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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化工作计划

2016-07-18 11:51:0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保化工作计划(共6篇)2013年保化股工作计划2013年保化股工作计划一、工作思路:1、摸清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的基础数据、 销售保健食品化妆品产品录入工作。2、完成全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备案工作。3、完成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体检工作。4、完成对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全覆盖监督检查 任务和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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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保化工作计划
2013年保化股工作计划

2013年保化股工作计划

一、工作思路:

1、摸清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的基础数据、 销售保健食品化妆品产品录入工作。

2、完成全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备案工作。

3、完成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体检工作。

4、完成对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全覆盖监督检查 任务和飞行检查;细化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帐记录相关指标和要求,规范经营企业行为;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公示制度;

5、以保健食品专营店、药店为重点 ,在全市范围开展保健食品专营店、药店销售保化产品专项整治活动,清理保健食品专营店、药店销售假冒和虚假宣传保化产品;继续深入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添加等专项整治工作。 二、工作建议:

1、与稽查共同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针对性的专项整治

2、开展保化知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购买、使用等知识宣传,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的消费。

3、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交流学习,组织监管人员赴省内外先进地区学习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经验。

篇二:保化工作计划
保化科2014年工作安排(初稿)

2014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

工作要点【保化工作计划】

一、加大对保健食品、化妆品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积极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1、保健食品、化妆品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盟、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盟食品化妆品监督所以“阿拉善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化妆品监督管理事权划分暂行意见”(以下简称《暂行意见》)为指导,按照“谁监管,谁培训”的原则,在去年培训的基础上,继续对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普遍轮训一次。

2、保健食品、化妆品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盟、旗区食

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化监管部门加强与机关办公室、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法律四进”、“行风热线”直播栏目、法制宣传日等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大力宣传报道监管部门的工作举措和工作成效。要在机关网站定期公布保健食品、化妆品不合格产品信息,加大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力度。

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

1、强化企业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坚持企业是质量安全

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在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继续推行“一书一报告”制度。4月上旬,与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签订一年一度的“保健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承诺书”,督促企业年终对本年

度生产运行与产品质量情况做回顾性总结报告,特别要对本年度不合格保健食品的生产、检验、处理、召回情况做出质量分析。

2、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工作。按照《暂行意见》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八不准”、《内蒙古自治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停工开工申请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系统排查行业潜规则和潜在的产品安全风险,严厉打击违法添加行为。盟监督所、各旗(区)局对辖区内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按照“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要求,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建立健全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档案。

3、配合国家局、自治区局完成保健食品品种注册(再

注册)、生产(卫生)许可证换发证及现场审核指导等工作。

三、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管工作

1、建档工作。按照“暂行意见”和属地管理原则,各

旗(区)局、盟监督所要不断完善企业监管档案综合信息数据,为今后实施电子监管奠定基础。督促企业建立监管部门监督执法情况档案,如实保留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管执法文书。

2、备案工作。按照“暂行意见”和属地管理原则,做

好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备案管理工作。

3、日常监管工作。各旗(区)局、盟监督所按照“暂

【保化工作计划】

行意见”和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规范与检查程序等制度和工作机制,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加强对经营企业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法规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保健食品、化妆品要及时采取下架、暂停生产销售、责令召回、信息通报等有效措施,保护消费者利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对违法违规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对辖区内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对有不良记录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要增加监督检查频次,按照“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要求,做好监督检查记录;4月初盟局制定下达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盟局保化科加强对计划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抽查,做好督促检查和抽查记录。

4、继续指导督促企业完善相应的制度。保健食品经营

企业应建立索证索票制度、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制度、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储存制度、出库制度、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培训制度等,索取供货商及产品资质,建立供货企业档案、购销台账等;化妆品经营企业应建立化妆品进货查验制度,索取供货企业的相关合法性证件材料,建立供货企业档案、购销台账等。

四、专项整治工作。各旗区局和盟监督所按照国家局、自治区局的统一部署,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秩序。一是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违禁超限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行为。二是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标签标识专项检查,解决保健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夸大疗效、不标示禁忌等问题。三是联合相关部门依法打击利用社区健康咨询、讲座,免费体检、义诊,会展等方式销售以保健食品冒充药品及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等违法行为;

五、保健食品化妆品抽检工作。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添加、使用禁限用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各旗区局、盟监督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质量可疑保健食品、化妆品,要及时抽样送检。

六、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工作。盟、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对《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中明确的违法违规保健食品广告行为进行重点监测,整治保健食品夸大宣传、普通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等行为,重点是辖区内散发的小广告和宣传品。对违法广告保健食品采取监督抽验、暂停销售等行政强制措施,同时及时将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案件移送工商部门查处;对发布严重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企业进行约谈,对经约谈后拒不整改的企业,通过媒体进行公告。

七、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各旗区局、盟监督所在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基本情况档案建立的基础上,建立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电子档案、文本档案)工作,将日常监

管、专项检查、违法违规、奖惩等情况如实记录在企业的信用档案中,年终汇总上报保化科。

篇三:保化工作计划
2016保健食品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全面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落实日常监督检查责任,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及早发现并纠正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秩序,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6年度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保健食品标识规定》,结合我县保健食品生产环节的总体要求,突出保健食品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生产企业监管工作落实到实处,制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检查范围

县域内的2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即酒厂和蜂业有限公司。

二、工作分工及安排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负责对2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督导检查。2个稽查队负责对分管辖区内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每年至少应当现场监督检查两次。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相应增加现场监督检查频次:(1)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的;(2)一年内在质量监督抽验中有不合格产品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3)委托或受托加工保健食品的;(4)无正当理由故意逃避监督检查的;(5)生产、质量管理关键岗位人员变动频繁的;(6)间歇生产的;(7)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需要重点监督检查的。

三、监督检查内容

检查前,应当查阅相关企业监管档案,对企业的有关情况做全面深入的了解。检查时要把企业落实前次监督检查整改意见的情况和近期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体系及硬件设施变化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检查中,一查行政许可情况。检查相关证照、批件等是否在有效期限内,生产项目是否超出行政许可范围。二查原辅料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原辅料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供应商档案是否健全,资质证明材料是否完整有效;是否建立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并遵照执行;各种原辅料是否按规定存放;库房中原辅料品种与企业生产配方是否一致;库存原辅料标识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建立原辅料进出库帐、卡。三查生产过程管理。查看是否按批准的工艺规程组织生产;生产过程是否建立各项原始记录并妥善保存,各项记录是否完整并有可追溯性;生产管理、品质管理、卫生管理、人员管理等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建立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和不合格品召回制度。四查成品管理。成品是否按待检、合格、不合格分区存放并有明显标志;不合格品及退货产品是否及时处理并有完整记录;成品出入库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做到先进先出;是否设有专门的留样室,是否做到批批留样,留样记录是否完整。五查质量控制和检验。生产过程中是否对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质量监控;是否按企业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出厂检验,型式检验报告是否齐全。六查标签标识情况。检查产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要求,是否存在宣传疗效和夸大虚假宣传行为。

