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工作计划 > 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

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

2016-07-11 11:30:5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共6篇)提高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水平的思考提高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水平的思考摘要:农村老年人的养老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的一个薄弱环节,目前大部分群众还未享受政府的养老保障,正在开展的农村新型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对农村养老保障迎来的新的曙光,本文以乡镇为例,分析农村养老保障现状,探索进一步提高福州市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的...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供大家学习参考。

提高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水平的思考
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 第一篇

提高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水平的思考

摘要:农村老年人的养老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的一个薄弱环节,目前大部分群众还未享受政府的养老保障,正在开展的农村新型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对农村养老保障迎来的新的曙光,本文以乡镇为例,分析农村养老保障现状,探索进一步提高福州市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的办法。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

今年是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11周年,据中国老龄办提供的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67亿,占总人口的12.5%。做好老年人养老保障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应对老龄化社会发展趋势亟需解决的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之一,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有的题中之义。

1乡镇老年人养老保障现状

我们国家重视老年人社会保障工作,于1992年民政部关于印发《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的通知,于1996年制定并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并不断出台政策完善制度,提高保障水平,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方面起到的积极的促进作用。

乡镇是我国最基层的一级政权组织,是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重要执行实施者。福州一乡镇现有人口4.3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5200人,现有养老方式有:

(1)家庭养老。家庭养老是还是现阶段养老的主要方式,大部分是靠子女供养,有的老年人在尚未失去全部劳动力时,还能通过劳动自己养活自己,有的是得到受亲戚朋友救济,有的通过自己经营的产业、或出租资产养老,有的通过积累的储蓄用于养老。这一类人员比例占85%。

(2)退休金养老。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的职工领取退休金养老,群众参加社保拿社保金老养老。这一类人员比例占5%。

(3)享受政策养老。对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农村低保标准按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1200元发放(即每人每月保障标准100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每人每月180元。《关于建立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推动机制的若干规定》,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后,每人每月发给100元奖励扶助金。县里出台的《被征地老龄农民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全县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被征地农民,根据家庭承包耕地被征用比例,每月可领到35-140元不等的生活保障金。乡镇集体干部退休金每月240元左右。这类人员占

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的提案
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 第二篇

【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

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的提案

摘要: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第001891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

案 由: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理

提 案 人:鞠雅莲

主 题 词:农村,社会保障

提案形式:个人

内 容:

近几年来,农村社会保障受到高度重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部分专项社会救助项目已经实行,今年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开始试点,成效是显著的。但是必须看到,由于历史的原因,社会保障在农村依然比较薄弱,农村养老和医疗保障问题依然突出。主要表现在:

一是农村社会保障的筹资水平低。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政府要挑大头。近几年政府不断加大了对民生的财政支出力度,但是用于社会保障的比例并没有显著提高。社会保障是民生的非常重要的内容之一,我国目前中央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仅占10%左右,与其他国家相距甚远,加拿大为39%,日本为37%,澳大利亚为35%。尽管近两年中央一再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财政支出的15%—20%用于社会保障,但这只是一种行政要求,缺乏财政对社会保障投入的立法性约束,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尤其拥有9亿农民的农村社会保障资金在整个社会保障资金中更是少的可怜。

二是农村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低。从2010年起全国10%左右的县(市、区、旗)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这是历史性的突破,对农民的养老问题可以说是里程碑的转折,意义重大。但是保障水平仍然较低。就拿发达地区浙江来说,按照现在政策,如果农民个人交费按每年500元档次交足15年,加上国家财政补贴和集体补助,60岁以后每月可以领取养老金 120 元,仅相当于最低生活保障的40%,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年人均养老金的15%。

三是农村医疗保险仅是杯水车薪。这几年来,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和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使得大部分农民得到了社会医疗保障的资助,因此受到了农民的拥护。但是保障水平依然较低,制度设计还有不合理的地方。农民大病住不起院还是比较普遍,医疗保险解决不了农民的后顾之忧。以浙江省中等发达地区农民如果生大病实际支付6万计算,在杭州就医医疗保险仅支付30%左右,即1.8万元,还有4.2万元需自己支付,而且医疗费用全部要自己先垫付,农民负担不起。

我认为,要解决农村社会保障问题,首先要突破以下三方面的理念和制度问题: 一是理念问题。社会保障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过去我们把社会保障的重点放在城镇,现在我们必须让农民享受国民待遇。

二是政府责任问题。随着改革的深入,政府职能转变,财政支出结构需要调整,

要把解决包括社会保障在内的民生问题,作为财政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财政支出有不合理和不公平的地方。为了推动经济的发展,政府各部门对企业的技术改造、扩大出口等都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实际上这是从A企业的税收收入投入到B企业中,显然不公平。财政支出要重点用于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

三是制度创新问题。我们要根据人口老龄化、城市化和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趋势,科学合理地设计社会保障制度,使得城乡居民和全体社会成员都能够享受到社会保障。

因此,在政策措施上,建议:

一是增加投入,保障支撑能力。要把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补助力度,不断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当前要重点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方面投入。“十二五”期间要使我国社会保障资金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翻番,加快提高农村社保资金占全社会保障资金的比例。

二是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首先要加快社会养老保障全覆盖进程,提高农民社会养老保障水平。其次必须明确落实政府的财政责任,并加大投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使60岁以上老人养老金领取基本达到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从对浙江省农村调查情况看,满足基本生活保障所需的生活开支估计在300元左右。按照目前养老金结构状况,由政府支出的基础养老金标准需要在150 元,要比现在政策规定的提高90元。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的基金筹集,要规定最低标准,以确保农民的保障权益。

三是完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坚持大病住院保障为主、兼顾门诊医疗保障。重点要提高补助标准,科学调整补偿方案,提高报销起付段和报销补偿比例,扩大门诊大额慢性病补偿病种和补偿比例。搞好新农合与医疗救助的衔接,帮助农村困难群体解决看病难问题。搞好参合农民服务,真正实现“在哪住院在哪报销”“当天出院当天报销”,最大限度方便参合农民就医。

四是强化宣传,提升对农村社会保障认识。社会保障意识是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前提和基础。要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纳入考核各级党委、政府政绩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和组织也要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和手段,改变农民的陈旧观念,调动农民参保积极性,全面提高农民参加社会保障的意识。

五是坚持城乡统筹,要把握城市化的趋势,在发达地区逐步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城乡一体化。

来源:中国政协网

2015县老龄工作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
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 第三篇

县老龄工作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

xx县地处鄂东南,辖有8镇4乡,186个村,11个城镇社区,总人口47.7万。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我县人口老龄化现象日趋严重,使老龄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加强老龄工作”、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着重提出了“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的要求,这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高度,在社会建设方面提出的目标和作出的承诺,充分表明了老龄工作的重要性、老龄问题的严重性和老龄事业发展的紧迫性。因此,正确认识我县老龄事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各种问题,及时采取有效对策,对加快老龄事业发展,应对人口结构老龄化,促进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xx县老龄工作主要现状

截止2016年,我县有60岁以上的老年人59430人,约占总人口的12.45%;其中70岁以上的老年人14169人,80岁以上的老年人8146人,100岁以上的17人。

近几年来,我县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新形势,紧紧围绕“六个老有”工作目标,始终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工作方针,与时俱进,积极探索,使我县老龄事业投入保障机制逐步加强、老年人管理服务体系不断完善、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全县老龄事业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主要体现在:

1、老龄工作机构不断完善。成立和调整了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由分管副县长任主任,卫生局、文化局、教育局、旅游局等21个单位为成员单位,新增成员单位7个,实行成员单位目标责任制,各相关部门职责明确、各尽其责。近几年来,我县着力加强老年协会建设,推进基层老龄工作的健康发展。成立了县老年人协会,老年体协、门球协会、太极协会、木兰协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老年人书画研究会等开展老龄工作的组织机构。全县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协同互动的社会化老龄工作格局。

2、老龄事业保障制度不断健全。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老年人医疗、生活、服务等方面实施优惠优待,不断健全养老保障制度,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一是完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在继续完善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着力推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16年,我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面铺开,2016年全县享受农村养老保险人数达42948人,年支付养老金28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数2443人,年支付养老金4613万元;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城镇退休人员36530人,年领取养老金6575万元,保障了城乡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二是健全老年医疗保障制度。全面推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险制度。2016年,全县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城镇人数99909人,其中退休人员29973人;全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老年人数为11.32万人,做到了医疗费及时按比例报销。三是建立城乡社会救助制度。①实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有生活困难的老年人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全县共有23174名老年人享受城乡低保,其中城镇低保老年人20681人,农村低保老年人2493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对符合低保条件、优抚条件的老年人做到了应保尽保式帮助,落实了有关政策。②完善五保供养制度。落实了五保供养政策,目前全县五保供养对象2475人,其中集中供养663人,供养标准每人每年2100元;分散供养1812人,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600元,全年支出五保供养金430万元。并注重改善五保老人的生活照料条件,提高农村社会福利院管理服务水平。③建立医疗救助制度。对五保、低保、优抚老人及有特殊生活困难老人开展医疗救助,给老年人排忧解难。2016年,获得城乡医疗救助的老年人达1441人次,投入救助资金265.5万元。④实施因灾倒塌和毁损房屋、危房改造工程。近两年来,县民政局和住建局共为3486户农村困难老人建设和维修房屋,解决了“老有所居”问题。四是认真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①做好老年人优待证的发放工作。近两年来,共办理老年人优待证620个。涉及老年人乘车、就医、旅游等老年优待政策在全县普遍施行;全县4120名城乡老年人持有《湖北省老年人优待证》;各乡镇、县直很多单位每年都组织对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全县65岁以上老年人凭《湖北省老年人优待证》可免费乘坐县内1路和2路公交车。②对10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实行长寿补助优待。按照湖北人民政府第301号令,我县从2016年元月起,对全县百岁老人每人每月发给高龄津贴200元作为养老补助金。对80以上的老人“十二五”期间要全面建立高龄补贴制度。③全面提高抚恤优待标准。我县共有316名60岁以上的重点优抚对象中的老复员军人享受到提标优待。县民政局从2016年8月份开始,对年龄在60周岁以上,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役一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的补助标准发放老年生活补助。

3、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一是推行形式多样的养老方式。供养和寄养相结合,对“五保户”和孤老优抚对象,按照国家政策分别到农村社会福利院和县光

荣院实行政府供养;对家庭有赡养能力,但无人力照顾的,赡养人交纳一定的住宿费、管理费和生活费就可在养老机构寄养。二是加强养老机构建设。全县12个乡镇都有农村社会福利院,在以前已改造xx镇、xx镇、xx镇、xx镇、xx镇、xx镇、xx镇7所农村福利院的基础上,2016年,整合资金140万元,支持xx镇福利院新建和xx镇福利院的提升。2016年,我县多方筹集资金50万元,对xx镇农村福利院重点改造,投资100万元新建了县城市社会福利中心及光荣院食堂。2016年,我县筹资200万元,对xx镇、xx镇福利院进行了重建,福利院成了当地的一大景点和亮点。同时,注重整合和利用资源,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完善社会化为老服务设施,修建了xx县城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已成为一所功能完善、环境优美、集养老康复、特殊教育、技能培训休闲娱乐于一体的综合型城市社会福利中心,全县集中供养对象生活条件得到整体提高。2016年,县民政局、县老龄办联合在xx镇xx村、xx镇xx村、xx镇福利院三个地方开展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工作试点,分阶段全面推进,着力解决农村老年人尤其是留守老人、空巢老人日间生活照料、情感交流、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问题,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我县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有针对性地对养老服务机构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不断加强养老服务队伍的知识化和专业化建设。四是健全养老服务网络。我县不断发展和壮大志愿者服务队伍,经常性组织青少年、企业职工到养老机构和困难老人家中开展慰问送温暖活动,无偿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4、老年人参与活动平台不断增多。我县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老年人余热,较好地解决了“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老有所教”的问题。一是加强老年文体活动设施建设。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对门球场进行扩建,活动中心建筑面积2957平方米,占地4亩,总投资200万,可容纳700多人活动,为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创造了良好的活动环境。全县12个乡镇共设有老年人活动中心或活动室、活动站3个,为老年人养老、文娱、体育、健康生活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二是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县委、县政府不定期召开离退休干部座谈会,倾听他们对我县发展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县经常组织离退休干部和革命老战士深入各中小学校对广大师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形势教育。同时,开展“银龄行动”,通过高薪返聘和自主经营等方式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自己的专长,为经济建设贡献余热。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县老年人再就业人数约300人,主要集中在教育和卫生等领域。三是积极组织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近两年来,县老龄办积极发挥其职能作用,协调成员单位为老年人搭建文体娱乐平台,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截止至2016年,全县共有21支老年文体团队,全年参加人数近10000余人;我县老年大学经过两年多的发展,已从原来的舞蹈、书法、木兰、老年保健、音乐、诗词、绘画、太极8门课程,增加到现有的13门课程,15个班,现有学员568名,师资力量和教学水平不断提高。同时,我县还积极组织老年人开展舞蹈表演、太极拳、乒乓球、书画等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比赛活动,为老年人文体健身活动服务。通过开展各种活动,使老年人达到自娱自乐的目的,展示了我县老年人活到老、乐到老和老有所为的精神风采。

二、我县老龄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县老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老龄工作机构不健全,事业经费不足,人才队伍匮乏,制约了老龄工作的发展。

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强调:“老龄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加强老龄工作干部队伍建设。要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老龄工作干部,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让他们更好地工作,全心全意为老年人服务”。可在实际上,我县老龄工作机构仍未从根本上得到有力加强。xx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成立于2001年,其办公室(老龄办)当时为副局级事业单位一直挂靠在县民政局。由于体制机制不顺畅,县老龄办在全县各项老龄事业发展中不能真正发挥其牵头作用。2016年,市委组织部、市老龄办联合发文,要求全市各县(市、区)的各乡镇相应成立老龄工作委员会,村(居)委会普遍成立老龄工作协会。由于我县老龄工作没有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乡村二级老龄工作机构成为空白状态,更谈上不上乡村二级老龄事业发展。县老龄办工作经费虽然已列入县财政预算,但县财政往年度只核拨老龄工作经费1万元,2016下拨2万元,2016也只拨3万元。由于我县人口老龄化呈快速发展趋势,低额核拨的经费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正常工作需要。工作经费投入不足,成为制约老龄事业健康发展的瓶颈。再加上老龄队伍中复合型人才的缺乏,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着老龄事业的快速发展

