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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

2016-12-29 09:56:5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共9篇)党总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党总支部组织生活制度为保持公司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确保公司各党支部的各项活动正常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就坚持和完善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提出如下意见:一、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三会”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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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总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 第一篇

党总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为保持公司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确保公司各党支部的各项活动正常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就坚持和完善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指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对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有着重要作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要不断改进和充实内容,创新形式和载体,注重质量,避免流于形式。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每半年)召开一次,主要内容包括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向党员布置党建工作计划;评选优秀党员;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重大问题。

2、支部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支部委员会按季度或工作阶段,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和自身建设情况的报告。

3、党小组会每月一次,主要工作是:组织党员的学习;做党员的思想工作,接受党员的汇报;督促党员执行党的决议;教育培养党员发展对象;做群众的思想工作;收缴党费。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党小组会或支部会。

4、党课教育每半年进行一次。党课内容要结合党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形式多样,注重党课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公司党委根据情况适时组织各支部全体党员上党课,各支部也要结合实际定期组织党课教育。

二、坚持和完善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支部民主生活会是党支部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加强党性锻炼、增进团结、加强监督、促进工作都具有重要意义。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民主生活会前,要根据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召开民主生活会,要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1、组织好学习。要针对党员和党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组织党员学习有关文件材料,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端正态度,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

2、广泛征求意见,切实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民主生活会前,支部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对党员和党组织的意见;党员也要采取多种方式征求其他党员、群众的意见,认真查找自己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员在查找问题时,要摒弃私心杂念,诚心诚意的听取意见,勇于正视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的认识自己、评价自己。

3、开展谈心活动,坦诚交流思想。民主生活会前,党员和党员、党员和群众之间要开展广泛的谈心活动。谈心活动中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既真心实意地听取他人意见,又本着对同志和组织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他人提出意见。通过谈心交心,沟通思想,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增进团结。

4、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深刻进行自我剖析。每个党员要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认真准备发言提纲,着重检查在理想信念、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剖析思想根源,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

5、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上,每个党员都要根据准备好的发言提纲进行自我剖析。自我剖析后党员之间要开展批评。党员之间开展批评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从团结的愿望出发,本着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敞开思想,畅所欲言,触及问题,帮助分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在民主生活会上,支部书记要带头进行自我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其他同志,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支部民主生活会可适当吸收群众参加。

6、切实抓好整改。民主生活会后,每个党员都要根据个人剖析情况和党员群众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整改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切实搞好整改,把民主生活会的思想收获转化为实际行动,在日常学习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通过自我评价、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民主评议党员可结合公司对员工的年度考核工作,以支部为单位,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前支部要组织党员加强学习,夯实参加评议的思想基础,明确新时期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步骤是:

1、学习教育。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这项教育要同形势教育

结合起来。学习内容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的全会文件为主。学习的方法可以多种多样,要讲求实效。

2、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基础上,组织党员对照党员先进性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认真总结自己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支委会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对每个党员意见,并向党员个人如实反馈。

3、民主评议。一般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首先由党员在党支部大会或党小组会上作自我总结,进行自我讲评。然后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党内互评。评价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内互评后,还可以通过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等方法,广泛听取党外群众意见。

4、提出并反馈评议意见。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根据党员个人总结、党员互评、征求群众意见和党员的一贯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提出评议意见。评议意见要如实向本人反馈,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方向。

5、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的好党员,由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可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委批准,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的称号。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经评议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妥善处置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应当十分慎重,原则要坚持,方法要得当。对被劝退或除名的,党组织要做好思想工作。在他们出党以后,仍要继续关心和团结他们,在工作中继续发挥他们的作用。

四、坚持和完善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

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形式,也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和管理的一种有效途径。党员应每半年就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和本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向党支部作一次汇报。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党员汇报,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工作,帮助党员解决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问题。

五、加强领导和指导

坚持和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力,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一项经常性的基础工作。公司党委要加强对各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建设的指导,结合公司整体党建工作,定期对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作出部署,督促检查各支部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情况。积极研究各支部组织制度建设的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各支部书记作为支部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挥好带头表率作用,切实履行好

职责,认真抓好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

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 第二篇

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根据党章第一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这里明确指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编入一个党的支部及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同时还必须参加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教育系统的党员领导干部是指本单位党支部正副职的党员同志。为此特制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参加本支部民主生活会

(一)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二)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上,党员领导干部应遵守党员民主生活会的有关程序和规定,并带头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起到表率作用。不得以公务的理由请假或缺席。

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参加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一)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支部委员会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学期召开一次,一般是在学期结束前后召开。为保证全体与会人员参加会议,应尽可能把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安排在各与会人员没有公务的时间内,确因公务原因无法参加的,必须认真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要以其他形式弥补。

(二)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之前要认真做好准备,议题要提前一周通知,每次会议要重点解决一两个突出问题,每个与会人员要做好书面准备。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议题应提前报上级党组织。会上要做详细记录,会后要将资料整理齐全报上级党委。

三、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要求

(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应以“三讲”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学习、思想、作风、廉政、守纪等方面的问题,汇报思想状况,进行对照检查。民主生活会要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要联系思想实际、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检查,讲党性,讲原则,克服好人主义思想。

(二)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是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重要环节。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会上检查出来的问题要逐个研究,对确实能够解决或整改的问题要制订相应措施,责任到人,狠抓落实。会后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要跟踪检查,问题解决得不好或没有解决的,要分清责任,提出批评,限期改正。

(三)对每次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会后要向本单位群众进行通报并及时报局党委。

公明街道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增强党性观念,根据《党章》及党员领导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党员领导干部,包括: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副主任、办事处副主任。

第二条 双重组织生活会指党员领导干部既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参加党工委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第三条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第四条 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是切实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在各项工作中的的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途径。通过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暂时摆脱高高在上的“特殊”岗位,反思、审视自己的思想、工作及存在的不足,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更全面地了解下级及其思想工作情况。这对于党员领导干部加强自身党性修养,增强同志间思想交流,密切上下级关系,加强广大党员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增强党组织活力,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第五条 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到: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

加党支部和党小组活动,遵守有关规定,积极发表意见,如实汇报思想,为其他党员作出表率。

第六条 党员领导干部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必须事先向党支部或党小组请假并说明原因。但全年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不能少于该支部组织生活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七条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支部大会通过的决议,努力完成党支部和党小组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八条 党员领导干部一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支部(小组)要予以提醒,两次无故不参加的要予以告诫和进行批评教育,连续三个月无故不参加的要在支部大会上做检讨;连续六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无论担任何种领导职务,都要按党章规定进行处理,并予以通报。

第九条 党员领导干部所在党支部要定期过组织生活,每次组织生活,都要提前通知本支部的党员领导干部,以便妥善安排工作和活动,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

第十条 党员领导干部因公外出时间超过半年的,应将党组织关系转到外出所在单位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外出时间在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的,原单位党组织可以开具党员证明信参与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的组织生活;党员外出时间在三个月内的,经党组织同意,可暂不参加党组织生活,回原单位后,应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并按时交纳党费,党组织也要向其通报有关情况。

第十一条 支部活动记录本要如实填写党员领导干部参加

活动情况,每年年底将领导干部参加活动情况上报街道党工委。党工委要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

第十二条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召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文件精神,开好民主生活会。

第十三条 班子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政治性、思想性和原则性,紧紧围绕本单位实际,以解决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及改革、开放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突出矛盾和党风廉政问题为主要内容,并确保会议质量。

第十四条 民主生活会前,应通过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个别谈心和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并将意见整理后供党员领导干部参考。

第十五条 民主生活会前书记要与委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从实际出发,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中心议题,并将会议时间、议题及有关事项提前通知区委组织部、区纪委。

第十六条 党员领导干部要按时参加民主生活会。根据召开民主生活会时间,提前安排处理好工作。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要提前向党工委书记请假,并报个人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

第十七条 民主生活会要在民主、平等、和谐的气氛中进行,书记必须以身作则,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要严于律己,以诚相见,敢于揭露矛盾,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应实事求是,与人为善。

第十八条 民主生活会要指定专人做好记录,会后将召开情况和会议原始记录报送区委组织部、区纪委。

第十九条 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由组织人事办协助党工委管理。 第二十条 本制度的执行情况,每年由组织人事办向各级党组织通报一次。

党组织生活制度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 第三篇

党组织生活制度

为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机关党支部工作手册》等有关规定和局党组的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会议”包括党员大会、支委会、政治理论学习会议、党员民主生活会。

每个党员都必须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一、党员大会

1、党员大会由中心全体党员参加,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确因特殊情况书记不能主持时,应事先委托其他支委主持。

2、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召开一次,具体时间可根据支部的安排和实际情况确定。

3、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1)传达上级党组织指示,讨论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党委布置的任务;

(2)讨论并通过支部年度工作计划;

(3)听取和审议支委会工作报告;

(4)党员行政领导干部通报业务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

(5)讨论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6)向党员提出在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要求;

(7)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会的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

(8)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问题;

(9)提出奖惩党员的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10)讨论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问题。

4、凡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应先由支委会提出意见,经充分讨论后再进行表决,支部党员大会表决时,须由半数以上应到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赞成,才能做出决议或决定。

5、会后要形成会议纪要。

二、支部委员会

1、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主持,一般由全体支委参加,如有必要,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科级以上干部参加。

2、支部委员会每月下旬召开一次,可根据支部的安排和实际情况确定开会的具体时间。

3、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1)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

(2)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法;

(3)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

(4)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工作;

(5)研究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问题;

(6)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等方面的问题;

(7)对支部近期活动做出安排。

3、支部组织委员应将支委会的内容提前通知支部成员,并要求做好准备,保证支委会的质量。

4、会后形成会议纪要。

三、政治理论学习会议

1、政治理论学习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可吸收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中层干部以上人员参加。

2、政治理论学习会议每月安排一次,可根据支部的安排和实际情况确定开会的具体时间。

3、政治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

(1)党的基本理论学习;

(2)党的理想信念学习;

(3)党的宗旨学习;

(4)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学习;

(5)党纪党规学习;

(6)党员标准学习;

(7)党员的道德规范和法律意识学习;

(8)形势任务学习等。

4、政治理论学习要联系中心支部的工作实际和党员思想实际,突出党性和思想性,讲求针对性和有效性,力求把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结合起来。

5、政治理论学习可以请理论专家、英模人物、优秀党员讲课,也可以结合主题实践活动开展。

6、所有人员要认真学习,做好笔记,并积极参加讨论,加深理解。

四、党员民主生活会

1、党员民主生活会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确因特殊情况书记不能主持时,应事先委托副书记或其他支委主持。民主生活会由全体党员参加,邀请局直属机关党委同志参加,也可视情况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2、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上旬召开一次,可根据支部的安排和实际情况确定开会的具体时间。

3、参加民主生活会的每个党员都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通过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共同提高的目的。

4、民主生活会前要根据当前形势、任务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同时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积极开展谈心活动,为解决存在的问题创造良好的气氛和条件。

5、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1)对照《党章》、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和中心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检查在理想信念、宗旨、作风、遵守纪律和立足本职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检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3)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剖析思想根源;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6、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全体党员一般不得缺席。因故缺席的人员必须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应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

7、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应于会后及时报送上级主管党组织。

8、支部宣传委员负责记录民主生活会的情况,活动的时间、地点、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缺席人及原因、主持人、活动内容等均要详细记录。

9、党员针对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10、会后要形成会议纪要。

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网上答题答案单选+多选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 第四篇

单选

1. B对于上级党组织交办以及巡视等移交的违纪问题线索,应当及时处理,并在(B )内 反馈办理情况。

2. C2.对党中央作出的决议和制定的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向党组 织提出保留意见,也可以按组织程序把自己的意见向(C )提出。

3. C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也是党内政 治生活正常开展的( c)。

4. A任何人都不准把党的干部当作( A),党内不准搞人身依附关系

5. A.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 民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 A

6. B党的各级组织要旗帜鲜明为( B),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

7. A.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A )

8. D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要坚定不移的继续推进( D),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确保党团结带领人民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9. B领导干部不准把分管工作、分管领域和地方当作(B ),不准搞独断专行

10. A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 A),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

11. ( B)是党的生命,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

12. D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持讲原则、讲( D),共同维护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

13. B党的工作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加强职责范围内党内监督工作,既加强对 本部门本单位的内部监督,又强化对本系统的(B )

14. D纪委派驻纪检组的职责是(D )

15. D.《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指出,为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 的伟大斗争、( D)、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经受“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有必要制定一部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

16. B强化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特别是( B)行使权力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和滥用。

17. B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 从( B)管起、严起。【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

18. B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B )为主要抓手,各级党组织要定期开展集体学习

19. B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增强全局观念和(B ),在研究工作时充分发表意见,决策形成后一 抓到底,不得违背集体决定自作主张、自行其是

20. .B必须坚持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 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B)是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

和中央委员会。

21. C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C)

22. C《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共(C )大板块、( )个部分。

23. B全党同志必须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B )

24. C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各级党组织应当把( C)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 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25. (B )是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

26. B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 B)、自我提 高能力,着力提高党

27. B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坚持(B ),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

28. A思想理论上的坚定清醒是政治上坚定的( )

29. B《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调:“( )是人民的公仆,没有搞特殊化的权利

30A要保障全体党员平等享有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党内一律称( )

31C反对( ),重在解决追名逐利、贪图享受,讲究排场、玩物丧志等问题。

32D.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牢记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践行正确( )

,发扬钉钉子精神,力戒空谈,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做到守土尽责

33A.必须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 )。

34.A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将真理不讲面子,坚持 “团结—批评—团结”,按照( )的要求,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决不能把自我批评变成自我表扬、把相互批评变成相互吹捧

35.D党内监督的任务是确保( )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36C.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听取( )工作报告,监督中央政治局工作,部署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任务

37.C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 )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

38.B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定期听取( )工作汇报

39.B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 )紧密结合。

40.B考察识别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首先看是否坚定不移贯彻( )

41.D党内监督要尊崇党章,依规治党,坚持党内监督和( )相结合

42.A党内监督的任务是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 )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

43.A( )必须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考验,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服务

44.A党组织应当保障党员知情权和监督权,提倡党员( )反映违纪事实,党组织应当为检举控告者严格保密,并以适当方

45.C建设廉洁政治,坚决反对腐败,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 ) 46A.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高级干部都要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 )

47D.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

48B.领导干部特别是( )必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49.C党的领导干部应当每年在党委常委会(或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述责述廉报告应当载入(

50.C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 )党内监督工作

51.C坚持党内谈话制度,发现轻微违纪问题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对其诫勉谈话,

并由本人作出说明或者检讨,经( )报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

52.B党内选举必须体现( )意志,规范和完善选举制度规则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 第五篇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党的组织生活,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 各活动的召开时间

(一) 两周一次支部组织生活会

(二) 每月一次政治理论学习

(三) 每学期至少一次党课教育

(四) 每学期一次民主生活会,汇报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支部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 各活动规定

(一)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

1、 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不断地进行思想修养和思想改造的情况。

2、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情况。

3、 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

4、 在关键时刻经受考验的情况,包括严峻的政治斗争面前和当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失以及面临严重困难,需要党员个人做出牺牲时的表现情况。

5、 在平时工作、学习、生活中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情况。

6、 遵守党的纪律、遵纪守法的情况。

7、 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做群众思想工作的情况。

8、 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

9、 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自觉地同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的情况。

