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工作计划 > 湖北省优抚双拥办

湖北省优抚双拥办

2016-07-20 12:42:2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湖北省优抚双拥办(共6篇)民政局双拥优抚工作计划民政局双拥优抚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达小康,建设新xx”和提高驻常部队现代化建设水平为目标,以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六连冠活动为载体,不断拓展双拥工作新思路,丰富双拥工作新内...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湖北省优抚双拥办》,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湖北省优抚双拥办
民政局双拥优抚工作计划

民政局双拥优抚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达小康,建设新xx”和提高驻常部队现代化建设水平为目标,以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六连冠活动为载体,不断拓展双拥工作新思路,丰富双拥工作新内容,创新双拥工作新形式,力争取得优异的成绩。

二、工作计划

1、深入开展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推动双拥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各镇、场各有关部门和驻常各部队要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采取举办报告会,座谈会和参观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要结合学习实践活动,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双拥工作新特点、新要求,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解决军民普遍关注的实际问题,全面深入地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

2、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双拥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各镇、场各有关部门、各驻常部队要把双拥宣传教育作为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的国防教育,抓好《国防法》、《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国防教育条例》、《**实施<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等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各新闻单位要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深化宣传内容,为双拥工作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各级党校、各类学校要开设国防教育和双拥教育课程,市、镇国防教育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好大、中学校军训和领导干部一日军事生活。各单位要组织党团员、干部、群众、青少年到国防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各部队要组织优秀官兵帮助地方学校搞好军训。公务员之家

3、强化组织领导,推进双拥活动深入发展。双拥工作是党政军领导和广大军民的共同事业和责任,我们要按照“巩固、发展、提高”的方针,推进双拥活动深入()发展。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人事变动和分工调整,及时调整

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适时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和部分镇领导赴××籍战士所在部队慰问,鼓励他们安心服役,为国防建设多做贡献。积极支持驻常部队建设,努力帮助部队解决训练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各双拥共建单位要广泛深入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做到活动经常形式多样,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检查。各驻常部队要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建设,主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为第二故乡的建设多作贡献。

4、以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六连冠为抓手,进一步落实优抚安置政策。20**年是省级双拥模范城创建年,省政府、省军区将命名一批省级双拥模范城,省级双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我市要全力以赴,万无一失,确保省级双拥模范城创建成功。为了迎接省级双拥创建活动,今年市委、市政府要命名、表彰一批双拥工作模范镇、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各地各部队要充分准备,及早安排,确保评选活动顺利开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各项拥军优抚安置政策,做好转业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和随军家属就业,军人子女入学等工作。特别要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着力抓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搞好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和慰问工作,热情为生活困难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排忧解难。

总之,在上级部门领导下,在全民支持拥护下,进一步促进军民、军政情谊发展。重点做好春节、八一建军节两大节日期间的走访慰问活动,走访驻地官兵和部分优抚对象,进一步增进军地、军民关系,巩固我县在双拥工作上取得的成绩。

篇二:湖北省优抚双拥办
湖北省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

湖北省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军人抚恤优待工作,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军人抚恤优待工作的领导,建立抚恤补助标准科学增长机制,保障军人的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含县级市、省辖市的区,下同)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将本级人民政府负担的军人抚恤优待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军人抚恤优待经费应专款专用,抚恤优待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军人抚恤优待事业提供捐助。

第三条县以上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抚恤优待工作。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履行各自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全社会应当关怀、尊重抚恤优待对象,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军人抚恤优待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死亡抚恤

第五条现役军人死亡被批准为烈士、被确认为因公牺牲或病故的,由收到军队通知的县民政部门向确定的持证遗属(1人)分别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病故证明书》。

持证遗属由死亡军人遗属协商确定,并将协商结果书面告知发证的县民政部门。协商不成的,按下列顺序发给相应证书:1父母(抚养人);2配偶;3子女,有多个子女的,发给长子或长女;4兄弟姐妹,有多个兄弟姐妹的,发给其中的长者;5无上述遗属的,不予发给。

持证遗属确定后,发证机关不再更改持证人。

第六条现役军人死亡后,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由持证人户籍所在地的县民政部门按照下列方式核发,所需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一)有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且对分配数额协商一致的,按照协商确定的数额核发;协商不成的,按照人数等额核发。【湖北省优抚双拥办】

(二)无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为两人以上且对分配数额协商一致的,按照协商确定的数额核发;协商不成的,按照人数等额核发。

(三)无上述遗属的,不予核发。

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现役军人死亡的,其一次性抚恤金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增发。

第七条要求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应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县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民政部门审核后,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遗属凭证领取定期抚恤金。

(一)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子女未满18周岁或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或子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且无后代、无生活费来源的。

(三)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

定期抚恤金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死亡的,增发6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同时注销其领取定期抚恤金的证件。

第三章残疾抚恤

第八条现役军人致残,应按《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由所在部队审批机关负责评定残疾性质和等级,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服现役的残疾军人退出现役的,应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退出现役的相关证明,到接收安置地县民政部门办理抚恤登记手续。接收安置地县民政部门应对退伍档案中的申报、鉴定和审批等评残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办理抚恤登记,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逐级报省民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对不符合评残范围,条件及手续不符合规定,证件、材料不完备的,民政部门不予办理抚恤登记手续。

第九条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未及时评定残疾等级的,退出现役后,符合评残条件且有档案记载或者原始医疗证明的,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县民政部门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民政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原定残疾等级与残疾情况明显不符,且符合调整残疾等级条件的,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县民政部门申请调整残疾等级,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条残疾军人退出现役后,接收安置地县民政部门从办结抚恤登记手续的次年一月起按规定核发残疾抚恤金;对补办评定残疾等级或调整残疾等级的残疾军人,从批准次月起按补办评定的残疾等级或调整的残疾等级核发残疾抚恤金。

县以上人民政府对依靠残疾抚恤金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军人,可以增发残疾抚恤金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予以补助,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第十一条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的,经县民政部门认定后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遗属按照规定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其中,因战、因公致残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其遗属按规定享受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第十二条退出现役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由原征集地或配偶居住地的县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接收安置,国家供养终身。

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享受护理费待遇,由县民政部门核定标准,所需经费由当地县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符合规定条件,需要安排到光荣院或其他社会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由安置地的县以上民政部门批准,其中需要到省荣军医院集中供养的,由省民政部门批准。集中供养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不再向其本人发放护理费。 护理费的标准,由省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确定。

第十三条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需要配制假肢、代步三轮车和规定范围内的其他残疾辅助器械的,由省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分别不同情况予以解决,具体办法由省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四章优待

第十四条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入伍时户籍所在地县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和办法由市(自治州,下同)、县人民政府确定。

第十五条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允许复工复职,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 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承包的耕地、山林、水面等,应当继续保留,确因建设需要征用的,应按规定程序报批审定后给予补偿;退役后户籍迁往异地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凡征集地在本省的,征集地县民政部门应在发给《优待安置证》的一个月内,将《优待安置证》的存根和证书一并寄往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民政部门,由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人民政府按规定落实优待措施。

第十七条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由户籍所在地的县民政部门给予定期定量补助金,补助标准由省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等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享受定期定量补助金的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死亡后,增发6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定量补助金,作为丧葬补助费。

第十八条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实行基本医疗保险与医疗补助相结合的保障制度,具体办法由省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解决;没有工作单位的(含已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由所在地县人民政府负责解决。

【湖北省优抚双拥办】

第十九条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以外的享受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在城镇就业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缴费,所在单位确有困难的,当地人民政府应通过多渠道筹资帮助其参保;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可按规定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由优抚对象所在地民政部门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等帮助其缴费;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参加上述医疗保障制度但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享受城乡医疗救助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凭县以上民政等部门制发的有效证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免收普通挂号费。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在指定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由县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后解决。

第二十条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优先购票乘坐我国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残疾军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

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轮渡和轨道交通工具。

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凭有效证件免费参观游览本省境内的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 第二十一条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征兵条件的,优先批准服现役。

第二十二条抚恤优待对象及其子女,按照《条例》和有关规定享受教育方面的优待。 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后报考国家公务员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服役期视同为工作年限。【湖北省优抚双拥办】【湖北省优抚双拥办】

第二十三条城镇抚恤优待对象,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购买现承租公有住房时,可对其适当优惠售房价格;继续承租公有住房的,享受减少租金20%的优惠;申请廉租房或购买经济适用房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办理房屋产权证、房屋土地使用权证时,可按规定适当减免收取的各种税费;在确认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时,所享受的抚恤补助金不计入其家庭收入。

因城市建设规划需拆迁残疾军人房屋时,应当本着方便残疾军人生活的原则妥善进行安置。发放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和停业补助费时,对特困残疾军人按高于规定20%的标准发放。

