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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安全生产标准化计划

2016-07-20 11:50:48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园林安全生产标准化计划(共6篇)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计划2012年压型分厂安全管理目标一、安全生产目标制定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一切从安全出发,并放在首位,以规范员工按规作业和确保设备、设施本质安全为目标,不断致力于作业环境的改善,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的作业环境,并以追求0工伤、0职业病的安全健康为目标,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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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园林安全生产标准化计划
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计划

2012年压型分厂安全管理目标

一、安全生产目标制定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一切从安全出发,并放在首位,以规范员工按规作业和确保设备、设施本质安全为目标,不断致力于作业环境的改善,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的作业环境,并以追求0工伤、0职业病的安全健康为目标,特制定压型分厂安全管理目标如下:

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实施

根据公司中长期安全发展规划,为确保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压型分厂综合处负责安全人员组织每年度压型分厂安全方针及目标管理方案的制订,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实施。各部门进行承接并按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职责的落实要求进行分解展开,以确保全年安全方针目标管理得到全面的施行。 ①培训计划

1、新招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的实现率达到100%以上;

2、企业全员接受安全培训达标率100%; 3、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率达到100%以上,复审完成率100%。 6、三级安全教育和复岗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7、安全生产隐患检查率100%;整改率达到95%; ②培训内容

1、基本知识:安全生产的概念、方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依据,《中钢01234安全管理模式》、《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管理员工作标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2、专业知识:各项应急预案,对应特种作业人员专业知识、安全达标规范等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③、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在2011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中,我压型分厂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做了大量的工作,消除了不少安全隐患,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压型分厂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管理工作永远没有终点,在以后的安全管理工作中我压型分厂将根据实际,明确责任,加大力度,把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扎实、坚持不懈的抓下去,以确保全工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因此,2012年我们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1、根据压型分厂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方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把压型分厂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使安全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阶。定期在各车间班组开展安全知识学习,并要求各班组在班前会上学习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每一名员工都能以饱满的精神投入到工作当中去:

2、进一步落实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各部门、车间都要与工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使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实到每个员工、尤其是生产一线的生产和安全管理人员,营造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

3、按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按规范完成厂区安全设施的布置工作,加大安全经费的投入,确保安全经费富足、到位,同时把安全工作的关口前移,立足

防范,狠抓“三违”行为;

4、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及安全文化素质,强化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认真宣传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抓好各项安全整治措施的落实;各车间门前的宣传栏,定期宣传安全方面的常识。

5、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在企业中全面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生产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建立一支政治素质过硬、技术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和员工队伍;

6、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同时半年组织一次全体人员的消防演练,为“提高发生火灾后的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降低工厂财产损失”提供保障,同时在厂区范围内按要求安装足量的消防设施,加强重点防火区域的消防管理工作,做到勤巡逻、勤发现、勤解决,以消除各项消防隐患;

7、认真按照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抓好各类安全生产检查,每月至少开展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并进行安全例会,加大事故隐患排查力度,开展各类安全隐患的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8、加强特种设备的使用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及时对特种设备进行自检,严防特种设备带病作业,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安全绩效考核办法

为确保公司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激励各级领导干部和员工奋发进取,自觉地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改进安全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压型分厂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园林安全生产标准化计划】

篇二:园林安全生产标准化计划
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在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推广及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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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在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推广及实施

作者:周艺烽

来源:《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4年第14期

国务院2004年1月9日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决定将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明确指出:各企业必须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国务院安委会、建设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管理办公室相继发布了相关文件落实和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园林绿化工程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上海市绿化林业工程管理事务站于近期发布了《关于开展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并制定了《上海市园林绿化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2013版)》,本文就园林绿化工程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阐述一下观点。

一、 园林绿化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概念

标准化的概念是"在经济、技术、科学及管理等社会实践中,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通过制定、发布和实施标准以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园林绿化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是指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及其施工现场,以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为依据,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策划、实施、检查和改进(PDCA)活动的有效开展,形成制度不断完善、工作不断细化、秩序不断优化的持续改进机制,促进市场行为规范化、管理流程程序化、场容场貌秩序化和安全防护标准化,形成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不断降低或消除安全风险,最终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活动。

二、 园林绿化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目的

为贯彻国家及本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提高园林绿化施工安全质量管理水平,全面突出园林绿化的施工特点,使园林施工企业具有健全、科学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体系、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各个施工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的安全工作符合规定,达到和保持一定的标准,使企业始终处于安全生产的良好状态。

三、园林绿化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特点

1、 施工原材料大部分是生命体

园林绿化工程大部份实施对象是各种苗木,都是有生命的植物。通过各种栽植的有生命的树木、色叶地被植物、花卉、草皮的栽植与配置,利用各种苗木的特殊功能,来净化空气、吸尘降温、隔音杀菌,营造观光休闲与美化环境空间。它是源于林业与其他种植业但又别于林业与其他种植业的特殊行业。

篇三:园林安全生产标准化计划
2015煤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计划一:煤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实现20xx年度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目标及任务,经矿委会研究,现制定20xx年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公司及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定“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推动工作创新,健全安全保障体系、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两个主体、落实安全责任,夯实监管基础,突出重点环节,深化专项整治,加强自身建设,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推动我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发展。

二、全年安全目标

1、全年无轻伤以上事故。

2、轻伤事故控制率在0.01人次/万吨以下。

3、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为100%。

4、隐患整改合格率为100%。

三、隐患排查方面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质量标准化严格把关,以查“三违”查“隐患”,杜绝各类事故为重点,坚持每周二、周五隐患排查,摸清、搞准我矿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井上、下各作业地点、井下停掘巷道、运输提升系统、机电设备管理、供电系统、通风系统、压风自救系统、火工品管理与使用、地面土建工程、矿区内交通、水沟清理、防洪、防雷电、所有职工住房、厂棚、库房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发现隐患立即进行排除,并坚持周三雷打不动的安全例会,向职工认真贯彻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及时总结上周安全生产存在问题及下周的安全工作部署

四、严格值班制度。矿领导及科室长严格执行了入井带班制度,并实行现场交接班,认真填写了当天和当班的安全生产运行情况,存在问题,处理结果,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五、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制定完善20xx年应急救援预案、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职工的操作行为,同时强化制度的落实,利用周三安全例会、班前会进行贯彻学习,真正使制度能扎根于每位职工,使执行制度成为一种习惯,从而起到促进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作用。

六、强化安全教育,深入开展安全宣传和安全文化建设活动 开展形式多样化的安全宣传活动,定期组织全矿职工观看安全培训录相带,进行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等,通过这些活动在职工中营造了自觉守法、守纪的良好氛围,促进了我矿安全生产平稳发展。

1、认真组织开展“六月安全月”活动。按上级部署,结合我矿实际,在总结xx年“六月安全月”活动的基础上,围绕活动主题,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活动氛围。

2、积极发挥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通过煤矿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的宣传和重特大煤矿事故的典型案例,开展“3.18”警示教育日活动,加强全社会关注煤矿安全的宣传教育和正面引导。

3、深入贯彻国家《关于加强煤矿班组安全生产建设的指导意见》,继续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培养一支高素质班组长队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创建活动,完善班组建设标准和考核办法,建立班组建设长效机制;强化警示教育,强化技能培训,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计划二:煤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为完成20xx年的总体管理目标,我矿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贯彻各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围绕安全工作中心,有针对性地提出一系列工作措施,切实增强各级管理人员责任心,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技能,抓好基层与基础工作,全面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抓好贯彻落实工作,推动安全生产再上新台阶,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开展矿井瓦斯专项整治,防治水,防灭火工作,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推进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推行文明安全现场整治和精细化管理,推动矿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和‘手指口述’安全操作确认法,确保全矿安全生产,杜绝死亡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实现矿井全年安全生产。

二,继续完善安全监管组织,机制和保障体系

①成立煤矿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煤矿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领导研究制定安全监管计划、方案、措施、组织安全监管检查督查、并实施安全考核。【园林安全生产标准化计划】

②进一步完善煤矿各级领导,只能部门和各岗位安全成产责任制,完善安全考核奖罚措施,依照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矿井的要求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周查月查,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登记建档,严格按照“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逐条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隐患整改追踪,反馈和销号制度,确保每个查及的问题和隐患落实到位。

③建立健全矿井瓦斯治理机构,配备专职瓦斯治理专业队伍,成立防治水机构,配备专用探放水设备,配齐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专业队伍。成立“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实施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教育指导,实施,监督,由矿级领导和特殊工种人员负责本班组相关工种的演练,指导,落实和督导

三、积极推进安全管理机制,管理创新

我矿将根据安全生产条件,管理水平的变化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办法和措施,实行重点区域重点监控,对本矿井进行一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重新摸底与排查,明确各类隐患的分级管理追踪督促落实整改,完善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完善监测监控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信联络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和经济避险系统的建设工作确保各系统在灾变发生后能够向灾变区域提供压风,供水,进行通信联络环境监测和反映被困人员分布等,在2015年7月底,在采掘工作面建立和完善临时避难硐室,采区上山附近建设固定避难所。

四、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①安要求配足专业技术人员,完善井下现场安全生产跟班管理制度,并坚持做好周检月查工作,每周每月由矿长组织一次联合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定级管理,及时抓好整改工作,发现重大隐患立即停产停工整改。

②加强技术指导工作,每条及时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煤矿应急救援预案》每季度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和补充,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绘制完善与现场实际相符的图纸,用以指导矿井安全生产,加强矿井“一方三通”技术管理完善优化通风系统,和积极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实现瓦斯分源抽采,抽采达标,提高煤矿抗灾减灾能力,高度重视抓好矿井水害防治工作,扎实开展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的水害调查核实和论证工作,摸清矿区水文地质和周边老窖采空区,地表水的水情水患,并坚持有掘(采)必须先探后掘,强化防尘管理,从源头上减少煤尘,并定期对巷道进行冲洗,按要求设置洒水喷雾装置。进一步强化顶板管理,强化锚杆支护巷道的安全技术工作,根据地质条件变化调整支护工艺,采取加强支护措施,严防各类冒顶事故的发生。

③强化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落实煤矿每班至少有一名矿级领导带班下井,落实现场管理和现场指挥制度,深入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并与工人同上班同下班,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班组和个人。

五、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推进“提升职工素质工程”建设

我矿将紧密结合“安全产月”活动,充分利用各级载体和宣传方式,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广大职工安全生产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继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努力提高职工整体素质。

六、继续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认真学习其他矿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经验与做法,查找差距与不足按照煤矿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计划和方案,进一步完善激励和奖罚约束机制,形成一切利好政策向达标要求倾斜的良好氛围,继续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监管责任制,安排矿上所有工程技术人员和矿级领导分别挂钩于煤矿各采掘机、运、通、各个系统中,实行分类指导加强技术管理和指导,确保我矿于年底实现并到达质量标准化建设,有效提升煤矿安全基础水平。

