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工作计划 >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

2016-07-08 11:22:27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共6篇)2016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一、 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巩固提升安全质量标准化成果,以强化项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加强基础建设,加强检查监督...

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更多资源请搜索成考报名频道与你分享!

2016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 第一篇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一、 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巩固提升安全质量标准化成果,以强化项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加强基础建设,加强检查监督,加强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确保安全生产计划的实现。

二、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本次活动由安全经理负责,安全教育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1、在6月1日开展“安全质量宣誓活动”

2、在项目部全体职工和项目班组中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活动时间定于6月份的第一周。

3、设立安全生产答疑点,组织专兼职安全员、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针对安全生产形势为全体职工和班组工人进行安全答疑,活动时间为2011年6月20日下午。

三、做横幅,悬挂各类安全教育挂图

横幅内容分别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责任、重在落实”。悬挂已经订做的安全月挂图,增强安全文化氛围。

四、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具体时间定在6月份的第二周,该

活动由项目经理牵头,组织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联合对本项目进行一次彻底的隐患排查,并召开安全例会,根据检查内容分析本项目的安全形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充分体现落实本次安全月“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主题。

五、组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的具体时间定在6月的第三周,该活动由总工程师牵头,各部门配合完成。要结合自身特点,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和完善制定好的应急预案。要对演练进行文字记录、图片资料存档及安全应急预案总结评价。

2016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 第二篇

2016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

9

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

2016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按照《xx县卫生局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宜县卫办〔2016〕96号)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2016年xx镇中心卫生院“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以预防安全生产事故为总体目标,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为主线,扎实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创新宣传教育的形式、方法和内容,切实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能力,为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推动安全发展乡镇建设。

二、活动主题

2016年xx镇中心卫生院“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xx镇中心卫生院“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院各科室同时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6月份第一个星期(6月4日至6月10日)为警示教育周。在此期间,各科室要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活动要突出案例警示教育这一主题。要选取本行业发生的典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通过举办案例展览、撰写案例观后感、开展反思大讨论等方式,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在此期间,要组织观看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出的案例警示教育片《人命关天》和中央电视台、新华网推出“2016年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盘点”。

(二)6月份第二个星期(6月11日至17日)为安全培训周。各科室要在“安全培训周”期间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培训活动,通过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的开展,提高医院职工安全知识、职业健康知识和安全技能,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6月份第三个星期(6月18至24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在此期间,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操作性。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知识的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医务人员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社会公众的安全应急意识,增强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四)6月份第四个星期(6月25至30日)为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周。在此期间,各科室要集中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要结合安全生产“护航”联合行动第二战役和打击非法违规操作行为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通过活动开展,集中消除一批影响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院办公室,由梅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五、活动形式和内容

1.6月4日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暨动员部署会,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全面启动2016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2.举办宣传咨询日活动。定于6月13日,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在xx镇

农贸市场设立宣传咨询点。由公卫科带头组织,利用现场咨询、互动问答、展览展示等形式,大力宣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科普知识、职业健康知识等,不断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3.举办安全生产公开课活动。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讲师,以医院感染防治、合理使用抗生素、医疗废物处理、氧气瓶存放和使用规范、安全操作规范、应急自救常识、安全科普知识、职业病防护知识等为重点,面向各科室一线医护人员、面向乡村医生进行宣讲。

4.组织观看案例警示教育片《人命关天》,推选我院人员参加“xx县安全生产演讲比赛”,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活动。

5.结合我院和村卫生站实际,通过举办隐患排查、宣讲报告、培训讲座、职工讲堂,警示教育片、组织影视放映、送安全科技成果、安全文化到村卫生服务站等形式,不断创新宣传教育的形式和载体,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提高本地区、本部门安全工作整体水平,确保一方平安。

六、环境布置

为形成强大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我院要在过道、走廊、院坝区域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张贴主题宣传画及安全文化理念标语,并通过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安全文化墙、安全警示橱窗等形式,对医院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整体部署。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做到有部署、有组织、有检查,促进“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落实。

(二)周密策划,精心组织。各科室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影响力和感染力,使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做到主题鲜明、效果明显,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查,注重实效。各科室要在总结过去好做法、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今年的工作重点,进一步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力戒形式主义,务求活动取得实效。要按照“以月促年”的工作思路,推动安全宣教工作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院办公室将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列入对各科室的年度综合考核。

(四)认真总结,做好报送。“安全生产月”期间,院组委会要及时向县组委会反馈活动信息,推广和交流活动中好的做法、经验。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有关文字、照片、影音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认真做好总结,发现、挖掘和树立基层和单位的先进典型,以促进“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进一步深入开展。 9

2016安监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5篇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 第三篇

第1篇

今年6月是全国第13个、全省第21个“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办公室和市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进一步创新形式、方法和内容,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重点活动安排

(一)开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宣教活动。

区安委办召开动员协调会,组织宣讲队伍,深入乡镇、园区和企业,专题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乡镇、园区、部门和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负责人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观看《生命的红线》主题宣教片,大力营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

(二)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从今年开始,每年的6月16日确定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2016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主题是“坚守红线、从严执法”。6月16日至22日为我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6月16日上午,区安委会在千鸟园广场联合相关部门举办全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活动启动仪式,面向广大群众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宣传咨询周期间,各乡镇、园区、来龙新城和区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统一的时间和主题,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等方式,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坚守红线意识的深刻内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常识,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咨询,由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联合负责;“水上交通安全”宣传咨询,由区交通运输局、地方海事处负责;“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职业场所安全”宣传咨询,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消防安全”宣传咨询,由区消防大队牵头负责;“建筑施工和燃气安全”宣传咨询,由区住建局牵头负责;“锅容管特安全”宣传咨询,由区质监局牵头负责;“渔业林业安全”宣传咨询,由区农委牵头负责;“农机安全”宣传咨询,由区农机局牵头负责;“校园安全”宣传咨询,由区教育局牵头负责;“文化场所安全”宣传咨询,由区文广新局牵头负责;“农贸市场安全”宣传咨询,由区工商局牵头负责;“医院安全”宣传咨询,由区卫生局牵头负责;“水利安全”宣传咨询,由区水务局牵头负责;“商贸领域安全”宣传咨询,由区商务局牵头负责;“经信领域安全(含电力安全)”由区经信局牵头负责;“旅游安全”宣传咨询,由区旅游局牵头负责;其他部门根据本行业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法制宣传活动。区安委办将组织各乡镇、园区、来龙新城、区有关部门、单位观看警示教育片《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6版)》、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和警示教育展。组织对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等活动,保证持证上岗率达100%。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贯彻化工企业“十条规定”,巩固提升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制理念。

(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区安委办将以危险化学品和油气管道为重点,开展政企联动,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立足实际,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切实提高演练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开展基础工作落实月活动。各乡镇、园区、来龙新城、区有关部门、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加大基础工作落实力度。按照全覆盖实现自查自报要求,大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加强部门抽查,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工作落实,加强监管;按照年度标准化创建要求,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力争所有小微企业和重点行业企业全部导入标准化工作机制,为全面实现整体达标打好基础。区安委会办公室及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分别组织专家参加的暗访督查组,深入乡镇、园区、来龙新城和企业,对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进行明查暗访,为基层基础工作提供咨询服务,掀起落实基础工作的热潮。

(六)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联合区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等单位,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平安校园”和“安全合格班组”等活动,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五、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强化考核指导,严格责任落实,加大对活动开展情况的考核力度,适时进行督导,保障“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

(二)统筹谋划,注重实效。要积极探索“安全生产月”宣传的规律特点,在组织实施活动过程中,重点在“富有创造性、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和“广度、深度、力度”上下功夫。要广泛宣传,积极发挥媒体舆论宣传和引导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和信息交流,大力营造活动声势。

(三)加强沟通联络。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活动的沟通联络,做好与区安委办的联系对接,并及时总结上报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请各单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及联系方式、结合各自特点制订的活动方案于5月27日前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活动总结6月30日前报送。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预防事故为主攻方向,按照公开、公正、效能和权责统一的原则,结合区本级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和装备现状,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及时有效地消除和控制各类事故隐患,保障全区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确保区本级直接监管的企业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年内执法检查力争达到2次以上。

(二)确保对本局权限内群众举报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三)确保市、区级挂牌督办事故隐患整改跟踪率达到100%。

(四)确保本级权限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期结案率达100%。

(五)切实规范执法行为,避免因违法行政执法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确保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败诉”。

(六)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暗访督查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效落实。

三、工作原则

(一)属地监管原则。强化乡镇安监站、园区安监分局的作用,落实分级分类监管的职责。

(二)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职责分工,编制并实施执法计划,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教育为先原则。健全“企业查隐患,部门抓督查、政府抓督办”的工作机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对企业能立即纠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查不罚”的监管方式。

(四)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原则。针对辖区企业安全状况,统筹安排,着力解决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特别注重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执法检查,兼顾其他行业领域,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实事求是原则。根据本地区实际,科学确定执法检查的对象与频次,努力做到监管执法计划与监管执法能力相适应,使执法检查计划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六)严格考核原则。严格执法考核,促进执法责任落实。每次检查都做到明确检查内容和范围,规范检查程序。

四、任务分工

1、区安监局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监察监督工作,市、区二级挂牌督办事故隐患的执法工作。

2、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安监分局,负责监管园区内各化工企业的安全监察执法工作。

3、高新区安监安分局,负责监管园区内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4、张家港工业园区安监机构,负责监管园区内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

5、各乡镇安监站根据区安监局授权,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工作。

6、区安监局在完成本职执法检查任务的同时,切实加强对乡镇、园区安监部门执法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选择一批重点企业开展督查。各乡镇、园区对区安监局督查的企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区局要求做好跟踪和监督检查,及时反馈企业落实整改情况。

7、区安监局监管执法分重点监管、综合监管、定期监管和专项监管。重点监管对象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木制家具、铅酸蓄电池、制鞋箱包、电子产品生产、冶金、建材、石材加工、水泥生产等高危行业企业和重点企业;综合监管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工地、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监管等领域为重点;定期监管主要在元旦、春节、“两会”、“五一”、中秋、“十一”等重要时段组织检查督查;专项监管主要由各科室结合监管对象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安排,以及区委、区政府组织的全区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保障执法检查。

五、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装备情况。区安监局编制数为16人(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6人),在册人员19人,在岗执法人员共计16人,占在册人数的84.21%。现有行政执法用车辆4辆,照相机2台,电脑16台。

(二)总工作日的确定,共4000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50×16=4000个工作日

说明:全年365天,共52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中秋、清明共11天,2016年双休日104天,法定工作日=365-104-11=250个工作日。

(三)非执法工作日确定,共1518个工作日。

1、机关值班,共250个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值班外,计划每工作日安排1人信息调度值班,共250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预计为752个工作日。