享受抚恤补助的农村优抚对象,其家庭无能力改建现有危房的,由县人民政府优先纳入危房改造范围;因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毁的,由县人民政府优先帮助解决。

第二十四条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随军的现役军官家属、文职干部家属、士官家属,对非个人原因不能就业的,可按有关规定在当地缴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其档案可由当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接收保管,并减免各项管理费用。

第二十五条对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军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减免注册登记费、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管理费。

残疾军人个体从事劳务、修理和其他服务性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增值税;从事商业经营月销售额未达到5000元的,经税务部门核准,免征增值税。

第二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光荣院、优抚医院建设。光荣院集中供养的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费由县人民政府按规定标准足额列入财政预算。

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应当优先接收安置抚恤优待对象。

光荣院、优抚医院、烈士陵园、军休所等优抚事业单位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应按国家规定在税收上给予减免优惠。

第二十七条优抚对象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其按照规定享受的优待金、抚恤金、定期定量补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违反《条例》和本办法规定,《条例》已规定了处罚办法的,按《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拒不执行《条例》和本办法关于军人抚恤优待的规定,或者挤占、截留、挪用、贪污抚恤优待经费,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人或主要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负责军人抚恤优待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三:湖北省优抚双拥办
2016优抚处暨省双拥办工作总结

优抚处暨省双拥办工作总结

2016年工作总结

【湖北省优抚双拥办】

一、坚持依法行政,狠抓政策落实,切实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一)大幅度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有效保障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根据民政部的调标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报经省政府同意,今年大幅度提高了我省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较好地保障了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全年共下拨各类优抚资金126863万元。通过大力推行优抚资金社会化发放,全省实行社会化发放的县(市、区)达到98%,确保了各项优抚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有效保障了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

(二)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鄂办文〔2016〕59号文件精神。鄂办文〔2016〕59号文件下发后,我们高度重视,及时对涉及复退军人的有关工作进行认真研究,与相关部门联合下发了贯彻意见。目前各地正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

(三)组织开展执法监察,促进各项政策落实。4―6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优抚相关政策贯彻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执法监察,进一步确保了各项政策的落实和抚恤补助经费的规范化管理,我省的工作得到了民政部检查督导组的肯定。

(四)认真开展残疾军人辅助器械配置工作。根据民政部要求,我省开展了对建国前入伍的一至五级在乡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统一换发新型假肢、助听器等康复辅助器具的工作。目前这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

(五)认真做好日常工作。全年共办理补办、新评伤残180件,调整伤残等级77件,退役残疾军人变更532件,换证4件,遗失、毁坏补办139件,追认烈士6件,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件,准确率达100%。分期分批组织600名优抚对象到省集中疗养治病工作。

【湖北省优抚双拥办】

二、加强引导,强力推进,全省新型优抚医疗保障体系全面建立

我们将优抚医疗保障工作列为2016年工作重点,加强指导和督办,通过组织培训、定期通报、先行试点、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强力推进这项工作。全省13个市州在今年3月底前全部出台了《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102个县、市(区)也在2016年10月份前全部出台实施细则,这标志着以“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医疗优惠+医疗补助+医疗救助”为主要内容的新型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在全省普遍建立。

三、抢抓机遇,规范管理,优抚事业单位建设得到长足发展

今年,我省向中央申报了7家优抚医院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备选项目,并指导各地制定改扩建方案。同时,通过积极争取,我省施洋、向警予、大悟、宜昌、鹤峰、阳新、孝感等7个国家级烈士陵园报国家发改委纳入国家拉动内需和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项目,总计投资289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600万元,地方配套290万元。国家发改委下拨资金后,我们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了督办,要求7个单位每半个月上报一次维修改造进展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作质量。目前维修改造工程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四、围绕主题,突出特色,推动双拥工作深入开展

2016年双拥工作紧紧围绕新中国成立60周年这个主题,充分发挥双拥办的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各项双拥活动,军政军民关系进一步得到加强。

(一)组织开展春节和八一期间走访慰问活动。元旦、春节、八一前夕,专门下发通知,对各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协调省领导圆满完成了春节走访慰问驻鄂部队指战员和八一前夕慰问部队老首长。召开了湖北省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2周年座谈会。厅领导春节前走访慰问了部队院校,8月份又对全省健在的6名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进行了慰问。

(二)结合新中国成立60周年,开展系列慰问庆祝活动。一是清明节期间,开展万人祭奠开国先烈活动。二是在全省统一开展为烈属军属挂光荣牌工作。这是首次由全省统一组织、统一样式、统一发放。三是认真组织“鱼水情”全国第二届双拥书画艺术展作品的选送工作。四是联合省直有关部门举办了湖北省省直机关(企业)领导干部“军事日”报告会。六是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驻鄂空降兵某部战神演出队来省答谢演出和省委省政府慰问来汉出席广州军区联勤部医院建设工作会议的代表专场文艺演出。

(三)协调做好部队应急任务的服务保障工作。为做好驻鄂部队参加首都国庆阅兵的服务保障工作,年初省双拥办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认真做好驻鄂受阅部队及湖北籍官兵的保障工作。各地迅速行动,对辖区范围内参加阅兵的官兵进行了调查摸底,主动上门了解情况,为其家属排忧解难。4月29日,段轮一副省长率省慰问团专程看望慰问驻训练官兵,并赠送慰问金80万元。8月18日至9月12日,参加“跨越-2016”系列演习的部队共2万余人,过境湖北11个地市。省双拥办周密部署各项协调保障工作,为演习部队安全顺利过境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围绕和谐稳定目标,认真做好复退军人稳定工作

全年共接待来访240人(次),处理信访件50(件)次,协助省复退军人问题工作小组处理多批次复退军人、企业复员军人集体上访。完成6份综合性复退军人稳定工作情况报告,编发维稳快报4期,召开了全省复退军人问题工作会议,牵头省直部分单位对部分地方的复退军人问题工作进行了调研。

2016年工作要点

一、以落实政策为重点,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

一是不折不扣落实调标政策。严格按照民政部、财政部民发〔2016〕135号和省民政厅、省财政厅鄂民政发〔2016〕73号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标准,提高残疾军人等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确保各项抚恤补助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二是积极推行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按照方便对象,提高效率的原则,督促各地认真推行优抚医疗住院费“一站式”结算服务,确保优抚对象出院时,其参保的报销补偿、医疗机构的优惠减免、医疗补助、大病医疗救助“四项待遇”一地进行、同步落实、即时结清。

三是继续抓好59号文贯彻落实。鄂办文〔2016〕59号文件的出台,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复退军人的关心,各地必须不折不扣狠抓落实。特别是对于参战参试人员工资和养老金“两个补齐”政策,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认识,排除万难,抓紧核查,严格按文件精神落实。

四是切实加强优抚经费管理。进一步推进抚恤补助经费社会化发放,定期开展优抚经费使用情况检查,加强监督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挪用,确保优抚经费专款专用。规范结余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五是认真做好优数据库更新和对象核查工作。按照民办函〔2016〕281号文件要求,指导各地及时完成全省重点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数据更新工作。进一步核查参战参试人员人数,对遗漏人员进行核查登记。严格按照民政部要求对现有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进行核实。

六是做好评残、追烈工作,评残、追烈准确率达到100%。

组织全省600名优抚对象到省荣军医院集中疗养治病。完成年度全省残疾军人假肢三轮车及各类辅助器械配置工作。

二、以规范化管理为目标,进一步加强优抚事业单位建设和管理

一是积极做好优抚事业单位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按照民政部和省厅要求,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其供养、康复、褒扬等主体功能,并不断拓展社会功能,促进优抚事业健康发展。

二是继续抓好烈士陵园维修改造项目的指导督办。我省施洋、向警予、大悟、宜昌、鹤峰、阳新、孝感等7个国家级烈士陵园报国家发改委纳入建造改造项目,总计投资2890万元。督促以上7个项目单位按照国家和省发改委的要求,合理规划,加快进度,确保质量,争取尽早完工。

三是积极做好优抚医院的精神卫生项目相关工作。按照项目的要求,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制定改扩建方案,既要立足长远,又要量力而行。要求各地在加快医院建设的同时,要继续做好医院的各项服务工作,确保正常医疗工作和工程建设两不误,两促进。

四是加强光荣院建设,着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按照合作共建武汉城市圈创新型民政工作的要求及目标,对城市圈内与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二院合一”、“三院合一”的光荣院进行调研,着力探索推进资源整合,实现资源共享。

三、以研究部署新一轮“双拥模范城”评比创建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双拥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八一、元旦春节期间的双拥慰问工作。积极发挥双拥办的协调职能,精心筹备,认真组织,确保双拥慰问活动圆满成功。

二是研究部署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修订《湖北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办法》和《湖北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标准》,为创建活动做好准备。

