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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问题建议

2016-07-27 11:14:56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计划生育,问题建议(共6篇)目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目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发放叶酸工作方面:这两项工作任务重,责任大,但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存在很多实际问题。除我们宣传和服务方面存在不到位的因素外,最突出的是没有强有力的引导渠道,服务对象缺乏主动配合的能动性。建议在知...

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为大家整理的《计划生育,问题建议》,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更多资源请搜索成考报名频道与你分享!

篇一:计划生育,问题建议
目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目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发放叶酸工作方面:

这两项工作任务重,责任大,但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存在很多实际问题。除我们宣传和服务方面存在不到位的因素外,最突出的是没有强有力的引导渠道,服务对象缺乏主动配合的能动性。建议在知情选择的前提下,加强部门间配合协作,整合婚检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充分利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证、乡镇办理生育保健服务证的机会,引导群众积极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预防出生缺陷。

二、药具管理和发放工作方面:

一是基层单位药具管理人员基本都是兼职,由于平时其他工作相对较忙,对所兼药具业务和服务对象缺乏深入了解,工作敷于应付。建议政策性协调解决机构设置、专职人员岗位编制、兼职人员奖励薪酬,为建立“多渠道、全方位、开放式”的药具发放立体化服务创造优良环境。

二是药具配发品种及数量与群众现实需求有差距,避孕药具品种比较单一,尤其避孕套型号单一,使用者选择范围受限,建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在年度计划中增加品种和型号。

三、技术人员培训方面:

由于参加省市业务主管部门技术培训的次数和人数有限,县级对乡镇技术人员的培训自身师资力量匮乏,培训效果欠佳。建议由市上抽调专业精干人员,组织巡回培训县乡技术服务人员;调研组织协调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篇二:计划生育,问题建议
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滨江开发以来,随着经济社会事业快速发展,为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但也出现了许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

【计划生育,问题建议】

一是外来流动人口的大量涌入,出租房居住较多,本地育龄妇女因拆迁后过渡房分散移居。有的居民住宅楼成片建起来了,但却没有及时成立居民委员会,使计划生育工作出现了“肓区”。出现了人员难寻,工作难做,孕情难监控,措施难落实。

二是社会变革带来的负面影响相当严重,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受到很大冲击,突出表现是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生活方式和婚育行为等发生了变化。一些人的婚姻和生育行为严重扭曲,离婚、再婚、非法同居、包“二奶”人数增加。给计划生育部门的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三是企业抓计划生育工作的力度减弱,法人计划生育责任制落实不够。一些企业的领导只忙于抓经济效益,视计划生育工作为额外负担;有的企业为了精筒人员,把计划生育机构撤并了;有的减掉了计划内生育 联系员,对计划生育的投入就更谈不上了;还有一些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破产企业更无人过问计划生育工作。

【计划生育,问题建议】

四是管理手段单一,前几年,计划生育工作主要靠行之有效的行政手段,这些强制性的行政手段,虽有效地控制

了人口增长的突出势头,但也一度激化了干群的矛盾,影响了干群关系。近几年,从中央到地方,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范人们的生育行为和行政行为,一改过过去行政强迫命令的作法为依法治理计划生育,从而使计划生育工作走上良性发展之路,然而,我们的家村基层干部却对此普边感到不适应,在计划生育工作面前束手无策,出现了“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全用,软办法不顶用,硬办法不敢用的局面。以致对计划生育工作失去信心,遇到问题相互推诿扯皮,遇到困难躲着走,总认为还是过的行政手段有效,用的顺手,干的痛快。

针对上述问题,为了进一步稳定当前低生育水平,促进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整体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切实为实现“富民强镇”奋斗目标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认为当前应从以下四方面着手。

1、加大计划生育的宣传力度,镇、村二级要切实把宣传教育放在计划生育的首位工作抓紧抓实。要注重宣传教育的层次、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宣传教育内容上,要突出政策法规宣传、科普知识宣传、先进典型宣传以及道德宣传。在宣传教育形式上要多种多样,要通过办“五期教育”学习班、广播电视、黑板报、咨询站、刷写标语口号等形式。提高广大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的认识率,对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知识的普及率,对计划生育工作的参与率和满意率。【计划生育,问题建议】

2、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由公安、工商、劳动、计划生育、房产等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集中办证,负责全镇的人口管理和服务。不论是到公安部门办暂住人口证、到工商部门办营业执照,还是劳动部门办就业证,都要查验有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有关证件。