其中:(1)政治、业务学习,每周安排0.5个工作日,共安排52×16×0.5=416个工作日;(2)计划参加国家、省、市有关培训,全年每人按6天安排,共安排16×6=96个工作日;(3)组织或参加各类考核,每人按3天安排,共安排16×3=48个工作日;(4)参加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普法宣传等活动,每人按4天安排,共安排16×4=64个工作日;(5)参加各类会议,每人按8天安排,共安排16×8=128个工作日。

3、病、事假,预计为48个工作日。

每人按3天安排,需16×3=48个工作日。

4、检查指导各乡镇、园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预计168工作日。

全区共有11个乡镇3个园区,每年对其进行4次检查指导,每次每乡镇或园区需1个工作日,每次3人参加,需14×4×3=168个工作日。

5、公务员法定年休假,预计总法定年休假为204个工作日。

根据不同的工作年限,依法应享受法定年休假20天的2人、15天的6人,10天的6人,7天的2人,需20×2+15×6+10×6+7×2=204个工作日。

6、参加党群活动,预计为96个工作日。

每人按6天安排,需16×6=96个工作日。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确定,共609个工作日。

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验收、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创建验收管理,共需244个工作日。

(1)危险化学品及其他化工生产企业备案、审查、竣工验收及现场核查论证共需198个工作日。

其中:预计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5家,每家企业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评价评审及现场检查需5个工作日,3人参加(不含专家组),共需5×3×5=75个工作日;每家企业安全预评价、设施设计和竣工验收评价评审及现场检查需5个工作日,3人参加,共需5×5×3=75个工作日;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40家,每年需进行安全评价和现场核查8家,每家需2个工作日,3人参加(不含专家组),共需8×3×2=48个工作日

(2)预计对冶金等工贸行业开展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验收的8家,每家1个工作日,2人参加(不含专家组),共需8×1×2=16个工作日;开展安全生产三同时评审5家,每家1个工作日,2人参加,共需5×1×2=10个工作日;

(3)预计2016年职业卫生基础创建验收企业10家,按每家需1个工作日,2人参加计算,共计需10×1×2=20个工作日。

形式审查责任科室:法规科、职业健康科、危化科、监管科配合。

现场核查及组织专家评审责任科室:监管危化科(负责人:),职业健康科(负责人:)。

2、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需140个工作日。

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预计本局参加5起,平均每次4人参加,平均每起调查7天,需5×7×4=140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监察大队(负责人:)。

3、安全生产举报案件的查处,共90个工作日。

预计2016年接到安全生产举报15件,每件按3人2天(包括撰写汇报材料)计算,需15×3×2=90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监察大队(负责人:)。

4、参与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共36个工作日。

预计参与政府及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安全生产组织的联合执法6次,每次3天,每次2人参加,需6×3×2=36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局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各有关科室负责人。

5、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现场核查、论证、监督整改等,共60工作日。

其中:预计受理隐患排查报告10起,每起现场核查2天,每次3人参加,需10×2×3=60工作日。

责任科室:法规科(负责人:),局各有关科室配合。

6、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共12个工作日。

预计听证、复议、应诉1件,平均每件按3天,每次4人参加计算,需1×3×4=12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法规科(负责人:朱军),局各有关科室配合。

7、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督查、调研等工作任务,15个工作日。

全年参加上级安全监管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督查、调研等工作任务5次,每次1天,每次3人,需5×1×3=15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局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局各有关科室负责人。

8、开展机动执法和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需12个工作日。

其中,开展机动执法4次,每次2人,需8个工作日;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需4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局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局各有关科室负责人。

(五)执法检查工作日确定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它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执法检查工作日=4000-1518-609=1873个工作日

六、执法检查计划任务分解

1、监管重点企业,576个工作日。

监管高新区部分重点企业、生态化工科技园区、各乡镇部分重点企业共计48家。年度检查4次,每企业1个工作日,每次3人,需48×4×1×3=576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监管科、危化科、职业健康科、监察大队;负责人:监管科、危化科、职业健康科、监察大队负责人。

2、定期监管,105个工作日。

元旦、春节、“两会”、“五一”、“十一”各节前对全区各组织一次检查。每次7天,分3组实施,每组5人参加,需3×7×5=105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局各科室;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

3、综合监管,120个工作日。

年度参与建设、公安、交通、质监、消防等部门综合执法各4次,每次2个工作日,每次3人,需4×3×2×5=120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局各科室;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

4、开展安全生产暗查暗访,84个工作日。

局机关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年内5个科室每科室对11乡镇3园区各组织2次安全生产暗访、督查活动,每个辖区每次1天,每次3人参加,需14×2×3×5=84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法规科、监管科、危化科、职业健康科、监察大队;负责人:法规科、监管科、危化科、职业健康科、监察大队负责人。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

5、专项监管,878个工作日。

其中:(1)区委、区政府组织的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保障工作,预计为30个工作日。按前三年平均数据估计,全年参加安全保障活动5个,每次2天,每次3人参加,需5×2×3=30个工作日。(2)局机关各业务科室按照职责分工,根据各自监管对象安全生产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对本执法计划所列监管及督查重点企业以外的企业进行抽查,各科室累计安排约848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局各科室;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

七、执法检查

(一)执法检查的内容

按照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现场检查方案,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及职业健康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二)执法督查重点领域

区属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石材加工、水泥生产、木制家具企业、涉铅企业等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监管工作。

八、行政许可

1、危化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许可审查

责任科室:危化科(负责人:)

2、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非煤矿山生产企业许可审查

责任科室:监管科(负责人:)

3、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的前期审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认定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行政许可审查责任科室:法规科(负责人:)

4、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

责任科室:职业健康科(负责人:)

九、加强安全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推动安全文化发展繁荣

(一)组织开展系列活动。一是精心组织2016年第十三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二是加强《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相关法规、规章等知识的宣传。三是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四是积极开展安全社区、安全诚信企业、安全文化教育基地创建活动。

(二)加强安全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手段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全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意识,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工地、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安全防范和自救技能,营造“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大力推进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重点强化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员工的安全培训,继续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进一步规范教育培训的内容和形式,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培训合格上岗制度。

十、综合监管工作

2016年,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方面,将围绕省、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和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严格落实行业安全准入制度,积极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坚持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要求。督促指导各行业领域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暗查暗访活动,及时发现并消除本行业、领域和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存在问题和不足。完善定期通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制度、约谈制度等,加强部门联动,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监管合力,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预防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实现双下降。

(一)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协调住建、交通、水利、供电等部门严格施工资质行政审批,以防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加强各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

(二)强化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协调公安、交通运输部门严把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态关和营运驾驶人从业资质关,进一步深化“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强化对汽车客运站和校车等的安全监管。

(三)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工作。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为重点,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源头管理。

(四)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指导推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五)强化行业安全准入,严格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督促指导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管理部门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制度,把符合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作为企业准入的条件。

(六)完善事故预警和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指导和推动各行业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备案制度。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和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各部门、企业及应急救援队伍安全生产救援工作机制,提高应急救援协调能力。

十一、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局机关各科室要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坚持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培训和安全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二)周密计划,严格执行。局机关各科室要根据本计划,结合各个时期、阶段监管重点,按月制定具体的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明确检查对象、检查时间和检查责任,并严格按计划执行。因特殊原因不能落实计划内容,要在下一阶段计划中予以调整和补充,确保执法计划的严密性和执行的严肃性。

(三)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要针对不同时期、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特点,明确行政执法的工作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在执法过程中,做到程序合法,事实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做到既严格执法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若因上级工作部署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执法计划需作出重大调整时,在核定相应工作量的同时,由局本级制定下发相关文件,对计划进行部分调整与变更。

第3篇

一、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一)加强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马凯副总理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深入持久地宣传贯彻国发23号、40文件、省政府112号文件精神,形成有利于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文化氛围。通过集中宣传和专题培训,促进安全生产新要求、新举措以及相关政策措施的全面落实。

(二)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法治理念宣传。坚持与“六五”普法和“12.4”法制宣传日相结合,面向社会公众和广大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大力宣传普及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法制观念。总结运用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案例,强化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筑牢安全生产思想防线,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化进程。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

(三)开展各类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活动主题,明确宣传重点,以群众喜闻乐见、效果明显、形式多样的活动,掀起安全文化宣传的热潮。持续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举办安全文艺进基层、安全歌曲大家唱、安全演讲比赛、案例警示教育等活动,组织参加国家、省、市范围内开展的各类安全竞赛。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区各类企业逐步将安全文化纳入企业文化之中,引导企业负责人和职工群众确立正确的安全价值观,引导广大公众注重安全行为文化的养成,共建全社会共同信守的安全价值标准和信念。

(四)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市场机制,培育发展安全文化产业,打造安全文化精品,促进安全文化市场繁荣。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创作更多反映安全生产工作、倡导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的优秀剧目、图书、影视片、宣传画、音乐作品及公益广告等,丰富群众性安全文化,增强安全文化产品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五)强化舆论引导与监督。通过在电台、电视台开设安全生产专题节目,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安全文化专题栏目,切实加大安全文化宣传力度。健全完善与媒体的沟通机制,做到善用媒体、善待媒体、善引媒体,坚持正面宣传,充分发挥其对安全宣传工作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事故和救援工作报道机制,做好舆情分析,坚持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正确引导的原则,及时引导社会舆论。加强安全文化建设人才培养,提高组织协调、宣传教育和活动策划的能力。加快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舆论监督网络,鼓励群众和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现象、重大安全隐患和事故进行监督、举报,提高举报、受理、处置效率,落实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

二、开展安全文化示范创建活动

(六)大力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冶金机械等行业领域,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创建命名一批“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从中择优推荐2—3家申报“全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健全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完善失信惩戒制度,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作为安全文化建设评定的重要量化指标。开展基层班组安全文化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班组、班组长和职工等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提升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七)扎实推进社区安全文化建设。通过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乡镇、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乡镇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增强基层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各类事故伤害明显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

(八)加强安全文化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建设。鼓励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建设有特色的安全文化教育基地、宣传教育展厅。积极推进安全文化阵地建设,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与考核

(九)加强以乡镇、园区、部门领导为重点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轮训。定期组织乡镇、园区、部门领导特别是新任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不断增强基层领导的安全发展意识,提高其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能力。

(十)加强乡镇、园区、部门安监人员执法培训。认真组织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资格培训和复训工作,提高其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到依法监管、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和廉洁执法。

(十一)加强以“三项岗位”人员为重点的安全技能培训和考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严格培训考核、持证上岗,职工必须经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以高危行业企业一线操作人员、农民工、外包施工企业人员为重点,开展新聘人员强制性岗前安全培训。鼓励大型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

四、保障措施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为组长,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责任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安全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委办,具体负责指导全区安全文化建设推进工作。各乡镇、园区和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组织,将安全文化建设纳入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要结合各自工作范围,制定本单位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的具体方案。要充分发挥宣传、工会、团委及教育、公安、住建、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广电、质监等部门的工作优势,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全区安全文化建设。