三是坚持和完善军地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召开驻鄂部队军以上单位秘群处长会议,总结交流军地双拥工作的情况和经验,研究新形势下解决双拥工作难点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四、以从政策上研究解决问题为根本,认真做好复退伍军人稳定工作

当前,我省复退军人稳定形势不容乐观,各地不断出现复退军人群体性上访事件。目前复退军人中的不稳定群体主要有两类:一是尚未认定为两参人员的退役人员强烈要求认定参战参试身份,享受相关待遇;二是城镇有工作单位的参战参试人员要求享受国家规定的生活补助。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未雨绸缪,制定工作预案,始终把稳定工作作为优抚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一是加强信息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复退军人诉求。对合理诉求积极向上级反映,对不合理诉求,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二是加大临时解困力度。对复退军人中生活确实特别困难的,要求各地民政部门通过整合民政资源,给予一定救助。三是做好接访预案。对于集体上访事件,及时启动工作预案,依法进行接访,合理劝解上访对象。

篇四:湖北省优抚双拥办
2015年民政工作计划

2015年民政工作计划一:

为确保社区民政工作有效地实施,我社区按上级要求,根据社区开展这项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低保工作

1、我们在低保工作中,成立了低保评议小组,社区居委会有专人分管低保工作,接受居民群众的低保申请后,通过认真调查摸底、入户核实、张榜公示、评议小组的评议、评审委员会的审议后,方上报市、区民政局低保部门。

2、认真按照上级民政要求做好社区低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积极做好对低保对象及社区居民宣传低保政策的工作,争取把工作做到细致、准确、周到,间低保对象和居民对社区低保工作满意。

3、深入开展走访慰问工作,对申请低保户的家庭进行了解调查,确保调查结果真正有效,要对他们的资料了如指掌,从而对低保对象的审查、审批工作提供准确的第一手材料。发现不属实情况积极配合民政部分进行清查。对生活困难的家庭,及时上报社区民政办,确保工作落实到实处,使民政工作的扶贫扶困的作用得以充分体现,让每个困难家庭都能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

4、定期对已享受低保的进行排查,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的再就业情况,入户了解他们的生活变化,把那些生活确实困难的。我们要及时上报民政办,使社区的民政工作实施方案顺利落实,对低保户超标我们要及时取消,对家庭特别困难的我们经研究申请增加保障金额,认真做好动态管理。

5、组织低保对象积极参与社区活动,为社区各项服务工作做出贡献。

6、严格低保档案的建立,资料齐全,认真保存,以备上级部门审查。

7、积极开展慈善援助活动,努力做好民政各项工作安排和实施,切实为辖区困难家庭、低保户办事实、好事,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

双拥工作

1、做好军属的优抚和慰问工作,经常对他们进行走访,了解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上的情况,及时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给他们的关怀和帮助。

2、在“八一”和“春节”前夕召开军民座谈会,拉近军民关系,军民同乐共建社区。

3、 组织社区干部,中小学生对社区的烈、军属进行走访慰问,开展“学雷锋、树新风,讲文明”活动。

4、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及相关政策,提高自身素质,最大限度地为本社区居民提供服务,让上级领导放心,居民满意。

残疾人工作

1、做好元旦、春节走访慰问活动。

2、做好全国助残日、助残宣传活动。

3、认真组织指导辖区内广大残疾人开展康复训练工作。

4、搞好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积极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我们一定要把民政工作做到实处、落实到实处,使广大居民家庭切实真正的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

2015年民政工作计划二:

做好民政工作对维护社区稳定,构建和谐社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大意义。2015年,社区民政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民生工作为重点,完善社区管理体制,健全服务体系,切实加快社区民政工作进程。现将2015年江苏东路社区民政工作计划如下: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民生工作为重点,完善社区管理体制,健全服务体系,发展福利服务,推进社区救助服务,深化社区建设工作,推动和谐社区建设。

二、具体措施

1.以民为本,切实解决民生问题

在“民生年”里,进一步把了解社情民意解决困难群众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民政工作的主要任务,始终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认真贯彻落实民政政策,增强为居民服务的意识和责任感。脚踏实地地为低保户、低收入家庭、生活困难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服务,做好低保、社会救助、残协等社会救助工作,切实保障社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努力实现社区救助工作的规范化。

2.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做好社会性服务工作

加大对社区老年人、优抚对象、未成年人、流浪乞讨人员的日常服务和管理工作,在抓好常规性工作的同时,努力创新,例如:老龄工作在居家养老服务上力求有新的突破;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在社区流动人口子女教育上力求取得经验和成效。

3.依法行政,规范管理

在社区建设、区划等工作中,严格按政策办事,规范门牌号管理、社团管理等各项工作,使其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4.立足本职,强化措施,确保社区民政工作的落实

做好民政工作,重在落实,贵在实施。社区民政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职业意识和服务意识,创新思路,转变思想和工作作风,促进民政工作创新发展。一是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坚定信心;二是要凝聚力量,努力把社区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凝聚起来,加强与居民的联系和交流。

5.强化工作手段,为民政工作提供制度和措施保障健全和完善责任制,把各项工作量化,细化,做到责任分工,职责明确,奖罚分明,确保社区民政重点工作整体推进。

6. 按时参加街道民政工作例会,及时上报信息、报表等工作材料,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和活动,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常规和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7.规范民政各项工作档案,加强日常档案管理。做到规范、科学、完整。

2015年民政工作计划三:

20xx年全市民政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紧扣构建和谐社会这个主线,不断强化“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理念,深化“亲民、利民、为民”实践,着力改善民生,推进基层民主,深化双拥创建,加强社会管理,优化民政公共服务,努力铸造社会平衡稳定机制,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特困群体、优抚群体的基本权益,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为我市在全省率先进入全国先进县市行列、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目标作出新贡献。按照上述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城乡低保工作以加强规范化管理和争创全国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程序。强化家庭收入核算,倡导诚信求助,加强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公平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即退。扎实推进分类施保,对重点保障对象实行重点保障。密切关注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建立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保障标准增长机制,适时调整提高保障标准、发放临时补助。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水电、住房、医疗、教育等配套救助政策。组织低保对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再就业。不断创新救助机制,完善救助政策,规范救助行为,形成以城乡低保为基础,以其它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社会救助方式,实现城乡社会救助一体化、组织网络化、管理社会化,最大限度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提高五保供养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完善五保供养配套政策,严格审批条件和程序,落实供养责任和待遇。建立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强化服务理念,优化管理服务机制和制度。大力开展模范福利院创建和提档升级活动,提高农村福利院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优化医疗救助制度。按照便民救急的原则,改进救助方式,采取比例救助与定额救助相结合,事后救助与事前、事中救助相结合,大病住院救助与慢性门诊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方式,资助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医疗保险,确保参合率和参保率达到100%。加大城乡贫困群体大病医疗救助力度,降低救助门槛,取消病种限制,提高救助标准。

(四)完善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对因病、因残、因灾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临时救助,着力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五)完善城乡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加强救灾应急机制建设,细化救灾应急预案,建立乡镇街道办事处灾情速报网络,明确灾情速报职责;制定自然灾害救助规程,规范灾害救助申报审批程序,将救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拨付及时、专款专用;建立健全灾害救助档案,按救灾卡发放救济款物,确保因灾倒房当年恢复。

(六)加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认真落实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提高救助管理工作水平。服务“四城联创”活动,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未成年人、危重病人、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劝返和护送工作。

(七)继续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筹集资金、扶持200户以上住危房的农村困难群众兴建住房。

二、深入推进城乡基层民主建设,保障人民享有切实的民主权利

(一)加强村民自治工作。对新一届村委会成员进行培训。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工作规范》,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相关制度,提高村级组织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乡镇(村)”创建活动,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创新机制,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认真研究解决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推进城镇社区建设。创新城镇社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扎实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辐射作用,进一步营造和谐社区创建氛围。加强对乡镇集镇社区建设的指导,逐步改善社区办公、服务、活动用房。大力发展社区社会化服务,拓展社区服务领域,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开展社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试点。规范社区工作经费投入和人员管理。实行“费随事转”,坚持社区工作经费与社区工作目标考核挂钩。

(三)深化农村社区建设实验。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一村一社区,社区设小区”为基本模式,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实验,重点探索建立公共服务、互助服务和志愿服务相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继续探索“一村多社区”或“跨村建社区”的建设模式和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工作有机结合的有效途径。

三、认真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军休工作,全面维护社会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

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确保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居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健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资助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大病医疗救助体系。选送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到上级优抚医院集中治疗,鼓励各类医疗机构对优抚对象就医予以优先和照顾。认真做好义务兵家属优待工作。贯彻落实湖北省优抚事业单位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市军休所、烈士陵园建设。大力开展“关爱老功臣”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住房难和生活难问题。

