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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安全月活动计划

2016-08-08 12:17:09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2016年安全月活动计划(共6篇)XX公司2016年安全月活动实施方案XX公司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为提升我厂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全体员工安全意识,规范我厂安全生产,消除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确保我厂安全生产,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6〕1号文件《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

XX公司2016年安全月活动实施方案
2016年安全月活动计划 第一篇

XX公司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提升我厂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全体员工安全意识,规范我厂安全生产,消除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确保我厂安全生产,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6〕1号文件《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深入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循“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特制定16年我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理念,落实“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通过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等环节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传播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全员参与,共同提升。

二、活动主题与时间:

1、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2、活动时间:2016年6月1日-6月30日

三、活动领导小组:

为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有序开展,特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四、活动主要内容和安排:

1、加强宣传,营造活动氛围。(6.1—6.5)

各工段要利用各种有效方式对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进行宣传,使每位员工尤其是新员工了解安全生产月。

(1)悬挂宣传标语,计划我厂今年除根据公司安排悬挂“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的主题标语和安全宣传画外,我厂同时在厂区自主制作两块宣传标语.标语内容为“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治理隐患,防范事故”,横幅由采购部人员采购。

(3)设置更新安全警示牌。各工段和安全员对我厂所有区域的安全警示牌进行排查摸底,统计需更换或新增警示牌数量,然后由安全员上报采购部采购更换。

2、开展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知识,提升安全意识。(6.5-6.20)

(1)各工段要在活动期间,根据工段生产情况,组织员工进行培训学习,培训内容可包括各岗位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保养、岗位应急处置、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内容,需机修员、安全员协助配合的相关人员要沟通配合好。

(2)开展监护人监护知识教育。安全员要在活动期间对我厂监护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学习监护人培训教材内容,并对监护人进行考试,检查学习情况。【2016年安全月活动计划】

(3)全员消防培训。利用工段培训机会或在岗位上,对我厂员工进行消防培训或器材使用培训,促使每位员工都能熟练的使用消防器材,了解器材检查方法和使用注意事项。

(4)组织我厂员工和管理人员积极自发进行安全学习,参加公司组

织的各类安全竞赛活动,检验员工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水平。

3、深入排查隐患,消除事故苗头,防微杜渐,确保安全。(6.1-6.30)

(1)各工段要加强工段内部隐患自查,把事故苗头扼杀在萌芽状态,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做好相应的记录,举一反三,做好预防措施。

【2016年安全月活动计划】

(2)组织开展一次综合检查,安全员要在活动期间联合工段领导、设备员、机修人员对我厂进行一次综合安全大检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把我厂所有区域排查一遍,不留隐患死角,确保夏季安全生产到来。

(3)开展消防检查,活动期间各工段要开展一次消防检查,排查火灾隐患,检查消防器材完好状态,对失效或损坏的消防器材要及时进行维修更换。

4、开展应急演练,检验应急能力,提升应急意识。(6.20-6.28)

(1)厂级综合演练:

根据公司演练计划和我厂实际情况,我厂制定了今年的厂级综合演练计划:火灾事故应急演练、粉尘爆炸事故应急演练,演练方案由安全员组织编写,厂领导审核,参演人员、演练所需物资需各工段配合准备。演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工段现场处置演练:

各工段要根据年初制定的演练计划或夏季生产情况,模拟生产岗位出现的险情进行现场处置演练,增强员工应急反应能力和应急救援器材的使用熟练程度。

5、总结评价(6.30-7.5)

“安全生产月”结束后,各工段要对当月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找出不足,然后上报安全员,由安全员对我厂全月活动进行总结评价,最后上报新泰市安监部备案。

五、活动要求和注意事项:

1、领导重视,积极安排。各工段领导要深刻认识到此次活动对我们下半年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须积极合理安排好活动的每一项内容。

2、强化培训,提升意识。今年以来,我厂新进员工较多,安全意识较为薄弱,要利用此次机会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培训,提升员工自我安全意识,培训教育过程中要注意培训效果和培训纪律。

3、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各工段要根据公司和我厂活动方案的要求,落实好每一项工作,认真完成各类活动和培训,不能有轻视之心。

