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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年度环境保护计划

2016-08-05 10:50:58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公安局年度环境保护计划(共6篇)2014年度环保工作计划2014年度环保工作计划为了全面加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治本和提高环境质量为目标,努力做好公司企业的环保工作。特制定公司环保工作计划、安排如下:一、主要工作任务1、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负责任制,将环境质量和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各...

2014年度环保工作计划
公安局年度环境保护计划 第一篇

2014年度环保工作计划

为了全面加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治本和提高环境质量为目标,努力做好公司企业的环保工作。特制定公司环保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主要工作任务

1、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负责任制,将环境质量和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各单位负责人职责。

2、建立各车间的污染物信息档案,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掌握环保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3、定期组织召开环保会议,进行工作布置,环保培训等。

4、加强对环境的管理工作,尤其是现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5、加强对水、汽监测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设立专人负责,出现故障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及运营商处理。

6、对固体废弃物进行规范化处置管理。

7、对在环境保护、防治污染和环境建设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9、积极配合市环保局每季度的监督性监测。

二、环保宣传

1、充分发挥各单位负责人带头作用,围绕环保工作,推进环境宣传教育全员化进程。引导和发挥员工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鼓

励和支持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在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要针对员工关心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宣传工作,并做好环保科学知识的普及教育。

2、要深入宣传发动,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增强公司干部员工环境保护意识,着重加大环保工作宣传力度,全员普及环境科学知识,提高公司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法制观念,鼓励和支持群众性活动。

【公安局年度环境保护计划】

三、日常工作

【公安局年度环境保护计划】

1、做好环保档案整理保存工作,规范环保档案管理工作。

2、加大对各生产车间的监督力度。

3、做好环保信息采集工作。

4、做好环保资料积累整理,装订成册,便于查阅。

5、加强环保知识宣传工作。

安技环保处

2013.11

2014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公安局年度环境保护计划 第二篇

宁夏广汇天然气有限公司2014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环境经营理念,推行清洁生产,紧密围绕公司发展规划,以控污减排为中心,以环境行为评价为载体,改善环境绩效,促进企业与社会和谐发展。

二、主要工作目标

(一)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计划指标内;

(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环境经营理念

推行环境经营的先进理念,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大局出发,增强环保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到“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开展清洁生产,控污减排,改善环境,是企业履行的社会责任。

把环境经营融入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使环境保护和企业发展融为一体的企业经营活动。公司制定出环境经营推进工作计划,建立环境经营推进体系及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各部室及站点根据公司环保工作目标,按照各自职责,策划、编制环境经营专业领域的工作目标和实施计划,把环境经营理念贯穿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

加强环境保护,严格落实各级领导责任制。单位主要领导为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环保职责,加强对本单位环保工作的领导,主动分析、查找影响环保工作的薄弱环节,层层落实责任,积极协调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深化环境行为评价,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开展环境行为评价,既是政府部门对企业的要求,也是企业自身树立

良好形象,提升企业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司将建立、完善环境行为评价管理制度及标准,把环境行为评价作为改善环境绩效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手段,不断加以深化,切实提高公司的环境管理水平。

高度重视环境行为评价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推进。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及评价标准,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责任落实到位,加强日常的环保管理,积极主动开展控污减排,改善环境质量。

(三)强化管理,确保实现年度目标指标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废水、废气、噪声、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等的监督管理,加大环境违规行为的考核力度。污染物排放必须遵守“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下达的计划指标,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潜力,确保完成公司年度环保目标。

1.推进环境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各部门及站点要进一步完善环境因素尤其是重要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疏理相关的管理标准,规范自身的管理,真正将日常环保管理融入体系之中,不断提升体系的运行质量和管理效果。

2.进一步控制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必须继续加大对扬尘污染以及废水、工业废油和含油纺织物不规范收集贮存、处置等现象的管控;要进一步加大厂容厂貌、散装物料运输抛洒、工程施工区域环境污染的督查力度,抑制污染物无组织排放行为。

3.切实加强环保治理设施管理。要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做好日常点检与维保,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生产设备的同步运行,充分发挥治理设施的减排治污效果。

4.加强污染源排放监测。按照公司制定的污染源监测计划,加大对固定污染源的监测频次,及时、准确地反映污染物排放及治理设施运行状况,为进一步做好公司污染减排,提供准确的监测数据。

5.杜绝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不得发生人为无组织排放有毒有害物质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以及被社会公众投诉环境污染属实事件。

6.加强环境风险源管理,提升环境应急处置能力。要进一步梳理环境风险源分布状况,根据公司《重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完善本单位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区域应急预案。明确各层级控制环境风险内容,制定周密防范措施,责任到人。普及环境应急知识,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学习和演练,提高应急情况下快速响应和处置能力。

(四)加强教育培训,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增强爱护环境的责任感,教育培训必须先行。公司将通过开展环保管理知识及法律法规培训、环境风险源辨识及评估培训,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管理水平。加强环境经营理念、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的宣传,广泛普及环境与健康等科普知识;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征文”活动,鼓励员工主动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努力营造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舆论氛围。

加强环保设施点检维护及操作岗位员工的技能培训,提高操作技能,确保环保设施的有效运行;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活动,进一步引导员工日常环境保护行为的养成。

