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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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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共6篇)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2014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二0一四年一月2014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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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 第一篇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014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二0一四年一月

2014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1、新增职业病例为零;

2、职业危害告知率达到100%;

3、作业场所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5%以上;

4、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及上岗前、在岗期间的从业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95%;

5、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100%,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

查率达95%,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100%;

6、职业危害申报率达到100%;

7、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噪音、毒物、高温等检测率达到90%以上;

8、企业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预评价率达到100%。

二、职业危害防治计划

1、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职业卫生人员,负责本矿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

4、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及检测评价制度;

5、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标识;

(1)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3)引进新的生产设备时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7、职业危害合同告知

我矿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会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种类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绝不隐瞒。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时,我矿将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

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告知的内容包括:

(1)职业病防治制度和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2)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

(3)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结果;

(5)职业危害预防以及应急救援措施;

(6)提供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育;

(7)提供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待遇;

【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

(8)为职工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8、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

我矿将对职工进行培训,主要包括职业卫生培训、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

9、煤矿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必须委托资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并编制评价报告,上报省煤炭厅进行审核;煤矿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必须委托资质的设计矿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上报省煤炭厅进行审核;

10、委托资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一次检测性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

11、建立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及检修台帐;

12、配备与发放个体防护用品,要严格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进行,并建立档案,同时指导和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

13、严格执行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向所在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进行职业危害申报;

14、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不能以普通健康检查代替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的形式告知从业人员。如果发现有与从事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15、对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经费进行预算管理,在12月31日前,要把下一年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健康监护、职业健康宣传培训等费用纳入生产成本预算,严禁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三、工作实施方案

1、2014年上半年主要完成如下工作任务:

(1)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职业卫生人员,负责本矿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2)职业危害防治科要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3)职业危害防治科要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

职业危害防治计划
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 第二篇

XXX公司

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XXX公司

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为了有效地控制和保证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更好的改进和完善职工的生产条件,特制定本公司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本公司涉及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二氧化硫、硫酸及三氧化硫、砷及其无机化合物、五氧化二钒、高温、噪声等。

会导致的职业病为:中毒、接触性皮炎、化学性皮肤灼伤、化学性眼部灼伤、噪声聋;

一、职业危害因素

1. 噪声

噪声能引起听觉功能敏感度下降甚至造成耳聋,或引起神经衰弱、心血管疾病及消化系统等疾病的高发,使误操作率上升。其主要危害是对听力系统的损害,强噪声作用下,可导致永久性听力下降,内耳感音细胞遭损伤,引起噪声性耳聋。该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是机械设备运转发出的机械噪声。引发噪声危害的原因主要有:

1) 机械设备运转不正常,造成剧烈震动或噪声超标。

2) 工作环境中噪声超标;人员长时间在噪声环境中劳动。。

3) 人员未采取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失效。

4) 高噪声设备、场所贴邻低噪声设备、场所建造或布局不合理。

5) 高噪声设备未采取隔声、消声、吸声等安全措施。

6) 安全资金投入不足、安全教育培训不够、个体防护不到位等。

7) 其他可能导致事故的原因。

2. 二氧化硫

侵入途径:吸入。

健康危害:易被湿润的粘膜表面吸收生成亚硫酸。对眼及呼吸道

粘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大量吸入可引起肺水肿、喉水肿、声带痉挛而导致窒息。

急性中毒:轻度中毒时,发生流泪、畏光、咳嗽、喉灼痛等;严重中毒可在数小时内发生肺水肿;极高浓度吸入可引起反射性声门痉挛而导致窒息;皮肤或眼接触发生炎症或灼伤。

慢性影响:长期低浓度接触,可有头痛、头昏、乏力等全身症状以及慢性鼻炎、咽喉炎、支气管炎、嗅觉及味觉减退等,少数工人有牙齿酸蚀症。

3. 三氧化硫及硫酸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皮肤接触。

健康危害:对皮肤、粘膜等组织有强烈的刺激和腐蚀作用。蒸气或烟雾可引起结膜炎、结膜水肿、角膜浑浊,以致失明;引起呼吸道刺激,重者发生呼吸困难和肺水肿;高浓度引起喉痉挛或声门水肿而窒息死亡。口服后引起消化道烧伤以致溃疡形成;严重者可能有胃穿孔、腹膜炎、肾损害、休克等。皮肤灼伤轻者出现红癍,重者形成溃疡,愈后瘢痕收缩影响功能。溅入眼内可造成灼伤,甚至角膜穿孔、全眼炎以至失明。慢性影响:牙齿酸蚀症、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和肺硬化。

4. 石膏粉尘

主要损害呼吸系统,可引起上呼吸道炎症,长期接触生产型粉尘,当吸入的粉尘达到一定数量时即引发尘肺病。还可以引发鼻炎、咽炎、支气管炎、皮疹、皮炎、眼结膜损害等。

5. 高温

对人体体温调节、水盐代谢等生理功能产生影响的同时,还可导致中暑性疾病,如热射病、热痉挛、热衰竭等。

6. 五氧化二钒

对呼吸系统和皮肤有损害作用。急性中毒:可引起鼻、咽、肺部刺激症状,多数工人有咽痒、干咳、胸闷、全身不适、倦怠等表现,部分患者可引起肾炎、肺炎。慢性中毒:长期接触可引起慢性支气管炎、肾损害、视力障碍等。

7. 砷及其无机化合物

无机砷化物都是毒性很高的化学品。尤其是三氧化二砷属高毒类化合物。口服中毒表现为急性胃肠炎、休克、中毒性心肌炎、肝炎,以及抽搐、昏迷等,可致死亡。大量吸入粉尘或蒸气时,主要表现为呼吸道及神经系统症状,胃肠道症状轻而发生较晚。常有咳嗽、喷嚏、胸痛、呼吸困难,以及头痛、眩晕、全身衰弱,甚至烦躁不安、痉挛和昏迷。也可伴有恶心、呕吐和腹痛。严重者可因呼吸和血管舒缩中枢麻痹而死亡。三氯化砷对呼吸道刺激更强烈,引起呼吸系统症状。慢性影响有肝、肾损害,皮肤长期接触可引起皮炎。

二、防治计划

(一)职业安全卫生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1、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不断组织公司内员工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及配套法律法规,统一认识。将职业卫生的宣传和培训与安全生产的宣传和培训结合起来,广泛开展职业安全卫生的宣传教育,使职业防治知识在职工中得到广泛的普及,不断提高职工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做好公司内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管理业务技能,为提高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水平创造条件。【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

(二)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台帐的健全

1、建立健全公司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管理台帐,建立职业卫生防护用

品的规范化管理,确保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完好有效。

2、根据现场作业人员的变化及时变更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做到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动态控制。

(三)职业卫生基础管理工作

1.总经理定期组织安排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对检测结果进行告知,对检测出超标的因素制定防治措施。

2.总经理定期组织在岗人员进行职业危害体检,对检测出有职业病的从业人员,进行确诊后安排治疗,并调离原岗位,做好工作安排;对检测出疑似职业病的从业人员按要求进行复审,复审为职业病患者的按规定处理。

3.公司内安全员负责每年如实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申报。

【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

4.公司内安全员负责建立公司职业卫生档案及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

5.定期对各岗位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不断修改完善发放标准,使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发放做到“节约、高效”,让有限的资金充分发挥好作用。

6.不断开展对技术含量、防护效果好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调研,积极引进先进的劳动防护用品,提高劳动防护水平,为职工的身心健康做出最大限度的努力。

三、实施方案

1.技术措施

1) 定期进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

2.管理措施

1) 安全员定期对公司内从业人员劳保穿戴情况进行检查。

2015职业危害防治计划
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 第三篇

职业危害防治计划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确保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计划。

一、人员配置

配备专职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管理制度建立

按晋煤劳发(2015)1499号文件及《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建立和完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规划及2015年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配备必备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用品

