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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三资管理计划

2016-07-14 08:47:3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农村三资管理计划(共6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方案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方案清理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工作,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扎实开展清理规范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农村三资管理计划》,供大家学习参考。

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方案
农村三资管理计划 第一篇

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方案

清理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工作,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扎实开展清理规范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对村级财务和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全面清理规范村级三资管理工作,发现并解决全镇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核清三资底数,建立和规范三资账簿,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工作对象及内容

此次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范围是全镇所有行政村(含居委会),重点是财务管理相对混乱、强农惠农资金落实不到位、历年账务移接不清楚、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进程缓慢的行政村。

清理和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全面摸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清理和规范村级三资管理工作,要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各行政村规范财务账目,建立一套“三资”账簿,包括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固定资产登记簿和资源登记簿。在全面澄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照村务公开程序在村务(居务)公开栏公示。

(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程序。村级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和廉政监督委员会

集体审核并签署意见,再经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审批联签后,由报帐人员向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报帐。现金、银行存款必须做到帐款相符;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必须做到帐帐相符,全面清理核实债权债务。

(三)建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按照《关于在全县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全理服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以农经与统计服务站、财政所为依托,成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各行政村“三资”账簿按照程序统一移交“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集中管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制定实行限时办结相关制度,规范服务,方便群众。

三、实施步骤

(一)清产核资阶段(2009年9月至10月15日)。

1、“三资”清查。组织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盘点,逐项清查,逐一核实,造册登记,全面摸清资金、资产、资源的存量、种类和分布。同时要对历年来的经济合同进行清理登记,查清合同承包期、承包金、合同履行等情况,并建立合同管理档案。

2、界定产权。镇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对清查填报的各种资产资源的所有权归属关系进行确认。

3、核实价值。对界定产权后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产资源,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核实,填报资产资源现状。

4、公开公示。将经产权界定、价值核实后的各种资产资源登记制表,并分别在本管辖范围区域进行公布(7个工作日以上),接受群众监督。群众有疑问的要进行重新核实,并答复群众,确保准确无误。

5、建立台帐。指定专人负责“三资”登记建档管理,按村别建立明细台帐,详细录入经清查核实后的各种资产资源数据,并按规定调整会计账目。同时,上报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农村三资管理计划】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9年10月16日至11月底)。

自查自纠以镇为主。镇政府将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基层广泛宣传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等,取得基层干部群众对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组织各行政村严格按照本次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内容,制定具体的工作标准,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各行政村要写出自查情况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公示,做到账目清楚、手续齐全、整理归档、张榜公布,以备核查。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虚报瞒报,对自查出的问题,进行自我纠正,自我规范。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杜绝搞形式、走过场。

(三)重点核查阶段(2009年12月上旬)。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将抽调政治性强、业务精通的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各行政村的清理规范工作进行全面核查,对重点行政村进行抽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走过场的单位要查明原因,督促整改;对在清理规范工作中设置障碍的领导干部,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针对核查中暴露和发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使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四)验收总结(2009年12月)。

全面清理规范工作结束后, 镇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清理规范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特别是对群众屡次上访、反映强烈的村要进行重点抽查;对全镇清理规范 村级财务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成绩突出的地方和单位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的通报批评。

四、农村三资的日常管理

1、支出入帐要严格把关。“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对于财务票据入账要做到“五不入账”:即没有经手人签字的不入账,未经民主理财小组或和勤廉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并签署意见的不入账,未经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联签的不入账,应当经过村两委研究而没有研究的不入账,未经村民会议或

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大额度资金开支不入帐。“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对村两委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情况进行核实把关,并将会议记录等有并资料备份留存,连同支出票据一起入账。

2、农村集体收入要及时足额入账。农村集体取得的各项资金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加强监管,深入村组核查有关经济往来账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资产、资源变动情况要及时入账。“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加强对村级集体投资项目招投标和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理情况的动态监管,审查公开竞价、招投标程序是否按规定进行,结果是否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入账时,应当留存会议记录和相关合同等资料等备案。

4、定期公开“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至少每季度汇总一次行政村“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印章后交由各村向群众公布。村民有权到“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查询本村组“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不得拒绝。

