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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中的乡土

2016-05-21 09:36:3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乡土中国中的乡土(共4篇)《乡土中国》读书笔记《乡土中国》读书笔记正文结构:一、 作者简介:二、 《乡土中国》的写作背景和主要目的:1、 写作背景2、 主要目的三、 具体内容:1、 乡土本色2、 文字下乡3、 差序格局4、 家族本位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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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乡土中国中的乡土 第一篇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正文结构:

一、 作者简介:

二、 《乡土中国》的写作背景和主要目的:

1、 写作背景

2、 主要目的

三、 具体内容:

1、 乡土本色

2、 文字下乡

3、 差序格局

4、 家族本位

5、 礼制秩序

6、 乡土地缘

四、《乡土中国》中的乡土社会中统治方式

五、《乡土中国》对现代社会特别是法治社会的影响

一、作者简介:

1、费孝通(1910~2005年)1910年11月2日,费孝通出生于江苏省吴江县县城(旧属苏州府,今为松陵镇)的富家桥弄。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江苏吴江人。1936年夏,费孝通去英国留学,1938年获伦敦大学研究院哲学博士学位。论文的中文名《江村经济》,此书流传颇广,曾被国外许多大学的社会人类学系列为学生必读参考书之一。1938年回国后费孝通继续在内地农村开展社会调查、研究农村、工厂、少数民族地区的各种不同类型的社区。出版了调查报告《禄村农田》。1944年费孝通访美国归来后不久,参加中国民主同盟,投身爱国民主运动,曾任清华大学教授,著作有《生育制度》、《乡土中国》及译文《文化论》、《人文类型》、《工业文明的社会问题》等。

二、 《乡土中国》的写作背景和主要目的:

(1)、背景:《乡土中国》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后期,根据他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内容整理结集而成的,全书主体共十四篇文章站在上个世纪四年年代,了解了那时的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中国。一个以农业这种生产方式为基础而产生的聚居,由于聚居,便会有群体间“熟习”的关系;这种“熟习”再联结血缘与地缘等因素,乡土社会的结构才会是“差序格局”;因为“熟习”和“差序格局”,所以维持乡土社会结构的就必然是“礼治秩序”;乡土社会的本色——经验性社会有决定乡土社会的变迁是很缓慢的。。

(2)、目的:通过《乡土中国》简介中国农村的另一面,讲解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中国“安土重迁”“落叶归根”的思想。

三、具体内容

(1)乡土本色 中国数千年的农业文明的传承,使得乡土性成为我们民族血液的一部分。尽管时过境迁,物换星移,国人大多还是有着“安土重迁”“落叶归根”的思想,这些都是乡土性的表现。“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是费孝通先生本章的第一句话。在当时,指出中国社会已【乡土中国中的乡土】

经有了从乡土社会中分离出去而独立存在的一种社会模式了。放眼今天,六十多年过去了,随着农民工群体的不断膨胀和流动性的加强,对于农民工数量上的激增,个人猜想主要原因是:传媒的发达、文化的普及,使得许多生于乡土、长于乡土的人,不再安于“面朝黄土背朝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传统乡土苦闷单调的生活。中国虽然仍是一个以农业人口为主的,正向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积极迈进的农业大国。但是,真正以土地为生,从事传统耕作农业劳作的人已经很少了。

在第一章里,作者从“土气”切入,分析中国人的农业本性。“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因此“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他们的生活范围有地域和空间的限制。由于生活的固定,结成了稳定封闭的邻里关系,这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又一重要特征。许多中国社会的特征都是由此而来。比如说,中国为什么早在战国就有墨家提出法制社会的观念,但是两千年了中国为什么还是人制社会?就是因为这种人际关系的局限性和邻里的熟悉性。“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行了,还用的着多说么?”这种生活背景下显然没有法律和合同之类东西存在的必要,因为那都是对付陌生人的,只有整天要和陌生人打交道的现代人才需要。对中国人来说,分得太清楚未免伤了感情。中国文化的模糊性大概也从这里来。第二和第三章讲当时一些人提倡的“文字下乡”。很多人认为乡下人“愚”,但是费老认为不应该这么说,乡下人不是智力上笨,只是知识上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们的生活,而对于城市的文明生活当然不甚了了了。这种不了解就像城里人分辨不了麦子和韭菜、不会爬树、不会抓鱼一样,没什么值得取笑的。作者进而探讨了语言的产生以及和人类生活的关系,文字的产生原是为了不同空间和时间的人交流的,但是在乡土社会,由于生活的一成不变和空间的稳定性和封闭性,口头语言完全可以满足生活需要。而且面对面的交流远比书面语言表达的东西丰富快捷。文字既不是乡土社会的基础,本来就不是乡土社会的本性。人类最初的文字都是庙堂性的,都是为了祭祀崇拜和记录帝王事件,所以不是乡土社会的必要

(2)、文字下乡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是‘愚’的。”对于这个“愚”字,作者认为,多数人都陷入了认知的误区。许多人都把“愚”当作是乡下人“智力缺陷”的代名词,而事实上,乡下人之“愚”只不过是一种对城市生活所需的“知识缺乏”而已。作者以自己小孩为例作了生动形象的阐释,并以此为引子,自然而然的过渡到“文字对乡土社会必要性”的问题。作者概述了“文字”的产生和发展及其功能和作用,再就乡土社会生活的特性特征对该问题进行的深刻的论述。在“文字下乡”一文中,作者指出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乡民们生活在一个狭小的范围里,人与人之间的活动和联系都是很频繁的,并且时常处于面对面的直接性的沟通交流中,这就使得作为人类交流沟通媒介的间接载体----“文字”在乡土社会处于一种非必要状态,从空间上对该问题进行了说明。

而在“再论文字下乡”一文中,作者指出“文字”作为一种经验和知识的传承媒介,在乡土社会“语言是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的特质下,也不能发挥其积极有效的作用。通过对“记忆”的强调和“代代相传”模式的阐述,从时间上,说明了乡土社会绝非必要“文字”。总结两章,我们可以看到,文字的发生和使用也有其特殊的背景。在乡土社会这一基层上,“语言”似乎就可以代替“文字”的所有功能了。无论是在空间还是时间的格局上,熟人社会的面对面亲密接触和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的生活,都使得人们没有用“文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生活的需要”。最后作者指出:“只有中国社会的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放眼今天,文字的普及工作似乎已经比较圆满的完成了,那中国的基层是否已经发生了变化了呢?答案是肯定的。随着科技在农业中的普及和应用,乡村和城市间沟通的加强和频繁,“城乡一体化”建设格局的规划,使得中国的基层已经远不同于费老先生《乡土中国》中的基层了。作者进而探讨了语言的产生以及和人类生活的关系,

