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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麻风疫苗查漏补种实施方案

2016-12-30 09:33:08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年麻风疫苗查漏补种实施方案(共9篇)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方案**街道2015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方案基于我街道2015年3月—4月相继出现麻疹散发疫情及一起家庭聚集性暴发疫情,且2013年、2014年我街道麻疹发病数高居不下,为有效控制我街道麻疹疫情,提高全街道适龄儿童麻疹疫苗接种率和及时率,按照市卫生计生局相关防控工作要求,经研究...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麻风疫苗查漏补种实施方案》,供大家学习参考。

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方案
2016年麻风疫苗查漏补种实施方案 第一篇

**街道2015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方案

基于我街道2015年3月—4月相继出现麻疹散发疫情及一起家庭聚集性暴发疫情,且2013年、2014年我街道麻疹发病数高居不下,为有效控制我街道麻疹疫情,提高全街道适龄儿童麻疹疫苗接种率和及时率,按照市卫生计生局相关防控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4月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适龄儿童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人群、时间和工作指标

(一)目标人群

全街道所有8月龄~7岁(2007年1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出生)未接种或未完成全程接种麻疹类疫苗的儿童。

上述目标人群根据既往接种史,8月龄~17月龄未接种的,需补种1剂麻风疫苗。18月龄~7岁只接种1剂次的,需补种1剂麻风疫苗;0剂次儿童需补种2剂麻风疫苗,时间间隔1个月以上(免疫史不详者视为未接种)。

上述目标人群,无论其既往免疫史及麻疹患病史如何,凡无麻疹疫苗接种禁忌证的均接种1剂麻风疫苗;18月龄~7岁儿童,如为0剂次儿童需补种2剂麻风疫苗,时间间隔1个月以上(免疫史不详者视为未接种)。

(二)补种时间及接种点

1、前期准备:4月20~4月23日。

2、补种时间:4月24日~30日;接种点:**医院二楼计免门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楼计免门诊。

3、快速评估和补种:5月11日~15日。

(三)工作指标

以社区、幼儿园、学校为单位,目标人群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后接种率达95%以上。

二、组织与实施

(一)组织领导与职责

**街道卫计办、宣传教育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麻疹疫苗查漏补

种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

1、**卫计办主要负责散居流动儿童的宣传工作,务必做到家喻户晓、不留死角;各社区由专人负责电话通知补种工作(电话名单由**疾控提供)。

2、**宣传教育办主要做好学校、托幼机构目标儿童的摸底工作与宣传查漏补种工作。

3、**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全街道现场接种工作、及时处理预防接种副反应及现场接种率评估工作。

(二)人员培训、社会动员和宣传

**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认真开展培训工作,在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宣传和摸底前,完成对本级所有参加麻疹疫苗查漏补种人员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方案、接种现场实施、接种禁忌证、AEFI的监测及处理、风险沟通、督导和评价方法等。

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热线电话、标语口号、宣传画、宣传册、宣传栏、宣传车、社区通知等多种渠道,采用当地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大力开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专题宣传,使儿童家长及时获取科学准确的信息,提高公众对查漏补种的认识和主动参与意识,为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做好查漏补种活动的风险沟通和应对,加强对相关突发事件及舆情的监测,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三)目标人群摸底调查

1、各社区主要针对散居儿童(本地、外地)派发麻疹疫苗查漏补种通知单、张贴(A3)通知单,宣传不留死角。

2、幼儿园、小学(一、二年级)向家长派发麻疹疫苗查漏补种通知单,回收儿童接种证,自行查验证。凡是未完成两针次麻疹疫苗接种及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均要补种。并需做好相关记录。附件2。

(四)保障措施

1、疫苗、注射器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

2、人员保障

各责任单位要针对各自的职责,合理安排人员完成麻疹疫苗查漏补种的接种工作。在接种工作开展之前就确定参与人员、责任人,并建立联系手册,确保查漏补种工作的落实和顺利实施。

每个接种点至少应有人员负责现场组织、登记、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工作,并根据目标人群的多少适当增加工作人员数量。

3、后勤保障

(1)疫苗、注射器材与冷链。疫苗的储存、运输要严格执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做好疫苗和注射器出入库记录及疫苗运输记录。检查冷链设备的运转状况。

(2)宣传材料及各种表格。所有宣传材料、表格应尽早分发。宣传单张及宣传海报统一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印发。

(3)其他要求

①接种器械、体检器械、急救药品和器械等由各接种单位在实施接种前1周准备齐全,并随时补充。

②责任单位在开展查漏补种活动之前应做好人力、物资、车辆等方面的后勤保障工作。

(五)现场接种实施

查漏补种活动现场接种点应有负责组织、预检登记、接种、AEFI处置的工作人员,现场工作人员数量要根据接种对象数量进行适当调整,做到接种对象核实、接种前告知、健康状况询问、规范接种和登记等各个环节均有专人负责。现场接种流程、操作技术及接种后剩余疫苗处理等,要严格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要求执行。

预防接种要严格掌握麻疹类疫苗接种禁忌证及其他暂缓接种的原则,查漏补种接种与最后一剂注射的减毒活疫苗间隔应在1个月以上。对于暂缓接种的儿童,应在本次查漏补种活动后的条件适宜时机及时予以补种。

三、AEFI监测与处置

接种单位应当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开展AEFI监测工作。麻疹疫苗常见AEFI的诊治原则参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种单位应当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做好AEFI的沟通解释工作。

四、评估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近三年各社区麻疹的发病数及查验证工作做得较差单位的情况,将组织对本辖区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摸底登记、家长知晓率和接种完成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对评估接种率低于95%的社区、幼儿园、学校,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进行查漏补种,必要时重新开展,确保在经过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后的地区,8月龄~17月龄儿童1剂次麻疹类疫苗接种率、18月龄~6岁儿童2剂次麻疹类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

五、资料收集、总结和报告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时掌握查漏补种活动实施进展,活动结束后,要将本次活动相关文件、宣传、培训、接种报表等资料进行整理,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并于2015年4月30日前将查漏补种活动总结上报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

附件2-2 :

**街道2015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接种通知单

各位家长:

您好!麻疹是一种常见的严重危害儿童身体健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易并发肺炎、脑炎、心肌炎、喉炎等,甚至死亡。

接种麻疹疫苗是预防麻疹最有效的办法。为了让孩子们健康成长,我街道将于2015年4月,对辖区内所有8个月至8岁( 2007 年1月1日—2014年7月31日出生)的儿童,如8月龄~17月龄儿童未接种过麻疹类疫苗或18月龄以上未完成2剂次的儿童,我们都会免费为他们接种麻风疫苗或麻腮风疫苗。免疫史不详(无预防接种证)者均要补种。