5、动态监管,定期核查“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应对农村集体“三资”实行动态监督,定期核查。每年应至少对所代理的行政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全面检查一次,防止“三资”变动隐瞒不报等情况发生。

五、工作要求

开展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村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

镇委、镇政府要高度重视清理规范工作,成立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要坚持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清理规范工作的具体机构、人员和经费。各有关部门要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清理规范的组织协调工作。纪检、财政、农业、民政、国土资源、林业等单位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共

同落实好清理规范村工作。要加强对清理规范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定,对发现的问题依据有关规定及时予以解决。建立清理规范工作定期汇报制度,及时上报有关工作信息和经验材料。每一阶段工作结束后,要写出阶段性工作小结报县清理规范活动办公室。要设立举报电话,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明晰思路,标本兼治

全镇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要本着“明确重点,全面推进;把握政策,宽严相济;民主清财,民主监督”的工作原则,既要核清我镇农村“在资”底数,纠正农村基层财务管理中的漏洞和问题,确保强农惠农资金落实到位,又要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深入调研,全程督导

镇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将成立督导组,分别由纪检、监察、财政、农业、等部门牵头,对各村开展工作情况进行全面面督导。 镇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各村开展工作情况及时进行督导。督导工作要贯穿清理规范工作全过程,要及时掌握各乡镇清理规范工作的具体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制定整改措施,解决实际问题。

(四)查办案件,严明法纪。

镇纪委、监察室要加大对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监督监察,既要惩治腐败、取信于民,又要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要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坚持“自查自报出来的问题处理从宽,举报抽查出来的问题处理从严”的原则,注重发现深层次的问题。对于清理规范过程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要依法依纪给予有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选择一些典型的案件公开曝光,切实起到震慑和教育作用。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
农村三资管理计划 第二篇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行为,全面深化农村财务委托代理,管好用好集体资金,保护集体资产所有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集体资源的合法、有序利用,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农业部、财政部《村级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山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农民以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形式依法组建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资金管理是指以“委托代理”为主要内容的农村财务管理;农村资产和资源管理是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集体所有资产和资源的管理。

第三条 市农村经济管理局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对“三资”管理的监督检查;各镇政府(街办)主管本辖区内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日常管理由委托代理中心(经管站)(以下简称委托代理中心)负责。【农村三资管理计划】

第四条 农村集体资金管理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实行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要依法筹集资金,合理使用资金,保护集体资产的完整与安全,搞好各项承包合同的签订、结算、兑现工作;充分挖掘村级集体资源的潜力,完善和严密各项集体资源的发包和招投标程序,促进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合理利用。

第二章 集体资金管理

第六条 各镇(街)成立农村集体资金“委托代理”中心,由分管的副镇长(副主任)领导和协调本辖区内的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工作。

第七条 镇(街)委托代理中心具体负责农村集体资金“委托代理”工作,由委托代理中心负责人、审计员、记账员和出纳员等组成。审计员和记账员应分设,每个记账员代记账的村数一般在10个左右。实行农村集体资金信息化管理的,要严格按照“三员”分设的原则,配备好管理员、审核员、操作员。

第八条 每村设会计一名、保管员一名。村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村财会人员。村保管员可由村两委成员兼任,但不准由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兼任,会计员、保管员之间不准互相兼职。

第九条 村会计年龄一般要求男55岁以下,女50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村会计的工资由镇(街)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中具有中级职称的,可适当提高其工资标准。

第十条 村会计实行聘任制,可在本村任职,也可在异村任职,聘期四年。聘任程序是:由村两委推荐,镇(街)委托代理中心考察,镇政府(街办)聘任,报市农村经济管理局备案。

第十一条 实行村会计持证上岗制度。村会计上岗前必须接受市经管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并经考试、考核取得《农村会计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 村会计有权参与本单位各项集体资金计划的编制和参加有关生产、经营管理的会议;有权对本单位有关资金的筹集、使用和财产保管等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议和进行检查监督;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本村集体资金收支情况,反映集体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对违反集体资金制度的收支,负有制止和纠正义务;制止和纠正无效的,