(二) 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应每个月召开一次,必要时也可召开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主要内容:1、讨论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2、分析研究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制订教育管理监督措施。3、讨论制订完成生产和工作重大问题的方针方法。4、研究选举(推荐)事宜和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5、研究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问题。6、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等方面的问题。7 、研究需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初步意见。

(三) 党课

党课应围绕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以及如何做一个名符其实的共产党员等为主要内容开展教育。党课也可采用上级有关部门统一编写的或党刊发表的教材,也可以基层党组织自己

编写,组织观看电影教育片,请优秀党员介绍先进事迹,组织参观学习等形式。

(四) 民主生活会

① 会议目的

民主生活会,主要指党员在支部、党小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组织活动制度。支部书记和委员除了参加党小组(或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以外,还要专门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

② 会议作用

这是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增强党内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的重要措施。 ③ 会议基本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本组织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维护“一班人”团结,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端正党风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情况。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

5、其他重要问题。

2016党的群众路线和组织生活会工作方案8篇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 第六篇

第1篇

根据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按照《经信委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方案》,为确保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以“三严三实”为基础;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进一步狠抓作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进一步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群众工作的本领,为推进县域经济转型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会议主题和目标任务

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是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是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也是党员领导干部党性觉悟的重要考验。委属各党(总)支部要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坚持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认真查摆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刻的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努力方向,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形成共识、促进工作的目的,为全系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奠定坚实基础;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会议效果要达到规定要求、干部信服、群众认可。

三、会议时间及参加人员

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时间安排在2016年6月上旬左右,具体时间待报县委第六督导组确定后另行通知,会期1天。参加会议人员为党委(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会期间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请假。会议邀请县委第六督导组到会指导。

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安排在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之后召开,委教育实践活动指导组成员分别到联系单位参加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四、方法步骤

1、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通知精神和县委第六督导组具体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工作方案。

2、深化学习教育。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在前一段学习基础上,组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继续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的方式,进一步学习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要求,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教育实践活动有关会议精神,认真研读教育实践活动的规定文件和学习书目,进一步深化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认识,切实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上来,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3、深入听取意见。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互相帮、上级点、典型对照和深入基层调研、民主评议、座谈、意见箱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广泛征求了党员、职工群众对党委领导班子、支部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四风”方面的意见建议,分析思想根源,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防止以工作问题代替“四风”问题,以笼统的班子问题代替个人存在的问题,以基层单位的问题代替领导班子的问题,以客观原因的分析代替主观思想的剖析。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这些意见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归纳、分类,形成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具体实在的意见建议,原汁原味反馈给领导班子及领导班子成员本人。

4.开展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方面的问题等内容进行,主要是征求对方对自己存在问题的意见和改进建议,相互沟通思想、增进了解、化解矛盾。领导干部要做到“四必谈”:即领导班子(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与班子(党支部)每名成员之间;班子成员(支部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之间;督导组(指导组)与班子成员之间都要开展谈心。谈心交心的方式以面对面交谈形式进行,在谈话交心过程中要敞开心扉,坦诚相见,既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又要进行诚恳的互相批评,会上批评的事项在会前要达成共识或基本达成共识,努力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民主生活会前。

5、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要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结合前期征求的意见建议和个人工作实际进行撰写。内容主要包括: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变作风方面的基本情况,“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个人剖析问题要深,要从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上找原因,一是查一查在信仰方面,是否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办实事;二是在党性修养方面,是否缺乏党性原则;三是在纪律方面,是否贯彻了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四是在有关政策解释和宣传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五是在领导人行使权利、接受监督方面,是否高高在上、脱离群众;六是从生活方面查四风,主要看是否存在等级观念、铺张浪费等。领导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重点突出、内容实在,剖析深刻、触及灵魂,防止把对照检查材料写成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对照检查材料要自己动手撰写。党委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要按照“衡量尺子严、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深、整改措施实”的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重点剖析班子“四风”方面的问题,结合经信委实际,进一步深刻查摆分析,针对查摆问题,要提出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思路和措施等。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由党委(党支部)主要领导主持撰写,作为整改的重要依据,提交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后,在系统内进行通报。

五、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每名领导班子成员都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自我批评主要看,是否明确摆出“四风”问题,对群众意见和上级点明的问题是否逐一检查并作出实事求是的回应;是否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刻检查剖析问题根源;是否提出改进的具体措施。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都要开展诚恳的相互批评;相互批评主要看,班子成员之间是否相互提出批评意见,批评是否触及到被批评者的主要问题,是否达到帮助同志、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确保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高质量。要保证领导班子成员有充分的发言时间,要做到“五必谈”:即必须谈自身存在的问题;必须谈存在问题的思想根源;必须谈个人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必须谈班子存在的问题;必须谈对班子的整改建议。要做到“四个不怕”:即查找问题不怕深;吸纳意见不怕刺;亮出问题不怕丑;触及思想不怕痛。

专题民主生活会由经信委党委书记、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主要议程:

1、党委书记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筹备情况和征求意见、查找问题情况。

2、党委副书记通报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情况。

3、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按班子排序依次、逐一进行,每位班子成员自我批评后,其他班子成员对其提出批评意见。

4、县委第六督导组负责人对会议召开情况进行评价,对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出要求。

5、主持人作简短会议总结。党委专题民主生活召开之后,各党(总)支部,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经信委教育实践活动指导组成员分别参加各单位专题组织生活会。

六、抓好落实整改

1、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后,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对会前准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等情况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注意收集各单位和职工群众等对党委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评价意见建议。

2、上报民主生活会专题报告。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后15日内形成专题报告,经县委第六督导组审阅同意后,向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上报民主生活会专题报告和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和成员的发言材料。

3、扎实落实整改。针对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和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来的问题,领导班子进行讨论和研究,无论是班子的还是个人,都要制定整改措施。会后,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第一环节“回头看”制定的整改初步建议基础上,结合民主生活会查摆出来的问题,查漏补缺,进一步补充完善整改内容,明确详细整改措施、要求和时限,并在适当范围向党员、群众公开,接受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的监督。同时,做到即知即改、边议边改、立说立行,不等待观望、不敷衍塞责。对短时间能够整改的要立即组织整改,近期无法解决的要确定具体整改时限,并保证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七、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会前准备。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前期准备工作量大、内容较多、政策性强,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按照“高标准、严要求,树标杆、做示范”的要求,精心组织、超前谋划,认真做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完成各项具体工作任务,确保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得到充分落实。

2、充分发挥表率作用。根据县委通知精神,党委主要负责人是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第一责任人,要主持研究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带头开展谈心活动,了解掌握班子思想、作风状况和每名班子成员应解决的突出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带头对照检查自己,开展自我批评,诚恳地接受批评、改正缺点;带头对班子成员提出批评意见,要直言不讳、督促改进。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调动班子成员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出于公心、与人为善,不马虎敷衍,不文过饰非,不发泄私愤,不搞突然袭击,不搞无原则纷争。要注意方式方法,把功夫下在会前、放在谈心交心中,对拟开展批评的问题,会前要充分沟通和交换意见,取得共识或基本共识后,在会上进行交流,以利于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按照“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要求,把增进团结作为开展批评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既解决实际问题又解决思想问题,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及时向县委第六督导组报送有关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方面的信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经信委中小企业网站,加强对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做法和取得成效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环境和舆论氛围。

第2篇

根据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的通知》(铜群组发〔2016〕21号)精神,为扎实做好经信委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各项工作,结合全系统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是教育实践活动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委属各党(总)支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有关精神,坚持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以“三严三实”为基础;以查找问题为主攻点;以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为关键点;以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为着力点。认真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组织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切实把握好第二环节各项活动的定位,实行上下结合、有序推进,把严格的标准、有力的措施、严肃的纪律贯穿始终。

二、从严找准找实突出问题

1、突出重点找问题。各单位要结合部门履职和岗位履责实际,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互相帮、上级点,深入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要把存在的问题再疏理一遍,把职工群众关心、关切的实际问题解决好。把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深、查实、查透,找到问题的根源,进行认真分析,制定整改落实措施,实行责任到人。

2、自身对照找问题。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把自己摆进去,对照党章,党性观念强不强;对照廉政准则,廉洁自律严不严;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工作作风实不实;对照群众期盼,宗旨意识牢不牢;对照先进典型,自我标准高不高。要重视在职工群众反映和诉求中查找问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查找自身问题。

3、群众征求找问题。继续敞开大门,真听意见,听真意见,重视基层群众的反映和诉求。要结合本行业和部门实际,把重点放在经信委所属改制企业老职工的需求上和规模工业企业、“中小微”和“小进规”企业服务上存在的问题。要对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征求意见建议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找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和具体表现。属于领导班子集体的问题,反馈给班子集体,班子每位成员要对号入座;属于领导干部个人的问题,要反馈给个人,班子成员对照检查。

4、上级提醒找问题。党委和所属党(总)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查摆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指导组要及时点明提醒。对不愿找问题、找不准问题、不触及实质问题的,要严肃指出、责令改进。县委督导组届时将对党委班子成员和各党支部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进行谈话提醒,督促找准问题。

5、互相帮助找问题。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每名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负责同志之间深入开展谈心交心。既要主动谈自己存在的“四风”问题,也要诚恳地指出对方存在的“四风”问题,提出改进作风的具体建议。真正把问题谈开谈透、找准找实。

6、集体讨论找问题。各单位领导班子对征求到的群众意见,进行专题研究、集体“会诊”,把“四风”的具体表现形式一一列举出来。对领导班子“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把自己摆进去,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注意从职工群众反映的切实利益问题中透视“四风”问题,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聚焦分析,真正做到一般性问题向“四风”问题聚焦、工作上的问题向思想根源聚焦、班子的问题向个人聚焦。对聚焦的“四风”问题,经集体“会诊”修改完善后,再次征求本部门党员干部、职工职工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群众审议。

三、深入开展谈心交心活动

各单位要安排充足时间,普遍开展谈心交心活动,通过谈心谈话活动的开展,达到进一步加强沟通、凝聚人心,改进作风、促进和谐,激发干劲、推动工作的目的,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打下基层。

1、认真开展“四个”必谈。党委和所属党(总)支部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每名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之间必谈,指导组与各联系单位班子成员必谈。既要主动谈自己存在的“四风”问题,也要诚恳地指出对方存在的“四风”问题,提出改进作风的具体建议。通过同志式的善意提醒、推心置腹的交流谈心,真正把问题谈开谈透、找准找实。

2、紧扣谈话内容,灵活交心方式。按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紧紧围绕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在谈心交心活动内容上,领导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听取在作风建设和“四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意见和建议;听取基层负责人和职工群众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四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意见和建议;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特别是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谈心交心方式上,主要采取个别交谈、当面交心的方式进行,坚持“普遍谈”与“重点谈”相结合,采取灵活务实的方式开展谈心交心。

3、做到不走形式,力求谈话实效。为使谈心交心活动不流于形式,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中层干部,都在谈心交心前进行认真准备,在谈心过程中推心置腹、畅所欲言。大家结合工作谈思想,结合实际谈“四风”,既对所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又诚恳地指出存在问题和不足,坦诚相见,气氛融洽,把这次谈心交心活动当作发扬民主、征求意见的一个有效途径,当作化解矛盾、增进团结、激发活力、推动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

4、建立长效机制,抓好基层谈心。建立了谈心交心活动长效机制,在制度上加以完善和落实,确保谈心交心活动制度化、常态化。我委谈心交心活动要从实际出发,要坚持四个结合,即领导干部和基层职工群众谈心和谈工作、谈生活相结合;个人谈心和集体谈心相结合;工作时间谈心与业余时间谈心相结合;谈心交心活动与征求意见相结合。坚持做到谈者诚心、听者虚心、双方交心,以此深化谈心交心活动的效果。

四、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按照衡量尺子严、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深、整改措施实的要求,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1、深入开展查摆剖析。对照检查材料既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更要紧密联系思想实际,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和政绩观、权力观、世界观等方面深刻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要把自己摆进去,多讲自己的问题,多讲自己的不足,不要以工作问题代替“四风”问题、以班子问题代替个人问题、以共性问题代替具体问题、以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代替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

2、对照检查材料撰写要求。党委和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联系成长进步经历,分析作风建设的实际状况和“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剖析存在问题的实质、根源和危害,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由党委和支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主持起草;领导班子成员,包括主要负责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要自己动手撰写。

3、对照检查材料的内容。主要包括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转变作风方面的基本情况,“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对照检查材料要聚焦反对“四风”,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具体表现进行逐一检查,对群众反映和上级点明的突出问题实事求是地作出回应,对用车、住房和办公用房、人情消费、职务消费、“三公”经费开支、配备秘书等问题作具体说明。一些不便在对照检查材料中写明的问题,可另写专题材料。

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按照县委《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铜群组发〔2016〕22号)要求,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1、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方案。党委和各党(总)支部要根据县委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方案。方案内容主要包括: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征求意见、查摆问题、谈心交心等相关情况和前期准备工作情况,会议的程序、基本要求等。各党(总)支部方案经党委指导组审核同意后,在会前一周报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备案。

2、会前谈心交心。开展批评要把功夫下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前、放在谈心交心中。谈心交心主要围绕聚焦“四风”问题,相互之间进一步找不足、提意见,就拟开展批评的问题沟通思想、交换意见,把问题谈通谈透、充分交流、形成共识,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前。主要负责同志要首先敞开心扉,真诚欢迎同志式的批评;同级之间谈心,要以党性共勉,以本色相见,以坦荡为怀,把同志之间的批评视为改正提高的机会。

3、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要紧扣主题,突出重点,认真进行对照检查,真正找出自己身上的问题。要把批评和自我批评摆在重要位置,坚决克服“不以为然”和“老好人”思想,坚决防止讲关系讲情面、只栽花不栽刺、搞一团和气的现象。各党(总)支部书记要代表班子进行对照检查,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自我批评,其他同志进行批评帮助。

党委民主生活会后(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报县委督导组审阅后另文下发),党委指导组全程参加分管联系点单位党(总)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并给予点评。专题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主持,在通报党支部班子检查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基础上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民主评议党员要依据党章,采取切实实际、简便易行的方法进行全体党员参加。

六、加强组织领导

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是教育实践活动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党委和所属各党(总)支部要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1、要加强组织领导。党委和各总支(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要精心组织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要以普通党员身份把自己摆进去,虚心听取下级、基层和党员、群众的意见,认真查摆个人、领导班子、本单位本部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要深入开展自我批评,诚恳接受批评意见,实事求是对班子成员提出批评。要从我做起,即知即改,做给班子成员看,带着班子成员改。

2、要严格把关。党委指导组要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认真履职尽责,敢于认真,敢于较真,做到思想认识上不去的不放过,查摆问题不聚焦的不放过,自我剖析不深刻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的不放过。要对谈心交心严格把关,及时了解班子谈心交心情况,督促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每名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指明问题、化解矛盾、增进团结。

3、要体现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体现“认真”二字。自我批评要敢于揭短亮丑,触及思想深处,触及问题实质,不怕刺、不怕痛,不遮掩问题、不回避矛盾。相互批评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动真碰硬、敢于交锋,勇于指出问题、真诚帮助提高,形成“团结—批评—团结”的氛围。坚决防止对上级放“礼炮”、对同级放“哑炮”、对自己放“空炮”的现象。