检查后,检查结束后应填写《现场检查笔录》,发现不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一般缺陷项目,能当场整改的,检查人员应当当场监督企业整改到位。不能当场整改的,应当下达《现场监督检查意见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监督企业整改到位。对不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严重缺陷项目,应当下达《现场监督检查意见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监督企业整改到位。有证据证明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应对涉及的库存产品依法进行暂控,并抽样检验,依检验结果做出处理决定。对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依法立案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实行三化监管

网格化细化岗位职责,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的监管网格体系。

痕迹化现场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监督检查记录录入省保化电子监管信息系统和市局电子监管系统,并完善“一企一档”的监管档案。

标准化,明确监管事项和重点,确定监督检查内容和标准,统一监管尺度和执法标准,使企业无异语。

(二)遵守廉政规定

检查组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及个人的宴请及馈赠,确保令行禁止。

(三)按时上报情况

对日常监督检查的开展情况,要在6月28日前报送半年工作小结,11月29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分别汇总后与7月1日和12月1日前上报市局。总结内容应包括半年和全年监督检查开展情况、行政处罚情况、不良反应监测情况、先进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分析、风险评估和意见建议等内容。

篇四:保化工作计划
2015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计划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计划

2015年,我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保障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这一中心,时刻牢记为民监管这一宗旨,崇尚实干,力求创新,着力在夯实基础、深化整治、强化宣传、提升素质上狠下功夫,并抓出成效,全力保障保健食品化妆品使用安全有效,不出保化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一、重基层基础,狠抓日常监管工作

一是要抓好责任落实。要进一步强化属地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监管部门和相关人员职责,层层落实绩效考核,要使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同时,要强化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监管部门要与企业签订保化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二是要严格准入。要釆取强有力的措施,促使企业自觉执行备案管理、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卫生管理等制度和有关经营规范。三是要加强市场巡査,消除监管盲区。要不断拓展日常监督横纵面,做到横要到边,纵要到底。市局将对全市所有保化批发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査,并将根据工作需要,对部分零售企业进行抽查。各区市县局不但要注重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还要注重美容、美发等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不但要强化城区的日常监管,还要强化城乡结合部和偏远场镇的日常监管。市县要密切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力求监管的全覆盖。四是要建立监管信息平台。今年,市局拟对市局和各区市县局日常监管情况及专项整治、(

二、重惩处,深入开展专项督査和综合治理

在工作中,要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以国家局要求整治的品种、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品种、高风险品种如减肥、增强免疫力、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等功能保健食品和美白、祛斑、抗皱等类别化妆品为重点品种,加强对索证索票、查货验收、批发企业台账建立等重点环节和城乡结合部、偏远场镇、集贸市场、城市核心区商场超市等重点场所的专项检查。要针对标签标识和保健食品功效成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查,深入开展非法添加、虚假宣传、假冒伪劣、集中宣传销售等专项整治。要加大对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做好行刑衔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宣传培训,营造全社会参与监督氛围

一方面,要灵活宣传形式。一是要编制宣传培训资料及科普知识挂网宣传;二是要认真制定和实施好从业人员年度培训计划;三是要印制下发保化经营企业“八不准”宣传品,并在企业经营场所显着位置悬挂宣传;四是要利用市县开展的卫生、文明城市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保化法律法规和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五进”宣传活动;五是要在XX主流媒体适时开展保化法律法规、科普知识等宣传。另一方面,要突出宣传主题和内容。在宣传中,要重点突出保化法律法规、企业规范经营注意事项、公众如何识别选购使用保化品等科普知识的宣传。

四、狠抓能力建设,提髙技术支撑水平

一是要加强队伍能力建设。要通过参加各种业务培训、自学、现场观摩、外出交流学习、监管实践等方式,不断提升队伍监管技能。同时,要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规范监管人员监管行为,使其自觉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依法行政。二是要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要认真组织开展风险管理情况调研工作,全面了解、准确掌握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现状,及时发现潜在安全隐患。同时,要建立健全安全隐患处置机制和协査通报制度,切实抓好化妆品不良反应哨点建设,建立保化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有效防范系统风险。三是要加强市县食品药品检验所建设,不断提髙技术支撑水平。市所要按省上要求认真开展保化检验检测项目能力扩项工作。

篇五:保化工作计划
2016食品药品安全及党建工作计划6篇

第1篇

2016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以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这个中心任务,大力推进机构改革,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不断提高共治共管能力,积极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确保全市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保化工作计划】

一、扎实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

各镇(区)、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省、市食品药品安全和监管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工作,确保建立“统一权威”的监管机构。一是组建“统一权威”的监管机构。要确保相关机构职能、人员编制和经费资产及时划转整合到位,确保新机构在力量配备、资源配置、投入保障上实现最大化最优化。二是筑牢“盖边沉底”的监管基础。要把建设镇(区)监管派出机构摆在突出位置,落实人员编制和办公设施,切实为基层监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推进监管工作重心和力量下移,充实监管执法力量,配齐技术装备,同时推动镇(区)食药安办工作人员专职化,并在行政村和社区建立监管信息员队伍,加快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三是充实“兵强马壮”的基层队伍。在机构改革的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要挑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干事劲头足、工作作风实的优秀人才充实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充实到急需加强的基层监管机构,真正让基层“兵强马壮”。机构改革前,各食品药品监管职能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各自的职责,食药监局要承担食药安办职能,确保改革期间思想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确保各项监管工作协调有序、平稳过渡。