3、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依法行政。随着改革者建设步伐的加快,依靠行政手段抓计划生育已远远不能适应当前计划生育发展的需要,必须变行政手段为依法治理计划生育,做到有法可依,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4、建立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的社会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和激励机制,使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在政治上有地位、在经济上有实 、在生活上有保障。这是保证计划生育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为此要大力推进和完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失土农民养老保险、生育保险、最低生活保障机制。逐步提高生活保障水平【计划生育,问题建议】

闲人游荡【计划生育,问题建议】

2004年6月4日

篇三:计划生育,问题建议
2016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实施意见

为了大力宣传和认真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按照市人口委的安排,结合我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特制定计划生育“行政执法100天”活动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计划生育“两个纪律”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水平,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目标任务

我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要以“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和“促进法制建设、构件和谐社会”为目标。通过认真扎实地做好各个阶段的工作,努力使违法收养、抱养、溺婴、弃婴等现象得到有效的遏制,使容易引发群体事件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的制止,达到无越级上访,无集体上访,无信访老户,案件结案率和及时结案率均达到100%,优惠政策落实率为100%。

三、活动内容

各镇办要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一查是否有干部超生查处不到位现象;二查在制定和执行政策上有无与省、市、区政策背离的“土政策”;三查在办理二胎生育证上有无乱收费现象;四查对外出打工者和在知情选择上是否有不合法的收押金、保证金现象;五查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对群众承诺兑现时是否落实;六查是否有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条例》不相符合应该自行终止但仍在使用的文件、规定;七查办理《婚育证明》及在对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三查”中是否有收费现象。

在这次集中整治活动中,重点解决好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治理性别比偏高的问题。各镇办要对辖区内的非法溺弃婴、抱养、非法收养及拐卖儿童案件要进行认真查处。二是乱收费现象。各镇办对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是否超标准收费,对办理免费项目(如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免费发放的药具和手术费、三查两清一服务等)是否借机收费,不收押金的服务项目(知情选择和流出人口外出签合同收押金)是否收取押金,对这些现象必须坚决予以取缔。三是行政执法人员的违法问题。行政执法人员尤其在执法过程中,不按照国家计生委关于计划生育“两个纪律”的规定进行执法应坚决予以纠正。四是解决好老上访户的问题。各镇办将历年来的信访案件进行重新梳理,对悬而未结的上访案件认真结案,避免重复上访。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为宣传阶段(7月1日至31日),各镇办村、社区居委会要利用广播、秦腔、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普遍受到一次计划生育法制教育,达到知法、守法、用法的目的,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

第二阶段为摸底清查阶段(8月1日至8月15日),各镇办要对所有人员进行一次排查。一查是否有违反《两个纪律》现象存在;二是查是否有执法不严的现象存在;三查是否有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省条例》的行为;四查各镇办、村有无制定土政策现象。

【计划生育,问题建议】

第三阶段为严格执法与处理问题阶段(8月16日至9月15日),各镇办要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调查研究,对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实事求是的分类,对于清查出来,问题严重的人和事依法处理。

第四阶段为自查上报阶段(9月16日至9月25日),各镇办要对清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要查找问题的根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方案于9月20日上报计生局法制科。

五、几点要求

1、各镇办要高度重视,必须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分工负责,压实责任,实事求是,扎扎实实的搞好本次活动,防止“走过场”。

2、区计生局对本次活动进行跟踪检查和督查,并对每个阶段的情况进行通报并列入年终考核。

3、各镇办在每个阶段结束后5日内将本次阶段工作总结上报区计生局。

篇四:计划生育,问题建议
2016人口和计划生育宣教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2016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探索宣传教育改革创新机制,提高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省、市工作部署,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2016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意见。

2016年,全力加强“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的宣传倡导,打造计生民生品牌。坚持贴近基层、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宣传方针,创新宣传教育载体、创建幸福家庭,大力传播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不断强化社会宣传舆论氛围,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宣传理念,整合宣传资源,丰富宣传内容,不断推动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上台阶,为新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一、打造精品,提升计生宣传教育层次

