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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市场打非治违行动方案

2016-12-29 12:27:14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成品油市场打非治违行动方案(共9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

欢迎来到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栏目,本文为大家带来《成品油市场打非治违行动方案》,希望能帮助到你。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成品油市场打非治违行动方案 第一篇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发展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安排部署,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执法、群众广泛参与、企业合法经营”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突出打击重点,强化执法检查,加强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行动重点

重点范围: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和领域。

重点内容:重点打击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及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一)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7.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

8.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行业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非煤矿山

(1)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

(2)露天矿山实行“伞檐”开采、“一面坡”开采的,地下矿山未实现机械通风的,违规排放尾矿的;

(3)未依法履行有关审批程序,擅自勘探、建设和生产的,以及假借整合技改之名逃避关闭、擅自开采矿产资源的。

2.交通运输

(1)驾驶人酒后驾车、超载、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让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摩托车及各种营运车辆的;

(2)非营运车辆违法载人的。

3.建筑施工

(1)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不履行建设管理程- 2 -

序,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2)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合理工期,干涉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的;

(3)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4.危险化学品

(1)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3)未试生产备案就投入试生产运行的,未经正规设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

【成品油市场打非治违行动方案】

5.消防安全

(1)“三合一”、“多合一”场所;

(2)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不符合要求的;

(3)公共聚集场所装修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4)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和消防栓等消防设施配备、管理不符合规定的。

6.特种设备

(1)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制造、安装、改造,以及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的;

(2)违法使用无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的;

(3)特种设备制造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未按规定监督检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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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未按规定履行告知手续即行施工的;

(5)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的;

(6)未依照规定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的;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的。

7.烟花爆竹

(1)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非法使用氯酸钾,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的。

8.民用爆炸物品

(1)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

(2)存在“四超”(超时、超产、超员、超量)和“三违法”(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经营)行为的。

9.冶金有色

(1)违反冶金行业煤气安全管理法规标准进行交叉作业和检修作业的;

(2)未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教育培训的,以及未对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和气体检测监控仪器的;

(3)有限空间作业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

三、实施步骤

全镇“打非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前) 各村、各企业按照- 4 -

“打非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宣传动员,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切实把“打非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抓细、抓实。

(二)排查摸底阶段(4月16日4月20日)各村、各企业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镇安监站组成检查组在全镇进行严格检查,切实抓好本镇“打非专项行动”工作。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21日-10月10日)专项行动要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各村、各企业要对照“四个一律”,认真整改,确保“打非专项行动”落实到位。

(四)巩固提高阶段(10月11日-10月30日) 镇上对“打非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责令“补课”,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对问题严重、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的,要实行企业挂牌督办,切实做到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问题隐患不整改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思想认识不提高不放过,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切实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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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成品油市场打非治违行动方案 第二篇

四会市“百花公馆”商住小区

“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品油市场打非治违行动方案】

华冠达工程有限公司

四会市“百花公馆”商住小区

2014年11月25日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四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活动,四会市“百花公馆”商住小区工程项目部根据《广东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的要求,为确保四会市“百花公馆”商住小区安全生产形势良好稳定,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施工以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广东省建设厅和四会市建设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部署。“确保不发生重大责任安全事故”的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坚决整治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施工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四会市“百花公馆”商住小区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指导四会市“百花公馆”商住小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我项目部由林彦锋担任组长,郑亚养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质安部,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方面工作,由林彦锋担任办公室主任。

三、重点打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一)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不按规定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含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规避监管,非法违法从事交通建设;

2、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3、证照被撤销、吊销,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仍擅自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的;

4、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5、工程项目未按要求提取、使用、计量支付安全生产费用的;施工安全监管制度和设备进场验收制度不全或执行不到位、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使用不合格材料和机械设备的;

6、施工单位现场专职安全员数量未按要求配备的;施工单位一线人员未经安全培训上岗,或者未办理施工意外伤害保险的;

(二)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的;

2、隐患排查治理、紧急撤离等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的;

