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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时间召开一次

2016-12-23 12:02:29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时间召开一次(共9篇)党务知识试题党务知识试题一、单选题1、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 C )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A、中国人民 B、中华民族 C、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 D、全国各族人民...

党务知识试题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时间召开一次 第一篇

党务知识试题

一、单选题

1、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 C )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A、中国人民 B、中华民族 C、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 D、全国各族人民

2、党章总纲强调,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 B )、制度建设。

A、先进性建设 B、反腐倡廉建设 C、纯洁性建设 D、队伍建设

3、中国共产党要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必须紧密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C )建设。

A、先进性 B、纯洁性 C、先进性和纯洁性

D、党风廉政

4、党章总纲强调,要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建设学习型、( C )、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使我们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成为领导全国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前进的坚强核心。

A、科学型 B、制度型 C、服务型 D、思想型

5、中国共产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 B )。

A、决策失误 B、脱离群众 C、思想僵化 D、贪污腐败

6、中国共产党员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 B )。

A、桥梁和纽带作用 B、先锋模范作用

C、战斗堡垒作用 D、模范带头作用

7、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应该是( C )。

A、本人无权参加和进行申辩

B、其他党员不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C、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D、本人有权申请听证

8、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 C )之日算起。

A、递交入党申请书 B、递交入党志愿书

C、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 D、支部大会通过后公示期满

9、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组织经过考察认为其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 C )。

A、留党察看 B、延长预备期

C、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D、重新参加入党培训

10、预备党员的权利,除没有( A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其他权利同正式党员一样。

A、表决权 B、控告权 C、申诉权 D、建议权

11、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 D )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

A、1年 B、3年 C、4年 D、5年

12、各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 A )以上,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A、3人 B、5人 C、10人 D、15人

12、党按照( A )、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干部。

A、 德才兼备 B、业绩突出 C、政治性强

D、群众公认

13、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 B )。

A、可以同本人见面

B、必须同本人见面

C、可以同本人及其家属见面

D、必须同本人见面;家属要求查阅的,不得拒绝。

14、党的纪律处分有:警告、( B )、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A、记过、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

B、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

C、记过、撤职

D、严重警告、撤职

15、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 )。

A、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但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C、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有表决权,但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D、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经党组织同意可以行使表决权

16、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 C )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A、2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12个月

17、( A )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

A、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

B、腐败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

C、党风问题、路线问题

D、腐败问题、路线问题

18、党员的党龄,从( C )之日算起。

A.从递交入党志愿书 B.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

C.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

19、党的领导主要是指( C )的领导。

A.正确 B.坚强 C.政治、思想和组织上

20、受( D )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A.警告 B.严重警告 C.撤销党内职务

D.留党察看

21、预备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 B )。

A:半年 B:一年 C:一年半

22、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A)。

A、半数 B、三分之二 C、60% D、五分之四。

23、发展党员工作的总要求是按照( D )、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A.把握标准 B.均衡发展 C.适度规模 D.控制总量

24、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时,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___C___方式进行表决。

A.举手 B.口头推荐 C.无记名投票 D.实名推荐

25、乡镇(街道)党委所属的__C____,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A.基层党支部 B.基层党总支 C.基层党委 D.党委办公室

26、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

党务竞赛试题(答案)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时间召开一次 第二篇

苏州市机关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

暨党务业务技能竞赛笔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0.5分,共10分)

1.2013年2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指出,加强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按照 的总要求,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务求实效,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D)

A.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B.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C.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D.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2. 党员李某申请入党时间是1999年7月5日,确定为积极分子时间是2001年3月23日,列为发展对象的时间是2003年1月25日,召开支部大会吸收其为预备党员的时间为2003年6月28日,上级党委批准时间为2003年7月15日。经过一年考察,按期转正。其入党时间和党龄起算时间分别是哪一天?(C)

A.2003年7月15日和2004年6月28日

B.2003年1月25日和2004年1月25日

C.2003年6月28日和2004年6月28日

D.2003年7月15日和2004年7月15日

3.以下关于入党介绍人的说法,错误的是:(A)【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时间召开一次】

A.入党介绍人应了解被介绍人相关情况,填写《入党志愿书》

B.入党介绍人应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力

C.入党介绍人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D.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入党介绍人要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

4.预备党员转正后,《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等重要材料应如何处理?(C)

A.由单位党组织建立党员档案保存

B.由上级党组织建立党员档案保存

C.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保存。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具有管档资质的党委保存

D.由县或相当于县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建立专门的党员档案管理室统一保存

5.小刘于2011年2月3日被列为发展对象,2011年8月20日被吸收为预备党员,预备期延长半年后转正,其党费应从何时开始交纳?(B)

A.2011年2月3日

B.2011年8月20日

C.2012年8月20日

D.2013年2月20日

6.关于发展党员的政审工作,以下哪项叙述是正确的?(B)

A.政治审查的时间应在列为发展对象之前

B.同本人谈话是政审的基本方法之一

C.函调和外调是政治审查的必须程序

D.政治历史清白的发展对象不一定要进行政审

7.根据我市发展党员票决制规定,什么情况下才能召开支部大会,对票决对象能否吸收为预备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C)

A.到会有表决权党员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五分之四

B.到会有表决权党员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三分之二

C.到会有表决权党员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

D.上级党委批准即可开会

8.通过票决决定吸收预备党员,以下哪种说法正确?(A)

A.“同意”的表决票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同意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决议

B.“同意”的表决票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三分之二,才能通过“同意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决议

C.“同意”的表决票须超过实到会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同意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决议

D.“同意”的表决票须超过实到会党员的三分之二,才能通过“同意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决议

9.党支部一般多长时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C)

A.每月一次

B.一季度一次

C.半年一次

D.一年一次

10.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后,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要延期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多少时间?( B )

A. 两年

B. 一年

C. 六个月

D.三个月

11.关于基层党组织选举的计票,以下哪种说法正确?(C)

A.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

B.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当选。

C.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

D.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当选。

12.党内选举投票结束后,当选人名单应由 宣布。( D )

A.上届委员会负责人

B.新一届委员会负责人

C.监票人

D.大会主持人

13.机关党组织要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认真落实机关党员对机关基层党组织事务的 。(B)

A.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

B.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

C.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评议权

D.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14.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 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 B )

A.党小组会

B.党的支部大会

C.党的支部委员会会议

D.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会议

15.下面关于党员大会与支部委员会的关系错误的是:( D )

A.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

B.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机关、领导班子。

C.支部委员会要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汇报工作,接受支部党员大会的审查和监督。

D.对于支部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决议,支部党员大会一般应

十八届六中全会答题答案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时间召开一次 第三篇

一、单选题:根据题目要求,在所列选项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

1.全党必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D),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以身作则。

A.自由主义

B.铺张浪费

C.贪腐之风

D.奢靡之风

3.对党性不强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劝其(B)。

A.退党

B.退党或除名

C.除名

D.留党察看

4.为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经受(D),有必要制定一部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

A.“三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

B.“四大考验”、克服“三种危险”

C.“三大考验”、克服“三种危险”

D.“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

5.全党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根本是(C)。

A.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B.坚持群众路线

C.坚持党的领导

D.调查研究

6.对一切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行为,要严肃(B),依纪依法处理。

A.追查到底

B.问责追责

C.查处

D.公开曝光

7.《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指出,全党必须坚决捍卫党的基本路线,对一切违背、歪曲、否定党的基本路线的言行,必须旗帜鲜明(D)。

A.进行批判

B.批判和抵制

C.进行斗争

D.反对和抵制

8.推进(D),发展和用好这一新形式,使党员更好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

A.政务公开

B.权限公开

C.事项公开

D.党务公开

9.党内监督的任务是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A)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A.核心

B.中心

C.主要

D.领导

10.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C )党内监督工作

A.直接领导

B.重点领导

C.全面领导

D.综合领导

11.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强化(B),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

A.自我激励

B.自我约束

C.自我提高

D.自我完善

12.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D)伟大实践,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偏离和动摇。

A.共产主义建设

B.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C.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D.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13.2016年(D),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在北京召开。

A. 10月15日至18日

B. 10月18日至20日

C. 10月20日至23日

D. 10月24日至27日

14.对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没有立场、没有态度、无动于衷、置身事外,在错误言行面前不抵制、不斗争,明哲保身、当老好人等(C)的坚决不用,已在领导岗位的要坚决调整,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

A.思想不合格

B.作风不合格

C.政治不合格

D.理论不合格

15.选人用人必须强化党组织的(B),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

A.保障作用

B.领导和把关作用

C.监督作用

D.管理作用

16.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坚持(B),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

A.德才兼备

B.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C.以德为先

D.德才并举

17.《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调:“(B)是人民的公仆,没有搞特殊化的权利。”

A.党员、干部

B.各级领导干部

C.党员及各级领导干部

D.主要领导干部

18.全党同志必须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B)。

A.精神要求

B.毕生追求

C.重要信念

D.理念追求

19.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C)。

A.敢于决断

B.善于负责

C.敢于担责

D.善于决策

20.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根据是(D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C.《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D.《中国共产党章程》

21.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各级党组织应当把(C)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A.组织关怀

B.思想教育

C.信任激励

D.制度建设

22.全会号召,全党同志紧密团结在以(B)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深入贯彻本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A.中央政治局

B.习近平同志

C.中央政治局常委

D.各级党委

23.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将真理不讲面子,坚持“团结—批评—团结”,按照(A)的要求,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决不能把自我批评变成自我表扬、把相互批评变成相互吹捧。

A.“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

B.“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C.“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D.“明知不对、少说为佳”

24.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高级干部都要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A)。

A.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

B.向党的领导核心看齐

C.向中央政治局看齐

D.向上级组织看齐

25.改进和创新联系群众方法,建立和完善(A)等制度,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各种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A.情况反馈

B.情况通报

C.民意调查

D.社会调查

26.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执纪审查工作(A)。

A.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

B.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

C.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

D.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27.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A)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

A.书记

B.党委委员

C.党员

D.政协委员

28.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持讲原则、讲(D),共同维护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

A.道德

B.规则

C.纪律

D.规矩

29.坚持党内谈话制度,发现轻微违纪问题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对其诫勉谈话,并由本人作出说明或者检讨,经(C)报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

A.本人签字后

B.上级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后

C.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

D.所在党组织

30.任何党员都不能游离于党的组织之外,更不能凌驾于党的组织之上。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要参加(B)。

A.党内政治生活

B.党的组织生活

C.民主生活会

D.组织生活会

31.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B),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时间召开一次】

A.散布违背基本路线的言论

B.参与邪教

C.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D.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32.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坚持党员领导干部(B)。

A.理论宣讲制度

B.讲党课制度

C.谈心谈话制度

D.联系群众制度

33.(A)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

A.监督

B.问责

C.反腐倡廉

D.廉洁自律

34.党员有权(D)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党组织既要严肃处理对举报者的歧视、刁难、压制行为特别是打击报复行为,又要严肃追查处理诬告陷害行为。

A.在网络上

B.在党的报刊上

C.在公开场合

D.在党的会议上

35.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A)、监督权,保障全体党员平等享有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

A.选举权

B.被选举权

C.申诉权

D.举报权

36.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A)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A.关键

B.重要

C.尤其

D. 主要

37.坚持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未经批准不得(A)召开党的代表大会。

A.提前或延期

B.提前

C.延期

D.擅自

38.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要坚定不移的继续推进(D),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确保党团结带领人民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A.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B.中国民族伟大复兴

C.全面深化改革

D.全面从严治党

39.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C)

A.单位一把手

B.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

C.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D.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41.党组织应当保障党员知情权和监督权,提倡党员(A)反映违纪事实,党组织应当为检举控告者严格保密,并以适当方式向其反馈办理情况。

A.署真实姓名

B.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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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时间召开一次 第四篇

判断题

1. 党员领导干部不准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 错 ]

2. 党员领导干部不准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 错 ]

3. 党员领导干部离职二年后可以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 错 ]

4. 党员领导干部不准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学习、培训费用。 [ 对 ]

5. 坚持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 [ 对 ]

6. 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的基础。 [ 对 ]

7.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 [ 对 ]

8. 科学发展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 [ 错 ]

9.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中国的精神旗帜。 [ 对 ]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时间召开一次】

10. 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必须以优良民风促政风带党风,形成凝聚党心民心的强大力量。 [ 错 ]

11. 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源源不断培养大批优秀年轻干部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的根本大计。 [ 对 ]

12. 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在全党营造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使各级党组织成为学习型党组织、各级领导班子成为学习型领导班子。 [ 对 ]

