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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2016-12-22 12:08:38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教师职称评定条件(共9篇)2016年教师职称改革方案:2016年教师职称评定标准2016年教师职称改革方案:2016年教师职称评定标准2016中小学教师职称统一为三级8月26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为基础教育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会议决定,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一、是将分设的中...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2016教师职称评定条件》,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6年教师职称改革方案:2016年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2016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第一篇

2016年教师职称改革方案:2016年教师职

称评定标准

2016中小学教师职称统一为三级

8月26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为基础教育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会议决定,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

一、是将分设的中学、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为初、中、高级。

二、是修订评价标准,注重师德、实绩和实践经历,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倾向,并对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倾斜。

三、是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评价机制,并公示结果、接受监督。

四、是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相结合,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2016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关细则

健全制度体系

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将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后职称(职务)等级 和名称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小学小 中高)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对应三级教 师。 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

按照国家新制定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明年上半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将新出台我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 术职务评聘条件。重点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原则,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以往过 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家《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 规定,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明年新出台的 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将注重教育教学一线

任教的教师,对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已评聘相应岗位专业技术职务,长期未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即 长期未履行《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件》所规定的岗位职责和义务的,今后将不再按专业技术岗位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等级。所以,提醒各级各类中小学校 “双肩挑”人员(指兼有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的教师)和乡镇教办人员以及原专职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人员,今后要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 必须按《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应承担一门学科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否则,将按职责分类规范聘任到管理人员岗位。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 内评价机制,改革和创新评价办法。今后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将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范围: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地(市)、县教研室和校外教育机构。

附件:《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

四、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别职称(职务),除必须达到上述标准条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标准条件:

(一)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三)一级教师

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2.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在培养、指导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5.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 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四)二级教师

1.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

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较好;

3.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4.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五)三级教师

1.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本文来源与网络,仅供参考)

2016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具体说明
2016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第二篇

附件1

申报评审条件具体说明

一、学历与资历条件

(一)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其工作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由此日上推,凡未满规定年限的,一律不得申报。

(二)申报级别、学历、资历对照一览表

1

(三)学历破格条件

1、高中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业绩突出,获两项市级以上优秀成果(科技进步奖,发明奖,优良工程奖等),并符合其他条件,可申报中级。

2、高中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经过专业培训,业绩突出,获一项市级以上优秀成果(科技进步奖,发明奖,优良工程奖等),并符合其他条件,可申报初级。

二、外语条件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按照•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16‟9号)关于“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的意见,凡我市组织评审的,对此不作硬性要求(中小学教师、技工院校系列另有规定的除外);需委托省评审其他系列专业、级别的,按所申报的专业评委会要求执行。

三、继续教育条件

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 2

规定执行,申报评审时需提供2013年、2014年、2015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一)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其中,公需科目学习任务一般安排3天或18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任务一般安排7天或42学时,选修科目一般安排2天或12学时。

(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开展相关实践活动,以及接受远程教育都属于继续教育的方式,均可视为参加继续教育活动。

(三)专业技术人员当年完成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学习培训任务后,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申报学时,待学时通过审核认定并满足年度学习任务要求,即可生成打印年度继续教育证书(凡未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注册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先进行单位注册,再由单位所在员工进行个人注册)。

(四)申报普教系列和卫生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专业科目由市教育和体育局和市卫生局进行继续教育验证。

(五)继续教育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教育科负责,咨询电话:88327755。【2016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四、业绩、能力、论文条件

执行1998年以来我省颁布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详 3

细内容请浏览•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汇编‣),•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价的若干意见‣(粤人社规„2015‟4号)以及我市•关于明确我市专业技术资格晋升若干问题的通知‣(中人社发„2012‟58号)。

4

2016年中小学教师中高级申报评审条件
2016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第三篇

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

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正高级都是须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教书育人成果突出;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在指导、培养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照执行。

二、政治思想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身心健康;取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其中须有2次以上为优秀等次。

三、学历、资历条件

(一)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计算机条件

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高级中学、职业中学、初级中学教师:

1.高级中学教师及职业中学文化课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80学时以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80学时以上(其中实训指导课120学时以上),并年均在企业实践不少于一个月;初级中学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00学时以上;校长年均教学工作量(授课、听课、评课)不少于同学科

【2016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其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其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二;

2.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作用,任教以来有5年以上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历,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3.精通业务,治学态度严谨,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教学效果特别显著。高级中学、初级中学教师承担市级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不少于2次;职业中学教师参加或作为指导教师参加省级以上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划部署或举办的教学比赛、专业技能比赛等活动不少于2次,并取得优异成绩;

4.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

5.在学科教学中能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培养、指导至少3名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本业务领域享有较高的声誉,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二)小学、幼儿园教师:

1.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00学时以上,校(园)长年均教学工作量(授课、听课、评课)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能够出色完成教学任务;

2.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作用,任教以来有5年以上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历,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3.精通业务,治学态度严谨,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教学效果特别显著。承担市级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不少于2次;

4.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

5.在学科教学中能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培养、指导至少3名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本业务领域享有较高的声誉,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三)教学研究机构人员:

1.在学科教学中能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培养、指导不少于5名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使他们成为当地的教学骨干。在本业务领域享有较高的声誉,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2.每年深入学校指导教学研究不少于60天,执教县级以上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不少于6次;

3.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功底和研究能力,掌握学科(或专业)前沿知识及改革趋势,在课程改革中勇于创新,对解决教学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有独到见解,总结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在本地区得到推广应用,对提高本地区教育教学质量作出显著贡献。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任教以来,获得省级以上专业奖励或荣誉称号,取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后,主持并完成1项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

(二)职业中学教师任教以来,获得省级以上专业奖励或荣誉称号,取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后,主持并完成1项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或专业课教师主持推广、开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或处理重大、关键技术问题,获得较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通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或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生产管理和经营活动,提出创见性的建议被采纳或在社会咨询方面有较大的影响,通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

(三)教学研究机构人员从事教学及研究工作以来,获得省部级以上专业奖励或荣誉称号,取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后,主持并完成1项以上省级和1项以上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

七、论文、论著条件

取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1篇以上;

(二)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1部以上,并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三)参加全国、省级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国家课程教材、地方课程教材(含教科书、电子音像教材、教师参考资料等)的编写工作,并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八、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规定年限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2年以上,确有突出贡献者,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

(一)获国家级专业奖励或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

(二)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5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2篇以上。

九、附则 (一)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申报评审条件参照教学研究机构人员条件执行。

(二)本条件所称“以上”均含本级(本数量级)。

(三)听课、评课须附听课、评课记录和相关材料。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须附本人教案、主办单位证明和专家评价意见。

(四)班主任、大队辅导员、年级主任工作须附考核材料和奖励证书等。

(五)培养指导青年教师,须附青年教师获奖证书及经学校验证的辅导青年教师的过程性材料。

(六)省部级以上专业奖励包括: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省教学成果奖、省科学技术奖、省社会科学成果奖、省社科基金成果奖。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取其中一项最高奖。同一内容的业绩不重复使用;省级荣誉称号是指由省政府或省教育、人社行政部门联合代表省政府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代表省政府颁发的与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和教师相关的政府荣誉称号。如:省模范教师、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优秀教师、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特级教师等。 (七)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指教育行政部门或委托直属相关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的教育规划、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方法和手段研究、教育技术研究、多种教学媒体综合运用研究、发展性课堂教学手段研究、现代教学技艺运用研究等课题。省级教育教学科研课题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为准。提交课题时需同时提供申报书、结题报告与结题证书。

(八)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学术期刊,具有统一的ISSN刊号和CN刊号。论文发表的刊物不含内刊、增刊、特刊、专刊、论文集,综述、通讯报道等不作为评审论文对待。教师撰写的论文要有新意,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对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强的指导意义。教研员撰写的论文要有创新,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对教育教学工作有积极的指导作用。著作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应具有特定的研究对象,概念准确,反映研究对象规律,并构成一定体系,属作者创造性思维的学术著作。凡文章汇编、资料手册、一般编译著作、作品集、习题集、普通工具书等不视为学术专著。

