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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告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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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二胎告卫计委(共9篇)2013年最新时政新闻:卫计委调整的生育政策对于其中“放开二胎”的解释2013年最新时政新闻:卫计委调整的生育政策对于其中“放开二胎”的解释昨天,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消息称,为缓解卫生计生系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党组日前决定开始实施“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并适时出台完善生育政策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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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最新时政新闻:卫计委调整的生育政策对于其中“放开二胎”的解释
二胎告卫计委 第一篇

2013年最新时政新闻:卫计委调整的生育政策对于其中“放开二胎”的解释

昨天,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消息称,为缓解卫生计生系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党组日前决定开始实施“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并适时出台完善生育政策调整方案。这一提法再度引发公众关注,这是否是放开“二胎政策”或者“单独二胎”政策的信号呢?昨天,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司长、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告诉晨报记者,这里所说的生育政策绝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计划生育政策,更不能认为是可以生二胎或者“单独二胎”。 @延边中公教育

疑惑:生育政策朝令夕改?

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实施计划》,主要围绕学习先进找差距、健康促进为百姓、优质服务树形象、提高群众满意度四方面开展。计划要求,要进一步简政放权,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深化医改中破除“以药养医”、创新体制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三大内容,加强卫生计生行业作风和医德医风建设,加强综合执法监督和基层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监管,打击非法行医。同时,要完善生育政策,适时出台调整方案,加大计生特殊家庭奖励扶助力度。

计划一经发布,迅速引发公众的讨论。记者浏览网友对这一计划的评论发现,不少网友把“生育政策”理解生多少孩子。此前,有媒体报道称,正在传言多年的“单独二胎”,即夫妻双方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生育第二个孩子政策,有望在近期重启。而近年来,放开二胎政策也被多众多学者、专家重提。

不过,8月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官方消息表示,我国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

正因为如此,昨日有网友表示,卫生计生委这一“适时调整生育政策”的说法有朝令夕改之嫌。

回应:调整不代表放开二胎

对于公众的这一疑惑,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司司长、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现在很多人把企业QQ:800043101 论坛:

生几个孩子狭义地理解为生育政策,事实上,生育政策包括非常庞杂的内容,“如果把调整‘生育政策’简单地理解为二胎又有放开的迹象这明显是不正确的,这和是否放开单独二胎或者二胎政策不是一回事。”

此前,针对此前一度被热炒的“单独二胎”政策或于近期重启的消息,毛群安曾明确表示,我国必须将长期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完善生育政策”是新组建的国家卫生计生委的一项重要职责。完善生育政策既要考虑维持我国的低生育水平,又要考虑群众的生育意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结构变化等诸多因素。因此,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慎重稳妥、统筹协调的原则,国家卫生计生委正在组织调研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的关系,研究提出完善政策的思路和方案。

■生育话题

独生子女费:5元执行了31年

每月5元“独生子女费”31年来一直未上涨。这已经成为一项为人诟病的已落后于时代发展的奖励政策。1982年开始施行的5元奖励(该年份据新华社)占当时月工资的近10%,而现在北京的社会平均工资跟过去相比提高了很多倍,可独生子女的补助却一直没有变化,因此,不少专家认为,所谓独生子女费在今天已经起不到当初的奖励作用。

既然每月5元“独生子女费”的奖励政策现在已无实际意义,因此有部分业内人士建议重新制定奖励标准。比如,让已进入老年期的独生子女的父母受到比一般老年人更优待的养老和医疗服务,让他们实实在在地享受国家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关怀。

而在采访中,记者也了解到,事实上现在各地也的确纷纷调高独生子女的补助费用,更有风声表明北京接下来也要涨,原国家人口计生委也曾表示,今年也将有相应的计划和举措,但是具体的实施还要看地方政府。

据了解,其实早在三年前,北京市计生委相关负责人就曾对媒体明确表示,现在5元钱的作用已微乎其微,因此本市拟对其进行适时调整。

奶费:2元执行了27年

现行的独生子女奶费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6年制定的,具体为婴儿出生后至两岁,每人每月两元。但20多年来,物价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两元的奶费真正成了杯水车薪。而很多年轻的企业QQ:800043101 论坛:

妈妈也因此不再看重这一补贴政策。

北京市政协委员郝静云曾算过一笔账,以市场上牛奶为例,平均每500毫升的价格为6至7元,以一个婴儿每天平均喝1000毫升牛奶计算,一天就要花费12至14元,一个月平均需要奶费360至420元。记者了解到,如果婴幼儿喝的是洋奶粉,一个月花在奶粉上的费用则近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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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否认将实施普遍二胎政策
二胎告卫计委 第二篇

卫计委否认将实施普遍二胎政策:计划生育不放松

正文我来说两句(19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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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7日09:05来源:新京报

【二胎告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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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26日,重庆云阳县农村,一位母亲牵着孩子从计划生育宣传标语前经过。图/CFP 新京报讯 中央决定启动“单独二胎”新政顺应民意,但具体何时落实,还要待各省(区、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做出修订。

【二胎告卫计委】

国家卫计委将做好调研指导

昨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就“单独二胎”政策做出权威解读,称新政不设统一时间表,由各省负责,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依法组织实施,但各地实施时间不宜间隔过久。

我国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据此,各省都出台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视当地情况,对“二孩”政策作出具体规定。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说,此次启动“单独两孩”政策,应由各地通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条例或作出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做好调研指导。

也就是说,一方是独生子女,且仅育有一个孩子的夫妇,要申请生育单独二胎,须待夫妻任何一方户口所在省份,修法纳入“单独生育二胎”的条款后,就可以向当地人口计生部门,申请再生育。

有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不算独生子女

王培安介绍,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一般地讲,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王培安称,国家将根据“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近年出生人口变动情况以及单独两孩政策启动实施情况,编制年度人口计划,加强引导调控,确保出生人口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防止发生大的波动。

释疑

1 “单独”会不会扎堆生二胎?

【二胎告卫计委】

优先安排高龄“单独”夫妻再生育

王培安(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从全国来看,符合单独两孩再生育条件的夫妇总量不是太大,再加上单独两孩政策由各省(市、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启动时间,由于各地人口发展形势、工作基础有一定的差别,准备情况各不相同,各地启动实施政策会有时间差,因此,短期内不会出现新生人口大幅增长的问题。

但是,符合单独两孩再生育条件人数较多的地区,要注意防止“扎堆生育”问题。

这些地区可以采取倡导合理生育间隔、优先安排年龄较大的单独夫妇再生育、做好再生育审批等,防止出生堆积。

2 会不会造成下一代上学难?

8年后中国人口不会超过14.3亿

王培安:我国粮食安全以及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规划,均是以2020年总人口14.3亿人、2033年前后总人口峰值15亿左右作为基数制定的。

据预测,政策调整后,全国每年出生人口不会有大的增加,到2020年总人口将明显低

于14.3亿,峰值总人口也将大大低于15亿。另外,即使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近几年出生人口会有所增加,但仅相当于2000年前后的出生人口规模。

因此,可以说,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不会给粮食安全以及卫生、教育、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带来大的压力。

对话

调整政策放松计划生育

“单独二胎”可延缓人口“老龄化”

记者:为什么选择在现阶段放开“单独二胎”?

王培安(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1980年,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指出:“到30年以后,目前特别紧张的人口增长问题就可以缓和,也就可以采取不同的人口政策了”。

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总和生育率降到更替水平以下,目前为1.5~1.6,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人口总量虽仍持续增长,但惯性趋弱,由此引发老龄化加速,劳动年龄人口减少,家庭规模持续缩减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如果维持现行生育政策不变,总和生育率将继续下降,总人口在达到峰值后将快速减少,影响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以及中华民族长远发展。 此外,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居民生育意愿发生了很大变化。少生、优生的生育观念正在形成。

综合上述情况,中央认为,当前,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条件成熟、时机有利。 记者:现在放开“单独二胎”有何作用?

王培安:首先,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有利于保持合理的劳动力规模,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第二,有利于逐步实现国家政策与群众意愿的统一,提升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强家庭养老照料功能:三是有利于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若普遍二胎将引起人口波动

记者:为什么不直接放开二胎生育?

王培安: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开展了大量的研究论证,如果现阶段就实施普遍两孩政策,短期内将引起出生人口大幅波动,出现较严重的出生堆积,给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很大压力。长期看,将形成周期性出生人口波动,总人口持续增长,影响人口发展远景规划目标的实现,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记者:此次启动“单独二胎”新政,是否意味着计划生育工作松动?

王培安: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不等于放松计划生育工作。当前,我国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没有根本改变,人口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压力将长期存在,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须长期坚持。

揭秘

“单独二胎”政策出炉历时五年

计划生育作为中国的基本国策,已经33年。因此,对计划生育政策做出调整,并非易事。此番中央决定放开“单独二胎”,在老龄化日趋严峻的大背景下,从绸缪到决策,用了至少5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回忆,按照中央领导的指示,自2008年起,原国家人口计生委就启动了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准备工作,组织开展了深入的调研论证。通过“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终期评估、“千村生育率调查”、“150个县独生子女婚育状况调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0-9岁低龄人口基础信息核查、利用教育、公安、统计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开展比对和校验等,才对我国人口总量和结构、生育现状及人口变动趋势有了比较客观、准确的判断和估计。

同时,原国家人口计生委还与国家统计局合作,组织中国社科院、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等研究机构,开展了一系列课题研究,组织多方案测算比较,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经反复研究论证,逐步形成了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思路和方案。

一位曾参与课题研究的专家回忆,此前,对中国目前的总和生育率水平,就曾有不同的测算,一些学者认为,我国的总和生育率已低至1.18,并据此呼吁完全放开二胎。但经过国内国际多个研究团队的测算比对分析,最终确认,我国的总和生育率目前为1.5-1.6左右。 去年以来,生育政策调整完善先后写入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党的十八大报告,以及新组建的国家卫生计生委三定方案。王培安介绍,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听取专题汇报,作出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明确指示。今年“两会”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深化相关研究论证,并进一步征求各相关部门和各地的意见。经过反复酝酿,党中央作出了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决定。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魏铭言

全面放开二孩政策讲稿
二胎告卫计委 第三篇

全面放开二孩政策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这是继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之后的又一次人口政策调整。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尽管自70年代初以来,我国实行计划生育的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由于我国在50年代和1962~1972年间先后出现了两次生育高峰,使得我国人口快速增长的趋势始终没有改变。进入80年代后,人口增长的速度加快,每5~7年即可增长1亿人口,如此庞大的人口将给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带来巨大压力。

1982年十二大,计划生育被确定为基本国策。实行计划生育,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坚持优生优育,提高人口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也是造福子孙后代的百年大计。

生育要有计划,但计划也并非一成不变,正所谓“文章因时而著,政策因时而易”。从1980年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到1984年提出在农村适当放宽生育两孩的条件,然后是2013年单独二孩政策的通过,再到今天的全面放开二孩,我国计划生育政策一直在处于动态调整的“进行时”。

为何全面放开二孩

1、单独两孩实践遇冷 生育率低到危险

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后,效果并不尽如人意。截至2014年12月,全国仅有不足100万对单独夫妇提出再生育申请,而此前的官方预计是每年增加200万人左右。

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经济蓝皮书:2015年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认为,中国目前的总和生育率只有1.4,远低于更替水平2.1,已经非常接近国际上公认的1.3的“低生育陷阱”。

虽然也有专家表示中国已经进入“低生育率陷阱”没有根据,但不可否认的是:人口是一个国家竞争力的基本要素。没了人口红利,在竞争力上就少了一枚盾牌。

2、“银发危机”

从人口结构上看,现在中国的老年人口比例在不断上升,从2010年13.3%提高到2014年的15.5%。目前,中国已成为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老人生活旅居问题也在不断凸显出来。

据联合国统计,到本世纪中期,中国将有近5亿人口超过60岁,而这个数字将超过美国人口总数。

这就提出了一个严肃的课题:出生率降低,年轻人越来越少,今后谁来工作、谁来纳税、谁来养活数以亿计的老年人?

