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工作计划 > 计划生育培训计划

计划生育培训计划

2016-08-03 11:27:48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计划生育培训计划(共6篇)计生培训计划关于印发经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培训计划的通知各村(居)、有关单位:现将《关于印发经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培训计划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2012年经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培训计划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区人口计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努力打造一支思想好、作...

欢迎来到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栏目,本文为大家带来《计划生育培训计划》,希望能帮助到你。

计生培训计划
计划生育培训计划 第一篇

关于印发经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

工作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村(居)、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印发经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培训计划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2012年经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培训计划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区人口计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努力打造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精干高效,能适应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计生干部队伍,结合我区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培训计划。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以提高人口素质的目标,按照计生队伍法制化、职业化、村级计生管理员正规化的要求,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强化人才意识,坚持分级负责、分类培训、强化管理,深化教育培训思路,突出教育培训重点,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全面提高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

二、 工作目标

本年度区人口计生办组织综合培训不少于3次,以会代培不少于6次,村(居)基层领导干部及社区计生服务员培训率要求达100%。

三、 培训内容

1、 计生政策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

培训内容:《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及“一法三规”相关内容

培训对象:区计生办工作人员、社区党政一把手及基层计生专干

培训时间: 2012年4月

2、 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应用。

培训内容:全员人口系统操作和应用

培训对象:区计生办工作人员、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专干及小组长、企业计生专干

培训时间:2012年4月

【计划生育培训计划】

3、依法行政业务知识培训

培训内容: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中的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案件的受理与委托、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卷宗的规范以及强制执行等内容。

培训对象:区计生办工作人员、社区党政一把手及基层计生专干

培训时间: 2012年5月

4、人口计生业务知识培训

培训内容:宣传教育、政策法规、技术服务工作、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计生协会等相关业务知识。

培训对象:区计生办、计生服务站工作人员、社区党政一把手及基层计生专干

培训时间:2012年7月

5、药具管理培训

培训内容:了解避孕药具管理、发放基础知识,服务、随访流程等。

培训对象:区计生办工作人员、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发放人员

培训时间: 以会代培

6、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

培训内容: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

培训对象:区计生办工作人员、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专干及协会小组长

培训时间:2012年8月

7、不定期举办全区党政领导和领导组培训班。

定期将计生工作要点及重要文件精神上报区工管委中心学习组,党政领导进行学习领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计划生育培训教案
计划生育培训计划 第二篇

计划生育培训教案

一、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概述

二、计划生育政策、

三、法律责任

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五、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概述

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是融政策、思想、知识和信息为一体的宣传内容相当广泛。

1、明确的目的性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内容虽然涉及到社会的各个领域但都是围绕一个主题——人口与计划生育而且所宣传教育内容都是为了服务于计划生育工作。

2、对象的全民性 人口和计划生育是一个普通的社会问题涉及千家万户与每一个人密切相关。

3、任务的长期性和作用的渐进性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任务实施的过程是宣传者按照既定的宣传方针对宣传对象在心理上施加有目的、有计划的影响以改变宣传对象心理定势行为趋向的过程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

4、管理上的结合性、服务性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与两个文明建设紧密相联具有广泛的社会性。

5、地位和作用 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中心环节。

计划生育政策

1、人口政策 控制人口数量 提高人口素质 改善人口结构

2、生育政策 生育必须按计划进行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条例规定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禁止生育第三个孩子。

3、技术政策 坚持以避孕为主坚持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

4、奖励政策 对响应国家号召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给予物质、精神奖励生活照顾和各种优惠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妻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5、优生优育政策 优生优育是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的合理方面是计划生育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大力推行检查制度开展优生优育的咨

询门诊开展优生遗传检测。

结婚生育调节

教职工结婚必须达到国家法定婚龄凡需登记结婚的职工领取结婚证后到学校办登记上帐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凡属学校育龄女职工自愿安排生育一个子女的在怀孕三个月内在本单位登记审核到学校工会办办理一胎服务证。

1、育龄女职工申请生育户籍为双滦区非农业由所在单位承办。

2、育龄女职工申请生育户籍在外省市、地区非农业户籍、农业户籍由其户籍地发给生育审批表并由本单位签字加盖公章后递交户籍地并由户籍地核发生育报务证本人持生育证向工作单位登记备查。

3、女方不在本单位工作的男教职工生育必须由女方工作单位或女方户籍地区、乡、镇一级政府计划生育部门出具批准生育证明交所在单位计划生育办公室备查。

生育二胎所具备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二胎的夫妻女方再生育年龄应当在26周岁以上生育间隔应当在四年以上年龄在28周岁以上的可以缩短生育间隔。

1、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2、依法收养一个子妇后又怀孕的。

3、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只有一个子女的。

4、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或相当此标准的其他非遗传性疾病的只有一个子女的。

5、夫妻双方均为全国一千万以下人口的少数民族只有一个子女的。

6、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在本省定居的台湾、香港、澳门同胞只有一个子女的。

7、再婚前无计划外生育的再婚夫妻重组家庭时只有一个子女的或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子女而另一方有两个含两个以下子女的丧偶再婚者。

8、在矿区井下作业连续5年以上且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矿工只有一个子女的。 对于符合规定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育龄夫妻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必须由女方所在单位提出申请享受独生子女家庭待遇的育龄夫妻提出申请时必须缴回《独生子女光荣证》并退回所享受的独生子女父母奖金核实无误由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经公司计生办审核后报上级计生部门批准核发二胎生育服务证。

晚婚、晚育、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初婚职工法定婚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推迟三年以上登记结婚方为晚婚晚婚增加奖励假15天一方晚婚只奖励一方晚婚假。已婚后年龄在24周岁以上的女职工初产妇为晚育晚育增加奖励假45天并给予男方护理10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夫妻增加奖励假30天。上述各种奖励假期待遇比照婚、产假待遇。对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经女职工本人申请夫妻双方签字由所在单位审核后报公司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批并联发给独生子女光荣证三张审批表、一张声明书、4张夫妻合影照、子女生育证、出生证、户口卡。

农业户籍女合同制职工终身要一孩的需在本单位申请由女方户籍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在本人所在单位计生办备案后方可享受独生子女家庭待遇。从领取《独生子女证》到子女18周岁止对独生子女父母双方所在单位分别发给不低于10元的奖金夫妻双方分别以《独生子女光荣证》审批表为奖励依据并存档备查一方为我公司职工另一方为无职业的城镇居民持社区及街道办事处两级证明独生子女证审批表由职工所在单位发给20元奖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子女年满18周岁的

【计划生育培训计划】

享受《条例》规定的独生子女家庭奖励。

1、符合规定生育一个子女的。【计划生育培训计划】

2、符合规定生育两个子女只有一个子女存活并不在生育的。

3、只有一个依法收养的子女并不再生育的。

4、符合规定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婚或者丧偶后尚未生育的再婚夫妻一方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并不再生育的双方都可以享受《条例》规定的独生子女家庭奖励。

5、生育的第一胎为双胞胎或者多胞胎只有一个子女存活的。

6、已经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并享受《条例》规定的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后其独生子女死亡并批准又生育一个子女的重新享受其奖励。