1、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员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2、将不断改进和更新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员工身心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四、危害公告和警示标识

1、在醒目的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五、事故预防、应急救援和控制

1、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2、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公司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六、危害日常检测和定期检测

1、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应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估结果存入员工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员工公布。

七、危害告知和培训教育制度

1、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应聘人),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2、应当对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防护用品。

八、员工健康检查和建档

1、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公司应当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在岗期间,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

2、应当为员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九、职业病报告和处理

1、发现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

2、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公司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3、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的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尽快安排诊断、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十、工作步骤

1、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认真组织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各部门组织自查自纠,按照有关法律条文,进行对照检查,对在自查自纠中发现存在的间题,应当尽快处理,并及时汇报。

4、公司将组织有关部门领导对各部门的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十一、工作原则

领导重视,部门配合,员工参与。

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讲求实效。

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督促相结合。

十二、工作目标

1、彻底整治有毒有害作业场所,使之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建立有效的职业病防治和安全生产制度。

2、健全工伤(事故伤害与职业病)保险制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3、配备必备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的设施、设备和用品。

山**润联盛关家崖煤业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

2016我国职业病防治调研报告
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 第四篇

文章标题:我国职业病防治调研报告

1.现状分析

1.1我国职业卫生现状分析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为:

1.1.1我国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广泛,从传统工业,到新兴产业以及第三产业,都存在一定的职业病危害,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群数以亿计,职业病防治涉及三十多个行业,法定职业病名单达115种。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业病患者累计数量、死亡数量及新发病人数量,都居世界首位。

1.1.2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势严峻。近十年职业病发病情况呈现明显的凹形反弹倾向。发病人数从上世纪90年代初逐年下降,1997年降至最低后又呈反弹趋势。其中主要是尘肺病检出率显著回升。截至2002年,全国累计检出尘肺病581377例,其中累计死亡139177例,病死率22.22%。尘肺现患病人442200例。

我国的职业危害主要以粉尘为主,职业病人以尘肺病为主,占全部职业病的71%,中毒占20%,两者占全部职业病的90%。尘肺病又以煤工尘肺、矽肺最为严重,尘肺病患者中有半数以上为煤工尘肺。

1.1.3根据有关部门的粗略估算,每年我国因职业病、工伤事故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亿元,间接经济损失2000亿元。职业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严重。

1.1.4职业性疾患是影响劳动者健康、造成劳动者过早失去劳动能力的主要因素,所波及的后果往往导致恶劣的社会影响。

1.1.5对职业卫生机构和队伍现状调查表明,我国已经初步形成职业卫生监督与技术服务网络,但依然存在队伍数量少,质量不高;文化素质偏低,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比例较低以及后备力量不足等问题。

1.1.6对我国职业卫生投入调查表明,各级政府自1999年起职业卫生投入呈逐年增加的趋势。但由于基数低,人均职业卫生投入明显不足,与经济发展水平极不适应,造成职业卫生监督与技术服务得不到保证。

1.1.7自《职业病防治法》分布以来,用人单位、政府、技术服务机构和劳动者在职业病防治中的法律责任得到明确,职业卫生管理体制得到完善。

1.1.8我国以及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核心,《尘肺病防治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和《使用有毒化学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三条例、12项配套规章和159项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为支撑的法律、标准体系框架。

1.1.9根据统计分析,可以推测,如果不加以干预,到2016年我国尘肺病患者将累计达到60万人,2016年将达到72万人;随着我国入世,适应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职业卫生必然与国际惯例相接轨;职业病防治必然得到进一步加强。

1.2国外职业卫生现状

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以及《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国际人权公约、WHO人人享有职业卫生保健的职业卫生策略和ILO全球消除矽肺计划的实施,我国职业卫生面临新的挑战。

