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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主任调解上访矛盾

2016-07-20 09:13:2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社区主任调解上访矛盾(共6篇)矛盾纠纷会议记录1 为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10月24日下午,我市在信访局二楼会议室再次召开全市矛盾纠纷排查会议。市委群工部、信访局相关负责人、各镇、街道、园区管委会主管副职和市直各有关单位信访科长参加了会议。会议首先通报了前一阶段矛盾排查表报送情况,并对下一阶段矛盾纠纷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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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社区主任调解上访矛盾
矛盾纠纷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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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10月24日下午,我市在信访局二楼会议室再次召开全市矛盾纠纷排查会议。市委群工部、信访局相关负责人、各镇、街道、园区管委会主管副职和市直各有关单位信访科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通报了前一阶段矛盾排查表报送情况,并对下一阶段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提出要求:一要各单位按时召开矛盾排查例会,镇级每月2次,市级每月1次,并做好会议记录;二要落实各项工作制度,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三要加大重点矛盾纠纷交办、督办力度;四要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及时上报重大不稳定因素;五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信访问题或其他需要问责的情形,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进行责任追究。 2\

马大伟强调了年底前的几项工作:各级综治部门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突出重点、兼顾全局,认真做好当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是大力推进平安建设。要在农村平安建设、专项整治活动、部门行业平安创建以及平安创建宣传工作方面切实取得实效;二是狠抓综治领导责任制的落实。各地要认真对照、补差补缺,做好2004-2007年度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三是加强乡镇街道综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四是认真总结今年工作,同时将平安建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和流动人口治安管理三项工作作为明年工作重点,积极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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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深化认识、要整合力量、要健全机制、要创新方法。大力推广一些地方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心的做法,着力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建立市、县、乡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例会制度,实行统一受理、定期梳理、限期办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不激化;要认真学习“枫桥经验”,各级综治部门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改革的精神。大胆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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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全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分析全旗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形势和任务,全面部署全旗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明确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职责任务。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充分认识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大意义,强化责任意识,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特别是要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的矛盾和问题,要认真细致、主动超前地做好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化解这些矛盾和问题,促进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和谐。

要切实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重要内容,做为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作为夯

实基层基础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各项措施,切实抓好抓实,抓出实效。要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内容,作为衡量各苏木镇、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驾驭复杂局面能力的重要依据,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各苏木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推动全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和自治区60周年大庆做出积极的贡献!

治安形势分析记录

一要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深入扎实地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从督查情况看,大多数乡镇对工作高度重视,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仍有少数乡镇对县委的部署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工作一般化的问题比较突出。有个别县直部门到现在都没有做过认真的研究和安排,这种状况很不适应当前维稳工作的需要。希望有关单位要引起重视,改进工作,下功夫把这项工作做深做细,把突出问题解决好。一是要围绕全县大局稳定,加大对因民工工资、草场、围栏、放牧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化解工作,防止酿成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二是狠抓重点信访案件的化解处理,力求在解决突出问题上见成效。三是切实抓好民间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尽可能减少和防止“民转刑”、“刑转命”案件的发生。

二要进一步加大打击犯罪和治安管理力度,确保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一是切实加大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打盗窃,促防范,防止爆炸等恐怖事件和诈骗、传销等违法活动的发生。二是大力加强社会面上的治安管理和防控工作力度。加强出租房屋、文化娱乐场所、民爆使用单位等重点场所和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社会管理工作,加强值班、巡逻、巡控工作,严厉打击黄赌毒等各类丑恶现象,在充分发挥现有技防设施作用的基础上,力争完成今年技防建设任务。三是加强居民住宅区看楼护院工作,增强群众安全感。四是加大对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

三要加快综治中心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各乡镇要切实把综治中心建设作为今年综治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加强综治中心的组织领导建设,确保有专人抓;加强制度建设,形成“矛盾联调、治安联防、警务联动、问题联治、平安联创”的大综治工作格局。同时要大力加强基层政法单位建设,把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建设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牢固防线,推进庭、所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建设,全面巩固省级平安县成果。

四要认真搞好“五五”普法工作,推进依法治理和“法律七进”工作。不断巩固前期工作取得的成果,加强工作研究,创新工作思路,落实普法教育工作机制、制度,切实把“法律七进”作为深入推进公民法律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努力构建“大普法、大宣传”工作格局。不断健全和完善“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格局,牢固树立“化解矛盾纠纷就是维护社会稳定”和“调解优先”的工作理念,高度重视新形势下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的基础作用、行政调解的职能作用、司法调解的主导作用和“三调联动”的整体效能,切实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贯穿于解决矛盾纠纷的全过程,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要高度重视反邪教工作,全力做好藏区维稳工作。

六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推动各项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切实把各项维稳措施落到实处,切实落实各级领导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5、

为做好冬季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地区安全稳定,2009年11月24日,陶然亭街道召开了地区矛盾纠纷排查会议。街道办事处主任李华参加会议。

会议就化解前期存在的矛盾纠纷工作进行了总结,同时围绕冬季地区安全生产、安全防范、突出纠纷等问题进行了排查。李华主任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问题逐一明确了责任部门。针对地区防诈骗、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四防”工作,李华主任要求各成员单位、各部门、各社区一要加大对居民群众的宣传力度,增强居民自防意识;二要开展“回头看”行动,逐户对居民家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和复查;三要发挥地区协调机制作用,解决重点地区突出问题;四要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合力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6、

