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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镇镇有通地铁规划吗

2016-12-27 09:35:16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顺德镇镇有通地铁规划吗(共6篇)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控规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控规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 控制性详细规划 公示说明 2008年4月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公示说明 I 目 录 前 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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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控规
顺德镇镇有通地铁规划吗 第一篇

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控规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 控制性详细规划 公示说明 2008年4月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公示说明 I 目 录 前 言 ................................................................................................................. - 1 - 第一章 现状概况及条件分析 ......................................................................... - 1 - 一、 区位概况 ............................................................................................. - 1 - 二、 自然条件概况 ..................................................................................... - 1 - 三、 社会经济条件分析 ............................................................................ - 2 - 四、 规划区位置及范围 ............................................................................ - 2 - 五、 现状土地利用概况 ............................................................................ - 2 - 第二章 规划依据与原则 .................................................................................. - 3 - 一、 规划依据 ............................................................................................. - 3 - 二、 规划原则 ............................................................................................. - 4 - 第三章 功能定位与规划目标 ......................................................................... - 6 - 一、 功能定位 ............................................................................................. - 6 - 二、 规划目标 ............................................................................................. - 6 - 第四章 规划布局设计 ...................................................................................... - 7 - 第五章 各类用地功能 .................................................................................... - 10 - 一、 居住用地 ........................................................................................... - 10 - 二、 公共设施 ........................................................................................... - 10 - 第六章 道路交通 ............................................................................................ - 11 - 一、 交通系统 ........................................................................................... - 11 - 二、 道路等级 ........................................................................................... - 11 - 三、 道路交通设施 ................................................................................... - 11 - 第七章 绿地景观系统 .................................................................................... - 12 - 第八章 城市设计指引 .................................................................................... - 12 - 一、 “水城” 理念 ..................................................................................... - 12 - 二、 城市空间模式 ................................................................................... - 12 - 三、 水城文化 ........................................................................................... - 12 - 四、 人性化、生态化的城市道路 .......................................................... - 13 - 五、 营造特色城市公共开敞空间 .......................................................... - 13 -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公示说明 - 1 - 前 言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总体规划》和《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概念规划》的修编对北滘镇新城区提出了以实现跨越式发展及塑造城市特色为目标重点突出区域中的地位、商务功能、生态环境三个方面内容。作为北滘镇未来发展的新领域既定目标就应进一步落实总体规划、概念规划的发展意图完善土地功能空间布局制定一系列开发和管理的政策以适应新城区的发展建设。 第一章 现状概况及条件分析 一、 区位概况 北滘镇位于佛山市顺德区的东北部东隔潭洲水道与陈村镇相邻南与广州市番禺区交界西临乐从镇北隔顺德水道与顺德中心城区、勒流镇相望。北滘镇总面积92.2平方公里地理位置条件优越北距广州24公里西北距佛山15公里南距顺德区中心大良11公里。水陆交通便利拥有省级二类口岸北滘港高速公路连接广州和港澳。 二、 自然条件概况 北滘镇属于由江河冲积而成的河口平原土地资源条件良好。气候属南亚热带季风性气候区年平均气温为21.9℃具有日照充足雨量充沛气候温暖等特点北滘镇内名胜古迹众多旅游资源开发条件也极好。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公示说明 - 2 - 三、 社会经济条件分析 随着佛山市行政区划的调整北滘镇成为中心组团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禅城区和南海桂城的联系更加紧密

紧邻中心组团核心区的优势使北滘镇可能发展成为佛山市中心区的配套居住服务地同时北滘镇与中心组团南片乐从镇和陈村镇的互动、联系也将更加频繁规划的佛山一环路、广珠西线高速公路将从镇域穿过必将对开发建设起到一定带动作用。同时对北滘镇的城镇发展方向、空间布局、道路网络和产业布局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四、 规划区位置及范围 北滘镇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范围为北起君兰高尔夫球场南至林上路西起高村东至105国道规划范围面积为401.64公顷。该地区位于北滘镇城市未来发展的主导方向上具有良好的区位条件和开发前景。目前该地区尚处于待开发阶段城市道路与其它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还未大面积启动。 五、 现状土地利用概况 现状用地以鱼塘、农田、花卉产业用地为主沙涌自南向北流经规划区流向潭洲水道并在出口处设置闸口。沙涌常年水位控制1.25米高水位时1.8米。现状地坪标高在1.2米2.7米之间。 区内用地绝大部分属于国有用地但靠近105国道部分用地多数已建或在建。105国道在规划区东面经过林上路在规划区南面形成“一河两路”的模式并且沙涌南面路段林上路下沉穿越105国道环镇西路南北穿越规划区。 现状住宅大多为农民住宅除了少量简棚外绝大多数农民住宅均为近些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公示说明 - 3 - 年新建。这些新建住宅建筑质量尚可但布局较混乱住宅户外环境较差。少量单位住宅建筑质量较好但由于缺乏整体规划的指导这些住宅的布局与北滘新城区整体发展之间尚有较大矛盾。规划区的已建设或在建项目主要有住宅、医疗设施、行政办公机构、商业服务业设施以及公园等。 该地区正在新建的高尚住宅区有海琴水岸办公机构有美的总部、法庭及派出所等此外还有商业文化街、北滘医院、北滘公园以及少量为居民服务的零星商业设施 第二章 规划依据与原则 一、 规划依据 1、国家有关城市规划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政策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008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 2、省、市关于经济社会与城市发展的法规政策、规划 1《广东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2005 2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广东省、佛山市相关规定。 3《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送审稿参照执行 4《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总体规划》 5《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公示说明 - 4 - 6《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概念规划》2007 7其它相关资料 二、 规划原则

1、区域原则 北滘镇新城区是顺德区及其周边区域中的一个点它的建设与发展应充分考虑并处理好与周边区域的关系既要立足于区域经济又能带动和促进区域整体的发展。 2、特色原则 任何先进的新生的事物都因具备特色而充满了生命活力新区的建设更应如此。北滘镇新城区必须在建设和发展中挖掘创立、坚持自己的特色使新区具备最大限度的个性和吸引力。而就其本身情况而言两大特色不言而喻 其一它将成为北滘镇具有新生活力的示范中心区域社会化及集约化程度较高有利于其各个产业的深度发展 其二它所处的特殊的自然条件具有数量颇多的河流水面为其整个环境空间质量的提高提供了条件展现了当地水文化生活的气息。 3、效益原则 效益是新城区建设目标的集中体现新城区各个建设项目的论证确定资金的投入及运作都要讲求经济效益。在确保环境效益、生态效益的前提下提供相当数量、相当品位的高层次居住、公建用地是保证经济效益的直接手段因此北滘镇新城区在用地类型及容量等方面都较大限度地提高自身的经济效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公示说明 - 5 - 益与此同时致力于保护环境发挥自然优势维持生态平衡创造舒适、安宁的生活、工作氛围。从而形成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三者的有机结合和完美统一。

4、可持续发展原则 可持续发展原则渗透于城市建设的各个方面北滘镇新城区的规划同样如此它的建设与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应从长远着想在资源、能源、大地、环境、生态人口、容量等多方面与新区的可持续发展留有余地。 5、生态原则 与可持续发展原则相一致新城区的发展应将生态原则放在极其重要而独特的位置这与它自身的环境生态条件是息息相关的。首先应将北滘镇新城区看作一有机的生物体系考虑其与周围环境的融合、共生其次新区的开发建设强度要在不破坏当地自然环境的前提下和当地生态环境的承载力许可的范围内

进行这同时也是和当地的治污、排污水平相关联的再次新城区的各生产、生活部门应根据清洁生产的需求进行生产力争最大程度地减少污染最后要最大限度地保留和利用现有的河流及滨河绿化带努力维系现有地域的自然和文化因素。 为了加强北滘镇新城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不仅应致力于维持良好的生态环境质量创造优美的城市景观特色而且应致力于创造浓郁的当地独特的水文化气息使城北新区成为一个新型的人居环境。 6、刚性与弹性原则 市场经济的作用使经济发展的不定性增加这就要求北滘镇新城区的规划应加大其弹性力度正确给予功能定位用地性质应具有一定程度的可换性和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公示说明 - 6 - 兼容性地块有合并使用的可能性指标确定方面应具有相应的幅度。在道路系统与市政工程的建设方面兼顾刚性原则以满足远景发展的需要。 7、多样化原则 多样化指城市功能与景观的丰富性需要通过多种城市自身功能的集聚、融合以达到城市中人的活动的多样化从而形成富有生命力的、吸引力强的城市中心区空间。 第三章 功能定位与规划目标 一、 功能定位 1、北滘镇新城区发展的定位应高于目前北滘镇已达到的发展阶段和水平充分发挥其传统行业的优势将其建设成为独具特色的经济支柱产业和经济新增长点。

2、北滘镇新城区应秉承广佛都市圈新型工商业重镇的发展脉络使岭南传统文化特色与现代文明和谐共生创造出经济繁荣、功能完善、人居环境优美综合效益的新型社区。 总之根据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功能分区北滘镇新城区是集北滘镇行政中心和地区性金融、居住、商贸、文娱、旅游休闲为一体的新型城镇中心区。 二、 规划目标 充分利用北滘镇新城区所具有的自然条件、区位条件与交通条件抓住总体规划中制定的向新城区重点发展的良好契机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要求将新城区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稳定、文化发达、环境优美、具有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公示说明 - 7 - 极大吸引力与凝聚力的新型社区成为名副其实的展示北滘镇新形象的窗口。 1、高品质的物质形态环境 功能与形态并重合理进行功能组合与用地布局塑造富有特色的形态环境。依托规划区南部旧城区建成区向北拓展构造一个空间层次丰富、具有时代感的城市新区提升城镇的综合功能。 2、高质量的生态环境 以塑造城市特色为向导加强绿化防止污染注重水环境和传统文脉承传通过改善交通条件、完善公共配套设施、回复原居民生活景像来体现人文关怀营造具有岭南特色“水乡文化”的生态景观达到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 3、高效能的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不仅要齐全而且要做到安全、高效、可靠建设现代化高效能的通信设施和协调的道路交通系统建设高效能的上下水、清洁能源供应、消防及垃圾回收加工等市政设施。 4、高水平的规划管理 加强新区建设管理合理确定土地利用率统一规划增加弹性和应变力建立完善的管理中心和技术服务中心。 第四章 规划布局设计 北滘镇新城区是一个展示未来北滘新形象的标志性新区如何结合自身优势形成颇具吸引力的特色是规划要求达到的重要目标。因此新区规划布局的原则是既合理分区满足分类用地在使用功能上的要求又有机联系提高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公示说明 - 8 - 运行效率考虑用地布局在近远期发展上的兼顾和衔接。同时利用自身的环境优势形成新区优美的外部形象。鉴于以上的原则经过方案比较确定新区的布局规划要点为“一心”、“二横”、“二纵”、“三点”、“四水”。 “一心”指位于城北新区中部的行政中心考虑到其承担的特殊的行政职能及已开发建设的现实性整个城北新区的近期建设焦点集中于此。同时规划力图塑造其周边优美的环境在此处布置新区中心广场及大片的集中绿地通过一系列的广场及建筑空间的有序结合与衬托突出行政中心在新城区规划重心的核心地位形成全区的景观及视觉中心。规划以此中心为重点构筑颇具特色的点、线、面结合的新区绿化体系进一步突出其地位的重要性此外由于开发规模已然形成所以便于以此为依托向外拓展形成独具特色的城北新区中心。 “二纵”一纵为行政广场与水文化商业街交融形成的临水商业带以休闲商业为主。一纵轴线以行政中心为焦点分别向南北延伸的新区绿化景观轴。它的形成是对行政中心及周围控制区进行环境、建筑、绿化空间全面考虑的结果利用整体的对称寻求气魄的宏大通过各种空间的过渡处理和互相衔接与行政中心形成

空间上的呼应表现出其新区门户的鲜明形象同时在此轴线的处理上采用自由和中规两种不同风格的手法在轴线南端已形成整个新区的中心公园而自由式绿地与行政中心前面的广场空间相互交融又充分体现出自然风光和城市建设的完美融合。二纵为以水文化风情街为主。以传统文化元素为契点桑基鱼塘、渔具、扁舟等塑造传统水文化街区风貌。配合大型商业配套设施的开发展现地域文化与现代建筑的有机结合突显小城镇的亲切、生机和丰富多彩。 “二横”一横为广场北路城市景观轴。一横东段通过一系列水面、铺地、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公示说明 - 9 - 绿化的引导引入到行政广场与鲜明特色的水文化商业街创造出高品位的休闲商业购物环境沿此轴线的向西延伸将行至景观制高点的高层商住建筑从而达到了景观控制的高潮。此后通过一系列水面、铺地、绿化的引导可到达新区的又一处扩大绿地。二横为广场南路商业购物轴规划在纵向轴线的基础上塑造出此代表新区又一重要特色的商业轴线。轴线东段主要为结合北滘公园的绿化开敞空间通过空间的开合、收放将视线引致新区西侧的集中绿化通廊配以绿地中的水面形成具有丰富景观特色的商业购物与居住环境。 “三点”在“一心”、“二轴”大的结构层次基础上为丰富景观及规划层次特意布置了局部开阔的“点”。“三点”具体指“一个中心两个高点”。“中心点”指位于新区中部的行政中心它无论从哪方面讲都将是统领中心广场开敞空间的重心所在所以在体量、尺度及环境等各方面都要与广场周边的建筑相协调。“两个高点”则指规划新区中的两片高层区域一片位于规划区北面新城东一路旁的地块现在已出让作为美的企业的总部大楼另一片位于环镇西路、广场北路、新城西五路与环镇北路共同围合的地块此两点规划设置高层的办公及商业服务等综合性建筑从此两点俯向行政中心使“一个中心”、“两个高点”在空间上共同构筑成新区建筑天际轮廓线的主体形象。 “四水”考虑到新区内原有的河流水面及其它地形地貌规划在新区内结合用地布局形成四个较大的水面构成了新区内水域的主体在此基础上构筑新区绿化景观的重要节点。其中位于行政中心南部的大型绿化公园将成为新区最具特色的中心公园内部通过水体、小路、铺地、绿化、小品等各种形式塑造出独具特色的集旅游、休闲、娱乐为一体的新区公共绿地。而位于行政中心西面、贯穿水文化商业街的人造水面与周边的建筑、绿化共同形成了新区水文化商业街的中心绿地。为了兼顾现状的河涌走向在环镇西路东侧的沙涌基础上扩大水面配以宜人的滨水绿化与休闲广场作为市民日常生活配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公示说明 - 10 - 套中心。此外规划还扩大广场北路尽端河涌的水面考虑到规模及地理位置将后两者作为次一级的集中绿地进行规划。 总之“四水”在原有“一心”、二横”、“二纵”、“三点”景观轴线的基础上配以滨水的绿化和局部扩大的水面将规划布局与自然地形巧妙联系从而使规划布局与基地的自然条件之间有了较为密切的结合。

第五章 各类用地功能 一、 居住用地 规划区以居住用地为主部分结合商业布置。居住用地规划主要体现环境生态化、交通便捷化、生活舒适化、居住层次多样化几大特色。 根据本规划所确定的二纵二横轴线划定商住用地开设沿街商铺的路段。初步规定商住用地朝向广场南路、两条水文化轴线的路段可开设沿街商铺其余路段禁止开设有利于小区立体景观的营造。 二、 公共设施 利用美的总部选址在新城区的契机强化新城区商务、会议功能为新区的商务发展奠定基础 公共服务设施主要沿广场北路、广场南路布置形成两条城市发展轴线。增加大型综合性商业形成区域购物、休闲、娱乐中心并依托其形成商业街以解北滘镇缺乏大型综合性商业之困。 按照规划要求增加加油站、消防站、垃圾转运站、公厕等市政公共设施。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公示说明 - 11 - 第六章 道路交通 一、 交通系统 规划区主干路网由五纵四横构成“五纵”分别是105国道、新城东一路、新城西二路、环镇西路、新城西六路。“四横”分别是环镇北路、广场北路、广场南路、林上路。纵向道路主要解决新旧城区的交通联系横向道路主要解决新城区与过境路105国道的交通衔接。其中环镇西路南连大良、北通陈村环镇北路西连佛山一环、东连105国道是未来顺德区联系佛山一环的主要道路。 二、 道路等级 道路系统分为四个等级 对外交通干道80米105国

道 主干道路3746米环镇西路、环镇北路、林上路 次干道路2536米广场北路、广场南路、新城东一路、新城西二路、新城西六路等 支路1524米 步行径26米。 三、 道路交通设施 结合规划区行政中心、北滘公园和集散性时间段较明显的地段配建集散广场、社会停车场方便市民的出行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公示说明 - 12 - 第七章 绿地景观系统 “二横”、“二纵”与“四水”的绿化水网生态廊道河涌绿地的改造利用 “生态斑块”成片公共开敞空间即城市公园、广场等。

地铁小镇站交通疏解方案
顺德镇镇有通地铁规划吗 第二篇

目录

第一章 编制说明 ................................................... 1

一、 编制依据 ..................................................... 1

第二章 工程概况 ................................................... 1

一、 地铁小镇站概况 ............................................... 1

第三章 地铁小镇站交通疏解方案 ..................................... 2

一、路面现状 ...................................................... 2

二、交通疏解方案 .................................................. 3

三、临时交通疏解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 ................................ 4

第四章 保证措施 ................................................... 5

一、技术保证措施 .................................................. 5

二、安全保证措施 .................................................. 6

三、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 7

第五章 交通疏解应急预案 ........................................... 8

一、总则 .......................................................... 8

二、交通疏解组织机构及职责 ........................................ 9

三、交通事故及堵塞应急预案 ....................................... 10

第一章 编制说明

一、 编制依据

(1)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2012);

(2) 《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CJJ37-2012);

(3) 《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 169-2011);

(4) 通过阅读图纸及现场考察所得到的工地自然条件,地区自然条件等;

(5) 我单位的综合施工能力及近年来参加类似工程的经验;

(6) 相关会议审查意见、相关工作联系单等;

(7) 国家以及湖北省其它有关规范、规程。

(8) 武汉市轨道交通27号线招标文件、设计图纸。

第二章 工程概况

一、 地铁小镇站概况

地铁小镇站为武汉市轨道交通27号线第7个车站,位于武汉市江夏区规划青龙山地铁小镇地块西侧。地铁小镇站为地面一层,地下一层的侧式车站,有效站台宽度为8m。车站外包总长777.97m(未包括区间明挖段93m),标准段总宽为26.6m,车站埋深约13.99m。车站总建筑面积为28095㎡,其中,地面建筑面积为3905㎡,地下建筑面积24190㎡。

车站基坑开挖深度约14m,采用明挖法施工,围护结构采用φ800@1000钻孔灌注桩+止水帷幕。本站共设计3个出入口、3组低风亭。地铁小镇站总平面布置图如下:

