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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市场整治方案

2016-12-28 10:12:4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客运市场整治方案(共9篇)桐梓县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桐梓县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交通秩序和道路客运市场秩序监管,严厉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合法经营业主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打造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和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按照《遵义市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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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梓县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客运市场整治方案 第一篇

桐梓县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交通秩序和道路客运市场秩序监管,严厉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合法经营业主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打造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和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按照《遵义市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为扎实有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监管,打击违法,维护良好秩序,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建立完善交通管理和客运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和领导,成立桐梓县交通秩序和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钟正萌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杨 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陈庆强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明德 县交通局局长

申 剑 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冯于桥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游礼琳 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周 兴 县财政局局长

李玉明 县城管局局长

杜隆焰 县民政局局长

陆远强 县残联理事长

王朝炎 县监察局局长

令狐荣钊 县信访局副局长

李晓波 县司法局局长

胡大强 县物价局局长

廖维权 县工商局局长

邓小林 县经贸局局长

何永刚 县公安局政委

周红卫 县农机局副局长

令狐克斌 县交通局副局长

冷一鸣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张 耀 县交通局运管所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镇长、各乡镇派出所所长均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运管所,负责全市整治专项行动的指导、协调。令狐克斌兼办公室主任,张耀兼办公室副主任,并从县交通运管、公安交警、城管、农机等部门抽人集中办公。办公室电话:6635210。

督查组设在县监察局,负责整治行动的监督检查工作。谢云南任督查组组长,督查组成员为纪检监察室人员。督查组办公室电话:6622973。

三、工作目标

(一)严厉打击非法组客、拉客并带有黑恶性质的团伙,严厉查处非法经营道路旅客运输的组织者,依法取缔各类违法客运车辆经营场所,净化道路旅客运输市场。

(二)严厉查处私设站点及不按核定站场进站经营的经营行为,旅游包车违反规定揽客、拉客等违章经营行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

(三)严厉查处出租汽车异地经营、非法揽客等违章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出租车、摩托车、农用车、人力(电动)三轮车和残疾人专用车从事非法营运等其他非法经营道路旅客运输的行为,有效保护合法经营者利益。

(四)严厉查处车辆乱停乱放、无证驾驶、酒后驾车、超限超载、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堵车、罢运等非法行为,整顿交通秩序,确保安全、畅通。

四、工作任务及分工

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好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做好与县直相关部门的配合衔接工作。

交通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维护客运经营秩序,提高服务质量。

公安部门:严厉查处各类无牌无证、非法改装车辆、非法驾驶、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侦破和查处整治行动中发生的各类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针对摸排出的“五个重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配合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严厉打击非法组客、拉客、堵车以及暴力抗法行为,特别是带有黑恶性质的组织者,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城管部门:严厉查处出租汽车异地经营、非法组客、非法揽客等违章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城内机动(电动)三轮车载客行为。【客运市场整治方案】

县政府法制办:做好执法依据的审定和把关工作,积极开展政策咨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县工商局:依法履行市场管理职责,严厉查处、取缔各类无照经营行为,严禁报废汽车从事非法经营道路旅客运输活动。

民政部门:认真开展整治过程中涉及到的低保及社会救济工作,积极宣传国家有关民生政策,确保社会稳定。【客运市场整治方案】

司法部门:加强相关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相关法律常识,指导和检查辖区专项整治行动。

残联部门:做好从事非法营运活动残疾人的思想工作,积极引导其选择适合自身条件的就业方式。

物价部门:严厉查处道路运输过程中的运价垄断、运价欺诈、哄抬运价、低价揽客等违法行为。

农机部门:加强农业机械法律法规宣传及安全教育,严厉查处农用车、拖拉机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违法行为。

市经贸局:加强对旧机动车交易、报废汽车回收的监管。

信访部门:做好上访人员的接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宣传与解释工作,制定违法上访处置预案。

宣传部门:积极配合专项整治行动,搞好新闻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全面掌握本辖区非法营运车辆情况,按时上报摸底清查汇总表。对本辖区带有黑恶性质的非法经营组织者及时通知公安部门,并做好本辖区非法营运车主宣传教育工作,全力协助职能部门打击非法营运工作。

监察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依法、文明、公正执法和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工作步骤

(一)组织准备和宣传动员阶段(2010年元月6日至2010年元月20日)

1.进行摸底排查,找准工作重点。县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要根据各自的责任分工,对车站、医院、学校、风景旅游区、城乡结合部等非法经营车辆活动紧密场所进行清查摸底,获取详实的第一手资料,将非法营运车辆的经营范围、经营线路登记造册汇总,确定重点人群、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线路和重点车辆。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首先

客运车辆整治方案
客运市场整治方案 第二篇

*****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公路客运车辆 和校车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路客运、城市公交和校车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黔办发电„2014‟14号)和各级领导关于抓好当前道路安全整治有关重要指示、讲话精神,充分吸取*****”公交车燃烧事件教训,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公交车燃烧事件发生后,省委、省政府要求高度重视目前社会公共安全严峻复杂的形势,进一步落实好公共安全职责,举一反三,采取有力措施,重点加强公路客运、城市公交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交通部门、公共事业部门要认真总结,开展一次全面检查,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以更加完善的工作机制,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严格的工作措施,全力做好社会公共安全工作,坚决防止发生类似事故。

二、工作目标

结合正在开展的交通安全攻坚整治行动,此次集中整治工作从2014年3月起至5月底结束,为期3个月。通过集中整治,排查、整治、消除一批安全隐患;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公共安全参与率和防范意识,营造更为和谐的社会公共安全环境;建立完善的相关长效管理机制,长期持久地抓好公路客运车辆、 1

和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坚决杜绝社会公共安全事故发生、杜绝道路交通群死群伤发生、杜绝消防安全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三、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公路客运车辆和校车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公路客运车辆和校车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派出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四、集中整治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3日—3月15日)

各职责部门通过采用广播、标语、横幅等载体,多渠道对社会公共安全知识进行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促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性,自觉参与到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活动中来,逐步增强广大群众的社会公共安全防范意识。