(十三)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文化建设经费保障制度。区财政要设立安全生产宣传文化建设经费并逐年增加,各乡镇、园区、部门也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文化建设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切实保证宣传文化建设所需资金落实到位。

(十四)严格考核奖惩。区安委办要将安全文化建设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鼓励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创新安全文化建设的内容和方法途径,总结实践经验,指导推动工作,激发全社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水平。对工作开展情况、经费保障、建设成效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分,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切实保障安全文化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4篇

2016年度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不断提升安全监管工作水平,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发展,为“率先建成更加殷实的小康社会、争当中心城市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筑牢安全防线。

工作目标: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机制更加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机制健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更加深入,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能力不断提升,社会关注安全生产氛围更加浓厚,应对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能力不断增强,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竭力压降一般事故,全区安全生产状况保持持续稳定好转。

2016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

一是建立和完善党政同责机制。积极推动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政府全面负责、有关部门各司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专题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全面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一岗双责制”和“一票否决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制度、述职制度和分片包保联系制度。

二是严格目标责任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网络,要在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的基础上,将目标管理的重点转向日常考核、专项考核、阶段性考核,建立完善过程、进度跟踪控制机制。按照“一岗双责制”的要求,分级分类制定领导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督促指导企业进一步细化岗位工作目标责任,真正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通过责任的层层分解和落实,真正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关注支持安全生产的工作格局。

三是完善考核奖惩机制。把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大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对安全生产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干部要优先予以评优评先;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突破年度控制指标的地区、单位及其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和“一票否决”。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的党政领导,将对其进行约谈,并追究相关的领导责任。

二、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年度重点工作落实。

一是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全覆盖运行。各单位要在全面落实自查自报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分级管理制度、定期网上报送制度、挂牌督办制度、执法督查制度、奖惩制度,真正形成企业自觉自查自报、有责部门主动督查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的隐患排查治理有效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对企业自查自报工作的抽查和督查,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实行“零容忍、销号制”,确保监控、整改、防范等措施落实到位。要充分发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的作用,做好隐患自查自报情况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强化结果运用。对不进行隐患自查自报或隐患零上报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加大安全监管监察的频次和力度。

二是深化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在2016年度冶金等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实现标准化达标创建的基础上,推动小微企业和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标准化创建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年内实现小微企业70%完成达标创建任务。积极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建筑施工、交通运输、造修船、旅游服务、商贸等行业领域要全面开展,努力实现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全覆盖。建立标准化创建工作奖惩制度,鼓励和推动企业严格按标准化工作要求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使已达标企业长期保持良好的安全生产状态,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把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1+3”监控体系建设、危险有害因素监控管理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扩展标准化创建内涵,提升标准化创建质量。

三是加强职业病防治监管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制度,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预评价报告未经审核同意的,一律不予批准建设。全面开展重点行业职业卫生专项整治,扎实推进木制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检测和现状评价、职业健康监护等工作。积极推进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年内重点行业企业70%完成创建目标任务。充分利用职业病危害信息普查系统,普查上报职业病危害信息,确保所有用人单位全面覆盖、全部录入、准确报送、不留死角。

四是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各乡镇要按照《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区)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的通知》(宿编办发〔2016〕101号)文件要求,在乡镇安监机构的人员配备、装备配置、工作职责界定、教育培训等方面抓好落实,真正使乡镇安监机构充分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区级安监机构建设列入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配齐配强人员装备。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根据新形势要求,单独设立或指定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具体监管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要加快成立来龙新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队,落实机构、编制和人员。

五是突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健全各级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的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强化政府对安全生产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继续推进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风险抵押金制度、工伤保险制度。推进安全监管部门装备建设,积极推广应用安全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充分利用科技装备推动安全监管水平提升。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推动移动执法平台建设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建立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和关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协会、中介机构等社会第三方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第三方专业化监督管理。

三、强化专项整治,提升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效能。

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全面深入进行整治,确保各项整治取得新的进展和实效。

一是坚持突出重点抓整治。各重点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规范的工作思路,认真研究制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严格执行专项整治工作例会制度、信息报送制度、考核奖惩制度,进一步完善本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体系。要抓住影响安全生产的核心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确保整治效果。2016年,在继续抓好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冶金、教育、电力、卫生、气象、农业机械、渔业、旅游、消防、烟花爆竹、成品油经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基础上,将城市燃气、石油天然气管道、涉氨企业、旅游企业纳入专项整治重点范围,集中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是坚持部门联动抓整治。坚持和完善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了解专项整治工作的动态和特点,引导专项整治牵头部门真正形成合力,发挥部门联动的优势,共同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敢试敢闯,敢于突破,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面积极开展创新创优活动,在建立长效机制、提升整治成效方面进行探索,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新思路、新举措、新亮点,推动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三是坚持打非治违抓整治。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进行生产经营和建设、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生产、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的“四个一律”措施。建立和完善“打非治违”工作长效机制,落实地方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集中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地区、行业和企业实施重点打击,依法严惩一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保证安全生产领域秩序稳定。

四、严格执法监管,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一是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为主要内容,建立完善持续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落实明查暗访检查制度,综合运用全面督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跟踪检查、突出抽查、回头复查等多种检查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常态化检查督查。进一步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单位的安全监管,建立有案必查、一查到底、处理从严的工作机制,对查出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确保检查做到“三不一到位”(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制度健全到位)。不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立案查处制度、案审制度、评查制度、跟踪监督制度和复查制度,确保执法监管的行政效力和震慑力。

二是提高执法监察能力。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队伍内部制度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加强岗位练兵、细化岗位职责、规范执法行为、落实工作责任,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思想水平和履职能力。坚持计划监察制度,制订行政执法计划,提高执法监察效能;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装备建设,提高行政执法科技含量;开展行政执法竞赛活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完善执法监督制度,组织开展执法案例分析和执法文书评比活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是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事故。严格落实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将一般亡人事故纳入挂牌督办范围,并实行跟踪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完善事故查处结案报备制度、约谈制度、现场警示和通报制度,及时将事故教训转化为警示教育。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沟通协调,依法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严厉打击事故瞒报、谎报,依法查处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维护安全监管工作严肃性。

五、深化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安全意识提升。

一是全面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加强示范创建的宣传,提升示范创建的意识,充分发挥示范创建的带动作用。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推动企业安全意识的提升。以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创建为内容,开展基层班组安全文化建设,提升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开展以乡镇为单位的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乡镇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各地建立安全文化主题公园、主题街道、主题展厅,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文化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尤其是即将出台的《安全生产法修订案》的宣贯工作,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法治意识。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效果明显、形式多样的活动,掀起安全文化宣传的热潮。持续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举办安全文艺进基层、安全歌曲大家唱、安全演讲比赛、案例警示教育等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创新成果和突出成绩、先进事迹和模范人物,发挥安全文化的激励作用。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区各级各类企业逐步将安全文化纳入企业文化之中,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安全价值观。

三是强化安全技能培训与考核。加强以乡镇领导特别是新任领导干部为重点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轮训,不断增强基层领导的安全发展意识。加强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培训,提高依法监管监察的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到依法监管、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和廉洁执法。完善安全培训制度,建立安全培训质量评估体系,提升安全培训水平。严格落实企业三级教育制度,组织开展职工安全操作技能竞赛,对在岗职工进行普遍的安全教育。加强以“三项岗位”人员为重点的安全技能培训和考核,坚决做到持证上岗。以高危行业企业一线操作人员、农民工、外包施工企业人员为重点,开展新聘人员强制性岗前安全培训。

六、加强应急管理,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一要健全和落实应急预案。督促企业根据新的预案导则对原有预案进行修订完善,着重解决应急预案存在的上下不贯通、基层不落实、企地衔接不紧密、演练综合性不强等问题,增强预案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过桌面推演、实地演练等多种方式,落实预案责任和防范措施,发现并弥补漏洞,充分发挥预案所具有的预防事故和应对事故的双重作用。定期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演练、水上应急救援演练、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演练、学校防雷击防火灾防地震演练,在预防和救灾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二是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救援资源库。各地、各有关部门全面开展应急救援资源普查工作,对本辖区、本行业系统的应急救援资源要分类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保证随时拉得出、打得响。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急救援技能。进一步加强区安委会专家组建设,调整专家结构,细化行业分类,加强经费保障,为应急管理提供智力支撑和技术服务。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能力建设,提高第一时间的应急处置水平和能力。完善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

三是提升应急救援水平。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立健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机制,制订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事故和隐患。依托和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多层次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依托大中型企业组建各类工业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利用社会力量用市场化方式组建各类不同层次的救援队伍。建立并完善应急救援组织动员机制,将各类应急救援队伍集中统一管理,实行统一调度,统一指挥。同时,完善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应急联动,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做到快速反应,立即救援。

第5篇

一、全面推进职业病危害信息普查工作

各乡镇、园区要进一步督促企业进行职业病危害普查信息填报。一季度,召开普查工作推进会,推广先进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4月15日前各乡镇、园区要实现职业病危害普查企业数量与安全隐患排查企业录入数量同步。

二、强化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

1.继续落实总局第48号令的规定,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大申报工作推进的力度,努力突破申报数量的“瓶颈”。2016年,全区职业病危害网上申报企业新增目标180家,各乡镇、园区要继续督促企业进行网上申报,力争全区存在职业病危害申报企业累计达700家以上。

2.区安监局将有针对性地对企业职业病危害网上申报数据进行核查。主要核查信息是否真实、危害因素种类是否申报全面。

三、持续做好职业卫生宣传工作

持续做好职业卫生宣传工作。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专题部署宣传活动,重点向基层、企业和劳动者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不断提高从业者的防治意识和防护能力。继续实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和承诺,利用网络等信息化手段向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发放职业病防治告知书,存在高毒物品和高危粉尘作业的企业必须全部向所在地的安监部门签订职业病防治承诺书【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

四、切实加强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

1.按照拟发布的《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三同时”审查相关工作,完善公正、科学的审查和验收机制。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专项督查,侧重对职业卫生“三同时”的技术审查工作程序、相关规范执行情况和检测评价质量的抽查督查。

2.加强与立项部门(发改、经信)的沟通与协调,定期召开会议,商讨解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难点热点问题,形成职业卫生监管合力。

3.通过函告、行政指导、行政监督检查等多种形式,督促新、改、扩建设项目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提高“三同时”的覆盖率。

五、深入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

指导和督促各重点企业对照省局和市局关于基础建设活动的基本要求,按照《市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基本要求及自查情况表》逐条进行自查整改,力争重点行业企业职业卫生基础创建达标实现“全覆盖”。

六、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1.对前期开展专项治理的木制家具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皮革箱包和制鞋、铅酸蓄电池等企业,组织“回头看”。

2.重点开展水泥制造、石材加工两个行业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活动。

七、继续开展职业卫生安全审批试点工作

继续按照《省木制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实施办法(试行)》(苏安监规〔2016〕1号)实施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试点,严格发证条件,规范发证程序,力争全区所有存在高毒物品的木制家具制造企业达到审批条件。