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

2-1地铁小镇站总体平面布置图

第三章 地铁小镇站交通疏解方案

一、路面现状

地铁小镇站武汉市江夏区规划青龙山地铁小镇地块西侧,车站沿孙家湾至八甲王湾呈北向南布置。在里程DK47+383.925处有一条进八甲王湾道路横跨地铁小镇站,该道路宽约6米,长约150m,在里程DK46+881.796处有一条进孙家湾道路横跨地铁小镇站,该道路宽约8米,长约117.8m,其两条道路均为单行道,人员、车辆进出频繁。

图3-1 八甲王湾进村道路交通现状

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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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2 孙家湾进村道路交通现状

二、交通疏解方案

车站横穿八甲王湾及孙家湾进村道路,围蔽施工后将对该处交通造成一定影响,为加快施工进度,减少占用道路对交通的影响时间,经现场踏勘及方案对比,采取分两期围蔽的交通疏解方法:

一期:车站围护施工范围分两段围蔽,八甲王湾及孙家湾进村道路以南、以北分别围蔽,预留进村道路供八甲王湾及孙家湾出入使用,至少保留1个机动车道,由于该道路在设计规划范围内,桩基施工时需要向南北方向偏移道路,围蔽需要做相应调整。详见地铁小镇站交通疏解图。

二期:车站主体结构二次围蔽,围蔽期间可保证八甲王湾及孙家湾进村道路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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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正常通行。一次围蔽按围护结构原有布置,待战前、站后主体结构部分完成后将进村道路改为已完成结构的顶板上通过,进行二次围蔽。

详见附图:地铁小镇站施工一期及二期交通疏解平面图

1、具体交通疏解措施:

(1) 本疏解方案实施后,八甲王湾及孙家湾进村路可保持通行,但由于车站施工,车道较少,为避免交通拥堵,周边路口设置绕行指示牌,引导车辆进入八甲王湾及孙家湾,由于道路网络基本为方格网,直线行驶,能够满足车辆的正常出行。

(2)一期道路南北两侧围蔽后,中间空出一条道路供八甲王湾及孙家湾进出。

(3) 维持原八甲王湾及孙家湾进村通道,一期围蔽两端设置人行通道,保证行人正常横过地铁小镇站;

方案实施后可减少围蔽分期的时间浪费,减少施工对地面交通的影响,提高施工效率,同时降低施工成本。

2、交通设施布置

(1)交通疏解期间在施工工地前方设置限速、导向标志、施工告示牌;

(2)同时在交通路口设置交通标示牌,标明车速、方向和车道;

(3)交通疏解期间积极配合交警部门组织交通,保证道路畅通

3、交通疏解工程量

(1)道路迁改工程量

三、临时交通疏解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

3.1 交通标志

(1)交叉路口设置警告标志:设在有车辆出入的小路口的主线上适当位置前30米处,采用单柱式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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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条地铁线将经过高桥镇 区域优势加大
顺德镇镇有通地铁规划吗 第三篇

未来五条地铁线将经过宁波高桥 区域优势加大

【顺德镇镇有通地铁规划吗】

盘点宁波地铁线路最密集的乡镇,五乡、邱隘、姜山、东钱湖、慈城、集士港、高桥、古林等各个乡镇地铁线路最密集呢,小编带你看规划了解下。根据《宁波市2030城市发展战略》,新修编的线网规划将在2020年规划的1至7号线基础上,远期增加8号线,从示意图上看,8号线由北向南的走向为,从姚江新区经高桥望江、长丰区域到鄞州下应。K1、K2则分别连接慈城和奉化、余姚和象山。

8号线更侧重城市西北和南部区域的连接,这与新版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格局发展是相适应的。在2020年规划线网中,轨道交通5号线线位向西进行了优化延伸,覆盖庄桥机场区域,辐射姚江新城。串联东部新城核心区、南部商务区、新材料科技城、姚江新城,从地图上看,形成了一个反过来的“C”字形。而在此次的修编中,远期的5号线还将向南延伸,并最终首尾相接形成环线,形成未来宁波轨道交通“一环两快七射”中的“一环”。

由此规划分析,姚江新城未来有4号线、5号线、8号线、K2四条地铁经过,区域待开发优势明显;东部新城也有1号线、5号线、7号线、K2四条线经过,现已成宁波最有优势的新城;南部新城附近有3号线、5号线、8号线、K1四条线经过,3号线和5号线都经过鄞州中心城区,8号线主要经过东南新城;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有4号线、7号线、8号线、K2四条线经过;中心城区-高桥片有1号线、5号线、6号线、8号线、K2五条线经过;高新区有5号线、6号线、K1三条线经过,5号线和6号线在江南路有换乘点。海曙和江东就不用列举了,基本线路都经过这两个老城区,是地铁密集区。

综上所述,宁波地铁线路除了海曙和江东老城区最密集之外,就数高桥镇了,高桥镇将有五条地铁线路经过,已经开通的有1号线,1号线高桥区域地铁站有高桥西、高桥、梁祝、芦港、徐家漕-长乐。此外规划中,1号线与5号线在芦港站换乘,5号线和6号线在徐家漕站换乘,1号线和K2快速线在高桥站换乘。密集的地铁线路,便捷的交通网,以致地块成土地市场新宠。

其他乡镇呢?让我们看看其他乡镇的地铁线密集度吧!

集士港:5号线、6号线、K2

古林:2号线、5号线、6号线

五乡:1号线

邱隘:1号线、7号线

高桥:1号线、5号线、6号线、8号线、K2

东钱湖:4号线、K2

慈城:4号线、K2

小港:2号线、6号线

云龙:7号线、8号线、K2【顺德镇镇有通地铁规划吗】

姜山:3号线延伸城际、K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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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镇镇有通地铁规划吗 第四篇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2016市政府工作方案
顺德镇镇有通地铁规划吗 第五篇

南通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一】

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17号)和省政府《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政发〔2016〕175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贯彻“安全、清洁、健康”方针,坚持水域陆域、城镇乡村、地表地下统筹,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综合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水资源管理工作,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着力推进全市水污染防治,切实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为建设“强富美高”的新南通而奋斗。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污染严重水体基本消除,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地下水资源超采和污染得到有效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到203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到2020年,地表水市控以上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71.4%。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8%。消除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水体,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得到消除。地下水、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到2030年,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5%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

一、实施产业绿色转型,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淘汰落后产能。结合水质改善及转型升级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和江苏省落后产能淘汰要求。根据我市实际,制定实施行业范围更广、要求更严的地方性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鼓励企业主动提高标准,淘汰低端低效产能。对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和核准除减排治污、生态保护类新(改、扩)建项目。(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环保局等参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或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重点开展小型化工、印染、造纸、电镀、农药等“十小”行业取缔整治工作,制定取缔项目清单。2016年底前全面依法取缔到位。(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发改委等参与)

严格环境准入。根据流域水质目标、主体功能区划、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分区域、分流域研究并组织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化工产业环保准入指导意见的通知》及《南通市化学品生产负面清单与控制对策(第一期试行)》(通政发〔2016〕10号)。提高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准入门槛。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按要求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并选择部分行业的新建项目在同行业内替代。沿江地区严格限制新建中重度化工项目,淮河流域限制发展高耗水型产业,沿海地区严格控制新建医药、农药、染料中间体项目。(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建设局、水利局、海渔局等参与)

建立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到2020年,完成市、县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加快监测评价体系建设。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制定并实施水污染物削减实施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市水利局、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海渔局、建设局等参与)

(二)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严格生态红线保护。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清水通道维护区、重要湿地等涉水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加快长江、通榆河、通吕运河、通启运河等生态廊道构建。(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国土局、建设局、水利局、农委、海渔局等参与)

加强规划蓝线管理。在城市规划区内保留足够的水域面积。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水域,实行水域占补平衡,确保水域面积不减。(市水利局牵头,市建设局、规划局、发改委、国土局、农委等参与)

强化沿海岸线管控。开展海岸线利用现状调查,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海洋功能区划布局产业类型,强化沿海岸线及沿海港口岸线用途管制。(市沿海办、发改委、海渔局牵头,市港口局、国土局、水利局、农委等参与)

合理开发利用土地。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留足河道、水库和滨海地带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要限期退出,保证生物栖息地、鱼类洄游通道、重要湿地等生态空间。(市国土局牵头,市发改委、建设局、规划局、水利局、农委、海渔局、环保局等参与)

构建优江拓海江海联动新格局。把主体功能区、生态红线、城市规划蓝线作为产业布局的前置条件,重点行业的建设项目严格依据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评估结果,合理确定发展布局。沿江“腾笼换凤”与沿海“筑巢引凤”相结合,按照“沿江、沿海、沿上海、沿通道、沿重要节点”的五沿布局,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市发改委、经信委牵头,市沿海办、国土局、环保局、建设局、水利局、港口局、海渔局等参与)

加快城区污染企业搬迁改造。2016年,全面排查市区及各县(市、区)城市建成区现有化工、印染、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原料药等污染较重企业,制定企业改造退出方案和清单。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污染较重企业改造退出任务。(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环保局、建设局等参与)

(三)开展重点区域、领域、行业水污染治理

强化重点区域污染治理。开展各类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设施排查,全面推行园区内企业废水和水污染物纳管总量双轨控制,重点行业企业废水实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一企一管”,区内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要求后,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完善区内污水收集配套管网,开展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2016年底前,集聚区全部完成废水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深化化工园区整治,园区内企业不能达到接管要求的一律依法限期治理,化工园区及区内企业全部建成自动监测监控预警系统。全面开展电镀集中区摸底调查,明确淘汰企业、项目、工艺(设备)清单和限期治理计划。加强工业污泥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工业污泥得到安全处置。对集聚区污水处理厂、重点行业废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危险废物属性不明的,开展危险特性鉴别工作。(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科技局、商务局等参与)

整治“十大”重点行业。按照“调高调优调轻调绿”思路,以企业清洁化、循环化改造为抓手,深入推进传统重点行业转型升级。2016年组织开展印染、化工、电镀、制革、农药等“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建立清洁生产企业清单和清洁化改造项目清单,全面推进清洁化改造,2016年底前,清洁化改造项目全部完成。(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等参与)

加强船舶污染控制。按照有关规定,确定超年限船舶淘汰清单,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商用、渔业船舶。2018年和2021年新投入使用的沿海和内河船舶必须执行新的排放标准,其他船舶于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改造,经改造仍不能达标的,限期淘汰。航行于我市水域的国际航线船舶,要实施压载水交接或安装压载水灭活处理系统。规范船舶修造和拆解行为,严格行业准入,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船舶修造和拆解单位按要求配备防污染设施设备,禁止冲滩拆解。(市交通局、南通海事局牵头,市经信委、商务局、环保局、海渔局、质监局等参与)

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开展沿江沿海及主要内河的港口、码头、装卸站以及船舶修造厂废水治理与废弃物处理设施基本情况调查,编制实施港口码头和装卸站污染防治方案。港口、码头建设配套的污水存储、垃圾接收暂存设施,完善区域污水管网、垃圾转运服务体系,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港口、码头、装卸站应配置事故应急设备和器材,制定防治船舶及其有关活动污染水环境的应急计划。2016年年底前,65家船舶修造厂污染防治设施达到建设要求。2016年和2020年年底前,沿江沿海和主要内河港口完成污染防治设施改造。(市港口局、交通局、南通海事局牵头,市建设局、环保局、经信委、水利局、海渔局、商务局等参与)

二、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

(四)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全面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规范市区、县城镇的污水处理,加快推进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效率。到2019年,市区、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8%,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到2020年,全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0万吨/日以上。(市建设局牵头,市发改委、水利局、环保局等参与)

加快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2016年底前,市区、县城集中处理设施基本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鼓励建制镇集中处理设施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在生态环境脆弱敏感区域,鼓励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进一步深度处理试点,尾水排放达到特别排放限值或地表水质量IV-V类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增加人工湿地处理系统,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效果。(市建设局牵头,市发改委、水利局、环保局等参与)

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建立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实施建设、统一组织运营、统一政府监管“四统一”的建制镇污水处理工作模式,加快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的整合进程。2016年底前,完成市级城镇污水处理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构建覆盖全市的基础信息体系、考核评估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市建设局牵头,市环保局等参与)

(五)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建设

推进城镇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加快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改造,全面开展城镇建成区污水收集和处理现状排查,制定管网改造计划,优先推动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的污水截流、纳管,难以进行改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城镇新区必须全部规划、建设雨污分流管网,积极推进初期雨水的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强城镇排水与污水收集管网的日常养护工作,提高养护技术装备水平,强化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规范排水行为。到2020年,市及各县(市、区)城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全市新增污水管网长度820公里。(市建设局牵头,市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等参与)

加强污泥处理处置。遵循“区域统筹、合理布局”原则,按照“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要求,进一步完善区域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或永久性处理处置设施。全面开展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的产量、泥质、运输和处理处置现状排查,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编制污泥综合利用或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与改造计划。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现有污泥处理设施达标改造;2020年底前,各县(市、区)实现永久性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全覆盖,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严格执行污泥转运“联单制”,污泥运输车船安装GPS,强化污泥处理处置全过程监管。(市建设局牵头,市环保局、发改委、经信委、农委等参与)

大力推进尾水再生利用。加快建设和完善市区和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设施,到2020年,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5%以上。(市建设局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规划局、财政局、城管局、环保局等参与)

(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科学编制实施方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5号)和住建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建城函〔2016〕275号)要求,科学编制《南通市海绵城市实施方案》,指导海绵城市建设。(市建设局牵头,市发改委、水利局、财政局等参与)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按照“系统治理、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统筹建设”原则,系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实现城市排水防涝能力综合提升、径流污染有效削减、雨水资源高效利用,构建健康的城市水生态系统。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要达到40%以上。既有建成区要结合旧城改造、易淹易涝片区整治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逐步实施。组织开展海绵城市省级以上试点示范工作,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区、海绵型公园和绿地、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小城镇、村庄等示范建设。(市建设局牵头,市发改委、水利局、财政局、环保局等参与)

三、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农村环境

(七)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优化养殖业布局。按照“种养结合、以地定畜”的要求,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合理确定养殖区域、总量、畜种和规模,以充足的消纳土地将处理后的畜禽废弃物就近综合利用。强化畜禽养殖分区管理,针对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清水通道维护区等生态红线区域,以及各重点流域、重点水体和重点控制断面,各县(市)和通州区人民政府要划定禁养限养区,报上一级相关部门备案,并对社会公开。全面开展养殖业调查,摸清家底,明确规模化养殖场清单,列出禁养区需关闭搬迁的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清单,2016年底前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及养殖专业户关闭或搬迁。(市农委、环保局牵头,市委农办、市发改委等参与)

加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非禁养区内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设施。散养区域推广海安等地的经验,实施畜禽粪污收集、贮存、处理与利用体系,提升工厂化堆肥处理规模,推广高效液态有机肥生产技术。新建养殖场应采取生物、工程、农业等措施利用畜禽粪便。有条件地区积极推进畜禽粪便沼气发电并网工作。自2016年起,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16年、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治理率分别达到60%、90%。(市农委、环保局牵头,市委农办、市发改委等参与)

(八)防治水产养殖污染

调整渔业产业结构。深入实施水域滩涂养殖规划,对禁养区和限养区严格依法依规管理,在宜养殖区科学确定养殖地点、品种和模式,大力推广生态渔业、增殖渔业、循环渔业等。发展海洋牧场,鼓励有条件的渔业企业拓展离岸养殖、浅海养殖和深水网箱养殖。(市海渔局牵头,市农委、水利局等参与)

强化水产养殖业污染管控。积极推广人工配合饲料,逐步减少冰鲜杂鱼饲料使用。鼓励采用生态养殖技术和水产养殖病害防治技术,推广低毒、低残留药物的使用,严格养殖投入品管理,依法规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并开展专项整治。2016年,各地要制定本地区百亩连片标准化池塘改造方案,开展池塘标准化改造,建设尾水净化区,推广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技术,有效控制水产养殖业污染。(市海渔局牵头,市环保局、农委等参与)

加强渔业资源和水生生态养护。严格控制捕捞船网及马力总量,逐步减少渔民、渔船数量,降低捕捞强度,严厉打击“绝户网”。严格执行长江禁渔期和海洋伏休制度,健全禁渔期渔民生活保障制度。深入实施人工增殖放流和海洋人工鱼礁投放工程,缓解渔业资源衰退趋势。(市海渔局牵头,市水利局等参与)

(九)控制种植业污染

调整种植业结构。根据区域地表水、地下水以及土壤特性,围绕“稳粮调油压豆棉”的思路,合理调整种植业结构。在地下水易受污染的区域优先种植需肥需药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推广农艺节水保墒技术,实施保护性耕作。在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总体规划时,进一步明确环境保护要求,并在实施建设中加以落实。(市农委、农发局牵头,市国土局、水利局等参与)

控制种植业面源污染。根据《江苏省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方案》,编制我市实施方案。全面推广农业清洁生产,建立连片绿色农业污染控制区,推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规模化发展,从源头控制种植业污染。开展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推进化肥使用减量化;加大有机肥产业发展支持力度和农民种植技术培训,鼓励农民积造施用农家肥、购买和使用商品有机肥,逐步增加农田有机肥使用量,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时机施肥。开展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工程,减少化学农药施用量。研究地方农膜使用标准,制定农膜使用和回收的优惠政策,推广使用高标准农膜,开展残留农膜回收试点。敏感区域和大中型灌区要利用现有沟、渠、塘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栅和透水坝,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到2019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氮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60%以上。(市农委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水利局、质监局等参与)

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按照“统筹规划、集散结合、自主实施、政府帮扶、以奖促治”原则,以县(市、区)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实施农村清洁、水系沟通、河塘清淤、岸坡整治、生态修复等工程,协同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及提升工程和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各地制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及分年度计划。统筹城乡、区域生活污水治理,编制县级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合理选择就近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就地建设小型设施相对集中处理以及分散处理等治理模式。优先推进通榆河清水通道等重点区域农村污水处理。按照“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开展农村河塘疏浚和水美乡村建设。到2020年,村镇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达到85%以上,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95%,行政村村部所在地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达到90%以上。(市水利局、建设局牵头,市委农办、市环保局、农委、卫计委、规划局、城管局等参与,其中: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整治试点由市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参与)

四、严格水资源管理,加强水资源保护

(十)合理利用水资源

控制用水总量。按照《南通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通政办发〔2016〕6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事项的通知》(通政办发〔2016〕8号)要求,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覆盖全市行政区域的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建立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新(改、扩)建项目用水指标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运。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46亿立方米以内。(市水利局牵头,市建设局、发改委、经信委、农委等参与)

加强再生水利用。以市区和县城镇为重点,建设、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开展建筑中水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扶持中水技术设备研发生产企业,探索建立建筑中水应用管理制度。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和利用。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等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市水利局、建设局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交通局、环保局等参与,其中: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和利用由交通局负责)