2、城乡养老保障水平发展不平衡,农村养老保障形势严峻。近几年来,国家多次给城镇企业退休人员调高基本养老金,使城镇退休人员养老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可是我县70%以上的老年人生活在农村,虽然我县去年已按照国家政策普遍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但农村老年人主要还是依赖土地和家庭成员资助生活养老,其生活水平不仅受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制约,而且受子女实际供养能力的制约,养老、医疗水平很低,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比较普遍。据统计,我县共有空巢老人23461人,由于子女不在身边,收入水平较低,基本生活和医疗缺乏保障,大部分空巢老人需要长期救助,生活尤为艰难。

3、全社会老龄意识不太强,社会支持力度不够。有些地方和单位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由于缺乏老龄意识,致使不少人有岐视老年人的现象。特别是有个别公汽上的乘务员,由于受利益驱使,对已办老年人证实行乘车免费的老年人态度不好,使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同时,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尤其是高龄老年人,特别是对于丧偶、子女都不在身边的独居老人和空巢老人无人护理、照料的问题越来越十分突出。空巢老人突发疾病时抢救不及时,生命也时常受到威协。因此,在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尚未健全的情况下,老龄问题已成为不容忽视的重大社会问题,将直接影响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对我县社会发展将产生一定影响。

4、老年服务业滞后,农村老年人享受社会公共服务相对较少。一是乡镇老年福利服务设施数量少。目前我县12个乡镇除了只能满足“五保户”需要的农村社会福利院,以及路口镇沙墩村、沙坪镇堰市村两个村开展的养老服务互助协会外,面向其他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几乎没有。二是居家养老服务欠缺。调查表明,70%的城镇老人和90%的农村老人在选择养老方式时选择居家养老,与此形成反差的是目前我县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全、服务组织欠缺、志愿者服务队伍不稳定,能够提供的服务项目很少,不能适应老年人的需求,面向农村老人的社会服务更是严重缺乏。

三、几点对策和建议

1、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老龄工作合力

老龄工作机构是政府推行老年人政策的工作实体,是联系老年人的桥梁和纽带。建议县委、县政府进一步重视老龄工作,牢固树立大老龄的理念,把老龄事业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做好老龄工作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一是健全老龄工作机构。要进一步提升和完善老龄工作机构建设,加强县老龄办工作职能,落实相关编制,全力推动老龄事业发展。全县各乡镇要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建立由党委、政府领导主管的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村(居)都要成立老年人协会,县老龄办配备3——4名专职干部,建立健全县、镇、村(居)三级老龄工作机构,形成老龄工作网络,不断夯实老龄工作基础,使老龄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二是落实老龄事业经费。政府要逐年增加老龄事业经费的投入,使老龄事业经费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投入水平与经济增长相协调,按时划拨落实到位,保证老龄工作正常、健康发展。镇村要千方百计确保农村老年协会活动经费到位,大力抓好本地的老龄工作。三是完善老龄工作机制。县老龄委工作制度要不断完善,使老龄工作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提升老龄工作水平。要注重发挥财政、民政、司法、劳动保障等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建立老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由县老龄办牵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老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大老龄格局和老龄工作合力,推进老龄事业再上新台阶。四是实行目标考核管理。县委、县政府应把老龄工作纳入政府部门的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工作目标考核机制。要合理确定老龄工作的年度目标任务,并进行量化、细化。要加强对老龄工作的督查,定期检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形成一套既符合我县老龄工作特色又切实可行的考核体系。同时,把老龄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结合起来,增强老龄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健全制度,强化保障,建立“普惠型”养老服务体制

一是健全养老保障制度。逐步提高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完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在农村,不断探索多种养老形式,推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普遍实行。探索和解决城镇化过程中老年人的养老保障问题。推行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明确赡养责任,巩固家庭保障功能。鼓励低龄健康老人提高自养能力。在全县普遍推行农村计划生育养老奖励制度,多方位、多渠道解决农村老人养老问题。二是完善医疗保障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在农村,大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全面落实老年人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在政府支持下,多方筹措资金,设立城乡一体的老年医疗(生活)救助基金,对因特殊原因遇到困难、长期贫困、收入在贫困线之下的老年人(特别是孤老和空巢老人)进行医疗救助。三是建立养老社会救助制度。积极发展老年福利、社会救济等保障事业,依照逐步建立起来的相关法律,加大社会救助力度,救助重点向农村贫困老年群体倾斜。结合我县实际逐步形成以各类困难群众(贫困老年人)为保障对象的形式多样、制度规范、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3、加大投资,强化基础,建立“投入型”养老保障机制

一是加大老年人精神文化投入。建立老年体育、文化协会组织,完善老年活动中心。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基层老年文体活动,鼓励和倡导基层老年文化的创新发展。有计划地组织老年文艺汇演、老年才艺展演和老年体育健身运动会。支持各类老年群众文体组织发展,积极组织老年文艺演出队深入基层,积极探索农村老年文化发展的新路子。协助抓好我县老年大学的校务工作,完善老年教育网络,动员社会力量,因地制宜办好老年教育。二是加大老龄产业投入力度。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兴办、市场推动、加快发展”的方针,不断规范老龄产业发展进程中的市场行为。要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开发门类齐全、品种多样、经济适用的老年产品,引导企业生产满足老年人各种需求。更新老年人消费观念与行为,帮助老年人建立健康的消费理念,促进老年消费市场的繁荣与发展。三是加强为老基础设施建设。贯彻“以人为本”的指导方针,努力增加投入,建设好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文化、卫生、社区服务等公共设施(场所)。要增加资金投入和政策倾斜,加强乡镇福利院基础设施建设,在全县普遍推行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工作,完善服务功能,开展自费代养业务,扩大服务范围,使农村老有所养真正得到落实。引导和发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力量兴办老年福利服务事业,采取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及志愿者服务相补充等措施,鼓励“民办公助”、企业办院、个人投资等形式兴办社会老年福利事业。同时,新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和养老机构场所,要增加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为老年人出行提供便利。

4、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大力推进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

针对我县社区为老服务滞后的现状,县、乡两级政府要大力探索,推进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工作。要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载体建设,在村、社区设立养老服务机构,利用社区阵地为老人提供日间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多种服务。在城镇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发居家养老服务岗位,按照社区老年人口多少,增加社区工作人员,为社区老人提供低成本、广覆盖、服务方式灵活的生活帮助。社区工作人员报酬可按市场运作、政府补贴、社会捐赠等多种途径解决。同时,组建社区党员、社区居民、低龄健康老人志愿者服务队,与社区老人结成“一助一”对子,明确服务对象,夯实工作责任,为社区老人开展帮助和服务,提高对老人的社会化服务程度。政府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运转要给予优惠政策扶持,初步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资金保障和服务提供相适应的社会化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加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把服务中心(站)配备的公益岗位专业人员、志愿者、老年人互助人员分期分批组织起来,通过职业培训,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素质。

5、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充分发挥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切实保障《老年法》和《湖北省关于老年人享受优待服务的规定》的贯彻实施,依法维护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大力倡导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惠老的社会氛围,为我县老龄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关爱今天的老人,就是关爱明天的自己。”老龄工作不仅仅是政府需要重视的工作,也是社会各界都应大力支持的工作。只有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弘扬“老吾老及人之老”的传统美德,才能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更加美好。【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

