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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发展规划实施计划

2016-07-27 09:33:28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计量发展规划实施计划(共6篇)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3〕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篇一:计量发展规划实施计划
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

(2013-2020年)的通知

国发〔2013〕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3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计 量 发 展 规 划

(2013-2020年)

计量是实现单位统一、保证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关系国计民生。计量发展水平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之一。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夯实计量基础,全面提升计量整体能力和水平,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与形势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计量工作。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基础性、前沿性和共性计量科研成果大量涌现,具有中国特色的计量发展与管理制度逐步形成。国家计量基标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量传溯源体系不断完善,保①

证了全国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专用、新型、实用型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计量法律法规和监管体制逐步完善;国际比

对和国际合作进一步加强,我国计量测量能力居于世界前列。但是,计量工作的基础仍较为薄弱。国家新一代计量基准持续研究能力不足;量子计量基准相关研究尚处于攻坚阶段,与发达国家仍有很大差距;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迟缓,部分领域量传溯源能力仍存在空白;法律法规和监管体制滞后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监管手段不完备,计量人才特别是高精尖人才缺乏。

本世纪第二个十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计量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世界范围内的计量技术革命将对各领域的测量精度产生深远影响;生命科学、海洋科学、信息科学和空间技术等快速发展,带来巨大计量测试需求;国民经济安全运行以及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自然灾害有效防御等领域的量传溯源体系空白需尽快填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参与全球经济贸易等,需要不断提高计量检测能力。夯实计量基础、完善计量体系、提升计量整体水平已成为提高国家科技创新能力、增强国家综合实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基础建设、法制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基础前沿和应用型计量测试技术研究,统筹规划国家计量基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发展,进一步完善量传溯源体系、计量监管和诚信体系,为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提供重要的技术基础和技术保障。

(二)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夯实基础。加强计量科学技术基础研究,夯实计量技术基础;加快计量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带动科学技术、高技术产业以及企业科研等相关测试领域的发展与创新;加强国家计量基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满足重点

领域、重大工程对计量测试技术的需求。

——统筹兼顾,服务发展。统筹社会计量资源,合理布局国家计量科技创新实验基地以及国家计量基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等基础建设;统筹计量基础研究和应用计量技术研究,兼顾区域、领域、行业和社会发展需求。

——完善法制,依法监管。完善计量法律法规体系;完善计量监管手段,推进公正执法;完善计量行政监管方式,推进规范执法;强化计量法制理念,推进文明执法。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计量科技基础更加坚实,量传溯源体系更加完善,计量法制建设更加健全,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科学技术领域:建立一批国家新一代高准确度、高稳定性量子计量基准,攻克前沿技术。突破一批关键测试技术,为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先进的计量测试技术手段。提升一批国家计量基标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服务和保障能力。研制一批新型的标准物质② ,保证重点领域检测、监测数据结果的溯源性、可比性和有效性。建设一批符合新领域发展要求的计量实验室,推动创新实验基地建设跨越式发展。

法制监管领域: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制修订工作。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计量监管体系,建立民生计量、能源资源计量、安全计量等重点领域长效监管机制。诚信计量体系基本形成,全社会诚信计量意识普遍增强。

经济社会领域:量传溯源体系更加完备,测试技术能力显著提高,进一步扩大在食品安全、生物医药、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以及国防建设等重点领域的覆盖范围。国家计量科技基础服务平台(基地)、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区域发展计量支撑体系等初步建立,计量服务与保障能力普遍提升。

三、加强计量科技基础研究【计量发展规划实施计划】

(四)加强计量科技基础及国家计量基标准研究。【计量发展规划实施计划】

加强计量科技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特别是物理常数等精密测量和量子计量

基准研究,应对国际单位制中以量子物理为基础的自然基准取代实物基准的重大

技术革命,建立新一代高准确度、高稳定性量子计量基准。突破关键技术,建立

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国家计量基标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加快改造和提升

国家计量基标准能力和水平。

(五)加强标准物质研究和研制。

开展基础前沿标准物质研究,扩大国家标准物质覆盖面,填补国家标准物质

体系的缺项和不足。加强标准物质定值、分离纯化、制备、保存等相关技术、方

法研究,提高技术指标。加快标准物质研制,提高质量和数量,满足食品安全、生物、环保等领域和新兴产业检测技术配套和支撑需求。完善标准物质量传溯源体系,保证检测、监测数据结果的溯源性、可比性和有效性。

(六)加强实用型、新型和专用计量测试技术研究。

加快新型传感器技术、功能安全技术等新型计量测试技术和测试方法研究,加快转化和应用,填补新领域计量测试技术空白。加快航空航天、海洋监测、交通运输等专用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提升专业计量测试水平。提高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突发事故的检测报警、环境和气候监测等领域的计量测试技术水平,增强快速检测能力。将计量测试嵌入到产品研发、制造、质量提升、全过程工艺控制中,实现关键量准确测量与实时校准。加强仪器仪表核心零(部)件、核心控制技术研究,培育具有核心技术和核心竞争力的仪器仪表品牌产品。

(七)加强量传溯源所需技术和方法研究。

加强与微观量、复杂量、动态量、多参数综合参量等相关的量传溯源所需技术和方法的研究。加强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防安全等领域量值测量范围扩展、测量准确度提高等量传溯源所需技术和方法的研究。加强互联网、物联网、传感网等领域计量传感技术、远程测试技术和在线测量等相关量传溯源所需技术和方

篇二:计量发展规划实施计划
计量发展规划

武清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提高企业产品质量合格率

计量工作发展计划

为促进企业产品质量升级,提高产品合格率,保障质量达标,根据市局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特制订2013年至2014年计量工作发展计划:

一、 突出计量工作的基础地位

加强计量基础工作,是实现量值传递的准确可靠,为企业提供技术保障,我们将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认真了解辖区内制造业企业的所思、所想、所需,深入进行市场调研,把工作做深、做细、做透,并有针对性的建立适合本地区企业需要计量标准,以对企业的提供满意的服务,努力提高计量工作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

二、突出量大、面广的技术需要 (一)根据过来的经验,我区企业使用计量器具最多的是工、卡、量具,压力表、温度、湿度表等。我们要在计量检定所原有资质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标准等级,提高检定人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为武清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二)根据辖区内定量灌装企业较多的特点,我们在2013年新增定量灌装检定设备,并取得检定资质,同时要对检定人员进行认真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计量检定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争取在本年度内为企业提供服务。

三、突出安全计量的技术需求

安全生产不仅关系到企业的发展,而且关系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因此,我们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研究工作,探讨问题,努力把不安全因素降到最低。我们在2013年下半年到2014年初支持我区计量检定所新增了可燃气体报警气检定项目,添置检测设备,培训检定人员,力争在2014年中期开展可燃气体报警器的检定工作,为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四、增加检定项目,满足辖区企业实际需求

结合区域内企业的实际需求和我区计量工作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好的为企业服务,我局鼓励区计量检定所在今后两年内申请检定项目十二项:

(一)涉及民生计量的项目有:出租车计价器检定、CNG加气机检定装置。

(二)由于辖区内食品企业较多,为方便企业申请检定的项目:温湿度表检定、双金属温度计检定、压力式温度计检定、可见光分度计检定、酸度计检定、常用玻璃量器检定、电流表、压力表、功率表及电阻表检定、数字温度指示调节仪检定、电导率仪检定。

(三)涉及安全计量的项目:液位计检定。

天津市武清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0一四年五月二十日

篇三:计量发展规划实施计划
2015年计量工作计划

2015年计量工作计划一:

回顾一年来的辛勤工作,我在精测计量检测领域内仍感不足,仍需不断学习。

21世纪是飞速发展的时代,是以品质取胜的时代,品质是企业的生命,是我们每一位员工的责任,要让品质成为每位员工心中重中之重。我们有好的技术,好的服务,更要有过硬的品质才能在客户心中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品质是企业的命脉,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首要条件,同时也是企业人品格、精神和智慧的体现。品质,就应该如同长城一样,历经千百年风雨和战火的洗礼、考验,至今仍旧巍然屹立于世界的东方,成为中华民族的骄傲、自豪!

品质对公司的利益与成长、及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有至关重要的关系。精测计量检验工序是针对品质而产生的一个环节,这一环节的重要性可想而知。2015年是一个崭新的开始,也意味着新的挑战到来。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在新的起跑线上,将加倍的努力。作为精测计量检测员,如何在新的一年让品质更上一层楼,我将继续发扬以往优良的工作作风,总结经验,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工作:

一、高度的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对于精测检验工作的过程,必须用认真负责的态度去对待,严格要求,一丝不苟,做到过程用心,精度放心。而具备主人翁精神,才能做到积极主动,敢做改善的领头羊,敢于面对和承担工作中的困难与挑战,为实现品质零缺陷的目标真正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深入学习高新计量检测知识,牢固树立明确品质观念。掌握品质高新计量检测知识是做好精测检验工作的必备条件。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和积累经验以及明确的品质观念做引导,才能让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计量精测员。

三、只为成功进取,不为失败辩护。因为知识、经验的不足,工作中难免会有犯错之时。面对失败,我们不应逃避和放弃,而是要更加努力地学习和总结,为成功不断进取。

2015年计量工作计划二:

20xx年,全市计量工作以党的xxxxxx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扣我市经济发展大局, 围绕我市质监工作的基本定位、基本要求,民生计量极力创造新亮点,能源计量强力取得新成果,依法行政力求取得新进展,计量工作的社会影响致力取得新提高,为打造诚信苏州、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我市“三区三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深化民生计量工作,巩固计量惠民工作成果

1、进一步落实好集贸市场和农村医疗卫生计量器具的免费检定工作。一是要保证数量,20xx年已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做到100%的周期检定,对还未上报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要动员集贸市场主办者和乡镇卫生院、乡卫生指导站积极申请、登记、造册并上报,落实好检定,保证应检计量器具100%受检;二是要保证质量,各地质监局应对其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应检计量器具,根据分工和各地现有检定能力,统筹协调制定检定计划,落实具体检定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要求完成检定任务,做到程序不减检定质量不降;三是要加强技术服务,各技术机构在检定的过程中,应同时帮助所在单位建立相应的计量管理制度,加强计量器具管理和维护,帮助正确使用计量检定结果;四是要继续加强宣传,将免费检定的过程和成效,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让百姓放心消费,让社会全面了解质监部门为百姓所做的实事。

2、全力推进农贸市场计量“四统一”工作。农贸市场计量器具“四统一”工作已进入实施阶段,将分三年在全市乡镇以上农贸市场实施计量器具“四统一”,今年是关键的一年,也是任务最重的一年,各地要按照政府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具体实施,开拓创新,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模式,全力推进“四统一”工作。在各市场完成了电子秤统一配置后,帮助督促市场建立健全计量管理体系,强化主体责任,要求各市场必须按照《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贸易计量监督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履行职责,尽其义务。要明确人员,加强市场计量管理工作,落实经营者的计量责任制,严格考核,以强化主办者对经营者的管理,加强市场内部的约束机制。

3、开展专项整治,打击计量违法行为,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开展工作。两年的“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给我们的计量工作积累了不少经验,我们要继续开展 “四走进”惠民活动,通过转变服务方式、改进服务理念,增强服务的有效性。在服务中了解民情民意,在服务中了解企业需求,学习借鉴开门查质量的经验,针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计量行政执法工作。2015年将组织开展汽车衡计量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提高汽车衡产品质量,严厉打击利用汽车衡实施作弊的不法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利。要进一步加强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加油机、出租车计价器等专项监督检查。继续深入开展电子计价秤、农资计量、商品过度包装、能效标识等专项整治工作,提高计量监督的针对性。

4、完善诚信计量体系建设。推动和谐城乡建设。在前几年开展计量工作示范单位创建的基础上, 20xx年将进一步完善诚信计量体系建设,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局的统一部署,开展以“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为主题的诚信计量体系建设行动,继续推进集贸市场、商店超市、眼镜店、餐饮业计量工作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要有特色出成效。同时在加油站、医院进行创建试点,培育一批诚信计量示范单位,推动和谐城乡的建设,全面促进和深化民生计量工作的开展,使计量工作更广泛地惠及到千家万户。

二、继续深入开展能源计量服务工作,全力取得能源计量工作的新成效。

1、进一步贯彻落实新的《节约能源法》,加大节能执法力度,形成节能监管的长效机制,为节能降耗工作保驾护航。

2、建立能源计量的部门联动机制。节能降耗是一项系统工程,由经委系统牵头实施,涉及政府多个部门,而能源计量是节能降耗工作中的一个环节,也是节能降耗的基础性工作。所以,我们要立足职能,主动与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协调联动,逐步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互动的局面,更好地推进能源计量工作,发挥能源计量应有的作用。

3、做好重点用能单位的服务工作,继续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一是转变工作思路,从抓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向抓能源计量数据分析、应用管理上转变;二是转变服务对象,将计量节能服务的对象由省以上重点耗能企业向年耗5000吨标煤及以下的企业转变;三是转变工作方式,将普遍的拉网式检查向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深度服务转变。通过计量体系确认等工作,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计量管理体系,使得能源管理由政府督促实施,变成企业自主管理,协助企业降低能源消耗,降低运营成本,增加企业竞争力。

