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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工作集中整治方案

2016-07-27 10:09:3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计划生育工作集中整治方案(共6篇)括苍镇计划生育工作集中整改实施方案括苍镇计划生育工作集中整改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市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抓住严控非法生育这一关键点,千方百计稳定我镇低生育水平,全面推进我镇计生工作前移进位为目标,进一步夯实村级计划生育工作基础,着力规范群众生育行为,遏制违法生育上升势头,...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计划生育工作集中整治方案》,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计划生育工作集中整治方案
括苍镇计划生育工作集中整改实施方案

括苍镇计划生育工作集中整改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市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

神,抓住严控非法生育这一关键点,千方百计稳定我镇低生育水平,全面推进我镇计生工作前移进位为目标,进一步夯实村级计划生育工作基础,着力规范群众生育行为,遏制违法生育上升势头,切实扭转我镇计划生育工作被动、落后的局面,摘掉“警示”单位帽子,打好计划生育工作翻身仗,为我镇各项事业全面发展打造一个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临海市计生局确定的对我镇计划生育工作各项考核

指标为基准,充分结合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现状,确定我镇计划生育整改工作目标如下:

1、全镇计划生育率达到89%以上。

2、社会抚养征收率为80%以上,符合率为60%以上。

3、长效节育率为85%以上。

4、三服务到位率为98%以上。

5、补救措施落实率为75%以上。

6、流动人口建档发证率90%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大造声势,营造氛围

目前,我镇范围内相当数量的群众甚至部分党员干部认

【计划生育工作集中整治方案】

为近年来计划生育工作政策放宽,生育环境宽松,对计划生育工作紧迫性、必要性在思想认识上松懈,在政策执行上不力,在计生措施落实上懈怠。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决定》精神,稳定低生育水平,扭转我镇计划生育工作落后局面,首先要提高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自觉性、主动性。从历史上看,党员、干部、群众思想认识的提高,是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关键所在。因此,要通过大造计划生育工作严抓、紧抓的声势,加强宣传发动,营造计划生育工作“高压”态势,形成计划生育工作有利氛围。

1、广泛发动,扩大宣传工作覆盖面。镇宣传办、计生

办要根据我镇计生工作实际情况,精心组织计划生育宣传资料,设计计划生育宣传载体,充分利用标语、横幅、橱窗、宣传车等宣传工具,发挥镇人口与计生学校、村分校、村计生协会等阵地和组织的作用,结合文化下乡等活动载体,向全镇群众广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措施,逐步改变我镇群众落后的生育观念。下半年各村要刊出计划生育宣传橱窗2期以上、落实宣传标语2条以上,全镇根据不同阶段工作推进情况要落实计划生育宣传横幅30条以上,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学校要落实专门讲座2期,镇宣传办要在组织“文化下乡”

活动中安排计划生育工作内容。

2、明确重点,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一是要通过召

开“全镇计划生育工作集中整改动员大会”,通过大会的召开,讲清我镇计划生育工作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讲明镇党委、政府狠抓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心和恒心,明确计划集中整改的工作措施,切实增强全镇党员、干部抓计划生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心;二是加大对违法生育重点村、重点对象的政策宣传攻势。对重点对象要落实重点宣传措施和办法,要采取非常手段,充分运用政策、经济、政治手段,营造“高压”氛围,使计划生育重点村、重点对象思想上有触动、舆论上有压力、行动上有收敛;三是树好先进典型。总结并推行下泛村的计生工作先进经验,在全镇形成激励先进、鞭策落后的工作氛围。

3、优化服务,提高计划生育工作宣传的实效性。开展

驻村干部、镇计生专干、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员、联系的村党员干部“走户串门”活动,变传统的通知式服务为感情式服务,拉近与计划生育对象感情距离,在走访过程中提供政策咨询、优生优育宣讲等一系列服务,有效地把宣传工作和排查摸底工作结合起来。同时要利用集市日设摊为育龄妇女提供免费健康体检、计生咨询等优质服务,扩大社会影响力。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1、充分发挥村级党员干部的责任包干作用

完善深化计划生育工作“塔型”管理制度,村党支部书【计划生育工作集中整治方案】

记、主任为本村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村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村计生服务员为直接责任人,各村“两委”要严格落实镇委(2008)34号《关于完善深化村级计划生育工作“塔型”管理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研究措施,落实责任。村书记、主任要勇挑担子、带头执行,其他党员、干部要服从村“两委”有关推行“塔型”管理制度的工作安排,对拒不执行镇党委、政府的决定、不接受村

“两委”工作安排的党员干部,镇党委、政府按照镇委(2008) 35号《关于建立党员干部计划生育工作联系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采取组织手段、行政措施坚决予以处理。村党员干部对自己所联系的对象要按照文件规定切实负起联系、督促、沟通等责任,并建立相应台帐,及时、准确掌握联系对象的计划生育动态,为驻村干部提供本村第一手的计生工作资料、数据等底数。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效应,树好计生管理先进村典型,总结经验并在全镇各村予以推广;对计生工作后进村予以警示,并着重抓好转化工作。

2、切实提高镇计生办工作效率和水平

一是要加强业务指导。计生办要加强对村级计生服务员

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村级计生服务员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特别是底数的摸排、台帐的建立等基础工作务必要扎实;二是要提高自身业务能力。首先是统计分析能力。各片的计