预防接种前,家长务必如实提供儿童身体健康状况。如果您的孩子有以下情况,不能接种麻疹类疫苗:(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以及抗生素过敏者(如对硫酸庆大霉素或硫酸卡那霉素过敏)、或曾患过敏性喉头水肿、过敏性休克、阿瑟氏反应、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严重过敏性疾病者;(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3)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4)曾患或正患多发性神经炎、格林巴利综合征、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脑病,癫痫等严重神经系统疾病,或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接种疫苗后,请在接种现场留下观察30分钟!麻疹类疫苗的安全性很好,少数儿童接种后24小时内可能出现注射部位轻微红肿、疼痛,多数情况下2-3天可自行消失; 1-2周内,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一般持续1-2天可自行缓解;6-12天内,少数儿童可能出现一过性皮疹,一般不超过2天可自行缓解,通常不需特殊处理,必要

麻疹查漏补种实施方案、计划、总结
2016年麻风疫苗查漏补种实施方案 第二篇

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计划

根据《礼县疾控中心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实现消除麻疹目标,结合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实施范围和接种对象

(一)、麻疹疫苗查漏补种

在全村范围内对8月龄-满6周岁儿童,含麻疹成分疫苗免疫史不足者,无论居住地和出生地,28天内未接种其他注射型减毒活疫苗,符合麻疹疫苗接种条件的,进行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其中符合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接种范围内的儿童,应予以麻风、麻腮风等疫苗接种。

含麻疹成分疫苗免疫史不足的判断标准:

(1)、8-18月龄儿童,含麻疹成分疫苗免疫史为零或不详,免疫史以明确接种记录为准。

(2)、18月龄-6岁儿童,含麻疹成分疫苗免疫史不足2次或不详,免疫史以明确接种记录为准。

二、实施时间:

2016年11月1日 ,本次活动采取先摸底后接种的方法。

三、宣传动员及培训

2016年11月1日参加全乡村医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的相关知识培训

四、资料收集与报告

2016年11月10日上报本次活动的各种报表,20日前收集各种资料整理存档

礼县沙金乡卫生院

2016年11月1日

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进步人群免疫水平,阻断麻疹病毒传播,有效地控制麻疹疫情,确保消除麻疹工作目标的实现,根据礼县疾控中心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通过查漏补种,在易感人群中快速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阻断麻疹疫情的传播,进一步降低麻疹发病率,如期实现消除麻疹工作目标,更好的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以乡为单位,8月龄-18月龄儿童麻疹疫苗1剂次补种率达到95%:19月龄-6周岁儿童麻疹疫苗2剂次补种率达到95%以上。

三、接种范围、时间和对象

(一)范围;全乡范围

(二)时间;2016年11月1日-11月28日

(三)目标人群

对所有8月龄—6周岁的儿童中未按照国家免疫程序全程接种麻疹疫苗者(2010年11月1日~2016年2月1日出生),或免疫史不详者,均应进行补种。

四、接种要求

(一)查漏补种活动期间,要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实施安全接种。

(二)查漏补种期间,在我乡辖区内,无论长期、临时、访亲居住的儿童,均为核查对象。要特别留意寻找没有纳进常规免疫治理的儿童。

(三)对1岁半以上的无麻疹疫苗免疫史者,要公道安排给予两次免疫补种的机会,二针间隔至少一个月以上,并在一年内完成。既往已患过麻疹者(经血清学确诊)可不再接种。

(四)对查漏补种期间发现的未纳进免疫规划治理儿童应按照要求将其纳进免疫规划信息化治理之中,并及时进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补种,保证实施时间内完成目标任务数。

(五)发现既往强化活动应接种而未接种儿童也应作为本次查漏补种对象,及时补种。

五、禁忌症及留意事项:

(一)麻疹接种禁忌症:

1、患有严重疾病、急性或慢性感染者、发热者。

2、有过敏史者(特别是对鸡蛋过敏者)。

3、妊娠妇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缓种麻疹疫苗

1、强化免疫期间如遇有三个月内接种过免疫球蛋白者。

2、强化免疫期间如遇有28天内注射过减毒活疫苗者,可暂缓接种,并再间隔28天后再补种麻疹疫苗。

3、强化免疫期间有发热等症状者,症状消除恢复健康后进行补种。

六、时间安排

2016年11月1日,举办培训班。

2016年11月2日—20日,宣传动员与目标人群摸底登记。发放《2016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接种通知单》

2016年11月28日—30日,实施接种

2016年12月1日—12月5日,督导评估,数据分析与汇总。

七、摸底与登记

各村采取进户登记,学校、幼儿园集中登记。发放《2016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接种通知单》.填写表1,按年龄组进行登记,依据表1填写表2和表3,于2016年12月10日早上报到沙金乡卫生院。

八、接种的实施

【2016年麻风疫苗查漏补种实施方案】

本次接种活动以取得资质的接种单位定点接种为主,现场接种要严格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执行,接种前必须要告知受种者或者监护人,签麻疹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

礼县沙金乡卫生院

2016年11月1日

礼县沙金乡卫生院

麻疹查漏补种工作总结

为落实我乡消除麻疹行动计划,依照县疾控中心《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通知精神,我乡于11月2日开始对我辖区内8月龄至6周岁(即2010年11月-2016年1月)之间的儿童开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现将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已圆满结束,特总结如下:

苏州市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实施方案
2016年麻风疫苗查漏补种实施方案 第三篇

2009年苏州市城区学生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苏州市自1978年实施学生计划免疫以后,麻疹发病得到有效控制,发病率维持在较低水平,2004年全市麻疹发病率为4.54/10万。但2005年我市麻疹出现较大范围的流行,发病率大幅回升至25.13/10万。为有效控制麻疹流行,落实《江苏省消除麻疹行动计划(2007—2012年)》,根据《2009年江苏省部分地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麻疹疫苗的查漏补种活动,现就学校查漏补种具体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目的:控制麻疹流行,降低发病率,构建长期、稳定的人群免疫屏障,加快消除麻疹工作进程。

二、对象:小学校一年级至六年级和中学校初一至初二年级,经调查未患过麻疹且未完成2针次麻疹疫苗接种(包括免疫史不详)的学生为查漏补种免疫对象。

有麻腮风疫苗、麻风疫苗、麻腮疫苗接种史者可作为麻疹疫苗接种史认定。 近1个月内有明确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麻风疫苗、麻疹疫苗接种史者不作为免疫对象。

三、工作指标:以学校为单位,应种对象接种率≥95%。 四、时间安排

1、摸底调查和预约阶段:2009年3月上旬,进行调查摸底,确定接种对象。 2、接种实施阶段:疫苗接种统一于2009年3月中旬进行,根据应种对象人数的多少确定临时接种点。

3、资料汇总及上报阶段:各学校在查漏补种免疫活动后及时汇总填写附表1、2,录入电子表格,2009年3月30日前报市疾控中心。

苏州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9.2.27

表1

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

苏州市 学校 班级

【2016年麻风疫苗查漏补种实施方案】

摸底登记员: 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接种员:

[1]出生日期为公历。【2016年麻风疫苗查漏补种实施方案】

[2] 既往免疫史以接种证为准,无证者以接种卡或既往补充免疫记录为准,以上均无者视为不详;包括各种含麻疹成分疫苗;在相应栏内打“√”。

[3]未种原因:接种时外出=1,接种禁忌=2,家长拒绝接种=3, 其他=4请注明。

以上附表请于3月30日前填好,发至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邮箱为: sz_shenhui@hotmail.com 联系人:沈蕙

联系电话:68263077;68670068

查漏补种方案、总结
2016年麻风疫苗查漏补种实施方案 第四篇

2016年第二季度菜园镇度免疫规划疫苗

查漏补种活动方案

为巩固常规免疫基础,消除免疫空白,筑牢免疫屏障,确保维持无脊髓灰质炎(以下简称脊灰)状态、力争实现消除麻疹目标,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6月15日---7月15日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一)通过查漏补种进一步提高适龄儿童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二)及时发现解决免疫规划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确保维持无脊灰状态,力争实现消除麻疹目标。

(三)加强预防接种单位规范管理,促进免疫规划工作深入发展。

二、实施时间

适龄儿童摸底排查活动安排在2016年6月15日------6月30日,查漏补种时间安排在2016年7月1日------7月15日。

三、实施范围与对象

(一)全镇范围内2010年1月1日以来出生的儿童,无论其居住地和出生地,均纳入查漏补种的目标人群范围。

(二)按照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免疫程序免疫史不足者,符合相应疫苗接种条件的,作为补种对象。

四、查漏补种疫苗范围及接种要求

(一)含麻疹成分疫苗

8~17月龄儿童未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者,需补种1剂次含麻疹成分疫苗,18月龄以上儿童需补足2剂次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2剂次之间至少间隔28天。

(二)脊灰减毒活疫苗

2月龄~3岁儿童需补足完成3剂次接种,4岁及以上儿童需补足完成4剂次接种。各剂次之间至少间隔28天。

(三)乙肝疫苗

按照乙肝疫苗免疫程序,6月龄以上儿童需补足完成3剂次接种。

(四)无细胞百白破疫苗

3~17月龄儿童需补足完成3剂次接种,18月龄~5岁儿童需补足完成4剂次接种,各剂次之间至少间隔28天。

(五)白破二联疫苗

仅限6岁以上儿童,补足完成1剂次接种。

(六)卡介苗

未接种卡介苗的3月龄~3 岁儿童对PPD试验阴性者补种,4岁及以上儿童不予补种。

(七)甲肝减毒活疫苗

18月龄以上补足完成1剂次接种。

(八)乙脑减毒活疫苗

8-23月龄儿童补足完成一剂次接种,2岁及以上儿童补足2剂次接种,第二剂次与第一剂次至少间隔一年。【2016年麻风疫苗查漏补种实施方案】

(九)流脑疫苗

3岁以下儿童需补足完成2剂次A群流脑疫苗接种,两剂次至少间隔3个月,3岁以上儿童不需补种A群流脑疫苗。3岁以上儿童需补足完成2剂次A+C群流脑疫苗,2剂次之间间隔至少3年,若第1剂次A+C群流脑疫苗接种前接种过2剂A群流脑疫苗,则与前剂A群流脑疫苗至少间隔1年;若第1剂次A+C群流脑疫苗接种前接种过1剂次A群流脑疫苗,则与该剂A群流脑疫苗至少间隔3个月。

五、查漏补种原则

(一)掌握所有目标人群。查漏补种力争实现目标儿童的全覆盖,避免遗漏。应把工作精力放在漏种儿童的查找方面,不得以任何形式的强化免疫取代查漏补种工作。

(二)准确把握免疫史。免疫史以预防接种证、底册、以往强化免疫/查漏补种记录、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等的记录为准,某疫苗某剂次无相关记录视为该疫苗该剂次未接种。对于多个记录不相符者,要综合判断。

(三)筛选漏种疫苗及剂次。根据查漏摸底获得的免疫史,按照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免疫程序,得出未完成接种的疫苗及相应剂次,作为应补种的疫苗及剂次。既往自愿选择二类疫苗代替一类疫苗接种者,只要符合免疫程序,也应视为已接种。

(四)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后进入适龄范围的儿童,补种免疫规划新增疫苗应予以免费接种,其余儿童如愿补种免疫规划新增

疫苗需本着“自愿、自费、知情同意”的原则予以接种。

(五)如需补种疫苗在一种以上或一种疫苗需补种1个以上剂次者,需按照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规定的免疫程序完成补种,特别强调应保证含麻疹成分疫苗及脊灰减毒活疫苗优先接种。需补种多种疫苗者,可视具体情况在不同部位接种两种疫苗和口服脊灰减毒活疫苗。对同一个接种对象,两种注射型减毒活疫苗可以在同一天不同部位同时接种,如未能同时接种,则接种另一种减毒活疫苗至少应间隔28天。

(六)认真落实接种前预检登记,既要严格掌握接种禁忌症,又要努力提高预防接种率。要科学判定接种禁忌症的范围,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并作为不接种的借口。对于确有接种禁忌者,尽可能选用其它疫苗替代,但要在知情、自愿的基础上。对于暂缓接种者,应另行预约安排时间,尽早接种,并登记、上报。

(七)在选用二类疫苗取代一类疫苗接种者中,如选用多联疫苗者,要优先执行扩大国家免疫疫苗的免疫程序,含多个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者,优先执行脊灰、麻疹等重点疾病的免疫程序。如选用灭活疫苗取代减毒活疫苗者,可采用灭活疫苗的免疫程序,但要尽早开展接种。

(八)查漏补种工作措施落实情况与效果应作为预防接种单位考核验收的重要内容。

六、活动实施

(一)目标人群摸底查漏

1.入户摸底。对于散居儿童由摸底登记人员挨家逐户拉网式调查,同时向家长发放预防接种告知书(通知单),告知家长接种时间和地点,接种时携带接种证。

2.利用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及接种底册等进行摸底查漏。预防接种单位要充分利用预防接种信息系统、接种底册,认真核对每个目标儿童的接种情况,找出漏种疫苗种类和剂次,并登记儿童相关信息。

3.通过学校、托幼机构摸底。在校、在园儿童由学校、托幼机构等配合进行摸底和查漏,由学校、托幼机构通知家长携带接种证,由预防接种专业人员进行查漏。

4.人口流动较频繁地区,可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摸底登记方法。

5.预防接种单位负责其责任区域内的摸底查漏工作,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技术指导,通过入户、查阅接种记录以及通过学校、托幼机构等方式,确保覆盖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

(二)实施补种

1.接种单位负责其责任区域内的补种工作,乡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技术指导。现场接种流程、操作技术及接种后剩余疫苗处理等,要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三规范一意见”等相关技术规范执行。

2.预防接种要严格掌握各类疫苗接种禁忌症及其他暂缓接种的原则,查漏补种接种与最后一剂注射的减毒活疫苗间隔应在1个

查漏补种实施方案
2016年麻风疫苗查漏补种实施方案 第五篇

2012年西和县免疫规划相关疫苗

查漏补种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脊灰和麻疹防控工作,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力争实现消除麻疹目标,按照陇卫函发( 2012)20号文件《转发省卫生厅关于2012年在全省开展免疫规划相关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于2012年3-4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人群