计划三:煤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实现2015年度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目标及任务,现制定20xx年安全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三个突出”(突出预防为主、突出加强监管、突出落实责任)、“三个加强”(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作),推进“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在巩固2015年专项整治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我矿安全发展。

二、全年安全目标

1、全年无重伤以上事故。

2、轻伤事故控制在0.9人次/千米以下。

3、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国标一级。

3、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为100%。

4、隐患排查整改合格率为100%。

三、隐患排查方面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建设,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以查“三违”查“隐患”,杜绝各类事故为重点,坚持每周二、周五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落实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并安排专人按期回查,未按期完成者严格按制度处罚,坚持周三雷打不动的安全例会,并向职工认真贯彻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及时总结上周安全工作存在问题及下周的安全工作部署。

四、严格值班制度。为了充分发挥矿级领导在安全生产建设过程中的关键作用,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在正常生产建设和整改过程中,每班至少有一名矿级领导现场带班,并做到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上一班带班人员在井下向接班的带班人员详细说明井下安全情况、存在问题及处理结果,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每月月底制定下一月矿级领导带班计划,汇总上一月矿级领导带班完成情况,并在公示栏内公示,接受职工监督,严格考核兑现。

五、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制定2015年应急救援预案、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并组织演练。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职工的操作行为,同时强化制度的落实,利用周三安全例会、班前会进行贯彻学习,真正使制度能扎根于每位职工,使执行制度成为一种习惯,从而起到促进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建设的作用。

六、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安全活动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和公司的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

3.18警示日、4.24警示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及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一通三防大会战、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冬季安全大检查、后六十天安全无事故及白国周班组管理法等活动,在认真开展活动期间,悬挂张贴安全标语,组织安全宣誓、应急演练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矿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形成人人重视安全、人人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开展形式多样化的安全宣传活动,定期组织全矿职工观看安全教育片,进行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等,通过这些活动在职工中营造自觉守法、守纪的良好氛围,促进我矿安全生产平稳发展。

篇四:园林安全生产标准化计划
2015绿色城市实施方案

第1篇:绿色城市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绿色湖南”和“实施绿色工程,建设生态永州”精神,进一步加快国土绿化步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绿色生态宜居城市,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永州市“五年绿色行动”总体规划》、《道县“五年绿色行动”总体规划》,现就建设绿色道州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国土绿化步伐、弘扬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生态家园为主线,以推进山地造林、“三边”(城市周边、道路两边、河渠岸边)绿化和森林城市建设为重点,以保护生态安全、建设绿色道州为目标,统一思想,集聚力量,科学规划,高效推进,打造山川秀丽、风光旖旎、人与自然和谐共荣的新道州,建设生态环境最优的新城区。

二、建设任务及规划布局

【园林安全生产标准化计划】

(一)五年造林规划任务及规划布局

全县“五年绿色行动”造林总任务为19.25 万亩。其中:“三边”造林绿化工程16300亩,速生工业原料林基地74000亩,油茶基地建设80000亩,木本药材基地10200亩,其它造林12000亩;封山育林110000亩,生态公益林保护面积1115000亩。实施范围为道县25个乡镇场。

1.森林城市及“三边”造林绿化:科学规划、高标准完成县乡结合部外延5公里区域内的造林绿化;加快厦蓉、道贺高速公路,G207、S323、S325道州段,洛湛铁路道州段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标准绿化林带建设;抓好潇水、泡水、伏水、濂溪河、永明河沿岸风光带的绿化美化,展示绿色道州新景观。20XX年“三边”造林绿化5000亩,其中:路边重点放在省道S323道洲北路大转盘至永安关段、G207、洛湛铁路;江边造林绿化主要放在湘江一级支流潇水沿线的白马渡镇、上关乡;城边造林绿化主要放在县城周边;其它乡镇结合本乡镇的实际情况,以道路两旁、河流两岸、库区、城镇、村庄周围为重点完成造林绿化任务。

2.速生工业原料林基地74000亩。主要规划在月岩林场、桥头林场、洪塘营乡、横岭乡的荒山造林和历年采伐迹地的更新造林,低质低效、疏残次林改造,并结合重点项目建设。

3.油茶基地建设80000亩。主要规划在梅花镇、寿雁镇、仙子脚镇、清塘镇、祥霖铺镇、蚣坝镇、四马桥镇、白马渡镇、新车乡等油茶种植基础较好的乡镇。

4.木本药材基地及其它造林22200亩。主要规划在洪塘营乡、横岭乡、四马桥镇、井塘乡等。

5.封山育林11000万亩。主要是规划在洪塘营乡、横岭乡等生态区位重要的生态较脆弱地区。

6.公益林管护111.5万亩。以潇水两岸、国省道两侧、铁路两侧及生态脆弱区为重点。

7.油茶垦复低改。主要以G207国道、S323省道两旁和祥霖铺镇、审章塘乡等油茶重点产区为主.

(二)五年城市建设任务及绿化规划

“十二五”期末,城市公共绿地总面积达到220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中心城区主干道两边绿化率达到95%以上。实施范围为濂溪、西洲两个街道办事处。

1.公园建设

①西洲公园。对西洲公园进行升级改造,修建风光桥二座,建设防洪堤,完成公园内绿化建设,完善园内道路和照明设施建设,使其与潇水河滨江风光带融为一体。

②白马公园。新建白马公园,占地面积240亩,建成后城区人均可增加公共绿化面积1㎡。

③东洲公园。新建东洲公园,建设东洲草堂和防洪堤、道路广场等,修通园内道路、照明等公用设施,对东洲公园内的名木实行保护。建成后,可增加城区绿地面积约30万㎡(按现在人口计人均2㎡)。

④松林苑公园。完成公园的规划设计、征地,确定公园界限,保护规划范围内现有树木,维持基本现状。

⑤城北城郊公园。完成公园的征地、规划设计和建设,保护规划范围内生态环境。

2.城区道路绿化

对城区所有的道路进行绿化建设,总长约40公里。按照“一街一树”的原则进行干道绿化,选择樟树、桂花树作为城市绿化骨干树种。根据实际路幅宽情况建设绿化带,绿化带采取色彩明亮的灌木突出植物本身的特点和季节性的变化,形成鲜明的视觉冲击效果。

3.潇水河城区段风光带建设

对潇水河城区段风光带进行绿化,建设绿地面积10万㎡。风光带从三桥至二桥,将城东片纳入绿化带,带宽5—15米,可人均增加公共绿地0.5—1㎡。

4.庭院绿化

见缝插绿搞好单位内绿化,新建院址绿地率必须保证35%以上。新建院址在办理规划许可证时要按工程总价的2%向园林部门交纳绿化保证金,绿化工程完工由园林部门验收合格后不计息退还(如绿地面积不足,欠缺的面积按商品房价格予以处罚)。

5.各类房产开发区的绿化

各房地产开发商负责本开发区的绿化。规划部门在办理设计时要预留35%以上的面积用作绿化,同时在办理规划许可证时要按工程总价的2%向园林部门交纳绿化保证金,绿化工程完工由园林部门验收合格后不计息退还(如绿地面积不足,欠缺的面积按商品房价格予以处罚)。

6.苗圃基地建设

在上关乡平塘村征收30—50亩水田作为苗圃种植基地。

三、建设步骤和时间

(一)林业部分年度计划。五年造林总任务19.25 万亩。

1. 20XX年建设任务为40000亩,其中:“三边”造林绿化工程5000亩,补植补造3200亩,速生工业原料林基地18000亩,油茶基地建设10000亩,木本药材基地及其它造林7000亩,封山育林8600亩.

2. 20XX年建设任务为40000亩,其中:“三边”造林绿化工程3300亩,速生工业原料林基地16000亩,油茶基地建设16000亩,木本药材基地及其它造林4700亩,封山育林17200亩。

3. 20XX年建设任务为40000亩,其中:“三边”造林绿化工程3000亩,速生工业原料林基地15000亩,油茶基地建设18000亩,木本药材基地及其它造林4000亩,封山育林34400亩。

4.20XX年建设任务为37000亩,其中:“三边”造林绿化工程2000亩,速生工业原料林基地16000亩,油茶基地建设18000亩,木本药材基地及其它造林1000亩,封山育林34400亩。

5.20XX年建设任务为35500亩,其中:“三边”造林绿化工程3000亩,速生工业原料林基地9000亩,油茶基地建设18000亩,木本药材基地及其它造林5500亩,封山育林15400亩。

(二)城市部分年度计划

1.20XX年工作任务

(1)完成火车站及月岩西路绿化任务。高标准建设好火车站广场绿地,基本种植大树,树种以大叶樟和桂花树为主,种植100株,绿篱1000㎡;完成月岩西路行道树种植,以大叶樟种植为主,数量500株;完成两边绿化带建设,以金叶女贞和红桎木为主,按色块绿化,面积16000㎡;火车站及月岩西路绿化实行以地换绿的模式建设。

(2)修复西洲公园。结合防洪工程和河道清理工程,完成公园南端护坡砌筑1000立方米,砂土方回填18000立方米,爱莲阁基础和护栏修复。具体由水利局负责筹资和实施。

(3)完成城南小广场绿化建设。建设好潇水南路的小广场,占地面积30亩,广场绿化以草皮、乔木、造型为主。

(4)完成道州路绿化提质改造建设。主要改造绿化带,总面积约10000㎡,种植行道树1000株,突出以多层次造型为主。

(5)完成潇水北路、南路绿化提质改造建设。潇水北路和长征路种植桂青树800株;潇水南路补种桂青树100株。

(6)完成营江路行道树补种。补种大叶樟100株。

(7)完成东洲大道绿化建设。种植行道树1000株,主要以桂青树为主;根据湘源路建设进度,适时完成行道树的种植。

(8)完成滨江路二段沿河风光带建设及相应园林小品建设。资金由该路段开发商负责。

【园林安全生产标准化计划】

(9)工业园绿化。园内已建成厂房的企业,按照以草皮为主,灌木为辅的设计,完成工厂外墙至人行道内侧的绿化,在人行道宽阔地段设置大的盆花、盆景点缀。未建厂房空地,可种植Ф12cm的樟树、桂花和冠幅20cm的红桎木,近期可作绿地使用,今后可作行道绿化树种。由工业城管委会组织实施。