4、要注重立行立改。要把解决问题贯穿到每个环节,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做到标本兼治。解决问题,要抓主要矛盾、突出问题,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具体问题改起,拿出实实在在的措施,拿出切实管用的办法,凡是能够及早解决的就尽快解决,使作风有一个大的改观。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边实践、边总结,针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抓紧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各单位第二环节工作方案报委活动办备案。

第3篇

一、学习目的

坚持把加强学习教育作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位任务,通过认真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相关专题材料,深刻理解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聚焦作风建设、集中解决“四风”问题的目标要求,切实增强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增强贯彻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打下坚实思想基础。

二、学习内容

围绕树立宗旨意识、群众观点,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以下内容:

1.认真学习党章,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提高党员意识、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

2.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3.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牢记“两个百年”和中国梦奋斗目标,以优良作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经信委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4.认真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三本选编材料,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

5.认真学习省、市、县委领导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准确理解把握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大力度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大排查。

三、学习形式

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的办法,保证学习时间,提高学习效果。

1.个人自学。每人每周自学不少于8个学时,做好学习笔记,至少撰写1篇学习心得体会。

2.上主题党课。党委和各党(总)支部主要负责同志给所在支部党员干部上一次主题党课。

3.召开专题学习会。党委和各党(总)支部分别组织一次专题学习会。

4.组织专题辅导报告。党委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作一次群众路线教育专题辅导报告,或组织集中收看相关录像资料。

5.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党委中心组围绕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组织1次集体学习会,安排4-5名中心组成员重点发言。同时,对下半年中心组学习计划进行调整充实,突出群众路线教育内容的学习。

6.组织直属支部的学习交流会。委直属支部召开学习交流会,集中讨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各单位推荐1名代表发言。

四、学习要求

1.高度重视。党委统筹推进全系统的学习讨论工作,委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各项工作安排的落实。各党(总)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学习人员、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效果“四落实”。

2.领导带头。党委领导班子和各科室负责人要高标准、严要求、做表率,带头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带头参加讨论,带头撰写心得体会,为全系统党员干部学习树立好样子、做出示范。

3.联系实际。紧密结合党员干部思想实际、工作实际和各单位工作职能开展学习讨论,边学习边思考,边学习边查摆问题,边学习边整改。结合作风建设实际,就进一步转变学风文风会风,制定几条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的具体规定。

第4篇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提升经信委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工作水平。根据县委《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五立足、五聚合、五升级”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决定在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开展“立足顽症根治,聚合要素能量,实现机关效能升级;立足转型发展,聚合服务能量,实现服务水平升级;立足社会稳定,聚合和谐能量,实现平安建设升级;立足民生根本,聚合基层能量,实现幸福指数升级;立足标本兼治,聚合制度能量,实现作风形象升级”活动。现将活动任务分解,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提高新形式下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工作能力为抓手;聚焦作风建设,作力解决企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现党员干部精神面貌明显改进、服务效能明显提升、发展环境明显提高;坚持从服务对象和职工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企业和群众普遍期盼的事情做起,从企业和群众长期受益的源头抓起,把“五立力五聚合五升级”工作作为重要着力点贯穿全过程,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实效,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要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投身专项活动。开展专项活动既有利于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克服“四风”、贴近群众,促使企业和广大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在基层得到有效解决,也有利于实现全系统各单位(科室)的上下联动,着力实现教育实践活动效果最大化。

1、建立领导联系企业制度。建立完善服务亿元企业和规模企业工作联系点制度和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将全县23家亿元企业(确定一名县领导联系)和69家规模以上企业(确定乡镇或园区一名科级领导联系)逐一落实服务牵头责任人。通过服务一批企业、落实一些政策、破解一组难题,提升企业家信心指数,进一步形成机关作风的进一步转变、发展环境的进一步优化,促进政府与企业携手并进、共度难关的良好氛围。----(工业发展科、经济运行科负责落实)。

2、开展“百名干部进百企”,帮助企业破难题活动。由于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和影响,今年以来,委管工业企业在发展中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不少企业有效投入不够,效益下降、发展信心不足。目前,企业迫切需要支持和帮助,希望我们能帮助企业破解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县委组织开展“百名干部进百企”活动,就是希望通过干部走出门去,深入企业,主动服务,引导企业把握发展形势、明晰发展思路、坚定发展信心,并及时破解企业发展中的难题,实实在在为企业发展服务。----(工业发展科、经济运行科和人事科会同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3、推进“中小企业服务年”和“中小企业希望工程”专项帮扶活动。全面落实《市中小企业希望工程实施意见》、《县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实施方案》及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困难,帮扶企业发展。以“优化发展环境、完善服务体系、提升企业素质、引领转型创新”为目标,以“服务企业、助力成长”为主题,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为中心,集中开展服务活动,促进我县中小企业自身素质、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全面提高,努力营造政府关心、全社会关注、多种力量及资源协同服务的良好发展氛围。

目前,我县有46家企业入选市希望工程中小企业,其中“小巨人”企业16家和“小进规”企业30家。为全面落实“中小企业希望工程”,着力破解企业发展中的资金、人才等要素制约。每年年初,对入选希望工程企业上一年度的运行情况进行考评。考评时,以企业当年完成情况为考核依据,对照“小巨人”、“小进规”企业评价评分标准,对企业进行年度评分排序,并按以下原则进行动态调整。为保障和促进我县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我委将依照现行政策,认真帮助企业做好服务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难题。----(工业发展科、经济运行科负责落实)。

4、贯彻落实“民营经济”各项优惠政策。一是加强政策的宣传和落实。通过编印政策汇编、召开系列政策解读会、政策挂网、短信群发等方式,尽量把政策信息传递给广大企业,提高政策知晓率。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检查督促,让优惠政策变成推动企业发展的动力。二是尽快实施中小企业希望工程,在全县遴选50户成长性强、有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征的重点企业,培育和鼓励这些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并做大做强。按照省、市、县政府有关政策,做到“四个”坚持:坚持突出贡献,对税收贡献大、吸纳就业多、创新能力强的企业给予倾斜;坚持重点扶持,对希望工程企业进行组合式扶持,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级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专项资金,优先享受市级各类涉及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坚持动态管理,每年度对希望工程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考评排序,实行末位淘汰;坚持持续推进,努力实现三年一大步,五年上台阶的发展预期。----(工业发展科、经济运行科负责落实)。

三、工作要求

开展专项活动是助推县域经济转型跨越的客观需求。活动中要集中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事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以作风建设方面的新面貌、新成效来回应社会的关切、群众的期盼,以实实在在地成效取信于民。

1、要提高思想认识。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加深对开展这项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更加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把抓好这项工作作为改进作风、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载体。

2、要细化工作安排。委属各单位(科室)要迅速行动起来,牵头单位(科室)要按照方案明确的任务要求,进一步细化具体内容、职责分工,明确近期安排、长期目标、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

3、要强化责任落实。经信委党委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专项活动中有很多是县委、县政府已经部署或将要部署的重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科室)要注意搞好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第5篇

一、联系点的确定

按照分工,每位局领导分别确定1-2个基层国土所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

二、主要工作职责

1、深入调查研究。要对联系点进行调查研究,了解掌握联系点教育实践活动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进展情况,了解联系点的安排部署和任务落实情况,把教育实践活动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调研分析联系点在教育实践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切实帮助联系点解决实际问题。

2、帮助查摆问题。配合督导组传达县委的决策部署,通报有关重要情况,引导联系点以整风精神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帮助联系点认真查摆政治上不够坚强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督促整改落实。针对联系点“四风”、日常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帮助和指导联系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督促联系点及时解决。

4、加强制度建设。指导联系点总结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做法和经验,探索建立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健全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制度规定,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

三、相关要求

1、局领导要精心指导联系点的教育实践活动,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协调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发现和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努力把联系点建成教育实践活动的示范点。

2、联系点要安排专人负责,配合做好服务工作。主动汇报活动进展情况,遇到问题及时请示或征求领导意见,对联系点局领导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第6篇

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关于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下简称“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现根据《中共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宁发〔2016〕5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

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凝聚起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任务,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争当全省县域科学发展排头兵,实现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

教育实践活动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全面提高城市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过程中,坚持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贯穿始终,把反对“四风”贯穿始终,把整风精神贯穿始终,把领导带头贯穿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

一是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我局全体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总结运用“三进三解三推动”活动有效做法,通过深入的学习教育活动,在全体党员中进一步增强端正执法思想、坚持执法为民意识。

二是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崇尚真理,改正缺点,修正错误,真正让党员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开好领导班子和各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形成民主团结、敢讲真话、务实创新的良好氛围。

三是坚持讲求实效。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贵在实践,重在实效。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市委三十条规定,坚持开门搞活动,请群众及服务对象参与,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在实践中解放思想,在实践中改进作风,在实践中解决诉求,在实践中改进和创新工作,真正把实践教育活动变成提高城管队伍形象,密切党群关系,推动党员干部作风转变,促进城市管理、文明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的具体行动。

四是坚持领导带头。坚持充分发挥领导表率作用,局领导班子率先垂范,领导干部要带动一般干部,局党组抓支部,支部抓党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范围对象

城管局(文明办)全体党员。

四、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重点解决的突出问题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不放,注重解决我局干部职工中“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攻坚克难勇担当、真抓实干创一流”为主题,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增强责任意识、担当精神,要把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能够忠诚履职、尽心尽责、勇于担责,用来检验每一个党员干部是否真正体现共产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面。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切实解决以下五个突出问题:一是精神懈怠,骄傲自满,工作标准不高。主要表现在:主观能动性不强,开拓进取精神有所松懈;业务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的自觉性不够,沾沾自喜、满足现状。二是形式主义,脱离实际。主要表现在:工作敷衍塞责,管事率不高,作风飘浮、工作不落实,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不严谨,工作中错误漏洞时有发生。三是官僚主义,群众观念淡薄。主要表现在:服务不主动,群众工作能力不强;听取群众及服务对象意见和建议不多,对城市管理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敏感性不强,关注度不够;少数党员个人修养不够,境界不高,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缺乏担当意识,把工作只是当做一种职业,而不是作为事业来追求。四是享乐主义,勤俭节约意识淡薄。主要表现在:怕苦怕累,生活上贪图享受;不爱惜公共财物,不能自觉节约水电,浪费严重。五是自律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遵守城管局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性不够,少数人纪律松弛,作风散漫,迟到、早退、不及时签到等现象时有发生;工作中,业务不精,马虎应付;自我管理、业务管理不严等等。

五、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方法步骤

我局教育实践活动,从2月中旬开始,集中教育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前期认真学习,征求、梳理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着力抓好以下三个环节的工作。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2月19日-3月18日)

1、2月19日前,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加局召开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会后,按要求对局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评议。

2、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通过自学、集中学习、集中讨论等方式,重点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中发〔2016〕4号和皖发〔2016〕9号文件规定的学习内容,学习《城管局十四项规章制度》,组织观看相关电教片。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向群众学习,拜群众为师,使党的群众路线在全局得到贯彻落实。局党组集中学习或讨论时间不少于一周,个人自学不得少于10个学时。

3、开展“七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集体学习交流活动、开展一次集中调研走访活动、宣传一批保持党的优良作风先进典型、进行一次廉政警示教育、举办一次理论知识测试、组织一系列作风体能训练、解决一些涉及群众生活的实际问题(一线环卫工人送爱心早餐、设置爱心驿站),使党的群众路线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深深扎根,使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成为党员干部的普遍自觉。

4、深入群众,听取意见。认真开展“深入群众听意见、找准穴位除四风”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听取意见。组织召开老干部、行风监督员、职工及服务对象参加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会议,广泛听取他们对城管局班子、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局班子成员要集中一周时间,深入联系村、社区及共建单位的群众中去听取意见。一般党员要深入所在社区及服务对象中听取意见和建议,各党支部要注意收集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如实向局党总支和相关党员干部进行反馈。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3月19日-4月18日)

1、找准找实突出问题。坚持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查找“四风”问题具体表现,注重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中查找“四风”问题,积极组织开展“五对照五查看”活动,即:组织开展对照党章,查看宗旨意识强不强;对照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三十条规定,查看执行规定严不严;对照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查看解决问题实不实;对照上级党组织和督导组点明提醒的情况,查看履行职责好不好;对照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查看努力方向准不准。

2、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每名党员要对照《党章》要求和中央有关规定“照镜子”,正视自身缺点和不足,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形成对照检查材料。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包括个人作风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等。既要联系工作实际,又要触及思想灵魂,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正面回应干部群众所提意见。

3、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局领导班子将召开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查摆问题,诚恳地开展相互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各党支部要开好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4月19日-5月18日)

1、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针对查摆出的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落实的目标、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的责任。公布整改结果。

2、开展专项整改行动。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查处发生在城管系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拖延病、享乐病、挥霍病。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要加强队伍作风建设,严格教育管理,对软、懒、散的党员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党员,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且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对不合格的要严肃党纪、给予组织处理。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

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我局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已有制度进行梳理,坚持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制度,抓紧制定和完善符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制度,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常态化长效化。强化制度执行,提高党员干部依法按制度办事意识,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

六、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城管局(文明办)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搞好服务协调、组织指导。各党支部、科室、二级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报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实践活动的每个环节,各部门要根据自身实际,创出自己特色。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部门的活动开展全程指导,及时掌握情况,总结推广好的做法,注重实效,确保把“规定动作”做到位,把“自选动作”做实在,使活动扎实推进,不走过场。

2、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重视发挥网站、微博、手机短信平台等新兴媒体作用,宣传我局教育实践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及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广泛宣传,为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3、真抓实干,确保成效。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责任感,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要把教育实践活动与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以及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正确处理好城市管理、文明创建日常工作与教育实践活动的关系,努力结合各项中心工作,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推动城管局(文明办)各项工作的重要动力,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第7篇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我局将从2016年2月开始,用7个月左右时间,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下简称“教育实践活动”)。根据《中共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宁发〔2016〕5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明确要求,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大举措。

当前,我市正处在厚积薄发、加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关键阶段。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凝聚起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任务,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争当全省县域科学发展排头兵,实现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近年来,统计局党组始终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持续推动机关干部下基层,深入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五级书记带头大走访”和“三进三解三推动”活动,着力构建促进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教育实践活动奠定了良好基础。总体上看,我局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是好的,在联系服务人民群众方面做了一些富有成效的工作,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不符合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问题,有损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有碍党群干群关系,必须认真加以解决。

各科室(中心)都要深刻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一项重大举措,作为关系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统计工作大局的一件大事,切实抓紧抓好。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要按照市委和局党组的要求,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投入到教育实践活动中来,增强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为推动统计事业科学发展奠定重要的思想基础、政治基础和组织基础。

二、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市委三十条规定为切入点,以加快建设服务型统计机关为重要目标,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切实加强全局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坚决反对局机关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统计服务人民群众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三、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重点解决的突出问题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不放,注重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推动作风进一步转变;注重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推动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注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推动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注重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动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坚持以除“四风”之害、履为民之责、祛行为之垢、固服务之基为重点,着力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在增强责任意识上下功夫,着力解决部分党员干部不敢担当的问题

以“攻坚克难勇担当、真抓实干创一流”为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责任意识、担当精神。要把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能够忠诚履职、尽心尽责、勇于担责,用来检验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是否真正体现共产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面。大力弘扬“敢为人先”的精神,着力解决畏首畏尾、怕担风险的思想;大力弘扬自我加压、迎难而上的精神,着力解决安于享乐、无所作为的思想;大力弘扬创先争优、勇争一流的精神,着力解决盲目乐观、不思进取的思想,以踏石留印、抓铁留痕的劲头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在切实真查真改上下功夫,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问题