根据《2012年全省免疫规划相关疫苗查漏补种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此次活动主要是开展针对6岁以下儿童(即2006年1月1日—2012年1月31日出生的所有儿童)免疫规划相关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对于7岁以上儿童,则按照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有关要求,通过查验预防接种证等手段完成免疫规划相关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

二、工作指标

(一)以乡为单位补种率达到95%以上;

(二)查漏补种前摸底工作覆盖率达100%;

(三)以乡为单位3剂次脊灰疫苗接种率达到95%;

(四)以乡为单位2剂次麻疹类疫苗常规免疫接种率达到95%;

(五)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等新增疫苗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90%以上;

三、补种原则

在优先接种脊灰、麻疹疫苗、甲肝疫苗的同时,积极开展免疫规划其他疫苗的补种工作。本次查漏补种活动完成首次补种后,其余针次的补种工作要按《甘肃省免疫规划疫苗补种标准》(附表1)的相关规定完成。

四、组织实施

为做好此次查漏补种工作,各乡应在活动实施前成立由地方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联合组成的查漏补种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负责本地区查漏补种的组织实施、计划安排、技术指导、督导评估等工作。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精心安排部署,积极组织人力物力,保证查漏补种工作顺利进行。

本次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结束后,各地仍须继续定点、定时开展查漏补种活动,要特别关注流动儿童、小年龄(如1岁以下)儿童、交通不便山区儿童的接种工作。

在查漏补种期间,各级要结合春季入托入学,积极联系教育部门,认真开展在小学生查验接种证及疫苗补种工作。

五、接种实施

(一)目标人群摸底调查

各地要切实做好辖区内目标人群的摸底调查工作,全面掌握目标儿童人数。摸底调查时应重视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以及边远地区儿童,对发现未建卡、未完成常规免疫接种的儿童,应予以补建接种卡、接种证。

摸底调查人员应采取入户或通过学校、托幼机构等方式给家

长发放查漏补种活动接种通知单(各地自行印制),告知接种时间和地点、接种时应携带接种证等事项,负责填写《2012年查漏补种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附表2-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卫生院负责对摸底登记结果进行核查、汇总,填写《2012年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摸底与接种情况汇总表》(附表2-2),根据摸底儿童数、接种点数,制定接种实施时间表,并将相关信息上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现场接种

各地应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已取得资质的接种单位负责本辖区的预防接种工作。现场接种流程、操作技术及接种后剩余疫苗处理等,要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执行。

预防接种要严格掌握各类疫苗接种禁忌证及其他暂缓接种的原则,查漏补种接种与最后一剂注射的减毒活疫苗间隔应在1个月以上。对于暂缓接种的儿童,应在本次查漏补种活动后的条件适宜时机予以及时补种。

查漏补种活动所有接种记录需登记入接种册、接种卡、接种证,于接种后5日内录入中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客户端。

(三)物资准备与后勤保障

各地在摸底工作结束后,及时统计确定疫苗和注射器需要量,以电子表格形式上报县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按冷链要求逐级做好疫苗和注射器的分发、运输工作,保证疫苗和注射器的供应。疫苗储存和冷链运送过程要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疫苗应保持在2-8℃的环境中,注射器应保持在相对干燥的环境下,避免接触消毒物品。

查漏补种活动用疫苗、注射器将根据各地摸底调查数据由上级统一计划调配下发,不足部分由省级提供。严禁向儿童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四)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与处置

各地要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甘肃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工作规范》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工作。对严重疑似异常接种反应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的原则,做到早期、正规、系统的治疗。

六、培训与宣传

在活动开始前,各地要认真开展培训工作。要对参加查漏补种活动的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目的、对象、时间、指标、补种原则、疫苗及相关物资的分发和储存运输、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及处理等。

各地要结合实际通过电视、广播、散发宣传单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宣传,使群众充分了解查漏补种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具体时间安排,提高群众的认识及自觉参与意识。特别要加大对流动人口、计划外出生人口、边远贫困地区和常规免疫薄弱地区等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宣传力度,确保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补种率。

七、督导、评估

强免期间,各级要加强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要继续落实县包乡、乡包村、村包接种对象的三包政策,县对乡,乡对村要派驻督导员,全程跟踪督导查漏补种工作,同时要安排巡回督导组,确保查漏补种工作顺利进行。

查漏补种月活动结束后,卫生局将进行接种率评估,具体方法为;全县随机抽查2个乡镇和1个农贸市场,每个被调查乡镇随机抽取3个村(社区)作为调查点,被调查农贸市场分别从不同的方位各设3个调查点;全县共计调查9个调查点,每个点调查10名以上目标人群,总计调查90人。

如遇有儿童在强化免疫现场接种期间不在本县,也要调查但不计入结果。接种结果的判定以儿童或者儿童家长回忆,并核查接种记录为准。评估中发现未按要求接种的儿童,应进行登记并通知家长 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补种。

本次快速评估时,遇到因拒绝、有禁忌症、生病暂缓的未服苗者,应计算在内,以便更真实反映查漏补种疫苗覆盖率。但在上报和反馈结果时,注明快速评估时发现的未服苗者中有几名是因拒绝、禁忌症或生病暂缓等原因造成的。

每个调查单位的查漏补种对象中只要发现有2名以上应种对象未接种(因拒绝、禁忌症、生病暂缓的未服苗者除外),应以乡镇为单位重新开展摸底调查,并对漏种儿童实施补种;如有2名因拒绝、禁忌症、生病暂缓未服苗者,则再扩大调查30名,若共有3人因患病或禁忌症等原因未服,该调查单位评估通过;如有4人(含4人)以上,无论任何原因未服,该调查单位则需开展查漏补种。如有2个调查单位需查漏补种,则全县重新开展摸底调查,并对漏种儿童实施补种。

八、资料收集与总结报告

各级务于2012年3月底前将查漏补种摸底汇总表上报县疾控中心,5月10日之前将查漏补种工作总结、接种数据和查漏

2016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实施方案
2016年麻风疫苗查漏补种实施方案 第六篇

一、目标人群、时间和工作指标

(一)目标人群

全镇24个村和1个居委会所有8月龄~4岁(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出生)未接种或未完成全程接种麻疹类疫苗的儿童。

上述目标人群根据既往接种史,8月龄~17月龄未接种的,需补种1剂麻风疫苗。18月龄~4岁只接种1剂次的,需补种1剂麻风疫苗;0剂次儿童需补种1剂麻风疫苗和1剂麻腮风疫苗,时间间隔1个月以上(免疫史不详者视为未接种)。