2016社会养老服务建设调查报告
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 第四篇

一、我县社会养老服务的基本现状

(一)人口老龄化现状。截止2016年底,全县人口总数387330人,其中60岁以上老龄人口63803人,占人口总数的16.5%;65岁以上40936人,占人口总数的10.66%;80岁以上7117人、90岁以上751人、100岁以上6人。全县空巢和独居老人21299人,占老龄人口的34.4%;基本生活有保障或受到救助的老人13310人(享受农村低保3037人、城市低保1414人,五保2120人,领取养老金6100人,享受新农保老人639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医疗保险的老人53696人。根据现状推测,我县老年人口将以年均3%的比例快速增长,到2016年可达76250人。我县人口老龄化具有老年人口规模大、增长速度快、日趋高龄化,超前于经济发展水平即“未富先老”及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等明显特征。

(二)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状况。近几年通过抢抓“福星工程”建设机遇,城乡福利院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五保集中供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全县建有福利院21所,集中供养五保老人1060人,入住率50%,现有床位1375张,电视机210台,健身器材8套,沼汽池18个,洗衣机50台,冰柜60个,太阳能12组,空调2台,电脑1台,投影仪1台。福利院建筑总面积18.6万平方米,人均使用面积达到5.1平方米。现有生产基地465亩,其中经济林95亩,年饲养出栏牲猪500多头,折合经济收入25万元,年人均增加收入200元。部分福利院还办有柑橘厂、茶厂、养猪厂,所有福利院基本实现了蔬菜和肉食自给。

(三)政府扶持和投入情况。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和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初步建立了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为主要内容的养老保障体系。截至2016年底,全县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558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2978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6.3万人。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300元,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800元。百岁老年人长寿补贴金每人每月200元。在资金投入上,2016年至2016年,省、县级财政累计投入养老服务专项资金2500多万元,其中,养老机构房屋和设施建设经费800多万元,新农保养老金300多万元,“五保”老人供养经费1415.7万元。

二、当前我县社会养老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空巢留守老人养老十分困难。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型时期,随着城市化、工业化、市场化的发展,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逐年增多,使得一些老人只得独居。经过调查,农村外出务工经商的子女有59.89%的人给父母生活费,但同时将子女留在农村由老人抚养,所给生活费,大多数还不够第三代生活、教育费开支,还得由老人补贴。有40%在外务工子女不给付老人养老费用。老人患病,身边需有人照料时,能回家照顾老人的只占外出务工人员的6.3%。调查中农村空巢老人普遍存在忧虑经济困难、生活无助,怕看病难、看病贵,怕精神感情孤独寂寞等问题。可见,农村空巢老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存在“缺位”与“错位”的现象,养老十分困难。当前对大多数农村空巢老人而言,保障温饱、有基本的经济收入应对养老和疾病显得尤为迫切。

(二)集中供养入住率偏低。现阶段我县养老服务仍然是以家庭养老为主。通过对杨林桥镇天鹅、响水洞、杨林桥三个村空巢老人调查显示,120人中有111人不愿意去福利院,占94.1%;因为自己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子女又不在身边或工作繁忙难以照料日常生活,有选择机构养老愿望的仅有5%。绝大多数老年人,特别是需要生活照料的老人,目前还没有形成选择机构养老或社区生活照料的自觉意识。其主要原因是:思想观念守旧,认为到福利院养老给子女丢面子。一部分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养老新模式不适应而不愿“走出家门”;一些子女因怕背“不孝之名”也不同意老人进入社会养老机构;还有部分“五保”老人认为在家住习惯了,入住福利院属异地搬迁难以适应,怕受约束,还担心死亡后回不到本村本地,成为孤坟野鬼。这些守旧观念,导致老人社会化养老参与率较低。

(三)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不健全。一是公办养老机构水平不高。主要表现在硬件设施落后和服务质量不高两个方面。我县福利院中,除县福利院配套设施标准较高以外,农村福利院有19所是通过原有学校、厂房以及乡镇合并后闲置房屋改、扩建而成,房屋设施设备陈旧,配套设施落后,养老服务设施、床位数依然较少,福利机构服务对象仍然以传统的社会救助对象为主,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据统计,2016年底,全县养老服务床位数仅达到每百名老人2.1个床位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9个百分点,只能基本满足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老年服务设施尤其是各供养机构的功能用房十分紧缺。同时全县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医疗服务设施、村(居)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及公共娱乐、健身设施都严重不足。福利院工作人员大部分都是在社会上临时雇请的,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现有101个管理人员中,50岁以上的有39人,占管理人员总数的39%;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有15人,仅占管理人员的14.8%,其余为文盲半文盲状态。精通老年心理学、护理学等专业知识的人员极少,专业技术人才缺乏。二是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尚未起步。目前我县老年福利设施主要由国家包办,依附行政部门特别是直办直管的做法没有根本改变,政府负担十分沉重。而有巨大潜力的社会力量还在观望徘徊,没有加入到养老服务行业中来,养老服务行业缺乏生机和活力。三是社区养老服务力量薄弱。基层社区目前普遍存在着服务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的窘境,既要组织居民开展民主自治,又要协助政府工作,工作上往往顾此失彼、流于形式。据统计,全县7个城镇社区,从事社区专职工作人员6名,平均每个社区的工作人员还不到1人,但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平均达9项之多。四是社区养老经费不足。社区资源有限,办公经费捉襟见肘,人员工资待遇低,难以吸引专职人员和专业人才从事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尚未启动。

三、对策建议

针对当前老龄化的严峻形势,提高社会养老服务水平,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是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因此,必须认真对待,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积极应对。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养老氛围。尊老、敬老、爱老、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责任和义务,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各类政策法规和孝亲敬老模范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认识到“老人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尊重今天的老人就是尊重明天的自己”。要以加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养老的意识。各乡镇要以司法调解中心为依托,建立老年人维权保护工作站和老年人司法援助公开宣判机制,引导群众树立尊老、敬老、爱老、养老意识。村级组织要通过《村民自治法》,完善村规民约,将不尊敬赡养老人纳入村规民约的范畴进行自治约束。

(二)努力构建多层次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加大城乡公办养老机构投入建设力度。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多方争取资金,加快城乡公办养老院、老年公寓等福利机构的建设步伐。要加大城乡福利院维修、改造力度,不断完善配套设施,积极探索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有效途径,努力提高供养水平,基本实现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以集中供养为主、分散供养为辅的养老格局。二是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支持社会力量以各种形式兴办养老机构,增强社会养老服务的生机和活力。通过床位补贴、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税费减免等形式,鼓励社会力量利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农村集体组织闲置土地、场所、设施等,开办各种模式的养老院、托老所等养老服务机构。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一方面要按照省、市文件落实优惠政策,另一方面要加强监督管理,逐步推行养老服务ISO质量体系认证,确保社会养老机构健康发展。三是探索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和特殊群体社会福利服务。把城乡社区作为养老服务的重要阵地,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的建设,积极探索社区养老的服务形式,努力提高社区养老服务水平。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中介机构、家政服务、物业公司以及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的福利服务工作,探索建立机构福利服务、公共福利服务和公益服务相结合的特殊群体服务体系。

(三)建立健全县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强化行业管理和指导。一是依托现有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或构建相应的养老服务平台,建立具有组织、指导、服务、培训等功能的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强化对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的行业管理和指导,加强对老年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水平。二是要切实提高基层老龄工作者的待遇,确保他们进得来、留得住、能安心工作。三是要积极发展志愿者队伍,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志愿服务。