文字的产生原是为了不同空间和时间的人交流的,但是在乡土社会,由于生活的一成不变和空间的稳定性和封闭性,口头语言完全可以满足生活需要。而且面对面的交流远比书面语言表达的东西丰富快捷。文字既不是乡土社会的基础,本来就不是乡土社会的本性

(3)、差序格局

“差序格局”对不少人来说是一个比较陌生和新奇的词。字面上意味着这是一种有差别的社会格局,而且这种差别的变化体现是循序的。为了更好的解释清楚这个词的意思,作者打了一个生动的比喻。作者解释道,这种所谓的格局的差序正像是“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悲圈子的波纹所推挤的就发生联系”。“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为了更好的显现出“差序格局”的特点,作者又引入了西方“团体格局”的概念,并深入到中西方文化背景和根源的差异中去解释。作者认为,作为中国核心文化的儒家文化,自孔子开始就强调“人伦”,而这种“人伦”即是“社会格局差序”的渊源。作者进一步指出,这种“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一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也就是“维系着私人的道德”。的确,中国人的私心特别重,作者似乎对儒家重人伦,强调孝悌尊卑的一套道德主张是颇有微词的,比较推崇西方的团体意识。作者在文中尖锐地指出,“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显然作者认为这种“伸缩”是不公平不正义的。作者在中西文化的对比中也指出,西洋人讲权利,而我们则更侧重于讲交情、攀关系。其实联系今天的现实生活这种情况依然存在,这也许也是所谓的“中国特色”吧。对于作者对儒家所持之看法,我个人并不完全赞同。我觉得,儒家“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自有一套符合于人情和逻辑的思想在其中,而且是相当可取的。但在这里我就不在赘述了,以免“跑题太过”

(四)、家族本位

作者认为,乡土中国的家和族是分不开的,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因为中国乡土社会中的家庭不但承担着生育功能,更是作为一个事业社群承担了许多生育以外的职能。所以,家庭一般都是以家族的形态呈现的。对于这一部分,我特别感兴趣的是作者关于乡土社会男女关系和感情的论述。作者引用Oswald Spengler在“西方陆沈论”里的理论陈述了两种文化模式:“一种称作啊阿波罗式的;一种称作浮士德式的。阿波罗式的文化认为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善的秩序,这个秩序超于人力的创造,人不过是去接受它,安于其位,维持它;但是连维持它的力量都没有,天堂消失了,黄金时代过去了。这是西方古典的精神。现代的文化却是浮士德式的。他们把冲突看成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把前途看成是无尽的创造过程,不断的变。”作者指出,感情是浮士德式的,而乡土社会的生活模式却是阿波罗式的。这一矛盾势必使得乡土社会中的男女感情之间有很难逾越的鸿沟。作者指出,乡土社会中的家庭男女似乎只不过是因为生育的目的而结合在一起,并没有太多情感上的交流和契合;而真正情感上的交流,更倾向于在同性之间的展开,这使得乡土社会的感情生活同性意味较强,而夫妇之间感情的淡漠也是日常可见的现象。所以乡土社会中“家庭”的团结受到同性组合的影响不易巩固。于是,家族代替了家庭。家族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单系组合。“中国乡土社会里,以家族为基本社群,是同性原则较异性原则为重要的表示”。最后,作者总结说:“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个安稳的社会.”

在“男女有别”一节里,提到Oswald Spengler曾说西洋有两种文化模式,一是Apollonian亚普罗式的,一是Faustian浮士德式的。前者认为宇宙有一个超自然超人力的秩序,人只能接受它,维持它。天堂遗失了,黄金时代过去了,这是西方古典的精神。后者认为冲突是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把前途看成无尽的

创造过程,不断的变。费老认为乡村社会是前者,现代社会是后者。

且不说是不是,我对这两种文化模式很感兴趣。柏拉图认为现实世界只不过是对理想世界的拙劣的模仿,还有圣经中对于原罪的解释,原来都是前一种思想的表现;而浮士德式的文化模式,我更愿意把它理解为一种人生观,“生命是障碍的克服”,苦难越大,生命力因之越强,生活的意义因之越深。这里面隐藏了一个结论就是生命的意义在于过程而不是结果,因为结果无非只有一个那就是死亡。进而推论,我们不是要得到更多而是要经历更多,这就是存在主义者加缪的观点——不是生活得更好,而是生活得更多。

(5)、礼制秩序

乡土中国既不是靠统治者的恣意来统治的人治社会,也不是像西洋通过普遍的的法律来维系社会的法治社会,中国是一个靠传统礼俗来维系其基本秩序的“礼俗秩序”。普通常有以“人治”和“法治”相对称。其实这个对称的说法并不是很对称的。法治的意思并不是说法治本身能统治,能维持社会秩序,而是说社会上人和人的关系是根据法律来维持的。法律还得靠权力来支持,还靠人来执行,法治其实是“人依法而治”,并非没有人的因素。 所谓人治和法治的区别,不在人和法这俩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所依据的规范的性质。乡土社会秩序的维持,有很多方面和现代社会秩序的维持是不相同的,假如我们把法律限于以国家权力所维持的规则,但是“无法”并不影响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合于礼的就是说这些行为是做的对的,对是合式的意思。礼和法不相同的地方是维持规范的力量。法律是靠国家权力来推行的。“国家”是指政治的权力,在现代国家没有形成前,部落也是政治权力。而礼却不需要这有形的权力机构来维持。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传统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行为规范的母的是在配合人们得以完成社会的任务,社会的任务是在满足社会各分子的生活需要,人们要满足需要必须相互合作,并且采取有效技术向环境获取资源。

文化本来就是传统,不论哪一个社会,绝不会没有传统的。衣食住行种种最基本的事务,我们并不要事事费心思,那是因为我们托祖宗之福,一一有着可以遵守的成法。但是在乡土社会中,传统的重要性比现代社会更甚,那是因为在乡土社会里传统的效力更大。如果我们对行为和目的之间的关系不加推究,只按着规定的方法做,而且对于规定的方法带着不这样做就会有不幸的信念时,这套行为也就成了我们普通所谓“仪式”了。礼是按着仪式做的意思。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人服于礼是主动的。礼是可是为人所好的,所谓“富于好礼”。礼治从表面看去好像是人们行为不受规律拘束而自动形成的秩序。其实自动的说法不正确,只是主动的服从于成规罢了。礼治可能必须可以有效的应付生活问题威前提。乡土社会满足了这前提,因之他的秩序可以用礼来维持。礼是传统,是整个社会历史在维持这种秩序。礼治社会是并不能在变迁很快的时代中出现的,这是乡土社会的特色。