在法国、日本、韩国以及我国香港地区,不仅职业病发病人数明显低于我国,而且政府关注的内容也不尽相同,作业方式、噪声、职业性生物因素引起的疾病得到了足够的重视。

1.3存在的主要问题

1.3.1近十年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数每年保持在70万个点次,但检测企业数呈逐年下降趋势,下降了近40%,而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达标率则增加到75%。检测企业数的减少和达标率的升高这一相互背离的结果,反映随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市场化,检测的数据不能真实地反映用人单位场所职业危害的实际情况。

1.3.2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人数从上世纪90年代初逐年下降,1997年降至最低,2000年起回升,职业病检出率在0.4%以上,但仍未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1.3.3一些乡镇企业、个体经济企业生产力低下,设备简陋,无任何防护设施;管理混乱,制度不全;人员整体素质低,法制观念淡漠和愚昧无知等;个别企业无视劳动者健康权益,职业病危害问题突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健康权益得不到保护。特别是农民工从事的职业多为职业危害严重的职业,其社会保障、职业防护等都难以得到保障,职业危害不可预见因素明显增加,健康影响难以估计和控制。

1.3.4在我国对外开放、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的同时,一些具有风险性的产品由境外向境内转移,从城市和工业区向农村迅速转移,从经济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转移,从大中型企业向中小型企业转移。职业病危害因素转移非常严重。

1.3.5职业病防治经费投入严重不足。

1.3.6职业卫生资源整体效率低,配置不平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水平不高。

1.3.7由于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仍存在盲区,职业卫生标准及其配套能力不能满足执法的要求,地方经济保护等导致职业卫生执法力度不够强。

1.3.8职业卫生涉及多个部门,协同机制尚未充分建立。在一个部门内部,也

往往有职能交叉,职业卫生决策、协调、指挥不够充分,部门之间缺乏协同机制,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措施得不到有效落实。

1.3.9传统的职业危害尚未得到完全控制,新的职业危害不断产生,对劳动者的健康构成新的威胁。【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

1.3.10急性职业中毒明显多发,恶性事件有增无减,社会影响大。

1.3.11职业卫生标准尚未与国际接轨。

1.3.12疾病信息监测系统不健全。

2.需求分析

提出我国职业卫生战略目标是提高中华民族整体健康素质、全面建设安全稳定小康社会、促进劳动力资源和经济持续发展、参与世界贸易竞争、建立长效职业卫生管理机制和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职业中毒突发事件应对体系的需要。

3.战略目标

总体目标是为劳动者提供安全、舒适、健康的作业环境,让劳动者人人享有职业卫生保健。阶段性目标是在2016年基本控制特大职业中毒事故;在2016年煤炭、冶金、汽车等重点行业的职业危害基本得到控制;全面控制传统的慢性职业中毒(如慢性职业性铅、汞、锰、苯中毒)。2016年基本消除矽肺。

要坚持企业负责、政府监察、中介服务、社会监督的方针,强化政府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实现全社会的职业卫生监督,用市场经济机制合理配置职业卫生技术资源。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应针对当前我国职业病危害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这些措施包括:

3.1建立完善的职业卫生保障机制,包括:

依法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职业卫生管理体制和信息决策机制、完善的职业病工伤保险机制和稳定的、多渠道职业卫生投入机制,以市场机制合理配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源。

3.2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调整对象,调节我国职业卫生标准体系;按照入世要求,通过等同采用国际标准尽可能使我国的职业卫生标准与国际接轨;进一步提高职业卫生标准的可操作性及其可应用性,建立适于我国职业病防治实际需要的职业卫生标准体系。

3.3将现有职业病防治信息网络重新整合,整体规划、进一步完善职业病监测体系;统一职业病、相关疾病统计口径,并与国际接轨及互认。建立系统的职业卫生信息与职业病防治评估体系,通过科学分析信息,加强职业中毒事故的预测、预警,及时、准确评估职业病防治效果,为职业病防治决策提供准确、科学的依据,全面提升急性职业中毒控制信息水平。

3.4有针对性地开展以尘肺病防治、职业中毒检测检验、诊断、救治、控制、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科学管理为中心的科学研究,力争突破束缚我国职业病防治的颈口,提高我国的职业病防治水平。