2015年民政工作计划四:

20xx年我县民政工作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以提高“三个群体”(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生活保障水平、发挥民政在构建***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为着力点,落实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要求,在服务大局中实现我县民政事业新的发展。

(一)提高“三个群体”生活保障水平。

篇五:湖北省优抚双拥办
2015乡镇民政工作总结

第1篇:乡镇民政工作总结

一、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完善城乡低保制度。①城镇低保工作以加强动态管理和争创全省低保工作双a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等工作环节和程序。强化家庭收入核算,倡导诚信救助,切实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差标准有升有降。同时,对因天灾人祸、金融危机而新产生的困难家庭,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全镇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1992户,4278人,月发保障金435495元。②农村低保工作按照市低保局的安排布署,今年我镇应新增农村低保对象814人,为确保新增对象定位准确,不出偏差,我们严把“三道关”,一是实行“阳光操作”,把好群众监督关,加大公示力度,增加透明度,严格做到镇政府、村委会二级审核,三榜公示。二是做到“三个不上报”,把好审核上报关,即申报内容不清楚的不上报,群众有异议没有调查清楚的不上报,手续不齐全的不上报。三是实施分类管理,把好进出关。对有特殊情况的家庭,根据其困难程度适当提高救助类别额度,目前全镇已核定一类对象215户,258人,二类对象502户,1071人,三类对象581户,1347人,对原已享受的对象,家庭特别困难的类别进行了调整,已调整169户,382人,对收入增加有了稳定收入的家庭及时取消低保待遇,已取消117户,449人。

(二)提高五保供养水平。我镇现有五保户262人,其中集中供养199人,分散供养63人,为了改养和提高五保老人的供养水平及生活质量,我们一是提高了五保老人的供养标准,集中供养由年人均1500元提高到1800元,分散供养由年人均1000元提高到1300元。二是镇委、镇政府在财力十分吃紧的情况下,仍投资48万元新建福利院门楼、厨房,道路硬化1200平方米,新置床上用品199套,新添室内家具150件。三是开展五保对象的普查。严格按照《农村五保供养条例》中的条件,按照有关程序重新核定五保供养对象,对不符合五保供养条例规定的对象坚决予以取消,对符合五保供养条例规定的对象,没有享受五保待遇的做好申报审批工作,通过排查,新增五保对象49人,取消了47人享受五保的待遇。

(三)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日趋完善。我们根据上级出台的有关大病医疗救助政策,改进救助方式,采取比例救助与定额救助相结合,事后救助与事前、事中救助相结合,大病住院救助与慢性门诊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方式,重点救助城乡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和优抚对象,使我镇城乡困难群众就医难问题得到了保障,上半年已救助177人次,发放大病救助款172226元,有效地缓解了城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

(四)完善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对因病、因残、因灾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临时救助,着力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五)救灾救济扎实有效。今年5-6月,我镇先后遭受2次特大暴风雨袭击,大量农作物受灾,部分农房损坏,给人民群众生活造成一定损失,面对灾情,我们一方面认真核实灾情,及时汇报,一方面组织广大群众生产自救,生活互助。上半年已发放春荒和涝灾救助款13、5万元,救助困难户950户,2612人。

(六)加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认真落实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提高救助管理工作水平。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未成年人、危重病人、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劝返和护送工作。

(七)继续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扶持鲁松林等10户住危房的农村困难群众兴建住房,改造工程完工后,可发放危房资金5万元。

二、加强城乡基层民主建设,保障人民享有更多的民主权利

(一)加强村民自治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工作规范》,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相关制度,提高村级组织的管理和服务水平。认真研究解决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推进城镇社区建设。创新城镇社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扎实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辐射作用,进一步营造和谐社区创建氛围。大力发展社区社会化服务,拓展社区服务领域,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三、加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全面维护社会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

(一)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确保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居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上半年,共发放各种抚恤金438222元,其中伤残军人45人,154800元,烈属24人,52752元,复员军人40人,7671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38人,22140元,参战涉核退伍人员169人,131820元。

(二)认真做好残疾军人评残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评残的规定,调查审核符合评残和调残人员相关资料,及时申报,目前,伤残军人成波经省民政厅批准,由7级伤残军人提升到6级伤残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程碧波、陈习安等2人的评残资料已上报到市民政局。

(三)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推行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把退役土兵职业技能培训纳入职业教育或社会再就业培训体系,扎实开展退役士兵就业技能培训,积极推荐退役士兵就业。全面落实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在就业、养老、医疗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四)大力开展双拥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深化双拥宣传,充实双拥活动内容,丰富双拥活动形式。落实对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等优抚对象的社会优待。认真调查军队退役人员的思想、生活现状,采取多种形式,抓好教育,落实政策,解决困难,依法维权,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确保军队退役人员群体的稳定。

四、加强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社会特殊群众的福利服务需求

(一)大力发展老龄事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全面落实老年人各项优待服务政策,加强维护老年人权益网络建设,注重解决有赡养人且有赡养能力但不履行赡养义务的问题。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活动。

(二)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积极探索和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对上争取资金,对镇福利院进行扩建,逐步实现城市“三无”对象自愿条件下全部集中供养。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形成多元化投资、多层次发展、专业化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格局。大力发展社区福利服务设施和网点,建立社区福利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困难群体提供各种福利服务。积极组织实施残疾孤儿手术矫正和康复“明天

计划”。

五、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努力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

(一)推动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促进各类民间组织的规范发展。以增强民间组织提供服务、反应诉求、规范行为的能力为目标,引导和鼓励民间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抓好行业协会的规范整顿工作,规范组织形式和活动行为。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服务新农村建设。

(二)加强殡葬管理服务工作。稳步推进殡葬改革,规范殡仪服务市场,加强殡葬行业管理,提高殡仪服务水平。杜绝土葬,确保火化率达100%。

六、加强民政队伍廉洁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廉洁建设。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

(一)以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履行好“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困难群众解愁”的职能职责,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谋群众之所需。

(二)主动争取和自觉接受镇委政府的领导,服从全局、服务大局,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大局观念。牢固树立干民政就要爱民政,扎根民政的思想,始终保持“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的精神状态,发扬百折不挠的顽强斗志,加快工作节奏,事事求主动,件件讲时限,切实树立一种立说立行,高效和快捷的工作作风,务求实效,坚决杜绝作风浮漂、推诿扯皮的现象,大力弘扬脚踏实地、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孺子牛”精神,坚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抓工作,一事一事的抓,一件一件的落实,确保干一件成一件,取得实际效果。

(三)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明确责任,抓好决策落实。坚持经常深入农村开展调查研究,把情况摸透,原因查明,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断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沟通联系,努力搞好组织协调工作,搞好上下左右的联系,不断提高协调水平,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

(四)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一是切实加强对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树立牢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准确把握法律规定、严格执法程序、遵守法定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二是进一步规范完善岗位责任、工作目标、办事流程等制度,通过各项制度的共同作用,建立起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体制。三是严格执法行为,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不被人情、关系所左右,努力用法律法规规范施政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第2篇:2015年上半年乡镇民政工作小结

回顾半年的工作,我们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对照全年的目标任务,作了一定的努力,较好的完成和正在完成工作任务。我们着重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自身素质。首先,我们把思想统一到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上来。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一是抓理论知识的学习。理论知识的学习是立身之本,在工作繁重、问题复杂的情况下,只有通过学习提高认识才能把握关键,增强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是抓作风修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到群众中去,围绕民政对象想什么,盼什么,缺什么这一主题进行走访调查,使服务对象实际生活中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是注重招商引资工作。我们把招商引资工作放在工作首位抓,做到招商、部门工作两不误。部门工作人员先后离岗招商,发扬“走遍千山万水,说尽千言万语,吃尽千辛万苦”的敬业精神,做到不放过一个机会,哪怕是百分之一的希望,也要百分之百地去争取。引来外地老板来我镇注册运输公司,目前已开票近三百万元,培植了新的税源。目前我们在有关朋友的帮助下利用敬老院厂房正在商谈一项民资项目引进到敬老院。此外,我们强化服务,在丁书记的重视下,争取主管部门领导的支持关心,顺利地为新引进来的威达制造有限公司办理变更福利企业的手续做了大量细致工作。力争努力,我们对完成今年的任务是有信心的。

三是加大保障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稳定机制的作用

(一)我们按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实行动态管理的原则,以扩大保障覆盖面为目标,做到应保尽保,开展对全镇特困户家庭经济收入情况调查,核定了185户进入农村低保范围,年保障金近10万元。