(六)、乡土地缘

在人口不流动的社会中,自给自足的乡土社会的人口是不需要流动的,家族这个社群包含着地域的含义。儿谣里 “摇摇摇,摇到外婆家”,在我们自己的经验中,“外婆家”充满着地域意义。血缘和地缘合一是社区的原始状态。但是人毕竟不是动物,还是要流动的,乡土中国中无法避免的是“细胞分裂”的过程,一个人口在繁殖中的血缘社群,繁殖到一定程度,他们不能在一定地域上集聚了,那是因为社群需要的土地面积,因人口繁殖,也得不断扩大,扩大到一个程度,住的地和工作的地距离太远,阻碍着效率时,这个社群就不能不在区位上分裂。这是以土地可以无限扩张时说的,事实是,每个家族可以向外开垦的机会很有限,人口繁殖所引起的常是向内的精耕,精耕受着土地报酬递减规律的限制,逼着社群分裂。分出来的部分另外到别的地方去耕地。如果分出去的细胞能在荒地上开垦,另外繁殖成个村落,他和原来的乡村还保持着血缘的联系,甚至勇原来的地名来称这新地方,那是说否定了

空间的分离。很多离开老家漂流到别的地方去的并不能象种子落入土地中一般长成新村落,他们只能在其他已经形成的社区中设法插进去,如果这些没有血缘关系的人能结成一个地方社群他们之间的联系可以是纯粹的地缘,而不是血缘了。这样血缘和地缘才能分离。

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都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契约是指陌生人中所做的约定。在订立契约时,个人有选择的自由,在契约进行中,一方面,有信用,一方面有法律,法律需要一个同意的权力去支持。契约的完成是权利义务的清算,须要紧密的计算,确当的单位,可靠的媒介。在这里是冷静的考虑,不是感情,于是理性支配着人们的活动—这一切是现代社会的特性,也正是乡土社会所缺的。“血缘和地缘”一文阐述了从血缘到地缘的变迁。在稳定的社会里,“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是不分离的。“乡土社会变化很少,人口却不是完全没有流动的”。一个人口在繁殖中的血缘社群,人口繁殖到一定程度,所需土地面积也相应扩大,住的地和工作的地距离达到一定程度,效率受到阻碍,社群就不得不在区位上分离。“在这分离之前,先发生的是向内精耕,但精耕导致土地报酬递减,不可避免地逼迫人们走向分离。如果分离出去的部分形成了新的村落,还和原来的社群保持血缘上的联系,就形成了血缘性的地缘,如籍贯,不管人到了哪里,只要不改,籍贯都还是那老地方”。这籍贯便是血缘在地缘上的投影。然而很多离开老家的人并不能形成的社群而只能设法在已有的社群中插进去。这些人被称为“外客”,他们不是亲密血缘社会的成员,进入当地社群相当困难,但也因此得以从事商业。在血缘社会里商业是不存在的,他们的交易以人情维持,不是用钱物“无情”地明算账。血缘社会是熟人社会,熟人面前是拉不下面子的。商业的需要使得外客的地位得到巩固,与当地人组成一个新的社群,纯粹的地缘就是这样从商业里发展出来,不以血缘为基础形成社群,血缘和地缘得以分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从血缘结合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

四、读费孝通在下面几节里主要讲了中国乡土社会的具体统治进行方式。

(一)在“无为政治”里。费老总结论权力的两种看法。一种认为社会冲突和剥削统治产生了权力,一种认为社会合作和社会分工产生了权力。一个来自于暴力,一个来自于契约。费老认为两者并不冲突同时存在,前者成为横暴权力,后者称为同意权力。接下来费老认为中国乡土社会这两种权力都很微弱,因为一方面农业经济的剩余价值不多,横暴权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被陈胜吴广之流推翻;另一方面农业经济基本上自给自足,“除了盐铁之外,必要时很可关门自给。”所以依赖社会分工存在和壮大的同意权力也很微弱。最后费老说“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虽则名义上是专制独裁,但是除了自己不想维持的末代皇帝之外,在人民的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

这个我不是很同意,依我的生活体验,中国农村的权力基本上还是以同意权力为主的,因为上面说到“礼治社会”,所谓“礼”难道不是大家在生活中相互协调达成的一致吗?乡绅和长老们的调节纠纷的权力和威信,不是同意权力吗?

(二)在“长老统治”里,费老在上述两种权力的基础上提出了教化权力的概念。它产生于社会继替的过程,或者说是爸爸式的,是Paternalism。家长对孩子的权力是既非横暴又非同意的,是基于血缘事实和社会经验的。孩子们必须遵从长辈的意愿,以适应这个他并不了解的社会,他没有选择的机会;但是父母并不从教育孩子这件苦差事上面得到实际的好处,父子之间也没有本质的利益冲突。但是“在最专制的君王手下做百姓,也不会比一个孩子在最疼他的父母的手下过日子为难过。”孩子们受到的教化是全方位的、深入到每一个生活细节的。而且教化的权力由于中国社会的稳定性又扩大到成人之间,这就是长幼之别,没有哪个国家像中国这样把长幼分得这么清楚,兄弟姊妹叔伯,每个前面都要加一个数字“大哥”“三姐”“二叔”,相比之下,英语中只有brother、sister、uncle等。

《乡土中国读书报告》
乡土中国中的乡土 第二篇

乡土中国读书报告

一:作者和作品简介

作者简介:

费孝通:字彝江,江苏吴江人,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和社会活动家。读于东吴大学医预科、燕京大学社会学系、清华大学研究院,主要著作有《江村经济》、《民族与社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行行重行行》等。1980年获得年度马林诺夫斯基名誉奖;1981获得年度赫胥黎奖章。

读物简介:

《乡土中国》:由我国著名的乡土社会学家费孝通根据其四十年代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的“乡土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写成的文章的集合。该书共由三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乡土中国》序言;第二部分(该书的主体部分)是作者发表的十四篇关于描写中国乡土社会的论文的集合;第三部分是作者后记。其中,第二部分为主要部分,共有十四个章节,从各个角度论述了乡土中国的形成、特征与本质。

二、主要内容及结构

第一章《乡土本色》,开宗明义,点明中国社会的乡土性的原因及特点。

第二章《文字下乡》,从文字的产生与功用的角度说明在乡土社会里,文字语言相比于“特殊语言”(包括表情、肢体动作等)所天生固有的局限性,从而反思文字下乡运动的现实可操作性和必要性。