7、享受独生子女家庭奖励的夫妻离婚或者丧偶的再婚前的双方或者丧偶一方可以分别享受奖励再婚后自愿不生育的也可以继续享受原奖励。

法律责任

职工计划外怀孕必须主动采取补救措施如不主动采取补救措施和限期改正后以一千至二千元罚款拒不采取补救措施计划我生育的职工按有关规定处以一次性罚款和行政处分。职工不在本单位填写“声明”且领取结婚证又不在本单位登记备查的对双方分别给予罚款500元。

凡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对生育双方按以下标准各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经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女方怀孕三个月以上因意外终止妊娠的应当到县级以上医院并及时通知计划生育办公室由医疗专家小组认定后出具终止妊娠原因的诊断证明无诊断证明的其《第二个子女生育证作废》并不再安排生育。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而收养子女的对收养人按以下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对出现不符合规定而生育或者收养的当事人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并取消单位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计划外生育计划外收养的职工双方所在单位坚决实行一票否决除按上级部门规定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每出现一例计划外生育收养的单位将按规定处以2万至3万的罚款。

五、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长效避孕措施。凡是计划外怀孕的必须采取补救措施育龄女职工以上环为主育龄女职工施行上环术休息5天营养费50元。对不按上述采取措施而计划外怀孕者必须采取吸宫引产等补救措施费用自理视为病假。对按要求采取节育措施失败者造成怀孕的职工到医疗部门主动采取补救措施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营养费100元持医疗部门证明休息。各单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要定期的组织育龄职工检查透环本人在指定时间内不去检查扣发当月效益工资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不按时组织出现计划外怀孕在四个月内没有发现没有采取补救措施扣发计划生育工作人员6个月计生岗位津贴。

六、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

为了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保障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根据《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计划生育条例》、《城镇职工生育保障实施办法》。

生育保障待遇

女职工计划内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在下列休假时间内工资保持在岗期间工资水平不变由用人单位发放。

1、怀孕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产假20元。

2、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产假30天。

3、怀孕满4个月不满6个月终止妊娠产假42天。

4、怀孕满6个月以上分娩或终止妊娠产假90天其中分娩产前休假15天。

5、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6、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7、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奖励晚婚育产假45天。

组织管理

学校把计划生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有一名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管理网络、计划生育协会管理网络。单位要设专兼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从事计划生育专职工作人员每月发给不低于60元的岗位津贴兼职人员不低于30元。

对公司所属调入调出的职工各单位人事劳资部门通过计生部门职工生育情况对调入职工有计划外生育或怀孕者决不能调入、调出本单位要把生育奖惩情况随档案介绍到新单位继续执行。对公司所属各单位下岗、待岗、停薪、长休病假、内退、企业放长假的人员但工作关系仍在原单位的其计划生育由原单位负责。【计划生育培训计划】

2016计生干部培训计划5篇
计划生育培训计划 第三篇

第1篇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央《决定》精神,推进我办计生干部职业化建设,按照《省“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市2016年度全市计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区计生的安排要求,结合我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特制定2016年度办计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一、培训对象

社区计生专干,宣传干部、协会理事会员、微机操作人员、各单位计生专干及广大育龄夫妇。

二、培训内容

培训主要内容为:(1)计生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2)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及避孕节育等科普知识。(3)计划统计管理与信息化应用。(4)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与依法行政工作。(5)药具管理工作。(6)社区、单位计生服务管理等有关业务知识。

三、培训方式和师资安排

以办事处人口学校为培训中心,授课老师聘请区计生局业务能手和办事处业务骨干担任。

四、培训要求

1、各社区根据培训要求,做好培训人员组织管理工作,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2、各社区要制定培训计划,坚持每季度对单位计生专干培训一次,要求扎实开展工作、保证培训质量。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为目标,以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和增进家庭幸福为出发点,通过宣传教育、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综合治理、实现人口和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两个转变,促进人口与资源、环境和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实现富裕、文明和谐新创造良好人口环境。

二、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

目标任务: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开展优质服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行科学管理,努力使辖区人口和计生工作达到领导重视好,政策导向好、依法行政好、服务质量好、民主管理好、队伍作风好的“六个好”目标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注重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充分利用节假日和各种媒体大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宣传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和节育避孕知识,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首先,要组织好新春婚育新风文艺汇演。其次,各社区要建好计生文化大院,扎实开展省级人口文化建设示范办创建活动,各社区要建好计生文化大院,办事处将着力抓好一个人口文化精品园,抓好2个以社区人口文化园建设。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工作,2016年坚持每月发表至少一篇信息,力争在市级以上刊发5篇以上人口计生信息报道。

(二)积极开展“三项工程”,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开展“母亲健康”工程。及时和区计生服务站联系,将查体和治疗疾病相结合,为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做好生殖健康服务工作。二是开展“优生促进”工程。组织好辖区育龄夫妇开展婚前检查、孕期保健和优生检测工作,提高出生人口质量。三是开展“计生家庭创业”工程,积极鼓励和帮扶计生家庭开展创业工作,帮助贫困计生家庭,为她们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标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一是配合区计生局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二是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整治和出生登记工作,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三是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度等,做好信访工作。

(四)开展计生奖励扶助工作,落实优惠政策。一是做好独生子女计生特别奖励扶助家庭的申报和审核工作,每季度进行随访慰问,配合区上开展每年一次的指纹认证工作。二是做好城市独生子女计生奖励扶助家庭,女方年满55周岁,男方年满60周岁,可享受每月工资增加106人员的审核审定和申报工作。

(五)开展“五创”活动,推进创建工作。一是坚持经常性工作不放松,开展“三查两清一服务”工作,重点对象“三查率”达到98%以上。加强出生人口及其生育指标的审批与管理,生育指标发放合格率达100%,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98%以上,创无计划外生育示范社区。二是切实提高人口计生统计数据准确性,统计报表上报及时率和准确率达到100%,积极开展市、区、办“人口计生阳光”统计社区(单位)创建工作。三是扎实开展计划生育统计信息示范办、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不断补充和完善全员人口信息,做到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切实提高全员人口数据库质量,积极完成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各项任务,全面开展人口计生管理服务“一证通”系统应用,努力提高应用率。四是积极开展计划生育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不断完善基层基础工作,加强软硬件建设,根据上级要求和辖区工作实际,确定水厂路社区、建设路社区和西北二棉社区为办创建示范社区,陕科大社区为个重点监管单位,其余各社区要坚持开展自查整改活动,不断提高服务管理工作水平。五是积极开展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社区创建工作,2016年,陕一毛社区创建省级先进社区,陕科大社区创建市级先进社区,其余各社区继续做好巩固提高工作。

(六)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开展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活动,免费为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开展查环、查孕、查病等服务,全年流动人口登记率达98%以上、三查率达98%以上、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95%以上;积极推进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加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力度,应用率达到100%,流动人口信息入库率、接收率和反馈率均达到95%以上;做好西北二棉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示范点和封闭式住宅小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试点工作,为全区、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封闭式小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探索有效途径。

(七)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对辖区各级计生专干的培训,不断提高基层计生专干的业务技能,积极做好全区、市社区级专干技术大比武活动的推选、培训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社区要高度重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将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作为促进计生优质服务深入发展的有效手段,认真研究、精心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着力提高工作效益。