3、“刘易斯拐点”隐忧

“刘易斯拐点”,即劳动力过剩向短缺的转折点 由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瑟·刘易斯在1968年提出。它指的是在工业化进程中,随着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逐步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渐减少,人口红利慢慢消失,最终枯竭。

从目前的现状来看,低生育率和老龄化是中国经济刘易斯拐点提前出现的关键诱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保持了高速的增长,大量的富余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在催生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导致了目前农村问题频发。以“老弱病残”为主的农村人口结构已逐步凸显了农村经济的增长乏力。

4、“失独”社会之殇

近些年来,我国家庭规模不断缩小,从1982年的4.43人缩减至2010年的3.10人,独生子女家庭超过1.5亿户,家庭的生育、养老等基本功能有所弱化。许多独生子女面对沉重的养老负担,常感到有心无力、独木难支,而老人“失独”不仅是家庭灾难,也是社会之殇。

今年7月19日,杭州失独老夫妻在女儿去世百日祭双双自杀的消息令大家心痛不已,同时也不禁深思:中国第一代独生子女政策家庭逐渐步入老年,失独家庭成为一类社会创伤。失独家庭所经历的心理创伤、经济压力、医疗养老问题超过一般家庭丧子后承受的痛苦,而这份痛苦谁能解?

5、男女比例失衡

计划生育政策自1980年开始强化,这分别体现为城市的普遍“一胎”和农村的普遍“一胎半”政策。在重男轻女思想依然普遍和B超逐渐普及的情况下,可能促使男女出生比例节节升高,从1980年的107.4上升到2004年的121.1。

男女比例失调是性别偏好、生育数量限制和胎儿性别鉴定三个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缺一不可。重男轻女的观念虽然已经淡化,但依然会长期存在;禁止胎儿性别鉴定技术也不可能完全有效。因此,要使男女比例恢复正常,有效的办法就是全面取消生育限制政策。 至少经历4个关键程序,抢生属违法要罚款【二胎告卫计委】

以“单独二孩”政策的推出为参照系,全面放开二孩要落地,恐怕至少要经历4个关键程序:第1关:中共中央的决定;第2关:国务院制定调整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第3关:各地实施方案报批;第4关:地方人大修订计生条例。

开放二孩要先修法

全面放开二孩的政策落实应该是参照“单独二孩”政策的实施。全面放开二孩依旧需要依法落实,首先有个修法的过程。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当年12月国务院就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议案”,12月末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

该《意见》明确了各地落实“单独二孩”的实施方案。首先,各省(区市)的政府制定实施方案,接着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即国家卫计委)备案。之后,各省人大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性法规。

抢生属违法要罚款

目前,根据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各省份计划生育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国家仅对计划生育政策做出原则性的规定,而具体的生育政策在省级层面制定。我国正式启动“单独二孩”政策后,多地相应地修改了计划与生育条例。这导致了各地政策的落地出现了时间差。

如2014年1月,浙江、安徽、江西三省率先启动“单独二孩“政策,3月至6月多数省份集中实施,9月政策全面落地。地方政策的出台时间决定了新生儿的身份是否合法。

对于政策落地之前“抢生”单独二孩者的处理,各地也有不同。 此前媒体曾统计,江西、浙江、天津、北京、陕西、上海、四川、甘肃、重庆、广东、辽宁、湖南、云南、福建、内蒙古、黑龙江、贵州等17个省市自治区明确规定在政策落地之前“抢生”单独二孩者属违法,仍需按规定进行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允许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也就是说,允许“二孩”而不是“二胎”,例如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家庭,那该家庭就不再适用“全面二孩”的新政了。

据了解,之所以称“二孩”而非“二胎”,是因为“二孩”所强调的是生育“数量”,并非“胎次”。

“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七大焦点问题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30日,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表示,预计明年第一季度,全国多数省(区、市)都能够具体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按照中央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的部署,我们已经在全国实行了一孩生育登记。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我们将进一步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准确掌握生育信息,重点加强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妇幼健康的咨询指导,落实免费的卫生计生服务项目。

1、谁能享受全面二孩政策?

王培安副主任:全面二孩政策,是指所有夫妇,无论城乡、区域、民族,都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2、全面二孩政策何时开始实施?

王培安副主任: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决策部署,需要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其配套法规,依法组织实施。预计明年一季度前各地将陆续开始实施。

3、生育还要不要审批?

王培安副主任:按照部署,我们已经在全国实行了一孩生育登记。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我们将进一步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各省(区、市)制订。符合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的,仍需要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卫生计生部门将进一步简化程序,做好服务,方便群众。

4、如果只生一孩,还奖励吗?

关于国家全面放开二胎政策
二胎告卫计委 第四篇

关于国家全面放开二胎政策

2015年10月29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闭幕,会议决定:“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

这是继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之后的又一次人口政策调整。自从全面放开二胎政策提出,全国人民的心情都澎湃不已。不少70、80后呼吁全面放开二胎。但政策迟迟未落实。对此,国家卫计委也保持缄默。如今,国家政策已全面推出专家预测。2030年左右或出现人口峰值14.5亿。10月29日国家卫计委李斌就“全面二孩”政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支指出“我国实施计划生育缓解了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紧张关系,促进了经济的增长和人民生活的改善。但同时我们也看到人口的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人们的生育观念也改变了,现在少生优生已经成为社会生育观念的主流。因此,党中央审时度势,根据形势发展的变化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李斌还指出这次政策的实施,将有利于优化人口结构,增加劳动力的供给,减缓人口老龄化的压力,促进人口的均衡发展,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第一个百年目标的实现也有利于更好地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和谐。

我认为现如今养儿育女越来越昂贵的费用却是压制父母的巨大顽石。现在的小孩上幼儿园一年级玩的昂贵学费以及择校费借读费确实是考虑是否需要二胎的现实问题。也许曾经那种“生儿不养儿”的观念随着人们文化程度的增加以逐渐淡化,每个父母都愿意为自己的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还有八零后巨大的生活压力,以及房贷车贷对自己生活高标准高要求使得许多人对一胎的生育仍在逐渐推迟,更别提二胎。所以,部分八零后对国家全面放开二胎的政策存保留意见。网友在微博上发起了一个“二胎政策全面放开你怎么看?”的投票活动,其中有65.7%的人表示“二胎不是你想生,相生就能生,得理性”30.25%的人选择“专心养好一个孩子,养不好给社会创造垃圾,仅有4.1%的人网友表示”随大流生个二胎看看“网友有的还在调侃,80后真心伤不起啊,他们是中国第一代独生子女,普遍接受了高等教育,加入了新城市生活,房贷压力本身就不小,又要担负着赡养四位老人的重任,而政府还允许养育两个孩子。

二胎生是不生?总而言之国家政策的放开一定将会去的应有成效,国家人口老龄化问题相信也一定能得到应有的控制。而问题总会解决,我们只需要静观其变。

2015级地理信息科学班 孙丹妮

2016年将可能全面开放二胎政策试点工作
二胎告卫计委 第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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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将可能全面开放二胎政策试点工作 核心内容: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并未让生育出现井喷。在低生育率和人口老龄化加速的社会大趋势下,有人赞同或明确支持逐步放开二胎政策。究竟会不会全面开放二胎政策?若开放,2015年能实现全面开放吗?湖北人口学会副秘书长石智雷表示,2016年底或2017年初就应该推行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试点工作。

生二胎的条件

2013年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外宣布了单独二胎政策,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这标志着延后多年的单独二胎”政策将正式实施。“单独二胎”是指夫妻双方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生育第二个孩子。

单独二胎政策将不会分省试点,而是一次性全面放开,接下来是依据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各个省份的人大或人大常委会修改各自的《计划生育条例》,将新政策在法理上予以确认。这一步骤预计在今年年底至明年年初即可进行。

国家计生委表示,2015年生二胎的条件正在拟议中,其中不排除全面开放二胎。即“十二五”结束之后有可能会放开二胎政策,即届时夫妻双方,无论是否是独生子女,均可生育第二个孩子。

2015全面放开二胎可能吗

2013年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外宣布了单独二胎政策,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2015全面放开二胎可能吗?根据目前国家发展的趋势来分析,2015全面放开二胎还是具有可能性,不过还没出台相关的政策确定全面放开二胎的时间,2014年10月,国家卫计委会提出,目前还没有全面放开二胎的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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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2015年全面放开二胎,即全国城乡统一放开“单独二胎”,则每年多出生的人口将比现在增加100万人左右,超过200万人的可能性很小。中国总人口高峰将在2026-2029年左右出现,高峰总人口估计值的均值为14.01亿人。而如果维持现行生育政策不变且生育水平保持基本稳定,则中国总人口高峰将在2023-2025年出现,高峰时期总人口估计值的均值为13.92亿人。也就是说放开二胎政策可能不会显著提高生育率,而且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中国计划生育政策、金融政策、公共政策的调整等带来巨大好处。

根据2014年全国人大代表、国家卫计委科学技术所所长、首席研究员马旭在接受采访时,称“全部放开单独二孩没有时间表”,预计今年全国共计有20多个省份实行“单独二孩”政策,由此产生的每年新增新生人口不会超过200万,对整体公共服务有一定压力,但压力不大。但是国家卫计委回应称,目前暂无全面放开生育二胎的时间表。

老龄化已经是中国面临的日益严峻的挑战。放宽生育政策后,新增的出生人口会稀释老年人在总人口中的比重。为此全面放开二胎有助于缓解20年之后的高度老龄化局面,使总人口变化更加平稳,并再次获得人口红利,对于促进社会稳定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全面放开二胎最新消息:2016年或2017年将可能全面开放二胎政策试点工作

2010年2月4日,《中央明确五年内不会放开二胎政策》:国家人口计生委针对2009年以来国内外关于放开二胎”的争议和传闻,强调十二五期间必须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

2011年3月7日,《国家计生部门正研究二胎政策或在京沪穗试点》: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王玉庆表示,预计十二五期末有可能放开生二胎。据悉,第一步将为单独子女”放开二胎,第二步才将全面放开二胎,城乡一致。

2011年7月10日,《广东申请试点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可生二胎》:广东省人口计生委主任接受采访时称,广东已正式向国家提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可生二胎”试点的申请。 2012年8月,《广东单独二胎”试点申请一年多未获批复》:广东省从2011年3月开始向国家申请单独子女生二胎试点尚未收到批复。广州市人口计生委表示,由于广东省的试点申请尚无结果,原计划成为广东省试点城市的广州也无法进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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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9日,《国家计生委:前主任所称放开二胎非官方口径》:国家计生委表示前主任张维庆所称计划生育政策改革正在研究中,一项可能的改革是允许城市居民生二胎,即使夫妻其中之一并非独生子女”并非官方发布,也非可靠消息,张维庆的说法不代表官方口径。

2013年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外宣布了单独二胎政策,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2014年10月17日,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栏目微博消息,中国社科院副院长蔡昉称,中国可能在两年左右时间内向所有夫妇放开二胎政策;放开二胎政策可能不会显著提高生育率;中国计划生育政策、金融政策、公共政策的调整将给经济增长带来巨大好处。

此消息引发广泛关注和热议。就“国家是否正考虑全面放开二胎”向国家卫计委求证,国家卫计委17日晚间回应称,目前国家暂无全面放开生育二胎的时间表。

2014年11月5日,在国家卫生计生委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卫计委监督局监察专员赵延配表示,对于普遍放开二胎的问题,目前仍无时间表。发布会上,卫计委透露下一步将做好出生人口的监测预警,改进服务管理,完善配套措施,推动政策落实,同时将跟踪调研分析生育水平的发展变化,为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打下基础。

2014年12月15日,中国社科院发布《经济蓝皮书:2015年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指出,中国目前生育率已经非常接近“低生育陷阱”,呼吁尽快从“单独二孩”向“全面放开二孩”政策过渡。对于全面放开二胎,从国家层面仍然持谨慎态度。

2015年1月7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司长、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针对关于2016年全部放开二胎问题,其表示会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一致,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单独两孩”的政策,逐步完善调整生育政策,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国家卫计委2015年1月12日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大概有100万对的单独夫妇提出了申请。2012和2013年,中国劳动人口已经连续2年下降,近期,2014年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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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的经济社会发展数据将公布,2014年劳动年龄人口可能还将延续前两年的下降趋势,而计划生育政策调整步伐也有望加快。