13. 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努力掌握和运用一切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是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引领中国发展进步的决定性因素。 [ 对 ]

14. 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执政党建设的主线。 [ 错 ]

15. 以人为本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执政理念的集中体现。 [ 对 ]

16.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是实现科学发展的保证。 [ 错 ]

17.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采取措施促进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 错 ] (原: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措施。)

18. 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 [ 对 ]

19. 改革开放符合党心民心、顺应时代潮流,方向和道路是完全正确的,成效和功绩不容否定,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 [ 对 ]

20. 改革开放是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 [ 对 ]

21. 事实雄辩地证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 [ 对 ]

22. 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 对 ]

23.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 [ 对 ]

24. 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到二0二0年,农村改革发展基本目标任务之一是: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二00八年翻两番,消费水平大幅提升,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 [ 错 ]

25. 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 对 ]

26. 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坚决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 对 ]

27. 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适应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 [ 对 ]

28. 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只有坚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基础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坚持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才能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 对 ]

29. 加强思想理论建设,用马克思主义武装全党,是我们党永葆先进性的根本保证。 [ 对 ]

30.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十个方面提出了新思想,科学回答在长期执政的历史条件下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这个重大问题。 [ 对 ]

31. 在2006年8月15日学习《江泽民文选》报告会上的讲话,胡锦涛同志说:“要把中国的事情办好,关键在我们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十个方面提出了新的内容,这些重大思想,进一步回答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发展阶段、发展战略、根本目的、根本任务、发展动力、依靠力量、国际战略等重大问题,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大贡献。 [ 对 ]

32. 《江泽民文选》收入了江泽民同志在1980年8月至2004年9月这段时间内具有代表性和独创性的重要著作,共有报告、讲话、谈话、文章、信件、批示、命令、题词等203篇,很大一部分是第一次公开发表。 [ 对 ]

33. 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编辑的《江泽民文选》第一卷、第二卷、第三卷已由人民出版社出版,2006年8月10日起在全国发行。 [ 对 ]

34. 2003年11月,党中央作出编辑出版《江泽民文选》的重大决定。 [ 对 ]

35. 江泽民同志是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主要创立者。 [ 对 ]

36. 虚开、伪造、非法出售、非法购买、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用于骗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票据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对 ]

37. 企业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营利活动,两个月后归还,无需追究其责任。 [ 借 ]

38. 监察机关在调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违纪行为时,经县级以上监察机关领导人员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及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 [ 对 ]

39. 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有关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的,应当追究所有人员的党纪责任。 [ 错 ]

(原: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有关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0. 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不构成挪用公款行为,而是贪污行为。 [ 错 ]

41. 国有企业(公司)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公司)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或者不负责任的,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 错 ]

42. 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 对 ]

43. 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 对 ]

44. 各级党委、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委组织部门负责人,应当不定期与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和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谈话。 [ 对 ]

45. 基层党委、纪委,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每年在规定范围述职述廉一次。述职述廉时可以邀请群众代表参加会议。 [ 对 ]

46. 地方各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一般应当向下属党组织和党员通报,根据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会议的内容和本地区的重要情况,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通报或向本地区的党组织和党员通报。 [ 对 ]

47. 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或者制造宗族矛盾破坏社会稳定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情节较重的,给予开除党籍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较轻,能够认真检讨并有悔改表现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 对]

48. 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对 ]

49. 在党内以组织秘密集团等方式进行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对 ]

50. 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公开发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或者反对改革开放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对 ]

51. 《党纪处分条例》中所指直接责任者,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对 ]

52. 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一律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应当区别情况作出处理:(一)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二)除前项规定的情况外,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除名。

[错]

53. 党的工作人员,是指党的各级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和党的基层组织中专职、兼职从事党内事务的党员。 [ 对 ]

54. 党员重婚或者包养情妇(夫)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对 ]

55. 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予以解散。 [ 对 ]

56. 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应当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保证决策科学、民主。按照议事规则应当由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列入会议议程。 [ 对 ]

57. 党的地方和部门纪委、党组纪检组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 [ 对 ]

58. 对于应当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遇紧急情况外,应当区别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 对 ]

59. 上级党组织发现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主题不符合要求,应当提出明确意见,必要时可以直接确定,认为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不符合规定要求,可以责令重新召开。 [ 对 ]

60. 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可以暂不执行,在党的会议上或向党的组织提出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但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 [ 错 ]

61. 党员、群众和下级党组织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应当按照规定如实上报,并将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及时在一定范围通报。党员有权了解本人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 [ 对 ]

62. 巡视组在适当时候可以处理巡视地方的具体问题。 [ 错 ]

63. 巡视组可以根据巡视工作需要列席所巡视地方的党组织的有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

资料,召开座谈会,与有关人员谈话,了解和研究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有关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 [ 对 ]

64. 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 对 ]

65. 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 对 ]

66. 《党内监督条例》中规定,市(地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 [ 对 ]

67. 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全体党员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 错 ]

68. 《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党委建立巡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同级及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 对 ]

69.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规定,询问人在对有关部门所作的说明不满意的情况下,不得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对同一问题提出质询。有关部门可以不再作出解释或答复。

[ 错 ]

70. 罢免或撤换要求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匿名或署真实姓名提出,并有根据地陈述理由。

[ 错 ]

71.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罢免或撤换所在委员会不称职的委员、常委,必须先向同级党组织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 [ 错 ]

72. 党员、党组织对处理决定不服进行申诉,申诉期间,原处理决定暂停执行。 [ 错 ]

73. “只有把两个文明都搞好,才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是邓小平同志的一句名言。

[ 对 ]

74. “人类不要过度陶醉于对自然界的征服,因为每一次这样的征服都使人类遭到自然界的惩罚。”——这句话是恩格斯说的。 [ 对 ]

75.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在我国经济政治社会发展中所处地位举足轻重。 [ 对 ]

76. 发展经济不仅要靠数量规模,更要靠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 [ 对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时间召开一次】

77. 只看重GDP总量,而不看重经济质量,是不科学的。 [ 对 ]

78.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 [ 对 ]

79. 离开发展这个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就没有生机勃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 对 ]

80. 贫困是产生社会不和谐的重要原因,而发展则是消除贫困的根本途径。 [ 对 ]

81.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是发展,是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社会物质财富的日益丰富。 [ 对 ]

82.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在总结国内外关于发展问题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而提出的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战略思想和指导方针。 [ 对 ]

83.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一种价值目标,又是一种不断推进的现实的社会历史过程,是价值目标和社会历史过程的统一。 [ 对 ]

84. “全面小康”包含了“社会更加和谐”的内容。 [ 对 ]

85. “全面小康”是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必须的承上启下的发展阶段。 [ 对 ]

86.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地回答了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应该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这样一个重大问题。 [ 对 ]

87. 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 [ 对 ]

88. 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 [ 对 ]

89. 保持党的先进性首先是由党的历史任务决定的。 [ 错 ]

90. 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中国共产党仍然是工人阶级先锋队,工人阶级仍然是中国共产党直接的、主要的阶级基础,因此,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不能变也不会变。 [ 对 ]

91. 党的执政能力,就是党提出和运用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策略,领导制定和实施法律,采取科学的领导制度和领导方式,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有效治党治国治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本领。 [ 对 ]

92. 党领导经济工作,主要是把握方向,谋划全局,理清思路,提出战略,制定政策,推动立法,营造良好环境。 [ 对 ]

93.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首先要提高党领导发展的能力。 [ 对 ]

94.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根本区别。 [ 对 ]

95. 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和重要途径。 [ 错 ]

96. 看一个政党是否先进,主要应看它的理论和纲领是不是马克思主义的,是不是代表社会发展的正确方向,是不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 错 ]

(原文:看一个政党是否先进,是不是工人阶级先锋队,主要应看它的理论和纲领是不是马克思主义的,是不是代表社会发展的正确方向,是不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97.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最鲜明的特点和最突出的贡献,在于用一系列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进一步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创造性地回答了在长期执政的历史条件下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深化了我们对新的时代条件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加强党的建设的规律的认识。 [ 对 ]

98.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的13年间,我国综合国力大幅度跃升,人民生活总体上实现了由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香港、澳门回到祖国怀抱,我国社会长期保持安定团结,国际影响显著扩大,中华民族以崭新的面貌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 对 ]

99. “‘三个代表’的思想,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我们十三年来在理论和实践上不断探索和开拓的结果。”——这是江泽民讲的。 [ 对 ]

100. 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只要是在代表先进生产力部门工作的人都可以加入中国共产党。 [ 错]

101.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学说的继承、丰富和发展。 [ 错 ]

单选

1.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 A]。(与第3、35题重复)

A.发展 B.以人为本 C.全面协调可持续

2.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B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时间召开一次】

A.人本主义 B.以人为本 C.以人的发展为中心

4.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在论述文化建设方面,首次明确把文化作为[B ]提出来。

A.国家硬实力 B.国家软实力 C.社会发展推动力

5. 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 B]。

A.以人为本 B.全面协调可持续 C.统筹兼顾

6. [ C]伟大旗帜,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

A.邓小平理论 B.“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C.中国特色社会主

7. [ B]是我们党永葆先进性的根本保证。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时间召开一次 第五篇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党的组织生活,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 各活动的召开时间

(一) 两周一次支部组织生活会

(二) 每月一次政治理论学习

(三) 每学期至少一次党课教育

(四) 每学期一次民主生活会,汇报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支部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 各活动规定

(一)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

1、 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不断地进行思想修养和思想改造的情况。

2、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情况。

3、 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

4、 在关键时刻经受考验的情况,包括严峻的政治斗争面前和当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失以及面临严重困难,需要党员个人做出牺牲时的表现情况。

5、 在平时工作、学习、生活中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情况。

6、 遵守党的纪律、遵纪守法的情况。

7、 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做群众思想工作的情况。

8、 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

9、 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自觉地同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的情况。

(二) 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应每个月召开一次,必要时也可召开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主要内容:1、讨论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2、分析研究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制订教育管理监督措施。3、讨论制订完成生产和工作重大问题的方针方法。4、研究选举(推荐)事宜和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5、研究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问题。6、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等方面的问题。7 、研究需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初步意见。

(三) 党课

党课应围绕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以及如何做一个名符其实的共产党员等为主要内容开展教育。党课也可采用上级有关部门统一编写的或党刊发表的教材,也可以基层党组织自己

编写,组织观看电影教育片,请优秀党员介绍先进事迹,组织参观学习等形式。

(四) 民主生活会

① 会议目的

民主生活会,主要指党员在支部、党小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组织活动制度。支部书记和委员除了参加党小组(或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以外,还要专门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

② 会议作用

这是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增强党内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的重要措施。 ③ 会议基本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本组织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维护“一班人”团结,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端正党风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

5、其他重要问题。

2015民主生活会制度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时间召开一次 第六篇

第1篇: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主要有:

(1)“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3个月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次,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

(2)民主生活会制度。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除参加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外,还要自觉参加所在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

(3)党员汇报制度。党员一般每半年应就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和本人的思想、工作、学习及做群众工作等情况向党小组或党支部作一次汇报。

(4)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每年要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同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优秀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2篇:七项组织生活制度

会议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党支部的会议制度,主要包括支部党员大会制度、支部委员会制度和党小组会制度。落实好会议制度,有利于加强党支部的集体领导,实施正确决策;有利于党员直接参与中队工作和管理党内事务,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使党员人人都在党组织的监督之中。

一、支部党员大会

根据《政工条例》的规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什么时候召开,讨论什么议题,应由支委会讨论确定。作为党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其职权是:①讨论贯彻执行上级决议、指示的措施;②讨论和决定中队的重大问题;③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④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代表大会的代表;⑤作出吸收和处分党员的决定。

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前,要向全体党员预告召开大会的时间、议题,既让党员充分酝酿作好准备,也好让外出的党员按时赶回参加会议。党支部书记在主持支部党员大会时,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统计人数。主持人一般由书记或副书记担任,先宣布“准备开会了,请统计一下到会人数。”统计人数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组织委员清点人数后向主持人报告,应到X名,实到X名;另一种是由各党小组长报告人数。到会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方可开会。

(二)宣布议题。待清点人数结束后,主持人即宣布今天大会的议题是什么(一个或几个议题),并就此进行动员式的简短讲话,内容包括为什么要讨论这个议题,要求党员以什么样的态度参加讨论等。

(三)展开讨论。主持人作简短动员后,询问一下到会的同志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没有。如有,则讲;如无,则算。随即主持人宣布“现在开始讨论,请同志们积极发表意见。”展开讨论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每个党小组派一至二名代表发言;二是全体同志自由式的发言。党内会议讨论问题,发言者不必“报告”,自己用“我谈点看法”、“我说几句”、“我谈点意见”开场即可。讨论如果冷场,主持人要注意做好启发引导工作;如果场面非常热烈,主持人要注意防止讨论跑题。