(二)隐患排查整治阶段(3月16日—4月15日)

镇安监站、派出所、公路管理所、农技中心等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切实加强公路客运车辆和校车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排查检查车辆技术状况从业人员资质与身体状况、班线运营设臵、消防器材设备配备、客车站(点)安检情况、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等方面;各乡镇、街 2

道办事处和监管职责部门必须全程参与排查和督查,建立隐患排查检查台账,制定完善相应的整治工作方案(落实专项经费、指定专人负责、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整改时间),并逐一对照检查,逐项落实到位,确保所有隐患得到整治消除。

(三)成效巩固阶段(4月16日—5月20日)

针对第二阶段工作,由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职责部门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切实巩固隐患排查整治成效。重点督查在第二阶段工作中是否存在隐患排查不彻底等情况,对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的责任企业启动问责,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总结、验收阶段(5月21日—5月30日)

由领导小组牵头,对公路客运车辆和校车企业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并作出书面总结,同时结合第一、二、三阶段工作,在总结中提炼出一套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监管职责部门、公路客运车辆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树立“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就是保民生、促发展”的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继续强化社会公共安全管理,着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二)隐患排查整治要真抓实干。此次集中整治工作中,安全隐患排查台账要精准详实,整治措施要切实可行,不能走过场、留于形式,真正做到不留死角死面。

(三)严格工作措施落实。各监管职责部门在工作开展中, 3

要坚决按照规范化要求严格执行、统一标准,不能搞特殊和区别对待,确保各项措施得到落实。

(四)认真开展督查和落实责任追究。各监管职责部门要认真开展督查,对隐患排查整治及各种违法行为的查处一律坚持原则,凡是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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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客运市场整治方案 第三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科学整合配置农村客运资源,坚持“疏堵结合、综合治理、各负其职、联动实施”为整治方针,以满足群众出行合理需求和打击非法营运为重点,按照“政府领导、职能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原则,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下大决心,花大气力,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当前农村公共交通发展的突出问题,针对金唐地区农村由于道路交通环境不便、以及城乡改造过程存在就业困难,还有当地居民图方便省事、安全意识淡薄,从而逐渐滋生起来的非法载客市场,通过宣传、整治、规范,联合执法,加大对该地区违法载客行为打击力度,确保城乡公交顺利开通,为金唐地区居民营造平安、规范、和谐的交通出行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打击非法营运和整合现有农村客运资源,非法营运得到有效遏制,城乡结合部客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公交服务质量进一步得到改善,城乡公交一体化进一步得到巩固和提高,公交服务较好满足群众出行的合理需求。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其他有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本方案的组织实施推动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和掌握各部门分工负责整治工作进度,定期组织开展联合集中整治行动,及时反映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报告、总结各阶段综合整治进展情况。

四、工作重点

(一)部门职责

综合整治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与高新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一并组织金唐片区运管、公安、交警、城市执法、工商、市场管理、市公汽公司等部门分头落实以下职责:

交通局:负责建立金唐地区客运市场综合整治组织领导机构;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协调、督促、检查整治方案落实情况。

运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交管站(所)负责落实金唐地区客运市场整治工作,有计划、有重点联合交警、城管、工商部门开展整治打击行动。

公安、交警部门:负责金唐地区治安管理及道路交通安全;完善金鼎市场公共汽车站、亭及相应通道交通管理标志的设置。

城管执法部门:负责金唐地区市容环境的监管;完善金鼎市场及其周边的环境卫生管理。

工商、市场管理部门:负责金唐地区市场经营秩序的管理,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为改善该地区公共交通服务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高新区管委会(唐家镇政府):负责组织发动镇、村政府及居民支持和参与综合整治工作。开展综合整治宣传教育活动;协助管理金鼎市场秩序,消除阻塞交通的安全隐患;解决金鼎市场公共汽车首末站用地,为公共汽车正常运行提供保障;建立群众监督举报制度,发挥社会及舆论监督宣传作用。

市公共汽车公司:负责建设金鼎市场公共汽车首末站、候车亭,制定金唐地区公共交通的合理运行方案,针对当地居民出行难问题,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交通服务。

(二)任务分工

1、宣传工作

(1)针对居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安全常识缺乏现状,发挥行政村居委会作用,深入调查摸底,开展对参与非客车载客所有人、驾驶人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使其主动退出客运市场;发挥区政府部门职能作用,通过有效措施,多渠道、多形式、全过程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建立安全宣传联系点、落实宣传联系人,耐心做好当地居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广大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农村交通秩序环境,保障农村小公交模式的顺利开行。

(2)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刊物等媒体,营造客运市场综合整治声势,大力宣传开展整治工作的意义、方针、政策,公布对违法、违章从事道路运输活动处罚的各项法律、法规依据,宣传乘坐非营运客车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危害性,使车主及老百姓了解市场整治的情况,鼓励有奖举报,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整治活动。

(3)做好方便群众出行、创新公交模式的舆论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公交优先政策、农村公交运营方式,使当地群众了解公交企业为发展农村公交作出的贡献,熟悉公交车的开行服务时间和上落点,选择乘坐公交车出行,支持公交企业普及农村客运市场。

2、公共小巴站、亭建设工作

(1)落实设立公交首末站及候车亭的选址问题。协助公交企业做好相应的场地租用、规划建设报批、设置道路交通管理标志等工作,确保公交站亭顺利施工。

(2)落实公交首末站及候车亭的建设和投入使用。制定相应建设方案和施工计划,签定租用协议,确保如期完成建站施工任务。

五、整治步骤和时间安排

综合整治坚持“疏堵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统一组织、联合行动、【客运市场整治方案】

集中打击和各职能部门自行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准备阶段:11月20日-1月15日

1、制定整治方案,健全组织机构,明确任务分工,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做好召开联席会议准备工作(市交通局负责)。