八、强化用人单位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

各乡镇、园区要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从业人员尤其是从事高毒物品、高危粉尘岗位作业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他们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和管理水平。年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规模以上企业和所有存在高毒物品和高危粉尘的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以及从业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要实现“全覆盖”。

九、督促企业开展检测评价、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工作

1.各乡镇、园区要指导和督促辖区内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

2.要督促企业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做好健康监护工作。

3.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要求,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完整、准确、规范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并加强档案管理与利用,加快推进落实进度,切实提高我区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十、大力推进“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

认真落实国家总局和省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全年重点工作,区安监局将突出开展“四个专项督查”:一季度集中开展执法计划制定和执法资料、信息台账建立情况、职业病防治“告知”与“承诺”情况专项督查;二季度集中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普查专项督查;三季度开展基础建设活动和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专项督查;四季度开展“三同时”落实情况和年度职业卫生执法计划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各乡镇、园区在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时,要把职业卫生执法纳入到安全生产年度执法中,进行统一计划、统一部署、统一落实。要把职业病危害严重、接触人员多、易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企业作为监督执法的重点企业,把工作场所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及监护档案的建立等作为监督执法的重点内容,通过执法促进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2016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7篇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 第四篇

第1篇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工作,根据市安委会和市局关于组织开展第13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为“常金一体,交通先行”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6年5月31日至6月30日。【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

四、组织机构

成立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全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

五、活动内容

(一)积极参加和配合市安委会组织和安排的活动,6月16日参加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航道管理处派2人,带好展板和宣传资料于上午7:45分前到金沙广场集中。

(二)围绕活动主题,在车站、港口码头、工地等场所悬挂横幅、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和图片、开展知识竞赛等形式重点宣传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文化和安全知识、技能等。

(三)组织观看学习警示教育片,围绕典型事故案例,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各单位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完善预防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四)开展以农民工安全知识、技能培训、法律法规普及为重点,全体交通职工参与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交通工程建设工地,建管处要督促指导各施工单位开展好建设施工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和职业病预防知识培训。

(五)开展全行业事故隐患大排查活动,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内的习惯性违法、违规和违章行为。活动期间,将会同安监部门对交通建设工程等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活动。

(六)结合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目标,督促城市客运、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和普货运输等单位加强全员安全教育,按照标准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认真组织宣传和动员,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本质度。

(七)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以交通工程建设施工、道路客运、城市客运等为重点,开展防坍塌、防坠落、防汛防台、车辆火灾应急逃生和危险品识别等实战演练,在实战演练中检验应急响应能力,及时总结完善相关预案。

(八)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防汛、防台的安全教育,提高汛期安全意识。加强汛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督促各单位备足防汛物资,配备必要的防汛、防台安全设施,加强汛期隐患排查频次,及时采取预防措施,严防因雷电、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按要求,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6月份重点工作加以落实,确保本次活动组织机构、人员、经费等落实到位。

(二)联系实际,着力推进。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力争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贴近实际,贴近生产,贴近生活,增加活动的创造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行业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在日常工作开展的基础上,找准切入点,突出主题,深入推进行业安全管理,打造安全生产月特色。

(三)总结经验,推动工作。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对活动成果进行总结,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进行宣传和推广。要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和防范措施的落实,以月促年,为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做出贡献。

第2篇

2016年全系统安全工作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系列批示指示精神,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常规性工作抓深化,基础性工作上台阶,创新性工作求突破”的工作原则,强化“主动作为、严格履责、部门协作”意识,进一步深入开展“平安交通”创建,继续推进“三化”建设,探索建立以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基础的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保障体系,严密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不断提升坚守安全生产红线的能力。

一、工作目标

2016年安全工作总体目标是:以安全发展、科学管理为主题,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抓手,强化“两个主体责任”落实,持续推进安全监管方式和手段创新,确保辖区水上不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和水域污染事故,确保路航港口安全设施、交通工程建设、道路运输、港口经营等不发生因监管不力、管养不善而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确保优质完成“平安交通”建设确定的各项任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到应评尽评;加强重点监控,不发生重大刑事、经济犯罪案件和政治事件;全力调处化解矛盾,不发生因监管失责导致的赴京上访和去省集访事件。

二、工作要点

(一)深入推进平安交通创建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市局的统一部署,2016年至2016年是“平安交通”创建活动重点突破、全面推进阶段,各单位要围绕创建活动总体目标,建立“平安交通”创建标准体系、目标体系和制度体系,培塑“平安交通”示范品牌。要以“任务项目化、目标具体化、责任明确化”为基本原则,重点开展“六项行动”:一是由公路处牵头开展平安示范公路创建行动,以G104改造示范安保工程建设为样板,按计划每年建成一条以上平安示范公路。二是由运管处牵头开展平安城市客运创建行动,以推广“礼让斑马线”活动为抓手,以公交车、出租车为行动对象,努力实现城市客运事故逐年下降。三是由地方海事处牵头开展平安水域创建行动,以丹金溧漕河段水域、长荡湖水上风景旅游区水域为主要创建对象,确保重点水域水上安全稳中趋好。四是由航道处牵头开展平安航段、平安港区创建行动,以“三超一无”船舶专项整治为主要抓手,以丹金溧漕河段为主要创建对象,确保辖区干线航道安全通畅;以石油化工港口码头、危化品罐区等为主要创建对象,确保不发生港口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五是由质监站牵头开展平安工地创建行动。以“防坍塌,反三违”专项治理为抓手,确保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参创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大力推进“三化”建设

1、认真落实省厅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所有交通行业企业在2016年底前达标。要进一步明确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序时要求,督促所有交通行业企业积极主动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强危险品码头和危险品船舶装卸运输管理,积极推行标准化管理。规范内河危险品码头审核程序,最大程度减少水上危险源;继续加强应急救助设施投入,加强应急装备建设,提高地方海事应急反应和保障能力。

2、积极推进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和营运客车3G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使用工作,积极推进不停车超限超载检测系统建设及应用,加强危险品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平台建设,整合交通运输信息指挥调度系统,搭建政府与企业互通共享的信息平台,真正发挥监控系统对交通运输事故风险的监测预警和预控防范作用,全面提升行业监管、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水平;提高信息化设备应用,以科技促规范,以科技提升交通安全监管水平。

加强对局信息中心应急指挥平台功能的维护开发,发挥好指挥平台安全生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资源管理、预案管理、协调指挥和应急评估等功能的实效。

3、持续推进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省厅各主管局将力争9月之前,推出18项安全监管规范制定的工作力度。在道路运输方面出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规范》、《道路普通货运安全监管规范》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安全监管规范》;在水上交通方面出台《船舶旅游客运安全监管规范》和《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规范》;在工程建设方面出台《交通运输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规范》。对于已制定的道路旅客运输、城市客运、石油化工码头对已实施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办法》、《交通及仓储、船舶安全检查、船舶签证和渡口渡船6项安全监管规范,将抓好试行和修改完善工作,尽快出台。运输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管理规定》、《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要坚决贯彻执行,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总结有效做法,改进督查检查方法

1、建立暗访制度。国家安监总局将去年安全生产大检查中突击暗访的做法提炼为“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要坚持运用、不断发展这套行之有效的做法,必要时可邀请新闻媒体对企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予以曝光。

2、建立第三方检查制度。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专家力量构建第三方安全检查评估机制,要根据行业安全特点和技术要求,逐步形成安全生产检查专家库,为安全监管提供智力支持。

3、要健全完善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建立平时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目标考核,确立安全考核与年度综合考核挂钩的机制。

4、以隐患治理的“全覆盖、零容忍”为目标,探索建立以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基础的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要完善隐患整改评价制度,探索建立事故隐患每月分析、每季通报和年度考核制度,形成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的工作闭环,切实做到对事故隐患的“零容忍”。

(四)深化“打非治违”行动,继续保持高压态势

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行动,坚持“四个一律”(凡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凡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凡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动,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凡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持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针对危险化学品运输,长途客运安全监管等非法生产难点问题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联合执法机制。严格落实“打非治违”措施,运用集中执法、专项督查等方法开展好今年“打非治违”活动。建立“打非治违”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促使企业依法依规搞好安全生产这项工作。

(五)强化应急管理,完善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定期对现行各类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开展港口安全重大风险调查。针对港口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和储存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详细分析存在的主要风险源,为下一步开展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机制建立、处置方案制定等奠定基础。三是加强应急处置培训演练。针对重点行业领域易发的事故,认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培训,确保事故险情发生时,应急预案执行顺畅,应急队伍配合有序,应急救援高效有力。各单位要根据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有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工作。

(六)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保重大项目应评尽评

组织全系统对应评项目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重点对在建和拟建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启动与实施、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与调整、国家和地方重大项目涉及交通系统的风险事项和涉及工程质量安全、交通运输市场管理、规划编制、管理体制改革、路政执法、行政许可等重大决策事项,以及涉及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本系统、本单位职工切身利益等事项进行排查。督促各单位、各部门上报拟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项目,制定实施计划,抓紧开展调研、论证、测评。加强在建工程尤其是边施工边通行的项目监管,尽可能将工程施工对交通运输安全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积极做好维稳工作,确保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稳定。

(七)加强重点部位治安防范,严防各类案件发生

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治安防范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大对重点要害部位、易燃易爆物品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责任。协助有关部门加强车站、港口码头、公路客运、货运和交通重点工程的治安、反恐防范,查禁危险品和禁运品,保护旅客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检测、预警、应急处置和信息发布运行机制,与多部门协同应急处置,快速提高应急队伍专业素质,技术培训与实战演练经常化、制度化,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随时应对突发灾害性事件。

三、工作措施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

(一)开展一项活动

就是深化平安交通建设活动。交通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在基础和基层,把工作重点下移,把基础性工作做实,这是安全的重要保障。各单位除了做好自身的治安防范和稳定工作外,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就是“平安交通”建设中的主要任务。请各单位依据自己的职责,按照上级对口条线要求,认真组织制定好平安水域、平安航道、平安公路、平安运管、平安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以平安交通建设为载体,强化安全工作。

(二)落实两个责任

一是进一步强化交通系统各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在市场准入及相关审验检查中,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生产环节、岗位的规章制度,依法保障必需的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机制,履行好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进一步强化交通行业安全监管责任。真正履行好行业安全监管职能,通过强化行业安全监管,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实行“一岗双责”,按照依职监管,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基本原则,真正形成领导集体负责,部门具体负责,全员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管理格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工作分解到人,安全责任细化到岗,安全保障大家共担。加大对失职失管导致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倒查和追究。

第3篇

2016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的法制工作以“执法形象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全面完成省厅“五项执法行动”的任务要求,通过完善制度、落实措施、创新方法,重点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和监督力度,努力提升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全市交通运输的法治化水平。