(四)归纳意见。对一个议题进行深入讨论后,很可能会出现多种不同的意见。对此,主持人要边听大家的发言边归纳,将大家的意见进行梳理。

(五)表决并形成决议(

二、支委会

《政工条例》规定:“支部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这是指在支部党员大会休会期间,支委会负责处理党支部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和处理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召开支委会前要做好准备,通常由书记或副书记提出议题并准备初步意见,告知支委预先进行思考。召开支委会时,一般由书记主持,其程序是:①宣布开会及议题。②逐个议题进行讨论。书记、副书记要在其他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后再发言,以免堵塞言路。③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④明确落实决议的分工。属于军事、后勤工作方面的问题,由中队长负责抓落实;属于政治工作方面的问题,由指导员负责抓落实。

三、党小组会

《政工条例》要求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增加开会次数。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用于党员汇报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发展党员等。党小组会结束后,要主动向党支部汇报情况。

党日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党日,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政工条例》规定:“每周用半天时间进行党的组织活动。”这就为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从时间上提供了保证,为党支部组织生活正常化制度化提供了条件。

一、党日制度的主要内容

1、召开党的会议。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等,一般安排在党日时间进行;有时也可用来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会议和文件精神。

2、进行党的教育。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风党纪、做合格党员教育等。

3、开展组织生活。如组织评议党员,召开民主生活会,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表彰宣扬先进,检查党员完成党支部交给的任务的情况等。

4、处理党务工作。选举出席上级代表大会的代表,改选支委会,讨论发展党员,进行党员鉴定,研究党纪处分等。

二、落实党日制度的基本要求

1、要制定好计划。计划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年度党日活动计划。党支部应根据上级党组织和政治机关的要求,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对一年的党日活动作出大体安排。二是每月党日活动的安排。根据年度党日活动安排和当前的形势任务以及上级有关指示,对每月党日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形式和组织实施,作出具体安排。三是每周党日活动要列入中队工作周操课表。在周操表里不要笼统写“党日活动”,应写上党日活动的具体内容,如召开党小组会、党员汇报思想等,这样,大家一目了然。

2、要作好准备。要严格按照组织活动的计划安排,及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不要仓促上阵。关键是支委会要搞好分工,组织者要切实负起责任来,该拟定方案的要拟定方案,该备课的要备课(对备课的要求,云南省丽江支队石林中队一干部“两个教育”的七个专题教育,所有备课内容不到5000字),并成竹于胸。除此之外,还要“安民告示”,让全体党员都知道本周组织活动干什么,自己的任务是什么,心中有数,早做准备。

3、要抓好落实。一是时间的落实。党日时间为每周五下午,不能随意占用,挪用党日时间需经团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凡因特殊情况占用党日的,可事先安排党日,或事后补上。各级都应有这样的法规意识。二是人员的落实。参加组织生活是每个党员的权利和责任,党支部要逐个通知到个人,外出办事或在附近出差的,也应赶回参加,不能把党日看成是可有可无的事,不能在党日时间派公差。三是内容的落实。党日活动一经作出安排,要保持其系统有序,不要随意变来变去。比如进行党员先锋意识教育,就要按上级的要求,一课一课地循序渐进,每课都要落实。

4、要注重效果。要紧密结合官兵的思想实际,上一次党课,组织一次活动,都要有针对性,好的要表扬,不足之处要批评指正,不能空对空。要注意严肃性与生动性相结合。党日活动的严肃性体现在对党员的严格要求上,而在方法上,应当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使思想性、知识性、娱乐性融于一体,增强党日活动的效果。要做好党日活动登记,经常讲评情况,搞好补课。

党课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党课制度是党组织采取集中讲授和分开讨论的方法,对党员进行特殊教育的一种基本制度。《政工条例》规定:“每月进行一至二次党课教育。”为了抓好党课制度的落实,党支部书记要掌握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党课教育的基本内容

党课教育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增强先锋队意识。因此,党课教育的内容应该具有政治性强、联系思想紧的鲜明特点。党课教育的内容主要有:

1、党的基本理论教育。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确定自己的行动指南,用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分析、解决问题。

2、党的现行政策教育。每当国家和军队的重大政策出台,每当面临一些重大事件,都要及时进行这方面的教育,使党员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主要包括党的性质、纲领、宗旨和组织原则、生活准则、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教育等,以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

4、党员思想品德教育。主要包括品德修养和人生价值观等,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做毛泽东同志倡导的“五种人”。

5、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帮助党员了解党的奋斗历程、优良

传统和优良作风,增强光荣感、使命感,自觉为党旗增辉。

二、党课教育的实施程序

党课教育作为党支部组织生活的一项基本制度,其实施的程序是:

1、计划。党课教育的内容,一般由团以上政治机关确定,中队党支部只需要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包括每课的内容、时间、地点、授课人、配合形式和具体要求等。

2、备课。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支委担任授课人。党支部书记要与授课人一起研究讲课提纲,督促他们编写好教案,必要时还可组织试讲。

3、讲课。以全体党员集中上课的形式进行。授课人要注意按讲课的基本要求组织授课,层次要清楚,主题要鲜明,重点要突出,不要光念讲稿。听课人要集中精力听讲,并做好笔记,也可提问。上课时可吸收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参加听课。

4、讨论。讲课之后,通常以党小组的形式组织党员进行讨论,人员少时也可以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在一起讨论。主要是为了消化教育内容,进而引发党员课后的思考。讨论的情况要收集归纳,必要时对疑难问题再集中进行讲解。

报告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报告工作制度是指支委会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一种制度。这种制度是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是坚持集体领导的必要程序,是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重要保证。

一、报告工作的主要内容

报告工作的内容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支委会怎样履行职责,在加强思想政治领导,支委会和全体党员落实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和对团支部、军人委员会的领导方面,有什么好的做法和成绩。第二部分,主要讲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和教训。第三部分,主要讲下一阶段党支部工作的主要任务或改进支部工作和加强支部自身建设的措施。

二、报告工作的一般程序

支委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程序;实际上包括准备工作程序和大会报告工作时的程序。

准备工作程序为:①根据支委会的决定,由支部书记或指定其他支委起草工作报告;②召开支委会或支委扩大会(吸收党小组长参加)集体讨论修改工作报告。

大会报告工作时的程序为:①由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向大会报告工作;②党员进行讨论,对支委会的报告提出修改、补充意见;③大会表决,在归纳吸收正确意见的基础上,对工作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

三、报告工作的基本要求

落实好支委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制度,要注意五个问题:一是坚持定期报告。正常情况下是每季度报告一次,如遇执行重大任务也可作阶段性的专题报告,不能借口工作忙而忽视。二是工作报告要体现党支部工作的特色。重点是支委会履行职责,发挥支部作用和自身建设的情况,切不可象连队年度工作总结那样,方方面面都讲到,防止党政不分、包揽一切。三是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报告工作既要讲成绩,又要讲问题,不能只讲好听的,报喜藏忧。四是要充分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讨论时要让大家广泛发表意见,哪怕是偏激的言词也不要紧,让人家把话说完。五是不断改进党支部的工作。报告工作的目的在于接受党员的监督,支委会对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积极加以改进。

民主生活会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民主生活会制度是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定期专门召开的民主生活会的一项制度。根据《政工条例》的要求,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进行交心通气,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一、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民主生活会通常有支委民主生活会和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两种形式,主要检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委的指示、坚持党支部集体领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一次以一两个方面为重点,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二、民主生活会的—般程序

从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开始至会后的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确定会期,告知委员作准备。支部书记、副书记确定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和主题后,提前告知支委作好发言准备。书记与副书记之间、委员与委员之间开展谈心,沟通思想,交流看法,增进了解。与此同时,书记还要将开会的时间、主题向上级党委和政治机关报告。

2、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党员的意见。在会前应以党小组为单位,给支委会提意见和建议,用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向党支部报告。党支部书记要归拢意见,并在支委民主生活会上通报。这样,支委会的民主生活会就有了广泛的群众基础。

3、召开会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这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程序。党支部书记首先要在支委会上作简短动员,帮助支委进进一步提高认识,以对党支部负责和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积极诚恳地发表意见,同时还应表明个人的态度,欢迎大家对自己提出批评意见。接着,按支委、副书记、书记的顺序发言。每个支委都要敞开思想,敢于揭短亮丑,既检查自己存在的问题,又给别人提出批评意见。每个支委均可多次发言,或在他人发言时插话补充意见。

4、报告情况,接受上级党委和群众的监督。召开民主生活会时要指定专人作好会议记录,会后进行归纳整理。一方面将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使其了解情况,给予指示;另一方面,还要将会议的主要情况和改进措施向全体官兵通报,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组织民主生活会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要突出民主生活会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的特点,不能开成学习会、工作会;二要引导大家广开言路,努力营造勇于开展批评、乐于接受批评的气氛,既不能光评功摆好,又不能借机发泄个人恩怨,以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三要抓好整改,会上有些问题暂时解决不了,有些问题还没有解决,党支部书记不要因会议结束而了事,还应跟踪抓好巩固工作。

党员汇报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党员汇报制度是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加强党组织与党员的联系,加强党员队伍管理的一项制度。根据《政工条例》的规定,党员每月向党组织汇报一次。

一、党员汇报的主要内容

《政工条例》要求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近期的思想情况,有些什么想法和变化;二是执行党支部的决议和完成组织交给任务的情况;三是近期工作情况,完成本职工作如何;四是了解掌握的好人好事和不良现象,以及群众的情绪和要求;五是对党组织或党员提出的批评和建议等。

二、党员汇报的一般方式

党员汇报的方式是灵活多样的,通常有三种方式:①集中汇报。即在党小组会或支部党员大会上汇报,而以党小组会的形式居多。党支部书记每月要安排一次党小组会,让党员有专门时间向党组织汇报。②个别汇报。就是党员向党小组长、支委或党支部书记单独汇报,遇到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汇报。党小组长、支委、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听取汇报,不得以工作忙而拖延推脱。③书面汇报。外出时间较长时,每月应向党组织作一次书面汇报。

三、坚持汇报制度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是要讲真话,讲心里话。党员向党组织汇报,应该襟怀坦白,实事求是,做到“无事不可对党说,无话不可对党言”,有什么事就说什么事,心里怎么想的就怎么讲。要防止讲假话,心里想的是一套,嘴里讲的是另一套,甚至欺骗组织。

二是要形成自觉,一以贯之。党员向党组织定期汇报思想是建立在自觉的基础上的,无论工作多忙,或是出差外出,都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作为党支部书记,一方面要专门安排时间让党员汇报思想,另一方面要注意提醒党员主动向党支部汇报。

三是干部要带头,做好样子。干部党员不论职务高低,党龄长短,都应以普通党员的身份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不能当“特殊党员”,不能离开战士党员的监督,特别是作为党支部正副书记的指导员和连长,更要放下“架子”,做好样子。

四是认真对待,解决问题。无论是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还是党小组长,对党员的汇报都要认真听取,不能抓“小辫子”。对党员反映出的好思想要表扬鼓励;对党员的思想问题,要加以引导和帮助,如因工作和家庭困难引起的思想反映,应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对党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合理的要尽量采纳。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组织依据党员标准,采取评议的形式,促使党员接受群众监督的一种制度。《政工条例》规定每年至少评议党员一次。根据基层的情况,一般结合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进行两次。

一、民主评议的内容

《政工条例》指出:“对党员特别是干部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采取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议。由此可见,民主评议党员一般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①思想情况,主要看政治学习是否自觉,政治立场是否坚定,道德品质是否端正,利益关系处理是否恰当,精神状态是否高昂。②工作情况,主要看是否热爱本职,对待工作的热情和工作标准高不高,接受任务是否愉快,完成任务怎么样。③作风情况,主要看是否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想问题抓落实是否从实际出发,处事是否公道正派、不徇私情,干工作是否雷厉风行、深入扎实。④模范作用情况,主要看共产党员的先锋队意识强不强,工作上是否吃苦在前、勇挑重担,危急关头是否挺身而出、敢站前排,日常生活中是否严格自律、享受在后。

二、民主评议的一般程序

民主评议党员应相对集中时间进行,其程序可分为六步:

第一步:动员教育。党支部召开中队军人大会或党员大会,学习有关文件精神,讲清评议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和方法。第二步:党员自评。动员教育后,要安排一定的时间给党员作准备。在此基础上,党员在党小组会上进行自我检查。