2、落实金鼎市场公交站亭规划设置及相关申报手续(高新区管委会、市公汽公司负责)。

3、完善公交运营基础设施(金鼎市场公交始发站选点、建设、交通管制标志和标线的划制),做好制定运营方案、调整线路、增加运力、加密班次、延长服务时间等准备工作(市交通局、市交警支队、市公汽公司负责)。

(二)实施阶段:1月15日-2009年2月30日

1、加强宣传教育。通过电视台、广播、报纸等媒体宣传城乡公交一体化宗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积极引导金唐地区城乡居民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公布对违法、违章从事道路运输活动处罚的各项法律、法规依据,宣传乘坐非营运客车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危害性,使车主及老百姓了解市场整治的情况,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整治活动(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相关部门配合)。

2、建立联合整治队伍。金唐地区交管、交警、城市执法、工商等部门采取联合检查和动态巡查相结合的方式,突出重点加强车辆路查路检,取缔无牌无证、假证假牌车辆,打击“拉客仔”,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从严查处违法载客行为,坚决做到违法状态不消除不放行(市路运处负责组织联合打击行动,相关部门配合)。

3、整顿金鼎地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打击、取缔乱摆乱卖和无照经营、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等违法违章行为,为完善该地区公交服务提供良好的市容卫生环境(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市工商及金鼎市场管理部门配合)。

4、完善金唐地区公共交通服务。及时调整、开通金唐地区镇内及镇到村、村到村公交线路,增加运力、加密班次、延长服务时间,改变运营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满足群众出行合理需求(市公共汽车公司负责)。

5、及时跟踪、收集、汇报和妥善解决整顿实施阶段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综合整治办公室负责)。

(三)总结阶段:2009年3月1日-4月31日

1、总结整治工作的经验教训,巩固成果,查找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努力提高农村公共交通服务水平,(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工作分工提交总结材料,综合整治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

2、建立长效机制。整治工作结束后,建立起定期召开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实行部门责任制,形成职责明确、通力协作的良好互动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抽调精兵强将,确保整治任务的圆满完成,实现综合整治预期目标。

(二)搞好宣传,减少阻力。争取群众对综合治理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提高群众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减少冲突,化解矛盾,确保综合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三)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在整治过程中,各部门要用好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要依法办事,文明执法,妥善处理各类矛盾,防止矛盾激化。

(四)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领导小组成员要按照综合整治方案的总体部署,结合本部门职责,细化和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方案,采取相应措施,做到机构落实、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联合行动到位;各部门之间还要加强整治过程的工作联系,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出成效。

(五)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公交服务要在按既定方案实施的基础上,重点保障群众上下班时段、节假日、赶集日的交通需求。在整顿客运市场秩序方面,重点打击非法营运和取缔无牌、无证车辆,规范运输市场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整顿区域,以金鼎市场为重点,联合打击各种违法、违章经营行为,实现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

关于整顿规范旅游客运市场秩序的工作方案
客运市场整治方案 第四篇

关于整顿规范旅游客运市场秩序的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规范旅游客运市场秩序,加强旅游客运市场管理,提高旅游客运服务质量,营造快捷便利、周到安全的旅游客运市场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整顿旅游客运市场秩序。

一是要开展旅游客运企业规范经营专项清理整顿。运管部门要对全市所有旅游客运企业、车辆及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重点清理整顿旅游客运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旅游客运车辆的道路运输证,驾驶人的从业资格证。旅游客运企业每周至少对所属车辆进行一次安全例检,并出具车辆定期安全检测合格单;必须与旅行社签订用车合同及结算费用;必须向旅行社提供具备合法营运资质的车辆及驾驶人,并出具“三证一牌一单”(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包车客运标志牌、车辆定期安全检测合格单);不得安排与本企业无劳动(劳务)合同关系的驾驶人从事旅游客运。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旅游客运车辆、驾驶人、从业人员,要依法撤销相应许可证照;对旅游客运企业、车辆及驾驶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处理;对严重违法违规的,要依法撤销企业、车辆及从业人员的相关许可证件,并将情况抄告旅游管理部门。

二是要开展挂靠经营专项清理整顿。运管部门要会同公

安交管部门对全市旅游客运企业是否存在挂靠经营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

三是要开展旅行社规范经营专项清理整顿。旅游管理部门要开展旅行社规范经营专项清理整顿。旅行社必须按规定购买旅行社责任险,积极做好游客个人旅游意外险的推荐和投保服务工作;必须租用具备旅游营运资质的旅游客运企业车辆参与旅游接待业务,并与旅游客运企业签订用车合同及结算费用;用车前必须确认“三证一牌一单”;对违法违规的,要依法严处。

(二)加强旅游客运车辆运行监管。

一是公安部门要严格旅游客运车辆通行秩序管理。依托交通安全服务站,在主要道路增加临时执勤点,严格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登记,认真检查客运车辆配备的所有驾驶人驾驶资格、驾驶时间、交通违法信息及车辆承载人数、审验情况、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和轮胎磨损状态,严查旅游客运车辆超员行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登记营运相关手续备查,发现有非法经营行为的移送交通运管部门依法查处。

二是运管部门要加强非法营运行为的监管。进一步加大旅游客运车辆运政稽查工作,依托客运场站、旅游客车集散地加大旅游运输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不具备旅游客运资质的企业、车辆及人员从事旅游客运;严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坑客、宰客、甩客等扰乱旅游客运市场秩序的行为。

三是加强旅游客运违法行为的抄告处理。各部门要及时汇总工作中发现的旅行社、旅游客运企业、旅游客运车辆、旅游客运相关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并于每月底抄告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深化旅游客运安全宣传教育。

一是要加强旅游客运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以及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旅游客运安全知识,曝光典型事故案例。定期对旅游客运从业人员集中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在媒体上曝光违法违规情况。

二是要积极推广实施旅游客运车辆发车前安全提示制度。全市所有旅游客运车辆发车前要对游客进行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和提示,运管、公安部门要加强检查落实。

