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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计划

2016-08-01 12:02:0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深化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计划(共6篇)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党校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党校把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防止出现一阵风、走过场等现象,使作风建设常态化、规范化。党校从以下三方面着手建立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深化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计划》,供大家学习参考。

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
深化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计划 第一篇

党校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党校把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防止出现一阵风、走过场等现象,使作风建设常态化、规范化。党校从以下三方面着手建立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深入扎实开展。

一、 建立教育机制,夯实作风建设的思想基础

党校从教育培训入手,提高教职工的思想业务素质,从源头上防止作风问题的出现。一是针对不同人员的思想水平、心理素质等特点,分层次、有重点地进行培训,突出实效性,使广大干部职工从思想上筑起抵御各种不良风气的坚固防线。二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行业内相关法律法规,使党校教职工深刻认识到不良作风所带来的风险和严重后果,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强化自我规范、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能力。

二、建立约束机制,打造作风建设的管理平台

为加强作风建设,增强制度约束力,促进党校“四风”的日常养成,党校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约束机制:一是完善规章制度。在对现有制度梳理完善的基础上,制定校务公开、宣讲调研、学员管理、作风建设评议等专项制度,逐步形成

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制度体系,推动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加强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各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协调配合,加强对作风建设的日常督导,积极查找问题、整改不足、改进工作,形成作风建设的强大合力。三是严格考核问责。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对学员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究、究则必严,敢于亮牌,严肃追究,严格问责。

三、建立监督机制,为作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为推进党校作风建设全面开展,切实发挥监督应有的作用,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一是对下监督。充分运用廉政谈话、诫勉谈话、问题质询等手段,加强上级对下级的监督,争取把教职工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对上监督。进一步深化校务公开工作,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广辟意见建议反馈渠道,通过召开干部作风建设征求意见座谈会,设置投诉电话、举报电子邮箱等途径,了解和掌握实时信息,抓好对群众所反映问题、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处理和落实。

党校

2013年10月25日

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深化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计划 第二篇

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各级机关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关于围绕转型升级主线,扎实开展改革突破、创新提升“两个年”活动的总体部署,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为目标,以治庸治懒、提能增效、狠抓落实为重点,切实加强系统勤政廉政优政建设,进一步倡导高效廉洁、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为确保系统年度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为我市粮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活动对象

【深化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计划】 【深化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计划】

局机关、局直属各单位。

三、目标要求

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注重深化认识,使系统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作风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注重解决问题,使系统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进一步转变,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要注重建章立制,促进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形成;要统筹兼顾,以良好的作风推动今年各项工作的开展;要注重领导带头,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通过“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真正达到工作纪律明显改进,效能建设明显提升,精神状态明显提振,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干部事业心和责任感明显增强,各项工作得到有效推进和落实的目标,从而在系统上下真正形成风气正、思上进、干事业、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主要任务

这次“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重点要在以下五个方面取得成效:

1、跟踪督办,在重点工作上出成绩。根据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变动,建立各级班子成员跟踪督办机制,对本年度重点工作进行职能分工,逐一明确责任,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回音”。一是深入细致做好粮食收购订单签订工作。二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的作用,确保粮食供给稳定。三是全面贯彻落实储备粮管理办法,确保储粮安全。四是积极拓展产销合作关系,不断完善粮食供需平衡长效机制。五是着力推进两大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改善和整合粮食基础设施。

2、联系群众,在优化服务上出新措。一是加强与群众的面对面交流,倾听基层心声,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竭尽全力帮助基层群众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以好作风服务基层群众。二是提高服务效能,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努力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三是积极与奉化市裘岙村广泛开展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共抓组织建设、共育党员人才、共谋科学发展、共帮困难群众。

3、强化监督,在行风建设上出实招。一是开展“千局万站优化发展环境”主题活动,进一步深化“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创建活动,加强明查暗访和督促整改,推动粮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二是以规范粮食执法行为为重点,加强对粮食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依法执法的能力。三是进一步畅通和完善群众投诉的各类平台,充分发挥投诉电话、网上局长信箱等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四是深化民主评议活动,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拓展评议深度,促进机关规范化管理、改善机关作风、【深化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计划】

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机关形象,

4、加强督查,在效能建设上出实效。一是加强对干部作风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整治力度,开展“治懒治散”专项行动,切实改变部分干部中存在的“松、懒、散、庸”现象。二是深化“两提高、两降低”效能建设主题活动,继续抓好公务消费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落实,严格控制各类经费支出,积极推进节能降耗,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党务公开、企务公开工作,不断拓宽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推进行政权力公开化。三是加强对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四条禁令”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从源头上制止个别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网上炒股、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等违规行为,进一步落实效能建设各项制度。四是开展办公环境整洁优化活动。在现有条件的基础上,组织干部职工自己动手,通过以清扫卫生、清理文件、建章立制为重点的集中优化治理工作,对内部办公环境进行整治,美化室内环境,维护办公设施,创建出整洁、清新、有序、规范、和谐、文明的行业面貌。

5、监管并举,在廉政建设上出新举。一是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结合反腐倡廉专题教育活动,以学习党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作风建设、《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主要内容,强化党员干部意识,提高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召开一次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程序,增强班子成员的民主团结、和谐发展意识,进一步树立良好形象。二是积极倡导良好的生活作风和健康的生活情趣,开展“倡导健康生活、培养高尚情趣”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形成健康有益的生活情趣和良好的生活作风。开展“每月一书”读书活动,促进干部职工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三是深化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做好问题排查、整改、巩固成果等阶段的工作,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坚持自查自纠与督促检查相结合,着力解决重点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四是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认真落实《2010年宁波市粮食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强化廉政制度建设,落实源头防止腐败措施。