(十一)提高用水效率

建立用水效率评估体系。实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水耗指标等用水效率评估体系,明确各地、各领域、行业节水目标任务,将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将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到 2020年,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要求,全市所有县(市、区)建成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市水利局牵头,市建设局、统计局、发改委、经信委、农委等参与)

抓好工业节水。实施国家鼓励和淘汰的用水技术、工艺、设备、产品目录及高耗水行业取用水定额标准,开展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严格用水定额管理。鼓励电力、钢铁、纺织印染、造纸、石化、化工、制革、食品发酵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在沿海前沿地区电力、化工、石化等行业,推行直接利用海水作为循环冷却等工业用水。到2020年,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工业水循环利用率达到90%。(市经信委、水利局牵头,市发改委、建设局、海渔局、质监局等参与)

加强城镇节水。实施差别化水价、超计划加价收费,加大重点户监督力度。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持续控制在10%以内。规划用地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同步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力争2016年,创建成国家节水型城市。(市水利局、建设局牵头,市发改委、物价局、经信委、质监局等参与)

发展农业节水。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推进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推广农作物节水抗旱技术。到2020年,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全市节水灌溉工程面积占耕地面积比例达到6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以上。(市水利局牵头,市发改委、农委、农发局等参与)

(十二)科学保护水资源

完善水资源保护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从严核定河流水域纳污能力,并加强考核与评价。(市水利局牵头,市发改委、环保局等参与)

科学确定生态流量(水位)。2016年底前,在市域北部区域的淮河流域,制定生态流量(水位)控制试点方案,分期分批确定河流生态流量(水位),作为流域水量调度的重要参考。(市水利局牵头,市环保局参与)

加强水量调度管理。制定基于生态流量保障的水量调度方案,采取区域联合调度、引排结合、生态补水等措施,发挥水利工程在改善水质中的作用,维持内河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市水利局牵头,市环保局参与)

五、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探索新型管理模式

(十三)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健全总量管理体系。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完善污染物统计监测体系,将工业、城镇生活、农业、移动源等各类污染源纳入调查统计范围。按照省级统一部署,适时将总氮、重金属等对水环境质量有突出影响的污染物纳入流域、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约束性指标体系。试点实施总氮总量控制。各地按照区域、流域总量控制目标,结合水环境质量改善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兼顾技术经济水平,统筹确定控制单元内排污单位的总量控制额度。(市环保局牵头,市建设局、农委、发改委、经信委、水利局等参与)

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按照《南通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通政办发〔2016〕117号),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对水质超标的控制单元,排污单位不得作为受让方与所在控制单元以外的排污单位进行交易。(市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物价局、公管办等参与)

(十四)完善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

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在环保大检查和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核定的基础上,全面核发排污许可证,2016年底前完成。(市环保局负责)

加强许可证管理。按照国家、省排污许可证发放管理工作的要求,建立排污许可证台帐管理体系,对排污单位排放种类、浓度、总量、排放去向等排污许可证载明事项进行汇总,按管理权限向社会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禁止无证排污或超证排污。强化海上排污监管,研究海上污染排放许可证制度。(市环保局牵头,市海渔局等参与)

(十五)严格环境风险控制

强化环境风险源头管理。按照省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行业的环境风险评估和布局方面的指导意见,全面调查沿江沿河沿海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等基本状况,以排放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生产使用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的污染源为重点,建立重点风险源清单,逐步开展重点风险源环境和健康风险评估。2016年年底前,对水源地、环保敏感目标构成威胁的风险源要编制完成风险源转移、搬迁年度计划方案。到2020年,完成方案中全部高风险企业或仓储设施的转移、搬迁任务。(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安监局、卫计委等参与)

防范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根据国家、省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对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进行严格限制,并逐步淘汰替代。加强化学品生产、储运过程风险监管,落实重点环境管理类的化工有毒污染物排放、转移登记制度。建立水陆危险废物运输联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向水体倾倒、抛洒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交通局、南通海事局、安监局、公安局等参与)

严格控制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按照省统一部署,2016年底前,完成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监控评估水源地、农产品种植区及水产品集中养殖区风险,实施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淘汰、限制、替代等措施。(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卫计委、农委、海渔局等参与)

稳妥处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完善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主体,明确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市环保局牵头,市建设局、水利局、南通海事局、交通局、公安局、卫计委、安监局、农委等参与)

(十六)探索环境管理新机制

逐步形成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能力。2016年,谋划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管理与技术支撑队伍,强化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队伍的能力建设。2016年,建立环境污染损害鉴定的评估机构、人员、鉴定评估程序等制度规范。2020年底前,基本形成覆盖全市的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能力。(市环保局牵头,市司法局、海渔局、法制办等参与)

建立环境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建立全面和严格的环境污染责任赔偿制度,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须排除危害,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并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损害给予赔偿,为环境修复提供资金保障,涉嫌刑事犯罪的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逐步建立船舶污染事故损害赔偿机制。(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交通局、南通海事局、海渔局等参与)

推行水生态功能分区管理。依托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等研究成果,在长江、淮河流域开展水生态功能区划管理研究,逐步建立水生态功能分区的管理体系,实现水生态监控、水生态健康评估、水质基准标准转化等三大技术支撑的新型水环境管理模式。(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水利局等参与)

六、持续推进“亮剑行动”,依法加强环境监管

(十七)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依法推进全面达标排放。结合2016年开展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各县(市、区)应及时公布相关情况和违法案件查处信息,结果向市政府报告。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依法全面实现达标排放。对达标企业应采取措施确保稳定达标;对超标、超总量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依法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依法停业、关闭。自2016年起,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实施动态管理。每年组织开展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抽查,结果向社会发布。(市环保局负责)

完善环境监督执法机制。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和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重大案件会商督办、信息共享、常设联络员等制度,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积极支持、配合环境案件审判工作。对环境法律法规执行、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后监督,挂牌督办严重污染环境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环境违法案件。不断完善环保督政体系,加强对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监督。(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法制办等参与)

严惩环境违法行为。综合运用挂牌督办、区域限批、按日计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行政拘留、司法介入等手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领域越权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违法行为。各级人民政府应于2016年年底前完成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整改工作。重点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对造成生态损害的责任者严格落实赔偿制度。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负有连带责任的环境服务第三方机构,应予以追责。(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建设局、海渔局等参与)

深化环保“亮剑行动”。本着“统筹治水、科学治水、绿色治水”的思路,持续推进并不断深化水污染防治,在化工、医药、印染、钢丝绳、涉重等行业,通过“人防”与“技防”等手段,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稀释排放、私设暗管、非法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并依法综合运用处罚、停电、停产治理、关闭、强制执行、责任追究、降低环境信用等级、取消政策扶持、实行挂牌督办、媒体公开曝光等“十个一律”的从严措施,有效遏制环境违法行为。(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交通局、水利局、安监局、法制办、工商局、农委等参与)

(十八)提升环境监测监控水平

加强水环境监测预警。按照江苏省行政单元全类型水环境代表点位体系及评估考核办法,优化全市地表水、地下水、近岸海域、饮用水源地、城市水体等监测网络,增补跨界河流、入海河流和近岸海域水环境监测点位,提升水环境监测网络的整体功能。健全自动监测系统,在长江流域、淮河流域、入海河流等重点断面新建水质自动监测站。加强水环境中有毒有害物质、持久性污染物、水生生物等的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加大应急监测和快速监测能力投入,全面提升环境监测支撑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能力。(市环保局牵头,市建设局、水利局、海渔局、国土局等参与)

强化废水污染源监测监控。完善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国控、省控、市控废水污染源全部纳入市级监控平台,实现市、县(市、区)监控数据双向传输及交换。积极推进特征污染物自动监控技术研究,重点园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逐步安装含特征污染物的自动监测监控系统,达到实时监控、及时预警要求。城镇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控进出水主要污染物浓度及水量,并联网至住建、环保监控平台。(市环保局牵头,市建设局、海渔局等参与)

(十九)增强环境监管能力

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按照《南通市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通办发〔2016〕96)要求,建立市、县(市)区(含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社区)及其他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集中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4+1” 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模式,实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市环保局牵头,市编办等参与)

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加强环境监察、环境应急、海监执法、渔政执法等专业技术培训,加强乡镇(街道)环保监管能力建设,配备与职责任务相适应的人员。2016年底前,完成全市所有环境监察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所有环境监察机构要配备使用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终端。推进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县级及以上的监察机构装备达标率应根据环保部确定的比例要求逐年提高。加快海监执法、渔政执法能力建设。(市环保局牵头,市编办、人社局、海渔局等参与)。

推行环境监管稽查。建立对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环境监管执法职责情况的稽查制度。每年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进行稽查,稽查情况通报当地人民政府。(市环保局负责)

七、强化科技支撑作用,提高科学治水水平

(二十)推广示范适用技术。

加快技术成果推广应用。重点推广饮用水净化、节水、水污染治理及循环利用、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再生水安全回用、水生态修复、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适用技术。(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建设局、水利局、农委、卫计委等参与)

推动技术成果共享与转化。发挥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作用,推动水处理重点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开展产学研,示范推广控源减排和清洁生产先进技术。(市科技局牵头,市经信委、环保局等参与)

(二十一)攻关研发前瞻技术【顺德镇镇有通地铁规划吗】

整合科技资源。通过相关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加快研发重点行业废水处理、生活污水低成本高标准处理、海水淡化、工业高盐废水脱盐及盐泥处置、饮用水微量有毒污染物处理、地下水污染修复、危险化学品事故和水上溢油应急处置等技术。探索开展水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新型污染物风险评价、水环境损害评估等研究。加强水生态保护、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环境监控预警、水处理工艺技术装备等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建设局、水利局、南通海事局、农委、卫计委等参与)

强化科技对水环境管理支撑作用。跟踪国内外水处理技术发展动态,围绕水处理关键技术需求,组织实施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重点支持水生态功能监测、特征污染物自动监测技术、跨区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预警机制、排污许可证管理等研究。(市科技局牵头,市环保局等参与)

(二十二)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推进环保产业健康发展。严格落实国家关于环保市场准入、经营行为的规定,规范环保产业市场。完善环保工程设计、建设、运营等领域招投标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推进先进适用的节水、治污、修复技术和装备产业化发展。(市发改委、经信委牵头,市科技局、财政局、环保局等参与)

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明确监管部门、排污企业和环保服务企业的责任和义务,完善风险分担、履约保障等机制。鼓励发展包括系统设计、成套设备、工程施工、调试运行、维护管理的环保服务总承包模式。规范环境治理第三方服务的管理,从资格准入条件、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等方面理顺各方职责,以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园区为重点,强化融资及服务功能,探索第三方治理服务新机制。支持鼓励互联网技术与环保服务业融合发展,积极培育环保电商等新业态。(市发改委、环保局牵头,市科技局、财政局、经信委、建设局等参与)

八、完善经济政策,建立长效市场化机制

(二十三)合理确定水资源价格

积极推行差别水价。2016年底前,实施城市居民阶梯水价政策,并在具备条件的建制镇积极推进实施。2020年底前,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收费制度,引导全社会合理用水、节约用水。(市物价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建设局、水利局等参与)

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按照省要求,合理制定农业用水价格,探索实行分类水价、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和两部制水价,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适时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结构性调整工作。调整水利工程供水分类,研究制定新增用水分类的定价原则,逐步提高非农业用水价格。(市物价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农委等参与)

(二十四)完善涉水税费政策。

严格执行差别化水资源费征收政策。充分发挥价格政策的引导作用,建立健全水资源费差别化征收体系,对地表水水资源费、地下水超采地区和非超采地区水资源费实施差别化征收政策。对易于造成水资源浪费的行业执行较高的征收标准,形成倒逼高水耗产能退出的机制。(市物价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建设局、国土局等参与)

完善污水处理费政策。进一步完善城镇污水处理收费体系,合理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收费标准满足支付污水收集、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运行成本及合理收益的需要。力争2016年6月底前,全面开征建制镇污水处理费和自备水源用户污水处理费。按照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等级严格落实差别水价政策,对评为“红色”、“黑色”等级的企业按照规定标准加收污水处理费。(市物价局、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建设局、环保局、水利局等参与)

完善排污收费政策。2016年起,按照省定标准,提高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主要重金属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推进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按自动监控数据核定排污费。(市物价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建设局、环保局、经信委等参与)

依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依法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规定的国内企业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大型环保设备,必需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免征关税。(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海关、质监局、环保局等参与)

(二十五)建立多元投入机制

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推动设立融资担保基金,推进环保设备融资租赁业务发展。推广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排污权等质押融资担保,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采取环境绩效合同服务、授予开发经营权益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水环境保护投入。(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市发改委、财政局牵头,市经信委、环保局、建设局、银监局等参与)

增加政府资金投入。研究采取专项转移支付等方式,实施“以奖代补”、“以奖促治”。各级人民政府应逐步加大对水污染防治项目的财政投入力度,统筹有关资金,重点支持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河道整治、饮用水安全保障、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应急清污、黑臭水体治理、海绵城市建设、近岸海域生态保护等项目和工作。对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与运行经费、环境执法工作经费等分级予以必要保障。(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委、水利局、环保局、农委、建设局、海渔局等参与)

建立水污染防治投资统计制度。建立基于政府、企业和社会等主体的科学实用的统计方法,确保地方各级财政、企业和社会水污染防治投入之和占地区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逐步提高。(市统计局牵头,市财政局、环保局等参与)

(二十六)完善激励机制

健全节水环保“领跑者”制度。在行业主管部门对水、电等资源类产品制定企业消耗定额基础上,建立健全节水环保“领跑者”制度,鼓励节能减排先进企业、工业集聚区用水效率、排污强度等达到更高标准,支持开展清洁生产、节约用水和污染治理等示范。(市水利局、发改委牵头,市经信委、财政局、环保局、建设局等参与)

完善绿色金融体系。积极发挥金融机构在水环境保护中的作用,重点加大对循环经济、污水处理、水资源节约、水生态环境保护、清洁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领域的金融支持,畅通融资渠道。加强环保部门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部门的联动,进一步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根据企业环境信用等级予以相应的鼓励、警示或惩戒,对节水环保产品和环境友好产品生产企业给予信贷倾斜,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对节能减排显著地区的企业和项目,可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区(流)域限批的企业,从严控制授信。(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牵头,市发改委〈金融办〉、银监局、经信委、环保局、水利局等参与)

健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推进涉重金属、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运输等企业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鼓励其他排污企业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和污染事故理赔机制。发挥保险机制的风险防范和社会保障功能,对参保企业贷款授信、申报污染防治资金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逐步扩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面。(市环保局、保险行业协会牵头,市经信委、银监局等参与)

(二十七)深化跨界水环境补偿

完善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根据流域治理及考核断面水质目标要求,不断完善全市水环境区域补偿断面设置,建立覆盖全市主要流域(河流)的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市财政局、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水利局等参与)

【顺德镇镇有通地铁规划吗】

深化补偿断面水质改善研究。各地要从控制单元的角度,研究、分析补偿断面所在水体污染的主观因素,积极治理单元内纳污单位污染,合理调配水资源,不断改善出境补偿断面水质。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辖区内水环境区域补偿。(市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水利局等参与)

九、深入推进流域治理,全力保障水环境安全

(二十八)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实施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确保饮用水安全。市县两级政府相关部门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2016年起,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向社会公开。(市环保局、建设局、卫计委牵头,市发改委、水利局等参与)

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定期开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深入实施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全面清理保护区内的违法设施和排污口,加强有毒有害物质管控。(市环保局牵头,市建设局、水利局、港口局、安监局、南通海事局、交通局等参与)

深化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按照“水量保证、水质达标、应急保障”的要求,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及应急备用水源达标建设。推进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市水利局牵头,市建设局、环保局、卫计委等参与)

统筹推进城乡区域供水安全工程。加快区域供水设施建设,限期取消、归并小水厂,加强县以上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全面推进现有水厂自来水深度处理工艺改造,新建水厂一律达到深度处理要求。到2020年,市县基本实现“双源供水”和自来水厂深度处理两个“全覆盖”。(市建设局、水利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卫计委等参与)

(二十九)深化重点流域治理

编制水污染防治规划。重点围绕长江流域、淮河流域等重点流域,科学编制《南通市“十三五”水污染防治规划》。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主线,实施污染物浓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加大流域治理力度,到2020年,长江干流南通段水质保持优良,主要入江支流消除劣Ⅴ类水体。(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水利局、建设局、海渔局等参与)

加强良好水体保护。加强长江南通段和通榆河南通段等清水通道保护,强化水体的修养生息,实施水源涵养、生态清淤、湿地建设、河岸带生态阻隔等综合措施,严禁生态环境破坏行为,保护水生态系统完整性,确保水体水质和生态服务功能不降低。(市环保局牵头,发改委、水利局、财政局等参与)

(三十)强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严格涉海工程管理。认真执行围填海管制计划,严格围填海管理和监督。海洋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海洋特别保护区的重点保护区及预留区、重点河口区域、重要滨海湿地区域、特殊保护海岛及重要渔业海域禁止实施围填海,生态脆弱敏感区、自净能力差的海域严格控制围填海。加强海岸线调查,撤出非法挤占海岸线的产业,恢复自然岸线。将自然海岸线保护纳入沿海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到2020年,全市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市海渔局牵头,沿海办、发改委、经信委、建设局、环保局、交通局、农委等参与)

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按照《南通市“十三五”水污染防治规划》,落实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坚持陆海统筹,以控制陆源污染物为重点,强化源头防控,协同治理近岸海域污染。加强沿海化工园区、入海河流、河口等水环境综合治理。研究建立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探索入海河流的河海断面交接制度。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开展入海排污口调查,2016年底前清理非法入海排污口。到2020年,入海河流消除劣Ⅴ类水体。(市环保局、海渔局牵头,发改委、经信委、建设局、交通局、农委等参与)

强化海洋生态保护。加强海门牡蛎礁、如东小洋口国家级海洋公园建设与管理,开展牡蛎礁等特殊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修复。加大滨海湿地、河口等生态系统,以及鱼类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重要渔业水域的保护力度。加强吕四渔场等重点海域生态修复。(市海渔局、环保局牵头,沿海办、农委等参与)

(三十一)加强地下水保护

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落实《江苏省地下水超采区划分方案》,在海门市的海门城区、三厂、常乐等乡镇共计136.9平方公里,实施地下水禁采;在如东县的掘港及马塘、岔河、洋口、丰利等乡镇,海门市除三阳、海永外的大部分地区,启东市的汇龙、吕四、北新等乡镇,通州区的东社镇、二甲镇,通州湾的三余镇等地2095.8平方公里,实施地下水限采。坚持分级分区管理、用水总量与水位双控原则,凡地下水超采区涉及到的乡镇,全部按超采区进行管理。严格控制深层承压水开采,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应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全面推进未经批准或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机井的整治工作,在对37口专用监测井进行改建的基础上,永久填埋366口和封存备用245口水井,年减少地下水取水量2900万立方米。2016年6月底前,海门禁采区地下水禁采任务基本完成。2020年底前,力争使超采区全面达到用水总量控制和水位红线控制要求。(市水利局牵头,国土局、发改委、建设局等参与)