4、开展钢铁生产企业用能计量数据应用分析专项活动及从事能源生产、加工、转换、输运的用能单位的计量专项执法检查。

5、通过介入能源审计工作或制定能源计量工作考核办法,探索能源计量监管新方法,提升计量管理的有效性。

三、深化监督管理工作,提高依法行政的规范性

1、围绕《计量法》和相关法规的修订工作,抓好行政审批监督工作。国家局正在加快推进计量法规修订工作,积极稳步地推进计量法律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增强计量法规体系的可操作性、适应性和权威性,构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计量法规体系。我们一方面要配合省局做好地方计量法规、规章的制修订工作;另一方面要组织学习宣贯好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行政许可效率。去年市局已实施政务公开网上运行系统,为确保行政审批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我们将按照《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审核程序,严格现场审核,严格发证管理。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证后监督,开展许可证年度监督检查,完善对企业的分类管理。

2、围绕国家总局和省局的重点工作,抓好商品量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集中抓好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米、面粉、食用植物油、牛奶等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管,保证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计量准。按省局统一行动,集中开展某项行业生产领域定量包装商品监督检查,规范行业定量包装商品生产行为。加大对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定量包装商品和粮食、棉花购销工作的计量监督检查力度,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继续推广C标志,加强C标志企业的证后监管和宣传,扩大C标志的影响,使C标志真正惠及消费者。根据国家局、省局统一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加大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启动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计量监督检查工作,从源头治理过度包装,为建设友好型社会做出贡献。

3、围绕社会对技术机构所提出更高的服务要求,抓好检定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自身保护意识也在不断的加强,对我们的计量检定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所以我们必须加强对计量技术机构的管理,一是配合省局做好对市级计量技术机构的监督评审,对县级计量技术机构的检定质量组织抽查工作。二是要求各级计量行政部门加强对相应技术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同时组织各所之间进行对口检查交流。三是严格按照检定人员的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各技术机构检定员的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检定人员的业务水平。四是开展各计量检测校正机构工作情况备案工作,针对目前计量校正市场的情况,为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要求各有关检测校正单位开展工作情况备案,规范计量校正工作,开展有序竞争。五是加强对各计量技术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计量服务行为,坚决阻止超范围检定和降价竞争行为。

四、深化计量宣传工作,提升计量工作社会影响力

一是紧扣民生计量的热点,按照省局“三进三送”的要求,做好民生计量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免费检定,让百姓了解计量在保护人民群众利益方面的作用,提高群众对计量工作的认知度。二是要宣传农贸市场计量器具“四统一”工作,让此项政府实事工程家喻户晓。对“四统一”做得好的市场及时宣传报道,让百姓体会到实施“四统一”后的变化。三是围绕节能减排的热点,大力宣传节能减排计量工作。宣传质监部门在节能降耗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成绩,让政府了解计量在促进经济发展和节能减排方面的作用,通过宣传计量服务,让社会关注计量,让政府更加重视计量工作。四是做好5.20世界计量日期间的计量宣传工作及“5.20计量免费服务日”活动。五是继续做好计量实验室的开发日活动。让社会各界了解计量、理解计量、关心计量、支持计量。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开放机制,建立实验室月度开放制度,积极联系人大、政协、社会团体、街道、学校、企业参观我们的实验室,让社会了解计量工作在保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服务经济建设的作用,提升计量工作在社会的良好形象。

2015年计量工作计划三:

全市计量系统应在全面履行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的基础上,通过持续有效地提高工作质量水平,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一、基本思路

20xx年计量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围绕百色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这个中心,进一步建立健全计量检测、计量监管、计量执法三个体系,加强计量管理科学化、计量队伍专业化、计量工作信息化建设,通过持续完善量值溯源体系、强化民生计量监管、深入企业能源帮扶,为全面推进以富裕百色、文化百色、生态百色、平安百色为中心内容的和谐百色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

(一)进一步完善市、县级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贸易结算、能源资源、医疗卫生计量标准及监测技术体系,持续完善我市量值溯源体系。

(二)强化对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监管,逐步健全在用民生强检计量器具数据库,争取县级以上行政辖区民生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达90%以上;强化对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和帮扶,争取净含量抽样合格率较2015年提高0.5个百分点。

(三)在全市重点耗能企业中强化能源计量监管和帮扶工作,确保企业达到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促进企业逐步完成能源计量检测体系、提高企业对能源数据的利用率。

三、重点工作

(一)持续健全我市量值传递体系

1、围绕维护交易公平、保障生产安全、推进能源节约、减少污染排放等重点领域,继续在市、县级计量技术机构建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以日益完善的量值溯源体系保障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检测需要。

2、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积极开展计量科研活动,研究开发新型计量器具量值溯源方法及相关检测方法,保障我市检测工作的量值统一。

3、继续探索发挥社会力量为我市量值传递服务的各种可行方式,通过独立授权、联合重组、资源共享等模式,补充我市公用量值传递体系的不足。

(二)探索民生计量长效监管机制

1、强化民生计量器具监管,积极争取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支持,探索创新计量器具使用监管模式和强制检定监管模式,持续提高强制检定覆盖率,争取在部分县试点统一配备管理贸易结算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市场经营者责任制等做法。

2、探索计量器具高科技作弊防范措施,积极争取政府投入,配备反高科技作弊技术设备,加大对利用计量器具作弊损害消费者利益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维护消费合法者权益。

3、扩大民生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费用的减免范围,积极争取政府专项支持,在20xx年工作基础上,继续推进对城区集贸市场固定摊点和乡镇医院计量器具检定费用的减免工作,通过切实惠民利民,提高经营者规范计量器具法制管理的积极性和自愿性。

4、加大民生计量工作宣传力度,在资源配置充分的前提下,逐步试点实施强制检定情况网络公开、免费向社会发放监督用计量标准等方式,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及消费者对民生计量工作的监督作用。

(三)引导企业自觉完善能源监测

1、强化百色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情况监督,指导督促企业合理配备和管理计量器具,持续提高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受检率和检定合格率。

2、加大对百色重点耗能企业帮扶力度,指导企业逐步完善能源计量检测及监控体系,逐步提高能源数据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义。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培训,提高计量技术及管理人员素质

1、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系统内计量技术及计量管理专业人员的分类培训,构建良好的学习风气。

2、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企业计量技术及计量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人员的计量法制意识和规范计量管理的自觉性和自愿性。

(二)加大投入,提高计量技术服务及管理执法水平

1、积极争取区局和当地政府支持帮助,切实加强计量技术基础建设的投入,特别针对民生计量和能源计量社会公用量值传递基础项目投入。

2、积极争取区局和当地政府的支持帮助,切实加强计量管理和执法工作的投入,为有效地实施强制检定监管、企业帮扶、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行为奠定基础保障。

(三)加强领导,建立健全部门间配合与协作

1、加强对县局基层工作的指导,强化计量行政主管、计量行政执法、计量检定检测等部门间的协作和配合。

2、积极加强与工商、商务、经贸等主管部门的沟通,相互理解和支持,密切配合,建立定期通报和联动机制等,实现互动合作和齐抓共管的良好互动。

(四)积极创新,提高计量监管和技术服务能力

1、积极创新计量监管模式及计量服务方法,有针对性地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

2、会同市计量所积极组织开展计量科研开发,及时填补我市计量技术工作中的空白和不足。

(五)加大宣传,增强社会舆论监督力量

通过多种方式宣传计量法律法规、计量基础知识,并及时报导计量工作中的突出成绩以及需要推广的先进经验;对以计量手段损害民众利益的违法行为、因计量不规范导致高耗低质的典型事例进行曝光,营造全社会重视民生计量和能源计量工作的良好氛围。

2015年计量工作计划四:

一、指导思想

为了加快公司的快速稳步发展,公司全体员工应树立全新的质量观念,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贯彻“质量至上”的理念,积极围绕把公司建设成为管道局“国内第一、国际一流”的国际管道工程总承包商中极具海洋石油工程施工特色的发展目标。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管道局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网络,全面提高全员质量意识,坚持体系管理、程序控制,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网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产品制造质量、服务作业质量全面受控。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管道局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围绕公司质量管理工作总体部署,不断完善和持续改进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深刻吸取以往质量问题教训,强化过程控制、物资采购质量控制、工程材料进场控制、分包商质量控制,落实质量责任,追求质量零事故、零缺陷。确保提供满足顾客需求和期望的产品。

(1)单位工程合格率100%,产品出厂质量合格率100%,技术服务作业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2)合同履约率100%;

(3)用户满意率95%,顾客满意度90分以上;

(4) 强检计量器具周期检定率达到100%;

(5)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为零;

(6)焊接探伤一次合格率95%;

(7)防腐补口一次合格率98%;

(8)管线通球扫线和耐压试验一次成功率95%;

(9)工序(分项工程)一次合格率 90%。

三、重点安排

(一)强化质量基础管理

1、不断完善QHSE管理体系,实现体系的适宜性、有效性和符合性。开展QHSE体系内部审核。为了强化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公司将结合2015年体系审核情况和管道局体系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QHSE体系文件及相关制度,使管理文件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提高体系的适宜性、符合性,减少体系运行和实际工作两层皮现象。公司适时组织对内审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内审员的工作水平。计划将在第三季度开展QHSE体系内部审核工作,成立体系内部审核小组,编制内部审核计划和检查表,对各单位进行QHSE体系内部审核,如发现问题应采取措施及时纠正和预防,计划在年底开展QHSE体系管理评审工作,促进QHSE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以达到QHSE管理体系持续改进的目的。

2、强化质量指标管理,完善质量业绩考核体系。基层单位在管道局和公司质量目标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特点,建立完善本单位质量目标。落实质量目标责任,制定切实的保障措施,并逐级分解指标,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指标完成。各单位每月对质量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一次统计分析,每月底前以质量月报的形式向公司上报指标完成情况及质量问题和损失情况,每半年对顾客满意度调查进行统计分析并上报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报告。公司将进一步完善QHSE两奖考核办法,健全奖惩机制,使质量考核结果与单位及员工的绩效挂钩。

3、加强质量培训工作,发挥质量检查员的作用。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质量检查员的培训、考核、取证工作,合理设置专业,提高质量检查员的素质。各单位要树立一线人员“质量至上”理念,提高一线人员质量认识,加强教育培训,根据工作实际和专业特点,创新培训方式,结合具体岗位工作需要,开展岗位培训工作,普及质量管理知识。鼓励员工参加各种形式的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完善知识结构,掌握先进管理和技术方法,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4、深入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各单位年初要广泛开展调研分析活动,充分发动群众做好课题选择和课题研究,充分调动员工参与QC小组活动,认真查找生产过程和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将影响工程和服务质量的重点问题列入QC小组课题,要紧密结合生产施工特色,合理确立活动目标,开展质量管理QC小组活动。各单位要在3月底前按照公司要求完成QC小组的注册工作,4月份开始每月要向公司上报QC小组活动开展情况。分公司要加强对小组活动过程的管理监督,进行跟踪指导,对实施效果进行验证。同时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将对注册的小组活动过程进行跟踪指导,并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对实施效果进行验证,确保小组活动取得实效。

5、继续开展质量服务工作。各单位要全面开展用户满意度测评工作,每季度至少一次对所有的施工用户进行调查测评,建立用户信息台帐,理顺信息沟通渠道,依据测评结果,找出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注重用户反馈问题的整改和效果的跟踪,切实达到改进质量、提高服务的效果,达到顾客满意。

6、积极全面开展质量管理活动。质量安全环保部在9月份组织开展“全国质量月”质量活动,贯彻“质量至上”理念,宣传质量管理知识。各单位也要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质量活动,增强员工质量意识,激发全员参与质量管理的积极性的热情,构建具有公司特色的质量文化,促进公司质量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二)强化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加强物资采购质量过程控制。加强招投标采购流程管理,完善物资采购过程控制。各单位所有采购合同或协议中都要有质量验收标准和质量保证条款,严格物资采购产品标准管理。各单位、项目部要加强原材料进货检验,所有进入现场的材料必须有相应的质量证明材料,需要复检的材料未经复检或复检不合格的禁止使用,检验合格产品才能进场使用。不合格产品严格执行公司程序文件《不合格与纠正预防措施管理程序》的有关规定,并按要求做好原材料的标识工作。物资采购部要定期对基层单位的物资采购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加强现场质量过程控制。各单位、项目部要加强对工程项目现场的质量控制,落实“三检制”,加强对重点工序的监控与质量改进,制定并实施质量检查计划。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每道工序,认真履行工序交接单制度,坚持上道工序不合格不流入下一道工序。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工艺流程,落实技术措施和质量保证措施,从技术措施到实际操作中严格把好质量关,通过层层控制,把住关键环节,确保施工方案有效实施。

3、加强分包商质量过程控制。合格分包商的准入与过程控制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水平,各单位、项目部切实执行管道局及公司相关质量管理文件,坚决杜绝资质不合格、装备落后的队伍进入公司施工市场。要加强对分包过程实施有效监控管理、督促分包商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专业培训,不断推动分包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强化分包管理流程。各单位、项目部在施工时加强检查力度,公司对分包单位承包的工程(产品)质量将不定期组织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立即曝光,并随时复查其工程(产品)质量,对于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给予处理的分包单位做出相应的经济处罚,对于特别严重的质量违规分包单位,立即清出公司分包队伍,以严肃分包队伍管理,保全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

4、加强施工过程监督管理。公司两级质量安全监督人员要加强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对重点工序、重要质量控制点,实行重点监控,切实提高施工一次合格率。公司质量安全监督站随时对在建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定期通报抽查结果,并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篇四:计量发展规划实施计划
2016质监局整顿和规范市场工作方案(共8篇)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为宗旨,以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保障扩大内需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为中心,以提高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为目标,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着力解决当前重点产品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的遏制生产、销售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

