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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计划

2016-07-20 12:43:1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计划(共6篇)2015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双龙镇卫生院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为切实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督协管工作,做好我镇辖区内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事件报告和卫生监督巡查工作,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现将双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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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计划
2015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

双龙镇卫生院2015年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为切实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督协管工作,做好我镇辖区内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事件报告和卫生监督巡查工作,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现将双龙镇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计划如下: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协助卫生监督局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

(3)实施经常性卫生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卫生监督所,并配合调查取证。

(4)在工作中对村医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并协助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5)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6)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配合卫生监督所定期对协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7)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8)及时收集辖区内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所,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

(9)做好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10)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双龙镇卫生院

2014年10月20日

篇二: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计划
2015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平陵中心卫生院

2015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按照省、市对公共场所卫生工作部署,以我县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和卫生监督质量年建设为动力,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力度,确保我县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及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特制定2015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

一、 工作目标

1、公共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监测资料及制度完善健全; 3、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100%,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率100%; 4、游泳场馆、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覆盖率100%。

二、工作重点

1、对全县各个游泳场馆、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进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

2、督促所有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3、督促营业面积在200 m2以上且符合发证条件的商场(店)、书店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

4、督促已开业、面积未达到10 m2以上的美容店、理发店进行

【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计划】

整改,直至符合相关卫生标准要求;

5、督促有空调通风设施且符合发证条件的公共场所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

6、督促其它符合发证条件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如:图书馆、公共浴室、旅店、医院候诊室、文化娱乐场所、车站候车室等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

三、 工作步骤

(一)、筹备阶段:【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计划】

卫生监督科规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专职人员,加大宣传力度,为监管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实施阶段:

卫生监督科要按照街道分布逐户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掌握整治工作的总体情况和每户的具体情况,分门别类制定处置措施,有效疏导、督促符合发证条件的无证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督促公共场所服务人员按时进行健康体检、办理健康合格证,对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屡教不改的“钉子户”要坚决予以处罚。及时跟进后续管理,建立从根本上遏制无证非法经营行为的长效机制,防止整治效果反弹。具体步骤为:

1、3月份对住宿业进行卫生监督检查,4月份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后续管理;

2、5月份对美容美发业进行卫生监督检查,6月份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后续管理;

3、7月份对娱乐场所进行卫生监督检查,8月份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后续管理;

4、9月份对其余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督检查, 10月份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后续管理;

5、11-12月份为重点整治、总结阶段,做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为下一年度工作储备资料与经验;

(三)、普法宣传阶段: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搞好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让经营单位了解《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各类法律法规以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使经营管理者及从业人员认识到公共场所卫生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为我市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做好宣教工作。

平陵中心卫生院

2015年1月10日

篇三: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计划
2016年卫生监督所工作计划(共10篇)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筹,实事求是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宣传、培训、整治工作,通过进一步强化监督,确保全县养殖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措施,集中力量,推动专项整治,强化提高企业责任人的生产质量意识,严厉打击禁用物资添加、私屠滥宰、病死畜禽加工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肉品质量安全,加强在投入品环节监管力度,不定期检查养殖场用药记录,对出栏动物实施检疫,对染疫或病死动物要严格现场监管,进行无害化处理,进一步完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严把畜禽产品产地检疫和市场准入,全面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确保质量安全可靠。

1、积极开展畜产品禁用物质专项整治

加大兽药、饲料等禁用物质查处,不定期对经营部和养殖场投入品进行监管抽检,对验收不达标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依法取缔,已取得GSp认证的经营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养殖环节的监管力度,要保证“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抽检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加强养殖场(户)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并明确企业生产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签订责任承诺书,使每一位养殖户懂法、守法、合法经营,提高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深入开展病死畜禽非法交易整治

从源头抓起,强化对养殖场(户)或畜禽产地检疫监管,严把屠宰、经营、运输检疫证明关,严厉打击不合格畜禽或病死畜禽非法交易行为,对进出屠宰场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审验,切实做好宰前宰后检疫关,派驻检疫人员要加强屠宰检疫监管,严防病害肉上市,督促其严格执行入场检查、抽检、检测、验收、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监督其完善台帐登记制度和完善可追溯体系工作,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出场肉品质量安全。

三、工作要求

根据畜禽质量安全要求,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全县辖区内畜禽生产和市场监管整治进行部署落实监督指导,各动物卫生监督分所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精神,要层层把关,密切配合,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处置措施,积极开展与兄弟单位联合执法,形成联动效应,进一步遏制不法行为。各辖区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明确监管责任,精心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到位。

四、工作计划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

召开全县畜禽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动员下一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及任务,并制定实施工作方案。

(二)集中开展及培训阶段(2月——5月)

1、组织开展春节前后的肉食品质量监管工作,确保重大节日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

2、组织执法人员培训,通过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整体素质,规范执法行为。

3、加强保障执法队伍建设,由于受到缓征检疫费带来的负面影响,要积极向上级争取保障增加基层执法人员待遇问题,确保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扎实开展,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4、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开展整顿兽药饲料市场、畜产品市场、定点屠宰场、规模养殖场、运输等环节整治监管工作。