五、方法步骤

“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从现在开始,到2010年12月底基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找准问题(6月底前)

对照活动内容和目标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深入调查了解,广泛听取意见,找准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报告上报(局报市作风办,直属各单位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着力抓好四个环节:一是各单位组织召开动员大会;二是以党委、支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作风建设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三是各级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进行蹲点调研;四是认真梳理问题,形成问题梳理报告。

第二阶段:制订措施(8月底前)

针对找准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查找根源,认真研究制订解决问题、改进不足的有效措施和办法,书面上报(局报市作风办,直属各单位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解决问题(11月底前)

通过“五查五看”,对照找准的问题和制订的措施办法,逐项逐条抓好整改落实,逐个逐个抓好问题解决,书面上报(局报市作风办,直属各单位报局领导

小组办公室)。重点开展“五查五看”集中行动。一查政令是否畅通,看是否存在“中梗阻”、“下搁浅”等问题;二查机关作风,看是否存在冷漠生硬、作风粗暴、“吃拿卡要”等严重影响机关形象的问题;三查工作效率,看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问题;四查依法行政,看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五查执行规定、完成任务,看是否存在不到位、不落实情况。

第四阶段:总结巩固(12月底前)

认真回顾前三个阶段工作,结合实际,建立完善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巩固活动成果,做好总结,12月底书面上报(局报市作风办,直属各单位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这项活动的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领导,成立局“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杜钧宝担任,副组长由局党委成员、副局长杨久义担任,成员为各支部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处,负责日常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局“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

2、注重结合,务求实效。抓作风建设,力在行动、重在实效。要把深化作风建设与具体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在转变作风中推进工作,在推进工作中转变作风。要把深化作风建设与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推进粮食事业科学和谐发展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当前各项工作。各单位要主动查找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3、总结经验,及时反馈。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推动“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有序有效开展。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中的做法和成效,上报局“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办公室,办公室将及时把各单位的经验做法通过简报形式进行总结推广,并把成熟的做法转化为制度和规定,不断健全和完善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2016干部作风建设治理工作报告
深化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计划 第三篇

根据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为了进一步深化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提升机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全上下开展了干部作风建设专项治理活动。

一、整治范围和内容

本次干部作风建设专项治理活动在全机关全体干部和直各单位中开展。着力解决了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对有些上级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落实不彻底,停留在表面,对落实难度大的决策部署,缺乏有效的执行力,造成工作滞后现象。

二是干部贪图安逸,怕吃苦,缺乏艰苦奋斗、干事创业的激情。

三是工作方式方法简单,主动关心群众利益不够。

四是上班迟到,有睡懒觉现象

五是有浪费水电情况。

二、整治步骤

作风建设专项治理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二是检查追责和评议担责阶段;三是完善制度和总结评比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7月15日前)。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引导干部群众深度参与,动员宣传媒体深度介入,组织职能部门深度跟进,大力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制定了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结合各单位民主生活会查摆出来的问题,主动自查自纠,切实把问题搞准、把原因搞清、把方向搞明、把工作搞实。要采取适当方式就加强作风建设的相关举措进行公开。

(二)检查追责和评议担责阶段(7月15日—7月底)。作风建设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受理举报、明查暗访、专项检查、听取服务对象基层群众和各方面代表人士意见、组织专项评议等方式,查找问题,针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情况,落实责任主体,依据《机关工作作风问责暂行办法》予以问责。问责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凡自查自纠阶段自己已经解决的问题可从轻或免于问责,自查自纠阶段没有解决或自查自纠结束后出现的问题从严从重问责。

(三)完善制度和总结评比阶段(8月份)。各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绩效考核制、重点项目定期通报制、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和奖惩机制,着力从制度层面建立保证良好作风的长效机制,及时把成功的经验转化为制度和规定,通过制度创新来提速增效、清风正气。11月底作风建设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整治结果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治,我干部作风有所好转,各单位工作人员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为民服务意识增强。但是我们仍要防止有过场,把干部作风建设持续推进。

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是一项事关党和人民的事业能否兴旺发达、党能够长期执政并永葆先进性、科学发展观能否得以全面落实、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否顺利建成的长期而艰巨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率先垂范、坚持不懈、始终如一地搞好作风建设。我们坚信在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加快推进我发展。

2016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计划
深化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计划 第四篇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制定2016年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意见如下。

一、2016年机关作风建设的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又好又快发展为主线,以开展“优质服务推进年”活动为抓手,以服务企业、服务民生为重点,创新举措,破解难题,强化实效,全面实现效能提速、服务优质,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京”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在解放思想上实现新突破。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作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工作重心,坚定不移地推进思想解放,以思想领先推动机关作风建设的深化。要适应发展的新要求,顺应变化的新形势,大力推进机关思想解放,在广大机关干部中树立勇于超越部门利益、勇于创优争先、勇于承担责任的新境界、新精神,把对上负责与对人民群众负责、依法办事与服务发展很好地统一起来。要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作为思想解放的落脚点,紧密联系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用新的理念、新的思维、新的眼光,重新审视市情,全面把握优势,破解发展难题,拓展发展思路,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要以思想大解放推动新一轮的大发展,进一步增强广大机关干部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优质服务推进年”的要求,以更新的思路、更大的力度、更实的工作,努力为实现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确定的“五个走在前列”目标作贡献。