4、加强联系,及时汇总。各工段培训、隐患排查、演练结束后,要及时对活动效果进行总结,并在活动后两天内上报给安全员,由安全员进行统计汇总,方便月底进行此次活动总结评价。

2016年安全月活动计划
2016年安全月活动计划 第二篇

**公司2016年安全月活动计划

为切实搞好**公司安全生产,提高安全质量,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扎实开展好全国第十五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公司实际,现制定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 一、组织机构:

成立安全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 组 员:** **

二、活动计划:

**公司

2016年5月28日

2016农委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016年安全月活动计划 第三篇

组织开展好全国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是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决策部署,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会议的重要措施,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市农委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化“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通过组织开展一系列形式内容新颖、宣传效果实在、职工群众易于参与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推动委属各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加快实现根本好转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主要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2、活动内容:“安全生产月”期间,大力营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在主流媒体发表文章、接受采访等,组织观看《生命的红线》主题宣教片,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和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编印的《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讲话摘编》。

3、组织单位:委属各单位。

(二)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1、活动时间:6月3日至6月9日。

2、活动内容:各单位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消防安全教育科教片《全民消防生命至上》、警示教育展等各种形式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切实做到“一地出事故,全市受警示”。

3、组织单位:委属各单位。

(三)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6日。

2、活动内容:举办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图片展览;向社会公众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开展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咨询活动。

3、组织单位:市农机局、市渔业渔政中心。

(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1、活动时间:6月下旬。

2、活动内容: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委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演练,进一步推动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预案管理,提高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

3、组织单位:市农机局、市渔业渔政中心。

(五)开展发送安全生产公益短信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2、活动内容:在6月份集中播发一批短小精悍、通俗易懂、知识性强的安全生产公益短信,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社会氛围。

3、组织单位:委属各单位。

四、工作要求

委属各单位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为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提供强大的政治舆论宣传教育阵地。同时,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不断创新形式和内容,总结推广好经验和好做法,及时上报“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力争取得更好的实效。

委属各单位要把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于5月20日前)和活动总结(于6月30日前)书面和电子版报送市农委安全生产办公室。

2016安监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5篇
2016年安全月活动计划 第四篇

第1篇

今年6月是全国第13个、全省第21个“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办公室和市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进一步创新形式、方法和内容,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重点活动安排

(一)开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宣教活动。

区安委办召开动员协调会,组织宣讲队伍,深入乡镇、园区和企业,专题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乡镇、园区、部门和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负责人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观看《生命的红线》主题宣教片,大力营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

(二)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从今年开始,每年的6月16日确定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2016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主题是“坚守红线、从严执法”。6月16日至22日为我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6月16日上午,区安委会在千鸟园广场联合相关部门举办全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活动启动仪式,面向广大群众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宣传咨询周期间,各乡镇、园区、来龙新城和区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统一的时间和主题,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等方式,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坚守红线意识的深刻内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常识,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咨询,由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联合负责;“水上交通安全”宣传咨询,由区交通运输局、地方海事处负责;“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职业场所安全”宣传咨询,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消防安全”宣传咨询,由区消防大队牵头负责;“建筑施工和燃气安全”宣传咨询,由区住建局牵头负责;“锅容管特安全”宣传咨询,由区质监局牵头负责;“渔业林业安全”宣传咨询,由区农委牵头负责;“农机安全”宣传咨询,由区农机局牵头负责;“校园安全”宣传咨询,由区教育局牵头负责;“文化场所安全”宣传咨询,由区文广新局牵头负责;“农贸市场安全”宣传咨询,由区工商局牵头负责;“医院安全”宣传咨询,由区卫生局牵头负责;“水利安全”宣传咨询,由区水务局牵头负责;“商贸领域安全”宣传咨询,由区商务局牵头负责;“经信领域安全(含电力安全)”由区经信局牵头负责;“旅游安全”宣传咨询,由区旅游局牵头负责;其他部门根据本行业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法制宣传活动。区安委办将组织各乡镇、园区、来龙新城、区有关部门、单位观看警示教育片《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6版)》、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和警示教育展。组织对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等活动,保证持证上岗率达100%。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贯彻化工企业“十条规定”,巩固提升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制理念。