一、完成“五项执法行动”各项工作

根据省厅部署,“五项执法行动”工作将在今年上半年全面完成。在推进乡镇交管所综合管理体制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交管所的综合管理职能。在市级实现统一上航执法的基础上,力争在我市全面实行统一上航执法。继续推进城市客运管理、治理公路超限运输等领域的跨部门执法,加大部门内部的联合执法行动。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清理现有的行政审批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一步简政放权。继续做好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库工作,严格执行市局制定的统一的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实施“三级联网”工作,积极配合市局完成对市、县两级的联网部署,实现省、市、县三级权力网上运行的数据推送。构建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执法单位的执法业务数据交换,逐步实现交通运输执法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在已完成的执法场所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范围,做到具备条件的基层执法单位达到外观形象建设标准化。我们要按照行动计划进行逐项落实、持续推进,落后的要加快,不足的要补齐,使“五项执法行动”计划得到深入开展,在省厅的专项考核中取得好的成绩。

二、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

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抓好《市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的贯彻落实,开展实施情况专项检查,依法规范各类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实施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专项整治活动,深入查究、及时解决、彻底改变存在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规范、执法不文明问题。扩大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参与度,切实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指导,做好审查把关。组织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所有制定的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都要通过有效途径向社会公开。加强对行业管理重大问题的法制研究,组织法律专家,围绕交通运输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拿出专题报告,为决策提供法律支撑。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明确具体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形式,夯实日常工作基础,经常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在部、厅的评议考核中取得更好成绩。加强行政指导工作,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规劝提示、行政建议等方式,切实提升行政指导和服务效能。利用省厅制定下发行政强制程序规定的契机,进一步推进《行政强制法》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中的适用,提高依法治理交通的法制水平。

三、不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今年将严格落实省厅即将出台的《省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和《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规定》。继续加大执法检查、案件评查、案件协调、案件督办等执法监督管理力度,切实解决管理相对人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每季度抽查一次,将组织法院、政府法制办等部门专家对案卷进行评查,细化并提高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标准。扩大说理式执法、执法事项提示的应用范围,率先在治超案件中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打黑、查危的处罚案件不低于60%采用说理式执法,促进行政执法案卷质量的提高。创新执法监督方式方法,上半年根据实际情况有条件的将市属所有执法车、艇的车(艇)载视频监控系统接入交通运输信息中心,并实现局监察室等部门可进行行政执法现场监控。今年局监察室等部门将继续坚持每月暗访督查制度,加大加密明察暗访力度,开展经常性暗访交通服务窗口和执法一线,继续推行和完善交通行政执法回访制度,提高回访的密度。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经常性问题要拿出切实的改进措施,使老问题逐步减少,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畅通复议渠道,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站在维护法律严肃性的立场严格办案,不追求复议案件的维持率,提高诉讼案件的胜诉率,并抓好行政复议决定的落实,切实维护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罚缴分离、错案责任追究的检查力度,不断规范执法人员执法的行为。

四、着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切实增强执法队伍廉洁行政、公正执法的意识,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办事的水平。充分利用“执法形象提升年”活动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落实好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坚持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善执法证件颁发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电子档案,实行以证管人,实现网络化、动态化管理。抓好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在培训培养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培训师资的基础上,开展全系统执法人员的轮训工作。建立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和考核的长效机制,各执法单位要应地制宜、应时制宜的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学习,积极认真的对待市局利用自建的考试系统对执法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上机考试。利用省厅加强基层执法站所基础建设的时机,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增补基层执法设施和装备,提高基层执法的机动化、信息化水平。各执法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在重点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并实事求是报送工作信息。加强交通法制机构和交通法制工作队伍建设,开展交通法制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交通法制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充分发挥他们在交通法制建设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第4篇

今年5月以来,全国部分地区相继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影响很大。国务院、省市各级政府非常重视,先后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整治对策,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市人民政府、市局先后印发了《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交通运输系统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活动方案》,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决定,在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突出行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查隐患、抓整改、强督查、严问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落实两个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通过查隐患、抓整改,达到“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目的,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交通运输局成立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安委会其他成员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业管理科,负责综合协调、督办检查和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三、大检查时间及方法步骤

结合第七届世界盆景友好联盟大会暨第十二届亚太地区盆景赏石大会在我市举办等实际情况,此次大检查自6月18日至10月31日,贯穿夏季、汛期和中秋、国庆长假等重要时期和关键时段,检查方式采取企业自查自纠、行业管理部门检查指导、局领导督查等循环式行动,实行检查整改再检查再整改流水式作业。

四、大检查重点

(一)突出内河通航安全;(二)突出水上风景旅游区安全;(三)突出道路客运安全;(四)突出城市公交客运安全;(五)突出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六)突出公路基础设施安全;(七)突出危化品码头和港口货物现场作业安全;(八)突出交通建设工程工地建设安全;(九)消防安全等。

五、检查内容

(一)生产经营单位

重点进行“四查”。一查安全基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及安全培训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等。二查生产现场:新、改、扩建项目工程是否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生产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标准,是否存在带病运转情况;生产设施、设备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完好情况;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情况等。三查隐患整改:是否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对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是否落实,整改是否到位销案等。四查应急防范: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和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风险辨识、监控预警的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按预案要求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运输船舶、长途客运、公交客运及各场站的消防安全保护设施配置落实等。

(二)行业管理部门

检查重点:行业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划制定执行情况;监管责任及“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开展船舶“三超一无”行为的整治、渣土车、搅拌车等工程车超限行为的整治、长途客运“三超一疲劳”行为整治等专项整治情况;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情况;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严肃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情况;应急机构、应急机制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督促监管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情况等。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他人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全力抓。要以防范事故为目标,全员行动,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检查到位,落实到位,做到“场所必查,有患必治,重患必停”,确保安全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实现安全大检查“全覆盖”。要按照大检查要求,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三)求真务实,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本次检查采取明查暗访、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深入生产一线,查清安全生产真实状况,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排除各类事故隐患,努力提高大检查的实效。交通运输局将组织督查组对系统内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督查(附件1),在国务院部署的6-9月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每月督查一次。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明确每一个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强化跟踪督导。要加强整改情况的后续跟踪和指导,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实行倒查,并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进行及时治理的交通运输企业,一律要责令停业整顿。

(四)加强宣传,引导社会参与。各单位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显示屏、宣传橱窗等宣传安全知识,营造安全宣传氛围。要使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和主动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要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和舆论监督力量,鼓励举报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隐患。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五)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三化三整治”等活动相结合,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隐患排查长效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制度和规范。结合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把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请各单位于6月底之前出台大检查工作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公路处、运管处、地方海事处、航道处,质监站于每周四上午12:00前,把大检查开展情况和发现的问题整理,报局行业管理科;各单位每月13日、28日前上报大检查进展情况及事故隐患检查、整改登记表(附件2);各单位分别于6月27日前、7月26日前、8月28日前分别将当月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报局行业管理科;9月26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报局行业管理科;上报材料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精神和市局、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安排,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年活动、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和“打非治违”行动,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打击、彻底消除非法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解决全行业存在的突出隐患和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各类事故总量,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为交通运输系统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成立由副局长徐科峰为组长、行业管理科李慧俊科长为副组长、各单位“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行业管理科)。具体负责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等有关工作。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并将领导小组名单报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是国发〔2016〕23号、国发〔2016〕40号和市局、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执行情况。

2、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开展情况。重点对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瞒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以及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严查重处或取缔关闭。

3、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要巩固去年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航段的监管力度。确保全部执法船艇按乘员定额100%配备救生设备,确保水上执法人员100%穿戴救生衣执法。

4、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整治。运管处、地方海事处、港口管理部门要联合行动,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和安全管理行为,确保危化品水陆运输安全、有序。运管部门要加强水、陆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资质审核检查;海事部门要加强危化品船舶申报制、报港制和实船签证工作检查;港口部门要以石油化工码头压力管线安全为整治重点,加强对港口码头危险货物罐区的安全管理。

5、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巩固道路客运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继续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进一步规范客运企业安全检查行为,指导企业建立定期自评制度,组织专家对“安全带-生命带”、安全告知、车辆动态监控等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会同公安、安监部门加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的落实,组织开展企业安全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干部培训。按照交通运输部“汽车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工作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宣贯培训,指导和规范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继续提升公路安全通行条件,深化源头治理,全面实行违法超限运输信息抄告制度,推广关联处罚机制,加强对重点源头企业的监管;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定期开展联合治超行动,有效控制国省道公路平均超限率。

四、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坚持自查自改与督促检查相结合,由“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协调,各有关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及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至6月30日)

各单位要结合本方案和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研究

制定工作方案,做出安排部署,结合日常工作,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同时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情况,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1、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要通过召开会议、发布公告、媒体报道等形式,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教育活动,把“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传达落实到基层企业、班组、车船、施工工地和每一位员工,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全体从业人员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全面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信箱,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2、认真安排部署。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行动”攻坚战。各单位的工作方案在6月3日前报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各单位要自查本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要对责任内的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登记和分类整治,并由各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检查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对所监管的行业及本单位区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律依法给予上限处罚。同时,对过去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复查,确保所有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并于7月30日前将此次专项整治情况报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导检查阶段(8月1日至8月30日)。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加大对专项行为的督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势。各单位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的方式,加强对全系统的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对政策不落实、检查不严格、措施不到位等情况并及时进行纠正,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于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形势稳定的重要性,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交通事业发展的“红线”。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现场开展整治,做到不留盲区和死角,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依法打击。各单位要集中力量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把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领域和单位作为检查重点,进一步加大查处治理力度,及时发现、查处和解决一批影响生产安全的热点难点和突出问题,确实保证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三)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单位要将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月”、“平安工地”等活动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要坚持标本兼治,抓住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全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全程跟踪、全方位督查,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部署不及时,打击治理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到位,整改不落实,专项行动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今年交通运输中心工作,以“五项执法行动”为重点,以交通服务窗口便民高效,交通行政执法规范为基本要求,以强化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为保障,创新理念,抓好载体,全面推进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和行业形象。

二、工作目标

围绕《纲要》、《决定》、《意见》等文件精神,通过提升交通服务,提高行政效率,推进法制进程,建设法治交通,切实把交通部门建设成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部门。确保做到:

全市所有公路、航道无“三乱”行为,无违法行政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被上级部门通报情况;

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信访件办结率100%;错案纠正率、追究率100%;

执法人员全部实现文化达标工程,岗位培训率100%,年度执法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

领导干部全部参加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领导办公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年中、年末各1次;

执法案件败诉率为0,不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撤消、被变更等情况。

三、工作措施

按照全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总体部署,创新思路,创优发展,2016年交通运输依法行政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规范服务,努力提高行政能动意识

各单位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优化审批流程,全面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促进窗口服务提速提效。要大力加强服务中心窗口建设,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推行“一站式”服务。