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

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高级教师须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学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照执行。

二、政治思想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身心健康;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一)获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高中和职业高中教师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初中、职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获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城镇中小学教师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后,一般要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二)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计算机条件

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2016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一
2016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第四篇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

一、高等学校教师各职务的基本申报条件

(一)、助教的条件(具备其中之一)

1、学士学位一年以上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

2、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获得者,经考核合格。

(二)、讲师的条件(具备其中之一)

1、取得高等学校助教进修班毕业证书,担任助教职务四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2、完成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内容(至少五门),担任助教职务四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3、取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担任助教职务两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4、硕士学位获得者,担任助教职务两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5、博士学位获得者,经考核能胜利讲师工作。

(三)、副教授的条件(具备其中之一)

1、担任讲师职务五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2、博士学位获得者担任讲师职务两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四)、教授的条件

1、 担任副教授职务五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二、中专教师各职务的基本申报条件

(一)、教员的条件

1、大学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二)、助理讲师的条件(具备其中之一)

1、学士学位获得者,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2、担任教员职务两年以上经考核合格者;

3、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获得者,经考核合格。

(三)、讲师的条件(具备其中之一)

1、学士学位获得者担任助理讲师职务四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2、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获得者,担任助理讲师职务二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3、硕士学位获得者担任助理讲师两年,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4、博士学位获得者,经考核合格;

5、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讲师职务五年以上,至少有两篇论文发表或经两名以上专家鉴定合格,或学完大学本科主要课程内容三门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履职考核优秀;

6、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讲师职务五年以上,至少有两篇论文发表或经两名以上专家鉴定合格,或学完大学本科主要课程内容五门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履职考核优秀。

(四)、高级讲师的条件(具备其中之一)

1、担任讲师职务五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2、获得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两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3、大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担任讲师职务五年以上,履职考核优秀,学完大学本科课程五门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4、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五年以上,担任讲师职务五年以上,履职考核优秀,学完大学本科课程五门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三、中学教师各职务的基本申报条件

(一)、中学三级教师的条件

1、大学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二)、中学二级教师的条件(具备其中之一)

1、担任中学三级教师职务二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2、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三)、中学一级教师的条件(具备其中之一)

1、担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四年以上;

2、硕士学位获得者,经考核合格;

3、中专毕业,从事教学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五年以上,取得《中学教师专业合格证》,履职考核优秀。

(四)、中学高级教师的条件(具备其中之一)

1、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五年以上;

2、博士学位获得者,经考核合格;

3、中专毕业,从事教学工作二十五年以上,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五年以上,履职考核优秀,取得《中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

四、小学教师各职务的基本申报条件

(一)、小学二级教师的条件(具备其中之一)

1、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2、高等师范院校专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二)、小学一级教师的条件(具备其中之一)

1、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担任小学二级教师职务三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2、高等师范院校专科毕业生担任小学二级教师职务二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3、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三)、小学高级教师的条件

1、担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五年以上。

五、卫生技术人员各职务的基本申报条件

(一)、副主任医(药、护、技)师的条件(具备其中之一)

1、取得大学本科及其以上毕业学历,担任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职务五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2016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2、取得博士学位,担任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职务二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担任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职务五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4、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二十五年以上,担任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职务五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二)、主任医(药、护、技)师的条件

1、担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职务五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六、林业工程技术人员各职务的基本申报条件

(一)、技术员的条件(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五年以上;初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十年以上;

2、高、初中毕业生须经三个月以上的本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专业合格证;

3、经考核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助理工程师的条件(具备其中之一)

1、中专毕业取得技术员资格,履行技术员职责四年以上;

2、高中毕业取得技术员资格,履行技术员职责五年以上,并以累计六个月以上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三)、工程师的条件(具备其中之一)

1、第二学士学位获得者和研究生班毕业,认定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再从事业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

2、大学本科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履行助理工程师职责四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履行助理工程师职责五年以上,并经大专水平考试三门本专业课程成绩及格。

(四)、高级工程师的条件(具备其中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履行工程师职责二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履行工程师职责四年以上;

3、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履行工程师职责五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履行工程师职责五年以上;

5、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五年以上,履行工程师职责五年以上;

6、经国家人事部(1989年前经国家科委)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专家,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

7、获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及国家级星火奖的主要贡献者;获省部及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七、工程技术人员各职务的基本申报条件

(一)、技术员的条件(具备其中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2、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三)、工程师的条件(具备其中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

2、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二)、助理工程师的条件(具备其中之一)

1、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经考核合格;

2、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3、大学专科毕业,担任技术员职务二年以上;

4、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担任技术员职务四年以上。

第二学士学位,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二年,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3、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4、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5、中专毕业,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四)、高级工程师的条件

1、大学本科及其以上毕业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2、获博士学位,担任工程师职务二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3、大专学历,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累计二十年以上,担任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4、中专学历,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累计二十五年以上,担任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五)、工程技术研究员的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十年以上。

八、农业技术人员各职务的基本申报条件

(一)、农业(畜牧、兽医)技术员的条件(具备其中之一)

1、中专毕业或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2、从事农业(畜牧、兽医)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并取得农业中专毕业学历者,经考核合格;

3、初中毕业,从事农技工作十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农技工作五年以上。

(二)、助理农艺(兽医、畜牧)师的条件(具备其中之一)

1、农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经考核合格;

2、农业院校本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3、农业大学专科毕业生,担任技术员职务二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4、中等农业学校毕业生,担任技术员级职务四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5、高中毕业从事农技工作十年以上,符合其他条件。

(三)、农艺(畜牧、兽医)师的条件

1、获农业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经考核合格;

2、获农业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担任助理农艺(畜牧、兽医)师职务二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3、农业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生,担任助理农艺(畜牧、兽医)师职务四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4、农业中专毕业生担任助理农艺(畜牧、兽医)师职务五年以上,从事专业工作十五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四)、高级农艺(畜牧、兽医)师条件(具备其中之一)

1、获农业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担任农艺(畜牧、兽医)师职务二年以上,职称外语考核合格;

2、获农业硕士学位或具有农业本科毕业学历,担任农艺(畜牧、兽医)师职务五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3、中等农校毕业,从事农技工作二十五年以上,担任农艺(兽医、畜牧)师职务五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符合其他条件;

4、农业院校大专毕业,从事农技工作二十年以上,担任农艺(兽医、畜牧)师职务五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符合其他条件。

(五)、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的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担任高级农艺师职务(含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高级工程师)并从事农技推广工作五年以上,符合其他条件(详见农业部、人事部〔93〕农(人)字第52号)。

九、新闻专业各职务的基本申报条件

(一)、助理记者、助理编辑的条件(具备其中之一)

1、高校本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考核合格;

2、获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结业证书,经考核合格。

(二)、记者、编辑的条件(具备其中之一)

1、担任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职务四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2、获硕士学位,担任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职务二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3、获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

4、大专毕业从事新闻工作累计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记者(编辑)职务五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符合其他条件;

5、中专毕业,从事新闻工作累计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编辑、助理记者职务五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符合其他条件。

(三)、主任记者、主任编辑的条件(具备其中之一)

1、担任记者、编辑职务五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2、获博士学位,担任记者、编辑职务二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3、大专毕业从事新闻专业工作累计年限二十年以上,担任记者、编辑职务五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符合其他条件;

4、中专毕业后从事新闻专业工作二十五年,担任记者、编辑职务五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符合其他条件。

(四)、高级记者、高级编辑的条件

1、担任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职务五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十、播音专业人员的基本申报条件

(一)、三级播音员的条件(具备其中之一)

1、播音专业大学专科和中专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2、高中毕业生连续从事播音工作二年以上。

(二)、二级播音员的条件(具备其中之一)

1、获播音硕士学位,经考核合格;

2、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经考核合格;

3、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4、大专毕业生担任三级播音员职务二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5、中专毕业生担任三级播音员职务四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6、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年,担任三级播音员职务四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三)、一级播音员的条件(具备其中之一)