(二)时间

1、前期准备:1月26日~2月6日。

2、现场接种:1月26日~2月6日。

3、快速评估和补种:2月17日~25日。

(三)工作指标

以村(居)为单位,目标人群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后接种率达95%以上。

二、组织与实施

(一)组织领导与相关部门职责

1、领导小组。争取政府重视,成立以镇长吴辉为组长,分管领导邓扬绒为副组长,卫生、民政、宣传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麻疹疫苗查漏补种领导协调小组。明确各部门在活动中的职责分工。卫生院成立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技术指导小组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处理小组,由卓志军任组长,王怀初任副组长,预防、医疗、妇保等相关科室的负责人为成员,其职责是:

(1)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

(2)协调宣传,做好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的媒体宣传工作;

(3)协调本地教育部门做好学校、托幼机构(包括国有及民办幼儿园、托儿所)目标儿童的摸底工作与临时接种点的组织和秩序维护工作;

(4)协调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流动儿童、未入学(入托)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

(5)组织开展宣传发动、现场接种、督导检查、快速评估和补种、资料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

2、技术指导小组

镇卫生院在实施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前成立技术指导小组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处理小组,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监测方案》的要求,开展麻疹疫苗接种现场技术指导及AEFI监测处理工作,确保本工作方案的正确实施。【2016年麻风疫苗查漏补种实施方案】

技术指导小组负责现场技术指导、现场监督评价及查漏补种工作总结等具体技术工作。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处理小组要加强技术指导和AEFI监测,及时做好AEFI的调查、处置和诊断工作。

(二)人员培训、社会动员和宣传

卫生院要认真开展培训工作,在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宣传和摸底前,完成对本级所有参加麻疹疫苗查漏补种人员及镇、村级人员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方案、接种现场实施、接种禁忌证、AEFI的监测及处理、风险沟通、督导和评价方法等。

卫生院在开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前,要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宣传麻疹疫苗查漏补种重要性和必要性,为查漏补种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口号、宣传栏等多种渠道,采用当地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大力开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专题宣传,使儿童家长及时获取科学准确的信息,提高公众对查漏补种的认识和主动参与意识,为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做好查漏补种活动的风险沟通和应对,加强对相关突发事件及预情的监测,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三)目标人群摸底调查

1、摸底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未入学、入托目标儿童摸底的人员,农村由镇村干部、镇村医生组成;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儿童摸底工作由班主任老师承担。

2、摸底登记时间原则不超过1周,并在接种前2~3天完成,特殊地区可适当延长摸底时间。

3、摸底登记方法

(1)入户摸底:农村和社区8月龄~4岁散居及未入学儿童应由摸底登记人员挨家逐户的拉网式摸底调查,将目标儿童分自然村(居委会或社区)、分年龄组登记,同时给家长发放《慈利县2016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接种通知单》,告知家长接种时间和地点,接种时携带接种证。

(2)学校及幼儿园摸底:在园、在校儿童由学校教师分班级提供名单,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交所属村负责接种的医生,由其按班级单独造册,登记。由学校将家长告知书统一发放给学生,告知其接种时携带接种证。

4、摸底调查应重视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以及边远贫困和少数民族聚集地儿童的登记。对发现的未建卡4岁以下未完成常规免疫接种的儿童,应给予补建卡、证,并纳入儿童免疫规划管理。

5、我院对摸底登记结果进行核查、汇总,并根据摸底儿童数、接种点数,计算出各接种点每日可接种儿童数,以天为单位制定详细接种实施时间表,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保障措施

1、人员保障

针对各自的职责,安排足够的人员完成麻疹疫苗查漏补种的接种工作。在接种工作开展之前就确定参与人员、责任人,并建立联系手册,对保证工作的落实和顺利实施是非常必要的。

每个接种点至少应有人员负责现场组织、登记、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工作,并根据目标人群的多少适当增加工作人员数量。

2、后勤保障

(1)疫苗、注射器材与冷链。疫苗的储存、运输要严格执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做好疫苗和注射器出入库记录及疫苗运输记录。检查冷链设备的运转状况。

(2)宣传材料及各种表格。所有宣传材料、表格应尽早分发,查漏补种用表格由县级统一格式,县疾控中心印刷。

(3)其他要求

①接种器械、体检器械、急救药品和器械等由本院在实施接种前1周准备齐全,并随时补充。

②在开展查漏补种活动之前应做好人力、物资、车辆等方面的后勤保障工作。

(五)现场接种实施

在查漏补种活动过程中,卫生院可根据地理条件、人口密度、摸底情况,在医疗机构、学校或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设置临时接种点,或采取巡回、入户接种等方式。

在农村,根据人口数量设立巡回搜索组,在查漏补种活动集中接种的后期,分片包干负责搜索所辖区域的适龄儿童,并通知儿童到指定地点接种。

查漏补种活动现场接种点应有负责组织、预检登记、接种、AEFI处置的工作人员,现场工作人员数量要根据接种对象数量进行适当调整,做到接种对象核实、接种前告知、健康状况询问、规范接种和登记等各个环节均有专人负责。现场接种流程、操作技术及接种后剩余疫苗处理等,要严格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执行。学校等集体单位临时设置的接种点,更要精心组织、严格实施,防止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的发生。

预防接种要严格掌握麻疹类疫苗接种禁忌证及其他暂缓接种的原则,查漏补种接种与最后一剂注射的减毒活疫苗间隔应在1个月以上。对于暂缓接种的儿童,应在本次查漏补种活动后的条件适宜时机及时予以补种。

三、督导

卫生院应在查漏补种实施过程中制定本级的督导方案,明确督导方式、督导内容和督导方法,统一督导评价记录表,提出整改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追踪;培训督导人员,督导重点地区为流动人口聚集地、偏远地区、常规工作薄弱的地区,县级督导员将对我镇督导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评估。

(一)督导组人员组成

由卫生院麻疹疫苗查漏补种领导小组在政府的协调下组织卫生、教育等部门领导参与;各村设立督导联络员。

(二)督导方法

通过现场观察、询问、主动调查、查看资料和听取汇报等方法进行。

重点对查漏补种现场的组织情况、接种操作、安全注射、接种人员资质、现场不良反应处置、家长知晓率等情况进行督导。

对目标人群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后接种率低于95%的村要求限时查漏补种,直到接种率达到95%以上。

(四)督导要求

县疾控中心对查漏补种活动进行全程督导,包括前期准备(摸底登记、组织动员)、现场实施、接种率评估等各阶段。

薄弱地区的督导,做到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强化免疫工作质量。

五、评估

县疾控中心将对镇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摸底登记、家长知晓率和接种完成情况进行调查评估。接种率快速评估的重点为近年麻疹高发地区、流动人口聚居地和常规免疫管理薄弱的地区。对评估接种率低于95%的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进行查漏补种,必要时重新开展,确保在经过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后的地区,8月龄~17月龄儿童1剂次麻疹类疫苗接种率、18月龄~4岁儿童2剂次麻疹类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