以“行为之垢大排查、作风之弊大扫除”为主题,针对统计工作特点,重点解决本单位可能存在的作决策、定政策不民主、不科学,脱离实际,急功近利,庸懒散拖、推诿扯皮,作风飘浮、工作不落实,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服务不主动、“中梗阻”,搞部门特权,以权谋私,假公济私等问题。

(三)在持续改善民生上下功夫,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

以“城乡统筹大发展、民生改善新作为”为主题,坚持为民利民便民,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谋统计数据真实之实策、求统计服务为民之实效,努力使统计服务更多的面向民生民情,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群众。

四、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方法步骤

教育实践活动大体安排7个月时间,2016年8月基本完成。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坚持教育实践并重,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使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工作有效衔接、相互贯通。在广泛征求意见、精心制定方案、落实人员机构以及深入动员部署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三个环节的工作。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结合实际抓学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中发〔2016〕4号、皖发〔2016〕9号和宁发〔2016〕5号文件规定的学习内容,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向群众学习,拜群众为师,使党的群众路线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深深扎根,使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成为党员干部的普遍自觉。【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

组织开展“戴党徽、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党员亮出光荣身份,牢记神圣职责,践行履职承诺,接受群众监督,激励广大党员立足工作岗位,发挥先锋作用。认真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集体学习交流活动、开展一次集中调研走访活动、宣传一批保持党的优良作风先进典型、进行一次廉政警示教育、举办一次理论知识测试。集中学习和专题讨论时间不少于一周。

直接到群众中去听取意见。认真开展“深入群众听意见、找准穴位除四风”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听取意见。要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登门拜访、开展谈心谈话、集中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开展专项调查、开通网上平台等渠道,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局领导干部要集中一周时间,深入基层,直接到群众中去听取意见。听取意见要把“面对面”与“背靠背”结合起来,把“个别听”与“集体谈”结合起来,把“走进群众听”与“组织群众评”结合起来,特别要注意听取基层统计部门和统计调查对象的意见。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找准找实突出问题。坚持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查找“四风”问题具体表现,注重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中查找“四风”问题。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要组织开展“五对照五查看”活动(对照党章,查看宗旨意识强不强;对照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市委三十条规定,查看执行规定严不严;对照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查看解决问题实不实;对照上级党组织和督导组点明提醒的情况,查看履行职责好不好;对照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查看努力方向准不准),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要作出说明;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要组织召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会前,要普遍开展谈心交心,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要开展谈心活动。会上,要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情况。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要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开始就改起来,从具体事抓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局领导班子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请群众评价和监督。要把整改的问题与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衔接起来,以上带下、以下促上,动真碰硬、攻坚克难,持续用劲、步步为营,确保整改成效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大多数人满意。

坚持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省、市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下猛药、出重拳,开展“五排查五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排查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三十条规定落实不到位的情况,重点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公款旅游、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超编和超职数配备等问题;集中排查干部作风方面的情况,重点整治“小金库”、公款送礼、公款吃喝、铺张浪费、玩风盛行、“三公”经费开支过大等问题;集中排查损害群众利益的情况,重点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集中排查权力运行中滋生腐败的情况,重点整治以权谋私、违反财经纪律、专项资金乱用等问题;集中排查群众办事不便的情况,重点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消极应付、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不达目的不罢休。

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拖延病、享乐病、挥霍病。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对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

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已有制度进行梳理,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要长期坚持,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抓紧修订完善。建立和完善制度要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注重实体性规范和保障性规范的结合和配套,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公开承诺、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崇尚勤俭厉行节约、考核评价监督问责、深化改革防范风险等方面的制度。进一步深化“三进三解三推动”活动,健全完善以领导干部联基层、代表委员联社区、在职党员联社区、党员干部联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联村(社区)为主要内容的“五联”制度。强化制度执行,提高党员干部依法按制度办事意识,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

五、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局党组领导下开展。成立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局党组是抓好我局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建立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局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支部书记和科室(中心)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的责任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整个活动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科室(中心)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丰富活动内容,推进本科室(中心)活动深入开展。

(三)搞好宣传引导。充分运用统计信息网、统计交流QQ群、简报、展板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市委和局党组活动的部署要求,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及时曝光反面典型,积极营造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紧密结合实际。把教育实践活动与建设服务型统计结合起来,与巩固“四大工程”建设成果结合起来,与联网直报“三查”工作结合起来,与搞好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以统计发展的新成果检验教育实践活动的新成效。既要认真落实市委统一部署,坚持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环节不能少、不变通,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又要结合实际,科学设计活动载体,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使“自选动作”有特色。

第八篇

一、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

安监局肩负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重任,是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筑牢全市安全防线的中坚力量。因此,安监局全体党员干部要更加深刻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一项重大举措,作为关系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件大事,切实抓紧抓好。全体党员干部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推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市委三十条规定,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

坚持以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为重点,突出抓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安全监管执法业务科室、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职能科室、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机关全体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坚持主题不变、镜头不换,总结运用“三进三解三推动”活动有效做法,发扬认真精神,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严厉的措施、更加严肃的纪律坚决反对“四风”。注重领导带头,注重群众参与,注重行业特色,注重创新举措,注重解决问题,注重讲求实效,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偏不空,不走过场。

三、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重点解决的突出问题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不放,注重解决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局机关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注重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强大力量。要严格按照“四解决四推动”(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推动作风进一步转变;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推动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推动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动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总体要求,坚持以除“四风”之害、履为民之责、祛行为之垢、固服务之基为重点,着力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在增强责任意识上下功夫,着力解决部分党员干部不敢担当的问题

以“攻坚克难勇担当、真抓实干创一流”为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责任意识、担当精神。要把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能够忠诚履职、尽心尽责、勇于担责,用来检验每一个党员干部是否真正体现共产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面。大力弘扬“敢为人先”的精神,着力解决畏首畏尾、怕担风险的思想;大力弘扬自我加压、迎难而上的精神,着力解决安于享乐、无所作为的思想;大力弘扬创先争优、勇争一流的精神,着力解决盲目乐观、不思进取的思想,以踏石留印、抓铁留痕的劲头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在切实真查真改上下功夫,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问题

以“行为之垢大排查、作风之弊大扫除”为主题,根据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员干部的实际情况,找准作风建设上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决策、定政策不民主、不科学,脱离实际,急功近利,庸懒散拖、推诿扯皮,作风飘浮、工作不落实,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服务不主动、“中梗阻”,搞部门特权,以权谋私,假公济私等问题。重点解决执法科室、服务科室及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态度蛮横,在审批、验收等工作中滥用职权,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以罚代管,执法不公,工作随意性大,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

(三)在持续改善民生上下功夫,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

以“城乡统筹大发展、民生改善新作为”为主题,坚持为民利民便民,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多谋利民之举、多办为民之事,着力改善民生福利,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群众。着力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全面推广“一线工作法”,做到安监干部全年用70%的时间,服务在一线、检查在一线。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夯实筑牢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及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方法步骤

教育实践活动自2016年2月至2016年8月基本完成。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统筹协调、灵活安排时间进度。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教育实践并重,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使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工作有效衔接、相互贯通。在广泛征求意见、精心制定方案、落实人员机构以及深入动员部署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3个环节的工作。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1、动员部署。成立市安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市安监局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作教育实践活动动员报告,请市委第九督导组组长同志作重要讲话,动员号召全体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统一到市委工作部署上来,积极投身教育实践活动。

2、结合实际抓学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中发〔2016〕4号和皖发〔2016〕9号文件规定的学习内容,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向群众学习,拜群众为师,使党的群众路线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深深扎根,使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成为党员干部的普遍自觉。

3、认真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集体学习交流活动、开展一次集中调研走访活动、宣传一批保持党的优良作风先进典型、进行一次廉政警示教育、举办一次理论知识测试。集中学习和专题讨论时间不少于一周。

4、直接到群众中去听取意见。局领导班子成员集中一周时间,深入基层,直接到群众中去听取意见。向各乡镇、街道、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行风政风监督员及服务对象发放征求意见函、登门拜访、开展谈心谈话、集中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开展专项调查、开通网上平台等渠道,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听取意见要把“面对面”与“背靠背”结合起来,把“个别听”与“集体谈”结合起来,防止“一窝蜂”下基层、重复征求意见。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1、找准找实突出问题。坚持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查找“四风”问题具体表现。组织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开展“五对照五查看”活动(对照党章,查看宗旨意识强不强;对照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市委三十条规定,查看执行规定严不严;对照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查看解决问题实不实;对照上级党组织和督导组点明提醒的情况,查看履行职责好不好;对照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查看努力方向准不准),列出个人问题清单。

2、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局领导班子、班子成员逐项列出“四风”问题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并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作出说明;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局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广泛征求意见;班子成员要亲自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局领导班子和局主要负责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报市委第九督导组审阅,并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报局主要负责同志审阅。其他党员的对照检查材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上报。

3、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会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同志之间要开展谈心活动。会上,要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1、上下联动抓整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开始就改起来,从具体事抓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党员干部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请群众评价和监督,确保整改成效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大多数人满意。

2、狠抓专项整治不放松。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省、市及我市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下猛药、出重拳,开展“五排查五整治”专项行动。同时结合安监局的职能职责和作风建设实际,确定整治重点,达到整治目的。

3、把正风肃纪一抓到底。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拖延病、享乐病、挥霍病。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

4、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认真梳理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重点梳理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制度。建立完善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深入基层督导、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加强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公务支出、公车使用和财务报销管理等制度;制定出台会议、培训经费管理等办法。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忽视制度的问题。适时召开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及时向市委第九督导组报送总结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五、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领导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教育实践活动在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市委督导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局党组是责任主体,党组书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局领导班子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要走在前列、做出表率;班子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建立联系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靠前指挥,投入足够的精力抓好活动开展,确保活动“不虚不空不偏”,力戒形式主义。

(二)加强督促检查,推动活动落实。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对活动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不漏项,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坚持讲求实效,开门搞活动,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有效传导压力,防止和克服安全监管工作中作风不实和行为不廉的问题,真正使教育实践活动健康开展,努力达到“党员干部受教育、安全生产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实效。

(三)抓好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在局网站及党务公开栏开设教育实践活动专栏,及时报送活动情况,积极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交流学习体会,总结取得的经验成效。抓好典型示范和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突出作风建设开展宣传活动,积聚推动教育实践活动的正能量。

(四)坚持统筹兼顾,做到有机结合。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同抓好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力戒形式主义,着力在解决问题、取得实效上下功夫,努力使规定动作不走样、不变通,“自选动作”别具一格、富有特色。

2015民主生活会制度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 第七篇

第1篇: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主要有:

(1)“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3个月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次,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

(2)民主生活会制度。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除参加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外,还要自觉参加所在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

(3)党员汇报制度。党员一般每半年应就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和本人的思想、工作、学习及做群众工作等情况向党小组或党支部作一次汇报。

(4)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每年要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同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优秀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2篇:七项组织生活制度

会议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党支部的会议制度,主要包括支部党员大会制度、支部委员会制度和党小组会制度。落实好会议制度,有利于加强党支部的集体领导,实施正确决策;有利于党员直接参与中队工作和管理党内事务,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使党员人人都在党组织的监督之中。

一、支部党员大会

根据《政工条例》的规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什么时候召开,讨论什么议题,应由支委会讨论确定。作为党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其职权是:①讨论贯彻执行上级决议、指示的措施;②讨论和决定中队的重大问题;③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④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代表大会的代表;⑤作出吸收和处分党员的决定。

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前,要向全体党员预告召开大会的时间、议题,既让党员充分酝酿作好准备,也好让外出的党员按时赶回参加会议。党支部书记在主持支部党员大会时,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统计人数。主持人一般由书记或副书记担任,先宣布“准备开会了,请统计一下到会人数。”统计人数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组织委员清点人数后向主持人报告,应到X名,实到X名;另一种是由各党小组长报告人数。到会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方可开会。

(二)宣布议题。待清点人数结束后,主持人即宣布今天大会的议题是什么(一个或几个议题),并就此进行动员式的简短讲话,内容包括为什么要讨论这个议题,要求党员以什么样的态度参加讨论等。

(三)展开讨论。主持人作简短动员后,询问一下到会的同志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没有。如有,则讲;如无,则算。随即主持人宣布“现在开始讨论,请同志们积极发表意见。”展开讨论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每个党小组派一至二名代表发言;二是全体同志自由式的发言。党内会议讨论问题,发言者不必“报告”,自己用“我谈点看法”、“我说几句”、“我谈点意见”开场即可。讨论如果冷场,主持人要注意做好启发引导工作;如果场面非常热烈,主持人要注意防止讨论跑题。

(四)归纳意见。对一个议题进行深入讨论后,很可能会出现多种不同的意见。对此,主持人要边听大家的发言边归纳,将大家的意见进行梳理。

(五)表决并形成决议(

二、支委会

《政工条例》规定:“支部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这是指在支部党员大会休会期间,支委会负责处理党支部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和处理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召开支委会前要做好准备,通常由书记或副书记提出议题并准备初步意见,告知支委预先进行思考。召开支委会时,一般由书记主持,其程序是:①宣布开会及议题。②逐个议题进行讨论。书记、副书记要在其他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后再发言,以免堵塞言路。③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④明确落实决议的分工。属于军事、后勤工作方面的问题,由中队长负责抓落实;属于政治工作方面的问题,由指导员负责抓落实。

三、党小组会

《政工条例》要求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增加开会次数。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用于党员汇报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发展党员等。党小组会结束后,要主动向党支部汇报情况。

党日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党日,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政工条例》规定:“每周用半天时间进行党的组织活动。”这就为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从时间上提供了保证,为党支部组织生活正常化制度化提供了条件。

一、党日制度的主要内容

1、召开党的会议。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等,一般安排在党日时间进行;有时也可用来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会议和文件精神。

2、进行党的教育。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风党纪、做合格党员教育等。

3、开展组织生活。如组织评议党员,召开民主生活会,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表彰宣扬先进,检查党员完成党支部交给的任务的情况等。

4、处理党务工作。选举出席上级代表大会的代表,改选支委会,讨论发展党员,进行党员鉴定,研究党纪处分等。

二、落实党日制度的基本要求

1、要制定好计划。计划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年度党日活动计划。党支部应根据上级党组织和政治机关的要求,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对一年的党日活动作出大体安排。二是每月党日活动的安排。根据年度党日活动安排和当前的形势任务以及上级有关指示,对每月党日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形式和组织实施,作出具体安排。三是每周党日活动要列入中队工作周操课表。在周操表里不要笼统写“党日活动”,应写上党日活动的具体内容,如召开党小组会、党员汇报思想等,这样,大家一目了然。

2、要作好准备。要严格按照组织活动的计划安排,及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不要仓促上阵。关键是支委会要搞好分工,组织者要切实负起责任来,该拟定方案的要拟定方案,该备课的要备课(对备课的要求,云南省丽江支队石林中队一干部“两个教育”的七个专题教育,所有备课内容不到5000字),并成竹于胸。除此之外,还要“安民告示”,让全体党员都知道本周组织活动干什么,自己的任务是什么,心中有数,早做准备。