(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区安委办将以危险化学品和油气管道为重点,开展政企联动,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立足实际,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切实提高演练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开展基础工作落实月活动。各乡镇、园区、来龙新城、区有关部门、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加大基础工作落实力度。按照全覆盖实现自查自报要求,大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加强部门抽查,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工作落实,加强监管;按照年度标准化创建要求,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力争所有小微企业和重点行业企业全部导入标准化工作机制,为全面实现整体达标打好基础。区安委会办公室及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分别组织专家参加的暗访督查组,深入乡镇、园区、来龙新城和企业,对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进行明查暗访,为基层基础工作提供咨询服务,掀起落实基础工作的热潮。

(六)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联合区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等单位,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平安校园”和“安全合格班组”等活动,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五、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强化考核指导,严格责任落实,加大对活动开展情况的考核力度,适时进行督导,保障“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

(二)统筹谋划,注重实效。要积极探索“安全生产月”宣传的规律特点,在组织实施活动过程中,重点在“富有创造性、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和“广度、深度、力度”上下功夫。要广泛宣传,积极发挥媒体舆论宣传和引导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和信息交流,大力营造活动声势。

(三)加强沟通联络。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活动的沟通联络,做好与区安委办的联系对接,并及时总结上报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请各单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及联系方式、结合各自特点制订的活动方案于5月27日前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活动总结6月30日前报送。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预防事故为主攻方向,按照公开、公正、效能和权责统一的原则,结合区本级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和装备现状,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及时有效地消除和控制各类事故隐患,保障全区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确保区本级直接监管的企业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年内执法检查力争达到2次以上。

(二)确保对本局权限内群众举报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三)确保市、区级挂牌督办事故隐患整改跟踪率达到100%。

(四)确保本级权限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期结案率达100%。

(五)切实规范执法行为,避免因违法行政执法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确保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败诉”。

(六)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暗访督查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效落实。

三、工作原则

(一)属地监管原则。强化乡镇安监站、园区安监分局的作用,落实分级分类监管的职责。

(二)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职责分工,编制并实施执法计划,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教育为先原则。健全“企业查隐患,部门抓督查、政府抓督办”的工作机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对企业能立即纠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查不罚”的监管方式。

(四)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原则。针对辖区企业安全状况,统筹安排,着力解决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特别注重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执法检查,兼顾其他行业领域,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实事求是原则。根据本地区实际,科学确定执法检查的对象与频次,努力做到监管执法计划与监管执法能力相适应,使执法检查计划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六)严格考核原则。严格执法考核,促进执法责任落实。每次检查都做到明确检查内容和范围,规范检查程序。

四、任务分工

1、区安监局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监察监督工作,市、区二级挂牌督办事故隐患的执法工作。

2、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安监分局,负责监管园区内各化工企业的安全监察执法工作。

3、高新区安监安分局,负责监管园区内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4、张家港工业园区安监机构,负责监管园区内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

5、各乡镇安监站根据区安监局授权,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工作。

6、区安监局在完成本职执法检查任务的同时,切实加强对乡镇、园区安监部门执法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选择一批重点企业开展督查。各乡镇、园区对区安监局督查的企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区局要求做好跟踪和监督检查,及时反馈企业落实整改情况。

7、区安监局监管执法分重点监管、综合监管、定期监管和专项监管。重点监管对象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木制家具、铅酸蓄电池、制鞋箱包、电子产品生产、冶金、建材、石材加工、水泥生产等高危行业企业和重点企业;综合监管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工地、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监管等领域为重点;定期监管主要在元旦、春节、“两会”、“五一”、中秋、“十一”等重要时段组织检查督查;专项监管主要由各科室结合监管对象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安排,以及区委、区政府组织的全区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保障执法检查。

五、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装备情况。区安监局编制数为16人(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6人),在册人员19人,在岗执法人员共计16人,占在册人数的84.21%。现有行政执法用车辆4辆,照相机2台,电脑16台。

(二)总工作日的确定,共4000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50×16=4000个工作日