5、继续落实抓好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监管统计上报及补助工作。

6、深入开展节假日期间宣传教育活动,主要集中在集贸市场、乡镇集市,现场发放宣传纸、咨询等形式并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一系列畜产品安全知识等宣传活动来提升群众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7、继续深入推进“放心肉”体系建设,并配合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开展清理整顿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经营白条肉现象的发生。

8、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抽查检测工作,确保违禁物质“瘦肉精”抽检检测合格率达100%。对经营假劣产品和违禁物质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一起及时公布曝光,情节严重的并按照程序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9、加强督导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夏季病害肉整治阶段(5月——9月)

1、认真组织开展夏季病害猪肉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活动。

2、加强高温季节无害化处置监督监管工作,确保病死猪在监管人员现场监督下,做好无害化处置,确保无染疫、无私自转运贩卖发生,确保无害化处置监管到位。

(四)验收总结阶段(10月——12月)

五、强化纪律,责任追究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层层把关,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履行辖区内各项监管工作,工作上不能瞒报、漏报、失职等行为,对不尽职尽责造成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监管人的责任,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第2篇

(一)发展目标

全年存栏大牲畜存栏7329万头,生猪存栏48.45万头,山羊存栏18.36万只,家禽存栏283.2万只,全年出栏生猪87.1万头,出栏家禽584万只,牛出栏7.06万头,羊出栏33.45万只,实现肉类总产量10.3万吨,禽蛋总产量2.98万吨,畜牧业总产值达到30.82亿元,农民人均畜牧增收达到500元以上。

(二)2016年的重点工作

一是大力推广生猪人工授精技术,推进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顺利实施。为保障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顺利开展,加快良种猪人工授精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生猪良种的利用率,加快我县的生猪改良步伐,提高生猪生产水平和经济效益,下一步将扩大宣传,使良种补贴政策家喻户晓;严格种公猪精液生产,确保精液质量;及时配送,保障供给;做好跟踪服务,确保改良效果;建立健全改良网络体系,扩大良种覆盖面,努力实现全县生猪良种化、生产标准化、效益最大化的产业格局。

二是继续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重点落实四个“到位”和四个“不放松”。四个“到位”:一是宣传培训工作到位,提高全民对动物防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责任到位,切实将防控措施落实到实处;三是制度到位,建立健全动物防疫长效机制;四是经费落实到位,为动物防疫工作提供保障。四个“不放松”:一是集中强制免疫和常年补免不放松;二是疫情监测预警预报不放松;三是消毒灭源不放松;四是动物检疫监督执法不放松。切实提高畜禽免疫密度和质量,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疫情动态,防患于未然,加强消毒和执法监督,保障畜牧业生产健康稳步发展。

三是继续推进畜牧业产业化进程。积极培植壮大龙头企业,鼓励他们开发一批特色养殖项目,实行市场网络、组织体系、服务体系、生产体系联动,形成龙头连市场带农户的产业链发展模式。二是抓住国家农业产业化推进的有力契机,大力推进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提高畜牧业经营组织化程序。三是抓好生态农业畜牧示范工程建设,以发展生态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参与、农民受益”的原则,立足本地资源优势,高标准、高起点、高水平建设一批基础设施过硬、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带动辐射效益明显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促进畜牧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产品质量的提高。

四是培训适应现代化畜牧业发展的新型农民。充分发挥养殖业主的主体作用,着力培养符合现代畜牧业需要的新型人才。利用新型农民培训,阳光工程、畜禽标准化养殖等平台,切实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养殖从业人员的生产、养殖、疫病防控和经营管理水平。

五是齐抓共管,强化规模养殖场污染减排。继续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制定并完善污染减排实施方案,与环保部门协调配合,加强规模养殖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推进新建畜禽养殖场的前置性审查,规范新建规模养殖场的环保审批。

六是强化监管,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1、积极开展畜产品禁用物资专项整治

加大兽药、饲料等禁用物资查处,不定期对经营部和养殖场投入品进行监管抽检,对验收不达标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依法取缔,已取得GSp认证的经营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养殖环节的监管力度,要保证“瘦肉精”等禁用物资的抽检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加强养殖场(户)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并明确企业生产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签订责任承诺书,使每一位养殖户懂法、守法、合法经营,提高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深入开展病死畜禽非法交易整治

从源头抓起,强化对养殖场(户)或畜禽产地检疫监管,严把屠宰、经营、运输检疫证明关,严厉打击不合格畜禽或病死畜禽非法交易行为,对进出屠宰场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审验,切实做好宰前检疫宰后检验关,严防病害肉上市。监督屠宰场严格执行入场检查、抽检、检测、验收、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完善台帐登记制度和完善可追溯体系工作,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出场肉品质量安全。

七是聚力扶持,促进畜牧产业加快升级。

(1)实施企帮业扶。摸排、梳理龙头企业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帮助、指导规模养殖企业(合作社)发展。

(2)争取项目扶持。紧盯国家、省、市扶持政策和投资导向,积极争取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抓好生猪标准化养殖、奶牛标准化小区建设、“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等项目,进一步促进畜牧产业升级。

(3)继续落实畜牧政策。积极协助做好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全面完成保险任务,认真做好肉牛良种补贴、生猪良种补贴、能繁母猪补贴和各项畜牧业惠农政策,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

第3篇

一:培训目的

为落实省农委《省动物卫生监督系统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全面提升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政治业务综合素质,为实现“两个努力确保”和畜牧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计划】