2015年1月13日,承担国家发改委“十三五”人口政策课题研究的专家,湘潭大学副校长、商学院院长刘长庚表示,鉴于符合条件的“单独二孩”生育意愿低于预期,建议加快实施全面放开二孩的步伐,并建议先试点。【二胎告卫计委】

与此同时,河北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王金营预计“十三五”后半期实施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可能性比较大。湖北人口学会副秘书长石智雷表示,到2016年底或2017年初就应该推行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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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食药监局述职述廉报告
二胎告卫计委 第六篇

2016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决贯彻落实年初市委工作会议、市政府八届二次全会精神和省局《2016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要求,认真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责,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大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全市没有发生Ⅳ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和重大药害事件,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确保了全市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一、工作做法和效果

(一)超前谋划,积极筹备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

按照国务院关于实施新一轮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精神要求,我局于4月初启动了改革前期筹备工作。以市食安办名义,多次牵头召集成员单位召开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座谈会,认真听取了市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关于改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组带队,深入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企业和经营户、基层一线,做了大量的调研工作,全面摸清了全市食品行业生产、流通、消费等各生产环节经营数量、结构、分布等基本情况,厘清了市质监、工商部门食品安全监管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及工作运行情况,掌握了分散在各单位的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检验能力及发展状况;在省局机构改革尚未启动之前,撰写了《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建议》一文,详细阐述了我市乃至全省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中的人员划转方案、内设机构及人员设置方案、乡镇监管站所设置及管理方案、经费保障方案等一些列建议方案,为省局改革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密切关注改革动态,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重点学习了武汉、陕西渭南、山西运城等地区改革成功经验,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经过多次讨论和完善,拟定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定”方案》和《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方案》,待省级划转方案出台后报市委、市政府决策。

(二)认真履职,不断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

一是市“四大家”领导齐抓共管。市委书记,市长,常务副市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分期听取工作汇报,多次就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6月9日,市委书记对群众举报的食品安全问题作出查处批示;市长亲自部署并督办食品药品机构改革工作;4月24日,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专程到我局调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研究解决我局基建项目中的资金短缺问题;6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八届十次会议审议了我局《药品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11月15日,市政协领导现场督导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这些都有力地推进了我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是安全责任体系逐步完善。年初,市食安委与市直21个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各镇办园场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目标责任状》,层层明确监管任务、措施、进度及要求,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市食安办制定了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开展年中检查、年底考核,并将考核成绩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全市基本形成了“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二胎告卫计委】

三是着力推进监管机制创新。为进一步落实责任体系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我们启动了两项创新工程。第一,实行了“网控微创”工作办法。印发了《市食品药品安全“网控微创”监管模式工作办法》,以村、居、社区为单位,将全市行政区域划分成若干小网格,各镇办园场和市安委成员单位在划定的每个网格中配备了相应的药品安全监管员、协管员和信息员,明确网格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工作责任,通过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经常普及宣传推广药品安全常识和维权知识,加强日常巡查,开展药品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数据库,自行化解药品安全矛盾和安全隐患。第二,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三市”战略计划。印发了《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大办实事“三市”战略计划》,广泛动员和号召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树立“以人为本、惠普群众”的工作理念,大办实事,力争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把建设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食品药品安全强市、食品药品经济大市和食品药品文化都市。“三市”计划实施大半年以来,已见初步成效。规划建设了市食品医药健康产业园,占地面积达30平方公里,已有近20家知名企业入驻建设;市被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授予“中国食品产业名城”称号;市政府拟投资6000万元改造全市20多家农产品集贸市场,目前已开工建设,将有力提升食品流通环节安全指数;全市3公里长的“沔街餐饮一条街”建设进度很快,已初具规模,有力提升了我市餐饮服务质量和档次。全市4条“餐饮示范街”监管水平明显提高,为食品安全奠定了终端环节基础;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指数明显提升,食品安全满意度达79.8%,药品安全满意度达84.2%,两项指数再创新高。

四是牵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了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高考、国庆等重要节时段和全国、全省、全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保证了全市全年未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组织工商、农业、商务、质监、公安等部门深入开展了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菜市场专项整治、问题乳粉清缴、儿童食品专项整治、流通环节走私冻肉专项整治等一系列联合整治行动。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9385人次,检查涉食单位16372家,查处案件300多起,收缴、销毁假冒伪劣食品135个品批共计3000公斤,取缔无证生产经营食品单位285户;查获并扣押违法销售病死猪肉1000公斤,收缴白条肉150公斤;下架退市不合格食品430公斤,取缔食品制假黑窝点3处;查处滥用食品添加剂企业11家,查扣添加剂107公斤;查获“三无”儿童食品370袋共计1200公斤。

五是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6月17日-23日,开展了以“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由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牵头,分别举办了食品安全宣传进“集贸市场”、食品检验机构开放日、农产品质量安全咨询、“放心粮油”工程建设启动仪式等食品安全宣传系列主题日活动,宣传周期间共开展各类宣传培训30余次,悬挂横幅140余条,制作展牌135块,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形成了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了各方联动和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10月至11月,多渠道,广覆盖式开展了安全用药月活动,在电视台每日晚8点黄金时段播放用药安全常识公益广告;在人民广播电台每周三次向听众宣传食品药品科普知识;组织广大市民和行政相对人参与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开展了8期食品安全道德讲堂活动,共培训涉食企业2800家,强化企业诚信意识和安全意识。同时,我们还开展了“三八妇女节”化妆品安全知识宣传、“3.15”打假维权、“五一”进机关、“六一”进学校、“八一”进农村、“九一”进社区等食品药品安全大型宣传活动。

(三)多措并举,全面提高药械保化科学监管水平

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行政监督与技术监督相结合,传统监管与现代监管相结合,强力推进各项监管措施落实。

1、规范药械保化安全日常监管。对全市35家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1家药品医疗器械批发企业、2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及81家连锁门店、177家药品零售企业、34家医疗器械专营企业、265家保健食品兼营企业、31家化妆品专营企业、13家市直医疗机构、15家乡镇卫生院、116家个体诊所、533家村医务室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检查,发现各类安全隐患1135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26份,整改率达100%。

2、严格实施涉药单位分类管理制度。完成了境内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调整工作,将中融达医药有限公司调整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完成了境内一类和贴敷类医疗器械专项清理工作,共清理出注册产品15个,对8个存在高类低划产品依法予以注销;加强中药质量监管,对辖区内2家中药中药制剂生产企业和全市所有中药饮片购销、使用单位的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其中3家违法经营中药饮片的批发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强化终止妊娠药品监管,与全市所有药品零售企业签订了《杜绝销售终止妊娠药物责任状》,进一步规范了企业购销行为。

3、加大药械风险监测力度。每月督办、通报药械不良反应监测情况,强化各类责任主体报告意识。全年共向省局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病例585例,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94例。

4、加快医药企业升级步伐。制定了新版GMp和GSp宣贯实施方案,组织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轮训;组织全市大型医药企业参加第十三届华创会、省局YY0505-2016标准培训会、省局新版药品GMp培训会及全省医药产业项目对接会等一系列大型医药产业交流会议;帮助科伦药业公司顺利通过新版GMp认证,指导远大医药、盛通药业公司完成生产车间技术、设施升级改造。

(四)重拳打击,严厉治理药械保化领域违法行为

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了药品“两打两建”、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影响药械保化安全的

突出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年共收到投诉举报44件,收到协查、核查函76件,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共对1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家医疗器械批发企业、4家药品批发企业、79家药品零售企业、24家医疗机构、3家个体门诊、3个无证经营药品个人等116家涉药涉械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涉及货值金额114.7万元,罚没收入230万元。

第一,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在全市265家药品经营企业中进行拉网式排查,共对5家药品经营企业所购进销售的12个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品种进行了查处;对“太极集团”、“清风药业”和“好大夫医药”业务员无证经营药品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重点查办了省局投诉举报中心转办群众举报盛通药业有限公司非法添加目标检测成分、非法采购提取物生产药品的行为。我局经过近10天的调查取证,掌握了盛通药业非法生产劣药的证据,对盛通药业生产销售劣药的行为予以没收非法所得104万元,并处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罚没共计312万元。目前已经执行150万元。

第二,开展保健食品稽查打假执法。坚持警示教育和严厉执法两手抓。一方面,组织全市所有保健食品兼营企业召开了专题警示会议,传达了国家总局、省局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有关精神,学习“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督促企业自查自纠、自行整改,责令企业对从非法渠道购进、无法提供生产企业资质证明和有效票据及产品检验报告书,无法核实批准文号的产品予以下架,不得销售;另一方面,加强对保健食品监督检查力度,对18家购销假冒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涉案货值0.42万余元,罚没5.87万余元。

第三,开展化妆品执法工作。对全市31家化妆品专营店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对无法提供进货台账、销售过期化妆品的12家企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对富迪实业有限公司违法购销假冒化妆品“QQ祛痘灵”进行了立案查处。

第四,加大虚假违法广告监测力度。对电视台一套、二套、三套,电台、日报、周刊进行全程监测,共监测虚假违法药械广告2612条共计19个品种,对6个品种采取了暂停销售行政措施,对5家拒不执行暂停销售行政措施的药品经营企业立案查处,罚没6万余元。

第五,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我局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制售假劣药等重大案件信息。向公安机关移送制售假药案件6件,收缴假药、假冒保健食品63品批,各种包装盒、说明书及成品共计2.6吨,涉案金额100余万元,刑事拘留8人,逮捕5人,有效打击了各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强力震慑了犯罪份子的嚣张气焰。

(五)双管齐下,着力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

一方面,狠抓制度建设,建立餐饮服务长效监管机制:

1、建立分级负责制度。通过合理划分领导和监管单位的职责范围,建立了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由分管领导包片、科室分区、个人包点,将监管任务层层分解、分片包干、责任落实到人,横到边,竖到底,形成网格化的监管格局,消除监管死角。

2、健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坚持日常监督与量化分级相结合,动态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全面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全年开展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的餐饮服务单位总数达到2315家,其中已评定单位数2223家(A等级单位数2家,B等级单位数34家,C等级单位数2187家),量化分级率达96%,量化分级公示牌悬挂率达100%。

3、实行“格式化、痕迹化”监管制度。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办法》等法律法规条款要求,统一制作了规范化监管执法记录本,坚持“一店一档”的监管模式,共印制日常监管格式化正副文本2500套。在日常监督监管和整改督办过程中,严格规范记录检查情况。全年对餐饮服务企业开展日常监管3000余家次,发现问题近万个,下发限期整改通知2600余份,跟踪督办1700多次,问题整改率达95%,所有检查督办全部记录在案,确保日常监管“全程留痕、随时查控”。

4、创新稽查办案制度。调整理顺稽查科职责范围,组织开展稽查办案工作技术创新,实施部门联合稽查,科室协作稽查,建立餐饮以及行政相对人电子信息库,开发应用执法文书自动生成系统,大大提升了查案办案工作效率。全年共办理餐饮食品案件147起,与工商、教育部门联手,办理餐饮和学校食堂案件6起,结案145起,结案率98.6%,收缴来历不明、标识不清、过期、“三无”及假冒伪劣食品3000多公斤;没收物品251品/批,共2164件,实现罚没收入54.6万余元。

5、实施示范创建工作制度。按照全市“四城同创”和“六小”行业整治要求,我局完成了50家餐饮示范店、10个示范食堂、4条餐饮示范街创建任务,促进了全市餐饮行业良性互动。

6、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警制度。采取定预案、明责任,重点巡视与驻点保障等方式,实行专人定点督查制和大规模聚餐备案制,顺利完成了重大节假日、市人大、政协、党代会、高中考、全国体操冠军赛等10余项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的保障活动。

另一方面,狠抓专项整治,注重餐饮服务监管实效:

(1)开展时令食品专项整治。按照上级安排部署,我局先后开展了学校食堂、火锅类餐饮、H7N9禽流感餐饮、小龙虾、餐饮环节肉制品、啤酒类产品、皮蛋产品、儿童食品等一系列专项整治,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776人次,执法车辆721台次,检查各类餐饮单位3798户次,查处违法行为653起,责令整改586户次。通过整治,辖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较上年有了明显好转。