(四)建设城乡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站,逐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结合城乡社区建设,进一步加强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建设,完善居家养老服务配套措施,增强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等功能,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在农村,将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与农村集中居住点规划以及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规划等充分衔接,根据相应的农村集中居住点建设规模、经济状况和老年人口数量及需求情况,遵循习俗相近、地缘相邻的原则,进行统筹规划安排,分步推进实施。同时,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建设和管理,着力在综合性、配套型、服务性、多功能上下功夫,达到功能互补,形成网络。对于尚未建设农村集中居住点的部分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可采取合用、置换、租用、建造和改建等多种方法设置居家养老服务站。在县城,以具有一定规模(1000户以上)的居民住宅小区为基本单元,采取新建、改建、租用等多种方法设置居家养老服务站。确定要建设居家养老中心服务站项目的乡镇和社区,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设置服务项目,配置必需的设备设施。

(五)统筹规划养老供养机构。建议县老龄委和涉老部门加大对全县老龄人口发展变化及供养机构的调查研究,结合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实施,对全县现有的供养机构以及今后新增机构进行一次统一的规划布局。规划中要依据不同地区老龄人口的基数和供养需求进行布点,该改造升级的、该撤销归并整合的,要下定决心,一步到位。就我县现有情况,有的乡镇2万多人,建了3个福利院,每个院供养人员严重不足,加大了供养成本,浪费了供养资源。在规划中可以打破乡镇界线,研究建立中心福利院等。

2016农村空巢老人情况调研报告
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 第五篇

镇有22个行政村1个社区,总人口3.2万多人。其中六十岁以上的人有5302人,占总人口比例16.1%,其中空巢老人占老年人的30%,他们的生活直接关系到农村的稳定和发展,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党的各项重大决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

一、农村空巢老人现状

1、农村空巢老人的经济现状差

这些农村的老人,属于贫困的弱势群体,他们大多依靠家庭的供养,然而由于我们的农业生产落后,使得以农为生的他们收入微薄,他们的家庭通常子女超标,中青年农民供养老人成为他们很大的一大负担,另外,在改革开放以后农村中青年越来越多的流入城市,近些年来越来越多地携带妻儿进城谋生。虽然,青壮年外出务工的收入高于种地收入,但他们对留守老人的经济支持往往很有限,以至于大部分老人还要靠劳动来维持生计。特别是那些男性老人,不得不重新承担起繁重的农活和家务,他们参加农业劳动的比例高达80%。同时,外出打工的子女多数也将承包的土地交由父母耕种,这样一来无疑加重了农村空巢老人的劳作负担。本该颐养天年的他们,真可谓苦不堪言。

2、农村空巢老人的身体状况令人担忧

人老了,病痛自然多。尽管实行了农村医疗合作,空巢老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仍有不少人连补偿起付标准线以下的费用也负担不起。同时,农村老人普遍有“拖”病的心理,他们一方面抱怨医院收费太高,每次病痛发作,吃一些廉价的止痛药,隐瞒自己病情不说,宁愿自己受苦,也不愿给儿女找麻烦;另一方面也是出于节俭,舍不得花钱看病,对待小病,他们总是一拖再拖,得了大病就干脆不治了,万一遇上病情突发,家中无人,又会错过治疗时机,导致难以治愈的严重后果,有的农户家距村卫生室超过5公里,到镇卫生院、县医院看病就更不方便了。老人们得了急性病常常会耽误治疗,严重影响身体健康。

3、农村空巢老人的精神“空巢”最难熬

“空巢老人”外出务工的子女由于忙于生计,有的一年难得回家一次,甚至几年没回过一次家,有的一个月甚至几个月不与老人通一次电话,让老人陷入孤寂之中。万家村1组的郭承全夫妇就是如此,两个儿子常年在外打工,并将小孩也带到打工处上学,几年时间不回家探视老人,老人反而天天为儿孙的生活状况担忧着急。

有些老人的子女并未外出,住得也不太远,但由于“代沟”等问题,共同语言少,也就自然而然相互疏远。老人们只能围着自己的“空巢”打转转,生活在封闭的狭小空间里,情感得不到倾诉和释放,整天郁郁寡欢。

除了天伦之乐的缺失,农村“空巢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和日常社交也十分贫乏。受多方面因素限制,全镇部分村、社区活动室只是作为摆设,活动室更没有健身、康复的器材设备。镇合江村共有“空巢老人”50户,其中20户家里连电视机都没有。

有些老人还为教育子孙伤脑筋。教育孩子,这本是年轻父母的事,可是,由于子女大多在外务工维持生活,孙子辈的读书、教育这项任务全部落到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身上。双河村的王世清老人无奈的告诉我:“我两个儿子都出去打工,放下两个孙子在家读小学,要管吃、管住、管监护,教育孙子不但责任大,而且极为操心,今天不是孙子生病,明天就是孙女闹别扭,又是隔代教育,加之性格孤避,不听话,又不争气,时不时还给你惹祸上身,再加上我们没文化,无法辅导读书,怕影响娃娃终身。教育不好又怕儿女埋怨,真是心烦”。

二、当前“空巢老人”产生的原因

1、经济环境差造成空巢老人

由于改革开放,收入分配不均,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物价持续上涨,农村的经济收入已无法满足生产生活的需要,于是产生了农民工,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不得不外出务工来补贴家用,近年农村惠民政策不断出台,政策宽松,农民工地位明显提升,种地与务工收入比对,形成明显差距,加上近年来打工人员中部分人员已成为外地老板留用人才,工薪较高不愿返乡等因素,造成空巢老人。

2、人口的老龄化和少子女化造成空巢老人

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农村生育率有了明显的下降趋势,优育观念逐步形成,使农村产生出大批的少子女家庭和独生子女家庭。家庭规模缩小,也使得代际重心发生倾斜,“宠幼厌老”的现象有所抬头。有人预测,到21世纪的三四十年代,城市里的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后可能有60%—70%与已婚子女不住在一起,而农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后可能有30%与已婚子女不住在一起。

3、家庭原因造成空巢老人

一是老人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方面存在差异,为避免与子女生活在一起产生冲突与矛盾,而选择独立生活。二是子女压力大(子女的子女读书等),无暇照顾老人,老人也不愿加重子女的负担,而选择独立生活。三是受住房紧张等条件制约,无法与子女同住。四是极少数子女具备条件,但赡养老人的观念很淡薄,嫌弃老人,从而使老人不得不独守空巢。

4、老人长期养成的生活观念和习惯难以改变

一些进城务工的年轻人,在城市购买了房子,也乐意把父母接到身边一起“享福”。但城市生活是一种与乡土生活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很多农村老人很难适应城市的生活。城市高层的单元套房、相对淡薄的人际关系,使得一部分老人对久居的农村生活充满怀念。也有的农村老人虽然希望与子女居住在一起,但觉得双方在生活方式、价值观念方面存在差异,为避免共同居住与子女产生冲突而选择返回农村居住。总之,对于大多数农村老人来说,他们更倾向于选择留在农村。所以,除了那些进城务工尚无多少发展的大量青壮年的父母而外,即便是那些在城里站住了脚的少数青壮年的父母,也一样多半会不得不自守农村的“空巢”。

三、对改善“空巢老人”现状的建议

农村老年人问题是突出的民生问题,不仅关系到广大老年人能否安享晚年,而且关系到千家万户,因为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所以,我们应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幸福的重要高度,积极应对,综合治理。要遵循“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从农村实际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使空巢老年人享受到党和国家优待政策,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