深入宣传新型婚育观念,全面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庭”创建活动,不断提升新农村新家庭示范乡、村建设,打造精品,提升计生宣传教育层次,促进新型家庭人口文化核心理念得到广泛传播。一是打造家庭人口文化超市品牌工程。以“民需我为、按需施教”为宗旨,以东肖连圣人口文化超市为示范,把家庭人口文化超市工程做强做大,力争2016年人口文化超市覆盖全区各村(居),做到进村(社区)入户,能够普遍开展经常性的人口文化活动,成为广大群众提高家庭生活质量,提升家庭发展能力的一个平台,使其成为一项有意义的民生工程和工作品牌。二是打造计划生育家庭创业合作联合会品牌工程。在大池、适中、小池镇建立计生家庭创业合作联合会的基础上,在全区进行推广,通过联合会这个平台团结凝集广大计生家庭想创业、敢创业、创大业,广泛联合社会各界和计生家庭的各类杰出代表,通过产业聚集、信息共享,互相配合帮助计生家庭解决在生产、生活、生育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使之成为我区计划生育家庭创业、帮扶、交流、合作的平台,切实增强计生户家庭发展能力。三是“特色品牌”工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镇一主题,一村一品牌特色创建活动,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品牌优势。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当地实际,创新1个以上人口计生宣传载体。四是环境宣传工程。全面改善基层宣传环境,在国、省道和重点乡村,建设一批高质量的公益宣传广告牌和人口文化雕塑精品,全面清理不规范、过时的标语,营造温馨和谐的宣传环境,各乡镇要有1块以上大型计生宣传广告牌,形成全区纵横贯通、优美亮丽的婚育新风宣传风景线。

二、创新载体,关注民生促进发展

1、开展“最美婚育文明村”创建活动。要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融入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村以“生产发展,乡风文明,宣传教育,利益导向,优生优育,关爱女孩,环境优美,村自管理,生活宽裕,家庭幸福”为标准的“最美婚育文明村”创建活动。今年以龙门镇洋畲村为创建典型,通过典型引路,培育小池培斜、岩山玉宝、适中宝丰、白沙南卓等10个创建乡村,充分利用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出台的各项政策,引导形成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导向,精心组织“生育文明,幸福家庭”示范户培育工作,努力形成“以点带面,一花引来百花开”的工作局面。

2、开展网格化便民服务中心创建活动。社区要积极探索“网格化责任,信息化平台,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的建设标准,将社区计生管理按照地域布局、道路走向、人口比例等要素,以街道为一级网格、社区为二级网格、楼栋为三级网格划分具体的单元格,实现人口计生宣传服务网格化,管理内容标准化,管理人员责任化。今年以东城永兴社区网格化便民服务中心为示范,通过“建设一个人口文化园,打造一条人口文化长廊,设立一个家庭人口文化超市,制作一批人口文化宣传精品”,推广婚育新风示范小区,婚育文明楼等,打造人口文化主题社区,倡导婚育新风尚。各街道要参照东城永兴社区网格化便民服务中心经验建设社区网格化便民服务中心,通过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主动融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内容,

3、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农场建设。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文件中提出“鼓励和支持发展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为此,各乡镇要坚持计划生育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农场“致富、示范、带动、帮扶、亲情”五大工程建设活动。小池镇、大池镇要做好计划生育家庭农场建设示范点,带动全区更多计生户创办计划生育家庭农场,推动计生户家庭经济发展,引导育龄群众走少生快富之路。

三、整合资源,搞好节日宣传活动

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宣传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和生殖保健、优生优育知识,可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进行宣传。同时充分利用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确立30年、“7.11”世界人口日、“9.1”《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宣传日、“10.28”男性健康日、“12.1”世界艾滋病日、“12.4”法制宣传日、“12.17”中央《决定》发表纪念日等宣传节点以及市、区计生集中宣传服务活动月,结合“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等有关社会宣传活动,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宣传活动,努力促进大联合、大宣传、出精品局面的形成。

四、扎实工作,提高宣传教育水平

1、确保计生宣传经费投入到位。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省、市人口计生委要求,切实保证对计生宣传教育的经费投入,做到其投入不少于全年计生事业经费的20%。

2、提高加强计生宣教干部队伍素质。要高度重视人口计生宣传队伍建设,根据上及人口计生部门的要求,乡镇、街道计生办或服务所要有1名的专兼职宣教人员。区将组织部分乡级计生宣传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学习先进地区的宣传教育做法,提高乡级计划生育宣传干部队伍素质。