二、工作目标

严厉打击一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企业和黑窝点,依法惩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者和造假团伙。着力整治以白酒为主的食品、农资、建材、汽配、化妆品质量问题,揭露和打击一批质量违法潜规则,保持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产品质量和安全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树立质监部门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三、主要工作

1、开展食品打假整治行动。严禁生产销售或经营性活动中使用无生产许可证的食品,严禁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假冒食品、使用回收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非法生产地沟油行为。进一步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制售假名优白酒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以低端酒冒充高端酒制售假冒进口葡萄酒违法行为和标识欺诈行为。坚决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继续开展食品用包装材料、容器和食品相关产品的执法检查。

2、开展农资打假整治行动。以化肥、农药、农膜、种子、农业机械、农机配件等重点产品为检查对象,严厉打击化肥有效含量不足、用非尿素产品冒充尿素产品等行业潜规则,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无证产品、掺杂掺假及虚假标识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无证和劣质的农机具,集中查处一批农资坑农害农的大要案。

3、开展汽配打假整治行动。以制动器衬片、制动液、润滑油、安全玻璃、灯具为重点,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销售、未经认证出厂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等违法行为。

4、开展建材打假整治行动。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校安工程用建材为重点,突出涉及安全、节能、环保等关键项目,重点检查钢筋、水泥、电线电缆、塑料窗、进户门、开关柜(低压电器)、灯具、人造板、砖、混凝土预制件等产品,严厉查处生产、销售或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无生产许可证、无3C认证产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生产销售经营性使用不合格建材和假冒的建材产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地条钢”反弹、“瘦身钢筋”、“粉末砖头”、“水泥”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甲醛、苯、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违法行为。

5、开展化妆品打假整治行动。以美白祛斑产品、防晒化妆品、婴幼儿护肤品为重点,严厉查处重金属含量超标以及违法添加等违法行为。

6、组织与百姓生产生活相关产品的检查。进一步开展计量惠民活动,加强对消费者反映问题较多的定量包装商品、电表、水表、煤气表、加油机、成品油等的执法检查;依法查处高能耗国家明令淘汰产品及淘汰落后工艺,开展能效标识管理产品的执法检查;重点打击“土炼油”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产品行为,坚决铲除“黑窝点”;开展絮用纤维制品检查,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絮用纤维制品、黑心棉制品等违法行为,重点对学校、医院用校服、棉被进行检查;继续开展商品条形码执法检查。

7、认真开展节日产品检查。组织开展“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节日热销商品的执法检查,确保人民过上幸福祥和的节日。

【计量发展规划实施计划】

8、依法查处其它违法案件。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确保全面完成各项行动工作目标任务。

(二)深入摸排线索,打好情报战。一是以日常监管发现有违法行为和有质量违法记录以及网络、媒体报道或者消费者投诉举报反映有质量问题的生产加工企业为重点,全面排查质量违法活动的线索。二是畅通举报渠道,广泛宣传“12365”举报电话,鼓励群众通过“12365”提供案件线索。三是以辖区为单位组织明查暗访,深入重点地区,深入厂房车间和仓库等地开展摸排。四是与各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渠道,扩大获取线索范围。

(三)加强案件查办,打好查办大要案的攻坚战。要把查处大要案、办精品案件作为主攻方向,对每一起大案要案都要明确主办单位、办案责任人和办案时限要求。对涉刑线索要提请公安机关介入;对涉刑案件要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对需要通报有关部门的,要及时通报。

(四)坚持打治建结合,打好区域整治的阵地战。确定无证生产以及产品质量问题反映较突出的地区,深入开展区域整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拉网式的执法检查,端掉一批黑窝点,破除一批行业潜规则。以打击严重质量违法行为入手,推动治理一般质量问题工作,以治理促进地方产业的规范发展。

(五)落实责任,强化督查。各部门要结合整治重点,细化责任分工,将任务分解到承办部门,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局将组织督查组开展督查督办。对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适时予以表彰;对不落实工作要求,瞒报问题、不按要求报送执法检查、案件信息和不依法移送涉刑案件等违法违纪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

(六)加强舆论引导,打好新闻宣传战。坚持主动宣传,积极把握舆论宣传导向的主动权,切实形成打假声势。积极争取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支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公开曝光典型案例等形式,鼓舞士气,震慑违法行为。同时做好信息上报及总结工作。

第2篇

一、活动主题

凝聚诚信力量实现中国梦想

二、宣传重点

(一)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方针政策。

(二)有关市场监管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

(三)2016年有关部门开展诚信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果和经验。

(四)信用基本知识和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知识。

(五)企业通过诚信经营扩大销售、提高效益、赢得竞争优势的经验。

(六)2016年重大违法违规、商业欺诈典型案例。

三、主要活动

举办“质量月”活动,组织开展以“质量第一,诚信至上”为主题的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以“认证认可传递信任服务发展”为主题开展宣传活动,宣传认证认可在传递信任、指导消费、促贸惠民及增强社会诚信中发挥的作用;以“诚信检测,公正检测”为主题开展“全国检测实验室开放日”活动,展现检验检测机构保障质量安全的能力,增强公众对检测机构的信心;开展“计量惠民,诚信促和谐”双十工程;组织开展质检利剑行动,适时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件;加强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商品条码和物品编码相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的宣传,宣传推广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与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应用典型案例和经验。

四、组织协调

宣传月活动由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在各自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有关统筹协调工作由质量与认证监管股承担,相关部门积极配合。

五、工作要求

【计量发展规划实施计划】

(一)明确责任,注重落实。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宣传月活动有关工作。要结合实际,落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切实可行的诚信宣传月活动。

(二)加强宣传,浓厚氛围。要积极组织本地新闻媒体参与诚信主题活动的宣传报导,扩大宣传声势,发动各级商贸机构和企业积极参与活动,形成浓厚氛围。

(三)精心组织,确保实效。活动期间,要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大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强化行业信用制度建设,提高信用管理水平。要及时掌握活动情况,发现和推广好的经验典型,并做好经验总结,确保宣传月活动扎实有效。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要求,以严格机关管理,增强公仆意识,提高工作效能,落实服务承诺,建立监督机制为重点,在服务水平上有新提高,在工作作风上有新改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努力推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开展效能建设的基本原则是:⑴依法开展。效能建设工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⑵实事求是。对工作人员的监督客观公正,有理有据;⑶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⑷搭建服务平台。优化审批流程、完善审批运行机制、健全服务管理制度,实现政务服务提速提效;⑸有利监督。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三、目标任务

按照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的要求,以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考核奖惩为抓手,围绕“抓主抓重、苦干实干、提速提效、争先争优”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弘扬“开明开放、创新创业”的精神,着力解决“六个突出问题”,努力实现“五个工作目标”,为深入实施“1356”行动提供作风保障。

(一)整治懒散庸奢:重点治理机关存在的作风散漫、纪律涣散、敷衍塞责、擅离职守;服务不规范、在编不在岗、出工不出勤、出勤不出力;工作时间干私活、办私事;工作时间打麻将、打扑克、下象棋和上网炒股、聊天、看电影、玩游戏、浏览不健康网站;不思进取、能力平庸,不能胜任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漏洞迭出,以及无故缺席会议、未经批准安排代会等行为;着力解决在公务接待、公务考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整治拖拉迟缓:重点治理存在的教条主义严重,办事受条条框框制约大,不敢创新,工作凭经验,办事老一套,墨守成规,因循守旧;对工作不负责任、应付了事、得过且过;违反《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以及效率低下等问题。

(三)整治推诿扯皮:重点治理机关存在的工作不主动,缺乏全局意识,片面强调部门利益、局部利益;部门内部审批程序复杂,互为制约,协作不够,导致企业东奔西跑;能办、好办、有利的事抢着办,难办、无利可图的事踢皮球,推着不办,职责不明,争利诿过等问题。

(四)整治弄虚作假:重点治理存在的热衷于搞形式主义、摆花架子、做表面文章;虚报浮夸、欺骗组织、欺骗群众等问题。【计量发展规划实施计划】

(五)整治冷漠蛮横:重点治理存在的对企业、对群众冷淡,无视企业和群众疾苦,漠不关心,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盛气凌人,习惯于发号施令,方法简单、作风粗暴、语言生硬;刁难基层、企业和外来投资者;居高临下,官腔十足,该解释的不解释,该提供方便的不提供,不能真心实意地为企业和服务对象排忧解难等问题。

(六)整治脏差凌乱:重点治理存在的不修边幅,衣着不整,礼仪礼貌素养不足;对工作场所卫生管理不重视,在墙壁上涂画和粘贴、悬挂杂物,死角不清扫;办公室内凌乱不整,办公环境脏乱差,影响机关形象;对公共环境卫生维护不够,垃圾乱丢乱放,厕所不卫生,车辆停放不规范等问题。

通过以行政权力运行数据化、流程标准化、办公网络化、信息公开化为目标,着重提高“即办率”和“办结率”,在各类行政许可、核准和备案的办理中,减少环节、简化流程、缩短时间、加快速度,建立重大项目审批(许可)服务“绿色通道”,切实解决行政许可中的对接问题,有效提高机关行政效能,改善全县经济发展的硬环境和软环境。

四、工作措施

(一)设立首问服务室,挂牌办公。设立首问服务室,旨在设立“首问责任”窗口和“服务接待”窗口,进一步整合服务资源、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能、加强监督管理,探索建立优质高效的服务标准体系,做到“找得到门、见得到人、办得了事。”使办事者“只进一个门,只找一个人”就能完成多项服务。制定《首问责任制度》和工作流程,安排值班领导,并制成牌匾上墙。

(二)加强行政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提高行政效能。首先在本单位窗口确立“服务质量目标化、服务方法规范化、服务过程程序化”目标,建立健全适合工作需要、具有行政服务中心特色的服务标准化体系,持续运行和不断改进行政服务标准体系,实现“事事有标准可依、岗岗有标准规范、人人按标准履职”。

(三)继续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创造文明舒适的工作环境。花大力气做好办公场所的卫生工作。坚持绿化、美化、净化制度,内外环境清洁整齐,无脏、乱、差现象。重视窗口、大厅环境建设,便民利民服务项目配置齐全,服务规范等软环境设置合理、美观。工作条件优良,服务设施配套,卫生防疫等达到国家要求。加强“质监园地”建设,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稳步发展。

(四)推行服务满意工程,实现窗口限时提速。在代码中心、12365举报投诉中心、认证认可、特种设备办证机构设立服务窗口,开展“服务满意工程”,既要“脸好看”,更要“事好办”。推进行政审批提速,优化重组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流程,对重点项目和急办事项,则开通短时审批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地缩短审批办理时间,提高审批效率。限时办结事项均在法定时限基础上提前三分之一以上,代码办证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如若超出办结时限,依据制度追究责任。

(五)实行案件限时办结制,提高质监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限时办结范围包含: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食品质量安全等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来信来访、投诉举报、领导交办事项以及其他需要及时办理的事项。企业标准登记备案,资料齐备7个工作日内办理。产品质量申诉、质量争议和行政执法,接到产品质量申诉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移送或不予处理的决定;接到质量争议申请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终结调解。行政案件办理在,1个月内结案(不含检验时间),不能按期结案,报上一级批准延长办理期限。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办理,资料齐备当场办理。凡能一次办结的事项,要坚决做到一次办结。凡不能一次办结的事项,要详细告知服务对象办事程序、要求和所需材料等,不得让服务对象反复多次来回跑。

(六)信息限时上报,快速传送信息。在效能建设工作中,制定《信息限时上报制度》,成立信息限时上报办公室,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级别的突发事件,要立即向县政府如实报告,信息具有时效性,必须真实、可靠,撰写人要对涉及的内容及数据负责。重要信息及上网信息需经部门负责人审阅签字后方可上报。对本辖区内发生的质量事故或特种安全事故在30分钟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

(七)开展桌面清扫行动,提高工作效率。针对个别干部在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等现象,影响了干部形象和工作效率,增加了单位运行成本。为此,我局将开展一次“电脑桌面清扫行动”,对单位电脑中的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全部删除,于10月19日前开展自查,自行删除电脑游戏、聊天及炒股等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纪检组将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抽查,逾期未按要求删除软件的,一经查实,按照县效能办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保障措施

(一)严肃工作纪律,查处突出问题。要坚持有错必查、有过必纠的原则,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违纪的行为,要严肃进行查处,确保政令畅通。凡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要坚决立案查处。

(二)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效能建设顺利进行。实行有效监督是推进效能建设的保证,局纪检组要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本部门机关效能问题。同时,在效能建设中注意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以保证效能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办事人员和职责要求,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四)加强舆论宣传,及时总结经验。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深入宣传推进效能建设的重大意义,及时总结推广效能建设和业务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树立行业形象。要充分利用简报、版报、网络等载体,做好宣传工作,势力营造“凝心抓效能,聚力促工作”的浓厚氛围。

(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提高服务水平。要针对核心职能履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出改进服务的意见和措施,改进机关运行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服务水平。下决心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暗作为等问题,特别是群众期盼的难点、重点问题。

第4篇

一、检查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2、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4、《省人民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5、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6、关于印发《省集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7、转发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二、检查目的

把集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作为当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首要任务,贯穿于今年的特种设备隐患治理和“打非治违”活动中,切实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深入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范围