第三步:民主评议。召开全中队党员大会或军人大会,由党员和群众面对面地、指名道姓地对某个党员提出批评意见。

第四步:综合分析。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员的评议和群众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个党员的优缺点作出评价。

第五步:通报情况。一方面,支委会要把对每个党员的评价转告本人;另一方面,要召开全连军人大会或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报告评议党员的情况,对党员逐个讲评。

第六步:组织处理。对不合格的党员,要按照党内处理不合格党员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党支部和党员群众要分别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三、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是要消除思想顾虑。在评议党员时,无论是干部、党员还是群众,都会有些思想顾虑。比如干部党员怕“丢面子”,普通党员怕“伤友情”,团员青年“怕报复”。因此,党支部要认真搞好思想动员,引导党员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群众的批评;引导群众关心党支部建设,爱护同志,勇敢地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

二是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党支部不要事先划框框、定调子,真正使群众畅所欲言。要坚持面对面地提出批评意见,不能采用在表格里打“√”打“X”的形式。要敢于揭露矛盾,不要群众讲一点你就解释一番,甚至掩盖问题。要贯彻“团结—描评—团结”的方针,坚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不要把评议搞成了变相的整人。

三是要充分调动积极因素。在评议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让大家充分发表意见。在评议过后,对个别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要耐心进行帮助,把群众的批评看成是对自己的爱护,振奋精神,变压力为动力。

第3篇: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般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现阶段的工作任务谈思想、谈认识,上级学校党组织要求召开的民主生活会要结合实际确定内容。

1、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报告和文件,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2、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党性修养。

3、听取党员思想汇报,检查党员工作和学习以及支部交办任务的完成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党员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清是非,坚持原则,根据“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严格要求,热情帮助,真正达到弄清思想,团结奋进的目的。

5、分析群众的思想情绪,关心群众的生活,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6、讨论发展党员的工作情况,制订培养、教育和考察积极分子的具体措施,检查落实情况,总结党建工作中的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

7、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讨论党员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弘扬正气,表彰先进。对犯有错误的,违犯纪律的党员提出批评,进行教育,帮助党员端正党风,自觉遵守党的纪律。

8、组织党员参观革命遗址,使党员接受党史和优良传统的教育,组织党员观看教育有意义的电影、戏剧、参观社会主义建设新成就,听取先进典型和烈士事迹报告。

第4篇:党内生活制度

一、党内民主决策制度

民主决策是党的领导活动的核心。党组织和领导成员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搞好民主决策。

(一)决策范围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部门重要方针、政策、指示、决定的意见和措施。

2、发展规划、工作部署、重要财物的安排使用以及涉及全局性的重要事项。

3、党的建设及干部推荐、任免、调动、奖惩等。

4、有关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及其他需经集体讨论决策的重要事宜。

(二)决策形式

1、决策形式一般采用会议的方式。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

2、党组成员均应出席。有特殊原因须请假。要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才能开会。

3、会议召开前,将会议时间、议题通知与会人员。

4、党组主要负责人事先要与各领导成员通气,各成员拟请集体讨论决策的问题,应在召开会议前与主要负责同志取得联系,以便安排。

(三)决策方法

1、决策前要做充分的准备,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按分工拟制好实施方案,然后在会上集体研究、审查、作出决议。

2、会议讨论时,每个成员都要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都应提出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的方案和建议,充分进行酝酿、协商和讨论。对不同意见,要认真考虑。讨论要做到“三不”即:不作无原则的争论,不作无根据的发言,不武断的否定少数人的意见。

3、决策时要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表决时可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获得半数以上通过为有效。票数相等时,应暂缓作出决议,待意见取得一致时,再行决议。如一时先法取得一致,可请上级党委给予裁决。

4、做好会议记录和归档工作,并注意保密。

5、成员个人无权决定应由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也无权改变集体形成的决定。

6、凡会上讨论的所有问题,不论意见有否分歧,也不论是否形成决议(包括已作出的决定尚未公开的)均要严守纪律,不准任意外传、泄露。

(四)执行和反馈

1、党组成员必须坚决执行集体作出的决定。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会后不得在任何场合有任何反对的言行。

2、党组成员要按分工明确职责,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处理问题不等、不推、不拖,敢于负责。

3、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各成员汇报工作,掌握集体决议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有关措施。

4、书记或其他成员个人对没有经过讨论的重大问题,一般不能随意拍板。临时处置问题,应及时向组织汇报。

5、成员要互相尊重并全力支持书记的工作,领导成员之间要互相学习,互相支持,互相谅解加强合作,共同维护团结。

二、“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基层党组织生活的有效形式。因此国土资源局党支部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制度,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一)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一次。由支部负责同志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增加召开次数。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和指示;总结报告支部工作,征求党员意见;讨论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有关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必须有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出席,并经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同意,决议方为有效。

(二)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若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和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讨论加强支部自身建设问题,对需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问题提出初步意见;讨论决定职责范围内的其他重要问题。支部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支部书记不能搞“一言堂”。讨论决定总量时到会委员必须超过支委人数的半数,所做的决定才能有效。

(三)党小组会。每月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有关文件;讨论贯彻支部决议;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发展党员的问题等。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一个党小组,参加党小组会。党小组长应将召开党小组会的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四)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可以支部为单位上课,也可以由基层党委统一组织,集中上课。党课的内容要根据党的中心任务和上级党委安排,从实际出发,针对党员当时的思想状况确定,每次集中解决党员思想方面存在的一两个突出问题。党课教育的形式要多样化,做到集中听课与分散讨论相结合。上课教育与开展生动活泼的活动相结合。每次党课,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应提前确定教育内容,并安排好主讲人,认真进行,保证党课教育质量。

(五)每个党员必须按期参加“三会一课”活动。党支部和党小组要分别建立《三会一课记录薄》。对无故不参加的党员,要严肃批评教育。超过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按党章规定进行组织处理。每次党小组会、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之前,党组织应将会议的主要内容通知所有党员,提前做好准备。开会时应由专人做好记录。

(六)机关党工委每半年对党支部“三会一课”活动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七)除“三会一课”外,党支部可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党员活动日活动。党员活动日的内容,可以向党员讲形势、报告工作,可组织党员学习党内文件和文化知识,还可以结合工作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严格党内民主生活,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组织措施,也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都必须坚持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一)党组民主生活会和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党组书记和支部书记主持。

(二)党的民主生活会是党章规定的一项制度,各级党组织都要自觉执行。党员除遇特殊情况请假外,均应按时参加。

(三)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政治性、思想性和原则性,紧紧围绕本单位实际,以解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改革、开放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突出矛盾和党风问题为主要内容。每次民主生活会要突出重点,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集中解决领导班子和干部自身存在的一两个主要问题。

(四)民主生活会要在有充分准备的基础上进行。党组和支部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应采取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谈心等形式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中心议题,并将意见整理后提供党委、支部成员参考。

(五)召开民主生活会,要提前三天将会议时间、议题及有关事项通知与会人员。民主生活会要指定专人详细记录。会后将记录送上级党委组织和纪检部门。

(六)民主生活会要解决领导班子存在的实际问题。会议召集人要以身作则,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与会人员要严于律已,以诚相见,敢于揭露矛盾,讨论是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应实事求是,与人为善。不能以讨论日常工作代替研究自身建设,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工作总结会。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要研究具体措施,确保落实与解决。

(七)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的监督指导。必要时要派人参加下级组织的民主生活会。对民主生活会了过场的;要进行批评并责成其重新召开;上级党组织要经常督促检查,注意总结和推广经验,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第5篇: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是指党员领导干部召开的旨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组织活动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是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作风,是增强党的生机与活力的一大法宝。

(一)会议的必要性

支部委员会一班人在工作中接触比较多,平时在思想上、工作上难免产生不同看法和意见。因此,定期召开支部领导班子组织生活会,就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互相交换意见,谈心通气,开展必要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互相帮助,互相监督、总结经验,统一思想认识,就显得十分重要和必要。它有利于支部一班人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有利于端正党风,增强团结,密切党群关系,有利于加强集体领导,不断改进领导工作;有利于加强党支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形成坚强的领导核心。

(二)会议的原则

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会议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以诚相见、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防止把会议开成单纯的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三)会议参加对象

参加对象应为支部委员会全体成员,实到会人数应大于应到会人数的80%。如有必要可邀请同级行政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同时,可请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请有关党小组长或党员骨干列席。列席人员可以发言,提出批评和建议。

(四)会议时间安排

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两次;上半年的组织生活会应在七月底前召开;下半年的组织生活会应在翌年一月底前召开。如有必要,可适当增加组织生活会的次数,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应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五)会议基本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本组织决议的情况。2、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维护“一班人”团结,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3、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端正党风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情况。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5、其他重要问题。

(六)会议工作程序

1、做好会议前的准备1)根据本支部、本单位中心工作或支部班子成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确定重点议题。2)提前十天将会议日期和议题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准备。3)提前一周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4)支部班子成员在会前要交换意见,沟通思想。5)听取或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2、开好会议1)组织生活会由支部负责人召集并主持。2)通报上次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3)通报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4)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5)围绕会议议题,与会同志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6)因故缺席人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由主持人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7)在会议上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订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在会后向上级党组织报告。8)如有必要,上级党组织要委派负责人员参加,给予会议以具体指导。9)专制会议记录本,并认真作好组织生活会的会议记录。3、会后工作1)会后十天内,要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会议情况的书面报告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对上级党组织的建议和意见等。2)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同志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3)对会上提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要将整改措施用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4)与会人员必须遵守保密纪律,需要保密的内容,不得外泄或扩散。对违反保密纪律的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5)对未经上级党组织同意而不按时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支部主要负责人以及无故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班子成员,应给予批评教育。

(七)会议注意事项

1)要认真做好会议前的各种准备工作,尤其是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和支部班子的实际,确定好会议的中心议题,突出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防止中心大多,议题不明,发言东拉西扯,漫无目标,不能真正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2)对班子或同志中存在的问题,既要本着坦诚恳切的态度,做到对事不对人,把问题讲清楚。又要坚持揭短不怕痛,打开窗户说亮话,防止轻描淡写,浅尝辄止,或者言不由衷。3)组织生活会制度是党组织活动中的一项基本制度,要坚持这项制度,切忌随便变更日期,一暴十寒。支部班子成员除了过好班子组织生活会以外,还要无条件的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接照组织生活的要求,积极参加学习、讨论,如实汇报自已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诚恳接受支部和小组分配的任务,接受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切忌自觉或不自觉地以领导者自居,动辄作指示提要求,把生活会变成布置工作的会议。

2015党员管理制度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时间召开一次 第七篇

第1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坚持党支部学习制度,每月集中学习一次,重点学习中特理论、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在农村现行政策法规及科技知识。

2、坚持开展党员争先创优、“双学”和“三比三争”活动,牢固树立改革开放的发展观、求真务实的人生观,乐于奉献的价值观,维护大局的世界观。

3、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严格按党章和党的规定办事,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民主监督,党员必须严格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

4、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季度召开一次,必须重实效,党员半年以上不过组织生活或不缴党费视为自行脱党,党的组织生活必须讲政治、讲党性讲原则。

5、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必须注重以下五个步骤:(1)学习教育;(2)自我总结:(3)民主评议:(4)组织处理;(5)健全制度。

6、坚持流动党员管理,党员六个月以内外出参加学习、借调、停薪留职、务工等必须按时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一年以内除上述以外,由单位出据鉴定书,一年以上接转组织关系。

第2篇:西街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工作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环节。为加强党员管理,使党员能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党员先进性,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籍关系

1、党员因调动工作、学习以及其他原因等,需从本村转到外单位,党支部和党员应及时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及时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

2、党员一般应参加所在支部党的组织活动;外出学习或工作的,参加居住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

3、党员外出前必须向党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的理由、时间、地点等,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过组织生活、缴纳党费等情况,要详细记载。临时性、间断性外出,离家较近的党员,应参加所在支部的各项活动;外出时间长、地点不固定的党员,由支委分工负责,定期通信联系。

4、对外出地点比较固定,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党员,一般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外出时间在2—6个月之间的党员,则出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党员应主动定期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按时缴纳党费,在返回期间,支部要对他们进行补课,单独组织他们学习外出期间的党内相关文件,并进行教育。

二、自身建设

1、定期汇报。党员每个月至少要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所在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以便党组织对其进行考察和监督。

2、定期谈话。党支部班子成员要按分工(),每个季度至少同党员谈一次话。通过谈话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了解他们本人或通过他们了解党内外群众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意见、要求,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组织生活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及上好党课。