生专干要认真核对各村计生服务员、驻村干部上报的各类数据、信息,及时对本片 “三查”遗留尾巴、四项手术待落实对象、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流动人口、长期外出对象、计划外怀孕对象等分类统计、建档,建好“八簿一台帐”;统计员要根据上级的要求和本镇的实际情况,为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提供详细、准确的数据和资料,并做好有关报表;其次是抓落实能力,计生办要督促、指导各村及驻村干部及时抓好各类遗留尾巴的扫尾工作落实。同时要建好、用好镇计生工作小分队,充分发挥小分队机动、迅速抓落实的积极作用;三是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计生办要建立月工作分析例会制度,及时总结上阶段工作的成功经验、存在不足和问题,研究提出合理化解决建议和意见,为镇主要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四是要加强沟通和协调。首先是要加强与驻村干部的沟通和协调。要让驻村干部明确计生办近期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发现问题后及时把问题反馈给每个驻村干部。同时,要及时、主动听取驻村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对驻村干部提供的信息在核实无误后要及时录入台帐,避免重复工作、无效劳动现象;其次要加强与其他相关业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如加强与派出所、民政、卫生防疫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如自身协调有困难的,要及时向镇主要领导汇报;五是完善计生专干“进村入户”工作制度。要求每位计生专干每周到村走访不少于2次,分管领导负责抓好督查工作。

篇二:计划生育工作集中整治方案
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百日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2010 136

五竹镇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百日集中整治活动的安排意见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属及驻五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夯实工作基础,营造真抓实干的工作氛围,集中解决当前全镇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整体工作平衡发展,有效提升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3月10日,在全镇开展一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百日集中整治活动。为保证本次专项活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计划生育工作集中整治方案】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 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省、市、县《实施意见》和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开展省人口委提出的“提升能力年”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当前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以“打假求真,夯实基础,摸清底数,全面落实各项节育措施,征收社

会抚养费,宣传教育、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整治活动,进一步夯实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全面提升人口计生整体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全面落实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打好基础,为促进全镇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加优良的人口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深入开展清理摸底工作,夯实底子,全面落实各项硬

件措施。【计划生育工作集中整治方案】

1、认真开展清理摸底、核查比对、协查协管和环孕情服务,

进一步夯实工作底子。

各专干和各村充分利用百日集中整治活动期间大部分外出务工人 员返乡的有利时机,全面开展清理摸底工作。在第一季度环孕情服务工作中,结合查环查孕清理计划外怀孕和脱环对象,认真检查核实待孕对象的怀孕时间,实施有效的跟踪管理。结合计划生育合同的签订,在全镇范围内重点开展八类特殊人群的清理工作,即:16周岁以上按未婚管理的男女青年,环孕检漏检人员,未落实节育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所有流入人口,再婚育龄妇女,上报“出生死亡”、“双胞胎”及“扎后生”、“抱养”子女的已婚育龄妇女,全面准确掌握其婚姻、生育、怀孕、节育状况。要摸清所有育龄妇女及其丈夫的姓名、民族、出生年月和身份证号码、当前婚姻状况、血缘关系等情况,做到户上与WIS一致。对常年外出务工人员,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摸清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及时办理或更换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流动

【计划生育工作集中整治方案】

人口管理合同》,认真准确填写信息采集表。

计生站工作人员要在掌握户上真实情况的基础上,严把信息审查关口,多层次审核信息。督促各村在上报信息时要采用“四对”的办法进行初核,即对《户口本》、对《结婚证》、对《出生证》、对节育手术证明。计生站在录入信息前进行全面审核,要做好与有关部门特定信息的比对工作,特别是与“六普”数据的衔接比对,在全面修正WIS错误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同时,加强协作配合,计生站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好与公安、卫生、教育、民政等部门的衔接,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数据比对工作,完善计划生育全员人口数据。要充分利用全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平台(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全员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GPL系统)、办公平台、西北人口网或通过信函对流动人口进行详细协查,强化流动人口婚姻、生育、节育等相关信息的交流反馈,全力提高流动人口的动态监测和管理水平。

要认真开展好2011年度第一季度环孕情服务工作。服务所要严把质量关,充分运用“阳光卡”,坚决杜绝顶替现象。各村要及时通知本辖区参检人员持“阳光卡”按时参加环孕情服务,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到本镇参加环孕检服务的人员,必须要有环孕检外寄证明,对无故下欠对象,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处罚措施的同时,在全镇进行通报,并限期补检。

2、全面落实硬件措施

计划生育工作组在深入开展清理摸底工作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各

项节育措施和社会抚养费征收。一是在节育措施落实上,要牢固树立对象就是任务的观念,对清理出的对象全面落实节育措施,并对以往下欠介未落实的对象进行逐一核查,该落实节育措施的一律落实,不留欠账。二是在社会抚养费征收上,当前是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最佳时机,各村要充分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动员征收对象主动上缴社会抚养费,计生工作组要加强依法征收力度,全面征收社会抚养费,为完成全年任务打好基础。特别是要抓住农历腊月二十九到正月十五这一特殊阶段,开展重点突击。这一阶段,个别真正的外逃对象可能回家过年,镇上将采取有奖举报方式,各村要安排专人对这一部分对象进行监控,并留下联系电话,对已经返回的,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镇计生站落实节育措施。

(二)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和健康意识。

1、认真开展“生殖健康服务家庭”活动。

各村要在镇计生服务所指导下进一步提高认识,将“生殖健康服务家庭”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使计生政策家喻户晓,提高群众参与率。服务所要利用百日集中整治活动,把产术后访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补服中酸等上门跟踪服务作为重点内容,各村要大力开展送知识、送药具、送健康的上门便民服务。

2、加强标语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在百日整治活动中,各村要以县人口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