(10)小区绿化。重点抓好华城新域和松林苑,其余各开发区的绿化,由城管局会同规划局实地核实并抓好落实。

(11)绿化苗木基地。在城区总体规划范围内,选择一处面积约20亩的临水土地作为绿化苗木基地。

(12)城区内挂牌出让土地绿化。在未建设前可临时种植Ф12cm以上的樟树和桂花,当时可增绿,日后可作行道树种来源。由国土局督促摘牌者落实。

2.20XX年工作任务

(1)白马公园建设。完成白马公园征地拆迁、围墙、道路、入口广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实行招商的方式,全面启动公园内景点建设。

(2)湘源大道绿化建设。完成2000株行道树(桂花树)的种植,高标准建设好道路两边30000㎡绿化带。

(3)工业园扩大部分绿化建设。行道树以桂花树为主。

(4)火车站站前大道绿化。行道树以大叶樟为主,数量2000株,两边建设绿化带10000㎡,实行以地换绿的模式建设。

(5)松林苑公园建设。完成公园的规划设计、征地,确定公园界限,保护规划范围内现有树木,维持基本现状。

3.20XX年工作任务

(1)城北公园建设。在城北建设一处城郊公园,占地面积100公顷,完成围墙、园内道路、入口广场等设施建设,基本维持公园规划内的生态不变。

(2)东洲公园建设。完成东洲公园入口广场、道路设施建设,配套建设好园内各种景点、路灯等设施。

(3)苗圃基地建设。完成上关平塘苗圃基地建设,基本满足县城绿化所需苗木。

4.20XX年工作任务

(1)完成潇水河、濂溪河风光带建设。

(2)完成东洲公园护坡建设。

(3)月岩东路绿化建设。种植行道树500株。

5.20XX年工作任务

(1)县“四大家”新址绿化建设。种植绿化树、草皮、景点造型等。

(2) 进一步完善规划区内公园的提质建设。

(3)新建道路绿化建设。种植行道树,建设绿化带。

四、投资预算

(一)投资预算

按照湖南省营造林工作手册中的《工程造林投资概算》的标准执行,此次项目总投资54940万元,其中造林投资25997万元,城市部分建设28943万元。

(二)资金筹措方式

工程建设标准高,投入大,主要从三个方面解决资金:

①地方财政投入:36443万元;

②项目资金投入:7800万元;

③社会、企业或大户投入:10697万元。

五、主要措施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县里成立由县委书记唐湘林任顾问,县委副书记、县长胡先荣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周新辉,县委常委、县统战部部长蒋新祥,县委常委乌进甫,副县长蒋俊善任副组长的“绿色道州”工程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农办、发改委、财政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城管局、农业局、交通局、公路局、农开办、移民局、团县委、水利局、农发行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林业局,林业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并组织专门队伍具体负责工程建设的技术指导和检查验收。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成立相应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加强这一工作的领导。

2.办点示范、整体推进。充分发挥样榜的示范、推动作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四大家办1个200亩以上的示范点,各科局和乡镇场、办事处也要集中办1个200亩以上的示范点,以点带面,带动“绿色道州”工程的全面推进,确保建设任务的如期完成。

3.拓宽渠道、加大投入。建设绿色道州,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需要强有力的投入支撑,必须统筹安排,多渠道筹资。五年规划总投入5.5亿元,其中2015年规划投入6038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一是设法从项目资金中投入。主要从长(珠)防林建设项目、退耕还林荒山造林项目、生态公益林项目等项目资金投入建设,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后续政策资金向林业倾斜政策,每年切块136万元用于造林苗木供应。二是大力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要积极运用市场手段,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合理流转,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向森林、生态领域聚焦,尤其是鼓励造林大户投资建设一批上千亩的林场,引进战略投资者建设一批规模林业基地,支持县内龙头企业自办或联办基地。要积极争取金融支持,全面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加大林业信贷投放力度。要优化投资环境,积极引进晨鸣、贺达等大公司来我县投资造林建基地。三是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在稳定现有造林绿化投资政策的基础上,县财政今年起每年安排300万元经费用于绿色道州建设工程(主要用于油茶供苗及种植油茶200亩以上大户每亩补助150元),每年安排50万元经费用于养护、管理城市公共绿地和绿化树木。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生态建设投入机制,按照建设任务落实工作经费,组织好项目配套资金。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农、林、水、国土、城管、农业开发办等部门要积极跑部进厅,争取国家和省里有关造林、防洪、生态建设等专项资金支持。

4.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县政府与项目实施乡镇、街道办事处签定项目责任书,制定奖惩办法,并与年终目标管理考核挂钩。对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造林绿化任务的乡镇场,经考核前3名的乡镇,由县委、县政府经予表彰和奖励;对未按时完成年度造林任务比例在分配任务70%以下的乡镇场,按所欠面积处以每亩5元的罚款,由县财政从下拨经费中扣除,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年终不评先不评优。

第2篇:绿色城市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切实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城市建设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1号)精神,结合我市“两型社会”建设总体布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发展绿色建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绿色建筑与传统建筑相比,其优势在于它能最大限度地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最大程度地减少气、液、固体废弃物对大气、水、生态循环、自然环境的破坏,最大限度地营造健康舒适的人居环境和良好的室内外环境,做到人与建筑和环境的和谐共处、永续发展。因此,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是建设领域加强节能减排,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建设生态文明所采取的重大举措,有利于提高资源能源使用效率,缓解资源能源供需紧张的矛盾;有利于降低社会总能耗,减少污染物排放,确保完成节能减排任务;有利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加快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深入推进武汉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建设,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步伐。各区建设局和市城建委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此项工作摆到建筑业发展突出的位置,采取有力的措施,努力提高绿色建筑发展水平。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法规政策,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以提升建筑品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目的;建立政策法规、管理体制、标准规范,从规划设计、绿色建设、绿色照明、绿色建材推广和技术支撑等方面全面推进绿色建筑,把发展绿色建筑作为全面建设“两型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市场化的方式推进绿色建筑工作,研究政府引导和市场推动相结合的方法和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的作用,运用财税政策和产业政策,促进绿色建筑的快速发展。

2、坚持依法推进,规范管理

以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作为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重要保障,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推动发展绿色建筑工作走上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3、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

全面推进低星级绿色建筑发展,鼓励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重点推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低碳生态示范区、武汉四新开发区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王家墩绿色CBD示范区,花山绿色生态示范区、光谷伊托邦绿色小城镇等集中示范区建设,政府投资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大型公共建筑应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4、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

充分考虑经济技术发展水平、资源禀赋、气候条件、建筑特点,合理制定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和技术路线,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实施有针对性的技术措施,建立发展绿色建筑可推广、可复制、成本可承担的技术保障体系。

三、“十二·五”及20XX年发展目标

(一)绿色建筑、绿色城市照明发展目标

1、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严格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和《武汉城市圈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标准》DB42/T559,节能标准执行率100%;“十二·五”规划期未,新建建筑应执行低能耗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心城区和新城区政府所在地及中心乡镇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新增建筑节能能力126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10万吨。

20XX年通过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新增建筑节能能力26万吨标准煤,其中各区新增建筑节能量分别达到2.5万吨(黄陂、东湖高新)、2万吨(洪山、江夏区、新洲区、东西湖区)和1.2万吨(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汉南、蔡甸、青山、武汉经济开发区)。

2、建立全面推进绿色建筑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管理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从今年7月1日开始,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保障性住房,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应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十二·五”期未,30%的新建建筑应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年度新建绿色建筑将达1000万平方米。

2015年新建绿色建筑300万平方米,其中中心城区及开发区新建绿色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新城区新建绿色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各区应确定1-2个绿色生态建筑集中示范区。

3、积极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应用,“十二·五”期间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800万平方米,形成年替代常规能源约10万吨标煤,减少排放二氧化碳24万吨的目标。

2015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360万平方米,其中中心城区及开发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25万平方米,新城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30万平方米。

4、通过科学的照明规划与设计,采用节能、环保、安全和性能稳定的照明产品,实施高效的运行维护与管理,提升城市的照明品质,创造安全、舒适、经济、健康的照明环境。

2015年建立有利于城市照明节能、城市照明品质提升的管理体制和运行维护机制;完善城市照明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城市照明能耗管理考核制度;积极使用节能环保产品和技术,提高城市照明系统的节能水平。

推进城市照明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高效照明节能产品的应用,提高城市照明设施建设和维护水平;完善城市功能照明,逐步消灭社区、道路无灯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道路装灯率应达到100%,道路照明主干道的亮灯率应达到98%,次干道、支路的亮灯率应达到97%,总体能耗较去年减少3%。至“十二·五”期末,我市城市照明节电率较“十一·五”期末累计达到15%以上。

(二)绿色建筑材料发展目标

1、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率达到100%,全市范围内禁止粘土类墙体材料的使用,大力发展绿色墙材;到2015年全市新型墙体材料生产能力达到80亿标准砖,通过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节约标准煤115万吨,节约土地5.92万亩,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80万吨,综合利用粉煤灰、脱硫石膏、建筑垃圾等固体废渣3000万吨。

2、大力推广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绿色建材技术与产品,“十二·五”末年散装水泥供应量达到800万吨,水泥散装率达到80%以上;预拌混凝土中心城区使用率100%,新城区使用率98%;预拌砂浆中心城区使用覆盖率90%,启动新城区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工作。

2015年散装水泥供应量680万吨,散装率达到76%;在20XX—2015年度内各新城区每年至少1个街(乡、镇)达到我市新城区推广应用散装水泥示范街(乡、镇)要求;预拌混凝土中心城区使用率达100%,新城区使用率达97%;预拌砂浆中心城区建筑工程使用覆盖率达70%。

(三)绿色文明施工、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绿色生产发展目标

1、全市建设工程严格执行《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手册》,“十二·五”末,全市中心城区建设工地内防尘、渣土处置措施落实率100%,新城区城关镇、口子镇达到90%;全市建设工地城市主次干道、临街路面建设工地围墙(围挡)美化率90%。

2015年,全市中心城区建设工地内防尘、渣土处置措施落实率100%,新城区城关镇、口子镇达到90%;全市建设工地城市主次干道、临街路面建设工地围墙(围挡)美化率70%。

2、积极推广绿色文明施工,“十二·五”期间文明施工提档升级,逐步拓展文明施工有关控制污染排放、节约资源的工作内涵,推进文明施工与绿色施工有机结合。“十二·五”末,新建绿色建筑应达到绿色文明施工工地要求。各区创建1-2个绿色文明施工集中示范区。

2015年,启动绿色文明施工试点示范,全市创建16个绿色文明施工试点示范工地,各区、开发区应创建1-2个绿色文明施工试点示范工地。

3、深入开展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整治工作,做好预拌混凝土行业绿色生产管理机制和标准的研究,积极推动绿色生产工艺和设备的升级改造,“十二·五”期末三环线以内混凝土搅拌站达到“绿色生产标准”。