六、资料收集、总结和报告

卫生院要及时掌握查漏补种活动实施进展,活动结束后,要将本次活动相关文件、宣传、培训、接种报表等资料进行整理,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并于2016年2月28日前将查漏补种活动总结及表格上交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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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流动儿童查漏补种月工作方案
2016年麻风疫苗查漏补种实施方案 第七篇

为切实做好2016年我县流动儿童查漏补种月活动工作,及时消除人群免疫空白,维持我县消灭脊灰和消除麻疹阶段性成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流动儿童及时入册率、建证率,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抗体水平均达到国家目标要求。首轮适龄儿童漏种疫苗补种率达到≥95%。

(二)以乡为单位,适龄儿童麻疹成分疫苗首轮漏种疫苗补种率达到≥95%。

二、实施范围

全县14个乡镇、9个农场和牙叉社区服务中心同时开展流动儿童查漏补种月工作。

三、查漏补种对象

全县0-7岁流动儿童(2016年3月1日以后出生儿童)包括本省流动儿童(无本地户口,跨市县居住的儿童)和外省流动儿童(无本省户口,在我县居住的儿童)。

四、工作职责

(一)县政府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实施,协调卫生、财政、教育、宣传、药监、计生、妇联等部门共同完成此次流动儿童查漏补种月活动。财政部门保障活动经费,并对经费使用进行指导和评价。药监部门对疫苗流通进行监管,保证疫苗质量。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计生部门要按要求做好人员落实与安排,协助开展社会宣传动员和摸底调查、发放接种告知书等工作。

(二)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查漏补种活动实施方案、组织部署、部门沟通和协调,工作经费落实、具体的实施、监督评价等工作。

(三)县疾控机构应根据各接种单位实际摸底情况分发疫苗、注射器,宣传资料、接种告知书、报表等,并做好培训、指导工作。在接种工作完成后负责将接种统计报表等资料的统计上报。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参与督导、评估工作。

(四)接种单位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接种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及时、主动与当地政府(街道办、居委会、村委会、社区),或流动人口较集中的用工单位、企业主等沟通联系,争取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协助配合,共同做好查漏补种期间的宣传动员、摸底登记、发放告知书和疫苗补种等工作。接种单位要认真落实辖区的摸底、登记、接种等工作,工作全程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切实做到宣传到位、摸底透彻、补种完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做好摸底调查工作。

1、卫生行政部门要明确划分各接种单位责任区域,实行责任区划管理,精心部署查漏补种工作。在查漏补种月期间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要由领导成员组亲自带队,精选业务好,责任心强的骨干力量组成督导组,切实加强督导检查,通过现场查看资料、抽查儿童及暗访等方式督导评估接种单位摸底调查工作。

2、各接种单位要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积极参与。对垃圾村、建筑工地、采石场、养殖场、废品回收点、部队与居民结合地、出租屋、菜地等流动人口聚居地进行彻底的扫荡式、拉网式摸底调查,确保每个片区、每个流动人口集聚地流动儿童和散居漏种常住、临时居住儿童均摸底造册。

(二)做好摸底信息登记工作

1、流动儿童或常住儿童查漏补种摸底信息均应登记在《省0-7岁儿童(本地和流动)查漏补种情况登记表》(附表1-1)上。

2、各接种单位按责任区域,开展拉网式挨家逐户摸底登记工作,不允许将既往掌握的流动儿童直接转抄到摸底登记表上,也不允许只调查而不造册登记。

3、流动儿童查漏补种重点针对外省来本省的流动儿童,本省流动儿童如在异县长期居住(居住1年以上)并常规按时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可不必重复登记。外省流动儿童若在本地居住超过2年以上且常规入卡正常接种者可不必重复登记。

4、常住儿童只登记发现有麻疹成分疫苗漏种的对象,麻疹成分疫苗之外的其它疫苗漏种者仅纳入补种,不在摸底登记表上登记。

5、各乡镇在3月12日前完成摸底登记,根据摸底情况将本次查漏补种所需疫苗量上报县疾控中心。对查漏补种对象在摸底登记时,发现需补种的儿童,应同时向家长发放“接种告知书”,告知应注意的事项、接种时间和地点。

(三)及时开展疫苗补种。

1、补种原则:补种疫苗一律实行免费接种,各接种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推广使用二类疫苗代替一类疫苗进行补种。流动儿童查漏补种工作中,对免疫史不全的儿童要按照缺哪针补哪针的原则进行补种。对无免疫史或免疫史不详的儿童首先补种1针单价麻疹疫苗和1剂脊灰疫苗,然后根据该儿童所漏种疫苗的品种,纳入常规免疫完成其他疫苗的补种,确保流动儿童均能按国家免疫程序完成相应疫苗的接种。但所有儿童不补种卡介苗。如为候鸟型居住并有明确既往接种记录的儿童,不需补种,要告知监护人在返回原居住地后完成接种即可。对8月龄-7岁无麻疹免疫史或免疫史不详、免疫史不足的本地儿童,且无麻疹接种禁忌者,也应接种1剂次含麻疹成分的疫苗(3岁以下按免疫程序接种相应的麻疹成分疫苗、3-7岁统一补种麻疹减毒活疫苗);补种前确定无免疫史、免疫史不详的儿童在本轮集中补种后,应纳入常规免疫接种管理,并按免疫程序规定给予接种第2剂麻疹成分疫苗(两剂之间至少间隔6个月)。

2、补种形式:原则上以通知、动员漏种儿童到接种单位门诊接种为主,反复动员不愿意到接种门诊补种的应及时下村入户补种;有用工单位、企业雇佣关系的流动儿童居住地可通过基层政府要求用工单位负责人、企业主配合协助动员儿童家长带孩子主动到接种门诊补种。较多流动儿童集聚地和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可设立临时接种点定期进行接种。

3、规范实施疫苗接种:各固定或临时接种点应配备充足的有资质的工作人员,规范做好补种工作。在实施补种前,应仔细询问受种者既往健康状况、家族史、既往病史等,严格按照各种疫苗说明书要求掌握禁忌症、注意事项规范实施补种工作,有禁忌症者一律不给予接种,符合慎用症者要通过充分论证后给予接种。特别要注意核查补种前近期(1个月内)有无减毒活疫苗接种史(两种减毒活疫苗如不同时接种需前后间隔1个月以上,无论常规免疫及强化免疫)。接种前发放“疫苗接种知情告知书”(各类疫苗接种告知书由省疾控中心下发电子版给各市县疾控中心,由各市县自行印刷)并告知家长接种前后应注意的事项,特别是加强对疑似异常反应的观察,如有可疑反应应及时报告和就医。

4、认真做好接种登记:在开展查漏补种过程中,疫苗补种记录在附表1中登记的同时,应将接种记录登记在儿童的预防接种证上,已建卡儿童还需将接种记录登记在接种卡中。在查漏工作完成后应将居住在3个月以上的儿童登记入卡,居住3个月以下儿童只需登记在门诊日志上即可。接种证、卡登记的接种记录应准确无误,特别注意批号、接种人员签名等信息要真实、准确,卡、证一致,每针次健康状况问询记录、知情告知、监护人同意签名等信息。