防治地下水污染。石化生产存贮销售企业进行必要的防渗处理。加快加油站地下油罐污染防治设施改造,2016、2016年底前,分别完成18、343共计361个加油站1200个油罐防渗池建设或更新为双层罐改造。在部分工业退出土地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市环保局、商务局牵头,水利局、国土局、建设局、产控集团等参与)

(三十二)全面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

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全面排查,建立县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档案,制定整治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完善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向社会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采取截污、清淤、活水、保洁、生态修复等措施,系统治理黑臭水体,实现水面无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口、水体无异味。市区、县城的建成区于2020年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定期通报各地黑臭水体治理进展,各地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市建设局、水利局牵头,环保局、农委等参与)

(三十三)开展水生态修复工程

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加强湿地保护和建设,抢救性保护长江流域、淮河流域、滨海潮间带等自然湿地。对退化湿地以及勺嘴鹬、黑嘴鸥等国家重点保护或珍稀濒危动物栖息湿地,开展生态修复治理,提升湿地生态质量。逐步扩大退耕还湿、退渔还湿范围,扩大湿地面积,提高湿地自身生态调节和环境承载力。加强沿海滩涂湿地保护及城市湿地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力度。(市农委牵头,环保局、海渔局、沿海办、水利局等参与)

加大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大对水生野生动植物类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力度。开展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和重要水产种质资源的就地和迁地保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2016年底前,制定实施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市环保局牵头,海渔局、农委、水利局、建设局参与)

(三十四)强化环境质量目标管理

推行控制单元精细化管理。以行政区划和水功能区边界,综合考虑国控、省控和市控断面,逐一分析全市6条主要入海河流和5条主要内河基本情况,将省级划分我市的5个控制单元进行细化,根据控制单元水质现状及控制目标,实施精细化管理,确保2020年,各控制单元断面水质达到目标要求。(市环保局牵头,发改委、经信委、建设局、水利局、农委、海渔局等参与)

实施环境质量目标管理。现状水质为劣Ⅴ类、Ⅴ类或其他需要改善的国家、省、市考核断面,各级人民政府应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制定实施达标方案,并于2016年6月底前报上级人民政府备案。自2016年起,各级人民政府每年向社会公布断面达标治理进展和水质改善情况。加强对跨行政区的交界断面达标整治方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水质不达标的区域实施挂牌督办,必要时采取区域限批等措施。“十三五”期间,优于Ⅲ类断面比例逐年提高,劣Ⅴ类断面逐年减少直至消除。(市环保局牵头,水利局、发改委等参与)

十、落实各方责任,加强组织实施

(三十五)明确地方党委政府治污责任

强化地方党委政府治污责任。各县(市、区)要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应按照国家和省部署要求,迅速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备案。工作方案应明确污染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资金政策保障和监管措施。(市环保局牵头,发改委、财政局、建设局、水利局等参与)

逐年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十三五”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省总体要求,逐年制定年度水污染防治计划,确定年度目标、治理项目及责任分工,并向社会公开。(市环保局牵头,发改委、财政局、建设局、水利局等参与)

(三十六)建立水污染防治工作机制

建立全市水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召集成立由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组成的水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各成员单位定期会商,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推进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等工作。市环保局要加强统一指导、协调和监督,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市环保局牵头,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建设局、水利局、农委、海渔局等参与)

积极参与跨区域的联动协作机制。根据上级安排,积极参与长三角、沿江、沿海等地区之间水污染防治联动协作,加强市际间的互动合作。(市环保局牵头,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科技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国土局、农委、海渔局、南通海事局等参与)

(三十七)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

各类排污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按照排污许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开展自行监测或者委托第三方监测,落实治污减排、环境风险防范等责任。国有企业、上市企业要带头落实,向社会公开环境承诺。鼓励园区内工业企业建立环保自律机制,相互监督治污成效,共同承担治污责任。(市环保局牵头,国资委、经信委参与)

(三十八)严格目标任务考核

构建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每年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市政府向社会公布,并送交干部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江苏省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环保工作实绩考核暂行办法》(苏组通〔2016〕5号)等规定,将考核和评估结果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市环保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参与)

将考核结果作为水污染防治相关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市财政局、发改委牵头,环保局参与)

完善追究责任制度。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要求,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约谈县(市、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对有关地区和企业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取消或不予推荐相关环境保护荣誉。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水环境污染事件的,以及干预、伪造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导致水环境质量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要记录在案,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已经离任的或退休的也要终身追究责任。(市环保局牵头,监察局等参与)

(三十九)强化公众参与和监督

依法公开水环境状况信息。定期发布环境质量公报、海洋环境质量公报。定期公布县(市、区)水环境质量排名,各县(市、区)在当地主要媒体及时发布水环境质量状况。建立重点排污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切实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国控重点排污单位应在省级环保部门网站依法公开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环保部门要定期公布对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结果。(市环保局牵头,水利局、国土局、海渔局等参与)

研究发布工业集聚区环境友好指数、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强度、地区环境友好指数等信息。(市环保局牵头,发改委、经信委等参与)

加强社会监督。支持环保社会组织、志愿者开展水环境保护公益活动,邀请其全程参与重要环保执法行动和重大水污染事件调查。健全举报制度,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一经查实,可给予举报人奖励。通过公开听证、网络征集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对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的意见。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积极推行环境公益诉讼。(市环保局牵头,民政局、法院等参与)

(四十)构建全民行动格局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制定水污染防治宣传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分年度组织实施。深入开展新闻报道,详细解读水污染防治措施内容,跟踪报道工作成效。把水资源节约、水环境保护和水情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高公众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客观规律的认识。依托各中小学及校外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广泛开展节水教育、水土保持教育、环境教育、健康教育等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为排污单位提供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政策培训和咨询,引导自觉履行社会环保责任。(市环保局牵头,市委宣传部、教育局、水利局、建设局、卫计委等参与)

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倡导文明、节约、绿色、健康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开展环保社区、学校、家庭等群众性创建活动,推动节约用水,鼓励购买使用节水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节水洁水,人人有责”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水环境质量。(市环保局牵头,市委宣传部、教育局、建设局、水利局等参与)

“十三五”是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和积极探索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重要阶段,也是“迈上新台阶、建设新南通”的关键阶段。水污染防治任务繁重艰巨,各地区、各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和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按照“地方履行属地责任、部门强化行业管理”要求,明确责任主体,各司其职,突出重点,系统治理,以硬措施完成硬任务,以硬决心兑现硬承诺,确保全市水环境治理与保护目标如期实现。

佛山市政府工作报告【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佛山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政府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市政府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着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顺利完成市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010.17亿元,增长10.0%;来源于佛山市财政收入1486.70亿元,增长17.84%,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37.88亿元,增长14.01%;预计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040元,增长10.0%;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7503元,增长11.6%;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2.5;常住人口自然增长率7.86%。。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着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提升

经济发展稳中向好。全年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地区生产总值增速逐季抬升。“三驾马车”实现稳定增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383.65亿元,增长15.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64.10亿元,增长12.1%;进出口总额639.4亿美元,增长4.7%,其中,出口425.3亿美元,增长5.9%。

经济结构调整取得实效。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2.0:61.9:36.1。以“两化”融合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搭建“中国在线制造”公共云服务平台,实施“百企携万家登云”计划,全市累计有106家龙头企业、1万多家中小企业上线运行。佛山荣获“中国十大智慧城市”称号。以产业链招商促进工业结构调整,引进北汽福田、中国南车、三全食品等一批大项目。一汽大众项目一期建成投产,带动45家汽配企业进驻,二期正式签约,投资超150亿元。以节能减排倒逼企业转型升级,新增省级清洁生产企业39家,预计万元GDP能耗下降4.25%,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完成省下达任务。三水区工业园成为国家级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实施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行动计划,第三产业发展有新突破。欧司朗亚太总部、毕马威大中华区后援中心、慧聪中国家电电子商务产业园、苏宁电子商务运营基地、华侨城文化旅游综合体、华南新加坡城等一批现代服务业项目落户。我市成为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新增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36个。

民营经济发展提速。出台推动民营企业跨越发展的政策措施,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分别推出“醒狮计划”、“北斗星计划”和“顺德18条”,三水区实施产业培优工程,高明区建立“企业服务卡”制度。45家骨干企业制定了做大做强计划,9家企业实现产值超百亿元,其中碧桂园集团主营业务收入突破千亿元。

产业载体集聚效应凸显。中德工业服务区发展总体规划通过省政府审议,定位为“广东工业服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引进史太白技术转移中心、VJP知识产权事务所、F+U教育集团等一批德国工业服务机构。佛山国家高新区核心区与狮山镇实现“园镇融合”,加快打造狮山汽车产业城,做大做强光电、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辐射带动能力显著增强,去年全省高新区考核跃升至第3名。广东金融高新区获批省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综合试验区,累计引进148个项目,总投资超过393亿元。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格为省级开发区。南方智谷、广东工业设计城、华南电源创新科技园、欧洲工业园、海尔(三水)创新产业园等建设加快,产业集聚效应明显。

二、全面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创新创造能力提升

创新环境得到优化。全市财政投入科技创新资金超过20亿元。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不断完善。企事业单位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1444项,同比增长14%,新增高新技术企业96家。知识产权战略深入实施。新增中国驰名商标25个,总数达118个;集体商标1件,总数达16件;有效发明专利4537件,增长19.4%;11个项目获第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禅城区成为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区。

产学研合作成果丰硕。与中科院、清华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等院校合作不断深化,新增产学研合作项目370个、成果转化项目240个,实现产业化项目120个,带动产值40多亿元。西安交大广东研究院、广工大数控装备协同创新研究院、佛山中科院产业技术研究院等17个重点创新平台加快发展,佛山火炬创新创业园、南海瀚天科技城成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开展顺利,选取铝型材、陶瓷、家电、3D打印、工业机器人领域进行全球技术招标。高端创新人才引进初见成效。新增省级、市级创新团队15个,吸引国家“千人计划”人选6名来佛山投资创业。

金融创新成绩显著。金融创新“九个一”工程[1]顺利推进。建成佛山民间金融街,吸引金融、中介机构近50家进驻;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注册企业已达242家,融资意向60亿元;新增5家银行机构、21家小额贷款公司、45支股权投资基金。深交所企业上市路演中心进驻南海,天交所广东运营中心落户顺德。设立产业金融引导基金,在全省率先出台小额贷款公司分类管理办法和监管实施细则。美的集团和佛山总商会分别牵头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申请。中国集成金融集团、海天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分别登陆香港、上海主板市场,美的集团实现A股整体上市,我市上市企业总数达39家。

三、大力推进城市升级,城市形象品质进一步提升

城市升级亮点纷呈。《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20年)》通过部、省联审,佛山城市中轴线规划通过国际竞赛确定实施方案。中心城区建设和改造提速。禅城老城区中山公园敞开绿化空间,与汾江河景观融为一体,季华路快速化改造及沿线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禅西新城绿岛湖都市产业区、佛山市外国语(国际)学校等项目动工建设,智慧新城启动区全面建成。佛山新城中德工业服务平台等CBD九大项目加快建设,公共文化综合体主体竣工。千灯湖片区金融公园、灯湖广场等建设顺利,金融高新区配套设施日益完善。实施狮山环境配套提升工程,博爱湖、南海中央公园、南海市民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有序推进。顺德新城路(绿)网建设取得进展,43个重点项目完成10个,东拓步伐持续加快,大良、容桂中心区域明显优化。西江新城明湖艺术公园、君御温德姆至尊酒店初步建成,体育中心、文化中心主体工程封顶,成为新城开发的新亮点。三水新城市政道路建设、北江新区拆旧建新同步推进,北江体育休闲公园基本完成。城市升级由点到面成效初显。涌现出佛山新城滨河区、季华商务带、千灯湖片区、西樵听音湖片区、德胜河南岸滨水区、西江新城核心启动区等一批片区景观,以及江湾立交、广珠西线顺德站出入口、顺峰山公园东入口、高明大道海天立交、三水健力宝立交等一批节点景观,佛开、广梧等高速沿线及北江沿线建设生态景观林带126.4公里。中心城区沿街景观综合整治和道路“五位一体”[2]改造同步展开,禅城区松风路,南海区佛平路(军桥—桂澜路段)、博爱路(佛山一环—虹岭路段),顺德区伦教羊大路、新成路、北滘林头村道路,三水区广海大道成为改造样板。北滘等镇(街)绽放小城魅力。“三旧”改造助推城市升级,岭南天地二期对外开放,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开业,伦教霞石村整体改造成效显现。

基础设施日益完善。贵(南)广、佛肇城际佛山段征拆工作基本完成。佛山西站、广佛环线动工建设,广佛江珠轻轨开展前期工作,广佛线二期完成工程总投资的15.71%,地铁2号线TOD[3]招标完成,南海区新型公交系统试验段动工建设。广明高速西延线建成通车,广明高速陈村至西樵段工程一期、肇花高速三水段完成投资过半,汾江路南延线、魁奇路东延线佛山段、顺德环城快速干线等一批重点路桥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龙湾大桥主线和油金大桥扩建工程建成通车。东平水道航道整治工程基本完工。国家重点项目500KV“西电东送”换顺线工程及东坡输变电工程建设稳步推进,佛山南部、北部电网得到加强。

生态环境建设力度加大。出台最严格环境保护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制度。开展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整治工业锅炉、VOCS[4]企业,推广粤IV车用汽油,启动黄标车抓拍系统,设立黑烟车检测点,实施奖励政策提前淘汰黄标车,更新黄标公交车695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大力推进水口水道、西南涌、芦苞涌等广佛跨界重点河流治理,汾江河告别劣V类水质;启动42条重点内河涌“一河一策”整治,丰收涌、谢边涌等治理成效初显。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54间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营,各区污泥处置设施基本建成。开展国家生态市创建工作,21个镇(街)成为国家级、省级生态乡镇,顺德区杏坛镇逢简村获评全国最美乡村。推进造林绿化工作,获评“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新建和改造孝德湖公园、海逸社区公园、兆祥公园等一批生态公园。

城市管理水平持续提高。城市管理考评实现常态化。深入开展乱摆卖、乱搭建、建设工地不文明施工等城市“乱象”整治行动,重点区域和路段“脏乱差”现象明显改观。稳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工作,“五个五”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5]顺利完成,“一区一场、一镇一站、一村一点”垃圾设施全面建成,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4%。通过“管限引建”[6]推进交通治堵工作,中心城区交通拥堵局部缓解。城市公交线路持续优化,禅城、南海、顺德三区公交对接加快,新增公交线路29条、公交站场13个、公共自行车4000辆、公共停车位7369个,中心城区公交分担率从前年的22.04%提高至23.7%。

《规划纲要》实施进入新阶段。“四年大发展”考核位居珠三角第4名,“九年大跨越”[7]工作启动。广佛同城化取得新进展,番顺公路五沙大桥扩建新桥建成通车,珠江大桥放射线接广佛新干线开展招标,西二环乐平互通立交开工建设。广佛肇经济圈建设推进顺利。佛港澳合作进一步深化。佛山新一轮对口帮扶云浮工作正式启动,建立两市联席会议制度,设立对口帮扶指挥部,两市进入携手合作快车道。

四、积极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城市文化软实力增强

传统文化保护开发不断加强。古椰贝丘遗址、顺德糖厂和清晖园获评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仁寿寺改造提升进展顺利,祖庙古建筑修复工程、梁园扩建工程设计方案完成。传统文化“走出去”取得良好成效,佛山陶艺文化系列活动在国家博物馆成功举办,佛山粤剧、武术、醒狮赴国外展演均受好评。

市民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南海区、顺德区博物馆新馆建成使用,佛山市图书馆新馆、佛山大剧院等一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快,村(居)全民健身工程和“五个有”[8]标准社区文化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成功举办2016年秋色欢乐节、佛山龙舟文化节和佛山美食节。“寻梦佛山”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文化艺术夏令营荣获第十六届全国“群星奖”。“魅力佛山”艺术惠民工程顺利实施,“梦想舞台”成为市民展示艺术才华的圆梦平台。

市民文明素质稳步提高。以“微文明·微志愿”活动品牌,推动公民道德教育和文明习惯养成,组织“道德模范巡讲团”活动,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全市注册志愿者近50万人,占建成区常住人口的24.5%。“创文”工作在年度国检中取得良好成绩。

五、加快发展社会民生事业,人民群众幸福感增强

民生实事圆满完成。公共租赁住房开建4647套,基本建成6494套,超额完成年初目标任务。实施学前教育三年保教费补助制度,惠及学前三年户籍幼儿9.63万人,补贴金额4589万元。实施学前教育户籍在校生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每生每年100元。全市九年免费义务教育对象扩大到所有在校生(含民办学校)。新建6家健康村(居)。建立大病保险制度,报销最高限额20万元。完成未就业残疾人摸底统计。对本市户籍居民独生子女伤病残或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的夫妻,每人每月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600元和800元。发放低收入群众物价上涨补贴2421万元,惠及群众近6.5万人次。新增家庭服务中心19个。率先实施生育保险新政策,共核发生育津贴3.08亿元。常住人口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99%。户籍人口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全额免除。

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全市财政民生支出313.94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64.24%。教育事业再创佳绩。成为首个“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在全国率先建立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教育衔接体系。佛山科技学院新校区动工建设。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加强。城镇新增就业9.0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26%,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3.8%,“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归零。城乡居民一体化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进一步完善,居民住院医保实现市级统筹,退休职工人均养老金增至2135元/月,失业保险金增至1048元/月,居民住院报销比例达75%。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继续深化。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行平价医疗服务,设立平价医院、平价诊室和平价药包。佛山市妇女儿童医院动工建设。稳定物价水平,新建平价商店114家。“两建”[9]工作全省领先,在全省考评中位居非试点城市第1名。对口援建和革命老区扶贫“双到”任务全面完成。

平安佛山建设成果突出。平安佛山细胞工程建设[10]扎实推进。公安专业化精确打击战略深入实施,流动人口和出租屋专业化管理在全市推广,110刑事警情同比下降22%,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城市应急综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增至1.03万家。食品安全示范市建设成效显著,累计完成升级改造农贸市场223个,建成省级市级“菜篮子”基地29个、阳光厨房1483家、食品安全示范点1028家、食品集中加工中心10个,全市实现肉品冷链统一配送。成功举办第二届广东(佛山)安全食用农产品博览会。

