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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2016-07-11 14:22:51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2016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共6篇)2016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切实加强对系统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壮大系统党员队伍,改善党员队伍结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我县民政事业持续快速发展,根据《岐山县20xx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结合民政系统实际,现...

2016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2016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第一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切实加强对系统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壮大系统党员队伍,改善党员队伍结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我县民政事业持续快速发展,根据《岐山县20xx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结合民政系统实际,现就20xx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着眼于始终坚持党的先进性,坚持不懈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做好机关、下属各企事业单位的优秀上进青年和基层先进代表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进一步增强系统内党员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政各项工作顺利完成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发展目标

1、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工作,今年拟在全系统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名,并从中确定1名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优秀骨干分子作为重点培养对象。

2、今年准备新发展党员2名,其中女党员1名。

3、今年党员发展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单位和工作第一线,各党支部要抓好青年业务骨干的教育、培养和推荐工作。

三、主要措施

1、党团要齐抓共管,做好“推优”工作。各党支部及团组织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规范和完善“推优”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党团组织工作联席会制度、联点培养制度、协同考察制度,各团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并配合党组织抓好教育培养工作,把培养成熟的优秀青年及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2、突出重点,抓好教育培养工作。各党支部要抓好本单位优秀青年、业务骨干的教育培养工作,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要采取“四定一训”的办法,突出培养教育。“四定”即定人培养、定期谈话、定岗帮带、定期考察。“一训”即进行集中培训。通过教育培养,把忠于党、忠于人民、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优秀人才吸收到党内来。

3、严格“把关”,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在接收新党员的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即:把好政审关、考察关、培训关、评议关和转正关。做到“五个发展”“四不审批”,即:没有经过一年以上培训考察的不发展;未经党组织集中培训或培训不及格的不发展;没有列入当年发展计划的不发展;没有经过政审或未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不发展;28岁以下青年没有经过推优的不发展。未经组织部门谈话的不审批,未经纪委监察部门审查同意的不审批,有可疑问题没有调查清楚的不审批。真正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坚决克服盲目降格发展和突击发展的现象。同时,坚持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公示制,考察预告制和责任追求制。

4、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局党组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范畴和

年终考核内容。各党支部要把此项工作作为贯彻执行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列入议事日程,明确目标任务,强化措施,制定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抓好落实,及时解决和查处党员发展中的问题,并及时向局党组汇报情况,保证党员发展工作健康发展。

2016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2016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第二篇

为切实做好20xx年发展党员工作,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腾冲县20xx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的通知》(腾组通〔20xx〕13号)、《中共腾冲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腾冲县从严管理党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腾办发〔20xx〕21号)、《中共界头镇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共腾冲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腾冲县从严管理党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界发〔20xx〕15号)文件精神,结合界头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2016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务求实效,不断提高我镇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着力把各方面的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吸收到党内,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为推动界头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20xx年度,全镇要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创新发展党员工作机制,狠抓薄弱环节入手,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积极稳妥地对发展党员数量和结构进行调控,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使全镇党员数量年均增长控制在适当速度,党员队伍保持适度规模,党员质量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20xx年度,根据20xx年培养对象全镇计划发展党员60名。

【2016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2016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三、工作措施

(一)制定党员发展年度计划。镇党委结合各总支(支部)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认真调查摸底、层层上报、逐级审核的基础上,制定20xx年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加强综合平衡、分类指导,不搞简单分指标、卡比例,确保发展党员计划的科学性、严密性,不搞“突击发展”和踩“急刹车”。

(二)严格抓好党员发展计划执行。镇党委将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通过健全完善发展党员情况月报、定期分析、发展党员预审、入党志愿书编号管理、动态微调、随机调研、情况报告、督查通报等制度,实现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动态管理和监测,不折不扣把发展党员计划落到实处。并对省委组织部按照发展党员计划发放入党志愿书,入党志愿书进行编号管理,不再直接向基层单位提供入党志愿书的情况及时做好解释说明。

【2016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三)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切实提高发展党员质量。镇党委将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标准和条件发展党员,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坚决杜绝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在入口上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腾冲县从严管理党员实施办法(试行)》,从20xx年起,全镇坚持尿检制、票决制、公示制、预审制、责任追究制发展党员,严防“凑数式”发展党员和“家族式”发展党员,严把党员入口关。注重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从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

开始,突出抓好培训、谈话、考察等各个环节工作,强化实践锻炼,引导入党申请人努力干好本职工作,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分配的任务,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健全完善推荐、培训、政审、公示、预审、票决、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把政治关、培养关、程序关和纪律关。切实掌握入党动机,严把年龄和思想政治素质关。