5月16日上午,两路口街道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了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会,参加会议的有街道办事处李建晴书记,黄康明副主任,王大忠副主任,王家坡派出所副所长朱建川,两路口派出所副所长李军,街道办事处各科室负责人,9个社区居委会主任,综治办工作人员和办事处信访工作人员。

首先,黄康明副主任主持学习了渝中信联办[2007]20号文件《关于切实做好第三次党代会期间信访稳定工作的通知》。并对群众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以及重复集访次数与上月相比都有所上升,尤其是到京有大幅增加进行了分析。对近期两路口地区可能发生的集访和相关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并有针对性的部署了对重点问题和人员分解落实到责任领导和部门,确保市三次党代会期间的稳定。

各科室、各社区、派出所针对两路口地区矛盾纠纷进行了全面的大排查,共排查了矛盾纠纷19起。其中矛盾较小的10起逐一进行了分析、布置、落实相关责任人,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化解时间及其办法。对9起影响较大的或潜在有较大隐患的矛盾纠纷,逐一落实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

7、【社区主任调解上访矛盾】

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4月17日上午,农业局组织召开由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矛盾纠纷排查会议,会议由农业局副局长李凌刚同志主持。首先传达学习了3月15日召开的民乐县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会议精神,之后局属各单位分别汇报了当前矛盾纠纷情况,最后李凌刚同志对今后农业生产的安全形势进行了总体分析,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抓矛盾排查和安全工作思想不能放松,必须高度重视,要善于发现和解决问题;二是想方设法做实安全工作,加强工作的预见性有针对性,确保单位内部的稳定;三是坚持搞好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的属地化检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生产安全,大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会议还对安全生产、禁毒、普法等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篇二:社区主任调解上访矛盾
信访类大调解制度 (十二项)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第一条 实行矛盾纠纷定期集中排查调处制度。办事处、居委会两级调解委员会要紧紧围绕党工委、办事处工作中心,抓住敏感时期及重大节假日活动时期的集中排查调处,全面掌握本辖区矛盾纠纷的总体情况。

第二条 在抓好一般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基础上,按每月定期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隐患集中排查调处专项行动,对列出的重大矛盾纠纷及不稳定问题,实行领导挂帅。

第三条 办事处调解中心重点排查可能导致突发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涉及人数较多、易引起群体性上访事件的矛盾纠纷;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公共安全的矛盾纠纷。

【社区主任调解上访矛盾】

第四条 集中排查调处的重点内容主要有:征地拆迁纠纷,山林纠纷,财产纠纷,民间借贷,涉法涉诉问题,涉军问题,环境污染纠纷,医患纠纷,其他重大纠纷隐患等。【社区主任调解上访矛盾】

第五条 办事处调解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按照“统一受理,集中疏理,归口管理,依法调解,限期处理”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逐级落实。

第六条 每一次排查调处要有完整的记录,归类梳理、归档备查。

第七条 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和“滚动排查、连续化解”

的指导思想,增强排查调处的工作实效。

第八条 办事处调解中心要认真抓好重点区域、重点群体和重点问题的纠纷排查工作,要逐居民小组、逐社区、逐单位进行摸排梳理,确保把已经发生和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搞清楚。

第九条 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中的重点人、重大问题,要密切注意动态,加大调处和稳控工作力度,并分别制定具体可行的调处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调处工作期限。

矛盾纠纷定期分析汇报、通报制度

第一条 建立矛盾纠纷逐级分析报告制度。办事处维稳办每月向群工部(信访局)报告当月矛盾纠纷排查情况。

第二条 建立调解信息直报制度。专门指定一名调解信息员,对调解中的典型案例和典型经验可随时上报市司法局。

第三条 办事处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要定期将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调处情况报告党工委、办事处。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对有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要随时上报市维稳办、群工部、信访局。

第四条 办事处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于每月25日前将本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总体工作情况报市维稳办。报告的主要内容为:矛盾纠纷的总体分析、分类分析、隐患分析、个案分析、研判【社区主任调解上访矛盾】

分析。内容要详细,反映情况要真实。确保“数据准确、分析透彻、反映真实”的要求。

第五条 办事处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于每月20日前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工作情况统计表报市维稳办。

第六条 每月组织一次矛盾纠纷分析会。

第七条 对全办事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好的方面和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及时总结在矛盾调解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广典型,分类指导社区、单位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第八条 经过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要实行“零报告”制度。对于该排查出的问题没有发现,或者发现不能及时解决而酿成重大事件或重大刑事案件的,对责任人实行追究。

矛盾纠纷受理登记与分流制度

第一条 设立纠纷受理接待窗口,由值班领导负责在群工办接待群众。

第二条 办事处调解中心内设纠纷受理室,群工办专门受理接待群众来访。纠纷调处室、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专门调解当事人矛盾纠纷。纪委办专门督察调解工作的程序和方法是否合法、要做到依法调解。

第三条 对群众要求调解和排查出来的社会矛盾纠纷统一

受理登记并进行汇总梳理。

第四条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指派分流制度。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中心,要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类别,或直接调解,或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分流指派到社区和单位。

第五条 办事处调解中心对每月未调解成功的各类矛盾纠纷进行登记分流后,均要进行梳理、分析、摸清症结所在,及时研究纠纷调处的指导性意见。

第六条 办事处调解中心审查后认为矛盾纠纷应分流给有关社区、单位调处的,即开具矛盾纠纷处理分流指派单,根据不同的矛盾纠纷提出分流处理的意见,责成相关社区、单位予以处理;调解中心对分流出去的矛盾纠纷,应当规定处理期限。