(2)开展小餐饮专项整治。针对全市小餐饮企业数量多、经营规模小、业态分布散、店内管理乱、环境卫生差、设施条件劣、人员素质低、安全隐患深的八大特点,我局调整小餐饮整治工作思路,把小餐饮整治纳入到日常监管之中,按照全市“四城同创”和“六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采取一店一方、整改销号的办法,狠抓小餐饮治理工作。推出“5+1”销号工作法,即先在正常的“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开展日常监管,发现餐饮企业的一些具体问题,然后在“周六或周日”用一天时间定专班专人到企业督办整改措施,实现“1对1”达标销号管理。今年以来,我们共整顿治理小餐饮单位650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060份,督促350家门店配置了清洗、消毒、保洁及防“四害”设施,督促补办从业人员健康证明240余份,完善了小餐饮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索票索证、卫生管理制度;联合工商、城管、公安、教育等部门对及三中巷、桃源及沙嘴、工业园区学校周边的小餐饮户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取缔了一批无证经营户,收缴并销毁了近3000公斤过期变质及来源不明食品,对5家拒不办证、条件极其简陋的门店实行了强制性关门停业,对涉嫌使用来历不明食用油、餐厨废弃油去向不明的6家小餐饮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小餐饮整治力度之大、效果之好获得了国家局和省局的充分肯定,国家局网站、省局行评工作简报专题宣传我局小餐饮工作经验和成效。

(六)彻底改革,努力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

一是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制度。全面整合分散在其他科室、二级单位的行政审批职能,实现了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窗口办理、一个窗口办结的“一站式”服务。

二是全面实施流程再造工程。按照国家局、省局下放行政审批权限要求,迅速承接下放项目后续监管工作,实现了无缝对接。对所有行政审批权利进行清理,重新修订了《行政审批工作手册》,全面公开公示办理依据、办事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期限等内容,取消了所有办证收费项目。制定了行政审批“八项禁令”,建立健全了首问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规范了窗口服务规范用语,提升了接待服务艺术。

三是大幅缩减审批时限。核减了各类《许可证》和《健康证》申报材料;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均在法定办理期限基础上提速30%以上,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均实现了100%网上办理。

全年共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5家,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18家,GSp再认证5家,《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后GSp再认证4家,延续《药品经营许可证》和《GSp证书》44家;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12家,换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0家,变更《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15家;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2223家,变更《餐饮服务许可证》15家,办理《保健食品经营审查合格告知单》133份;注册一类医疗器械产品1个,重新注册1个,注册变更6个;注册执业药师1个;办理各类《健康证》、《培训证》18011个。

(七)提升能力,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1、着力开展业务练兵活动。多次开展质量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工作,认真查找实验室存在的漏洞和不足,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完善、提高;定期组织所有检验人员开展业务交流学习培训活动,分批委派检验员赴省院进修,参加省院举办的各类专项知识培训,丰富、更新了检验人员知识体系,强化了动手能力。在全省试验时间比对中,获得了综合排名第一的好成绩。

2、全力帮扶企业技术上档升级。帮助盛通药业改进炎宁胶囊及诺氟沙星胶囊生产工艺,保证药品质量;为诺得胜搬迁新厂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帮助远大完成实验室监测工作。

3、尽力完成检验检测工作任务。全年共完成各类检品1399批(省局下达抽验检品778批,接受委托检验618批,参与全省能力考核检验3批),其中化学药品456批,中药及天然药物489批,药用辅料15批,药包材3批,食品及食品接触材料407批,保健食品13批,化妆品13批,药物日常监督不合格率17.1%,国家基本药物抽验不合格率1.3%。完成餐饮具样品检测2494份,不合格率9.4%,对所有不合格的检品全部进行了查处。

(八)强筋健骨,深入推进系统自身建设

一是积极开展“学创”活动。今年来,局党组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全局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制定《2016年政治理论学习计划》,通过专题讲座、多媒体教学、观看辅导片方式,系统学习了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精神、习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八条意见”、市纪委“十五个不准”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动员全系统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十八大报告和党章知识网络竞赛答题,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了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同时,注重理论与实际的结合,我局召开会议65次,同比去年下降30%;会议费用3.5万元,同比下降50%;精简简报1份;印发文件63份,同比下降20%;公务接待22次,同比下降20%,接待费用8万元,同比下降30%;公车运行费用16万元,同比下降10%;局领导下基层调研64次,同比增加33%,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3次,同比增加80%。局党组团结和带领全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推动中心工作、履行岗位职责、服务人民群众中奋力创先争优,营造了食药安全监管事业发展的大气场。

二是认真开展自律活动。局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定期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及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扎实开展了以“坚持群众路线,争做清正表率”为主题的第十四个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活动,举办了上一堂廉政党课、为每个办公室制作一条格言警句、向干部家属发一封廉政感谢信、赴汉江监狱接受一次廉政教育、撰写一篇心得体会等“五个一”活动;赴市地税局、气象局等省级源头治腐先进单位交流学习,形成了浓厚的反腐倡廉文化氛围。

三是深入开展行评活动。制定了《局2016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各科室、二级单位各负其责的层级责任体系。在《日报》、局网站、户外公示栏上公示了我局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聘请了390名行评监督员,通过上街发放民意调查问卷、电话咨询、邮寄函件、登门入户走访等形式,向行评监督员、基层群众、两代表一委员、行政相对人发放“行风评议问卷征求意见函”3000余份,征集建议和意见203条。组织各科室、二级单位认真开展了政风行风自查自纠工作,围绕落实民生政策、转变作风服务群众、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基层执法行为、反腐倡廉、问题整改等6个方面,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13个。积极参与市纠风办组织的媒体问政栏目《政风行风热线》和《监督在线》,面对面与群众交流互动。对自查自纠、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纠风部门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汇总,共整理出38个亟需整改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个落实整改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实行整改销号制,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开通了短信服务平台,定期向全市群众发送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短信,进一步提升了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

四是全面开展制度清理活动。对全局所有行政权力进行了规范清理,找出了各项行政权力廉政风险防控点,绘制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制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全部在部门官方网站予以公开,让所有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方位接受群众监督。对原有的财务、考勤、值班、公务用车等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将一些陈旧的、不符合当前实际的剔除,增添完善了相关内容,制定了新的《财务管理制度》、《值班工作制度》、《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并汇编成册,发放到各科室和二级单位,要求大家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做到工作有规章、行为有规范。

二、主要问题和不足

我局对照各项目标责任制,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发展。但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还存在三个方面突出问题。

(一)宣传教育深入不够。目前,我局对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工作职能、工作成效的宣传方式和手段相对单一,还主要是在药品监管领域和从业人员层面上,面向基层群众特别是农村地区宣传还不够深入。在行评调查中,很多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还不够强,甚至不知道设有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还有很多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责认识不清,概念模糊,无法对部门监管工作做出评价。

(二)监管资源配置不足。一是监管人员不足。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现有干部职工70人,除去领导、科室内勤人员和检验检测人员,真正从事日常监督检查和稽查办案的执法人员只有29人,要对全市1186家药械保化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和3000多家餐饮单位实现全方位监管难度较大,监管人员如同“消防员”,一年仅1-2次现场监督检查,难以满足工作需要,也无法适应当前的形势要求。二是工作经费不足。自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从省垂直管理改革为地方政府管理后,省级大幅削减了下拨经费,而市政府又未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日常监管、稽查办案、检验检测等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使得经费缺口无法弥补,各项工作均受到了很大限制。经测算,要实现有效监管,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经费、检验检测经费总的缺口近600万元。

(三)部门监管合力不强。目前我市共有小餐饮1551家(小餐饮店中小型餐馆335家,快餐店475家,小吃店224家),小餐饮占全部餐饮服务企业的67.2%。小餐饮在给人们就餐带来便利的同时,其脏乱差的卫生环境也一直饱受诟病,存在大量食品安全隐患。小餐饮行业诸多乱象中的无证经营、乱搭乱建、占道经营、公共卫生、环境污染、餐厨废弃物处理等问题监管职能分散在工商、城管、环保、卫生等多个部门,由于难以形成监管合力,而单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家的监管力量无法对小餐饮实施科学有效监管,为此,我们一直在重复“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怪圈。

三、工作思路和措施

(一)开拓创新,深入推进机构改革进程。深入推进新一轮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整合监管职能和机构为重点,减少监管环节、明确部门责任、优化资源配置,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强化和落实监管责任,实现全程无缝监管。

(二)整合资源,全面加快检测中心建设。以此次机构改革为契机,将分散在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的检验检测资源进行整合,争取2016年启动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形成坚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体系,实现统一制定抽验计划、统一配置和使用检测资源、统一检测项目和标准、统一核拨检验检测经费、统一汇总利用和发布检验检测结果的“五统一”运行机制。

(三)重心下移,切实增强基层监管力量。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督体制建设,增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心和力量配置下移,配足配齐食品药品执法支队和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管所工作人员,建立健全“网控微创”监管制度,落实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触角延伸到村(社区)一线,着力消除监管空白和盲点。

(四)全面监管,鼎立铸造食品药品安全长城。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严格生产许可制度,强化日常监管,依法对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监督其落实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食品出厂检验等制度。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强化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管理,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和抽样监测力度。健全和完善食品销售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积极探索构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加强食品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强化日常监管与稽查办案工作,强化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幼儿园食堂、旅游景点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餐饮单位和农村集体聚餐的监督,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机制,强化应急处置措施,全面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网控微创”和“三市”战略计划,进一步夯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基础,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

(五)重典治乱,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企业首负责任制和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一旦发现问题,在经济上重罚、法律上严惩,使之不敢、不能、不想生产经营不合格不安全的食药产品。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不法生产经营者要依法公开其违法信息,使其一处失信寸步难行,情节严重的要实行清退和行业禁入。对上游供货、下游经销严格审查把关,对那些蓄意谋财害命、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加大惩处力度,以儆效尤。

(六)强化服务,努力促进食品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重点企业服务专员制度。安排局领导班子成员到食品医药企业驻点,作为企业服务专员,实行“零距离”服务;指导企业实施硬软件升级和技术改造,促进企业做大做实做强;帮助企业进行对外沟通联络,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全力开展招商引资。成立了招商引资工作专班,到经济发达地区和食品工业产业大市考察学习招商引资工作,积极主动引外资、找信息、抓联络。引进有实力、有资金、有潜力的企业落户食品医药产业园。

(七)社会共治,有效形成群防群控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药品监管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为主体的网格化监督网络;进一步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常识,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奖励制度,提高12331热线知晓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奖励措施,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八)严格自律,大力开展作风能力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培训,特别是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学习贯彻,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严格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作风效能建设。以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核心,积极推行公务员量化考核和结果管理,充分发挥考核结果的导向作用,激励前位、警示末位。

2016关于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调研报告
二胎告卫计委 第七篇

来源

按照市政协的总体安排,市政协环资委组织委员和市计生主管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按照调研方案深入我市流出人口较典型县区子洲、清涧,流出和流入较典型的县区榆阳、神木进行调研。调研组采取点面结合、抽样调查的方法,深入12个社区和8个乡镇认真了解情况,和县区进行深层次交流意见,比较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了我市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

已取得的成绩、存在问题和困难以及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后带来的挑战。现就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着榆林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全市流动人口数量与日俱增。**年全市流动人口总数为112.9万人(其中流出人口65.7万人,流入人口47.2万人),占到户籍总人口的32.4%。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坚持实行属地化管理,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全面开展优质服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的新路子,基本建立了“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具有榆林特色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和服务体系。

1、全市流入育龄人口计划生育情况

全市共有流入育龄人口470903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11348人,来自省外流入27711人,市外流入20288人,跨县区流入134256人,跨乡流入288648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中,零孩妇女6211人,一孩妇女49307人,二孩妇女43296人,多孩妇女12534人。流入育龄人口中,持户籍地《婚育证明》259574人,持证率为96.30%;验证256261人,验证率为95.08%。**年流入人口共出生6899人,政策内6879人,出生率为14.65‰,计生率为99.71%。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中,“三查”对象58458人,已接受“三查”服务57900人,三查率为99.05%。