三、进一步提升为企业服务的水平,在促进发展上争创新业绩。要强化为企业服务的意识,把服务企业、推动发展作为想问题、作决策、干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树立“为企业服务无小事”的理念,坚持多指导不干预、多服务不设卡。要在完善发展政策上下功夫,加强重大项目、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根据发展需要及时制定和调整相关政策,以政策引导企业、促进发展。要在集聚发展要素上下功夫,紧紧围绕“加快推进跨江发展、加快建设五个中心”两项重点战略,以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打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为抓手,进一步降低企业的准入门槛、经营成本和办事时限,完善服务企业的机制,强化项目研究,加大向上争取和横向引进的力度,使更多的国家大项目、更多的外资民资好项目进入南京、扎根南京。市和区(县)两级成立“重大投资项目推进办公室”,实行全程服务,确保重大投资项目在最短时间内在南京落地。要积极创造条件,抓住国家推进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机遇,加快探索建立“大职能、宽领域”的政府事务综合管理体制,解决好多部门办事的接口问题,同级非垂直管理部门上下级协调不顺导致的效益损耗问题。机关各直接服务企业的职能部门,要围绕企业关注的重点问题、关键问题、共性问题,制定为企业办实事的具体项目和措施,充分运用机关的资源和优势,主动为企业提供融资、技术创新、人才培训、市场开拓、政策信息等服务,帮助企业突破发展瓶颈,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最大限度地提高服务企业的效率和质量。要建立和落实服务企业责任制,实行重点企业联系点、重大项目联系点制度,及时了解和跟踪有关部门在审批、执法、收费、服务等方面的情况,扎扎实实帮助解决好难题。要将为企业服务的情况和成效作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把服务企业的实效与机关的绩效直接挂钩,切实做到让已经在南京投资的企业有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让准备在南京投资的企业充满信心,为南京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四、强化为民生服务的实效,努力使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有新提升。要按照十七大关于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对落实“五有”的具体部署,把服务民生放在机关作风建设的突出位置,在服务民生上做更实在的工作,有更大的作为,让人民群众在改革发展中得到更多的实惠。要强化服务民生的政治责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民情、顺应民意、维护民利、赢得民心。要坚持以富民为核心,统筹推进、有序解决民生问题。机关各部门要从各自的职责出发,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突破改善民生的重点难点,把力量集聚到增加群众收入、完善民生保障等热点问题上,把资源集聚到解决就医、就学、住房等难点问题上,特别是要努力解决困难群体的生产生活,以重点难点问题的突破,带动民生的加快改善。机关直接为民生服务的职能部门,要在解决“五有”上下功夫,制定针对性、时限性、惠民性很强的办实事项目,努力在完善各项保障机制,保障人民群众享有物质帮助权、劳动就业权、社会保障权、受教育权等基本权益。年底,组织评选“为人民办实事”十佳项目。要努力为基层减负,大力释放基层的活力。针对基层反映强烈的台帐多、检查评比多、考核多等问题,制定科学的工作考核办法和标准,突出绩效考评,减少多头考核、重复考核,逐步取消各类单项评比,实施年终一次性综合考评。对必须进社区进行考核评比的工作,实行准入制度,凡不属于准入范围内的工作一律不得进社区考核、评比。进一步规范基层社区台帐,调整精简台帐项目,试行“电子台帐”,加强对为社区“减负”工作情况的监督,确保基层、社区能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服务民生的各项工作之中。

五、深化行政效能建设,不断提升机关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在“行政效能提升年”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探索建立持续推动行政效能提升的长效机制。认真对照群众评议机关活动中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深入查找行政效能建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和加强的措施;努力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结合推进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和电子政务建设,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理论论证和试点推广工作,探索建立机关工作标准化管理机制;结合工作考评和公务员考核,探索建立绩效考核问责机制,形成机关各项工作的明晰责权和考核标准,使每个工作岗位、每项工作都有规可依、有据可考,使机关工作更趋规范,运转更加有序,政令更加畅通。

六、继续加强处室作风建设,大力提高机关的执行力。继续抓好重点处室的作风建设,以提高执行力为重点,强化抓工作落实的力度。抓住不落实的事,盯住不落实的人,切实解决中间梗阻、政令不畅等问题,提高机关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整体水平。继续加强对有项目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资金支配权处室的监督,严格依法行政,严格竞争上岗、重要岗位轮岗等制度,健全内外部的监督约束机制,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培养和树立一批先进处室,尝试建立处室作风建设示范点,发挥好先进典型带头示范作用。抓好处室评议结果的运用,各部门党组(党委)对连续两年排名第一的处室要给予表彰奖励,对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的处室,在考核的基础上给予相应处理,更好地发挥处室评议活动在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中的作用。

七、巩固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积极打造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形象。继续把构建权力阳光机制与推进电子政务、政务公开、源头治理、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结合起来,在抓运用、发挥阳光运行机制的功能作用上下功夫,实现除行政强制外的全部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以及行政处罚事项网上运行。深入推进审批方式改革,真正形成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办理、即时反馈的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并联审批改革试点,通过软件升级、硬件改造,全面提高“市网上政务大厅”的承载能力和系统可拓展性能。不断加大督查力度,年中进行全面的检查,推进权力阳光业务系统的应用,并在应用中发现和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逐步把网络终端延伸到街道和社区,全面实现“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的工作机制。第一公文网

