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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档案工作计划

2016-07-28 12:57:03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统计局档案工作计划(共6篇)2013年档案管理工作计划2013年档案管理工作计划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档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我局档案管理的整体水平,促进档案工作更好地为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制定2013年档案管理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加强档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我局档案管理的整体水平,促进档案工作更好地为我局工作的...

篇一:统计局档案工作计划
2013年档案管理工作计划

2013年档案管理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档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我局档案管理的整体水平,促进档案工作更好地为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制定2013年档案管理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加强档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我局档案管理的整体水平,促进档案工作更好地为我局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

二、目的

切实增强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力度,逐步完善档案管理配套建设和信息网络化建设,加快档案管理现代化进程,保障档案管理工作的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顺利实施。

三、主要工作

1、提高认识,加强对档案目标管理活动的领导。

我局档案是我局在财务管理、党政管理和其他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实物、声像等各种形式与载体的文件材料的总和,是维护真实面貌的历史记录,是我局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科学管理我局的重要基础。我局配备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制订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实施计划,确保在今年档案管理工作顺利完成。

2、加强硬件建设

安装遮光窗帘、添置档案柜、除湿设备、温湿度计、灭火器。保持档案库房清洁、宽敞、明亮、通风,并达到防盗、【统计局档案工作计划】

防光、防尘、防潮、防鼠、防火、防腐、防高温等八防要求。【统计局档案工作计划】

3、规范操作程序,依法科学管理

(1)做好档案的收集工作

为防止文件在阅办过程中遗失,当文件送达承办人时,请承办人签字,共同承担文件及时、完整归档的责任。对一些特别重要的文件采取先复印,再把复印件送交承办人的办法,然后由档案责任人负责查收交档案室存档。在交接过程中,全面清理资料,对散落在个人手头的资料由股室档案责任人负责,追缴资料,确保档案的收集既齐全又完整,避免资料的遗失。

【统计局档案工作计划】

(2)制定较为科学合理的分类方案。

将档案分为文书档案、音像电子档案、实物档案几大类。将文书档案按年度-类目-级别-保管期限进行分类,以不同期限按党群类、行政事务类、财务类等进行排列,根据分类方案和保管期限类,切实做好平时的立卷工作。

(3)认真做好日常的档案管理。

各类档案、资料按类别整齐地存放在不同的档案柜内。按要求建立健全宗卷、档案交接登记薄、销毁登记簿、资料定期检查登记簿、档案利用效果登记簿、档案移交统计等多种台帐。

(4)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

档案管理人员要参加教育局档案管理业务培训,档案管理人员平时的工作要有计划、有措施、有成效。

四、提高认识,强化管理

组织档案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档案方面法律法规,以加强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管理工作的认识。健全和完善档案的信息化管理,使之更好地为社会和群众服务,并将档案工作纳入全局长期工作计划重点,确定档案管理工作的地位。同时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及各环节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和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责任。另外,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为实现档案管理网络化、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做好基础性工作。

篇二:统计局档案工作计划
档案管理员的工作计划

档案管理工作职责

一、档案管理员职责

负责集团、业务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

1、负责集团档案的收集、鉴定、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使档案管理标准化、系统化、规范化,做到科学整理立卷。

2、负责对各类档案的接收,分类,编目,编制,立卷、归档等检索工具进行科学的系统管理。借出的档案要进行登记,并负责当日追还归档,确保档案齐全,完整。

3、严格遵守《档案保密制度》,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不得将档案内容外泄,未经集团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档,更不得有外来人员进入档案室。

4、对一级档案外的文件材料包括(图片、照片、录音、光盘)等均应立卷归档。

5、 文件、档案、资料要专人、专柜保管、离开档案室要随手关灯、关窗、关门、钥匙随身携带,安全意识强。

6,树立和加强保密观念,做好文件,资料,档案的保密,保管工作。

二、归档范围和要求

1、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与业务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要求收集齐全、完整,根据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有机联系,科学整理立卷。

2.各部门必须把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按立卷要求整理预归成卷,

经档案室检查合格后方可归档。

3.声像档案应用文字标出摄像或录音的对象、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责任者。

4.档案室接收案卷时,分为一级档案和基础档案,各部门必须将归档的案卷编制好移交目录,一式两份,档案人员按照目录清点无误;验收案卷质量符合要求后,标明归档类别及存档时间,交接双方在移交目录上签字后方可建立档案编号。

三、档案借阅制度

1.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2.绝密级档案禁止调阅,业务档案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准外借,但借阅时间为当天归还。借出档案业务员要及时做好归还工作,如当天借出为予归还,档案管理员必须做好催还工作。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总裁批准。