2、全市流出育龄人口计划生育情况

**年共有流出育龄人口658589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63253人,流向省外85977人,市外92939人,县外179215人,乡外300458人。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中,零孩妇女11526人,一孩妇女68581人,二孩妇女53188人,多孩妇女29958人。共有流出育龄人口395874人,在户籍地办理《婚育证明》372913人,办证率为94.20%。流出人口**年共出生6649人,政策内6619人,出生率为10.09‰,计生率为99.55%。流出重点“三查”对象为87806人,**年已接受“三查”服务人数为86309人,“三查”率为98.30%(详见附表)。

全市流入人口新生儿出生性别比情况较为严重。根据12县区流入人口抽样调查显示,新生儿出生男女性别比为140:100(其中一胎性别比为83:100,二胎性别比为312:100)。

3、流动人口流动的主要特点。流入我市市外的流动人口成分主要以来我市打工的农民、做生意的商人和中省驻榆企业的工作人员为主;市内的流动人口主要以南部县区到北部县区打工的农民、做生意的商人和到榆林随孩子读书的家庭为主,是以改变家庭经济状况和孩子教育现状而流动。流出的主要以在外地经商、大中专毕业生和部分先富起来的在外地定居的家属、亲戚为主,是以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和让孩子接受高质量的教育而流动。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1、完善规范管理,不断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新机制。夯实网络基础,充分发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层网络作用。市县两级都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市上设立了副县级建制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各县区均设立正科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专门机构。流动人口集中的乡镇也相应设立了流动人口管理站,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新建社区居委会都配备了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的专职副主任和计生专干,城区居民小组有计划生育宣传员,以街巷楼栋为单位设立了中心户长,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市、县、乡、村(居、社区)四级管理网络,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健全管理制度,依法规范流动人口生育行为。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加强全市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针对全市40个流入人口相对集中的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就工作制度、措施保障、责任追究等做了具体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以现居住地为主的计划生育管理模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城乡联动,部门配合,进行两次规模较大的清查整顿活动。通过清查整顿,进一步摸清流动人口的生育、节育的底子,健全各种卡档,完善管理制度。社区计强化划生育管理,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优秀社区和先进社区创建活动。强化属地管理。在开展经常性工作中,始终坚持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由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明确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流入地负主要责任。

2、深化宣传教育,及时掌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主动权。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流动育龄群众受教育面达90%以上。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城镇、集贸市场成立流动办和计划生育协会,充分发挥协会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同时抓住春秋农忙期间流动人口返乡回家有利时机,进行上门服务,通过咨询、送科学知识进村到户等活动,讲解计划生育基本知识和法规政策,传授科技致富信息和知识,把流动人口办证须知等宣传资料送到流动人口手中。

3、推进优质化服务,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水平。

工作实际中,市计生部门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帮助流动人口排忧解难,努力在就业、子女入托入学、办理证照等方面为流动人口提供优先服务,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三查”等节育技术服务,拉近了与群众的感情距离,得到了群众的拥护。神木县实行了公安、工商、劳动、计生等部门联合办公,为流动人口在办理有关证件等方面减化了办事程序,提供了方便。榆阳区积极帮助流动人口租赁房屋,开展就业咨询服务,有不少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当选为中心户长,参与计划生育工作。靖边县开展了为育龄流动人口代办暂住证、上门进行“三查”服务、定期回访等系列优质服务活动,帮助育龄群众解决子女入托上学、落实经营场所、摊位等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府谷县在城区设立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点,广泛开展生殖保健服务活动,免费为育龄流动人口查病治病,为流动人口中的独生子女进行体检,努力为流动人口营造“第二故乡”。各县区本着“以人为本,提供服务,排忧解难”的原则,把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做到他们心坎上,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从服务入手,帮助他们发展生产,搞好经营,在管理中服务,在服务中管理,融管理与服务于一体。

4、实施典型带动,不断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深入发展。近年来,为了适应新形势,积极鼓励基层不断改革创新,不断总结经验,注重典型引路,取得较大成效。我市神木县与内蒙、山西相邻,境内有流动人口9万多人。在近几年的工作实践中,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视为计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与常住人口一样,同部署、同服务、同管理、同考核,坚持“依托社区、属地管理”、“房主业主负责制”的工作机制,“房主业主”真正成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神木、清涧、绥德等县的经验和做法,我们及时进行总结,召开了专题会议,向全市推广了他们坚持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将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全面落实“房业主负责制”的先进经验,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5、加强部门协作,初步建立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新机制。今年以来,为全面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国家人口计生委提出建立全国流动人口“一盘棋”格局的工作目标,并确立了“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20字新机制。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就我市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召开了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专题会议,制订了《榆林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也做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公安、建设、房产、计生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同时我市与毗邻地区甘肃庆阳、宁夏银川、内蒙额尔多斯、山西太原、忻州以及广东、河北、四川、浙江、安徽等二十多个地市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协作协议书》,旨在加强跨市间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双向交流与协作,逐步形成两地共赢的长效协作管理机制。

6、增加工作经费投入,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提供保障。对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市委、市政府一直非常重视,从2002年国家取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费之后,市政府就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的经费作为专项科目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加大投入,以保障工作所需。2016年,市委常委会做出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经费的决定事项,要求各级切实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财政专款投入保障制度,以不低于本级应承担人均计生事业经费10%的比例切实予以保证,实行专款专户。从2016年开始,市政府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在年度计划生育专项责任书中明确规定,各县区要把计划生育转移支付总额的4%—8%(人口大县8%,人口小县4%)投入城镇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重点落实基层中心户长报酬和日常宣传管理,优惠政策奖励兑现和节育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开支。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基层一些领导干部对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对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被动应付,导致计划外生育时有发生。当前我市流动人口占到全市人口总量的近三分之一,这部分人口中,60%以上属于生育旺盛期的育龄人群,抽样调查数据表明全市政策外出生70%以上为流动人口所为。南六县贫困山区大量人口外出务工、经商,形成了庞大的流动人群。这些人居无定所,流无定向,构成复杂,底子难摸清,孕情难掌握,措施难落实,处理难到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问题解决的难度很大。

2、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协调不够,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尚未真正形成。由于流动人口构成复杂,随意性大,隐蔽性强,其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需要诸多相关职能部门的有机配合和协调。国家和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虽然明确了公安、工商、民政、劳动、教育、卫生、城建等部门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中的职责,但在实施操作过程中相互协调协作不够一致。各县区尽管与相关部门都签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但缺乏有效的行政监督和制约机制,因而在实际工作中,决策难,协调难,落实难,扯皮推诿现象较多,难以形成联合执法、综合治理流动人口的工作局面。

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实际投入不足,不能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所必须的经费。为了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国家财政部在财政预算科目中已经增设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科目,正式列入财政预算,用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财政部门要按全市人均计划生育事业费10%预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专项经费。2016年8月,榆办字64号文件要求市财政部门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证,要求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落实市委常委会决定事项,占本级计划生育经费的10%比例予以保障,实行专款专户。但从目前实际情况看,除子洲县财政足额预算、足额拨付之外,其余11县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未纳入财政专项预算,有些地方有预算,不到户,空投空转。市、县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没有专项工作经费,导致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奖励优惠政策的兑现,避孕药具和节育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工作难以开展。

4、城市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落后。随着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出现了大量的流动人口、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人员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社区作为城市的主要载体,承担着越来越多的社会职能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近年来省上一直要求各地切实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管理服务体系之中,我市社区计划生育处于起步阶段,工作相对滞后,原有的居委会无论从体制、职能、人员都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较多问题。一是大部分社区居委会工作条件差,全市除神木、榆阳之外绝大多数社区依靠租赁房屋办公,起码的办公设施不能配置;二是工作经费没有来源且严重短缺,导致诸如进行流动人口清查登记等基础性工作难以落实;三是社区居委会干部待遇低,每月只有几十元的报酬严重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村组干部不愿干,不想干的现象普遍存在。

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步伐滞后。目前,国家人口计生委已开通了全国省际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具体要求把流动育龄妇女个案信息录入计算机,及时登录信息交换平台,提出查询要求,接受反馈信息,核实重点育龄人群信息并分析汇总上报。在规定时限内准确、有效进行信息交换,实现流动人口双向管理的目标,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目前我市基层由于资金所限没有配备专用的计算机等网络传输设备,特别是乡镇、社区一级设备配备少,网络不畅通。

6、与周边地区的协作管理难度大。我市与甘肃、宁夏、内蒙、山西等地接壤,相互间人口流动频繁。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差异,造成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上的盲区。近几年,虽然通过召开毗邻地区协作会议,签定了双向管理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职责,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成效不大。如我市有6个县与山西省接壤,由于山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力度较弱,基层单位发往相邻山西一些地区的流动人口婚育信息交流单回返率很低,所以发现问题互相不能及时取得联系,无法协商解决,部分流动人口寄回的“三查”证明大多不规范,分不清真伪,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我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提高。

7、新条例的颁布对基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冲击较大。新的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从今年10月1日起实行,县域内流动的人口从统计口径上讲不再属于“流动人口”范畴,这部分人口全市核算有近30万,如何解决这部分人的服务管理问题已成为计生部门当前面临的重大课题。

四、几点建议

1、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专家学者和相关人员加强我市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是统筹解决我市人口问题的重要措施。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不仅要对人口进行定量分析,更要注重探讨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涉及的各种复杂的相互关系,强调从生育控制向更深、更广的人口发展领域扩展。通过对人口发展战略的研究,洞察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刻内涵;通过对人口发展定量分析和应用性研究,为我市各项经济社会问题的解决提供基础的、实证的依据和对策,推动人口发展规划、政策、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制定,建立人口和政治、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及可持续发展的研究体系。人口问题从本质上讲是发展问题,是一个地区最基本的发展问题。人口发展战略是社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现在我市所面临的人口问题已经不仅仅是数量问题,也不仅仅是素质问题,更多的是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问题,是人口与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相协调的问题。因此,人口战略研究成果必须既能用于解决人口本身的问题,又能处理好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重视人口研究,注重成果转化是我们进行科学决策、提高工作水平的一项基本工作方法和领导制度。人口战略性研究来自于科学决策的需求,研究成果要服务于决策的制定。加强人口战略研究,必须树立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理念,增强成果转化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探索调研成果转化的规律和特点,最终形成与相关部门规划相匹配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宏观思路、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决策依据,切实解决我市区域发展密切相关的人口问题。

2、惩防并举,切实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如何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前提下,避免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是当前我市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新挑战。