(二)创新观念,强化服务。各社区要把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作为提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来抓,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理念。从满足群众对计生服务的各种需求出发,拓展服务思路,拓宽服务领域,努力做好细致入微的关怀和服务。

(三)明确职责,严格奖惩。各社区、单位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要严把工作质量关,决不能为完成任务而降低创建标准。办事处将按上级要求严格执行督查督办和考核工作,对在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规定年终直接进入计生优秀社区,对工作不力影响全办工作的社区将进行通报批评。

第3篇

一、目的意义

创建人口计生统计信息示范办(社区)活动即是全面加强基层人口计生统计工作,夯实统计工作基础,培植全办人口计生统计信息工作新亮点的需要,也是全面提升基层人口计生统计工作水平,建立质量至上、应用主导和信息支撑为主要内容的人口计生统计工作新机制的需要。各社区单位要以提高统计信息质量为核心,以健全统计网络、规范表册档卡挂牌、完善统计制度、优化信息服务特别是完善提高全员人口数据库质量为主要内容开展创建活动,着力提升社区人口计生统计信息工作水平,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在科学决策、科学管理、优质服务中的基础性和导向性作用。

二、创建目标

至2016年底,全办通过开展人口计生统计信息创建活动要达到创建示范办的标准。

三、创建标准

通过扎实工作,我办计生统计工作要达到“一全两好”即网络机构健全、阵地作用发挥好、经常性工作开展好的标准。

(一)办事处应开展并完善以下工作:

硬件方面;确保各项设施到位。有独立的微机房,有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的专职微机员。计生办公室各项制度挂牌应齐全规范。

业务方面:定期维护更新全员常住人口信息库和流动人口信息库,“三查”月时及时提交“三查”结果,做好信息全员常住人口库和流动人口信息库的报表并做好辖区计生专干的培训工作。

(二)各社区应开展并完善以下工作:

1、计生网络机构和阵地建设

社区居委会班子健全;有专职计生专干和中心户长;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能独立完成人口与计生各项服务工作。

2、发挥好计生阵地作用。

(1)有独立的计生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制度规范。有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情况一览表挂牌。

(2)有人口学校,人口学校有声像设备,能经常性开展工作,教学宗旨上墙,设置新家庭文化屋。有计生宣传品以及计生文化大院。

(3)能提供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服务,开展政策咨询、宣传教育以及优生优育等服务能及时为流动人口提供“三查”服务以及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社区有计划生育公示栏,定期公示计划生育相关事宜。

3、开展计生统计工作

(1)提高计划生育质量管理水平。做好常住人口的管理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力争达到连续3年无政策外生育,出生人口统计无误差。

(2)依法统计,统计资料和统计信息应真实准确,无随意篡改、虚报、瞒报统计数据和统计信息的现象。

(3)计划生育统计资料应完整、准确。一单(《省人口动态信息报告单》)一卡(《育龄妇女档案卡》)三册(《村级人口计生工作手册》、《计划生育服务室工作手册》和三查两清一服务登记册)三牌(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计划统计工作制度、经常性工作制度和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情况一览表挂牌)各项资料应管理规范,更新及时,信息准确。

①《省人口动态信息报告单》应整册存放在档案柜里。单内所有信息都要按照规范填写。

②《育龄妇女档案卡》按孩次或者组别分册装订,存放整齐并及时更新,所有15-49周岁的妇女都应该建卡,不能有漏卡、缺卡现象。《社区人口计生基本情况一览表》要做到每月及时变更。

③如实填写《村级人口计生工作手册》和《计划生育服务室工作手册》,不能错填和空填。做好计生协会、奖励扶助、计生办公室、人口学校活动记录等。年度内所有手术证明粘贴在手术证明粘贴栏中。

④在每季度“三查”工作中,社区计生专干要按照每次三查对象范围,对“三查”对象进行全面的摸底造册,三查对象信息登记应准确,保持与《育龄妇女档案卡》信息一致。

⑤社区计生工作所有的统计资料必须做到按月及时变更,内容应填写完整、准确、整洁。所有计生统计档案资料必须归档保管5年以上。

(4)规范管理生育指标。生育指标发放合格率和及时率均应达到100%。对经镇(办)人民政府审核符合再生育条件的育龄妇女,要在村(社区)公开栏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社区必须将生育证及时送到生育对象手中,做到持证怀孕,持证生育。

四、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办要把统计信息示范办(社区)创建活动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切实抓好落实,做到领导、责任、措施三到位。健全基层统计工作网络,完善统计制度,夯实统计基础,促进人口计生统计工作上水平。

2、制定措施,狠抓落实。各创建单位要对照创建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真正把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

3、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各社区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逐项抓好落实,确保统计信息示范办(社区)的创建工作顺利通过。

第4篇

一、创建目的

创建计划生育示范阵地办既是深化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夯实工作职责、培植人口计生工作新亮点的需要,也是提升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水平,建立人本计生、诚信计生的需要。各社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通过以健全机制、规范表册挂牌、完善制度、优化服务等为抓手开展创建活动,着力提升人口计生工作自控能力、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促进辖区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

二、创建目标

2016年,各社区、单位要按照创建要求开展市级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力争将办打造为市级计划生育示范街道办。

三、创建标准

通过不懈努力,积极创新,扎实工作,各社区、各单位计生工作达到“三优一满意”的标准:

1、管理优化;党政领导重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规范,阵地作用发挥正常;各项工作机制运行有力,孕产期跟踪服务到位;表册挂牌管理有序,更新及时准确无误;管理服务有措施,信息化应用到位;法规政策执行到位,综合治理形成格局。2016年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到95%以上,出生统计准确率达到98%以上、无非法溺弃女婴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现象发生,无群众上访等重大事件发生。

2、服务优质;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综合服务工作能力;对辖区所有育龄妇女(含流动人口)提供,宣传教育、药具发放、信息咨询服务;开展“三查”、健康检查、优生促进、跟踪随访等系列化服务活动,实现计划生育服务优质化。

3、发展优先;重点做到“四个优先”,即在制订社会经济发展政策时,优先考虑计划生育;在人员调配、经费投入时,优先考虑计划生育;在落实各项奖励优抚政策时,优先考虑计划生育家庭;在开展评优树模活动中,优先考虑计划生育执行情况,真正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成为推动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助推器。

4、群众满意。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积极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2%以上。

四、工作要求

各社区、单位要结合实际,创新思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要认真落实“三个一”的领导体制,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社区重点工作之中。

2、加强计生阵地建设,配备计生工作骨干人员,落实“三位一体”考核机制,完善考核管理办法。发挥人口学校宣传培训功能,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计生各类特色主题健康知识讲座,计生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加强人口文化阵地建设,按照要求建好“五个一”、“人口文化院”,着力打造人口文化新亮点;真正做到有人管事、有人干事、有章办事。

3、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健全制度,促进管理水平。狠抓质量管理,稳定低生育水平;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各项表册挂牌和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形成个个肩上有担子,人人心头有责任的良好格局;不断加强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和流动人口数据库建设,注重应用效果,做好国家流动人口信息平台提交反馈工作,努力实现人口计生各项管理服务信息化。