第七条 接受分流矛盾纠纷的社区、单位在接到办事处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分流交办的矛盾纠纷后,参照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理。

第八条 接受单位在处理分流交办的矛盾纠纷过程中,应当定期向办事处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汇报工作的进展情况;问题解决后,应将结果随同有关资料报送办事处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解决不成的,应及时将矛盾纠纷回流至办事处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解决。

第九条 办事处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对已解决的矛盾纠纷,

特别是有重大影响、疑难复杂、可能出现反弹的矛盾纠纷要定期进行回访。

【社区主任调解上访矛盾】

大调解督办制度

第一条 建立健全调解工作的检查督办制度。办事处调解中心对各社区调解工作,要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了解掌握调解进度和结果。

第二条 办事处调解服务中心要严格执行《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遵照省、市关于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实施意见和工作要点,加强督导检查。

第三条 定期组织督查人员进行检查,包片指导,跟踪督办,及时掌握调解情况,协调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

第四条 办事处大调解中心负责梳理各社区居民委员会反映上来的情况,并根据不同的矛盾纠纷提出分流处理的意见,对发现的矛盾纠纷应及时检查督促;同时将督办的情况告知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对督办的矛盾纠纷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及时掌握处理进度。

篇三:社区主任调解上访矛盾
2015社区信访工作小结

小结一:社区信访工作小结

一、加强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

“基础不实,地动山摇”,我们充分认识到维护社会稳定,做好信访工作,加强基础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是建立了信访信息员网络。

在年初对这支队伍分类分批进行了信访工作培训,提升了他们做好信访工作的能力。形成了信访工作众人拾柴的局面,使信访信息、社会稳定的动态情况能在第一时间反馈到社区,第一时间得到调解处置。

二是强化社区组织建设。有力地巩固信访工作第一道防线,使“小事不出社区”甚至“大事不出社区”的目标落到了实处。

二、加强信访工作制度建设

创新制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是从源头上预防产生不稳定因素的重要措施。凡是来访者都能得到热情接待,由人负责到底;建立信访巡查排摸制度。规定信访干部不座办公室,排摸不稳定因素,不是等群众来访,而是主动下访,做到抓“未”、抓“早”,把预测工作走在预防之前,把预防工作走在调解之前,把调解工作走在激化之前,把力量和精力放在事发之前,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始发阶段,增加事前扎扎实实,减少事后的大张旗鼓,由上访向下访的转变,由群众找领导向领导找群众的转变,牢牢掌握了信访工作的主动权,打破了信访事件总是群众找领导的被动局面,同时也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

三、积极探索信访调处新办法新途径

虽然我社区去年的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基本形成了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早化解的机制,但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措施,积极探索,努力工作,使信访维稳工作做得更好,为创建“平安社区”,构筑“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小结二:社区信访工作小结

在信访工作中,龙擎苑社区公正、妥善、实事求是地调解民事纠纷,及时化解社会矛盾,避免集体上访现象,调解成功率达到96.7%,维护了信访秩序,保持了社区稳定。一、热情耐心地做好拆迁户的思想工作,制止了集体上访现象。

XX年,柳州市在建设阳和大桥、扩建南二环路时,需拆除柳机宿舍4区、6区、18区、19区、20区近200户,柳机工厂领导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经配合市拆迁部门在做好动员工作的前提下,大部分拆迁户按经济补偿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异地搬迁。但其中有48户与拆迁公司因拆迁补偿安置的意见不合而达不成协议。并于XX年9月起,连续9次群体找柳机和社区领导反映情况,要求在柳机范围内建房,以房屋置换,并强调如达不到要求就到区里上访。

为做好拆迁户的工作,防止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社区领导承担了主要的劝说工作,一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耐心细致地作好释疑工作,二是主动与柳州机械厂领导汇报、沟通、协调,三是将拆迁户的动向书面或电话报告五里亭街道办事处领导,四是协调各方与拆迁或施工单位现场处理具体矛盾,先后6次制止了拆迁户的过激行为。由于思想工作到位、措施适宜,搬迁户保持了平静的心态,有问题首先找社区领导,通过社区协调解决,从而避免了群集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关心军转人员的政策落实问题,安抚了他们的思想情绪。

社区内有二十多名军转人员,为要求落实待遇问题,情绪较为激动,社区及时向五里亭街道办反映,并向他们做好思想安抚工作,要求他们冷静相待,要相信党和政府会妥善处理好他们的问题。最后,社区军转人员邓长清、张镭、温润林、杨作悦、邓宗庆、贺茂贵等6人得到每月150元的生活补贴费。驻区单位柳州机械厂也有16名军转人员,社区也义不容辞地协助柳机做好思想安抚工作,当待遇问题落实后,又与柳机有关部门一起做好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三、采纳居民意见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限期整改。

根据社区居民意见反映,有些居民在楼栋口及住房周边堆放大量板皮木材,给消防工作造成极大隐患。针对此情况,社区领导先派工作人员下去巡查,了解具体情况,并于XX年12月下旬召开综治消防工作联席会议,与柳机保卫部、消防队、生产部安全科、规划发展部和鸡喇派出所管段民警等,共同研讨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决定对存在隐患户发放整改通知书,限期处理,以消除隐患。会后,根据事先巡查的情况,有针对性的问题进行现场处理,通过了解、劝说后下达整改通知书,先后发放了39份整改通知书,使这些住户提高了防火安全意识,为社区安全隐患提供了有效保证。