应向镇(街)业务主管部门报告,要求处理。

第十三条 村会计要保持相对稳定,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调换。确需调换的,须由村委写出申请,镇(街)委托代理中心提出意见,经镇政府(街办)批准,同时报市农村经济管理局备案。财会人员离职时,必须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编制交接清单,由镇(街)委托代理中心派人监交,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要签字盖章,镇(街)委托代理中心验印存档。在未办理交接手续以前,财会人员不得离职。

第十四条 帐簿设置

(一)镇(街)委托代理中心设“七帐”。包括总帐、存款日记帐、固定资产明细帐、经济往来明细帐、产品物资明细帐、经营收支明细帐、积累分配明细帐。

(二)村设“三帐三簿”。即:现金日记帐、经济往来明细帐、固定资产明细帐,产品物资登记簿、低值易耗品登记簿、“两工”登记簿。

(三)镇(街)委托代理中心和村会计要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处理会计业务、编制会计报表。【农村三资管理计划】

(四)镇(街)委托代理中心和村财会人员必须使用市经管局统一印制的帐簿、凭证、表册,严禁私制滥用。

第十五条 建立票据领用制度。各镇(街)委托代理中心要建立票据领用登记簿,对重要票据要登记编码,责任到人。审计员、记帐员要定期检查票据领取、使用和报废情况,确保不出问题。

第十六条 业务程序

(一)发生现金收付业务时,村会计根据经办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原始凭证填写“现金收入单”或“现金支出单”,村保管员凭村会计出具的“现金收入单”或“现金支出单”收付现金。

(二)报帐前,村会计根据原始凭证和现金收入(支出)单编制“集体资金收支明细表”,由村民主理财小组进行审议。

(三)村民主理财小组对当月收支情况审议后,在“集体资金收支明细表”上签字盖章,出具“集体资金收支民主评议意见书”。

(四)村会计将收支凭证分类汇总,填制“报帐单”,连同“集体资金收支明细表”、“集体资金收支民主评议意见书”及有关的帐簿、凭证、表册到镇(街)委托代理中心报帐。

(五)镇(街)委托代理中心审计员对各村上报的收支凭证进行审计,记帐员凭审计后的凭证记帐。

第十七条 实行集体资金预决算制度

(一)每年12月份,各村根据当年的收支情况和下年

2016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方案
农村三资管理计划 第三篇

为全面掌握我乡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监督管理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此次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内容及方法

1、组织领导情况。成立组织机构,制定下发工作方案。查看相关文件、会议记录等。

2、农村集体资产出让、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按康纪发[2016]11号文件要求,对村集体资源、资产进行核实、登记造册;对村集体资产出让、资源开发利用统一进入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鉴订廉政监管和廉政施工责任书。查看相关资料、会议记录等。

3、农村集体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对村级财务进行清理整顿,进行移结交,建立会计档案;鉴订委托合理合同,推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建立村民理财小组,实行村级财务公开。查看相关资料、会议记录、实地查看。

4、其他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账外资产,账外资金等。查看相关资料。

二、专项时间

9月5日—15日,为期10天。

三、人员及分组安排

第一组:

组长:

成员:

第二组:

组长:

成员:

四、专项检查要求

1、各督查组要认真领会此次专项检查的工作要求和内容,要通过看、查、访等方式实事求是掌握全乡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情况。

2、各村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要认真对照有关要求准备好备查资料,提供给各督查组。

2016农工委工作计划
农村三资管理计划 第四篇

为推动全县农业农村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县委农工委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全县农业产业化工作会议精神,对2016年重点工作进行了谋划,现就总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总体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县农业农村工作大局,充分发挥督导协调、组织指导、调研服务职能,突出抓好四项重点工作(以农业开放为重点的农业项目建设、以食用菌、设施园艺为重点的农业产业优化升级、以中心村为重点的新农村建设、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和集体股份制改革为重点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深入开展“两个争创”(争创“全省农业产业化工作先进县”和“全省城乡统筹发展先进县”)活动,努力实现“两个确保”(确保农业农村工作目标任务的实现,确保农业产业化工作和城乡统筹工作在全市领先位次),推动全县农业农村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全县农业农村工作主要预期目标:全县农业增加值增长9.4%,达到35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4.1%,达到7300元;以食用菌、设施园艺、畜牧业为主的农业产业化产值经营额达到45.5亿元,增长12.3%,占农业总产值的72.4%;特色产业提供农民人均纯收入5200元,增长13.1%,占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1.2%。