2015年,完成三环线以内及沿线36家混凝土搅拌站整治及考核验收工作,完成3-5家搅拌站绿色生产提档升级改造的试点工作,促进行业绿色生产。

四、20XX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监督管理,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1、进一步落实建筑工程各方主体的建筑节能质量责任。各区应组织1-2次建筑节能法律、法规、管理规定与建筑节能标准宣传和培训,提高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建筑节能的责任意识和执行节能标准的技术水平。

2、进一步强化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和建筑节能工程现场质量监督。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相应管理机构应严格执行《市城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节能质量管理的通知》(武城建规[20XX]129号)、《市城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民用建筑工程外墙保温系统质量管理规定”的通知》(武城建规[20XX]253号),加强建筑节能设计与施工阶段监管,应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开展1-2次专项检查,对未通过建筑节能专项审查的工程,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对达不到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工程,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责成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对不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建筑工程各方主体应依法查处。

3、进一步严格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从20XX年7月1日起,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市级以上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和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财政支持实施节能改造的建筑,应当对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进行测评和标识。建设单位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之后,应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建筑能效测评和标识。

(二)建立全面推进绿色建筑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支撑体系,大力促进绿色建筑和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

建立全面推进绿色建筑政策法规体系,制定《武汉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建立全面推进绿色建筑标准规范体系,制定《武汉市绿色建筑基本技术规定》;建立全面推进绿色建筑闭合监督管理体系、目标考核体系,并纳入建设工程管理程序;建立绿色墙体材料、绿色节能材料、绿色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评价备案制度,制定《武汉市绿色建筑材料评价技术规定》。

从2015年7用1日起,政府投资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应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单位应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市、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在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监督管理;引导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绿色住宅小区。

市、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的推进力度,对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的一般住宅和公共建筑,实行自愿性评价标识,对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的政府投资建筑、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等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应实行评价标识,并逐步过渡到对所有新建绿色建筑均进行评价标识。

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着力打造1-2个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各新城区在规划阶段,应将绿色建筑纳入规划范围。重点推动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打造低碳生态示范区;武汉王家墩商务区建设成为“国家级绿色CBD示范区”;武汉四新开发区建设成为国家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推动花山绿色生态示范区和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示范区建设;光谷?伊托邦建设成为国家级绿色小城镇示范区;桥口区生态滨江社区建设成为绿色生态示范区。

指导和协助江夏区五里界、汉南区欧洲风情小镇按国家绿色低碳重点示范小城镇标准开展工作。

(三)扩大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高能效建筑用能设备

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光电技术建筑一体化应用。严格执行新建12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同步设计、同期建设、同时投入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规定,并纳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竣工验收内容;研究制定12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和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应用太阳能和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政策和技术要求;完成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项目验收的工作;市、区建筑节能管理部门应做好可再生能源应用的跟踪管理和服务工作;新建和改造建筑要积极推广应用热泵空调技术、高效节能控制技术和高效照明灯具。

(四)推进城市道路绿色照明和节电改造示范工程建设,全面促进我市城市道路及社区照明绿色发展

依据道路照明设施的运行状况,拟对13条城市道路路灯灯具、电缆、灯杆等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和技术升级,改造灯具944盏;对106个社区更新改造路灯线缆,更换节能型路灯7643盏,LED灯具1456盏;对城市道路路灯设备进行节能试点改造,改造路灯设备2449盏;对道路路灯设施线路控制方式进行改造,试点示范有选择性停运部分路灯的功能应用;选择我市历史遗迹、风景名胜周边及市、区文明创建社区进行绿色照明改造示范工作;以武汉路灯管理局现有路灯智能监控系统为平台,更新GIS信息数据和电子地图,改进系统功能模块,应用路灯灯杆精确定位技术等手段,对现有路灯控制系统进行全面改版升级,引入物联网技术,逐步实现单灯控制,建成先进的路灯智能管理系统。

(五)加强民用建筑用能管理,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各区应加快建筑能耗监测和节能运行监管体系建设。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应当设置用能分项计量系统,并与市级建筑节能监管平台实现能耗数据实时传输,已建立用能分项计量系统的建筑,应纳入市级建筑节能监管平台;积极发展合同能源管理,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建筑节能领域;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既有建筑能源消耗调查,重点查清既有高耗能建筑情况,制定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应结合建筑维护、长江大道、雄楚大街等城市街道整治、“平改坡”等旧区改善工程等,对相应的建筑外窗、外墙、屋面、照明系统和空调系统等进行分部分时改造。

(六)加强新型建材质量管理,大力推广新型墙材、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散装水泥等绿色建筑技术

1、做好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证和建筑材料备案管理工作。开展1-2次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质量检查和抽查,制定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目录,积极推广应用安全耐久、节能环保、施工便利、技术成熟的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材料。重点推广精确砂加气混凝土墙体自保温体系、高效节能门窗、活动外遮阳等新型节能技术,鼓励其他建筑工程和农村建筑工程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2、积极推广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使用。开展新城区散装水泥推广应用示范街(镇、乡)活动,推进新城区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应用工作;运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扶持预拌砂浆企业规范发展,支持预拌混凝土企业升级改造;印发宣传册,组织管理人员到先进地区学习和调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促进我市预拌砂浆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开展1-2次全市范围内“禁现”工作的专项检查,对“禁现”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推广应用建筑节水技术。城市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应采用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积极探索小区内雨水和再生水利用路径。小区绿化用水,道路清洁用水和景观用水等应采用雨水和再生水,控制非自然水源人工水景的建设,提倡应用透水路面,结合住宅产业化和低碳科技、智能化科技的开发应用,推广物联网、智能化楼宇、集成智能家居等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加快绿色住宅成套技术的开发应用。

(七)进一步强化文明施工管理,积极推动绿色文明施工试点示范

1、建设工程全面落实封闭施工。严格按标准设置施工围墙(围挡),并保证雨水排放正常,做到干净、整洁、美化。施工段面倒边施工实施二次打围的,施工企业要及时拆除原施工段面围挡,更换残破围挡,二次打围围挡及时安装到位。

2、认真落实施工现场冲洗保洁设施。硬化场内进出道口、安装冲洗设施、配备专职保洁人员,明确冲洗保洁责任人。二环线以内所有工地,二环线以外城市主干道临街工地,新城区城关镇、口子镇临街工地应安装自动冲洗设备进行冲洗和保洁。因场地条件限制,不能安装冲洗设施的工程,采取铺钢板、垫地毡等方式保证道口干净,同时加强人工保洁,保证不污染城市道路。

3、认真做好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建筑工程主体进入二层后(含二层),应使用密度网实施封闭,并保持整洁、牢固、无破损。施工现场土方应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必须设置围栏集中堆放,堆放高度不得超过施工围挡(围墙)高度,并采取覆盖措施。土方堆放时间超过一个月且季节合适的,应对土方采取绿化措施。水泥和其它细散颗粒材料必须入库保管,砂石料必须覆盖防止扬尘。细散颗粒材料运输时必须封闭、包扎、覆盖。组织开展建设工程工地文明施工、控制扬尘专项检查,每月公布文明施工管理先进工地,及时查处并曝光问题突出的工地。

4、研究制定《武汉市绿色文明施工指导意见》,初步构建绿色文明施工指标体系、管理体系、评价体系、激励机制。广泛开展绿色文明施工宣传,初步形成绿色文明施工的氛围;组织开展绿色文明施工知识技能培训,建立一支初步掌握绿色文明施工的骨干队伍。结合新建绿色建筑项目,加强引导,选定绿色文明施工试点工地,主动服务,跟踪指导,扎实推进,打造绿色文明施工示范工地。

(八)继续做好混凝土搅拌站点综合整治

继续推进混凝土搅拌站整治工作,各区应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管理的通告》(武政规[20XX]17号)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开展三环线以内及沿线混凝土搅拌站整治工作活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组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整治工作专班,督导本辖区内搅拌站按整治目标完成整治工作。市、区整治专班要紧密联系,综合执法,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与巡查,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治的搅拌站,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拒不整改或整治不达标的予以处罚,确保三环线以内及沿线的36家搅拌站整治达标。在做好整治工作的同时,完成“武汉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绿色生产管理规定”课题的研究工作,完成3-5家搅拌站绿色生产提档升级改造的试点工作,加快制定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制度和标准的步伐,为推动行业进行绿色生产工艺和设备的升级改造提供标准和样板。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建设局、建管站负责组织协调各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绿色照明、文明施工和绿色施工发展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负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协同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激励机制,落实扶持政策。研究建立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对高星级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等实施奖励;对符合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工程,享受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退付政策,经评审确定为绿色建筑试点示范创建项目和获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项目,按《武汉市绿色建筑管理试行办法》(第209号市长令),建设单位可以申请减半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绿色建筑项目取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二星级、三星级证书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建设单位向国家财政部、住建部申请奖励。建筑能效测评获得低能耗建筑节能标志的节能建筑项目和绿色建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能效测评证书,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采取以奖代补办法进行补贴。

(三)完善技术标准。研究和制定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等全过程配套的标准、规范和图集,完善技术体系和评价体系,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保障绿色建筑的实施。

组织力量,结合我市气候、资源、环境、经济、文化等特点,开展绿色建筑技术本地化策略研究,编制完成并颁布实施《武汉市绿色建筑基本技术规定》、《武汉市绿色施工技术规定》、《武汉市绿色建筑材料评价技术规定》,《武汉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绿色生产管理规定》和《武汉市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与验收规定》等标准规范,为武汉市发展绿色建筑提供有力的标准支撑体系,推进绿色建筑健康发展。

(四)完善监管体系。建立和完善行政监管体系,加大监管力度,依法行政,强有力地推进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和绿色建材发展。完善从项目立项、规划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专项审查、施工及施工监理、竣工验收、销售许可、运行管理等全过程的绿色建筑监督管理体系,形成闭合机制。严格执行发展散装水泥和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将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等费用纳入概预算、投标报价中。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加大“禁现”工作的执法力度,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责任主体进行处罚和不良行为公示。相关部门将推散与禁现作为工程验收内容。

(五)规范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管理。进一步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使用和退付管理,充分发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在推进墙材改革、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预拌砂浆的作用,促进我市墙材改革、建筑节能和预拌砂浆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工作。未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建设工程,达不到提升墙材改革、建筑节能和提高建筑质量、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节能减排工作要求,其缴纳的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不予返退。