3、要抓好落实。一是时间的落实。党日时间为每周五下午,不能随意占用,挪用党日时间需经团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凡因特殊情况占用党日的,可事先安排党日,或事后补上。各级都应有这样的法规意识。二是人员的落实。参加组织生活是每个党员的权利和责任,党支部要逐个通知到个人,外出办事或在附近出差的,也应赶回参加,不能把党日看成是可有可无的事,不能在党日时间派公差。三是内容的落实。党日活动一经作出安排,要保持其系统有序,不要随意变来变去。比如进行党员先锋意识教育,就要按上级的要求,一课一课地循序渐进,每课都要落实。

4、要注重效果。要紧密结合官兵的思想实际,上一次党课,组织一次活动,都要有针对性,好的要表扬,不足之处要批评指正,不能空对空。要注意严肃性与生动性相结合。党日活动的严肃性体现在对党员的严格要求上,而在方法上,应当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使思想性、知识性、娱乐性融于一体,增强党日活动的效果。要做好党日活动登记,经常讲评情况,搞好补课。

党课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党课制度是党组织采取集中讲授和分开讨论的方法,对党员进行特殊教育的一种基本制度。《政工条例》规定:“每月进行一至二次党课教育。”为了抓好党课制度的落实,党支部书记要掌握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党课教育的基本内容

党课教育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增强先锋队意识。因此,党课教育的内容应该具有政治性强、联系思想紧的鲜明特点。党课教育的内容主要有:

1、党的基本理论教育。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确定自己的行动指南,用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分析、解决问题。

2、党的现行政策教育。每当国家和军队的重大政策出台,每当面临一些重大事件,都要及时进行这方面的教育,使党员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主要包括党的性质、纲领、宗旨和组织原则、生活准则、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教育等,以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

4、党员思想品德教育。主要包括品德修养和人生价值观等,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做毛泽东同志倡导的“五种人”。

5、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帮助党员了解党的奋斗历程、优良

传统和优良作风,增强光荣感、使命感,自觉为党旗增辉。

二、党课教育的实施程序

党课教育作为党支部组织生活的一项基本制度,其实施的程序是:

1、计划。党课教育的内容,一般由团以上政治机关确定,中队党支部只需要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包括每课的内容、时间、地点、授课人、配合形式和具体要求等。

2、备课。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支委担任授课人。党支部书记要与授课人一起研究讲课提纲,督促他们编写好教案,必要时还可组织试讲。

3、讲课。以全体党员集中上课的形式进行。授课人要注意按讲课的基本要求组织授课,层次要清楚,主题要鲜明,重点要突出,不要光念讲稿。听课人要集中精力听讲,并做好笔记,也可提问。上课时可吸收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参加听课。

4、讨论。讲课之后,通常以党小组的形式组织党员进行讨论,人员少时也可以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在一起讨论。主要是为了消化教育内容,进而引发党员课后的思考。讨论的情况要收集归纳,必要时对疑难问题再集中进行讲解。

报告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报告工作制度是指支委会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一种制度。这种制度是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是坚持集体领导的必要程序,是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重要保证。

一、报告工作的主要内容

报告工作的内容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支委会怎样履行职责,在加强思想政治领导,支委会和全体党员落实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和对团支部、军人委员会的领导方面,有什么好的做法和成绩。第二部分,主要讲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和教训。第三部分,主要讲下一阶段党支部工作的主要任务或改进支部工作和加强支部自身建设的措施。

二、报告工作的一般程序

支委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程序;实际上包括准备工作程序和大会报告工作时的程序。

准备工作程序为:①根据支委会的决定,由支部书记或指定其他支委起草工作报告;②召开支委会或支委扩大会(吸收党小组长参加)集体讨论修改工作报告。

大会报告工作时的程序为:①由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向大会报告工作;②党员进行讨论,对支委会的报告提出修改、补充意见;③大会表决,在归纳吸收正确意见的基础上,对工作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

三、报告工作的基本要求

落实好支委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制度,要注意五个问题:一是坚持定期报告。正常情况下是每季度报告一次,如遇执行重大任务也可作阶段性的专题报告,不能借口工作忙而忽视。二是工作报告要体现党支部工作的特色。重点是支委会履行职责,发挥支部作用和自身建设的情况,切不可象连队年度工作总结那样,方方面面都讲到,防止党政不分、包揽一切。三是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报告工作既要讲成绩,又要讲问题,不能只讲好听的,报喜藏忧。四是要充分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讨论时要让大家广泛发表意见,哪怕是偏激的言词也不要紧,让人家把话说完。五是不断改进党支部的工作。报告工作的目的在于接受党员的监督,支委会对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积极加以改进。

民主生活会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民主生活会制度是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定期专门召开的民主生活会的一项制度。根据《政工条例》的要求,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进行交心通气,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一、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民主生活会通常有支委民主生活会和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两种形式,主要检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委的指示、坚持党支部集体领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一次以一两个方面为重点,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二、民主生活会的—般程序

从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开始至会后的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确定会期,告知委员作准备。支部书记、副书记确定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和主题后,提前告知支委作好发言准备。书记与副书记之间、委员与委员之间开展谈心,沟通思想,交流看法,增进了解。与此同时,书记还要将开会的时间、主题向上级党委和政治机关报告。

2、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党员的意见。在会前应以党小组为单位,给支委会提意见和建议,用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向党支部报告。党支部书记要归拢意见,并在支委民主生活会上通报。这样,支委会的民主生活会就有了广泛的群众基础。

3、召开会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这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程序。党支部书记首先要在支委会上作简短动员,帮助支委进进一步提高认识,以对党支部负责和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积极诚恳地发表意见,同时还应表明个人的态度,欢迎大家对自己提出批评意见。接着,按支委、副书记、书记的顺序发言。每个支委都要敞开思想,敢于揭短亮丑,既检查自己存在的问题,又给别人提出批评意见。每个支委均可多次发言,或在他人发言时插话补充意见。

4、报告情况,接受上级党委和群众的监督。召开民主生活会时要指定专人作好会议记录,会后进行归纳整理。一方面将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使其了解情况,给予指示;另一方面,还要将会议的主要情况和改进措施向全体官兵通报,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组织民主生活会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要突出民主生活会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的特点,不能开成学习会、工作会;二要引导大家广开言路,努力营造勇于开展批评、乐于接受批评的气氛,既不能光评功摆好,又不能借机发泄个人恩怨,以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三要抓好整改,会上有些问题暂时解决不了,有些问题还没有解决,党支部书记不要因会议结束而了事,还应跟踪抓好巩固工作。

党员汇报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党员汇报制度是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加强党组织与党员的联系,加强党员队伍管理的一项制度。根据《政工条例》的规定,党员每月向党组织汇报一次。

一、党员汇报的主要内容

《政工条例》要求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近期的思想情况,有些什么想法和变化;二是执行党支部的决议和完成组织交给任务的情况;三是近期工作情况,完成本职工作如何;四是了解掌握的好人好事和不良现象,以及群众的情绪和要求;五是对党组织或党员提出的批评和建议等。

二、党员汇报的一般方式

党员汇报的方式是灵活多样的,通常有三种方式:①集中汇报。即在党小组会或支部党员大会上汇报,而以党小组会的形式居多。党支部书记每月要安排一次党小组会,让党员有专门时间向党组织汇报。②个别汇报。就是党员向党小组长、支委或党支部书记单独汇报,遇到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汇报。党小组长、支委、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听取汇报,不得以工作忙而拖延推脱。③书面汇报。外出时间较长时,每月应向党组织作一次书面汇报。

三、坚持汇报制度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是要讲真话,讲心里话。党员向党组织汇报,应该襟怀坦白,实事求是,做到“无事不可对党说,无话不可对党言”,有什么事就说什么事,心里怎么想的就怎么讲。要防止讲假话,心里想的是一套,嘴里讲的是另一套,甚至欺骗组织。

二是要形成自觉,一以贯之。党员向党组织定期汇报思想是建立在自觉的基础上的,无论工作多忙,或是出差外出,都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作为党支部书记,一方面要专门安排时间让党员汇报思想,另一方面要注意提醒党员主动向党支部汇报。

三是干部要带头,做好样子。干部党员不论职务高低,党龄长短,都应以普通党员的身份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不能当“特殊党员”,不能离开战士党员的监督,特别是作为党支部正副书记的指导员和连长,更要放下“架子”,做好样子。

四是认真对待,解决问题。无论是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还是党小组长,对党员的汇报都要认真听取,不能抓“小辫子”。对党员反映出的好思想要表扬鼓励;对党员的思想问题,要加以引导和帮助,如因工作和家庭困难引起的思想反映,应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对党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合理的要尽量采纳。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组织依据党员标准,采取评议的形式,促使党员接受群众监督的一种制度。《政工条例》规定每年至少评议党员一次。根据基层的情况,一般结合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进行两次。

一、民主评议的内容

《政工条例》指出:“对党员特别是干部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采取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议。由此可见,民主评议党员一般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①思想情况,主要看政治学习是否自觉,政治立场是否坚定,道德品质是否端正,利益关系处理是否恰当,精神状态是否高昂。②工作情况,主要看是否热爱本职,对待工作的热情和工作标准高不高,接受任务是否愉快,完成任务怎么样。③作风情况,主要看是否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想问题抓落实是否从实际出发,处事是否公道正派、不徇私情,干工作是否雷厉风行、深入扎实。④模范作用情况,主要看共产党员的先锋队意识强不强,工作上是否吃苦在前、勇挑重担,危急关头是否挺身而出、敢站前排,日常生活中是否严格自律、享受在后。

二、民主评议的一般程序

民主评议党员应相对集中时间进行,其程序可分为六步:

第一步:动员教育。党支部召开中队军人大会或党员大会,学习有关文件精神,讲清评议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和方法。第二步:党员自评。动员教育后,要安排一定的时间给党员作准备。在此基础上,党员在党小组会上进行自我检查。

第三步:民主评议。召开全中队党员大会或军人大会,由党员和群众面对面地、指名道姓地对某个党员提出批评意见。

第四步:综合分析。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员的评议和群众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个党员的优缺点作出评价。

第五步:通报情况。一方面,支委会要把对每个党员的评价转告本人;另一方面,要召开全连军人大会或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报告评议党员的情况,对党员逐个讲评。

第六步:组织处理。对不合格的党员,要按照党内处理不合格党员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党支部和党员群众要分别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三、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是要消除思想顾虑。在评议党员时,无论是干部、党员还是群众,都会有些思想顾虑。比如干部党员怕“丢面子”,普通党员怕“伤友情”,团员青年“怕报复”。因此,党支部要认真搞好思想动员,引导党员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群众的批评;引导群众关心党支部建设,爱护同志,勇敢地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

二是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党支部不要事先划框框、定调子,真正使群众畅所欲言。要坚持面对面地提出批评意见,不能采用在表格里打“√”打“X”的形式。要敢于揭露矛盾,不要群众讲一点你就解释一番,甚至掩盖问题。要贯彻“团结—描评—团结”的方针,坚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不要把评议搞成了变相的整人。

三是要充分调动积极因素。在评议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让大家充分发表意见。在评议过后,对个别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要耐心进行帮助,把群众的批评看成是对自己的爱护,振奋精神,变压力为动力。

第3篇: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般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现阶段的工作任务谈思想、谈认识,上级学校党组织要求召开的民主生活会要结合实际确定内容。

1、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报告和文件,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2、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党性修养。

3、听取党员思想汇报,检查党员工作和学习以及支部交办任务的完成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党员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清是非,坚持原则,根据“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严格要求,热情帮助,真正达到弄清思想,团结奋进的目的。

5、分析群众的思想情绪,关心群众的生活,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6、讨论发展党员的工作情况,制订培养、教育和考察积极分子的具体措施,检查落实情况,总结党建工作中的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

7、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讨论党员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弘扬正气,表彰先进。对犯有错误的,违犯纪律的党员提出批评,进行教育,帮助党员端正党风,自觉遵守党的纪律。

8、组织党员参观革命遗址,使党员接受党史和优良传统的教育,组织党员观看教育有意义的电影、戏剧、参观社会主义建设新成就,听取先进典型和烈士事迹报告。

第4篇:党内生活制度

一、党内民主决策制度

民主决策是党的领导活动的核心。党组织和领导成员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搞好民主决策。

(一)决策范围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部门重要方针、政策、指示、决定的意见和措施。

2、发展规划、工作部署、重要财物的安排使用以及涉及全局性的重要事项。

3、党的建设及干部推荐、任免、调动、奖惩等。

4、有关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及其他需经集体讨论决策的重要事宜。

(二)决策形式

1、决策形式一般采用会议的方式。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

2、党组成员均应出席。有特殊原因须请假。要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才能开会。

3、会议召开前,将会议时间、议题通知与会人员。

4、党组主要负责人事先要与各领导成员通气,各成员拟请集体讨论决策的问题,应在召开会议前与主要负责同志取得联系,以便安排。

(三)决策方法

1、决策前要做充分的准备,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按分工拟制好实施方案,然后在会上集体研究、审查、作出决议。

2、会议讨论时,每个成员都要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都应提出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的方案和建议,充分进行酝酿、协商和讨论。对不同意见,要认真考虑。讨论要做到“三不”即:不作无原则的争论,不作无根据的发言,不武断的否定少数人的意见。

3、决策时要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表决时可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获得半数以上通过为有效。票数相等时,应暂缓作出决议,待意见取得一致时,再行决议。如一时先法取得一致,可请上级党委给予裁决。

4、做好会议记录和归档工作,并注意保密。

5、成员个人无权决定应由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也无权改变集体形成的决定。

6、凡会上讨论的所有问题,不论意见有否分歧,也不论是否形成决议(包括已作出的决定尚未公开的)均要严守纪律,不准任意外传、泄露。

(四)执行和反馈

1、党组成员必须坚决执行集体作出的决定。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会后不得在任何场合有任何反对的言行。

2、党组成员要按分工明确职责,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处理问题不等、不推、不拖,敢于负责。

3、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各成员汇报工作,掌握集体决议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有关措施。

4、书记或其他成员个人对没有经过讨论的重大问题,一般不能随意拍板。临时处置问题,应及时向组织汇报。

5、成员要互相尊重并全力支持书记的工作,领导成员之间要互相学习,互相支持,互相谅解加强合作,共同维护团结。

二、“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基层党组织生活的有效形式。因此国土资源局党支部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制度,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一)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一次。由支部负责同志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增加召开次数。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和指示;总结报告支部工作,征求党员意见;讨论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有关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必须有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出席,并经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同意,决议方为有效。

(二)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若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和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讨论加强支部自身建设问题,对需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问题提出初步意见;讨论决定职责范围内的其他重要问题。支部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支部书记不能搞“一言堂”。讨论决定总量时到会委员必须超过支委人数的半数,所做的决定才能有效。

(三)党小组会。每月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有关文件;讨论贯彻支部决议;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发展党员的问题等。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一个党小组,参加党小组会。党小组长应将召开党小组会的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四)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可以支部为单位上课,也可以由基层党委统一组织,集中上课。党课的内容要根据党的中心任务和上级党委安排,从实际出发,针对党员当时的思想状况确定,每次集中解决党员思想方面存在的一两个突出问题。党课教育的形式要多样化,做到集中听课与分散讨论相结合。上课教育与开展生动活泼的活动相结合。每次党课,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应提前确定教育内容,并安排好主讲人,认真进行,保证党课教育质量。

(五)每个党员必须按期参加“三会一课”活动。党支部和党小组要分别建立《三会一课记录薄》。对无故不参加的党员,要严肃批评教育。超过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按党章规定进行组织处理。每次党小组会、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之前,党组织应将会议的主要内容通知所有党员,提前做好准备。开会时应由专人做好记录。