说明:全年365天,共52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中秋、清明共11天,2016年双休日104天,法定工作日=365-104-11=250个工作日。

(三)非执法工作日确定,共1518个工作日。

1、机关值班,共250个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值班外,计划每工作日安排1人信息调度值班,共250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预计为752个工作日。

其中:(1)政治、业务学习,每周安排0.5个工作日,共安排52×16×0.5=416个工作日;(2)计划参加国家、省、市有关培训,全年每人按6天安排,共安排16×6=96个工作日;(3)组织或参加各类考核,每人按3天安排,共安排16×3=48个工作日;(4)参加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普法宣传等活动,每人按4天安排,共安排16×4=64个工作日;(5)参加各类会议,每人按8天安排,共安排16×8=128个工作日。

3、病、事假,预计为48个工作日。

每人按3天安排,需16×3=48个工作日。

4、检查指导各乡镇、园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预计168工作日。

全区共有11个乡镇3个园区,每年对其进行4次检查指导,每次每乡镇或园区需1个工作日,每次3人参加,需14×4×3=168个工作日。

5、公务员法定年休假,预计总法定年休假为204个工作日。

根据不同的工作年限,依法应享受法定年休假20天的2人、15天的6人,10天的6人,7天的2人,需20×2+15×6+10×6+7×2=204个工作日。

6、参加党群活动,预计为96个工作日。

每人按6天安排,需16×6=96个工作日。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确定,共609个工作日。

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验收、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创建验收管理,共需244个工作日。

(1)危险化学品及其他化工生产企业备案、审查、竣工验收及现场核查论证共需198个工作日。

其中:预计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5家,每家企业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评价评审及现场检查需5个工作日,3人参加(不含专家组),共需5×3×5=75个工作日;每家企业安全预评价、设施设计和竣工验收评价评审及现场检查需5个工作日,3人参加,共需5×5×3=75个工作日;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40家,每年需进行安全评价和现场核查8家,每家需2个工作日,3人参加(不含专家组),共需8×3×2=48个工作日

(2)预计对冶金等工贸行业开展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验收的8家,每家1个工作日,2人参加(不含专家组),共需8×1×2=16个工作日;开展安全生产三同时评审5家,每家1个工作日,2人参加,共需5×1×2=10个工作日;

(3)预计2016年职业卫生基础创建验收企业10家,按每家需1个工作日,2人参加计算,共计需10×1×2=20个工作日。

形式审查责任科室:法规科、职业健康科、危化科、监管科配合。

现场核查及组织专家评审责任科室:监管危化科(负责人:),职业健康科(负责人:)。

2、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需140个工作日。

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预计本局参加5起,平均每次4人参加,平均每起调查7天,需5×7×4=140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监察大队(负责人:)。

3、安全生产举报案件的查处,共90个工作日。

预计2016年接到安全生产举报15件,每件按3人2天(包括撰写汇报材料)计算,需15×3×2=90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监察大队(负责人:)。

4、参与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共36个工作日。

预计参与政府及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安全生产组织的联合执法6次,每次3天,每次2人参加,需6×3×2=36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局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各有关科室负责人。

5、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现场核查、论证、监督整改等,共60工作日。

其中:预计受理隐患排查报告10起,每起现场核查2天,每次3人参加,需10×2×3=60工作日。

责任科室:法规科(负责人:),局各有关科室配合。

6、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共12个工作日。

预计听证、复议、应诉1件,平均每件按3天,每次4人参加计算,需1×3×4=12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法规科(负责人:朱军),局各有关科室配合。

7、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督查、调研等工作任务,15个工作日。

全年参加上级安全监管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督查、调研等工作任务5次,每次1天,每次3人,需5×1×3=15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局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局各有关科室负责人。

8、开展机动执法和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需12个工作日。

其中,开展机动执法4次,每次2人,需8个工作日;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需4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局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局各有关科室负责人。

(五)执法检查工作日确定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它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执法检查工作日=4000-1518-609=1873个工作日