二、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责任体系建设

各镇(区)、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关于《“十二五”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规划目标分解方案》的要求,不断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一是强化各镇(区)政府责任。各镇(区)要对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将食品药品安全列入年度工作目标,把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摆上更加突出位置,层层签订责任状、承诺书,加强镇(区)食药安办、村工作站建设,配齐配强协管员、信息员,强化业务培训、绩效考核,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加大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力度。二是完善多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市食药安委成员单位要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要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联动监管、联合执法等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重点工作,构建各有关部门既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联动监管、联合执法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格局;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让企业切实承担起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三是强化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各镇(区)、市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稽查执法、教育培训等途径,督促企业强化责任意识,健全管理体系,把好质量安全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引导监督企业落实质量受权人等制度,将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和岗位,切实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首负责任制和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发挥食品药品行业协会和自律化组织在行业自律、规范、评价和管理方面的作用,规范企业行为;同时进一步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发挥镇(区)、村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工作站作用,强化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完善覆盖城乡基层的社会化监督网络;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完善信息发布制度,掌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提高舆论引导的实效性,抢占舆论引导的制高点,积极营造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三、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一是加强种植养殖环节监管。市农委和市海洋渔业局要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健全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制度,大力推广低毒、低残留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有效规范种植、养殖行为。加强农(畜、水)产品基地建设,全面推进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生产,加快“三品”认证工作,2016年全市要创建农产品示范基地3个,新增无公害食品20个、绿色食品5个、有机食品1个,确保我市“三品”数量保持全省前列。加大产地及产品监督抽检力度,深入开展农兽药和禁用药物残留监测,“三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100%,农(畜、水)产品药残检测合格率达95%。要大力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技术,加强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完善生产记录台帐,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年内新增高效渔业面积3万亩。二是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质监局要严格食品生产准入门槛,强化对发证企业的后续监管;全面实施“监管、稽查、检测”三位一体综合监管模式,加强食品企业分类分级分等监管,强化食品生产监管动态管理,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要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的监管,完善食品小作坊备案管理,进一步提高小作坊产品质量,构建食品小作坊长效监管机制;要加大食品抽检力度,食品抽检合格率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市商务局要强化生猪屠宰管理,不断推进定点屠宰场升级改造工作,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督检查,确保出场肉品的质量;加强对外埠肉品的管理,保证外埠肉品上市质量;严厉打击私屠乱宰和制售注水、病害肉的违法行为,保证肉及肉制品消费安全。三是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工商局要完善食品市场主体准入机制,严格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进一步落实网格式、片长制、督查制、责任追究制等管理模式,全面实施分级监管;要加强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强化经营主体知识培训,加强对进货查验和购销台帐制度的督查,推广散装食品标签规范管理,不断提升食品经营户自律意识;实施食品风险分类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推行“基层采样、集中检验、分级监管”的快件模式,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强“一会两站”(消费者协会分会、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建设,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食品安全权益;完善“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巡查机制,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规范食品经营户行为。市盐务局要不断加强食盐安全监管,大力推进食盐放心消费示范店建设,保障学校食堂食盐配供,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加强工业用盐、行业用盐和制盐企业加工、销售、使用等环节的检查,全力查处盐业大案要案。四是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市卫生局要巩固“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创建成果,全面推行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要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发放,强化餐饮日常监管,加大指导和培训力度,全面推进餐饮业、食堂的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确保全市B级以上单位达80%以上;要以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农村家宴服务等为重点监督对象,以食物中毒风险较高的熟食卤菜、盒饭、冷菜等为重点品种,加大对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要做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预防和控制学校、建筑工地食堂及餐饮单位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患发生,提高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要切实加强农村家宴管理,家宴厨师培训率和体检率均要达90%以上,家宴备案登记率达80%以上。市城管局要加强对餐厨废弃物管理,推进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理的一体化运营。五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以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为重点环节,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学校周边、小作坊聚集区为重点区域,以重要节日、重点季节、重大活动为重点时段,以肉制品、乳制品、白酒、儿童食品等高风险产品为重点品种,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强化联合执法行动,对食品安全重点品种加强整治,对食品安全重点区域加强规范,对食品安全隐患的重点场所加强治理,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规范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完善大案要案督办、多部门协作打假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及时曝光典型案例严惩重处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统筹安排专项整治,坚持打建结合,注重制度建设,避免走过场。

四、深入推进药品市场秩序整治

一是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措施。按照新版药品GMp标准和要求,加强生产质量监管;加大对配送企业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购销渠道、票据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储存运输条件、阴凉及冷藏保管药品管理等可能影响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规范基本药物采购、储存、养护等行为,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实施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验;推进全品种电子监管,督促配送企业切实做好基本药物核注核销。二是提升药品安全监管整体效能。深化新版药品GMp的实施,规范企业生产行为;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范药品流通使用行为;督促医疗机构实施《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强特殊药品及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管理,杜绝流弊事件发生;加大医疗器械全过程监管力度,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行为;推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完善监测网络,扩大监测覆盖面,强化涉药涉械单位不良反应报告主体责任,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分析评估等制度,增强风险预警能力,提高质量控制水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联手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和违法销售药品等行为。三是深入推进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始终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以假冒知名品牌药品、高风险药品、通过互联网和寄递渠道违法销售药品、明显低于成本价销售的药品等为整治重点,开展新一轮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狠抓大案要案查处,健全和创新四方联席会议等制度机制,提升稽查执法质量和效能,形成联合打假的强大合力。

五、全面强化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建设

各镇(区)、各部门要以“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建设年”为中心,以实施规范强化、市场净化和监管亮化等三大工程为重点,通过电子监管、三分监管、宣传教育、专项整治、风险防范、行业自律等工作措施,进一步夯实保化监管工作基础,完善保化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开创保化监管新局面。一是实施规范工程。在保化生产企业全面推行“351”规范化管理,做到“三控五查一承责”。在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全面推行、在化妆品生产企业试行质量受权人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保化经营企业实施“361”规范化管理,做到“三专六有一承诺”。在化妆品使用单位试行“331”规范化管理工程,做到“三全三不一保证”,确保使用的化妆品安全。同时在所有保化企业试行“笑、平、哭”三色脸谱监督公示牌,及时公开保化监管信息和公示动态评价结果,促使企业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并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深入专项整治。在中高考、中秋国庆、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重点时段的专项治理,及时排查整治带有行业共性的安全隐患和“潜规则”问题;强化产品质量监测,开展针对性监督性和评价性检验工作,加大问题产品的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创新监管方式。拓展电子监管系统功能,完善保健食品经营电子监管系统,提升电子监管水平,研究开发针对特殊化妆品和美容美发行业化妆品电子监管系统;实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间歇性停产和复产报告制度,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试行化妆品风险告知制度,以风险告知书的方式告知消费者化妆品中存在的风险;开展“星级文明示范店”创建工作,提高保化品安全整体水平;深化三分监管成果,提高监管效率和覆盖率。【保化工作计划】

六、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机制

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切实增强监管合力。一是完善司法联动机制。市公安局要主动介入,加大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黑窝点等违法经营场所的清理整顿力度,严厉打击阻挠执法、暴力抗法和生产经经营假冒食品药品等行为。市检察院要对造成公共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经营主体及其主要责任人迅速立案调查,依法提起公诉,对因公务人员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市法院要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刑事惩处与民事赔偿工作力度,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案件,要快审、快判、快赔。二是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实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政务公开制度,在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网、部门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工作流程、责任体系、责任人员,每周工作动态、每月大事记、所有处罚的内容以及责任追究结果。三是完善效能监察机制。市食药安办将下发督查计划,明确督查重点,联合市政府办、纪委、监察局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效能革命,运用效能监察手段,推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落实。四是完善考核奖惩机制。严格按照市政府出台的《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制定量化考核细则,组织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定期反馈公布,严格奖惩兑现。对不依法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或监管缺失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五是强化应急处置机制。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将应急管理融入日常监管过程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应急平台建设,建立应急咨询专家队伍,适应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的需要;强化应急制度建设,规范应急管理行为,为应急工作提高制度保障;强化应急日常工作,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应急演练,提升监测预警、快速反应、统筹协调、舆情引导能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新格局。