(二)农业产业化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全县食用菌新增6510万盘袋(其中双孢菇种植面积26万平方米),生产总量达到4亿盘袋以上,总产量达到40万吨以上,产值40亿元以上;工厂化食用菌日产能力达到100吨以上;设施园艺产业新增5000亩(其中花卉2000亩);大田结构调整面积达到6万亩(其中万寿菊种2万亩以上);牛、猪、羊存栏数达到39.8万头(只),增长10%;新增农业园区1万亩。

三、工作重点

(一)实施“1860”农业重点项目推进计划,增强产业发展后劲。

1、充分发挥农业产业招商组作用,加强开放引资工作,引进一批大项目。充实农业产业招商组力量,完善激励机制,强力对接“京津唐、珠三角、长三角、东三省”等重点区域,加大项目推介力度,积极引进大企业、大集团来我县投资农业开发,力争年内每个乡镇引进落地投资亿元以上农业重点项目1个、谋划推进亿元以上项目2个以上,每个农口部门引进落地投资2000万元以上农业重点项目1个、谋划推进5000万元以上和亿元以上项目各2个。

2、加强服务协调,推进在建和签约项目投产和落地。全力做好部门承担的奥科瑞丰绿色能源产业化基地项目和国家级绿色能源示范县项目协调服务工作。一是会同卧龙镇做好新能源技术研发中心征占地等工作,争取项目在5月份前落地开工;二是会同奥科瑞丰公司做好国家级绿色能源示范县项目材料组织、项目谋划和申报争取工作。三是积极帮助鑫永晟公司引进相关合作企业,及时解决资金问题,争取投资1.58亿元的活性炭创意城项目签约落地。四是积极推进总投资2500万元的年产1.5万吨植物蛋白饮品项目,确保10月底前峻工投产。该项目由承德杏之源饮品公司实施,项目选址在卧龙镇三十家子村,占地28亩,已落地开工。五是积极帮助兴达公司做好项目选址等前期工作,争取6月份前签约开工。

3、加强管理扶持,促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以森源、润隆、鑫永晟等企业为重点,加大企业技改扩能和品牌建设力度,全面提升企业整体实力和市场影响力,年内新增省级龙头企业1家、市级龙头企业5家,新增省级著名商标3件、名牌产品2件。

4、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提升工程。推广肃宁四个覆盖经验,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优化整合力度,开展四个一活动(整合壮大一批,规范提升一批,总结推广一批,组建兴办一批),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整体实力,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覆盖率及农民参合率。2016年,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0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覆盖率提高10个百分点,达到85%以上;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60家,评选县级示范社10—15家。

(二)实施产业优化升级工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1、加快主导产业规模扩张。食用菌产业在积极推进香菇、滑子菇等主导品种的同时,加快推进杏鲍菇、黑木耳、双孢菇等品种发展,确保年内新增食用菌6500万盘(袋)。设施园艺产业以暖棚建设为重点,在积极推进榆树林子、台头山、道虎沟等主产区发展的同时,通过加大扶持力度、强化招商引资等形式,引进龙头企业、生产大户投入设施园艺园区建设,确保全年新增设施园艺面积5000亩。畜牧业以福满樽、宏福祥生猪养殖及屠宰加工等项目为依托,突出抓好茅兰沟、道虎沟等基地建设,实现牛、羊、猪年存栏40万头只以上。大田作物调整面积6万亩以上。

2、调整优化特色主导产业结构。食用菌产业通过重点调整“两个结构”、促进“三个转变”,年内新发展双孢菇种植面积26万平方米、新增工厂化杏鲍菇生产2000万袋;设施园艺产业以暖棚建设为重点,以黄瓜、百合、非洲、月季等为主打品种,实现年内新发展设施菜3000亩、设施花卉2000亩;畜牧业以规模养殖小区建设为重点,以生猪、肉牛、肉羊为主导品种,年内新建养殖小区15个,实现基地规模的逐步扩张;大田作物积极优化种植结构,提高农业比较效益,年内发展花卉苗木3.5万亩,露地菜1万亩,药材、薯类、油料作物等经济作物1.5万亩。