六、着力推进改革创新,发展动力活力增强

行政体制改革呈现新亮点。合并卫生、计生部门,重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调整佛山新城、乐从镇管理体制,委托顺德区管理,实行区镇融合、联动发展机制。佛山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全省领先,市、区两级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全市可网上申报审批事项达97.34%,全程网上办理事项达24.07%。市民融合服务平台实现1300多项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市民之窗”自助服务终端在禅城、南海成功试用,12345政务平台实现全市热线统一呼叫和指挥调度。企业注册登记改革全面实施,登记时间压缩到7个工作日,初步建立“宽进、快审、严管”企业管理新模式。建设工程联合验收改革实现三级联动,验收时限从约100个工作日压缩到平均7.8个工作日。顺德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走在全省前列,在国内率先发布企业经营审批事项目录,南海区在全省率先实现行政审批标准化、程序化和电子化运行。

经济体制改革实现新突破。整合集中优势资源,稳步推进政府优债工作。改革企业投资管理体制,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项目管理体制。成功举办第九届城市可经营项目投资推介会。引入财政支出项目“过程绩效”管理机制,扩大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范围;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比例达100%。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管办分离”[11]改革,规范农村“三资”[12]管理。探索统计体制改革,新增“四上企业”[13]入库1199家,个体工商户转企业工作推进顺利。

社会组织发展取得新成绩。全市新增社会组织656个,增长18.5%。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建立市、区、镇(街)三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试行社会组织登记和年检委托制。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引进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财务监管。建立社区服务中心等服务平台,培育发展“街坊会”、“邻里中心”等社区社会组织,实现民办社工机构五区全覆盖。

与此同时,我们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复率达100%。坚持走群众路线,创新开展政务微博、“微访谈”活动,通过“线上收集、线下解决”方式,广集民意、广汇民智、共谋民利,丰富了民主科学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公开“三公”经费,精减文件、会议,大力整治“四风”,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案件。以打促防,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全面推进政府绩效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了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此外,审计、粮食储备、民族宗教、双拥优抚、外事侨务、台湾事务、档案方志、社会科学、人防、气象等工作取得新成绩。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群策群力,风雨同舟,成绩来之不易。在此,我代表佛山市人民政府向全体市民,异地务工人员,中央、省驻佛山单位,驻佛山人民解放军指战员、武警官兵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向长期关心支持佛山建设的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国际友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发展方式仍然较为粗放,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任重道远;资源能源要素制约仍待化解,节能减排形势严峻,大气、水、土壤的污染治理任务艰巨;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不充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整体不强;中心城市服务功能偏弱,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面临许多新课题;基本公共服务向外来人口全覆盖仍然不足;政府职能转变和作风建设仍需深化。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深入研究和切实解决。

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

从外部环境看,世界经济缓慢复苏,国内经济企稳回升,市场信心逐步增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必将激发全国各地抢抓机遇、加快发展。从佛山实际看,产业发展基础扎实、活力足、后劲强,支撑发展的环境和条件优良,经济发展稳步进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新阶段。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举措,将有助于我市进一步发挥市场体系较为完善、民营经济较为发达、政府服务高效快捷的综合优势,加快打造佛山经济升级版,实现新形势下新跨越。

2016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的总体部署,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以建设人民满意政府为抓手,以“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佛山”为目标,坚持稳中求进,突出改革创新,着力激发市场活力,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产业提升、城市升级和环境优化,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全市生产总值增长 10%,人均生产总值增长9%;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9.5%;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5%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0%以内;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完成省下达年度计划。

实现上述目标任务,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七方面工作:

【顺德镇镇有通地铁规划吗】

一、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增创佛山发展新优势

发挥佛山善于改革、勇闯新路的传统优势,全方位汇聚全面深化改革的强大正能量,不断优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着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以营造更加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为目标,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14],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教育、医疗、文化、体育、交通、通讯等公共服务领域,增加城市优质公共服务市场供给。健全土地、技术、资本、劳动力等要素市场,促进要素市场投资多元化、流动自由化、运作高效化,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化企业注册登记改革,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全面实施企业投资管理制度改革,赋予企业更大的自由投资权。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推进“金财工程”[15]建设,试行重大建设项目跨年度预算管理办法。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和预警机制。健全“两建”工作机制,完成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力争在全省率先建成公共联合征信系统。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行“三单”[16]管理制度,构建透明公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新机制。推广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规范政府审批服务,最大限度压缩自由裁量权。以市民融合服务平台为载体,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重点加大网上办事服务力度,推进“三网融合”[17],完善12345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提升各级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管理能力。进一步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推进联合执法、统一执法。进一步完善大部门制改革,调整优化机构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加强对基层事权监管和业务指导。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做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法定机构试点。

积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开展“城乡社区建设提升年”活动,加强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六个一”工程[18]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着力构建社区自治体系。推动社会组织完善法人治理机制,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充分发挥各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作用,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完善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制度,推广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健全社工人才评价办法,引导本土民办社工机构健康发展。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和信访工作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

稳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继续推进村居“政经分离”、“政社分离”改革,加强“两个平台”[19]监管,完善“三资”管理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区建立农村集体股权管理交易平台。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完善土地征收和补偿安置制度,探索农村集体土地直接入市机制,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保障和发展农民权益。支持南海区进行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顺德区深度推进基层治理改革,三水区探索村民自治决策、执行、监督三分开。切实做好村(居)两委换届工作。

二、推进金融科技产业深度融合,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坚持创新驱动,扎根实体经济,充分激活科技、金融、人才等发展要素,助推佛山产业二次腾飞。

创新推动第三产业大发展。把做大做强第三产业作为今年重要工作任务,研究出台更具创新性和突破性的政策措施,推动第三产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大力发展工业设计、文化创意、金融服务、科技信息等生产性服务业,推进跨境电子贸易商务,促进物流、信息等相关配套产业发展;积极发展教育医疗、养老服务、文化娱乐、康体休闲、商务旅游等生活性服务业,发挥佛山中医药文化优势,做大健康产业,打造特色旅游业;稳步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公(水)路货运业提升发展;继续开展“万企触电”电子商务行动,促进“广货网上行”。认真落实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行动计划,加快广东工业设计城等14个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及国药集团中药南方总部、苏宁电子商务运营基地、华侨城文化旅游综合体、普洛斯丹灶物流园、王府井商业中心等一批重大服务业项目建设。

坚定不移调整优化工业结构。继续实施产业链招商行动计划,着力引进一批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工业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向微笑曲线两端延伸,增强工业核心竞争力。加快一汽大众项目二期、北汽福田、南车高明产业基地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形成经济新增长极。大力推进“两化”深度融合,依托“中国在线制造”公共云服务平台,推动装备制造、家电、家具等传统优势产业开展产品、服务、技术、标准、品牌、市场和商业模式创新,促进佛山制造向佛山创造转变。加大节能减排力度,以环境保护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大力推进“三旧”改造,进一步落实“三旧”改造政策,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完善历史用地手续,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沿线旧厂房、中心城区旧村居、旧物业等改造,破解产业转型升级的土地瓶颈。做好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力度,以农业生态园区为载体,以科技兴农为路径,大力发展优质安全、高效生态农业。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培育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生产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水平。

助推民营经济做大做强。坚持企业需求导向,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土地、金融、财税、人才等扶持政策,实行“一企一策”,推动一批大型骨干企业产值跨越100亿元、500亿元和1000亿元。以美的集团、一汽大众等重点企业为行业龙头,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进一步提升家用电器、汽车制造等全产业链集群竞争优势。大力扶持中小微民营企业发展,鼓励和引导中小民营企业进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造。继续开展高级经理人、企业接班人培训,不断提高企业管理者素质。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帮助企业拓展俄罗斯、南美、非洲、东盟等新兴市场。重点支持美的集团、格兰仕集团等骨干优势企业加速海外生产、投资、并购步伐,打造世界名牌。

加快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启动“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申报工作。改革政府科技投入体制和评价机制,用好用活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突出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组建产学研创新联盟,打造一批协同创新中心和公共研发平台;推动企业与中科院产业育成中心、弗劳恩霍夫协会等科研院所、高校开展项目研究和对接,加速科技成果产业转化和应用;推动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等各类标准制定和修订。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支持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力争建立一个专利技术交易平台。支持禅城区建设“广东省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南海区建设“广东省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综合实验区”,顺德区建设“广东省自主创新特区”,高明区建设“佛山中科院产业技术研究院新材料产业园”,三水区建设“合肥工业大学广东研究院”。

加大金融服务创新力度。依托广东金融高新区集聚发展各类金融创新机构和金融服务产品。创建“广东省民间金融改革发展试验区”,激发民营金融机构创新活力。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农信社改革、设立民营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积极推广科技保险试点和国家专利保险试点,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探索区域融资租赁模式,搭建区域集优债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平台。做好企业上市的各项工作,支持企业股改并参与“新三板”试点。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债、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战略性新兴产业集合票据、私募债等融资产品。

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强大支撑。加快重大平台和产业基地建设。佛山高新区要认真实施产业总体发展规划,加快核心区建设,推进一区五园协同创新发展;建设佛山科技街,促进创新资源汇聚,力争3-5年内进入全国高新区20强。中德工业服务区要深化中德合作,加快聚集德国等欧洲发达国家高端制造业和服务业资源,打造国际化的政务服务体系、产业发展制度和生活配套环境,建设广东工业服务高端国际合作区、广东工业服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华南电源创新科技园、欧洲工业园为中德工业服务区研发成果提供产业化支撑。继续推进南方智谷、智慧新城、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产业基地、中国(三水)国际水都饮料食品基地、广东新材料产业基地、广东(南海)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等一批载体建设。夯实创新型城市建设的人才基础。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重点引进和培养符合我市发展需求的创新科研团队、创新领军人才、高级技能人才和企业生产管理人才。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创新人才激励政策,进一步放开各类人才入户条件,加快“产业社区”建设,解决人才居住、子女入学、科研、文化娱乐等难题,提升城市凝聚力,以良好的事业平台和优美的生活环境吸引留住人才。

三、全面实施产城人融合战略,建设宜居宜商魅力城市

坚持走新型城镇化道路,加速推进城市升级和管理,努力打造中心突出、组团清晰、功能完善、生态优美的城市格局,让产业更高端、城市更美丽、人民更幸福。

力促城市升级提速增值。突出“强中心”战略,成立中心城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跨区域开发建设。禅城老城区要以中轴线规划为统领,力争中轴线北部门户等重要节点开工建设。继续推动祖庙—东华里片区、莲花路—升平路片区等升级改造,形成浓缩岭南历史风情的文化高地。禅西新城要加快佛山市外国语(国际)学校、研发中心、市民广场等优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打造绿色低碳“华南国际化产业集聚区”。佛山新城要抓紧推进CBD九大项目和各项城市功能配套建设,确保商务中心一期、图书馆、科技馆投入使用。千灯湖片区要加快万达广场、广佛智城、广佛国际电商城等项目建设,推动千灯湖特色步行街、虫雷岗山公园等休闲项目改造升级,彰显现代都市风貌。加快推进狮山新城、顺德新城、北江新城、西江新城等组团城市重大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城市轴线和节点更新改造。以水为媒,高标准设计和建设东平河两岸景观灯饰工程,力争打造成为佛山中心城区璀璨靓丽的夜间景观带;以汾江河、绿岛湖、博爱湖、听音湖、德胜河、明湖、云东海等为重点,打造一批环境优美、配套完善的滨河、滨湖生态景观区域。全面建成佛山新城东平水道至乐从、北滘潭洲水道30公里长的滨河景观带。抓好各区主要道路“五位一体”改造,完成禅桂中心区29条沿街建筑景观综合整治。实施佛山市域5条高速公路两侧300米范围内旧厂房改造提升工程,促进城市升级形成整体连片改造效果。

打造岭南田园魅力城镇。以田园城市理念[20]为引领,以城乡一体化发展为方向,立足佛山岭南水乡特色,遵循组团城市发展规律,依托南庄、北滘、里水、西樵、白坭、明城等镇(街),建设一批集约、智慧、低碳、绿色田园城镇,努力形成“1+2+5+X” 网络型城乡空间结构。加快城镇土地、产业、人才等要素融合发展,推进城镇教育、医疗、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形成“高效率、慢生活”的高品质生活方式。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广明、肇花、江罗、广中江高速佛山段、佛清从南段、佛江高速公路建设,做好广佛肇高速等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各组团间、组团内部交通路网联接,促进组团城市加速融合发展。重点加快中心城区的禅西大道北延线、海五路西延线、绿景路东延线、桂澜路北延线、魁奇路东延线二期、汾江路南延线、岭南大道南延线和顺德区的乐龙路(一期)、南国路东延线、滨河路、海尾立交桥、红旗路(一期)等项目建设。加快广佛线二期工程、贵(南)广、广佛肇城际轨道、南海新型公交系统建设,稳步推进佛山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广佛环线、佛肇城际轨道7个站点TOD开发建设。加快佛山西站、佛山新城交通枢纽建设。推进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和开发利用。抓好佛山新港码头、澜石口岸码头搬迁工作。加强能源、水利、通信、智能电网建设,推进容桂站等一批220KV输变电项目建设,确保国家重点项目500KV“西电东送”换顺线II期工程和500KV东坡输变电工程如期投产。推动光纤入户工程,做好4G基站布局和服务推广。

狠抓城市综合管理。重点加强城市道路环境卫生和绿化管养提升、建设工地和泥头车污染源头管控、户外广告清理和违法建设整治,全面提升城市的整洁度、美观度。落实城市管理考核新机制,实行暗检为主、明检为次,推动城市管理工作上新水平。进一步整合数字城管资源,打造智慧城市综合管理数据库中心,促进各区数字城管资源联通共享,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开展给水、排水、燃气、电力、电信等城市地下管线专题数据普查,促进数字化地下管线规划建设。加快中心城区公交一体化进程,推进智能公交建设,统筹优化公交资源和线网布局,提高线路覆盖率。

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实施《佛山市推进区域合作工作方案》,统筹推动五区协调创新发展。扎实开展对口帮扶云浮工作,创新帮扶机制,突出产业对接重点,在基础设施、产业园区、新城建设等多领域开展全方位对口帮扶,推动云浮振兴发展、跨越发展。落实“九年大跨越”工作方案,加快推进48个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推动广佛同城化,抓好地铁线网规划对接、佛陈路东延线接番禺新桂路(海华大桥工程)、魁奇路东延线接番禺南大干线、三山长江路对接广州南浦大道等工作。推动广佛肇经济合作区建设发展。加强与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等国家级平台对接合作。落实好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加强现代服务业合作,推动佛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把握珠江-西江经济带开发契机,加强与广西、东盟地区的经济互动。

四、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绿色美丽家园

实施低碳绿色发展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动佛山实现更长远、更持续、更高质量的发展。

优化城市功能布局。按照新型城镇化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市城镇化规划布局和功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稳步推进城市开发建设,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加快建立生态建设统筹推进机制和综合管理制度,严格功能区分类管理,推动各区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进行开发建设和生态保护。加大对限制、禁止开发区域的保护力度,在高明区探索生态保护区试点。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支持顺德区开展省城乡土地生态利用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为全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探索新路径。

强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做好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及国家生态市创建工作,积极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村。落实最严格的环境责任考核,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全力推进水、气、土壤等环境综合治理。推行“河长制”[21],实施“一河一策”生态修复、景观提升工程,抓好广佛跨界重点河涌及42条重点内河涌的综合整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国十条”[22],通过调整产业布局、强化污染物指标约束、遏制扬尘污染、整治黑烟车、淘汰黄标车、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等措施,缓解PM2.5、PM10[23]等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改善空气质量。今年要完成所有现役燃煤发电机组脱硫改造。全面开展土壤环境调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和养殖场污染治理。强化危险物品产生和经营单位管理,加快建设综合性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建立健全跨区域生态环保联动协调机制,提升跨区域大气、水污染联防联治水平。

加快低碳绿色发展步伐。优化能源结构,加快低碳能源管网规划和建设,扩大低碳能源使用范围。抓好全国电力需求侧综合管理试点城市建设,推广三水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项目,推进电能替代工程,促进能源消费结构转型。发展绿色建筑,全面完成80万平方米绿色建筑建设,开展大型公共建筑能效测评和标识试点。试行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完善环境资源有偿使用的市场机制。在陶瓷、家电试点行业,推广碳标志等低碳认证制度。深化禅城、顺德低碳示范区建设,支持佛山新城申报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开展低碳教育,创建低碳社区。全面开展新一轮绿化佛山大行动,建设国家森林城市。推进佛山植物园建设。

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完善垃圾设施建设,改进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优化垃圾处理工作流程,加快建设有害垃圾终端处理设施或储存中心,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目标。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让垃圾分类理念深入人心。大力发展和规范垃圾处理行业,推广狮山环保产业园经验,打造垃圾处理高效产业链。

五、深入实施文化强市战略,打造岭南文化名城

千方百计加快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让文化发展与经济建设相互促进、比翼齐飞,显著提升佛山城市软实力。

加强本土文化资源开发利用。扎实推进仁寿寺、梁园改造提升,加快图书馆现址改造和祖庙古建筑修复工程建设。依托梁园等历史建筑改造,充分挖掘提升中医药和粤剧文化,在汾江河两岸逐步形成佛山古镇风情浓郁的岭南传统文化、商业聚集区。加大对陶塑、武术、剪纸、木版年画等传统文化资源的研究创新,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魅力佛山”艺术惠民工程,大力引进高雅艺术展演。不断扩大“筑梦佛山”文化艺术公益夏令营受益面,开展“开心广场·百姓舞台”公益流动演出活动,努力丰富市民文化生活。办好第八届市运会,推动群众体育发展。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和村居全民健身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加快亚洲龙舟联合会总部及洲际龙舟广场建设,今年内建成世纪莲游泳馆户外游泳池并对外开放。

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与科技、金融融合,扶持文化产业重点园区建设,大力发展工业设计、陶瓷工艺、传媒影视、动漫游戏等文化产业。促进文化与体育、旅游相结合,整合祖庙、仁寿寺、南风古灶、梁园、西樵山、清晖园、黄飞鸿纪念馆、李小龙纪念馆等旅游资源,打造一批旅游精品路线。继续办好佛山秋色欢乐节、佛山龙舟文化节、佛山陶瓷艺术节、佛山美食节。支持南海国家旅游产业集聚(实验)区和佛山文旅街建设,以“一街两脉”[24]文旅轴线为支撑,努力打造佛山文旅绿芯和岭南文旅第一极。

着力提升佛山城市知名度。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原则,鼓励民间文化交流,组织佛山历史文化遗产和当代文化艺术精品到国内外巡回展览(演),推动佛山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加强媒体推介和新闻统筹力度,将文化、旅游、经贸、科技、外事侨务对外资源与佛山城市形象宣传有机结合,多形式、全方位开展城市形象推广,在海内外进一步提升佛山的知名度。

力争“创文”通过国家测评。今年是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总测评年。要进一步强化创文工作“一把手”工程,以建设“四品佛山”[25]为抓手,全面动员,针对重点任务和薄弱环节,强化巡查督办和考评问责机制,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大力抓好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文明旅游、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重点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显著提升市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全力冲刺“创文”大考,力争获评“全国文明城市”。