第2篇

2016年,我局机关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打造“三宽四有”型机关党员干部队伍为目标,以创建“五型”机关党组织为重点,以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大力实施四项工程,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以加强理论学习为基础,抓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是我局机关党组织全年的首要政治任务,是抓实抓好党建工作的主线。通过“星期六党校”、“食药大讲堂”等平台,采取领导引学、专家讲学、机关人员互学、参学人员自学等多种形式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地研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准确把握全会的精神实质,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理清发展思路,落实发展举措,谋求发展成效最大化。

2.扎实推进“星期六党校”学习活动。坚持周六集中学习制度,围绕提升素质、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等内容开展学习活动,切实做到“五个一”,即每天看一次新闻和党报;每周参加一次集中学习;每月写一篇笔记;每季交流一次学习心得;每半年考评一次学习成果。充分利用宣传橱窗、党员活动室等学习阵地举办“学习论坛”,组织“走出机关看发展”,深入一线与联建村共上党课,丰富学习的内容和形式,使学习者愿学、爱学、真学、管用。

3.着力加强机关党建调查研究。按照机关党建工作“出精品、铸品牌”的行动思路,着力开展机关党建工作调查研究。围绕《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省委《实施意见》及市委《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紧密结合机关党建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特别是机关党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开展调研。积极推动调研成果转化,通过媒体宣传、期刊交流、成果汇总等多种方式,努力促成研究成果的应用,使其真正成为谋划党建工作思路、推动党建工作落实的实际举措。【保化工作计划】

二、以实施四项工程为载体,抓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建创新创优工作水平

4.实施组织生活创新工程。以“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为平台,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精心策划组织生活方式,积极开展新形势下党的组织生活,通过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活动,进一步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影响力。积极探索机关党组织“一线组织生活”机制,把机关党组织活动延伸到基层一线,着力实现“活动在一线开展、服务在一线体现、能力在一线提升、机制在一线完善”的目标要求。

5.实施“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深化工程。以“质量服务站”为平台,扎实推进“两服务”工作。党员干部积极开拓服务大局新思路,为促进地方医药经济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局党组成员相关职能科室与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结对挂钩,靠实帮扶,为企业提供政策、技术、信息、发展等方面的服务,改进作风,提升效能。

6.实施“机关+农村”联建提升工程。结合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强化支部党建联建工作。完善各项联建制度,围绕推动经济发展、改善民生、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确定联建目标任务,结合药品安全监管职能,明确联建内容,落实联建措施,保证联建工作常态化,带动联建村的发展,把联建村培植成为对外有影响的工作示范点。

7.实施机关服务品牌创优工程。以深入开展“五讲十比”活动为载体,结合岗位职能和群众需求,围绕全年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做出新的服务承诺,精简和规范审批事项,再造与优化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机关工作效率,使“机关服务品牌”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并卓有成效,努力使机关服务品牌所倡导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转化为机关党员干部的实践行为。

三、以夯实工作基础为切入点,抓组织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党的基础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保化工作计划】

8.进一步明确党组职责。围绕市委《关于建立市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履行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主要负责同志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将机关党建纳入目标绩效管理考核,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评比,形成书记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机关党组织职能落实到位。

9.做好机关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按照发展党员新的“十六字”方针发展党员,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深入细致地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动态,通过交流谈心、调查分析、座谈讨论等形式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需要,保持党组织和入党积极分子间的经常性联系,为党组织注入新生力量奠定坚实基础。深化“党员评定升”活动,对评议出的不合格党员,从速、从严清理出党员队伍,形成党员队伍吐故纳新、保持活力的长效机制。

四、以落实“八项规定”为契机,抓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树立党员干部廉政为民新形象

10.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中央、省、市委的层层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每月一课”、“星期六党校”、座谈会等平台进行学习讨论,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认真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提出解决对策并进行集中整改。长效开展好“三解三促一加强”和“进村入户转作风”活动,全力支持党建富民工作指导员驻村工作。同时,建立机关党员干部记载民情日记制度,每名机关党员干部都要正常撰写反映群众工作生活和基层实际情况的民情日记,着力建立听民声、知民意的经常性、常态性机制,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立足岗位、注重实践,发挥作用。

1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完善和落实廉政教育、联系群众、党内监督等系列制度,切实提高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自觉性。推进机关党务公开,开展党员评议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工作,增强全体党员干部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继续组织做好“5.10”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开展生动活泼的廉政主题实践和廉政文化活动,突出廉政文化引导,丰富廉政思想教育内容,增强机关党员干部廉政自觉性。不断完善以岗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引导党员干部明确岗位职责,认清岗位权利风险,规范权力运行,提高风险抵御能力,最大限度的降低腐败发生的可能,做到干部清正、机关清廉、政治清明。

第3篇

2016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以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中心任务,以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为重点,全力做好“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市)”国家局评价验收工作,大力巩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国家农村药品两网示范县(市)”和“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创建成果,加快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和监管机制,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全市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一、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责任体系建设

各镇(区)、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工作和市政府关于《“十二五”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规划目标分解方案》的要求,不断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一是强化各镇(区)政府责任。各镇(区)要对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将食品药品安全列入年度工作目标,把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摆上更加突出位置,层层签订责任状、承诺书,加强镇(区)食药安办、村工作站建设,配齐配强协管员、信息员,强化业务培训、绩效考核,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加大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力度。二是完善多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市食药安委成员单位要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要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联动监管、联合执法等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定期分析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重点工作,构建各有关部门既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联动监管、联合执法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格局;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让企业切实承担起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三是强化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各镇(区)、市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稽查执法、教育培训等途径,督促企业强化责任意识,健全管理体系,把好质量安全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深化质量受权人制度、诚信公示制度和建立黑名单等手段,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发挥食品药品行业协会和自律化组织在行业自律、规范、评价和管理方面的作用,规范企业行为;同时进一步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发挥镇(区)、村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工作站作用,强化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完善覆盖城乡基层的社会化监督网络;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完善信息发布制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