(二)进一步加大扶贫工作力度。全镇党员干部与85户贫困户签订了帮扶责任状。力争年底脱贫率达80%以上。

(三)适应农村税费改革的形势,努力做好五保工作。四月份走访了部分散居五保户家庭。了解他们的生活住房情况,跟踪督查。有的村五保生活费村配套资金未及时到位的现象,在领导的重视下加以落实兑现。

(四)督促敬老院搞好三产,增加收入,弥补经费的不足,以改善老人的生活,。同时强化敬老院内部管理,目前正在对敬老院住房进行维修,进行环境整冶,使院内环境优美,人员安定、团结、祥和的气氛,以迎接上级的复查验收,确保省文明敬老院的牌子不丢失。

四是危草房改造工作。全市危草房改造扫尾工作会议结束后,我们立即行动,通过调查摸底我镇共有5户,其中符合资金帮扶的3户,应子女赡养改造的1户,入敬老院的1户,到目前为止已全部完成。

五是对全镇平坟还田工作来了一次回头看。三月下旬,我们跑遍了全镇七个村的22个花台式墓地、2个灵堂,检查中发现墓区管理跟不上,有的杂草丛生,有的加盖了坟头,针对这一问题,我们请示领导,专题召开了各村委会主任会议,要求加强墓地管护责任,村村落实了墓地管护人,方便于群众,巩固了平坟还田的成果。

六是开展老年工作。我们利用广播进行宣传《老年法》,使家户喻晓、人人皆知,赡养老人是法律所规定的,是应尽的义务。80%以上的家庭签订了《赡养协议书》。半年来,在法律服务所的协助下,帮助小杨村、三沙村解决家庭因赡养老人的矛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目前在市创建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县市中,我镇老年工作被市作迎检的选景点之一。

七是双拥优抚工作。年初,机关各科室、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与优抚对象签订了一份“一助一”扶优责任书,做到帮扶有措施、有目标、有责任、有检查、有实效。帮助6名困难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实行救助,资金是2780元。利用春节走访慰问了部份重点优抚对象和现役军人家庭,发放慰问金6000多元,救助金近万元。为住院优抚对象在保险公司报销药费一万叁千多元。在我镇经济十分困难、工作难度加大的情况下,各项优抚政策基本落实到位。

八是部门正常事务工作有序开展。半年来共登记结婚78对,离婚4对,无一对早婚现象,且登记手续齐全,程序规范;完成了慈善捐赠任务和彩票投注点的发行工作;对全年低保家庭成员有精神病的调查,落实11名人员半免费或免费防治;进行了白内障的调查,免费手术医治6人;医治儿麻3名;各项定补、救济及时发放,及时报送各类报表;接待来访服务对象和群众130多人次,做到热情接待,细心解释,对能办的即刻表态,对一时无法办的就耐心说服工作,基本上及时化解了矛盾。

今年的时间已过半,下半年的工作任务还相当繁重,我们要紧扣全年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提速增效,确保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确保部门招商引资工作完成。求民政工作单项求突破,整体上水平。

第3篇:2015年乡镇民政工作上半年总结

上半年,我镇民政工作在xx市民政局的正确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依据上级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的总体要求,结合我镇XX年民政工作要点,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上为国家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大民政方针来指导工作,以关心弱势群体为服务宗旨。在工作中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层层落实了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采取其它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通过镇村社各级干部的共同努力和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大力配合,圆满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根据镇政府安排,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双拥优抚

上半年,在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镇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积极贯彻上级双拥办精神,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对全镇13名伤残军人、3名烈属、军属35户、困难老复员军人7人等50余户优抚对象进行走访和慰问,给他们带去慰问品并给他们拜年。

我镇认真做好科技扶优工作。上半年三月,我镇组织优抚对象在镇政府进行种养殖技术培训。共为他们提供科技信息20条,帮助他们贷款,为他们寻找最佳的致富途径。

切实解决好优抚对象的“五难”问题。上半年共为龙马村3社老复员军人李调尚等10户优抚对象解决“五难”问题,资金4000余元。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社会救济

(一)临时救济

上半年,我镇对花塘村1社唐宜书等8户因突发原因造成的困难户进行了救济,共为他们申请救济金14000余元,切实解决了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

(二)困难户和特困户的救济

我镇严格执行上级对救济经费的使用标准。上半年共统计困难户和特困户162户,386人,都落实了保障措施,对特困户按时足额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春节期间,我镇对135户困难户进行了慰问,为他们送去猪肉675斤,菜油675斤,大米6750斤,共计2万余元的物资。

我镇在解决困难群众的“五难”问题上认真贯彻党中央的精神,全年共解决困难户“五难”问题27户,其中:住房救助2户,6000元;医疗救助16户,21800元;生活困难救助5户,1700元,共计解决资金34500元。

(三)五保工作

我镇现有五保老人110人,其中集中供养的34人,分散供养的76人,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在生活费的使用和发放上严格执行上级的标准,做到按月每人150元发放到五保户手中,五保户的医药费实行实报实销。我镇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院内前清洁卫生,有专人负责,管理人员责任明确,制度落实,全年敬老院种养殖业收入达3781元,人平纯收入151元。

(四)社会最低生活保障

我镇严格按照《低保条例》对农村和城镇低保对象进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纳入。上半年10月到11月初,我镇组织工作人员对全镇20户城镇低保家庭和167户农村低保户进行入户走访和核实,经过入户调查,核实,XX年将对XX年上半年中的56户脱贫户取消农村低保,新增符合低保条件的51户的农户加入农村低保,新增城镇低保4户。上半年全年按时足额的进行了社会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发放,保证了他们的基本生活。

三、老龄工作

上半年,根据市民政局和老龄委的要求,我镇继续创建敬老模范乡镇。在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积极稳妥的开展工作,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相关制度,为下一步创建敬老模范乡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我镇还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对44名90岁及百岁老人按时足额发放敬老费,并不定期的进行看望和慰问,叮嘱他们的家属和村社干部要照顾好老人的身体和生活。

四、社会事务工作

(一)截止6月底,我镇火化率达100%;

(二)严格财务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全年无挪用和坐支民政经费现象,并张榜公布。

(三)截止6月底,民政办共接待个人来访12件,都做到件件有记录,有回复,无越级上访。

(四)严格婚姻登记工作,协助民政局把好婚姻登记关(

以上是我镇XX年上半年民政工作全年所做的点滴,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办将在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领导下,以继续深入关心弱势群体为工作重点,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为我镇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第4篇:2015年乡镇民政办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计划

XX年以来,镇民政办、在县民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马过河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结合年初工作计划,以人为本;围绕县民政局下达的各项责任目标及镇政府年初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以饱满的热情,全心全意为民政对象及优抚对象办实事,办好事,勤奋工作,吃苦耐劳,使民政各项工作按质按量,全面完成,并在原有的基础上取得一定成绩,为构建和协马过河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一年来民政工作自检自查情况归纳如下:

一、XX你那工作总结

(一)救灾救济工作

今年全镇受春荒、旱灾的影响,通过群众评议、推荐以及镇、村两级入组调查,预计到10月缺粮人群2483户,10295人,在百年不遇的大灾面前,民政办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力投入抗大旱一线,以保民生、保稳定为己任,对困难群众、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五保、孤儿、贫困苗族实施统一、公开发放救济大米四批,1——12月分别救助了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困难群众、五保、孤儿等发放救济粮750户25947人,共发放救济粮26000公斤。其中,贫困苗族318户1258人,救济大米9540公斤,有效缓解群众生活难问题。倒塌房屋9间,发放救灾资金7000元。火灾3间,发放救灾资金5200元,灾情就是命令,民政办以四个第一

的工作原则,对灾民及时转移,安置,全年无一人伤亡,积极开展生产自救,针对农村部分群众因病返贫,民政办想方设法为他们以大病救助方式救助78户,补助金额81000元,对达不到大病救助条件的,为他们解决临时救济,共救助了39户,32800元。

(二)农村低保及五保供养工作

我镇自从实施农村低保工作以来,我们按照政策规定,严格申请审批程序,共确定救助对象442户,1100人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月82元,全年共发放1082400元,按季度发放。努力做好分散五保工作,对全镇21户,21人分散五保家庭进行走访,为进一步营造敬老氛围,共享和谐成果,民政办积极主动,争取镇党委政府领导的关心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统筹安排,使入院工作达60%,超额完成县局下达指标,对不适合到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保证他们有粮吃,有衣穿,共发放救济粮3100公斤,养老金28800元,农村低保及五保救助制度的实行,使贫困群众的生活基本得到了保障,医疗难问题得到了极大的缓解。

(三)优抚工作

为有效密切军政军民关系,促进社会稳定,长期以来,民政办把优抚安置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全镇现有优抚对象63人,残疾军人4人,年发放补助金额53680元,建国复员4人,年发放补助金额11996元,解放复员6人,年发放补助19041元。病故军烈属6户,年发放补助金额28608元,带病退伍人员34人,年放补助金额83124元。以上人员的抚恤和生活补助已按标准发。我镇现有农村义务兵11人,优待金按每人每年2217元的标准,于年底全部兑到位。对“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中的困难户纳入了农村低保,实施了生活救助。