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组织演练的;

4、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

5、未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成品油市场打非治违行动方案】

6、违反国家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和设施的;

7、安全设施、设备保养维护不当,带病运行的;

8、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缺失的;

9、未依法依规落实防坍塌、防坠落等相关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25日)

各合同段承包商应认真研究制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针对所辖合同段的实际情况,针对有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隐患、屡禁不止的违规操作行为,明确本合同段的打击重点。各承包人应召开“打非治违”专题会议,动员和部署专项行动。11月30日前,各承包人将打非治违的工作实施方案报总监办安全部。

(二)集中整治阶段(11月30日-12月10日)

全面检查治理阶段,总监办将以驻地办牵头,对全线分两次进行检查。第一次检查(11月30日)对全线开展全面排查,全面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责令承包人限期整改,并进行全线通报。第二次检查(12月5日前)针对第一次检

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标段进行整改结果复查。确保打非治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通报阶段(12月5日至10日)

各承包人要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对查找出来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已经整改完毕进行核查,认真查找工作漏洞,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巩固工作效果。各承包人应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12月10日前报至总监办安全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承包人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动员部署阶段,各承包人要认真开展自我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部署不及时、打击治理不得力的承包人将予以通报批评。集中整治期间发生较大以上(含)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承包人要加大对专项行动工作目标和要求的宣传,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切实增强相关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突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

本次“打非治违”集中行动重点整治工程施工安全隐患,加大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

2014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行动方案
成品油市场打非治违行动方案 第三篇

**公司„2014‟32号

**公司

“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

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项目经理部:

为深入扎实推进“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管理,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公司“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继续推进“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持治理纠正违规

违章行为,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有效减少各类事故,坚持防止重大责任事故发生,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安全生产中的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和整改;全员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减少各类安全事故,杜绝较大事故,使公司安全生产形势保持良好态势。

三、工作内容

1、进一步做好各单位辖区内安全生产重要部位、薄弱环节的管理,突出抓好施工现场、生产车间、办公场所、宿舍区、停车区以及仓库、油库等重点区域的日常管理。

2、进一步抓好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完善各项措施,狠抓落实,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全面提高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3、进一步做好对施工机械及车辆的安全管理,坚持定人定岗定责任,杜绝开带病车、酒后开车、私自用车等现象,确保机械及车辆行车安全。【成品油市场打非治违行动方案】

四、时间安排

这次专项活动从2014年6月开始到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6月份)

各单位、各项目经理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于6月8日前报公

司机料安全部。要迅速行动,及时自查自纠各类非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二)落实责任、集中整治阶段(7月至12月)

各单位、各项目经理部要根据自查自纠阶段排查发现的问题,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建立问题整改台帐,明确责任,确保隐患整改资金投入,集中进行有效整治。集中整治阶段,公司将不定期组织检查,对一些可能造成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跟踪督导整改。

(三)工作总结、考评阶段(12月份)

各单位要对推进“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12月12日前报公司机料安全部。公司将结合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对各单位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考评,对“打非治违”重视不够、行动迟缓,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实施安全生产问责。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项目经理部要依照上级指示精神,迅速行动起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狠抓落实。要针对“打非治违”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和规程,紧紧抓住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公司

2014年6月3日

**公司 2014年6月3日印发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成品油市场打非治违行动方案 第四篇

淄博双杰建安有限公司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4年8月12日国务院安委会“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切实减少非法违法建设行为造成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公司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关于印发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淄建发〔2014〕101号)要求,制定公司“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专项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和指导各分公司及项目部开展专项行动。

组 长:李贡亮(总经理)

副组长:杨 林(经理)

组 员: 王进、王同昌、杨洪涛、陈同堂、宫东峰、郭怀军、张业平

二、工作安排

项目分四个阶段集中开展专项行动:

(一)制定方案阶段,时间8月13日~8月15日

按公司方案要求,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小组,按要求开展相关专项行动,制定消防专项安全治理方案,成立专项治理小组。