六、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以人为本,更加突出富民、惠民、利民导向,持续提升市民幸福感与社会和谐度。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抓好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打造佛山特色德育品牌。实施学前教育提升计划,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全面提升普通高中发展水平,深化职业教育专业发展,推进特殊教育优质内涵发展。加快佛山科技学院新校区建设。完善医疗卫生服务功能,巩固平价医疗服务成果,鼓励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高标准建设佛山市妇女儿童医院。探索门诊医保跨区就医办法,完成全市户籍人口和在我市参保的异地务工人员社保卡发放工作。指导和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全面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能提升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预防和处置企业欠薪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推进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加快公办及民营养老福利机构发展,试点实施民办养老福利机构承接政府供养对象收养工作。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科学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推进新粮食储备库建设。做好新疆伽师、西藏墨脱对口援建工作。

促进异地务工人员市民化。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逐步推进异地务工人员基础服务和基本保障“底线均等”,健全异地务工人员入户、就业扶持、子女入学等优惠政策,让异地务工人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热爱佛山、融入佛山、扎根佛山。充分发挥工青妇、红十字会等群团、慈善组织优势,培育异地务工人员社会服务中心,定期开展主题系列活动,为异地务工人员提供扶贫济困、社交婚恋、法律维权、技能培训等服务。

深入推进平安佛山建设。落实平安创建三年行动计划,推广专业化精确打击多发性犯罪模式,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抓好“全国安全社区”和“国际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提升市民安全感。做好国防动员、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加强特殊人群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基层“网格化”安全监管体系。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市建设,扶持“菜篮子”基地、“智慧菜篮子”项目建设,健全农产品交易市场和流通网络,完善鲜活农产品储藏、加工、运输和配送等冷链物流系统,构建食品农产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格局。

着力办好一批民生实事。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今年新开工建设公租房3360套,基本建成8339套。计划投入6.48亿元建设水环境治理等13个水利项目。加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今年建设130公里。实施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制度向全市常住人口子女全覆盖。城乡同步实施免费中等职业教育。推进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加快残疾人康复工程中心建设。试点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各区至少建立1个市级示范点,为签约居民提供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个性化医疗保健服务。加强公办养老床位建设。实施旅游富民工程,鼓励开办农家乐等乡村旅游项目,在景区评A、饭店评星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全面启动“市民之窗”网上办事自助服务终端项目,确保全市四级行政服务中心布设“市民之窗”终端设备。加大对高明革命老区和三水南山镇的扶持力度,抓好高明苗村及附近区域铺设自来水供水管网建设,加快推进三水迳口华侨农场危房改造。

七、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把人民满意作为政府建设的试金石,全面推进“六个政府”建设。

建设民生政府。强化可持续发展理念,着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将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民生。完善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权重。建立政民互动大平台,让群众参与政府治理。推动新闻发布制度化,健全“微访谈”机制,建立改革发展市民建言献策平台,整合民生直通车、12345政务平台等现有渠道,线上线下问计民生、汇聚民意,纾解民困,形成全方位、常态化的政民互动体系。

建设高效政府。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调研,找准改革突破口,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着力提升政府执行力,推进重点工作“项目化”,做到“任务、时限、责任人、要求、措施”五落实。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全面推行“五个一”[26]服务模式,促进治理水平现代化。深化绩效管理体制改革,通过绩效管理与考核挂钩促进政府治理创新。

建设法治政府。坚持依法行政,维护法律权威,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落实《佛山市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市政府重大决策运行机制,将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咨询、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普法宣传和舆论引导,重点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制度化。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深化政务信息公开,重点抓好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

建设责任政府。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推行权力清单工作制度,有序推进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权力清单制定和公布,明确权责主体和关系。试点实施岗位职责说明书制度,把行政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建立政府部门行政问责、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和工作绩效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建设诚信政府。加快政务诚信体系建设,编制政务诚信征信目录,开发政务诚信信息平台。保障重大政策、规划和重点工作的延续性,坚决兑现对群众、企业和投资者的各项承诺,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培育诚信政务文化,增强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公务员的诚信意识。以政府诚信带动社会诚信,营造“守信为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

建设廉洁政府。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推进预防腐败机制创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加强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和对重点企(事)业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提升对招投标领域的有效监管水平。加强对权力的网络监督,完善网络舆情反馈处理机制。严厉惩处失职渎职、贪污贿赂行为。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着力整治庸懒散奢,减少文山会海,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

各位代表!新一轮改革的春天已经来到,未来发展的蓝图已经绘就。让我们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解放思想、抢抓机遇、改革创新、攻坚克难,为开创佛山改革发展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2016财政工作总结范文
顺德镇镇有通地铁规划吗 第六篇

范文一:财政局工作总结

20XX年,财政局坚决贯彻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在上级财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协调引导全区财税系统,按照“提效破局”、推动新区开发建设实质性突破的总体工作目标,坚持“保民生、保重点、促建设、促发展”,主动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突出加强部门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一、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20XX年我区实现可支配财力208、9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39%,其中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2、88亿元,同比增收10、3亿元,增幅19、59%,增幅位列全市各区、县级市第一,超额完成年初预算13%的增长目标。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20XX年完成各项财政支出177、15亿元,比上年同增长11、31%。其中区级公共财政支出为90、25亿元,同比增支32、37亿元,增幅55、93%,完成年度计划的86、53%。

二、20XX年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筹措资金,保障新区建设“提效破局”

1、加强收入组织,确保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围绕着财政收入目标,我局通过多种措施确保财政收入增长:一是通过加强与税务、发改、国土、经贸、土地开发中心等部门的协调,健全财税联动机制,分解收入任务等措施,确保应收尽收,2016年实现税收收入45、69亿元。二是积极组织非税收入入库,加强非税系统的宣传推广,2016年区非税系统上线单位达到了223家,通过非税系统上缴财政的非税收入金额70、54亿元,南方电网委托工程款1、3亿元、番禺支付大岗产业基地安置区建设款4、98亿元均上缴区财政。【顺德镇镇有通地铁规划吗】

2、积极协调加强对接,争取上级政策支持。一是继续积极与中央省市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与衔接,主动协调省、市财政部门赴财政部争取扶持南沙新区的政策,重点争取设立自贸区、开展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二是会同区国税部门积极争取上级给予我区增加的免抵调库指标,2016年实际争取到免抵调库指标为16亿元,增加区库收入3、13亿元。三是向省财政厅申请自2016年起,每年给予南沙新区15亿元的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推动南沙新区开发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2016年争取到省政府转贷债券10亿元,比2016年增加了5亿元。

3、积极调整策略,进一步扩大筹资渠道。在抓收入、争政策的同时,在国家对政府融资平台新增贷款控制日益严格的情况下,我局积极调整策略,继续在争取新增贷款、调整存量贷款两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根据新修订的《预算法》的规定,为保证今后开发建设资金供给,审时度势,在严控债务总量和债务率的前提下,从建设银行和农商行借款9、7亿元;二是为减轻今后一段时期还贷压力,腾出资金投入开发,积极沟通各金融机构,争取调整还款期限,2016年共调整延缓6亿元的债务还款期限。

(二)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促进经济发展

1、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带动经济发展。2016年财政集中资金共79、73亿元,保障统筹投资项目建设。其中:投入43、99亿元支持明珠湾起步区、蕉门河城市中心区建设,投入17、45亿元打造航运物流、汽车产业、电子信息、国际教育和健康医疗服务合作区等产业平台,投入9、11亿元建设地铁4号线南延段等一批轨道交通、市政道路项目。

2、保障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始终将招商引资,增资扩产放在关键位置,重点保障相关工作经费,2016年共投入各类招商引资经费672万元,并根据招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拨付资金,为我区招商引资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3、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进一步促进南沙新区经济发展。2016年对区城投公司增资2、86亿元,支持其与大型企业合作,解决资产经营公司口岸大厦历史遗留问题,共同推进南沙新区开发建设。另外,拨付财政资金4、76亿元用于支持我区总部经济、科技平台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兴产业培育等工作,有力地夯实了我区经济发展基础。

(三)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民生投入

20XX年全区民生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支出87、42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83、26%,其中分别投入省、市、区十件民生实事资金3、56亿元、1、03亿元、5、73亿元。

1、教育投入不断增加。全年投入教育支出1、17亿元,新增学位3150个,落实了“区属公办中小学校12年免费教育”政策,保障教师工资福利、提高义务教育补助标准,支持民办学前教育发展,新建及改扩建学校,建设少年宫,落实校园校车安全所需资金,为全区各类学校学生免费配齐教科书等。

2、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强化财力保障,巩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果,医改工作成绩名列全市第二。落实了区镇医院、119个村卫生站、市第一人民医院一、二期工程等改造和建设资金,确保区镇村医护人员工资福利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各类疫情防控、计划生育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区120中心投入运行,实现了对村民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免费等工作。

3、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今年投入社会保障支出3、32亿元,惠及我区在册低保对象2353户、5895人、五保供养对象206人;农村五保月供养标准从2016年7月开始由1235元提高到1596元;资助我区11557人次的困难群众、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免费参加居民医保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4、大力促进“三农”发展。全年投入农林水支出7、74亿元,落实种粮直补、农机购置、柴油补贴等支农惠农资金,保障468公里机耕路硬底化和6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设施化,支持水产越冬棚建设,加强森林资源、园林绿化保护力度,全面启动村居环境完善和提升工程,大力支持第二批美丽乡村48个项目、3镇1村的名镇名村创建工作。

5、村居环境建设不断加快。根据《南沙新区村居环境完善和提升工程工作方案(试行)》和《南沙新区村居环境完善和提升工程竞争项目审核实施细则(试行)》(穗南开管办〔2016〕8号),投入资金1、19亿元,通过加大首期拨付资金比例,加快资金拨付程序等多项办法,加快村居环境完善和提升工程建设进度。

6、公共安全体系不断加强。全年投入公共安全支出5、39亿元,重点保障区道路交通监控管理系统、区第二期电子警察项目、高清视频监控升级改造、广州市南沙区公安视频监控系统运维管理中心及监控室改造项目、广州市南沙区社会治安与城市管理智能化高清视频监控(4G)等项目有效推进了我区治安防控体系及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加强财政基础管理,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1、优化镇街财政体制。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在2016年4月制定了《2016年-2016年区对镇(街)财政管理体制的方案》,提高了各镇街财政保障能力,加强了镇街在南沙新区发展中的作用,发挥镇街发展经济培植税源的积极性,建立了比较合理的、财权与事权相对一致的财政管理体制。为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改革,从2016年起三年内每年对黄阁镇、横沥镇等6个镇各给予一般性转移支付1000万元,调强了镇街履行职责的能力。

2、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一是在对区级财政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拟定了《关于清理整合区级财政专项资金有关情况的报告》报区委常委会;以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名义印发了《广州南沙开发区(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广州市南沙本级部门预算支出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我区财政预算执行管理。二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把部门经费预算关,在确保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加强对经费开支的审核,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2016年全区会议费及“三公”经费下降28%。加大政府性债务清理力度,制订了《南沙区2016-2016年存量债务化解及举借规划的工作实施方案》、《广州南沙开发区(区)2016年政府性债务举债和偿还计划》、《2016年下半年~2016年南沙区存量政府性债务化解工作督办方案》,妥善安排偿债资金化解到期债务。2016年底按照全市统计口径一般债务率为20、51%,专项债务率为51、3%,均低于警戒线。

3、加强政府债务的管理。

4、加强政府采购管理。20XX年共受理政府采购1273项,采购预算金额超8亿元,节约7200万元。同时在广州市政府采购平台上审核采购方式、委托代理机构、预算金额等,并审批改变政府采购方式申请项目37宗。全年共收到政府采购投诉6宗,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调查取证,受理并处理政府采购投诉6宗,年内未收到投诉我局的投诉案。

5、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一是按照《南沙区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审批程序,共审核处理全区62项资产报废和30项资产调拨;按照《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与发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及时完成产权登记工作。二是根据市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要求,组织全区各单位在完成前阶段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检查清产核资和自查评估工作是否存在缺、漏、错事项,确保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成果的完整性,并将结果上报市清产办。三是根据《广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对我省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开展调研的通知》(穗财资〔2016〕154号)文件要求,对我区各单位办公用房及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展开了清理自查工作,并将结果上报市财局。

6、加强会计事务管理。全年共办理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核发、变更、调转等事项共824宗,组织各类会计考试五场,参考人数2161人,比2016年增加了419人;全面完成全区128个行政村第六届村委会换届审计工作,同时完成农村财务人员业务年度培训工作和农村财务监控平台的建设。

7、认真完成部门预算和决算公开工作。为提高我区对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统筹协调的能力,规范各单位信息公开行为,制定了《关于成立南沙开发区(区)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协调领导小组的方案》及《南沙开发区(区)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建立了信息公开协调机制,认真指导监督区直各单位及街镇做好“三公”公开工作,实现所有公开事项均在统一时间以统一格式在区政府网站公布。

(五)强化财政监督管理,提升财政资金绩效

1、加强支出进度管理。继续推进对预算单位的项目支出进度每月通报制度,切实加大对重点部门和单位、重点项目的督促检查力度,促使预算部门加快资金拨付和项目实施。随时了解和掌握支出进度,加强与部门之间的沟通衔接,共同研究和解决支出管理中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经统计,2016年全区49个部门项目支出(含土地开发资金)预算支出进度为83、61%。

2、加强财政规范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2016年开展了大岗镇、榄核镇、东涌镇2016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及预算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黄阁镇、万顷沙镇、横沥镇、龙穴街、南沙街、珠江街2016年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区2016年土地开发资金专项检查、东涌中学、区交管总站、榄核医院3个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一系列财政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提出相关建议,并督促单位落实整改工作。

3、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一是制订出台并实施《南沙开发区(区)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工作方案》、《南沙开发区(区)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南沙区关于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和严格公车经费支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区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的方案和规范,为我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供制度保障;二是组织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根据省、市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检查治理工作,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三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中央、省和市公务用车管理的规定,组织全区各单位对本单位公务用车基本信息进行自查,重点清查整治超标配备公车,着力查处整治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经费等方面,并将结果上报市财局。四是和区纪委联合开展了全区隐蔽违规公款消费专项治理工作,通过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了区内存在的若干违规公款消费情况。

4、财政评审业务工作上新台阶。一是为进一步规范财政投资评审委托业务管理工作,健全委托评审业务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保证评审工作质量,对《广州南沙(开发)区财政投资评审委托业务管理办法》、《南沙(开发)区财政投资评审委托业务分配操作规程》和《南沙(开发)区财政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评审考核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建立了对社会中介机构的奖罚机制,提高评审工作质量。二是优先安排、压缩评审时限,全力推进评审工作。对于明珠湾区起步区、农村水改、美丽乡村等我区重点开发建设及涉及民生的建设项目,收件受理实行优先安排、随送随审,全力加快评审进度。2016年,累计完成工程概、预、结算评审411项,送审金额为109、71亿元,审定金额97、55亿元,核减金额12、16亿元(同比2016年5、6亿元,增长117%),核减率11、08%。

5、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2016年继续加大我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力度,共开展20个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涉及金额1、39亿元,其中10个重点评价项目和10个单位自评项目,通过绩效评价项目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同时为下一年预算提供相关信息和参考。

6、逐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认真贯彻《广州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规定,出台了《南沙开发区(区)2016年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选取10个部门预算单位作为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单位,优先选择重点专项资金、重点民生支出和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项目实施,逐步推进我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六)加强内部规范与管理,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

1、扎实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作风建设。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和“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聚焦解决“四风”问题,顺利完成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的具体活动,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善始善终、善做善成、取信于民、惠及群众,有力推动了财政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2、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把加强内部制度建设作为深入践行群众路线的“重头戏”,制订并印发了《南沙(开发)区财政局发文处理流程规范》、《南沙(开发)区财政局督办工作制度》、《南沙(开发)区财政局公章使用管理办法》、《南沙开发区(区)财政(国资)局会议制度》、《南沙开发区(区)财政(国资)局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南沙开发区(区)财政局资金支付审批流程与权限规范(试行)》,做到事事有章可循,杜绝财政业务办理和内部事务管理的随意性。

3、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自觉接受区纪检派驻组长的监督指导,纪检组长作为局领导班子成员参与全局重大事项决策;二是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将党风廉政、机关作风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三是举办“广州市南沙区财政投资评审2016年度业务培训暨纪律教育会”,提高了区评审办及各社会中介机构防腐拒贪、廉洁高效的意识;四是对新任职的公务员进行集体廉政谈话。五是按要求做好市、区的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廉洁广州建设检查考核。

4、有效推进财政业务信息化建设。为提高工作效能和进一步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办公自动化(OA)系统,对公文模板、办文模块、文件流程等多次修改,并于2016年1月1日在全内正式推行使用。同时,完成了“南沙区财政局财政法律法规信息管理系统”上线工作,实现了财务结算中心财务软件与财政局财政管理软件的顺利对接,为2016全区财政信息化大平台建设工作奠定了基础。

(七)加强作风建设,打造作风优良的财政干部队伍

1、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2016年以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组织全局的科级领导干部竞争性选拔工作,5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走了领导岗位,极大地激发了全局干部工作积极性;同时,完成了财务结算中心4名公务员的选调、局机关及财务结算中心4名雇员的招聘工作,使我局人员极度紧缺的情况有所缓解。

2、加强财政文化建设。将“工作严谨、勤奋敬业、团结协助,健康向上”的财政文化建设的内容渗透到每个财政干部的一言一行中,使干部职工在工作中保持愉悦的心情,形成一种良性循环,打造一支有社会责任感,形象良好的财政干部队伍。

3、加强财政干部队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2016年,组织召开了全区报账员培训会议、南沙区农村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班及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培训会等,大大地提高了各级财政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积极开展调研活动,到顺德深入学习财政体制改革和财政业务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到萝岗进行《新预算法》的专项调研与解读。

20XX年财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看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包括:一是2016年公共预算收入保持较快增长,主要是非税收入存在一次性增收因素,随着国家、省、市不断落实一系列结构性税费减免政策,我区公共预算收入增收压力日益增加,而社会民生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仍将不断加大,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二是政治理论学习还要进一步加强,对南沙新区、自贸区开发建设的战略研究还不够深入;三是财政信息化建设仍有待于加强。对此,我们要采取积极措施加以应对和改进,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为新区开发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区政府对财政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南沙新区实际,围绕改革发展大局,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大胆创新,继续先行先试,做好我区财政工作,保障推进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建设、加快自贸区片区建设等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组织财政收入方面

1、确保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持续增长。一是从年初开始抓收入进度,建立定期工作例会制度,与税务、经贸、工商等部门以及非税执收单位共同研究分析收入情况;二是鼓励镇街加大协税护税力度,积极协助税务部门加强重点税源的监管,强化小税种征管;三是提升综合治税平台运作效能,构建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平台,确保税收及时、足额入库;四是继续争取上级国税部门给予我区更多的免抵调库指标;五是挖掘非税收入的潜力,逐步理顺虎门渡口过渡费和污水处理费征缴等问题,促进非税收入增长。