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规定,积极配合、自觉参与网上监察工作,做到:权力全覆盖,运行全透明,流程全受控。进一步完善规范行政权力库、网上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平台、行政监察平台和做好政府法制监督平台应用与管理,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体系。利用加快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的契机,配合省厅加快实施三级联网工程,搭建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机制,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交通运输相关信息。深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示制,加大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政策措施以及执法“五公开”的公示力度。进一步做好以行政执法、客货运服务、城市客运等涉及民生为重点的服务项目公开和有关信息充分告知工作。

(二)规范执法,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

不断完善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处理、许可的程序和文书,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严格依照行政执法公开、告知、听证、说理、回避等程序,尊重和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深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年内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落实好省厅制定的交通运输行政强制程序规定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裁量标准。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案件监督审查制度,开展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重大行政强制备案审查工作。

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积极推行移动执法和行政处罚裁量、文书制作电子化,用科技手段提升执法质量。开展交通运输执法典型案例剖析,以案释法,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执法指导,促进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建立完善行政执法风险防范机制,有效防范和控制执法风险。继续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要着重加强执法重点领域的行为规范,以抓好基层站所和重点执法门类的执法行为规范为突破口,推进乡镇交管所体制改革进一步到位,在基层交通运输管理领域率先实现综合执法。同时,抓好社会关注度高、与相对人关系密切的海事、公路、运管等重点执法门类的执法行为规范,并全面推进水上统一上航执法。

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设,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规范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廉法从政行为;继续完善交通行政执法抽查、回访制度,推行年度执法评议考核工作。针对行政执法行为开展明查暗访活动,综合整理明查暗访情况,适时组织召开全市典型违法违纪执法行为剖析整改会。加大对违法行政行为或不当行政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三)规范管理,努力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继续深化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程序,保证行政决策合法、科学、民主。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效果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分析评估等方式,作出综合评价。严格执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以及行政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都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各单位对于直接关系民生、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是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通过综合评估确定决策事项的风险等级,凡风险不可控的,不得列入决策议程。

进一步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一是加强运输市场管理,加大对运输市场的检查力度,严格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乱停乱靠、倒客、甩客、出租车拒载、不使用计价器等违章经营行为,加大对跨省长途客运的监管力度,维护客、货运市场秩序。二是加强公路超限超载的管理,强化与公安等有关执法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同时突出源头监管工作,提升对超限车辆的整治效果。深化科技应用,加强超限检测站的建设和管理,全面落实、强化日常路面执法,切实提高超限治理的效能。三是加强对城市客运、城乡公交一体化等产业发展的政策研究。明确城市客运要建立以公交为主、出租车为辅的营运机制,大力发展城市公交,构建和完善快速公交网络,优化公交线路,提升公交优先战略地位。不断规范出租车经营秩序,提升服务水平。

(四)加强宣传,努力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2016年是实施“六五”普法第三年,继续按照省厅、市局及市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有计划、分步骤全面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自身实际,创新思路,加强普法载体的建设和投入,制定并实施好年度普法计划。在全系统普法的基础上,开展向管理相对人送法规、送服务、听意见的“两送一听”活动,加大对管理相对人的普法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交通执法人员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加强交通运输法治文化建设。丰富普法宣传形式,推进交通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让全社会理解交通、支持交通,营造有利于交通运输依法行政的良好舆论氛围。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交通建设的进程中,要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正确应对新闻媒体,特别是网络对违法行为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曝光,对群众举报、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五)提升形象,努力抓好行业队伍建设

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梳理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执法证件,对不在执法岗位的人员的执法证进行分批次清理。继续推进执法标志、执法证件、工作服装和执法站所外观形象的“四统一”工作。继续落实执法人员文化达标工程,坚持岗前培训、执法轮训等执法保障制度。组织全市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分期分批参加上机考试。在各条线开展执法岗位练兵、技能培训和比武活动的基础上,做好人员选拔工作,组队参加省厅开展的全系统执法队列和指挥手势演练大会操和千名执法人员大会考,力争优异成绩。始终抓好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做到提高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加强执法管理与加强考核相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与推行执法责任制相结合,在评议考核和过错追究这两个薄弱环节上取得突破。在执法队伍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文明执法标兵创建活动,同时,利用“道德讲堂”建设,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交通运输执法人”的大讨论,引导执法人员道德水准得到提升。加强交通法制机构和交通法制工作队伍建设,开展交通法制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交通法制建设中的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并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做好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是全面推进交通运输各项事业顺利发展的基础。各单位要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工作经费“三落实”。请各单位分别于6月25日和12月25日前向市局上报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二)围绕中心,全面推进。各单位要根据今年全市交通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重点,认真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目标,分步实施。

(三)条块结合,稳步推进。交通依法行政工作环节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要实行统一领导,分别实施,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积极开展交通依法行政工作。

第7篇

一、督查内容

按照《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重点工程(工作)目标分解表》中所列各项目标任务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我局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重大活动;基层各单位确定的各项重点目标展开全面督查。

二、督查组织

三、督查方法

督查工作,坚持跟踪重点工程(工作)推进与督查考核相结合、过程督查与服务协调相结合、督事与查人相结合,重点是提升执行力和创造力,强化履职和注重实效。

1、各基层单位: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履职责任,细化目标任务,健全责任体系。将重点工程(工作)列为单位年度目标任务书的重点内容,进一步分解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和时序进度,明确具体责任人,确保重点工作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办。同时,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重点工程(工作)月报工作,按要求按期据实上报本单位重点工程(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本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审阅把关,并签署意见,在次月2日前上报局办公室。对报送情况不及时,出现推诿扯皮等现象的单位,视同工作没有达到时序进度要求进行通报。

2、督查工作组:掌握督查项目的工作标准、形象进度、保证措施。每月定期进行现场督查,及时了解重点工程(工作)推进情况,每月收集梳理,并发布《市交通运输局重点工程(工作)月报表》,通报结果在局办公平台上公布;每季度汇总分析,对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加强协调会商。注重了解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对工作进展缓慢或无进展的单位,督查工作组要督促该单位查找原因,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并将相关情况报告局主要领导,对连续多期工作无进展的单位,局主要领导将带队进行现场督查。

四、督查责任

建立健全督查工作责任制,督查组成员对督查的真实性负责,每次的督查情况报告,督查组人员逐人签字。出现弄虚作假、避重就轻等问题,坚决追究督查工作人员的责任。

2016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6篇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 第五篇

第1篇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和4月11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16年度安全生产“四大三基”(大宣传、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治、基本建设、基础工作、基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实施“四大三基”行动的重要意义

“四大三基”行动是省安委会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系列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理念和作出的一系列新的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后,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立足全省实际提出的新的重大举措。我县要通过扎实推进“四大三基”三年行动,做到在安全生产领域既总揽全局又协调各方,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努力治标又着力治本,既着力解决重点行业的深层次、结构性矛盾,又切实解决其它领域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实施“四大三基”行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以“大宣传、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治”为抓手,以“基本建设、基础工作、基层创建”为保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不断提高全民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

基本原则:一是标本兼治,重在预防。坚持预防为主方针,筑牢科学管理的安全防线,加强监管执法,深化专项整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坚决杜绝重大以上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事故总量得到大幅度减少。二是整合要素,综合治理。整合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各类政策、资源、技术、人文要素,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安全基础,强化安全保障能力,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能力。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的手段,推动“四大三基”行动全面落实。三是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完善安全生产奖惩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各方面的积极性、责任心,形成安全管理的强大合力。四是重点突破,务实推进。坚持“求真务实、认真负责、雷厉风行、艰苦奋斗”的安监作风,坚决反对安全监管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既要盯住重点问题,抓铁有痕攻坚克难求突破,又要稳打稳扎,踏石留印务实推进见成效。

三、实施“四大三基”行动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计划实施领导小组。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大投入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整合现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尾矿库治理、信息化建设、科技推广等专项资金,采取财政保障、按规定从工伤保险统筹资金和安全生产责任险中提取事故预防费用等办法,完善“四大三基”投入保障机制。县政府将全面落实人平3元的安全生产工作经费,重点用于“四大三基”行动的落实。督促企业提足用好安全费用,保障企业层面“四大三基”行动实施。

(三)强化综合监管。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的平台作用,综合运用安全生产工作建议函、工作交办函、批评通报、警示约谈、“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手段,切实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同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四大三基”工作。

(四)严格督查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安委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分别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按年度计划分步组织实施。县安委会将把“四大三基”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进行考核,每年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每半年通报一次全县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进展迟缓的予以通报批评。

第2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现象,切实纠正各类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行业领域

在全县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含使用单位)、烟花爆竹、民爆器材、人员密集场所、机械、特种设备、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

(二)重点违法违章行为

严厉打击10类非法违法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擅自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因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被暂扣证照,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不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没有接受质量安全监督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建设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将项目交由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单位和个人承担的;租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用钢管扣件和起重机械设备的;

5、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6、非煤矿山企业非法承包或超深越界组织生产,以及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技改区域违法生产或不技改生产的;

7、非客运车船非法载客、非危货车船非法载运危险品,未经批准的渡口码头非法经营的;

8、非法违法用工的;

9、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10、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其他非法违法行为。

深入排查治理18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责任制不落实的;

2、安全费用提取使用不落实,安全投入不到位的;

3、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职工生命安全若干规定执行不到位的;

4、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

5、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的;

6、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的;

7、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8、未按规定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9、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10、未按规定对使用的安全设备、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检验与校验、检修,设备带病运行的;

11、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的;

12、未依法依规落实防突出、防透水、防冒顶、防坍塌、防中毒、防泄漏、防燃爆、防电击、防坠落等相关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

13、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4、水上交通不落实“六不发航”制度的;

15、道路交通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车站不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的;

16、未认真执行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九大票证制度的;未按规定制订并严格落实检维修方案的;

17、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建筑消防设施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

18、职业病防治制度不健全,职业危害防范措施不落实,防护设施缺乏或带病运行的。

对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部门和单位要立足本地区和行业实际严肃查处。

三、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贯穿全年,分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排查摸底阶段(3月上旬—3月底)

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深入宣传发动,把“打非治违”要求传达落实到基层一线。各乡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摸清非法违法的底子和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要于3月底前上报县安委办(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摸底表见附件3),对上报的重大安全隐患县安委会梳理筛选后进行挂牌督办。

(二)第一轮集中整治阶段(4—6月)

针对排查摸底和暗访暗查发现的问题,由各部门各单位分类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对非法违法突出的地区和单位,县安委办和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强督查督办,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平衡开展。

(三)“回头看”阶段(7—8月)

各部门各单位对前期开展的“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责任制、隐患台帐、隐患整改、行政问责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查漏补缺或“回炉补火”。

(四)第二轮集中排查整治阶段(9—10月)

启动第二轮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继续开展集中整治,巩固前段工作成果。县安委办对驻点督导单位进行第二轮全面督查,县直相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开展全面检查。

(五)巩固提高阶段(11—12月)