四、主动地与市有线电视台联系沟通,落实新迁户的线路安装。

XX年11月起,柳机394户职工陆续搬进新居,因客观原因使市有线电视台未能及时进行闭路电视线路安装,新迁户因无法收看电视而反映强烈。为此。社区主动会同柳机规划部多次与市有线电视台交涉、沟通,并协助做好线路管道的整改工程,并向五里亭街道办和鱼峰区有关领导汇报,进行多方协调工作,希望能使新迁户能在春节期间收看到电视,在几经工作后,已于1月18日按电视台的要求开始做好代收安装费用工作,使他们的情绪稍有安定,基本消除了不安定因素。但能否如愿,还将通过有关部门和领导继续做好沟通协调工作。综上所述,XX年,本社区在开展信访接待来访群众工作方面虽然作了一些我们应该做的工作,但是距离上级领导对此工作要求还有一段差距,我们决心在今后信访工作中继续努力搞好群众接待工作,热情地为居民作好服务工作,为稳定消除不稳定因素作出应有的贡献。

小结三:社区信访工作小结

社区信访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和县信访局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上级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社区工作大局,以为广大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及难点、热点问题为出发点,着力妥善处理各类信访问题,化解群众之间的内部矛盾,全力维护全社区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经济发展,为构建平安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和完善信访工作领导机构和各项工作制度。

1、成立以社区党委政府领导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部门责任人为具体责任人的社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2、建立部门、社区、村、组三级信访工作机构和信息工作网络,把部门负责人、村两委干部、村小组长以及群众中德高望重的老领导、离退休干部聘为信访工作联络员。

3、建立和完善信访工作10项制度:①社区党委书记、社区长接待日制度;②社区直单位负责“大接访、大下访”制度;③部门责任人驻村夜访制度;④社区四班子领导接待日制度;⑤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众群体性联席会议制度;⑥社区党委政府及部门信访工作责任制度;⑦信访工作领导追究制度;⑧处置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排查预警处置制度; ⑨信访工作信息报送制度;⑩分管领导、部门责任人包案制度。

二、广泛宣传《信访条例》及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促使广大群众的政策水平和法律意识不断提高。

社区党委政府结合“五五”普法 工作,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广播、职工会、党课、群众会等方式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国家相关信访政策、法律、法规。全年共刊出黑板报13期,宣传拦9期,广播宣传17场次,张贴标语320条,组织干部群众学习26场次,受教育人数达成25000余人次,这样使广大干部群众更进一步了解信访政策及程序,尽力避免和减少群众上访、越级上访和无理上访事件发生。

三、全力妥善处置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避免群体上访和越级上访。

【社区主任调解上访矛盾】

全年共受理群众来访17件,来信1件,52人次,已办结15件,有2件正在调查办理中。办理上级信访部门转信访案件2件,其中,市信访局转1件,县信访局转1件,办结2件。由于社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经常深入基层下访,对上访人员进行教育引导,并在生产生活等方面给予关心扶持,对信访案件处置及时,内未出现群体性(5人次)到市、省级上访和进京上访。

四、群众上访的问题特点和范围。

主要反映信访问题的特点、范围是在以下几方面:

1、天生桥一级电站建设库区移民安置补偿和后期扶持问题。

2、凤凰谷电站建设占地补偿问题。

3、电站建设占地补偿问题。

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土地界线不清的问题。

5、接边地区民间矛盾纠纷问题。

6、从外地搬迁到居住三十多年之久户口未落的问题。

7、实施“抗震加固危房改造”工程补助款兑付的问题。

8、贫困人口社会救济的问题。

五、信访工作所采取的措施

1、建立和完善信访工作领导机构及制度。

2、建立信访工作信息网络。

3、加强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4、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与信访人交心谈心。

5、采取全面排查,分类化解的方式解决信访矛盾纠纷。

6、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包案下访,从源头预防和处理信访问题。

小结四:社区信访工作小结

20XX年度即将过去,一年来社区两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精神,我社区信访工作在街道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推进成都实验区建设的战略任务,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围”宗旨,按照成华信联[2015]2号文件《成华区群众和信访工作逐级负责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和青龙工委[20XX]90号《关于构建全辖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立群众信访指导工作站的实施意见,切实维护青龙辖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现就我社区一年来的信访工作的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社区两委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加强领导。按照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精神,将信访工作纳入社区两委的重要工作议程,按照“属地管理、逐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信访调处职能,切实加强信访指导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及时化解矛盾,不断增强居民的信访观念,围绕党的十七大精神“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一流的信访环境,做到认真接待群众,做好登记等,责任明确,任务落实,使我社区信访工作得到顺利开展。

在具体工作中,社区两委首先抓了组织建设工作,按照居(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社区各职能组织机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上墙。同时,不断加大对居(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力度,使社区的各项工作更加规范,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断提高社区群团干部的综合素质。与此同时,社区两委还十分重视信访宣传工作,利用各种会议组织学习和宣传了信访条例,使本辖区广大干部群众对信访条例及程序等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在8组居民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过程中,社区两委高度重视,以卿书记、陈主任挂帅,在第一时间组织1组、8组组长及代表进行政策上的宣传安置,在安置过程中,辖区内发生了个别居民进京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等上访和影响较大的信访问题,全年我社区共接待和受理过信访代理事项4起。到目前(12月14日)为止,还未收到过和接待过其他信访事项。