今年,我市将继续以打造“全国食品药品安全消费放心地区”为目标,着重做好以下两项创建工作。一是全力做好“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市)”国家局评价验收工作。在成功创成“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市)”的基础上,市政府又将“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市)”创建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加强药品安全监管,确保今年顺利通过“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市)”复查评价验收。各镇(区)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围绕巩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市)”创建成果的工作目标,结合农村药品“两网”工作,将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基层药品监管机构,完善药品安全长效机制,开展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强化药品“两员”培训。要督促涉药涉械经营、使用单位按照规范化管理标准组织创建回头看,确保规范化创建成果不回潮,不滑坡;同时强化药品安全应急机制,保证镇村药品安全应急网络覆盖率达100%,并能有效运行。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打假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确保辖区内无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无制售假药行为;要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健全药品安全预警机制,提高药品安全预警能力。市食药安办将会同市政府办、纪检监察机关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将书面反馈,责成整改,跟踪督查,确保达标。二是不断巩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创建成果。各镇(区)、各职能部门要明确目标,加大投入,周密部署,精心实施,强化监督。市农委和市海洋渔业局要开展农(畜、水)产品养殖示范基地创建,质监局要开展食品生产示范企业创建,工商局要开展食品流通示范企业(店)创建,市卫生局要开展餐饮服务示范街和餐饮服务示范单位创建,市盐务局要开展食盐安全示范消费店创建,市粮食局要开展粮油食品示范企业(店)创建。各镇(区)要大力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基地、示范企业、示范单位、示范店等创建工作,通过示范创建发挥典型领航作用,积极打造监管示范样板,全面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促进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不断提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创建成果。

三、继续深化食品安全分段监管

一是加强种植养殖环节监管。市农委和市海洋渔业局要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健全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制度,大力推广低毒、低残留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有效规范种植、养殖行为。加强农(畜、水)产品基地建设,全面推进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生产,加快“三品”认证工作,2016年全市要创建农产品示范基地3个,新增“三品”基地面积5万亩,新增无公害食品20个、绿色食品5个、有机食品1个,确保我市“三品”数量保持全省前列。加大产地及产品监督抽检力度,深入开展农兽药和禁用药物残留监测,“三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100%,农(畜、水)产品药残检测合格率达95%。要大力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技术,加强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完善生产记录台帐,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年内新增高效渔业面积3万亩。二是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质监局要严格食品生产准入门槛,把好材料受理、现场核查、发证检验三关,强化对发证企业的后续监管;全面实施“监管、稽查、检测”三位一体综合监管模式,加强食品企业分类分级分等监管,强化食品生产监管动态管理,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要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的监管,完善食品小作坊备案管理,进一步提高小作坊产品质量,构建食品小作坊长效监管机制;要加大食品抽检力度,食品抽检合格率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市商务局要强化生猪屠宰管理,加快推行定点屠宰场星级管理制度,不断推进定点屠宰场升级改造工作,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督检查,确保出场肉品的质量;加强对外埠肉品的管理,保证外埠肉品上市质量;严厉打击私屠乱宰和制售注水、病害肉的违法行为,保证肉及肉制品消费安全。三是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工商局要完善食品市场主体准入机制,严格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进一步落实网格式、片长制、督查制、责任追究制等管理模式,全面实施分级监管;要加强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强化经营主体知识培训,推广散装食品标签规范管理,不断提升食品经营户自律意识;大力推广使用食品安全监管“两项制度”信息化系统,加强对进货查验和购销台帐制度的督查,督促食品经营者加强自律;加强“一会两站”(消费者协会分会、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建设,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食品安全权益;完善“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巡查机制,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规范食品经营户行为。市盐务局要不断加强盐业市场三级联防共保体系建设,不断推进食盐放心消费示范店建设,保障学校食堂食盐配供,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加强工业用盐、行业用盐和制盐企业加工、销售、使用等环节的检查,全力查处盐业大案要案。四是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市卫生局要巩固“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创建成果,落实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要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发放,强化餐饮日常监管,加大指导和培训力度,全面推进餐饮业、食堂的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确保全市B级以上单位达80%以上;新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1条;要以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农村家宴服务等为重点监督对象,以食物中毒风险较高的熟食卤菜、盒饭、冷菜等为重点品种,加大对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要做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预防和控制学校、建筑工地食堂及餐饮单位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患发生,提高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要切实加强农村家宴管理,家宴厨师培训率和体检率均要达90%以上,家宴备案登记率达80%以上。市城管局要加强对餐厨废弃物管理,推进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理的一体化运营。五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以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为重点环节,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重要节日、重点季节、重大活动为重点时段,以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等高风险产品为重点品种,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强化联合执法行动,对食品安全重点品种加强整治,对食品安全重点区域加强规范,对食品安全隐患的重点场所加强治理,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不断深入整治药品市场秩序

一是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措施。按照新版药品GMp标准和要求,加强生产质量监管;加大对配送企业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购销渠道、票据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储存运输条件、阴凉及冷藏保管药品管理等可能影响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规范基本药物采购、储存、养护等行为,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实施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验;推进全品种电子监管,督促配送企业切实做好基本药物核注核销。二是提升药品安全监管整体效能。深化新版药品GMp的实施,规范企业生产行为;认真宣贯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范药品流通使用行为;认真贯彻实施《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强特殊药品及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管理,杜绝流弊事件发生;加大医疗器械全过程监管力度,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行为;推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完善监测网络,扩大监测覆盖面,强化涉药涉械单位不良反应报告主体责任,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分析评估等制度,增强风险预警能力,提高质量控制水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联手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和违法销售药品等行为。三是深入推进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始终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以假冒知名品牌药品、高风险药品、通过互联网和寄递渠道违法销售药品、明显低于成本价销售的药品等为整治重点,开展新一轮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狠抓大案要案查处,健全和创新四方联席会议等制度机制,提升稽查执法质量和效能,形成联合打假的强大合力。

五、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建设

各镇(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市政府办下发的《关于建立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体系工作意见》,切实把握,采取措施,狠抓落实,不断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体系和工作机制,把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一是开展调查摸底,建立“一企一档、一店一档、一品一档”的三类保化监管档案,建立健全全市保化生产经营单位数据库。二是要加强日常监管,按照《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要求,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分类分级分等“三分”管理,指导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生产记录、索证索票、标签标识、检验检测、停开业报告、产品召回等制度;加强违法广告的监测、查处。三是严格规范管理,在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实施统一资质管理、统一制度管理、统一质量管理、统一环境管理、统一信息管理、统一资料管理的“六统一”规范化管理,确保实施率达80%以上。四是健全诚信体系。制定信用建设的监管、评价、披露、奖惩制度,全面规范信用建设工作,建立企业生产经营信用档案和部门监管信用档案,严格信用信息征集、发布。

六、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机制

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切实增强监管合力。一是完善司法联动机制。市公安局要主动介入,加大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黑窝点等违法经营场所的清理整顿力度,严厉打击阻挠执法、暴力抗法和生产经经营假冒食品药品等行为。市检察院要对造成公共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经营主体及其主要责任人迅速立案调查,依法提起公诉,对因公务人员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市法院要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刑事惩处与民事赔偿工作力度,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案件,要快审、快判、快赔。二是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实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政务公开制度,在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网、部门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工作流程、责任体系、责任人员,每周工作动态、每月大事记、所有处罚的内容以及责任追究结果。三是完善效能监察机制。市食药安办将下发督查计划,明确督查重点,联合市政府办、纪委、监察局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效能革命,运用效能监察手段,推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落实。四是完善考核奖惩机制。严格按照市政府出台的《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制定月度、季度、年度量化考核细则,组织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定期反馈公布,严格奖惩兑现。对不依法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或监管缺失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4篇