2、继续创新投融资模式,提升资金保障能力。结合南沙新区开发建设对资金的需求,计划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重点争取省财政厅落实每年给予我区一定额度的地方政府债券,力争更大的债券额度。二是支持经贸部门、区国企探索通过设立产业发展基金、产业投资引导资金、创业引导资金,举办科技支行,引导社会资本设立相关投资基金。三是加大对区属国有企业扶持力度,通过租赁企业资产,财政注资等方式,改善企业资产负债状况,支持区属国企发行企业债券、上市筹集社会资金。四是支持区属国有企业与大型央企合作,通过注资、增资等手段,增强区国企实力,夯实合作基础,发挥大型央企的融资优势,共同推进南沙开发和经济发展。五是继续与金融机构协商调整还款期限工作。

3、积极争取上级加大对南沙新区财税政策的扶持力度。继续协助开展争取国家给予南沙新区财税优惠政策的工作,密切跟踪争取政策的每个环节,主动与中央、省市财政部门联系,重点放在争取中央财政每年给予我区开发建设专项资金的支持、省财政每年给予一定规模地方政府债券、并通过部际联席会议提出我们的政策需求,争取国家支持。

(二)发挥财政政策方面

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改革的通知》(国发[2016]62)的要求,结合我区发展规划,会同其它经济发展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经济扶持政策,运用各种财政手段,支持招商引资、支持引进总部型企业、大型投资项目和孵化型企业,支持产业集聚和发展,鼓励进驻企业及早投产,提高企业增产增税的积极性。

(三)安排财政支出方面

统筹安排财力,以适应开发建设和社会管理的需要。在切实保障南沙新区中心工作的前提下,压缩行政经费,将财政资金重点用于南沙新区开发建设的重点项目与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上。继续加大对“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技、节能减排等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环节的投入力度,构建开发建设成果共享机制。

(四)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方面

一是完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进一步简化区对镇街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审批流程,提高财政资金拨付和使用效率,采取“年初通知、年初预拨、次年清算”的拨付核算方式,使镇街各项重点工作的开展及时得到资金保障;二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2016年开始在我区启动预算绩效管理,选取10个左右预算单位作为试点,实行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改善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模式,推动预算编制方式向绩效预算的转型。三是扎实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依法依规核减财政投资项目资金,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部分项目的财政投资评审业务下放镇街。四是强化财经纪律的监督,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加强对土地开发资金、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和区对镇街专项资金的检查工作,继续强化预算执行监督。

(五)提高内部效能方面

按照《南沙区财政局提高行政效能改革工作方案(2016-2016)》要求,继续推进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谋划并逐步启动财政基础数据平台建设等工作;继续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不懈地推进作风建设,提高财政服务群众的能力,为切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贯彻落实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提供坚强保证。

范文二:乡镇财政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我所全体成员在XX所长的领导下,在县财政局的指导下,团结协作,完满地完成年度任务的70%,取得不俗的成绩。我们协助镇政府做好镇的财政统筹,为我镇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学习实践,强化法律意识

1、上半年以来,XX财政所认真按照县财政规定的各项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同志认真学习,以学习到领悟,以领悟到实践,将理论联系到实际中去,完成各自的本职工作。

2、组织纪律方面,上半年以来,XX财政所全体同志在认真完成各自本职工作的同时,认真学习乡财政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严以律己,秉公办事,时刻铭记作为一名乡财政干部的工作准则,并定期进行自查自纠活动。

二、狠抓制度建设,加强财务监督

上半年以来,XX财政所对所有涉及单位进行财务监督检查,保证资金的规范、安全运行,保证机构正常运转。以加大非税收入管理力度,最大限度的盘活政府性可用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狠抓惠农政策,落实惠农资金发放

上半年以来,XX财政所认真做好XX年粮食及农资直补、综补发放工作,严格按照“一折通”的发放制度发放完毕。

四、认真做好汽车、摩托车下乡及家电下乡补贴的发放工作

上半年以来,我所安排2人及时回访,及时审核录入信息,兑现补贴资金,认真监督核查,加大家电下乡的审核力度,加强宣传,扩大覆盖,加大对“家电下乡”工作进程的管理和调控,严厉打击骗补行为,进一步优化农村家电市场秩序,确保农民群众都能就近买到物美价廉、性能可靠、质量有保证、售后服务有保障的家电产品,将家电下乡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五、认真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上半年,在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上,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我镇在镇政府五楼会议室召开了两次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宣传动员大会,在各村(社区)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广大农民积极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进行顺利。

六、扎扎实实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开展以来,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和拥护,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所指导员王龙同志具体负责,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动员,培训业务人员,组织村民民主议事,开展项目报批并精心组织实施,建成了一批农村公益事业项目,使农村面貌有了较大改善,受到了农民群众欢迎,有效的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七、确保征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结合我镇征地拆迁的实际情况,我所安排资金专款会计李鸿、姜华、翟新华、王翠侠、黄伟等到五个办事处发放征迁专项资金。上半年加大了对征迁资金的监督管理力度,事前对预、拨付专项资金进行联合审批,事中对重点专项资金实行追踪审批、巡查,事后进行绩效审核,有效促进了征迁资金的安全运行。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牢记“两个务必”,转变观念,扎实工作,与时俱进,努力创新,发扬“团结务实齐奋进,艰苦拼搏创一流”的精神,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开创新时期财政工作的新局面。

范文三:财政局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面对严峻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决策部署,全力以赴狠抓收入,多措并举优化支出,全力保障民生改善和重点建设支出需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全市财政收入保持了平稳增长态势,财政收支运行总体良好,有力支持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现将2016年全市财政工作开展情况及2016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20XX年全市财政运行情况

1-10月份,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28、54亿元,为年预算的84、8%,同比增长3、1%。1-10月份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执行218、51亿元,为预算的59、3%,同比增长4、4%。

今年以来,面对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全市财税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奋斗,迎难而上,改革创新,扎实工作,在促进经济止缓回稳促增,确保财政预算平稳运行,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财政引导和调节作用,助推全市经济止缓回稳促增。全面贯彻结构性减税政策,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扎实推进营改增扩面改革。全面开展涉煤收费清理规范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取消煤炭稽查管理费,取缔一切涉煤不合理收费,降低部分涉煤收费和基金的征收标准,严格按政策规范执行保留的涉煤收费项目,最大限度地减轻煤炭企业负担,促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拨付5300万元,支持现代农业十大主题产业园和设施蔬菜建设。积极落实园区企业税收返还等财税政策措施,支持园区经济发展壮大;安排下达科技专项资金4300万元,用于支持江铃重汽、锅炉集团、市民基础数据平台建设、院士工作站等科技信息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业等新兴支柱产业发展。认真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措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拨付风险补偿铺地资金3600万元,帮助144户企业获得贷款6、08亿元,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

二是完善财政投入机制,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1-10月份下达资金1、32亿元,支持推进五中、十二中等22所新校区建设。下达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9、51亿元,支持企业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10%;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50元和22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人均提高40元;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每人每月提高160元,全市社会保障标准普遍提高,城乡社会保障基础进一步夯实。继续安排拨付社区惠民专项资金4520万元,积极支持社区开展惠民项目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社区为民办事解难能力。拨付公交运营补贴8、35亿元,支持公共交通和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继续安排2500万元,支持省城“每日四种蔬菜一元钱”惠民活动。拨付5327万元支持“百院兴医”项目及重点公立医院建设。下达11、66亿元专项资金,用于九院小区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入环保资金4、96亿元,全力推进省城环境综合治理。下达1659万元资金,支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平台建设和重大安全隐患举报奖励,保障全市安全生产工作。

三是加大统筹资金力度,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大力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已开工城市建设重点项目所需资金及时到位。截至目前,市财政累计向城建投融资公司下达各类支持资金65、8亿元,直接安排还本付息及项目建设资金15、85亿元,确保了城建投融资公司的良好运转和各项重点项目资金需求。

四是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推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序开展。今年3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以来,我局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各项部署,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坚持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环节不能少,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同时精心安排“自选动作”,体现财政部门特色。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深入查找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围绕问题整改落实,使财政系统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初步形成了一批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明确了28项具体整改任务,27项专项整治措施,收集梳理116项制度规定,继续执行108项,废止4项,拟修订完善4项,拟新建制度37项。制定出台了《太原市“三公”经费管理和公开规定》、《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和《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用制度规范“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定额,强化预算执行刚性,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围绕“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目标,今年预算安排中又对市直部门2016年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进行压减,较上年预算数减少5239万元,下降23、5%,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3、44万元,下降2、9%。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在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过程中,要求所有项目预算都要有明确的绩效目标,对300万元以上项目的绩效目标进行重点审核,并将绩效目标作为财政资金分配和2016年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选取142个单位163个财政投资项目22、2亿元资金开展以单位为主体的绩效自评工作,强化了各单位的支出责任意识,预算绩效理念得到进一步提升。牵头组织开展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在财政系统组织开展了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专项检查,对3亿余元民生项目资金开展专门跟踪检查,对81户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在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依法依纪给予了处理。制定权力清单,推进简政放权。牵头完成了全市行政征收类、给付类、奖励类权力清单的梳理、汇总、审核工作,发挥财政源头治理职能,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对政府投资、民生项目资金的投资评审,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五是加快推进财税改革,服务率先转型跨越发展。按照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和市委部署,积极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年初人代会上汇报的政府预算报告中,增加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内容,首次进行了全口径预算汇报。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人代会批准后,市级所有117个非涉密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并公开到了款级科目,教育、医疗卫生、社保就业、三农、保障性住房等重点支出公开到项级科目。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风险预警机制。制定了《太原市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方案及应对预案》,起草了《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的意见》(讨论稿)和《太原市本级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和防范管理办法》(讨论稿),对债务资金的举借、使用、偿还及风险控制等各方面予以明确规定,同时加强了对融资公司的监管,要求融资公司按月报送资金运行情况。结合2016年的财政收支预计情况,对2016年市级新增融资规模进行了测算,合理确定了2016年融资规模。

总体看,全市财政系统基本完成了各项既定任务。2016年,全市经济发展依然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财政形势不容乐观。一是财政收入形势依然严峻。能源、原材料行业供大于求的市场格局短期内不会逆转,煤炭需求及价格回暖不易,以及结构性减税等政策性减收,都将影响财政收入,实现全年公共财政收入增长目标任务十分艰巨。二是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随着全市重点工程和项目的深入推进,在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改善、社区事务、民生保障等方面的资金需求不断加大,收支矛盾更加突出,收支平衡难度加大。三是预算执行力有待增强。一些部门和单位预算观念不强,缺乏资金使用时效性和均衡性,有些单位不能及时向市政府申报项目,或者项目和资金不匹配,致使专项资金下达迟缓,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

二、20XX年财政工作打算

20XX年,我们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以更加有力的措施,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坚定不移加快率先转型跨越发展,坚持不懈推动全市实现“六个表率”,确保圆满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激发市场活力

按照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好全年的改革重点任务。全面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等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的统筹力度。深入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细化公开内容和范围。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开展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工作。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继续推进营改增试点,加快煤炭资源税改革。出台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二)着力健全财政政策和资金引导体系,进一步促进经济平稳增长、提质增效

扎实推进“五个一批”项目建设。对产业转型、民生改善、生态建设、城乡统筹等领域的重大项目优先保障,确保重大项目财政配套资金的及时到位。落实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统筹使用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各项专项资金,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快速发展。支持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整合财政科技专项,完善创新驱动政策环境。改进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大科技风险投资支持力度。推进财政科技经费优化整合,建立各类科技资金的绩效评估、动态调整机制。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综合运用财政补贴、税收抵扣、贷款贴息和信用担保等方式,大力支持科技信息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业等新兴支柱产业发展。大力支持做强现代服务业、总部和楼宇经济。认真落实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各项财税优惠政策,重点支持金融、现代物流、文化旅游、专业会展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和园区经济发展。从政策和财力上大力支持开发区加快园区扩区提质进程,提升其辐射力和带动力。

(三)完善财政投入机制,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要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加大民生投入,切实解决好“五有”等基本民生的保障问题。一是加大教育投入,支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和质量提高,区分教育的公共性层次,完善针对不同教育类型的财政支持政策。继续支持推进22所新校区建设;全面落实国家资助贫困学生政策,支持解决农民工子女就近入学问题,促进教育公平;加强职业教育,继续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全覆盖,推进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二是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夯实农业现代化基础。落实好各项惠农补贴政策,支持农民多渠道增收。切实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抓好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大力支持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三是提高保障标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巩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成果。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新农保和城居保基础养老金补助标准,继续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继续提高优抚对象补助标准。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挂钩的联动机制。四是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完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偿机制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继续支持中心医院、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医院新院建设。五是强化就业政策和资金支持,鼓励全民创业。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继续深化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税费减免等财税政策的激励作用,鼓励和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引导和鼓励大学生创业就业。加强农民工和转岗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支持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困难人员和退役军人等群体的就业问题。六是支持文化体育事业产业发展。用好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落实好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各项财税优惠政策,支持推进以基地和园区为抓手,扶植壮大文化产业集群;扶持文艺精品创作,做好文化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作。七是积极支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继续深化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逐步提高政法经费补助水平。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保障,切实提高基层政府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推进防灾减灾体系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继续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支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八是积极推进“城中村”整治工作,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大力支持“城中村”专项整治工作。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省会城市基本形象。支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继续支持公交场站建设、更新公交车辆、扩大公共自行车覆盖面、公交专用道路建设等项目,对公交公司政策性亏损给予财政补贴。强力推进省城环境综合整治。继续融资放大中央和省、市环保专项资金,用于集中供热改造,重点污染企业关停和城市河道截污清洁工程,实现省城环境质量改善明显见效。

(四)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研究出台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统一制度框架。探索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对地方政府性债务实行限额控制,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将地方政府性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机制。加快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完善政府性债务统计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

(五)进一步强化财政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有效

加强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将政府所有的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依法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监控和国库资金管理,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完善政府采购流程,提高采购的规范性和绩效。继续清理财政结转结余资金。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完善以收定支和据实结算项目支出方式,建立绩效评价管理体系。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推动农业、教育、科技、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及时公开评价结果,扩大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的覆盖面。要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强化对政府投资、民生项目资金的投资评审,提高财政资金效益。规范理财行为,严肃财经纪律,坚决纠正和查处在“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规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强化预算约束,坚决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

范文四:财政监督工作总结

2016年,全县财政监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财政局、财监办的关怀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的总体要求,加强日常监督,强化专项检查,服务财政管理,形成了对财政运行进行监控、保障和规范功能的财经监督机制,有力促进了依法理财和源头治理工作,为全县财政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和成绩

一年来,我们围绕《2016年陇南市财政监督工作要点》和市县财政、财监工作重点,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全省财政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树立财政“大监督”理念,创新财政监督机制体制,按照“收支并重、内外并举、监管结合”总体思路,努力实现财经监督检查职能转变,全面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一)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形成了涵盖财政收支、寓监督服务于财政管理的财政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财政监督长效机制,树立财政“大监督”理念,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公共财政体制建设的需要,也是财政监督自身全面协调发展,提高财政监管能力的需要,因此,我们把财政监督作为财政管理的必要环节和组成部分,通盘考虑,统筹安排,形成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的紧密融合,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一是加强了预算编制监督审查。进一步完善了县直部门“零基预算”管理办法,编制综合财政支出预算,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强化了预算监督力度。对15个乡镇和县直11个部门推行“部门预算”管理,单位所有收支都进了财政笼子,增强了单位自主理财的积极性,规范了财政预算分配程序。二是对部分重点项目资金专项审批。认真落实各项财政支出管理制度,对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购置保险费、丧葬抚恤金以及扶贫救灾、农业开发、社会保障、灾后重建、扩大内需等重点项目资金,通过专项审批和跟踪问效,确保其专款专用。建立健全灾后恢复重建基金、教育危房改造资金、化解义务教育债务和惠农补贴资金财政专户,推行财政专项资金县级报帐制,对这些项目资金实行封闭运行,提高了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严格财政资金拨款程序。按照核定的预算指标,坚持用款单位按用途申请、财政业务股室按预算审查、主管领导按进度掌握核批、临时性项目报政府研究“一支笔”审批的财政性资金拨付制度,把预算内外资金捆在一起使用,有效克服了资金调度上的随意性,进一步规范了财政性资金分配程序。四是健全财政票据核销制度。对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实行“验旧领新、限额控制、票款同行”管理办法,确保了政府非税收入的足额入库。对执法罚没和农税专用票证实行“交旧领新、报查核销”办法,彻底堵住了执罚执收单位截留、挪用财政预算收入的源头。五是注重发挥财政监督员职能作用。财监办4名专职监督员日常工作在财政预算管理、农业项目资金、乡财县管核算和预算外资金管理等重要职能机构,对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的收纳、划解、核算、指标分配、资金拨付、以及用款单位使用和报账情况实施日常全程监督,推进了各项财政业务管理工作的规范运行。

(二)开展重点项目财政专项检查,有针对性地解决财经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服务财政改革,强化财政职能的原则,抓住财政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查纠各类违规违纪问题,进一步规范了财经秩序。

一是对乡镇落实惠农政策资金情况进行督查。年初,县局抽调4名人员,参加全县涉农惠农政策资金专项检查。对乡镇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抗震救灾、粮食直补、退耕还林、村级经费、教育“两免一补”、扶贫资金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了各项补资金按时足额兑现农户。全县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启动以后,县局抽调3名业务骨干,由分管副局长带队,对全县各乡镇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改革实施情况和补贴项目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巡回督查,指导乡镇做好惠农财政补贴对象的审核公示、信息录入、资料报送、档案管理以及业务操作流程,确保各项惠农补贴公平、公正地发到农户手中。家电下乡政策推行以后,县局抽调人员,由分管领导带队,会同商务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地对乡镇和定点经营商家贯彻落实家电和汽车下乡财政补贴政策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确保补贴政策资金兑现到位。

二是组织开展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检查。从7月至10月份期间,采取单位自查和组织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5月30日期间的银行账户和现金管理情况、会计基础工作情况、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收支两条线管理执行情况、抗震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业务招待费管理使用情况以及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想了全面检查。自查面达到了100%,重点抽查面达到了20%。对检查发现的财务工作基础薄弱,工作质量不高;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违规操作现象;超范围超标准支出,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财务管理不到位,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责成责任单位限期整改,督促缴存非税收入108万元,结清往来款项36万元,回收职工欠款5、6万元,指导被查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同时,对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和业务处理难点,由财监办在全县会计再教育培训班上进行了通报和专题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其遵守和执行财经纪律的自觉性,从而提升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水平,严肃了财经纪律。