(二)自查自纠阶段,时间8月15日~8月31日

1、项目部组织自查自纠,排查治理隐患。

2、公司组织检查组,对所属区域内的工程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及时纠正违法分包或转包行为,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排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

3、公司组织检查组对各项目部进行抽查。

(三)重点检查、整改阶段,时间9月1日~11月30日

公司领导小组对在建项目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非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检查分包单位的资质,现场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现场消防隐患等进行排查治理。

(四)总结、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

公司及项目部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对项目逐一排查、确认,巩固专项行动成果。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打非治违常态化工作机制。

三、检查的范围及主要内容

(一)建筑施工方面:

项目部严查是否存在下列非法违规行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施工;分包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规转包和违法再分包;分包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

(二)消防安全方面:

对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立即开展自查自纠,检查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本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是对建筑工地防火管理情况进行整治,内容包括:

1.施工现场是否已于近期开展包括消防安全在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合格的安全网、活动板房是否已更换。

2.是否根据施工作业条件订立了消防制度或消防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管理的,总分包单位是否明确各自消防安全职责。

3. 是否编制消防设施布置平面图,在工地现场显要位置张挂防火警示标志;是否将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和作业区按有关规定严格分开;是否在工地现场设置消防通道并保持畅通,确保消防车辆通行和作业要求。

4.在工人宿舍、木工间、油漆仓库、配电房等重点防火部位是否配置合格、有效、数量充足的灭火器材,并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其灵敏有效;是否在施工作业区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灭火设施。

5.建筑电工以及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是否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是否接受了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并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6.施工现场动火是否履行报批手续;明火作业前,是否已消除周围可燃物,落实明火作业监护人员和措施,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

7.工地食堂的防火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工人宿舍区是否有专人负责防火管理,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是否有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

8.施工所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压缩气体瓶是否设有专用仓库,分

类隔离存放。

9.是否根据施工消防的特点,对施工作业人员专门开展了加强灭火技能、逃生、自救、互救等消防常识的培训教育,并组织开展消防救援演练。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根据专项行动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安排对项目的违规转包和违法再分包及消防安全进行检查,确保专项行动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二)边查边改,注重实效。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三)加大执法,严查严处。对安全隐患项目部要指定专人跟踪落实,并且必须在10天内全部整改完毕。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项目,在10天后再进行一次复检,若安全状况仍未有实质性改观的,将对直接相应负责人进行处理并扣发其当月奖金。

(四)做好总结,及时报送信息。项目部对专项行动中查处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彻底消除存在的各类隐患,为企业的平稳发展创造安全条件;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分析,广泛宣传,积极推广,做好总结上报工作。

淄博双杰建安有限公司

【成品油市场打非治违行动方案】

二○一四年八月十三日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成品油市场打非治违行动方案 第五篇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2014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以及“打非治违”电视电话会议、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安全事故,进一步规范建筑安全生产秩序,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范围

机场专用公路建设。

三、组织机构

组 长:高红军

副组长:马英芳 郭利勇 佘红雨

成 员:姜晓东 周化成 匡海峰 张青英 华亮 李振勇 沈志军 杨 莹 王龙蕊

三、重点内容

项目各部门要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重点严厉打击和重点治纠各作业队伍以下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一)非法违法行为

(1)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

(2)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等行为的。

(3)项目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监理单位,对项目部下达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整改的。

(二)违规违章行为

(1)未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的。

(2)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人员长期脱岗的,未严格

执行施工现场负责人带班制度的。

(3)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到位的。

(4)临时用电未按有关规范编制方案和实施的。

(5)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

(6)未建立消防组织,未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设施的。

(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实施及验收各环节的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行为

(1)模板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未按规定进行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混凝土浇筑作业顺序不合理,所采用的钢管、扣件等配件不满足设计要求。

(2)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安装、拆除、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各环节不符合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3)深基坑工程未按照有关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进行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情况。

(4)脚手架工程的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脚手架搭设、验收、使用和安全防护不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