(五)重视辐射环境安全管理

加强辐射安全防护知识培训,提高员工辐射防护意识,确保持有效证件上岗;做好个人剂量计定期检测工作,跟踪、评价放射工作人员年度职业照射剂量,杜绝放射性事故的发生;加大放射源的辐射环境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监管措施,谨防丢失。督促做好废钢放射性检测和人身防护工作。

(六)加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监管

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原则和环境友好化的要求,有效利用、规范处置各类废弃物,实现环境治理与经济效益的和谐统一。

加强对危险废物管理,杜绝有毒有害废物的不规范处置。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环保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实施全过程监管,防止遗失、扩散,避免造成环境危害。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制度,确保安全转移处置。

(七)实施清洁生产,从源头削减污染

清洁生产的核心是“节能、降耗、减污、增效”,通过采用先进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从源头削减污染,将节能减排的压力消解在生产全过程。实施清洁生产。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规定,强化污染源头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新建项目的建设必须贯彻清洁生产思想,要在选址、布局、原材料及能源和工艺设备方案的选择、施工建设、产品使用等方面开展污染控制,从源头控制新增污染源污染物排放。

(八)注重绿化建设与管养质量,促进生态绿化建设

加强绿化宣传与引导,积极营造爱绿、兴绿、造绿、护绿意识;加强指导与协调,努力推进建设节约型、林带型绿化步伐,提高公司绿化覆盖率;强化绿化监管与责任落实,巩固现有绿化成果,督促做好绿化标准化管养,维护公司绿化形象,更好地发挥绿化植物对环境的效用,促进生态型绿化建设。【公安局年度环境保护计划】

进一步贯彻环境经营理念,进一步强化自主管理,制订措施,层层落实,确保公司2014年度环保目标的实现。

附件:1、宁夏广汇天然气有限公司环境保护计划指标

2、宁夏广汇天然气有限公司污染因子排放考核标准

宁夏广汇天然气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日

附件1:宁夏广汇天然气有限公司环境保护计划指标

2015环保专项行动方案
公安局年度环境保护计划 第三篇

第1篇:环保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要求和部署,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湖北省20XX年度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环办[20XX]71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XX年下半年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及全省人口资源环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各级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为构建和谐天门服务。

工作目标是:到20XX年底,建设项目环评率达95%以上,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合格率达90%以上,限期治理任务完成率达100%,市直重点排污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率达90%以上,群众反复投诉的环境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错误做法基本得到纠正。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检查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重点检查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是否出台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地方及部门规定;有关部门在环境监管中能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存在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

(二)整治因企业违法排污严重影响群众健康的问题。重点整治各乡镇“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的死灰复燃;群众两年内连续举报大气污染、噪声污染、饮用水源地污染等问题;造纸、水泥、化工等重污染行业工业企业超标排污问题;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水泥、造纸等行业进行清理。

(三)检查企业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政策规定情况。继续开展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情况的清理;检查工业企业是否按规定方式排放污染物;有无擅自拆除、闲置或者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等行为。

(四)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环境保护的规划、生态保护、改善环境质量的措施等。重点检查饮用水源保护、建设项目环评率、污染防治及辖区内环境质量等环境保护责任状落实的情况。

(五)加强对环境违纪违法行为责任人的查处。重点是查处违法排污、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负责人;查处部分乡镇擅自收取排污费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个人;查处拒不纠正已出台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地方政府及部门的负责人。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采取自查、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分为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5日以前)。市政府召集各乡镇、有关部门及市直重点排污单位负责人召开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6日-7月25日)。环保和监察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精心组织、集中力量,认真清理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地方规定,对群众举报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对企业排污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确定第一批挂牌督办的企业和乡镇名单并上报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全面整治阶段(7月26日至10月10日)。对辖区内清查出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并公开处理一批典型案件,确定第二批挂牌督办企业和乡镇名单并严格按全省的统一部署上报整改情况。同时认真做好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专项督查准备和迎检工作。

(四)总结阶段(10月11日-10月25日)。全面整治工作结束后,认真总结专项检查工作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年底市政府将对各地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情况以及工作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的情况综合打分评比、通报,并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实绩考核作为重要依据。

四、有关要求【公安局年度环境保护计划】

(一)统一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坚决纠正企业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的重要体现。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整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长汪发良为组长,市政府办、监察、环保、发改委、工商、卫生、安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要建立工作专班,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将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纲化实施方案,突出重点、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二)严格执法,坚决纠正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按照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和环境执法人员“六不准”的要求,深入检查,严格监管。对企业违法排污行为,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新、改、扩建项目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要立即责令停建停产;拒绝排污申报或申报时弄虚作假的,要责令限期改正;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要责令恢复使用或限期重新安装使用;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要责令停业或关闭;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设置排污口的,要责令限期拆除,并处罚款;拒绝、阻碍环保部门依法行政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要确定一批严重影响群众健康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典型问题,并实行地方行政首长挂牌督办,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三)协调配合,建立部门联运机制。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定期联系会议,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协同作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发展改革和经济主管部门要监督落实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追究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政府及部门负责人、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司法机关要加大环境保护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力度;工商部门要及时注销、吊销被依法关闭企业的营业执照;安全监督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监管。