二、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整治阶段(2012年7月23日-2012年10月31日)。运管、公安、旅游、物价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整治”的原则,对旅游客运市场经营过程存在的问题,要边整治,边防范,促进旅游客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总结阶段(2012年11月1日-2012年11月16日)。运管所对整顿规范全市城市客运市场秩序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专题材料,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整治成果不反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市上成立了由旅游局局长李新民同志任组长,旅游、公安、工商、物价、市场管理、安监、质监、食药监、运管、城管等单位抽调人员为成员的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检查组,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检查组办公室设在旅游局,旅游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注重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相关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司其职,协作配合抓好旅游客运车辆的整治工作。运管、公安、旅游部门要抽派专人,参加联合执法检查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保证整顿和规范工作落到实处。

(三)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运管部门要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按期进行汇总通报。对整治工作不重视,措施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要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2014年农村道路客运市场价格秩序工作实施方案
客运市场整治方案 第五篇

为确保农村道路客运市场价格秩序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农村道路客运市场稳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客运市场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价格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道路客运票价政策体系并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做好政策推行中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将农村道路客运价格引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道路客运事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蔡龙任组长,副县长周健智、助理调研员杨华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法制办、县物价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财政局、县安监局、县维稳办、县广播电视台、县公安局、县交管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的县规范农村道路客运市场价格秩序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规范农村道路客运市场价格秩序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党委副书记欧建志任主任,县物价局局长罗飚、县交管所所长刘奎任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1、综合协调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县政府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主要职责是按照领导小组及工作方案要求做好工作督查,搞好工作协调,对可能出现或发生的突发事件,研究拿出具体处置办法报领导小组决策。2、政策制定组。由县物价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配合。主要职责是,县物价局为主负责拟定整顿规范农村道路客运市场价格秩序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出台和解释农村道路客运票价政策。县交通运输局抓好农村道路客运经营业主(车队)思想工作,收集、了解各条班线经营业主思想动态情况,对可能出现的部分线路罢运等情况,超前做好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及时处置。县公路局负责线路路况巡查,搞好道路维护维修(重点是凤木线),为票价政策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硬件设施条件。3、宣传工作组。由县广播电视台、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广播电视台负责用1个月时间在电视、广播上宣传农村道路客运票价政策以及农村道路客运市场价格秩序整顿规范工作实施情况,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乡镇人民政府同时成立乡镇整顿规范农村道路客运市场价格秩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把农村道路客运票价政策宣传到村组,收集、了解广大群众思想动态(重点是班线沿线的村寨,尤其是曾经发生过拦路堵车的村寨),深入细致做好群众思想工作。4、稳控工作组。由县委政法委(具体由县维稳办)负责,县法制办、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信访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委政法委牵头作好维稳协调工作,县公安局做好对农村道路客运市场价格秩序整顿规范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涉治安涉刑事案件处置和打击预案,县法制办、县安监局、县信访局等部门在各自职责内协同做好稳控工作,各乡镇认真排查分析当地稳控形势,严防别有用心的人员煽动闹事扩大事态。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2013年9月,完成新的价格政策制定各项前期工作,拿出初步方案。

(二)2013年10月,将方案提交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审查。

(三)2014年3月24日前,根据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查意见,县物价局、县交通运输局出台正式文件,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全县规范农村客运市场价格秩序工作动员大会。 (四)2014年3月24日至4月23日,公示价格政策。

(五)2014年4月24日至5月24日,县物价、交通运管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在乡镇人民政府配合下,上路执法检查和处置事件,督促落实到位。

(六)2014年6月底,回顾总结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制定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纪律。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责任部门要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决不能存在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决不能出现领导不到位、

准备不到位、措施不到位的情况,所有维稳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二)落实责任,加强防范。要充分估计农村道路客运班线车行业可能发生的问题和发生各种情况的可能性,超前预判,超前防范,确保一旦发生问题,能够得到就地及时妥善处理,及时做好疏导工作,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行业内。

(三)强化信息收集,做好舆情分析。准确把握行业内舆情,敏锐捕捉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加强正面引导,开展宣传教育,及时组织发布正面权威信息,使之真正成为主流、主导,把握舆论主动权。

(四)排查不稳定因素。一要掌握农村道路客运班线车驾驶员思想动态,了解农村道路客运班线车驾驶员的真实想法,主要掌握驾驶员详细情况,对一些重点对象要个别做好思想工作;二要对通过排查掌握的不稳定人员实行监控,防止其采取过激行为反映诉求的事件发生。三要加强应急上报工作,各责任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如发现不稳定因素或出现突发事件,要及时摸清情况上报信息,接受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力争将事态稳控好,处理在萌芽状态。县政府办值班电话:3221815;县物价局电话:3505139,12358;县交通运输局电话:3221401。

2016出租客运市场管理工作方案
客运市场整治方案 第六篇

为巩固“全国文明县城”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强我县出租车客运市场监管,提高出租车从业人员服务质量,规范运营行为和出租车客运市场秩序,创造优良的出租客运市场,结合全县出租车客运市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范出租车客运市场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规范出租车客运市场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促进出租车客运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维护经营者和乘客的合法权益,打击各种非法运营行为,维护全县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和社会稳定,为我县在更高层次上推进新一轮科学发展、转型发展、率先发展,提供规范、有序的客运环境。

出租车行业是反映一个地区文明水平的重要窗口,出租车服务水平是一个地方发展环境的重要标志,是我县的一张对外宣传的重要名片。近年来,在上级各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省道路运输条例》、《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和《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发挥职能,齐抓共管,积极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出租车客运市场建设,加大出租车客运市场整治力度,全县483辆出租车全部实行了公司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出租车形象有了较大改观,全部更新为符合国家标准的双燃料新能源汽车,引领了我县交通运输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全面实行出租车“六统一”的规范化管理制度,即统一实行公司化经营;统一车身颜色;统一安装固定式顶灯和计价器;统一核发《从业资格证》;统一执行规定运价;统一安装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和招车服务电话。

出租车一律实行流动经营,方便群众出行、拾金不昧、公益捐助、“爱心送考”、“治安巡防联动”等一系列行动,受到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一致好评。