各部门各单位全面总结“打非治违”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县安委办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将“打非治违”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开展驻点督导。各级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要成立“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行动。要加强督查督办,推动下级政府认真开展整顿治理。对全县高危企业集中或隐患比较严重的重点地区,由县安委会办公室统一协调,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别牵头组成工作组,重点就“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排查摸底、隐患治理、联合执法、打击行动、责任追究等工作进行驻点综合督导,其中4-6月份为集中驻点督导期。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整治。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抽调执法人员,成立“打非治违”执法行动组,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地区,严格开展巡查执法,进行重点打击。要把“打非治违”和扫黑除恶、治爆缉枪、反腐倡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从根本上打掉非法违法行为的“黑后台”和“保护伞”。对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依法责令停产整顿,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对经责令整改后仍发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三)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各部门各单

位要把“打非治违”与作风建设、安全生产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使广大安全监管人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安全发展的意识,切实养成求真务实、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组织监管人员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寓监管于服务,积极帮助基层和企业排忧解难。各驻点督导工作组要加强作风建设,严格工作纪律,自带工作经费,不得增加基层负担,不准索、拿、卡、要,切实保障合法企业权益,通过治理隐患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监督,严格考核问责。县安委办设立“打非治违”举报电话,从3月份起,凡举报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由县安委会办公室给予200元以上奖励,各牵头部门也要设立相应的举报电话,鼓励、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对“打非治违”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非法违法行为普遍存在的,要按规定进行警示、通报和约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把“打非治违”列入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对工作不认真,成效不明显,特别是集中行动期间发生一般事故的乡镇和县直单位,依规定取消评先资格。

第3篇

一、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1、开展集中宣传教育。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把安全生产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县、镇、村三级集中开展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提高领导干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主动性,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

2、精心组织第13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实践经验,创新方式方法,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个第一课”和“三个一”活动,动员组织安全监管专业人员深入企业讲安全生产课。深入开展各种安全文化活动,引导群众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3、扎实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县安委办组织开展乡镇、安委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重点企业法人和安全员的安全培训,组织开展全县烟花爆竹零售门店安全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现场观摩等方式,重点培训生产安全、交通和消防安全、电力安全等基本法规、安全操作技能等安全知识,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明确工作职责。

二、狠抓安全责任落实,构建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4、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继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两个规定”,按照我县《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施意见》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实施意见》,强化党委、政府、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职责,进一步推动责任落实。

三、继续严厉“打非治违”,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5、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力度。继续保持“打非治违”的良好态势,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打非治违”主体责任,广泛深入发展群众,有效组织开展驻点督导和部门联合执法,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突出强化企业“治违”主体责任,坚决查处和取缔一切非法违法活动,不留死角,不留余地。

6、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水上交通要严格执行“六不发航”制度,严厉打击农用船、自用船和渔船非法载客行为。危险化学品要加强燃气管线特别是城市天燃气管网的年度安全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各个环节的安全措施,严防泄漏、爆炸、污染等事故发生。烟花爆竹要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零售布点规划,加强对烟花爆竹的源头管控,保证产品质量。非煤矿山要继续开展整顿关闭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假整合、假技改、假关闭。道路交通要严查超速、超员、超载、酒驾和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消防安全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五小”场所、生产仓储经营合用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场所实施县级挂牌督办并在县电视台进行曝光。建筑施工要突出高支模、高边坡、深基坑等关键工程部位,严查资质挂靠、违法转包分包和不按规程施工行为。特种设备要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特种设备设计、充装、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检验检测行为。电力安全要严厉打击私接乱接、违法使用挂钩线、地爬线等非法行为。

7、深入推进城镇工业灾害防治。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健全城镇工业灾害防治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城镇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监控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城镇安全隐患。

8、强化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一步完善职业病防治部门协作机制,加强职业病危害申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以及日常监管。

四、严格安全生产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9、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各类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

10、扎实推进计划执法。严格行政许可,严把安全准入关。协调推动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全面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及时足额购买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扎实抓好全员安全培训,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11、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力度,把安全标准化建设作为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实现长治久安的治本之策来抓,确保工矿商贸企业三年重点达标、五年全面达标。今年重点推进加油站和重点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把开展达标活动与建立隐患排查体系结合起来,督促企业推行精细化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五、加强应急救援,落实经济政策,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12、加大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强化各乡镇各职能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在各重点企业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对突发险情和事故的处置能力和企业自救能力。

13、加强应急预案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备案和演练制度,完成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备案工作。加强应急教育,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社会应急意识和能力。

14、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继续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中强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2016年县内高危企业参保率要力争达到100%以上,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风险。

六、夯实安全基层基础,进一步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15、深化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务实推进省、市级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拓展示范创建领域,把创建活动向示范村场、示范社区、示范企业延伸,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创造性的开展平安工地、平安农机、平安校园、平安交通村场和安全小区创建活动,着力提升全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七、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16、加强安监监管能力建设。继续加强安监机构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领导班子建设,优化安监队伍结构,提高监管执法水平和履职能力。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在办公条件、装备配备、工作经费和干部任用等方面给予关心支持。

17、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巩固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安监队伍思想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大力弘扬“认真负责、求真务实、雷厉风行、艰苦朴素”的安监作风,不断提升安监干部坚守“红线”、敢于担当、善抓落实、改革创新、廉洁自律的能力,全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安监队伍。

18、充分发挥安委会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县安委季度例会制度和专题会议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切实加强安监与其他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工作沟通和情况通报,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切实加强对各乡镇和安委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

19、认真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切实重视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和事故查处,县政府设立安全生产事故举报中心,严格按照“科学严谨、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依法组织事故调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特别要加大对瞒报、漏报、迟报和不报事故行为的打击力度,一经查实,从重处罚。

20、严格年度考核和行政问责。推动各级党委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机制,修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推动加大安全生产在政绩考核中的权重,完善“一票否决”、“黄牌警告”具体实施办法。改革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考核点评制度,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建立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制度。

第4篇

1、切实制定全年目标任务的落实。针对去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执行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综合监督和协调,督促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抓好“一岗双责”的落实工作。同时,围绕全年工作目标任务,以创建全省安全生产示范县为第一要务,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确保顺利摘取省级安全生产示范县的桂冠。

2、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形式多样的方式,着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做到安全生产天天讲,时时讲,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3、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一是持续开展“打非”专项行动,要加大安全防范、安全监管、责任追究“三个工作力度”,加强“打非”工作长效机制建设,要按照时间进度安排,强化检查督导,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要认真抓好“打非”专项行动的检查验收,抓好问题的整改,迎接上级的检查督查。二是突出加强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矿山、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重点工程和旅游景点景区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综合监督,协调、督促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要在整治进程中,突出重点、紧密配合,综合整治,形成合力,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确保整治工作稳步、有效推进,力争在短期内安全生产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4、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执行2016年计划执法安排,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当前,重点抓好汛期和夏季高温季节矿山、危化品、冶金等行业领域高温环境下安全生产执法监督,重视职工的劳动保护,确保职工安全生产,坚决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严格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

5、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审查和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和备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提高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第5篇

一、大检查大整治的重点行业和重点对象

(一)重点行业领域:城市燃气、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含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施工、水利建设施工)、道路和水上安全、民爆物品、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电力和学校等行业和领域。

(二)重点对象:高危产业和生产经营单位集中、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现象严重、重大安全隐患较多、安全生产矛盾和问题突出以及近几年来事故多发频发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重点企业。

二、大检查大整治的重点内容

(一)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视非煤矿山整顿关闭政策,假整合、假关闭且违法组织生产的。

2、无证非法开采、超深越界开采、乱采滥挖严重破坏、浪费矿产资源的。

3、非法和违规生产、销售、购买、储存、使用火工产品的。

4、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经营、超量储存、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5、建筑企业非法生产、违章施工,特别是起重机械未进行备案登记和使用登记以及使用“三无产品”、起重机械设备检测检验、维护保养措施不到位,违法借用资质、自搭项目管理班子,集开发、施工、管理于一体的。

6、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和客运、危货车辆挂靠经营、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的;“三无”船舶非法营运,不合格渡口渡船营运的;接送学生车辆非法运营的。

7、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辆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自动报警灭火排烟系统不符合要求的,使用不合格装修材料,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未经依法设计审核验收的。

8、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设备未定期检验和日常维修保养的;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的。

(二)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的;

2、高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紧急撤人等工作制度和操作规定不健全、不落实的;

3、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

4、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6、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7、安全设施、设备保养维护不当,带病运行的;

8、交通运输超速、超载、超限,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量、改变工房用途组织生产,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

三、职责分工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的原则,对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进行全面研究部署,制订详细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地毯式大检查,切实搞好各类隐患的集中整治。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严格按照《关于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要切实负起责任,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专项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县安监局负责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综合协调,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公安局负责民用爆破器材行业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消防部门负责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交警部门负责道路交通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建设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含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施工)行业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工信局负责电力、通讯、成品油等行业和领域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文广新局负责娱乐场所等行业和领域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和校车安全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公路部门负责省、县干线公路及附属设施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农机部门负责农业机械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水产部门负责渔业船舶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水利部门负责水利、供水行业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交通部门负责水上交通和城市客运车辆等行业和领域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粮食部门负责中央、省、市直属储备库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城市燃气由县建设局牵头,县安监、消防等部门联合进行专项安全检查。

四、工作步骤

(一)活动部署阶段。12月10日前,县政府下发文件进行部署安排,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二)集中检查阶段。12月10日-15月,各乡镇、各部门对各自辖区、行业、单位和企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12月16日-18日,县政府按照分工分线由县政府全体副县长带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安排表附后)。

(三)督促督查阶段。12月19-20日,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情况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通报全县。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20日-30日。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对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巩固完善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期间,县安委办将统一组织进行全面验收,对验收不合格、达不到要求、存在重大隐患或突出问题的除进行限期整改外,在年度考核中相应扣分。

五、工作要求

一是大检查大整治要全覆盖。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行业进行地毯式大排查,特别是公安、消防、交通、水利、教育、卫生、文化、商务、住建和油气供应等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主管的行业和领域进行全面检查,做到面上不留盲区,线上不留空当,点上不留死角,排查不走过场。

二是大检查大整治要零容忍。各级各部门抓安全生产,工作要“从零开始”,目标要“向零奋进”,重点要突出“打”和“治”。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始终保持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的高压态势,该查封的一律查封,该关闭的一律关闭,该停产的一律停产,绝不能有半点含糊和侥幸心理,对那些“顶风作案”、屡教不改的企业和单位,要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按上限实行顶格处理。

三是大检查大整治要重实效。在检查整治过程中,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把工作重心放在安全监管一线。在集中检查阶段,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班组带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特别是县政府检查组成员单位的一把手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大检查,决不能搞“形式部署”和“遥控指挥”,坐在办公室里“发号施令”。要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大检查大整治活动落在实处。

第6篇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大走访”活动,着力解决少数干部群众观念不强、服务意识淡薄、工作作风不实等突出问题,提升科学决策和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树立为民务实清廉良好形象;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理顺群众情绪,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构建团结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着力发动广大群众投身平安建设和文明创建,争做文明人,推动安监事业发展,不断提升全局的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二、活动内容