六、执法检查计划任务分解

1、监管重点企业,576个工作日。

监管高新区部分重点企业、生态化工科技园区、各乡镇部分重点企业共计48家。年度检查4次,每企业1个工作日,每次3人,需48×4×1×3=576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监管科、危化科、职业健康科、监察大队;负责人:监管科、危化科、职业健康科、监察大队负责人。

2、定期监管,105个工作日。

元旦、春节、“两会”、“五一”、“十一”各节前对全区各组织一次检查。每次7天,分3组实施,每组5人参加,需3×7×5=105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局各科室;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

3、综合监管,120个工作日。【2016年安全月活动计划】

年度参与建设、公安、交通、质监、消防等部门综合执法各4次,每次2个工作日,每次3人,需4×3×2×5=120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局各科室;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

4、开展安全生产暗查暗访,84个工作日。

局机关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年内5个科室每科室对11乡镇3园区各组织2次安全生产暗访、督查活动,每个辖区每次1天,每次3人参加,需14×2×3×5=84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法规科、监管科、危化科、职业健康科、监察大队;负责人:法规科、监管科、危化科、职业健康科、监察大队负责人。

5、专项监管,878个工作日。

其中:(1)区委、区政府组织的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保障工作,预计为30个工作日。按前三年平均数据估计,全年参加安全保障活动5个,每次2天,每次3人参加,需5×2×3=30个工作日。(2)局机关各业务科室按照职责分工,根据各自监管对象安全生产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对本执法计划所列监管及督查重点企业以外的企业进行抽查,各科室累计安排约848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局各科室;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

七、执法检查

(一)执法检查的内容

按照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现场检查方案,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及职业健康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016年安全月活动计划】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二)执法督查重点领域

区属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石材加工、水泥生产、木制家具企业、涉铅企业等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监管工作。

八、行政许可

1、危化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许可审查

责任科室:危化科(负责人:)

2、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非煤矿山生产企业许可审查

责任科室:监管科(负责人:)

3、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的前期审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认定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行政许可审查责任科室:法规科(负责人:)

4、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

责任科室:职业健康科(负责人:)

九、加强安全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推动安全文化发展繁荣

(一)组织开展系列活动。一是精心组织2016年第十三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二是加强《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相关法规、规章等知识的宣传。三是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四是积极开展安全社区、安全诚信企业、安全文化教育基地创建活动。

(二)加强安全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手段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全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意识,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工地、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安全防范和自救技能,营造“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大力推进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重点强化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员工的安全培训,继续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进一步规范教育培训的内容和形式,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培训合格上岗制度。

十、综合监管工作

2016年,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方面,将围绕省、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和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严格落实行业安全准入制度,积极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坚持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要求。督促指导各行业领域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暗查暗访活动,及时发现并消除本行业、领域和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存在问题和不足。完善定期通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制度、约谈制度等,加强部门联动,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监管合力,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预防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实现双下降。

(一)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协调住建、交通、水利、供电等部门严格施工资质行政审批,以防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加强各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

(二)强化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协调公安、交通运输部门严把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态关和营运驾驶人从业资质关,进一步深化“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强化对汽车客运站和校车等的安全监管。

(三)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工作。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为重点,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源头管理。

(四)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指导推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五)强化行业安全准入,严格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督促指导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管理部门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制度,把符合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作为企业准入的条件。

(六)完善事故预警和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指导和推动各行业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备案制度。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和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各部门、企业及应急救援队伍安全生产救援工作机制,提高应急救援协调能力。

十一、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局机关各科室要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坚持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培训和安全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二)周密计划,严格执行。局机关各科室要根据本计划,结合各个时期、阶段监管重点,按月制定具体的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明确检查对象、检查时间和检查责任,并严格按计划执行。因特殊原因不能落实计划内容,要在下一阶段计划中予以调整和补充,确保执法计划的严密性和执行的严肃性。

(三)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要针对不同时期、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特点,明确行政执法的工作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在执法过程中,做到程序合法,事实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做到既严格执法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若因上级工作部署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执法计划需作出重大调整时,在核定相应工作量的同时,由局本级制定下发相关文件,对计划进行部分调整与变更。