(四)强化责任,落实环境保护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今年的专项行动,省政府明确规定,辖区内有5家以上企业存在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使用、限期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产品等未按时淘汰、“十五小”和“新五小”出现严重反弹等环境违法行为的,要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因此,各地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全国和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突出问题。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不依法行使职权,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地方政府及部门负责人,有关人员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畅通投诉渠道,加强公众监督。全面开通和大力宣传12369环保热线,加强举报受理工作,完善公众监督机制。对于群众反映的污染问题,环保部门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调查处理工作,并向投诉举报人及时反馈调查处理结果。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第2篇:环保专项行动方案

为切实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环境权益,根据《20XX年省厅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紧密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的环保工作主线,以维护环境安全为主题,着力解决涉气、涉水企业超标排放或恶意偷排等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确保我县生态县建设、人类宜居水城建设的顺利完成。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继续加大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

一是继续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运行监管。要重点加强海源水务城镇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运行负荷率和出水达标率,确保已建成的环境基础设施正常运营。对设施运行不正常或进水浓度明显变化的情况,要及时查明原因,马上整改。要进一步加大对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处理处置的监管力度,严格管理污泥处置台账,规范污泥运输和接收手续。加强与公安机关的配合,严厉查处非法倾倒和违法处置污泥行为。对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重点监管。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或威胁饮用水源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时查明原因,重点解决。对偷排偷放废水废渣违法排污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加强食品园区污水处理厂、化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和开发区重点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园区污水处理厂与园区企业同时生产运行。

二是继续加强燃煤、扬尘对大气污染企业的监管。大气中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是空气治理的关键,控制燃煤污染、扬尘污染、汽车尾气排放是治理的三个重点。全面开展煤化工、水泥、砖瓦、玻璃制造行业等大气污染治理,以上行业向大气排放的气体,必须加装脱硫脱硝或高效除尘治理设施,并确保正常有效运行。经常督促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对偷排、超标排放、无故擅自停运脱硫脱硝设施,要依法从重从严处罚、追缴排污费。推行机动车环境保护标志管理。尽快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严防大气污染工作格局。

三是继续加大对地表水、河流断面污染企业的监管。认真落实市政府下发的《济宁市重点河流水质稳定达标实施方案》,以南水北调工程为总抓手,确保我县出境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南水北调控制目标要求。对难治理的小型脱水、小型化工用水企业,坚决进行关停,严防我县已关停的小蒜干厂死灰复燃。工业向三大园区集中,污水集中处理,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力度。

(二)着力构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各企业要紧紧围绕预防、预警和应急三大环节,建立和完善环境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四项工作机制,切实形成全防全控的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充分发挥环境预警监测、断面特征污染物自动监测系统的作用,有效预防环境突发事件,保障环境安全。

(三)认真查处环境信访和媒体报道的突出环境问题。要将人民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反映的和媒体报道属实的环境污染问题列为环保专项行动重要内容,严厉查处危害群众健康、社会反响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的,依法给予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特别是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排水企业和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要一律取缔。

三、主要工作措施

各镇街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围绕今年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取得更大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县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监察局、司法局、财政局、环保局、建设局、工商局、安监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镇街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确定重点,制定方案,周密部署,细化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和整治任务,具体落实到部门和负责人。将整改完成情况作为镇街人民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对未能按期完成的单位予以通报。

(二)加强部门配合。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坚持联合执法,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全面整治违法排污问题,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要主动做好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工作格局。要利用媒体曝光、绿色证券、绿色信贷、责任追究等综合措施,切实解决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发改、经信等部门要严把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关,查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为,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定期向相关部门通报淘汰落后企业名单。监察机关要强化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司法部门要加强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财政部门要保障环保专项行动的经费支出。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工程建设和垃圾处理的监管。安全监管部门要严肃查处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或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避免由于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及时责令被依法关闭企业变更、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严肃查处相关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律法规的行为。电力监管机构要监督供电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节能环保电价政策,对违法企业依法采取限电、停电、断电等措施。

(三)严格执法监管。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专项执法检查和“四个办法”例行巡查相结合以及多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丰富执法形式,充分利用在线自动监控高新技术强化执法手段。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规范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环保违法问题,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监督并指导企业切实解决问题;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时解决;对于存在主观恶意的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拒不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企业违法排污屡禁不止、群众反复投诉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企业坚决进行关停。

(四)加大督办力度。各镇街要按照环保专项行动各阶段工作要求,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重点,落实责任,跟踪督查,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严格执行《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督促环境违法企业切实履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命令,及时纠正环境违法行为。

(五)加强宣传教育。各镇街要根据专项行动阶段工作重点,利用各种媒体,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群众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同时,要积极组织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向社会公布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一批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畅通“12369”投诉渠道,鼓励人民群众对违法排污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营造全社会关心和参与“2015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的良好氛围。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3月10日)。各镇街环保专项行动的要求确定本辖区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阶段(3月11日-至9月30日)。各镇街要对重点排污企业、污染减排重点行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一些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排污企业,县和镇街两级要联合办公查处一批、处理一批企业主。