但是最近一段时间,我县群众和外地乘客对出租车经营方面投诉比较多,集中反映我县出租车不使用计价器收费、议价、拒载、服务态度差等问题,逐步发展成一个社会热点问题,严重损坏了我县“和谐、幸福、全国文明县城”的美好形象,这与以人为本、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形势相悖,已经引起了县委县府领导的关注。问题虽然出在少数出租车驾驶员,但是影响极坏,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要以这次规范出租车客运市场管理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规范出租车客运市场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将规范出租车客运市场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部门单位责任制,切实抓紧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切实抓出成效。

二、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全县规范出租车客运市场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依法规范全县出租车客运市场秩序,以解决出租车客运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优化出租车客运市场环境,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完善体制,规范机制,严厉打击和纠正出租车客运市场的违法经营和不良行为,依法规范出租车客运市场服务行为和市场秩序,净化出租车客运市场经营环境,促进出租车客运市场和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

规范出租车客运市场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任务目标是:(一)严厉查处客运出租汽车超范围在客运班线上定点定线运营现象;(二)私自改装计价器、不使用计价器收费、议价、不执行收费标准等行为;(三)拒载、故意绕行、未经乘客同意招揽他人同乘、不出具发票等行为;(四)不使用文明用语、服务态度差行为;(五)随意张贴设置广告、车容车貌脏、乱、差行为;(六)严厉打击“黑车”、“黑户”从事客运出租的经营行为。

通过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出租车客运市场规范化运营管理活动,建立起出租客运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各部门、各客运企业要认真分析出租车客运市场经营和管理的现状,针对其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制定详细、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逐条梳理,逐项治理,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车体标语、横幅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加强出租车客运市场管理。要加强对客运出租车辆和驾乘人员的监督管理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规范经营行为。

县汽车出租公司、运输公司要健全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认真组织召开所有出租车从业人员工作会议,对出租车客运市场规范管理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与驾驶员签订《优质服务承诺书》、《规范经营承诺书》等相关责任书;定期聘请相关教师从职业道德、安全生产、操作技能等方面加强对出租车所有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二)集中治理阶段

县道路运输管理处负责相关政策法规的落实及解释工作;负责监督两家汽车出租公司各项日常管理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负责对投诉举报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导。

县交通监察大队负责组织专项执法队伍,在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实施现场检查,重点整治出租车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拒载、拼客、故意绕道、议价、乱收费、乱涨价等违规行为;出租汽车经营客运班线行为;出租车驾驶员无从业、服务资格证非法从事营运活动。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有关法律、法规,严管重罚,维护道路运输市场正常秩序。

(三)具体工作措施

1、县交通监察大队对“四黑”车辆,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法,重点对车站、学校、商场、医院、高速公路服务区、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重点区域和夜间、恶劣天气等重点时段进行检查。

2、坚持依法行政,严肃查处出租车违法违规行为,并做到处罚公平公正。

3、对典型案例利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增加打击违规出租车的威慑力,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4、注重源头管理,健全出租车管理制度,督导出租客运企业完善驾驶员准入、退出机制。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高文明服务意识。

(四)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罚措施

1、出租车内环境脏、乱、差,服务态度不好,不主动给乘客发票等被投诉的,罚款200元并停运培训1天,累计两次的停运培训3天。

2、驾驶员不按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的,发现一次停运培训3天并处以200元罚款,发现第二次停运培训15天,第三次停运培训1个月。

3、出租车驾驶员议价、拒载、中途甩客或故意绕道行驶的,未经乘客同意擅自招揽他人同乘的;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的;不按规定标准收费的,被举报一次停运培训3天并处以200元罚款,被举报第二次停运培训15天处200元罚款。被举报第三次停运培训30天并处200元罚款。对于严重违章的驾驶员,一年内累计被举报3次,吊销其从业资格证并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从事客运行业(出租、公交、客运班车)运营。

(五)总结阶段

各单位要对此次规范出租车客运市场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及经验做法归类汇总。通过治理,建立健全执法检查、行业自查自纠、社会举报监督“三位一体”出租车客运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出租车客运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促进我县出租车行业文明健康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组长,道路运输管理处、交通监察大队、政工科、汽车出租公司、县运输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规范出租车客运市场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道路运输管理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规范出租车客运市场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

各单位要相应地成立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积极参与规范出租车客运市场管理专项治理工作。

(二)完善市场日常监管机制。县交通监察大队负责全县出租客运市场日常监察管理,维护出租客运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省道路运输条例》、《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赋予运输管理的职责,履行市场监察职能,查处扰乱客运秩序的非法营运、不规范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良好的出租客运市场秩序。

(三)建立宣传教育机制。建立健全宣传教育机制,两家汽车出租公司每月组织召开规范服务运营和安全工作例会,每月要对出租客运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文明服务、安全常识等教育培训,并定期通报全县出租客运行业有关工作情况,使每名出租车客运从业人员真正树立责任意识、法规意识、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政工科与客运企业联合成立宣传办公室,将通过公开栏、《交通》、工作简报等形式,宣传政策法规,公示有关客运市场情况,通报有关内部信息,弘扬先进,鞭策后进。

(四)建立长效运营管理机制。加强对出租车的监控管理,设立有专人负责接听的举报电话,同时向社会公布,建立客运市场快速反应机制。针对群众来信来访以及乘客投诉案件,制定快捷、完善、有效的投诉处理和回访制度。举报电话对出租车从业人员的好人好事及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受理,能当时答复的当时答复,不能当时答复的根据投诉事件处理时效向投诉人进行反馈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举报电话:。

聘请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从社会各阶层中聘请100名社会监督员,定期召开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形成全社会人人参与的出租车管理的长效机制。

两家汽车出租公司要利用GpS监控系统对车辆运行轨迹进行查检,每天查检车辆数不少于车辆总数的30%,对运行轨迹异常或存在明显违规经营行为的出租车,及时通报并立即督促进行整改,限期落实。对不进行监控管理的企业,实施停业整顿。