3.借阅档案,必须履行OA系统流程。【统计局档案工作计划】

4.借出档案时,应在借出的档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标明卷号、借阅时间、借阅部门或借阅人,以便查阅和催还。

6.借阅档案人员不可走出档案室,要在档案员的监督下完成借阅过程,如特别需要摘录和复制,必须部门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由档案管理员陪同进行拍照或复印。

7.借阅的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拍照、抄录、转借。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

时,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档案的销毁

1、经过鉴定确需销毁的档案,必须列出档案销毁清册。

2、档案销毁,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各类档案必须经部门经理、总经理、总裁审批同意后销毁。

3、批准销毁的档案,要有两人鉴销;销毁完毕,鉴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写明某曰已销毁并签名盖章。在相应的《案卷目录》、《档案总登记簿》上注明“已销毁”。

五、档案转移封存

1、经过鉴定确需转移封存的档案,必须列出此类档案清册。

2、档案封存转移,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各类档案必须经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同意后在进行封存转移。

篇三:统计局档案工作计划
2016统计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坚持反腐败工作“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力度,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增强统计干部法治观念,提高拒腐防变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着力打造务实、高效、清廉的统计干部队伍,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内容

1、抓好责任制的落实。要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突出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重要环节,开展定期分析,进一步夯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基础,在全局形成“大廉政”的工作格局。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品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2、抓好效能建设工作。今年,我们要把加强党员干部效能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个突出的重点,通过加强党员干部效能建设、举办警示教育、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法制观念和纪律观念、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努力打造一支“干净干事”的干部队伍。要继续开展好集中学习、签责任书、警示教育等活动。

3、抓好廉政文化建设。发挥廉政文化教育示范、熏陶、导向和辐射的预防和治本功能,进一步引深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教育活动,引导大家算好政治帐、经济帐、亲情帐三笔帐。

4、抓好效能监察工作。加强对权力岗位的监督,在人、财、物、数等风险源点排查的基础上,开展针对性教育,完善、制订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完善相关监督制度措施,有效防止职务犯罪。加大对统计工作各流程纪检监察,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从源头上杜绝腐败。

5、抓好统计行风建设工作。按照2016年统计行风建设工作要点,深入开展统计行风建设和优质服务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统计行风建设和优质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加强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抓住有典型意义的问题和事件,开展警示教育。

6、抓好案件查处与信访核查工作。做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核查力度,力争把发现的各类苗头性问题妥善处理在萌芽状态。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廉政意识

一是理论知识学习到位。组织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学习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与统计工作实际相结合,准确把握当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特点和难点,深刻认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统计部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筑牢自身思想防线,杜绝“思想腐败”,立足教育,着眼于防范。

二是专业知识学习到位。将专业知识学习作为全年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结合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统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有针对性地拟定出符合统计发展要求的年度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学习、专家辅导、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全局人员认真学习专业基础理论和有关统计工作规范。

三是典型事例学习到位。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帮助大家进一步明确奋斗目标,形成正确的价值取向,从而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通过对反面典型的警世教育,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守住廉洁从政底线,不断增强反腐倡廉主动意识,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二)推进政务公开,规范权力运行

严格执行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向社会和群众公开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投诉制度等。

一要规范本局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建设。结合今年对本局内(外)网改版契机,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内容,确保处室职责、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等相关内容及时向社会各界公开。

二要规范“三重一大”运行机制。对于本局一些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项资金使用,严格执行党组研究、讨论表决制度,表决结果及时通过网站、OA、文件等形式进行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要规范数据统计质量和流程评估。各专业都要健全和完善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和评估办法,落实数据质量追究制,坚决杜绝数权失控。

(三)完善各项制度,强化基础工作

一是完善统计执法规定。结合“12·4”、“12·8”法制宣传日等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大统计法的宣传力度,力争镇级以上统计工作人员都能做到知法、守法,自觉维护统计法;全面总结近年来执法经验,完善执法流程,保证每一次执法都能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二是完善日常事务管理规定。从车辆管理、办公用品采购、公务接待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三是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规律,分析其滋生蔓延的深层次原因,紧紧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有针对性的制订管控制度和措施,确保权力运行合法合规、公开透明,扎实推进符合统计局实际的预防体系建设,努力形成反腐倡廉建设长效机制。

四是完善督查机制。要加大对制度执行力度的监督和检查,通过有效的监督,确保制度得到执行,体现制度的约束力。通过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督查与局督查工作小组督查相结合方式,对工作的每个环节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督查。