刷写人口计生宣传标语和巩固标语宣传阵地的紧急通知》(渭人口发

[2010]125号文件)要求为主要内容,对国策碑及村、社原有的固定标语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刷新(内容由镇计生站提供)。新刷写的宣传标语要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要求,体现时代特征,标语宣传的形式要丰富多彩,美观大方,分布适度,与外围环境相协调,温馨直观,便于群众接受。

3、深入开展大型活动宣传。

各村要充分利用元旦、春节、逢集日、三下乡和庙会等节庆活动, 集中开展宣传活动,真正把广大群众吸引过来、组织起来、动员起来,让他们主动参与进来,主动接受教育,不断转变婚育观念,增强生殖健康意识,增强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时间安排

集中整治活动从2010年12月1日开始,2011年3月10日结束, 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12月1日—2010年12月10日)。 镇上制定下发《安排意见》,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全面安排和部署。各村要根据镇上安排意见,结合各村工作实际,加强宣传动员,为集中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浓厚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2月11日—2011年2月28日)。 各村要根据镇上的安排意见和本村实际,明确集中整治活动的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配合镇计生专干分阶段、分步骤、有重点的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篇三:计划生育工作集中整治方案
2015计划生育后进村整改方案

方案一:关于计划生育后进村整改方案

根据上级领导的检查通报,我村计划生育工作的当前形势非常严峻和紧迫,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为了解决好这些问题,全面提高我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确保20xx年计生工作各项指标都达到类别指标要求,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全体干部村民对开展计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要充分认识到,计生工作不只是主任和计生专干的事,也是作为村民的职责,只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找出差距,突破难点,才能齐心协力把人口与计生工作做好。

2、层层落实责任。一是实行村包组到人。并广泛宣传好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时准确掌握各户的婚、孕、育、术等基本情况,负责动员和组织育龄夫妇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做好孕中、产后和术后的随访工作,组织开展“五期”教育和“三查一服务”活动,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3、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计生工作效能。从现在开始,计生服务所人员不安排参与村中的其他工作,集中人员专门从事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

4、 加大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的计划生育氛围。要以《计生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广西人口和计划生 育管理条例》为主要内容,利用广播、电视、人口学校、板报、宣传栏等方式方法,把《计生法》、《决定》和《广西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宣传到每家每户, 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狠抓落实,打牢基础,千方百计扭转我村计划生育落后的局面,抓好计生正反两个方面典型的宣传,为计生工作的深入开展创造一个良好 的社会舆论环境。

5、下大决心,采取有力措施,对早婚、早育、违法生育这一影响计生率提高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通过积极宣传《婚姻 法》及非婚生育的危害性,动员青年人要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结婚手续及计划生育。对已造成事实婚姻的育龄夫妇进行动态监控,摸清底数,重点对初婚夫妇进行排 查、核实。

【计划生育工作集中整治方案】

6、以妇检为龙头,提高孕检跟踪服务质量。严格认真执行妇检制度,定时、定点的安排妇检,对于个别有思想顾虑的妇检对象,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动员工作,使她们自觉接受妇检。

方案二:魏县计划生育后进乡、村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大计划生育后进乡、村转化力度,全面提升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根据全市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为指针,在人口计生领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强化措施,鼎力推进,大打后进转化攻坚战,确保后进乡、村得到根本性转变。

二、后进乡、村的确定

(一)后进乡的确定。①计划生育质量差,没有完成年度人口计划;②存在问题多,信访量大;③社会抚养费征管不规范,没有全部使用《专用票据》;④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低,20xx年综合考核排位靠后。

(二)后进村的确定。①村级组织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村专干、育龄妇女小组长配备不到位;②无法开展季服务等经常性工作;③底数不清,漏管现象较多,出生瞒报、漏报、错报现象严重;④计划生育质量差,人口处于失控、半失控状态;⑤“四术”存量大,节育措施落实不到位;⑥不按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放孕收费”现象比较严重;⑦信访问题比较突出。

三、转化标准

(一)后进乡转化标准。①年终综合考核排位摆脱后三名;②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满意度高;③没有越级上访;④配合县派社会抚养费征收中队依法征费,程序合法,全部使用《专用票据》;⑤乡、村计生队伍健全,待遇落实,作用发挥好;⑥高质量完成人口计划;⑦完成后进村转化任务。

(二)后进村转化标准。①“两委”班子健全,有战斗力;②配齐配强计生专干和育龄妇女小组长,待遇落实到位;③能够正常开展月访视、季服务和节育工作;④没有早私婚现象,没有漏管现象,没有胎次不清、性别不准现象,没有出生瞒报、漏报、错报现象;⑤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要求标准;⑥严格按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⑦没有越级上访。

四、集中整治活动步骤

整治活动共划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6月24日—20xx年6月30日)。县委、县政府召开高规格动员会,对全县计划生育后进乡、村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采取层层召开动员会、发放明白纸、出动宣传车、刷写标语、喇叭广播等形式,加大计划生育后进转化宣传力度,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制定整改方案阶段(20xx年7月1日—20xx年7月10日)。从县直部门和乡镇抽调得力干部,组建22个“抓后进、促转化”工作队,分包后进村帮助乡镇开展转化工作。工作队与

乡镇一起,对照上级要求,结合后进村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县人口计生局负责指导后进乡制定好整改方案。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11日—20xx年9月20日)。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摸清各种底数。通过村干部交底、逐户登记、核对户籍、走访四邻等形式,彻底摸清新婚、出生、节育等各种底数。二是力促各项工作走上正常。扎实开展季普查、免费服务、出生缺陷预防、社会抚养费征收等项工作。三是整顿好乡、村领导班子和计生队伍。从提高“两委”班子的整体素质与加强计生专业队伍自身建设两个方面入手,提高村级组织的战斗力,配齐配强乡、村计生队伍。