(四)加强疑似异常反应监测和妥善处置。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流动人口查漏补种月期间应加强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报告和处置工作。应注意几点:

1、所有设立的固定接种点和临时接种点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和设备,如发现疑似异常反应病例要及时报告县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采取医疗救治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疑似异常反应的现场处理遵循“边治疗、边调查、边上报”的原则进行。现场难以处理的异常反应应立即协调医疗救护车送往县定点医院,做到早期、正规、系统的治疗。任何医疗机构不得因经费或其他任何理由推脱病例治疗。

2、发生疑似严重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如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群体性不良反应、接种后不明原因死亡等)应立即暂停接种,并逐级上报县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所有疑似异常接种反应病例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的原则。较为严重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要及时组织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能力的、有经验的专家召开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会议,加快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处理进程,避免相关事件久拖未决而引起的家属不满情绪,以及可能导致的其它社会不良影响。

六、经费保障

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协商当地财政,保障此次工作所需接种补助经费和工作经费。接种补助经费按每剂次5元下拨至接种单位。开展本次活动所需工作经费(包括监测、宣传、培训、督导、维持冷链运转、接种耗材等)由县财政部门根据相关标准安排保障。

七、时间安排

(一)2016年2月27日-3月12日完成摸底登记并上报疫苗计划及疫苗需求量。

(二)2016年3月13日-20日完成查漏补种工作。

(三)2016年3月21日-25日县级完成“表2、表3、表4”统计汇总和工作总结,并于3月28日上报省疾控中心。

2016年扩大免疫规划项目实施方案
2016年麻风疫苗查漏补种实施方案 第八篇

为贯彻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政策,进一步加强各级预防接种单位服务能力建设,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根据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内容

(一)按照《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继续在全县范围内使用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减毒活疫苗、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

(二)对重点人群进行脊灰疫苗、麻疹风疹疫苗等针对性疫苗接种,加快消除麻疹和控制乙肝,保证目标人群接种率达到规定的要求,确保全县麻疹发病率为零。

(三)在全县开展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对既往漏种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接种相应的疫苗。

(四)发生钩端螺旋体病疫情或发生洪涝灾害可能导致钩端螺旋体病暴发流行时,对重点人群进行钩体疫苗应急接种。

通过接种上述疫苗,在适龄人群中预防乙型肝炎、结核病、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甲型肝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出血热和钩端螺旋体病等传染病。

二、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全面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巩固并提高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提高接种服务质量,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消除麻疹,控制乙肝,进一步降低疫苗针对疾病的发病率。

(二)2016年工作指标

1、以乡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费接种覆盖率100%,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其中含麻疹成份的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报告率以乡镇和接种门诊为单位达到100%。

2、全面实现县、乡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全县所有预防接种单位应将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儿童预防接种信息(补)录入客户端系统并上传至省服务器;以乡为单位儿童预防接种证打印率、接种信息上传及时率和接种单位数据及时备份率分别达90%以上、100%和100%;以县为单位,儿童个案重卡率低于0.2%。

3、以县为单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报告乡级接种单位覆盖率达100%;48小时报告率达90%以上,48小时调查率达90%以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分类率达90%以上;

4、健全和完善麻疹监测网络,开展以病例个案为基础的发热出疹性病例症状监测,对所有疑似病例进行血清学诊断分类,开展麻疹监测工作的考核,提高麻疹监测的敏感性和监测系统运转质量。以县为单位,符合监测方案定义的麻疹暴发疫情调查处理率达到100%,麻疹疑似病例个案调查率达到100%,血清标本采集率达到95%以上;

5、全面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确保AFp各项监测指标达到国家要求;做好流脑、乙脑等疾病监测工作,进一步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

6、开展以《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及补偿办法》等为内容的培训,促进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人才队伍业务能力的提升,提高我县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做好“4.25”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和“7.28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普及预防接种知识,提高群众主动参与免疫规划意识;

7、建立与教育部门长效配合机制,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儿童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工作技术指导,保证新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率达到100%,应补种儿童完成全程补种率达到95%以上。

三、项目实施

(一)冷链设备装备和冷链系统运转维护

根据国家免疫规划冷链设备的要求,为保证疫苗全程冷链运输安全及基层冷链设备常规更新的需要,为全县预防接种单位共装备13台常温冰箱;根据全县冷链设备数,结合服务人口数补助各预防接种单位冷链运转维持经费。

(二)重点人群针对性疫苗接种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统一布置,组织开展对全县8月龄-4岁儿童进行麻疹风疹疫苗补充免疫(查漏补种);按照全省维持无脊灰策略,组织开展对全县2─47月龄儿童进行脊灰疫苗补充免疫。

(三)免疫规划常规工作

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要求,各医疗机构应开展疫苗针对疾病监测、社会动员、宣传、培训等工作,确保各项国家免疫规划措施落到实处,保证全县继续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无白喉病例发生;降低疫苗针对疾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有效保护全县儿童的身体健康,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四)疾控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1、加强免疫规划服务能力建设。按照《省预防接种门诊星级评定标准(2016年版)》,积极开展预防接种星级门诊创建工作。

2、提升疾控系统人员服务能力。为强化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责任意识,强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规范化管理,2016年继续开展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化考核工作。

3、加强传染病和健康监测,继续认真开展霍乱外环境和海水产品监测工作。

(五)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监测工作,预防接种单位、医疗机构等责任报告单位接到AEFI报告后,应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规定的AEFI报告范围、时限和程序要求做好登记和上报工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照《方案》的要求,对需要进行调查的AEFI,应当在接到报告后48小时内组织专家开展AEFI的调查诊断工作。

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妥善处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高度重视并严格按照《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试行)》、《省脊髓灰质炎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工作程序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疾控发〔2016〕19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开展异常反应补偿工作,对需要进行补偿的异常反应病例,在收集齐全相关材料后,及时办理补偿手续,并尽快上报县卫生局。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任务实现。

预防接种工作已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省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任务。各预防接种单位要继续将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作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领导,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教育部门,组织落实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保证实现医改任务中提出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90%以上”目标。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切实加强一类疫苗供应、管理工作,确保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顺利开展。县卫生局将严格按照省卫生厅《省第一类疫苗管理办法(暂行)》要求,加大对第一类疫苗使用管理的督查力度,坚决杜绝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失效、浪费和将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用于非免疫规划人群等现象,确保疫苗安全有效和有计划地分发使用。

(二)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管理,建立健全免疫规划经费保障机制。

预防接种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每接种1剂次5元补助经费从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安排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列支,并每年按辖区内上一年度实际接种剂次数×5元/剂次预留预防接种补助经费。县卫生局将严格按照《省预防接种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暂行)》(赣财社〔2016〕59号)规定,在年初及时将70%的补助经费预拨至承担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任务的接种单位(含首针接种的医疗机构),年末依据县卫生局对各预防接种单位的考核结果,合格者足额拨付余额,考核不合格者按要求扣减,不足部分在下一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补足。