1、获播音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

2、获播音硕士学位,担任二级播音员职务二年,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播音专业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担任二级播音员职务2—3年,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4、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毕业,担任二级播音员职务四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5、播音专业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十五年,担任二级播音员职务五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四)、主任播音员的条件(具备其中之一)

1、获博士学位,担任一级播音员2—3年,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2、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担任一级播音员职务五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播音专业工作二十年,担任一级播音员职务五年,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4、中专毕业,经考核基础理论达本科水平,从事播音工作二十五年,担任一级播音员职务五年,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五)、播音指导的条件

1、连续担任主任播音员职务五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十一、图书、资料专业各职务的基本申报条件

(一)、管理员的条件

1、中专毕业或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2、高中毕业,从事图书、资料工作五年,符合其他条件。

(二)、助理馆员的条件

1、获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经考核合格;

2、获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3、大学专科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二年,经考核合格;

4、中专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四年,经考核合格;

5、高中毕业,从事图书、资料专业工作十年,担任管理员职务四年以上,符合其他条件。

(三)、馆员的条件(具备其中之一)

1、获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

2、获硕士学位,担任助理馆员职务二年,职称外语、古汉语考试合格;

3、获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担任助理馆员职务2—3年,职称外语、古汉语考试合格;

4、大学本科、专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职务四年以上,职称外语、古汉语考试合格;

5、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馆员职务五年以上,职称外语、古汉语考试合格。

(四)、副研究馆员的条件

1、博士学位获得者,担任馆员职务2—3年,职称外语、古汉语考试合格;

2、本科以上学历毕业(含本科),担任馆员职务五年以上,职称外语、古汉语考试合格;

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图书、资料专业工作二十年,担任馆员职务五年以上,职称外语、古汉语考试合格,符合其他条件。

(五)、研究馆员的条件

1、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担任副研究馆员职务五年以上,职称外语、古汉语考试合格。

十二、技工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基本申报条件

(一)、三级实习指导教师的条件

1、见习一年期满的大专毕业、中专或技工学校优秀毕业生,接受过100个以上学时的教心学、生产实习教学法培训,经考核合格。

(二)、二级实习指导教师的条件(具备其中之一)

1、大专毕业,担任三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二年以上,并接受过100个学时以上教心学、生产实习教学法培训;

2、担任三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四年以上。

(三)、一级实习指导教师的条件

1、大专毕业,担任二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四年以上;

2、技工学校毕业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二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五年以上,有三门以上课程进修达专科以上水平。

(四)、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条件

1、大专毕业,担任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五年以上,并且取得本科毕业学历,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2、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五年以上,担任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五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有三门以上课程进修达本科水平。

十三、会计专业各职务的基本申报条件

高级会计师的条件(具备其中之一)

1、获博士学位,担任会计师职务二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2、获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担任会计师职务五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3、大学本科毕业,担任会计师职务五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4、专科毕业,从事会计工作累计二十年以上,担任会计师职务五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5、中专毕业,从事会计工作累计二十五年以上,担任会计师职务五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注:①会计系列中、初级资格主要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获取。具体报考条件详见会计系列资格考试有关文件或《报考简章》。

②审计专业人员靠用会计系列的标准条件。审计系列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名称为:高级审计师、审计师、助理审计师、审计员。 十四、统计专业各职务的基本申报条件

高级统计师的条件(具备其中之一)

1、获博士学位,担任统计师职务二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2、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毕业,担任统计师职务五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3、大专学历,从事统计及相近专业工作二十年以上,担任统计师职务五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2016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4、中专学历,从事统计及相近专业工作二十五年以上,担任统计师职务五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十五、经济专业各职务的基本申报条件

高级经济师的条件(具备其中之一)

1、获博士学位后,担任经济师职务二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2、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担任经济师职务五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3、大专学历,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累计工作二十年以上,担任经济师职务五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4、中专学历,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累计工作二十五年以上,担任经济师职务五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十六、实验技术人员各职务的基本申报条件

(一)、实验员的条件

1、大专、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2、高中毕业从事实验技术工作二年以上,经评审合格。

(二)、助理实验师的条件(具备其中之一)

1、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2、三年制专科毕业,担任实验员职务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3、二年制专科毕业,担任实验员职务二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4、中专(高中)毕业,担任实验员职务四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三)、实验师的条件(具备其中之一)

1、专科和本科毕业生,担任助理实验师职务四年以上,职称外语考核合格;

2、中专(高中)毕业,担任助理实验师职务五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四)、高级实验师的条件(具备其中之一)

1、本科毕业,担任实验师职务五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2、专科毕业,担任实验师职务六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五年以上,参加大专以上业务培训取得专业合格证书或有五门以上课程达大专以上水平,职称外语考试合格,符合其他条件,可以申请按破格条件申报。

十七、律师专业各职务的基本申报条件

(一)、律师助理的条件

1、高等院校(系)法律专科毕业生和中等法律学校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二)、四级律师的条件(具备其中之一)

1、获法学硕士学位,取得律师资格,经考核合格;

2、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取得律师资格,经考核合格;

3、高校法律本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取得律师资格,经考核合格;

4、高校法律专科毕业生担任律师助理职务二年以上,取得律师资格,经考核合格。

2016年河北省职称评审条件
2016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第五篇

一、教 学 类

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教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4 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8 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讲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12 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15 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副教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19 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讲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23 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讲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26 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讲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30 河北省实验系列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33 河北省实验系列实验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36 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39 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43 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47 河北省技工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51 河北省技工学校教师系列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55

二、科学研究类

河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58 河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副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61 河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64 河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靠用)农业科学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66 河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靠用)农业科学副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69 河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靠用)农业科学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72 河北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74 河北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副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77 河北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80

三、卫生(含中医)、医药类

河北省卫生技术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82 河北省卫生技术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90 河北省卫生技术系列基层人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99

四、工 程 类

河北省工程系列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125 河北省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129 河北省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137 河北省工程系列机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143 河北省工程系列机电工程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147 1

河北省工程系列电子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150 河北省工程系列电子工程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154 河北省工程系列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157 河北省工程系列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162 河北省工程系列交通运输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167 河北省工程系列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173 河北省工程系列煤炭(矿山)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178 河北省工程系列煤炭(矿山)工程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182 河北省工程系列环境保护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185 河北省工程系列环境保护工程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189 河北省工程系列食品药品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193 河北省工程系列食品药品工程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197 河北省工程系列石油化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200 河北省工程系列石油化工工程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204 河北省工程系列冶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207 河北省工程系列冶金工程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211 河北省工程系列地质勘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215 河北省工程系列地质勘查工程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219 河北省工程系列林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222 河北省工程系列林业工程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227 河北省工程系列国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232 河北省工程系列国土工程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236 河北省工程系列农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239 河北省工程系列农业工程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243 河北省工程系列水产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247 河北省工程系列水产工程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251 河北省工程系列纺织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254 河北省工程系列纺织工程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258 河北省工程系列轻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261 河北省工程系列轻工工程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265 河北省工程系列测绘地理信息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268 河北省工程系列测绘地理信息工程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272 河北省工程系列粮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275 河北省工程系列粮食工程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279 河北省工程系列建材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282 河北省工程系列建材工程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286 河北省工程系列标准化、计量、质量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289 河北省工程系列标准化、计量、质量工程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294 河北省工程系列通信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298

五、农业、畜牧(兽医)类

2

河北省农业技术系列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303 河北省农业技术系列高级农艺(经)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306 河北省农业技术系列农艺(经)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310 河北省农业技术系列高级畜牧(畜医)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313 河北省农业技术系列畜牧(畜医)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317

六、财 经 类

河北省会计系列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320 河北省经济系列正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323 河北省会计系列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326 河北省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329 河北省统计系列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332 河北省会计系列(靠用)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335