3、加强计生新闻宣传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十分重视计生工作成果和先进典型的总结和宣传,为计划生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积极组织稿源,向各类报刊投稿,特别是国家、省、市级刊物、电视台和网站。要求各乡镇、街道一年在省《人口之声》杂志、《人口信息》或省级以上新闻单位发表2篇以上,市《人口信息》或市级新闻单位上稿5篇以上,市广播电台上稿2篇以上(每月送稿1篇),区级单位上稿3篇以上。坚持定期报告信息制度,各乡镇、街道实行信息周报制度,每周向区人口计生局综合股或宣教股报送高质量信息不得少于1条。要认真组织、协调宣传、电视台等部门做好“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优秀专题片制作,全景式反映我区人口计生工作,突出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亮点,取得的成效及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要建立人口计生舆情监测责任制,指定专兼职干部负责,完善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快速反应机制,对于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舆情,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区将把用稿量作为年终计生目标考核及奖励加分的一项内容。

以上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加强领导,搞好协调,保证投入,精心组织安排好计划生育各项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我区在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示范市建设中继续起示范带头作用。

篇五:计划生育,问题建议
2015街道计生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文章标题:街道计生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思考**街道地处**市政府所在地,总人口116186人,育龄妇女36058人,已婚育龄妇女25482人,外来流动人口32000余人,管理面与管理量要占全市的五分之一之多。历年来街道计划生育工作在全体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效,曾多次名列全市前茅和获得计划生育优胜奖。但计划生育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就近2年来计划生育情况分析:年平均出生人数达1100余人,计划外出生平均每年近30人,计生率平均为97.44,对照市计生局对我们街道计划生育考核的首要指标计生率为97,实际情况已接近市计生局考核指标的底线。有鉴于此,需要我们正视目前街道计生工作面临的问题,寻找解决的途径,以期提升我们街道计生工作的整体水平。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一)计生政策与群众意愿差距仍然较大,计划外生育法制约束力有弱化的一面。在目前计划生育人性化管理的前提下,按照有关政策和要求,对缺少约束力或意识落后的计生对象不能像以往那样可以强制执行,当这类人员计划外怀孕且拒绝引流产时,难以落实补救措施。如果对象铁了心决意要生的,反复的思想工作实际上效果并不明显,很难做好工作。此外违法生育现象呈多元化趋势:①未婚男、女青年依法生育观念淡薄,特别是农村片,未到法定年龄生育现象呈上升趋势,近2年未到法定年龄计划外生育共发生11例。②离、再婚人员不符合特批条件,但有着强烈生育愿望的对象难管理。③经济条件好的少数人员生育二胎的愿望更是强烈。比如近年发生的像教师、医生等宁愿放弃工作也要违法生育。④农转非(属于征地、一居一农)无业人员自由度高,管理容易失控,近2年来发生计划外生育共35例。⑤非婚生育(一方有合法婚姻有子女,第三者非婚计划外生育的)也有增多趋势,2年来已发生3例。(二)社区的管理幅度与难度日益加剧。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流动更趋频繁,此外户籍制度改革后,农转非及户口迁移手续比以前简化,所有这些原因造成城镇人户分离数量增多,客观上导致计生管理脱节的状况更为严重,城镇计生面临形势已十分严峻。1、社区人户分离日趋严重,计生管理的“空洞”增多。户籍制度改革带来的人户分离现象日趋严重,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转制、破产企业职工,大、中专毕业生,农转非等户口挂靠在某个社区,但查不到人,无法实行跟踪管理,漏管人员中发生的计划外生育已占相当大的比例,突出的有以下几块:①人才中心的大中专毕业生,户口挂在盘龙山社区的有374人,其中育龄妇女有133人;还有公安局直接挂户在鹳山社区的市心北路58-5号、58号的大中专毕业生,属集体户口约有1000余人,其中育龄妇女有322人。②农民城户口大部分挂在金桥社区,共有703人,其中育龄妇女有355人,住在**街道范围内的只有30人,其他人员分布在东洲小沙村(已委托接管164人)、岭江村、春江富源村、场口联群村、渔山、上官、胥口等地不等,无法寻找的有101人。③资产经营公司由原工业、二轻、物资、商业系统合并而成,原归口管理对象有1965人,现实际管理648人,尚有128位空挂人员无人管理,属于假性管理人员:即在计生电脑网名义上还在资产经营公司或其下属某单位,实际却不在该单位,或单位已经破产,或已解除合同等等,这些人员由于当时没有衔接好,社区也没有纳入管理。像这类情况各社区还有1200余人。全街道合计有1987位隐性漏管人员。④社区所辖私人企业集体户、挂靠户、空挂户较多。企业虽然倒闭,而户口却一直存在,如虎山社区的512铜业、城东社区的啤酒厂(已外迁)、丝绸公司(已外迁)、大桥路拆迁户等等。另外像虎山社区的贝尔公司、华威药业,后周社区的三方集团、三狮水泥厂,城东社区的技工学校、金**下岗人员,凤浦社区的飞虹集团等等,这些单位由于招聘人员引进人才或录取学生等原因,致使集体户、挂靠户人员不断增加,而其中相当一部分人员因工作变动频繁或已毕业离校,而户籍仍留在原地,以致户口滞留,日积月累,人户分离日趋严重,这是历史问题,也是街道计生工作面临的一大难题。2、社区计生管理面和管理量增大与计生工作人员相对不足、力量不匹配的矛盾日趋突出。比如鹳山社区,由原城东、城南2个较大的居委会合并而成,从原来的三个计生专职干部减少到目前一个计生管理员,其辖区内有16家大局、单位,需管理的育龄妇女有6161人,相当于二个中等乡镇的育龄妇女,任务繁重、管理面确实太大。像鹳山、镬子山、盘龙山、苋浦等社区,去年平均每个社区育龄妇女信息再调查工作要查找900余人,其中查找一个对象要反复上门好几次,有的也不一定能找到,而目前社区无法查找的有2000余人(不包括隐性漏管人员),这些对象都属于户在人不在,人户分离人