五、检查验收

后进村转化工作要求于20xx年9月30日前全部完成。对后进村转化的验收采取销号制,验收合格一个销号一个。其具体程序为:首先,由驻村工作队书面向所在乡镇提出验收申请,乡镇组织人员对照转化标准认真验收;其次,乡镇验收合格,报县验收;第三,县验收合格,报市验收。市验收合格的,即视完成了该村的转化任务。

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各驻村工作队根据转化工作完成情况可随时提出验收申请。但经县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的,责令推倒重来,限期纠正,并给予全县通报批评。经县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取消派驻工作队单位和该乡镇年终计划生育评先资格。市验收不合格或在省、市检查解剖中出了问题的,给予派驻工作队单位和该乡镇“一票否决”,驻村工作队员不得提拔重用,并视情况给予党政纪处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计划生育后进乡、村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担任,派驻工作队的县直单位一把手和各乡镇党委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人口计生局局长祁彦林同志担任,办公地点设在县人口计生局,具体负责集中整治活动事务性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切实加强对后进转化工作的领导。

(二)明确包村责任。后进村转化工作乡镇党委、政府是主体,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并任驻村工作队队长。计生办主任负直接责任。具体驻村人员由两个小组组成:乡镇组由包村副乡级以上干部任组长,行政、计生包村干部为组员,组长兼任驻村工作队常务副队长;县直组由单位主管计生工作的副职任组长,两名副科级后备干部为组员,组长兼任驻村工作队指导员。工作队于20xx年7月1日前必须全部进驻到村,脱离原单位工作,吃住在村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县未验收合格的,不准私自撤点。

(三)强化督导调度。县委、县政府两个督查室要将计划生育后进转化工作纳入重大督查事项,重点督查工作队在岗情况和驻村纪律。督导结果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及时编发督查通报。

县集中整治活动办公室重点督导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适时建议召开调度会。包乡镇县级领导要关注后进转化工作,加强对集中整治活动的检查指导。

(四)严格兑现奖惩。集中整治活动结束后,县要召开总结表彰会。根据工作成效、工作态度、转化质量和工作量大小,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工作不力、分包村无明显转化、甚至出现重大失误的,要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对工作不配合、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的村干部要严肃处理。

方案三:20xx年计划生育工作后进村整治帮促转化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水平,促进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平衡发展,决定对计划生育后进村、镇驻地村进行集中整治帮促。为确保整治帮促转化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帮促范围

计划生育工作后进村。20xx年以来连续多年出现违法生育或近年来计划生育工作问题比较严重的万庄村、管家庄村、纯厚村、三阳三村、三阳四村、李白壤村、高白壤村、保太村、鲁埠村、公家庄村、西埠阴村确定为计划生育后进村进行整治。

二、总体要求

以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决定》和省、市、县《实施意见》,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这一中心,坚持“党政牵头、多方联手、齐抓 共管、标本兼治”的原则,落实帮促工作“六定责任制”,以建没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通过强化班子建设,健全网络队伍,完善制度规范,落实工作责任,实施 政策引导,夯实乡村基础,严格控制违法生育,彻底扭转计划生育后进村、镇驻地村人口计生工作被动落后的局面,后进村整治转化率达到100%,促进全镇人口 和计划生育工作均衡健康发展。

三、帮促方法

镇成立由班子领导组成的计划生育后进村整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计划生育后进村的整治转化工作;由镇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计划生育后进村帮促责任人,分工帮促;镇计生办业务人员靠上搞好业务指导;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后进整治领导小组对11个村实施重点跟踪调度帮促。

四、后进转化标准

(一)班子得到加强。村两委班子健全,支部书记对计划生育工作高度重视,亲自抓、负总责,熟悉本村计划生育情况,对两委成员、计生人员的分工明确、责任措施落实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计生网络健全。选好配强计生主任,健全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和计划生育小组,有关人员职责明确,熟悉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和政策法规,计生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高,能够适应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

(三)服务阵地标准。按照计划生育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要求建好村级宣传服务阵地,对综合性文化大院、人口学校、查访服务室、婚育文化一条街、宣传栏、阅报栏、公开栏等进行完善和规范,服务阵地能够满足计划生育宣传服务工作的需要。

(四)工作制度健全。建立健全以支部书记亲自抓、负总责为核心的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和以月访季查为重点的村级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制度,积极推行以合同化管理为重点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落实村级例会、定期排查、分工负责、日清月结、调度检查、责任追究和奖励惩处制度。

(五)管理服务规范。全面落实《平邑县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规范》,积极主动开展村级管理服务工作,经常性工作得到落实,达到村级管理服务工作规范的要求。

(六) 工作成效显著。计划生育底子清楚,已婚育龄妇女进站查体率、节育措施落实率、09年以前违法生育(违法收养)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流动人口建档管理率、 20xx年度合法生育率均达到百分之百;已婚育龄妇女户口迁移、协议离婚整治落实到位,已婚育龄妇女、流动人口、特殊人群和未婚青年管理服务到位;无漏管 已婚育龄妇女、无违法生育、违法收养和违法私自终止妊娠,全面完成人口责任目标。镇驻地村计划生育工作薄弱环节得到整治,违法生育得到有效控制,“灯下 黑”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工作水平明显提高,各项指标不低于全镇平均水平。