2016年,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始终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为方向,以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己任,以全市率先、全省领先、全国争先“三先”为目标,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机制,推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1、全力冲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市)。按照三年创成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市)的要求,积极开展创建活动。12月中旬,我市将接受省局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市)评价验收。2016年,我局将按照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市)创建要求,继续完善药品电子监管中心,强化药品“两网”建设,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注重“两员”培训和科普宣传,加强涉药单位规范化管理,迎接国家药监局检查验收,确保创成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市)。

2、全力服务医药经济。按照市委、市政府培大育强工作要求,进一步转变服务理念,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效能。局领导分工挂钩医药企业,定期到企业开展调研,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强化服务工作站作用,为企业提供“零距离”服务,推动全市医药经济实现跨越发展。

3、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机制。强化政府责任,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实行重大事故“一票否决”;强化部门职责,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协调机制,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食品药品安全考核,严格奖惩兑现,严肃责任追究;落实企业责任,发挥自律小组作用,实行公开承诺,实施执法约谈,开展信用评定,健全自律化体系。

4、强化食品综合协调。不断巩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市)成果,坚持定期会办,定期召开食药安委、食药安办工作例会,组织协调解决阶段工作;坚持联合执法,每季牵头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查找安全隐患;坚持安全督查,会同市纪委、监察局定期组织督查,督促职责履行;坚持举报奖励,鼓励群众参与监督。

5、履行保化监管职能。建立健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保化监管工作意见,分企、分店、分品健全保化三类档案,分类、分品、分等实施保化三分监管,探索风险监控、应急处理、专项治理三项机制,形成有特色的保化监管体系。

6、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深入开展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社会影响大的重大违法案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力争查办有一定影响的大案要案。同时以基药监管为重点,加强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监管,有序开展基药抽样工作,严厉打击假劣药械违法犯罪行为。

7、加强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办好“道德讲堂”,扎实开展“运用国学经典、塑造道德药监”教育活动。强化药监志愿服务品牌建设,以药监志愿服务为平台,深入做好服务社会、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工作。加强药监文化建设,加强党建工作,努力营造进取勃发的工作氛围。继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估机制,落实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不断深化用人重品、用人重绩的选拔机制,着力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用人环境。认真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巩固惩防体系建设,深化行风政风建设,着力构建长效监督机制。

第5篇

一、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责任体系建设

各镇、各区(园)、市各有关部门要依据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按照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事权,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责任体系,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国家即将出台的《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新的法规、规章,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制度,着力提高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效能,促进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规范化、程序化。要强化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企业是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

二、强化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管

1、加强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执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严格按照产品配方使用原料、按工艺组织生产、按标准进行检验、按规定要求标识标注包装说明书,严格要求生产企业自觉把好质量安全生产源头关。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指导生产企业完善并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各项质量安全制度,督促企业加强原料采购管理,强化原料进厂检验,严禁采购和使用来源不明、假冒伪劣的原料,严禁非法添加行为。

2、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监管。重点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进货渠道、标签标识、产品合格标记、仓储条件、进销台帐记录等内容,督促指导经营单位建立和落实保健食品化妆品进货检查验收、产品进销台帐登记等制度,把好产品货源质量安全关,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行为,确保市场产品安全。

3、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现场检查,确保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60%;对高风险产品和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增加检查频次,开展突击检查;对产品安全风险监测及举报投诉中发现的问题产品开展“飞行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使用假冒伪劣原料生产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严肃处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暂停生产经营,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并采取责令下架等行政措施。

4、加强标签标识和广告监管。加大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经销商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规范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标示的内容,从严查处标签、说明书非法标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与批准内容不一致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电视、电台、报纸、互联网、广告牌等媒体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的监测检查,重点整治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宣传材料中宣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以专家或患者名义进行功效证明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普通食品通过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宣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行为。

三、深化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

1、继续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打击非法添加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保健食品原料、生产工艺、配方是否按批准内容生产的专项检查,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假冒伪劣或来源不明的原料、擅自改变生产工艺(或配方)行为,加大对成分可疑保健食品抽检力度。开展化妆品生产企业非法添加专项检查,严查企业不按批准或备案产品配方生产化妆品或违法使用禁用物质、超量使用限用物质行为。

2、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标签和说明书专项检查活动。严格规范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管理,重点监督检查非法标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行为。规范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严查化妆品使用虚假批准文号(备案号)或在产品标签、包装及说明书上使用医疗术语和夸大功能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3、组织开展无备案产品化妆品企业专项检查活动。摸清企业产品生产情况,督促企业执行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制度;检查企业产品工艺配方及使用原料有无使用禁用物质、产品是否经过检验出厂,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4、组织开展高风险产品专项检查工作。重点加强安全隐患较高产品、产品原料、委托加工行为检查,尤其要加强价格昂贵、原料有限、动植物提取物、标示进口原料、缺乏特征性质控指标等保健食品生产原料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假冒伪劣及不按标准规范、未经许可生产保健食品化妆品行为。

四、严格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准入

一是指导企业开展产品及企业许可清理换证工作。按照国家和省保健食品及保健食品企业生产许可和化妆品企业卫生许可清理换证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指导企业按时完成产品清理换证和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二是落实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临时生产许可制度。市有关部门要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临时生产许可制度》,严格落实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申领条件,指导企业保健食品临时生产许可证申领工作。三是协助实施产品及企业许可工作。对申请注册和再注册的保健食品,协助上级部门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申请生产许可的企业,按照修订后的生产许可条件和良好生产规范,指导企业按规范进行改造,帮助其申领生产(卫生)许可证。

五、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风险监测评估

一是进一步健全风险监测工作网络。积极推进我市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风险监测网、监测评估网。定期开展风险监测,逐步做到抽样检测常态化、风险监测规范化、质量评估制度化、安全预警公开化。二是认真完成风险监测任务。认真落实2016年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测评估工作任务,着力对风险程度高、不良反应多、流通范围广、消费量大以及消费者关注、易违法添加药物和禁用物质或超量超范围使用限用物质的保健食品化妆品进行监督抽检,扎实做好风险监测结果的总结分析,正确评估市场状况。对风险监测发现的问题产品,要依法进行处理,同时加大对该类产品的监督抽检力度,开展隐患排查,进行风险评估,做好风险防控。三是启动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积极开展调研,制定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和任务。建设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指导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医疗机构上报不良反应信息,扎实开展不良反应信息汇总、分析上报工作,逐步形成系统、科学、完善的化妆品不良反应检测网络。