篇六:计划生育,问题建议
2015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及对策

摘要:总结了近年来在基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所遇到的几个突出问题:一是部分乡镇领导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比较淡薄;二是“自费执法”现象仍然存在;三是违反程序执法时有发生;四是职权异化;五是征收社会抚养费难以到位;六是执法队伍不够稳定、执法人员错位,素质偏低。然后从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强化计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健全和完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协调和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提高计生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以及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计划生育 行政执法 问题 对策

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普法教育的不断推进,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近年来得到不断加强和提高。但在基层单位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给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也使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缺乏公平、公正。因此,正视和解决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是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行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提高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者的执法水平,确保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正确实施的前提。如何解决所存在的突出问题,笔者就近年来的工作经历谈谈个人的浅见。

一、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

1、部分领导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比较淡薄。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人员在其职权所辖范围内,之所以拥有执法权是其法定职位所规定的,因此,其执法行为必须应当依据法律来开展,但是,在部分基层单位,由于领导法制意识不强,对由“人治”向“法治”转变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往往不是依法,而是依据个人的情感,情绪,以及依据和管理相对人的“关系”等因素开展工作,执法随意性比较明显,因此,也就将法律赋予的“职权”演变为“个人权利”,导致行政侵权,违反程序执法,甚至腐败等一系列现象发生。

2、“自费执法”现象仍有存在。由于受市场经济所引发一些腐朽思想冲击,在计生队伍中也有少数人往往因利益的驱动,出现了“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加之乡镇财政供给严重不足,个别乡镇将政策外超生等等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和罚款作为给计生机构的日常经费、职工福利资金的来源或补贴,造成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与执法目的严重背离。

3、违反程序执法时有发生。法律的执行要求执行者必须严格依据法律所规定的一整套程序和步骤来进行,而在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由于长期以来就存在这样一些认识偏差:计划生育是国策,怎么搞都有理;计生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若按照法定程序办事,计生对象早逃之夭夭,消弱了工作力度等等,这些错误认识使少数部分计生执法者无视计生法律、法规之规定,或者为了追求工作的效率,不依法定程序,甚至违反程序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虽然未背离执法目的,但程序不到位同样是违法。

4、职权异化。计划生育行政管理人员的执法权是一种职权,但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职权往往被异化为个人权利或者特权。其职权异化的表现有:一是以“人情”作为执法的尺度。由于受历史传统影响,在计生执法工作中,常常出现面对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但执法尺度不相径庭,其执法尺度依据是违法者与自己是否有人情关系,这种关系的亲密度如何。二是权钱交易。有些执法人员难以抵制金钱的诱惑,把职权蜕变为个人私权,并将其作为筹码进行交易,使得违反计生法规者逃避了法律的追究;三是滥用权力。以权谋私、武断专横、拖延履行职责、该罚不罚、处罚程序和征收社会抚养费标准随意而定,甚至因个人恩怨而刻意报复等现象层出不迭。