经济发展与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关系并不单纯,经济发展是柄双刃剑。工业化的进程、就业环境的变化、产业结构的调整等制约人们的生育行为。一方面,经济发展使人们养老有了保障,便于人口计生工作的开展,有助于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另一方面,以家庭为单位的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家庭经济环境的改善、私有财产的大幅度增加驱使部分家庭为了财产继承想生儿子,不怕支付因超生而需交纳的社会扶养费。在经济和产业结构有利于女性就业的地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相对比较平衡;相反,在经济和产业结构有利于男性就业之地,出生人口性别比往往容易失衡。此外,群众的生育观念尚未发生根本性转变。农村地区、经济发达但传统生育文化色彩相对浓厚地区、经济结构和就业结构保持家族特色地区,男孩偏好依然在较多人群中存在。同样,利益导向机制也不是促进两性平等、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根本办法;并不是只有贫困人群才进行性别选择,这些现象在经济富裕人群中似乎更甚,且其影响面更大。实践表明,新的经济因素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人们的男孩偏好,这是值得人口计生部门警醒的。制度的因素积重难返,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失衡无疑是一场持久战。因此,要惩防并举,切实解决我市新生婴儿性别比失衡的问题。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党校和行政学院等阵地进行倡导和培训,增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加强人口宣传网络建设,开展社会宣传活动,制作发放宣传品,传播倡导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教育群众转变传统观念、普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知识。协调相关新闻媒体加强采访报道,营造全社会关怀、关爱女孩的浓厚舆论氛围。二要强化责任,坚持分类管理,推行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重点县区的动态管理措施。重点县区管理制度与相应县区党政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直接挂钩。而且,在被列为重点县区期间,不能参加“文明城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等评先评优活动。这就从人口计生行业外部对重点县区的人口计生工作施加了压力,这是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重要制度保证。三是要建立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在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生殖健康、家庭致富以及养老保障等六个方面,制定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政策。认真落实奖励扶助、少生快富、特别扶助“三项制度”,对计划生育女儿户适当给予优生优惠。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流转征用补偿、宅基地使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生育福利政策制定等工作中,向计划生育女儿户倾斜。积极支持计划生育女儿户发展经济,拓展妇女就业门路。在安排农村住房改造、沼气推广、就业技能培训、小额贷款等方面,优先照顾计划生育女儿户。积极协调教育部门为女孩特别是贫困县乡的女孩读书升学创造条件。资助学习成绩优秀、考取高中和大学的贫困家庭女孩完成学业。四是要强化打非。加快立法进程,推动《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规定》这一国家行政法规早日出台,为查处“两非”提供法律依据。协调相关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加大对“两非”的查处力度,清理整顿计划生育药品和器械市场。积极开展区域协作和联防联治,查办跨省跨界的“两非”案件。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依法严惩溺、弃、残害女婴的妇女等违法行为,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3、逐步完善综合治理机制,形成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近年来,榆林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住房与户籍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城市化进程加快,流动人口与人户分离现象日渐增多,做好新时期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是人口计生工作的重中之重、难中之难。要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单位负责、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机制是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治本之策。建议各级政府切实履行职责,统筹协调公安、工商、劳动、城建、卫生等部门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建立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目标责任制,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4、着力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机制问题。国家和省上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都有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和人口计生部门要认真按照中央《决定》和国务院5号文件的要求,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正常的预算支出范围。”《陕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国家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也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所必需的经费,“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在核定本地区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时,应包含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和技术服务等经费,保证与户籍人口人均经费的同等投入水平”。建议市县财政将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经费能列入各级财政专项预算,实行专项经费保障,按照中省文件精神,足额预算拨付流动人口专项经费,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保障能力。同时做好专项经费的使用、监督、检查,并将该项内容纳入政府年度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技术服务,双向交流,信息化管理等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真正实现流动育龄群众的“常住人口管理、市民化服务”的要求。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文件规定都很明确,关键要像子洲县政府那样抓落实,抓到位,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5、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薄弱环节。针对我市出租房屋管理混乱的现状,建议学习和借鉴其他先进地区的做法,对流动人口管理体制进行重要改革,市县两级要将流动人口管理和房屋出租管理进行整合,成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要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专门机构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化管理机制。特别是新形势下出现的城乡结合部、单元楼栋流动人口和下岗失业人员的计划生育是新问题,各级要加强调查研究,采取得力措施,有效治理这些“死角”和“盲区”,消除隐患。

6、要尽快研究出台地方性的政策措施,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出台之后,取消了原来的一些刚性的行政处罚措施,基层一些习惯性的工作方式难以扭转,加之大部分流动人口自身文化素质较低、思想观念陈旧、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意识不强,对流入地所在村、社区或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不能积极配合,甚至有对抗情绪,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基层工作顺利开展。建议市上根据基层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工作的角度出发,出台便于操作的具体的管理办法,延续过去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使原《办法》和新《条例》更好地过渡和衔接。

7、要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认真研究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促进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提高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改革人口计生队伍的任职方式,大力尝试职位聘任制,吸引多样化的优秀人才,改革和完善人才选拔任用方式,实现采取内部竞聘、公开招聘、市场选聘等方式,择优选拔人才,实现由“组织配置”为主导向“市场配置”为主导的转变。建立充满活力的人才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人口计生干部队伍的激励机制。及时对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优秀的人口计生领导、行政管理人员等,应出台政策从政治上予以激励。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队伍建设,要切实保证各级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机构有钱干事,有人干事,要从政治上关心这支队伍,当务之急就是要争取政府人事部门将县乡两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使其执法合法化,以解决这支队伍的后顾之忧。

来源

2016xxx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报告
二胎告卫计委 第八篇

顺应形势发展树立“三新”观念全面推进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各位理事、同志们:我代表区计划生育协会第一届常务理事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理事提出意见。一、2016年计生协会工作回顾我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区计生局的大力支持及市计生协的直接关怀和指导下,根据中央、省、市、区计生协会既定的工作思路和省专职副会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心,积极引导乡、村、企业开拓进取,在学习先进、争创示范、深化“一流协会”、建设企业协会、参与抗击非典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协助党和政府推进了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一)落实“两办”通知精神,加强协会组织建设1、领导重视,搭建协会可持续发展平台浙委办发〔2002〕31号文件下发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在协会机构、编制、人员到位的基础上,又下发了金东组复〔2016〕2号《关于同意区计划生育协会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范围的批复》。协会考核工作力度也有所加强,分值从原来的40‰增加到94‰。2、创新机制,加强基层协会队伍建设根据2016年7月29日市计生协会工作会议精神,区计生协于7月30日制发了金东计生协〔2016〕5号《关于选聘镇乡(街道)、村(居)两级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的通知》,全区11个镇乡(街道)根据通知要求全部配备专职副会长,其中孝顺、岭下、赤松、东孝等四个镇乡(街道)的专职副会长确定为原班子退二线的老领导担任,成为名符其实的专职副会长。同时全区245个500人以上的行政村也配备了专职副会长,协助秘书长开展工作。245人中有男性166人,女性79人,多为退居二线的原村两委班子成员或退休的老干部、老教师,他们一直以来就是村里计划生育的宣传员、带头人,在村里有很高的威望,热心公益事业,拥护计划生育政策,尤其认可计划生育协会的宗旨和任务,认为计划生育协会是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的好组织,非常乐意接受专职副会长这个职务。目前这些新当选的专职副会长已经在协会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3、经费落实,改善协会工作条件我区计生协会活动经费在计生局正常性经费中列支。局长表态:协会经费需要多少拨多少,且随时划拨。有了一把手的明朗态度,协会工作的开展更加顺利。去年区计生协积极参与非典防治工作,轰轰烈烈开展“5·29”活动,与计生局的经费支持分不开,仅“5·29”活动就花费5万多元,全年用于计生协会建设经费18万余元。乡、村级在同级行政经费中实报实销。(二)学习朱缀绒,争先进创示范1、广泛开展“远学朱缀绒,近学身边人”活动,为了响应省委发出的关于向“一心为民的模范村党支部书记”朱缀绒学习的号召,区计生协于2016年5月9日转发了浙计生协〔2016〕11号《关于深入开展向朱缀绒同志学习、深化创建“一流协会”活动的意见》,在2002年广泛开展学习朱缀绒先进事迹的基础上,号召乡、村两级协会深入开展向朱缀绒同志学习,并把此活动与争做“育龄群众贴心人”和“两为”活动结合起来,让每个会员都积极参与,让每个会员都积极参与,让一心为民的良好风气遍布城乡,并涌现出许多感人的典型。促进了计生协会建设和作用的发挥,推动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镇乡(街道)计生协利用召开理事会、每月一次例会,组织理事、计生服务员、村计生协会秘书长学习朱缀绒先进事迹,同时结合村级优质服务培训、会员活动组织会员、育龄妇女进行广泛学习。通过层层学习,涌现出一批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如:孝顺镇计生协联合镇农办举办了大型科技下乡活动,科技专家与12位协会会长、会员签约结成对子。东孝街道组织会员开展“我为协会添光彩,协会为你做好事”的一帮一活动,到敬老院帮助老人洗衣洗被、打扫卫生,并结成对子,以后定期上门服务。源东乡计生协考虑到非典时期大量水果销售受阻,及时与移动公司联手建立源东大白桃销售网站,使水果之乡的水果外销非但未因非典受阻,反而比往年更畅销,大白桃销售由往年局限于金华地区扩展到了广东、上海、辽宁、山东、福建等10多个省市,货源供不应求,果农也因能卖个好价钱心里乐融融,交口称赞计生协会好。多湖街道东山村协会理事应金堂,带领周边群众养殖广东山黄鸡,三年内带动32户贫困户脱贫致富。源东乡邢村七十多岁的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邢子道老人,十年如一日,协同老伴发扬愚公移山精神,义务为村里修凿机耕路约5公里。还义务为村里清理水塘,并且个人出资修筑塘坝和排污沟,使污水塘变成了清水塘,改善了村民生活环境。邢子道在两项工程中无私地投入近万元,村民把邢子道老人称赞为“身边的朱缀绒”。2、开展评比先进、争创示范协会活动。发挥宣传品的知识传播阵地作用,推进计生知识的普及,为推动协会工作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2016年,我区开展了评先创优活动。在帮扶群众脱贫致富中,无私奉献的多湖街道养殖专业户应金堂被评为全国先进志愿者;曹宅镇计生协建立企业协会富有成效,被评为市级示范协会。这些典型为协会整体工作的推进树立了典范。同时,各镇乡(街道)也开展了自评活动,评选出了先进村(居)协会和示范协会。评选中坚持标准:有一个精干、高效、议事能力强的理事班子;有一个富有生气的会员活动阵地;有一个热心服务群众的志愿者队伍;有一个“少生快富”项目。3、开展新家庭计划“少生快富”项目活动2016年,我区各镇乡(街道)开展了源东大白桃基地项目等十个“少生快富”项目建设,帮扶一百多户脱贫,取得良好社会效应。同时70%以上村(居)也在不同程度上开展了项目,利用会员联系户制度实行一帮一、手把手的帮扶结对,使会员联系户制度得到了深化。协会通过建立和发展项目活动,组织、帮助会员群众学知识、学技术,发展生产,勤劳致富奔小康,在拓展协会服务领域的同时转变了群众的生育观念,为稳定我区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三)加强企业协会建设,参与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与服务随着改革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尤其是加入WTO后,我区“三资”企业、民营企业和集贸市场发展较快,流动人口大量增加,加强这些地方的计划生育协会建设已显得十分必要。实践也证明了企业计生协会是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一种很好组织形式和工作载体。2016年我区将企业协会建设作为重点工作做了部署。根据浙计生协〔2016〕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计划生育协会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区政府于10月24日下发了〔2016〕86号会议通知。10月30日,区首家企业计生协会试点单位浙江李子园牛奶食品有限公司计划生育协会成立暨一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全区各镇乡(街道)的协会专职副会长、秘书长、计生局领导及35家企业负责人都参加了会议。这次成立大会是推进企业计生协会建设的序幕,全区各镇乡(街道)年内在各自辖区内确定一个企业进行试点,并顺利完成,2016年将在剩余的25家企业全面铺开。具体做法有:一是开展培训。为提高企业员工的素质,使员工对计生协会有一个全面、客观的认识,在协会建设之前,对员工进行培训。培训内容除计生协的性质、任务、工作方法、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知识外,扩展到致富技术、市场信息等。至2016年底已在企业举办培训班7期,培训近2000余人。二是推行“零距离”宣传服务。镇乡(街道)服务站设立“三优”和生殖健康咨询点,企业设“会员之家”方便员工咨询。区、镇乡(街道)计生协还将法律法规、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等生殖健康知识的光盘、录像带、小折页、知识单、刊物等送到企业,由企业组织员工进行观看、学习。三是民主推荐会员、理事。在前期铺垫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民主原则层层推荐会员、理事,使会员理事真正具有群众性、代表性。四是落实协会制度建设。对会员的帮扶、学习、活动等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有些还写进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四)发挥协会网络优势,积极参与“非典”防治工作去年上半年,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牵动了全区协会会员的心。区计生协紧密配合局党组,层层发动,坚持一手抓防治非典工作,一手抓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做到人口与计生工作要求不变、思想不松、力度不减、精力不散,努力把非典造成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限度。根据区委、区政府和上级计生协要求,我们积极做好一切准备,迅速投入到防治非典的工作中去。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2016年4月22日成立了非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亲自担任组长,协会专职副会长担任副组长。接着又成立了非典防治应急小分队,由区协会理事指导站站长任队长;明确责任科室和信息联系员,做到定期向市计生委报告疫情和发送信息,即每逢4、7、10报非典疫情,每天报一则防治非典工作信息,每隔10天汇总上报一次。同时,实行局机关全体成员和指导站科以上工作人员轮流昼夜值班制,把责任落实到人。2、调整部署,加强宣传区计生协积极配合区计生局先后于2016年4月22日、4月28日、5月9日、5月13日四次召开了防治非典专题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协会和区委、区政府防治非典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布置非典防治工作任务和措施,并于4月29日制发了金东计生协〔2016〕2号《关于转发浙计生协<关于切实做好非典型肺炎预防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向乡、村两级协会作了全面部署和要求.为配合卫生部门更好地做好农村非典防治工作,专门准备了有关防治非典的基本物资。一是制作宣传资料。如为农村地区制作、发放通俗易懂的非典防治墙报,向全区3万多名计生协会会员和志愿者、600多名计生宣传员发放一份《非典型肺炎防治手册》和一封公开信,每个计生专干、协会秘书长、计生服务员配备一份《区计生局非典型肺炎防范与应急处置预案》等;二是投入防治医用物资。对计生指导站、各计生服务站有关防治非典的最基本医用物资、技术设备进行了一次清查,发现如温度计、防护服、防护眼罩存在严重缺货。因此,自购了温度计6000多支,发到区计生指导站和各镇乡(街道)计生服务站。区计生指导站还自制口罩100多只用于自身防护。同时向区非典防治办公室申请补助经费15万元,用于购买非典防治急需的物资及X光机等设备。3、率先垂范,防范工作卓有成效进村入户做工作是计生协会工作的强项。2016年4月29日,区计生局、协党组一班人深入到曹宅镇杜宅村与干部群众座谈,共商防非典的具体措施,还借此机会,宣传保持环境卫生的重要性,与干部群众一道开展了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并拨出2万元解决该村资金短缺问题。在区计生局、计生协的率先垂范下,全区有2万多名计生协会员骨干参与了农村非典防范工作,参与消毒面积达4300万平方米,排摸来金返金人员1680人,发放防非宣传资料15万多册,发给外地工作人员慰问信4400余封,利用农村集市开展非典防治、实用科技、政策法规、优生优育等知识咨询11次,发放资料7万多份。4、发挥服务职能,危难中送温暖、献爱心按照上级要求,利用计生协会员联系户制度这一协会组织优势,建立每日一报制度,各村如有来金返金人员,特别是从北京、广东、内蒙古等6个疫情严重地区来的人员要及时报告村协会,并监督其在到金的第一时间先到定点医院接受体检,把情况反馈给镇乡(街道)“非典”防治办。各镇乡、村(居)也正是严格按这一要求,发挥了爱心服务职能。如:江东镇雅湖村育龄青年胡玲莉将乘火车到广州打工,联系胡玲莉一家的村协会秘书长了解这一情况后,即动员胡父母与其一道赶往火车站,劝其暂缓外出,返回家里。多湖街道叶宅村将有两名人员从广州回乡,村协会班子成员从联系户会员处得知这一消息后,早早等候在车站,一等下车立即送他们到定点医院进行体检,在确定正常后,还要求他们在家14天医学隔离观察,每天两次由村卫生服务员上门测体温,报街道记录在案。同时,协会骨干在这场战斗中身先士卒,表现了无私奉献的精神。金东村民王国强于2016年5月11日从阿联酋途径新加坡和上海返金,为安全起见按规定需要对其隔离观察十四天,对此,王国强一家四口无法理解,不予配合。村协会会长金长江冒着随时有可能被传染的危险,近距离地做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村计生协会理事日夜轮流值班,协会秘书长冯倩英每天到菜场为他们一家购买食物、生活用品,大家熬红了双眼,却毫无怨言,最终也感动了王国强一家。岭下镇的39名协会会员,入党积极分子,自愿为告急的浙江血库献血。江东镇横店村协会骨干杰英乳品厂厂长项坤炉亲自组织23名职工参加志愿者献血活动,为抗击“非典”献上一片爱心。9名村协会秘书长也自愿加入了献血队伍。在这场抗击“非典”的伟大战役中,我区计生协会发挥了组织网络优势,广大理事、会员在危难中挺身而出,以他们的实际行动和奉献精神实现了“我为协会尽责任、我为国策做贡献”的誓言,体现了新时期协会组织的巨大生命力和凝聚力,为协助当地党委、政府阻断疫情蔓延作出了贡献。(五)应群众需求,有声有色开展“5·29”活动根据市计生协“5·29”活动《通知》精神,确定2016年协会会员活动日以围绕在广大会员和群众,深入开展以预防艾滋病和非典型肺炎科学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1、“5·29”活动早部署。4月下旬,区计生协就着手部署镇乡(街道)“5·29”活动,各镇乡(街道)于5月9日前把活动计划交到了区计生协,由区计生协对活动计划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再返还各镇乡(街道)进行完善后,由区计生协统一安排时间,协调市人民医院、区计生指导站医务宣教人员到各镇乡(街道)开展巡回妇女病普查,“防非”、“防艾”知识咨询等。区计生协于2016年4月25日制发了金东计生协〔2016〕3号《关于组织计划生育图片展的通知》,各镇乡(街道)计生协按照文件精神认真收集有关图片,制作了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帮扶计生贫困户脱贫致富、项目实施成果等34块图板,参与了“5·29”活动图板巡回展,丰富了活动内容。2、开展互帮互助活动。通过计生协会网络,组织会员和群众开展互帮互助活动。随着源东乡白桃销售旺季的来临,“非典”成为白桃销售的大障碍,外面的人不敢进来,里面的人不敢出去。该乡的协会骨干组织白桃种植大户寻找白桃外销出路,把客户引进就地收购,还与移动公司联手开发销售网站,使源东水果远销10多个省市,保障了种植户的利益。澧浦镇、孝顺镇等10个镇乡(街道)计生协都不同程度地组织村级协会帮助敬老院、老年活动室打扫卫生、消毒。3、优质服务,送方便下乡。由于“非典”疫情的出现,为避免人员密集,取消了往年一贯的大规模宣传活动。区计生协要求各镇乡(街道)从实际出发,充分利用农村集市分批多次组织小规模、形式多样的活动。各镇乡(街道)利用农村集市开展“非典”防治、实用科技、政策法规、优生优育等知识咨询11次,发放资料7万多份。同时发挥服务站优势,并联系区指导站医务人员,组织小规模的妇女病普查21次,有5300多人接受了检查,查出宫颈息肉患者24人,子宫肌瘤26人,小叶增生32人。4、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在这次活动中,充分显示了理事牵头,部门联动带来的社会效应。2016年5月初,在区计生协着手调查各镇乡(街道)“5·29”活动计划的同时,联络了市防疫中心、区防疫中心、区教育局的计生协会理事,在各理事的全力支持下,上述部门的具体科室积极参与了活动。市防疫中心宣传科将“非典”防治、结核病防治、艾滋病防治的58块宣传展牌借给了各镇乡(街道)巡回展出11场,参观人次近8万人;区防疫中心宣传科帮助制作传染病防治传单5个品种,发放7万多张;区教育局制发金东教办〔2016〕8号《关于下发<区教文体局2016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的通知》,结合《青春健康》VCD教学碟片,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青春健康教育。目前区各所高中、初中及乡镇中心小学都已购得《青春健康》VCD教学碟片一套,制定教学计划,并有计划地分班、分年级进行观看。同时,开展对在校学生人口国情教育,在高中开设人口理论课,初中开设人口理论讲座,小学五、六年级开设人口与青春期教育课,并开展适合中学生的人口与计生知识征文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为人口资源后备力量的健康成长打下良好的基础。(六)、构筑基层协会服务舞台,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根据浙计生协〔2001〕31号《转发<中国计生协关于基层计生协会积极参与村民自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及金区委办〔2016〕3号《关于印发金华市区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区计生协积极参与村(居)级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试点和推广工作。

