别是近年来我镇毛竹加工企业发展迅速,其生产、经营的自主性和分散性,增大了安全监管的难度。

二是从思想认识看,一些单位和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还有待提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重效益、轻安全的现象。同时,部分员工特别是一线生产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强,现有企业员工多为农民工,自主性、随意性、盲目性较大,违规违章操作现象时有发生。

三是从安监队伍建设看,有待进一步加强。乡镇安监站还是空壳部门,无编制,多为兼职人员;乡镇安全员无论从工作量、责任心,还是辛苦程度来说,都不亚于计生、纪检和信访部门,但至今没有落实岗位津贴;乡镇和企业安全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太少,依法管理水平亟待提高。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入抓好《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不断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是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力度,强化镇、村、单位、企业安监机构的职能职责,所有规上企业必须明确一明专职安全员,做到持证上岗。

三是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和“安全示范村”、“安全示范校”等创建活动。

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的重要内容,也是事关我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今后,我们将以这次县人大视察活动为契机,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依法治安'理念,以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为主线,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切实抓好事故防范,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努力维护全镇安全稳定发展大局。

范文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材料

20XX年,按照公司有关安全文件指示、安全标准化建设要求、集团和甲方检查整改方案以及**市安监局和**县安监局的安全领导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一系列安全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紧扣今年“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理念,在分公司矿山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促进了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发展,2016年实现了伤亡事故为“零”的可喜成绩。

一、响应公司及当度政府号召,积极参加各类安全生产活动

我矿山积极参加了今年六月份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打非治违”、“查隐患、抓整改、防事故”等安全生产活动。

为很好的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的文件指示精神,每次专项活动我分公司矿山均编制了专项活动方案,成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并在领导机构的带领下积极组织、全面部署、认真落实、注重实效。同时日常的安全工作与各类的专项活动紧密结合,以日常的安全工作作为专项活动的基础,以专项活动提升日常的安全工作的质量,确保2016年度安全工作的持续稳定。

二、安全工作全面开展

1、建立健全了安全管理机构

今年我分公司矿山成立的第一件事就是组建安全管理机构,矿长、安委会主任、安委会副主任、安委会成员均已到位。成立了安全部,设置了两名专职安全员。安全管理人员均持证上岗,持证率达到100%。

2、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

今年5月初,由安全部起草编制了《**分公司矿山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从分公司经理、各部门、各车间和班组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促使安全工作认识到位、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制定并落实领导带班带班上岗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有效地实现了安全工作的落实。

3、注重安全教育,加强基础培训

根据实际情况,我分公司矿山自成立之初便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要求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证率要达到100%。我矿制定了每日搬迁安全会议制度,作业前前全员安全培训、考核。今年已累计培训、考核从业人员62人/次;组织安全技术学习24人/次。提高了矿山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技术,强化了全体员工安全隐患识别能力和事故防范能力。使我矿山职工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生产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安全认识转变为自觉行为融汇到日常工作中来。在6月份安全活动月期间,我矿山组织了应急救援演练,有效地提高了从业人员在事故状态下的自救和应变能力。

4、狠抓“三违”,严控现场

我矿根据公司“打非治违”的通知精神,制定了详细的安全检查机制,制定了每月两次(1日和16日)安全大检查制度。加大日常安全检查和重点部位检查力度,积极开展各类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露天矿山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部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全矿所有各类安全隐患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排查,对有安全隐患的地点进行不定期检查、监控、排除。

1)对露天矿山容易发生的运矿道路安全事故,查处矿车超速5次,超车8次,超载12次,同时我矿山比邻鑫淼采石场,其运矿车随意在我矿山道路行驶,对我矿山公路运输造成极大威胁,对此,我矿采取措施,、封住入口,拒其入内行驶。有针对性的召开露天矿运输道路安全专题会议3次。

2)自“2016安全年”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既打防结合又教育引导,这次行动共查处“三违”人员5人,共下达整改通知43份,查出各类隐患56处,目前均已督促全部整改。

3)认真安全隐患排查建档登记治理,强化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

5、深入开展《露天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二级》活动

按照公司标准化要求以及安监部门关于矿山而标准化建设标准,我矿山始终把安全和质量放在首位,把自己的每项工作与《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二级》紧密结合起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提高达标水平。

三、取得的成效

1、通过开展公司要求的安全活动以及当地安全部门的防震知识,进一步加强了我矿山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2、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当场予以排除,不能立即解除隐患的立即着手整改。对隐患一抓到底,不排除、不松劲。

3、端正了员工的工作态度,对待安全就是“真抓实干”、“高压严打”“零容忍”,下达生产任务时同时也下达安全措施,进一步确保了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了我矿山2016年全矿“零”事故的安全形势。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员工素质偏低,应加强培训、教育。特别是采矿车间人员调动频繁,入矿教育和人身工伤保险未及时跟进。

2、从业人员因单纯追求生产进度和经济利益,虽能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但在工作过程中易忽视安全。