(四)老龄工作

1、认真宣传《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和《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护条例》,让全镇上下行成养老敬老的氛围。

2、深入开展“敬老模范村”创建活动,全镇已在马过河居委会、鲁石村委会、何家村村委会、麻衣村委会及车章村委会建点,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在全县乡镇中率先完成创建工作。

3、认真执行老年人优抚政策,在县老龄办的领导下,积极发放高龄老人健康生活补助,其中,80岁以上老人187人,每人补助360元,90岁以上老人8人,每人补助360元,确实保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4、每年在敬老节期间组织开展一次老年人运动会和放电影,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在此期间还为退休老年人送去慰问品。

5、积极宣传社区居家养老政策,为下一步工作奠定基础。

二、2015年工作计划

1、认真贯彻执行救灾救济工作方针,落实五保供养政策,努力解决受灾群众和特困人员生活、生产困难,维护镇容镇貌。

2、不断提高民政队伍的组织建设,在思想创新意识上不断提高,做好民政各项工作,加强保密、信访、档案等工作的领导、完善管理。

3认真贯彻执行“低保”政策,加大回访复查力度,强化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审批制度,依法开展低保工作,推进低保工作法制化进程。

4、严格执行优抚安置政策,切实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三难”问题,积极探索“双拥”工作新途径。

5、扎实有效地实施“明天计划”,切实做好孤残儿童救助工作,努力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6、按照“六个老有”的目标,认真抓好老龄工作,深入开展“敬老模范村”的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具有老年人特色的各类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7、加大民政工作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工作,积极推进民政事业的社会化。

XX年以来,我镇民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民政工作千头万绪,任重道远。今后,我们将按照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努力拼搏,开拓进取,进一步把民政工作干实,干好,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创建和谐马过河镇做出新的贡献。

第5篇:2015年乡镇民政工作总结

2015年以来,我镇在市、县民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围绕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责任目标及县局年初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全心全意为民政对象办实事,办好事,在各项工作中做出了突出成绩,为构建和协***及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我镇一年来民政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救灾救济工作

2015年夏季,我镇遭受了严重的暴雨和风雹灾害,农作物大面积受损,倒塌房屋九十余间,我镇在积极开展生产自救之后,今春仍有部分缺粮户和倒房户无粮吃,无房住。2015年4月,县局下拔春荒款1、9万元,我们及时将款项分发到了灾民手中,救济缺粮群众114户432人。5月份,县局下拔倒房重建及修缮款1万元,我镇及时重建房屋4户4间,修缮灾房7户10间,为11户灾民解决了住房难问题。2015年6月26日,我镇再次遭受风雹灾害,灾情发生后,县局及镇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亲临一线指导救灾工作。7月,县局下拔灾资金5000元,我们将灾款分发到了灾情较重的龙潭,沙漠等村灾民手中,缓解了重灾户的生活难问题。而今,严冬将至,我镇还有十几户灾民无处居住又无力建房,县局了解情况后,又分给我镇十五间灾房重建指标。目前,这十几户灾民正在积极建房,预计近期能建成搬入新居,安全过冬。

二、农村低保及五保供养工作

我镇2015年4月开始,在全镇实施了特困户救助工作,我们按照政策规定,严格申请审批程序,共确定救助对象568人,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5元,按季度发放。2015年7月进行特困救助扩面,增加人员504人,并将特困户救助人员纳入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其中现金发放15元,5元入补充医疗保金。10月再次扩面,增加人员321人,现有农村低保人员共1393人。五保供养工作自2015上半年启动申请审批工作,11月份开始实施,共确定人员268人,每人每月60元。农村低保及五保救养人员救助资金现已发至2015年12月份。农村低保及五保救助制度的实行,使贫困人员的生活基本得到了保障,医疗难问题得到了极大的缓解。

三、双拥优抚工作

双拥优抚工作我们始终坚持“三个到位”:一是领导到位。镇政府成立了以镇为组长,主抓民政工作副镇长、武装部长为副组长,财政所、民政所、司法所、派出所、卫生所、卫生院等单位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经常把军号子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二是资金到位。全镇现有老党员军人70人,残疾军人12人,带病退伍人员13人,三属10人,以上人员的抚恤和生活补助已按标准发至12月份。我镇现有农村义务兵39人,优待金按每人每年1200元的标准,于今年8月份全部兑到位。同时,按照“三好”标准,做到选送好入伍的,服务好在伍的,安排好退伍的,特别是对那些年轻有为、政治素质高的退伍军人,作为村后备干部,优先考虑选拔进入村两委班子,让他们为***经济发展,群众脱贫致富发挥作用;三是优惠政策到位。对五名六级残疾军人医疗费全额报销,对“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中的困难户纳入了农村低保,实行了生活救助。我镇所有优抚对象免费加入了2015年年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并自2015年下半年开始,免费为他们购买了补充医疗保险。这些优惠政策的落实,使重点优抚对象生活难、看病难问题得到了解决。

四、殡葬改革工作

殡葬改革是我国一项重大决策和重要社会变革,是一件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大事。10月27日县民政工作会议之后,我镇于11月2日安排六辆宣传车在各村巡回宣传,11月3召开了全镇民政工作会议,把平坟扩耕作为全镇的中心工作来抓。今年镇财政共投入资金五千余元,成立了二个平坟专业队,共平坟头1000多个,全镇基本上实现了“无坟头无墓碑,无碑楼”的三无目标。截止目前,全镇共火化尸体231具,火化率达到70%,在全县位居前列。

五、基层政权建设

我镇辖29个行政村,第五届村民委会换届选举后,我们多次对村委干部进行培训,以提高干部素质,理清发展思路。目前,我镇29个行政村班子健全,村干部群众基础好,工作热情高,自富带富能力强,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既符合民心,又顺应民意。一年来,我镇严格执行村务公开制度,规定每月5日为政务公开日。并多次组织民政所、镇纪委联合检查,对坚持好的表杨,对假公开,公开内容缺项的村,进行批评并责令重新公开,把各村的政务公开栏真正办成了干部连心墙,群众的明白墙,社会的稳定墙,干群的连心墙。10月27日民政工作会议后,我镇专门抽调人员从事地名信息采集工作,各类地名信息报表已于10月15日送至县局基层政权股。

一年来,我镇民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兄弟乡镇相比,还有一定的不足,离上级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民政工作千头万绪,任重道元。今后,我们将按照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努力拼搏,开拓进取,进一步把民政工作干实,干好,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创建和谐***做出新的贡献。

第6篇:乡镇民政工作个人总结

20XX年,办公室工作在局党政班子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参与政务,搞好服务,认真履行职责,全力推进各项民政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将2015年办公室工作进行总结:

一、主要开展工作

1、文秘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各类公文函电的起草工作,严格审核行文,确保行文质量,努力提高质量和效率;二是认真做好各级各部门的来文件登记、送阅、督办、处理等工作,对急需办理的来文,按照“急件急办”的原则,及时送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阅批,及时送达并督促相关股室办理,确保政令畅通,工作落到实处。

2、信息工作。办公室将所开展的民政工作,尤其是涉及民生的重点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编制成简报、信息、新闻等方式及时向市民政局、某某日报、县委、广电局等部门报送,年内共报送信息34条,出黑板报5期,编发简报4期,部分上报信息已被采用。2015年,我局被市民政局评为民政政务信息工作先进集体,被县委评为信息完成超额奖。

3、信访工作。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认真做好各类来信来访的登记、分类、办理、答复等工作,在办理的过程中,首先由股室提出书面答复意见,再由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签后给予答复,做到信访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年内共收到来信来访658件,其中受理649件,未符合民政相关政策退回9件。同时,结合全县“大接访、大下访”活动,积极协助支持相关股室办理县信访局转办的包保案件。

4、制度建设工作。年内,结合股室职能职责,督促并指导股室制订《股室工作职责》、《股室工作服务承诺》,制作《上岗证》,并要求机关工作人员上班佩带《上岗证》,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另外,还重新修订了原有的部分工作制度。

5、后勤工作。按照《局机关制定的接待工作制度》,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认真做好来往人员的接待和对内外的协调联系工作,同时,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保险等日常管理工作。