(六)加大科技投入,建立创新机制。充分发挥武汉地区的人才、技术优势,加强绿色关键技术研究,注重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集成、示范及产业化,加强新型墙体材料、自然通风、节能门窗、外遮阳措施、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雨水收集等建筑适宜性技术的研发。完善以企业为主、市场为导向、产学研合作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实现知识创新体系和技术创新体系的有机融合。加大对新能源、节能环保等产业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重点推动节能减排与新能源、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的成熟科技项目推广。

积极开展发展绿色建筑有关的合作与交流,通过学术交流、参观展览、合作研究、考察访问、举办研讨会等途径,学习国内外发展绿色建筑,创建绿色、低碳、生态城市的先进经验和理念,为武汉城市圈发展绿色建筑搭建平台。

(七)落实文明施工管理责任,促进绿色文明施工开展

1、明确管理责任。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负总责;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负监督责任;施工单位对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切实有效控制工地因施工造成对城市环境和市民生活的影响。管理部门与工程参建各方签订文明施工管理目标责任书。

2、进一步推行标准化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标准编制文明施工组织方案,按标准落实施工围挡、进出口道路硬化、长期裸露余土覆盖、建筑渣土冲洗设备和保洁人员等扬尘控制措施,加强开工前管线交底和交叉作业阶段的管理,认真做好施工关键环节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3、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加强文明施工措施审查和现场踏勘,对不按标准设置围挡、冲洗设备活动防尘措施不到位的工地不发放文明施工踏勘手续,不准开工建设。加强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和出土工地检查,对发生的不文明施工行为及时处置。

4、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加强日常检查,增加巡查频次,每周不少于两次夜间巡查。每两个月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每季度组织开展“飞行检查”,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的施工围挡、进出口道路硬化、长期裸土余土覆盖、建筑垃圾冲洗设备和保洁人员到位。

5、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力度,严查不文明施工行为,凡未落实打围、保洁、洒水降尘的建设工程,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对有关单位实施不良行为记录和公布。

6、将绿色文明施工纳入绿色建筑评价内容,一起策划、一起设计,一起评价。鼓励工程建设责任主体积极开展绿色文明施工,创建绿色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一年内工程投标免资格审查。研究制定绿色文明施工定额标准,加强绿色文明施工措施的资金保障。大力推动绿色文明施工试点示范有效开展,取得初步成效。

(八)加强宣传培训。加强政策法规宣传,重点是国家节能减排和“两型”社会建设的方针政策,以及《节约能源法》、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宣传,提高社会节能意识。加大绿色建筑实用技术宣传,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普及绿色建筑知识,加强绿色建筑的节能、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宣传,用真实可靠的数据对比,分析和展示绿色建筑对生产、生活环境质量的改善与影响。加强绿色建筑技术培训,做好技术指导与社会服务,保证节能技术措施应用的质量和水平。

第3篇:绿色城市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决定》(益发[20XX]6号)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努力构建和谐益阳”主题,突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重点,坚持以人为本,城乡统筹,联动联创,传播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生态建设更加文明,节能减排更加有力,人居环境更加优美,社会发展更加和谐的国家现代林业建设示范市、国家森林城市、环省会中心城市、宜居山水生态旅游城市和现代化新型工业城市,确保我市绿色环保事业进入省级先进行列,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创造有利条件。

二、目标任务

根据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总体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绿色环保行动的具体目标是:

生态建设目标:到20XX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2.06%以上,有林地面积达到60.8万公顷以上;建成国家森林公园1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绿地率达3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8平方米以上;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达5%,省级园林式单位达20%以上,市级花园式单位达60%以上,绿化达标先进单位达100%;创建1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 5个省级生态示范村,全市村庄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绿色村庄达45%以上;绿色通道绿化率达90%以上。

环境管理目标:到20XX年,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全面达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5%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危险废弃物处置率达到90%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0%以上。

节能减排目标:到20XX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和规模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分别为1.06吨和3.15吨标准煤,比20XX年分别下降20%和26%。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8.3万吨和7.02万吨,比20XX年分别削减1.9万吨和0.79万吨,削减率分别为18.6%和10.1%。镉排放总量控制在0.08吨,砷排放总量控制在0.04吨。全市完成化学需氧量工程减排项目16个,结构减排项目10个;完成二氧化硫工程减排项目5个,结构减排项目6个,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率100%,环保“三同时”验收合格率达75%,全面实现“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各项考核指标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三、实施步骤

绿色环保行动分四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XX年10月——12月)。市、区(县、市)两级林业、环保、建设、经委等部门要加强对“推进节能减排,建设绿色益阳”的重要意义及开展“绿色环保行动”必要性的宣传。要通过采取制作公益广告、出动宣传车、组织新闻宣传等多种宣传手段和形式,扩大社会影响,积极营造深入开展“绿色环保行动”的社会氛围。市直各部门要发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引导作用,深入开展“绿色环保行动”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厂矿、进学校、进医院、进村庄活动,调动社会各界参与 “绿色环保行动”的积极性。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20XX年1月—2月)。由市直相关部门负责组织人员对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绿色建设以及重点领域、重点流域的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摸底并造册登记,在调查基础上,按照既绿色又环保的要求,查找问题并提出整改方案。

第三阶段:综合整治(20XX年3月—12月)。针对调查摸底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由市直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系列专项整治。集中整治城区绿化,确保城区主次干道、铁路沿线、居民小区、机关单位等场所的绿化达标,争创一批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省级园林式单位、市级花园式单位和绿色通道工程;加快“三边”(城边、路边、水边)增绿步伐,切实消灭荒山、荒洲、荒滩,提高城乡绿化水平;全面实施节能减排,大力开展以环境隐患大排查为重点的环境监管工程,稳步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程,扎实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工程,全面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环保水平。

第四阶段:总结表彰(20XX年12月)。市、区(县、市)两级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各种形式的经验交流会、绿色环保行动论坛和相互参观学习等活动,及时总结造林绿化、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先进经验和成果,树立典型示范单位,以典型示范带动 “绿色环保行动”向纵深开展。市绿色环保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在“绿色环保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工作措施

(一)大力建设绿色生态。按照绿化、美化城市的要求,科学规划,精心设计,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通过清荒补绿、拆违补绿和大力开展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群众性绿化活动,扩大城市绿地覆盖面,提高绿化档次。在中心城区及城郊结合部的乡村大力开展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省级园林式单位、市级花园式单位、绿色通道工程、绿色家园“五创”活动。在全市努力创建5家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各区、县(市)、市直各部门创建省级园林式单位占到各地区、各市直部门(系统)单位总数的20%,创建市级花园式单位占到各地区、各市直部门(系统)单位总数的60%,绿化达标先进单位达到100%。创建1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5个省级生态示范村,绿色通道绿化率达90%以上。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会同有关单位抓好落实。

(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取缔关停一批违法企业,淘汰退出一批落后企业,停产治理一批污染严重企业,限期治理一批重点污染源,搬迁一批布局不合理企业,严厉打击危及群众饮用水安全的环保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各类环保违法案件。强化涉纸、涉麻、涉锑和涉钒企业的监管和整治,防止死灰复燃和污染反弹。重点加强对矿山的整治,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严格新建矿准入条件,大力查处非法开采和破坏矿山地质环境等行为。强化水功能区及水源地保护。加强资水干流、九大中型水库、志溪河、琼湖、南茅运河、沱江和大通湖的保护,重点保护好33个省定饮用水源。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具有生态教育、生态科普、生态旅游、生态保护、生态恢复等多种功能的环境教育基地,加大对六步溪自然保护区、桃花江国家森林公园的建设和保护力度,抓好古树名木的保护与管理。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市林业局会同有关单位抓好落实。

(三)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把好新上项目的能评、环评审批关,坚决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对擅自批准项目建设或不按节能审批意见建设的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严格依法追究责任;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单位产品能耗标准,加大对造纸、建材、冶金、麻纺、化工等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巩固造纸、麻纺、涉锑、涉钒企业污染整治成果,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水泥厂、小铁合金厂、小冶炼厂和粘土实心砖厂,改造提升电镀、热处理、铸造、锻造四大生产工艺;为企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供服务信息,引导和支持企业在生产、建设、改造过程中采用节能、环保新技术、新产品。制定必要的奖罚措施,促进企业对耗能大的设备进行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节能减排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以6大高能耗行业为重点,全面推进工业燃煤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工业余热压利用、空调系统节能、绿色照明、建筑节能和公共机构节能工程的实施。着力抓好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确保实现“十一五”期间所有县城基本建成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场)的目标;争取国家和省对节能减排项目的财政支持,确保节能减排项目取得实效。此项工作由市经委、市环保局、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落实。

(四)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益阳市绿色环保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经委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经委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邓志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积极参与绿色环保行动。要按照活动的要求,将任务细化分解,定领导、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制订出详尽的行动方案,上报市绿色环保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同意后,认真组织实施。强化工作责任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绿色环保行动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市直部门对本行业、本单位绿色环保行动负总责,并依据职能履行相关职责,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市绿色环保行动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督查验收,对在绿色环保行动中工作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对组织领导不得力、工作不落实、履行职责不认真、完成目标任务不及时的,按市有关文件精神追究相关责任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4篇:绿色城市实施方案

建设绿色永州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大力植树造林,加强国土绿化,改善人居环境,构筑生态屏障,对于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打造生态宜居城市、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绿色永州的意见》(永发[20XX]3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为确保建设绿色永州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以市委、市政府《意见》为指导,围绕建设绿色永州目标,突出五大绿化工程建设,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大力倡导植绿护绿,大力推进绿化美化,以科学的规划和强有力的保障措施,谋好开局,加快推进,落实责任,确保成效,推动绿色永州建设健康、高效、有序开展。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从20XX年至2015年,中心城区新增各类绿地面积5000亩以上,其中公园绿地面积2300亩,完成20万株大苗进城,建设8个综合性公园、6个社区公园、2个专类公园;全市城乡完成新造林任务面积200万亩,其中:“三边”(城市周边、道路两边、江河岸边)造林18万亩,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82万亩,速生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100万亩;完成山林封育、管护1000万亩。到“十二五”期末,全市森林覆盖率力争达到65%,有林地面积达到1800万亩以上,活立木总蓄积达到5760万立方米以上;中心城市建成区、县城建成区绿地率分别达到35%和30%以上,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40%和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达到10平方米和7平方米以上;中心城市及县城周边、江河两岸和主要交通干线两旁绿化率分别达到95%以上。基本建成层次多样、结构合理、功能齐全,点、线、面相结合的国土绿化体系,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中国宜居城市。