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面,认真配合街办信访部门的工作,对辖区内重点院校、路段、市场、车站、商家店铺进行环境整治宣传,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文明劝导、宣传、发放标语、信访条例等资料共计200余份,并采取了流动和定点宣传,让群众树立只有依法有序上访才能真正维护自身权益的思想。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把社区信访接待调处工作提到一个新的高度,纳入社区两委日常工作议程。确保人员、场地、经费的落实,加大宣传信访条例,不断提高代理员的整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依法代理各类信访事项、把各种矛盾尽量化解在基层,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辖区经济建设充分发挥信访接待调处的作用。

篇四:社区主任调解上访矛盾
2016街道纠纷排查调解方案

根据司法部《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的意见》、《省司法厅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的意见》,《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和活动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营造和谐环境为目标,以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为着力点,坚持统筹安排、立足预防、重在化解、健全机制、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通过开展专项活动,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杜绝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上访事件,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协议履行率、人民群众满意率,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的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力。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实现“新跨越、进十强”的新目标作出新贡献。

参加人员和组织机构

四里河街道人民调解员参加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司法所整合法律援助资源,共同参与。为加强活动组织机构,经研究决定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胡云峰担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董平担任副组长,司法所所长、司法所助理员及各社区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四里河司法所,负责本地区活动的开展。

主要任务

(一)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

1、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街道和社居委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楼院长要深入辖区全方位排查摸底,了解纠纷信息,掌握纠纷苗头,确保矛盾纠纷排查纵到底、横到边,排查率100%。重点排查涉及民生的物业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定期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按照社区每周、街道每半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要求,定时深入社区、企业和矛盾纠纷多发易发区域,排查矛盾纠纷。街道将根据实际需要,在重要节点、敏感时段,针对特定区域、特定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排查。

3、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街道、社居委调委会负责排查本辖区、本单位的矛盾纠纷和隐患;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负责排查本行业或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和隐患,形成全覆盖、无盲区的大排查工作网络。

4、坚持认真梳理、落实责任。对排查出的矛盾隐患,要认真梳理,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制定预案,落实承办责任人,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对影响社会稳定,容易引发群体性上访、酿成群体性事件或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矛盾隐患,在稳定事态基础上及时报告,配合疏导。

(二)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活动

人民调解组织要根据矛盾纠纷的类型、化解程度、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和后果,及时制定方案,认真调解,防止激化。

1、及时化解一般纠纷。对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邻里、婚姻家庭、房屋宅基地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就地化解。

2、集中化解疑难复杂纠纷。对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矛盾纠纷,辖区单位、企业委托移交的矛盾纠纷,要集中专门力量、制定调解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就地化解。对于多年积压、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矛盾纠纷,要争取各有关部门支持集中攻坚化解。

3、共同化解行业性、专业性纠纷。在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环境污染、消费者权益保护、校园等矛盾纠纷比较集中的行业和领域,整合各方力量,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推动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4、着力化解热点难点纠纷。围绕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关注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开展工作,切实提高对社会热点、敏感问题的应对能力,为开展重大活动、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服务。

(三)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结合专项活动,实施“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巩固提升工程”。

1、巩固和发展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街道进行合并和社居委进行调整后,对进一步规范社居委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加强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推动辖区内集贸市场等复杂地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2、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积极参加标准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活动,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名称,认真落实人民调解组织“五有”(办公场所、标牌、印章、记录、统计台帐)、“四落实”(组织、制度、工作、报酬)、“六统一”(标牌、印章、标识、程序、制度、文书)标准。

(四)进一步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

按照《人民调解法》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工作保障机制,进一步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

1、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完善矛盾纠纷受理登记、分流移送、督查回访、立卷归档、统计报送等运行机制。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大力推动驻院调解室和驻所调解室工作的开展,并逐步规范操作。

2、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结合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调整、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改善专业知识结构,建立专兼职人民调解队伍。适时组织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

3、积极落实经费保障。司法所争取党委办事处的重视和支持,落实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用于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考核、培训、表彰、奖励以及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补助。

4、强力推进信息化应用。加强司法所综合管理系统基础数据录入工作,推进司法所综合管理系统的全员、全案、全流程应用,提高人民调解案件信息和台账名册的录入数量和质量,确保人民调解统计数据能够全面真实反映人民调解成果。

实施步骤

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于2016年4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上旬)

1、按照区局统一部署,制定下发具体方案。

2、结合辖区实际,按要求制定工作措施,落实工作任务,扎实有效开展活动。

(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上旬至11月中旬)

组织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对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拉网式大排查。在纠纷当事人自愿基础上,及时就地化解矛盾。对关系复杂、诉求多元、涉及部门多的疑难复杂纠纷,以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等矛盾纠纷,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并及时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有关部门汇报,主动热情地帮助当事人解决纠纷。切实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三)巩固提高阶段(12月)

对照活动目标任务,查找薄弱环节,集中力量补缺补差。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预防工作的研究,总结好、提炼好、固化好成功的经验和做法,保质保量完成方案规定的各项任务。要善于发现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宣传和推广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于12月6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上报区司法局。

活动要求

各社区应注重对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注意发现活动中涌现的典型,并及时推荐上报,积极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作用,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力,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了解、支持和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更多地选择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各社区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人民调解案件统计表》。