6、其它工作。一是协助做好局机关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并已取得实效,在此项活动中被县委评为先进集体;二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将我局的职能职责、政务信息、惠农政策、服务承诺、工作动态等方面的内容向网上公布,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目前已向网上公布民政信息33条;三是整治局机关大院环境卫生工作,彻底清除“脏、杂、乱”的现象,创造一个清洁、漂亮、舒适的工作环境,我局年内作为接受全县创建省级甲级文明卫生县城的一个点抽检验收。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办公室人少、事多、繁杂的工作特点,工作中主要存在着这些问题:一是办公室工作存在着见指打指的现象,对股室间的协调工作做得不够,工作的衔接还不够紧密;二是对股室工作的督办力度不够等等,这些问题需要各股室间加强协调、互相配合才能得到更好地解决,同时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各股室有什么好的建议和意见请及时给办公室反映,我们将积极向班子汇报,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逐步加以解决。

三、下一年工作计划

1、抓好局机关政治理论、业务学习工作,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2、做好文秘工作。

3、做好信息工作。加强各种信息的收集和上报,争取在市、县级报刊、信息版上有更多民政信息。

4、做好机关接待、会务、用车等后勤保障工作。

5、做好档案的整理、归档及管理工作。

6、做好信访、保密工作。

7、做好局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8、协助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工作。

9、巩固和提高县级“文明单位”取得的成果,积极创造条件申报市级“文明单位”。

篇六:湖北省优抚双拥办
2015民政局实习报告

民政局实习报告(一)

按照本学期的教学计划安排,我与另外两名同学参加了专业实习活动。作为社会工作专业的大三的学生,我认为就中国的现实状况来看,与我们专业联系最为密切的部门机构莫过于民政系统。所以,我们通过努力争取,得到了在武汉市洪山区民政局实习的机会。从10月12日开始,我们在武汉市洪山区民政局开始了一个多月的实习,通过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安排,我被分配到民政局办公室进行实习。在这里,我从日常工作中观察学习,力求能够了解社会工作与民政工作的联系与区别,同时力求能够在实习中对自己所学的社会工作理论知识与社会工作实务进行操作和检验。

洪山区民政局是武汉市洪山区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会救助与福利、双拥抚抚等方面的工作。民政工作事关民生、民权、民利,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民政局工作人员按照“xxxx”重要思想的要求,以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本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原则,为广大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民政局工作职责与服务范围:

民政局是区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社会保障和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的职能部门。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上级的要求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我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负责社团登记、管理工作及行政复议,承办全区社团的成立、变更和注销登记及其年检工作。

(三)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及行政复议,承办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和注销登记。

(四)主管全区拥军优属、优待抚恤、烈士褒扬和陵园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农村义务兵家属统筹优待工作。

(五)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

(六)组织农村救灾工作。掌握和报告灾情,拨发救灾款物,组织募集、接受、分配救灾捐赠,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安排使用情况。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灾区生产自救。

(七)负责全区城乡社会救济工作,指导农村五保户供养,农村福利院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

(八)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工作,检查、监督保障金的落实和最低保障制度的实施。

(九)主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十)指导全区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负责村、社区委员会干部培训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自治建设;指导社区居委会建设。

(十一)负责全区社区建设工作。贯彻执行社区建设工作及社区服务的方针、政策;指导开展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十二)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及地名的命名、更名工作。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十三)负责全区行政区域设立、撤消、更名、界线变更及其驻地迁移工作;负责我区与毗邻区行政区域边界的勘察及承办乡、镇、街边界调处工作。

(十四)负责社会福利工作。组织、指导开展社会福利社会化工作;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建设、管理。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实施社区老年“星光计划”。

(十五)负责对社会福利企业进行宏观管理,指导协调社会福利企业、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和扶持保护政策的落实,指导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

(十六)推行殡葬改革,负责本地区殡葬事业的管理。

(十七)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工作。

(十八)主管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指导全区婚姻登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和婚姻习俗改革服务工作。

(十九)负责全区福利彩票的发行与销售工作,筹集福利基金。

(二十)负责全区民政事业财务工作,落实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二十一)负责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做好社会福利救济、社区服务、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等工作;指导和支持基层工作。

(二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承担政府行政审批、审核、核准等具体行政管理事项122项。

武汉市洪山区民政局的部门机构设置是:局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党群科、工会,优抚安置、救灾救济科、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婚姻登记中心、物业办、社团科等。

社会工作的内涵有很多,一般性的定义是:社会工作是以利他主义为指导,以科学的知识为基础,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的助人服务活动。社会工作的实务有:儿童社会工作、青少年社会工作、老年社会工作、妇女社会工作、家庭社会工作矫治社会工作、残疾人社会工作、反贫困社会工作等;社会工作方法有:个案社会工作、小组社会工作、社区工作、社会行政等。

比较民政局的主要工作职责与服务范围和社会工作内涵及实务方法,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民政工作与社会工作的共同点包括:(1)针对军人的社会工作(2)针对因灾害造成困难群体的救助工作(3)社区工作与社区建设(4)社会福利事业(5)儿童收养工作及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管理、教育工作(6)社会行政工作(7)婚姻家庭工作(8)老年人工作(9)针对残疾人的服务工作。

我在民政局办公室实习期间,办公室雷主任给了我许多宣传民政工作的小册子,包括《民政一册通》、《社会救助》、《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基层政权建设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行政事务管理》。这些印刷精致、内容简易通俗的小册子是湖北省民政厅用来普及民政知识的。雷主任首先让我熟悉民政工作的范围和程序,要求我认真地学习这些小册子。通过认真的阅读,我初步了解了民政局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范围,我发觉民政工作的绝大部分内容都与社会工作专业理论与实务方法相联系,即使那些类似政府部门职能的工作也与社会工作中的社会行政有关。在我国,把民政系统视为与社会工作专业联系最密切的部门这一观点是非常贴切的。然而,民政工作毕竟又与社会工作有着很大的不同之处。民政部门是政府部门,行使的是政府职能。而按照社会工作理论,社会工作却是一种由一群社会工作者在特定的机构以利他主义为指导,以科学的知识为指导,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的助人自助的服务活动,它不是一种政府职能。这就形成了一种矛盾。

一方面,政府确切的说是民政局在做着社会工作者们做的事情,而他们却很少有人具备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依然沿袭政府部门的那一套工作方法去为有困难的、需要帮助的人群服务。另一方面,社会工作者又不是政府工作人员,具有专业素养却又无处施展。一方没有专业理论指导、缺乏专业实务经验与方法技巧;另一方则是具备专业理论知识、了解专业实务方法却又与其民政工作体制格格不入,不能更好的利用社会资源为有困难的群体服务。在我实习的过程中,我们中南民族大学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与武汉市洪山区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可以说是形成了这样一种关系,双方互相学习,在交流和互助中国共产党同进步。办公室雷主任和我谈了许多,他们对社会工作这一门学科很感兴趣,同时他也谈到他们民政局的工作人员都不是从社会工作专业出身的,第一是因为社会工作是一门新兴学科,没有太多人了解;第二,民政局毕竟是一个政府职能机构,虽然与社会工作有许多共同的地方,但因为是由政府主导的,所以没有社会工作者那样的公益性和无偿性。同时他认为,在当代中国,社会服务机制还不是很完善,在许多方面存在欠缺,单靠政府部门是不够的,还需要一些专业人员来进行互补。他还说,这是由中国的国情决定的,社会工作专业确实与社会的发展和和谐息息相关,但是社会工作必须走一条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的道路,不能照搬西方的模式。

实际上,我在办公室实习期间,并没有介入到具体的工作当中去,除了熟悉民政部门的业务范围,帮助办公室打印和收发文件等工作,我没有做什么极有价值和意义的工作。这主要是因为办公室主要负责统筹安排,不像各个具体的科室主要负责的是某一个具体的工作,如残联办公室主要负责残疾人联合会的工作,而社团科主要负责社会团体的工作,老龄委主要负责老年人的工作。但是短短的实习,也让我了解了许多学校、老师、课本教不了的东西,例如工作态度、工作技巧、工作方法等等。也让我知道了其实我们大学生需要学习的地方还有很多,我们平时所学的理论知识与现实生活还是有一些脱节的地方的,社会工作确实要走一条本土化的道路才能更好地实现我们的专业价值。

同时,我也了解了民政工作的业务范围,了解了一些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我认为在民政工作这个领域,应当有社会工作者的介入,因为民政部门作为一个政府职能机关,实行的是一种政府权力,实施着某项政策法规,而在制定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政策法规的方面,与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是有一些距离的。而社会工作者能够深入到群众中去,有独特的专业敏感性,能够及时准确地发现问题,能够引导和推动一些维护弱势群体利益的政策法规的制定。