七、文化、艺术类及其他

河北省新闻系列高级记者、高级编辑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338 河北省新闻系列主任记者、主任编辑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340 河北省新闻系列记者、编辑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342 河北省出版系列编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344 河北省出版系列副编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347 河北省播音系列播音指导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351 河北省播音系列主任播音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353 河北省播音系列一级播音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355 河北省档案系列研究馆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357 河北省档案系列副研究馆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360 河北省档案系列馆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363 河北省图书资料系列研究馆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365 河北省图书资料系列副研究馆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368 河北省图书资料系列馆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371 河北省文博系列研究馆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373 河北省文博系列副研究馆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377 河北省文博系列馆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381 河北省图书资料、文博系列(靠用)群众文化专业研究馆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384 河北省图书资料、文博系列(靠用)群众文化专业副研究馆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387 河北省图书资料、文博系列(靠用)群众文化专业馆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390 河北省工艺美术系列高级工艺美术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392 河北省工艺美术系列工艺美术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395 河北省律师系列一级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397 河北省律师系列二级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400 河北省律师系列三级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403 河北省公证系列一级公证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405 3

河北省公证系列二级公证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408 河北省公证系列三级公证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410 河北省翻译系列资深翻译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412 河北省翻译系列一级翻译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415 河北省体育教练系列高级教练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418 河北省体育教练系列一级教练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412 河北省艺术系列(靠用)文学创作专业一级作家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423 河北省艺术系列(靠用)文学创作专业二级作家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425 河北省艺术系列(靠用)文学创作专业三级作家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427 河北省艺术系列一级编剧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428 河北省艺术系列二级编剧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430 河北省艺术系列三级编剧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432 河北省艺术系列一级导演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434 河北省艺术系列二级导演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436 河北省艺术系列三级导演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438 河北省艺术系列一级作曲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440 河北省艺术系列二级作曲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442 河北省艺术系列三级作曲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444 河北省艺术系列一级演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446 河北省艺术系列二级演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448 河北省艺术系列三级演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450 河北省艺术系列一级演奏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452 河北省艺术系列二级演奏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454 河北省艺术系列三级演奏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456 河北省艺术系列一级指挥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458 河北省艺术系列二级指挥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460 河北省艺术系列三级指挥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462 河北省艺术系列主任舞台技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464 河北省艺术系列舞台技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466 河北省艺术系列一级舞美设计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468 河北省艺术系列二级舞美设计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470 河北省艺术系列三级舞美设计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472 河北省艺术系列一级美术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474 河北省艺术系列二级美术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476 河北省艺术系列三级美术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478 河北省艺术系列广播、电视专业一级摄影(像)、录音、剪辑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480 河北省艺术系列广播、电视专业二级摄影(像)、录音、剪辑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483 河北省艺术系列广播、电视专业三级摄影(像)、录音、剪辑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486 河北省艺术系列电影放映专业主任技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488 河北省艺术系列电影放映专业技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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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2016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教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教授原则上应具备硕士以上学位,须对本学科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和坚实的理论基础,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发展动态,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具有提出本专业的研究方向或开拓新的研究领域的能力;在本学科某一领域有突破性的研究成果,主持或直接指导完成具有较大学术、技术意义的研究课题或攻关项目,取得重大成果,或公开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艺术作品,出版高水平的学术著作、教材,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在本学科有一定的知名度;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显著,具有领导本学科教学、科研以及专业建设、学科建设的能力,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室和教材建设,指导和培养过硕士研究生,具有指导博士研究生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政治思想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爱岗敬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勇于探索,开拓创新,能全面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积极承担教学工作任务,学风端正。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一)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5年以上。

(二)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2016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后,具备以下条件:

(一)系统讲授必修课程2门以上,每学年至少讲授1门课程,并能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完 5

2016教师职称评审 承诺书
2016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第六篇

教师职称评审 承诺书

为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激发内部活力,根据县教育局教字〔2016〕104号《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实施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建立符合我校实际的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运行机制,形成有效的竞争、择优、约束、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干事创业活力,推动学校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评审推荐原则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要贯彻以人为本和科学人才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多元化评价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和能力,不拘一格选用人才。本次推荐评审,先依据标准量化记分,再由推荐委员会依据记分结果投票表决,形成最终评审结果。

三、评审推荐数量

1.对高级、一级岗位仍有空缺的学校,在空缺数额内依据2016年综合督导评估成绩并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竞争推荐人数。

2.对高级、一级岗位没有空缺但已取得资格尚未聘用人员较多的学校,按照2016年度已聘人员减员人数“减三晋一”的原则依据2016年综合督导评估成绩并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竞争推荐人数。

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未被聘用的和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符合岗位条件的教师均可以参加竞争推荐。通过竞争推荐,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由学校直接聘用,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须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参加评审,通过评审后,由学校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

我校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增设1个一级岗位。

四、评审推荐条件

参加评审推荐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如下基本条件,否则不得参加职称推荐评审工作。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2.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规范,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注重身教,为人师表,以身作则。

3.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心条件。

4.掌握和运用普通文化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自觉运用教育新观念和新理念,指导教育教学工作。

5.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的教师资格。

6.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继续教育等要求。

7.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未被聘用的和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符合岗位条件的教师均可以参加竞争推荐。

(二)业绩能力水平

一级教师

1.教书育人业绩突出

(1)积极履行育人职责,能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教育融入课堂教学,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2)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3年以上,能够与学生和学生家长进行有效交流,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关注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在班级管理工作中引导形成良好班风学风。

2.教学成绩优良

(1)能够准确把握和使用教材,熟悉所教学科课程体系,掌握课程标准。

(2)备课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清晰,课程设计完整、重点明确。

(3)能够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较为熟练的使用教学语言和运用恰当的教学方法组织课堂教学,与学生产生良好互动和交流,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所教学科学生的学业水平普遍达到教育质量要求。

(4)积极协助组织开展学生课外实践活动。

(5)在高水平教师指导下,参与教学实践、选修课程开设和开发。一般应具有讲授县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的经历。

3.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具有拓展专业知识和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的发展潜力,能够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并在高水平教师指导下对教育教学进行自我反思和评价。

4.取得相应计算机合格证书(到2016年12月30日,年龄达50岁者除外)。

(三)任职资历等其他条件

1.一级教师: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或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4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

2.二、三级教师:按照相应条件自然晋级。

六、评审推荐程序

1.成立领导小组。10月21日下午成立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成员的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推荐评审工作实施方案,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推荐评审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帮助教师进行政策性咨询。

2.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10月23日下午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

(1)传达县教育职称推荐评审工作会议精神及学习有关文件;

(2)公布叩官中心小学《关于2016年度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3)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2016年度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和《量化记分标准》;

(4)个人报名。符合条件参加推荐评审人员提交书面申请,诚信承诺书;

(5)资格审查并公示,由领导小组负责审查报名教师资格,对报名符合晋升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

(6)成立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小组(见附件);

(7)师德评议;组织全体教师采用量化打分的方式对评审人员师德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按100、90、80、70四个分值打分;

(8)推荐成立专业技术职称推荐委员会。委员会由13人组成,其中班子成员2人,中心小学前勤4人,后勤1人,王庄、北回头、南回头小学各2人。委员会成员民-主选举产生。推荐委员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并写出诚信承诺书。

(9)报名人员提供有效证件原件。

3.核定基本成绩。

10月24日推荐评审工作小组对参加评审人员核定基本成绩。根据学校量化计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的学历、资历、年度考核、荣誉称号、教科研成果、管理工作、继续教育绩效考核等成绩进行核定。绩效考核成绩以2016年到2016年的年度考核成绩和2016年、2016年各两个学期的绩效考核成绩分档计分。根据本校实际确定民-主评议成绩、基本成绩、绩效考核成绩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考核分数相同的,按教龄、荣誉称号、学历依次排列。排序后进行公示。

4.专业技术职称推荐委员会投票决出推荐人员名单,当场进行公示,如最后一名得票相同,对相同者二轮投票决出。

5.填表上报。

拟推荐评审人员如对公示有异议,须在公示后12小时内提出复议,推荐评审委员会要及时研究处理,并给予明确答复;如公示无异议,填表上报县教育局。

七、评审推荐量化记分标准

(一)师德分(20%)

1.由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班子成员,对本次职称评审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民-主评议,总分值为100分。

2.由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单位的全体专业技术人员,针对职称评审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方面,采取单人单桌打分的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民-主评议,总分值为100分。

分别除掉10%的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计算出平均分,按照班子成员40%和专业技术人员60%的比例算出得分,将得分以20%权重记入总分。