五、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后进整治转化工作 的领导。全镇计划生育后进村整治转化工作由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镇计划生育后进村整治转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工作区、村要把后进 整治转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人口责任目标考核和重大事项督查范围,镇计划生育后进村整治转化领导小组建立后进整治转化工作档案,定期调度后进整治 转化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后进整治转化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帮促部门要按“六定责任制”要求落 实帮促责任,立足部门实际,发挥部门优势,把后进整治转化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没、基层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扶贫开发等工作紧密结合,给予帮促村资金 和设施方面的扶持,督促指导抓好后进村整治转化工作。部门帮促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计划生育年度考核,严格兑现奖惩,确保帮促工作扎实有效。

(二)切实落实后进整治转化责任。镇直部门负责人是后进整治转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突出抓好后进村的整治转化工作。对全镇11个后进村,按照问题严重程度划分三类,分类施治,确保后进整治转化效果。

1、对计划生育工作问题特别严重的万庄村、管家庄村,列入全年重点跟踪监控,年度内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对村实行重点管理,村四职责任入一律撤职,符合退休条件的取消退休资格,五年内不得作为村两委候选人和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先模人物推荐人选。

2、对镇驻地计划生育工作问题比较严重的保太村,列入全年跟踪监控,年度内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对村实行重点管理,村四职责任人予以免职,三年内不得作为村两委候选人和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先模人物推荐人选。

3、 对计划生育工作问题严重的纯厚村、三阳三村、三阳四村、李白壤村、高白壤村、西埠阴村、公家庄村、鲁埠村,列入全年跟踪监控,年度内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对 村实行重点管理,村四职责任人予以免职,两年内不得作为村两委候选人和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先模人物推荐人选,问题特别严重的按一类情况处 理。

(三)切实加强基层队伍网络建设。各单位、工作区要对计划生育后进村、镇驻地村班子队伍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切实抓好计划生育 后进村和镇驻地村两委班子建设,由组织部门牵头,切实搞好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特别要选配好村支部书记,改变后进村班子软弱涣散的状况。

篇四:计划生育工作集中整治方案
2016人口计划生育清理工作方案5篇

第1篇:人口计划生育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为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和户籍人口均等化服务和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机制,逐年完善服务管理体系,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经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16年07月至2016年9月,在全县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清理活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流动人口的需求为根本出发点,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系,建立部门间经常性协作机制,增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合力,对流动人口全面清理,摸清和掌握流动人口底数,进一步推动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工作水平。

二、清查对象和范围

本次流动人口清查活动的主要对象,本县区域内0岁以上跨省、跨市县流动人口。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人以及其它保密单位内的有关人员除外。

清查的范围是建筑工地、住宅小区、出租屋、沿街店铺、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等流动人口居住和从业的地方。

三、清查内容和方法

清查内容:主要集中在流动人口婚育情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情况以及流动人口规范建档情况。

清查方法:各镇(场)将辖区内所摸底查清的流动人员信息采用入户核查和部门信息比对相结合,由村居委会入户核查所在辖区流动人口信息,收集信息上报镇计生办,住建、房管、工商等流动人口管理相关部门除做好本单位清查工作外,还要积极配合各居委会对住宅小区的清查工作,对部分新建的住宅小区村(居)委会还没有做过整栋登记的,还需要对本地常住人口进行逐户登记。

四、工作步骤

本次集中清查时间为2016年8月3日至9月30日止,分5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3日-8月8日)。根据工作要求,县计生委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镇政府(国营农场)牵头,镇(场)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向各村(居)委会召开动员会,布置清理任务,积极营造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的社会氛围。做好信息采集的准备工作。

(二)登记摸底阶段(8月9日-8月31日)。以镇场为单位进行登记摸底,镇场计生办联合派出所入户核查,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暂住证,发现新增流入(出)人口及时登记造册,使用身份证阅读器(移动采集器)提交流管平台;相关职能部门信息共享,应对新的流动人口趋势,将新建的住宅小区进行人员清理是工作重点之一,需要住建局与房管局大力协助,对小区内的流动人口信息进行登记(见附表),并将登记信息按季度上报所在镇政府。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9月15日)。集中做好补证验证工作。各镇(场)计生办清理核查成年育龄流入人口,对经限期补办后仍不补证的和继续雇用外来人口的,下达催办通知;对在登记造册工作中发现违法计划生育行为,按照《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予以处理。与此同时,还有集中对流动人口进行优质服务,开展免费“三查”服务活动。

(四)规范建档与信息录入阶段(9月16日-9月30日)。对登记摸底、集中整治采集的各类计生信息进行集中整理,《流入(出)人口信息采集卡》、《流入(出)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卡》、《出租房屋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管合同》等卡册,对流动人口建立规范化管理档案,并将所整理档案信息录入pIS系统和提交流管平台。在此阶段,各单位要建章立制,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列入日常管理之中。

(五)检查验收阶段(10月15日-10月31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将检查结果列入人口计生工作年终考核内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将进行通报批评。

第2篇: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省2016年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重点治理年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201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完成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实现“十二五”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重点治理年”工作由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与实施,明确工作职责,组织开展重点治理年各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其岗位的人员负责,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目标

通过重点治理年活动,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的领导机制;通过重点治理年活动,充分调动相关职能部门工作积极性,推动相关部门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下称“两非”);通过重点治理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孕妇的跟踪服务,进一步完善对B超机、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物的规范管理,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目标管理,开展重点约谈。各镇场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工作过程中,必须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力度。对主要职能单位实行“责任捆绑、同奖同罚”,对重点镇场和单位开展重点约谈,强化预警预报,强化过程管理。