(四)把握发展党员工作重点,着力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各总支(支部)坚持在计划范围内,突出做到“三个重视”,一是社区党组织要以村组干部、返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务工经商人员、致富能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成员、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会员和大学生村官为重点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二是重视在优秀青年知识分子、大学生中发展党员。注意做好在学校青年教师、学术骨干、卫生系统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兢兢业业工作、具有崇高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的知识分子。三是重视在机关党组织中培养优秀青年干部向党组织靠拢。把那些政策理论水平高,工作能力强,业务精通,积极要求进步的优秀青年干部作为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

四、加强组织领导。

镇党委要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结合实际,坚持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实事求是地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搞好发展党员工作。要在改善入党积极分子和新党员队伍的结构、分布上下功地夫。要按照保证质量的工作思路,慎重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镇挂钩领导要加强对各基层党组织工作的具体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疑难,共同研究和探讨发展党员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总支(支部)要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镇党委将把是否重视党员发展工作作为衡量基层党组织书记是否称职的标准之一。

2016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3篇
2016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第三篇

第一篇:统计局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宏观指导,积极探索和建立发展党员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区委区直机关党工委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要求,现制定2016年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正确处理好发展党员工作中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使党员队伍的结构和分布趋于合理化,做到发展党员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为进一步优化港口服务,树立行业新风和增强基层党组织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在总体目标上,2016年,我局计划发展新党员1名。在发展重点上,要突出以基层一线的业务骨干为重点,进一步做好青年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加大工作力度,把更多高素质的尤其是那些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三、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党员发展工作。局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员发展工作,充分认识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发展党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整体目标;要注重党支部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作用;要进一步健全检查监督机制,加强经常性的督促和指导,形成支部、党员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坚持关口前移,壮大积极分子队伍。加强党的知识教育宣传,采用多种形式向广大职工介绍党的基本知识、发展党员情况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等情况;邀请入党申请人参加党的知识讲座、座谈会接受党内知识的学习,对表现优秀的同志,及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注重在青年骨干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开展经常性的职工思想状况分析,主动从业务上、生活上、政治上给予关心、帮助和支持,适时地进行教育,把他们吸引在党组织的周围,不断探索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的新思路,注重积累经验,解决薄弱环节。

3、强化党员管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帮助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四个基本”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明确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端正入党动机,真正做到从思想上入党,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并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积极作用;抓好新老党员的经常性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和促进全体党员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大力弘扬时代文明和先进典型,使广大党员做到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勤政廉政、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的先进性。

4、重视素质提升,发挥两种人的作用。入党介绍人和联系人担负着对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考察的职责,对保证党员质量有着重要作用。因此,入党介绍人和联系人要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始终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自身头脑;要抓好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入党介绍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能力和自身素质,充分发挥积极的表率作用,并对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起到带头和促进作用。

5、严格标准程序,确保新党员的质量。列入2016年发展计划的必须经过党组织培养两年以上,且必须参加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对于2016年计划中没有发展的,可根据培养情况列入2016发展计划。凡是没有列入当年发展计划的、未经培训或培训未到位的坚决不予发展。要进一步健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实行测评制、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等规定,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健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填写有关表格材料,认真做好各种会议记录,切实做到工作不走样、程序不变通、要求不降低,坚决杜绝违反程序或简化程序发展党员的现象,切实把好党员队伍“入口关”,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一是要把好材料关。基层党支部在讨论吸收新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之前,必须将其有关材料如入党申请书、个人自传或转正申请书等上报局党组预审后才能讨论。材料不齐全的不准发展。二是要把好考核关。局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要进行严格审核,充分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可通过个别了解情况和召开座谈会相结合等方法,全面了解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的现实表现,对照党员条件看是否可以发展或转正。不符合党员标准的不准发展。三是要把好政审关局党组和支部要组织人员对发展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进行调查了解,认真做好政审工作。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准发展。四是要把好廉洁关。要调查核实发展对象的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的情况,是否存在不廉洁或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不准发展。五是要把好程序关。入党申请人必须经过团组织推优或所在党小组推优,支部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前要认真审查入党手续是否完备,是否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办事。入党手续不完备,违反发展程序的不准发展。

6、加强督查指导,落实好工作责任制。把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局党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列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层层抓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要加强督查指导,认真落实每半年检查一次本单位的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016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第二篇:轻工业协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遵循中国共产党章程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把积极进步爱岗敬业踏实能干,奋发有为的优秀员工吸收到党组织,进一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轻工事业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具体目标