八、完善机关作风建设监督体系,促进机关作风建设经常性工作的落实。以“服务企业、服务民生”为重点,认真制定年度监督计划,重点对2016年底群众评议机关中反映具体问题的办理情况、“群众接待日”的落实情况、执法和服务窗口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情况、颁布的各项“禁令”、“不准”落实情况以及机关落实“承诺制”、“办实事项目”的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不断拓展监督手段和监督渠道,充分运用摄影、摄像、电话、网络等简便、快捷、直观的形式,发挥好网络监督员、新闻媒体监督员的作用,丰富监督手段。继续组织开展“百企走访”、“百个社区走访”等活动,深入企业和基层,及时发现“优质服务推进年”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跟踪检查,推动抓好整改。认真做好群众投诉件、领导督办件的办理工作。

九、抓好机关作风建设的制度落实,提高机关作风建设的整体水平。强化机关作风建设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职能处室负具体责任。抓好领导接待日、周三无会日、决策公示制、预告制、通报制、干部双向选择和重点岗位轮换等制度的落实,增强规章制度的刚性。完善机关作风建设“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加强机关作风与政风、行风的联动,加强市级机关和区县机关作风建设的联动,加强作风建设各种资源的整合和共享,完善沟通协调和合作办理的机制。加强对相对薄弱部门的重点指导,形成责任明晰、上下协力、整体协调、同步推进的行业、系统机关作风建设机制。探索建立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从增强自律机制、约束机制、奖惩机制、监督机制和考核机制等方面探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机关作风建设的工作制度,逐步建立完善制度体系,使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十、进一步完善综合评价体系,深化机关作风建设综合评价机制。坚持以人民评判为导向,总结连续7年开展“万人评议机关”、连续5年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评价的经验,针对新形势、新任务下的机关作风建设新的工作特点和要求,对现行综合评价方案进行修订和完善,更多运用先进的评价理念和评价手段,提高综合评价的科学性,降低评价工作的成本,提高综合评价的效益。年底继续组织开展市级机关作风建设综合评价工作,评比表彰机关作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2016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3篇
深化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计划 第五篇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通过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干部队伍在整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境界大提升,精神风貌大改观,工作作风大转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为“做大总量、决战工业700亿”提供过硬的作风保障。

二、时间安排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从2016年4月开始至2016年8月基本完成。阶段安排与全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同步开展、同步推进。

三、目标任务

结合我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解决作风建设上五个方面的问题:

1.解决党性不强,脱离群众的问题。重点解决党性观念淡薄,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政治觉悟不高,政治敏锐性不强的问题;高高在上、唯我独尊、自我膨胀,对群众耍态度、摆官架、搞特权的问题;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漠视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等问题。

2.解决政令不畅,组织纪律观念淡薄的问题。重点解决缺乏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部门利益至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落实上级政策做表面文章,自行其事,我行我素,搞“体外运行”、“暗箱操作”,工作“两张皮”的问题;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决定打折扣、搞变通、降标准,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组织纪律观念淡薄,不遵守组织制度、不服从组织管理、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汇报,无组织无纪律等问题。

3.解决作风不实,慵懒散浮的问题。重点解决思想保守僵化,缺乏开拓进取精神,工作标准不高,精神萎靡不振,缺乏激情,不求无功,但求无过、得过且过的问题;责任心不强,敷衍塞责,不敢担当,消极懈怠,遇到矛盾绕着走的问题;服务态度差、生冷硬横、办事拖拉,执行不力、效率不高的问题;工作急功近利,调查研究不深入,情况不清、心中无数,欺上瞒下,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等问题。

4.解决办事不公,行政乱作为的问题。重点解决执法执纪权滥用、执法不公,有法不依、违法行政、越权执法、随意执法,野蛮执法的问题;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用行政处罚裁量权,人情执法,重罚轻教、以罚代管、罚而不管、趋利执法等问题。【深化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计划】

5.解决为政不廉,以权谋私的问题。重点解决“吃拿卡要”、中饱私囊,借帮助企业争取资金和优惠政策之机收受“回扣”的问题;不按规定办事,违规插手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行政审批等领域,搞权力“寻租”,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的问题;工作推诿扯皮,办事“中梗阻”,服务故意刁难,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

四、方法步骤

1.自查自纠阶段。针对需要重点解决的五个方面问题和近期全市通报的几起干部作风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对照中央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体要求以及本单位实际,强化问题意识,把群众的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成果的重要指标,从工作实际出发,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企业一线,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全面摸清、找准工作中的差距和作风上的不足。领导干部要带头把自己摆进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从严从实找准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要切实防止以工作问题代替作风问题,以笼统问题代替具体问题。

2.整改落实阶段。每名干部都要针对查摆的问题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进度,认真做好整改落实。要采取一定形式对查找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整改的问题要采取销号的办法进行管理,确保查摆出的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督查小组要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对群众意见大、不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

3.建章立制阶段。要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抓紧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认真梳理完善已有制度。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要继续坚持。注重总结经验做法,针对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研究出台新的具体制度和规定。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坚决纠正无视制度、执行制度有例外的问题,强化制度执行力,提高党员、干部依法按制度办事意识。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搞变通、打擦边球的行为。