(三)督查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完成全县20XX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总结报告。

第3篇:环保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X中、X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XX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总要求,切实解决我县境内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按照省、市关于20XX年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要求,20XX年继续在全县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污染物排放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遏制重点污染行业违法排污行为,进一步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为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和“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实现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二、专项行动工作重点

(一)集中整治重点排污企业环境违法问题

在20XX年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结合污染源普查成果,全面排查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及排放废水、废气、废渣中涉及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的污染源。重点查清有色金属矿采选、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污染企业及历史遗留废物堆场。进一步加大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和现场执法检查频次,重点检查和监测企业废水、废气(包括无组织排放)排放情况、废渣收集、贮存及处置情况和应急处置设施情况。建立定期的监督性监测制度,对重点污染企业排放口、厂界无组织排放情况,每个月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公布不达标企业名单。加强督促指导,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限期淘汰落后产能。县环保、发改、经济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彻底取缔关停国家明令淘汰的小钒厂、小冶炼等落后工艺装备和生产能力。暂停新增重点防控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严肃查处重点排污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未经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认真梳理有关重污染行业排污企业环境污染问题投诉、举报、信访案件。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的,依法给予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对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排污企业,一律取缔关闭;对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一律取缔。严格禁止向城镇下水道排放重金属超标的废水,导致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的,依法取消其排水许可,并予以处罚,造成城市排水设施损坏的,承担赔偿责任;严格禁止含有重金属的工业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二)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

要结合本区域污染减排工作,在环保专项行动中确定重点整治区域和行业,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节约能源、清洁生产、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巩固污染减排成效。重点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管和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监督检查。污水处理必须安装进出水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运行;实时监控进出口水质水量等各项指标。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水质的监督性监测,排查超标污水来源,严格依法按上限处罚超标排污行为。加强对排入污水处理厂的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监管,对于超标排放污水进入城镇下水管网的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治,并予以处罚;对长期超标排污的,要责令其停产整治。

对20XX年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淘汰落后产能、设备的取缔关闭情况,超标、超总量污染企业限期治理完成情况,未批先建建设项目停止建设、停止生产情况,防止污染反弹,对重污染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根治污染。

(三)大力查处环境违法案件

要结合去年重点流域污染整治成果,加强对环河上游和全县重点水库的监管,宣传环境污染治理好的企业,严肃查处环保手续不全和超标排污企业,加强流域治理,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开展一级和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后督察工作,确保饮用水源水质主要指标100%达标。重点检查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取缔关闭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加大环境执法检查力度

坚决遏制上“两高一资”企业,县环保局要大胆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治污,促进污染减排,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结合环保专项行动、后督察行动和环境风险重点行业检查行动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对未批先建的要坚决停建、停产;对未落实“三同时”的企业要责令停止生产运行;对拖延试运行时间不申请验收的,要依法限期验收,并追缴排污费;对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手续存在问题的,要依法严格处罚。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环保专项行动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了大悟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并在县环保局设立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协调及日常工作。各乡镇、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继续把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把环保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深入基层、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务必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实处,抓出成效。各乡镇、各相关企业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在制定方案时,要抓住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恢复,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等重点,并与县政府部署开展的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工作、环保后督察、总量减排任务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完成任务时限和责任人,尽快组织实施。各乡镇、各相关单位的环保专项行动方案于5月23日前,以正式文件报县人民政府并抄报县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

(二)形成整治合力

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强化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工作合力。县环保部门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强挂牌督办、后督察等环境行政执法手段,联合相关部门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经济部门要切实发挥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督促和指导各地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加速落后产能退出;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督促乡镇政府及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司法部门要有序推进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建设部门要强化排水许可管理,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管,确保发挥减排效益;工商部门要严肃查处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规的行为;安监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防范生产事故的发生,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尾矿库要责令停产整改、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督促被取缔关闭尾矿库企业落实闭库资金,限期履行闭库手续;供电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节能环保电价政策,对依法关闭的企业采取限电、停电、断电等有效措施。要进一步加强相关管理部门的配合,在金融信贷、进出口监管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放大环境执法效果。要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严肃追究责任

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将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典型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分批进行挂牌督办,落实相关责任,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环保部门要切实贯彻监察部、国家环保部《环境保护违法违纪处分暂行规定》,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造成辖区或相邻区域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或者造成破坏的;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不依法行使职权,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政府及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强宣传报道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分阶段制订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全民的环境保护和法律意识,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要通过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典型案件的曝光要列入宣传计划,深度报道,形成声势。

2016环境保护计划工作意见
公安局年度环境保护计划 第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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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环境保护计划执行情况

*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环保局的指导下,我区的环保工作有了新的成就,基本实现和完成了2016年提出的计划目标和任务。*年度我区城区空气污染指数良好以上的天数比例达到90%,饮用水水质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达标率100%;北沙河入黄河口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四类标准;.城区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小于70分贝,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55分贝,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实现按功能区达标。

(一)污染控制与污染防治成效显著。重点开展了“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安静工程”、“固废治理工程”。