4、强化组织,狠抓落实,扎实开展“三查两清一服务”、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母亲健康工程”、“优生促进工程”等工作,确保三查率达到95%以上、人口政策符合率达到98%以上、出生统计准确的达到98%以上、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持证率达到95%以上。认真落实计生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立足实际,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竭力为计划生育家庭办实事、办好事,实现惠民工作与计生工作的互利双赢。

5、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为契机,开展政务公开,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推进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着力提升计生部门的社会公信力;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畅通群众咨询、投诉和反映问题的渠道,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6、根据区上要求,我办水厂路社区、建设路社区、西北二棉社区为创建示范点。各社区以示范点为创建龙头,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社区、各单位要从全局出发,高度认识,理清思路,以创新的精神、务实的态度,找准符合实际的切入点和突破点,扎实推进创建工作有序进行。要按照创建标准,制定有效的工作措施,真正使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统筹协调,积极创新。各社区、各单位要积极协调,把创建活动纳入到本辖区精神文明、平安创建等重点工作中去,整合资源,合力推进。在创建过程中要不断总结,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全力打造办人口计生工作新亮点,推进办人口计生工作整体向前深入发展,力争2016年创建市级计生管理服务阵地示范办。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生育要计划,生育更需要关怀的理念,以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育龄群众生殖健康、独生子女、女孩健康成长、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为主要关怀对象,通过舆论支持、经济帮扶、紧急救助、志愿者服务、亲情牵手等关怀形式,坚持加强宣传倡导,扩大社会影响,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亮点纷呈、符合群众需求的生育关怀活动,进一步拓展关怀领域,扩大关怀人群。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有效开展倡导婚育新风、提升人口与计生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服务有新的更大发展,使更多的人成为志愿者。

二、工作目标

动员辖区党员干部职工人人争当志愿者,人人争做生育关怀先行者,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关爱计生家庭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和残疾人,提升志愿服务水平。

三、工作措施

(一)关爱计生家庭空巢老人

积极摸清“空巢”家庭老人底数,有针对性地建立专门档案。开展生活照料、心理抚慰、法律援助、健康保健、结对帮扶、上门服务等关爱计生家庭“空巢”老人行动,确保所有计生家庭“空巢”老人都能享受到有针对性的志愿服务。

(二)关爱计生家庭留守儿童

建立专门的计生家庭留守儿童电子信息档案,并组织开展学业辅导、心理辅导、兴趣培养等结对帮扶活动。开展留守儿童问题研究,发现存在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三)关爱计生家庭残疾人

建立计生家庭残疾人工作档案,组织开展生活照料、医疗保健、优生指导、上门访视等志愿服务活动,增强残疾人自强自立、参与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

(四)关爱计生流动人口

利用流动人口返家季节,组织志愿者走街串巷,上门入户,向返家流动人口宣讲计生法规政策,传授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等科学知识,兑现奖励优待政策,提供上门康检、访视服务,充分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积极参与

办事处成立与人口计生志愿者服务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定时安排志愿服务工作,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积极参与志愿者注册登记,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人人争当志愿者,推动志愿服务机制化、常态化。

(二)严格管理,落实奖惩

办事处每月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次,每次服务时间不少于2小时,并建立志愿服务活动登记簿,把志愿服务活动时间、参与人数、活动成效、服务心得记录存档。各社区要积极组建志愿者服务队,办事处把社区志愿者服务队活动开展情况纳入考核之中,对活动开展不力、志愿服务次数少或效果不佳的进行通报批评,在全年考核中不得评为年度先进。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门户网站和会议、短信、培训班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双争”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内容,强化志愿服务理念普及志愿服务知识,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的进展情况、先进经验和志愿者的感人事迹,形成舆论强势。

2015诚信计生培训计划
计划生育培训计划 第四篇

第1篇:诚信计生培训计划

一、总体目标:建立政府诚信、群众守信、居民互信的“双向承诺、充分自愿、依法自治”的诚信计生模式,实现“干部解压、群众方便、效率提高”的互信目标。

二、方法步骤

1、摸底登记,掌握底数。按照诚信计生户分类。

2、组织学习。组织社区两委干部学习区计生委《玉州区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意见》,根据我社区实际制定本社区诚信计生工作计划。

成立组织。成立以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社区主任为副组长,社区两委干部、计生协理事等为成员的诚信计生工作领导组。社区专干负责诚信计生日常工作。

3、开展宣传。利用计生宣传栏、计划生育长廊,大力宣传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制作横幅、固定标语、印制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4、开好社区计生协理事和居民代表会议。宣传计划生育合同及诚信计生工作计划,修改完善并通过居民自治章程,进一步明确村民的行为规范、各级奖励措施、制约措施。

5、组织诚信小组。按居住相近、活动方便、自愿组合的原则组建诚信计生小组,每组10-15人组成,民主推选诚信小组长,实行分类管理,把18-49周岁的育龄群众分为四大类:第一类是未婚青少年,为重点宣传教育引导对象。通过向他们宣传《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借助开展“青春期健康教育”活动,积极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增强他们国策意识,树立正确的婚育观,做到知法、守法、懂法;第二类计划生育绝育户作为“放心户”,承诺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生殖健康检查;第三类为40岁以上非绝育户,作为“一般户”管理,要求承诺自觉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自觉接受访视:第四类是40岁以下非绝育户,纳入“重点户”管理,要求承诺每年自觉参加两次环孕检。发现早孕及时报告,自觉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6、组织培训。组织诚信计生小组长开展培训,宣传诚信计生工作的目的、意义和主要任务,通过培训、宣传,推动诚信计生的有序开展,并签订诚信计生小组长责任书,由诚信小组长协助计生户填写“诚信计生户”申请表。

7、召开小组长会议。由各诚信小组长召集本组成员会议。进一步宣传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目的、意义,以组为单位,组织本组成员进行“诚信计生户”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和“计划生育诚信协议”。

截止到目前,北辰社区已成立诚信计生小组99个,开展诚信计生的村(居)依法生育育龄妇女数2607人,参加诚信计生小组的依法生育育龄妇女数2268人,依法生育育龄妇女参与率87%。参加诚信计生小组的育龄妇女长效避孕措施落实率为91%。形成了“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的诚信计生工作新格局。

第2篇:诚信计生培训计划

根据上级计生部门的文件要求,为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关心和支持人口计生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完善“村(居)为主”工作机制,推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健康发展。经村两委研究决定,决定在全村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诚为先的理念,积极探索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的根本转变,建立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的“双向承诺,充分自愿,依法自治”的诚信计生模式,实现“干部解压,群众方便,效率提升”的工作目标。

二、主要内容

对本村未满49周岁的孕环检对象子女年满16周岁且未婚的家庭实行诚信合同管理,分类指导,全程服务,注重早孕发现和控制早婚早育,突出孕环情监测制度改革和工作效率提升。一是对40周岁以上的育龄妇女,一年至少参加一次生殖健康检查;二是对40周岁以下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一年参加两次孕环检检查;三是对新婚未育、准生二孩对象和不符合加入诚信小组条件的孕环检对象以月访视为主,重点对象随时监测;四是对流动人口孕环检对象除按以上规定分类管理外,还另外加签流动人口合同,每年每季度自觉寄回孕检反馈单,或每年两节或因事、农忙等情况返回时应主动与镇村联系一次。到镇服务所做返乡检查。