五、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财政局干部作风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2、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一是局机关和各乡镇财政所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加大对我局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力度,适时报道我局在专项整治活动中的做法和成绩,扩大社会影响。二是突出宣传重点,把提升干部作风、提供优质服务、推进“五型”财政建设等作为重点向社会推介,局机关信息报道小组和各乡镇财政所要组织一批有份量的素材在媒体上进行报道,力争形成一批宣传精品。三是注重树立典型,尤其要注重挖掘财政系统内先进典型或特色工作,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提升财政形象。

3、加大督查力度。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小组要做好整个活动的督促检查工作,及时了解情况提出建议,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解决,对违纪违规问题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确保活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要充分发挥举报信箱等平台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收集线索,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要进行重点督导,确保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个体诉求得到有效落实。

第2篇

为扎实有效地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巩固扩大“大培训、大调研、大比武”活动成果,全面提升财政绩效管理水平,促进各项财政工作提质、提速、提效,根据《关于在全市财政系统开展绩效管理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经研究决定,2016年在全县财政系统开展绩效管理提升年活动,特提出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决战大工业,推进大统筹,改善大民生,实现大跨越”的发展思路,以提升服务发展绩效、提升资金使用绩效、提升创新理财绩效、提升机关建设绩效为抓手,以建立理念先进、机制健全、管理规范、团结进取、作风优良的绩效财政为目标,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县域经济的科学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内容

(一)大力培植财源,提升服务发展绩效。按照“做大经济总量,扩大城市体量,放大发展能量”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全力服务沿江开放开发、昌九一体化和决战工业700亿,不断夯实财政增收基础。

1、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机制,通过投资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奖励方式支持工业企业发展,以财政资金引导,吸引社会资本投入。

2、加大担保融资力度。继续争取省财政“财园信贷通”的支持;全面铺开“财企惠贷通”融资模式;确保完成省担保公司下达任务(2个企业,2000万元);通过财政信用融资担保方式积极申报德鑫纺织3000万元贷款。

3、加大争资争项力度。认真研究国家、省投资政策和方向,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与省市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千方百计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扶持。

4、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确保圆满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争创招商引资先进单位。

5、加大跟踪帮扶力度。继续对口帮扶好塑丽龙纺织有限公司等企业,帮助它们解决实际困难。

6、加大项目资金保障力度。多方筹措城建项目资金,保障资金需求,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二)强化财政监管,提升资金使用绩效。一是进一步加强会计信息质量、民生资金和重大工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预算编制和执行等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干部安全。二是继续做好财政投资评审和财政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健全投资评审专家库、材料信息价格库;建立和健全对中介机构的考核制度和淘汰制度,制定奖惩办法和激励机制,提高中介机构的积极性;大力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三是加强财政系统内部监督检查,强化内控制度建设,确保内部资金运行和干部安全。四是做好财政担保资金的保后监管工作,完善政银企合作机制,积极防范担保风险。

(三)坚持深化改革,提升创新理财绩效。

1、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健全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的机制,加强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统筹衔接。

2、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经费支出管理,加快公共财政预算执行进度,控制新增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压缩财政结余结转资金;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做到“两个覆盖”(单位覆盖和资金覆盖),加强国库资金调度。

3、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大力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管理体制。

4、建立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建立并出台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制度,偿债准备金制度,加强债务风险防控。

5、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强化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建立厉行节约长效机制。

6、深入推广应用办公自动化系统。进一步做好县乡两级财政部门OA系统上线应用工作,提高办公效率和质量;继续做好县直各单位财务集中监管系统的应用。

7、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改革。进一步规范电子化政府采购,推进有关办公用品的协议供货采购。

8、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巩固与完善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规范操作程序,加强项目建设,严格资金管理,完善考核制度;按照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转型升级要求,整合资金,科学定位,优先做好我县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

(四)全面改进作风,提升机关建设绩效。一是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二是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对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各个环节和防控制度的落实及执行情况加强督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三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四是严格遵守和执行《县财政局机关工作人员“十不准”制度》,加大明察暗访和惩戒力度,巩固机关效能建设成果。五是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继续发扬省级文明单位风尚、开展“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等争创活动,力争各项工作在省、市取得先进。六是深入推进乡镇财政所建设,做好标准化财政所创建工作,加强财政所信息化建设。七是积极筹集、合理安排、及时拨付社会保障资金,确保社保资金的使用质量。落实好各项公共财政政策,保障好县政府各项为民办实事资金需求。八是大力弘扬财政机关文化。抓好党建带群团建设,积极组织参加市局和县局开展的文体活动。九是积极做好综治、计生、信访和包村扶贫工作。

三、总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财政局成立绩效管理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各乡(镇)财政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在县财政局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抓好实施工作。

(二)精心组织实施。绩效管理提升年活动分三个阶段:一是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2月12日至2月28日)。二是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3月1日至12月1日),各乡(镇)财政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结合本股室(单位)实际,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周密组织实施;建立活动倒逼机制,局活动领导小组适时组织阶段性督查指导。三是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结合年度考核对各乡(镇)财政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总结。

(三)拓展活动载体。各乡(镇)财政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围绕“四个提升”的要求,逐一采取措施,积极创新开展富有特色、紧贴实际的活动,确保绩效管理提升年活动达到预期成效,为促进财政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第3篇