2、每个党员应主动参加组织生活,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事前必须向党支部请假。

3、党员必须认真执行党的决议,积极参加党的组织活动,坚持定期过组织生活,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党员参加所在支部党的组织活动,外出学习、工作,参加居住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积极发言,做好笔记。

5、长期患病卧床不起或长期休养的党员,如参加组织生活困难,由支部派人向其传达党的重要文件和党内重要活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

6、加强对预备党员的管理,由入党介绍人定期写考察记实(填写培养跟踪表),并为他们提供锻炼的机会,预备期满,及时讨论转正问题,并按程序上报审批。

四、民主评议

1、党支部每年一次对党员在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和考核。

2、严格依照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党员本人的工作总结和检查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3、通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作出客观公正的评议。

4、根据评议结果,采取适当方式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党费收缴

1、党员交纳党费要自觉、按时、足额。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同意,可以委托他人代为交纳或补交,但补交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3个月。

2、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的党费收缴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不同阶段工资变动情况随时按标准进行调整。

4、支部党费的收缴,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上缴一次。要严格党费收缴手续,便于监督、检查和公布。

5、党支部对不能按时和不足额交纳党费的党员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增强党员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

六、违规责任

1、对违纪党员,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根据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2、党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党支部可召开支部大会决定

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对没有正当理由,6个月以内不转移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要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并限期报到。经批评教育仍继续把组织关系介绍信留在自己手中、不交给转往单位的党组织、不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或根据党章规定,按自行脱党处理。

4、党员擅自离职,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本人坚持不改的,可区别不同情况作必要的处理。

第3篇: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1、社区党员应当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管理,按照社区党组织的部署要求,积极认真地做好社区的各项工作。

2、党员应该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按时参加“三会一课”,过好组织生活,因事不能参加的党员,事先必须请假。党员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在各项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社区党组织要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参加学习培训,主要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政治理论、政策法律、科技文化和业务技能学习。做到内容丰富、形式灵活、效果明显。

4、社区对党员实行登记建卡管理,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流动时,必须及时按规定做好组织关系接转。

5、党员必须按中组部文件规定自觉按月足额缴纳党费,特殊情况时不能超过3个月。

6、社区内单位在职党员要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社区党组织要定期把在职党员在居住社区的表现情况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

7、社区党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活动,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8、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或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进行组织处理。

第4篇:党员管理的主要制度

党员管理的成功实践大多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在新形势下不断坚持和完善这些制度,即构成了新时期党员管理的主要内容。

(1)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党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着直接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只有把党员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并在其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才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保证基层党组织有坚强的战斗力。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既是党员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党组织的重要职责。

(2)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必须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通常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应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这项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组织保证。

(3)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党员定期参加组织生活会,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求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此外,其他同志在思想和工作上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也应当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这项制度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方式,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的一种途径,是我们党内生活的优良传统之一。

(4)党日制度。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的规定。通常每隔一定时间安排一次,用以召开党的会议,研究党的工作,进行党的教育,过组织生活,接收新党员入党,以及向群众进行党的宣传工作等。坚持这一制度,对于活跃党内民主生活,增强党员党的观念,增进党的团结,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5)党员交纳党费制度。是指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向党组织交纳用于开展党的活动的经费。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员交纳党费,不仅仅是在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按照党章规定,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应当按自行脱党处理。

(6)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中共中央于1988年12月批转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后,这项制度在全国城乡基层党组织中逐步建立起来。每年进行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是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在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清除腐败分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7)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组织在党员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点时,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党员组织关系由一个单位或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有关党组织只有在接到其组织关系介绍信后,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将其编入一个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临时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可开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证明其党员身份,在所去单位党组织过组织生活,但在这个党组织中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8)党籍管理制度。党籍指的是党员资格。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申请人党的人被党组织批准后,就算取得了党籍。预备党员也有党籍。凡是党员自动退党、被劝退出党、自行脱党、党员重新登记时未予登记、受到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以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就都失去了党籍。党组织应按党章及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应手续。党组织对党员党籍的处理必须采取十分严肃和慎重的态度。

(9)流动党员管理制度。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广泛,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管理的一个新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中央组织部在1994年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流动党员管理的基本规范。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新的方式方法。

第5篇:党员管理制度

一、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半年召开一次。

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

通过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目的。

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组织生活会,可以吸收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列席。

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是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领导班子召开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会议。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和任务是:结合思想、作风、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实际,认真对照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民主生活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增强原则性和思想性。领导班子成员要围绕主题,敞开思想,畅所欲言,开展同志式的批评。通过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吸收同级行政负责人参加,也可邀请部分党员、群众代表列席。

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要参加所在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也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一般情况下,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上一次党课,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要做好会议记录,并且要注意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注重质量,避免流于形式。

1、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会议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等。

召开支部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特别是讨论发展新党员和决定给予违纪党员纪律处分等重大问题,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因故不能参加的应事先请假,支部委员会可就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个别听取,这些同志的意见,并把他们的意见转达给党员大会,会后应向他们传达会议的决议。

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支部党员大会可吸收非党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2、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支部委员会议事要注意遵守规定的程序,会议的议题应事先通知支部委员,做好准备,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要注意检查督促。

3、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通常有以下内容: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

开好党小组会要注意抓好四个环节:一是会前与党支部沟通,确定会议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四是做好记录,向支部汇报。

4、党课

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党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中心任务,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国际国内形势和科技文化知识等。

授课人可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课后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党课质量。每个党员都应当自觉地接受党课教育,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锻炼。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的一项活动,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纯洁组织,提高党员政治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措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民主评议党员应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民主公开,坚持平等的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评议意见。民主评议党员原则上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并动员,全体党员参加。

五、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是关于党费的交纳办法、使用原则、审批、检查、报告等各项管理活动的有关规定。收缴党费包括党员个人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和下级组织向上级组织交纳所收的党费两个方面。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每位党员应尽的义务,党员要自觉、按时、足额向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生活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正常情况下,党费必须由本人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各党总支(支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收缴党费,认真登记造册,每季度末15日前上交组织部。

组织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由组织科专人负责;建立会计专帐,单独立户存放;按照党费管理的原则和要求,严格党费使用范围、严格党费使用审批制度和党费检查报告制度;组织部每年一次向市委组织部和党委书面报告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并向学院全体党员通报。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六、党员教育制度

党员教育制度是关于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形式等方面的规定。

党员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科学文化和技术业务教育等。

充分利用党校阵地,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通过举办党员轮训班,采取集中辅导、分组讨论、个人自学、外出考察等灵活多样的方法,切实加强党员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效果。

七、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制度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由于工作调动、离退休、外出学习培训、毕业(结业)等原因,使工作或学习单位发生变化时,均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并妥善保管携带自己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接转手续。

1、党员组织关系的接收

来我院工作、学习的党员,时间在六个月及六个月以内的,应持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持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到组织部办理转入我院手续。

2、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

调离的党员,在办理离开手续的同时,由党员本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外出工作、学习三个月以上的党员,持所在党组织证明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工作、学习结束后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党员离退休后,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移至离退休人员党总支。对异地安置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安置地党组织;对异地居住或受聘到新单位工作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或临时组织关系;纳入社区管理的,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社区所在的街道党组织。

3、校内组织关系的接转

党员因工作、学习需要,在校内各单位调动时,原工作、学习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党员本人到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2015党支部工作制度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时间召开一次 第八篇

第1篇: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支部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三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党员队伍。

第四条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五条医院党总支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从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和业务工作等实际,合理设置党支部。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划分为若干个党小组。

第六条党支部委员由本支部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确定的委员候选人应征得党总支原则同意后方可提交党员大会选举,选出的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七条支部委员一般为3-5人,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等,必要时设副书记。

第八条支部每届任期二年或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如需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任期内委员缺额或需增设委员时,应及时补选,补选前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九条支部委员会应由党性强、作风正、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正式党员组成。

第十条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

第三章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第十一条党支部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对党员的政治理论教育。建立并坚持学习制度,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教育引导党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教育督促党员履行应尽的义务,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

(四)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经常了解党员的思想和工作状况,教育党员自觉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不良倾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五)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重视在医疗上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

(六)积极主动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紧密联系新的形势任务和医院实际,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解决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各种矛盾。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支持党员群众在医院的改革、发展、稳定中作出贡献。

第四章党支部书记、委员主要职责

第十二条支部书记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主持支部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一)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代表支委会定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指示、决议。

(三)经常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映。

(四)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各位委员的作用。

第十三条组织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组织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支部的组织工作情况,提出加强组织建设的意见,并按支部决议组织实施;

(二)加强对党员管理,抓好组织生活,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三)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目标管理;

(四)负责党员发展工作中的具体事务。

第十四条宣传委员协助书记负责思想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建设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党员学习,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三)负责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受理的党员申诉、控告的情况。

(四)负责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第十五条纪检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支部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二)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经常检查党员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三)对党员进行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四)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工作,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工作。

第十六条青年委员协助书记负责青年群众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制定党支部青年工作计划;指导团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的特点,开展团的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二)定期听取团组织工作汇报,掌握情况,指导工作;指导辖团支部搞好换届改选;指导团组织做好团的发展工作,培养优秀青年加入团的行列。

(三)做好团干部的管理教育工作,指导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四)指导团支部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团员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青年。

第十七条党小组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党支部要求,组织好党员的学习,贯彻党支部的决议。

(二)按时召集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三)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听取、收集党员的思想、工作汇报,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反映情况,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第五章党支部基本制度

第十八条“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形势任务或遇重要事项时,可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措施和本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并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

1、支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实际,可适当增加次数。

2、支委会研究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何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指示;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对党员的教育、奖励和处分;党员发展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3、支委会召开会议时,必须坚持集体领导,重大问题需经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可以吸收党小组长列席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时间召开一次】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讨论贯彻支部决议和工作安排;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荐党员发展对象,提出对党员奖惩的意见。

(四)党课

党课每半年安排一次,由医院党总支安排。可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授课。党课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参加。各支部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做好“三会一课”计划,并认真做好记录。

第十九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与行政领导配合,共同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建立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建立每年一次向院党政主要领导报告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建立领导干部谈心制度。院党政领导干部、支部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要与干部职工进行谈心谈话,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干部职工遇到的思想认识问题和实际困难。

第二十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员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根据医院实际,评议工作与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相结合一并进行。评议的基本要求和方法是:

(一)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教育;

(二)对照党员标准进行个人小结;

(三)组织民主测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支委会根据党员平时表现和评议情况,告知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督促改进;

(五)表扬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二十一条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召开,与党员民主评议、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本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二)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团结一批评和自我批评一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交流思想,总结经验,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组织生活会应注意把握会前征求意见,会中对照检查,会后落实整改等重要环节,切实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四)召开组织生活会应提前三天报告医院党总支,以便派人参加进行帮助指导。

第二十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的规定,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重视在医疗工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其主要程序是:

(一)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教育,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二)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分析,经过一至两年培养考察并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

(三)列入发展对象的同志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基本知识培训;

(四)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并形成政审材料。

(五)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介绍人,支委会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严格审查的基本上,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六)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主动向所在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步教育和考察的,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一年后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二十三条发展党员票决制

(一)适用范围: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二)票决方法

1、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参加支部大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进行票决。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分别计票、汇总。

3、票决设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支部提名,经到会有表决权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票决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领取、发放并清点、统计表决。

4、有表决权的党员对票决对象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5、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可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计票时统计在票数内。

6、票决结果应当场统计并公布。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数的,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

7、票决结果写入支部大会决议,票决情况汇总表随同《入党志愿书》和其他材料一起报上级审批。对未经票决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一律不予审批。

8、票决未通过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党内监督制度

(一)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与党中央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一致;

2、能否自觉参加上级党组织、所在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

3、能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4、能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纪条规;

5、能否廉洁从业,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6、能否密切联系群众,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

(二)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每半年检查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在支部会议上通报;

2、督促领导干部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并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

3、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干部工作,经常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馈;

4、对党员违法违纪案件,协助纪检部门调查核实,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外出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因工作需要,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

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还应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持证在外出所在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外出党员的党支部应通过适当方式与外出党员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党员返回后,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内容,以了解掌握外出期间的表现。

第2篇:党建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县扶贫办党总支结合组织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展党员制度

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讨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

2、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表现及培养情况;

3、对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所在支部进行讨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支委会根据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发展对象;

4、将积极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并由总支委派专人到发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考察合格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发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讨论;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

(二)党费收缴制度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按时交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的进行,方法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每年开展一次;

2、开展新时期合格党员教育,通过政治学习,检验每名党员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密却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