三、具体措施

1、双向承诺。镇计生办和村民委员会参加诚信计生的家庭承诺依法兑现实行计划生育的相关权利;诚信计生户向镇居承诺自觉按政策生育,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不违反诚信合同规定。

2、充分自愿。符合条件的群众在互相信任、自愿的前提下,本着居住相近、便于管理的原则,组建由10—15人的诚信计生小组,民主推选产生诚信小组长。诚信计生小组成员必须经本人申请,小组成员评议同意、村委会批准后,才可作为诚信计生户。凡诚信计生户都要签订《新江村村民诚信承诺协议》(以下简称《诚信协议》)。流动人口相对集中且有固定工作场所,相互之间经常联系的也可自愿组成计信计生小组,并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运行机制。

3、依法自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诚信计生小组每个成员自觉履行《诚信协议》中规定的义务。村委会对参加诚信计生小组并守约的成员优先享受有关奖励优惠政策及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新江村计划生育诚信奖励优惠待遇》。对诚信小组成员未履行约定义务的,违约者本人除按计划生育相关规定处理外,小组成员不能享受村相关奖励优惠待遇;当诚信小组成员及家庭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出现政策外怀孕、违法生育、收养等行为时,其他成员要积极主动做好说服劝解工作。积极配合村两委做好计划生育的各项工作

四、实施步骤

1、成立组织。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村两委全体成员、计生协理事、计生专干为成员的诚信计生工作领导组,计生专干负责诚信计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2、召开会议。开好村计生协理事和村民代表会议,学习《计划生育合同》、《村实施计划》、《诚信承诺协议》,并讨论通过《新江村诚信计生奖励优惠待遇》,进一步修改计划生育村规民约。

3、推荐组长。深入到居民小组召开群众座谈会,宣传好开展诚信计生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让广大群众明白并积极主动自愿参加诚信小组,填写诚信计生户申请表,签订《计生合同》。召开诚信小组成员会议,民主推选产生诚信计生小组长。

4、开展评议。村民委员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立诚信计生档案,稳步推进诚信计生工作。村计生协会组织会员开展评议活动,对村诚信计生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年度评议,监督村委会承诺是否履行,监督群众是否履行《村规民约》和《诚信协议》,确保诚信计生落到实处。

各区市人口计生局,金州新区、长海县卫生和人口计生局,高新区文教卫生局,长兴岛开发区、保税区、花园口经济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为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通知》(人口政法[XX]55号)和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通知》(辽人口办发[XX]3号)文件要求,维护好广大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全面提升我市依法行政和诚信计生工作水平,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认识

近年来,我市坚持“民需我为、我为民乐”工作理念,不断创新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形式内容,把诚信体系建设与人口计生工作结合起来,把行政管理和群众自治结合起来,以利益引导、依法行政、服务关怀、宣传倡导为抓手,以“健康家庭促进计划”、优质服务、文明执法专项活动、便民维权示范岗创建等为载体,深化诚信计生工作,较好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嬴得了基层干部群众的广泛赞誉,树立了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形象。

诚信计生工作是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思路转变的有效途径,是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和发展基层民主的重要载体,是推进依法行政、村居民自治、便民维权、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三为主”工作和优质服务的升华,是阳光计生行动的拓展。“十二五”时期,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处在重大的转型时期,面临的任务更加繁重,充分发挥诚信计生在推进工作落实、破解难题方面的积极作用显得尤为重要。为此,各级要充分认识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要求,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工作氛围,全面组织推进诚信计生工作。

二、明确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为中心,改革创新基层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机制,强化诚信道德,强化服务意识,强化制度建设,扩大群众参与,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诚信为政,取信于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和谐社会发展。

按照国家和省的工作要求, XX年,全市80%以上的区市县实现诚信计生。20XX年,全市区市县全面实现诚信计生,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要有根本转变;建立起行政管理部门与群众之间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监督和相互协调的良性互动关系,形成稳定长效的诚信计生工作机制;建立政府引导下的以人口计生公共服务网络为依托的面向家庭高质量服务的工作模式,家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免费、奖励、扶助及优先优惠政策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基本实现。

三、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要求

各级要把推进诚信计生工作与基层阳光计生示范单位创建、政务公开、村居民自治、依法行政、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等结合起来,实现多位一体的运行工作模式,扎实推进诚信计生工作深入健康开展。

1.加强领导和监督。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确定年度计划。要把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纳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结合本地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计生工作的实际,制定全面推进诚信计生的工作方案,并将其作为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工作方案要在6月前报送至市人口计生委。市人口计生委从今年开始,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之中,并不定期地通报检查情况。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和半年自评检查情况要及时报送市人口计生委。

2.深化政务公开。坚持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应重点公开的内容和主要形式,结合落实“阳光计生行动”规范和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促进诚信计生与“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操作”、“阳光维权”的融合,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立信于民,推动诚信计生深入发展和公开透明地运行。

3.落实依法行政。要将依法行政作为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增加管理服务透明度。落实以人口计生政策及其执行情况为重点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有奖举报制度;要加强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做好企事业单位的人口计生工作信用评估工作。加大政策推动和协调力度,探索扩大奖励扶助政策的覆盖面,研究制定有利于人口均衡发展的政策和便民利民措施,丰富诚信计生内容。贯彻落实省人口计生委《关于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推动解决关停并转企业退休人员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发放遗留问题;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建立计生家庭以外伤害保险财政补贴制度。

4.推进村居民自治和创建便民维权示范岗活动。指导基层修订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按照有利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利于诚信计生工作推进的原则,指导基层清理、修改或废止不适应诚信计生工作的规章制度、村规民约。继续开展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和便民维权示范岗创建活动,完善“政府引导、计生服务、村(居)委实施、协会推动、群众自律”五位一体的群众自治工作机制,维护群众的民主权、知情权、参与权、评议权和监督权,提高人民群众参与水平。开展“便民、透明、诚信、数字、文明”活动,培育诚信计生典型,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

5.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强基提质”工程和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加快推进各级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基层特别是村(居)计划生育专职人员的报酬待遇。通过全面推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通过组织传导,家庭成员承接”的gof模式,第三周期“健康家庭促进计划”,精细化 “家庭生命周期服务链”服务内容等工作,满足广大妇女生殖健康的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增强群众对诚信计生的支持度和满意率。

各地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把诚信计生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第3篇:诚信计生培训计划

根据省、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要求,我县作为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县,2015年必须基本实现诚信计生。省人口计生委将诚信计生工作列入人口计生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为确保诚信计生工作顺利实施和完成,迎接省、市人口计生委的评估验收,现将进一步推进诚信计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形成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结合本地经济发展和人口计生工作的实际,成立诚信计生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诚信计生实施方案,采取有力的措施,精心组织,召开诚信计生专题动员部署会,全面铺开诚信计生工作。