--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力度,控制燃煤污染为重点的

蓝天工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坚持不懈地狠抓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建成烟控区11.2平方公里,实现城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100%;在*市环保局、市环境监测站支持下,完善了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实现了我区环境空气监测的自动化、科学化。面对全区工程开工面积增大的实际,我们不断加大对建筑工地和扬尘渣土的整治力度特别是对建筑垃圾的管理,一是对开工工地进行登记备案;二是落实渣土运输车辆准运证制度,规定运输路线;三是加大对违规车辆的查处力度,“管、防、打”并举,建筑垃圾渣土无序运输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施工现场一律做到:挂(悬挂防护网)、净(现场物料堆放整齐有序,场地干净)、撒(定期撒水,防止污染)、围(现场采用实体围墙或彩板墙围档)、盖(严禁渣土运输车辆途中沿街撒漏),有效的控制了扬尘污染。政府领导,多部门参与、联合执法,集中清理取缔违规石子厂、采矿场31家,停办了采矿证,全部限期拆除了开采设备;建立了矿山治理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反复回潮”现象的发生。长清热电厂结合技改工作,对除尘设备进行了改造,严格控制燃煤含硫量,燃煤含硫低于0.65%,确保了外排污染物的稳定达标。长清第二水泥厂实施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不断提高粉尘技术处理能力。*创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增上先进污染设备,改生产工艺,并投资3000万元,新建了脱硫除尘设施。严格执行《*市*大货车违章进市及噪声尾气污染专项整治方案》,采取两级把关,互相监督的措施,加大车辆审验工作责任制,强化对机动车尾气的污染防治,在车辆年度审验工作中严格把关,对汽车尾气不达标的车辆一律不予年审,不准上路行驶,直至整治合格,全年共年检机动车12528辆,尾气首检合格率98%,机动车尾气达标率达80%。

--以水污染防治为重点的碧水工程。目前已初步编制完成了《北沙河流域污染综合整治规划》,为北沙河流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进一步加强了饮用水源地保护。污水处理厂建设进程加快,一期土建工程、预处理工程、办公楼、配电室、污泥压滤机房均已建成,污水处理设备正在安装,争取年底投产运行,实现日处理污水2.5万吨。开展了严查水环境污染专项行动,对近70家污水排放单位进行了认真排查摸底,划定了污水排放大、中、小户和污染危害重、中、轻单位,依法下发了限期治理通知了30余份,在我们的督促下,重点污染源佳宝集团第二奶牛厂完成了废水的治理,产生了一定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加强了对三产服务业所排污水的控制,及时处理了多起污水污染环境的来访案件。在我们的有力工作下,城区餐饮、洗浴等服务行业都采取了简便宜行的污水治理措施,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切实做好大学科技园的污水防治工作,对于大学科技园入驻的各大高校,我们在市局的帮助下均督促已入住学生的院校建设了污水处理站,基本达到了中水回用的目的。

--以创建安静居住小区为重点的安静工程。为进一步改善辖区声环境质量,有效控制城市环境噪声污染,2016年开展了噪声达标区的创建工作,新建噪声达标区面积6.8平方公里,实现城区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60%。并按照“安静小区”的创建标准,建成长清一中职工公寓“安静小区”一处,顺利通过市局验收。公安部门、城管部门在工作中不断加强城区及办事处、乡镇驻地场所的噪音污染整治,对违反规定的一律给予治安处罚。中、高考期间,对公共场所进行专项治理,对建筑工地夜间施工时间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为广大考生提供了良好的应考环境;实行昼夜巡查和随时接访制,有效地遏制了居民区噪声扰民事件的发生。在控制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整机动车辆行驶路线,设置禁鸣标志,严格执行机动车禁鸣规定,限制大吨位车辆进入市区,控制交通污染源,为市民营造了良好生活、学习环境。

--以固体废物防治为重点的固废治理工程。对全区13家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排污申报登记,摸清了全区医疗废物的产生、贮存、处置情况,*年全区医疗废物纳入全市集中处置,处理率达90%以上,避免了二次污染的发生,阻断了传染性疾病的末端传播渠道。全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0%,实现了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二)环境建设取得新进展。不断加大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力度,2016-2016年环保投资占国民生产总值比例均达到1%以上;严格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在2016年已通过省级验收的基础上,又被省法制办评为先进单位;近年来我区教育系统进一步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开展环境警示教育,并将环保教育与环保公益活动融入丰富多彩的综合实践活动中,提高学生的环保意识,培养学生正确的环境观、资源观、发展观,增强学生保护环境、珍惜自然、创造绿色生活的社会责任感。全区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100%,创建各类绿色学校14所。

(三)管理得到进一步强化。一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执法程序,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采取巡查、突查、暗查、专项检查等方式,积极开展打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安全活动;2016年共立案查处违法企业30件,取缔“十五(土)小”企业3家,限期整改18家,查处率100%。二是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法规,做到程序合法、解缴及时、票据管理规范。三是认真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工作。加强环保110和信访机制建设,保证了出警及时、处理及时。共接访42件,处理率100%,结案率100%;未出现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建立了污染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预案,有效控制了辖区内污染事故的发生。四是对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贯彻清洁生产、以新带老、局部削减的原则,实现了增产不增污的目标。2016年全区共审批各类项目25个。验收各类环保项目4家,拒批属于落后生产工艺和产品的建设项目3个,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达100%,“三同时”执行率100%。积极推广清洁生产,促进企业走新型我业化道路,引导*三九益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和长清第二水泥厂从原材料选用、产品方案、能源资源消耗、污染防治措施等各个环节选用清洁生产技术,并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最大限度的实现废物资源化,减少排污总量。长清第二水泥厂、*三九益民制药有限公司等企业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存在问题:

1.环保宣传、执法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2.资金紧张,环保投入严重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环保工作的开展。

二、*年环境保护计划目标

全区SO2排放量控制在1833吨以下,烟尘排放量控制在1077吨以下,COD排放量控制在2105吨以下,工业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处置,城区空气污染指数良好以上的天数比例达到85%,饮用水质达标率100%,工业废气处理率99%,工业废水处理率达10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低于70分贝,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低于55分贝,烟控区覆盖率达100%,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60%。

三、*年环境保护主要任务

1.积极组织《*二00三年环境保护计划》的落实,将环境规划的阶段目标任务具体分解下达到各职能部门;并强抓落实工作,确保计划的有效实施,使环境与经济发展做到协调发展,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整治。

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有新突破

建立、实行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对不合格、已被淘汰的炉具坚决取缔,在生产过程中,加强综合利用,支持采用新型的高效处理设备,积极推广清洁生产;进一步加强烟控区建设,强化监督管理,按计划完成烟尘控制区的建设、复查任务。加强汽车尾气监督管理,提高型煤普及率,大力发展集中供热,减少污染源。在水泥粉尘治理方面,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3.水污染防治工作要进一步加强

巩固“一控双达标”成果,对于重点污染源实行浓度与总量控制原则,削减废水排放量和污染物排放量,提高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防止新的重大污染源产生,努力改善水污染严重的状况。年末,污水处理厂基本建成,并建设除磷脱氮、污水回用设施,禁止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辖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4.噪声和固体废物方面

采取有效措施,使城区内道路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分贝以内,城区区域噪声平均值在控制55分贝以内,严禁在城区内新上噪声污染企业,完成噪声达标区的建设、复查任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处理,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率达100%,医疗废弃物实行集中收集焚烧处理。

5.认真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对污染重、危害大的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建立起点面结合、条块结合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体系。

6.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调查工作,加快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速度,抓好生态农业示范区的建设和推广,加强风景名胜区管理,严禁从事破坏自然资源和环境的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做好城市绿化工作,提高绿化覆盖率,改善我区的生态环境。在主要交通干线沿线和城市周围设立秸杆禁烧区域并落实禁烧区责任和措施。加强面源污染控制,化肥、农药的亩均使用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加强对石材开采业的监督管理,降低山区植被、地质地貌的破坏程度,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

四、*年环境保护主要措施

1.强化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以强化宣传教育为突破口,努力提高社会各界特别是决策者和企业负责人的环保意识。

2.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环境监督与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环保队伍建设,严格环境保护执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不断提高全县的环境质量。

3.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坚持“三同步”发展方针,统筹规划,依法决策,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严格限制和禁止新上能耗高、污染重建设项目,从源头上控制、消灭污染。

4.加大环保投资力度,促进污染治理

建立企业为主,财政收入、银行贷款相辅等多种筹资渠道,为企业治污提供更多支持,对不达标或超大型总量排污的企业要依法、足额、全面征收排污费,利用经济手段来促使企业进行污染治理。

5.积极开展环境科研监测工作,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依靠科技进步,推动环境发展,不断提高环境监测水平,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有效性,进一步健全环境保护产业服务体系,加强环保产业的管理。

6.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管理,对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调度检查,确保环保目标责任书的如期完成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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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乡镇环保工作计划
公安局年度环境保护计划 第五篇

第1篇:年乡镇环保工作计划

为确保..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区环保局近日制定..年工作计划,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根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抢抓机遇,开拓创新,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抓手,全面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开展。

(一)深入开展“整治发展软环境,建设服务型机关”工作。

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加强工作落实,以提高行政效率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为标准,切实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提高办事效率及工作水平,为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做好服务。

(二)大力加强环境建设水平,深入开展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一是针对辖区餐饮企业已基本完成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安装的实际,严格环保审批,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巩固“二降”治理成果,深入推进“油烟污染治理示范区”建设工作。二是积极配合区相关部门,以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强化管理为手段,进一步推进节能降耗、城市民用燃料清洁化和垃圾处理无害化工作。三是积极会同区相关部门,扎实推进循环经济、生态经济项目建设,不断完善项目库建设,建立健全项目后期评价制度。

(三)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职能,大力强化全区环境管理。

一是明确责任,定期考核,确保全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二是坚持制度,严格审批,坚决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三同时”监督管理,坚决把住环保“入口关”。三是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切实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对辖区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查重处,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四是依法收费,严格追缴,切实加大排污费征收工作力度,努力扩大开征面,确保全面足额征收,为污染治理工作奠定良好基础。五是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进一步加大环保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辖区企业和市民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为环保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六是严格管理,强力推进,积极配合区相关部门加大结构调整工作力度,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污染源单位减排管理,确保污染减排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七是进一步加强辖区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和辐射环境管理,全力确保辖区环境安全。八是进一步加大辖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度,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九是做好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成果开发、利用、信息库建设工作和总结工作,迎接国家和省市污普办的检查。