1、进一步发展新产业,解决就业问题

家庭养老任然是养老的主要模式,要致力于经济的发展,让更多的农村青壮年能留在家乡,既能养家,又能照顾老人。镇作为“农特之乡”,可以依托传统文化和丰富的自然资源,大力发展传统工艺“手工面”和“盐花生”,通过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来带动农村的经济和减少农村的富裕劳动力。其次,镇内土壤肥沃,适宜多种农作物生长,政府可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引导农村青壮年引进产量高,效益好的优质农作物,实现规模种植,吸引广大的年轻人回乡创业。从而从根本上改善“空巢老人”的现状。

2、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

社会化的养老方式,是与现代化社会相适应而有效分散风险的制度。目前,农村老人还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家庭赡养,而子女的外出务工并不能带来良好的经济援助,这就意味着留守的空巢老人如果单纯依赖家庭养老则有着较大的风险和不可预见性。农村养老保险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养老模式要得到更一步补充,全面推行协议养老、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逐步落实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建立健全高龄补贴制度,提高高龄补贴标准。扩大农村老年人享受低保范围,“五保”老人全额财政供养。完善养老院设施和逐步推行居家养老模式,提高服务水平。农村养老保险要实现全覆盖,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让农村老人都能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从真正意义上实现老有所养。

3、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网络建设

现阶段,村级老年人协会建设不足40%,老年活动中心、室、场地更少。村级老龄工作网络建设滞后,严重影响老龄工作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村级老年协会是关心老年人生活、体贴老年人难处,解决老年人家庭矛盾,检查督促家庭赡养情况的老年人自我管理组织,能直接解决农村空巢老人生活难处和实际困难。加强镇村两级老龄工作网络建设,积极应对老龄化,各级党委政府应刻不容缓地摆上议事日程,为形成县、乡(镇)、村三级老龄工作格局打下坚实基础。与此同时,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投入,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健全村级老年活动室、活动中心,老年人图书报刊阅览室、棋牌室等,提高农村空巢老人和所有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质量。

4、进一步开展“敬老志愿者”活动

调动各种积极因素,为农村空巢老人服务。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尊老敬老助老,营造敬老氛围,建立长期服务机制,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联系一个空巢老人家庭长年定期开展上门服务活动,了解他们的需求与困难,帮助他们疏通渠道,解决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同时,镇村两级可组织低龄“老年志愿服务队”,就近为高龄空巢老人、特困空巢老人、病残空巢老人提供日常照料服务。

5、进一步加强宣传,营造尊老敬老氛围

家庭养老是我国的传统养老模式,今后在农村仍占主要地位。我们要大力倡导敬老养老之风,弘扬传统美德,表彰敬老养老先进,谴责不尽孝道行为。让“家家有老人,人人都要老”的理念深入人心,使子女应承担的赡养和照料老人的义务落到实处。此外,要在各中、小学中开展孝敬主题教育活动,从小培养孝敬父母以及尊老、敬老传统美德。

空巢老人问题是一个涉及家庭、社区、社会、政府以及个人多方面的综合性问题,需要家庭、社区、社会、政府以及个人共同的努力。希望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为让空巢老人和所有老年人有一个幸福的晚年生活而共同努力。

2016人口老龄化调查报告
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 第六篇

人口老龄化调查报告(一)

随着我市人口老龄化速度不断加快,老龄问题与老龄事业发展已成为人们高度关注的一个社会问题。为了解我市人口老龄化发展状况,解决老年人的需求问题,促进老龄事业发展,市政协于近期组织调查组,就人口老龄化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面临的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

国际人口学会编著的《人口学词典》定义: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比例达到7%、或60岁以上人口比例达到10%的人口结构称为“老龄化社会”,65岁以上人口比例超过14%、或60岁以上人口比例达到20%,称为“老龄社会”。

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20**年11月,我国65岁以上人口达到了8811万人,占总人口比例超过7%,已步入老龄化国家行列。截止到20**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78亿,占总人口的13.26%,其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8.87%。我市相对全国大部分地区而言,人口老龄化发生时间更早,发展速度更快,最近十几年,本市人口总量连续负增长,截止到目前,全市共有60岁以上老年人49.05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9.3%,高出全国平均水平6个百分点。

老年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而且老年人口的高龄化速度持续加快,势必对经济、社会、家庭等各方面产生深远影响。这些影响主要表现在:一是老年抚养比上升,加重了劳动年龄人口的负担,老年人养老金支出总额将不断增大;二是人口老龄化改变了消费人口和生产人口之间的比例关系,而消费结构的变化必然影响到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就业结构、投资结构等的变化,从而引起整个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变化,催生老龄产业的兴起与蓬勃发展;三是老年阶段慢性病取代了急性病和传染病,成为健康的主要威胁,医疗模式向侧重长期保健和疾病预防方面转变,高龄人口的增加将导致医疗保障资金的迅速增加;四是“空巢”老人、独居老人和高龄老人不断增加,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逐步弱化,将引起代际关系在供养方式、居住方式、照料方式、交往和沟通方式等方面的变化,家庭养老功能部分向社区和社会养老转移已成为必然,导致社会化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加大;五是在老年人占总人口比例不断攀升的情况下,老年人群体对社会稳定的影响越来越大。

二、我市老龄事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面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一系列影响,市委、市政府以及民政、社保等职能部门未雨绸缪,积极应对,制定了一系列的老龄政策,在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提高老年人社会福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近几年,我市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各项政策不断得到调整、补充和规范,已渐成体系,在实践应用过程中得到了较大发展,也取得了较好成绩。但总的说来,该体系尚不完善,与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形势、老龄事业的总体要求和老年人的期盼与需求还不尽适应。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基本养老保险“空账”运行。我国基本养老保险试行的是现收现付加部分积累的“统帐结合”制度,由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时,政府没有承担相应的转制成本,个人账户中的资金被挪用去发放当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十几年来一直处于“空帐”运行状态,财政承受的现收现付运营方式的压力很大。

二是老年社保总体水平不高。我市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已基本覆盖了城乡全体居民。尽管能够将没有社会养老保障的老年人全部纳入在内,但当前能够实行的只是广覆盖、保基本的低水平保障,与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相比,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相比,城乡居民养老金基数太低,仅能起到最低生活保障的作用。

三是养老设施不能满足需要。目前,我市有各种养老机构82处,总床位1.3万张,占老年人口总数不足2.7%。该比例离欧美地区5%—7%的水平相距较远,现有养老设施在数量上还无法满足老年人的需要。另外,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积极性不高,这也是与先进国家和地区存在较大差距的重要原因。

四是老年社会救助能力偏低。当前,严格的城乡低保准入制度,将部分处于贫困线边缘的老年人排除在外,且由于老年医疗保障整体水平较低,少数老年人家庭还存在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而在社会慈善事业还没有完善的社会捐赠法规、未形成稳定的善款筹集和增值渠道,在老年社会救助方面的能力还偏低。

五是公共服务力度仍需加大。我市实行老年社会优待政策以来,受到了广大老年朋友的普遍欢迎。但由于受当前公共服务能力的制约,再有,由于部分服务场所属于非政府投资主办或控股,在对老年人提供免费、优惠服务方面,还缺少必要的财政资金支持,因此对老年人的优待力度还比较小。