五、今后安全工作的安排

虽然这次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仍与公司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1、虽然2016年我矿安全工作实现了“零”事故,但安全这根弦将继续绷紧,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

2、对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确保在隐患排除,推动我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的达到良好状态。

3、生产是动态的,安全也是动态的。坚持把检查重点放在安全隐患治理、整改落实检查上。同时,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定期回检,重点复查,跟踪问责,切实做到安全隐患不彻底消除决不放过。

4、继续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现场监察。

5、继续坚持执行早会、每十天的安全教育会等制度,加强安全教育,从思想上提高安全意识,达到“人人安全”的安全理念。

6、统筹推进,做好专项行动与日常安全生产相结合。即做好各类专项行动的组织、动员、安排、布置等工作,又要把专项行动有机的融入到日常安全生产之中去。以日常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专项行动坚实基础,以专项行动促进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质量的提高。

7、2016年安全工作依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对“三违”依旧采取“高压严打”“零容忍”势态,巩**全成绩;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做安全事,干放心活;加大安全奖惩力度,争取实现2016年“零”伤亡事故的安全目标。

范文三: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材料

今年来,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县安监局的要求,我乡加大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力度,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百日督查活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为我乡经济发展营造了安全文明和谐的发展环境,提升了我乡对外招商引资形象。现将一年来全乡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加强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是通过不断重复的监督检查,抓整改促进安全。首先成立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并根据工作人员的调动,及时调整了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名单。督促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也相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安全员,专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在全乡上下形成安全生产网络,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有人查、有人办,实实在在的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到底,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抓安全生产工作的一贯方针,实践检验证明,要抓好安全生产,必须坚持这个方针。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季定期召开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会议,分析安排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例会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检查评比制度、奖惩制度、建立健全各种卷宗档案等等。全年共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34份,其中规上企业9家,行政村10个。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深入广泛地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提高我乡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检查力度,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

安全检查是提高生产安全的有效途径,通过检查,可以纠正不正确的思想,强化安全意识,促进制度健全,更可以发现生产过程中的隐患,通过整改,及时消除隐患,有力促进安全生产。在这一年里,乡安全领导小组做到安全检查工业企业每季度至少一次,矿山每月至少一次,每次由分管领导带队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立即要求整改,并于一周后对其进行整改复查。全年共检查矿山36次,企业47次,发现隐患80余起,整改80余起。

四、制定预案,有了事故绝不放过

安全事故可能无法避免,但我们必须制定好安全事故处理预案,发生事故绝不姑息,积极配合好安全生产部门查处死亡事故,协助处理相关责任人,切实维护好受害人的利益,督促落实事故整改防范措施。我乡引起了高度重视,并在全乡范围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经行通报,要充分分析和吸取其他地方发生事故的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工作,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0xx年我乡的安全生产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保证了全年目标的实现,但工作中还存在不足之处,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继续努力改进不足之处:

1、紧绷意识,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做到检查要有明显成效。

2、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使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

3、加强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和检查水平。

范文四: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材料

**乡安全生产工作紧紧围绕“预防为主”为实的方针,强化预防环节,认真开展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努力营造了全乡安宁、稳定的生产发展环境。现将全乡安全生产工作简要向各位汇报如下。

一、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形成了工作以“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乡长具体抓,乡直各单位负责人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网络,认真部署安排全乡安全生产工作,下设办公室在安监站,行使安全生产的协调监督等职能。明确*名人员为安监站工作人员,负责抓好各项安全生产的开展落实。

二、层层落实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

针对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庞大系统的工程的实际,乡政府认真抓好组织网络建设,落实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计划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村各单位,并与其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切实负起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落实,制定出台了相应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在本区域的有序进行。

三、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整治

制定完善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大对道路交通,沙场、建筑工地危险物品和烟花爆竹等专项整治。对营造车辆的超员、超载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对无证摩托车、三轮车、货车违章载人、超载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加大对建筑工地的违章施工行为的批评教育处罚。在**户以上村寨实行消防制度,制定严格的消防管理制度。

四、加大对重大节假日的整治

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期间,组织力量对道路交通、沙场、建筑工地、危险物品、烟花爆竹及社会消防等巡防排查,及时查出问题和不足,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求停业整顿,制定长期整改方案,逐步加以落实解决。重点做好客运车辆及非营运车辆的运输管理,做到依法、依章运输,实行车辆驾驶员运输准入制度。

五、做好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总结

对每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予以认真总结,找出存在的问题、不足,找准取得的经验、成绩,抓住下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落实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推进,不断完善,不断取得新成绩。

六、加大宣传,增强人们安全生产意识

充分利用各种会议、标语、专栏、安全生产活动月案例等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让人们做到依法生产,增强大家的学法、用法的意识。用法律法规规范全社会的生产生活行为,努力营造全乡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的环境。

七、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逐步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针对各行业领域的特点,制定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乡党委、政府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制度,重点村寨消防安全制度,安监站工作职责,重大节假日值班制度,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处理预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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