全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重点检查电梯、锅炉、气瓶、建材行业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以及制冷装置中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

四、检查内容

(一)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等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情况;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执行情况;特种设备档案建立、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情况等。

(三)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并对演练过程予以记录的情况。是否定期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及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资格证件上岗。

(四)涉氨企业、液化气充装站等单位所用特种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是否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对之前查出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整改和反馈情况。

(五)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1.医用压力容器:全县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压力容器是否有专门管理机构或管理人员,是否办理使用注册登记,是否定期检验,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是否齐全等。2.中小学校锅炉:锅炉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正常检(校)验,司炉工是否持证上岗,锅炉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等。3.电梯:是否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内,电梯司机或管理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有与维保公司签订有效维保合同并正常维保,电梯内是否张贴使用须知、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和安全责任公示栏。

五、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以企业自查为主,企业自查与质监部门督促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六、工作进度安排

(一)企业自查自纠阶段(6月27日至7月15日)。全县所有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隐患自我排查,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同时要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质监部门。

(二)县局督查和专家会诊阶段(7月16日至8月20日)。县局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派安全监察人员对本地区特种设备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电梯、锅炉、气瓶、建材行业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以及制冷装置中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进行重点检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系统性、倾向性的问题,组织专家进行分析和会诊,提出解决方案并督促企业限期解决。

(三)开展回头看工作阶段(8月21日至9月5日)。待集中检查结束后,县局会针对前期督查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发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隐患治理形成闭环。

(四)总结迎查阶段(9月6日至9月20日)。县特设部门须将大检查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情况及整改措施认真总结,分别于9月5日和9月15日前报县安委办和市局特设科。同时,准备检查材料,迎接省市局督查。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务求实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迅速将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要求传达贯彻到全县所有特种设备相关企业,并建立大检查档案,确保取得实效。制定大检查实施方案,于6月30日前报县政府安委办备案。

(二)边查边改,消除隐患。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重实效,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三)加强沟通,协同配合。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在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中,应和检验检测机构及时沟通,加强信息共享,相互配合。检验检测机构要认真做好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工作,严格执行检验规程,确保检验工作质量。对检验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向生产、使用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通报县质监局,县质监局将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查处。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本着标本兼治的原则,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归纳,总结出好的经验和建议,不断提高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另须将大检查有关情况(见附件)每月底前报市局特设科及县安委会办公室。

第5篇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石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开展,提升我县具有地方特色的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提高产品的附加值,优化观赏石产业结构,促进旅游业的发展。现结合我县“十二五”发展规划,特制定石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监管与服务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作为服务地方经济的切入点,从五城连创的战略高度扎实推进我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为提高我县石的知名度、信誉度、增加产品的附加值、推动石产业化、标准化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在2016年底前,省石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通过省局实验室资质认证。

(二)在2016年底前,省石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通过省级检验中心验收。

(三)在2016年底前,对我县境内的石实施有效保护。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

成立石监管与服务办公室,由局长任主任,分管局长任副主任、成员由股室队所的负责人组成。办公室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安排相关事宜,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各成员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根据《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监管与服务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确保组织领导和责任到位。

(二)广泛宣传,提高知名度

利用广播、互联网及电视台等宣传媒体,积极宣传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在报刊、网络和电视等相关媒体介绍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基本知识,并积极争取上级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在全县形成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保证投入,加强培训

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监管与服务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所需费用较高,根据工作要求,争取各级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的支持,用于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监管与服务

石的开发较晚,人们对石的认识较薄弱,市场销售信息不灵,为此,一是加强对石的普及推广,组织举办不同层次的知识培训;二是加强职业资格培训,鼓励石从业人员参加“观赏石鉴评师”等职业技能培训和资格认定。

(四)明确职责,分工协作

1.省石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做好石的检验检测工作。

2.局稽查队做好石的监督管理。

3.局计财股做好石保护工作经费和实施相关技术手段所需的经费保障,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4、局办公室做好石地理标志保护宣传工作。

(五)加强监管与服务力度

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已申报成功,要进一步加大监管与服务力度。一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鼓励与支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更多经营户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并通过申请石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合理、充分地利用与保存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地理遗产。二是对石产地范围和名称,特色,等级,专用标志的印刷、发放、数量、使用情况和标准符合性等方面进行日常监督管理。三是要切实履行职责,依法查处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或使用与专用标志相近、易产生误解的名称或标识及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图案标志的违法行为,维持良好有序的市场秩序。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的要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将文明餐桌创建活动与爱国教育、养成教育、感恩教育、饮食文化传承相结合,普及餐桌文明知识,推广餐桌文明礼仪,倡导节俭用餐,反对铺张浪费;提倡健康用餐,反对暴饮暴食,形成文明用餐、节俭惜福的良好风气。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质监局开展“文明餐桌”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三、活动主题

文明餐饮俭以养德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开展“文明餐桌”创建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重要举措,作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抓手,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2、要深入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文明餐桌”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基本要求,大力宣传、推介好典型、好做法和好经验,使“文明餐桌”创建活动深入人心。

3、积极开展“杜绝舌尖上的浪费我光盘我快乐”和“文明餐桌,俭以养德”倡议活动,单位职工食堂在显著位置展示“文明餐桌”宣传语以及文明用餐、勤俭节约的名言警句,餐桌上,要摆放“文明餐桌”创建活动宣传提示牌。在接待活动中做到“吃多少、点多少”,做到“不剩饭、不剩菜”,树立“适度点餐、合理消费”的理念,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观念,培育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气。

第7篇

为确保人民群众的乘梯安全,按照市质监局、住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和安监局统一部署,县质监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联合县住建局、规划局、房管局和安监局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以明确和落实电梯安全管理各方责任主体为重点,采取切实措施,强化电梯安全管理工作,促进我县电梯安全水平稳步提高。

二、整治目标

全面落实电梯安全各环节(住宅房屋设计、采购、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日常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的主体责任,实现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共同建设全社会文明、有序、安全乘梯用梯环境。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电梯建筑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生产(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检验单位、使用单位;

(二)整治重点。各类学校、大型商场(超市)、宾馆、酒店等公共领域电梯和住宅电梯。

四、整治内容

(一)建筑设计单位是否严格按照GB50096-2016《住宅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制定与房屋建筑结构、使用需求相适应的电梯配置方案。

(二)建设单位是否按照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的安全配置要求采购电梯,并对电梯安装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监督管理,是否在向电梯使用单位移交之前,对电梯的安全管理负责。

(三)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在开展相应工作前是否获得电梯制造单位的委托或同意,其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质量情况如何;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是否由取得许可、具备资质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电梯制造单位进行。

(四)电梯使用单位是否明确了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定期进行电梯运行情况检查。

(五)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是否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结果;是否将检验中发现电梯安全的有关问题和隐患及时告知使用单位,并报告质监部门。

(六)安全大检查及电梯检验、日常维保、自行检查中发现电梯隐患的消除情况。

电梯使用单位按以下原则确定:

1.自行管理电梯的,电梯所有权人为电梯使用单位;

2.多方共有的电梯,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电梯,受托人为电梯使用单位,履行电梯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共有人未委托的,由共有人或者实际管理人履行管理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3.新安装电梯未移交业主的,项目建设单位为电梯使用单位;

4.电梯使用单位未明确的,电梯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督促电梯所有权人明确使用单位。

五、职责分工

(一)成立县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县区域内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促电梯相关单位开展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确保按时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二)县质监部门牵头负责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履行电梯安全监察职责,对全县电梯使用、检验、维保单位法定安全管理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督查,督促电梯使用、检验、维保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六、工作安排

【计量发展规划实施计划】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6年7月,县质监局联合住建、规划、房管和安监局共同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进行宣传发动,部署实施。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8月,各有关电梯安全责任主体单位按照专项整治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三)专项检查阶段:2016年9月上旬,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抽调工作人员对全县电梯安全监管各环节责任主体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迎接督查阶段:2016年9月中下旬,迎接省、市局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督查。督查细则见附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到当前国务院、省、市、县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明确整治范围、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和质量,要适时组织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注意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定期分析、研究有关情况和问题。

(二)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本部门职能,紧紧抓住电梯安全管理各环节的主要问题和特点,突出抓好各环节有关各方的责任落实,并依据各自职能严肃责任追究。

(三)注重预防,强化整改。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持续深入加强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实现长治久安。

(四)加强协作,统筹推进。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电梯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全面落实各部门的安全监管和指导职责,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合力。

(五)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电梯安全专项整治期间,各有关单位应积极行动,大力开展电梯安全知识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普及安全乘梯和用梯知识,努力营造人人关注电梯安全的社会氛围。

第八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6-2020年)》(以下简称《质量发展纲要》),加强质量舆论宣传,优化质量发展环境,深入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推进建设质量强县,根据省市局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宣传贯彻落实省《质量发展纲要(2016-2020年)》为主线,,以建设“质量强县”为目标,以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为重点,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快我县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主题

2016年质量月活动的主题是:“打造经济升级版,实现质量强国梦”。

三、主要活动内容

(一)开展《纲要》学习宣传活动。

组织开展省《质量发展纲要》(2016—2020年)(皖政z2016{19号)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的“五进活动”,深入学习宣传解读《纲要》,普及质量知识,宣传质量工作。组织人员参加省局首届大学生质量安全志愿者《质量安全征文》活动。

(二)质量管理培训。

组织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参加市开展首席质量官培训。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施行20周年纪念宣传系列活动。

(三)开展计量监督检查。

依法查处缺斤少两等计量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计量发展规划(2016—2020年)》深度宣传活动。开展计量惠民进社区服务活动。由计量所牵头,组织技术人员形成“计量门诊小分队”进社区开展计量器具(血压计、电子秤等)免费检定活动,同时宣传如何识别作弊电子秤,提高人民群众识别能力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四)开展认证专项检查。

重点查处伪造、冒用、超期和超范围使用有机认证产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标志、认证证书等违法行为。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施行10周年纪念宣传活动。

重点检查获得资质认定的实验室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操作和出具虚假报告,管理体系是否有效运行等。

(五)开展纺织纤维制品检查。

重点检查絮棉制品的纤维含量、填充物质量和安全性能指标,依法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

(六)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检查。

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的活动,开展电梯安全大检查。结合“中秋”、“国庆”两节特点,组织对游乐场所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宣传培训工作。

(七)开展食品风险排查整治活动。

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辖区食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从关注民生的角度出发,在“质量月”活动期间,重点针对中秋节前月饼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无证无照、掺杂使假、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规行为,认真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风险排查整治,确保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八)妥善处理投诉举报。

强化对投诉举报的快速反应、妥善处置,依法取缔生产黑窝点,消除质量安全风险因素,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九)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检查。

组织开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汽车制动液、建筑防水卷材产品等专项打假活动。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突出重点,有效整治事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质量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质量安全。

四、工作要求

在“质量月”活动中,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把“质量月”活动办出特色、办出声势、务求实效。

篇五:计量发展规划实施计划
2016绿色建筑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绿色理念,发挥“规划引领、政策激励、行政监管、技术支撑”的作用,推动重点项目和区域实施绿色建筑示范,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实现人与建筑、自然之间的和谐统一。

二、目标任务

根据省绿色建筑示范城市相关验收要求,确定我市三年内(2016-2017)绿色建筑示范城市主要工作任务目标。

(一)绿色低碳生态

1.低碳生态城市。单位建筑面积能耗0.05吨标煤/m2.a,单位建筑面积CO2排放强度0.10吨/m2.a。

2.绿色建筑发展。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居住建筑及甲类公共建筑执行65%建筑节能率。新建绿色建筑示范项目总面积511.7万m2,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面积266.1万m2,比例52%,建成303.8万m2,比例59.4%。

(二)节约型城乡建设

1.节约型规划。规划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20m2,城镇控规全覆盖率。示范城市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的用地面积占整个示范区域面积的比例100%。

2.城市空间复合利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筑面积80万m2。

3.绿色交通。绿色交通出行分担率75%,公交站点可达性300米覆盖率50%,公交站点可达性500米覆盖率90%,新能源公交车辆、清洁能源车辆比例30%,公交站台智能化改造50%。

4.节约型村庄建设。村庄设施完好率85%,村庄环境达标率85%,美丽宜居镇村20个。

5.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70.6%,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10%。

6.绿色施工。绿色施工覆盖率50%。

7.成品住房。按照省《成品住房装修技术标准》实施的成品住房建筑面积占所有商品住宅建筑的60%。

8.城市绿色照明。照明年节电率5%,新建的城市道路装灯率达100%,公共区域装灯率达98%,灯具效率在80%以上的高效节能灯具应用率85%,高效光源应用比例85%。

9.节水型城市建设。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12%,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79%,新建建筑节水器具普及率100%,雨水利用率3%,非传统水源利用率10%。

10.垃圾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效率4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建筑垃圾综合处理率60%,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60%,污水市政淤泥资源化利用率100%,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100%,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率95%,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率100%。

11.建筑工业化。推行建筑工业化,采用建筑工业化施工的工程建筑面积10万m2。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按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施工的建筑面积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的比例每年提高3个百分点(2016年3%,2016年6%,2017年9%)。

三、重点工作

(一)绿色生态专项规划

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时,编制出台市绿色生态专项系列规划,全面推进市绿色建筑发展,积极实践建设低碳生态城区战略目标,推动城市建设发展转型升级,构建低碳生态的城市格局。绿色生态专项规划分别为:

《绿色建筑发展规划》;