五、奖惩管理制度

(一)两家汽车出租公司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规范运营的规章制度,根据《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认真做好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建立诚信台帐。根据诚信台帐“黑名单”记录,建立奖惩制度,奖优劣罚,坚决将那些道德差、素质低,无理取闹、带头闹事的个别从业人员清理出去;对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管理完善、社会信誉良好的经营业户,予以扶持优惠政策。

(二)客运企业管理松懈,年度内车辆经营违章率超过20%的,企业客运质量信誉等级在该年度一律定位B级。

(三)客运业户服从管理、规范经营、自觉维护出租客运市场的稳定和秩序,出租车经营期限内没有发生记入“黑名单”问题的,在延续经营等方面给与政策优惠照顾。

2016道路交通及客运市场整治方案
客运市场整治方案 第七篇

为了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确保道路运输市场稳定,保护道路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优化发展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省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和省、市、县各级政府的要求,决定自2016年9月1日至12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道路运输市场经济秩序和安全秩序活动,为确保本次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为统领,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疏堵结合,依法监管的原则,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道路运输合法经营业户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下定决心,全力整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县道路运输市场安全有序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力争达到“五个明显、二个确保、一个促进”的目标,即:运输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运输市场经营行为明显规范,非法营运车辆“黑车”明显减少,运输市场经营质量明显提高,运政管理能力明显增强,确保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确保道路运输行业和谐稳定,促进全县道路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平安高效。

三、工作重点

1、重点打击非法经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尤其是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经营团伙。

2、重点查处“黑车”、套牌车和其他无证经营的“黑厂”(汽车维修厂)、“黑校”(汽车驾培学校)。

3、重点查处乱停乱放,站外揽客,哄抬票价等违章经营行为。

4、主要规范对象:出租汽车、班线客车、公交车、汽车维修厂、汽车驾驶培训学校。

5、重点整治区域:县城长途汽车站、短途汽车站、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一中、三中、四中、商城和各乡镇车站、停车场、学校、集贸市场等人员集散地。

四、实施步骤

集中整治活动从2016年9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分为宣传发动、集中整治、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9月1日至9月30日)。充分利用会议、电视、新闻媒体等形式,大张旗鼓宣传集中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积极投诉举报,提供线索和证据。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10月1日至12月15日)。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采取各有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城乡互动的方式进行。主要工作方法:

1、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相结合,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相结合。

2、在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县执法局、县工商局、县交警大队、县运管分局等有关职能单位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实行合署办公,联合执法。具体抽调人数为:县公安局4人,县交通运输局2人,县工商局2人,县安监局2人,县交警大队10人,县运管分局10人。

3、将所有执法人员分成两个执法小组,进行分区包片执法。一组负责县城及都蔡公路、蔡大公路、北多公路沿线乡镇。另一组负责县城及都中公路、三周公路沿线乡镇。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12月16日至12月30日)。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建立起高效化、常态化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完善有关工作制度,加强日常执法监督力度,常抓不懈。对非法经营行为一经发现立即给予严厉打击,避免非法经营行为形成规模,防止死灰复燃。要加强对出租汽车市场的研究,分析非法经营行为产生的根源和规律,根据本地区出租车汽车客运市场的实际,因地制宜地抓好本地区的长期治理工作,坚守疏堵结合,从源头上遏制“黑的”的生存空间,从而使我县道路运输市场全面步入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合法高效的轨道上来。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成立县工作领导小组。

六、工作要求

1、依法监管。在执法过程中,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2、坚决实现“三不发生”目标。即不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不发生集体停运事件,不发生因执法失误而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3、坚持以人为本,管教结合的原则。在执法过程中,要对非法经营者宣讲法律、法规对违法经营车辆所载旅客要进行妥善安置,不能弃之不管。

4、坚决完成“三个一批”。即抓获一批垄断地下黑市场的罪恶分子,处理一批从事非法经营的违法人员,收缴一批非法营运“黑车”和报废营运车辆。

5、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领导力量到位,工作责任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打击力度到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配合这次集中整治工作,抽调专人负责管理辖区内道路运输秩序,负责收集辖区内道路运输信息等工作。

七、工作纪律

1、执法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准为非法经营者说情,不准向非法经营者透露不应透露的信息。

2、联合执法人员不准私自放车,不准擅自处理违法营运车辆。

3、联合执法人员不准接受从业人员宴请,工作时不准打牌、干私活。

2015客运企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客运市场整治方案 第八篇

第1篇:客运企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市安全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省运管局有关部署和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二[20XX]36号)精神,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落实具体整治工作措施,对公司专项行动工作的安排中既要突出重点,又要针对具体情况细致布置,保证活动不走过场,收到实效。通过该项工作的开展,促进公司安全形势的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有效开展 “道路客运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取得成效,公司成立以总经理高玉礼为组长,副总经理于有勇、王其国、董玉山为副组长,刘加英、陈缉鹏、李施祥、陶有金、刘家燕、梁健、瞿安乐、李兴亮、于有兵为成员的道路客运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所属线路应立即成立线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领导机构,扎实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工作责任,保证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实施。

三、工作措施

结合省运管局《关于认真做好道路客运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皖公运安[20XX]49号)要求和公司二季度安全会议部署,全面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各级领导和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提升。

1、制定具体计划对公司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驾驶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特别是驾驶员教育中重点要通报事故案例,采取播放安全教育警示光碟等有效方式,讲解当前安全形势,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在各种复杂情况下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操作技能,保证安全行驶,培训时积极与公安、交通部门联系,取得有关培训教育资料,邀请有关领导和专业人员授课,提高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2、针对整治专项行动重点,认真梳理安全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重点整治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各线路要切实加强本线路的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加强GPS监控、轨迹回放抽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肃处理。要全力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工作,各级执法部门和主管抄告的违法行为必须认真的落实处理并向抄告部门反馈信息,对有严重违法行为或屡教不改的,要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加重处罚,进行停班学习或除名。一定要保证处罚达到安全教育的目的,坚决遏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3、各线路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超长线客运不按规定配备驾驶员、不按规定线路运行和不按规定进行途中安检休息,车辆二级维护不在规定地点进行和作业项目不合要求、不按规定发放二级维护合格证,GPS监控不严、违规处罚不到位,车站“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全力迎接各级检查组的检查和指导。