三是扎实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意见和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作。这次专项治理,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从6月中旬起至年底期间,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集中处理整改建制4个阶段进行。在全县160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组织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从成员单位抽调16个业务骨干,分成四个检查小组,对20个县直部门和4个乡镇集中突击检查,重点检查面达到纳入治理范围总数的15%。对“小金库”治理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建立健全财务监督管理制度,研究“小金库”发生的主客观原因,认真解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费不足等问题,探索建立预防产生“小金库”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监管水平,努力实现标本兼治的目标。

四是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一是根据县政府安排,财监办牵头,抽调3人组成检查组,以会计信息质量为重点,于7月下旬,对陇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徽县管理部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进行了财政检查。审查范围为徽县285个单位6463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缴存、支取、个贷等业务管理工作,检查资金总量3900万元,对检查发现的徽县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相对偏窄,应该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企业大都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或存在断缴现象,乡镇政府代扣所属单位职工个人缴交住房公积金划转进度不平衡,全县住房公积金财政补贴部分没有实现与个人缴交部分同步划转,影响职工个人公积金权益和公积金制度发展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三点检查建议,要求单位继续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增加资金积累,努力营造职工住房保障社会公平;健全归集协作机制,针对收缴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和完善相关缴交措施,确保公积金缴交足额到位;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强化服务意识,切实落实各项管理措施,保障住房公积金运作安全,发放优质贷款。通过整改落实,促进管理部强化风险防范意识,确保全县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二是按照市财监办统一安排,财监办抽调2人组成检查组,于7月下旬,对徽县燎原会计师事务所、正达税务师事务所的会计执业质量进行检查,重点审查其遵守独立审计会计准则、内部质量控制制度、职业道德规范、业务收费管理办法以及业务开展基本情况等内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单位会计内控制度不严密、财务会计核算信息数据存在差异和会计执业程序和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责成单位进行整改,促进了会计中介机构规范运作,维护了《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条例》的严肃性。

五是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项目财政绩效监督检查。按照县政府安排,从县财政局、审计局、发改委抽调6人,组成2个联合工作组,由财监办牵头,于11月18日至30日期间,对县直12个部门127个建设项目会计帐薄、收支凭证和财务报表资料,进行了调阅审查,对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初步审计,内容涉及灾后恢复重建基金、国债投资基金、扩大内需专项资金、巩固退耕还林专项资金以及县列一批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等方面,对检查发现的项目会计核算信息不能全面反映项目资金运行全过程、项目管理和财务财务管理衔接不严密、会计账面暂付款科目发生频繁且数额过大以及项目建设资金财务进度考评和财政绩效评价基础资料不全面等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并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建议,为促进项目资金规范管理和发挥最大财政绩效起到了一定作用。

六是完成省市财政、财监部门安排的专项检查调研工作。对全县贯彻落实农机具财政补贴、能繁母猪保险补贴、化解义务教育债务、国土整治专项等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调研,为上级完善政策措施提供详实的依据资料。

七是配合省市财政、财监部门和县纪检监察、发改、民政等部门对重大财政政策执行情况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多次监督检查,促进各项财政政策的贯彻落实。

(三)强化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确保了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资金的规范使用和安全发放。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抗震救灾政策,完善制度措施,加强资金管理,规范分配环节,及时拨付资金,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了抗震救灾资金的规范使用和安全发放,有力推动了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日常监管合力,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接收发放全过程进行监督,形成了一张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网络,实现了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全覆盖。二是建立完善各项机制制度,确保了监督工作规范运行。为了加强对救灾款物的监管,灾情发生以来,县上及时转发了上级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一系列文件,并先后制定下发了相关配套制度规定,出台了《徽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办法》,对重建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使用、监督等事项作出了详细规定,建立了完善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使重建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依法、有效、规范运行。三是突出监管重点,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公开透明。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监督管理,救灾资金物资实行“三归口”即资金监管归财政、物资监管归民政、项目监管归发改委,救灾资金物资发放切实做到“五统一”即统一接收,统一集中,统一安排,统一分配,统一发放。一年来,先后5次抽调人员,分赴各乡镇和有关单位针对救灾款物发放等重点环节开展监督检查。从会计账务管理、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恢复重建政策落实、农村居民住房重建验收和考核等不同角度,对乡镇和有关部门执行灾后重建政策进行全面的稽查和审核,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纠正,通过重点巡查和定点监督相结合方式,对资金物资收发台帐不健全、发放不透明、登记不准确、公示不及时和个别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这方面工作。同时,还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对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却保抗震救灾款物及时发放到灾区和受灾群众手中。

(四)大力强化内部监督,促进财政系统文明执法和依法理财。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财政监督条例》和《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把对外专项检查和对内执法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把财政监督工作关口前移,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是加强对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的领导。成立“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全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意见》,对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目标任务、工作措施、保障机制等3个方面做出了19条具体规定,是财政系统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面落实财政执法责任制、推进财政执法监察工作上水平的行动纲领。二是完善局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了《徽县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把财政部门实施的25个法律法规按业务分类归口,确定具体实施部门和股室,并层层签订执法责任书,实行执法过错追究,强化执法责任,明确了依法理财的职责。财监办统一印制了财政监督检查执法文书,加强日常督导,促进了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三是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不断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印制《财政局机关制度汇编》,确定分管领导负责抓好监督落实,把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道德规范等统一到制度的约束之下,从制度上保证财政干部依法理财。四是推行政务公开和首问责任制。我们就今后一段时期全县财政改革和发展的总体思路、工作措施予以公布,并就如何抓好落实和优质服务向社会公开承诺,并开辟专栏予以公示。设立监督牌,机关干部挂牌上岗,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乡镇财政所推行异地交流制度,增强了乡财政干部廉洁理财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五是切实加强对乡镇财政所的日常监督管理。认真贯彻《关于在乡财政所推行政务公开的通知》,促使乡财政干部依法理财,勤政务实。将乡财政所经费纳入县会计中心集中管理核算,对财政所职工工资、县外差旅费、接待费、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等支出项目,实行专项审批核销办法,有效规范了财政所内部财务开支行为,预防了违纪问题的发生。六是实行局领导联系乡镇包抓落实制度。对乡镇财政工作和重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帮助乡镇建立健全有了关规章制度。同时,加强财政内部监督稽核工作,促进了县乡财政规范运行。

(五)认真履行财政源头治理职责,努力完成县委、政府分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按照县委、政府《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分配给财政部门的工作项目、任务和要求,把深化财政制度改革,规范财政财务管理作为财政部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点工作抓实抓好。一是继续深化预算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县乡分税制,规范转移支付制度,巩固部门预算试点成果,细化预算项目,严格预算执行。县直部门预算单位和各乡镇细化预算工作规范运行,增强了单位增收节支的自我约束力,规范了财政预算分配秩序,总体节支率达到8、6%。县乡干部工资统发程序得到完善,实行统发工资数据库维护专管员制度,编制、人事、财政、银行部门分工负责、互相协作,确保了职工工资及时准确发放。二是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完善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编制非税收入计划,加大了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力度。由非税局牵头,组成3个工作组,对全县政府非税收入项目标准和资金缴存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和规范,督促入库非税收入208、56万元,通过新闻媒体对规范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执收单位进行公示,促进了非税收入征管改革体系的建设,有效规范了单位收费行为,政府非税收入实现了足额入库。三是强化会计监督。县会计管理核算中心设立业务稽核岗位,选配业务稽核员,在部分单位试行“柜组式核算,流水线作业”集中核算新模式,规范集中核算程序,完善了会管中心监督制约机制。今年以来,退回不规范会计凭证189张,金额达68、5万元,制止和纠正超标报销302笔,涉及金额82、51万元。会计中心还配合税务部门开展发票稽查,对建筑按行业实行就地结算缴交税款,清查大头小尾发票,补缴税款12、5万元。强化了会计监督职能,有效堵塞了支出中的漏洞,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了单位财会违纪行为。四是着力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完善“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机制。按照“预算共编、收入上划、帐户统设、收支平衡”的模式,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政治稳定。全面推行财政惠农补贴资金支付方式改革,将各项惠农补贴资金纳入“一册明、一折统”管理,减少发放层次,规范发放流程,保证了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兑现到户。五是扩展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加大了《政府采购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力度,规范了公务用车购置审批程序,完善了统一保险制度,建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范围和规模,对财政性工程建设项目和专项物资实行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加强对部门分散采购项目的监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实现政府集中采购与部门分散采购的有机结合。积极参与城建材料、交通工程以及整村推进教学楼项目建设等招标投标活动,对相关政府采购活动实施监督,政府采购制度逐步落实。六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落实产权交易制度。拟定了《徽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清理,重新核发使用证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对资产评估行业的监督力度,对单位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实行审查备案,对粮贸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有效防止企业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流失,促进企业改制规范运行。

(六)认真办理群众信访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监督检查工作。今年以来,我们受理的群众来访和电话投诉的主要内容是涉及惠民补贴政策落实和有关抗震救灾款物发放的有关事宜。我们针对不同问题,深入村社调查了解,查找根源,耐心细致地向群众解释政策,消除了群众的疑虑。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条分析研究,严格按照办理规则,逐件逐代表进行了答复,满意率为100%。我们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资金检查。内容涉及扶贫、社保、计生、教育、民政、退耕还林、粮食补贴等多项资金,对存在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予以整改,帮助单位建立健全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财政专项资金的运做程序,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二、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我县财政监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新形势的发展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财经监督检查职能转变还没有完全适应当前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的总体要求,财政监督还存在着“缺位”现象;二是财政执法质量和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财经领域内违纪问题仍然存在,“小金库”还未彻底铲除,可能还存在着财会做假行为;三是财政监督检查力量薄弱,对预算收入征管质量、财政专项资金和重点项目的专项监督检查乏力;四是财监机构与税务、审计、监察以及政法等部门联合执法配合不够,财经监督的整体优势尚未充分发挥出来。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新的一年里认真加以改进和克服,进一步发挥为财政改革保驾护航的职能作用,促进全县财政经济健康发展。

三、2016年财政监督工作要点

2016年,全县财政监督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富庶、魅力、和谐新徽县的基本要求,坚持将财政监督工作贯穿于财政工作大局之中,贯穿于财政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和改革总体设计之中,贯穿于财政管理工作运行全过程之中;建立健全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相结合的财政监督机制;加强对重大财税政策执行和民生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加强会计行业、企业和财政内部监督,促进提高财政部门内控水平;更新监督理念,改进监督方式,拓展监管事项,优化监管结构,坚持科学监督、依法监督,促进建立财政预算、执行和监督相互制衡、相互协调的财政运行机制。

按照这一思路,财政监督工作要重点把握好“五适应、五促进”:要适应加强财政调控和支持县域经济的形势,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适应推进县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促进深化完善县乡财政体制改革;要适应加强和改善民生的需要,促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要适应深化预算制度改革的方向,促进建立透明财政和源头治腐的惩防体系;要适应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促进建立高效有序的县级公共财政运行机制。

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抓好“两个条例”的贯彻落实,逐步实现财政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高效化。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贯彻《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甘肃省财政监督条例》,切实履行两个《条例》赋予财监机构的职责,加大财政执法力度,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继续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财政系统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有关工作的通知》,积极探索和建立科学的财政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严格预算管理、加强增收节支、保障政策执行、维护财经秩序、提供决策参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财政法规的学习教育,制定切合实际的财政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规范监督检查执法行为。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提高财政监督质量和财政执法水平。

(二)抓好日常财政监管,努力提高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保证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安全、规范和有效是财政监督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要围绕财政管理工作重点,对税收征管质量、政府非税收入征缴、政府采购行为、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及财政票据的领报缴销等情况实施日常监督。对财政预算的执行实行跟踪反馈制度,落实财监机构对有关财政拨款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年度审核制度。加强对近年来县财政出台的各项改革措施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促进财政管理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三)抓好财政专项检查,着力解决财经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抓住财政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主要安排对一些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重点行业税收征管质量、重要非税收入缴纳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以强化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监督检查为重点,实现对救灾资金的全程监管,确保专款专用。组织对“三农”、社保、教育、卫生、灾后重建、扩大内需、节能减排和生态保护等关系民生的重大支出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继续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建立健全“小金库”专项治理长效机制。深入贯彻《会计法》,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抽查,严厉打击会计造假行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重点查纠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薄弱、随意处置国有资产、账外资产以及资产流失的问题。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严肃查处截流、坐支、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等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适时开展重大项目资金跟踪问效和财政绩效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检查职能,严肃财经纪律。

(四)抓好财政内部监督,正确履行财政源头治理和反腐败工作职责。贯彻落实《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分配过程中的权力制衡和监督机制。完善乡镇财政考核督察和会计集中核算业务稽核制度,加强财政系统内部纪检监察工作,提高自身管理水平。推行政务公开,落实首问责任制,建立健全财政部门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实施办法,保持财政干部廉洁从政、依法理财。积极完成县委、政府分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正确履行财政源头治理工作职责,深入推进财政制度改革,大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五)抓好财政督查和调研,为财政改革和发展做好参谋和服务。主动参与部门预算试点、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管理和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监督各项财政改革政策和措施的全面落实。围绕财税管理和财政经济运行中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加强监督检查过程中的的宣传和调研,及时反映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建议,为规范财政管理提供参考。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落实好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各项管理配套措施,保证全县恢复重建工作整体向纵深推进。

(六)抓好举报案件的核查,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本着“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的原则,认真核查群众举报案件,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建立财政违法行为举报激励机制,对有价值举报行为给予奖励,使社会各界关注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对重大财政违法违纪案例依法公告,提高财政监督的社会影响力。注重财经监督检查信息交流,与纪检、监察、税务、审计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形成联合执法机制,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努力做好县委、政府和市财监部门安排的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促进全县财政经济健康发展。

范文五:乡镇财政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财政所在县财政局和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帮助下,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效能建设的要求,努力转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树立为党委、政府当家理财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强化资金管理,做好节支增收工作;并与各部门通力合作,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全面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搞好各项财政财务工作。继续搞好“零户统管”工作,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好会计电算化工作,努力搞好内部制度和环境卫生建设,加强对《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纪律、政策、廉洁从政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学习新《党章》,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乡党委、政府做出的关于财政财务的有关批示和决定,搞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等。现从三方面对20xx年的工作情况如下:

一、一年来所做的工作

(一)、认真制定了20xx年财政工作计划

(二)、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会计法》和相关的财经纪律制度。

(三)、节支增收,努力保工资发放、保机构正常运转。

(四)、按照所内学习、办公制度的规定,根据“三个代表”的要求和乡党委、政府关于开展效能建设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定期不定期组织学习、召开办公会议,并作好记录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工作;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做到“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以争当“服务明星”和各项工作的基本准则;逐步增强服务意识,做好服务工作;以“九零服务、九带头”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

(五)、干好本职工作,服从领导安排。

按照乡党委、政府的“以中心工作为主,部门业务工作为辅,两相兼顾”的工作原则,积极配合乡党委、政府和各部门搞好全乡的中心工作。如下乡突击计划生育手续任务、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台帐和催收社会抚养费工作和村道公路的硬化等。全所同志服从安排,任劳任怨,发扬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艰苦奋斗的优良革命传统。

(六)、按照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认真干好各项工作,搞好财政财务管理和所内环境卫生、安全等工作。紧紧围绕全乡发展经济、节支增收这个主题,把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与财政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有机结合起来。以“九零服务、九带头”为各项工作和学习的总体目标。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化理财观念,全面推进机关建设,成为学习型组织、实干型集体、服务型队伍,成为顾全大局、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廉政务实、公道正派的先锋。

(七)、抽出空余时间,对以前年度的有关会计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归档,认真搞好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工作。

(八)搞好各项财政财务工作。在财政资金极度困难的情况下,积极配合乡党委、政府领导争取上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争取经济、社会和发展各项建设事业的资金需要,并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程序操作,有力地促进了全乡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基础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会计工作应对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逐步完善。

(二)集体学习办公不够,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应多组织学习,共同探讨解决现行财政财务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平时安排的零星支出不及时打发票安排入账。

(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是要加强学习,特别是对当今的基本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理论的学习和更新,熟悉现阶段党对农村的各项政策;要向那些干得好的老同志、老党员学习,不耻下问;二是要加强党性修养,严格要求自己,一切以“三个代表”和坚持“九零服务”争当“服务明星”的要求为各项工作的准绳;三是要认真制定计划和部门年初工作计划和草案,为下一步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九是要转变作风、观念,克服难情绪,树立端正的工作态度;

总之,当前的财政形式仍然十分严峻,我们应踏踏实实干好各项工作,认认真真的完成县级财政局和乡党委政府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热爱本职,坚守岗位;清正廉洁,自律律人;取长补短,不断完善自我;服从安排,努力搞好节支增收各项工作;严肃纪律,努力缩小与其他各部门的差距,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严以律己,以身作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贯彻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决策和部署,不断提高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水平,经受得住各种诱惑和考验,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多向领导请示和汇报;认真经验教训;建立健全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团结互助,共同进步;内强素质、外树形像,逐步把我乡的财政财务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范文六:乡镇财政所工作总结

根据2016年工作责任目标的总体要求,XXX财税所在县局党委直接领导下,经过财税所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1-5月份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严格责任,圆满完成粮食直补工作

为切实做好20XX年的粮食直补工作,我们认真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24小时值班制的要求,严格工作程序,切实做到“七不准、四到户”,群众对此非常满意,直补期间无一例上访事件发生,今年共发放补贴资金万元,其中:粮食直补资金万元,综合直补万元。

二、财政收入情况

今年县财政局年初安排税收任务万元,其中:国税万元,地税万元,截止到5月底税收已完成万元,占全年任务的%。其中国税:万元,地税:万元。今后一段时间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抽出人员,协同国地税部门,强化税收征管,广植税源,深挖税源,加大税收征管力度,严防“跑、冒、滴、漏”,确保全年财政收入圆满完成。

三、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收入支出的平衡

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搞好现金调度,保证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转,保证各项支出预算的正常执行。逐步减少对一般性、竞争性领域的直接投入,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开支,重点控制临时性预算支出,确保收支平衡。大力倡导勤俭节约,坚持反对铺张浪费。要加大对社会保障、农业科技等重点支出项目的财政保障力度。认真落实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对农村中小学贫困生“两免一补”政策,构建和谐社会。

四、加强财务管理,逐步规范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制

1、执行《会计法》、《预算法》,按照其规定的内容和管理要求,合理配置会计工作岗位,优化配置结构,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一是按照《鄢陵县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实施办法》,完善并创新了财政管理体制。二是强化会计监督与管理,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上报数据及时、准确,规范全镇的会计工作。并接受上级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管。三是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扩大预算外资金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范围,实行财政统筹政策,扩大政府统筹范围。

2、加大政府采购力度,做到单位购置交通工具、办公用品等按规定符合立固定资产的一律经政府采购统一购买,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在采购环节上节约了不少费用,也为采购单位提供方便。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虽然,我们在上一段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领导的要求还有不少的差距,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要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克服不足,正视差距,制定出强有力的举措,拿出超常规的努力,努力圆满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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