二、广泛宣传,深入动员。

1、广泛宣传。诚信计生是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新型生育文化的载体,各乡镇(街道)要通过入户宣传、宣传标语、宣传栏、宣传单等形式,做好诚信计生宣传工作,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对已婚育龄妇女信息进行采集、统计,及时了解育妇思想动态。同时加强政策引导,增强诚信计生吸引力,引导群众自觉参于到诚信计生工作中来,为诚信计生的全面铺开造大声势。

2、深入动员。各乡镇(街道)要从会议传达、学习培训、动员部署等方面入手,深入动员。首先要对队伍进行专门业务培训,建立一支熟悉诚信计生工作业务的干部队伍;其次要按照有利于诚信计生工作、有利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指导各村(居)清理、修改或废止不适应诚信计生工作的规章制度、村规民约;第三要把村民自治、婚育新婚进万家活动以及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建设等工作融入到诚信计生中去。

三、明确内容,规范程序。

1、明确内容。开展诚信计生工作首先要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要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第二要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重点公开工作内容、职责,办事依据、条件、程序和结果,服务承诺、违诺违纪的投诉及追究等情况。并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等上墙,公开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服务事项、奖励扶助优惠政策、监督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第三要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第四要进一步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并加强计生协会建设,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工作网络,深入开展新农村新家庭活动,建立健全人口学校、协会会员之间、农家书屋等服务活动场所。

2、规范程序。诚信计生工作要做到程序合法、公开、公正,以免因程序问题出现影响诚信计生工作的开展。本着坚持政府诚信、群众守信和村(居)民互信结合,切实做到双向承诺、充分自愿、依法自治。具体程序如下:

⑴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宣传诚信计生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组织村(居)民讨论制定《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协议书》。

⑵育龄妇女在相互信任的前提下,通过双向选举,自愿组合成立诚信计生小组,民主选举诚信计生小组长。

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或村(居)民委员会与诚信计生小组长及计生诚信小组全体成员共同签订《协议书》,明确乡镇(街道)、村(居)委员会和村(居)民的职责、权利、义务,使《协议书》成为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⑷村(居)民委员会健全《村(居)务公开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奖励惩罚制度》、《组织保障制度》等相关制度,监督政府是否履行承诺,监督群众是否履行《协议书》约定的承诺事项。

⑸村(居)民委员会建立诚信计生档案,实行一组一卷,档案要规范和齐全。

四、分类指导,有序推进。

1、分类指导。各乡镇(街道)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对村民自治基础较为扎实的或经济基础较好的村(居)可先行试点工作,以试点村(居)带动所有村(居)开展,做到以点带面,全面实现诚信计生。

2、有序推进。我县诚信计生工作分阶段组织实施,要求各乡镇(街道)8月份要完成2-5个诚信计生示范村试点工作,9月份完成60%所辖村(居)诚信计生工作,10月份全面完成诚信计生工作。

五、对照标准,评估验收。

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乡镇(街道)、村级诚信计生具体评估标准先行组织开展评估验收工作,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村(居)要提出明确、具体的改进时限和要求,严禁弄虚作假、搞形式、走过场。在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后,要认真总结经验,并将诚信计生工作评估验收情况,及时报告县人口计生局。

各乡镇(街道)要认真按照以上通知要求,对照标准,抓紧抓实诚信计生工作,县人口计生局将与监察局、效能办联合组成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诚信计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评估验收,并将督查、验收相关情况综合后通报全县。

2016公路局计划生育学习计划
计划生育培训计划 第五篇

【计划生育培训计划】

为切实抓紧、抓好我局计划生育工作,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步调一致,充分调动各方面的主观能动性,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确保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提出2016年我局计划生育工作学习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为目标,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把我局计划生育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二、主要工作和措施

第一阶段:抓好宣传教育工作

积极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充分利用公路简报、墙报、标语等宣传工具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大力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把计划生育有关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优生优育知识,文明科学的婚育风尚送进千家万户,不断增强广大职工的人口意识,国策意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第二阶段: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增强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计划生育工作,既是一项重要的经济工作,更是一项严肃的的政治任务,必须抓紧、抓实、抓好,继续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局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专门抓主要内容的计划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计划生育现行生育、节育和奖惩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第三阶段:明确任务、落实计划,把工作责任包干到人。

一是要继续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的决定》精神,层层建立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二是要加强全局职工资料规范化管理。对已婚育龄对象生育、节育情况及时建好帐、卡、表、册做到规范、统一、准确、真实,检查验收必须达标。

第四阶段:继续加强环、孕检及计划生育“五清理”工作,严格实行持证怀孕生育制度。根据县计划生育文件精神,我段职工及家属实行一年四次环、孕检查,即每季度一次,要求已婚育龄对象(已结扎对象除外)在每季度的中旬到县、乡计生服务站进行环孕检查,并把检查结果交局工会备案。今年,还继续开展计划生育“五清理”工作,着力清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人和事,做到不留情面不留尾巴,真正起到处罚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使我局在2016年的计划生育工作搞的更好。

2016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共4篇)
计划生育培训计划 第六篇

第1篇

一、考核权限

(一)市对市直部门履行计生工作职责情况、各县区(含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结合省考核情况对各县区进行综合评价。

(二)市对各乡镇进行综合考核。主要内容包括:市“月积分”考核,全市重点工作情况调查,人民来信来访调查,全省考核,省委托市进行工作质量考核。县区每年对乡镇考核不超过3次,考核结果以县区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文件上报市人口计生委。考核结果共享,县级占一定比例。

(三)市直相关部门履行计生工作职责情况、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科技工作考核依据本方案。

二、考核主要内容、权重及获取方式

(一)县级综合考核内容及权重(总分100分)

1、农村地区人口计生工作(70分,主要为各乡镇得分)

2、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20分)

3、党政保障线(10分)

(二)乡镇综合考核内容及权重(总分100分)

1、稳定低生育水平(20分)

2、全员人口质量(10分)

3、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考核(10分)

【计划生育培训计划】

4、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0分)

5、关爱女孩综合治理性别比(20分)

(1)性别比、二多孩早孕发现率、孕情掌握率(10分),由计统科提供;

(2)“两非”案件、人口信息交流平台(10分),由宣教科提供。

6、群众满意度(10分)

7、保障措施(20分)

(1)计划生育“村为主”(5分)

(2)社会抚养费征收(4分)

(3)计生利益导向(8分)

(4)计生队伍建设(3分)

以上为“月积分”主要内容。

(三)指标获取方式

1、考核指标通过数据网上查询、抽样调查、专项调查和信访及有奖举报调查等方式获取。

2、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长效节育措施完成率、政策内孕情掌握率、早孕发现率、出生人口性别比指标,采用全员数据,并以样本点上报误差修正扣分。

三、考核制度和纪律

对乡镇考核实行“五公开、一自理、一监督”制度,即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调查结果(现场反馈)、调查纪律、评分标准公开;调查组用餐自理;考核工作的全过程接受社会、新闻媒体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县、乡级党政领导和计生部门人员禁止到考核现场。严禁被考核单位向考核人员送礼品、礼金或向手机充值,被考核单位违规违纪将被通报全市,并直接纳入“重点管理”,违规违纪人员交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被考核单位不得跟踪调查组,不得干扰调查,不得以各种方式反调查,不得提供虚假证明。否则一经调查组确认,按干扰调查予以扣分。