第三章《再论文字下乡》,从时间格局中说明乡土社会没有文字发展的土壤,同时为被指作“愚”的乡下人作辩护。

第四章《差序格局》,阐明了差序格局这一全新的概念,并与西方的团体格局作比较。介绍了中国乡土社会中“以己为中心”(石子投入水中的波浪式)的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差序格局。

第五章《维系私人的道德》,中国差序格局下 ,缺乏团体道德,指出道德体系中最大的特点——私。

第六章《家族》,区别了“家”与“家族”,并具体论述了它们的结构、原则及功能。与西方国家相比,中国的家族主轴是纵的,而夫妻成了配轴。

第七章《男女有别》,阐述了中西方两种截然不同的家庭爱情观,探讨了中国传统感情定向的基本问题,用两种文化模式的对比分析了乡土社会男女隔阂的原因。

第八章《礼治秩序》说明了礼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在乡土社会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礼治社会中人们是主动的服从和成规。

第九章《无讼》,点明了中国在从乡土社会蜕变的过程中法治秩序与礼治秩序的矛盾,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下发生了很多的副作用。

第十章《无为政治》,论述了社会冲突中的“横暴权力”与社会合作中的“同意权力”,但在农业性的乡土社会中“无为”的政治是最现实也是最理想的。

第十一章《长老统治》,指明在中国传统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中,与“横暴权力”与“同意权力”并存的还有教化式的权力,中国政治性质用民主或不民主形容都是不合适的,于是作者使用了“长老统治”一词。

第十二章《血缘与地缘》,说明了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在亲密的血缘社会中契约是很难生存的。

第十三章《名实的分离》,论述了在长老统治下,注释的变动方式可以引起名实之间的极大分离,虚伪在这种情景下是必须的承接第十、十一章,引出第四种权力——时势权力。

第十四章《从欲望到需要》详细区分了欲望和需要,在乡土社会中自然已经做好选择,人们只需靠经验按欲望去行事,而城市却不然。

本书的结构及各章的关系如下:

三、本书重点部分:差序格局

(1)、自我主义

在这种关系格局中,自己总是这种关系的中心,一切价值是以“己”作为中心的主义。

(2)、公私群己的相对性

在这种格局中,站在任何一圈中,向内看可以说是公,是群;向外看就可以说是私,是己。两者无清楚的界限。

(3)、维系私人的道德

(4)、强大的伸缩性

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得看所施加的对象与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

(5)、礼治社会

【乡土中国中的乡土】

所用于维持秩序时所使用的力量,不是法律,而是礼。

(6)、长老统治

这是一种包含着不民主的横暴权力、民主的同意权力及教化权力等复杂内容的权力结构。整个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制度安排和权力运作,都是以这样的一种社会关系模式为基础。

四、本书思想

1、对乡村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应根据我国乡土中国的性质和特点进行,例如文字下乡等政策活动,不宜强制短时间促成,应该循序渐进以适应乡土的节奏和环境。

2、中西文化在社会生活方面有着天然性的巨大差异,想要以西方、现代化文明取代乡土文化将会面临很多未知的困难。土生土长的乡土文化根深蒂固且范围甚广,想要改变需要一定的过程。

3、归根结底,中国的乡土文化终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现在文化的传播和普及而渐渐消失,不过这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4、在改革的进程中必须审慎的对待种种社会因素,综合考虑我们特殊的社会语境,确保民众可以真正得到其中的好处。【乡土中国中的乡土】

五、心得体会及思考【乡土中国中的乡土】

这本写成到现在七十余年,但在看这本书时,我却丝毫感觉不到时代的阻隔带来的距离感——从小在乡土文化中长大,感受着身边的一切,虽然时代变迁造成部分差异,但大多现象和书中大致相同。这也正说明我们仍没有从乡土社会中完全蜕变出来,而乡土社会是稳定的,人们的思想观念也是相对稳定的。无论乡村还是成都市,今天的中国还在从乡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转变之中,不可否认它还带有很强的乡土性,也正因为如此,《乡土中国》这本书直到今天依然显示出他的时代性和可读性。

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对于书中的部分话题我们有相关的思考。

1、 文字下乡

在书中写到“卢梭曾谈到,’越是面对生动、具体的东西,词就愈加无奈,但人的文化却向着无奈的方向发展,说话抛弃了姿态,写字代替了说话,这意味着人类的堕落’。在乡土社会,人们更多使用的是’特殊语言’,它比文字更有效的传情达意,摆脱了语言这个筛子,使情感表达的更加天真自然。“

但是,在文化日益普及的今天及将来,文字仍是现代化的必要工具,作者只是在以一种客观中带有肯定的态度为被指作“愚”的乡下人做辩护。所以我们还是要支持文字下乡的运动,采取适当的方式即可。

2、礼治

礼治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人治,为了避免引起字面上的误解故称其为礼治。礼治的前提是传统可以有效的应对生活问题。“一个在乡土社会里种田的老农,所遇到的只是四季的转换,而不是时代变更。”

然而在当代社会,传统远不能应对新生活、新问题,剧烈的变迁也不可能允许人们从容不迫的进行种种试验。这种情况下礼治必然面临崩溃的危险。要保证大家有序的应对共同问题就必须有另一种力量来代替“礼”,这其实就是法律。这也是为什么现代国家必须是一个法治国家的原因了。

3、无讼

乡土社会固有的一套社会调整机制还并未完全脱离实践,甚至还有很大的现实意义,但现代司法在此时硬生生的挤进来排挤传统,无疑会遭到质疑。这些从实体上已不易使老百姓得到认同,程序上的生疏与隔膜就更不言而喻了。传统伦理与现行司法的冲突已然使“司法处在乡下人的眼光中成了一个包庇作恶的机构”了。这种情况在今天已有所改观。改革开放三十年余来,我们破坏了许多旧秩序的同时理想中的新秩序却尚未建立起来。这使得很多举措难以得到群众理解和拥护。

所以,我们改革的进程中必须审慎的对待各种因素,综合考虑特殊的社会语境,确保民众能积极参与并受益。

4、长老统治

横暴权利是冲突性的,而同意权力是合作性的,是两种极端。中国社会在根本上是乡土性的,既非单纯的横暴,也不是完全的同意,(事实上任何一个社会都不可能完全只有一种形式的权利)乡土性的中国产生了费老所说的介于两者之间的第三种权力结构——长老统治。长老统治的前提和礼治一样,都是传统可以有效的应对生活问题。