准规范要求,所采用的钢管、扣件等配件不满足设计要求。

(四)施工安全生产条件降低行为

(1)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施工的。

(2)企业资质等级、发生变化后存在安全相关人员备配不足的。

(3)安全生产制度、机构未健立健全的。

(4)施工现场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行为的。

四、方法步骤

坚持自查自纠检查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

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7月中旬-8月中旬)要抓紧结

合实际制定本项目施工段的实施方案,要迅速动员职工,督促项目全面开展自查由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8月中旬到9月中旬)作业

队责任人要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组织联合执法,并与年度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对非法违规施工和经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停工;对非法违规施工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9月中旬到10月中旬)项目安环部要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基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在此阶段,项目部将组织指导与督查,适时对全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10月中旬到11月中旬)安环部门要对本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11月20日前报送指挥部质安处,建设厅将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交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对相关工作进一步作出部署。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本地区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目的、要

【成品油市场打非治违行动方案】

求和内容传达到项目负责人。施工和监理单位都要结合企业特点深化完善本项目专项行动方案,并落实到每个施工现场,督促各项目部严格按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针对实际情况,明确重点监管企业、重点监管部位和重点监管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核、论证、验收、执行等情况)要重点监督。要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日常安全监督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三)强化培训,提高素质。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加强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和工人的培训教育工作。一是加强安监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监管能力。二是加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培训教育,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

平。三是加强对现场工人的培训教育,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四)加大检查、处罚力度。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督查检查力度。做到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结合;日常性检查与集中专项检查结合;明查与暗查结合;检查与整纠结合。对违反法律法规进行施工的建设、施工、监理、设备租赁单位等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依法严肃查处,决不手软。并根据《关于加强建筑安全生产责任

2016供销社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成品油市场打非治违行动方案 第六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安全工作会议和《县集中开展安全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领域2016年“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规范安全经营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推动供销系统安全生产领域安全经营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内容

1、烟花爆竹重点整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的;分包、转包经营和出租、转让经营许可证的;未经批准擅自改建、扩建烟花爆竹仓库或擅自改变储存条件的;非法经营A级礼花弹的;违规经营含氯酸钾烟花爆竹的;超许可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

2、商场、旅业重点整治:储存、经营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备设施的。

三、时间安排与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0日至5月30日)。各基层社、公司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采用多种形式,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积极参与到这次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来。

(二)自查自改阶段(6月10日至6月31日)。各基层社、公司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相适应的自查方案,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行动。

(三)督查检查阶段(7月至8月)。县社将组织人员对全系统企业的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有问题的企业,将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责任,限期完成整改事项和内容,如有行动没按要求开展的,或开展不彻底的,将严格追究一把手的责任。

(四)总结提高阶段(9月)。各单位要对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和回顾,总结好经验,为下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基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根据此次行动的安排部署,县社成立由县社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业务股负责人和各基层社、公司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供销系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社业务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检查、督导落实等有关工作,确保本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基层社、各公司要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方式,加大对此次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充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参与专项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扩大在供销系统开展活动的影响性。

(三)边查边改,标本兼治。本次专项行动采取“标本兼治、治本为主、全面治理”的工作原则,各基层社、各公司要通过开展本次活动,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建立严格的检查登记制度,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做好信息反馈,上报县社。

2016工业园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成品油市场打非治违行动方案 第七篇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我园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我市《关于持续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抓好"打非治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部门、各企业、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的反复性、顽固性和"打非治违"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坚持"打非治违"长期抓、反复抓,持续深入推进,坚决杜绝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突出重点,切实增强"打非治违"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重点行业领域。

在全面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的基础上,开展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餐饮燃气、石油天然气、校车、农机、渔船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二)重点违法违章行为。

严厉打击13类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术改造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深入开展打击6大类行业、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1、道路和水上交通。营运车辆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逆向行驶、占道霸道行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客运和危化品运输车辆挂靠营运的;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非客车(船舶)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高速公路违规停车的;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经营的。