3.5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要求,建设以国家中毒救治为中心,辐射各级地方的重大职业中毒救治体系,做好各种重大职业中毒的预防和应急救治。

3.6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和÷场所健康促进体系,通过场所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活动,提高用人单位遵法、守法的法律意识,切实履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责任;创造安全、舒适、健康的作业环境;发挥用人单位的积极性,推动用人单位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切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加强劳动者的自我防范意识。

4.政策保证

4.1进一步充分认识依靠职业卫生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领导,继续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制定和落实职业卫生政策措施,建立完善职业卫生发展的大环境。

4.2建立相关部门分工合作、相互协调的机制。

4.3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尽快制定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将职业病防治纳入社会经济防治计划,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促进经济发展与职业病防治的协调发展。

4.4大力实施职业卫生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建立一支既精通业务,又熟谙法律的高素质的职业卫生管理队伍。

4.5通过各种渠道,加大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让更多的劳动者了解职业病防治常识,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和劳动者自我防范意识。

《我国职业病防治调研报告》来源于网,欢迎阅读我国职业病防治调研报告。Ra8

往往有职能交叉,职业卫生决策、协调、指挥不够充分,部门之间缺乏协同机制,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措施得不到有效落实。

1.3.9传统的职业危害尚未得到完全控制,新的职业危害不断产生,对劳动者的健康构成新的威胁。

1.3.10急性职业中毒明显多发,恶性事件有增无减,社会影响大。

1.3.11职业卫生标准尚未与国际接轨。

1.3.12疾病信息监测系统不健全。

2.需求分析

提出我国职业卫生战略目标是提高中华民族整体健康素质、全面建设安全稳定小康社会、促进劳动力资源和经济持续发展、参与世界贸易竞争、建立长效职业卫生管理机制和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职业中毒突发事件应对体系的需要。

3.战略目标

总体目标是为劳动者提供安全、舒适、健康的作业环境,让劳动者人人享有职业卫生保健。阶段性目标是在2016年基本控制特大职业中毒事故;在2016年煤炭、冶金、汽车等重点行业的职业危害基本得到控制;全面控制传统的慢性职业中毒(如慢性职业性铅、汞、锰、苯中毒)。2016年基本消除矽肺。

要坚持企业负责、政府监察、中介服务、社会监督的方针,强化政府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实现全社会的职业卫生监督,用市场经济机制合理配置职业卫生技术资源。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应针对当前我国职业病危害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这些措施包括:

3.1建立完善的职业卫生保障机制,包括:

依法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职业卫生管理体制和信息决策机制、完善的职业病工伤保险机制和稳定的、多渠道职业卫生投入机制,以市场机制合理配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源。

3.2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调整对象,调节我国职业卫生标准体系;按照入世要求,通过等同采用国际标准尽可能使我国的职业卫生标准与国际接轨;进一步提高职业卫生标准的可操作性及其可应用性,建立适于我国职业病防治实际需要的职业卫生标准体系。

3.3将现有职业病防治信息网络重新整合,整体规划、进一步完善职业病监测体系;统一职业病、相关疾病统计口径,并与国际接轨及互认。建立系统的职业卫生信息与职业病防治评估体系,通过科学分析信息,加强职业中毒事故的预测、预警,及时、准确评估职业病防治效果,为职业病防治决策提供准确、科学的依据,全面提升急性职业中毒控制信息水平。

3.4有针对性地开展以尘肺病防治、职业中毒检测检验、诊断、救治、控制、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科学管理为中心的科学研究,力争突破束缚我国职业病防治的颈口,提高我国的职业病防治水平。

3.5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要求,建设以国家中毒救治为中心,辐射各级地方的重大职业中毒救治体系,做好各种重大职业中毒的预防和应急救治。

3.6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和÷场所健康促进体系,通过场所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活动,提高用人单位遵法、守法的法律意识,切实履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责任;创造安全、舒适、健康的作业环境;发挥用人单位的积极性,推动用人单位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切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加强劳动者的自我防范意识。