而我个人认为,在当今中国的城市中,长老统治并非依然占有统治地位,而应是长老统治与同意权力共存的时代。这是一个过渡的过程,并根据各地的发展状况有所不同。

总之,《乡土中国》是一本社会学的著作,但包含的内容却远远超越了社会学。这本书是作者对本民族文化社会学层面上的重新审视。他解释了很多问题,也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新概念,比如差序格局。在这本书中作者主要是通过与西方社会的比较凸显乡土社会的特点,进一步论证乡土社会的文化是由乡土社会的本质和特点决定的,是由乡土社会的整个历史地

理环境决定的。对于中国这样的农业大国来说,乡村是城市发展的后盾和支持,关注乡村,乡村发展,关注乡土文化是很有必要的。而乡村的发展,关系到全面认识、慎重思考、合理决策等层面——《乡土中国》为我们展现了我国农村文化发展概况,是不可多得的好书,值得我们去仔细品读。

孙翔

2013200116

《读《乡土中国》有感》
乡土中国中的乡土 第三篇

【乡土中国中的乡土】

2011级公管班 59 胡伟

读《乡土中国》有感

拜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代表作《乡土中国》一书,感触颇深:我也是地地道道的、土生土长的农村人(“乡下人”),好多乡土风俗、气息我都了解,以前从来没有感到过任何的特别,没想那么多的为什么,认为一切都是情理之中的嘛,可是经过费老这么一分析怎么就变了个味儿呢?

在对于本书的阅读过程当中,我一度是相当困惑的,以至于在第一遍的阅读过程中,我一口气囫囵吞枣般地看完以后,搞的是云里雾里的,对其中的内容竟是一点儿感觉和想法也没有。为了完成张老师布置的作业,无法,我去找了些别人写的有关乡土中国的分析和书评,看完了以后,再去阅读原书,这才有了一点自己的感悟。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谈自己的体会。

一、中国社会的乡土性

阅读过程中印象最深的要数第一章《乡土本色》的开篇句“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的确,“乡土性”一词,说得很鞭辟入里啊。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中国是传统的农业社会,而农业的发展是离不开土地的,所以人口就以土地为中心而聚集。然而土地是不可能移动的,由此,就决定了乡土社会里,人口的流动必然是不频繁的。进一步说,依靠农业生存的人们是粘着在土地上的,因此乡土社会就具有稳定性。中国传统的农业社会不像美国等资本主义国家那样的,而是实行的机械化管理,精耕细作、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据着主导地位。这样就决定了传统的乡土社会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是的,每家每户都能够自给自足,商品的交换与买卖就显得多余了。另外,由于生活在这个圈子里的人都是熟悉的,而熟人间往往就是讲“人情”的,则人们无法从商品交换中获得较高利润,所以,商业在传统的乡土社会里就难以得到充分发展。

是的,乡土社会的稳定性与独立性的显著表现形式之一就是“熟人熟事儿”,无论哪个家里有个什么婚丧嫁娶呀之类的,左邻右舍都是知道的,都是要去做送人情的。与此同时,生活在这个圈子里的人,他们对于自己生活的环境是熟悉的,而随着现代文明的发展和对乡土社会的冲击,原先生活在乡土社会里的人有些会离开自己所熟知的乡土社会而进入到城市里去。因为他们对于城市环境的不熟悉,也许会做出很多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于是,进城的人们很多就会被讥笑为“土气”,是“乡巴佬”,并且城里面的人还拿“愚”来说明乡下人不识字。但费老却从乡土社会的层面来强有力地批驳了推行“文字下乡”的人们所持的这种观点,进而还推导得到:在乡土社会里,很多时候文字的使用是有局限性的。

【乡土中国中的乡土】

二、乡土社会的人际关系和社会结构

很多人都认为,费先生在书中一个新的概念——“差序格局”的提出,是一大创举,是对中国传统人伦关系的一种精妙的概括。是的,我觉得他写的很贴切、很形象。在《差序格局》一章中,将中西方社会进行了对比。他将西洋社会的类型称为“团体格局”,若干人组成一个个团体,就像一捆捆扎起来的木柴;

将中国乡土社会的类型称为“差序格局”,每个人都以自己为中心,像一个水波纹一样,按亲疏远近向外扩开一圈圈的社会圈子。这种差序格局中的个人与他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那样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愈推愈薄。作者把社会关系的这种一轮轮波纹之间的差序称为人伦。中国人讲究人伦——君臣、父子、夫妇、长幼……讲的是一种差等关系,这种种差等关系各自有它们应该遵守的规则。在这种差序格局里,个人与他人的交往便是以“人伦”为基础的。当个人以自己为中心,“推己及人”,形成一圈圈的社会圈子时,这个圈子是可大可小、具有伸展性的。人们往往根据其实际需要而相应扩大或缩小其圈子的范围。也正因如此,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家的概念是模糊的,小的时候父母子女是一个家,大的时候可以囊括伯叔等,甚至大至整个家族。但是无论这圈子如何伸展收缩都只局限于父系一方的范围内,这是中国传统父系社会的特点。

将焦点从人际关系转向社会群体上,我们会发现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家族是一个很显耀的社群,在乡土社会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家族从结构上包括家庭,最小的家庭也可以等于家族。它不但承担生育的功能,而且也担负着政治、经济、宗教等其它社会功能。

三.乡土社会的秩序维持。

乡土社会秩序的维持,很多方面和现代社会秩序的维持是不相同的,乡土社会是一个“礼治“的社会,这里的礼,并非所谓的“文明”,“慈善”,“善良”等等,而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合于礼就是说这些行为是对的。而在乡土社会里,这些礼是怎么来的呢?我们可以认为是经过一代一代的传承而遗留下来的,人们已经惯于遵守的并被认为是对的一些传统。礼的推行并不依靠暴力和权力而是依靠教化。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地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因此,在一个变迁的社会里,传统的效力是无法保证的。而作者一开始就已经说了,乡土社会相对来说是静止的,变迁很慢,这也就为礼治提供了存在的温床,并且生生不息。

乡土社会自有自身的一套礼治秩序。长期的教化把外在的规则转化为了人们内在的习惯,人们遇到问题,习惯于从传统道德中寻求解决的途径,而非是法律。而在传统乡土社会里,人们是本能地抗拒打官司,以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的。这在我们看来,似乎是不可理喻的,甚至会认为乡土社会里的人简直是野蛮,抗拒现代文明。但是,作者在这里给我们阐释了这样一种“无讼”的观念存在的合理性。在乡土社会里,必有一些人和事不容于传统道德,但是随着新的司法制度的推行下乡,这些本来不容于乡土伦理的人和事却从此找到了一种新的保障,他们可以不服于乡间的调节而诉诸于法律。这个时候,法律制度就成了包庇这些败类的保护伞了,这与乡土社会是格格不入的。最后,费老的结论是:要推行司法下乡,务必要使民众做好思想和心理上的接受与准备。