8-10月,全局人员集中三个月进驻宋家嘴镇宋市村开展“大走访”活动,查找群众最期盼解决的问题,查找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反映最集中的问题,查找党员干部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查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隐患问题;帮助基层解决一批发展难题,办好一批民生实事,化解一批信访积案,扶持一批困难群众。

三、活动步骤

1、动员部署。8月12日-13日,局党组对“大走访”活动进行专题研究,制订“大走访”活动方案,并召开机关干部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并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2、走访调研。8月13日开始,全局人员进驻宋家嘴镇宋市村全面开展工作。要按照入户全覆盖的要求对所有走访对象全部造册排表,达到“三个100%”的要求:入户走访率100%,意见收集率100%,意见整改和反馈率100%。进一步畅通群众表达合理诉求渠道,采取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征求意见表、召开民情恳谈会、走访谈心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对干部作风、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做好民情日记。在8月底前完成第一轮全面走访,9—10月份再重点走访。(附:《县安监局进村入户民意诉求及不稳定隐患排查汇总表》、《县干部“大走访”活动登记表》)。

3、整改并回访。对于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梳理归纳,建立民情台账,将问题分类,依法依规向相关部门反应。10月下旬,将已解决和交办的有关问题向宋家嘴镇宋市村和受访群众及时回访答复。对不符合政策要求、确实无法解决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对涉及干部作风方面的意见建议,要一一对照检查,切实抓好整改。

四、活动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县安监局成立“大走访”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股、室、队要严格按照要求,落实责任,精心组织,深入基层,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切实突破解难题。

2、注重统筹兼顾。要把“大走访”活动与“转作风、解难题、抓关键、见实效”专项活动紧密结合;与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紧密结合;与加强综治维稳和创新社会管理紧密结合;与安全生产各项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用服务质量和文明创建成果来检验活动成效。

3、坚持正面引导。要强化正面宣传,正确引导,向广大群众宣讲县委、县政府发展目标、发展成果,宣讲党的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共建共享,勤劳致富,守法诚信,自觉维护良好形象。

4、严肃工作纪律。全局人员要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严格注意自身一言一行,不准增加基层麻烦,不准增添群众负担。

2016旅游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3篇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 第六篇

第1篇:旅游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及省市旅游部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年”、“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切实加强旅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根据市旅游局《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旅游实际,制定2016年“旅游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结合旅游行业实际,在行业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在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的同时,加强对《旅游法》的宣贯,提高全民旅游安全素养,促进全县旅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时间:2016年6月1日-6月30日,在全县各旅游企业及景区同时开展。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旅游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决定成立县旅游局2016年“旅游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各相关旅游企业相应成立“旅游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并指定专人负责。

四、“旅游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㈠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动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和国家、省及省旅游局编印的安全生产学习材料等。组织局全体人员及全县各景区、旅行社和星级饭店干部职工观看由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制作推出的主题宣传片《生命的红线》、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的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用故事教训推动工作,防范类似事故发生。让安全生产知识走进千家万户,让“红线意识”深入人心,在全县旅游行业中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进一步增强旅游系统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㈡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2016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主题是“坚守红线、从严执法”。按照上级部门部署,结合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悬挂宣传安全生产的横幅标语,报道安全生产典型事迹,宣传安全生产常识。通过举办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图片展览、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开展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咨询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提供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咨询与服务。组织相关旅游企业做好《安全生产法》、《旅游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宣传旅游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法律知识,为旅游企业、旅游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持续推进做好《旅游安全公益宣传片》的播放。同时县旅游局将主动参与县政府组织的“宣传咨询日”活动。

㈢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组织各相关旅游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将演练活动与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通过演练,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同时,组织局机关干部和相关旅游企业参加各类安全培训教育。

㈣开展旅游市场安全检查。结合上半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在全县旅游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周活动,加强督促检查和明察暗访。重点检查各旅游景区危险路段安全防护措施完善和周边环境整治,各星级饭店火灾预防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各旅行社旅游广告宣传及旅游合同和用车合同规范签订等情况。

五、活动要求

㈠强化认识,精心组织。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把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谋划,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县旅游局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适时对各旅游企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㈡立足创新,注重实效。各旅游企业要结合今年的工作重点,进一步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务求活动取得实效;要坚持“安全生产年”的工作思路,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日常化;要善于总结经验,坚持结合实际和自身特点,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注重活动实效,着力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尤其是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㈢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旅游网等媒体宣传安全理念和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各旅游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员参与,做好安全生产月期间的各项宣传活动,扩大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效果。

第2篇:旅游行业安全管理和平安建设方案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以维护平安稳定、确保旅游安全为目标,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继续全面深化平安旅游建设,积极开展全县旅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一、加强责任体系建设,夯实旅游安全保障基础

㈠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严格实施分类辅导和重点监管、跟踪落实整改措施,以及警示约谈等方法途径,督促旅游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责任分解细化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

㈡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原则,依法加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承担相应的旅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㈢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承诺书。与各旅游企业书面签订《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承诺书》,加强定期检查、指导和督促,确保我县旅游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各旅游企业要与所有工作人员,特别是导游人员签订旅游安全、综治责任书。

二、完善相关机制,推进旅游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

㈠规范执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旅游企业要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三级达标创建活动,及时更新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台帐,做到有效管理。星级饭店要按照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积极主动与县安监局联系申报评定等级;新设旅行社,要在营业之前履行好安全管理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建立安全管理组织、制度等相关台帐,规范经营安全。

㈡实施安全管理企业约谈制度。对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多次且不力的旅游企业,约见其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听取有关情况说明和解释,及时帮助企业查找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并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提醒教育,实施监督与惩戒等。

三、强化综合治理,保障重点时段、环节和领域的安全

第一,完善安全生产督查机制。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有计划、常态化地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健全暗查暗访、警示约谈、行政指导等制度,使检查督查规范化、制度化。对重大安全隐患将按要求及时上报督办,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到位。

第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体系。在各黄金周、特殊气候情况等重点时间段,积极组织开展旅游安全检查,督促旅游企业做好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各旅游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假日及特定季节时期,做好应对大客流及应对特定自然气候专项预案,落实专人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随时畅通。

第三,旅行社要严格执行“五证一单”用车规定、即:《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旅游标志牌(包车标志牌)》和驾驶人员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以及客运公司盖章的《行车路单》。使用《省旅游团队监督平台》派团单。严谨驾驶员超载、超速和疲劳驾驶,坚决杜绝违规用车现象;在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时,要提示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做好出游安全防范提示,采取必要措施尽最大努力确保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四,景区(点)要重点监控设施设备安全状态和高空溜索等特殊项目安全。在危险区域设置防护栏和安全警示标志,要做好对大型设备的日常维护,指导、督促专业人员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举办大型活动时,做好交通疏导、游客疏散以及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星级宾馆饭店要强化高层区域、消防通道、客房、走道、厨房、监控室等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抓好特种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检查及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检查。并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救援演练。

四、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演练,提升旅游应急能力

积极加强对各旅游企业的指导,完善旅游企业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应急演练,各旅游企业要积极配合,增强应急防范能力。各旅游企业要修订完善安全管理相关应急预案,加强协调演练,演练情况以图文并茂形式归档。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景区索道应急演练和星级饭店消防救援演练活动。

五、强化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行业安全素质

1、加强对旅游行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旅游全行业的安全责任意识以及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广泛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和“红线意识”,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营造全行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

2、积极开展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和以“人人参与消防,共创平安和谐”为主题的“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各单位要利用宣传橱窗、公告栏、简报、标语、横幅,开展广泛深入、形式多样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进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3篇:旅游行业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按照省旅游局、市旅游局《市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旅游行业实际,特制定我县集中开展严厉打击旅游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县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旅游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旅游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加快形成严格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我县旅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跨跃。

二、时间要求、重点内容和工作分工

按照省旅游局、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根据《市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神,开展严厉打击旅游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动。

㈠时间要求:

从5月份至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集中深入开展打击旅游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㈡重点内容:

1、非法经营行为:

⑴未取得相应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的行为;

⑵无导游证人员从事导游活动;

⑶景区、宾馆、饭店未取得旅游服务质量等级标志而擅自使用等级标志、称谓的,或虽已取得旅游服务质量等级标志而使用等级标志、称谓不实的;

2、违法经营行为:

⑴旅行社网点转让、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

⑵旅行社不投保责任险的;

⑶旅行社网点为旅游者安排或者介绍的旅游活动含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内容的;

⑷旅行社网点未取得旅游者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的;

⑸旅游社与旅游车(船)公司未签订旅游车(船)租使用合同,以及合同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

⑹星级酒店、星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不落实,消防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存在安全隐患的;

⑺A级旅游景区(点)不建立健全游客应急救援预案,安全制度、规定不落实的;未按规定配备有关安全指示、警示标志和器材,存在安全隐患的;

⑻旅游经营者使用的车辆、船舶及驾驶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旅游经营者未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的。

(9)旅游安全教育制度未建立、应急救援预案不健全、不完善、没有进行演练的。

三、实施步骤

㈠自查自检阶段(5月)

即日起至5月底,结合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做出部署,开展打击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行业自查。

㈡联合整治阶段(6-7月)

县旅游局将协调质监局、交通局、工商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条块结合,整治重点难点问题。专项行动中对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旅游企业,报请县有关部门或上级主管机关,采取以下执法手段,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㈢全面检查、重点抽查整改阶段(7-8月)

县旅游局督促企业针对自查、督查中提出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认真抓好整改。对旅行社安全用车、安全用餐等重要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监管责任。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

针对本县旅游工作情况,对“专项行动”中的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认真总结,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积极探索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落实省政府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和重要抓手,是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为切实加强开展专项行动,成立由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旅游质监所、行业管理股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由旅游质监所负责。

㈡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结合2016年以来开展的旅游安全生产执法、治理行动中查出的突出问题,明确打击的重点内容,对旅行社、星级酒店等单位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要着重做好“四个结合”的工作:一是“打非治违”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二是旅游安全执法与安全治理相结合;三是“打非治违”与“三项建设”(旅游安全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队伍建设)相结合;四是“打非治违”与旅游安全日常工作相结合。

㈢广泛宣传,充分发动

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大力宣传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鼓励群众举报安全生产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依法维护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㈣严厉打击,严处事故

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对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工作不认真、措施不得力、排查不细致、整改不彻底或整改后又死灰复燃的,既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玩忽职守的责任,又严肃追究相关当事人非法违法的责任。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提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带给大家的精彩成考报名资源。想要了解更多《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的朋友可以持续关注中国招生考试网,我们将会为你奉上最全最新鲜的成考报名内容哦! 中国招生考试网,因你而精彩。

相关热词搜索:2016年安全月活动主题 2016年安全月活动方案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wendang/gongzuojihua/471129.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