2、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监理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3、消防。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消防设施、器材未定期检测,消防安全标志缺损的;车站码头、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及"三合一"建筑等重点单位未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

4、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5、烟花爆竹。"一证多厂"、转包分包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或违规使用氯酸钾的;违规跨省(区、市)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的。

6、特种设备。未经许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非法使用无资质单位生产的特种设备的;特种设备在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过程中未经法定监督检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使用未经注册登记特种设备的。

三、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打非治违"工作有序开展

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园区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园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2016年6月初开始,到11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排查摸底阶段(6月上旬)。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现状,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实施方案。要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并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上报当地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从严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中旬-8月底)。

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各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注重源头治理,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检查督查、巩固提高阶段(9月-11月)。

园区安委会将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建立健全"四不二直"督查检查机制,组织暗查暗访,严防活动流于形式,防止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死灰复燃。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加强督促指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强化措施,确保"打非治违"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园区成立以党委副书记同志为组长,党委委员为副组长,相关工作责任人为成员的园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园区专项行动具体工作。

(二)从严执法。全面落实市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依法依规,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严肃问责的"四个一律"要求,加强重大隐患的挂牌督办、监督举报,以更严格的要求、更严厉的手段加强联合执法、协同作战,依法惩处并公开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典型案件。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的,要予以警示通报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党纪政纪及法律责任。

(三)注重宣传。要充分运用报纸、互联网、电视、广播等大众媒体,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开展讲座论坛、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要充分发挥"12350"举报电话作用,加强社会监督,鼓励群众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要组织新闻媒体记者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报道和曝光正反典型,确保"打非治违"行动有声势、有力度、有实效。

(四)标本兼治。各部门要把"打非治违"与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互相促进;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疏堵结合,做到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要针对"打非治违"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和标准规程,在注重预防、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切实把"打非治违"工作与构建本质安全体系结合起来,强化治本之策,实现"打非治违"常态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016煤矿打非治违推行正规开采专项行动方案
成品油市场打非治违行动方案 第八篇

天元区煤矿打非治违推行正规开采专项行动方案

为巩固煤矿整顿关闭和打非治违工作成果,根据国务院令第446号和湘政办函﹝2016﹞5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全区煤矿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严厉打击多井口非法生产、分井口分采区分水平非法承包生产经营、超深越界开采、超强度超定员违法生产和现场“三违”行为,推选正规开采、正规循环作业和集约化生产,努力提高煤矿技术装备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煤矿事故发生,促进全省煤矿安全、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4月)

1、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网站、电视、广播、宣传车、墙报、标语等媒体和形式,深入矿区、矿井和班组,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和打非治违工作要求,组织专家解读《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煤矿防治水规定》,分析解剖近年来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案例,进一步增强开展专项行动的紧迫性和自觉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专项行动的舆论氛围。

2、认真安排部署。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结合实际,认真制定煤矿打非治违推选正规开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要在4月26日前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报区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深入排查摸底。煤矿企业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自查自纠,按管理权限向有关部门提交自查报告。有乡、镇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等部门深入煤矿现场,在逐矿逐井排查的基础上,确定整治的重点对象。

(1)区煤炭监管部门联合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和国土部门,对通过现场排查,确定是否存在以下情况的矿井:借整合技改之名逃避关闭或关闭后死灰复燃的矿井(井筒),违反规定出煤的排矸井,保留提升设备设施的风井、排水井、行人井和安全出口等违法出煤的井筒,以及技改结束后未及时关闭的设计不予利用的井筒;煤层赋存条件具备实行正规开采条件但未实行正规工作面生产的矿井;无采掘作业计划,多水平多采区多头多面超能力、超设计定员、超强度生产的矿井;存在随意停开主扇、下井人员乘坐矿车、蹬车等违法行为的矿井;使用非阻燃电缆、不合格风筒、不合格矿灯及其他国家明令禁止使用设备设施的矿井;职工未经培训考核合格擅自上岗作业、“三项岗位”人员未持证上岗的矿井;地面生产、生活设施不达标,脏、乱、差问题突出的煤矿。对于存在以上违法违规情况的矿井,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区人民政府。