(二)增强宣传倡导,提升教育效果。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圆梦女孩志愿行动”,推动修订村规民约中歧视妇女的条款。要对相关人员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医风医德和预防“两非”教育活动,逐级签订预防、抵制和检举“两非”承若书,形成良好社会风气,促进社会性别平等。

(三)提高孕程服务管理水平。要加强乡村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规范使用《孕情全程管理和服务情况表》,提高孕情掌握率。加强对重点镇场、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的管理,摸清服务底数,规范服务流程,细化服务内容,防止孕情不明原因消失。对孕情不明原因消失的及时立案,追根溯源,严厉打击“两非”。

(四)完善医疗保健、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的日常管理制度。卫生、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对当地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督促其进一步完善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有效防止“两非”行为发生。

(五)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数据质量。卫生、人口计生部门要紧密合作、互相支持,完善住院分娩出生人口信息平台数据录入、统计和分析工作,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切实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数据质量。

四、时间安排

3月,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启动会议,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

3月-8月,开展宣传教育、孕情管理、打击“两非”、制度建设等工作,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

9月,对重点治理年工作进行自评。

10月,迎接省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考核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场、相关职能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真正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切实组织好重点治理年各项工作。

(二)注重工作实效。必须紧紧围绕稳步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目标,各镇场、相关职能部门要勇于担当,扎实工作,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目标。

第3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整治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药具服务年”活动,扩大宣传倡导,提高流动人口生殖健康知识知晓率;完善服务网络,扩大流动人口药具服务覆盖面,提高药具易得性;强化规范管理,提升药具服务均等化水平,努力打造流动人口药具发放服务和管理工作新亮点。

二、活动时间

2016年10月至2016年4月。

三、活动内容

(一)扩大宣传倡导,提高流动人口生殖健康知识知晓率

全县各级药具管理服务机构要注重宣传先行,拓宽药具宣传范围,扩大药具宣传服务覆盖面。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手段,提高育龄群众的药具认知度,利用各种节庆日、宣传日、主题日。走上街头,深入农村,开展免费药具发放和药具知识宣传活动,帮助流动人口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药具使用方法,知晓计划生育药具发放点,全面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知晓率和普及率。县计划生育服务站要主动邀请《今日》、县广播电视台等县内主流媒体宣传报道“药具服务年”活动。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根据本辖区流动人口药具工作实际,开展“药具服务年”活动,积极参加国家药具中心和《中国人口报》联合举办的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征文活动,省人口计生委将在《人口》选登我省部分优秀作品。

(二)科学配置,建立流动人口药具供应保障机制

通过对全县药具计划进行合理分析、预算、编报,报全县流动人口使用药具纳入到购调存计划中,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分析流动人口规律,合理地完成流动人口避孕药具的购进、调拨、存储和发放工作,做到保障有力,及时发放,满足需求,做好流动人口药具供应服务,满足流动人口避孕节育、生殖健康需求。

(三)完善服务网络,提高流动人口药具可及率

在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及分布特点的基础上,按照合理布局、全面覆盖的要求,在流动人口集聚区域,增设标识明显的药具免费发放点,并将药具发放网点在网站上公布、方便群众查询和获取免费药具,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全覆盖,提高药具可及性。

(四)强化服务,提升药具服务均等化水平

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服务模式,提高流动人口育龄群众药具领取的便捷性、易得性和满意度,发放途径上,坚持专兼职药管员发放与用工单位发放相结合,主动上门服务与自动领取相结合、定点发放与流动发放相结合,药具网络发放与社会网络发放相结合。在发放模式上,坚持上门服务(传统式)、定点领取(固定式)等模式与人口宣传日、艾滋病防治、生殖健康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现场发放相结合。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的作用,组织志愿者队伍,在流动人口居住的出租屋、社区、厂企等发放药具。与医院、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协调,设置药具发放点,努力实现药具免费发放公共服务便捷化、人性化和均等化。

四、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0月份)。本次“流动人口药具服务年”活动由县人口计生委流管股、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和县计划生育协会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便于实施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为下阶段开展活动做好准备。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11月-2016年4月)。

1、摸清底数。结合各乡镇(场)域流动人口分布特点。对使用药具流动人口数量、流动人口药具服务经费投入情况、药具免费发放点、药具发放服务情况进行摸底清查,掌握流动人口药具服务情况,确保此次活动有的放矢。(2016年11月)

2、开展专题调研。以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针对流动人口避孕药具发放情况,认真选点调研,对重点行业和关键人群开展流动人口药具服务专题调研,发现、分析、解决流动人口药具服务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2016年12月)

3、完善网络。进一步创新药具发放模式,拓展药具发放渠道,在主动为流动人口提供送药具上门服务基础上,不断完善药具发放服务网络,在繁华区、商贸区、企业集中区等流动人口集聚区域合理布局、增设药具免费发放点,提高流动人口药具易得性。(2016年1月-2016年2月)

4、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主题宣传;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药具免费发放政策、网点布局、获取途径、服务内容、服务电话等信息,宣传普及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科普知识;与“一路相伴流动人口药具服务年”征文活动相结合,积极宣传流动人口药具服务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2016年10月-2016年4月)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6年4月-2016年5月)。各乡镇(场)对本地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评估,于2016年4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电子版)报县计生委流管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药具服务是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要内容,更是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的重要抓手,各级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流动人口药具服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保障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药管员、流动人口协管员之间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注重实效。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活动,走进流动人口集中的广场,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和流动人口居住集中点等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知识宣传、生殖健康咨询等活动。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服务年活动的社会影响。