5、社会抚养费难以征收到位。近年来虽然人们的生育观念有了转变,但个别育龄群众受传统的封建思想影响仍未根除,超政策外生育现象时有发生,乡镇人民政府及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对此依据法律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但很难征收到位,其原因是:一是超政策外生育者经济能力差,交不起。二是个别超生者抵制不交,作为计生部门无法律依据的保障措施及强制措施;三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法院的强制执行到位率也是很低的,这样给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带来了很大难度,也给计生工作造成了负面影响。

6、计生执法队伍不稳定、人员错位、素质偏低。现在的乡镇计生机构人员受乡镇行政管理,县级以上的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只负责其业务指导等。近年来各级计生部门对乡镇计生执法人员进行了法规知识培训,并为其办理了行政执法证件,但乡镇工作头绪多,机构也多,人员极不稳定,有的计生工作人员刚刚熟悉计生工作却又被调入其它单位,而新调入人员又缺乏工作经验和计生法规知识,形成恶性循环,导致人员错位,工作素质偏低,这些情况都严重制约着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顺利开展。

二、解决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之对策。

1、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观点、思想、心理和知识的总称,它对法治实践有重大影响。当今社会强调“法律统治”、“以法治国”,崇尚法治,政府同公民一样必须受法律的支配,所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必须服从法律规定。因此,要克服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的“人治”等问题,必须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尤其是要增强计生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观念,只有这样才能从执法主体思想意识层次上杜绝其违反执法、职权异化等现象,改变其淡薄的依法行政观念。

2、切实加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中“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是针对执法人员而言的。计生行政执法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与未能很好贯彻这一精神有关,比如“自费执法”、违反程序执法就是没有贯彻“有法必依”,而以“人情”为执法的尺度则是对“执法必严”的违背。因此,必须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要求切实加强计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克服其以“人情”为执法尺度等错误做法。

3、健全和完善计生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

虽然我们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在不断完善,但监督不力的情况却还存在,不仅其他行政部门如此,计生行政部门也是同样存在。要克服计生行政执法中的种种问题,必须健全和完善计生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除了依靠整个国家行政监督机制的完善外,笔者认为更为重要的是健全和完善计生行政事业自身的监督机制,一是完善计生系统内部监督机制,建立以上级部门对下级执法行为进行监督为主的模式,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动态检查和静态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下级行政执法在执法程序、法律文书、档案管理是否规范;认定事实、处罚依据、案件定性是否准确。二是建立、健全、完善系统外部监督机制,通过政务公开,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增强计生行政执法透明度,同时充分发挥和拓宽村民自治委员会和计生协会在计生行政执法中的民主监督职能。只有真正建立了一套属于群众的监督机制,才能使执法人员不敢不依法,不敢随意执法。

4、协调和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

由于计生部门受法律法规之规定权力所限,征收社会抚养费及督促计生对象落实各项节育手术和“三查”等无强制性措施,致使行政执法难以到位,为此,各级政府应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作用,充分利用组织、宣传、公安、工商、监察、法院、广播、人劳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对于拒不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和事,该采取组织措施的采取组织措施,该动用法律强制手段就动用法律强制手段,这样就形成全社会的齐抓共管局面,促使计生对象不敢不守法,不敢违法。

5、提高计生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

提高计生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是保证其依法执法和正确执法的重要基础。一是把好执法人员上岗资格关。二是对在岗执法人员强化法律基础知识,依法行政知识等学习。三是创造条件选送执法人员到法律院校进修,以适应法律知识、法律制度的更新。四是举办执法人员政策、法制理论研讨会,交流执法经验,解决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只有建设好一支高素质的计生执法队伍,才能真正公正、公平地贯彻执行好计生行政法律、法规。

6、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不可否认计生行政执法中出现的问题,相当一部分是由执法者个人错误的思想意识造成的。因此,有必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应当对计生干部坚持不懈地抓好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搞好党纪政纪、工作纪律、人生理想教育,使执法者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只有树立了正确的依法行政理念,才能将计生行政执法中可能出现的许多问题防范于执法主体之思想意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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