(2)区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煤炭部门全面清理2016年全省整治超深越界开采专项行动中发现有超深越界行为矿井的治理整改情况,逐矿检查原超深越界处的永久密闭是否完好,提出拒不退界、擅自开启密闭、同一煤矿1年内发现2次超深越界开采行为、资源枯竭、超深越界开采严重威胁国有大矿安全生产的矿井名单;组织有资质的单位测量重点整治矿井井巷工程,提出存在超深越界开采行为应停产整顿、退界处置的矿井名单。

(3)乡、镇人民政府要全面清理煤矿股份构成情况,以保留了副井、2个以上井筒和股东内部矛盾突出的矿井为重点,核查乡、镇煤矿股份构成和统一生产经营情况,提出假整合、挂靠井筒等未实现统一生产经营和安全监管的矿井名单以及企业内部分井口、分采区、分水平、分作业头面非法承包生产经营的矿井名单。

4月30日前,乡、镇人民政府和区煤炭、国土资源部门将有关名单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并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逐矿逐井跟踪促整改销号。4月30日前,各市州将应关闭取缔矿井(井筒)名单报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5月至9月)

1、5月31日前,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按“六条标准”组织取缔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或关闭后死灰复燃的矿井和井筒,关闭违反规定出煤的排矸井,关闭设施不予利用的井筒,拆除风井、排水井、行人井和安全出口的绞车、轨道等提升运输设施和地面储煤设施。拆除排水井、安全出口的提升运输装置,并在井口和井筒内分别设置永久栅栏,限制矿车通行;彻底切断所有排矸井与储煤场地的运输通道。

2、5月31日前,区人民政府在收到国土资源部门上报的存在严重超深越界矿井名单后的7个工作日内,对于需要关闭的矿井作出关闭决定,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吊(注)销证照,按“六条标准”关闭到位。对存在超深越界行为但允许保留的矿井,区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停产整顿,在矿界以内打好永久密闭,经国土资源及相关部门执法人员、相邻矿井业主共同验收认可后,方可恢复生产。擅自打开密闭或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予以关闭。

3、6月30日前,所有乡、镇煤矿垂高超50米的倾斜巷道(含暗井)未安装人车的,都要安装架空人车,已经安装人车的,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对存在分井口、分采区承包及转包、外包等非法违法承包生产经营的矿井实施停产整顿。乡、镇人民政府会同有关部门规范所有乡、镇煤矿的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行为,煤矿现有股东重新签字承诺确认本矿井只有一个主体、一套生产系统、一套安全管理班子,并实施统一生产经营管理,经审核属实后方可恢复生产。否则,要继续停产整顿。

4、7月31日前,煤炭管理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核定各矿井允许生产的水平、采区和采掘作业头面数量。在国家有关矿井生产水平、采区和采掘作业头面数量的新规定下发前,暂作如下规定:

每个矿井只允许1个水平生产;水平接替期间2个水平同时生产的,要报市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审批。产量6万吨(含6万吨)以下矿井原则上只允许1个采区生产,6万吨至21万吨(不含21万吨)矿井只允许2个采区生产,21万吨及以上矿井生产采区不超过3个。每个采区同一煤层只允许1个回采工作面生产,多煤层矿井每个采区只允许2个回采工作面同时生产,采掘比为1:2。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掘接替紧张矿井,在通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经批准可适当增加1至2个岩掘工作面。

国家有关矿井生产水平、采区和采掘作业头面数量的新规定正式下发后,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5、8月31日前,所有具备条件的生产矿井都要推行正规开采,形成正规水平、采区和正规工作面,全面淘汰木支护。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复采、开采零星资源、地质条件极其复杂等不具备布置正规工作面,矿井超过2个采区同时生产的、每个采区超过3个煤巷掘进面和巷采工作面的,需经市煤炭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报省煤炭局备案。