《能源利用规划》;

《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城市实施方案(2016-2017)》;

《城市水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规划》;

《城市照明专项规划》;

《城市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规划》。

建立包括绿色建筑比例、65%建筑节能率、成品住房、生态环保、建筑产业现代化、公共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土地集约利用、再生水利用、废弃物回收利用等内容的指标体系,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规划中,并落实到具体项目。针对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如何落实,提出措施和计划。

(二)绿色建筑全面发展

突出重点,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动绿色建筑,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且居住建筑及甲类公共建筑的建筑节能率达到65%水平。积极引导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居住区,重点推进大学城、新区等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域,实现绿色建筑集中连片发展。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时,率先垂范,具备条件的按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改造。引导商业开发的宾馆、酒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积极培育节能服务市场,大力支持节能服务企业和用能单位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对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规定落实财政扶持政策。加强既有公共建筑运行监管。积极开展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设计和能耗公示等工作,扩展市级建筑能耗监测中心数据采集的覆盖范围,实现监测数据的采集由市区向各辖市、区延伸。所有建成示范项目按照建设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中的能耗指标体系结构设置各分项计量装置,并将统计得到的建筑能耗数据上传至省住建厅监测中心。推广建筑能效测评工作。全面开展建筑能效测评工作,对绿色建筑示范城市中所有的示范项目开展能效测评,并将建筑能效测评达到设计要求作为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必要条件。同时,大力培育能效测评机构,加强能效测评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

(三)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

制定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划和实施方案,开展可再生能源资源量评估,指导和规范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动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扩大太阳能利用,将太阳能利用纳入建筑设计标准规范,推广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太阳能集中供热水工程,在农村和小城镇推广户用太阳能热水器、太阳房等。

(四)城市空间复合利用

加强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和开发利用,提高城市空间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承载能力,体现竖向分层立体综合开发、横向相关空间连通、地面建筑与地下工程协调配合的原则,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统筹开发地下停车位、公共停车场(库)、商业服务设施、物资仓储、人防设施等地下设施。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空间权属管理制度。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城中村改造和旧城改造时应按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同步开发地下空间。

(五)构建绿色交通体系

建立多层次的公共客运交通体系。优化城区区域交通设施布局,完善公交线网,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全面推进和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建设智能交通控制系统,加快城市公交建设,实现公交站点可达性300米覆盖率50%以上。形成适应风景区休闲旅游功能的慢行网络系统。改善慢行交通环境,提高慢行交通出行的安全性和舒适性,加强步行系统建设,构建与城市发展相适应,与机动车发展相协调,与公共交通良好衔接的非机动车道路系统。建立便捷借还的公共自行车系统。完善各项基础设施系统,实现机非交通运行的空间分离;另外自行车交通作为休闲运动方式,应该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城市居民的自行车休闲运动文化建设。扩大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服务的范围。大力发展绿色交通工具。积极推广新能源公交,推进交通工具低碳化,推动公交使用LNG(液化天然气),鼓励混合动力、纯电动等新能源车的使用,出租车实现CNG(压缩天然气)全覆盖,加快淘汰落后交通工具。

(六)节约型村庄建设

坚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经济适用、集约建设,地方特色、乡土风情,试点示范、逐步推开”的原则推进全市节约型村庄建设。重点集中在农居集中、村庄整治、生活污水治理对农村生态环境改善,依照省《关于推进节约型城乡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围绕村庄土地节约、环境整治、污染治理、新能源利用等方面,选择具备条件的村庄开展节约型村庄建设试点,同步开展特色村庄建设改造,探索节约型村庄建设的方法、途径,建成一批环境整洁、自然生态、特色鲜明的节约型村庄。

(七)深入推动建筑产业化和住宅全装修

推动建筑产业化。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按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施工的建筑面积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的比例每年提高3个百分点(2016年3%,2016年6%,2017年9%)。推广适合工业化生产的预制装配式、钢结构、木结构等结构体系,培育发展具有新型建筑工业化设计、生产、施工一体化的建筑业企业。鼓励各地政府安排适量用地支持建筑工业化基地建设,推动新区率先在全市建设建筑工业化研发生产示范基地,开展工业化建筑示范试点。研究出台对于开展建筑工业化的企业享受一定的扶持政策,政府主导的保障性住房应率先开展住宅工业化应用试点。推进成品住房。开展装饰装修工厂化生产示范试点、菜单式装修住宅小区试点,研究集装饰装修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装饰装修新模式,并给予一定政策扶持。鼓励品牌家装企业、材料企业构建生产加工制作、物流配送、民工培养管理平台,为成品住房质量提供市场保障。在绿色建筑、廉租房和公租房中率先推行成品住房,鼓励房地产开发项目积极推行成品住房建设,按省《成品住房装修技术标准》实施的成品住房面积占所有商品住宅的60%。

(八)推进城市绿色照明

加强照明设施的改造,推广高效节能灯具和节能控制技术,具备条件的区域,积极推广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对其进行节能改造。结合智慧城市建设,构建绿色照明信息网络平台、绿色照明管理业务应用平台和信息资源服务平台,安装路灯照明远程监控管理系统,对路灯照明系统施行精细化管理,提高路灯使用寿命,保证节能、高效、安全运行。

(九)节水型城市建设

在城市建设过程中,重点针对旧城改造,兼顾新城开发,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树立人水和谐的生态文明理念,采用低影响开发(LID)等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城市原有水生态环境的破坏,保护和修复城市水生态系统,有效应对洪涝灾害和水环境污染。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应制定节水措施方案,采用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节水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根据有利地形、自然沟渠等条件,合理统筹规划建设区域雨水收集利用系统,提高绿化浇灌、道路清洗、景观水体等雨水利用率,规划用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物应当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推广下凹式绿地建设,提倡应用透水路面工程技术,建设区域性中水回用系统,对污水处理厂进行中水工艺改造,合理建设市政中水供应管网,鼓励大型公共建筑和居住社区自建中水处理站。

(十)城市垃圾资源化利用

市垃圾处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总体原则,垃圾源头减量、过程分类、高效收运与资源化处置同步推进,向“分散收集、集中转运、集约处置”方向发展。优化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加强源头分类,按照“三分类法”(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其它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完善日常保洁系统,提高日常保洁能力和环境卫生公共服务运营服务水平,加快建设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体系。提高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实施对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的全过程监管,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促进各类废弃物在企业内部的循环使用和综合利用。积极探索污泥资源化途径,加大污泥焚烧发电力度,加快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场建设,有效实现污泥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加快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装备研发推广,扶持发展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企业,推广利用建筑废弃物生产新型建材产品。加强医疗垃圾监督管理。加强医疗废物污染防治,推进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建设,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进行规范化升级改造,建立全封闭的收集、运输、处置系统,推进医疗废物收集系统向乡镇、村级卫生单位延伸。

四、推进计划

《市绿色建筑示范城市重点任务推进计划(2016-2017)》

五、资金方案

《市绿色建筑示范城市专项引导资金使用方案(2016-2017)》

六、考核指标

《市绿色建筑示范城市实施方案考核指标(2016-2017)》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领导小组的协调组织职能,统筹协调推进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各辖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安排专人有重点、有步骤地抓好组织推进,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部门联动。市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积极支持、主动服务,认真细化落实目标任务,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协调沟通,合力解决全市绿色低碳建设推进中的各种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目标考核。建立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制度,层层分解下达目标任务,严格目标考核。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年度目标任务执行情况的汇总分析,牵头部门和各责任主体,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四)加强政策扶持。按照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绿色建筑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对装配式建筑要研究制定符合法定程序要求的奖励政策,对于符合绿色建筑星级标准的项目,可优先享有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政策。

(五)加强规划引领。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现阶段成果为基础,以绿色、低碳、生态理念为导向,以节约型城乡建设和绿色建筑工作为抓手,开展能源利用、水资源综合利用、绿色交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绿色生态专项规划。构建绿色生态指标体系,制定老城区绿色化改造建议,新建地区分地块控制指标图则及实施路径,形成有效的控制机制。

(六)加强技术保障。大力引进和培养低碳绿色高端人才,深化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加强各类专业培训机构和人才服务机构建设。

篇六:计量发展规划实施计划
2015绿色城市实施方案

第1篇:绿色城市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绿色湖南”和“实施绿色工程,建设生态永州”精神,进一步加快国土绿化步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绿色生态宜居城市,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永州市“五年绿色行动”总体规划》、《道县“五年绿色行动”总体规划》,现就建设绿色道州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国土绿化步伐、弘扬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生态家园为主线,以推进山地造林、“三边”(城市周边、道路两边、河渠岸边)绿化和森林城市建设为重点,以保护生态安全、建设绿色道州为目标,统一思想,集聚力量,科学规划,高效推进,打造山川秀丽、风光旖旎、人与自然和谐共荣的新道州,建设生态环境最优的新城区。

二、建设任务及规划布局

(一)五年造林规划任务及规划布局

全县“五年绿色行动”造林总任务为19.25 万亩。其中:“三边”造林绿化工程16300亩,速生工业原料林基地74000亩,油茶基地建设80000亩,木本药材基地10200亩,其它造林12000亩;封山育林110000亩,生态公益林保护面积1115000亩。实施范围为道县25个乡镇场。

1.森林城市及“三边”造林绿化:科学规划、高标准完成县乡结合部外延5公里区域内的造林绿化;加快厦蓉、道贺高速公路,G207、S323、S325道州段,洛湛铁路道州段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标准绿化林带建设;抓好潇水、泡水、伏水、濂溪河、永明河沿岸风光带的绿化美化,展示绿色道州新景观。20XX年“三边”造林绿化5000亩,其中:路边重点放在省道S323道洲北路大转盘至永安关段、G207、洛湛铁路;江边造林绿化主要放在湘江一级支流潇水沿线的白马渡镇、上关乡;城边造林绿化主要放在县城周边;其它乡镇结合本乡镇的实际情况,以道路两旁、河流两岸、库区、城镇、村庄周围为重点完成造林绿化任务。

2.速生工业原料林基地74000亩。主要规划在月岩林场、桥头林场、洪塘营乡、横岭乡的荒山造林和历年采伐迹地的更新造林,低质低效、疏残次林改造,并结合重点项目建设。

3.油茶基地建设80000亩。主要规划在梅花镇、寿雁镇、仙子脚镇、清塘镇、祥霖铺镇、蚣坝镇、四马桥镇、白马渡镇、新车乡等油茶种植基础较好的乡镇。

4.木本药材基地及其它造林22200亩。主要规划在洪塘营乡、横岭乡、四马桥镇、井塘乡等。

5.封山育林11000万亩。主要是规划在洪塘营乡、横岭乡等生态区位重要的生态较脆弱地区。

6.公益林管护111.5万亩。以潇水两岸、国省道两侧、铁路两侧及生态脆弱区为重点。

7.油茶垦复低改。主要以G207国道、S323省道两旁和祥霖铺镇、审章塘乡等油茶重点产区为主.

(二)五年城市建设任务及绿化规划

“十二五”期末,城市公共绿地总面积达到220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中心城区主干道两边绿化率达到95%以上。实施范围为濂溪、西洲两个街道办事处。

1.公园建设

①西洲公园。对西洲公园进行升级改造,修建风光桥二座,建设防洪堤,完成公园内绿化建设,完善园内道路和照明设施建设,使其与潇水河滨江风光带融为一体。

②白马公园。新建白马公园,占地面积240亩,建成后城区人均可增加公共绿化面积1㎡。

③东洲公园。新建东洲公园,建设东洲草堂和防洪堤、道路广场等,修通园内道路、照明等公用设施,对东洲公园内的名木实行保护。建成后,可增加城区绿地面积约30万㎡(按现在人口计人均2㎡)。

④松林苑公园。完成公园的规划设计、征地,确定公园界限,保护规划范围内现有树木,维持基本现状。

⑤城北城郊公园。完成公园的征地、规划设计和建设,保护规划范围内生态环境。

2.城区道路绿化

对城区所有的道路进行绿化建设,总长约40公里。按照“一街一树”的原则进行干道绿化,选择樟树、桂花树作为城市绿化骨干树种。根据实际路幅宽情况建设绿化带,绿化带采取色彩明亮的灌木突出植物本身的特点和季节性的变化,形成鲜明的视觉冲击效果。

3.潇水河城区段风光带建设

对潇水河城区段风光带进行绿化,建设绿地面积10万㎡。风光带从三桥至二桥,将城东片纳入绿化带,带宽5—15米,可人均增加公共绿地0.5—1㎡。

4.庭院绿化

见缝插绿搞好单位内绿化,新建院址绿地率必须保证35%以上。新建院址在办理规划许可证时要按工程总价的2%向园林部门交纳绿化保证金,绿化工程完工由园林部门验收合格后不计息退还(如绿地面积不足,欠缺的面积按商品房价格予以处罚)。

5.各类房产开发区的绿化

各房地产开发商负责本开发区的绿化。规划部门在办理设计时要预留35%以上的面积用作绿化,同时在办理规划许可证时要按工程总价的2%向园林部门交纳绿化保证金,绿化工程完工由园林部门验收合格后不计息退还(如绿地面积不足,欠缺的面积按商品房价格予以处罚)。

6.苗圃基地建设

在上关乡平塘村征收30—50亩水田作为苗圃种植基地。

三、建设步骤和时间

(一)林业部分年度计划。五年造林总任务19.25 万亩。

1. 20XX年建设任务为40000亩,其中:“三边”造林绿化工程5000亩,补植补造3200亩,速生工业原料林基地18000亩,油茶基地建设10000亩,木本药材基地及其它造林7000亩,封山育林8600亩.