根据轻工系统各基层党组织的建设状况,经协会党委研究;总体要求是各支部要从实际出发,提高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认识,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全年发展3——5名新党员,培养3——6名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按期转正率100%。

三、工作要求

1、突出重点,认真做好党员联系群众工作,把素质高、有文化、思想进步、群众威信好的同志列入入党积极分子和培养对象,加强教育,帮助提高,等条件成熟后及时入党。

2、严格程序,认真把好发展党员质量关。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各项工作制度,全面理解和掌握新时期发展党员的标准,正确处理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的关系,把好入口关,确保新发展的党员都是符合党员标准的优秀分子。

3、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凡列入近期发展的对象,都要对其个人简历、培养考察时间、接受培训、政治审查等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公示结果要作为确定是否吸收入党的重要依据。

第三篇:街道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务求实效,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着力把各方面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更多地吸收到党内,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目标要求

2016年北关街道计划发展党员13名左右。其中,35岁以下的优秀青年党员比例应占发展总数的75%以上;女党员比例不得低于发展总数的36%;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应占发展总数的80%以上。入党积极分子与当年新发展党员数量的比例达到5:1以上。各社区党组织两年内至少要发展1名党员,培养1至5名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与发展对象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每个非公企业党组织都要培养3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从业人员50人以上的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年内至少发展1名党员或确定1名发展对象。

三、工作措施

(一)狠抓源头,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基层版)的作用,对申请入党人进行有计划的培养,稳定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要严格落实入党积极分子联名推荐制度和外出务工人员发展党员“双向推荐”制度,加强“双培双带”载体建设,加大在致富带头人中发展党员力度。进一步完善党建带团建、妇建制度,扩大“推优”范围,及时把各领域、各行业的优秀分子纳入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街道各党总支支部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年龄、不同群体入党积极分子的特点,认真制定培养教育计划。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理论教育和实践锻炼相结合等方式,广泛开展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真正做到从思想上入党,努力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综合素质。街道各党总支支部每年应举办一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

(二)突出重点,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和分布。要进一步加强在党的组织相对薄弱的群体中发展党员的工作,注重在高知识群体、青年、妇女、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人员以及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使党员职业、年龄、性别、学历结构进一步趋于合理。对35岁以下青年入党要优先教育,优先培养,优先发展;结合党建带妇建工作,把各个领域、各条战线上的妇女中的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及时吸收到党内来;要指导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认真制定发展党员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在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积极引导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中文化程度较高、年轻有为、对单位经营发展有突出贡献、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职工及时向党组织靠拢;要严格按照《关于在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要求,注重在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

(三)规范程序,确保发展党员质量。各级党组织要正确理解和把握新时期党员标准,坚决防止和克服用“能人”、“好人”标准代替党员标准的错误做法。要增强质量意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发展党员票决制、预审制、责任追究制试行办法的通知》规定,严格发展程序。①基层党支部在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时,一律要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②发展党员必须做到不公示不讨论吸收、不讨论转正;③基层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员大会时,必须提前向上级党(工)委汇报,上级党(工)委必须派党(工)委委员参加会议,全程参与指导支部大会,确保党员真正行使民主权利;④严格落实组织委员审查负责制,基层党组织对经一年以上教育、培养和考察,拟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能否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要报上级党(工)委预审。党(工)委组织委员对每一个发展对象的现实表现、发展手续、程序、各项材料逐一认真审查,并对每一个发展对象签出同意发展或暂不发展的意见,同意发展的意见签出后,才能提请党(工)委研究审批,并向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⑤在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中要全面实行全程联名推荐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近亲属入党要报区委组织部进行审查。全面推行农村发展党员“两票制”(党员投表决票,村民代表投信任票),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公信度;⑥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坚持发展党员进社区、部门联审制度;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发展党员要书面征求发展对象居住地党组织意见。

(四)严肃纪律,实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按照《省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试行办法》,发展党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发展对象考察人和入党介绍人不做培养工作或工作不细致、不及时,没有如实向党组织汇报情况,致使发展党员工作出现失误的,追究基层党支部(总支)及培养联系人、考察人、介绍人培养不力的责任;对基层党支部(总支)不按规定程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或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政审不严格、材料不齐全,甚至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追究基层党支部(总支)相关责任人审查不严的责任;对基层党(工)委审批把关不严,违规发展党员,未及时召开党(工)委会研究审批的,追究党(工)委及其组织委员(组织员)、分管副书记、书记不按规定进行审批的责任;党的基层组织及其负责人没有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连续两年未发展党员的,要追究党组织和负责人责任。