6、9月10日前,煤炭管理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根据各矿井生产采区、采掘头面、生产辅助环节、现场管理等因素,逐矿审查核定矿井每班最多下井人数,严禁超定员集中一班作业,对超定员组织生产的矿井实施停产整顿。

7、9月10日前,煤矿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矿井分专业、分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有针对性完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煤炭管理部门组织分岗位、工程操作规程专题培训,从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实施全员持证上岗。

8、10月底前,地面生产设施达到基本要求,矿容矿貌得到改善。

(三)验收阶段(2016年10月)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对辖区煤矿打非治违推进正规开采专项行动工作自查,10月10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区煤炭打非治违推进正规开采专项工作组。10月15日起,搜集整理资料,做好相关迎检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煤矿打非治违推行正规开采专项行动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煤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具体组织,有关乡镇、相关部门负责实施,乡镇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

(二)严格责任追究。

1.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未查清情况列出名单,按干部管理权限,对乡、镇人民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严格问责,并根据国务院令第4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

2.乡、镇和部门上报了名单,区人民政府将及时作出关闭决定;有关部门工作严重滞后的,由同级人民政府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限期处理到位;对国有或国有控股煤矿企业,没有按要求排查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并切实整改,问题严重的,由同级人民政府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

3、凡在一个乡、镇内发现1处应关未关、应停未停产整顿煤矿的,对乡、镇、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严格问责,并根据国务院令第4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对企业负责人,由司法机关依照刑法第343条追究责任,同时由有关部门依照国务院第446号从重顶格处罚。

4、凡煤矿企业不积极落实专项行动措施,存在假整合、挂靠井筒非法生产,分井口、分水平非法承包,多水平多采区多头多面生产,或风井、排矸井、安全出口等未拆除煤炭生产设备设施非法生产出煤的,一律按国务院令第446号从重顶格处罚。

(三)加强监督举报。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利用区安委会办公室“打非治违”举报电话(0731-28665219),鼓励、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凡举报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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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商贸领域打非治违实施方案3篇
成品油市场打非治违行动方案 第九篇

第1篇

一、整治范围和内容

各商贸企业、生猪屠宰企业要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领会文件精神,认真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结合实际重点整治薄弱环节,建立内部监督与检查机制,有效排除安全隐患。

二、方法步骤

“打非治违”暨安全整治专项活动从即日起至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7月)。

根据区安委办整治专项活动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整顿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督促企业认真搞好自查自纠,及时治理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对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重点排查对近两年非法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对排查出问题逐一登记,建立监管档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9月)。

按照区安委办的统一部署,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从严处理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点进行源头治理,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严格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区安委办对“打非治违”工作中出现的大案要案进行联合执法,确保工作实效。

(三)全面检查阶段(10月—11月)。

为使“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区商务局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各商贸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并对重点企业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实际工作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

(四)巩固提高阶段(12月)。

对前期“打非治违”专项活动进行全面的总结汇总,迎接由区安委会督查组的督察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各企业负责人要切实尽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好“打非治违”整治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统筹兼顾。

在开展整治活动的同时,要注重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标准化创建、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积极做好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

(三)依法整治,严肃责任追究。

“打非治违”整治活动要坚决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对集中整治后仍存在非法生产经营企业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进行挂牌跟踪督办;对非法违规行为造成事故的企业,依法按有关规定上限追究责任。

第2篇

为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商贸领域投资环境,切实解决影响招商引资和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我区打造全省最有投资环境提升年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全区商务工作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推进“四零”品牌和“六大环境”建设为主题,紧抓扩大内需和西咸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等政策机遇,牢固树立“发展环境就是生产力、就是竞争力”的理念,不断研究解决商务发展中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积极推进服务理念、服务机制和服务方式三大创新,实现干部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质量显著提升,不断创优发展环境,全面提升发展质量,通过认真排查、自查,制定科学有效的整改措施,积极进行整治,为我区科学发展、突破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宣传动员阶段。