第3篇

一、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一)加强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马凯副总理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深入持久地宣传贯彻国发23号、40文件、省政府112号文件精神,形成有利于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文化氛围。通过集中宣传和专题培训,促进安全生产新要求、新举措以及相关政策措施的全面落实。

(二)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法治理念宣传。坚持与“六五”普法和“12.4”法制宣传日相结合,面向社会公众和广大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大力宣传普及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法制观念。总结运用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案例,强化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筑牢安全生产思想防线,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化进程。

(三)开展各类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活动主题,明确宣传重点,以群众喜闻乐见、效果明显、形式多样的活动,掀起安全文化宣传的热潮。持续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举办安全文艺进基层、安全歌曲大家唱、安全演讲比赛、案例警示教育等活动,组织参加国家、省、市范围内开展的各类安全竞赛。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区各类企业逐步将安全文化纳入企业文化之中,引导企业负责人和职工群众确立正确的安全价值观,引导广大公众注重安全行为文化的养成,共建全社会共同信守的安全价值标准和信念。

(四)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市场机制,培育发展安全文化产业,打造安全文化精品,促进安全文化市场繁荣。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创作更多反映安全生产工作、倡导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的优秀剧目、图书、影视片、宣传画、音乐作品及公益广告等,丰富群众性安全文化,增强安全文化产品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五)强化舆论引导与监督。通过在电台、电视台开设安全生产专题节目,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安全文化专题栏目,切实加大安全文化宣传力度。健全完善与媒体的沟通机制,做到善用媒体、善待媒体、善引媒体,坚持正面宣传,充分发挥其对安全宣传工作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事故和救援工作报道机制,做好舆情分析,坚持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正确引导的原则,及时引导社会舆论。加强安全文化建设人才培养,提高组织协调、宣传教育和活动策划的能力。加快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舆论监督网络,鼓励群众和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现象、重大安全隐患和事故进行监督、举报,提高举报、受理、处置效率,落实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

二、开展安全文化示范创建活动

(六)大力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冶金机械等行业领域,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创建命名一批“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从中择优推荐2—3家申报“全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健全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完善失信惩戒制度,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作为安全文化建设评定的重要量化指标。开展基层班组安全文化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班组、班组长和职工等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提升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七)扎实推进社区安全文化建设。通过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乡镇、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乡镇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增强基层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各类事故伤害明显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

(八)加强安全文化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建设。鼓励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建设有特色的安全文化教育基地、宣传教育展厅。积极推进安全文化阵地建设,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与考核

(九)加强以乡镇、园区、部门领导为重点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轮训。定期组织乡镇、园区、部门领导特别是新任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不断增强基层领导的安全发展意识,提高其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能力。

(十)加强乡镇、园区、部门安监人员执法培训。认真组织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资格培训和复训工作,提高其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到依法监管、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和廉洁执法。

(十一)加强以“三项岗位”人员为重点的安全技能培训和考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严格培训考核、持证上岗,职工必须经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以高危行业企业一线操作人员、农民工、外包施工企业人员为重点,开展新聘人员强制性岗前安全培训。鼓励大型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

四、保障措施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为组长,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责任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安全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委办,具体负责指导全区安全文化建设推进工作。各乡镇、园区和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组织,将安全文化建设纳入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要结合各自工作范围,制定本单位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的具体方案。要充分发挥宣传、工会、团委及教育、公安、住建、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广电、质监等部门的工作优势,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全区安全文化建设。

(十三)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文化建设经费保障制度。区财政要设立安全生产宣传文化建设经费并逐年增加,各乡镇、园区、部门也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文化建设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切实保证宣传文化建设所需资金落实到位。

(十四)严格考核奖惩。区安委办要将安全文化建设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鼓励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创新安全文化建设的内容和方法途径,总结实践经验,指导推动工作,激发全社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水平。对工作开展情况、经费保障、建设成效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分,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切实保障安全文化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4篇

2016年度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不断提升安全监管工作水平,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发展,为“率先建成更加殷实的小康社会、争当中心城市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筑牢安全防线。

工作目标: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机制更加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机制健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更加深入,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能力不断提升,社会关注安全生产氛围更加浓厚,应对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能力不断增强,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竭力压降一般事故,全区安全生产状况保持持续稳定好转。