(四)切实加强污染治理,努力改善辖区环境质量。

1、严查重管,大力加强辖区水污染治理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南明河三年变清”长效管理工作。不断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坚持“严”字当头,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检查考核,严格执法,严格审批,加强对污染源单位日常环境监察和长效管理,确保治理成果。二是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小关湖片区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工作。尽快完成对“阿科蔓水生态技术”的效果考察,拟制设计方案,抓紧落实治理工作;加大环境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确保截污沟系统正常运行,发挥作用;加强当地村民环境意识教育,努力提高村民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切实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强化综合治理,会同区相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小关湖片区内违规经营项目依法进行取缔和整治工作。三是严格按照《贵阳市“依法治理两湖一库、确保市民饮水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在完成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制定治理计划;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威胁阿哈水库水环境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坚持区域禁批制度,在推进老污染源治理的同时,严防新污染源的产生;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村寨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建设,扎实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和治理工作,确保《责任书》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2、严防反弹,切实巩固清洁能源建设工程成果。

坚决执行市政府《通告》精神,切实巩固清洁能源建设成果。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辖区燃煤供热装置的反弹,巩固清洁能源建设成果,努力改善辖区大气环境质量。

3、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环境违法行为。

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为手段,以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为目标,集中整治部分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年重点对辖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和医疗废水排放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规范处置和达标排放。

第2篇:年瑶圩乡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年是“十二五”规划第二年,是我乡经济和发展的重要之年,也是我乡环境保护和生态乡镇建设的重要之年。根据乡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县环保局的大力指导下,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环保国策,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以环保治本,改善环保质量和保护人民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改造城镇环境和村庄整治为抓手,努力做好瑶圩乡环境保护工作,全力推进我乡生态环境建设。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面对严峻的环境形势,必须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密结合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贯彻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预防为主,保护优先,改善生态,治理污染,努力打造“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生态乡镇。

1.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环保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依法治理”的原则,按照“条块结合、专群结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方针,以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以防治环境污染和遏制生态破坏为重点,以强化执法监督和提高环境管理能力为保障,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出发点,全面推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2.总体目标

以促进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发展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业为主线,积极培植推广无公害和绿色生态产业;改善乡容乡貌,开展生态文化建设,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意识,加强环境质量监测和环境管理体系建设,确保辖区内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各村环境保护不断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基本达标,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达标排放,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生态环境显著改善,生态文化建设持续实施,社会文明取得长足进步,各项指标达到国家级生态乡验收标准,创建一批生态村,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稳步提升。

二、强力推进环保实事工程

1.加强城镇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改善乡容乡貌,使城镇布局合理,管理有序,街道整洁,环境优美,城镇建设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

2.狠抓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实施“三清六改”,整治“十乱”现象,改变村容村貌,促进农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3.搞好绿化美化,保护生态环境。

4.加强宣教工作,提高乡村居民生态意识,执行环保制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5、结合本地区“十二五”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配合做好引进项目的环保准入工作。

6、做好对建设项目的环保“三同时”项目审查,督促未验收的单位尽快办理验收手续。

7、完善水利设施综合治理工程、居民安全饮用水工程和新农村建设工程,增强居民保护水源的意识,建立饮用水安全保障应急机制,保护绿化生态环境。

8、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镇卫生管理,消灭环境污染现象。

9、组织召开环保会议及环保相关培训,提高居民生态意识和环保素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10、建立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工程,积极推广绿色消费,倡导绿色环保。

三、全力开展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

1、建立“政府主导、环保监管、部门负责、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整合全乡各部门和社会力量,支持及配合国家级生态乡创建工作。

2、明确责任,按规划要求和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建立环保目标责任制,实行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3、落实资金,推进重点项目实施,进一步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集镇环境综合整治,加大企业环境监管力度,落实相应资金保障。

四、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1、加强国土和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保护,搞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实施,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保证生态功能用地需求,优先保护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林地;加快水流域治理,减少水土流失,确保瑶河环境的安全。

2、加强旅游业的环境保护,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整治,保护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和生态环境;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体系,严格旅游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促进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

五、积极开展生态乡、村宣传和创建工作

1、开展创建国家级生态乡、村工作,努力实现80%的行政村创建国家级生态村。

2、深入开展“绿色小区”、“环境优美村庄”、“绿色家庭”等系列绿色创建活动。

3、广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人群,从学校、企业、政府及社会等多层次,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我乡将利用“6.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举办以“环保”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努力将环境保护、合理利用与节约资源的意识和行动渗透到广大群众日常生活中,倡导绿色文明的生活习惯、消费观念和环境价值观念。

六、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1、建立和健全环境保护监管机构,并落实职能、职责和工作经费,实行环保争先创优工作。【公安局年度环境保护计划】

2、配合开展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环境热点问题的信仿维稳工作,确保环保信访调处率达到100%。

3、完善各企事业单位的污染物信息档案,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掌握环保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4、强化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完善《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应急人员及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应急演练。及时上报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信息,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事件。