二:培训对象及目标

1: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15人)

2:区域畜牧兽医站全体人员(28人)

3:监督分所全体检疫员(75人)

通过培训打造一支“业务熟、素质高”的畜牧兽医综合执法队伍。检疫技能精湛,素质一流的动物协检员队伍。

三:培训整体安排

1:本次培训定于4月9日至10日

2:本次培训分为军训(1)天、集中讲授(1天)两阶段

四:培训课程

培训时间培训内容主持人授课老师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筹,事实求是的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培训,使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强化监管措施,确保全县养殖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及要求

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措施,集中力量,推动专项整治,强化提高企业责任人的生产质量意识,严厉打击禁用物资添加、私屠滥宰、病死畜禽加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以人为本总体思路,确保肉品质量安全,加强对兽药、饲料经营、使用等环节监管力度,不定期检查养殖场用药记录,并随机抽查兽药残留的监督抽检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溯源查处,各区域兽医站及动物监督分所人员要提高责任意识,明确监管职责,全力推进监管工作,对出检动物实施检疫,对染疫或病死动物要严格现场监管,进行无害化处理,进一步完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严把畜禽产品产地检疫和市场准入,全面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确保质量安全可靠。

三、整治任务

(一)深入开展病死畜禽非法交易整治

各区域畜牧兽医站、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从源头抓起,强化对养殖场(户)或畜禽产地检疫监管,严把屠宰、经营、运输检疫证明关,严厉打击不合格畜禽或病死畜禽非法交易行为,对进出屠宰场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审验,切实做好宰前宰后检疫关,派驻检疫人员要加强屠宰检疫监管,严防病害肉上市,督促其严格执行入场检查、抽检、检测、验收、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监督其完善台帐登记制度和完善可追溯体系工作,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出场肉品质量安全。

(二)积极开展畜产品禁用物质专项整治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大兽药、饲料等禁用物质查处,不定期对经营部和养殖场投入品进行监管抽检,对验收不达标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依法取缔,已取得GSp认证的经营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养殖环节的监管力度,要保证“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抽检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加强养殖场(户)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并明确企业生产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签订责任承诺书,使每一位养殖户懂法、守法、合法经营,提高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进一步增强动物免疫监督、疫情监测工作

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继续做好加强动物免疫工作,定期组织开展规模养殖场、散养户疫苗免疫注射督查工作,强化免疫密度,并组织人员不定期抽查全县范围内动物抗体免疫、台帐建立、耳标加挂、消毒等工作,确保动物免疫率达到100%,抗体免疫率达到85%以上。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要严格监测动物疫情,做好动物疫情评估和预警预报,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计划】

四、工作要求

县畜牧兽医局根据畜禽质量安全要求,局领导对全县辖区内畜禽生产和市场监管整治进行部署落实指导,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精神,要层层把关,密切配合,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处置措施,积极开展与兄弟单位联合执法,形成联动效应,进一步遏制不法行为。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明确各级监管责任,精心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到位。

五、整治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

召开全县畜禽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动员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和各部门职责开展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0月)

1、组织开展春秋两季动物免疫计划,强化免疫抗体检测工作。

2、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开展整顿兽药饲料市场、畜产品市场、定点屠宰、规模养殖场、运输等环节整治监管工作。

3、继续落实抓好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监管统计上报及补助工作。

4、深入开展节假日期间宣传教育活动,重大节假日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宣传活动,主要集中在集贸市场、乡镇集市,现场发放宣传纸、咨询等形式,并采取悬挂横幅,开办食品宣传栏、出动宣传车及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一系列食品安全知识等宣传活动来提升群众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5、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抽查检测工作,确保检验检测达到100%。对经营假劣产品和违禁产品等违法行为,查处一起及时公布曝光。

6、加强督导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验收总结阶段(11月——12月)

六、强化纪律,责任追究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层层把关,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履行辖区内各项监管工作,工作上不能瞒报、漏报、失职等行为,对不尽职尽责造成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监管人的责任,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第5篇

为切实做好2016年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明确全年工作目标及任务,按照省、市、县工作会议要求,我股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职责拟定2016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强化规范执法监督

抓好执法队伍建设,2016年将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学习,提高人员自身素质和执法能力,让每位同志在执法工作岗位上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按照法定程序办事并做到廉洁自律,秉公执法按章办事,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增强规范执法人员岗位职能职责,全面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监督工作,完成拟定的全年工作任务。

二、市场监督

按照动物卫生监督赋予的职能职责及年初县“放心肉”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实施要求,继续配合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深入开展市场整治工作。从源头抓起,重点整治私屠滥宰、病害肉上市、无证无章白皮肉上市,监督做好无害化处置工作,严格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并加大执法力度做好案件查处工作,清理整顿市场秩序,规范行业行为,为推进“放心肉”体系建设试点县打下坚实基础。

三、规模养殖场监管

1、全面加大规模养殖场监管工作,2016年组织开展规模养殖场法人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全县规模养殖户认知国家的所赋予法律、法规所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职责,约束规范行业行为,逐步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

2、加强规模养殖场违禁物质“瘦肉精”抽查检测工作增加频次,做到不漏检测,确保不留死角,确保全年抽检合格率达到100%。

3、全面加强规模养殖场台账登记、耳标加挂、产地检疫、强制免疫、无害化处置、动物防疫合格证办理等监督检查工作,在执法中发现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办事从严查处。