2016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

一是建立和完善党政同责机制。积极推动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政府全面负责、有关部门各司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专题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全面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一岗双责制”和“一票否决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制度、述职制度和分片包保联系制度。

二是严格目标责任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网络,要在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的基础上,将目标管理的重点转向日常考核、专项考核、阶段性考核,建立完善过程、进度跟踪控制机制。按照“一岗双责制”的要求,分级分类制定领导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督促指导企业进一步细化岗位工作目标责任,真正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通过责任的层层分解和落实,真正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关注支持安全生产的工作格局。

三是完善考核奖惩机制。把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大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对安全生产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干部要优先予以评优评先;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突破年度控制指标的地区、单位及其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和“一票否决”。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的党政领导,将对其进行约谈,并追究相关的领导责任。

二、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年度重点工作落实。

一是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全覆盖运行。各单位要在全面落实自查自报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分级管理制度、定期网上报送制度、挂牌督办制度、执法督查制度、奖惩制度,真正形成企业自觉自查自报、有责部门主动督查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的隐患排查治理有效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对企业自查自报工作的抽查和督查,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实行“零容忍、销号制”,确保监控、整改、防范等措施落实到位。要充分发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的作用,做好隐患自查自报情况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强化结果运用。对不进行隐患自查自报或隐患零上报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加大安全监管监察的频次和力度。

二是深化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在2016年度冶金等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实现标准化达标创建的基础上,推动小微企业和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标准化创建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年内实现小微企业70%完成达标创建任务。积极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建筑施工、交通运输、造修船、旅游服务、商贸等行业领域要全面开展,努力实现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全覆盖。建立标准化创建工作奖惩制度,鼓励和推动企业严格按标准化工作要求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使已达标企业长期保持良好的安全生产状态,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把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1+3”监控体系建设、危险有害因素监控管理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扩展标准化创建内涵,提升标准化创建质量。

三是加强职业病防治监管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制度,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预评价报告未经审核同意的,一律不予批准建设。全面开展重点行业职业卫生专项整治,扎实推进木制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检测和现状评价、职业健康监护等工作。积极推进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年内重点行业企业70%完成创建目标任务。充分利用职业病危害信息普查系统,普查上报职业病危害信息,确保所有用人单位全面覆盖、全部录入、准确报送、不留死角。

四是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各乡镇要按照《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区)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的通知》(宿编办发〔2016〕101号)文件要求,在乡镇安监机构的人员配备、装备配置、工作职责界定、教育培训等方面抓好落实,真正使乡镇安监机构充分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区级安监机构建设列入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配齐配强人员装备。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根据新形势要求,单独设立或指定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具体监管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要加快成立来龙新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队,落实机构、编制和人员。

五是突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健全各级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的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强化政府对安全生产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继续推进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风险抵押金制度、工伤保险制度。推进安全监管部门装备建设,积极推广应用安全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充分利用科技装备推动安全监管水平提升。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推动移动执法平台建设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建立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和关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协会、中介机构等社会第三方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第三方专业化监督管理。

三、强化专项整治,提升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效能。

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全面深入进行整治,确保各项整治取得新的进展和实效。

一是坚持突出重点抓整治。各重点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规范的工作思路,认真研究制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严格执行专项整治工作例会制度、信息报送制度、考核奖惩制度,进一步完善本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体系。要抓住影响安全生产的核心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确保整治效果。2016年,在继续抓好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冶金、教育、电力、卫生、气象、农业机械、渔业、旅游、消防、烟花爆竹、成品油经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基础上,将城市燃气、石油天然气管道、涉氨企业、旅游企业纳入专项整治重点范围,集中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是坚持部门联动抓整治。坚持和完善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了解专项整治工作的动态和特点,引导专项整治牵头部门真正形成合力,发挥部门联动的优势,共同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敢试敢闯,敢于突破,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面积极开展创新创优活动,在建立长效机制、提升整治成效方面进行探索,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新思路、新举措、新亮点,推动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三是坚持打非治违抓整治。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进行生产经营和建设、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生产、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的“四个一律”措施。建立和完善“打非治违”工作长效机制,落实地方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集中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地区、行业和企业实施重点打击,依法严惩一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保证安全生产领域秩序稳定。