(二)基本条件分(35%)(100÷该项前三名分数的平均分×该项实得分×35%)

1.学历分:

硕士10分,本科8分,专科6分,中专4分,高中及以下3分。凡取得与所从事专业相一致的后学历同样记分,本项只记一次最高分。

2.获得任职资格年限分:

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获得任职资格每满一年记1分,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记分,不满六个月的不计分。

3.专业工作年限分:

即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年限,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每一年记1分,超过30年的,超出年限每满一年计2分。如中间因离职进修、病休、病假等各种原因脱离教育教学工作(按规定休产假的除外)的时间扣除,满六个月按一年扣,不满六个月的不扣。脱离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如遇寒暑假等节假日,均计算为脱离教育教学工作时间。

4.年度考核分:

自2016年度以来的历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属优秀的每次记10分,称职的每次记9分,基本称职的每次记6分,不称职的不记分(考核结果以人事部门备案为准)。

5.论文成果分:(最高计5分)

(1)自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被评为县以上优质课或在县以上举行有一定影响的公开课、观摩课,县级记1分,市级记2分,省级记3分,国家级记5分,受多级奖励的,只记一次最高分,不重复记分。

(2)自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凡讲课比赛中获奖励的或辅导学生参加竞赛获辅导教师奖的,县级记0.5分,市级记1分,省级记2分,国家级记3分,受多级奖励的,只记一次最高分,不重复记分。

(3)自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撰写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学术论文、优质教案(制作的教具、课件)在“核心期刊”上刊登发表,以刊物的级别为准;获奖的以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业务主管部门及下设的学会评选的为准(含获奖博客)。县级的一篇(件)记0.5分,市级的一篇(件)记1分,省级的一篇记(件)记1.5分,国家级的一篇(件)记2分(第一作者按此记分,第二作者按2/3记分,第三作者按1/3记分)。每年只记一篇(件)最高级别的论文(教案、教具、课件)分,同一篇(件)论文(教案、教具、课件)在不同的年度重复发表(获奖)的只记一次最高分。本项记分最高为5分。本项记分,应出示相应证件,不能出示证件的不得记分。

(4)自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立项教研课题参加人员,国家级记2分,省级记1分,市级及以下记0.5分,以结题证书为准,只记一次最高分。

6.业务荣誉称号分:(最高计25分)

(1)凡获得过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及以上称号的,县级记4分,市级记8分,省级记12分,国家级记15分,教学新秀减半记分。获双重称号的,只记一次最高分。

(2)受乡镇党委、政府表彰的记2分;受县委、县政府表彰的记5分;受市委、市政府、市人事局表彰的记10分;受省委、省政府、省人事厅、省教育厅表彰的记15分;受国家教育部、人事部表彰的记25分。除此,受其它教育部门表彰的降一级记分。本项记分只记一次最高表彰得分。

以上两项只记一项最高分,不重复记分。

7.管理工作分:(最高计10分)

(1)现主持学校工作的校长记10分。

(2)现任学校副职(含工会主席)记7分。

(3)现任学校中层领导干部职务(以教育局备案为准。包括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安全办主任、乡镇幼教辅导员)记5分,中层副职、少先队总辅导员、女工主任,记4分。自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担任过中层领导职务的,每干满一年记1分,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记分,不满6个月不记分。最高不超过4分。

(4)现任村完全小学校长记5分。自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曾任村小校长的,每干满1年记1分,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记分,不满6个月不记分;任村完小教导主任、少先队辅导员的减半记分。

(5)自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从事班主任、中心教研组长、教研室聘任教研活动片组长,每干满一年记0.6分,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记分,不满6个月的不记分。班主任兼任本项内其他工作的,最高不超过4分。

管理工作只记一次最高分。

8.继续教育分:最高计3分

自2016年以来,每年均达到10学分的记3分,达不到的不记分。

9.特殊贡献分:争取社会投入(以到位为准)1万元的记0.5分,最高不超过5分。招商引资的,每1万元记0.1分,最高不超过5分。

10.特殊环境分:自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在村小工作,每年加0.5分。

(三)工作实绩分(45%)(100÷该项前三名分数的平均分×该项实得分×45%)

自2016年到2016年,这3年年度考核,每年考核优秀记10分,良好的记8分,一般的记6分,较差的记0分(考核结果以人事部门备案为准)。2016年度和2016年度以学校绩效考核结果分学期优秀记5分,良好记4分,一般记3分,较差记0分。

八、组织领导

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维护学校的团结与稳定。这次专业技术岗位推荐评审工作是继续深化教育管理体制和用人体制改革,加快内涵发展,提高办学水平的重要举措。为搞好本次专业技术岗位推荐评审工作,学校成立推荐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做到严密组织,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公开公正。

要强化监督管理,推荐评审期间,学校将加强监督和指导。对违反规定程序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直接责任人及其相关责任人员,要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和省人事厅《关于处理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予以严肃处理;参加人员一律写出诚信承诺书;要实行回避制度,凡本人或配偶及直系亲属参加推荐评审的,不得参加推荐评审工作,以保证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顺利进行。

老河口市教育局2016年教师职称评审通知

根据市职改办《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襄人社职〔2016〕42号)精神,现就我市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具备申报条件的从事教育教学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2016年在职在岗人员。

二、 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条件按省、市职改部门有关要求和《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执行。

三、指标分配

市人社局分配给我局高级指标44个,一级指标100个。根据各单位岗位设置和聘任情况,在对现有岗位统计、摸底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测算、单位之间权衡、缩小比例差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指标全部分配到校,实行各单位等额推荐上报。

四、申报程序和打分排序

为了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央“简政放权”有关精神,谁主管谁负责,充分发挥法人代表履行法律责任、主体责任的作用。

(一)制定评分细则

各学校(单位)要根据省、市职称评审要求,以《老河口市教育系统中(高)级教师职称晋升对象考核量化表》中的评分项目为基础,结合单位实际,坚持倾斜一线教师,注重工作量,突出教学实绩,适当降低表彰、称号、科研成果类分值的原则,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发挥党组织、教代会的作用,自主制定本单位《2016年教师职称评分细则》。

(二)个人申报

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申报。申报教师应按要求客观、全面、准确地填写相关材料,并提供相应的原始材料,保证填写内容的客观真实。

(三)单位推荐

1、各单位要成立由单位领导(不超过3人)和骨干教师代表组成的不少于7人的职称推荐小组,对申报教师任现职以来的师德表现、专业水平、教育教学业绩和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鉴定,同时接受同类申报人员的互评互查。

2、学校职称推荐小组依据教师提供的材料对照本单位制定的《2016年教师职务评分细则》对参评教师逐一打分。

3、职称推荐小组将核对后的打分排序结果和《一览表》在校内公示一周以上,打分排序结果要让每位参评教师知晓。

4、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按打分排序顺序确定人选,经校委会研究后推荐上报教育局。推荐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

(四)证件认定

学校、教师对有关证件有疑问,可以到相关发证责任科室进行审核认定。教师工作科负责对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教研室负责对优质课、教科研成果、论文论著、发表等证件真实性进行审查;监察科对申报人遵规守纪情况进行审查;人事科对表彰、年度考核、学历、教龄进行审查等。

(五)部门审核

市人社局对学校推荐教师申报材料和公示情况进行审核,主要包括:组织推荐程序是否规范,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公示内容是否齐全等内容。对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评审资格,单位不再递补。

五、工作日程安排

根据上级要求,职称评审工作在8月15日完成评审、公示。考虑到我市各学校教师都在放假,为使职称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今年职评集中一周内完成。8月23日各学校上报符合参评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件,教育局审核;8月27日各校完成评审、打分排序和公示;8月29日前单位完成材料报送工作,逾期不再受理;8月31日教育局、人社局完成申报人员档案审核工作。

六、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局鄂价费[2001]302号文件规定执行,高级300元,中级150元。各学校(单位)要严格执行收费文件,不得自立项目和超标准收费。