2. 20XX年建设任务为40000亩,其中:“三边”造林绿化工程3300亩,速生工业原料林基地16000亩,油茶基地建设16000亩,木本药材基地及其它造林4700亩,封山育林17200亩。

3. 20XX年建设任务为40000亩,其中:“三边”造林绿化工程3000亩,速生工业原料林基地15000亩,油茶基地建设18000亩,木本药材基地及其它造林4000亩,封山育林34400亩。

4.20XX年建设任务为37000亩,其中:“三边”造林绿化工程2000亩,速生工业原料林基地16000亩,油茶基地建设18000亩,木本药材基地及其它造林1000亩,封山育林34400亩。

5.20XX年建设任务为35500亩,其中:“三边”造林绿化工程3000亩,速生工业原料林基地9000亩,油茶基地建设18000亩,木本药材基地及其它造林5500亩,封山育林15400亩。

(二)城市部分年度计划

1.20XX年工作任务

(1)完成火车站及月岩西路绿化任务。高标准建设好火车站广场绿地,基本种植大树,树种以大叶樟和桂花树为主,种植100株,绿篱1000㎡;完成月岩西路行道树种植,以大叶樟种植为主,数量500株;完成两边绿化带建设,以金叶女贞和红桎木为主,按色块绿化,面积16000㎡;火车站及月岩西路绿化实行以地换绿的模式建设。

(2)修复西洲公园。结合防洪工程和河道清理工程,完成公园南端护坡砌筑1000立方米,砂土方回填18000立方米,爱莲阁基础和护栏修复。具体由水利局负责筹资和实施。

(3)完成城南小广场绿化建设。建设好潇水南路的小广场,占地面积30亩,广场绿化以草皮、乔木、造型为主。

(4)完成道州路绿化提质改造建设。主要改造绿化带,总面积约10000㎡,种植行道树1000株,突出以多层次造型为主。

(5)完成潇水北路、南路绿化提质改造建设。潇水北路和长征路种植桂青树800株;潇水南路补种桂青树100株。

(6)完成营江路行道树补种。补种大叶樟100株。

(7)完成东洲大道绿化建设。种植行道树1000株,主要以桂青树为主;根据湘源路建设进度,适时完成行道树的种植。

(8)完成滨江路二段沿河风光带建设及相应园林小品建设。资金由该路段开发商负责。

(9)工业园绿化。园内已建成厂房的企业,按照以草皮为主,灌木为辅的设计,完成工厂外墙至人行道内侧的绿化,在人行道宽阔地段设置大的盆花、盆景点缀。未建厂房空地,可种植Ф12cm的樟树、桂花和冠幅20cm的红桎木,近期可作绿地使用,今后可作行道绿化树种。由工业城管委会组织实施。

(10)小区绿化。重点抓好华城新域和松林苑,其余各开发区的绿化,由城管局会同规划局实地核实并抓好落实。

(11)绿化苗木基地。在城区总体规划范围内,选择一处面积约20亩的临水土地作为绿化苗木基地。

(12)城区内挂牌出让土地绿化。在未建设前可临时种植Ф12cm以上的樟树和桂花,当时可增绿,日后可作行道树种来源。由国土局督促摘牌者落实。

2.20XX年工作任务

(1)白马公园建设。完成白马公园征地拆迁、围墙、道路、入口广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实行招商的方式,全面启动公园内景点建设。

(2)湘源大道绿化建设。完成2000株行道树(桂花树)的种植,高标准建设好道路两边30000㎡绿化带。

(3)工业园扩大部分绿化建设。行道树以桂花树为主。

(4)火车站站前大道绿化。行道树以大叶樟为主,数量2000株,两边建设绿化带10000㎡,实行以地换绿的模式建设。

(5)松林苑公园建设。完成公园的规划设计、征地,确定公园界限,保护规划范围内现有树木,维持基本现状。

3.20XX年工作任务

(1)城北公园建设。在城北建设一处城郊公园,占地面积100公顷,完成围墙、园内道路、入口广场等设施建设,基本维持公园规划内的生态不变。

(2)东洲公园建设。完成东洲公园入口广场、道路设施建设,配套建设好园内各种景点、路灯等设施。

(3)苗圃基地建设。完成上关平塘苗圃基地建设,基本满足县城绿化所需苗木。

4.20XX年工作任务

(1)完成潇水河、濂溪河风光带建设。

(2)完成东洲公园护坡建设。

(3)月岩东路绿化建设。种植行道树500株。

5.20XX年工作任务

(1)县“四大家”新址绿化建设。种植绿化树、草皮、景点造型等。

(2) 进一步完善规划区内公园的提质建设。

(3)新建道路绿化建设。种植行道树,建设绿化带。

四、投资预算

(一)投资预算

按照湖南省营造林工作手册中的《工程造林投资概算》的标准执行,此次项目总投资54940万元,其中造林投资25997万元,城市部分建设28943万元。

(二)资金筹措方式

工程建设标准高,投入大,主要从三个方面解决资金:

①地方财政投入:36443万元;

②项目资金投入:7800万元;

③社会、企业或大户投入:10697万元。

五、主要措施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县里成立由县委书记唐湘林任顾问,县委副书记、县长胡先荣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周新辉,县委常委、县统战部部长蒋新祥,县委常委乌进甫,副县长蒋俊善任副组长的“绿色道州”工程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农办、发改委、财政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城管局、农业局、交通局、公路局、农开办、移民局、团县委、水利局、农发行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林业局,林业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并组织专门队伍具体负责工程建设的技术指导和检查验收。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成立相应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加强这一工作的领导。

2.办点示范、整体推进。充分发挥样榜的示范、推动作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四大家办1个200亩以上的示范点,各科局和乡镇场、办事处也要集中办1个200亩以上的示范点,以点带面,带动“绿色道州”工程的全面推进,确保建设任务的如期完成。

3.拓宽渠道、加大投入。建设绿色道州,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需要强有力的投入支撑,必须统筹安排,多渠道筹资。五年规划总投入5.5亿元,其中2015年规划投入6038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一是设法从项目资金中投入。主要从长(珠)防林建设项目、退耕还林荒山造林项目、生态公益林项目等项目资金投入建设,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后续政策资金向林业倾斜政策,每年切块136万元用于造林苗木供应。二是大力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要积极运用市场手段,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合理流转,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向森林、生态领域聚焦,尤其是鼓励造林大户投资建设一批上千亩的林场,引进战略投资者建设一批规模林业基地,支持县内龙头企业自办或联办基地。要积极争取金融支持,全面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加大林业信贷投放力度。要优化投资环境,积极引进晨鸣、贺达等大公司来我县投资造林建基地。三是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在稳定现有造林绿化投资政策的基础上,县财政今年起每年安排300万元经费用于绿色道州建设工程(主要用于油茶供苗及种植油茶200亩以上大户每亩补助150元),每年安排50万元经费用于养护、管理城市公共绿地和绿化树木。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生态建设投入机制,按照建设任务落实工作经费,组织好项目配套资金。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农、林、水、国土、城管、农业开发办等部门要积极跑部进厅,争取国家和省里有关造林、防洪、生态建设等专项资金支持。

4.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县政府与项目实施乡镇、街道办事处签定项目责任书,制定奖惩办法,并与年终目标管理考核挂钩。对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造林绿化任务的乡镇场,经考核前3名的乡镇,由县委、县政府经予表彰和奖励;对未按时完成年度造林任务比例在分配任务70%以下的乡镇场,按所欠面积处以每亩5元的罚款,由县财政从下拨经费中扣除,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年终不评先不评优。

第2篇:绿色城市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切实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城市建设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1号)精神,结合我市“两型社会”建设总体布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发展绿色建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绿色建筑与传统建筑相比,其优势在于它能最大限度地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最大程度地减少气、液、固体废弃物对大气、水、生态循环、自然环境的破坏,最大限度地营造健康舒适的人居环境和良好的室内外环境,做到人与建筑和环境的和谐共处、永续发展。因此,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是建设领域加强节能减排,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建设生态文明所采取的重大举措,有利于提高资源能源使用效率,缓解资源能源供需紧张的矛盾;有利于降低社会总能耗,减少污染物排放,确保完成节能减排任务;有利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加快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深入推进武汉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建设,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步伐。各区建设局和市城建委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此项工作摆到建筑业发展突出的位置,采取有力的措施,努力提高绿色建筑发展水平。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法规政策,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以提升建筑品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目的;建立政策法规、管理体制、标准规范,从规划设计、绿色建设、绿色照明、绿色建材推广和技术支撑等方面全面推进绿色建筑,把发展绿色建筑作为全面建设“两型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市场化的方式推进绿色建筑工作,研究政府引导和市场推动相结合的方法和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的作用,运用财税政策和产业政策,促进绿色建筑的快速发展。

2、坚持依法推进,规范管理

以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作为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重要保障,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推动发展绿色建筑工作走上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3、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

全面推进低星级绿色建筑发展,鼓励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重点推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低碳生态示范区、武汉四新开发区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王家墩绿色CBD示范区,花山绿色生态示范区、光谷伊托邦绿色小城镇等集中示范区建设,政府投资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大型公共建筑应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4、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

充分考虑经济技术发展水平、资源禀赋、气候条件、建筑特点,合理制定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和技术路线,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实施有针对性的技术措施,建立发展绿色建筑可推广、可复制、成本可承担的技术保障体系。

三、“十二·五”及20XX年发展目标

(一)绿色建筑、绿色城市照明发展目标

1、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严格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和《武汉城市圈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标准》DB42/T559,节能标准执行率100%;“十二·五”规划期未,新建建筑应执行低能耗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心城区和新城区政府所在地及中心乡镇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新增建筑节能能力126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10万吨。

20XX年通过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新增建筑节能能力26万吨标准煤,其中各区新增建筑节能量分别达到2.5万吨(黄陂、东湖高新)、2万吨(洪山、江夏区、新洲区、东西湖区)和1.2万吨(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汉南、蔡甸、青山、武汉经济开发区)。

2、建立全面推进绿色建筑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管理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从今年7月1日开始,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保障性住房,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应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十二·五”期未,30%的新建建筑应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年度新建绿色建筑将达1000万平方米。

2015年新建绿色建筑300万平方米,其中中心城区及开发区新建绿色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新城区新建绿色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各区应确定1-2个绿色生态建筑集中示范区。

3、积极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应用,“十二·五”期间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800万平方米,形成年替代常规能源约10万吨标煤,减少排放二氧化碳24万吨的目标。

2015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360万平方米,其中中心城区及开发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25万平方米,新城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30万平方米。

4、通过科学的照明规划与设计,采用节能、环保、安全和性能稳定的照明产品,实施高效的运行维护与管理,提升城市的照明品质,创造安全、舒适、经济、健康的照明环境。

2015年建立有利于城市照明节能、城市照明品质提升的管理体制和运行维护机制;完善城市照明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城市照明能耗管理考核制度;积极使用节能环保产品和技术,提高城市照明系统的节能水平。

推进城市照明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高效照明节能产品的应用,提高城市照明设施建设和维护水平;完善城市功能照明,逐步消灭社区、道路无灯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道路装灯率应达到100%,道路照明主干道的亮灯率应达到98%,次干道、支路的亮灯率应达到97%,总体能耗较去年减少3%。至“十二·五”期末,我市城市照明节电率较“十一·五”期末累计达到15%以上。

(二)绿色建筑材料发展目标

1、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率达到100%,全市范围内禁止粘土类墙体材料的使用,大力发展绿色墙材;到2015年全市新型墙体材料生产能力达到80亿标准砖,通过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节约标准煤115万吨,节约土地5.92万亩,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80万吨,综合利用粉煤灰、脱硫石膏、建筑垃圾等固体废渣3000万吨。

2、大力推广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绿色建材技术与产品,“十二·五”末年散装水泥供应量达到800万吨,水泥散装率达到80%以上;预拌混凝土中心城区使用率100%,新城区使用率98%;预拌砂浆中心城区使用覆盖率90%,启动新城区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工作。

2015年散装水泥供应量680万吨,散装率达到76%;在20XX—2015年度内各新城区每年至少1个街(乡、镇)达到我市新城区推广应用散装水泥示范街(乡、镇)要求;预拌混凝土中心城区使用率达100%,新城区使用率达97%;预拌砂浆中心城区建筑工程使用覆盖率达70%。

(三)绿色文明施工、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绿色生产发展目标

1、全市建设工程严格执行《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手册》,“十二·五”末,全市中心城区建设工地内防尘、渣土处置措施落实率100%,新城区城关镇、口子镇达到90%;全市建设工地城市主次干道、临街路面建设工地围墙(围挡)美化率90%。

2015年,全市中心城区建设工地内防尘、渣土处置措施落实率100%,新城区城关镇、口子镇达到90%;全市建设工地城市主次干道、临街路面建设工地围墙(围挡)美化率70%。

2、积极推广绿色文明施工,“十二·五”期间文明施工提档升级,逐步拓展文明施工有关控制污染排放、节约资源的工作内涵,推进文明施工与绿色施工有机结合。“十二·五”末,新建绿色建筑应达到绿色文明施工工地要求。各区创建1-2个绿色文明施工集中示范区。