五是完善诫免谈话制度。通过定期有重点地开展诫免谈话,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局人员的思想动态,增强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廉洁公正的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更好地行使职权。

四、工作要求

1、大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工作。通过举办法制教育讲座、专题座谈会、预防职务犯罪图片展,以及组织收看警示教育录像等多种教育形式,加强对全局人员的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洁法制教育。大力倡导廉洁文化,引导全体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统计核心价值观,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念之害,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增强反腐倡廉的意识。

2、加强监督管理,从源头上做好预防工作。要着眼于加强内部的监督管理,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工作性质、职能和阶段性任务来安排,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加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风险源点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督。

3、加强信息交流和情况通报,促进预防工作开展。加强廉政建设、人员管理、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等方面的有效措施和经验,以及与预防职务犯罪有紧密联系的政策、措施包括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情况等,应及时向纪检部门通报。对于上级机关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抓好整改,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

篇四:统计局档案工作计划
2015年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2015年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一、主要工作和目标

(一)完成全市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

2015年是国家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年。为检验“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实现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国家统计局已将2015年确定为普法工作“考核验收年”,并拟于下半年组织开展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为迎接国家统计局对我市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同时为推出本市普法宣传工作的创新典型和经验,为下一步开展全市法制宣传总结评比工作奠定基础,考核验收工作拟分三步进行:

工作部署:4月上旬,由全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考核验收办法并征集意见;4月中旬印发考核验收工作方案、考核验收办法以及相关文件;4月下旬,进行工作部署。

自查自评:5月上旬,各区县按照考核验收办法完成对本地区普法工作自查自评,上报自查自评表和自查自评报告。

全市验收:5月中旬至6月中旬,完成对各区县普法考核验收工作;6月底前,提出全市考核验收结果及工作报告。

全市普法考核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普法骨干、规模以上报表单位和经济普查对象(规模以下报表单位为主)不同层面开展普法学习、考试及注册情况。其中,以组织开展规模以上报表单位普法学习、考试及注册情况为考核验收重点。

考核验收采取填报自查自评表、上报报告材料、听取工作汇报、实物实据检查、审阅档案资料、组织评估和测评等方式。

(二)围绕统计立法、修法工作大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

2015年是《统计法》修改,《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即将颁布施行,地方法规要做修改准备的关键一年。法制宣传工作应紧紧把握统计法律法规修改、审议、出台等重要时机积极展开,大力宣传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的修改进程、动向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参与情况和观点,要自下而上组织各种类型座谈会、研讨会,积极发动、广泛参与立法、修法工作,结合实际,提出有价值的立法、修法建议,使统计立法、修法过程成为统计普法、学法的过程。

法制宣传工作要着力抓好宣传作品稿件的采编发和网上普法阵地栏目的定期维护,栏目内容做到保证数量、注重质量、讲求时效。

结合统计法及相关法规出台,及时组织全社会及系统全体人员学习、培训。

(三)结合“12.1”地方法规施行15周年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日自主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周活动

一要充分利用现有普法宣传阵地和办公区场所,播放统计法制宣传用语、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增强宣传效果,营造宣传气氛。

二要紧紧抓住统计年定报布置会、统计业务培训会的有利时机,播放普法宣传片;开展会前讲法、学法活动,增强报表单位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

三要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社区、到企业、下乡村、上街头宣传活动,扩大统计法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公众的知晓度。

四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优势,通过组织座谈、演讲,举办讲座、论坛、展览等宣传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1月初,下达开展全市统计普法宣传周活动方案、通知,11月下旬,各区县及开发区局队上报宣传周活动方案。

二、总体工作要求

(一)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全年及各阶段工作任务、目标

按照《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安排,各区县及开发区局队要结合本局队中心工作,对2015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出具体安排,明确全年及各阶段工作任务和目标。4月底前,以局队文件形式上报本年度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二)创新统计普法宣传方式和载体,扩大宣传影响,提高普法效果

2015年,国家统计局拟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创新作品征集和评选活动,届时,市局、总队将组织各区县及开发区局队积极参加。要求各区县及开发区局队围绕统计中心工作,以提高普法宣传效果、扩大普法宣传影响为宗旨,积极创新统计普法宣传方式和载体。

(三)加强考评工作,定期通报全市法制宣传工作情况

全面落实统计“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已明确纳入《北京市区县(开发区)政府统计工作综合考核评价办法》,今年要加强对普法宣传工作的考评力度,按照考评内容、标准和要求,认真细致做好考评记录,定期通报市和区县及开发区宣传工作开展和完成情况,为做好本年度及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考核、评比、表彰提供依据。