(六)机关党工委每半年对党支部“三会一课”活动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七)除“三会一课”外,党支部可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党员活动日活动。党员活动日的内容,可以向党员讲形势、报告工作,可组织党员学习党内文件和文化知识,还可以结合工作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严格党内民主生活,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组织措施,也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都必须坚持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一)党组民主生活会和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党组书记和支部书记主持。

(二)党的民主生活会是党章规定的一项制度,各级党组织都要自觉执行。党员除遇特殊情况请假外,均应按时参加。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

(三)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政治性、思想性和原则性,紧紧围绕本单位实际,以解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改革、开放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突出矛盾和党风问题为主要内容。每次民主生活会要突出重点,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集中解决领导班子和干部自身存在的一两个主要问题。

(四)民主生活会要在有充分准备的基础上进行。党组和支部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应采取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谈心等形式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中心议题,并将意见整理后提供党委、支部成员参考。

(五)召开民主生活会,要提前三天将会议时间、议题及有关事项通知与会人员。民主生活会要指定专人详细记录。会后将记录送上级党委组织和纪检部门。

(六)民主生活会要解决领导班子存在的实际问题。会议召集人要以身作则,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与会人员要严于律已,以诚相见,敢于揭露矛盾,讨论是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应实事求是,与人为善。不能以讨论日常工作代替研究自身建设,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工作总结会。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要研究具体措施,确保落实与解决。

(七)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的监督指导。必要时要派人参加下级组织的民主生活会。对民主生活会了过场的;要进行批评并责成其重新召开;上级党组织要经常督促检查,注意总结和推广经验,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第5篇: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是指党员领导干部召开的旨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组织活动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是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作风,是增强党的生机与活力的一大法宝。

(一)会议的必要性

支部委员会一班人在工作中接触比较多,平时在思想上、工作上难免产生不同看法和意见。因此,定期召开支部领导班子组织生活会,就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互相交换意见,谈心通气,开展必要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互相帮助,互相监督、总结经验,统一思想认识,就显得十分重要和必要。它有利于支部一班人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有利于端正党风,增强团结,密切党群关系,有利于加强集体领导,不断改进领导工作;有利于加强党支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形成坚强的领导核心。

(二)会议的原则

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会议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以诚相见、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防止把会议开成单纯的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三)会议参加对象

参加对象应为支部委员会全体成员,实到会人数应大于应到会人数的80%。如有必要可邀请同级行政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同时,可请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请有关党小组长或党员骨干列席。列席人员可以发言,提出批评和建议。

(四)会议时间安排

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两次;上半年的组织生活会应在七月底前召开;下半年的组织生活会应在翌年一月底前召开。如有必要,可适当增加组织生活会的次数,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应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五)会议基本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本组织决议的情况。2、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维护“一班人”团结,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3、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端正党风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情况。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5、其他重要问题。

(六)会议工作程序

1、做好会议前的准备1)根据本支部、本单位中心工作或支部班子成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确定重点议题。2)提前十天将会议日期和议题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准备。3)提前一周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4)支部班子成员在会前要交换意见,沟通思想。5)听取或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2、开好会议1)组织生活会由支部负责人召集并主持。2)通报上次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3)通报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4)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5)围绕会议议题,与会同志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6)因故缺席人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由主持人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7)在会议上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订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在会后向上级党组织报告。8)如有必要,上级党组织要委派负责人员参加,给予会议以具体指导。9)专制会议记录本,并认真作好组织生活会的会议记录。3、会后工作1)会后十天内,要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会议情况的书面报告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对上级党组织的建议和意见等。2)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同志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3)对会上提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要将整改措施用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4)与会人员必须遵守保密纪律,需要保密的内容,不得外泄或扩散。对违反保密纪律的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5)对未经上级党组织同意而不按时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支部主要负责人以及无故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班子成员,应给予批评教育。

(七)会议注意事项

1)要认真做好会议前的各种准备工作,尤其是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和支部班子的实际,确定好会议的中心议题,突出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防止中心大多,议题不明,发言东拉西扯,漫无目标,不能真正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2)对班子或同志中存在的问题,既要本着坦诚恳切的态度,做到对事不对人,把问题讲清楚。又要坚持揭短不怕痛,打开窗户说亮话,防止轻描淡写,浅尝辄止,或者言不由衷。3)组织生活会制度是党组织活动中的一项基本制度,要坚持这项制度,切忌随便变更日期,一暴十寒。支部班子成员除了过好班子组织生活会以外,还要无条件的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接照组织生活的要求,积极参加学习、讨论,如实汇报自已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诚恳接受支部和小组分配的任务,接受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切忌自觉或不自觉地以领导者自居,动辄作指示提要求,把生活会变成布置工作的会议。

2015党员管理制度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 第八篇

第1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坚持党支部学习制度,每月集中学习一次,重点学习中特理论、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在农村现行政策法规及科技知识。

2、坚持开展党员争先创优、“双学”和“三比三争”活动,牢固树立改革开放的发展观、求真务实的人生观,乐于奉献的价值观,维护大局的世界观。

3、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严格按党章和党的规定办事,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民主监督,党员必须严格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

4、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季度召开一次,必须重实效,党员半年以上不过组织生活或不缴党费视为自行脱党,党的组织生活必须讲政治、讲党性讲原则。

5、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必须注重以下五个步骤:(1)学习教育;(2)自我总结:(3)民主评议:(4)组织处理;(5)健全制度。

6、坚持流动党员管理,党员六个月以内外出参加学习、借调、停薪留职、务工等必须按时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一年以内除上述以外,由单位出据鉴定书,一年以上接转组织关系。

第2篇:西街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工作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环节。为加强党员管理,使党员能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党员先进性,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籍关系

1、党员因调动工作、学习以及其他原因等,需从本村转到外单位,党支部和党员应及时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及时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

2、党员一般应参加所在支部党的组织活动;外出学习或工作的,参加居住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

3、党员外出前必须向党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的理由、时间、地点等,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过组织生活、缴纳党费等情况,要详细记载。临时性、间断性外出,离家较近的党员,应参加所在支部的各项活动;外出时间长、地点不固定的党员,由支委分工负责,定期通信联系。

4、对外出地点比较固定,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党员,一般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外出时间在2—6个月之间的党员,则出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党员应主动定期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按时缴纳党费,在返回期间,支部要对他们进行补课,单独组织他们学习外出期间的党内相关文件,并进行教育。

二、自身建设

1、定期汇报。党员每个月至少要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所在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以便党组织对其进行考察和监督。

2、定期谈话。党支部班子成员要按分工(),每个季度至少同党员谈一次话。通过谈话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了解他们本人或通过他们了解党内外群众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意见、要求,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组织生活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及上好党课。

2、每个党员应主动参加组织生活,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事前必须向党支部请假。

3、党员必须认真执行党的决议,积极参加党的组织活动,坚持定期过组织生活,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党员参加所在支部党的组织活动,外出学习、工作,参加居住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积极发言,做好笔记。

5、长期患病卧床不起或长期休养的党员,如参加组织生活困难,由支部派人向其传达党的重要文件和党内重要活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

6、加强对预备党员的管理,由入党介绍人定期写考察记实(填写培养跟踪表),并为他们提供锻炼的机会,预备期满,及时讨论转正问题,并按程序上报审批。

四、民主评议

1、党支部每年一次对党员在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和考核。

2、严格依照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党员本人的工作总结和检查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3、通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作出客观公正的评议。

4、根据评议结果,采取适当方式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党费收缴

1、党员交纳党费要自觉、按时、足额。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同意,可以委托他人代为交纳或补交,但补交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3个月。

2、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的党费收缴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不同阶段工资变动情况随时按标准进行调整。

4、支部党费的收缴,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上缴一次。要严格党费收缴手续,便于监督、检查和公布。

5、党支部对不能按时和不足额交纳党费的党员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增强党员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

六、违规责任

1、对违纪党员,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根据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2、党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党支部可召开支部大会决定

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对没有正当理由,6个月以内不转移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要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并限期报到。经批评教育仍继续把组织关系介绍信留在自己手中、不交给转往单位的党组织、不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或根据党章规定,按自行脱党处理。

4、党员擅自离职,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本人坚持不改的,可区别不同情况作必要的处理。

第3篇: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1、社区党员应当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管理,按照社区党组织的部署要求,积极认真地做好社区的各项工作。

2、党员应该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按时参加“三会一课”,过好组织生活,因事不能参加的党员,事先必须请假。党员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在各项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社区党组织要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参加学习培训,主要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政治理论、政策法律、科技文化和业务技能学习。做到内容丰富、形式灵活、效果明显。

4、社区对党员实行登记建卡管理,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流动时,必须及时按规定做好组织关系接转。

5、党员必须按中组部文件规定自觉按月足额缴纳党费,特殊情况时不能超过3个月。

6、社区内单位在职党员要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社区党组织要定期把在职党员在居住社区的表现情况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

7、社区党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活动,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8、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或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进行组织处理。

第4篇:党员管理的主要制度

党员管理的成功实践大多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在新形势下不断坚持和完善这些制度,即构成了新时期党员管理的主要内容。

(1)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党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着直接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只有把党员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并在其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才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保证基层党组织有坚强的战斗力。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既是党员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党组织的重要职责。

(2)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必须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通常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应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这项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组织保证。

(3)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党员定期参加组织生活会,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求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此外,其他同志在思想和工作上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也应当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这项制度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方式,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的一种途径,是我们党内生活的优良传统之一。

(4)党日制度。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的规定。通常每隔一定时间安排一次,用以召开党的会议,研究党的工作,进行党的教育,过组织生活,接收新党员入党,以及向群众进行党的宣传工作等。坚持这一制度,对于活跃党内民主生活,增强党员党的观念,增进党的团结,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5)党员交纳党费制度。是指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向党组织交纳用于开展党的活动的经费。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员交纳党费,不仅仅是在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按照党章规定,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应当按自行脱党处理。

(6)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中共中央于1988年12月批转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后,这项制度在全国城乡基层党组织中逐步建立起来。每年进行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是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在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清除腐败分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7)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组织在党员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点时,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党员组织关系由一个单位或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有关党组织只有在接到其组织关系介绍信后,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将其编入一个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临时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可开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证明其党员身份,在所去单位党组织过组织生活,但在这个党组织中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8)党籍管理制度。党籍指的是党员资格。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申请人党的人被党组织批准后,就算取得了党籍。预备党员也有党籍。凡是党员自动退党、被劝退出党、自行脱党、党员重新登记时未予登记、受到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以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就都失去了党籍。党组织应按党章及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应手续。党组织对党员党籍的处理必须采取十分严肃和慎重的态度。

(9)流动党员管理制度。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广泛,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管理的一个新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中央组织部在1994年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流动党员管理的基本规范。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新的方式方法。

第5篇:党员管理制度

一、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半年召开一次。

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

通过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目的。

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组织生活会,可以吸收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列席。

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是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领导班子召开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会议。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和任务是:结合思想、作风、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实际,认真对照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民主生活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增强原则性和思想性。领导班子成员要围绕主题,敞开思想,畅所欲言,开展同志式的批评。通过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吸收同级行政负责人参加,也可邀请部分党员、群众代表列席。

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要参加所在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也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一般情况下,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上一次党课,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要做好会议记录,并且要注意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注重质量,避免流于形式。

1、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会议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等。

召开支部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特别是讨论发展新党员和决定给予违纪党员纪律处分等重大问题,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因故不能参加的应事先请假,支部委员会可就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个别听取,这些同志的意见,并把他们的意见转达给党员大会,会后应向他们传达会议的决议。

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支部党员大会可吸收非党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2、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支部委员会议事要注意遵守规定的程序,会议的议题应事先通知支部委员,做好准备,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要注意检查督促。

3、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通常有以下内容: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

开好党小组会要注意抓好四个环节:一是会前与党支部沟通,确定会议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四是做好记录,向支部汇报。

4、党课

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党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中心任务,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国际国内形势和科技文化知识等。

授课人可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课后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党课质量。每个党员都应当自觉地接受党课教育,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锻炼。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的一项活动,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纯洁组织,提高党员政治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措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民主评议党员应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民主公开,坚持平等的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评议意见。民主评议党员原则上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并动员,全体党员参加。

五、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是关于党费的交纳办法、使用原则、审批、检查、报告等各项管理活动的有关规定。收缴党费包括党员个人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和下级组织向上级组织交纳所收的党费两个方面。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每位党员应尽的义务,党员要自觉、按时、足额向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生活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正常情况下,党费必须由本人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各党总支(支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收缴党费,认真登记造册,每季度末15日前上交组织部。

组织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由组织科专人负责;建立会计专帐,单独立户存放;按照党费管理的原则和要求,严格党费使用范围、严格党费使用审批制度和党费检查报告制度;组织部每年一次向市委组织部和党委书面报告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并向学院全体党员通报。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六、党员教育制度

党员教育制度是关于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形式等方面的规定。

党员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科学文化和技术业务教育等。

充分利用党校阵地,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通过举办党员轮训班,采取集中辅导、分组讨论、个人自学、外出考察等灵活多样的方法,切实加强党员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效果。

七、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制度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由于工作调动、离退休、外出学习培训、毕业(结业)等原因,使工作或学习单位发生变化时,均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并妥善保管携带自己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接转手续。

1、党员组织关系的接收

来我院工作、学习的党员,时间在六个月及六个月以内的,应持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持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到组织部办理转入我院手续。

2、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

调离的党员,在办理离开手续的同时,由党员本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外出工作、学习三个月以上的党员,持所在党组织证明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工作、学习结束后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党员离退休后,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移至离退休人员党总支。对异地安置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安置地党组织;对异地居住或受聘到新单位工作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或临时组织关系;纳入社区管理的,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社区所在的街道党组织。

3、校内组织关系的接转

党员因工作、学习需要,在校内各单位调动时,原工作、学习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党员本人到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2015党支部工作制度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 第九篇

第1篇: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支部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三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党员队伍。

第四条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五条医院党总支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从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和业务工作等实际,合理设置党支部。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划分为若干个党小组。

第六条党支部委员由本支部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确定的委员候选人应征得党总支原则同意后方可提交党员大会选举,选出的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七条支部委员一般为3-5人,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等,必要时设副书记。

第八条支部每届任期二年或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如需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任期内委员缺额或需增设委员时,应及时补选,补选前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九条支部委员会应由党性强、作风正、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正式党员组成。

第十条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

第三章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第十一条党支部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对党员的政治理论教育。建立并坚持学习制度,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教育引导党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教育督促党员履行应尽的义务,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

(四)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经常了解党员的思想和工作状况,教育党员自觉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不良倾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五)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重视在医疗上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

(六)积极主动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紧密联系新的形势任务和医院实际,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解决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各种矛盾。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支持党员群众在医院的改革、发展、稳定中作出贡献。

第四章党支部书记、委员主要职责

第十二条支部书记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主持支部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一)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代表支委会定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指示、决议。

(三)经常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映。

(四)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各位委员的作用。

第十三条组织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组织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支部的组织工作情况,提出加强组织建设的意见,并按支部决议组织实施;

(二)加强对党员管理,抓好组织生活,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三)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目标管理;

(四)负责党员发展工作中的具体事务。

第十四条宣传委员协助书记负责思想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建设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党员学习,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三)负责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受理的党员申诉、控告的情况。