4、加大对规模养殖场宣传力度,发放宣传纸,张贴给规模养殖场的一封信,通过电视、新闻媒体等使广大养殖户合法经营,健康发展畜牧业使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

四、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在工作中要严肃纪律强化责任、层层把关、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依法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工作上不能瞒报、漏报、严重失职等行为,对不尽职尽责造成安全隐患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重大畜产品安全事故。

五、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1-2月)

召开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会议部署开展近期执法工作。

2、集中执法人员培训(3月)

组织开展全县执法人员培训增强执法队伍建设。并部署落实全年工作计划,推进工作有序开展。

3、集中开展规模养殖(户)培训(4月)

组织开展对规模养殖场大户法律、法规及技术指导培训工作,通过指导培训使每位养殖户依法养殖,确保养殖风险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4、组织开展市场大检查工作(5-6月)

重点配合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市场大检查工作,全面整顿及推进“放心肉”体系建设实施。

5、集中开展夏季执法监督整顿工作(7-8月)

高温季节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夏季病害肉、冷库、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监督执法工作。

6、做好两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9-10月)

重点做好“中秋、十一”两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大检查工作,确保节日期间肉品消费安全。【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计划】

7、验收总结阶段(11-12月)

第6篇

为了切实抓好夏季食品安全,落实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会议精神,根据当前畜产品食品安全实际情况,确保我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县畜牧兽医局制定第三季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要以人民健康利益为重点,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统一部署,强化监管,促进肉食品生产和经营市场得到进一步规范,确保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而推动我县经济健康发展。

【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计划】

二、工作范围及目标

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会议精神,切实以《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养殖场、屠宰场、肉食品加工点、市场交易场所的肉食品监督检查,全面掀起猪病害肉整治工作,使监管发挥成效,市场瘦肉精检测合格率达100%,饲料添加剂合格率100%,生鲜乳中三聚氰胺的监测合格率100%。

三、工作重点及安排

(一)进行违禁药物的监督。县畜牧兽医局抽调专门人员,对兽药经营户及养殖场(户)进行严格排查,严禁经销、使用如“瘦肉精”等一系列国家明文规定禁止使用的违禁药物。

(二)对养殖场(户)的畜产品进行严格抽样监测,严格控制药物残留和违禁药物的使用。

(三)开展生鲜乳中三聚氰胺的监测。

(四)切实抓好夏季猪高热病防控以及病害肉的整治。

(五)全面开展肉食品生产来源、加工途径、销售点的检查,对集贸市场、交易场所、冷库、定点屠宰场进行检查,全面系统地加强动物检疫工作,强化领导、统筹兼顾、上下互动、集中人力、集中时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乡镇检疫分所人员,严禁辖区内屠宰点、加工来源、集贸市场的病害动物及产品和“注水肉”上市,严厉打击逃避检疫、拒绝检疫的不法行为,对流通领域动物及其产品严格查证验物,杜绝一切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1、成立组织、加强协调,县畜牧兽医局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人员调配精干,保证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充分履行工作职能。

2、广泛宣传、加强培训,通过横幅、宣传纸、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等途径,宣传《动物防疫法》及《食品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社会监督意识,进一步强化经营单位或个人自律意识,提高肉食品安全的监督水平和质量安全。

五、提高检疫执法力度

加大执法力度,不定期对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交易场所、冷库、定点屠宰场进行检查,重点抓好薄弱环节,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病害肉窝点,发现一起彻底捣毁,对提供场所为其加工便利的要进行严肃处罚,强化市场监督检查工作,严格规范驻屠宰场点的动物检疫员在查证验物及宰前宰后检疫关,切实做到有宰必检,有运必检,严禁屠宰未经检疫和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出售上市,切实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六、时间安排

从7月1日到9月上旬为部署开展阶段,各区域兽医站、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履行职责,全面开展监管工作,严格做好每一项任务,切实监管辖区内食品安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县畜牧兽医局组织力量,不定期对全县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监测,确保监管到位。

9月下旬至10月1日,考核总结阶段。

七、严明纪律,责任追究

严肃纪律,加强监管,做到认真履行职责,层层把关,责任到人,思路明确,工作上不能瞒报、漏报、失职等行为,对不尽职尽责造成食品安全隐患的,追究其监管人责任,确保不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第7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省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和《市2016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要求,结合我县畜禽生产实际,我局在全县范围内继续深入为期一年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计划,进一步突出整治重点,强化整治措施,完善长效机制,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一、工作目标及要求

狠抓当前影响肉品质量安全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力量,推动专项整治,大力强化提高企业责任人的生产质量意识,严厉打击违规添加和私屠滥宰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以人为本,确保肉品质量安全,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加大执法力度,对兽药经营、使用等环节监管,不定期检查养殖场用药记录,并随机抽查兽药残留的监督抽检工作,加大对违规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和养殖场处罚力度,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溯源查处,辖区内的动物监督分所人员要对本辖区内养殖场和产地检疫规程负责,对出检动物实施检疫,对染疫或病死动物要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进一步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严把畜产品产地检疫和市场准入,全面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建立监管长效机制,确保质量安全可靠。