2016年,县财政局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省、市财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动绩效管理提升年一系列工作,按照“一改、二争、三强、四严、五提、六治”的工作思路,努力实现全年工作目标。

【深化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计划】

“一改”:就是要继续深化财政改革。在已有“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基础上,利用好“账户资金运行管理系统”,逐步上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和“财政资金监管系统”,达到“阳光财政”、“阳光财务”、“受控运行”、“联动监管”四个目标,实现资金全覆盖、流程全控制、账户全监管;进一步加大对公务卡改革工作力度,引导和督促预算单位开展公务卡消费结算,解决“开而不用”的问题,全面铺开公务卡消费还款业务。

“二争”:就是要大力争取资金,大力争取项目。抓住省委书记强卫在调研时指出的“要把打造成为推进昌九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支点”这一战略部署,抢抓机遇,努力向上级争取更多的财政资金扶持,争取更多的项目在县启动和实施,营造经济跨越式发展的良好环境,把打造成产业招商热地、产业发展高地、产业集聚洼地,使之成为推动昌九一体的重要支撑和实施双核战略的重要支点。

“三强”:就是要强化税收征管、强化票据管理、强化国资监管。坚持以票管收,源头控制,加大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稽查力度,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大力实施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改进国有资产监管模式,逐步实现全县资产信息化、动态化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四严”:就是要严格预算编制、严格支出控管、严格财政监督、严格内部管理。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编制预算,强化预算约束,细化财政预算支出,坚持量入为出、略有结余的原则,把保运转、保工资放在首位,加大对民生工程的倾斜力度。加强财政日常监督和重点监察,进一步规范和整顿财经秩序。在内部建立严格的内部管理和约束机制,规范财政内部管理。

“五提”:就是要紧紧围绕绩效管理提升年活动,并以此为契机,着力实现财政“五提”目标,即通过不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规范程序,促进政府财力资源合理配置,进一步提高财政宏观调控能力;通过加强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建立和完善财政运行新机制,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通过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财政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通过加强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提高财政队伍整体形象。

“六治”:就是要治庸、治懒、治散、治浮、治赌、治贪。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第二批党的群众路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扎实开展“六治”工作,重点解决工作责任不强、创新能力不强、缺乏大局意识、效率低下、不积极主动、作风不实、能力平庸、得过且过、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自由散漫、拜金主义、以权谋私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要提倡干事、反对无为,提倡创新、反对僵化,提倡团结、反对内耗,提倡务实、反对漂浮,提倡廉洁,反对腐败。做到工作上“不出格”、纪律上“不出线”、生活上“不出圈”,努力打造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财政队伍。

2015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深化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计划 第六篇

第1篇: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九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工作部署,坚决纠正财政供养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妨碍社会公平正义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豫纪发〔20XX〕21号)的通知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强化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监管,推进编制、财政、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通过专项治理,澄清机构编制、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和工作关系底数,坚决纠正财政供养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妨碍社会公平正义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

二、治理范围

学院所属部门各类财政供养人员。

三、治理内容

(一)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含津贴补贴、补助,下同)、离退休(退职)费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的。

(二)工作人员考上全日制学历教育脱产学习的;未履行审批手续,长期不上班、离岗经商办企业、长期在外进修学习或从事其他工作等,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

(三)以借调为名,既不在借入单位又不在借出单位上班,但仍领取工资的。

(四)用少量薪酬聘用他人顶岗,自己从事其他工作,在单位领取工资的。

(五)已调整工作岗位,但工资关系未按规定随行政关系转办的。

(六)未经批准在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兼职,领取双份报酬的。

(七)在职及离退休人员亡故或被宣告失踪,仍由家属继续领取工资的。

(八)已达退休年龄(经组织批准的除外)和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仍领取在职人员工资的。

(九)不在特定工作岗位工作,违反规定领取特殊岗位津补贴的。

(十)不符合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或以前符合、现在不符合有关规定,仍由家属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

(十一)弄虚作假、占编制不上班,骗取冒领财政资金的。

(十二)其他采取不正当手段,违反规定领取工资、离退休费的。

四、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上下联动”和部门自查整改与组织核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实事求是、宽严相济、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进行处理。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8月1日至9月15日)

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治理工作实施意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对照“吃空饷”的各类情形,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要认真梳理全体人员工作关系、工资发放、在岗在位情况,做到不漏人、不漏项、不隐瞒、不作假,如实填写《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情况统计表》和《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15年9月15日前报学院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行政办公楼427房间,联系人:李志荣,电话:65928118)。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9月16日至10月10日)

通过查阅资料、现场察看、走访座谈等形式,深入各部门进行全面核查。被群众举报投诉、自查不认真自纠不到位的部门进行重点核查。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阶段(10月11日至11月10日)

加强机制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办法,建立问责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意识。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和人员经费管理办法,实现人员编制、人事关系、工资变动、党纪政纪和司法处理等信息共享机制。二是建立机构编制情况、人事工作关系、工资津补贴发放、人员去向公开公示制度,建立“谁管理谁负责”的问责机制。三是建立监督检查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工资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洛阳理工学院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杨小林