2015年,启动绿色文明施工试点示范,全市创建16个绿色文明施工试点示范工地,各区、开发区应创建1-2个绿色文明施工试点示范工地。

3、深入开展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整治工作,做好预拌混凝土行业绿色生产管理机制和标准的研究,积极推动绿色生产工艺和设备的升级改造,“十二·五”期末三环线以内混凝土搅拌站达到“绿色生产标准”。

2015年,完成三环线以内及沿线36家混凝土搅拌站整治及考核验收工作,完成3-5家搅拌站绿色生产提档升级改造的试点工作,促进行业绿色生产。

四、20XX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监督管理,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1、进一步落实建筑工程各方主体的建筑节能质量责任。各区应组织1-2次建筑节能法律、法规、管理规定与建筑节能标准宣传和培训,提高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建筑节能的责任意识和执行节能标准的技术水平。

2、进一步强化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和建筑节能工程现场质量监督。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相应管理机构应严格执行《市城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节能质量管理的通知》(武城建规[20XX]129号)、《市城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民用建筑工程外墙保温系统质量管理规定”的通知》(武城建规[20XX]253号),加强建筑节能设计与施工阶段监管,应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开展1-2次专项检查,对未通过建筑节能专项审查的工程,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对达不到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工程,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责成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对不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建筑工程各方主体应依法查处。

3、进一步严格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从20XX年7月1日起,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市级以上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和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财政支持实施节能改造的建筑,应当对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进行测评和标识。建设单位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之后,应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建筑能效测评和标识。

(二)建立全面推进绿色建筑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支撑体系,大力促进绿色建筑和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

建立全面推进绿色建筑政策法规体系,制定《武汉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建立全面推进绿色建筑标准规范体系,制定《武汉市绿色建筑基本技术规定》;建立全面推进绿色建筑闭合监督管理体系、目标考核体系,并纳入建设工程管理程序;建立绿色墙体材料、绿色节能材料、绿色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评价备案制度,制定《武汉市绿色建筑材料评价技术规定》。

从2015年7用1日起,政府投资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应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单位应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市、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在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监督管理;引导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绿色住宅小区。

市、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的推进力度,对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的一般住宅和公共建筑,实行自愿性评价标识,对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的政府投资建筑、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等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应实行评价标识,并逐步过渡到对所有新建绿色建筑均进行评价标识。

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着力打造1-2个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各新城区在规划阶段,应将绿色建筑纳入规划范围。重点推动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打造低碳生态示范区;武汉王家墩商务区建设成为“国家级绿色CBD示范区”;武汉四新开发区建设成为国家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推动花山绿色生态示范区和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示范区建设;光谷?伊托邦建设成为国家级绿色小城镇示范区;桥口区生态滨江社区建设成为绿色生态示范区。

指导和协助江夏区五里界、汉南区欧洲风情小镇按国家绿色低碳重点示范小城镇标准开展工作。

(三)扩大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高能效建筑用能设备

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光电技术建筑一体化应用。严格执行新建12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同步设计、同期建设、同时投入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规定,并纳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竣工验收内容;研究制定12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和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应用太阳能和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政策和技术要求;完成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项目验收的工作;市、区建筑节能管理部门应做好可再生能源应用的跟踪管理和服务工作;新建和改造建筑要积极推广应用热泵空调技术、高效节能控制技术和高效照明灯具。

(四)推进城市道路绿色照明和节电改造示范工程建设,全面促进我市城市道路及社区照明绿色发展

依据道路照明设施的运行状况,拟对13条城市道路路灯灯具、电缆、灯杆等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和技术升级,改造灯具944盏;对106个社区更新改造路灯线缆,更换节能型路灯7643盏,LED灯具1456盏;对城市道路路灯设备进行节能试点改造,改造路灯设备2449盏;对道路路灯设施线路控制方式进行改造,试点示范有选择性停运部分路灯的功能应用;选择我市历史遗迹、风景名胜周边及市、区文明创建社区进行绿色照明改造示范工作;以武汉路灯管理局现有路灯智能监控系统为平台,更新GIS信息数据和电子地图,改进系统功能模块,应用路灯灯杆精确定位技术等手段,对现有路灯控制系统进行全面改版升级,引入物联网技术,逐步实现单灯控制,建成先进的路灯智能管理系统。

(五)加强民用建筑用能管理,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各区应加快建筑能耗监测和节能运行监管体系建设。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应当设置用能分项计量系统,并与市级建筑节能监管平台实现能耗数据实时传输,已建立用能分项计量系统的建筑,应纳入市级建筑节能监管平台;积极发展合同能源管理,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建筑节能领域;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既有建筑能源消耗调查,重点查清既有高耗能建筑情况,制定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应结合建筑维护、长江大道、雄楚大街等城市街道整治、“平改坡”等旧区改善工程等,对相应的建筑外窗、外墙、屋面、照明系统和空调系统等进行分部分时改造。

(六)加强新型建材质量管理,大力推广新型墙材、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散装水泥等绿色建筑技术

1、做好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证和建筑材料备案管理工作。开展1-2次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质量检查和抽查,制定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目录,积极推广应用安全耐久、节能环保、施工便利、技术成熟的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材料。重点推广精确砂加气混凝土墙体自保温体系、高效节能门窗、活动外遮阳等新型节能技术,鼓励其他建筑工程和农村建筑工程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2、积极推广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使用。开展新城区散装水泥推广应用示范街(镇、乡)活动,推进新城区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应用工作;运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扶持预拌砂浆企业规范发展,支持预拌混凝土企业升级改造;印发宣传册,组织管理人员到先进地区学习和调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促进我市预拌砂浆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开展1-2次全市范围内“禁现”工作的专项检查,对“禁现”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推广应用建筑节水技术。城市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应采用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积极探索小区内雨水和再生水利用路径。小区绿化用水,道路清洁用水和景观用水等应采用雨水和再生水,控制非自然水源人工水景的建设,提倡应用透水路面,结合住宅产业化和低碳科技、智能化科技的开发应用,推广物联网、智能化楼宇、集成智能家居等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加快绿色住宅成套技术的开发应用。

(七)进一步强化文明施工管理,积极推动绿色文明施工试点示范

1、建设工程全面落实封闭施工。严格按标准设置施工围墙(围挡),并保证雨水排放正常,做到干净、整洁、美化。施工段面倒边施工实施二次打围的,施工企业要及时拆除原施工段面围挡,更换残破围挡,二次打围围挡及时安装到位。

2、认真落实施工现场冲洗保洁设施。硬化场内进出道口、安装冲洗设施、配备专职保洁人员,明确冲洗保洁责任人。二环线以内所有工地,二环线以外城市主干道临街工地,新城区城关镇、口子镇临街工地应安装自动冲洗设备进行冲洗和保洁。因场地条件限制,不能安装冲洗设施的工程,采取铺钢板、垫地毡等方式保证道口干净,同时加强人工保洁,保证不污染城市道路。

3、认真做好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建筑工程主体进入二层后(含二层),应使用密度网实施封闭,并保持整洁、牢固、无破损。施工现场土方应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必须设置围栏集中堆放,堆放高度不得超过施工围挡(围墙)高度,并采取覆盖措施。土方堆放时间超过一个月且季节合适的,应对土方采取绿化措施。水泥和其它细散颗粒材料必须入库保管,砂石料必须覆盖防止扬尘。细散颗粒材料运输时必须封闭、包扎、覆盖。组织开展建设工程工地文明施工、控制扬尘专项检查,每月公布文明施工管理先进工地,及时查处并曝光问题突出的工地。

4、研究制定《武汉市绿色文明施工指导意见》,初步构建绿色文明施工指标体系、管理体系、评价体系、激励机制。广泛开展绿色文明施工宣传,初步形成绿色文明施工的氛围;组织开展绿色文明施工知识技能培训,建立一支初步掌握绿色文明施工的骨干队伍。结合新建绿色建筑项目,加强引导,选定绿色文明施工试点工地,主动服务,跟踪指导,扎实推进,打造绿色文明施工示范工地。

(八)继续做好混凝土搅拌站点综合整治

继续推进混凝土搅拌站整治工作,各区应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管理的通告》(武政规[20XX]17号)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开展三环线以内及沿线混凝土搅拌站整治工作活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组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整治工作专班,督导本辖区内搅拌站按整治目标完成整治工作。市、区整治专班要紧密联系,综合执法,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与巡查,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治的搅拌站,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拒不整改或整治不达标的予以处罚,确保三环线以内及沿线的36家搅拌站整治达标。在做好整治工作的同时,完成“武汉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绿色生产管理规定”课题的研究工作,完成3-5家搅拌站绿色生产提档升级改造的试点工作,加快制定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制度和标准的步伐,为推动行业进行绿色生产工艺和设备的升级改造提供标准和样板。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建设局、建管站负责组织协调各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绿色照明、文明施工和绿色施工发展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负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协同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激励机制,落实扶持政策。研究建立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对高星级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等实施奖励;对符合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工程,享受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退付政策,经评审确定为绿色建筑试点示范创建项目和获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项目,按《武汉市绿色建筑管理试行办法》(第209号市长令),建设单位可以申请减半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绿色建筑项目取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二星级、三星级证书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建设单位向国家财政部、住建部申请奖励。建筑能效测评获得低能耗建筑节能标志的节能建筑项目和绿色建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能效测评证书,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采取以奖代补办法进行补贴。

(三)完善技术标准。研究和制定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等全过程配套的标准、规范和图集,完善技术体系和评价体系,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保障绿色建筑的实施。

组织力量,结合我市气候、资源、环境、经济、文化等特点,开展绿色建筑技术本地化策略研究,编制完成并颁布实施《武汉市绿色建筑基本技术规定》、《武汉市绿色施工技术规定》、《武汉市绿色建筑材料评价技术规定》,《武汉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绿色生产管理规定》和《武汉市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与验收规定》等标准规范,为武汉市发展绿色建筑提供有力的标准支撑体系,推进绿色建筑健康发展。

(四)完善监管体系。建立和完善行政监管体系,加大监管力度,依法行政,强有力地推进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和绿色建材发展。完善从项目立项、规划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专项审查、施工及施工监理、竣工验收、销售许可、运行管理等全过程的绿色建筑监督管理体系,形成闭合机制。严格执行发展散装水泥和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将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等费用纳入概预算、投标报价中。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加大“禁现”工作的执法力度,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责任主体进行处罚和不良行为公示。相关部门将推散与禁现作为工程验收内容。

(五)规范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管理。进一步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使用和退付管理,充分发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在推进墙材改革、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预拌砂浆的作用,促进我市墙材改革、建筑节能和预拌砂浆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工作。未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建设工程,达不到提升墙材改革、建筑节能和提高建筑质量、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节能减排工作要求,其缴纳的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不予返退。

(六)加大科技投入,建立创新机制。充分发挥武汉地区的人才、技术优势,加强绿色关键技术研究,注重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集成、示范及产业化,加强新型墙体材料、自然通风、节能门窗、外遮阳措施、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雨水收集等建筑适宜性技术的研发。完善以企业为主、市场为导向、产学研合作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实现知识创新体系和技术创新体系的有机融合。加大对新能源、节能环保等产业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重点推动节能减排与新能源、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的成熟科技项目推广。

积极开展发展绿色建筑有关的合作与交流,通过学术交流、参观展览、合作研究、考察访问、举办研讨会等途径,学习国内外发展绿色建筑,创建绿色、低碳、生态城市的先进经验和理念,为武汉城市圈发展绿色建筑搭建平台。

(七)落实文明施工管理责任,促进绿色文明施工开展

1、明确管理责任。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负总责;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负监督责任;施工单位对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切实有效控制工地因施工造成对城市环境和市民生活的影响。管理部门与工程参建各方签订文明施工管理目标责任书。

2、进一步推行标准化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标准编制文明施工组织方案,按标准落实施工围挡、进出口道路硬化、长期裸露余土覆盖、建筑渣土冲洗设备和保洁人员等扬尘控制措施,加强开工前管线交底和交叉作业阶段的管理,认真做好施工关键环节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3、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加强文明施工措施审查和现场踏勘,对不按标准设置围挡、冲洗设备活动防尘措施不到位的工地不发放文明施工踏勘手续,不准开工建设。加强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和出土工地检查,对发生的不文明施工行为及时处置。

4、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加强日常检查,增加巡查频次,每周不少于两次夜间巡查。每两个月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每季度组织开展“飞行检查”,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的施工围挡、进出口道路硬化、长期裸土余土覆盖、建筑垃圾冲洗设备和保洁人员到位。

5、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力度,严查不文明施工行为,凡未落实打围、保洁、洒水降尘的建设工程,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对有关单位实施不良行为记录和公布。

6、将绿色文明施工纳入绿色建筑评价内容,一起策划、一起设计,一起评价。鼓励工程建设责任主体积极开展绿色文明施工,创建绿色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一年内工程投标免资格审查。研究制定绿色文明施工定额标准,加强绿色文明施工措施的资金保障。大力推动绿色文明施工试点示范有效开展,取得初步成效。

(八)加强宣传培训。加强政策法规宣传,重点是国家节能减排和“两型”社会建设的方针政策,以及《节约能源法》、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宣传,提高社会节能意识。加大绿色建筑实用技术宣传,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普及绿色建筑知识,加强绿色建筑的节能、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宣传,用真实可靠的数据对比,分析和展示绿色建筑对生产、生活环境质量的改善与影响。加强绿色建筑技术培训,做好技术指导与社会服务,保证节能技术措施应用的质量和水平。