4、道路客运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期间,公司将组成工作组对各线路进行专项检查和督查,检查结束后对检查情况将进行通报,对不认真开展专项行动的线路将予以严肃处理。各线路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并及时向公司上报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5、梳理整治各项安全隐患。检查各线路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建立应急预案。营运车辆检查:油路、电路、转向系、制动系安全性能,随车灭火器、安全锤是否配置齐全、有效;车门、车窗是否开启顺畅。行车安全检查:现场检查营运驾驶员是否按规定车速行驶,是否随意变更车道,是否按序进站停车、进站减速。场站安全检查:场站安全设施、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安全管理是否到位。外围安全检查:是否加强巡查力度、提醒乘客严禁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客流高峰时段是否加强疏导,减少滞留乘客。安全培训教育检查:是否对驾驶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和遵纪守法的教育培训。

6、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注重宣传的协作、联动和社会化。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氛围、扩大影响面。设立曝光台和温馨提示栏,对营运车辆及司乘人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在节假日、大型活动、恶劣天气等重要时段,要提前进行安全出行提示性宣传。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部门、各线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安全生产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部门、各线路负责人是本部门、本线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深入安全生产第一线,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全覆盖,不走过场,务求实效,确保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2、建立整改责任制,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坚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3、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部门、各线路要结合工作实际,紧紧抓住道路客运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出重点,注重方法,抓出成效。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深入细致、不留死角,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努力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公司“道路客运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线路整治工作督促指导和检查,推进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第2篇:客运企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渝交委安〔20XX〕10号)文件要求、《云阳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关于印发〈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关于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阳运管发〔20XX〕57号)。结合我司实际,特制定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本次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努力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公司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工作具体落实到每一台营运车辆和每一位从业人员,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本次隐患排查整治必须到每一台车、每一位驾驶员、每一条运营线路。

二、组织领导

为了搞好本次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云阳县万通客运有限公司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余绍伟

副组长:黄永辉

成员:陈泓、熊方彬、唐军、葛启权、余云华、彭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保部,由黄永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电话:55833666、手机:15310731555、内线:80888。具体负责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三、行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6月30日结束。

四、行动内容

1、按照“一盯一、一对一”的工作方案,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对所有车辆及驾驶员进行一次彻底的隐患排查。

2、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工作进一步整改、完善。

3、按照“三级管理”的原则,公司要逐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且每人缴纳不少于2000元的安全保证金。

4、公司所有的承包车辆必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实行公车公营的车辆必须签订单车考核合同。

5、公司客运部每月上网查询一次车辆违法信息,对查出的违法行为由安全科监督其到相关职能部门接受处罚。

6、公司客运部每月上网查询一次驾驶员记分,对记分在6分以上的驾驶员实行重点监管。

7、由安保部每月组织一次驾乘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安全意识、紧急避险、应急逃生、应急救护等内容。

8、公司客运部要对车辆的保险、二级维护、年审、等级评定进行一次彻底排查。

9、公司安保部要加强对车辆的日检、月检工作的管理。

10、加强道路隐患排查,公司由总经理牵头,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对所属线路进行一次彻底道路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道路隐患及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并告知该线驾驶员注意行车安全。

11、强化路面管控,公司安保部要加强对车辆的动态管理,严查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对所查获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一律从严处罚。

12、加强GPS行车记录仪的营运监管,公司GPS营运专职管理员要“全天候、全过程”对车辆的营运进行监控,一旦发现有超载、超速、窜线经营行为,及时通过车载电话告知当班驾驶员,并进行相应处罚。

五、工作要求

1、公司全体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按本工作方案开展好我司的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

2、对因工作不力或因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3、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公司隐患排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将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相关工作上报相关部门。

第3篇:客运企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根据市局《关于转发省厅<关于立即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临交明电【20XX】19号)部署要求,市运管处决定于4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二次集中行动,及时发现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切实解决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推进本质安全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 重点内容

(一)、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行业监管部门

1、重点: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2、内容:

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市与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情况;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及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奖惩兑现情况。落实《山东省交通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情况。

二是安全生产经费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交通工具等安全生产装备配备及管理使用情况。

三是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中的行政许可、审批、审核、年审、年检、培训、考试、发证和质量信誉考核情况。①道路客运企业市场准入。严格道路客运企业市场准入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得进入客运市场;对经常发生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采取严格的整顿治理措施。②驾驶员市场准入。严格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发证等环节,不符合条件的驾驶员一律不得上岗;对辖区内营运客车驾驶员资质取得是否合法进行一次彻底排查,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取消非经合法手段取得资质驾驶员的从业资格。③严格客运班线管理。严格客运新增运力和营运线路控制,对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公路,坚决不得配准客运班线;对现有客运班线进行一次清查,对不符合规定审批的,坚决予以纠正。④加强对农村客运班线,尤其是乡镇到临沂客运班线的管理。对农村客车的车辆技术状况、发车时间、三品检查等要落实到具体责任人。⑤对旅游包车、非公营车辆等重点营运车辆的管理情况。落实包车管理规定并“一次一办理”包车手续情况;研究非公车公营车辆管理措施及落实情况;对“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情况。

四是开展道路客运“打非治违”情况。继续深入开展道路运输打非治违活动,重点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和车辆从事道路运输,营运车辆不按规定进站经营和私拉乱跑,驾驶员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非法违法行为。

五是《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六是道路客运责任事故查处情况。认真开展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和按期结案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省厅印发的《山东省经营性道路运输事故报告和处理暂行办法》查处事故情况。

(二)道路客运企业

1、重点:班线客运、农村客运、旅游客运特别是非公营车辆。

2、内容:

一是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与内部各单位、班组、车辆、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安全总监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经费提取、装备配备及使用、奖惩兑现情况;安全生产会议制度落实情况;取得合法证照情况。

二是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和“三封闭”等管理规定落实情况;规范危险品查封,100%“三品”检查落实情况;车辆安全例行检查、出站检查落实情况;“四证一卡”和《即时驾驶证明》监督使用情况,对进站车辆的管理情况,是否存在无进站手续的车辆进站和该进站车辆长期不进站经营情况,进站车辆的发车排班是否合理。

三是驾驶员聘用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驾驶员取得合法证照、资质,持证上岗,并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再教育情况;对驾驶员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行为的处理情况;对交通违法行为记满12分的驾驶员的处理情况;对长途客运驾驶员的重点监管和按规定在途中休息、双班驾驶员及夜间禁行等制度落实情况;对近三年来发生的责任事故(一次死亡一人以上),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情况等。

四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情况;安全检验和例行保养制度落实情况;车辆投保法定保险情况;安装GPS及对其行车过程动态监管情况;车辆应急开关、消防、救生设备配备和保养情况;车辆年审情况。

三、 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活动,认真吸取近期省内外发生的事故教训,深入分析事故原因和管理问题,把活动开展与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认真动员部署,细化工作责任,迅速开展工作。

(二)落实责任,加强检查。各级运管机构要落实好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对辖区内的道路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客运驾驶员的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排查,扎扎实实查问题、找一环,认真整改落实,提高活动效果,增强安全生产能力。5月中下旬,市运管处将对各县区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运管机构要认真填写《道路客运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每旬结束前一天向市运管处安全科报送一次,时间从4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7月5日前报送活动总结。

第4篇:客运企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了做好新一轮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给进出旅客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出行环境,按照上级对交通安全工作的指示,结合本站实际,现就新一轮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一、定期组织车站管理人员总结阶段的工作成绩和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的措施办法。认真学习上级的文件精神,特别是近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重要批示,从事故中吸取教训,深入反思,从中查找自已的不足,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从而加强对进站营运车辆的安全管理。适时和营运车辆产权人协调。按排时间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学习。

二、加强车辆出站的安全管理,严把“三关”,杜绝病车上路。对车辆、驾驶员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对资质不符的车辆、驾驶员不允许出站。严禁超员超载车辆出站,严格查睹“三危品”,严禁携带“三危品”乘车出站,对可疑行李开包检查,对携带“三危品”者,实行请出车站、没收“三危品”、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加强车辆档案管理,加强进站车辆的安全排查工作,对无效、过期证件进行严格排查,一经发现马上进行强制更换,对不能更换的不准载客出站,对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四、加强开展每日发班前的例检工作,由有资质的人员负责该具体工作,领导经常监督、督促检查,坚持车车上台,项项检查,做到排除安全隐患,对不合格的车辆,坚决要求修复营业,杜绝签章出车,杜绝病车上路。适时对经常不进站例检的车辆进行抽查,并进行必要的处置。

五、和营运车辆的产权人进行协调,督促车辆产权人和车辆维修企业签订汽车维修合同,保证车辆维修的质量。并督促客运车辆全程按时开放GPS。

六、若遇下雪路滑等恶劣天气时,积极配合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做好封路工作,并关闭车站大门,禁止营运车辆冒险通过封路路段。在未封存路时,要检查车辆是否随车配备好防滑工具。平时是否配备好消防安全设备。

2016黑车非法营运整治工作方案
客运市场整治方案 第九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前期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的专项整治,非法营运得到沉重打击,客运市场秩序和运输安全形势取得根本性好转,运输市场得以稳定。竭力建立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公安部门大力支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黑车”非法营运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展打击“黑车”成果。

二、工作重点

1、重点打击非法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带有黑恶性质的非法营运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

2、重点查处“黑车”、驻点营运的异地出租车扰乱运输市场的行为。

三、工作方法

1、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相结合,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相结合。

2、在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执法局、县工商局、县交警大队等有关职能单位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执法人员与本所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实行合署办公,联合执法。

3、将所有执法人员分成两个执法小组,进行分区包片执法。一组负责县城及都蔡公路、蔡大公路、北多公路沿线乡镇。另一组负责县城及都中公路、公路沿线乡镇。

四、加强领导

我所成立打击“黑车”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和检查打击“黑车”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稽查股。稽查股股长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打击“黑车”工作是国家赋予运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道路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稳定的重要举措,体现运管部门是否履行职责,打造责任运管的形象。各股室要提高认识,克服畏难情绪,大胆开展执法工作,认真履职。

2、落实责任。各股室要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打击力度到位。要按照工作方案,依法严厉惩处“黑车”非法营运的行为。对现有班线和运力不足的,要及时组织开班,增加运力,切实解决群众的安全顺畅出行问题。

3、广泛宣传。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大宣传打击“黑车”的意义,使打击“黑车”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同时,印发通告,到“黑车”活动的场所发放,实行先教育,后惩治。各股室要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宣传打击“黑车”专项整治工作,稽查股每十天要出一期打击“黑车”专项整治工作简报,报送县委、县政府及市处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

4、有偿举报。要通畅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实行有偿举报,鼓励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整治活动,对群众举报的“黑车”线索,要及时受理、核实、查处和反馈,对举报人身份要严格保密。

5、规范执法。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行政执法风纪等5个规范的通知》的规定规范执法行为,在案卷制作时要字迹清楚,不漏字不空格,及时归档,稽查股要将查实的“黑车”车号一律发送到市处稽查科电子邮箱。

六、严肃纪律

严肃查处运管人员利用职权充当“黑车”的保护伞,一经发现,清除出运管队伍,运管人员一律不得为“黑车”和异地经营的出租车说情,一经发现,报市处严肃处理。

七、长效管理

通过打击“黑车”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探索打击“黑车”的长效措施,切实提高打击“黑车”的能力,坚持疏堵结合,及时总结打击“黑车”工作的好经验,尽快建立起长效的、全方位的社会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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