二、整治任务

(一)深入开展病死畜禽非法交易整治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从源头抓起,强化对养殖场(户)或畜禽产地检疫监管,严把屠宰、经营、运输检疫证明关,加大打击不合格畜禽或病死畜禽非法交易行为,对进出屠宰场畜禽要严格查验是否有动物检疫证明,对无检疫证明的要按有关规定处理,切实做好宰前宰后检疫关,开展病害肉专项整治,派驻屠宰场检疫人员要加强屠宰检疫监管,严防病害肉上市,督促其严格执行入场检查、验收、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要督促其完善台帐登记制度,并完善内部可追溯系统,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确保出场肉品质量安全。

(二)积极开展畜产品禁用物质专项整治

各二级机构要加大兽药、饲料等禁用物质查处,不定期对经营部和养殖场投入品进行监管抽检,不合格的企业进行处罚整改整顿,切实抓好“瘦肉精”等禁用物质添加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提高养殖场(户)质量安全宣传和指导工作,强化养殖环节的监管力度,要保证“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监测合格率达到100%,加强养殖户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宣传使用违禁药物的危害性,提高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工作要求

县畜牧兽医局根据畜禽质量安全要求,局领导对全县辖区内畜禽生产和市场监管整治进行部署落实指导,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精神,要层层把关,密切配合,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处置措施,积极开展与兄弟单位联合执法,形成联动效应,进一步遏制不法行为。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明确各级监管责任,精心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到位。

四、整治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

召开全县畜禽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动员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和各部门职责开展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月——10月)

1、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全面清理整顿兽药饲料市场、规模养殖场、畜产品市场。

2、加强检验监测,确保检验检测达到100%。对经营假劣产品和违禁产品等违法行为,查处一起及时公布曝光。

3、加强督导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验收总结阶段(11月——12月)

五、严明纪律,责任追究

严肃纪律,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层层把关,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工作上要高度负责,严格履行各自辖区内各项工作,工作上不能瞒报、漏报、失职等行为,对不尽职尽责造成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监管人的责任,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第八篇

为了加强兽药、饲料的使用监管,保障全县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2016年全县兽药、饲料市场及养殖户兽药、饲料使用监管工作计划如下:

一、3-6月份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兽药、饲料市场要严厉打击没有申报GSp的违法经营户:1、限制时间责令整改;2、申报;3、取缔,对已通过GSp验收的经营户,要求合法、规范经营。

二、6-9月份对全县养殖场(户)是否规范用药、饲料,加强监管,要规范采购,要有正规进货渠道,要有规范用药记录,要合理使用兽药、饲料,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严禁滥用抗菌类药物及激素药品。

三、9-12月份为推动全县兽药、饲料市场的健康、有序的发展,我们会不定期对全县兽药、饲料经营户及养殖场的兽药、饲料进行针对性抽样检查。

四、10-11月份,对全县兽药、饲料经营户进行培训。

第九篇

一、上半年综治工作小结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国家五部委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文件精神,抓好本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根据局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上半年在社会综治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健全组织,强化责任。上半年畜党组充实调查了领导班子,为更好的抓好综治工作,局党组立即调整充实了局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领导及办事机构,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其他付职各负其责,办事人员明确分工,各司其职。

(二)健全网络,不留死角。局综合治委调整充实后,下设治安组、民事调解委员会、普法宣传组、帮教组,并明确一名局领导分工负责各组及委的正常工作,同时对系统内的二级机构,尤其是集中居住区也进行了责任分工专人负责。特别是对对外租房户进行了严格的摸排,不留死角。

(三)加强普法宣传,提高队伍素质。上半年结合本系统业务工作,先后组织了3次40人次参加的普法宣传工作,不仅向社会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自身队伍素质。

二、下半年计划

(一)继续抓好普法宣传,组织职工集体,学习有关综治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抓好经常性的治安防范工作。对系统内职工的生活居住区要随时掌握情况,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健立完善档案及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篇

(一)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1、指导思想:以市场化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服务体系建设为支撑,推广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全面提升畜牧业科技含量和养殖效益;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大幅度提高规模养殖效益;坚持依法兴牧,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切实保障畜牧产业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

2、奋斗目标:到2016年底,存栏牛7.6万头,羊18.6万只,猪48.6万头,禽320万只;出栏牛7万头,猪88万头,羊32万只,禽550万只。畜牧业产值达到23亿元,猪、牛、羊、禽的病死率控制在4%、1%、2%、lO%以下,畜牧技术推广取得明显实效,良种普及率提高到90%以上。

(二)完成任务的主要措施

1、扎实开展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坚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双轨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发挥国家级动物疫情测报站的先进设备和技术优势,强化免疫质量抗体监测,科学判定防疫效果。加强疫苗、消毒药品、防护用品等动物防疫物资的储备。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推进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建设。加强重大动物疫情监测预警预报,提高对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和完善畜禽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落实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依法实行强制免疫措施。建立动物防疫督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逐步实现动物疫病防控区域化管理。

2、认真抓好畜禽规模养殖。加大畜禽养殖小区建设,逐步实现规模化、工厂化养殖,重点扶持上规模、上档次、科技含量高的养殖场(小区),县畜牧兽医局整合技术力量,负责对小区建设的选址、设计、建设、引种、防疫和饲养管理各个环节的技术服务,按照规定验收,确保养殖小区建设质量。