副组长:袁静波 董延寿 韩振英 曹国杰

成 员:韩洪涛 王大力 赵尊群 宁建辉 王 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韩洪涛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密切配合。各机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组织部、人事处要进一步核实各部门机构编制及现有在编人员情况,为治理工作提供数据,并根据核查情况及时调整或核销“吃空饷”人员所占编制;同时要根据在编人员在岗情况及时调整核销组织人事、工资关系,并办理相关手续;财务处要根据编制、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手续,及时调整工资数据或核销工资关系,并相应核减工资预算。纪委要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在治理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查处。治理办要及时收集各种表格并及时向上一级治理办公室上报有关材料。全校各部门要加强沟通,按时报送有关材料,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三)注重实效。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要求,精心组织安排。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营造良好的治理氛围。要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抓好自查清理和审核整改工作,尤其要严把审核关,逐人逐单位进行审查,做到“六查”:查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况。要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严肃纪律。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对自查自纠阶段的督促指导,做好重点检查阶段的核查工作。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切实强化社会监督。要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对群众反映和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认真清理纠正。对专项治理工作不认真,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第2篇: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周口市深化“转创”活动、推进“狠抓落实年”工作方案》(周办〔20XX〕4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公职人员管理,严明工作纪律,切实解决机关干部长期缺岗不上班“吃空饷”问题,依据《公务员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职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治理范围

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公职人员。

二、治理对象

1、不符合政策规定,以借调、病休、停薪留职等名义不在岗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

2、经组织选派或非经组织选派外出学习期满未回原单位工作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人员;

3、长期旷工或请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不在岗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

4、在职人员自动离职或离退休人员死亡或被宣告失踪后,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

5、达到退休年龄,未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标准领取工资、补贴的人员;

6、调动后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又在新单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故意隐瞒情况虚报冒领工资、补贴归单位或个人使用的;

7、被判刑或者受到纪律处分后,未按相关规定降级或停发工资,仍按原职级领取工资、补贴的人员;

8、将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

9.企业下岗、内退人员领取生活费后,又在财政供给单位就业领取工资的人员;

10、其他各类虚报人员编制,冒领财政拨款的。

三、治理方法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由市“转创办”牵头,会同组织、编办、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组成专项治理办公室,统一组织,分级实施,治理工作分为自查自纠、集中核查、整顿规范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1日一6月20日)。各级各部门召开动员会,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明确专人负责。结合本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册、工资表、花名册、考勤记录等相关信息,摸清底数,认真登记,如实填报“吃空饷”人员表(表格附后)。对自查出的“吃空饷”人员,主动承认错误并退还违规领取的工资和福利补助的,以及能积极主动如实上报纠正“吃空饷”人员的单位,可不追究该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由所在单位负责清退已领取的工资和补贴,上缴同级财政,并到相关部门办理核减工资和编制手续。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要写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自查结果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并由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报各级专项治理办公室。

(二)集中核查阶段(6月21至7月31日)。市专项治理办公室根据自查情况,深入市直各单位进行核查,抽查各县市区有关单位,按照编办数据库实名制信息与单位实有人员相对照,财政核拨工资花名册与单位实有人员相对照,单位实有人数花名册与考勤登记表、人员身份证相对照的办法,与干部职工逐人见面,不留盲点。特别是把各级教育部门的一线教师作为重点核查对象,采取现场签名笔迹与教案备课笔迹相对照,师生相互指认等办法,坚决制止弄虚作假及其他不良现象的出现。凡不认真自查自纠,经群众举报并核查属实的“吃空饷”人员,除退还已领取的工资和福利外,还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整顿规范阶段(8月1日至8月20日)。核查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要对核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重点解决本单位在人员管理上出现的各种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并将工作总结报市专项治理办公室。市专项治理办公室根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会同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制定解决“吃空饷”问题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把开展公职人员“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开展好各个阶段的工作,研究和解决治理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完善公职人员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坚持边清理、边整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各级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实行“三公开一监督”(即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监督)。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对清理结果负总责;坚持实事求是,严禁瞒报、漏报各类“吃空饷”人员;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弄虚作假、打击报复、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三)建立机制。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以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汲取教训,严肃编制、人事纪律和财务管理,本着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掌握人员变动等情况,及时到组织、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办理各种手续,凡干部任免、调入、调出或录用到新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将工资关系留在原单位,调出单位必须在3个月内向有关部门申请,理顺编制和工资手续;及时核减在职死亡人员的编制、工资关系;核减离退休死亡人员的离退休生活费;及时核减非组织选派的离岗学习人员的工资;及时核减不符合遗属补助条件人员的遗属补助等,坚决杜绝公职人员“吃空饷”现象的再次发生。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将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394-8238930,电子信箱:XXXX。

第3篇: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和财政纪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要求,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省委、省政府决定,20XX年9月至12月在全省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为保证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根据《河北省“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要求,以纠正多领、冒领、骗领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为突破口,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和财政纪律为重点,以构建防范“吃空饷”长效机制为目标,切实解决组织人事和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振兴河北体育、建设体育强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治理范围和清理对象

(一)治理范围

此次“吃空饷”专项治理的单位,包括局机关和以财政拨款安排人员经费的各直属单位。人员范围包括20XX年6-8月份以财政性资金发放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的人员。

(二)清理对象

1、在编职工离职、开除、辞职、辞退、非组织选派自行离岗学习、长期病事假、长期旷工、已故或失踪、违规停薪留职,但未办理核销(减)工资手续,仍在原单位正常领取工资福利人员。

2、按规定应办理而未办理退休手续,以及已办理了退休手续,但仍按在编职工领取工资人员。

3、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已故或失踪,其家属或利害关系人仍代领离休费、退休费或退职生活费人员。