三、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几点建议

据专家分析预测,**年—**年,我国将进入加速老年化阶段,预计到**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重将达到31%以上。我市老年化进程相对全国来得会更早,来势会更猛,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民生目标,营造关心关爱老人的社会氛围,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高度重视老龄事业,促进老有所养制度化、常规化。“白发浪潮”来势很猛。老龄问题不仅仅是老年人个人、老年人家庭的问题,而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问题。必须着眼于社会长期稳定发展,充分认识解决老龄问题的艰巨性、长远性,在现阶段老龄化形势相对缓和的条件下,未雨绸缪,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以迎接人口老龄化高峰的到来。一是加强政策研究。吃透国家关于养老、医疗保险等相关政策的精神,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普惠政策,逐步完善养老金支撑体系。一方面,建立多层次的基金筹集模式。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鼓励和指导有条件的单位建立企业和职业年金,鼓励个人参加商业养老保险、增加养老储蓄,构建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另一方面,加大政府对社会养老事业的投入,建立科学合理的城乡低保准入制度,将部分处在贫困线边缘的老年人纳入到保障范围中。加快医疗体制改革,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面,改革公费医疗制度,提高城镇居民大病医疗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水平,提高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二是加快设施建设。建议市及各市区政府拿出部分资金,抓紧对现有养老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特别是对一些农村敬老院,要由市民政局制定统一的改造标准,统一进行资金调拨和改造验收,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机构承载能力。要有计划地投资兴建一批示范性老年设施,根据实际需要,修建集居住、休闲、文化、康复、旅游为一体的综合性颐养中心、养老院、敬老院等。对一些闲置的场地如空闲的托儿所、小学、培训中心等,可转办成为养老设施。三是加大扶助力度。完善社会敬老优待政策,适当扩展优待项目,适度扩大优待人群,以使更多的老年人享受到便捷、优惠的社会敬老优待服务。制定社会慈善事业发展和社会捐赠免税减税政策,增强社会参与慈善事业的责任感,建立稳定的善款筹集和增值渠道,拓展慈善资金劝募方式,拓宽老年社会救助面。建立贫困老人应急救助制度,对因突发事件陷入特殊困难(如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老年人给予应急救助。

二、扶持培育老龄产业,促进老有所养市场化、社会化。老年人群是“夕阳人群”,而老龄产业却是货真价实的“朝阳产业”。不断壮大的老年群体已成为一支重要的消费大军,无论是对食品、饮品、保健品、医疗药品、保健器械还是娱乐用品,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消费需求,形成了庞大的消费市场。从提高社会养老服务能力,推动老龄产业理性发展着眼,当前应抓好三个方面:一是制定发展规划。把老龄产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长期规划,列入服务业整体发展中综合运筹,在制度规范、政策引导、计划协调、经费支持、宣传教育等方面,充分发挥好政府的主导作用。特别是在建设用地上早做打算,提前编制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规划,将养老服务项目需要的土地指标落实到空间布局上。各级政府设立的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中,应安排给养老服务业一定份额,主要用于扶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二是鼓励社会投资。启动社会投资机制,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实行“谁投资、谁管理”,依法进行经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要从多方面创造条件,包括给予政策扶持,支持老龄产业发展。如优先审批建设用地、享受减免税政策、优惠贷款、优惠用水用电等,鼓励养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三是发展相关产业。随着老年人需求层次的提高,养老服务形式和内容将逐渐走向社会化、多样化。要顺应老年人物质、文化消费等需求,引导支持各医疗机构开展老年护理、医疗保健、临终关怀等服务,引导支持家政服务业,开展日间照料、文化娱乐、精神慰藉服务等等,切实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镇(街道)敬老院、老年公寓要努力扩大服务范围,向居家老人提供日间托养、短期寄养、配送餐等服务,开放老年文体活动场所;完善服务功能,建立和完善集供养、寄养、社区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向区域性社会养老服务中心转型。

三、着力规范老龄行业,促进老有所养专业化、规范化。当前为老年服务的大市场尚未完全形成,落实各项老龄政策,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需要大力加强老龄行业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

一是制定行业规范。抓好养老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扶持培育行业组织,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的自我管理能力。发挥民间团体的作用,建立居民与行政机关沟通的有效桥梁,将老年人的需要及时反映到有关部门,再针对需要对实行中的政策和规范及时做出调整。充分发挥各级卫生资源作用,加强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队伍建设,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降低老年人慢性病患病率和生活活动的失能率。

二是建立专业队伍。有计划地在高校、职业院校、中等技校增设养老服务的相关专业和课程,为服务老龄人群打下良好基础。经劳动部门批准,有关机构和单位可以开展养老服务培训业务,利用专业培训班、社区学校等形式,加快培养社会义工、老年医学、管理学、护理学、营养学以及心理学等方面的人才,提高社区及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

三是提高服务水平。加强职业道德培训,不断提高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和服务人员素质,定期进行养老服务工作专业教育、在职教育,走老年社会服务专业化、职业化发展之路。同时推动志愿者服务制度化和规范化。民政部门组建以医疗机构和志愿者为主的家访服务队,重点对高龄老人、残疾老人定期进行保健知识传授和辅导。重视预防体系建设,使只需生活护理的老人从医疗体系中剥离出来,让医疗保险制度起到应有的实效,节约医疗资源。

人口老龄化调查报告(二)

根据国家统计局20**年4月28日公布的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统计数据,这些数据是宝贵的一手资料,从中揭示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一、老龄化社会的标准:

根据国际通行的判断标准,通常把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作为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

二、我国人口老龄化现状:

从我国第六次普查数据可以看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8亿,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9亿,占8.87%,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更确切地说,(

三、老龄化社会的形成原因:

【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

目前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主要是由于医疗卫生事业的进步和出生率的下降引起的。

四、老龄化社会的应对方法:

1、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尤其是农村的医疗和养老体系,将是我国未来一段时期内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因此,我国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将仍旧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并通过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逐步过渡到以社会养老为主,家庭养老为辅。

2、建立和健全关于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和法规是我国司法部门将要面对的问题。另外,我们也应该加强社会道德宣传,重拾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全社会共同关爱老年人。

3、重视“银发产业”的开发和发展,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需要。

4、注重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在医疗保障中,不仅要有身体保障,还应有精神保障。

5、充分利用老年人多样的人生历练、丰富的社会经验、积极平和的心态,让一部分有能力、也愿意为社会发挥余热的老年人,在社区建设、文化交流方面占据一席之地。

人口老龄化调查报告(三)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有关资料显示:人口老龄化将是中国21世纪面临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而早在上世纪90年代末期,我国就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了,而这将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带来诸多影响。所以,从现在起我们要正确把握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规律,并积极采取相关措施,按照正确的思路和方向切实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

一、我县人口老龄化情况介绍

(一)调查情况

我县老龄办在全县范围内对老龄人口基本情况进行了一次初步调查,全县总人口****人,其中60岁以上老龄人口达****人,占总人口的**%;65岁以上****人,占总人口的**%;80岁以上****人、90岁以上**人、100岁以上*人。全县空巢和独居老人***人,占老龄人口的**%;基本生活有保障或受到救助的老人***人;全县老少人口比为**l**。

(二)成因分析

【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

促使我县人口老龄化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医疗卫生条件不断改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延长;另一方面,成功开展了计划生育工作,人口出生率不断降低。