3、认真抓好畜牧产业化建设。要抓住沿海发达地区规模养殖和加工企业向内地转移的机遇,抽调骨干力量,围绕畜牧产业发展,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积极引进科技含量高、规模大、上档次的畜产品加工养殖企业。

积极运作好畜牧经济合作组织,充分发挥各专业协会的作用,为畜牧业规模养殖大户定期进行经验交流、相互沟通信息搭建平台,推动规模养殖的健康快速发展。

4、努力推广畜牧实用技术,提高养殖业的科技含量。抓好畜禽品种改良工作,抓好秸秆的开发利用,在玉米主产区,重点开展玉米秸秆青贮工作。加强技术人员、养殖业主能力建设,针对畜牧生产、动物疫病、畜牧阶段性重点工作的特点,在县电视台不定期设立畜牧兽医专家讲座栏目。

5、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积极推行良种、良舍、良料、良管“四良”配套养殖模式,认真执行《畜牧法》,进一步规范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的生产行为,推行标准化生产,实行健康养殖。积极鼓励、支持企业进行无公害、绿色、有机畜产品认证。

6、积极发展畜牧业循环经济。加大对作物秸秆的开发与利用力度,积极采取养殖场(户)购置青贮机械享受农机补贴政策。积极推广“牛一沼一菌”、“猪一沼一粮(果、林)”、“禽一有机肥”等畜牧业循环经济模式。加大畜禽养殖环境治理力度,重点支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改变人畜混居、畜禽混养的状况,实现清洁生产,提高养殖效益。

7、继续开展畜牧科技进万家活动。实施以先进实用技术与畜牧养殖直接对接、畜牧科技人员与广大养殖户直接对接为主要内容的技术咨询到户、技术指导到户、技术培训到户、技术示范到户的“科技入户工程”。鼓励畜牧科技人员到生产一线服务,建立科技人员的奖励机制,对在畜牧技术推广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予以奖励。

8、全面加强我县规模养殖场的畜牧生产投入品的监管,保障畜禽药物残留不超标,严禁使用禁用药物、饲料;全面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

篇四: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计划
2016年区卫生监督活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2016年我们要顺应新时代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一中全会精神。紧跟卫生改革发展的步伐,认真履行卫生行政许可和卫生监督两项职责,强化行政许可、技术指导、卫生监测三项服务。以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四大建设”——机构规范建设、队伍能力建设、作风效能建设、卫生监督文化建设,建立健全“四项机制”——科学监管机制、人才培养机制、应急处理机制、考核督查机制,切实做好“四个转变”——监管内容由覆盖面向关键点转变;监管方式由粗放型向精细型转变;监管方法由突击性检查向规范化管理转变;监管手段由传统方式向侧重运用现代化信息网络手段转变。重点抓好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防护、传染病管理、医疗机构监管、餐饮具消毒企业监管等八项主要工作,为确保我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贡献我们全部的力量。

二、突出重点,抓好各项卫生监督工作

(一)深入开展职业卫生推进工程

深入开展职业卫生“六进”宣传活动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深化六进宣传覆盖面。全面推进职业卫生监督“四个一”工程,全面推进职业健康监护工作,2016年完成职业卫生监督覆盖率100%,职业健康检查率力争达到90%以上。

(二)积极开展医疗市场规范工程

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业户,严惩医疗服务领域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执业活动的医疗机构;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超出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登记范围开展执业活动。在加强巡回监督检查的同时对日常监管中一些屡教不改、群众反映意见大、社会影响恶劣的非法行医的“顽固户”、“钉子户”等,采取多部门联动。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加大案件移送力度。

(三)积极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程

做好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工作,加大对二次供水设施及其清洗、消毒等的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在集中式供水单位推行量化分级制度,量化分级率力争达100%。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检查,推行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行政许可和监管,2016年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建档率达到100%。确保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稳步提高。

(四)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力度

认真贯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加强公共场所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宣传培训,继续在住宿业、游泳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推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量化分级率力争达到100%。推行公共场所卫生信息公示制度,在公共场所明显处公示卫生许可证、检测结果、卫生信誉度等级等相关信息。认真按照《省婴幼儿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的要求加强对婴幼儿游泳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加强对100平方米以上的餐馆的监督管理,督促其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进一步加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工作力度,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公共场所违法行为。

(五)加大学校卫生监管力度

开展以学校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控、教学生活环境为主的综合卫生监督,继续推行学校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提升学校的综合卫生管理水平。对发现问题的学校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改进。

(六)加强传染病防控监督管理

开展传染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类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防控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菌(毒)种管理情况。加大对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餐饮具进行卫生监督抽检。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七)加强放射卫生监督管理

加强放射诊疗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放射诊疗行为。开展医疗机构放射诊疗专项整治,督促医疗机构严格落实《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提高放射诊疗管理水平,保护患者及医护人员健康权益,2016年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设备检测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举措

(一)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提高监督执法水平

一是《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随之展开。2016年3月,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由区卫生监督所划转调整到市食药局分局,同时8名卫生监督员随职能调入区食药局工作。2016年5月新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实施后,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将100平方米以上的饭馆列入公共场所监督管理和行政许可范围,卫生监督工作执法任务进一步加大。因此2016年卫生监督所要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等困难,继续保持队伍稳定,进一步对单位内设科室、人员和职能进行规范调整,做到人员、职能分工合理,工作重点突出。