(二)主要任务

1、中心城区绿化工程:建设冷水滩长丰公园、宋家洲公园、紫霞公园、岚角山民族风情园、岚角山公园及零陵萍岛公园、小石城山公园、柳子公园等8个综合性公园,冷水滩将军岭公园、珍珠公园、梧桐公园、城东公园及零陵神仙岭公园、黄古山公园等6个社区公园,永州植物园、张飞公园等2个专类公园;完成20万株大苗进城;改造提质城区主要道路,每500米建设一处800平方米以上的小游园;抓好单位、社区庭院及新建单位、居住小区绿化。

2、“三边”绿化工程:完成城市周边绿化4.7万亩,抓好中心城区以城郊结合部为起点外延5公里(重点做好冷零两区城乡结合部200个村的高标准绿化)、县城外延3公里(重点做好城郊60-80个村的高标准绿化)范围内以大苗为主的造林绿化,力争三年完成造林,五年实现绿化;完成道路两边绿化9.8万亩,重点抓好永州大道、潇湘大道、阳明大道,衡枣高速、二广高速、厦蓉高速和道贺高速、冷东路、永连公路、207国道、322国道、洛湛铁路、湘桂铁路复线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各100米和县、乡主要道路两侧各30米的高标准林带建设,实现第一层山脊可视范围内的造林全覆盖。完成江河岸边绿化3.5万亩,重点抓好潇水、湘江及潇湘平湖、南津渡平湖、太洲平湖、浯溪平湖等“两江四湖”100米范围内的风光带建设和其他支流、堤坝两岸的造林绿化。五年完成造林面积18万亩。

3、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工程:高产油茶基地建设,按照“两大产业群”和“四条产业带”的战略布局,建成以祁阳、零陵、东安、宁远、道县为中心的油茶产业核心区,五年新建基地60万亩,其中以祁阳和零陵为中心的零祁盆地油茶产业群完成新造27万亩,以道县和宁远为中心的宁道江盆地油茶产业群完成新造林33万亩。木本药材基地建设,重点在道县、宁远、江华、东安和双牌等发展以黄柏、杜仲、厚朴、金银花为主的10万亩木本药材林。经济果木林基地建设,五年完成82万亩。重点在冷水滩、祁阳、零陵、江永、道县、宁远等县区发展以桔、柚为主12万亩经济果木林。

4、速生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工程:重点发展杉木、国外松、马尾松、毛竹、杨树、桉树等速生丰产林100万亩。南边6县区以发展松、杉、桉为主,北边5县区及金洞林场以发展松、杨为主,毛竹基地重点布局零陵、东安、双牌、蓝山等县区。

5、封育管护工程:严格资源保护管理,重点抓好江河源头、江河两岸和生态脆弱地区、自然保护区及生态公益林的封育管护。潇水源头及其支流等完成封育管护44万亩,重要江河两岸完成封育管护683万亩,生态脆弱地区和自然保护区完成封育管护273万亩。到2015年底实现封育管护1000万亩的目标。

三、计划安排

(一)建设时间

从2015年元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全面完成中心城区绿化、“三边”造林绿化、特色经济林、速丰林和封育管护五大建设任务。

(二)年度计划

1、中心城区绿地建设:20XX年至2015年每年完成中心城区新增绿地1000亩, 5年共新增绿地5000亩以上;从20XX年开始,对8个综合性公园、6个社区公园、2个专题公园及街道小游园建设,在完成规划的基础上,分年度安排实施,2015年建成并全面投入使用。

2、 20万株大苗进城: 20XX年完成5万株,20XX年至20XX年每年完成4万株,20XX年完成3万株,五年全面完成任务并确保成活率、保存率达标。

3、“三边”造林绿化:20XX年完成4.7万亩,20XX、20XX年每年完成5万亩,20XX年完成3.3万亩,五年计划四年完成。

4、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20XX年完成15万亩,20XX-20XX年每年完成16.75万亩,5年完成任务。

5、速生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从20XX年开始,每年完成20万亩,5年完成100万亩任务。

6、封育管护:按照计划逐年扩大封山育林和生态公益林管护面积,到2015年管护总面积达到1000万亩。

四、全面实施

(一)广泛宣传动员,营造社会氛围。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及其他有效的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建设绿色永州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转化为全社会的实际行动,营造人人植绿、爱绿、护绿、播绿的浓厚氛围。通过深入宣传,增强全民造绿意识和积极参与的自觉性,增强各级各部门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编制总体规划,制定年度计划。按照五大工程建设任务及要求,各县区、各单位根据各自的建设任务科学编制总体规划,并按规划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建设实施计划,明确建设内容、地类标准、林种树种等,并分别抓好落实。各县区、各单位五年建设总体规划,20XX年5月10日前报市绿色永州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后批转执行。

(三)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将五年绿色建设任务层层分解到县区、乡镇和相关部门,落实到山头地块。县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造林绿化、封育管护负总责,乡镇、行政村及部门按分配任务具体负责。冷水滩、零陵两区的城市周边绿化,采取全民义务植树和机关单位“联村建绿”的方式实施,市直及中央、省驻永单位在冷水滩区、零陵区城郊联系80个村、两区直属单位各联系60个村,共计200个村。联村部门由负责人率队进村入户宣传发动,帮助支持,确保3年内完成造林任务,5年内实现高标准全面绿化。各县行政中心周边绿化参照此方式进行,具体联村数量由各地根据周边现状自行确定。

(四)创新实施方式,培育示范带动。基于林地使用权分散和造管分离的现实,各地要深入调研,创新实施方式。大力推行林地向营造林能手(造林大户)集中,实行规模经营。要建立造管一体化新机制,做到荒山有人造,造后专人管,造管措施实,限期保绿化。同时,各级要加大示范基地培育力度,以高标准的示范效应促进全面绿化目标的实现。

篇五:园林安全生产标准化计划
2015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第1篇:校园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校园绿化是美化、净化校园环境的关键,是展示校容校貌的自然生态亮点,是陶冶师生情操的根本途径。为加大校园绿化管理力度,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校园绿化的总体规划、布局设计必须委托园林部门规划设计,校长室进行充分论证,符合校情给予设计方案认可。校内绿化的实施必须从学校实际出发,依据绿化总体规划设计方案严格进行,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实施过程中必须调整规划的应经过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

二、校园绿化管理责任人为绿化管理员,校园绿化管理机构是以分管校长、总务主任、绿化管理员组成的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团队牵头,绿化管理员挂帅对校园内各类树种、盆景挂牌,落实对口班、团、队,划分维护监管责任区域责任到班,形成校园绿化维护网络。

三、校园绿化实施计划均由总务处编制,报绿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经校长室论证审批后再由总务处根据计划进行实施,公共部位的盆景、花卉合理摆放,适时调整以及移盆、分植、养护。

四、校园绿化凡名贵、常绿盆景、四季花卉以及地栽乔木应根据树种、规格、数量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必要的绿化管理台帐。凡出现自然枯死,萎谢的必须由绿化管理员填写注销单经分管校长、总务主任签字后才能销帐,人为因素造成的枯死,萎谢追究管理者的责任,并与奖金或承包费挂钩。

五、校园以及有关处室四季摆放的盆景、花卉,任何人不得随意带出校园,绿化管理员也不得随便赠送他人,学校教职工也不得将个人的盆景花卉带到校内存放。凡发现有人将校内盆景花卉带出校园,门卫必须凭总务处开具的出门证放行,教职工个人的盆景花卉存放校内养护的,在进校时应先到总务处登记注册,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一律作为校产所有,办公室及公共处室的盆景、花卉摆放均由绿化管理员统一安排调度,其他人员不得自行选择摆放。

六、校园绿化的全年养护管理实行公开招标确定专业养护管理队伍。养护协议一年订,养护费用凭养护单位提供的花木销售剪额发票年底一次付清。养护过程出现的枯死、冻死、干死的树木、灌木、常绿观叶植物均按原采购价赔偿或赔偿同规格同品种的树木、盆栽。

七、校园绿化中的乔木、盆景、花卉、草坪师生共同维护,任何人不得随便踩踏草坪、攀摇树杆、采摘花朵,凡发现有人恶意损坏校内树木、花卉、草坪者从重处罚,除给予批评、通报和一定的纪律处分外,还处以三倍以上罚款。体育课、课外活动课体育老师要加强常规巡视。安排分散活动时,应充分注意远离绿化带,禁止学生在南侧云梯、单杠处模仿灌篮和足球射门动作,以及在直道南北两端投掷实心球,以避免踩踏绿篱和撞击围护木栏。

第2篇:学校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美化、绿化工作,提高校园的环境质量,制订我校校园绿化与养护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标

1、提高校园绿化覆盖率,努力提高绿化水平,力求遵循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宗旨,尽量与校园文化有机结合,创设浓郁的美化与文化氛围。

2、搞好校园的美化绿化和花卉树木的养护管理。

3、校园绿化要坚持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

4、树木、花卉、草坪定期修剪,适时养护。

二、管理办法

1、学校建立美化、绿化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校园美化、绿化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2、学校安排兼职花卉树木管理员(),具体负责校园的绿化与养护工作。

3、校园内的树木、花卉任何人不得随便砍伐和损坏,损坏花卉树木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补栽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三、管理要求

1、花草、树木要定期修剪,科学养护。

2、花草树木要及时浇水,合理施肥,适时喷洒农药、防虫、治虫,确保成活率和生长茂盛。

3、各种花草树木要明确其科属和生长习性,以便科学管理。

第3篇:清泉村村内绿化养护制度

为了加强村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切实加大对村庄绿化的管理力度,确保村庄环境优美、整洁,为广大村民提供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决定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村庄绿化建设与管理由村集体按新农村建设规划的要求组织落实,并由专人负责。

二、每年投入一定数量的绿化经费,在确保区域逐年扩大的基础上,适当加大绿化建设与管理方面的投入。

三、道路绿化、居民绿化、公共绿化有序地进行。逐年增加绿化面积,提高村庄绿化覆盖率。

四、种养结合,加强绿化场地后的浇水、锄草、杀虫和绿化带灭鼠工作,做到精心种植,精心养护,提高成活率。

五、提高绿化建设与设计造型水平,努力建设适合人文环境的高质量、高品位的绿化景点。

六、加强植绿、爱绿、护绿方面的宣传教育,加大对损绿、毁绿方面的惩治力度,提高居民群众的爱绿、护绿意识。

1、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制定村规民约,并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农户门前由农户自己维护的规定,实行由村护林员统一管护。

2、实行认养制度。要求认养责任人对各自范围内的绿化进行修剪管护。(1)中心大花坛由村护林委员会认养,责任人为村护林主任。(2)横街路口花坛由第九村民小组认养,责任人为第九村民小组组长。(3)休闲绿化由村民代表认养,责任人为黄炳阳。(4)十组三个小花坛由村党员干部认养,责任人为周江洋。