4.政策保证

4.1进一步充分认识依靠职业卫生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领导,继续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制定和落实职业卫生政策措施,建立完善职业卫生发展的大环境。

4.2建立相关部门分工合作、相互协调的机制。

4.3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尽快制定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将职业病防治纳入社会经济防治计划,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促进经济发展与职业病防治的协调发展。

4.4大力实施职业卫生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建立一支既精通业务,又熟谙法律的高素质的职业卫生管理队伍。

4.5通过各种渠道,加大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让更多的劳动者了解职业病防治常识,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和劳动者自我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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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计划
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 第五篇

根据省、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重点,2016年全县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继续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总局的“一规定、四办法”和《省安委会关于印发省2016-2016年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全力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努力减少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坚决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一、开展职业健康专项检查活动

开展一次职业健康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检查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检查企业在专项治理中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提升职业卫生管理水平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能力,推进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治理。

二、突出重点,主抓宣传教育、职业卫生“三同时”和职业健康培训三项工作

(一)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和“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工作。加大《职业病防治法》、总局“一规定、四办法”及新修订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宣贯力度,使用人单位各级管理人员了解和掌握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按照规定要求建立机构,完善制度,落实措施,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积极组织参加省里开展的《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竞赛,扩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基本知识的宣传广度与深度。

(二)抓好相关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一是继续抓好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参训工作,强化用人单位管理层的守法观念,提高其职业卫生管理水平;二是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工作,增强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抓好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加强与发展改革等部门的沟通,强化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立项前置,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

三、夯实基础,强化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的基础以及职业卫生执法检查

(一)全力抓好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切实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积极推进2016年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培育基础建设规范化典型示范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确保2016年工作目标顺利完成。督促用人单位做好职业危害申报、规章制度建设、工作场所的现场管理、防护设施的配备、职业危害的告知和警示、从业人员的培训、职工健康档案的建立等工作;全面推动用人单位的检测、评价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二)强化职业卫生的执法检查工作。

一是深化对木质家具制造、石英砂加工、石棉制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巩固整治成果,强化日常监管,严防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新建项目投产。

二是开展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行业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努力按市局要求完成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健康检查、企业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达标等工作。

三是开展非煤矿山采选行业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调查,按市局要求制定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时限、措施、目标,争取按时完成非煤矿山采选行业职业病危害治理。

职业病危害宣传标语
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 第六篇

职业病危害宣传标语

1、劳动者应当自觉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2、岗前岗中体检好,健康损害早知道。

3、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是预防职业病的有效手段。

4、劳动者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和体检。

5、关爱劳动者,预防职业病。

6、防治职业病——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

7、企业以劳动者为本,劳动者以健康为重。

8、只有员工的身体健康,才有企业的兴旺发展。

9、依法做好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10、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11、崇尚职业健康,远离职业危害。

12、工作场所应当符合职业卫生要求。

13、防治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

14、遏制职业病,预防最关键。

15、员工健康,企业兴旺。

16、关注职业健康,促进社会和-谐。

17、关注职业健康,崇尚文明生产。

18、正确认识和使用,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19、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

20、遵守职业安全卫生规程,杜绝不安全的操作行为。

21、了解职业病危害是劳动者的权利。

22、保护劳动者健康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23、健康工作,幸福生活。

24、保护劳动者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5、学习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劳动者防护意识。

26、人人享有基本职业卫生服务。

27、为了您的健康,请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8、职业病重在预防,让我们共同努力。

29、关注职业健康,促进劳动力资源可持续发展。

30、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

31、要职业,不要职业病。

32、用人单位是防治职业病的第一责任人。

33、全员参加工伤保险,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

34、规范用工管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35、防治职业病,幸福千万家。

36、保护劳动者健康,构建和-谐社会。

37、保护员工健康,建设现代企业。

38、工作、健康、和-谐。

39、预防职业病,保障职业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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