四、加分与减分

(一)加分

1、为省工作会议提供现场的,参照省加分情况为县、乡相应加分;

2、为市工作会议提供现场的县、乡均加1分;

3、当年在全省考核中综合工作获得表彰的县区加3分;获得全国优质服务县(站、所)的加3分;获得全省优质服务县的县区加2分;获得全省优质服务站(所)的加1分;其它单项工作获得省以上表彰的县区加1分。

以上三项加分不超过5分。

(二)减分

1、干扰调查及与抽样调查有关的违纪违规事项,按省考核方案执行。

2、违法行政和重大恶性事件的减分

(1)因严重违反人口计生工作群众纪律,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或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扣6分;省、市领导批示查实的,加扣2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报经市领导批准,直接列入“重点管理”。

(2)非法关押或殴打群众的,非法扣押或损坏群众财产的,每起扣2分;乱收费、乱罚款或违反计划生育合同规定收取合同违约金的,每起扣1分。上述事件情节严重的每起加扣1分;上述行为未按上级行政部门要求纠正的,每起加扣1分。

(3)县站、乡所在计生技术服务中发生医疗责任事故的扣2分;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未按规定及时上报的予以“一票否决”。

(4)信访或平时调研出现出生、节育、“三项制度”、“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误差的每例扣1-3分(一、二孩错漏每例扣2分,多孩错漏报每例扣3分,上环虚报、错报每例扣1分,结扎虚报、错报每例扣2分,补救措施虚报每例扣1分,“三项制度”资格确认和资金发放误差、“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资格确认误差每例扣2分)。

3、县区调整计生委主任没有事先征求市人口计生委意见的,扣2分。

4、乡镇在省考核中出现问题的,按照省考核标准加倍扣分。

上述累计减分不超过15分。确认办法如下:

(1)抽样调查时,经3名以上群众分别反映并经调查组查实确认的;

(2)有信访举报经市查实的;

(3)由市人口计生委调研、检查和督查时查实的;

(4)上级部门或领导交办查实的。

5、信访工作实行倒扣分。

五、奖励与处罚

(一)市直相关部门

1、市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宿单位,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履职情况,评选“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贡献单位”10个,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评选“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40个,颁发奖牌。

2、对市直部门、本系统干部职工计划生育管理不严致使政策外生育的,或对政策外生育人员未能按《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处理到位的,予以“一票否决”,取消各项工作评先资格。

(二)县区(含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按省、市年度综合考核成绩,位居全市前两位的县区,评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县区”,各奖励人民币50000元(县、区五职责任人)。

2、对城市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获得第一名的县区,各奖励人民币20000元(县、区五职责任人)。

3、对获得省政府和省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表彰的市、县区,予以嘉奖,并按省奖金的同等数额予以奖励。

4、对未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的责任目标的县区,予以通报批评,五职责任人每人处罚人民币2000元。

5、在省考核中未获综合奖且位次后退的县区,予以通报批评,五职责任人每人处罚人民币2000元;被列为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单项预警”的县区,予以通报批评,五职责任人每人处罚人民币3000元;被列为“重点帮助”的县区,取消计划生育工作评先资格,五职责任人每人处罚人民币5000元;被列为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重点管理”的县区,五职责任人实行“五不”(不调动、不提拔、不评先、不晋级、不调资),每人处罚人民币10000元;2016年全年人口计生工作如未实现进入皖北前三的目标,综合排位最后一名的县区党政分管负责人一年内不能调整工作。

(三)乡镇(街道办事处)

1、奖励

(1)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对15个整体工作先进的乡镇,评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各奖励人民币25000元(乡、镇五职责任人)。同时县区按市奖金的同等数额予以奖励。

(2)对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街道、乡镇各2个、城关镇1个)、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5个)、群众满意度(5个),共15个乡镇(街道、城关镇)予以表彰,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乡、镇五职责任人)。

(3)评选优秀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计生办主任、计生服务所长、计生微机员各10名,优秀村(居)书记(主任)、计生村专干100名,共140名优秀个人,每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

2、“重点管理”、“重点帮助”和“单项预警”

(1)“重点管理”单位5名。全市计划生育综合考核排序后5名或因行政侵权引发重大恶性案件的乡镇,列为全市“重点管理”单位,予以“一票否决”,对其五职责任人诫勉一年,诫勉期间实行“五不”(不调动、不提拔、不评先、不晋级、不调资),并每人处罚人民币3000元。

(2)“重点帮助”单位5名。全市计划生育综合考核,位居各县区最后一名(最后一名被纳入“重点管理”的,往后顺延)的乡镇,予以“重点帮助”,每人处罚人民币2000元。

(3)对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后3名乡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后3名乡镇,予以通报批评,最后一名的列为“单项预警单位”;群众满意度工作后3名乡镇,列为“单项预警”单位;“单项预警”单位,参加全市计划生育“重点管理(帮助)”单位座谈会。

(4)对连续两年列为“重点帮助”单位的,纳入全市“重点管理”单位;对连续两年列为全市“重点管理”单位的,其五职责任人予以免职;2016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如未实现进入皖北前三的目标,综合排位最后一名乡镇五职责任人予以免职。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全市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政务公开、统筹推进,紧紧围绕行政权力透明运行、规范审批服务行为,建设阳光和谐计生,不断提高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水平,为建设“实力、活力、和谐、幸福”创造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宣传重点

重点宣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和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宣传人口计生部门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主要做法;宣传信息公开、办事公开的典型经验;宣传人口计生干部热情服务人民群众的先进事迹。

三、宣传形式

通过新闻媒体、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各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积极营造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良好舆论氛围。

(一)新闻媒体宣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深入宣传报道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二)门户网站宣传。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以及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发布消息、集中宣传。

(三)计生阵地宣传。在各地计生服务站所、人口学校等计生宣传服务阵地,放置宣传材料,充分宣传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相关内容。

(四)学习培训宣传。通过工作会议、座谈会等以会代训形式,集中学习中办发。

(五)其他形式宣传。通过开辟宣传专栏、设置宣传橱窗、“计讯通”短信平台、开展宣传微博等多种形式,多途径扩大宣传效果,提高群众对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认知度。

四、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20日-5月30日)。根据全市活动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宣传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全面做好集中宣传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5月20日-7月20日)。围绕活动的指导思想和重点内容,积极利用多种形式和手段集中开展宣传,确保活动有声有色,富有成效。

第三阶段:总结检查(7月20日-7月30日)。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和反馈,积极推广典型经验,做好集中宣传活动的总结完善。

五、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周密部署。要紧密结合人口计生工作实际,贴近育龄群众,科学确定活动内容和具体方式,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组织宣传,提高群众满意度,确保活动顺利实施。

(二)切实强化责任。市人口计生委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集中宣传活动由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委办公室做好牵头抓总工作,各科站配合做好各项具体工作。各县区要根据市人口计生委和县区政务公开部门的要求,扎实有效组织好宣传活动。

(三)切实总结提高。要认真总结集中宣传活动,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要予以及时推广,并报送至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对宣传活动中收集到的群众问题要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并切实加以改进。