费老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打开了认识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我感觉他的最大成果是把乡土中国的根子挖出来了,指出来为什么我们最近百年的变迁会如此之艰难。

是的,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费老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他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他口中的“土”不是贬义词,而是说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

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然而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因为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的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里,“土”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那是因为我考虑到从这基层上曾长出一层和乡土基层不完全相同的社会。常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城里人可以用土气来藐视乡下人,但是对于乡下的人们,“土”是他们的命根。不仅是他们的命根而且还是城里人生存的根本保障。城里人其实在藐视乡村人的同时也藐视了自己的生存价值。

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粘着在土地上的我并不是说中国乡村人口是固定的。而是说,农民的思土情节和浓重。不流动是从人和空间的关系上说的。这是实实在在反映了我们中国人的情况。主要说明,中国人在不知不觉的生活之中已经形成了一种思土重迁的思想。不仅是乡村的人,就连城市里的人也有这样的思想。只要是搬迁对他们来说很舍不得,因为这里毕竟有很多都值得自己怀念的事情,如过走了,那么多的记忆该怎么办?

乡土中国,中国社会的乡土性——稳定而不易变迁。从这也可以看出我们民族有一个特点:喜欢聚居生活。这个习俗其实也表明了一个民族的特色。也表明了一个民族的智慧。俗话说:“一个臭皮匠弄不出什么新化样,两个臭皮匠弄出了点花样,三个臭裨将,塞过一个诸葛亮。”群居也说明我们很早就认识到了人多力量大,人多好做事!费老不愧是一代宗师,把咱们中华民族的特性分析得是透透彻彻的。

有人说,《乡土中国》是一本社会学的入门和精华读物。的确,一个个看似简单的社会生活现象被费老解释得那么生动鲜活、那么精辟。不读《乡土中国》,就不能说你懂社会学;不读《乡土中国》,就不能说你了解中国的乡土社会。是啊,薄薄的一本小书却蕴含了无穷的大道理,日后一定要多多拜读学习!

《贾平凹带灯读后感》
乡土中国中的乡土 第四篇

<带灯>出来,评者如潮,争论也如潮。我把作品找来看,形成了一些看法。奇怪的是,我已不像往常抓紧写文章,加入到评论者的行列中去,以至拖到现在。这是不是一种迟暮之态。贾平凹带灯读后感。不过,静下来想想,<带灯>还是很值得一谈的。我想谈的主要是<带灯>的思想价值、审美价值、创新点、不足,以及由它所引起的关于当今文学深化的问题。

<带灯>仍然是直面当今农村现实,探索中国乡土灵魂及其痛苦蜕变的作品。贾平凹的一系列乡土作品——<高老庄><怀念狼><秦腔><高兴><古炉>,直到<带灯>,包容了处于现代转型背景下中国乡村政治经济文化冲突的方方面面,它有一股百科全书式的博物馆气息。就其关注中国乡土日常生活的深度而言,我个人认为,在贾平凹笔下,一个小小樱镇,却有那么多的趣事,“镇政府如赶一辆马拉车,已破旧,车箱却大,什么都往里装,摇摇晃晃,却到底还是在走”。樱镇的风俗画徐徐展开,实在好玩,但也并非负曝闲谈,自有内涵,转化得自然。樱镇人生虱子,由虱子的黑与白又引出了皮虱子的降临。带灯这时走来,她想改造乡人生虱子的陋习,没有成功。樱镇历来废干部,乡干部多遭遇不测,但那是干部们自己屁股下有屎,人要有本事还得把人活成人物,如本地人元天亮就当上了省政府副秘书长,成了传奇。据说这与那一场为保卫风水、阻止高速公路穿过、阻止开挖隧道的大战有关;也据说因他鼻子下的两道法令特别长,是当大官的相,他又属龙,手里啥时都冒烟,那叫云从龙,他走路呈内八字,熊猫就走内八字,于是成了国宝云云。这等闲谈不也很有意思吗。

贾平凹的作品,在有限的时空里面,对人物的品质和人物的内涵有细致耐心的描写。它运用大量细节推动,靠细节说话,这就有了进入生活的内部之深。且看乡上经验视频会的布置,多么紧张、多么滑稽;且看马副镇长的浅薄,虚荣、刚愎自用、权欲异化;再看薛元两家的沙厂之争斗,两个乡村强人相争,镇长如骑木马,搞平衡,煞费苦心;唐先生给出了妙招,油滑而骑墙。这些都是新闻里读不到的学问。过去我们说,巴尔扎克在他的<人间喜剧>中给了我们一个法国社会的现实主义历史,这里不妨借用一下,贾平凹以他浩瀚的小说,也给了我们一个乡土中国的现实主义历史,在经济学、社会学、风俗史方面提供了很多翔实的细节。贾平凹的这幅画卷是动态的,中国的乡土与农民是处在不可挽回的式微中、解体中,就好像秦腔不管怎么唱都很难融入现代生活一样。从社会化的角度来看,解体是必然的;从人文传承来看,又是令人感伤的。贾平凹的作品潜在着这种对立性的矛盾和纠结,因其潜在的悲剧性,所以天然地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

有些文章认为<带灯>写得过于混沌,其实贾平凹的特点就是混沌,换个角度看,也是一种丰富。也有人说他写得很不尖锐,其实他的尖锐是隐蔽的,所谓“纯棉裹铁”,锥子藏在布里,并不大声疾呼,触及的问题却是深刻的。王后生牵头带领村人告状,其实这个状没什么大不了的,顶多影响到某些人的政绩,然而在某种暗示下,他遭到整个镇政府干事们的推搡、殴打,并发展到严刑拷打,场面惨烈。可是这个镇的书记又好像有一种颇为开明的姿态,说什么我不能保证民主,但我要维持稳定;还说我不能保证法治,我要做到清明。其逻辑是混乱的。这就是中国底层某一角的幽暗状。对告状的农民像踢一个小石子一样把他踢开了,能说不尖锐吗?