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和全体干部职工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布干部作风投诉、举报电话,营造此次活动的氛围。开展作风转变大讨论活动,切实增强转变作风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到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振奋精神、奋发有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强化责任、改进工作、优化环境、促进发展;切实强化发展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效能意识。公开工作职责,优化办事流程,转变工作作风。

(二)查摆问题阶段(9月1日—10月31日)。

按照市、区文件精神,立足各自工作实际,突出重点,集中查摆问题。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切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积极营造良好投资环境的意识。以提速提效、廉洁勤政为重点,进一步加大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力度,突出解决工作错位、越位、不到位及“不作为、乱行为、胡作为”等问题;检查解决服务态度冷、横、硬,门难进、脸难看、人难找、事难办的问题;监督解决服务水平与窗口形象不适应的问题。围绕思想作风建设、工作效率、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等方面涉及投资环境工作开展自我监督,检查是否存在有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不履行承诺、不诚实守信,推诿扯皮、办事拖拉等损害商务局形象和区委、区政府形象、影响我区投资环境的行为。切实形成“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事事关乎形象”的观念。

(三)集中整治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针对整治重点问题,坚持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切实抓好查找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措施到位;通过整改,达到“责任更明确,管理更规范,作风更严谨”的新局面;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努力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不断推动作风建设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四)完善长效机制(12月1日—12月31日)。

建立健全“目标明确、责任到位、措施具体、奖罚分明”的考核管理制度。采取量化和评价、日常与年终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动态考核、全过程管理,把监督和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激发和调动中心干部职工的积极性,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要加大作风建设和服务效能监查力度。严格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影响服务质量提升、行风效能建设的科室及在投诉、纠纷中负有责任的个人,要严格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三、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区商务局成立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四、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务求实效。各科室、稽查队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今年一项重要工作,按照活动方案安排,明确责任、完善措施,切实抓紧抓实。在活动过程中,要把学习贯穿于始终,把解决问题贯穿于始终,精心实施,扎实推进,要坚持“两手抓”,正确处理好开展活动与抓好日常工作的关系,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把活动的成果体现到促进各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上,确保活动收到实效。

2、注重结合,营造氛围。要把开展活动与“三争三做创五星”暨打造“党性强、品行正、重实干、爱百姓”的干部品牌活动结合起来,努力营造勤政为民、廉洁高效氛围。要积极落实,大力宣传我区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各科室、稽查队要及时上报推行本次活动中的做法、经验和成效,网站简报要积极宣传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督促检查,接受监督。办公室要加强活动督促检查,重点检查查摆问题是否深刻,专题讨论是否认真,整改措施是否有力,影响投资发展环境存在的问题是否得到纠正,干部职工的工作效率是否提高。对活动中不认真,不深入,甚至敷衍塞责,走过场的,要严厉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补课。同时将采取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建立群众监督机制,根据各个阶段的具体任务和要求,及时公布有关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价。

第3篇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开展2016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结合全区商贸领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区商务局“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调动全区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创建工作,努力营造安全的生产及消费环境。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全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定在6月7日。

四、组织机构及主要目标

具体指导、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的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加强对商贸企业消防安全的专项整治,切实改善经营企业的消防安全条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重点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五、主要内容及工作要求

1、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增强安全责任意识

各商贸经营企业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采用悬挂横幅、电子屏幕、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的氛围,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

2、落实责任制,建立责任网

各商贸经营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夯实安全生产工作企业的主体责任,企业法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明确重要岗位人员职责,建立健全安全岗位管理制度,完善安全巡查等制度,形成自上而下,全方位主体式的安全责任网络,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3、加大检查力度,强化隐患整改

各企业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重点加大设施设备、人员密集区域的检查力度,确保设备设施完好运转正常,努力排除安全隐患,特别是火灾隐患。期间,区商务局将组织专人进行不定期检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将当即责令整改,并跟踪督办直至整改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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