七、有关要求

1##、坚持公示制度

申报人员打分排序和《一览表》必须在单位公示栏公示一周,并出具公示证明(附件2)和公示照片。其它申报材料在专班审查、申报人员互查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可选择适当范围予以公示。凡未按要求公示的,视为违规申报,推荐结果将不予认可。

2##、坚持诚信承诺制度

每位申报人必须签署《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3),并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申报职称人员有伪造学历、资历、相关考试成绩、论文科研获奖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依靠虚假材料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予以撤销,三年内取消申报资格。

3##、严肃教师职评纪律。局监察科负责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学校违规操作和教师弄虚作假情况进行查处。

2016教师职称评定承诺书
2016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第七篇

教师职称评定承诺书

一、申报条件

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学历、资历条件

(一)中学高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二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二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

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二)中学一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报评审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并从事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中学一级教师。

2.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助教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4.大学专料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七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三)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1.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六年以上,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3.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九年以上,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小学(幼儿园)一级教五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三、破格申报条件

破格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教学效果好,教育质量高,得到县(市)级以上同行的公认,并获得一次一等奖或两次二等奖;

2.承担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部门领导的学术团体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三次以上,并获得好评;

3.承担班主任工作、团队工作及其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市(厅)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4.结合教学实际,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公开发表不少于三篇有价值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或在素质教育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省级交流或推广,或因教学成绩特别突出,受到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凡破格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同时,必须参加由评委会组织的专家答辩,成绩合格者,方可提交评委会评审。各级评委会原则上不受理越级破格申报。

四、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度考核或任职期满考核必须在称职以上,其中,破格申报人员,在近两年年度考核必须有一次为优秀。

五、获取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对外语、计算机的要求和具体标准另行通知。

第五条 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水平

1、中学高级教师:

教学经验丰富,具有本学科系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一定浓度的相关学科知识,胜任本学科各年级的循环教学,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发展前沿动态。

2、中学一级(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

教学基本功扎实,具有本学科牢固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胜任本学科的教学工作,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动态。

二、业绩条件

积极投身教育改革,较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注重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创造和实践能力。晋升中、小学教师职务,必须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备课、讲课,批改讲解作业,从事学生学习成绩的命题、分析工作、完成额定的教学工作量,承担班主任工作或少先队辅导员工作,指导、组织学生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能结合教学实践写出一定水平的教(科)研文章,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取得一定的工作实绩。

三、继续教育

根据《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考核管理办法》(鄂教师[1998]024号规定,中、小学教师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相就的学分(具体学分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四、工作能力与实践经验

(一)中学高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教学效果好,教育质量高,得到乡镇(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2.承担乡镇(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部门的学术团体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达三次以上,并获得好评;

3.承担班主任工作、团队工作及其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4.结合教学实际,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至少发表一篇有较高价值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或在素质教育方面取得较为显著的成绩,在市(城)级交流或推广。

(二)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

1.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效果好,能形成自己的教育特色,所教班级学生合格率、先进生转化率较高,受到校级以上表彰;

2.承担乡镇(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部门领导的学术团体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一次以上,且教学效果好;

3.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三年以上,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被学校授予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校级优秀班主任;

4.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和研究,交流或发表有一定水平的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一篇(在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或参与编写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学方面的正式出版物。

职称评定承诺书

市教育局、人社局:

经我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初审,同意 名

同志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经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初审,同意 名同志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任

职资格;经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初审,同意等 名同志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对以上申报人员任职资格的材料,包括学历、简历、年度考核情况,继续教育证书、职称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各类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奖项、发明专利等)证书、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论文著作(译著)及按规定提供的其它材料等,都已经与申报人相关原始材料认真核对,真实有效,准确无误。如本单位没有按规定程序推荐申报、有弄虚作假现象或单位有关人员为申报人弄虚作假提供帮助,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相关责任及后果。

单位审核人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单位行政公章 年 月 日

注:1、本承诺书一式二份,县区教育局、各大企事业教育主管部门、

市直各校和市教育局各留存一份。

2、签名必须是审核人、法人代表本人,不得代签或加盖私章。

黔东南州教师评职称承诺书

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包括:毕业证书、资格证书、聘任书、获奖证书、考试合格证书及论文、业绩材料等)均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失实的申报材料,本人愿就此承担相应责任,接受有关部门给予的严肃处理,三年内不得申报任职资格。

承诺人(签名):

所属单位:

年 月 日

2015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2016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第八篇

方案一: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由于我县教师职评采取“指标到校,择优推荐”的方法,为使我校职评推选工作更加客观、公正、合理。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条件

1、完全符合当年上级职评文件规定的有关硬性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予推荐:

(1)严重触犯国家法律和违反党政纪律,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动者;

(2)近两年考核中有不合格或当年被学校作试聘者;

(3)在各类考试中舞弊或参与舞弊者;

(4)体罚侮辱学生或违反规定向学生滥编发资料从中获利或有其他个人乱收费行为者;

(5)从事第二职业或未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外出兼课或私自办班者;

(6)在学校各类安全事故中负有较大责任或有其他严惩违反学校有关规定者;

(7)其它有悖于教师形象,造成严惩后果者。

二、计分办法

1、近三年年度考核分(90分):三年中由近及远分别以40%、30%、20%计入总分,新调入教师不满三年的:两年分别以50%、40%计分;一年的以90%计分。(当年参加职评教师的年度考核分中,最高者的考核分为100分,其他教师的考核分按比例折算。)

2、民主测评(5分):列表交全校教师打分,满分为5分(在3-5分之间打分,去掉两个最高分和两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3、校评审组测评(5分):校评审组给当年具备职评条件的对象评分,满分5分。(在3~5分之间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4、附加分(不封顶)

(1)教龄每年加0.1分。

(2)符合职称晋升条件以来,每超一年加3分。(“条件”指符合当年职评的所有条件)。

(3)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获一次“优秀”者,每年加0.5分。(近三年的年度考核除外)。

(4)任现职以来,评职教师在本校任班主任(含年级长教研组长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每年加0.5分。本年度担任班主任(仅限班主任)的加1分。连续在本校任三年(含三年)以上班主任(仅限班主任)的另加1分。

(5)任现职以来,被评为县级全面先进(指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名师,春蚕奖,劳模,五一奖章,三八红旗手等)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4分。以其中一项计分。单项先进折半加分。

(6)本年度教育教学论文、课题、指导学生获得的各类竞赛(教育教学论文、课题、各类竞赛是指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其他在非法刊物或各类刊物增刊上发表的论文一概不予承认。)。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8、0.5、0.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2、1、0.8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5、1.2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3分,在各类正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以相同级别三等奖加分。以其中一项计分。

三、附则

1、为体现“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所有加分证明材料均须由参评教师自行提供。在职评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本次参评资格。

2、若高级职评由县教育局联评,则按县教育局评审的结果决定;若指标分配到校,则按本办法执行。

3、符合破格条件且不占本校名额的情况不用本办法,学校将全额推荐。

4、学校根据教师职称评定考核方案考核结果,推荐名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上报教育局。

5、本办法自教全会(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施,其解释权属校务

方案二: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镇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在全体教师中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局面,根据省、市、县人事局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经学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及全体教职工讨论,特制定我镇教师评聘方案。

一、职称兑现人员任教学校及参与支教分值(支教每年加5分)

1、任教于中心校、南洪得1分,任教于三十埠、新民、华城、龙岗、黄浦、张庙、土山、油坊得2分;任教于牛寨、斗镇、青岭、四十埠得3分;

2、支教对象为完小教师数在9人以上(不含9人、班级数乘以1.5人)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自愿参加人员。支教一年得5分(职称兑现后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根据工作需要,有需要支教的,中心校直接安排支教)。

二、评聘条件与考核分值

1.思想政治表现

(1)近五年来,年度考核一次不合格扣5分,年度考核优秀每次加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考核办法,查阅证件。

(2)出勤情况。一学年出满勤记5分,旷一节课扣1分,事假一天扣0.1分,病假一天扣0.05分,重大病或住院经县局批准请假后不扣分。考核办法,所在学校证明,考核组抽查学校日志。