<带灯>较贾平凹以往的创作,有明显的理想主义倾向,这主要体现在对“带灯”这一人物的塑造上。作品主要描绘她的人格之美和内在的精神追求。作为个人,带灯肯定无法改变现实中的许多问题,她是一种很微弱的力量,但她可以自己发一点光。作品最后的萤火阵,如佛光缭绕,含有象征意义。每个个人的发光,就能汇为民族的希望。这是令人感动的。对于带灯的刻画从两方面着手,一面写带灯干练,能适应世俗,勇于承担责任,在一次特大事故中,她虽已浑身是血,仍在大声叫喊,不要让凶手跑了;另一方面,写她的内心清高脱俗,在一个无法改变现实的环境当中,她只能把自己的精神、理想寄托在给元天亮写信上。这个形象独特、凄凉、美丽、感伤。

有论者认为,比起一些人文宣言掷地有声的作家来,贾平凹就显得缺乏尖锐的思想锋芒、坚定的精神立场和鲜明的价值判断。我不完全赞同这样的看法。我对某些坚守人文精神的作家抱以敬佩,但对文学来说,直接表达出来的思想并不是最重要的东西,一些作家言论激烈并不意味着他的作品的形象世界也一样激烈。文学并不是把哲学思想转换一下形式装进意象和叙事之中就可以完事,而应是通过复杂的艺术形象自然而然地传达作家的思想感情。在我看来,贾平凹真是目前中国作家里少有的敢于正面迎视和试图解释这个巨大、奇特、复杂、纠缠、难以理出头绪的时代的作家。目前中国作家的最大问题是丢失了把握和解读这个时代的能力,无法定性,于是只能舍弃整体性,专注于局部趣味,或满足于类型化。贾平凹也不是先知先觉,但他的作品有潜在的时代性焦虑,他也茫然,却懂得老老实实从细部入手,从最底层写起,他面临着无法命名,或如许多人指出的缺乏思想光芒,缺乏穿透力,缺乏概括力,缺乏宏观把握力,停留在事相本身的问题,但他从未放弃从整体上认识并把握这个时代的强烈追求,这一点殊为难得。贾平凹是有超越性追求的人,与就事论事的平面化模拟写作还是不同的。他胸怀解读我们这个时代的追求,但他同时又没有充分能力解读我们这个时代,这也是一种悲剧性的冲突。

看<带灯>的过程,我经常想一个问题,就是:贾平凹写了这么多年,近1000万字,这种书写的意义在哪里?或者说,他写作的价值在哪里?为什么它是时代所需的,是不可或缺的,或者相反?在碎片化、微博化、浅阅读的包围下,人们还有没有耐心读他的乡村故事,若无,这究竟是他之过,还是时代的原因?我认为,贾平凹从早期的青春写作,到二月杏,到黑氏,到天狗,再到浮躁,到废都,到病相报告,到高老庄直至带灯,他一直在求索着世界背景下的民族化书写,或世界语境下的中国化、本土化写作,求索着中国经验的表达方式。在汉语写作的方式或艺术形式,主要是语言、话语、风格、韵味的探索上,他下过一番功夫。事实上,贾平凹借鉴西方的痕迹不太明显,主要是精神和哲学上的。大家都说<带灯>有很大的变化,其实有一种很重要的变化就是他语言风格的变化。这里面出现了所谓汉魏风骨的表述,有的行文让我想起<世说新语>里面简劲的、明快的、言简意赅的很短的句子。

最近我不止一次地看到,有评者认为,现在有了大量的迅捷而密集的新闻,像<带灯>这样的作品存在已经没有意义,意思是说,关于农村基层的问题,如上访、拆迁、计生、救灾等等,常常见诸于报端,大家都知道了,与带灯每天处理的综治办的事务非常相似。照这种说法,那么有140个字的微博也就够了。文章没有用了,文学作品也没有用了。这里涉及到当今文学存在的意义和价值问题。我现在看电视上满眼的后宫戏、潜伏戏、被武侠化了的抗日神剧就想,为何很少看到惊心动魄的、着力表现当代生活的作品呢?我也看过不少的官场小说,我不想贬低所有的官场小说。但我还是觉得相比之下,我读<带灯>完全是在另一个高层次上,我觉得我是在读情怀,读人性的复杂,读情感的微妙,读人生的韵味,读转型时期世态的多变,也是在读我的世界之外的世界。可以说是读美文,读汉语之美。这就进入了文学的审美圈,文学需要一个人学的内涵,决不是有了新闻,还要文学干什么。文学有文学的领域。很可惜的是,人们往往没有耐心进入文学的领域当中去涵咏、体会。

也有论者认为,当今乡村正在解体,在现代化转型中,作为乡土文学的土壤即将不存在了,因而乡土文学也面临终结的窘境。指出乡土文学的困境和呼唤新的开拓当然是对的,但这一判断是不符合生活实际,也不符合文学传统和现实实际的。我国的乡土仍是广大的,作为农业大国,也还是现实存在;退一万步言,即使中国像某些完全没有农业的工商国家一样,中国的乡土文学作为传统也仍然会潜隐而顽强地存在,寻根仍然是不竭的追求。它是基因一样的东西,是无法去除的,只要中华民族还在,乡土精神也就不会消亡。但它的主题会变化,场域会变化,人物的精神构成会变化,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也都会变化,这个变化必然是剧烈的、空前的、深刻的,含有某种悲剧性的,但作为精神家园的乡土人文传统不会断裂和消亡。贾平凹在今天之所以显得重要,之所以在表达中国经验方面为世人所关注,就因为他写的东西关乎民族精神的动向和前景。

<带灯>还是有不足的。我特别看不惯带灯总是给元天亮写信这个设置,我觉得元天亮太具体了,他是个大官——省委常委,让人觉得带灯这么高的精神境界非要附着在一个大官身上,会不会变成了一种世俗、虚荣甚至有几分幼稚的东西。依我的理想,带灯写信的对象完全可以是一个“戈多”,可以是一个无名的对象,那就是一个精神的宣泄口。她每天闷得够呛,她每天写日记,就是好散文,就是情感的寄托。为什么一定要是元天亮呢?第二点,贾平凹的<带灯>虽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现在<带灯>的情节线索肯定很集中,语言明快、简洁,人物线索的处理单纯化了,也更加吸引人,但是整个的写法还是“一粒沙”的写法。贾平凹完全具备了不只是从“一粒沙”书写的能力,没必要一直不变地采用这种写法,也可以从上层,比如城乡结合来写,甚至把国际的因素拉进来写。这样会有更大的概括力,这只是我个人的幻想。第三,贾平凹近年来一直奉行的是中性的、不做价值评判的、客观写实的方式,就是让生活自己去呈现,生活本身的深刻性就是他的追求,不像有的作家,主观追求明显,世界完全是他主观架构的。巴尔扎克写东西就和卡夫卡完全不一样,卡夫卡的<城堡>不是写现实中的存在,而是我的主观对于现代人困境的形容,我总觉得贾平凹的写法里面要不要有一个主体,一个更强烈的主体呈现出来。<带灯>是优秀的作品,但还是有一点过多地依赖了生活,精神上的超越还不够。