3、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总结,严肃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4、支委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指出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缺点,并行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督促其改正缺点;

5、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

1、处置不合格党员,是贯彻党章规定的精神,坚持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支部需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方针,有组织、有领导的妥善进行;

2、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支委会对于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认为是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材料;

3、经支委会讨论,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意见;

4、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支委会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五)党内监督制度

1、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履行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政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党支部要督促本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

3、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对机关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领导反映,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4、党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应当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发展党员的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要事项;

2、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决议和行使教育、监督职责,讨论研究思想思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支部工作安排、党员奖惩,搞好支部自身建设;

3、支部会每月召开1—2次,组织党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由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评议和讨论对不合格党员的奖惩等;

4、党课每季度安排一次,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论述和十六大精神,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系统的进行党的纲领、宗旨、任务和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

(七)请示汇报制度

1、党支部每年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支委就履行职责情况向支委会汇报,支委会应认真对支部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就支部工作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由党员评议;

2、党支部要按时参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对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及时传达,认真贯彻落实;

3、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4、党支部还应主动向党总支和行政领导汇报工作,听取党总支的指导意见,争取行政领导的支持。

第3篇: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三会一课”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主要是听取支部委员的工作汇报,总结上月党建工作情况,研究本月工作。

2、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主要是由党小组长根据党支部的要求组织本小组党员学习理论、提合理化建议等,支部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3、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主要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指示,讨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每半年上一次党课。主要是联系实际工作和党员思想状况,采取集中授课、收看电教片、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对全体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教育、政策形势教育、实用技术教育等。每次党员到课率原则上达90%以上。

5、以上“三会一课”,如有特殊情况,由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安排。

6、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的会议记录要完整、清楚,专本专用。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及原因、会议内容、形成的决议和决定。

组织生活制度

1、党支部制定年度组织生活计划,做到组织生活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时间充分,每月组织生活不少于6小时。

2、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党员和党组织,组织党员参观学习等。

3、组织生活的一般内容: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

4、每个党员无特殊情况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5、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

6、坚持党的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则性,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定政治立场,旗帜鲜明,着力端正党风、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含党组织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民主生活会的主要任务是每个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生活会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每名党员都要正确对待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准打击报复。

3、民主生活会的主题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4、民主生活会前,支部(含党委、总支)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班子集体或党员个人的意见或建议,整理后在民主生活会上反馈。

5、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或召集。主持人或召集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民主生活会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提出意见建议。

7、党员要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8、党组织领导成员要积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

9、民主生活会检查出来的问题,党组织和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要及时报告。

10、民主生活会结束后,15日内按要求将会议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

发展党员制度

1、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每个党员至少联系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建立保持一支占本村(居)人口5‰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3、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记入考察表。

4、对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5、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6、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40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7、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8、发展新党员以妇女和35周岁以下青年为重点,文化程度一般在初中以上,文盲一般不发展。

9、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由党支部组织仪式的,须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10、党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工作思想汇报,并进行讨论和反馈。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不得拖延。

党组织任期目标承诺制度

1、党组织要根据上级党委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三年任期工作目标,报上级党委审查后,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2、党组织书记要代表党组织就任期工作目标向党员和群众(代表)作出承诺,并报上级党委,作为考核评议的重要依据。

3、任期工作目标要分解落实到年度,逐年制定工作规划,逐年对照检查,逐年进行总结,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委报告。

4、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党组织要将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个人,明确考核奖惩措施,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

5、任期届满时,结合换届选举,党组织要对任期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向党员和群众(代表)报告,接受查询和评议。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1、党员必须带头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在群众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2、要组织开展党员“双带”活动。有帮带能力的党员都要就近联系1-2户贫困群众,力所能及地帮助联系户解决生产、工作、生活中的困难。

3、老弱病残党员,如参加组织生活困难,由支部派人向其传达党的文件和重要活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

4、对外出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理由、时间和地址,返回后,要及时报告外出情况。3名以上集体外出又在同一地点工作的党员,必须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外出6个月以上的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往所在地的党支部;外出在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党员,开具党员介绍信,参加所在地的党组织生活;对外出时间较长,地点不固定的党员,由支委分工负责,定期联系联络,及时了解外出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5、对外来党员,转来组织关系的必须接纳;对持党员证明信的,认真组织他们过好组织生活,并做详细记录。

6、对党员的纪律处分,须经支部大会讨论,按照处分党员的批准权限逐级上报,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经得起历史考验。

党务公开制度

1、党务公开内容: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的,一律向群众公开。党组织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党费缴纳、参与组织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党员结对帮扶等情况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党纪处分情况、党员其他应当公开的为随时公开内容。

2、党务公开要求: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使用村(居)党务(政务)公开栏,统一公开重点项目,统一公开形式,统一公开时间。党组织书记作为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职责,确保党务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党务公开与村(居)务(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结合起来,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问和要求。

3、党务公开结果的运用:设立党务公开检举、意见箱,及时了解群众的反映和接受党员群众的检举。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由纪律检查部门认真核实,并作出处理,同时把党务公开是否规范、及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党员学习制度

1、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现代科技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技能。

2、学习形式: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每月组织一次党员集中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有重要、紧急的学习任务随时安排。每名党员要按照支部安排的学习内容进行自学。每周1-2小时。

3、学习要求:每名党员必须重视政治学习,端正态度,认真对待。学习时,不得做与该次学习内容无关的事,不得随意议论,干扰他人。要积极踊跃发言,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本着有利于提高素质、改进工作的积极态度进行,不得漫无边际谈天。讨论时必须由专人作好记录,发言记录要妥善保管。将党员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集体学习和自学都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检。对党员经多次检查仍无学习笔记的,将在党员大会上予以通报公布名单,公布名单后仍不改正者将对其本人提出批评。

4、组织领导:党组织书记作为学习的组织者,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和组织实施学习活动;全体委员要带头参加学习,并做好学习辅导,努力提高学习效果;全体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教育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更不得以工作为借口不参加学习活动,要确保人员、时间、内容三到位。

党员汇报制度

为了加强同党员联系,及时了解党员思想、工作、学习情况,掌握群众对党组织的意见和要求,特建立党员汇报制度:

1、汇报时间:党员应定期向党支部作汇报。

2、汇报方法:可以口头汇报、书面汇报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汇报。

3、汇报内容:执行党的决议和完成任务情况、自己的思想动态及掌握的民情、对党支部或党员的意见建议。流动党员重点汇报在外活动情况及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进行,按照党员标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强化党性、党纪和党风教育。

2、民主评议党员采取“三评一定、末位定格”的方法,即:党员评议、群众评议、民主测评、组织定格。具体评议方法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导性意见研究决定。

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党组织书记主持,必要时由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评议结束后,主持人应将评议情况转达本人,并报上一级党组织。

4、对被评议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开除党籍及被除名外),党组织对其实施诫勉谈话,对不合格党员要限期整改,并落实帮教人和帮教措施。

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岗位特点,选择适当方式,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1、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从项目、技术、信息、物资、资金等各方面进行扶持,帮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

2、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十万党员联群众”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二件实事。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

3、参加设岗定责活动。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所在党组织设立的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履行岗位责任,努力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4、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便民、利民活动,积极参加爱心捐赠活动。

5、做好群众工作。党员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定期走访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党员干部“双述双评”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员和干部管理,增强广大群众的民主政治意识,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1、“双述双评”的含义:“双述”即村干部述职、无职党员述责,“双评”即群众评议、党支部考评。

2、“双述双评”的对象:参加“述”的对象为本村全体村干部和活动能力的无职党员。参加“评”的对象为村支委委员和群众代表。

3、“双述双评”的内容。村干部就一年来根据分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述职,村支部书记还要就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落实管党职责加强党的建设进行述职。无职党员的述责内容除在工作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外,重点就参加“设岗定责”履行岗位职责和参加“十万党员联群众”活动所做的工作进行述职。

4、“双述双评”的程序。一是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要求全体党员认真总结年度内个人履行党员义务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以及在学习、生活、工作等各方面表现情况,并对照党章中党员标准认真查找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严肃认真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事求是地准备好书面“述职述责”报告。二是党支部组织党员面向全体群众代表,按照要求进行“述职述责”。流动党员应向支部请假并书面上交“述责”报告。三是群众代表根据各述职述责党员、干部平时表现和现场陈述,向党员、干部本人提出的一些问题,请党员、干部当场进行答辩。四是全体群众代表根据党员、干部的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对其进行“无记名”满意度测评。五是党支部对党员“述职述责”情况和群众代表“满意度测评”结果进行统计,并将结果(支部书记、党员本人签字)反馈给党员本人,帮助党员查找原因,分析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六是党支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党员针对“述职述责”活动中群众代表提出的缺点和不足,认真进行总结和反思,制订出整改计划和具体措施,切实达到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保持党员先进性的目的。七是对于表现不好、作用不突出、测评结果较差的党员,在支部内对其进行口头通报批评,并进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八是总结活动的开展情况。

5、“双述双评”的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无特殊情况,党员、干部都要积极参加。无法参加的党员应向支部请假并书面上交“述责”报告。评议结果作为党员、干部评先表模的参考依据。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应事先向党支部报告。

2、党员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将其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组织。

3、党员临时或季节性外出且无固定地点的,组织关系仍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并报乡(镇、街道)党委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身份证明。

4、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相对集中的,建立临时党小组。

5、外出党员和临时党小组负责人应主动经常与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情况。外出党员接到党支部重要活动通知后,应按时返回参加,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履行请假报告手续。

6、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身份证明。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7、对外来务工经商的党员,积极接受他们的组织关系和党员身份证明,安排他们参加党的活动和过组织生活。

党员电化教育管理制度

1、按照上级有关电教工作规划和安排,认真组织好播放和收看工作。每年播放电教片不少于15部。播前有预报、有准备,播后有讨论、有记录。

2、落实专人做好电教设备的管理、使用与维护工作,做好有关记录工作。

3、要建立党员电教设备、器材和电教片档案,内容包括电教器材、设备明细、电教片目录,电教片发放、借用登记等。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4、党员电教设备要用于党员教育,不得挪作它用,不可播放与党员电教无关的节目。使用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操作。党员电教设备一般不得外借,特殊需要时,须经领导批准。

“城乡互联、结对共建”制度

为深入实施“五个基本”建设提升工程,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特制定本制度。

1、双方应在民主、平等和自愿的前提下,本着优势互补和互惠互利原则,开展结对联建活动。充分发挥城乡双方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各方面的优势,促进双方共同协调发展。

2、双方要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相互借鉴,相互帮助,统筹城乡共同发展,逐步实现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一体化的党建新格局。

3、双方从实际出发,在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制订结对联建的规划和方案,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确定工作内容和形式,落实工作措施,在双方人力、财力、物力允许的情况下,每年确定突破、创新的工作重点,不定期开展各类联建活动。

4、达成协议的共建活动在区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双方党组织共同负责实施,主要围绕“建强一个好班子、制定一个好规划、选准一个好项目、建设一个好阵地、制定一个好规划”等“五个一”开展工作。

5、双方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创先争优“五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内容,丰富联建内涵,提高统筹城乡党的基层组织科学发展水平。

结对帮扶制度

1、党组织根据每个党员的活动能力、专业特长和各自的具体情况,采取组织决定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联系对象,凡有联系能力的,一般应联系1-2户(名)贫困户或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或特困职工。

2、要建立结对帮扶活动台帐。结对党员要与被帮扶对象签定帮扶责任状,责任状一式三份,党组织、党员与被帮扶对象各一份。

3、结对帮扶活动要做到“三明确”、“三经常”,即:帮扶对象明确、帮扶内容明确、帮扶职责明确;经常了解被帮扶对象的思想和生产、生活情况,经常做被帮扶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为被帮扶对象提供资金、技术和信息服务,共同商讨致富的思路和办法。

4、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帮扶工作专题汇报会,并做好记录。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经验交流,每一年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并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对优秀党员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民情访谈制度

1、访谈对象:村(居)两委干部按联系级开展“民情访谈”。访谈对象为各村(居)群众,重点是村(居)民代表、党员、“三培养”对象和困难户。

2、访谈时间:白天或晚上均可,每月三次以上。

3、访谈要求:每次访谈有两人以上参加,携带《民情日记》并详细记录访谈情况。对访谈时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帮助记录并帮助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向上级有关领导反映,一时不能解决的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党员干部值班制度

为了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切实发挥基层组织活动阵地服务人民群众的积极作用,特制定党员干部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村(居、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部分党员在办公室轮流挂牌值班,开门办公,服务群众。

2、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防汛抗旱等特殊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