第4篇:计划生育两非整治工作方案

为实现"十二五"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目标,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公安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全国妇联关于“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工作的部署和《省201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具体内容》的要求,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专项活动,推动相关部门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下称“两非”)。进一步完善对出生实名登记、B超机、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物的规范管理,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

二、工作内容

(一)查处一批“两非”案件,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及有关负责人。专项行动期间,县人口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部门要抽调专门人员,统一开展“两非”案件集中整治。要集中开展明查暗访工作,对重点嫌疑机构和黑诊所进行摸排并造册登记,重点监管。在设立公布有奖举报电话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发动群众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安排专人受理群众举报,对举报的每一条涉案线索都要进行排查,一查到底,对查实的案件要依法从重处理到位。要加强与监察部门的沟通合作,对“两非”案件查处中发现的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及时将线索移交到监察机关查处。对发现弄虚作假或组织实施“两非”行为骗取政府奖金的诈骗行为,要将线索及时移送公安部门进行侦破,坚决依法打击骗取套取奖金的行为。

(二)完善医疗保健、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的日常管理制度。县卫生、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对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相关人员集中开展法律法规、职业操守和医风医德宣传教育。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进一步完善出生实名登记制度、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有效防止“两非”行为发生。

(三)开展系列宣传倡导活动。专项行动期间,各市县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协调新闻媒体,通过开设宣传专栏、制作专题宣传片、进行专家访谈、涉案人员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及时报道专项行动进展,曝光“两非”典型案件,通报有关机构和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对违法份子形成强大的高压态势,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领导

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做好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四、时间安排

2016年6-7月,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开展宣传教育、明查暗访、集中清理、重点打击、健全制度和总结自评等工作。

2016年8-9月份,做好迎接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督查评估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将此次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做好协调,迅速行动,开展工作。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将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二)强化制度建设。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将集中整治行动与日常综合治理结合起来。人口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要全面加强对重点单位和人员的监管,抓好对出生实名登记、B超、终止妊娠药物及怀孕14周以上B超检查和终止妊娠手术等关键环节的管理。

(三)强化宣传教育。在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中,要加强宣传倡导,充分利用各种大众传媒,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集中整治“两非”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县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行业自律,自觉遵纪守法。

第5篇:计生系统学习雷锋集中行动方案

今年3月5日,是毛泽东同志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49周年纪念日,为了弘扬时代雷锋精神、更好的为已婚育龄群众服务,根据《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学习雷锋集中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行动意义

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哺育和激励了一代又一代人成长。雷锋精神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顺应了社会进步的时代潮流,彰显了我们党的先进本色,当前,要大力弘扬雷锋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弘扬雷锋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弘扬雷锋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弘扬雷锋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弘扬雷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对于激发人们思想道德建设热情,倡导文明新风,提升社会道德水平;对于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对于凝聚干部群众的意志和力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我县人口计生工作更上一个台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活动主题

“学雷锋,讲国策,树新风”,大量弘扬雷锋精神,突出“文明大行动”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创建活动,为国际旅游岛建设营造学雷锋、讲道德、做贡献、促和谐的良好氛围。

三、行动时间

2016年3月

四、行动内容

1、3月上旬,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一次“学雷锋,讲国策,树新风”专专题教育。

2、3月上旬,以“新形势下如何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3、3月中旬,开展创建党建示范点和先进典型评选活动。积极在干部党员中广泛开展争当“学雷锋先进个人”、“业务标兵”活动。

4、3月中旬,向群众宣讲人口计生政策。针对当前群众普遍放映的一些与人口计生有关的热点问题,主要向群众宣传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特别是以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二女结扎家庭的奖励为重点进行了宣传。

5、3月中旬,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对于前来咨询的群众,就生殖健康、药具使用、优生优育等方面的知识,要安排相关股室、县服务站医务人员进行耐心解答,指导群众满意为止。

6、3月下旬,成立人口计生志愿者服务队伍。组织人口计生志愿者服务队伍,深入到偏远的乡村,给奖扶对象体验身体,收拾庭院,宣传党的政策;给广大育龄妇女开展妇科病普查诊治,送医送药,宣传保健常识;给外出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人身保险,宣传维权知识;给四项手术对象上门访线,送去关怀关爱,宣传术后注意事项。

7、3月下旬,开展新闻宣传。利用各地新闻媒体、报刊广播、人口网站等宣传报道人口计生系统开展学习雷锋情况、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

五、具体要求

1、各镇、农场计生办要随着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新变化,人口计生肩负着重要使命和光荣职责,开展学习雷锋精神活动,有利于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热情,引导人们广泛参与学雷锋活动。

篇五:计划生育工作集中整治方案
2016社区计生专项活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镇人口计生工作新水平,确保完成我镇2016年度“四术”及孕前优生检查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和部署,以机制建设为核心,以落实“四术”为重点,认真解决计生重点和难点问题,整体推进我镇人口计生工作上水平,创建良好抱由人口计生环境。

二、工作目标

完成当年结扎及时率75%;六个月内孕情掌握率80%以上;完成放环及孕前优生检查率100%,达到控制三率在县要求标准之内。

三、工作内容

(一)摸清已婚育龄妇女的底数。以更新已婚育龄妇女信息为出发点,把未纳入管理、不明去向、县内外流动的已婚育龄妇女作为摸查的重点,充分利用公安派出所户籍信息和门牌号进行入户摸排核对,及时建立档案纳入管理。

(二)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本辖区内县外流入和流出县外的18-49周岁的育龄妇女,做好建档、管理及服务,如《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持证(发证)及审验情况。

(三)强化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将历年来违法生育人员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突出“重在教育,灵活征收”的指导思想,强化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对未征收或征收不到位的,严格按程序依法征收,对抗交拒交的,组织人员进行强制执行,发挥好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教育和警示目的。