3、积极推行先进生产经营模式。以龙头企业、合作社为重点,通过政策扶持等措施,积极推行“龙头企业+加盟园区+产业工人”和“合作组织+加盟园区+产业工人”的生产经营模式,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提高标准化、集约化生产水平,年内新发展设施农业园区1万亩以上,其中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带动实施的加盟园区达到6000亩,推广香菇立式栽培模式1500万袋以上。

(三)强力推进中心村建设,打造一批精品工程。

1、以结转、续建、巩固提高为主,扎实推进中心村建设。一是加强中心村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一方面持续抓好2016年已启动实施的21个中心村、幸福乡村、新民居示范村建设工程,确保新民居工程10月底前竣工投入使用;另一方面结合2016年度省新民居建设要求,年内新启动实施新民居示范村工程3—5个,并按照建设要求,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二是积极推进整村拆迁复垦工作。充分利用土地增减挂钩政策,确保每个乡镇都有整村拆迁项目区,同时,配合国土局做好建新拆旧项目区申报工作;三是加强奖补资金管理,拓宽筹资渠道。按照《关于推进中心村建设实施意见》和《整合项目统筹资金支持中心村建设》要求,继续加大中心村(幸福乡村)奖补资金管理,提升整合支农项目资金打捆使用效率。推行村企合作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开发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中心村建设。四是同步发展产业。因村制宜,每个中心村确定1-2项主导产业,与新民居一并规划、一同实施,不断拓宽致富途径,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2、加速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计划,打造一批样板村和亮点村。

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以“四清五化”(以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清庭院,)为着力点,集中治理农村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在重点推动2016年41个重点村(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加大行政推动、强化宣传发动、开展重点村整治等措施,逐步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长效机制,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年内新增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重点村10—20个。一是加大行政推动力度,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将此项工作列入乡镇年度考核目标,列入部门否决指标,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动;按有关政策要求,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经费管理,确保专项经费科学有效使用。二是突出重点,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结合造林绿化、护林防火和爱国卫生运动,以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国省干道沿线等重要节点为重点,开展春秋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逐步拓展延伸,以点带面,覆盖全县所有农村村庄。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的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能力,发挥农民在环境卫生整治中主力军作用。三是多元筹资,加快推进环卫基础设施达标建设。加大县乡财政投入,整合农村改厕、环卫、交通等项目资金,拓宽投入渠道,着力加强小城镇及中心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强化管理创新,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结合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研究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建立专职保洁员队伍和长效管理机制,推行“户分类、村收集、乡镇或县集中处理”农村垃圾管理模式;建立综合执法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加强日常管理和综合执法力度,提高农村环境管理水平。五是协助奥科瑞丰公司加快建立秸杆初加工基地,有效解决秸杆柴草乱堆乱放,污染环境问题。

(四)启动实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程,进一步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1、做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启动实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及时牵头组建试点工作机构,建立县直接领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协调服务的工作机制,制定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上报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及时启动实施。

2、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一是全面清查承包土地。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和基本经营制度不变的前提下,以第二轮土地延包为基础,按照地块、面积、合同、经营权证“四到户”要求,做好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确立农民主体地位。二是加强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突出抓好县、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设及服务管理工作,配置软硬件、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发布平台;推广以出租、入股等方式规模流转土地模式,有效解决企业用地问题。树立榆树林子、平房、七家岱三个土地流转典型示范乡镇,到年末使全县土地流转面积达13.5万亩以上,其中规模流转土地达8.5万亩以上,实现土地高效有序流转。三是完善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机。加强仲裁庭建设,培训、聘请社会仲裁员,热心接待、认真调处、依法仲裁各类土地承包矛盾与纠纷,化解率达到100%。

3、推进集体经济股份改革,提升村级“三资”监管水平。一是完善村级财富积累机制。严格村级项目招投标、资源发包等监管,加强农村“三资”管理。二是加强典型培树工作。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保护严格、运转规范、监管有力”要求,积极培树、总结我县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工作先进典型1-2个,并进行推广。三是着力打造农村“三资”监管网络服务平台。在加强队伍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村财乡镇代管及村会计代理中心工作,推行村级财务电算化管理和规范化建设试点。