二是不断创新监管模式,继续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2016年我们要充分利用我区现有卫生资源,在4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全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抓好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加强对协管员的培训指导,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前哨”作用,缓解卫生监督力量薄弱的难题,完善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促进我区卫生监督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三是加强卫生监督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应急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预警演练、做好应急物质的储备,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到快速应对、科学应对。上半年相继开展生活饮用水应急演练和各项业务的模拟办案活动。

四是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做好卫生监督平台网格化建

设,开展电子化、无纸化现场监督执法的推广与应用。认真做好卫生监督信息网上直报工作。

(二)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能力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2016年,我们将大力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贯穿到各项工作中去,以学习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切实强化卫生监督队伍的宗旨意识教育,真正做到权为民用、情为民系、利为民谋。

二是要加强业务能力培训。继续深化卫生监督员学习教育机制,重点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工作规范和技术规范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切实提高卫生监督员的业务能力。2016年3月份全面进行一次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人才培养机制,以人才培养促进卫生监督工作的发展,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业务能力强、执法水平高的卫生监督队伍。

三是要加强卫生监督稽查。2016年,我们将把综合业务管理职能和监督稽查职能分离,进一步健全完善卫生监督稽查制度,对卫生监督员监督执法行为、执法质量进行稽查,建立稽查通报制度,进一步强化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每月进行一次单项稽查,每季进行一次综合稽查点评。

(三)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2016年,进一步加强作风效能建设,通过抓好行政效能制度体系建设、依法行政管理体制、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干部素质这四个重点,改进我们的工作作风。树立“监督就是服务”的工作理念,通过开展“文明执法,诚实服务”、“卫生监督,强基惠民”等活动,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要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卫生监督工作质量的标准。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许可效率。在卫生行政审批工作中,缩短审批时限,加强许可审批前期指导服务,努力做到卫生行政许可“六个零”即零差错、零失误、零投诉、零违纪、零距离。要进一步加强窗口建设,优化许可流程,畅通绿色通道,进一步完善“一个窗口对外,一种程序办事,一次告知清晰”的工作机制,确保许可合格率、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二是创新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质量;要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行政不作为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切实把管理职能、工作责任和服务要求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做好群众举报投诉调查处理,缩短调查处理时限,办结率达到100%。

(四)加强卫生监督文化建设,提高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

我们以创建和谐卫监为主线,深入开展卫生监督传播文化、服务文化、管理文化、廉政文化建设,将卫生监督文化渗透到每一个卫生监督员的思想中,通过卫生监督文化的建设,提高队伍的战斗力,增强队伍的凝聚力。

传播文化——加强社会宣传。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法制宣传活动,促进提高广大人民的卫生法制意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卫生监督工作,展示卫生监督良好形象,扩大卫生监督在社会影响力。

服务文化——开展多层次、有针对性、突出重点的培训指导咨询服务,从集中培训到不同岗位,有针对性现场服务指导。我们将各项法律规范学习、服务贯彻到工作的每一个角落,打造卫生监督优质服务品牌。

管理文化——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开展道德讲堂教育,为职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真真切切让大家在单位感受到“家”的温暖。要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文体活动,更好地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廉政文化——作为全市廉政文化示范点,我们要更加深入的开展廉政教育、廉文学习、廉政讨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卫生监督员十条禁令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确保卫生监督员廉洁执法、文明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作为中心工作来抓,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明年的目标任务分解到科室落实到岗位,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围绕目标任务,着重抓住影响卫生监督工作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岗位,认真分析、重点排查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立足建立长效机制,从制度层面寻求解决问题、提升水平、强化效能、提高效率的途径和方法,以切实有效的工作推动我区经济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加强监督,严格奖惩。我们将采取日常检查、专项督查等形式,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并结合2016年度工作目标及考核标准进行奖惩。

历史赋予了我们新的使命,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团结一致,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开拓创新,为我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篇五: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计划
2016年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计划

2016年的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工作以“规范医疗执业行为,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为目标,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的就医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结合全市实际情况,按照“清理、整顿、规范、提高”的原则,重点开展以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秩序为主要内容的医疗机构监督管理。

一、全面清查,建立和完善卫生监督工作基础档案

1.市卫生监督所在5月10日前对本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摸清辖区内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基本情况,进一步进行细化分类,建立和完善监督工作基础档案,为下一步规范管理打好基础。

2.建立健全巡查制度并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把辖区内按城区(道路)、乡镇(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执法工作,具体分解到相关科室(分所)和每位卫生监督员,确保网格到底、责任到人。增加对二级、一级医院、民营医院和卫生室(诊所)的监督频次。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工作重心细化,加大对重点片区、重点对象、重点环节的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二、严格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确保医疗服务安全

1.严格医疗机构审批程序,按设置规划做好医疗机构准入工作,认真及时开展医疗机构年度校验工作。

2.加强医疗技术准入管理,严格执行医疗技术准入管理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把好医疗技术准入关。加大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监督力度,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级别、类别规范开展医疗业务。

3.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规定。

三、继续开展以打击非法行医为重点的专项检查,进一步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隐藏在宾馆招待所或居民区及“走街串巷”的无行医资质的“游医”、“假医”和医托。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对外出租、承包和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四)严厉打击药店内“前店后诊所”的无证行医行为。依法查处“坐堂行医”或以“义诊”、“医疗保健咨询”等名义非法开展的医疗活动。