3、经村民代表表决,农户门前绿化由农户自行管护,各农户门前杨梅村今后产果由农户收果享受

,但必须管到户,不得损坏,如有损坏按村规民约处理。花坛及空闲地杨梅由村干部或村民代表挂牌认养。【园林安全生产标准化计划】

七、加强养护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养护工作质量。清泉村经济合作社与护林员签订绿化管护合同,制定管户与考核目标责任制,每月300元工资,另用100元考核。

八、村委将实行不定期的方式进行进行养护检查。定期开展认养管护检查督促,对认养人、管护人进行评比。对养护工作到位的,将进行适当的物质奖励;对养护工作不到位的,将实行退岗处理。

第4篇:白茅湖社区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社区的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巩固绿化成果,实现社区绿化高标准的要求,为此,特制定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一)绿化建设与管理由社区按新农村建设规划要求组织落实,并由专人负责。

(二)新种树带要经常上路检查,发现苗倒要及时扶正、培土、踏实,发现缺株要按时进行补种,遇到长期干旱要及时浇水。

(三)夏、秋季要抓好除草、除虫、培土等工作,同时对部分农户在林带上种植的影响树苗生长的作物要进行清除。

(四)抓好街道行道树的管护,做到经常上路查看,发现有破坏树木行为要及时教育批评,情节严重要及时上报,确保行道树完整。

(五)加强植绿、爱绿、护绿方面的宣传教育,加大对毁绿方面的惩治力度,提高居民群众的爱绿护绿意识。

第5篇:绿化机械养护制度

园林绿化工程养护管理工作在园林绿化工程工作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是一种持续性、长效性的工作,有较高的技术要求,园林绿化工程养护管理工作内容包括整体面貌维护、植物保护、绑扎修剪、浇水施肥、花坛花境的花卉种植、环境保洁、日常管理等内容。园林绿地的建成并不代表园林景观的完成,俗话说“三分种,七分养”,只有高质量、高水平的养护管理,园林景观才能逐渐达到完美的景观效果。

一、影响当前园林绿化工程养护管理水平的因素。

1、对园林绿化工程养护管理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和认识。园林绿化工程养护管理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由于目前市场竞争比较激烈,很多施工单位在施工招投标时期都把免费养护一年,甚至两年作为一种优惠条件承诺与建设单位,所以造成很多园林绿化工程养护管理没有收入,只有投入,而其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又不直接体现为货币价值,换句话说就是不能给企业创造经济效益,很多施工单位领导没有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园林绿化工程养护管理是实现园林价值向使用价值的转换,是提高园林绿化景观效果必不可少的持续性、长效性工作。虽然现在zhèng fǔ 部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包括园林绿化施工单位本身都普遍特别重视绿化工作,但往往只是重建设而轻管理,苗木成活率低,养护管理不到位,养护质量较差,导致绿化景观效果差而难以收到预期的效果。

2、占绿毁绿现象严重。当前社会保护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园林执法部门的职责不够明确,管理权限又受到限制,占绿毁绿现象在城市很多地方表现严重,很多居民破墙毁坏市政道路绿化开店,小区内居民擅自在树上栓绳子凉衣服,私自开辟一块绿地种蔬菜,古树名木缺乏必要的保护措施,乱砍乱伐大树,向绿地内乱扔垃圾,乱折花草树木,这些恶劣的现象都给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

3、经营管理制度自身的矛盾。当前社会园林绿化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政府机关对园林绿化养护企业实行费用包干,园林绿地养护管理单位普遍存在着政府给多少钱,做多少事,管理职责不明确,没有主动性、积极性、能动性。很多国有、集体甚至部分民营园林绿化养护企业管理机制不够灵活,管理过于混乱、松散,职工工作责任心普遍不够强,干好干坏一个样,没有很好的实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很难提升工作积极性。

二、提高园林绿化工程养护管理水平的主要措施

1、科学规划设计,精心组织施工是提高园林养护管理水平的关键。设计单位设计人员的设计理念、思路直接影响到整个园林绿化工程的成败。

园林绿地要根据其不同的使用功能和性质进行科学设计,合理布局,以乡土树种为主,乔木、灌木、地被、草坪应该按照生态学的原理进行合理配置,常绿与落叶相搭配,满足植物各自生长所需的立地条件。

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很多设计人员往往脱离实际,闭门造车,设计出来的方案往往不是不符合实际使用功用,就是出现部分品种苗木购买困难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目前设计人员的素质良莠不齐,没有事先和建设单位沟通,了解建设单位的理念,也没有进行必要的苗木市场调查分析,造成方案一改再改,甚至推倒重来,费时费力。

园林绿地植物只有严格按照规范、标准科学合理地设计、施工,从而达到较高施工质量和效果,为后期的养护管理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

园林绿化施工工作是体现设计理念的重要手段,只有高质量的施工工艺才能把设计师在整个项目中的设计意图、理念、思路充分体现出来。施工时必须对绿地的土壤进行改良、粗平整、细平整、选苗、起苗、包装、运输,以及放线定位、打坑、栽植、填土、浇水、打桩等一系列施工步骤都要精心组织实施,对盐碱地做到合理改良土壤,平整场地严格按照图纸施工,标高到位,地形平顺饱满,放线放样线条流畅富有艺术性,苗木粗壮、健康、形态优美、树形完美,种植技术娴熟、科学、合理,后续技术措施到位,如此方能做到种一棵活一棵,种一片活一片,只有花木成活生长旺盛,园林景观的整体效果才能充分体现。

2、制定园林绿化工养护管理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使养护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园林主管部门应制定统一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使养护管理工作目标明确。作为园林绿化施工单位,应该严格遵循园林绿化工养护管理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实施具体工作,制定出一套合理、高效、科学、全面的绿化养护管理制度,标准化、科学化管理园林绿化养护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使园林绿地的景观效果和质量有一个大的提升和质的飞跃。

3、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机械化是提高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水平的重要保证。使用简单方便、功能齐全的园林机械,如起苗机、挖坑机、绿篱修剪机、割草机、自动喷灌设备等,省时省力,效率高。因此要大力推广使用园林机械,实现养护机械化管理。

4、推行目标管理,实行班组承包或个人岗位承包责任制,建立完善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检查、考评制度、奖惩分明,提高职工积极性。我司根据下属各养护组负责养护管理的绿地,统一进行养护管理,制定不同的养护管理考核评分制度,严格实行三定即(定人、定岗、定任务),三查(周查、月查、季查),一评比(年终总评)的管理制度,全面提高养护质量水平,实现园林绿化养护的长效管理。

5、重视园林科学研究,加强职工培训,提高业务水平。我司很重视对各养护组职工的业务技能培训,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培训、学习,并与兄弟单位进行交流,取长补短,使职工掌握更多的养护知识和经验,为更好地进行养护管理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6、加强宣传力度,依法制绿,提高全民爱绿、护绿的意识。国家颁发了《城市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城市建设技术政策要点》、《城市园林绿化当前产业政策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法规,使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管理走向法制化、规范化。

园林绿化是现代化城市的重要标志,是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途径,园林绿化工程养护管理是园林绿化事业的核心工作,只有努力提高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水平,才能使园林绿化发挥更大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篇六:园林安全生产标准化计划
2016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6篇

第1篇

一、检查范围

全市旅游行业,重点为旅游景区。【园林安全生产标准化计划】

二、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方面: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尤其是消防通道及消防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要求。

2、特种设备方面: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检验情况。

3、涉旅餐饮安全方面:旅游景区(点)餐饮安全监管情况。

4、隐患整改方面:市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政府领导,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和督查、企业自查、市暗访督查方式进行,具体分以下三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阶段:10月31日前,旅游局制定专项检查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本次检查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工作要求,指导旅游单位专项检查工作。

(二)集中检查、督查阶段:11月1日至12月15日。

1.各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立即整改落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2.旅游局深入旅游单位,指导和推动企业的自查自改工作,确保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3.接受市督查组对专项检查情况的督查。

(三)总结阶段:12月中旬,各旅游单位对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总结,旅游局归纳总结专项行动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责任,抓好具体落实。各旅游单位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自查到位。

(二)落实整改,务求实效。要把本次专项检查作为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后续工作来抓,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严格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必须限期整改或整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企业,如实上报市安委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各单位要在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措施的专项检查总结报告,于2016年12月18日前以书面形式和电子版同时报送市旅游局。

第2篇

按照当消委【2016】19号文件精神,制定旅游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平安三号”集中行动方案如下:

一、行动时间

集中行动时间从2016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

二、行动内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定岗定责。按照《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管理办法》,督促星级宾馆和A级景区,明确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工作任务职责,组织开展专项性、经常性、常态化消防管理工作。对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星级宾馆,落实每八小时1班、每班人员不少于2人的制度,明确控制室值班人员专项职责和应急处置程序,不得挪用值班人员安排其它工作任务。

(二)建筑固定消防设施实操测试。对宾馆、景区所有建筑固定消防设施进行登记造册,督促宾馆和景区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护,确保完好有效,检测维护记录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对所有建筑固定设施进行以现场报警、实地出水、应急广播为主要内容的操作和测试,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快速准确启用。

(三)灭火疏散逃生全员全练。聘请消防大队专职消防员指导所辖宾馆、景区全员灭火逃生演练,实地设定灾情,正确报警呼救,实时组织疏散,及时控制初起火灾,有效开展自救互救,使员工和群众知道火灾情况时“怎么防、怎么跑、怎么灭”。

三、行动措施

(一)宣传发动。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签订责任书等形式,告知所属单位开展集中行动的内容、标准和工作要求,部署“平安三号”集中行动,督促旅游单位依法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做到定岗定责,严格履职。依法督促旅游单位落实建筑固定消防设施年度检测和维护制度,确保完整好用。组织开展全员灭火疏散预案演练,确保人人得到体验,个个受到教育。

(二)单位自主管理。督促旅游单位巩固前段专项整治的工作成效,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以“消防安全管理人定岗定责”为抓手,切实履行旅游单位的自主管理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人、固定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基础信息数据库,录入身份证明、资格证明信息,认真组织或参加专业培训,严格实行持证上岗。要深化“四个能力”建设,及时自查自改火灾隐患,切合实际修订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明确人员分工并开展实地演练。

(三)广泛宣传造势。利用各单位电子显示屏和旅游门户网站开展“平安三号”集中行动宣传,组织旅游企事业单位开展疏散演练和消防知识培训。结合冬季防火工作特点,广泛改动群众查找身边火灾隐患,利用“96119”火灾隐患投诉电话,举报投诉火灾隐患,不断净化消防安全。

四、行动步骤

(一)部署阶段(2016年11月20日至2016年11月25日)。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责任和措施。