4、健全农民负担监管措施,切实维护农村稳定与发展。一是全面落实减负四项制度(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报刊订阅“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涉农案件责任“追究制”);二是进一步强化村级“一事一议”项目管理服务工作,助推新农村建设;三是加大对支农惠农资金的监管力度,会同县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涉农执法检查,严肃查处涉农信访问题。

四、主要保障措施

一是改进督导考核方式,强化工作动力。通过推行定期通报、现场观摩、农业重点项目建设展示等推进机制更好地促进工作落实。会同督考办等部门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公平进行考核,切实将农业产业化各项指标考实考准。严格按照农业农村工作责任状的要求和考核结果进行评比,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二是加强涉农项目整合工作,强化资金扶持力度。协调财政部门按有关政策足额兑现2016年度各项奖补。协调农口部门将农业各类政策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与产业园区、龙头企业、中心村建设有机结合,依托项目建设加快农业产业发展和加快转变农民生活方式。三是积极创新经营方式,构建三位一体利益共同体。鼓励发展龙头企业带动型、专业合作社牵动型等经营方式,引导建立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与基地、农民三位一体的的利益共同体,有效地把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联结起来。四是引入项目竞争机制,探索产业发展新模式。继续推行支农资金打捆使用、重点项目重点支持、引入项目竞争机制的办法,对各乡镇新建园区、企业进行竞标,凡积极性高、工作落实的好的乡镇,园区和企业优先得到资金支持,不受指标限制。同时协调金融部门进一步加大农业支持力度,推动主导产业快速发展。五是提升设施农业建设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服务能力,解决主导产业发展资金问题。进一步规范管理办法,提升服务水平,加大龙头企业、园区大户、设施花卉园区及工厂化项目的贷款担保扶持力度,并探索产业化重点项目贴息办法,有效解决产业发展资金短缺问题。六是加强调研工作,促进科学决策。加强农业产业政策研究,深入了解基层情况,围绕农业产业化、中心村建设、农村经济管理、产权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进行深入调研,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发展思路和建议意见,促进县委、县政府农业农村工作决策的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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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总结
农村三资管理计划 第五篇

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总结

县政府:

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督管理,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城乡统筹和农业农村快速发展,我镇根据中国共产党清新县纪委《转发〈**市深化农村"三资"清理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清新纪发〔2016〕6号)文件精神,积极制定有效措施,认真落实管理责任,扎实推进我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经过动员部署,集中核查,建账归档三个阶段,我镇16个行政村和社区的"三资"清理工作已经全面结束。通过"三资"清理工作,进一步摸清了家底,完善了管理,整个清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目前,全镇16个村(居)委会及131个村(居)小组已清理出资金5383.80万元;资产3117.35万元;对外投资550.00万元;债权2097.35万元;债务1,229.17万元;清理出资源7.20万亩,其中耕地1.64万亩;林地4.42万亩;鱼塘4,030.47亩;荒地788.60亩;荒山329亩;其他土地5,618.89亩;争议土地608.00亩。清理出发包金额539.17万元,已收539.17万元。通过强化"三资"清理监管,村级事务从"干部定事"变为"群众理事",从"隐秘操作"变为"阳光操作",从"随意处置"变为"规范管理",有力地促进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广泛宣传,切实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自5月11日县农村集体"三资"工作会召开后,我镇迅速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全面部署开展我镇的"三资"清理工作,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镇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三资"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召集镇"三资"清理办公室成员、各村(居)委会主任、报账员及驻队副组长进行动员和业务培训,使他们认识到开展"三资"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各村和社区积极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分别成立了本单位的"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清理工作,并积极召开村长、村民代表宣传会,派发宣传资料,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二)依法公示,集中审核,扎实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在各村的"三资"清理数据登记完毕后,我镇要求各村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在公示期间,镇三资办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核查,妥善处置。镇三资办派出人员还对各村的公示情况进行拍照留档,形成影像资料。在各村公示完毕后,确认无群众反映问题,我镇三资办随即组织专门人员对各村的清理情况调查登记表进行集中审核,在审核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到了现状清楚、分类科学、产权明晰、程序规范、结果准确。