篇五:社区主任调解上访矛盾
2016农村信访问题调研报告

当前农村信访问题的现状成因与对策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由于农村城镇化、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以及退耕还林、粮食直补等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和制度的大力实施,农村社会发生了深刻变革,一些深层次的矛盾也随之产生。加之,农民群众思想觉悟的提高,尤其是民主意识、维权意识和监督举报意识的普遍增强,使得农村信访举报量骤然上升,且一直保持居高不下的态势。对此,市纪委调研组对我市农村信访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研、分析和思考,并就在新形势下如何解决农村信访问题进行了探索。

一、农村信访问题的现状

针对当前我市农村信访问题高发,且一直居高不下的现状,调研组利用10多天时间调研,走访了10个县区31个乡镇10个村,基本掌握了当前我市农村信访问题的状况。

从全市信访情况来看,2016年1月至2016年9月,群众来市上访共44732人次,其中涉及农村信访问题的共计8674人次,占来访总量的19.4%。

从纪检监察系统处理信访举报情况来看,2016年1月至2016年9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理群众信访举报1324件次(不含重件),其中反映农村信访问题788件,占59.5%。从反映的问题来看,788件农村信访问题中,反映违规征占、转让村集体土地及补偿款分配不公、兑现不及时等问题96件,占12.2%;反映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不公开及资产收益管理不规范等问题35件,占4.4%;反映违规处置集体矿产资源等问题17件,占2.2%,反映村务、财务不公开等问题139件,占17.6%;反映村干部贪污、侵占集体资金等问题241件,占30.6%;反映村干部铺张浪费、挥霍公款等问题28件,占3.6%;反映村干部处事不公、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等问题72件,占9.1%;反映选举程序不规范、拉票贿选等问题71件,占9.0%。八大类问题中,反映村干部贪污侵占集体资金和村务不公开两类就占到了近50%。

从信访问题的发生区域来看,经济发达地区多,经济发展缓慢地区少;北部地区多,南部地区少;项目实施地区多,无项目建设地区少;城乡结合地区多,偏远地区少。

二、农村信访问题的特点

随着农村改革不断深入,农村信访问题也发生很大变化,呈现出了突出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集体访增幅大。2016年1月至2016年9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待集体访54批429人,其中2016年1-9月发生集体访8批99人,2016年1-9月发生集体访28批226人次,批次同比上升250%,人次同比上升105%。集体访反映的问题大多数为农村信访问题,人数最多可达几十人,乃至更多,上访人企图采用这种声势大、人员多、行为激烈的形式来引起领导重视,从而达到快速解决问题甚至实现不合理要求的目的。

(二)越级访明显增多。今年以来,中省纪委下转信件数量大幅增加,1-9月份,省纪委下转信件1331件,同比上升239.5%。各县区到市、赴省访均有增加。由于一些上访人员对反映的问题要求马上解决,及时性方面满足不了上访人员的诉求,因此,部分上访人员越级到市、省上访,甚至进京上访。还有的人认为所反映的问题在当地解决不了,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想法,因而越级上访。

(三)无理访日趋严重。无理缠访老户长期信访不断,给信访部门接待、调处带来了很大困难,成为当前信访工作中的一大难题。甚至有少数人在背后搞串联组织,致使缠访闹访现象更加严重,更有甚者假借记者或律师名义,给相关部门施加压力。如某村群众上访过程中,言语激烈,多次出现过激行为,围堵县委办公楼,其幕后就有人煽动、串联、操纵,整个过程有“导演”、有“演员”、更有“军师”。

(四)以访代诉现象严重。一些群众反映的问题完全属于涉法涉诉问题,应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但他们就是选择频繁到上级机关上访以求引起领导的重视关注,实现自己的诉求。特别是一些涉法涉诉上访老户,有的已经司法程序终结,有的上级司法机关正在办案程序之中,但上访人信“访”不信“法”,加之受一些不负责任人的指点,走上访途径,以达到自己目的。

(五)反映农村土地征占补偿问题突出。农村土地占用补偿问题所引发的矛盾日趋突出,是农村信访问题发生的重点领域。主要包括:一是征地过程中存在强征、违法征地等问题。二是农民认为补偿标准偏低、补偿款分配不合理,进而上访。三是补偿资金不到位。补偿款被基层政府挪用或被村里扣留,甚至村干部克扣、贪污等。四是在补偿款的分配过程中,出嫁女、大学生、以前户口已迁出的农户等要求享受同等村民待遇。

(六)反映财务及村干部经济、作风问题比较集中。村级财务不公开及村干部经济、作风问题也是当前农村信访的重点之一。信访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村干部独断专行、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两委”村务、财务不公开、假公开或公开不规范、不全面。二是村干部以权谋私,非法挪用、处置集体资金、资产,侵占、克扣、虚报冒领村民粮食直补、退耕还林补贴等。三是村干部铺张浪费、挥霍公款。四是村干部办事不公,优亲厚友,侵犯群众合法权益。比如,某社区主任指使他人伪造合同,虚开税票,虚报冒领,套取财政专项资金29万多元,公款吃喝多达100多万元,未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兑现村民退耕还林款,直接导致社区部分居民多次群体上访,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