篇五:统计局档案工作计划
2016统计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县统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优化干部教育资源,提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质量,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的理论素质、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根据县委组织部2016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求,现就2016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6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按照“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抓好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和统计专业知识培训,着力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全县统计工作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干部教育培训以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的传统教育为重点,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抓好干部的法律法规、岗位技能和专业知识培训。

一是积极参加县级以上组织的学习培训;二是局党组牵头,做好全体干部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会议精神学习培训;三是分管领导牵头,做好全体干部法律法规、岗位技能和专业知识培训。

三、培训安排

1、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学习培训班

培训对象:统计局、统计调查中心全体干部。

时间:举办2期,学制1天(2月17日、4月11日)。

培训内容:“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主要精神宣讲,相关政策解读,提高统计系统工作人员理解、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能力。

培训地点:局会议室

2、经济普查业务知识培训培训班

培训对象:全县18个镇、相关部门统计干部、规模以上企业统计员。

时间:举办2期,学制1天(1月8日、3月6日)。

培训内容: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业务知识。

培训地点:局会议室

3、提高干部素质能力培训班

培训对象:统计局全体干部、统计调查中心全体人员,18个镇统计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员。

时间:举办2期,学制1天(4月22日、10月20日)。

培训内容:计算机知识培训、统计法律知识培训。

【统计局档案工作计划】

培训地点:局会议室

4、统计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和继续教育培训班

培训对象:2016年以前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所有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的统计人员。

时间:举办2期,学制2天(9月8日、9月22日)。

培训内容:统计法律法规、计算机操作知识。

培训地点:局会议室

篇六:统计局档案工作计划
2016年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为充分发挥统计法制工作保障作用,推进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根据《2016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思路

2016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主要思路是:围绕贯彻实施数据质量管理体系,结合统计“双基”建设,突出抓好重点服务业等联网直报执法检查,严肃查处非法代填代报、干预企业独立真实上报、屡次迟报和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保障“四大工程”顺利实施。

二、统计执法检查项目和内容

(一)统计综合检查

检查对象:有关乡镇(街道)。

检查内容:宣传和贯彻落实《统计法》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统计工作文件精神情况;乡镇(街道)统计机构规范化创建工作进展情况;乡镇(街道)主要统计数据质量;“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制度和“四条红线”(即:坚持不在基本单位名录库不得填报数据,坚持由企业独立报送真实的统计数据,坚持由企业自己上报联网直报数据,坚持由企业修改差错或补填不完整报表的原始数据)规定的执行情况。

组织实施:市局法规处牵头,各相关专业配合。

检查时间:2016年9月底前。

(二)联网直报企业检查

检查对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企业。

检查内容: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创建进展情况;企业“一套表”制度贯彻执行情况;企业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情况。

组织实施:市局工业、投资、贸易等专业处室牵头,法规处配合。

检查时间:2016年10月底前。

(三)统计代理专项检查

检查对象:全市统计中介机构。

检查内容:统计中介机构规范化建设情况;企业“一套表”制度贯彻执行情况;执业过程中有无涉嫌干预企业独立真实上报统计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

组织实施:市局法规处牵头,有关专业配合。

检查时间:2016年3月份。

(四)重点服务业专项检查

检查对象:各县(区)统计局、重点服务业联网直报企业。

检查内容:全省服务业统计年定报工作“六到位”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服务业企业依法履行统计义务情况和统计基础建设情况。

组织实施:市局服务业处、法规处。

检查时间:检查时间:2016年4-7月份。

三、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贯彻落实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综合协调法制及各相关专业力量,切实发挥统计法制工作保障作用。全年市局抽查不少于100个调查对象、县局抽查不少于50个调查对象。

2、强化行政指导。要将统计执法检查与行政指导紧密结合,将行政指导贯穿于统计执法检查全过程,综合运行政策辅导、走访约见、规劝提示、奖励引导、示范推荐、信用公示、警示告诫、案件回访、行政建议等方式,切实提高执法效能和被检查对象的依法统计意识。

3、提高执法成效。深入开展执法效能评估活动,完善评估方法,提高评估实效;注重统计检查与数据质量评估相结合,切实发挥执法检查保障数据真实性的作用;加大对违反“四条红线”、拒绝履行法定义务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典型统计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发挥统计法的威慑力。

4、规范执法程序。各地在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中,要严格执行统计执法检查程序和市局有关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加强对执法检查全程质量控制,做到程序规范、证据齐全、定性准确、裁量合理、查处过硬,切实提高统计行政处罚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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