六、加快保健食品化妆品技术能力建设

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局《关于加快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能力建设,积极探索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信息化建设,有序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信息平台建设,促进监管工作电子化、网络化。建立保健食品化妆品应急处置工作体系,制定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

七、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宣传教育

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宣传月”等各种活动,通过在电视、网络等媒体开辟专栏,大力宣传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广大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的社会氛围。强化培训工作,分期分批对保健食品化妆品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开展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知识水平和监管人员业务素质。要加强保健食品科学知识宣传教育,及时发布权威消息,澄清虚假宣传和炒作,引导公众树立科学的保健理念。

第6篇

一、全面推进诚信管理体系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加强对行业组织和食品工业企业的指导,巩固前二批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成果,确保年底前所有乳制品企业建立并运行诚信管理体系。2016年,各市经信委要结合本地区食品工业实际,重点在酒类、肉类、调味品及休闲食品行业中,认真组织开展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开展企业数应不少于5家。规范诚信体系评价工作,做好跟踪监督审核,确保诚信管理体系运行质量。

(二)完善诚信制度机制。加快建立“政府部门指导推动、行业协会组织实施、食品企业自觉参与、诚信责任有效落实”的诚信管理体系运行机制。编制统一的文件化诚信管理体系模板,出台操作性强的诚信管理体系建设的文件化标准体系样本。增加咨询服务机构数量,形成竞争机制,提高咨询服务质量。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促进诚信信息互通互联。加大对建立并运行诚信管理体系企业的扶持力度,给予在品牌宣传、技术改造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等方面优先支持。惩治失信食品工业企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黑名单”发布工作。

(三)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诚信氛围。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的专家队伍、企业诚信管理人员(内审员)和咨询机构人员的培训工作,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二、加强食品行业管理

(一)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加快推动国家和我省有关食品工业“十二五”规划实施,积极落实粮食加工业、马铃薯加工业、肉类工业、制糖工业和葡萄酒行业发展规划,认真完成规划中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着力协调解决食品工业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

(二)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加强食品生产环节技术、装备及发展趋势的跟踪和研究,鼓励企业利用新技术、新装备对产品进行改造和升级,不断改善生产条件。支持企业加强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积极组织申报国家及工信部有关支持食品企业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和检测技术示范中心建设等专项,不断提高我省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综合实力。

(三)推进食品高端发展平台建设。组织召开食品高端发展研究座谈会,修订完善《省食品高端发展协同工作平台管理办法》,促进产业高端化发展合作交流,促进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科研院校与食品企业间资源整合,积极探索推动我省食品产业高端化发展的实践方式。

三、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加强食品安全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信部及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引导食品行业自律,倡导“企业诚实守信,产品质量第一,生产者对消费者负责”的行业风气,不断强化食品企业及从业者诚信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配合省食安办继续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参与、支持与监督的积极性,提升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消费的信心。

(二)开展食品安全相关培训。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食品企业负责人、关健岗位人员和食品安全师培训认证工作,举办食品安全师培训班,进一步推动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落实,推进大型食品企业加强内设食品安全监控机构建设,为企业食品加工生产质量安全把好关口,不断提高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水平。

(三)配合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以服务于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为抓手,提升食品安全服务能力,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积极配合相关监管部门做好各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与食品药品安全有关的非法生产行为。

四、推进食品品牌发展战略

(一)加强企业自主品牌培育。强化企业品牌意识,促进企业品牌宣传,不断提升企业品牌竞争力。调研摸底省内食品产业集群及工业企业品牌及建设情况,积极做好申报推荐全国食品工业强县和优秀龙头食品企业工作。组织已获全国食品工业强县和全国优秀龙头食品企业的县(市、区)和企业参加全国食品工业强县创新发展研讨交流会。

(二)打造长三角名优食品品牌。认真组织“长三角地区名优食品”产品申报及评审工作,集中展示已获“长三角地区名优食品”,不断构筑长三角地区品牌战略平台,增强企业新产品开发和品牌创建能力。组织开展“白酒创新产品”鉴评活动,召开保健食品专家座谈会,引导食品行业新产品开发和品牌创新,全面提升省名优食品质量和品牌形象。

篇六:保化工作计划
2015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第1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范文

2015年,我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深入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紧紧围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这一中心任务,进一步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大力推进实施监管创新,健全完善监管长效机制,着力解决食品药品领域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力打造食品药品安全***,努力提升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又好又快推进文明、富裕、和谐***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在市委、市政府和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加强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保障措施到位、资金投入到位和督促检查到位。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创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法,提长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二、落实部门职责,加强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加强各自职责范围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有效途径和措施,提高各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同时,协调各部门

具体监管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各部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突出监管重点,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在巩固现有成绩的基础上,继续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针对食品药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与卫生、工商、质监、公安等有关部门执法行动,整合监管资源,确保专项整治取得良好成效。

四、推进工作创新,扎实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充分发挥示范创建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的抓手作用,进一步扩大创建范围,提升创建质量,夯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基础。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全面推动我市食品药品安全水平再上新台阶。同时,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放心消费城市”、“放心粮油工程”、“百城万店无假货”等创建活动,巩固创建成果,实现新的提升。

五、加强条块结合,增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合力。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针,加强各镇、各部门间的协同配合,把分散的力量集中起来,把具体的监管统一起来,真正形成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

六、坚持防范在先,增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能

力。积极组织对重点食品药品以及重点时期的抽样检测,预报预警可能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预测分析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做到一旦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协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介入,快速处置,把损失和影响控制到最小程度。

七、加强宣传工作,营造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良好社会氛围。把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作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举措,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予以推进。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并结合食品药品安全社区和示范镇创建活动,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手册、宣传栏、现场宣传等形式,针对农村、社区、学校、机关、民工等不同群众体,广泛开展宣传,引导群众安全、科学、健康消费,营造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八、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素质。进一步健全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实现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增强全局意识、为民意识,着力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中损害群

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逐步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坚持依法行政、认真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运行高效的执法体系,做到严格执法、秉公办事、文明服务,树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

第2篇:宝塔社区2015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我社区实际制定出2015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的能力和水平。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经营质量不合格、不达标的食品等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解决好人民群众“菜篮子”工程,确保广大居民群众的合法消费权益。

二、健全机构、制定计划、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要求,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陈明江书记担任组长,王泽玉主任担任副组长,胡立明是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工作并及时上报日常工作。同时我们根据社区工作实际,在做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实施方案和专项整治计划。做到人人有责任,工作有目标,绝不走过场,真正的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宣传教育工作

1、加强对《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开展行业诚信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

2、进一步做好舆论宣传工作。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和食品放心工程的内容,认真抓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监督食品安全的良好工作氛围,增强社区群众食品消费的维权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