(四)负责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第十五条纪检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支部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二)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经常检查党员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三)对党员进行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四)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工作,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工作。

第十六条青年委员协助书记负责青年群众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制定党支部青年工作计划;指导团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的特点,开展团的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二)定期听取团组织工作汇报,掌握情况,指导工作;指导辖团支部搞好换届改选;指导团组织做好团的发展工作,培养优秀青年加入团的行列。

(三)做好团干部的管理教育工作,指导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四)指导团支部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团员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青年。

第十七条党小组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党支部要求,组织好党员的学习,贯彻党支部的决议。

(二)按时召集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三)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听取、收集党员的思想、工作汇报,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反映情况,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第五章党支部基本制度

第十八条“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形势任务或遇重要事项时,可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措施和本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并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

1、支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实际,可适当增加次数。

2、支委会研究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何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指示;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对党员的教育、奖励和处分;党员发展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3、支委会召开会议时,必须坚持集体领导,重大问题需经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可以吸收党小组长列席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讨论贯彻支部决议和工作安排;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荐党员发展对象,提出对党员奖惩的意见。

(四)党课

党课每半年安排一次,由医院党总支安排。可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授课。党课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参加。各支部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做好“三会一课”计划,并认真做好记录。

第十九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与行政领导配合,共同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建立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建立每年一次向院党政主要领导报告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建立领导干部谈心制度。院党政领导干部、支部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要与干部职工进行谈心谈话,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干部职工遇到的思想认识问题和实际困难。

第二十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员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根据医院实际,评议工作与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相结合一并进行。评议的基本要求和方法是:

(一)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教育;

(二)对照党员标准进行个人小结;

(三)组织民主测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支委会根据党员平时表现和评议情况,告知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督促改进;

(五)表扬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二十一条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召开,与党员民主评议、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本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二)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团结一批评和自我批评一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交流思想,总结经验,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组织生活会应注意把握会前征求意见,会中对照检查,会后落实整改等重要环节,切实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四)召开组织生活会应提前三天报告医院党总支,以便派人参加进行帮助指导。

第二十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的规定,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重视在医疗工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其主要程序是:

(一)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教育,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二)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分析,经过一至两年培养考察并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

(三)列入发展对象的同志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基本知识培训;

(四)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并形成政审材料。

(五)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介绍人,支委会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严格审查的基本上,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六)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主动向所在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步教育和考察的,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一年后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二十三条发展党员票决制

(一)适用范围: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二)票决方法

1、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参加支部大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进行票决。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分别计票、汇总。

3、票决设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支部提名,经到会有表决权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票决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领取、发放并清点、统计表决。

4、有表决权的党员对票决对象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5、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可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计票时统计在票数内。

6、票决结果应当场统计并公布。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数的,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

7、票决结果写入支部大会决议,票决情况汇总表随同《入党志愿书》和其他材料一起报上级审批。对未经票决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一律不予审批。

8、票决未通过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党内监督制度

(一)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与党中央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一致;

2、能否自觉参加上级党组织、所在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

3、能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4、能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纪条规;

5、能否廉洁从业,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6、能否密切联系群众,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

(二)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每半年检查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在支部会议上通报;

2、督促领导干部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并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

3、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干部工作,经常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馈;

4、对党员违法违纪案件,协助纪检部门调查核实,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外出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因工作需要,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

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还应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持证在外出所在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外出党员的党支部应通过适当方式与外出党员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党员返回后,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内容,以了解掌握外出期间的表现。

第2篇:党建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县扶贫办党总支结合组织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展党员制度

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讨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

2、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表现及培养情况;

3、对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所在支部进行讨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支委会根据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发展对象;

4、将积极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并由总支委派专人到发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考察合格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发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讨论;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

(二)党费收缴制度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按时交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的进行,方法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每年开展一次;

2、开展新时期合格党员教育,通过政治学习,检验每名党员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密却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

3、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总结,严肃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4、支委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指出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缺点,并行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督促其改正缺点;

5、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

1、处置不合格党员,是贯彻党章规定的精神,坚持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支部需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方针,有组织、有领导的妥善进行;

2、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支委会对于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认为是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材料;

3、经支委会讨论,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意见;

4、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支委会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五)党内监督制度

1、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履行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政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党支部要督促本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

3、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对机关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领导反映,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4、党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应当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发展党员的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要事项;

2、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决议和行使教育、监督职责,讨论研究思想思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支部工作安排、党员奖惩,搞好支部自身建设;

3、支部会每月召开1—2次,组织党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由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评议和讨论对不合格党员的奖惩等;

4、党课每季度安排一次,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论述和十六大精神,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系统的进行党的纲领、宗旨、任务和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

(七)请示汇报制度

1、党支部每年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支委就履行职责情况向支委会汇报,支委会应认真对支部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就支部工作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由党员评议;

2、党支部要按时参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对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及时传达,认真贯彻落实;

3、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4、党支部还应主动向党总支和行政领导汇报工作,听取党总支的指导意见,争取行政领导的支持。

第3篇: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三会一课”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主要是听取支部委员的工作汇报,总结上月党建工作情况,研究本月工作。

2、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主要是由党小组长根据党支部的要求组织本小组党员学习理论、提合理化建议等,支部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3、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主要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指示,讨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

4、每半年上一次党课。主要是联系实际工作和党员思想状况,采取集中授课、收看电教片、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对全体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教育、政策形势教育、实用技术教育等。每次党员到课率原则上达90%以上。

5、以上“三会一课”,如有特殊情况,由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安排。

6、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的会议记录要完整、清楚,专本专用。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及原因、会议内容、形成的决议和决定。

组织生活制度

1、党支部制定年度组织生活计划,做到组织生活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时间充分,每月组织生活不少于6小时。

2、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党员和党组织,组织党员参观学习等。

3、组织生活的一般内容: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

4、每个党员无特殊情况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5、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

6、坚持党的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则性,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定政治立场,旗帜鲜明,着力端正党风、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含党组织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民主生活会的主要任务是每个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生活会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每名党员都要正确对待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准打击报复。

3、民主生活会的主题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4、民主生活会前,支部(含党委、总支)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班子集体或党员个人的意见或建议,整理后在民主生活会上反馈。

5、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或召集。主持人或召集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民主生活会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提出意见建议。

7、党员要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8、党组织领导成员要积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

9、民主生活会检查出来的问题,党组织和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要及时报告。

10、民主生活会结束后,15日内按要求将会议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

发展党员制度

1、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每个党员至少联系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建立保持一支占本村(居)人口5‰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3、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记入考察表。

4、对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5、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6、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40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7、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8、发展新党员以妇女和35周岁以下青年为重点,文化程度一般在初中以上,文盲一般不发展。

9、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由党支部组织仪式的,须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10、党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工作思想汇报,并进行讨论和反馈。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不得拖延。

党组织任期目标承诺制度

1、党组织要根据上级党委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三年任期工作目标,报上级党委审查后,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2、党组织书记要代表党组织就任期工作目标向党员和群众(代表)作出承诺,并报上级党委,作为考核评议的重要依据。

3、任期工作目标要分解落实到年度,逐年制定工作规划,逐年对照检查,逐年进行总结,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委报告。

4、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党组织要将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个人,明确考核奖惩措施,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

5、任期届满时,结合换届选举,党组织要对任期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向党员和群众(代表)报告,接受查询和评议。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1、党员必须带头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在群众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2、要组织开展党员“双带”活动。有帮带能力的党员都要就近联系1-2户贫困群众,力所能及地帮助联系户解决生产、工作、生活中的困难。

3、老弱病残党员,如参加组织生活困难,由支部派人向其传达党的文件和重要活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

4、对外出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理由、时间和地址,返回后,要及时报告外出情况。3名以上集体外出又在同一地点工作的党员,必须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外出6个月以上的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往所在地的党支部;外出在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党员,开具党员介绍信,参加所在地的党组织生活;对外出时间较长,地点不固定的党员,由支委分工负责,定期联系联络,及时了解外出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5、对外来党员,转来组织关系的必须接纳;对持党员证明信的,认真组织他们过好组织生活,并做详细记录。

6、对党员的纪律处分,须经支部大会讨论,按照处分党员的批准权限逐级上报,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经得起历史考验。

党务公开制度

1、党务公开内容: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的,一律向群众公开。党组织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党费缴纳、参与组织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党员结对帮扶等情况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党纪处分情况、党员其他应当公开的为随时公开内容。

2、党务公开要求: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使用村(居)党务(政务)公开栏,统一公开重点项目,统一公开形式,统一公开时间。党组织书记作为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职责,确保党务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党务公开与村(居)务(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结合起来,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问和要求。

3、党务公开结果的运用:设立党务公开检举、意见箱,及时了解群众的反映和接受党员群众的检举。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由纪律检查部门认真核实,并作出处理,同时把党务公开是否规范、及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党员学习制度

1、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现代科技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技能。

2、学习形式: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每月组织一次党员集中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有重要、紧急的学习任务随时安排。每名党员要按照支部安排的学习内容进行自学。每周1-2小时。

3、学习要求:每名党员必须重视政治学习,端正态度,认真对待。学习时,不得做与该次学习内容无关的事,不得随意议论,干扰他人。要积极踊跃发言,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本着有利于提高素质、改进工作的积极态度进行,不得漫无边际谈天。讨论时必须由专人作好记录,发言记录要妥善保管。将党员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集体学习和自学都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检。对党员经多次检查仍无学习笔记的,将在党员大会上予以通报公布名单,公布名单后仍不改正者将对其本人提出批评。

4、组织领导:党组织书记作为学习的组织者,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和组织实施学习活动;全体委员要带头参加学习,并做好学习辅导,努力提高学习效果;全体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教育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更不得以工作为借口不参加学习活动,要确保人员、时间、内容三到位。

党员汇报制度

为了加强同党员联系,及时了解党员思想、工作、学习情况,掌握群众对党组织的意见和要求,特建立党员汇报制度:

1、汇报时间:党员应定期向党支部作汇报。

2、汇报方法:可以口头汇报、书面汇报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汇报。

3、汇报内容:执行党的决议和完成任务情况、自己的思想动态及掌握的民情、对党支部或党员的意见建议。流动党员重点汇报在外活动情况及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进行,按照党员标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强化党性、党纪和党风教育。

2、民主评议党员采取“三评一定、末位定格”的方法,即:党员评议、群众评议、民主测评、组织定格。具体评议方法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导性意见研究决定。

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党组织书记主持,必要时由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评议结束后,主持人应将评议情况转达本人,并报上一级党组织。

4、对被评议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开除党籍及被除名外),党组织对其实施诫勉谈话,对不合格党员要限期整改,并落实帮教人和帮教措施。

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岗位特点,选择适当方式,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1、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从项目、技术、信息、物资、资金等各方面进行扶持,帮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

2、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十万党员联群众”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二件实事。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

3、参加设岗定责活动。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所在党组织设立的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履行岗位责任,努力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4、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便民、利民活动,积极参加爱心捐赠活动。

5、做好群众工作。党员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定期走访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党员干部“双述双评”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员和干部管理,增强广大群众的民主政治意识,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1、“双述双评”的含义:“双述”即村干部述职、无职党员述责,“双评”即群众评议、党支部考评。

2、“双述双评”的对象:参加“述”的对象为本村全体村干部和活动能力的无职党员。参加“评”的对象为村支委委员和群众代表。

3、“双述双评”的内容。村干部就一年来根据分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述职,村支部书记还要就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落实管党职责加强党的建设进行述职。无职党员的述责内容除在工作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外,重点就参加“设岗定责”履行岗位职责和参加“十万党员联群众”活动所做的工作进行述职。

4、“双述双评”的程序。一是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要求全体党员认真总结年度内个人履行党员义务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以及在学习、生活、工作等各方面表现情况,并对照党章中党员标准认真查找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严肃认真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事求是地准备好书面“述职述责”报告。二是党支部组织党员面向全体群众代表,按照要求进行“述职述责”。流动党员应向支部请假并书面上交“述责”报告。三是群众代表根据各述职述责党员、干部平时表现和现场陈述,向党员、干部本人提出的一些问题,请党员、干部当场进行答辩。四是全体群众代表根据党员、干部的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对其进行“无记名”满意度测评。五是党支部对党员“述职述责”情况和群众代表“满意度测评”结果进行统计,并将结果(支部书记、党员本人签字)反馈给党员本人,帮助党员查找原因,分析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六是党支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党员针对“述职述责”活动中群众代表提出的缺点和不足,认真进行总结和反思,制订出整改计划和具体措施,切实达到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保持党员先进性的目的。七是对于表现不好、作用不突出、测评结果较差的党员,在支部内对其进行口头通报批评,并进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八是总结活动的开展情况。

5、“双述双评”的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无特殊情况,党员、干部都要积极参加。无法参加的党员应向支部请假并书面上交“述责”报告。评议结果作为党员、干部评先表模的参考依据。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应事先向党支部报告。

2、党员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将其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组织。

3、党员临时或季节性外出且无固定地点的,组织关系仍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并报乡(镇、街道)党委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身份证明。

4、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相对集中的,建立临时党小组。

5、外出党员和临时党小组负责人应主动经常与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情况。外出党员接到党支部重要活动通知后,应按时返回参加,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履行请假报告手续。

6、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身份证明。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7、对外来务工经商的党员,积极接受他们的组织关系和党员身份证明,安排他们参加党的活动和过组织生活。

党员电化教育管理制度

1、按照上级有关电教工作规划和安排,认真组织好播放和收看工作。每年播放电教片不少于15部。播前有预报、有准备,播后有讨论、有记录。

2、落实专人做好电教设备的管理、使用与维护工作,做好有关记录工作。

3、要建立党员电教设备、器材和电教片档案,内容包括电教器材、设备明细、电教片目录,电教片发放、借用登记等。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4、党员电教设备要用于党员教育,不得挪作它用,不可播放与党员电教无关的节目。使用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操作。党员电教设备一般不得外借,特殊需要时,须经领导批准。

“城乡互联、结对共建”制度

为深入实施“五个基本”建设提升工程,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特制定本制度。

1、双方应在民主、平等和自愿的前提下,本着优势互补和互惠互利原则,开展结对联建活动。充分发挥城乡双方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各方面的优势,促进双方共同协调发展。

2、双方要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相互借鉴,相互帮助,统筹城乡共同发展,逐步实现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一体化的党建新格局。

3、双方从实际出发,在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制订结对联建的规划和方案,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确定工作内容和形式,落实工作措施,在双方人力、财力、物力允许的情况下,每年确定突破、创新的工作重点,不定期开展各类联建活动。

4、达成协议的共建活动在区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双方党组织共同负责实施,主要围绕“建强一个好班子、制定一个好规划、选准一个好项目、建设一个好阵地、制定一个好规划”等“五个一”开展工作。

5、双方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创先争优“五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内容,丰富联建内涵,提高统筹城乡党的基层组织科学发展水平。

结对帮扶制度

1、党组织根据每个党员的活动能力、专业特长和各自的具体情况,采取组织决定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联系对象,凡有联系能力的,一般应联系1-2户(名)贫困户或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或特困职工。

2、要建立结对帮扶活动台帐。结对党员要与被帮扶对象签定帮扶责任状,责任状一式三份,党组织、党员与被帮扶对象各一份。

3、结对帮扶活动要做到“三明确”、“三经常”,即:帮扶对象明确、帮扶内容明确、帮扶职责明确;经常了解被帮扶对象的思想和生产、生活情况,经常做被帮扶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为被帮扶对象提供资金、技术和信息服务,共同商讨致富的思路和办法。