3、值班任务:①、值班人员对值班当天的群众来访和出现问题负首问责任;②、积极做好接待、协调和处理工作,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接待群众来访,调解群众纠纷、邻里矛盾,办理有关手续,受理村(居)民对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答复解释村(居)民提出的问题;③、受理村(居)民委托代办事项,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④、负责处理日常村(居)务工作,记录处理过程和结果;⑤、接待上级检查考核,搞好上传下达,上下联络工作;⑥、及时更新党务、村(居)务公开内容;⑦、维护活动室的环境卫生及财产安全;⑧、值班期间遇有突发性紧急事件,应及时向乡(镇、街道)党政办公室或主要领导汇报,并通知村(居)其他领导共同做好应急处理;⑨、填写好值班日志,办理好交接班手续。

4、值班要求:①、村(居)干部实行轮流值班制,按时交接班,不得缺岗漏岗。值班干部有事外出应按AB岗制度办理;②、将规定工作日和干部轮流值班表及联系电话在本村(居)醒目位置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办事;③、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有失职渎职、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④、值班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工作日、工作时间值班,发现脱岗一次罚款30元,在值班人员工资中扣除;⑤、村(居)干部个人连续脱岗3次以上者,年终考核为不称职,并进行诫免谈话;单位发现连续缺岗5次以上者,年终考评单位为不合格,不得参加任何评先表优活动;⑥、聘请区乡(镇、街道)党代表、人大代表、老干部等为村(居)干部值班制的监督员,对值班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将全年值班考勤情况作为村(居)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议五公开(议事恳谈)制度

1、五议五公开内容:“五议”包括村(居)民党员建议、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党员代表大会决议;“五公开”包括提议事项、审议程序、决议结果、实施方案和办理结果公开。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人要积极维护集体领导,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畅所欲言,求真务实。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参会人要坦诚相见,密切合作。党支部的决议形成后,党员要自觉、模范的贯彻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反映,但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

4、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凡需提请会议讨论的议题,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提出初步意见,再提交会议研究决定。对一时不能解决的事宜,应暂缓做出决定,相互交换意见,下次再议。做出决议后,要按照分工,抓好工作落实。5、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参会人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对会议决定的内容,凡属应保密的,不得向外泄露,如有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后果,将按照党内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

群众说事制度

1、说事地点:“群众说事”室设在村委会办公室(或党员活动中心)。

2、说事时间:“群众说事”日定为每周五。

3、听事人员:乡(镇、街道)包村联系(居、社区)领导干部、村(居、社区)干部。

4、说事内容:群众想说的话、想说的事和困难等。

5、凡说事日,乡(镇、街道)包村联系(居、社区)领导干部、村(居、社区)干部在村(居)委会办公室值班,接待群众说事,及时解决处理问题。

6、建立群众“说事”登记簿、信访意见反馈卡。在规定的时间内调处好所“说”的纠纷,处理完所“说”的事项,解决好所“说”的困难,并请当事人在说事(调解)记录簿上填写满意度评价。对所反映的事项,能直接答复解决的应现场及时给予答复解决;一时不能答复需要调查处理的,按照矛盾排查调处的程序和原则进行调处。

7、“群众说事”纠纷调处接待室要做到:热情接待、热情询问、热情处理、热情回访。及时公开信访内容、公开调处程序、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处理结果、公开反馈意见。乡(镇、街道)包村(居、社区)联系领导、村(居、社区)干部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到岗、接待不热情、记载不详细、调查不耐心、处理不公开、群众不满意或激化矛盾的,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取消当年评先表优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代办(上门)服务制度

1、应依据公开、公平、公正,依法、高效和自愿的原则。

2、代办(上门)服务代办点设在“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也可到村(居)办公室办理。

3、代办(上门)服务范围:属乡(镇、街道)全程办事代理室受理的事项(按规定申办人必须到场办理的除外);需由村(居)两委办理的事项;为申办人提供咨询和解释等服务事项;其他适宜在村(居)级代办点受理的事项。

4、代办(上门)办事程序由受理、传递(上门)、回复(办理)三个环节组成。

5、受理时,可采用书面、口头等方式受理,做好代办(上门)服务记录,并向申办人告知承诺时限。对申办人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补办事项。无明确办理时限的一般半月内办结。

6、传递(上门)时。要主动与乡(镇、街道)“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等及时做好衔接工作。

7、回复(办理)时,及时做好说明和资料归档工作,并听取申办人的意见。

8、申办人可采用书面、口头、电话等形式,向乡(镇、街道)办公室投诉。各代办点遇到重大投诉事项以及涉及到其他单位的投诉事项。应及时上报乡(镇、街道)办公室。各代办点应定期对申办人进行回访,遇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

9、代办员由乡(镇、街道)包村(居)干部和村(居)全体干部等组成。村(居)干部负责受理和回复工作以及传递需由

村(居)两委办理的事项;包村(居)干部负责传递需由乡(镇、街道)受理的事项。

10、代办(上门)服务工作情况与村(居)干部和包村(居)干部年度考核挂钩,有3次以上不满意记录的取消年度评先表优资格,有5次以上不满意记录(非人为因素)的建议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机关党支部书记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及经济、科技、文化和业务知识等,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强化党性党风教育,促使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3、负责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提高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围绕“五个基本”要求,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地发展党员工作,特别要重视从一线、基层青年干部职工中培养积极分子。

5、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本系统和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本级和下级党组织任期届满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党务公开,及时公布党内信息;支持本部门(单位)党代表开展工作,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保障。

7、坚持从严治党,监督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国法政纪,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独罪行为作斗争。

8、每月坚持党的组织活动,坚持“三会一课”和党课等制度。每月进行一至两次党课教育。经常听取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遇有重要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社区党支部书记职责

社区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社区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的决定、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的工作,将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居民区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各项服务;

3、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交流情况,相互配合,积极协调社区各种组织、单位的关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做好各项工作。

5、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6、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

7、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村党支部书记职责

村党支部书记在村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结合本村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府的法令,以及上级的决议、指示。

2、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推动全村科学发展。

3、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领农民致富。

4、紧密联系群众,了解群众所思所想,组织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5、加强村民群众教育,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计划生育等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6、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村党支部建设。

7、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企业重大问题的决定,同企业负责人(业主)保持密切联系,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组织党员和员工努力完成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等任务。

2、抓好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参与讨论决定本企业的重大问题,参与对奖金分配、人员调整、员工奖惩等问题的研究。支持和协助企业负责人(业主)在经营管理、生产指挥、技术开发等重大问题上作出正确决策。

4、抓好本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生产经营,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依靠职工群众,关心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领导本企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并根据企业特点,独立开展工作。

6、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教育和引导员工尤其是班组长以上骨干积极靠近党组织,搞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企业内的党员队伍。

7、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

8、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9、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党组织议事决策制度

1、党组织议事决策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坚持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严格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议事决策;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使决策符合时代要求、符合客观规律、符合工作实际。

2、议事决策内容: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党委、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意见和措施;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讨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研究干部职工的任免、调动、退休、奖惩、聘用及干部的推荐工作;研究确定党组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研究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研究有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研究决定党组织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其它需要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3、议事决策程序:党委(总支、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组织书记、党组织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会议议题要提前拟定,并经主管党组织成员审核把关、党组织书记审定后提前2天通知党组织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党组织书记不在时,党组织会议由受委托的党组织成员主持,会后向党组织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党组织会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党组织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组织成员沟通。党组织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织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部党组织成员到会。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党组织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组织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党组织成员的半数为通过。党组织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对应由党组织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组织会时,党组织书记可与有关党组织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组织会报告。

4、议事决策纪律:凡属党组织职责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程序,由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讨论决定问题时,每位党组织成员要根据集体决定和分管工作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会上讨论问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正确的集中。允许保留个人意见,但必须无条件执行会议形成的决定。

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1、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实行组长负责制,党委(组)书记为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活动,检查和指导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党委(组)书记不在时,可由书记委托主持工作的党委(组)成员负责。

2、所有党委(组)班子成员为参学对象,并可根据需要适当扩大参学人员范围。

3、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等重要理论;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创新理论等;中央、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法律、历史等各方面综合知识。

4、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1次,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

5、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档案,记录学习计划、学习资料、考勤记录、个人学习笔记、集体研讨学习发言和中心组学习成果等资料。坚持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提倡和鼓励利用业余时间认真看书学习。每个人都要建立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年终交组长审阅。理论中心组成员要根据自己工作业务特点,每年深入基层进行专题调研,每人每年至少要撰写1篇理论联系实际的论文或调研报告,并在理论中心组学习时进行交流。

6、理论中心组成员要带头自觉参加集体学习,不得无故缺席。因事因公不能参加学习必须向组长请假,并须经同意。

第4篇: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实施意见》。促进局机关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一、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局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以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名义上报下达的文件;研究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研究年度工作总结。

3、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

5、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6、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奖惩(含对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

7、研究市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规范的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2、总支部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3、会议由书记召开并主持,会议时间,议题,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通知,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委员,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4、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发挥民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吸收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要清晰,忠于发言人的意愿,对听不清楚或未记全的重要意见,要及时请发言人核对补充。会议记录在会后由副书记审核签注后送书记审定。

6、对会议议定的事项,各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对归口负责上报或落实的该项要按时完成,并及时反馈(包括市直机关党工委要求上报的有关事项)。

7、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集中精力开会,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离会。

8、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保密纪律,杜绝自由主义现象发生。

三、请示报告工作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总支部委员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征求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评议和监督。

2、总支部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局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3、支部每季度向总支汇报党建工作,总支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机关党建工作,

4、总支坚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对政策上把握不准的党内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报告,对党工委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完成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5、每个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以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归队后应当面向党组织负责人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平时有重大事项,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6、入党介绍人要定期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被介绍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取得支部的指导和帮助。

四、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党员交纳党费应做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在每月的20日前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应及时登记,造册,做好党员党费证记录,并将收缴党费及时上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按时上交总支组织委员。

2、党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纳党费,可以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走超过三个月。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员应交纳的党费比例,由各支部组织委员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和按照统一的核定,党员必须足额交纳。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由支部组织委员会核算后通知党员本人,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总支应在每年年终,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预备党员之月开始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

5、所有收缴的党费由机关总支每季度一次统一上交汇入党工委的党费账户,局机关党组织不留成党费,不得拖延上缴或借支,挪用党费。

五、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1、培训内容: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形势任务教育等内容。

2、党员学习教育要做到“六有”:有学习计划,有相对固定的学习时间,有学习记录本,有学习考勤中,有个人笔记本,有学习心得体会。

3、每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理论,学党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局领导每年要为党员上课2-3次。

4、党员每年写2篇以上学习心得,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交流会,党员中心发言,交流学习心得。

5、机关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及专职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每2年至少轮训一次。

6、积极选送党员干部参加党校各种学习培训,定期举办党员培训班。

7、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涵,采取辅导报告,办培训,组织对党员进行学习培训。

8、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培训班学习培训

9、努力搞好党员干部职工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不脱产学习,深造学习,倡导岗位成才,自学成才。

六、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党小组会每月一般安排一至两次,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总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课教育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和自我教育,特别是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3、严格党员管理。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过组织生活,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并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4、坚持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个人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作风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的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克服和制止党内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5、机关党总支每半年,支部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切实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6、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党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每半年至少与党员谈心一次;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每年至少开展谈心一次。

7、定期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年终,结合工作总结,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违法违纪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及《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9、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员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得考察,严格把好质量关。

10、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每半年在党内通报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对多次或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

11、严格按照规定接转党的组织关系。党员在调动工作办理行政关系同时,要办好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手续。

12、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发党报党刊,及时下发上级文件,扩大党员的行情权,定时公开党内事务。

13、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思想道德等教育,每年组织1-2次市区周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参观学习,每年组织一次义务活动。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年度考核,年终总结时或上级党组织同意安排的时间内进行。

2、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核,表彰和处置”等五个环节进行,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3、对党员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党的重要理论和领导讲话精神,提高对党的性质,理想,宗旨,纪律的认识,为自我评价和民主评议打好基础。

4、评议按支部或党小组进行。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特别是学习实践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5、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进行的处评,互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小组长要做好会议记录。评议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6、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本局的保持共产党先进性具体要求,在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和党员做出自我评价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党员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支委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对每个党员形成评议意见通知党员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情况。

7、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扬或表彰;对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助;对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区别不同情况,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劝退,除名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报党工委审批。

8、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将评议党员情况上级组织。

八、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和各项规定。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

3、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逐级汇报制度。定期向党工委,局党委汇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原则上每半年汇报一次。如发生违纪违法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4、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其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5、实行廉政责任制。局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6、加强党内外监督。经常听取党员,民主党派,党风廉政监督员和群众的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反映党员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反馈通报有关情况。