2015年整治和监管的重点是:以集贸市场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三无”产品为重点整治对象,切实加强对分散在集市的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饮食摊点的监管。

1、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杜绝违规生产、销售不安全食品店。

2、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督。建立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通过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管。

3、开展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清理整顿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企业。

4、宣传到位、效果明显。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并大力宣传无证经营、乱用添加剂食品安全意识,宣传到广大群众中去,加强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让广大辖区人民群众都形成注重食品安全的意识,让问题食品远离群众。

第3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的食品药品监管责任,杜绝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在校内的存在,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常山县教育局出台了06年学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目标与计划。

一、县教育局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并在教育科设立工作办公室。各校建立健全校内食品安全工作机构,明确校长是学校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指定专人分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分管人员对校内食品药品安全直接负责,并将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分管人员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实施奖惩制度。

二、建立各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制度主要应包括:食堂、商店从业人员体检制度、餐具消毒、保存及工作衣帽穿戴、清洗制度、向师生出售饭菜24小时留样制度、学校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8项制度。各校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要经常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减少或及时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防范校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积极开展学校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校要制定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工作计划,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倡计划导健康消费,要求每学期开展食品安全健康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四、加强校内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必须完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要与承包者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状,提出明确的食品药品卫生安全要求。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出食堂、商店的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

五、各校要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制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预案。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建设活动,年内建成3个校内连锁超市,26所学校放心店建设任务,其覆盖面达到50%以上。积极推行蔬菜、肉品的定点配送工作。

六、配有校医的学校,要开展规范药房创建活动,做到药品管理规范化,确保年内通过“规范药房”的达标验收。

七、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根据《常山县重大食品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学校一旦出现食品药品安全群体性突发事件,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准确、及时向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报送情况,决不允许迟报、漏报和瞒报,否则将严惩责任人。有关学校食品安全教育活动信息每学期上报办公室不少于2条。

第4篇:2015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下属企业、局各科室:

为加强我局食品安全工作,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和市、区人民政府的总体部署,特制订我局本年度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保平安、促发展、惠民生”的总目标,切实加强领导,以科学的监管理念,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监管职责,进一步完善机制,着力构建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重点

进一步强化粮食收储企业的粮油质量管理、粮食市场陈化粮的流入管理,生猪购销行业管理、定点屠宰企业违禁药物的定性检测及屠宰加工全程的规范操作监管。努力推进生猪定点屠宰管理、酒类流通管理。推进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工作。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创新。

三、管理目标及责任要求

(一)粮食管理科:做好粮油的收购、储运监管。强化收购粮食质量监测和库存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测。防止重度不宜存粮流入市场。将粮食配送引入学校及农村“放心店”;在粮油存储企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建立粮油存储企业管理相对人的基本档案,并建立日常监管记录档案。

(二)贸易管理科:加强生猪调运、屠宰管理。会同农林部门加强生猪调入质量管理,健全风险评估制度,签订产销协作联防协议。督促生猪定点屠宰场加强肉品品质检验管理和“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自检。严格生猪定点屠宰,县城以上城区进点屠宰率达100%,乡镇和农村进点屠宰率在达95%,提高机械化屠宰率、定点屠宰覆盖面。推进牛、羊屠宰的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肉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屠宰病死猪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负私屠滥宰和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病死猪、生猪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健全肉品质量可追溯机制。不发生因食肉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开展生猪购销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定点屠宰企业管理相对人的基本档案,并建立日常监管记录档案。

贯彻《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范酒类流通秩序。

(三)市场管理科:推进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建设,加强村级连锁便民店建设,覆盖面达到90%。实施“品牌超市进校园”工作,稳妥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配合开展“百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建设。指导全区开展食品配送工程建设,配合开展“食品安全九大基础工程”相关工作。乡镇连锁超市、便利店建立健全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索证索票率达100%。

(四)办公室:与相关科室一起,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专业集中培训。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

强化信息交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通报,及时向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上报食品安全信息。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联络员队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每月报送不少于1篇,在局政务网站设立食品安全栏目,内容及时更新;每季度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上报监管工作情况,每半年上报食品安全预测预警和监测评估信息。

第5篇:隆盛镇2015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为认真做好全镇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全镇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隆盛镇2015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将相关制度落到实处

镇食品安全协调办公室将根据我镇食品安全工作需要,在以前已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力求使各种规章制度行之有效,发挥应有的作用,确保全镇食品安全协调工作正常开展。

二、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金堂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我镇2015年的食品安全工作仍然采取“全县统一领导,乡镇人民政府负总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结合当前的监管现状和监管体制实际,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方法,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工作“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相关单位责任人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理顺监管职责,明确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相关部门要齐心协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全力推进我镇食品安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三、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全面实行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

2015年,镇党委、镇政府仍继续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村(社区)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对各村(社区)的食品安全工作实行目标管理,镇党委、政府将与各村(社区)签定《2015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监管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镇食品安全协办公室将进一步细化、量化对各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力求做到考核办法既简明扼要,又切实可行。

四、坚持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重点,继续实施食品放心工程

去年我镇的食品安全各专项整治工作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在镇各相关部门的紧密配合和各村(社区)共同努力下,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推动了全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纵深发展。由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因此,今年我镇各村(社区)要在认真总结和分析去年整治成效和经验的基础上,切实履行职责,结合我镇种植养殖业、生产加工业、经营流通业、餐饮业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对象的强化监督,务求取得实效。要通过开展各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及时查处食品安全大案要案,有力地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防范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进入辖区市场;要进一步规范在街头、集贸市场开办的饮食摊点,抓好农村消费比较集中的场所经营食品的日常巡查监督和集中整治,特别要加强对儿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坚决防止假冒伪劣儿童食品危害儿童身体健康;要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等主要节假日为重点时段,以乡镇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及送货上门经营活动为重点监管对象,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以降价促销等名义面向农村推销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要继续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小餐馆、中小学校食堂以及群众自办家庭宴席等食品安全事故易发环节的监管力度,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对农村宴席严格实行《厨师登记备案和定期体检》、《自办宴席申请报告和检查备案》等管理制度,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同时继续做好全镇奶制品的市场监管,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及婴幼儿的生命健康安全。

五、继续加强食品安全宣教力度,强化社会监督

要按照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煤体和宣传手段,继续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和自律意识,同时也让群众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假冒伪劣食品鉴别的基本方法、依法维权的基本程序,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养成良好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自觉筑起食品安全防线;教育和指导农村群众科学使用低毒、高效、低残留农药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逐步推行食品市场质量认证,逐步规范其经营行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及时揭露、曝光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着力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加大失信成本,大力宣传重质量、讲信誉的优质食品、优良品牌,扶优扶强,增强群众的消费信心,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的关注程度,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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