1、整建协会,充实理事班子。在半年明查暗访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对协会班子进行调整充实。通过调查摸底,把村里的产业带头人吸收进协会理事班子,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任会长、副会长,500人以上行政村配备专职副会长协助秘书长工作。2、建立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小组。经调查摸底按行业、户籍地、亲缘关系建立计生协会小组,推选这些小群体中威信较高的人任组长,并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同时给予外来人口会员以当地同等的优惠待遇。3、加强会员素质培训。结合其他组织,以学文化、树公德、讲文明、树新风为主要内容,提倡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建设新型生育文化、活跃群众精神生活。为尽快培养和增强会员实行民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区计生协与计生局联手组织专题培训,提高协会会员对村民自治的思想认识,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核心内容,组织计生协理事、会员进行专题培训,并通过广播、倡议书、宣传手册、入户宣传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强化他们的民主法制意识和村民自治的主人意识、参与意识。4、争取会员优惠待遇。在区委出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的影响下,通过协调,出台了针对独生子女、两女户的优惠政策,其中“一免二优六减半”(一免:免收普通挂号费;二优:优先挂号、住院床位费优惠20%;六减半:心电图、B超、血、尿、便、X光透视检查费减半)适用于协会会员。由村集体出资,每年给全体会员一次全面体检的优惠政策在全区得到推广。另外,借助村民自治的东风,协会阵地建设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制度规范、活动场地、经费支持等得到落实。5、建立计划生育保障金制度。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下,区计生协协助计生局出台了《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意见》、《区计划生育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各镇乡(街道)及部分行政村在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中都出台了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真正感受到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目前为止,已有297对放弃生育二胎的夫妇享受到了养老保险的政府补助。6、落实会员联系户制度。在村民自治的推广中,通过调查摸底,把实行计划生育的困难户与行业领头人、致富能手结成对子,签订合同,实行帮扶,真正把会员联系户制度落到实处。(七)、加强队伍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区计生协结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抓好计生协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树立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的思想,不断提高协会干部对协会工作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水平。2016年9月25-30日,区计生协联合计生局对全区900多名乡级秘书长、村级秘书长、服务员、妇女主任分三期,每期二天,进行了集中培训。培训内容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政策法规、优质服务、计生统计、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等。这次培训工作受到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认为是夯实村级基础的有效举措,并亲临现场动员指导,这也是区建区以来规模最大的计生系统专题培训。同时,区计生协会工作人员还对乡村两级协会进行不定期下乡上门培训,以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一年来,我区计生协会围绕当的中心工作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协会组织作用发挥不平衡,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差距较大;帮扶职能发挥不够,部分镇乡(街道)联系户制度未落到实处;围绕群众“三生”需要开展的活动不经常;部分协会对协会作用概念模糊,仍停留在“三查”和四项手术服务上,未拓展到生产、生活上来;协会项目工作发展不平衡等等。二、2016年协会工作建议2016年协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最终目标,牢牢把握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个主要任务,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抓住机遇,与时俱进,勇于改革创新,努力开创协会工作新局面。(一)顺应形势发展,更新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思路当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概括的讲一是工作目标变了;二是工作对象变了;三是工作方法变了;四是工作机制变了。这四个变化对计划生育工作和协会工作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这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我们坚持与时俱进、创新观念,改变就计划生育抓计划生育的旧观念,树立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新观念;改变单纯依赖行政管理的旧观念,树立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多方面功能,实行综合治理的新观念;改变群众是计划生育工作“受控对象”的旧观念,树立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新观念。通过观念的创新,促进协会工作思路、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在加强调查研究的同时,我们协会干部要深入基层,树立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基层和群众服务;结合实际,把许行贯会长提出的“会长抓、抓会长、一级抓一级”要求一以贯之加以落实;进一步激发广大理事、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活动质量,推动协会工作不断上新水平。(二)抓好以整顿、健全基层协会组织为重点的组织建设协会工作要开创新局面,关键在于基层基础,核心是队伍建设。首先,要抓住机遇,进一步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把中央、省、市、区“两办”《通知》精神落到实处。一要把“两办”通知基本精神和要求向乡、村两级延伸,在去年配备乡、村两级专职副会长的基础上进一步作好调整,发挥作用,做到人员、职责、报酬三落实,切实加强协会组织的队伍建设,重视专职人员专职使用的问题,确保人员到位、精力到位、工作到位,专职副会长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协会工作上。二要继续抓好协会组织整建工作。针对兼任乡、村协会会长、副会长的党政领导每年都有一部分因工作调动,形成协会领导空缺的状况,要及时进行调整充实,随缺随补;针对当前还有一部分协会存在着“挂牌协会”、“名册会员”的现状,在继续深入开展“示范协会”创建工作,通过推选先进来带动整体工作的同时,继续抓好对作用发挥不够好或不起作用的协会的整建工作,重点放在组织、制度、机制和能力的建设上,使更多协会服务群众,活动经常,促进面上工作平衡。三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关键是要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以群众利益作为协会工作的根本点和落脚点,坚持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我们工作好坏的衡量标准。要继续广泛开展远学朱缀绒近学邢子道活动,树立为民服务意识,树立和学习身边的典型。四要抓好会费的收缴工作。进一步增强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各镇乡(街道)要抓好试点,这项工作将列入2016年度省市“示范协会”和先进单位的评选条件。(三)强化服务功能,拓宽服务领域要进一步转变服务理念,丰富服务内容,拓宽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紧紧围绕群众求知、求富、求乐、求健康的需要,大力开展服务活动。一是继续抓好新家庭计划“少生快富”项目。一方面要认真做好现有项目的调查评估,进一步提高项目的管理、服务水平和项目的效益,把“少生快富”工程落实到家庭,惠及群众。另一方面,还要深入基层,搞好调研,探索路子。抓住区委、区政府对乡村整治的机遇,紧密结合本乡镇(街道)实际,大力培育和发展与劳动力经济、特色经济、增长点经济有关的项目(如一乡一品、一村一品农业、来料加工业等等),切实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增加收入,推进计划生育工作“三结合”。此外,还要发挥能人优势。群众中不乏各类人才,吸纳他们为会员,选举为理事,注重发挥他们的特长和作用,鼓励他们带头开发项目,焕发能人的热情和积极性。二是抓好宣传和服务的结合。充分利用人口学校、会员之家等阵地及发挥文艺宣传队的作用,进行计划生育国策、生殖保健知识、性病艾滋病防治、关爱女孩行动等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协助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推进。三是抓好宣传服务载体。与有关部门合作,认真部署并做好“5.29”协会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9.25”公开信纪念日、“10.28”男性生殖健康日、国际家庭年中国宣传周等有关社会宣传活动。活动要有计划、有重点,力求活动热在基层、重心在基层,让更多的村(居)协会和会员在“两为”活动中参与并做出贡献。四是部门联动整合资源。建立协会牵头,政府有关部门、技术服务机构共同参与,各司其职,各尽所能的有序合作机制。如目前在各镇乡(街道)开展的家政服务培训、农机部门的技术培训等,协会都可积极参与组织。(四)深化改革,不断创新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机制新的一年,计生协会工作的任务更加繁重,这要求我们必须深化改革,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力求在以下工作有所创新和突破。一要在村(居)民自治中不断创立新机制。主要从三方面着手:一是民主管理有组织,要有一个有决策议事能力强的理事班子,有一名德高望重又热心计生的会长和专职副会长;二是制度上有规范,进一步实行由村两委、村服务员、计生协会会员组成的“三位一体”的管理与服务体系,村民按照居位近、活动方便的原则,成立自治小组,建立会员联系户制度,共同发挥作用;三是行动上有参与,在决策、管理、监督三个环节中发挥作用。同时按照省计生协要求,积极开展“村两委负总责,协会具体抓”的试点,及时总结经验和宣传推广。二要在民营企业计生协会建设工作中再上新台阶。各镇乡(街道)对企业计生协会组织的建设要在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提高的基础上,加快推广步伐。要求对100人以上的企业有60%建立协会,其中50%要达到浙计生协〔2016〕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计划生育协会建设的意见》中规定的“六有五到位”要求。对100人以下50人以上且职工比较稳定的企业要积极建立协会组织,并努力发挥作用。在年底将选出示范民企协会参加市级示范民企的评选。同时,已将民企协会建设工作列为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与评估的内容之一。成立企业计生协会主要目的在于开展活动,关键要在发挥作用方面下功夫、做文章,各地要围绕协助企业落实计生基本国策、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文化建设以及发挥生产为核心内容,开展好企业计生协会工作。同时,要积极做好流动人口集居地计生协会组织的建立,通过在企业和流动人口集居地建立协会组织,参与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协助并推选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三要在协会自身工作机制方面有新突破。乡、村协会要建立相对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的经常性工作机制。各镇乡(街道)要根据新形势下基层协会服务领域越来越宽,承担任务越来越重的情况,结合村民自治工作抓好试点,积极探索研究基层协会如何更好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四要在参与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工作中有新思路。充分利用协会组织网络健全、联系千家万户的优势,组织协会认真履行宣传、带头、监督等职能,在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并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加以推广。各位理事,新时期计划生育协会的工作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使命光荣而神圣。我们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并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抓住机遇,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人口的环境。