(五)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妇(男)科诊疗活动和其它未经审批擅自开展超范围诊疗的违法行为。

(六)加强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的卫生监督。

(七)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开展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坚决打击和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使非法行医得到有效遏制,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在强化执法的同时,对屡打不改的“钉子户”,根据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条款,及时将案件移交公安部门。

四、突出重点,依法规范医疗执业行为

(一)依法开展对各级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日常监督,规范执业行为。对民营医院、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等医疗机构推行“五统一”管理(机构名称与单位门牌统一、医疗机构监督信息公示统一、医疗文书统一、资料管理统一、制度规范统一),使全市医疗机构服务规范化,管理统一化、正规化。

(二)定期对医疗机构执业范围和医护人员持证上岗进行监督检查。

(三)强化对医疗机构消毒工作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好全市消毒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根据市疾控中心监测的结果,对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单位,要及时依法进行处罚,确保卫生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四)严格医疗废物处置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对全市各医疗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是否设有管理部门或人员;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和处置等重点环节管理及登记造册记录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加强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卫生监督

以放射诊疗防护为重点,对开展放射诊疗医疗机构所有放射诊疗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医疗机构执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和国家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情况和卫生防护工作情况等。

六、定期开展采供血机构、临床用血单位监督检查

重点对采供血机构、临床用血单位工作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制订及责任的落实,检验人员的配备及检验设施、储血发血条件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七、加强医疗广告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虚假医疗广告

进一步规范医疗广告管理,使医疗广告真实可靠。继续加大医疗广告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严肃查处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印刷传单等形式发布虚假医疗广告,夸大宣传欺骗患者的行为。重点对医疗广告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篇六: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计划
2016年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方案

10:14:30为继续做好我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使我市城乡居民享受到规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好2016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民生工程项目,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充分利用三级公共卫生网络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前哨作用,解决基层卫生监督相对薄弱的问题,从而进一步建成城乡全覆盖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及时发现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等行为,切实实施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民生工程项目,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主要工作任务及安排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各单位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要及时报告市卫生局卫生监督科,协助调查及保护现场。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医疗卫生技术人员食物中毒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工作,提高对食物中毒等相关病例发现能力,规范报告程序。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1、各单位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应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发现职业病患者、可疑职业病患者,应及时向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报告。

2、各单位要协助做好放射防护监督工作,检查基层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辖区内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落实放射人员体检、个人剂量送检及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上级部门的培训等工作,建立健全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档案。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1、各单位要每季度对辖区内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为:是否取得集中式供水卫生许可证、是否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及生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预案、水源上游是否存在污染源、水源防护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制水工艺流程是否符合要求、净化消毒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混凝剂投加是否规范及是否索证、常规检验项目是否开展及记录等。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下达书面指导意见,并要跟踪复查,督促整改。检查情况应及时汇总,按照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关于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报告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同时书面报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西津、南山、河沥三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对辖区内城市二次供水进行巡查(一年不少于2次),发现水质异常变化情况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

3、督促供水单位每年定期对制、管水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及业务知识培训。

4、协助开展水质监测工作。

(四)学校卫生服务

1、各单位每年要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含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托幼机构、村小)传染病防控(预案、晨检午检实施及记录、因病缺课记录、学生健康档案等)、生活饮用水等开展两次(4—5月份、10—11月份各1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及指导意见书,并按要求报告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于发现为学校供水的乡镇自来水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或学校自备集中式供水存在安全隐患的,同时要书面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

2、指导学校定期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1、对辖区内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行为进行动态监控,并按相关要求将摸排信息及时报告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2、每季度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1次卫生监督巡查,巡查内容包括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等,工作中要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及指导意见书,并按要求报告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3、对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证校验情况进行督查,根据统一安排,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集中进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年度校验。

4、对辖区内村卫生室集中进行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业务培训,全年不少于2次;对辖区内各村卫生室进行业务督导,每单位每季度不少于1次。

5、门诊部以及一级以上的医疗机构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直接管理。

(六)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

1、各单位要对辖区内公共场所(主要包括宾馆旅店住宿业、足浴店、理发店、美容店、公共浴室、影剧院、录像厅、游艺厅、KTV、舞厅)组织开展巡查,全年覆盖率100%,户均巡查次数全年不少于2次,巡查要以公共场所单位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等为重点,并要下发体检通知书,督促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按时进行健康检查,对发现无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每月汇总后报告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并协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调查。

2三个街道办事处市区范围内的公共场所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直接管理。

上述各项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情况,各单位要在检查后的5个工作日内登录国家卫生监督报告系统上报,并整理归档文字、图片等资料,填报工作信息。

三、工作要求

1、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作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已纳入民生工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借助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契机,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充分发挥公共卫生职能作用,通过深入推进项目实施,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享受到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果。

2、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组织本单位卫生监督检查员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并要以《省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绩效考核细则》为标准逐项对照,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加强指导,每季度对乡镇(街道)卫生监督协管室督导频次不少于1次,定期将督导结果上报市卫生局,并与下拨经费挂钩。

3、各单位要继续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资料收集和建档工作,按照市卫生局要求,规范建档。

为继续做好我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使我市城乡居民享受到规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好2016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民生工程项目,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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