4、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帮扶工作专题汇报会,并做好记录。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经验交流,每一年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并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对优秀党员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民情访谈制度

1、访谈对象:村(居)两委干部按联系级开展“民情访谈”。访谈对象为各村(居)群众,重点是村(居)民代表、党员、“三培养”对象和困难户。

2、访谈时间:白天或晚上均可,每月三次以上。

3、访谈要求:每次访谈有两人以上参加,携带《民情日记》并详细记录访谈情况。对访谈时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帮助记录并帮助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向上级有关领导反映,一时不能解决的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党员干部值班制度

为了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切实发挥基层组织活动阵地服务人民群众的积极作用,特制定党员干部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村(居、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部分党员在办公室轮流挂牌值班,开门办公,服务群众。

2、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防汛抗旱等特殊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

3、值班任务:①、值班人员对值班当天的群众来访和出现问题负首问责任;②、积极做好接待、协调和处理工作,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接待群众来访,调解群众纠纷、邻里矛盾,办理有关手续,受理村(居)民对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答复解释村(居)民提出的问题;③、受理村(居)民委托代办事项,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④、负责处理日常村(居)务工作,记录处理过程和结果;⑤、接待上级检查考核,搞好上传下达,上下联络工作;⑥、及时更新党务、村(居)务公开内容;⑦、维护活动室的环境卫生及财产安全;⑧、值班期间遇有突发性紧急事件,应及时向乡(镇、街道)党政办公室或主要领导汇报,并通知村(居)其他领导共同做好应急处理;⑨、填写好值班日志,办理好交接班手续。

4、值班要求:①、村(居)干部实行轮流值班制,按时交接班,不得缺岗漏岗。值班干部有事外出应按AB岗制度办理;②、将规定工作日和干部轮流值班表及联系电话在本村(居)醒目位置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办事;③、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有失职渎职、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④、值班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工作日、工作时间值班,发现脱岗一次罚款30元,在值班人员工资中扣除;⑤、村(居)干部个人连续脱岗3次以上者,年终考核为不称职,并进行诫免谈话;单位发现连续缺岗5次以上者,年终考评单位为不合格,不得参加任何评先表优活动;⑥、聘请区乡(镇、街道)党代表、人大代表、老干部等为村(居)干部值班制的监督员,对值班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将全年值班考勤情况作为村(居)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议五公开(议事恳谈)制度

1、五议五公开内容:“五议”包括村(居)民党员建议、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党员代表大会决议;“五公开”包括提议事项、审议程序、决议结果、实施方案和办理结果公开。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人要积极维护集体领导,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畅所欲言,求真务实。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参会人要坦诚相见,密切合作。党支部的决议形成后,党员要自觉、模范的贯彻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反映,但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

4、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凡需提请会议讨论的议题,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提出初步意见,再提交会议研究决定。对一时不能解决的事宜,应暂缓做出决定,相互交换意见,下次再议。做出决议后,要按照分工,抓好工作落实。5、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参会人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对会议决定的内容,凡属应保密的,不得向外泄露,如有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后果,将按照党内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

群众说事制度

1、说事地点:“群众说事”室设在村委会办公室(或党员活动中心)。

2、说事时间:“群众说事”日定为每周五。

3、听事人员:乡(镇、街道)包村联系(居、社区)领导干部、村(居、社区)干部。

4、说事内容:群众想说的话、想说的事和困难等。

5、凡说事日,乡(镇、街道)包村联系(居、社区)领导干部、村(居、社区)干部在村(居)委会办公室值班,接待群众说事,及时解决处理问题。

6、建立群众“说事”登记簿、信访意见反馈卡。在规定的时间内调处好所“说”的纠纷,处理完所“说”的事项,解决好所“说”的困难,并请当事人在说事(调解)记录簿上填写满意度评价。对所反映的事项,能直接答复解决的应现场及时给予答复解决;一时不能答复需要调查处理的,按照矛盾排查调处的程序和原则进行调处。

7、“群众说事”纠纷调处接待室要做到:热情接待、热情询问、热情处理、热情回访。及时公开信访内容、公开调处程序、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处理结果、公开反馈意见。乡(镇、街道)包村(居、社区)联系领导、村(居、社区)干部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到岗、接待不热情、记载不详细、调查不耐心、处理不公开、群众不满意或激化矛盾的,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取消当年评先表优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代办(上门)服务制度

1、应依据公开、公平、公正,依法、高效和自愿的原则。

2、代办(上门)服务代办点设在“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也可到村(居)办公室办理。

3、代办(上门)服务范围:属乡(镇、街道)全程办事代理室受理的事项(按规定申办人必须到场办理的除外);需由村(居)两委办理的事项;为申办人提供咨询和解释等服务事项;其他适宜在村(居)级代办点受理的事项。

4、代办(上门)办事程序由受理、传递(上门)、回复(办理)三个环节组成。

5、受理时,可采用书面、口头等方式受理,做好代办(上门)服务记录,并向申办人告知承诺时限。对申办人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补办事项。无明确办理时限的一般半月内办结。

6、传递(上门)时。要主动与乡(镇、街道)“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等及时做好衔接工作。

7、回复(办理)时,及时做好说明和资料归档工作,并听取申办人的意见。

8、申办人可采用书面、口头、电话等形式,向乡(镇、街道)办公室投诉。各代办点遇到重大投诉事项以及涉及到其他单位的投诉事项。应及时上报乡(镇、街道)办公室。各代办点应定期对申办人进行回访,遇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

9、代办员由乡(镇、街道)包村(居)干部和村(居)全体干部等组成。村(居)干部负责受理和回复工作以及传递需由

村(居)两委办理的事项;包村(居)干部负责传递需由乡(镇、街道)受理的事项。

10、代办(上门)服务工作情况与村(居)干部和包村(居)干部年度考核挂钩,有3次以上不满意记录的取消年度评先表优资格,有5次以上不满意记录(非人为因素)的建议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机关党支部书记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及经济、科技、文化和业务知识等,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强化党性党风教育,促使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3、负责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提高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围绕“五个基本”要求,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地发展党员工作,特别要重视从一线、基层青年干部职工中培养积极分子。

5、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本系统和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本级和下级党组织任期届满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党务公开,及时公布党内信息;支持本部门(单位)党代表开展工作,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保障。

7、坚持从严治党,监督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国法政纪,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独罪行为作斗争。

8、每月坚持党的组织活动,坚持“三会一课”和党课等制度。每月进行一至两次党课教育。经常听取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遇有重要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社区党支部书记职责

社区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社区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的决定、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的工作,将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居民区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各项服务;

3、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交流情况,相互配合,积极协调社区各种组织、单位的关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做好各项工作。

5、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6、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

7、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村党支部书记职责

村党支部书记在村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结合本村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府的法令,以及上级的决议、指示。

2、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推动全村科学发展。

3、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领农民致富。

4、紧密联系群众,了解群众所思所想,组织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5、加强村民群众教育,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计划生育等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6、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村党支部建设。

7、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企业重大问题的决定,同企业负责人(业主)保持密切联系,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组织党员和员工努力完成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等任务。

2、抓好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参与讨论决定本企业的重大问题,参与对奖金分配、人员调整、员工奖惩等问题的研究。支持和协助企业负责人(业主)在经营管理、生产指挥、技术开发等重大问题上作出正确决策。

4、抓好本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生产经营,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依靠职工群众,关心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领导本企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并根据企业特点,独立开展工作。

6、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教育和引导员工尤其是班组长以上骨干积极靠近党组织,搞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企业内的党员队伍。

7、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

8、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9、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党组织议事决策制度

1、党组织议事决策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坚持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严格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议事决策;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使决策符合时代要求、符合客观规律、符合工作实际。

2、议事决策内容: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党委、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意见和措施;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讨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研究干部职工的任免、调动、退休、奖惩、聘用及干部的推荐工作;研究确定党组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研究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研究有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研究决定党组织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其它需要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3、议事决策程序:党委(总支、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组织书记、党组织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会议议题要提前拟定,并经主管党组织成员审核把关、党组织书记审定后提前2天通知党组织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党组织书记不在时,党组织会议由受委托的党组织成员主持,会后向党组织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党组织会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党组织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组织成员沟通。党组织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织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部党组织成员到会。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党组织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组织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党组织成员的半数为通过。党组织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对应由党组织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组织会时,党组织书记可与有关党组织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组织会报告。

4、议事决策纪律:凡属党组织职责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程序,由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讨论决定问题时,每位党组织成员要根据集体决定和分管工作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会上讨论问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正确的集中。允许保留个人意见,但必须无条件执行会议形成的决定。

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1、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实行组长负责制,党委(组)书记为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活动,检查和指导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党委(组)书记不在时,可由书记委托主持工作的党委(组)成员负责。

2、所有党委(组)班子成员为参学对象,并可根据需要适当扩大参学人员范围。

3、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等重要理论;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创新理论等;中央、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法律、历史等各方面综合知识。

4、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1次,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

5、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档案,记录学习计划、学习资料、考勤记录、个人学习笔记、集体研讨学习发言和中心组学习成果等资料。坚持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提倡和鼓励利用业余时间认真看书学习。每个人都要建立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年终交组长审阅。理论中心组成员要根据自己工作业务特点,每年深入基层进行专题调研,每人每年至少要撰写1篇理论联系实际的论文或调研报告,并在理论中心组学习时进行交流。

6、理论中心组成员要带头自觉参加集体学习,不得无故缺席。因事因公不能参加学习必须向组长请假,并须经同意。

第4篇: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实施意见》。促进局机关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一、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局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以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名义上报下达的文件;研究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研究年度工作总结

3、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

5、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6、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奖惩(含对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

7、研究市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规范的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2、总支部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3、会议由书记召开并主持,会议时间,议题,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通知,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委员,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4、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发挥民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吸收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要清晰,忠于发言人的意愿,对听不清楚或未记全的重要意见,要及时请发言人核对补充。会议记录在会后由副书记审核签注后送书记审定。

6、对会议议定的事项,各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对归口负责上报或落实的该项要按时完成,并及时反馈(包括市直机关党工委要求上报的有关事项)。

7、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集中精力开会,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离会。

8、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保密纪律,杜绝自由主义现象发生。

三、请示报告工作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总支部委员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征求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评议和监督。

2、总支部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局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3、支部每季度向总支汇报党建工作,总支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机关党建工作,

4、总支坚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对政策上把握不准的党内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报告,对党工委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完成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5、每个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以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归队后应当面向党组织负责人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平时有重大事项,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6、入党介绍人要定期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被介绍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取得支部的指导和帮助。

四、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党员交纳党费应做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在每月的20日前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应及时登记,造册,做好党员党费证记录,并将收缴党费及时上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按时上交总支组织委员。

2、党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纳党费,可以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走超过三个月。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员应交纳的党费比例,由各支部组织委员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和按照统一的核定,党员必须足额交纳。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由支部组织委员会核算后通知党员本人,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总支应在每年年终,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预备党员之月开始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

5、所有收缴的党费由机关总支每季度一次统一上交汇入党工委的党费账户,局机关党组织不留成党费,不得拖延上缴或借支,挪用党费。

五、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1、培训内容: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形势任务教育等内容。

2、党员学习教育要做到“六有”:有学习计划,有相对固定的学习时间,有学习记录本,有学习考勤中,有个人笔记本,有学习心得体会。

3、每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理论,学党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局领导每年要为党员上课2-3次。

4、党员每年写2篇以上学习心得,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交流会,党员中心发言,交流学习心得。

5、机关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及专职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每2年至少轮训一次。

6、积极选送党员干部参加党校各种学习培训,定期举办党员培训班。

7、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涵,采取辅导报告,办培训,组织对党员进行学习培训。

8、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培训班学习培训

9、努力搞好党员干部职工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不脱产学习,深造学习,倡导岗位成才,自学成才。

六、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党小组会每月一般安排一至两次,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总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课教育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和自我教育,特别是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3、严格党员管理。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过组织生活,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并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4、坚持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个人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作风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的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克服和制止党内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5、机关党总支每半年,支部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切实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6、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党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每半年至少与党员谈心一次;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每年至少开展谈心一次。

7、定期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年终,结合工作总结,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违法违纪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及《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9、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员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得考察,严格把好质量关。

10、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每半年在党内通报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对多次或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

11、严格按照规定接转党的组织关系。党员在调动工作办理行政关系同时,要办好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手续。

12、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发党报党刊,及时下发上级文件,扩大党员的行情权,定时公开党内事务。

13、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思想道德等教育,每年组织1-2次市区周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参观学习,每年组织一次义务活动。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年度考核,年终总结时或上级党组织同意安排的时间内进行。

2、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核,表彰和处置”等五个环节进行,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3、对党员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党的重要理论和领导讲话精神,提高对党的性质,理想,宗旨,纪律的认识,为自我评价和民主评议打好基础。

4、评议按支部或党小组进行。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特别是学习实践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5、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进行的处评,互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小组长要做好会议记录。评议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6、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本局的保持共产党先进性具体要求,在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和党员做出自我评价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党员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支委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对每个党员形成评议意见通知党员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情况。

7、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扬或表彰;对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助;对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区别不同情况,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劝退,除名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报党工委审批。

8、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将评议党员情况上级组织。

八、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和各项规定。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

3、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逐级汇报制度。定期向党工委,局党委汇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原则上每半年汇报一次。如发生违纪违法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4、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其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5、实行廉政责任制。局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6、加强党内外监督。经常听取党员,民主党派,党风廉政监督员和群众的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反映党员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反馈通报有关情况。

7、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批评和监督。

8、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建设,把上级有关规定与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完善相关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有效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的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9、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使用公车办个人私事。不准收受“”红包,礼金,礼品,不准借婚喜庆这机敛取财物,严禁参加一切可能影响公务的活动,不准向管理对象索要任何好处,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处理。

10、展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三项谈话制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旖教育,指出不足,限期整改。

11、履行监督职责。每年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从政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和考核;定期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制度的落实情况

12、实行责任追究。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责任人,按中央《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其实行责任追究。

九、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建立和完善机关工委统一领导,局党委负总责,机关党总支组织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局党委书记为机关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对局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机关总支书记为党总支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支机关实施党工委,党委的决议,决定,要求和党建各阶段工作目标的实现负主要责任,党委其他成员齐抓共管机关党建,机关党组织具体负责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本局的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

3、总支,支部委员在局党委和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党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工作任务,协同完成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任务。

4、中层行政领导要按照总支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制,抓好分管的党建工作,在布置。检查。考核,总结行政业务工作时,同步强调党建工作。

5、党小组长要按照各级党组织的要求,对本小组党建工作负责,认真抓好本小组的党建和思想政法工作,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协助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好党小组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带领党员完成各项任务,定期向总支报告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及时收缴党费,做好会议记录,

6、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报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月工作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组织分工任务落实到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总支委员会,结合局中心任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审核发展党员,布置,总结党建工作任务。

7、深入开展党建创先工作,创文明单位和创“五好支部”等活动,建立创建工作责任制,每半年研究一次创先情况,每年表彰先进党支部,党小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时总结党建工作经验。

8、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下自我批评;严肃党的纪律,处置不合格党员;按规定及时收缴党费;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9、坚持按期换届选举制度。按期《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按规定配齐强总支、支部班子。

10、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落实的党组织,党务干部和党员。要实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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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2016-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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