2.资历条件:教龄每年按1分累积计算。

3.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

(1)工作量(10分):教师每周任教课时必须得到16节(含16节),校长、教导主任及相关人员课时参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不足16节,一节扣0.5分,超出部分不加分。考核办法,查阅教师课表、学校总课表。

(2)获奖情况:

A近五年个人获奖: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片级镇级1.5分,只以最高级别记一次(如某一层次获奖分名次,市级及以上每低一等次减1分,县级每低一等次减0.5分,片级镇级二、三名为1分)(以上获奖必须是通过中心校及教育体育局上报)。

B指导学生获奖同前A(指导教师有文或有证);

C任现职以来论文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分、1.5分、1分,市级2.5分、2分、1.5分;省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及CN刊物发表文章的记3分;国家级一等奖3.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5分;在《xx教研》上发表文章的记1分,多篇累加不超过1.5分;xx教育网发表论文的记0.5分每次,累积得分不超过1分。市、县级论文多篇累加不超过3分(同级只记最高奖一次);省级及CN刊物累加分数不超过3.5分;国家级多篇累加不超过4分(相关研究所等获奖论文以省级记分),(所有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当年兑现资格)。

(3)近五年获得:

县级教学能手加2分,市级教学能手加3分。

县级骨干教师加2分,市级骨干教师加3分。

县级学科带头人加3分,市级学科带头人加5分。

本项记最高得分项,不累计加分。

省级教学能手、省级骨干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直接兑现(无第四大项情况)。

(4)评小高资格年限:每年记1分(评审年限取整数,只进不舍)。

三、教育教学成绩

(1)考核近两学年教学成绩(两学年均分)。以每学期期末文化素质检测及教育教学检查为准。期末文化素质检测全镇第一名12分,每降一名减少1分(记前八名),两学期相加除以2(同时任教两个及以上学科均为前八名,以高者为准;其中一科不在前八名,取均分。中途接班教师上一学年检测非后三名,名次照常,后三名,每升2个档次加1分。),(检测倒数三名分别扣1.5分、1分、0.5分);教学检查以检查教师作业、备课为准,第一名4分,每降一名减少0.25分,近一学年的成绩相加除以次数为得分(未抽查到教师分值取参与评聘教师分值的平均分)。教师此项成绩得分为以上两项得分之和。

(2)近两学年,全镇综合评估前六名,校长加分,第一名加6分,每降一名减少0.5分,两学年均分(副校长及学校中层此项分值是校长的一半)。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允许申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1.职业道德差、乱收费、乱摊派、向学生家长索取钱物的;

2.在五年之内违反计划生育的;

3.未经学校同意在校外兼职的;

4.因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5.当年受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6.近三年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两个月或病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7.不服从学校工作调配的;

8.近三年中,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

五、评聘方法

1.书面申报:凡符合条件者,均可向学校评聘领导小组送交书面申请,未交书面申请者,按自愿弃权处理。

2.组织考核:由评聘领导小组按本方案集体考核打分。

3.初录推荐:按积分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初录选取。

4.张榜公示:初录结果公示五天,接受群众监督。

5.上报审批

六、以上职称评聘试行方案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未尽事宜由领导组研究。

七、适用对象:符合晋升、聘任基本条件的人员(2015年1月1日前xx镇中心学校在职在岗教师)。

八、职称评聘领导组

学校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由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x

成员:xx

办公室:xx

(当年参加评聘人员不得进入评审小组)

九、方案解释权在xx镇中心学校办公室。

方案三:20xx年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在全体教师中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局面,根据省、市、县人事局及教育局有关精神,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教师讨论并修正,特制定我校教师职称评聘方案(试行)。

一、成立职称评聘领导小组:

学校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由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王火龙

副组长:林美泗吴奋勇

成员:行政人员和教研组长

办公室:吴奋勇李贵川

(说明:当年参评人员不能进入评审小组。)

二、适用对象:本校符合晋升、聘任基本条件的人员。

三、评聘条件与考核分值(总分120分):

1、思想政治表现条件(20分)

(1)近三年来,以每期综合考核中师德得分1.5﹪累加记分,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一次不合格者扣5分,得优秀者每次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该项11分封顶)

(2)出勤情况(10分):近三年来出勤记10分,旷一节课扣2分,事假一天扣0.2分(法定假日除外),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3分,病假一天扣0.1分(含会议、校级活动)。重大病及住院的,经校长认定者不扣。(该项扣分封顶)

2、学历、资历条件(25分)

(1)学历(10分):研究生学历每年2分,本科每年1.5分,大专每年1分;(分段累加,不叠加)(该项不封顶)

(2)教龄(10分):每年按1分计算。(该项不封顶)

(3)校龄(5分):新调入教师必须从正式编制核定我校之日起24个月后才可参加聘任,在我校工作每一年加0.5分。(该项不封顶)

3、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35分)

(1)工作量(10分):任现职以来,近六个学期每期都带足平均课时得10分,超过部分,每期每标准课时加0.1分,不足每期每标准扣0.15分。(该项不封顶)

(2)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3分):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3分,县级2分,只以最高级别记一次。(以颁发的证件为准)(该项5分封顶)

(3)任现职(以聘任证为准)年限(19分):每月记0.5分。(该项不封顶)

(4)职务(3分):近三来,担任中层及以上干部和班主任每年加1分;教研组长每年0.5分;任多个职务以最高职务为准,不重复计算。(该项3分封顶)

4、业绩条件(40分)

(1)教绩(32分):近三年教学成绩,以每期末教绩考核分(650分)的0.8﹪累加记分。(该项不封顶)

(2)获奖(3分):近三年以每期综合考核分的奖励分的0.5﹪累加记分。(该项不封顶)

(3)中考贡献(5分):近三年担任毕业班教学任务,选取最好一年加分,以当年获奖最高教师(得5分)为参照按比例记分。(该项5分封顶)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允许申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1)职业道德差、乱收费、乱摊派、向学生和家长索取钱物的;

(2)学生或家长评教50%以上不满的;

(3)在五年之内违反计划生育的;

(4)未经学校同意而校外兼职的;

(5)因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6)当年受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7)近三年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两个月或病假累计超过半年以上;

(8)评聘前一年旷课达3节及3节以上或任现职以来旷工累计达到2天以上;(9)不服从学校工作调配的;(10)近三年中,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

四、评聘办法:

1、书面申报:凡符合条件者,均可向学校评聘领导小组送交书面申请,未交书面申请者,按自愿弃权处理。

2、组织考核:由职聘领导小组按本方案集体考核打分。

3、初录推荐:按积分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初录选取。(相互之间可以核对评分结果)

4、张榜公示:将初录结果予以公示七天,接受群众监督。

5、上报审批:由评聘领导小组将择录的候选人上报教育及人事部门审批。

6、凡参加晋升、聘任的有关领导,不参与评审打分。

五、说明:以上职称评聘试行方案从20xx年10月起开始实施。

方案四:新林中学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依据市人事局、市教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通知》(京人发〔20xx〕37号)和市人事局关于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精神,依据《关于印发20xx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开展开展20xx年度中小学 教师职称评聘工作。职称评聘工作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途径。通过职称评聘工作,鼓励和引导教师规范、有序、自主、专业发 展,为学生健康发展,为学校持续发展提供人才基础和保障。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贯彻国家、市区教育改革发展 规划纲精神,落实“内涵发展,人才强教”发展策略,依据市区有关“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要求,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建设,规范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 作,构建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团结协作,支持共赢,积极向上教师发展团队,满足和引导社会对优质教育和人才培养的需求,为学生健康发 展,学校持续发展提供人才基础和保障,促进学校办学品质的不断提高。

二、工作思路及工作原则

(一)工作思路

进 一步贯彻国家、市区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以人为本,以教师持续专业发展为引领,立足学校教师队伍实际,开展20xx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依据市区 有关“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文件要求,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订专项工作方案,严格申报条件要求和工作程序,引导教师规范、有序、自 主、专业发展,促进教师队伍建设,为学生健康发展和学校和谐发展提供人才基础和保障。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以教师专业发展和学生健康发展为本,依据教师个性特点、工作实际和发展需求,引导教师规范、有序、持续、专业发展。