(三)统一录入,建账归档,动态管理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在集中审核工作结束后,我镇三资办成立电子录入工作组(成员为财政所人员),集中负责清理数据的电子录入工作;录入人员交错核查,确保电子录入数据不出现错误和遗漏。在录入工作开展的同时,我镇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以审核确认的清理结果为依据,对清理工作中的表册和公示图像等资料进行了整理归档,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妥善管理。

(四)强化措施,加大力度,确保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取得实效。我镇依据各村实际情况,制定并强化了工作措施,加大了对清理工作的实施力度。一是帐面清理与帐外核查同时进行,提高了工作效率。各村在登记相关表格的同时,对村债权、债务及资产同步进行核实,做到帐实、帐表等统一,实行双管齐下,对于重难点问题,及时召开镇"三资"清理办公室会议研究处理或上报县清理办请求帮助。二是落实责任制。按照工作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要求,明确主要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确保在清理工作时限内,严格按照清理项内容的要求,按质按量地完成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我镇在"三资"清理工作中发现了具有代表性和普遍性的几点问题:一是村小组只有流水账,而没有设置会计账;二是各村在村级财务管理中,往往重视对货币现金的登记监管而轻视对固定资产、物资和资源的造册登记;三是对村组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没有详实数据进行管理,导致无法盘活资源,增加集体和农户的财产性收入;四是村集体对所有债权没有及时催收,导致了一些呆账和坏账;五是有个别村小组不愿配合进行"三资"清理工作,导致该村小组无法建立"三资"管理台账。

三、下步工作措施

针对此次"三资"清理工作所发现的问题和总结的有益经验,我镇在日后的"三资"管理工作中实施以下措施:

(一)加强对村级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之符合现阶段对"三资"管理工作民主化,规范化、电算化的要求。

(二)对村小组的资源性资产纳入村委会统一管理,在资源性资产流转中本着民主、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统一招投标,盘活资源性资产,增加村集体和农户的财产性收入。

(三)对村集体的债权债务进行统一管理和分类处理,对符合规定的债权债务及时进行核销、划转、清收等处理。

(四)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积极按照上级规定和要求,着力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创造有利条件。

2016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整改工作方案
农村三资管理计划 第六篇

为严厉查处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套取骗取惠农补助、非法占用集体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推动全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三严三实”要求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根据县委关于认真做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为遵循,以党纪国法为准绳,围绕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套取骗取惠农补助补贴、非法占用集体资金违规违纪违法等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基层干部违规违纪违法案件,以儆效尤,堵塞漏洞,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XX振兴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整改内容

(一)整治涉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重点整治在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粮食直补、林业补助、农机补贴、农村低保等政府专项补助补贴资金的拨付、使用、分配环节中,违规操作、贪污、挪用、侵占,或者假公济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

(二)整治征地拆迁领域中的违纪违法。重点整治在征地拆迁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或者侵占截留、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在拆除违法建设中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问题。

(三)整治农村“三资”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重点整治违规处置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设立“小金库”,侵吞、截留、挪用、坐支公款或集体收入等问题。

(四)整治公共服务管理领域的违纪违法。重点整治利用农民办证、建房、入学、入保、计生和兴办公益事业等机会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5日—6月30日)

各村、各有关站所要根据本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村和站所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具体工作方案,镇纪委要制定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集中排查处理专项整治方案,镇组织办要制定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镇财政所要牵头制定惠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镇纪委要制定涉农资金审计工作方案,各村依据本方案和镇纪委、组织办、财政所出台具体工作方案,并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集中整改阶段(7月1日—7月20日)

1、由镇纪委牵头集中查办一批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的案件。具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线索交办。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发动干部群众,通过电话、手机信息和网上邮箱等平台广泛征集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各村及单位征集的问题线索要及时将上报镇纪委,经镇纪委排查、筛选后,将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集中交办,问题线索涉及乡镇站室所、村(居)干部,交办各乡(镇)进行核查处理,问题线索涉及乡科级以上领导、县直单位机关干部,直接由县纪委进行核查处理。要优先安排办案力量,有关单位要通力配合,于每周五向镇纪委上报办理结果。