4、离休、退休职工从社会保险机构领取养老保险金,又同时从财政领取离休费、退休费人员。

5、受党纪政纪处分、被司法机关羁押和受到刑事处罚未按规定进行工资核销(减)人员。

6、享受遗属补助的人员已不具备享受补助规定条件,仍继续领取补助人员。

7、虚报多领、冒领职工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的单位和人员。【深化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计划】

8、其他已经不具备直接从财政领取补助条件、仍继续领取补助的人员。

三、治理步骤和方法

专项治理工作,从20XX年9月5日开始,至20XX年12月20日结束,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阶段(20XX年9月5日至9月18日)。

9月中旬,召开河北省体育局系统“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各单位也要及时召开动员会议进行部署,启动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治理工作要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通过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深入广泛的宣传发动,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吃空饷”的危害性和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单位自查阶段(20XX年9月19日至10月15日)。

各单位要按照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和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人员信息公示和自查工作。公示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公示内容包括:专项治理公告,单位2015年6-8月份领取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人员信息(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本单位及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地址和通信地址。第二次公示的内容为各单位自查结果,即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确认的“吃空饷”人员信息。在组织进行全员公示的同时,各单位要对照机构编制管理证、增人计划卡、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领取表、在岗及离退休退职人员名册等的基础上,结合单位考勤记录等情况对在职领取工资人员进行核查;采取走访、慰问或其他合适形式,了解掌握领取离退休金、退职生活费、遗属补助人员准确信息。对所有被群众举报人员,必须一并纳入排查清理范围,仔细查证,一一确认。两次公示纸质信息要在单位办公地点明显位置张贴,有条件的单位要在内部网络发布公示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各单位要将两次公示信息和全面汇总整理确认的“吃空饷”人员信息及相关材料,连同自查情况报告一并报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的公示、自查情况进行现场抽查,抽查面不少于30%。

(三)集中核查阶段(20XX年10月16日至11月5日)。

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抽调专门人员,依据各单位报备的公示信息、群众举报信息和单位排查出的“吃空饷”人员信息,对照有关文件和所掌握的清理范围内所有人员信息,进行对比核查。对部分单位,特别是一些人员较多、自查“吃空饷”人员零报告的单位,要作为重点进行检查。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受理群众举报,详细记录群众举报信息,并依据举报线索逐一调查核实。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所有重点检查和群众举报查出的“吃空饷”人员信息,单独记录,单独统计,并向有关单位反馈。

(四)清退处理阶段(20XX年11月6日至11月25日)。

对清理出的“吃空饷”人员,要立即停止其领“饷”行为,并立即按照规定程序核销(减)工资福利和补助。认真核实“吃空饷”人员多领财政资金情况,多领资金追溯到“吃空饷”人员开始时间算起,对多领的财政资金单位必须负责追回或在以后发放的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中逐月扣回,并缴入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

对“吃空饷”人员的处理,要充分体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指导思想,对主动自查上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退回多领财政资金的,依据有关规定从宽从轻处理,可不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被群众举报核查属实或经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核查证实的人员,要从严从重处理,除必须退回多领资金外,还要对“吃空饷”人员及其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性质恶劣、影响大、涉及腐败违法违纪或拒不配合的人员,可依据有关规定做出开除党籍、公职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1月26日至12月15日)。

各单位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同时认真填写有关报表(见附件2、3)。报表和单位总结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数据一并报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董得良同志和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监察专员牛祯贵同志为组长,计财处、人事处、监察室等有关同志为成员的河北省体育局“吃空饷”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计财处,具体负责组织局系统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认真组织实施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

(二)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既要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又要通力协作配合。计财处既要全力做好日常工作协调,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正常运转,同时要负责提供、核实财政统发工资人员信息、协助办理多领财政资金的缴库手续、指导单位进行相关账务处理;人事处要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格编制管理,做好政策解释、信息提供、各单位编制情况核实、清理范围人员工资福利核定、“吃空饷”人员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核销(减)手续办理、从社保机构领取养老保险人员信息核实、领取遗属补助人员资格认定、“吃空饷”人员界定和组织人事处理;监察室要对“吃空饷”人员清退处理进行全过程监督,并提供有关违规违纪党员和领导干部方面的信息。

(三)把握政策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关乎个人利益。因此,要准确把握落实有关组织人事、财务管理及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政策,确保各项工作在正确、一致的政策指导下进行。要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事项,做到逐一登记、逐一排查、逐一处理,同时要特别注意做好群众举报信息的保密工作,防止打击报复行为发生。要密切关注社情舆论,正确引导舆论导向,认真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和各种咨询,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各类“吃空饷”专项治理数据,未经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不得对外发布。

(四)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单位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于组织工作不认真、公示信息不全面、受理举报不及时、执行政策不彻底的单位,要责令其立即改正并“补课”。逾期完不成工作任务、达不到工作目标的,要对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问责。

(五) 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各单位要结合本次专项治理情况,全面分析、查找在组织人事和财务管理、政策执行和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缺陷和漏洞,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防范“吃空饷”长效机制,巩固本次专项治理成果,防止“吃空饷”问题反弹。

第4篇: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9月至12月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根据《张家口市市本级“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我局“吃空饷”专项治理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纠正多领、冒领、骗领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为突破口,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和财政纪律为重点,以构建防范“吃空饷”长效机制为目标,切实解决组织人事和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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