三、农村信访问题的成因

(一)信访问题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现象。信访是发展的伴生物。随着经济社会建设的快速推进,以及新农村和城镇化建设的实施,农村经济得到了飞跃发展,但随之而来的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也凸现出来,因改革和利益格局调整而产生的信访问题也逐渐增多。究其根本,还是因为发展和利益分配的不均衡,使得利益冲突加剧;受经济水平和政策的限制,各类群体的利益诉求难以得到满足,形成了新的矛盾和问题。

(二)基层干部责任心不强、法律意识淡薄。一方面,少数乡镇干部对信访工作重视不够,在接待群众来访时,不做深入细致的工作,简单应付了事,尤其对一些具有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苗头不够重视,缺乏及时周密的调查分析,错失解决问题的有效时机,最终导致一发不可收拾。另一方面,一些基层干部整体文化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有的损公肥己、以权谋私,有的独断专行、作风霸道,有的甚至违法乱纪,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引起群众强烈不满。

(三)农民群众教育缺失。其一,由于农民群众的教育缺失,使得农民群众整体素质水平不高,集体意识淡薄,个人、小团体或宗族利益思想严重,处事不能从大局考虑。其二,因司法成本过高,法律程序复杂,加之司法不公、执行难等问题,致使部分群众不愿意通过司法程序合理解决问题,而是选择信访,简便、快捷、经济、有效,且不承担法律责任,导致群众信“访”不信“法”。其三,一些群众为获取自身利益,或被他人煽动、挑唆,行为极端甚至寻衅滋事,靠人多势众向政府施压。对于这些无理缠访、闹访人员,由于政府职能的转变,管理手段的缺乏,多以说服教育为主,不能有效加以打击制裁,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闹访人员的无理上访。

(四)制度落实不到位。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但在农村基层,一些重要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诸如,村级账务中出现白条支款、村集体收入不入账等现象,造成资金账外循环,监管失控;部分村在处理重大事项时仍然存在会议召开范围不到位、签字把关不严的现象;有些村干部在处置集体土地时,私自与承包方签订侵害村民集体利益的合同;村务、财务不公开、假公开,公开的内容不规范、不全面;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不能积极主动的开展监督工作,导致村监委会形同虚设。村财乡管、四议两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诸多制度的执行不到位,导致对村民民主管理的监督缺失,农民群众的利益受损,进而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

(五)村“两委”换届权力之争引发家族派系斗争。近几年,在村级换届选举时,相互竞争激烈,有的村干部采取拉帮结派的办法参加竞选,进而演化成派系或家族斗争,轮番到上级机关上访。还有个别候选人无视选举纪律,采取选前承诺好处拉票,选后无法兑现而引发矛盾。加之目前村级换届时间太短,新任村干部短期行为严重,缺乏为发展村集体经济统筹安排、长远谋划的打算。

四、解决农村信访问题的对策

(一)加强对基层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首先,各级领导干部应理性认识、正确对待信访问题。信访既是经济发展的伴生物、附属品,同时又是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问题的重要方法和途径。面对信访问题,要认真对待,积极应对、不回避。其次,领导重视是解决信访问题的关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化解农村信访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定期全面排查农村长期访、重复访和越级访,通过调解、查办或信访听证等方式集中化解。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基层信访工作的领导,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明确包案领导、责任人,一抓到底。如绥德满堂川乡严格落实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调处机制,由驻村干部、包片领导每月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并认真梳理、归口调处、分级负责、限时办结,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2016年以来,无一例到县上访,实现了矛盾“零”上交。第三,要把切实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作为执政为民的重要理念。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能解决的要及时予以解决,不推不拖;对符合政策但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落实专人,明确责任,限期解决;对不符合政策和信访条例且没有依据的问题,要积极疏导上访人员心态,耐心说服教育;对上访老户要讲究工作方法,做到矛盾不上交、不转移、不激化。

(二)加强对群众的普法教育,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必须把加强普法教育工作作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环节,切实抓紧抓好。当前应重点抓好《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要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权利与义务是相一致的,自己在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时,必需承担法律规定的相应义务。让群众充分了解农村纠纷解决的法律常识及解决途径,教育广大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依法上访,通过合法途径表达意愿和诉求。

(三)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基层组织凝聚力和化解矛盾的能力。一是重视村级“两委”班子建设。把热心为民服务、能干事、会干事、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村“两委”班子,提高农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二是积极吸纳民间信访调解员。选择在村民中威信较高、自愿为新农村建设出力的离退休党员、干部、法律工作者等人员担任村级民间调解员。这些民间调解员既熟悉村规民约、村民情况,又具有较强的分析能力和调处能力,能采用灵活便捷的调解方式,快速调解矛盾纠纷。三是规范村“三委”班子工作运行机制。积极推行村干部述职述廉、廉洁承诺等制度,实行村干部工作考核管理,把干部考核与政治、经济利益相挂钩,加大群众评议的份量,切实考出优劣。如佳县通镇实行村干部工作考核管理,对各行政村支部书记、主任、会计、计生专干、中心户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与经济挂钩,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兑付工资待遇,有力调动了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四)加强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切实改进干群关系。由县、乡两级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对基层干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整体素质。作风漂浮不民主,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导致一些基层干部为群众好事办砸、处事不公,也是导致干群关系紧张的重要原因。要切实转变这种不良作风,就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宗旨意识。多沟通民情,了解民意,了解民怨,捕捉民声,替群众排忧解难,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民忧、解民怨、解民困,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来干,才能维持群众的信任,干部在群众中的感召力和凝聚力才能增强,才能有效解决群众矛盾纠纷。比如,某镇在2016年新领导班子到任以前,镇领导经常不在岗,村民反映问题无人接待、解决,使得村民对政府极不信任,好事难办,干群关系紧张,越级上访不断发生,镇党委被评为“三类”党委。新领导班子到任后,乡党委书记以身作则,坚守岗位,勤政务实,及时接待上访群众,了解群众诉求,处处为群众着想,能够及时将信访问题处理在苗头状态,使得政府公信力极大提升,干群关系得以缓和,镇党委一年内由“三类”党委变为“一类”党委。