2016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二胎告卫计委 第九篇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计划安排,4月份,教科文卫工委组织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区人大代表,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康的带领下,对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实地走访了澄江街道、沙埠镇,与乡镇(街道)分管领导、计生干部、村负责人、村计生服务员进行了座谈,听取了乡镇(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汇报,了解了我区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听取了区计生局关于我区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发展情况的汇报,并召开了专题座谈会。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计划生育工作以深入实施“强基提质”工程为载体,以“常态化”管理为主线,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2016年区政府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十一五”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示范县(市、区),是台州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市、区),2016—2016年区政府连续三年被台州市政府评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先进奖。各项计划生育主要指标执行良好,2016年,全区共出生6287人,计划生育率94.72%,出生性别比108.28,人口自然增长率3.57%,完成了市里下达的任务,在市对区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位居全市第一。

1、领导重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我区充分认识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成立了全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每年年初,都要召开全区人口计生工作会议,与全区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出台了《关于加强“两非”案件政策处理的意见》(黄区委办〔2016〕23号),对涉及“两非”行为的单位予以“一票否决”。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动履行职责,积极参与计生工作,区法院在人力物力方面给予计生工作大力倾斜,每月都组织10余名执法人员开展计生联合执法,区财政投入人口计生事业经费的增长幅度高出同级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区公安、卫生、食药监等部门组成打击“两非”专案组,重拳出击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全区上下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制度健全,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去年以来,我区全力实施计生工作“常态化”管理,变原先的“季考评制度”为“月督查制度”,对全区19个乡镇(街道)分别进行了2次月督查,有效督促乡镇(街道)狠抓经常性工作落实,夯实基层基础。全面落实“三捆绑”制度,把全区所有村居划分为示范、合格、整治三类,并落实“政治、经济(资源)、责任”三捆绑制度,将计生工作实绩作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综合性先进评选资格和报酬发放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指导村居修订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有效引导村民自觉依法生育。深化计生队伍“岗位大练兵”活动,通过培训、竞赛、讲座等形式提高计生队伍业务知识和服务水平,促进计生队伍素质整体提升。

3、破解难点,违法生育得到有效控制。以社会抚养费征收为突破口,严控违法生育。把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率作为月督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区2016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率达97.34%,征收率91%,符合率70.76%,分别同比增7.71%、5.04%、7.37%。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通过收集医院出生记录、卫生防疫记录等违法生育证据,实现“零口供”立案,2016年全区申请法院的违法生育案件社会抚养费征收同比增248.74%;冻结划拨违法生育对象户银行存款同比增913.17%;司法拘留37人,同比增29人,有效震慑了违法生育对象,对控制违法生育起到了明显的效果。

4、突出重点,性别比治理深入推进。2016年,扎实开展了“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年”活动,出台了黄岩区《关于加强“两非”案件政策处理的意见》,成立了打击“两非”专案组,脱产办案,成功捣毁4个“两非”窝点。查处“两非”案件58起,取消再生育指标2人,刑拘3人,判实刑2人,“两非”行政罚款17.89万元,出生性别比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值稳居全市第一。落实再生育责任包干、再生育审批、孕情跟踪服务和定点凭证引产等制度,落实全过程管理,开展“台州市生孕信息交换平台”试点工作,以信息化推进管理科学化。

5、创新机制,优质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乡镇(街道)服务站基本完成标准化建设,全区共建成3个中心站,1个一级站,9个二级站,使服务站面貌焕然一新,服务环境和条件大为改善。在全省率先出台《黄岩区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实施办法(试行)》(黄政发〔2016〕40号),从发放一次性抚慰金、提供心理危机干预救助、开展“再生育全程关怀行动”、发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养老金”等四个层面对关爱“失独”家庭这一全新领域进行了有效的实践和探索。“三优”(优孕、优生、优育)工作成功起步,建成区首家省级“三优”指导中心和新前、院桥两个“三优”指导中心,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工作,出生缺陷发生率同比下降3.42‰。“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全面深化,计生政策性保险扩面增项,计生奖扶金标准提高,对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女孩、女孤儿发放一次性助学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显著加强,澄江街道建成全区首个省级规范化流动人口计生服务中心,对外出流动人口开展“双向”服务,设立外出协作点,为台州籍已婚育龄妇女提供“三查”服务。

二、存在问题

我区的人口计生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困难仍然存在,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违法生育态势不容乐观。由于历史和经济社会发展等综合因素影响,群众的生育意愿与国家的生育政策要求的矛盾仍然存在,人口惯性增长势头强劲,违法生育现象有抬头趋势,控制违法生育任务仍然艰巨,2016年,全区计划外出生332人,同比增加6人,增幅1.84%,计划外生育村居215个,占总村居数的37.79%,同比持平。近几年来,有关专家、学者在互联网上关于“放开二胎政策”的讨论持续不断,而专家、学者的观点仅仅是政策探讨层面,并非国家现行计生政策的调整,但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却是政策被误读,影响了人们对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正确认识,基层工作难度增大,出生人口性别比有所反弹,2016年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108.28,居全市第一,但今年一季度有所反弹,治理工作不容松懈。

2、依法行政缺乏相应有效措施。随着依法行政的不断推进,一方面上级对人口计生工作刚性的考核评价体系一以贯之甚至趋紧,而另一方面人口计生工作的有效措施和手段却相对弱化甚至缺失,目前正处于老办法越来越不能用,新办法还没想全、还没想透、还没想深的局面,做好人口计生工作难度很大。

3、综合治理工作尚未真正形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单靠人口计生部门难以实现,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机制虽已建立,但由于种种原因,有些职能部门只考虑部门利益,对计划生育工作不够重视,存在该管不管、管而不严、甚至不管的现象,难以形成联合执法的良好工作局面。基层基础仍有待提升,乡镇(街道)违法生育对象出现在“三查”遗留名单之外的现象不在少数;随访服务欠到位,随访记录不够规范;部分村计生服务员职责不清、情况不明。

三、几点建议

人口计生工作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强化领导素质,抓好工作落实的同时,重点应在转观念、强管理、优服务上下功夫,推进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发展。

1、加强宣传,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要积极协调各类宣传媒体,创新发展宣传方式,依托“文化三下乡”等平台普及人口计生政策,广泛深入开展国策、国情与人口形势宣传教育,进一步澄清一些干部群众对现行计生政策的模糊认识,推动全社会和各级各部门清醒地认识到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重点做好“三个不变”政策宣传,即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不变,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制度不变,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不变,保持人口与计生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2、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要想从根本上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必须始终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关心群众的利益诉求,通过一系列经济社会政策和利益导向机制,把人口计生工作与提高群众福利结合起来,实行计划生育家庭享受到各种相关奖励优惠政策,帮助计划生育家庭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要兑现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待政策,加大对独生子女死亡残疾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力度,继续开展关爱女儿户家庭活动,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低生育水平的稳定。

3、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行政。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国家人口计生委七条禁令和八项纪律,坚守法律底线,坚决杜绝因违法行政而引发的计划生育重大案件。二是认真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专项执法治理工作,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手段、方式,依法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同时要开展联合执法,切实解决一批“老大难”案件。三是保持查处“两非”案件的高压态势,力争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对涉及“两非”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从严处理,绝不姑息。

4、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要不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群众参与、区域协作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深化和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具体措施。要建立“一盘棋”的工作格局,计生部门要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分析研究,共同探讨计生管理的新思路、新办法,相关部门也要拿出具体的、切合实际的、相互协作配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外出流动人口管理,强化信息采集和“联动协同”机制,形成综合治理人口问题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5、提升计生干部素质,为计生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计生工作,深化人口计生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对乡镇(街道)计生队伍因材施教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对村计生服务员落实月考核制度,树立计生干部队伍“优质服务”理念,以服务赢得民心、争取实效。同时要以开展“优质服务提升年”活动为载体,着力提高计生公共服务能力,推进计生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乡镇(街道)开展优孕、优生、优育等特色服务,进一步提升计生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

(编辑: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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