第3篇

一、考核权限

(一)市对市直相关部门履行计生工作职责情况、各县区农村地区人口计生工作、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科技工作进行考核,并结合省考核情况对各县区进行综合评价。

(二)市对各乡镇按“市县结合、结果共享”的原则进行综合考核。市级考核占60%。主要内容包括:农村地区人口计生工作抽样调查(市级半年、年终两次考核,省查样本点,人民来信来访调查点,平时调查);全市重点工作情况调查。县级考核占40%。县区每年对乡镇考核不超过3次,考核结果应以县区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文件上报市人口计生委。

(三)市直相关部门履行计生工作职责情况、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科技工作考核方案另定。

二、考核主要内容、权重及获取方式

(一)县级综合考核内容及权重(总分100分)

1、农村地区人口计生工作抽样调查(70分)

2、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20分)

3、技术服务机构建、管、用情况(5分)

4、“合格村”示范达标情况(5分)

5、信访扣分和性别比案件得分

(二)乡镇综合考核内容及权重(总分100分)

1、市考核(百分制打分,按60%计算)

(1)人口计生工作规范服务活动(15分)

(2)农村地区人口计生工作抽样调查(75分)

全市上半年人口计生工作考核(30分);全市年终全市人口计生工作考核(45分)。

全市两次考核采取随机抽样调查的方式,省、市未抽查到的乡镇,按主要工作数据进行打分。

(3)乡所、村室建、管、用情况(10分)

2、县区考核(百分制打分,按40%计算)

(三)指标获取方式

1、考核指标通过WIS数据不定期调查、专项调查和有奖举报调查核实等方式获取。城市及农村考核数据共用。

2、调查时限从考核当月上溯一年,样本点小区育龄妇女漏档和出生错漏报以个案纳入WIS信息误差。

3、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长效节育措施到位率、出生人口性别比指标,采用WIS库数据,并以样本点上报误差修正和扣分。

三、考核制度和纪律

对乡镇考核实行“五公开、一自理、一监督”制度,即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调查结果(现场反馈)、调查纪律、评分标准公开;调查组用餐自理;考核工作的全过程接受社会、新闻媒体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县、乡级党政领导和计生部门人员禁止到考核现场。严禁被考核单位向考核人员送礼品、礼金或向手机充值,被考核单位违规违纪将被通报全市,并直接纳入“重点管理”,违规违纪人员交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被考核单位不得跟踪调查组,不得干扰调查,不得以各种方式反调查,不得提供虚假证明。否则一经调查组确认,将加倍扣分。

四、加分与减分

(一)加分

1、为省工作会议提供现场的,参照省加分情况为县、乡相应加分;

2、为市重点工作会议提供现场并有经验推广的县、乡均加2分,进行经验交流的县、乡均加1分;

3、在上年度全省综合考核中晋类的县区加3分,综合工作获得省以上表彰的县区加2分,单项重点工作获得省以上表彰的县区加1分;

4、2016年度乡所改建、新建达到国家标准并投入使用的加3—5分;

5、性别比案件得分。

县区、乡镇累计加分不超过12分。

(二)减分

1、干扰调查及与抽样调查有关的违纪违规事项,按省考核方案执行。

2、违法行政和重大恶性事件的减分

(1)因严重违反人口计生工作群众纪律,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或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扣6分;省、市领导批示查实的,加扣2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报经市领导批准,直接列入“重点管理”。

(2)非法关押或殴打群众的,非法扣押或损坏群众财产的,每起扣2分;乱收费、乱罚款或违反计划生育合同规定收取合同违约金的,每起扣1分。上述事件情节严重的每起加扣1分;上述行为未按上级行政部门要求纠正的,每起加扣1分。

(3)县站、乡所在计生技术服务中发生医疗责任事故的扣2分。

(4)瞒、漏报重大责任事故或未按规定及时上报重大紧急问题信息的扣2分。

(5)平时调查出现节育误差的每例扣2分,出现出生误差的每例扣4分。

上述5项累计扣分不超过8分。确认办法如下:

(1)抽样调查时,经3名以上群众分别反映并经调查组查实确认的;

(2)有信访举报经市查实的;

(3)由市人口计生委调研、检查和督查时查实的;

第4篇

一是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继续坚持和实行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人口计生“党政线”、“部门线”和“计生线”考评工作,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充分发挥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相关职责。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投入增长幅度”的要求,争取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人口计生事业的投入。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工作“村为主”工作机制,通过抓基础促平衡、抓难点促提升、抓诚信促和谐,全力稳定低生育水平。积极推进“金人工程”建设,规范人口信息统计管理,加强业务数据分析预测,逐步提高决策支持、基层应用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体系。继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创建活动。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坚持规范执法,突出便民维权,方便群众办事。坚决杜绝大月份引产、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发生,积极处理好计划生育有关信访工作,及时排查矛盾隐患,化解矛盾纠纷,着力打造“和谐计生”。加强利益导向体系建设,全面实施计划生育民生工程,及时足额兑现各项计生法定奖励措施,积极构建以计划生育法定奖励为基础,以计划生育民生工程为主导,以人口基金为补充,以政策兼容为重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让计划生育家庭得到更多实惠。

三是全面开展优质服务工作,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推动人口计生公共服务提质提速。以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为重点,大力提升优生健康检查工作质量和目标人群覆盖面。通过实施“六千人才工程”和“拔尖人才计划”,加强对技术服务人员的职业培训,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指导、县开展计划生育国家、省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

四是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流动人口统计数据质量监管与评估,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完善城区人口计生工作“网格化管理”,推动城市生活e站功能发挥,着力加强城市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突出区域协作,完善“统筹管理、信息共享、双向考核、服务均等”工作机制,加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

五是发挥宣传教育先导作用,大力推进人口文化建设。全面加强基本国策的高层倡导、社会动员、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围绕人口计生各项任务和重点工作,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介,扎实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不断增强人口计生工作正能量。深入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加强亮点发掘和典型培树。全面完善出生实名登记和B超实名登记制度,深入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

六是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提升队伍的整体能力。进一步加大全市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力度,不断探索队伍建设制度化、常态化的有效途径。严格按照宿办秘〔2016〕72号文件要求,乡镇级按照两个“万人一干”和两名专业微机员的要求配备人员,着力解决好乡镇计生服务所非技术人员占编问题,医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必须达到100%。继续抓好专业技术人员分级培训、分层岗位练兵和人才引进工作。扎实推进生殖健康咨询师培训和考试工作。

七是加强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树立人口计生干部新形象。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要求,推进效能建设,突出政务公开,切实转变作风、端正学风、改进文风。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持续开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做好对专项经费使用的督查工作,加大对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积极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精神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服务基层、建设队伍”为主题,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推动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深入。

以上就是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带给大家不一样的精彩成考报名。想要了解更多《计划生育培训计划》的朋友可以持续关注中国招生考试网,我们将会为你奉上最全最新鲜的成考报名内容哦! 中国招生考试网,因你而精彩。

相关热词搜索:计划生育培训教案 计划生育培训总结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计划生育培训计划”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计划生育培训计划"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wendang/gongzuojihua/533531.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