在我实习期间,武汉民政工作的一个重点是总结社区建设“883”计划的经验。“883行动”大事记

*XX年10月29日,武汉市社区建设“883行动计划”正式启动。7个中心城区的所有社区按照先易后难顺序,逐个创建。

*XX年初,泥巴路改造工程启动,当年改造1706条困扰居民出行的泥巴路。

*XX年10月,337个社区首批验收达标。

*XX年初,“883行动”扩容,黄陂等远城区的77个社区相继开展创建活动。

*XX年3月,市政府将社区排水管网改造纳入“883行动”,这是解放以来,武汉市首次全面改造居民区排水设施。

*XX年10月,376个社区通过第二批验收达标。

*XX年4月29日,民政部将武汉市列为全国惟一的国家社区示范教育基地。

*XX年9月29日,最后一批社区通过验收达标,创建达标社区总量达到868个。

从这个事实可以看出,武汉市的民政工作还是做得比较到位的,在维护群众利益,为群众服务这些方面做了不少的工作。民政部门的工作实例值得我们学习社会工作专业的人认真地研究和学习。

民政局实习报告(二)

大学的最后一个空闲暑假,我来到了上海市黄浦区民政局一个下属单位实习,时间是从XX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八日。加入到暑期大学实习的队伍中去是因为心中有梦想,梦想在这个开阔、有朝气的舞台上舞出自己的青春,获得不一般的经历。我是幸运的,获得了在上海这么个繁华的大都市的实习机会。三个星期的时间是转瞬即逝的,然而当你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中体验一段全新的生活的时候,期间的所见、所闻、所感、所为会在记忆中显得格外特别,甚至对以后的人生产生重要的影响。也正是因为意识到这点,我在上海的短短三个星期努力让自己各方面都过得充实,可以说,这段经历确确实实地成了我人生非常宝贵的体验和财富。

要在上海生活真的要很现实,记得曾经看过上海某年度的选美大赛,当评委问到3号佳丽对上海今后的发展希望是什么,她非常坦然自信的回答“我希望今后在上海工作的人们每天早晨上班的公交车都有位置坐”当时全场掌声响起。

刚开始在上海的实习生活让我非常不适应,上海的天亮的很早,每天6点50起床懒懒的我必须动作麻利起来去洗刷,不然高峰时期车都没得坐,每天上班都是站着公交车过去的要50分钟左右,(不能穿高跟鞋,不然你就等于去死,衣服必须穿的比较严实,不然就等着被吃“豆腐”吧!)(

都说上海人很排外,在我心中多多少少留下了阴影,虽然自己bf也是上海人而且一点不排外。第一天去单位实习,我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真的很害怕遇到尴尬的场面。踏进办公室,只见几个陌生的脸孔(全是40岁以上的上海阿姨)我微笑着和她们打招呼。她们对我非常好,工作之余和我聊上海人的生活习惯,教我说上海话(真的好难噢,叽里呱啦的,吵死人呢,最喜欢说阿拉,阿拉的),有个上海阿姨知道我bf是上海的很有意思,还教我怎么做好上海媳妇呢,哈哈哈,让我觉得很亲切很开心,仅仅几天的时间,我就和同事们打成一片,我担心变成“透明人”的事情根本没有发生。每天中午我们就吃着自己带的“便当”,上海阿姨们喜欢吃冷面,也就是四川凉面(但是他们扮的是花生酱啊好奇怪的吃法!是实话看着都没食欲!),喜欢吃自己做的蘑菇泡菜,喜欢吃我不能理解的一些莫名其妙的奇怪的菜,呵呵我还是喜欢我们四川的菜,真的好可口,但是在她们眼里,特别是在我亲爱的眼里,就只有“辣”的味道,他注重“鲜美”,而我要的是“刺激!”

在我实习中遇到了一个对我很好很负责的阿姨,她对我说了这么段话,让我觉得很实在很感激她“你来这里实习的内容或许和你的专业并不是很相关,或许学的东西今后也用不到,我希望这次实习能扩大你的知识面,这就足够了,在财务会计方面,实践和你学的知识不同地方很大,我会慢慢教你些基本的。”我在同事的鼓励下认真工作,坚持着不仅待人要“真诚”,对事也要“真诚”。实习的琐碎的小事情特别多,整理资料,编排档按,填报表,还有很多体力活,我都坚持真诚,热情,耐心去做。每走一步都踏踏实实,得到了单位大家的肯定和一致好评!真诚,让我走出了显示自身价值的最重要的一步!

激情其实,不管在哪个行业,激情和耐心都是不可或缺的。激情让我们对工作充满热情,愿意为共同的目标奋斗;耐心又让我们细致的对待工作,力求做好每个细节,精益求精。激情与耐心互补促进,才能碰撞出最美丽的火花,工作才能做到最好。

当你可以选择的时候,把主动权握在自己手中。我想很多人和我一样,刚进实习单位的时候,都做的是类似复印打字的“杂活”。因为大家认为凡是都要从小做起,但是如果你要想在单位学到更多的真本领,提高能力的话就应该主动出击,厚着脸皮去请求单位的老同事教你工作经验和一些技术,这样你才会更加的充实,更加自信和更加有能力!

这次实习是我人生中不一般的经历,每个人的经历都因为他的唯一性而显得宝贵。经历获得的可能性有赖于机遇,经历获得的多少则取决于一个人力求超越自己的程度。每天我一个人穿梭于上海最中心繁华地段人民广场---来富士广场---福州路,来回奔波着,我渴望着自己能永久地在这块土地上立足,生存,获得幸福的生活。几个星期的实习我觉得我真的变的比以前自信多呢,上海的大街我走的是这么的坦荡,走的是这么的自信,我想过白领阶层的生活,我想实现自己的梦想,我不愿放弃虽然我知道以后的曲折困难会很多很多,但是有梦想就有实现的可能,只要不放弃,小妈妈叫我只要不放弃,就有希望实现,我相信自己能做到的,我在走向成熟,我的生活也一定会美好!

民政局实习报告(三)

在实习期间,我对自己的个方面都比较满意。我遵纪守法,讲文明,生活习惯好,能正确处理人际关系,与工作人员相处融洽,乐于助人,适应环境能力强。在实习生活中,我明白了人生不可能存在一帆风顺的事,只要勇敢地面对人生中的每一个挫折与失败,才能通往胜利的彼岸。我知道每一次的挫折、每一个失败对于我来说都是考验,每一次遇到困难的时候我都告诉自己应该做的是什么,在挫折前全应该要善于扬长避短来促进自己,提高自己的综合水平能力,我在以后的学习与工作中,一定要提升自己的综合水平能力,做到最好。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我都不会跌倒,我会不懈努力使自己站起来。积极面对自己以前的错误,面对现在的种种更应加倍努力,面对未来,我期待更多的挑战,抓住每一次机遇,相信自己一定会演绎出精彩的一幕。

本次实习,我主要是在城乡低保办公室,城乡低保办公室的主要工作分为:城镇居民低保、农村居民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镇医疗救助、农村医疗救助。在本次的实习中我了解到了做为一个民政人应该具备的五个要素:1、头脑清醒:政治敏感性强,大小事情不糊涂,政治方向明确;2、心明眼亮:深入基层,掌握实情,心系群众,为民服务;3、能说会道:表达能力强,善于解答人民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4、腿勤多路:要吃苦耐劳,勤奋工作,甘于奉献,乐于勤政为民;5、手勤手稳:严于律己,廉洁自律,塑造“孺子牛”形象。

在本次的实习过程中,我努力按照实习合约来完成自己的实习工作,我严格要求自己,按照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来完成工作任务,本次最遗憾的就是没有到低保户家中进行走访调查,造成这方面的原因是因为实习时间较短,民政局城乡低保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较少,人手不够。在实习过程中我还发现了我自身存在的缺陷,有事做事不够仔细出现一些失误、在做事过程中我容易受到自己主观因素的影响,会把自己的情绪带到工作中来。我认为实习组织中最大的问题就是部门工作相差太多,有很多闭门没有工作,但是又有很多部门一天忙到晚。希望以后不只是单一的在一个部门实习,应该要系统的对整个民政工作有一个大概的了解,实习形势也不要单一的只在办公室内实习,应该让实习生多参加各方面的学习。

对于整个实习过程我是比较满意的,在整个实习过程中我从多方面学习到了民政工作,也了解到了做为一个民政人并不是那么容易,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用民政人的真心、爱心、善心、耐心来完成我的工作,使自己做的更好。

指导老师评语:

该同志在实习期间,自觉遵守民政局的规章制度,虚心向民政工作人员学习,态度诚恳,待人礼貌,吃苦耐劳,工作起来态度非常认真。依实习期间该同志的表现,我认为他是一位很难得的好实习生,有很大的潜力,将来会是一名很优秀的民政工作者。

相关热词搜索:中国双拥优抚网 莘县双拥优抚网
  • 1、佛山市双拥优抚科(2016-07-25)
  • 2、优抚双拥(2016-08-13)
  •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湖北省优抚双拥办”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湖北省优抚双拥办"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wendang/gongzuojihua/498572.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