(五)加强领导,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稳步进行。街道各党总支支部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管理,科学制定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年初有安排,半年有检查,年终有考核。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发展党员第一责任人工作职责。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的业务技能培训,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

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本意见,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认真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对于指导性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不能降低要求,盲目发展;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使计划得到正确实施,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健康顺利开展。要注意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发展党员计划的有效实施。

2016镇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2016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第四篇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是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持党的生机与活力,提高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途径。为切实做好我镇2016年度发展党员工作,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6年度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本着数量与质量并重的原则,着眼于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不断壮大党的力量,从整体上增强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在带头并带领群众增收致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计划任务

2016年,按照县委组织部安排,全镇计划发展党员17名,其结构如下:发展35岁以下青年党员占70%以上,发展妇女党员占24%以上,发展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党员占50%以上,发展1名非公企业及社会组织党员。

三、主要措施

1、紧紧围绕中心,实施强力推进。紧紧围绕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奋斗目标,强力推进发展党员特别是青年党员工作。

2、不断改善结构,保持均衡发展。要着眼与改善党员队伍的年龄、性别、文化、分布结构,在同等条件下,注重发展35岁以下高中文化程度的青年农民党员;注重在妇女、退伍军人、外出务工回乡青年、科技致富带头人发展党员;注重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

3、健全培养教育管理体系,做好基础工作。要本着拓宽源头、培养教育、规范管理“三位一体”的原则,实施好党员“一帮一”、“一带一”的帮带责任制,发挥群团组织推优主渠道作用,健全和完善培养人、党小组、基层组织共同担责任的三层培养教育体系,保持一支数量充足、结构优良、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4、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工作程序。要坚持数、质并重的原则,着眼于保持党员先进性,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发展党员的各项制度,认真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手续,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新党员的质量。认真做好党员发展的各项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特别是注意材料的齐全、规范。【2016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5、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完成计划。基层党组织要提高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各基层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2016文体局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2016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第五篇

根据《县2016年—2016年农村发展党员五年规划》(永组通字[2016]40号)文件精神和县2016年组织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结合局党总支实际情况,特制定县文体局总支2016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要求,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不断把局机关中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进一步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新提供组织保证。

二、基本要求

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工作原则:

坚持党员标准,保证质量。坚持把党员的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否自觉学习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否树立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是否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要认真做好教育培养、考察审查等工作,并按规定程序履行入党手续,确保新党员的质量。

坚持突出重点,改善结构。要根据我局工作特点,不断改善党员的年龄、知识等结构,使局总支党员队伍的结构比例更加合理。注重在机关工作第一线发展党员,注重在青年、妇女、少数民族、高知识群体和各类人才中发展党员。

坚持统筹兼顾,慎重发展。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重点与一般的关系、培养与发展的关系,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积极实施发展党员“源头工程”。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地慎重发展,不搞突击发展。有党员发展对象的二层单位,要做到有计划、有效果,避免违规发展党员现象发生。

坚持思想建党,提高素质。坚持发展党员和教育管理工作一起抓,积极探索入党积极分子和新党员的教育管理方式方法,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学习,使广大新党员不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真正做到思想入党。

坚持入党自愿,个别吸收。入党必须自觉自愿,只有提高思想觉悟,有入党愿望和要求,并自愿提出入党申请,经过党组织的培养和考察,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才逐个履行和完善入党手续,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三、目标任务

2016年局总支发展党员工作目标是:

2016年计划发展党员2名左右,其中:新发展35岁以下的党员占发展总数的50%以上,新发展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党员占发展总数的100%。

四、工作措施

1、科学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认真分析本单位党员队伍和入党积极分子现状,结合单位的实际及入党积极分子的数量、成熟程度等方面的情况。

2、切实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积极主动地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把局总支中的先进分子吸引到党组织的周围,把那些责任心、事业心强的,作风扎实,热心服务基层和群众公认的优秀分子介绍入党。健全培养联系制度,选派好培养联系人跟踪培养,坚持分类指导,因人施教,采取组织生活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业务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管理,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一次;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对已丧失入党信念、表现落后、经长期教育仍不见效的,不再将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上报县直机关工委;

3、实实在在抓好培训教育。局总支党组织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有重点、有计划地做好教育培养,帮助入党积极分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工委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进一步提高对党的认识、明确入党动机、熟知党的知识,不断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素质。