2、专业发展原则。以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师专业发展共同体构建为原则,提高教师专业发展认识、专业发展策略和专业发展能力,促进教师专业水平不断提高,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有序开展。

3、规范性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工作规范开展工作,为职称评聘工作提供规范、严谨、公正的工作氛围。

4、民主性原则。尊重每一位教师专业发展权利,加强民主监督,保障工作全过程一线教师参与,促进职称评聘工作公正、公开、公平开展。

5、稳定性原则。职称评聘工作是学校常规工作,是教师队伍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工作开展要确保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6、自主性原则。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原则之一是自主性原则,通过职称评聘提高教师自主发展意识,促进教师自主、持续、专业发展。

7、引导性原则。发挥职称评聘工作导向性,引导和保障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稳中有进”。

三、工作程序及推荐小组

(一)工作程序

1、组建学校中、高级教师职务推荐小组。

2、组织本单位教师学习职评相关文件。

3、组织拟晋升教师职务人员进行个人申报。

4、推荐小组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及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初步审核。在推荐过程中,应依据文件规定对申报人员的任课周课时、班主任年限等条件进行严格审核。申报人员参评年度前近3年内,每年周课时不少于4课时。

5、根据本年度本单位可使用中、高级职数,完成中、高级职务的等额推荐。

6、推荐人选须在单位内公示,公示期3天(不含节假日)。

7、无异议,由人事工作负责人核查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并报送人事科。

(二)推荐小组组建及工作要求

1、推荐小组由5-7人组成,组长由校长或书记担任,副组长1-2人。中层以上干部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2、评委应具有中、高级职称。

3、任期1-2年,组长以外的其他评委需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产生。

4、 推荐小组应严格按照推荐程序开展工作,在推荐过程中,要发扬民主,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推荐小 组出席人数为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同意人数为出席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方可通过。

5、评委活动要有记录,选票应封存备查。对每个评审对象都要写明评审结论,组长及全体到会评委签名盖章后生效。

四、评选对象、申报条件及核定指标

(一)评选对象

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2、除申报教育教学管理、德育学科以外,要求申报人员在参评年度前近3年内,每年周课时不少于4课时。

3、参评德育学科的岗位范围为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教导员,专职团、队辅导员,负责学校德育工作的主任、副校长。

4、行政、后勤、政工岗位的人员不纳入教育教学管理学科的参评范围。

(二)任职资格条件:

1、学历、现职称及履职年限、班主任年限、所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等详细内容请参阅:京人发【20xx】37号《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申报条件。

2、申报中学高级职称教师,参看附件3《拟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考核办法》。

3、20xx年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人员的任职年限计算到20xx年12月31日。

(三)核定指标

中学高级1名

中学一级1名

小学高级2名

中学二级、小学一级无指标限制。

五、工作开展要求

(一)上报材料

1.推荐参加中、高级教师评审的人员,评审材料每人一袋。材料袋封面注明申报人的单位、姓名、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和申报学科。其中《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表2)用B5纸规格打印,其余材料一律用A4纸规格打印或复印。

申报材料如下,其中一至五项需按《职评材料目录》(表7)顺序装订成册,并将目录正确填写后装订在首页。

(1)现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原件(低一级职务申报表)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2)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间年度考核表原件(申报中学高级近5年、申报中学一级近4年、申报小学或幼儿园高级近5年履职期间考核表)。

(3)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外语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十一五”继续教育合格证书、荣誉及获奖证书、农村支教(援疆)证书等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由单位审核,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4)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后本人的代表作(含著作、论文、教材、经验总结等)1—2份。

2016教师职称评定个人述职_教师高级职称述职报告范文
2016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第九篇

教师职称评定个人述职

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委: 大家好!

今天,当我又一次站在这里的时候,内心增添了几分自信和沉着,我衷心地感谢文教又给予了我一次机会,更感谢在座的各位老师一如继往地对我支持、鼓励和帮助。下面我将工作和学习情况向大家作以汇报

一、爱岗敬业,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

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为适应新时期教学工作的要求,我认真贯彻落实文教系统的各项指示精神,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干好本职工作,恪尽一个教师的职责。提出了“学校无小事,事事教育人,学校无闲人,人人教育人”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 的教育口号,并一直努力实践着 热爱学生,以情动心、以严导行的行动,我问心无愧地说,我长期早到校,晚离校,每遇雨雪更是早早守在校门口望着学生来,看着学生去,每天总要抽出时间,走到学生中间,对个别末到校学生我能及时发现,问清情况,全校在校400多学生,我能叫出每个学生的姓名,我心目中没有好学生和差学生之分,我在文教的正确领导下真正把学校当成了为孩子铸基的地方,放飞理想的地方,全身心投入到了学校教学和管理之中。

二、钻研教学,探索课改,努力做到“学高为师”。

我坚持“脚踏实地、积极进取”的工作作风,恪守“学高为师、德高为范”的教育理念,扎扎实实教好学,营造轻松、活泼、上进的学习氛围,用学生乐于接受的方法来教书育人,全面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备课时,我不但备学生,而且备教材、备教法,根据教材内容和学生的实际,设计课的类型,拟定适用的教学方法,并对教学过程的程序、时间安排等都作了详细的记录。认真写好教案,每一课都做到“有备而来”,每堂课都做好充分的准备,课后及时对该课作出总结,写好教学后记。授课时,努力使讲解清晰化、条理化、准确化、情感化、生动化,做到线索清晰,层次分明,言简意赅,深入浅出。充分考虑每一个层次学生的学习需求和学习能力,让各个层次的学生都得到提高。此外,我十分重视学困生的转化工作。我从学习思想、学习态度入手,通过各种途径激发学困生的求知欲和上进心,首先解决他们的畏难情绪或厌学情绪。而后,再从学习方法与学习勤苦的角度来引导他们一点一点地求得进步,并一再地强化他们成功的喜悦,真正使学生乐学,爱学。

三、率先垂范,以德服人,努力做到“德高为范”。

在先前任一般教师及班主任工作中,我注重用文明的行为影响学生,用高尚的思想引导学生。我坚持德育为首的原则,耐心而细致地为学生摆事实讲道理,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对学生出现的各种问题,我尽可能做到及时预见,妥善解决。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渐渐地,班级就形成了和谐向上的风气和良好的竞争氛围。工作也是任劳任怨,宽以待人,热情关心每一位同事,乐于把自己探索出的教学的新方法、新体会与全体老师共享,共同研讨,共同提高,促进了教育教学工作的不断提高。任校长后,又提出了教学上要有爱心、细心、耐心,管理上要有人性、民主、精细的教学思路,为提升学校形象,还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并注入人性化管理,无论当老师,还是在领导岗位,我不喜欢官僚作风,喜欢和群众打成一片,不管对领导还是下属,我如果做的不够好,总会真诚地检讨自己,虚心学习,做为校长,工作中时时严格要求自己,从不疲倦,这不仅有领导的严格要求,也因为每天要面对着几百双精敏的,善于窥视优缺点的眼睛,我不敢怠慢,因为我把她们作为我的监督,我希望我对学生和自己的心灵影响深远

四、勤学勤问,主动充电,多种途径提高自身素质

成功的教育源于执教者先进的教学理念、深厚的人文底蕴、丰富的学科专业知识和过硬的教学基本功。所以在工作之余,我不断通过各种方式为自身充电。平时博览群书,吸取新鲜血液,做了大量教学笔记与课后感悟,积极参加各级培训和研讨活动,参加各级公开课、观摩课活动。长期的积累,使我总结出不少教育教学的心得体会,撰写的多篇论文先后获奖并发表。我带领的集体一直保持着优秀,南街小学先后多次被县委政府授予先进集体,2016年民主评议荣获满意学校,我也多次被评为优秀教师、德育先进工作者、巾帼建功明星,还被市政府评为劳动模范,

总之,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我真正地做到了“学高为师,德高为范”,育人为先,求知为次,不断地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切实履行了一名小学高级教师应尽的职,但与领导和评委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希望各位领导和评委对我工作中的不足给予批评指正,我会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努力,按照领导的要求更加高标准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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