5、管理好环保协管员队伍,加强对环境的检查监督力度,真正发挥协助管理环保事务的职能,推进全乡环保管理工作。

第3篇:***镇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年在镇党委、政府及县环保局的正确领导下,***镇环保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在新的一年里***镇将以环境问题的治本和提高环境质量为目标,努力做好***镇的环保工作。

一、在强化***镇环境保护措施方面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各企事业单位的污染物信息档案,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掌握各企事业单位环保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2.做好对建设项目的环保“三同时”项目审查,督促未验收的单位尽快办理验收手续。

3.组织召开环保会议,进行工作布置,环保培训等。

4.发挥企业、村(居)委基层组织作用,开展争创环保信得过企业;创建“绿色小区”、“生态村”、“环境优美村”等工作。

5.加强对露天堆场的检查、督促其封闭式改进。

6.加强对集贸市场的废水管理,消灭向河道直排的现象。

7.对医院等场所的医疗固废进行规范化处置管理。

8.加强农收季节对秸秆禁烧的监管。

9.推动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开展。

二、环保宣教工作

(一)、充分发挥各社区(村)作用,利用宣传标语、主题黑板报、及环保知识传单,围绕全县环保中心工作,推进环境宣传教育社会化进程。引导和发挥公众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开展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在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要针对群众关心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宣传工作,并做好环保科学知识的普及教育。

(二)、继续搞好环境警示教育,把公众和新闻媒体参与环境监督作为加强环保工作的重要手段。以正面宣传为主,报道我镇环保工作的先进事例和个人。

三、日常工作

1.做好环保档案整理保存工作,规范环保档案管理工作。

2.加大对城镇污染较重的企业、单位的监督力度。

3.做好环保信息采集反馈工作。

4.做好环保资料积累整理,装订成册工作,便于查阅。

5.加强环保知识宣传工作。

第4篇:东城镇年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实施之年,是东城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之年,是进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改革开放的重要之年。紧紧抓住新世纪的历史机遇,下大力气解决我镇突出的环境问题,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用科学的发展观统领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快东城镇新农村建设的步伐。本计划从东城镇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保护人民健康出发,对年环境保护工作做出具体部署。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面对严峻的环境形势,必须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密结合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贯彻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方针,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预防为主,保护优先,改善生态,治理污染,实现东城镇可持续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可持续发展为主题,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以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以防治河干流环境污染和遏制人为生态破坏为重点,以强化执法监督和提高环境管理能力为保障,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出发点,全面推动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目标

1、总体目标。年,环境污染状况有所减轻,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全乡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健全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2、具体目标。

各村环境保护得到加强,农牧民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达到标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得到基本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重的趋势有所减缓,创建一批环境优美小村庄。

(三)主要计划指标

1、农村环境保护指标

---农牧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达到环境质量标准;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水排放达标率达到60%,粪便资源化率达到70%;

---农业灌溉用水基本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全面提高。

2、医疗垃圾进行规范性焚烧和灭菌处理。

二、主要任务

(一)农村环境保护

抓住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契机,在大力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同时,开展农村环保科普宣传教育,把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染、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作为环境保护的重要任务。

1、保护各村饮用水源。划定各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地,加大保护力度,确保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基本达到标准。

2.防止农作物污染,确保农产品安全。加强农药和化肥环境安全管理,推广高效、低毒和低残留化学农药,禁止在蔬菜、水果、粮食生产中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防止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膜和超标污灌带来的化学污染和面源污染,保证农产品安全。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和节水农业,积极发展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

3、控制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的污染。推广畜禽养殖业粪便综合利用和处理技术,鼓励建设养殖业和种植业紧密结合的生态工程.

4、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广秸秆还田、秸秆气化和其他综合利用措施。发展沼气、节能灶等新能源和新型节能技术,加强农村能源综合建设。

5.保护乡村环境。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高消耗和高污染的落后工业向农村,加强各村环境保护规划,促进各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要因地制宜地建设全乡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处理设施,开展环境优美新农村建设活动。

2016林业局环境保护工作方案
公安局年度环境保护计划 第六篇

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我县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共县县委、县人民政府目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县环境保护实绩考核委员会关于下达2016年度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十八大上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高城市资源利用率,增强全民环保意识为目的,解决城市主要环境问题为重点,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全民环境意识。力争使全县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资源得到科学合理利用,努力把我县建成经济快速发展、人居环境和谐的省级环保模范城市。

二、目标任务

(一)完成生态县建设考核指标数据的收集汇总和分阶段完成生态县建设重点项目,大力开展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工作;坚决制止乱砍滥发,严肃查处林业生态环境破坏行为。

(二)加强森林防火监督管理,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

(三)完成“城考”目标考核任务。

(四)完成创建省级生态乡镇中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人、主要道路绿化普及率≥80%、森林覆盖率≥70%等指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5%。

(六)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县城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为了加强对2016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林业局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工作组,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同志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日常工作,并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全面完成2016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积极参与,广泛宣传。积极参加由县级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环境保护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保护氛围;在林业系统内积极开展生态县建设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林业系统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三)定期报送推进情况,确保全面完成2016环境保护考核任务。各责任股室于每月25日前向局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情况,确保2016年环境保护考核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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