改革开放以来,我县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医疗卫生条件日臻完善,人口死亡率不断下降,1964年“二普”时人口死亡率为15.59‰,1982年“三普”时下降到7.75‰左右,下降到6.04‰。人口平均预期寿命逐年增长,1989年为66.81岁,达到69.7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四普”以来的17年是我县老年人口增长较快的时期,以近10年发展最快。同时,1980年以来,随着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高度重视,我县人口出生率下降,由1964年的45.34‰下降至的6.62‰,少儿人口逐年减少,从1990年的111491人下降至的39135人,从而更凸显了我县人口老龄化的局面。

(三)发展特点

【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

1、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快。从最近三次人口普查数据推测,我县人口年龄结构从成年型向老年型转变,用了大约10年左右的时间。进入老年型以后,又以每年接近4%的高速发展(全国为3%,湖北省为3.73%;)。

2、人口老龄化发展水平不均衡。受经济发展和人口流动的影响,我县乡镇之间的人口老龄化程度不平衡。老龄化程度最高的是磨坪乡(25%),最低的是茅坪镇(12.23%);超过全县平均数15.99%的有6个乡镇(磨坪、郭家坝、周坪、屈原、归州、梅家河),低于15%的有5个乡镇(茅坪、水田坝、沙镇溪、两河口、泄滩)。

3、高龄老人增速较快。虽然目前我县仍以60—69岁的低龄老人为主,但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增长速度较快,目前高龄老人已达7117人,占老龄人数的11.4%。

二、我县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

我县人口老龄化程度,将会在21世纪继续发展。理由有三:其一,我县少儿人口比重逐年下降,按前10年的速度推算,到20**年将下降至9%。其二,老年人口呈阶段性增长。目前至20**年,我县老龄人口年增长速度仍保持在4%左右,60岁以上的老年人总数将达到7.4万,占总人口的19.2%;65岁以上人口将达到4.3万,占总人口的11.2%。由于我县50—60年代有过两次人口出生高峰,20**年至20**年,50—60年代出生的人口开始进入老年期,年增长速度将突破6%,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8万多,占总人口的21%;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达到5.04万,占总人口的13.3%;20**年至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高峰,以后逐渐下降。其三,老年人口内部的高龄化发展较快。目前至2020年,我县老年人中仍以60—69岁的低龄老人为主,20**年以后的20年,80岁以上高龄老人的比例将逐年增大,逐渐达到20%。

三、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

人口老龄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果,同时也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种种挑战,目前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抚养体系发生变化,地方负担加重

人口“普查”数据表明:“三普”时我县的总抚养比为56.27%,其中少儿抚养比为47.94%、老年抚养比为8.33%;“四普”时总抚养比为48.64%,其中少儿抚养比为39.39%、老年抚养比为9.25%;“五普”时总抚养比为41.27%,其中少儿抚养比为28.4%、老年抚养比为12.87%。虽然从总抚养比和少儿抚养比看,都在下降,但老年抚养比却在逐步上升,而且到一定的时间,少儿人口相对稳定,其抚养比不会再下降,而老年抚养比仍将在较长的时间内快速增长,势必加重国家或地方的负担。

(二)家庭功能弱化,老人赡养问题突出

随着高龄老人的不断增多及老龄人口自身健康状况的变化,老人自我料理生活的能力不断减弱,而现代家庭不断“小型化”,老年人与其子女“

分家”现象极为普遍,加之劳务经济的兴起使得大部分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守老人、空巢老人大量存在,这些老龄人口难以得到较好的生活照料或无法得到照料,主要靠老年配偶之间的相互照顾或自我照顾。尤其是一、二十年以后,社会上将大量出现“四二一家庭”,即一对夫妻要照料四位老人和一个子女,届时家庭养老的模式将受到严重挑战,子女即使在主观上有十分孝敬老人的愿望,客观上却无照料老人的条件和能力。

(三)老龄人口看病受限,福利设施无法满足需求

老龄人口大多患有与年龄相关的疾病,且三分之一以上的老年人需要自己或配偶支付医药费。据统计,我县农村老年人患病率为60.42%,而目前我县农村医疗网点设施落后、医治水平不高,加之近几年医药费上涨幅度较大,许多老年人因医疗条件或自身能力的限制,无法得到较好的治疗。我县现有城乡福利机构21家,共有床位1600张,容量十分有限。同时,老年精神文化生活匮乏,目前能供养老年人活动的场所较少,已有的活动场所由于活动器具少、无人组织、内容枯燥等而无法较好地开展,仍以打麻将、看电视为主的老年生活单调而无味。

(四)老年商品稀缺,供需矛盾突出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老龄人口的购买能力不断增强,对具有老年特色的商品(如拐杖、助听器等)需求量越来越大,但目前我县范围内适合老年人的商品不多,需远远大于供,直接给老龄人口的生活造成诸多不便。同时由于老龄产品的缺失,从某种意义上缩小或削弱了我县社会消费。

四、迎接挑战的基本途径

早在,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对加强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提出了一系列原则,我们应进一步强化认识、高度重视,正确认识我县人口老龄化现状,及早做好各项必要的准备工作,积极迎接我县人口老龄化高潮的到来。

(一)切实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

建议县委、县政府每年集体听取一次全县老龄工作情况汇报,对全县的老龄工作提出任务和要求,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尽快理顺我县老龄工作机构,明确其任务和工作职责,配强工作人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乡镇、街道一级配备老龄工作专职干部,村一级设老年协会,确保老龄工作任务落实到基层。对农村老龄人口、贫困老龄人口,在工作力度和财力支持上给予适当倾斜。

(二)将老龄事业列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人口老龄化是一个社会问题,时间跨度大,既要解决现实问题,又要考虑长远计划,应将老龄事业列入县、乡(镇)、村三级长期发展规划,在资金安排、市政设施建设等方面予以充分考虑,使老龄工作与其它社会事业同步发展。发展规划的制定应尽可能符合本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目标明确具体,便于操作。并将老龄事业的发展规划分解到各相关部门,年终进行检查考核,避免计划落空。

(三)不断健全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坚持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鼓励各村在大力发展集体经济的基础上,逐步对现有的老年人实行集体所能承受的养老生活补助,努力让农村老龄人口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加快实施城镇养老金社会统筹步伐,不断扩大养老保险收缴面,改变养老金现收现付,甚至入不敷出的局面,真正实现社会统筹“积累储备”的功能,确保养老保险广覆盖、养老金正常发放。

(四)着力完善基层、社区老年服务体系

努力加快村(居)老年服务设施和为老服务组织建设,一方面将老年生活、活动设施纳入城乡建设发展规划,逐步做到每个村(居)都有活动室、医疗室、托老所和老年教育点;另一方面成立一批老年服务队伍(包括志愿者),为老年人开展低偿或无偿的医疗、娱乐、生活照料等服务。

(五)加强教育,促进健康老龄化

对各年龄阶段的人群开展各种健康知识宣传,为健康进入老年期、延长老年健康期奠定良好的基础。加强敬老养老道德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大力普及老年保健知识,鼓励老年人加强身体锻炼,提高自身修养,确保身心健康,促进社会实现健康老龄化。

(六)合理开发老龄产业,扩大社会消费。充分考虑老龄人口的各种现实需求和供应缺口,将大力开发老龄产业转到积极调整老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上来,既解决老龄人口之所需所急,又有效拉动社会消费。政府应加强产业引导,为相关企业提供老年消费需求信息,提供商品开发、产品生产的政策支持;同时引导老龄人口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帮助老年人合理消费,愉快生活。

相关热词搜索:农村基本养老保险 农村养老保障制度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wendang/gongzuojihua/474339.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