(2)全面排查。针对本方案确定的集中整改内容,立足于“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紧盯矛盾比较突出、问题比较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站所和村(居)及其党员、干部,镇纪委将通过组织明察、暗访、函询、约谈、监察建议等方式开展全面排查。

(3)专项巡查。以发现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为巡查主题,积极开展专项巡查。在集中整改阶段,发现被巡查村存在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镇纪委巡查组应当及时向被巡查村、单位党组织或其主要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并进行跟踪督办。

(4)建立台帐。在线索交办、全面排查和专项巡查的基础上,镇纪委对农村基层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应受理未受理、已受理未处理、已处理未解决的要逐一落实办理,努力做到有可查性的举报线索核查率100%。对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特别是容易激化干群矛盾、诱发群体性事件或造成其它不安定因素的村官贪腐、小官大贪等问题,要重点纳入台帐,逐个提出调查方案,实行销号管理。

(5)重点查纠。坚持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严查快处和“一案双查”,对新闻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快速反应、及时处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严肃查处,典型案件予以通报。对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村、单位,除严肃查处违纪违法人员外,严格追究村、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2、镇组织办牵头做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村级组织建设、村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村级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3、镇财政所牵头,组织惠农资金项目单位开展惠农资金自查自纠,全面梳理盘查,深入查找惠农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边查边整改,涉及到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的一律移送县纪委、检察院处理。

4、镇纪委重点选择一项惠农补助资金专项审计,从“线”上进行排查,并延伸到重点村,从“点”上进行全面排查,形成专项“突破”。对审计出来的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该移交的移交,该整改的整改。

(三)重点督查阶段(7月21日—7月31日)

镇联合督查组重点督查各村、有关单位动员部署、集中整改等阶段工作落实情况,并提出整改建议,限期整改。

(四)巩固提高阶段(8月1日—8月10日)

各村、各有关单位对本专项整改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对典型案件认真分析,寻找治本之策,不断完善制度,建立健全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全面抓好落实。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顺利推进整改各项工作,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黄XX任组长,镇人民政府镇长xx任第一副组长,镇纪委书记XX任常务副组长,镇党委委员xx、副镇长xx任副组长,镇新村办、组织办、纪检办、财政所、民政所、农业综合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新村办,负责日常整改工作,新村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各有关单位要也要成立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好本村、本单位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改工作。

(二)加大督查巡查力度。一是加大督查力度。由镇新村办、组织办、镇纪委、财政、农粮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阶段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督查情况将第一时间反馈给乡镇和单位,并立行立改,每个阶段压茬到位。一是加大对案件的巡查力度。镇纪委要成立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改工作巡查组,突出巡查重点,紧盯重点案件、重点人、重点村和重点问题,确保工作管到位、抓到点。

(三)强化责任追究。整改过程中,发现存在对专项整改组织不力、工作不实、敷衍应付等现象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坚持落实“两个责任”,对在农村基层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中应当发现违纪违法问题而没有发现;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应当及时查处而不及时查处或查处不到位;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应当移送而不及时移送或隐瞒不报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乡镇、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开展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专项整改活动,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转变干部作风的有效手段,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重要举措,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改的重要意义。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集中曝光一批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例,起到威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二)健全机制,明确责任。牵头部门要履行好组织、部署、督促、协调等职能,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组织部门要深入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村级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提高基层党员干部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纪检部门要认真履职履责,真抓实干,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财政部门要整治惠农补助补贴、征地拆迁资金的在拨付、使用和管理上的违法违纪行为。

(三)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各有关部门要紧扣涉农专项补助资金、征地拆迁领域、农村“三资”管理使用、公共服务管理领域等4个方面违纪违法问题,突出抓好集中整改环节,真查真改,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以本次整改发现的典型案件为例,深挖问题根源,寻找制度上的“漏洞”,不断完善补贴补助、征地拆迁、农村“三资”等重点领域制度,尤其建立健全村级组织相关制度,强化“两委”议事规则、村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等制度的落实,建立预防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的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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