同时,县财政要按照《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级计划免疫规划专项资金计划通知》(赣财社〔2016〕217号)的要求,按1.77元/剂次的工作经费标准解决好本级工作经费,并将此工作经费纳入常规预算,建立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经费长效保障机制,确保全县所有适龄儿童享受到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费接种政策。各预防接种单位要按照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赣卫疾控字〔2016〕25号)要求,对承担预防接种工作入户宣传、摸底登记、预约通知等任务的村医或基层干部和接种人员根据承担任务数量、完成质量和及时性等情况给予1元/剂次标准的补助,激励其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积极性。

(三)加强管理,充分发挥设备作用。各预防接种单位要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和《省冷链设备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要求,加强冷链设备的管理,严格实施疫苗的冷链运转,做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的冷链监测和管理工作,对设备的使用、保管、调剂、报废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管,并对设备使用效益进行评估。

(四)加强督导和考核,确保免疫规划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县卫生局将继续按《省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民生工程工作督导方案》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每两个月对各预防接种单位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促和指导预防接种单位和人员及时改进工作。严厉查处违反免费政策、接种工作不落实、擅自开展群体性预防接种行为,确保免疫规划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将免疫规划工作纳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年度考核管理,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责任和奖惩措施,对因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不到规定要求而导致发生疫苗针对疾病流行或发生预防接种事故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充分发挥指导培训作用,加大对各预防接种单位的技术指导、培训和考核,加强培训资料管理,具体包括:培训项目方案、通知文件、培训教材、考试成绩、进修鉴定等。人员培训考核结果记入本人业务技术档案。及时按计划分发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重点检查各级冷链运转、疫苗管理、流动人口接种情况,确保免疫规划疫苗接种覆盖所有目标人群、不留盲点,确保把免疫规划工作落到实处,保障广大儿童身体健康。

(五)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实施国家免疫规划的氛围。

各预防接种单位要积极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免疫规划政策和成就,以及实施免疫规划保护公众健康的重要意义。开展经常性宣传与“4·25”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广泛普及预防接种知识,提高全社会参与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全社会参与实施国家免疫规划的氛围。为使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政策、预防接种基本知识深入人心,继续在全县实施“123”工程,即每个预防接种单位有1块长期宣传免疫规划知识的版报;结合“4·25全国预防接种宣传日”、脊灰等疫苗强化免疫日活动,每年组织2次的大型街头宣传活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在电视台、报刊或广播电台播出3期以上免疫规划知识宣传。

2014计划免疫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麻风疫苗查漏补种实施方案 第九篇

方案一:计划免疫工作实施方案

现根据计划免疫工作需要,为把我镇计划免疫工作做的更好,防止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我镇长期全面开展计划免疫工作的主动搜索、补卡、补证及查漏补种工作。

一、 任务指标

1、 挨家挨户地进行主动搜索,管辖范围内建卡、建证率达98%以上。

2、 所以0—6周岁儿童(含流动儿童)。

二、 主动搜索时间

每月一次,每季度做一次全面搜索

三、组织领导

1、 主动搜索时间、补卡、补种及查漏补种工作由卫生院统一领导,认真组织主动搜索、补卡、补证及其查漏补种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解决。

2、 成立主动搜索、补卡、补证及查漏补种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措施与工作要求:

1、 主动搜索责任到人,奖罚分明:负责主动搜索的人员要职责明确,其负责主动搜索的范围、时间,要责任到人。

2、 主动搜索方法:主动搜索必须是挨家挨户地逐户地调查每户所

有0—6周岁儿童的情况,同时核卡、核证、建卡、建证,并且进行登记。

3、 对漏种儿童进行补种:在主动搜索过程中,如发现有漏种儿童,应根据有关要求,必须在无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给予补种。

五、检查、督导工作:

在主动搜索过程中,领导小组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指导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方案二:计划免疫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概况地理位置

建设街道凌达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处库尔勒市新华南路丰源总公司,辖区面积7.5平方公里,户籍人口8485人总户数3923人,七岁以下儿童1009人,辖区共有各机关企(事)业驻库单位13个,其中市、州、区三级文明单位10个,部队2个,学校2所,精神文明单位10个,凌达辖区的特点是国家和地方驻库企业多,占地面积大,流动人口多,因此开展计划免疫工作难度比较大。

(二)计划免疫工作开展的情况

1、我辖区的计划免疫工作是在我市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区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按计划有目的的顺利开展。

2、结合我辖区特点建立计划免疫点,此项工作作为我辖区企业多这一特点,首先建立按日程接种编程,我们卫生服务站抽出专业技术过硬、责任心强的医务人员负责接种工作,使此项工作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3、定期传达防病资料,我站的防疫专干按时参加疾病控制中心防疫部门的防病例会,并及时的向辖区居民宣传,定期对辖区内的幼儿园计划免疫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与上级防疫部门取得密切联系,及时查漏补种。

(三)计划免疫情况

1、计划免疫工作严格操作规程和接种程序进行预防接种,提高辖区儿童的免疫成功率。

2、计划免疫儿童建卡率和发证率、卡证相符率达99%,按接种卡证的要求按时填写,项目齐全。

3、卡介苗接种率100%,糖丸接种率100%,百白破三联疫苗接种率100%,麻疹疫苗接种率99%,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100%,A流脑接种率98%,A+C脑接种率97%,甲肝接种率90%,麻腮风接种率95%。

4、计划免疫保证0岁组接种率98%以上,1-7岁组95%以上,保证疫苗冷链要求。

5、冷藏运转正常,正确使用冰箱及冷藏包,冰箱记录,经常打扫冰箱查看有无疫苗失效等。

6、疫苗领发有原始记录,记录项目齐全。

(四)人员情况

我站全体工作人员齐心合力,特别是在站长的亲自领导下,共同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和任务指标,在上级各领导的正确带领和督导下,发挥社区服务站的能力,把凌达辖区的防疫妇幼工作做得更好!

方案三:计划免疫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预防接种服务规范》和《湖北省卫生厅、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湖北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施意见》(鄂卫发[20xx]67号) 》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为确保计划免疫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免疫规划项目的实施,为0-6岁适龄儿童和重点人群提供安全、有效、免费、均等化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和我乡扩大免疫规划疫苗的预防接种服务,有效预防和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保护儿童身体健康。

二、实施办法

1、服务对象

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2、服务内容

(一)儿童预防接种证(卡)管理。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

(二)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和钩体疫苗。根据传染病控制需要,开展乙肝、麻疹、脊灰等疫苗

强化免疫、查漏补种和应急接种工作。

(三) 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口头、广播通知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交通不便的地区,可采取入 户巡回的方式进行预防接种。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可设立临时接种点,适度增加门诊开放的频率和服务时间等,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

(四) 接种前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对儿童接种前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卡、薄),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确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 种。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可采用书面或(和)口头告 知的形式,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的情况。

(五)接种时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时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核对无误后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的接种月(年)龄、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安全注射等要求予以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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