(二)实施阶段(2016年11月25日到2016年12月15日)。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总结阶段(2016年12月15日至2016年12月20日)对“平安三号“集中行动情况进行小结,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次集中行动,是专项行动的治本措施,是预防群死群伤火灾的有效手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方案制定切实措施,确保行动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二)落实责任,加强督导。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

(三)强化考评,严格奖惩。将“平安三号”集中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评和提档升级的重要考核依据,并实行责任追究。

各单位要迅速制定行动方案,将工作方案和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旅游局。

第3篇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推动全行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打牢安全生产基础,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旅游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30日。

其中:

6月3日至6月9日——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

6月9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6月10至6月16日——安全文化周。

6月17日至6月23日——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

四、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各旅游企事业单位相关责任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

五、活动形式及内容

积极组织参加全市性活动。1.开办安全专栏;2.组织参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3.发送安全生产公益短信;4.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全省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7.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全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8.积极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宣传教育活动。参加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参加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一)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氛围

1、悬挂安全警示标语。安全生产月期间,在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内部悬挂或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生产警示标语,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扩大安全生产月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群发安全短信。安全生产月期间,在范围内群发短小精辟、富有警示意义的安全短信,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

(二)开展旅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目前已经进入汛期和暑期,各旅游景区要对安全设施、构筑物进行全面排险处理,加强防范并做好安全提示。旅行社要根据天气预报和汛情,做好旅游安全提醒提示工作,合理安排游程,主动规避风险,禁止到正在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旅游,慎重组团到自然灾害易发地旅游。各企事业单位结合自身经营实际开展全面认真、彻底细致的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在企事业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旅游局对所有旅行社、星级饭店和A级旅游景区进行排查。

(三)积极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普及应急避险救援知识

1、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3日至9日)。组织收看《人命关天》、《安全为天》等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和全国“2016年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盘点”。以企业为主,采取举办事故案例展览、召开事故反思会和事故肇事者(受害者)“现身说法”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2、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9日)。组织旅游企业参加市安监局牵头组织的宣传咨询活动,以应急避险救援知识和安全警示教育为重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安全图片展览、现场咨询等方式,大力普及旅游安全应急避险、救援知识,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

3、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17日至23日)。通过开展各个层次、各个层面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锻炼应急救援队伍,强化全员应急意识和技能,完善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增加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四)广泛开展群众性活动和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均参加全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活动,不断强化全行业安全生产意识,努力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氛围。

此外,积极组织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安全文化下乡”、“有奖征集安全生产格言、漫画、挂图和摄影作品”、“安全生产楚天行”、“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

各旅游单位在积极组织开展好上述活动的同时,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各具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

六、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旅游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旅游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特别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旅游局将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切实强化主体责任。各单位要突出旅游用车、旅游保险、旅游合同、消防安全、旅游食品安全等行业重点,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明确并强化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力求取得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实际成效。要根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结合实际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3、切实加强统筹协调。旅游局将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督导、服务职能,深入推进各项活动。强化考核,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作为年终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和评先表彰的重要参考依据,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第4篇

为认真吸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涉旅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省旅游局关于在全省旅游行业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按照旅游局的统一部署,自现在起至2016年12月31日,在全市旅游行业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在建工程工地、消防通道等场所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实现“三个确保不发生”目标: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不在重要场所、重要节点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不发生因监管不到位而导致亡人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旅游局成立全市旅游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三、整治范围及内容

旅游部门配合公安部门,重点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整治。

范围: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

内容:

1.未依法取得有关消防行政许可,投入使用和营业的;

2.消防设施设备配置不到位、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未落实“256”管理制度以及值班人员不会操作自动消防设施、不熟悉火灾等紧急情况处置程序的;

3.未落实固定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检测、维护保养制度的;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设置不符合标准要求以及被占用、堵塞、封闭的,安全出口数量不足达不到人员疏散要求的;

5.擅自扩大防火防烟分区、破坏防火防烟分隔的,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以及在有可燃性气体散发场所使用明火做饭的,大量采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的,疏散走道两侧和安全出口附近采用影响疏散的反光镜面、玻璃等材料装饰装修的;

6.存在生产、经营、储存和住宿合用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建筑外墙、门窗上设置广告牌、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

7.未依法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员工培训流于形式、未组织开展灭火疏散演练的。

四、工作步骤

按照动员部署、自查整改、集中整治、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5月25日前)。旅游局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6年5月26日至6月15日)。各景区、星级饭店等旅游企事业单位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的内容和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改,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和“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改正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6月16日至12月15日)。旅游局配合公安部门对整治范围与重点,进行逐一核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治、销案。加强工作指导和协作配合,对隐患突出、整改进度缓慢的单位和场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实行综合整治。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总结,于12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上报旅游局。旅游局组织对旅游行业专项整治行动进行验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广泛发动,认真检查。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大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发动广大员工及消防志愿者等多种力量积极参与消防工作。针对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积极配合公安、消防、安监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定期研判,强化整改。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旅游局要认真分析研判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的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工作措施。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要配合公安部门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工作责任制,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按任务分工,落实“实名制”整治责任,认真登记、检查、整改。

第5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和6月7日全国、全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省委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市政府办公室6月17日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定于2016年6月至9月,在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旅游行业工作实际,现制定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A级旅游景区、星级宾馆和旅行社等旅游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生产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旅游行业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增强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到9月底。

三、检查范围

A级景区(玉泉风景区、关陵景区、百宝寨景区)、星级宾馆(宾馆、长坂坡宾馆、国际大酒店)、旅行社及有关旅行社门市部(关公文化旅行社、春秋旅行社;紫荆花旅行社门市部、康辉旅行社门市部和天马旅行社门市部)。

四、检查内容

各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认真开展标准化创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A级景区:

1、旅游景区用电防火、防盗防灾、防拥挤踩踏、防坠落、防落水、防食物中毒等设施设备完好情况,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2、危险地段的防护设施牢固情况;

3、安全提示、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4、应急演练、安全巡查、定点防护等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

星级饭店

1、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以及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

2、员工的消防意识与操作技能情况;

3、机电设施设备的技术性能与维护保养情况;

4、贵重物品存放室等重点部位监控设备运行情况;

5、食品采购、加工、贮藏等重点环节符合《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规情况;

6、燃气的使用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7、全员应急演练、员工安全培训、物品保管、重点部位巡检等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等。

旅行社

1、投保情况;

2、质量保证金交纳情况;

3、旅游车辆的使用情况:是否租用具备旅游营运资质的旅游客运企业车辆参与旅游接待业务,看有无租用没有合法旅游客运资质的客运企业或其它机构及个人的车辆参与旅游接待业务;是否与旅游客运企业签订用车合同,看有无与旅游客运企业驾驶员私自签订用车合同现象;是否与旅游客运企业实行“公对公”结算,看有无在与旅游客运企业结算运输费用时,交由驾驶人员或其它社会中介人员结算现象;是否在用车前确认旅游客运企业及其安排的车辆和驾驶人的“三证一牌一单”(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包车客运标志牌、车辆定期安全检测合格单),看有无租用无证无牌客运车辆现象;是否对于旅游行程按规定需要配备双班驾驶员,看有无以各种理由拒绝旅游客运企业派出双班驾驶员情况;是否在租用车辆时严格执行报备制度,看有无没有向交警部门报告的情况;

4、员工安全培训情况、导游员履行安全监督责任情况。

五、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各单位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善里德全面评估。各单位要将大检查工作方案、负责人和联络员,于6月25日前报旅游局行业管理科。

(二)全面检查阶段。旅游局组织检查组,对全市A级旅游景区、星级宾馆和旅行社及有关旅行社门市部进行全覆盖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三)整改督查阶段。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保障经费、认真整改,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政府督查组将对有重大隐患的单位进行全过程督导和督查。

(四)检查验收阶段。各单位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好的经验与做法,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并于9月20日前报旅游局,由旅游局汇总后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政府检查验收专班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负责组织、安排部署旅游行业安全大检查工作。各旅游单位要结合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自查整改。

2、精心组织,强化责任。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自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确保自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3、深入自查,及时整改。坚持边自查边整改,以自查促整改,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好检查记录和隐患排查台帐,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各单位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第6篇

一、成立防汛工作专班

加强领导,统一指挥,成立玉泉风景区管理处防汛工作专班。

二、防汛工作职责和要求

1、防汛阶段,实行24小时值班,做好组织指挥和协调,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随时接受上级防汛指挥部门的指令,随时听从调遣,在接到有关树木倒伏或折断影响交通和园林设施损坏、山体滑坡等信息后,立即赶赴现场排险。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合力抢险”的方针,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做到人员、物资设备、车辆三落实。要做好抢险工具的准备工作,梯子、绳索、斧、沙袋、雨衣、雨鞋等工具备齐到位,一旦发生汛情,抢险救援工具要能迅速有效地投入使用,汛期结束后,负责工具收回,妥善保管,以便下次使用。

3、根据往年汛情,重点防范区域有朝阳湖,由于大量的雨水流入湖区,水位高于安全水位后要及时排水;三干渠要防止滑坡和渗漏;十里长冲和部队湾方向来水凶猛,需增设警戒线、警示牌,防止游客进入;寺庙后方坡度较大,要避免雨水冲刷后形成大的冲沟、汇水。

4、要加强监测工作,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当出现连续暴雨天气时,及时疏散游客,做好安全防范。

5、汛期做好防汛值班工作,严格落实报汛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保证二十四小时通讯畅通,遇有汛情,及时报告情况并做好值班记录。

三、汛期工作安排部署

(一)汛前检查

由景区管理处联合组织农业队和驻景区单位对办公区、寺庙、商户区、宿舍区、村民住房的屋顶防雨、防漏设施和景区的水面、排水管道、渠道、警示牌等集中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逐一做好登记造册,并立足自身抓紧整治。

(二)汛期工作实施

汛期期间,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超前收集掌握预测信息,密切关注恶劣天候动态,适情做出应急抢险反应。

当接到气象台发布24小时内有暴雨(降雨量50毫米以上)时,应及时把预测信息、防范要求通知各部门认真做好应急抢险工作;各部门要尽快收拢人员,盘点物质器材储备,适情加强重点部位的检查,积极做好备战抢险的一切准备,随时保持与防汛抢险领导小组的通信联系;接到出险命令,各部门要按照明确的抢险任务,快速进入指定区域展开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三)汛后工作

1、及时上报漏雨点、积水区、排水管道不畅、通信电力设备故障等情况并及时检查维修,保证景区恢复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工作。

2、对景区财产受损情况统一汇总,报上级领导部门和保险公司,做好后期救助和理赔工作。

3、调查评估受灾损失,研究恢复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工作。

4、认真总结防汛工作,深入查找暴露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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