(五)狠抓制度落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切实加强对现行制度的健全完善,严格抓落实,提高制度执行力。一是加大对农村“三资”管理监督力度。制定出台《榆林市农村“三资”管理监督办法》,将村组集体资金、资源、资产一并纳入乡镇统一管理,进行全过程参与、全方位监管。今年,府谷县制定出台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处置制度,实行涉农项目备案、验收、决算审计和台账式管理,有效遏制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中存在的优亲厚友、胡支乱花、违规处置、以权谋私等问题。二是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办法。建立完善村务公开的运行新机制,延伸监管范围,将各村民小组的集体收入一并纳入到乡镇统一管理,确保集体资产和各类补偿款公开、合理分配。三是严格落实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严格程序,民主推选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把办事公道、群众公认、懂财务的人推选到监委会,充分发挥监委会的监督职能,把好第一道监督关口。四是实行村干部届中、离任审计制度。结合村干部换届,在全市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农业部门和乡镇组织人员统一进行审计,审计结果经乡镇党委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县纪委留存。五是深入推进信访听证终结制度。全面排查分析,精心筛选一批适于信访听证终结制度的信访问题,严格执行信访听证议程,进一步规范听证程序,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信访听证终结制度规范有序、深入推进,切实解决基层信访难题,化解复杂矛盾纠纷。六是健全完善信访处置长效机制。积极建立市、县、乡(镇)、村四级信访联动、信访问题责任追究及对无理闹访和缠访打击处理等长效机制,切实推进信访问题的有效处置。

(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对发生在农村党员干部中的各种违纪违法问题,必须及时严肃查处,尤其要查处那些严重危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及时查处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集中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教育广大农村干部廉洁从政,努力遏制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同时,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不关心、不解决,致使群众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要层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编辑:华华)

篇六:社区主任调解上访矛盾
2016检察室矛盾纠纷调处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整个社会呈现出矛盾纠纷高发、利益诉求纷繁交错的态势,为了更好的创新社会管理,妥善解决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各地乡镇检察室随之应运而生。近几年的实践证明,各乡镇检察室通过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入乡村化解矛盾纠纷,在维护社会稳定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基层检察室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现状

红星乡检察室自成立以来,在乡党委政府的配合支持下,与乡司法所一道建立健全了全乡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完善了调处工作网络。全乡共组建了个人民调解委员会,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调解委员会,共有多名调解员和信息员,实现了调解组织在全乡的全覆盖。检察室设立的几年来,全乡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多件,成功率达%以上,成功防止因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件涉及人次,成功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上访件,大量社会矛盾纠纷解决在了萌芽状态,消化在了村和乡,有效的减少了信访量、诉讼量及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数量。

二、调处的矛盾纠纷的类型和特征

基层检察室参与调处的矛盾纠纷的主要类型有婚姻家庭关系、征地拆迁、土地补偿、邻里纠纷及村民委员会换届等,矛盾纠纷的内容往往同民事、经济、行政、治安和刑事夹杂在一起,矛盾主体的合理诉求与不合法方式夹杂在一起,大多数人的合理诉求与少数人的无理取闹夹杂在一起,普通群众的自发行为和个别人的别有用心夹杂在一起,极易发生群众体性事件,要做到妥善处置具有相当大的难度,对基层检察室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三、当前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基层调解员的素质普遍不够高。村和社区的调解员多数由基层干部兼任,调解矛盾纠纷主要依靠个人威信和工作经验,对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把握存在着不小的偏差。

二是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还有待加强。当前农村的许多纠纷都涉及乡镇综治、集镇、房管、民政、劳保等部门,但这些职能部门基本没有参与对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主要是检察室和司法所在唱“独角戏”,没有形成解决纠纷的全力。

三是基层调解员队伍不稳定。因为基层调解员几乎都是村社干部兼任,受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影响,其调解员往往也随之更换,调整频繁,严重制约了调解职能作用的发挥。

四是检察室人员紧缺,影响了工作的开展效率。红星乡共有人口人,辖个村个社区,检察室只有一名主任和三名科员,工作面宽量大,经常有人员抽调不过来的困惑。

四、进一步加强基层检察室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一是高认识,增强与当地党委政府的沟通衔接。在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参与下进一步加强矛盾调处工作,正确处置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把各类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二是稳定基层调解员队伍。与当地党委政府一道制定调解员选聘办法,改变调解员几乎由基层干部兼任的局面,将德高望重、懂政策法律的村民代表吸纳进村级人民调解员队伍交使之保持相对稳定。

三是加大培训指导力度,大力提高基层调解员业务素质。通过发放资料、以会代训和集中培训等形式多样的手段,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自身素质,提高其对调解工作的胜任程度。

四是注重工作的统筹安排,科学合理的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力争做到事半功倍。总之,乡镇检察室必须要在新时期新形势下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工作机制,才能更好地发挥其服务大局、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作用,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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