贾平凹带灯读后感(二)

学期末,忙完监考、阅卷、录入成绩、提交文档诸般事宜,总算有了自己可以自由支配的完整时间。人毕竟是社会性动物,既占用着他人的时间,也被别人占用着自己的时间,这种时间的共享也是社会性的一方面吧。

12月导师来津,闲聊中他说起贾平凹先生年底又有新作问世,名为<带灯>,也就留意起来。在网上看到这部长篇于1月15日发行,算着日子在网上购买,下午发出订单第二天一早就拿到手里开始阅读了!贾老师属龙,创作常求变幻,每部长篇的叙事与描述总求变化:<秦腔>如崖面石刻,文中人物各有其位,蔚为壮观;<高兴>则笔墨集中,()关注百花园中一株孤芳自赏的草本植物的每日成长;到了<古炉>混沌之中又以狗尿苔,一个十三四岁、柔弱而满是幻想的孩子的视角来串起古炉村的点点滴滴;在新作<带灯>中,贾平凹先生观足球赛受到启发,在小说叙事中注重细节而有意识弱化情节,通过主人公带灯——一位乡镇综治办女干事所经历的七零八碎的农村琐事和农民与农民、与政府的纷争以及带灯对走出乡镇的名人元天亮的单相思来推动叙述,作者还特意为每篇故事加上了标题,降低了读者阅读长篇的枯燥感。

<带灯>承袭贾平凹先生一贯的平民立场,一如既往地扎根农村生活,以当下发生在陕南农村的点滴来映射中国当代社会的矛盾与冲突,具有一定前瞻性与强烈人文关怀。正如贾平凹先生在后记中所言:当下文学危机归根到底是社会危机。而中国社会在经济高速发展繁荣之下,仍潜伏着危机:<带灯>描写的时下农村生活与基层管理就是很好的展现。小说的高潮当在后半部分所发生的薛、元两家因经济利益而发生的斗殴事件,场景与<古炉>中文革时期的武斗颇为相似,只是前者出于经济利益,后者因为政治立场。毛主席曾说:“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在社会历经巨大变革的年代,农村就是广袤无垠的荒原,处理不当,会引起燎原大火吧。从这一角度看,贾平凹老师仍赋予新作忧患意识,但不同于<古炉>中将说书人所宣讲的孔孟之道以安抚民心、唤醒民性的出路寻求,<带灯>并未刻意寻求农村危机的解决之道,只是客观叙述与呈现。同时,新作中对个人命运的关注和思索也令人印象深刻:女主人公的名字叫莹,后改名为带灯,佛语说“一灯能除千年暗”,但个人力量与社会趋势和群体利益相比,不正是流萤之光与日月之明吗?这或许就是为何作者在新作封面上写道:“一只在暗夜里自我燃烧的小虫,一次螳臂当车的抗争,一颗在浊世索求光明的灵魂”来对小说加以概括吧!

真正意义上的小说,随城市繁衍而生,是市民文学的产物,本就满是琐事,言近而旨远。贾平凹先生的新作<带灯>就是这样的作品。


贾平凹带灯读后感(三)

文/齐云轲

读着贾平凹先生今年新出的小说<带灯>,我走进了那个秦岭深处的风光秀丽而又贫困的村镇——樱镇。伴随着主人公带灯走进了那个镇政府大院,窥见了当前乡镇干部内心的隐秘,她的喜怒哀乐是那么的真实可感,最让我难以释怀的是她内心的纠结与矛盾,还有她的隐痛。她的痛苦是深厉的:或许我的命运就是佛桌边燃烧的红蜡,火焰向上,泪流向下。这比喻多么的贴切与恰当啊!一心向上,把工作干好,可努力却未必有回报,天道也未必酬勤,换来的只有苦楚的泪水在一个无人的角落里悄然滑落。直至最后成了乡民械斗的替罪羊,她努力的抗争归于失败,那颗在浊世间索求光明的灵魂失落了,一个聪秀能干善良灵巧的青年干部被折磨成一个疯疯癫癫的人。

带灯,本名萤,得知萤火虫生于腐草时,则坚决改了名字。而事实上带灯不过是萤火虫的一个别称罢了。作为镇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她所面对的大多是乡村里的一些难缠的人和事。她同情农民,想着法子维护他们的利益,却又不得不执行领导的命令,极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为领导的仕途升迁保驾护航。为了安抚上访者绞尽脑汁,一听说有上访者到县里了,就不顾一切去阻拦,想方设法化解矛盾,可矛盾又往往不易化解,尽管矛盾的成因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处处为百姓着想,百姓却未必领情,甚至恩将仇报;处处为领导排忧解难,却无法让领导高兴。工作的苦烦,生活的无奈,情感的挫败,将她狠力地折磨。与元天亮的通信,成了她抚慰心伤的一缕春风。尽管几乎得不到回信,可她还是一直写,用这种方式使自己暂时摆脱现实中的杂乱沉闷,寻到了避风的港湾。她对元天亮的单相思,如清水般纯洁,完全是精神上的爱恋,不沾染一丝儿的尘灰。

小说中反映出的社会问题颇值得我们深思。马副镇长为了补身子吃胎儿肉,见难以升迁,就破罐子破摔。见好处就上,有事就躲。书记、镇长不在,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摆大领导的谱。书记为了仕途,竟然找理由瞒报洪水淹死的人数,而且说得冠冕堂皇,脸不红心不跳,对于不同意见的人大力弹压,出事了就把责任推给替罪羊。有的乡镇干部为了打压上访人员竟然私设公堂,刑讯逼供,领导知道后不但不怪罪,反而夸奖。把上访人员当病人送医院,领导来视察,怕人拦道告状,就把那些可能捣乱的人安个罪名抓进派出所。官商结合办工厂,不顾长远利益,纵容地痞流氓为非作歹。为了政绩树立假模范。在矿区打工的农民遇难后,赔偿金难以落实,乡镇干部对此无作为。村干部作威作福,称群众为刁民,修路时为了敛财不顾质量,结果修好的路一场大雨就冲得稀巴烂……如果说作者2002年出的小说<病相报告>,是解放前到改革开放时期社会病相的报告的话,那么,本书又何尝不是当前社会的病相报告呢?

带灯,就是一只萤火虫,牺牲了自己暖亮着乡村,默默无闻的贡献着,期待着,抗争着,也痛苦着。她是当前有良知、有责任感却又面对着重重压力终难有所作为的基层干部的典型代表。这一人物形象的成功塑造,是作者写作上的一大突破与自我超越,也为繁荣中国当代文学注入了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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