(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宣传活动。利用这次活动进村入户进行宣传婚育新风有关方面的政策和计生方面的知识,发放宣传品,与居民互动交流,明确工作方向,强化责任意识。

(五)重点抓落实“四术”、孕前优生检查工作。这次活动的主要重点工作是抓落实“四术”、孕前优生检查工作,做到应扎必扎,应检必检,全面彻底。

四、具体步骤、时间安排与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7月7日至8日)。

召开一次社区计生工作动员会,提请县计生领导小组召开一次计生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落实任务,强化责任。动员社会各种力量,抓好社区计生各项工作。

(二)狠抓落实阶段(2016年7月8日至9月25日)。

1、全面开展以落实“四术”及孕检为重点的服务活动。各社区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强领导,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分工负责,分组落实,整合推进,集中突破。

2、依法开展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抓好结扎放环孕检等工作的同时,是全面开展计划生育违法案件查处和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的时间,力争在9月上旬人口计生工作检查时,完成全年征收社会抚养费任务。

3、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激励机制。

(1)以县服务站落实记录为主(医院提供信息不作为奖励范围),落实1例结扎放环及孕检对象的,奖工作组长、社区驻点干部、辖区管理计生员、居民小组长(以下简称“四级计生员”)各50元;

(2)群众(除计生员外)发现6个月内孕情上报(经镇计生办确认不重复)的镇里奖励每例50元;

(3)镇里安排到责任人落实结扎放环孕检任务完成100%的(以流动人口充抵也算在内),镇里奖四级计生员各200元;

(4)在9月25日前,完成“四术”任务80%以上的,奖励社区3000元,完成孕前优生检查100%的,奖励社区3000元。

(5)社区社会抚养费征收金额超出1.5万,按20%奖励社区,四级计生员每动员落实1例单奖200元;

以上奖励规定有效期为:2016年7月8日至9月25日。实用社区,各村参考。

4、严格实行惩罚制度。从7月8日起实行进度信息通报制度,落实好的全镇通报表扬。镇里安排责任人落实任务的,如在9月25日前落实指标达不到50%,镇党委将对四级计生员进行约谈,如果不是党员的三年内不考虑其加入党组织的申请,如1例都没落实的,停发三级计生员工资,镇委将相关责任人进行岗位调整。

(三)总结阶段(9月25日10月至28日)。

镇里将组织专门力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做好总结,表彰先进。

篇六:计划生育工作集中整治方案
2016人口和计划生育百日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暨“百日活动”大会精神,确保我县“摆脱警示,进步进位”目标的实现,根据《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百日行动”实施方案》,都计生赣字[2016]4号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2016年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都发[2016]6号文件精神,重点实施“一三五七”战略,即主功一个目标、狠抓三项整治,突出五个重点,推动七大举措,扎实掀起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高潮,全力推动我局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上台阶。

二、目标任务

1、全局干职工,局属公司干部职工,局属店铺经营人员及工作人员生育档案建档率达100%。

2、全面干部职工,局属公司干部职工生育龄妇女环孕检率达到100%。

3、与局属店铺经营人员签订《2016年农机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率达到100%。

4、坚决杜绝全局干部职工计划外生育。

三、组织领导及分工

为切实保障“百日行动”有效实施,我局成立县农机管理局人口和计划生育“百日行动”活动领导小组:

四、时间安排与工作步骤

(一)4月1日-4月15日,为集中宣传发动阶段(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落实贯穿全过程)

1、召开全局干职、下属公司领导、计生专干、局属店铺经营人员的人口计划生育“百日行动”动员大会,传达县局有关计划生育精神,部署计生工作。

2、设立人口计生宣传专栏和举报箱,宣传计生政策,营造“百日行动”高压态势。

(二)4月16日-6月30日为整治落实阶段

1、完成全员人口基础信息核查录入和建立完善计生档案

2、对局属所有育龄妇女进行环孕检排查,做到一个不漏,确保无一例计划外生育,

3、加大全局干职对计生政策的学习、宣传工作,使全局干职把好计划关,紧绷计生弦。

4、对全局干职进行一次计生“两非”和政策落实专项治理排查。

5、保证每月一次对局属公司下岗育龄女职工和局属店铺工作人员进行计生调查摸底,宣传教育和跟踪服务。

(三)7月1日-7月10为检查验收阶段。

做好此次“百日行动”的检查验收各项工作,整理好相关档案和材料做好承接上级检查验收多项准备工作。

五、主要措施

1、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局机关、下属公司,局属店铺要充分认识到此次“百日行动”的重要性,要充分利用多种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人口计生政策和县局有关文件精神,使“百日活动”的目的意义和措施要求,要确保做到人人尽晓户户皆知。

2、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此次局人口与计划生育“百日活动”集中服务活动中,局计生领导小组坚持局长亲自抓、负总责,副局长具体抓,负责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各股站负责人直接抓,负直接责任,真正做到人人身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

3、严格奖惩措施,认真组织检查验收

此次“百日行动”集中服务活动,要确保完成局全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80%以上,活动结束时局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将对全局计生工作进行阶段性的检查评比验收,对出现计划外生育的个人,将给予降职、开除、辞退,对所属部门负责人,将实行“一票否决”直接撤职处理除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并按规定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对所属店铺经营工作人员出现违规生育情况局计生领导小组将上报县及其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并立即中止其店铺租凭合同收回其租凭权,并跟踪其计生违规处理。对举报属实有功人员,绝对保证其举保密工作,并将给予1000元的经济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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