第3篇:绿色城市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决定》(益发[20XX]6号)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努力构建和谐益阳”主题,突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重点,坚持以人为本,城乡统筹,联动联创,传播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生态建设更加文明,节能减排更加有力,人居环境更加优美,社会发展更加和谐的国家现代林业建设示范市、国家森林城市、环省会中心城市、宜居山水生态旅游城市和现代化新型工业城市,确保我市绿色环保事业进入省级先进行列,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创造有利条件。

二、目标任务

根据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总体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绿色环保行动的具体目标是:

生态建设目标:到20XX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2.06%以上,有林地面积达到60.8万公顷以上;建成国家森林公园1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绿地率达3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8平方米以上;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达5%,省级园林式单位达20%以上,市级花园式单位达60%以上,绿化达标先进单位达100%;创建1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 5个省级生态示范村,全市村庄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绿色村庄达45%以上;绿色通道绿化率达90%以上。

环境管理目标:到20XX年,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全面达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5%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危险废弃物处置率达到90%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0%以上。

节能减排目标:到20XX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和规模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分别为1.06吨和3.15吨标准煤,比20XX年分别下降20%和26%。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8.3万吨和7.02万吨,比20XX年分别削减1.9万吨和0.79万吨,削减率分别为18.6%和10.1%。镉排放总量控制在0.08吨,砷排放总量控制在0.04吨。全市完成化学需氧量工程减排项目16个,结构减排项目10个;完成二氧化硫工程减排项目5个,结构减排项目6个,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率100%,环保“三同时”验收合格率达75%,全面实现“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各项考核指标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三、实施步骤

绿色环保行动分四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XX年10月——12月)。市、区(县、市)两级林业、环保、建设、经委等部门要加强对“推进节能减排,建设绿色益阳”的重要意义及开展“绿色环保行动”必要性的宣传。要通过采取制作公益广告、出动宣传车、组织新闻宣传等多种宣传手段和形式,扩大社会影响,积极营造深入开展“绿色环保行动”的社会氛围。市直各部门要发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引导作用,深入开展“绿色环保行动”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厂矿、进学校、进医院、进村庄活动,调动社会各界参与 “绿色环保行动”的积极性。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20XX年1月—2月)。由市直相关部门负责组织人员对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绿色建设以及重点领域、重点流域的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摸底并造册登记,在调查基础上,按照既绿色又环保的要求,查找问题并提出整改方案。

第三阶段:综合整治(20XX年3月—12月)。针对调查摸底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由市直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系列专项整治。集中整治城区绿化,确保城区主次干道、铁路沿线、居民小区、机关单位等场所的绿化达标,争创一批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省级园林式单位、市级花园式单位和绿色通道工程;加快“三边”(城边、路边、水边)增绿步伐,切实消灭荒山、荒洲、荒滩,提高城乡绿化水平;全面实施节能减排,大力开展以环境隐患大排查为重点的环境监管工程,稳步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程,扎实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工程,全面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环保水平。

第四阶段:总结表彰(20XX年12月)。市、区(县、市)两级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各种形式的经验交流会、绿色环保行动论坛和相互参观学习等活动,及时总结造林绿化、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先进经验和成果,树立典型示范单位,以典型示范带动 “绿色环保行动”向纵深开展。市绿色环保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在“绿色环保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工作措施

(一)大力建设绿色生态。按照绿化、美化城市的要求,科学规划,精心设计,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通过清荒补绿、拆违补绿和大力开展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群众性绿化活动,扩大城市绿地覆盖面,提高绿化档次。在中心城区及城郊结合部的乡村大力开展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省级园林式单位、市级花园式单位、绿色通道工程、绿色家园“五创”活动。在全市努力创建5家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各区、县(市)、市直各部门创建省级园林式单位占到各地区、各市直部门(系统)单位总数的20%,创建市级花园式单位占到各地区、各市直部门(系统)单位总数的60%,绿化达标先进单位达到100%。创建1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5个省级生态示范村,绿色通道绿化率达90%以上。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会同有关单位抓好落实。

(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取缔关停一批违法企业,淘汰退出一批落后企业,停产治理一批污染严重企业,限期治理一批重点污染源,搬迁一批布局不合理企业,严厉打击危及群众饮用水安全的环保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各类环保违法案件。强化涉纸、涉麻、涉锑和涉钒企业的监管和整治,防止死灰复燃和污染反弹。重点加强对矿山的整治,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严格新建矿准入条件,大力查处非法开采和破坏矿山地质环境等行为。强化水功能区及水源地保护。加强资水干流、九大中型水库、志溪河、琼湖、南茅运河、沱江和大通湖的保护,重点保护好33个省定饮用水源。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具有生态教育、生态科普、生态旅游、生态保护、生态恢复等多种功能的环境教育基地,加大对六步溪自然保护区、桃花江国家森林公园的建设和保护力度,抓好古树名木的保护与管理。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市林业局会同有关单位抓好落实。

(三)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把好新上项目的能评、环评审批关,坚决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对擅自批准项目建设或不按节能审批意见建设的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严格依法追究责任;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单位产品能耗标准,加大对造纸、建材、冶金、麻纺、化工等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巩固造纸、麻纺、涉锑、涉钒企业污染整治成果,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水泥厂、小铁合金厂、小冶炼厂和粘土实心砖厂,改造提升电镀、热处理、铸造、锻造四大生产工艺;为企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供服务信息,引导和支持企业在生产、建设、改造过程中采用节能、环保新技术、新产品。制定必要的奖罚措施,促进企业对耗能大的设备进行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节能减排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以6大高能耗行业为重点,全面推进工业燃煤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工业余热压利用、空调系统节能、绿色照明、建筑节能和公共机构节能工程的实施。着力抓好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确保实现“十一五”期间所有县城基本建成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场)的目标;争取国家和省对节能减排项目的财政支持,确保节能减排项目取得实效。此项工作由市经委、市环保局、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落实。

(四)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益阳市绿色环保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经委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经委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邓志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积极参与绿色环保行动。要按照活动的要求,将任务细化分解,定领导、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制订出详尽的行动方案,上报市绿色环保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同意后,认真组织实施。强化工作责任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绿色环保行动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市直部门对本行业、本单位绿色环保行动负总责,并依据职能履行相关职责,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市绿色环保行动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督查验收,对在绿色环保行动中工作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对组织领导不得力、工作不落实、履行职责不认真、完成目标任务不及时的,按市有关文件精神追究相关责任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4篇:绿色城市实施方案

建设绿色永州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大力植树造林,加强国土绿化,改善人居环境,构筑生态屏障,对于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打造生态宜居城市、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绿色永州的意见》(永发[20XX]3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为确保建设绿色永州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以市委、市政府《意见》为指导,围绕建设绿色永州目标,突出五大绿化工程建设,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大力倡导植绿护绿,大力推进绿化美化,以科学的规划和强有力的保障措施,谋好开局,加快推进,落实责任,确保成效,推动绿色永州建设健康、高效、有序开展。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从20XX年至2015年,中心城区新增各类绿地面积5000亩以上,其中公园绿地面积2300亩,完成20万株大苗进城,建设8个综合性公园、6个社区公园、2个专类公园;全市城乡完成新造林任务面积200万亩,其中:“三边”(城市周边、道路两边、江河岸边)造林18万亩,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82万亩,速生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100万亩;完成山林封育、管护1000万亩。到“十二五”期末,全市森林覆盖率力争达到65%,有林地面积达到1800万亩以上,活立木总蓄积达到5760万立方米以上;中心城市建成区、县城建成区绿地率分别达到35%和30%以上,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40%和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达到10平方米和7平方米以上;中心城市及县城周边、江河两岸和主要交通干线两旁绿化率分别达到95%以上。基本建成层次多样、结构合理、功能齐全,点、线、面相结合的国土绿化体系,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中国宜居城市。

(二)主要任务

1、中心城区绿化工程:建设冷水滩长丰公园、宋家洲公园、紫霞公园、岚角山民族风情园、岚角山公园及零陵萍岛公园、小石城山公园、柳子公园等8个综合性公园,冷水滩将军岭公园、珍珠公园、梧桐公园、城东公园及零陵神仙岭公园、黄古山公园等6个社区公园,永州植物园、张飞公园等2个专类公园;完成20万株大苗进城;改造提质城区主要道路,每500米建设一处800平方米以上的小游园;抓好单位、社区庭院及新建单位、居住小区绿化。

2、“三边”绿化工程:完成城市周边绿化4.7万亩,抓好中心城区以城郊结合部为起点外延5公里(重点做好冷零两区城乡结合部200个村的高标准绿化)、县城外延3公里(重点做好城郊60-80个村的高标准绿化)范围内以大苗为主的造林绿化,力争三年完成造林,五年实现绿化;完成道路两边绿化9.8万亩,重点抓好永州大道、潇湘大道、阳明大道,衡枣高速、二广高速、厦蓉高速和道贺高速、冷东路、永连公路、207国道、322国道、洛湛铁路、湘桂铁路复线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各100米和县、乡主要道路两侧各30米的高标准林带建设,实现第一层山脊可视范围内的造林全覆盖。完成江河岸边绿化3.5万亩,重点抓好潇水、湘江及潇湘平湖、南津渡平湖、太洲平湖、浯溪平湖等“两江四湖”100米范围内的风光带建设和其他支流、堤坝两岸的造林绿化。五年完成造林面积18万亩。

3、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工程:高产油茶基地建设,按照“两大产业群”和“四条产业带”的战略布局,建成以祁阳、零陵、东安、宁远、道县为中心的油茶产业核心区,五年新建基地60万亩,其中以祁阳和零陵为中心的零祁盆地油茶产业群完成新造27万亩,以道县和宁远为中心的宁道江盆地油茶产业群完成新造林33万亩。木本药材基地建设,重点在道县、宁远、江华、东安和双牌等发展以黄柏、杜仲、厚朴、金银花为主的10万亩木本药材林。经济果木林基地建设,五年完成82万亩。重点在冷水滩、祁阳、零陵、江永、道县、宁远等县区发展以桔、柚为主12万亩经济果木林。

4、速生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工程:重点发展杉木、国外松、马尾松、毛竹、杨树、桉树等速生丰产林100万亩。南边6县区以发展松、杉、桉为主,北边5县区及金洞林场以发展松、杨为主,毛竹基地重点布局零陵、东安、双牌、蓝山等县区。

5、封育管护工程:严格资源保护管理,重点抓好江河源头、江河两岸和生态脆弱地区、自然保护区及生态公益林的封育管护。潇水源头及其支流等完成封育管护44万亩,重要江河两岸完成封育管护683万亩,生态脆弱地区和自然保护区完成封育管护273万亩。到2015年底实现封育管护1000万亩的目标。

三、计划安排

(一)建设时间

从2015年元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全面完成中心城区绿化、“三边”造林绿化、特色经济林、速丰林和封育管护五大建设任务。

(二)年度计划

1、中心城区绿地建设:20XX年至2015年每年完成中心城区新增绿地1000亩, 5年共新增绿地5000亩以上;从20XX年开始,对8个综合性公园、6个社区公园、2个专题公园及街道小游园建设,在完成规划的基础上,分年度安排实施,2015年建成并全面投入使用。

2、 20万株大苗进城: 20XX年完成5万株,20XX年至20XX年每年完成4万株,20XX年完成3万株,五年全面完成任务并确保成活率、保存率达标。

3、“三边”造林绿化:20XX年完成4.7万亩,20XX、20XX年每年完成5万亩,20XX年完成3.3万亩,五年计划四年完成。

4、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20XX年完成15万亩,20XX-20XX年每年完成16.75万亩,5年完成任务。

5、速生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从20XX年开始,每年完成20万亩,5年完成100万亩任务。

6、封育管护:按照计划逐年扩大封山育林和生态公益林管护面积,到2015年管护总面积达到1000万亩。

四、全面实施

(一)广泛宣传动员,营造社会氛围。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及其他有效的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建设绿色永州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转化为全社会的实际行动,营造人人植绿、爱绿、护绿、播绿的浓厚氛围。通过深入宣传,增强全民造绿意识和积极参与的自觉性,增强各级各部门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编制总体规划,制定年度计划。按照五大工程建设任务及要求,各县区、各单位根据各自的建设任务科学编制总体规划,并按规划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建设实施计划,明确建设内容、地类标准、林种树种等,并分别抓好落实。各县区、各单位五年建设总体规划,20XX年5月10日前报市绿色永州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后批转执行。

(三)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将五年绿色建设任务层层分解到县区、乡镇和相关部门,落实到山头地块。县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造林绿化、封育管护负总责,乡镇、行政村及部门按分配任务具体负责。冷水滩、零陵两区的城市周边绿化,采取全民义务植树和机关单位“联村建绿”的方式实施,市直及中央、省驻永单位在冷水滩区、零陵区城郊联系80个村、两区直属单位各联系60个村,共计200个村。联村部门由负责人率队进村入户宣传发动,帮助支持,确保3年内完成造林任务,5年内实现高标准全面绿化。各县行政中心周边绿化参照此方式进行,具体联村数量由各地根据周边现状自行确定。

(四)创新实施方式,培育示范带动。基于林地使用权分散和造管分离的现实,各地要深入调研,创新实施方式。大力推行林地向营造林能手(造林大户)集中,实行规模经营。要建立造管一体化新机制,做到荒山有人造,造后专人管,造管措施实,限期保绿化。同时,各级要加大示范基地培育力度,以高标准的示范效应促进全面绿化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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