五、加强领导

局总支党组织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并认真抓紧抓好。

1、落实工作责任。局总支党组织把发展党员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并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检查指导,对有条件发展新党员而又长期无故不发展党员的各支部要进行提醒。局机关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督促检查。局总支每年对各支部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落实。

2016街道工委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2016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第六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务求实效,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着力把各方面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更多地吸收到党内,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目标要求

2016年北关街道计划发展党员13名左右。其中,35岁以下的优秀青年党员比例应占发展总数的75%以上;女党员比例不得低于发展总数的36%;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应占发展总数的80%以上。入党积极分子与当年新发展党员数量的比例达到5:1以上。各社区党组织两年内至少要发展1名党员,培养1至5名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与发展对象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每个非公企业党组织都要培养3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从业人员50人以上的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年内至少发展1名党员或确定1名发展对象。

三、工作措施

(一)狠抓源头,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基层版)的作用,对申请入党人进行有计划的培养,稳定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要严格落实入党积极分子联名推荐制度和外出务工人员发展党员“双向推荐”制度,加强“双培双带”载体建设,加大在致富带头人中发展党员力度。进一步完善党建带团建、妇建制度,扩大“推优”范围,及时把各领域、各行业的优秀分子纳入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街道各党总支支部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年龄、不同群体入党积极分子的特点,认真制定培养教育计划。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理论教育和实践锻炼相结合等方式,广泛开展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真正做到从思想上入党,努力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综合素质。街道各党总支支部每年应举办一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

(二)突出重点,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和分布。要进一步加强在党的组织相对薄弱的群体中发展党员的工作,注重在高知识群体、青年、妇女、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人员以及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使党员职业、年龄、性别、学历结构进一步趋于合理。对35岁以下青年入党要优先教育,优先培养,优先发展;结合党建带妇建工作,把各个领域、各条战线上的妇女中的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及时吸收到党内来;要指导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认真制定发展党员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在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积极引导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中文化程度较高、年轻有为、对单位经营发展有突出贡献、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职工及时向党组织靠拢;要严格按照《关于在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要求,注重在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

(三)规范程序,确保发展党员质量。各级党组织要正确理解和把握新时期党员标准,坚决防止和克服用“能人”、“好人”标准代替党员标准的错误做法。要增强质量意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发展党员票决制、预审制、责任追究制试行办法的通知》规定,严格发展程序。①基层党支部在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时,一律要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②发展党员必须做到不公示不讨论吸收、不讨论转正;③基层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员大会时,必须提前向上级党(工)委汇报,上级党(工)委必须派党(工)委委员参加会议,全程参与指导支部大会,确保党员真正行使民主权利;④严格落实组织委员审查负责制,基层党组织对经一年以上教育、培养和考察,拟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能否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要报上级党(工)委预审。党(工)委组织委员对每一个发展对象的现实表现、发展手续、程序、各项材料逐一认真审查,并对每一个发展对象签出同意发展或暂不发展的意见,同意发展的意见签出后,才能提请党(工)委研究审批,并向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⑤在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中要全面实行全程联名推荐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近亲属入党要报区委组织部进行审查。全面推行农村发展党员“两票制”(党员投表决票,村民代表投信任票),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公信度;⑥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坚持发展党员进社区、部门联审制度;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发展党员要书面征求发展对象居住地党组织意见。

(四)严肃纪律,实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按照《省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试行办法》,发展党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发展对象考察人和入党介绍人不做培养工作或工作不细致、不及时,没有如实向党组织汇报情况,致使发展党员工作出现失误的,追究基层党支部(总支)及培养联系人、考察人、介绍人培养不力的责任;对基层党支部(总支)不按规定程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或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政审不严格、材料不齐全,甚至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追究基层党支部(总支)相关责任人审查不严的责任;对基层党(工)委审批把关不严,违规发展党员,未及时召开党(工)委会研究审批的,追究党(工)委及其组织委员(组织员)、分管副书记、书记不按规定进行审批的责任;党的基层组织及其负责人没有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连续两年未发展党员的,要追究党组织和负责人责任。

(五)加强领导,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稳步进行。街道各党总支支部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管理,科学制定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年初有安排,半年有检查,年终有考核。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发展党员第一责任人工作职责。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的业务技能培训,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

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本意见,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认真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对于指导性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不能降低要求,盲目发展;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使计划得到正确实施,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健康顺利开展。要注意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发展党员计划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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