7、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批评和监督。

8、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建设,把上级有关规定与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完善相关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有效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的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9、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使用公车办个人私事。不准收受“”红包,礼金,礼品,不准借婚喜庆这机敛取财物,严禁参加一切可能影响公务的活动,不准向管理对象索要任何好处,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处理。

10、展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三项谈话制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旖教育,指出不足,限期整改。

11、履行监督职责。每年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从政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和考核;定期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制度的落实情况

12、实行责任追究。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责任人,按中央《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其实行责任追究。

九、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建立和完善机关工委统一领导,局党委负总责,机关党总支组织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局党委书记为机关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对局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机关总支书记为党总支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支机关实施党工委,党委的决议,决定,要求和党建各阶段工作目标的实现负主要责任,党委其他成员齐抓共管机关党建,机关党组织具体负责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本局的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

3、总支,支部委员在局党委和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党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工作任务,协同完成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任务。

4、中层行政领导要按照总支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制,抓好分管的党建工作,在布置。检查。考核,总结行政业务工作时,同步强调党建工作。

5、党小组长要按照各级党组织的要求,对本小组党建工作负责,认真抓好本小组的党建和思想政法工作,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协助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好党小组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带领党员完成各项任务,定期向总支报告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及时收缴党费,做好会议记录,

6、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报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月工作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组织分工任务落实到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总支委员会,结合局中心任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审核发展党员,布置,总结党建工作任务。

7、深入开展党建创先工作,创文明单位和创“五好支部”等活动,建立创建工作责任制,每半年研究一次创先情况,每年表彰先进党支部,党小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时总结党建工作经验。

8、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下自我批评;严肃党的纪律,处置不合格党员;按规定及时收缴党费;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9、坚持按期换届选举制度。按期《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按规定配齐强总支、支部班子。

10、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落实的党组织,党务干部和党员。要实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2015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时间召开一次 第九篇

方案一: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精神,按照玉红组联发《关于召开全区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现将XX乡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民主生活会主题:切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二、召开民主生活会时间:3月25日

三、参加民主生活会人员

民主生活会的对象是:XX乡党政领导班子及综治维稳委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3人,具体为:书记、乡长、人大主席、纪委书记、副书记、副乡长、党委委员。列席人员:各村书记、主任,全体站所负责人。召开民主生活会时,邀请区四套班子联系领导和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相关部门领导参加并进行指导。

四、民主生活会各阶段任务及要求:

1、提高认识,学习阶段(3月11日—15日)

学习方式: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习重点内容: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党校开学典礼上的讲话,学习《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习近平同志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的通知》,学习《省级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省委常委党内政治生活八项规定等有关规定、秦光荣同志在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学习市委内部制度建设系列文件规定、xxx同志在市委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市委四届三次全会报告,学习区委内部制度建设系列文件规定等。

要求:各位班子成员要认真自学区委规定篇目。

2、征求意见阶段(3月13日—3月18日)

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党员干部和群众对改进工作作风和乡党委内部制度建设的意见、建议。征求意见范围:乡机关干部职工,乡中心站所负责人,乡直属支部书记;各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监委会主任;部分党员代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

要求:3月19日将征求意见汇总。

3、形成初步整改措施阶段(3月22日前完成)

要把规范和完善内部制度作为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对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有关规定,乡党委政府要出台相应办法和实施细则,用制度管人管事。

要求:乡纪委、组织办、党政办按时完善和规范制度。

4、对照检查,撰写发言提纲阶段(3月15日—3月21日)重点对照检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遵守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检查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解决干部群众反映最突出问题的情况,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制度建设,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制度规定及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要听取群众意见,深刻剖析检查,认真撰写书面发言材料。

要求:各位班子成员要将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书面材料(包括电子文档)于3月21日下午3点前准时交到乡组织办。

5、召开民主生活会阶段(3月25日上午9:00)

议程(略)

要求:组织办准备好会议材料。

6、切实抓好整改落实阶段

加强对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根据整改措施,对整改落实不到位或者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由乡纪委责令限期改正。

要求:乡纪委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五、上报民主生活会审批时间:3月12日

上报内容: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及地点

六、做好总结:民主生活会后,组织办按规定进行总结并上报各类材料。

方案二: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

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好2015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和《市教卫工作党委关于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好2015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在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第一督导组的指导下,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2015年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

一、民主生活会主题

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查摆和解决现实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促使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群众工作本领,为推进学院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二、时间安排

学院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定于20xx年11月15日(星期五)全天进行。

专题民主生活会期间,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请假。

三、具体步骤和做法

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上级党委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到会前认真准备、会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切实整改三个工作阶段。

(一)会前准备阶段

为了过好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学校党委按照市委和市教卫工作党委的部署,在第一环节,把学习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摆在突出位置,以召开群众座谈会、个别访谈、书面征询等多种形式,深入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做好了前期准备。

一是组织了11次专题研究和学习。党委共组织了七次集中学习。邀请党建专家奚洁人作了“群众路线是正确科学的领导作风和领导方法”专题辅导报告;举办了“倾听基层的声音——优秀基层干部谈群众工作”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举行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中心组专题学习会;组织观看了《苏共亡党亡国的教训(警示篇)》纪录片;以“交流学习体会聚焦分析问题”为主题召开了党委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等,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对增强群众观念紧迫性的认识,为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奠定思想基础。

二是召开了15场调研座谈会。在前期调研的基层上,每位领导树立了强烈的问题意识,带着问题继续深入基层调研,调研对象涵盖在职教师、学生、离退休人员、民主党派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等各类群体。在听取意见方面,班子统一思想,坚持聚焦“四风”,通过集中调研、分头调研和个别访谈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查摆问题既有广度又有深度。为了扩大调研范围,打破了领导班子联系基层的日常分工,采取交叉联系调研的方式,使基层单位的师生能够面对不同的校领导,使每个班子成员能够接触更加广泛的师生。

三是征集疏理出意见建议97条。其中,党员领导干部“四风”方面的问题12条,机关工作作风存在的主要问题8条,工作中需要改进的问题及意见建议77条。根据实际情况,将问题分为即知即改、近期研究解决、发展中需要思考解决等三大类,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

四是积极推进即知即改问题的解决。召集职能部门集中研究即知即改问题,明确了及时认领、强化沟通、主动对接和积极整改的原则,做到不等、不靠、不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目前,已解决了一部分问题,并正在认真思考和研究制定其他问题的解决方法和渠道,为后续制定整改方案奠定基础。

五是认真做好“三查四看”工作。通过“三查”,我院进一步明确了学习要求,严格按照集中学习不少于6个半天的要求做好学习安排,并要求党员干部将自学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措施。在“回头看”工作中,明确要求听取意见不遮掩,查找问题不跑偏,一项一项查准确、搞清楚,按照“突出重点,攻破难点”的要求,对于能够即知即改的问题,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逐项明确负责领导、部门、时限和措施,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

六是开展诚恳的谈心、交心,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为深入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学校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梳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撰写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为进一步统一思想、增进理解,党委进行了多次讨论,班子成员面对面、推心置腹地开展了谈心谈话,相互交换意见,并结合反馈意见几经修改,最终形成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已报市教卫党委系统第一督导组审阅并通过。

上述工作,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奠定了基础,使我院具备了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基本条件。

(二)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专题民主生活会由党委书记戴健主持,出席人员为市教卫工作党委领导、市教卫纪工委领导、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第一督导组成员、学院全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人员为纪委专职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有以下三项议程:

一是由党委书记戴健同志代表学院党委报告班子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由全体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讨论深刻剖析;二是全体领导班子成员根据群众反映的意见,结合个人思想实际、岗位职责和工作经历,对自身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由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第一督导组结合谈话提醒和掌握的情况,对专题民主生活会尤其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作出评价,并对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出要求。

(三)部署整改阶段

专题民主生活会后,领导班子及成员对干部群众反映和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逐个研究,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对于能够及时整改的,立即整改;对于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间;对于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向教职员工反馈说明。

领导班子整改措施、时间表在一定范围内及时向党员干部群众通报,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聚焦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做到敢于开展批评,敢于直面较真,敢于思想交锋,敢于暴光亮丑,切实提高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真正使领导班子每个成员接受一次严格的思想洗礼和党性锤炼。

(二)高度重视,坚持“一把手”负责。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谈心,带头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进行整改,严格规范程序、内容和标准。

(三)加强与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第一督导组的沟通协调。主动请示、主动汇报、主动接受督导组指导和检查,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步骤,把活动的规定动作做扎实、做到位,确保专题民主生活会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四)党委组织部做好学院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原始记录,并将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市教卫工作党委,抄送教卫纪工委和系统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方案三: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

根据临泉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文件临群组发[2015]27号要求,为扎实开好乡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会议主题和时间

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是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以“三严三实”为基本准则,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组织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促使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群众工作本领。

专题民主生活会时间安排在6月下旬,具体由乡党委与县委督导组商定。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准备不充分的,不能急于开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天。专题民主生活会期间,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请假。

二、认真做好会前准备

6月20日前,要做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准备工作。原则上应于6月10日前完成谈心交心及意见汇总反馈工作,6月15日前完成领导班子及成员对照检查材料撰写和征求意见工作,6月18日前对照检查材料经县委督导组审核后报县委活动办。

深化学习教育。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活动始终,在前段学习基础上,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要求和在兰考调研指导时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省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以及规定的学习材料,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沈浩精神,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讨论,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

广泛征求意见。要紧扣作风建设,着重听取党员、群众和基层对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反映,听取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里有关规定精神、反对“四风”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适当扩大征求意见范围,创新方式方法,既可采取面对面,也可采取背靠背等方式,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广泛征求党组织、党员群众的意见。

普遍开展谈心。领导干部要做到“四必谈”。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每名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之间,督导组与班子成员之间都要开展谈心。

谈心谈话要敞开心扉、坦诚相见,见人见事见思想。要带着问题谈,主动亮明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诚恳指出对方的问题,互相交换对班子存在问题的看法,深入探讨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对一些有误解、有分岐的问题要敞开谈。

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乡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写得实、画像准。内容主要包括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变作风方面的基本情况,“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重点写清“四风”突出问题,列举具体表现和典型事例,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上级党组织、督导组点明的问题要明确作出回应。要深挖问题根源,重点从理想信信念、宗指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财经纪律以及“三严三实”要求等方面分析原因。要明确努力方向,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还要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群众反应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进行查摆剖析。

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党员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主持起草、集体讨论,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对照检查材料要直奔主题,直面问题,不能避重就轻、写成工作总结,不能以文字多少定优劣。

三、以整风精神开好会议

要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以整风精神开好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以树立标杆、向我看齐的态度,带头揭短亮丑,班子每名成员都要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明确摆出“四风”突出问题,明确回应群众意见和上级督导组点明的问题,明确落实从严管理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相关要求的情况,并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刻检查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改进的具体措施。相互批评要逐一进行,聚焦“四风”,从党性强不强、工作实不实、要求严不严等方面指出对方的问题和不足,帮助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建议。

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坚持出以公心、坦诚相见,注意克服“怕”的思想;坚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注意避免“绕”的现象;坚持真刀真枪、敢于交锋,注意防止“空”的问题,让批评和自我批评有“辣味”。要坚持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动真碰硬、敢于交锋,不当老好人,不搞无原则纷争,使领导干部受到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红脸出汗、加油鼓劲,达到“团结一批评一团结”的目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后,党委要在一定范围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

四、扎实抓好整改落实

坚持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即知即改、边议边改、立说立行,不等待观望、不敷衍塞责。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来的问题,无论是班子的还是个人的,都要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扎实整改落实,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集中治理,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凝聚力量。注重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完善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等制度,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作弄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犯有错误的同志,鼓励他们主动讲清问题,勇于改正错误;对个别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而又不作自我批评、拒绝帮助的干部,必要时进行组织调整;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五、充分发挥党委书记作用

党委书记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既要坚持以身作则,又要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要统筹谋划,组织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督促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并逐一审核,提出具体意见。带头开展谈心活动,了解掌握班子思想、作风状况和每名班子成员应解决的突出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带头对照检查自己,开展自我批评,诚恳地接受批评、改正缺点。带头对班子成员提出批评意见,尤其对那些律己不严格、剖析不主动、不能正视问题和正确对待批评意见的同志,要直言不讳、督促改进。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调动班子成员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突出问题要亲自研究制定整改计划、建立整改台账,落实责任,动态管理。

在民主生活会召开15天前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会后15天内上报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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