四、严格执法监管,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一是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为主要内容,建立完善持续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落实明查暗访检查制度,综合运用全面督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跟踪检查、突出抽查、回头复查等多种检查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常态化检查督查。进一步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单位的安全监管,建立有案必查、一查到底、处理从严的工作机制,对查出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确保检查做到“三不一到位”(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制度健全到位)。不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立案查处制度、案审制度、评查制度、跟踪监督制度和复查制度,确保执法监管的行政效力和震慑力。

二是提高执法监察能力。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队伍内部制度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加强岗位练兵、细化岗位职责、规范执法行为、落实工作责任,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思想水平和履职能力。坚持计划监察制度,制订行政执法计划,提高执法监察效能;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装备建设,提高行政执法科技含量;开展行政执法竞赛活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完善执法监督制度,组织开展执法案例分析和执法文书评比活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是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事故。严格落实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将一般亡人事故纳入挂牌督办范围,并实行跟踪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完善事故查处结案报备制度、约谈制度、现场警示和通报制度,及时将事故教训转化为警示教育。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沟通协调,依法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严厉打击事故瞒报、谎报,依法查处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维护安全监管工作严肃性。

五、深化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安全意识提升。

一是全面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加强示范创建的宣传,提升示范创建的意识,充分发挥示范创建的带动作用。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推动企业安全意识的提升。以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创建为内容,开展基层班组安全文化建设,提升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开展以乡镇为单位的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乡镇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各地建立安全文化主题公园、主题街道、主题展厅,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文化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尤其是即将出台的《安全生产法修订案》的宣贯工作,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法治意识。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效果明显、形式多样的活动,掀起安全文化宣传的热潮。持续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举办安全文艺进基层、安全歌曲大家唱、安全演讲比赛、案例警示教育等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创新成果和突出成绩、先进事迹和模范人物,发挥安全文化的激励作用。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区各级各类企业逐步将安全文化纳入企业文化之中,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安全价值观。

三是强化安全技能培训与考核。加强以乡镇领导特别是新任领导干部为重点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轮训,不断增强基层领导的安全发展意识。加强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培训,提高依法监管监察的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到依法监管、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和廉洁执法。完善安全培训制度,建立安全培训质量评估体系,提升安全培训水平。严格落实企业三级教育制度,组织开展职工安全操作技能竞赛,对在岗职工进行普遍的安全教育。加强以“三项岗位”人员为重点的安全技能培训和考核,坚决做到持证上岗。以高危行业企业一线操作人员、农民工、外包施工企业人员为重点,开展新聘人员强制性岗前安全培训。

六、加强应急管理,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一要健全和落实应急预案。督促企业根据新的预案导则对原有预案进行修订完善,着重解决应急预案存在的上下不贯通、基层不落实、企地衔接不紧密、演练综合性不强等问题,增强预案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过桌面推演、实地演练等多种方式,落实预案责任和防范措施,发现并弥补漏洞,充分发挥预案所具有的预防事故和应对事故的双重作用。定期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演练、水上应急救援演练、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演练、学校防雷击防火灾防地震演练,在预防和救灾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二是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救援资源库。各地、各有关部门全面开展应急救援资源普查工作,对本辖区、本行业系统的应急救援资源要分类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保证随时拉得出、打得响。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急救援技能。进一步加强区安委会专家组建设,调整专家结构,细化行业分类,加强经费保障,为应急管理提供智力支撑和技术服务。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能力建设,提高第一时间的应急处置水平和能力。完善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

三是提升应急救援水平。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立健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机制,制订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事故和隐患。依托和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多层次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依托大中型企业组建各类工业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利用社会力量用市场化方式组建各类不同层次的救援队伍。建立并完善应急救援组织动员机制,将各类应急救援队伍集中统一管理,实行统一调度,统一指挥。同时,完善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应急联动,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做到快速反应,立即救援。

第5篇

一、全面推进职业病危害信息普查工作

各乡镇、园区要进一步督促企业进行职业病危害普查信息填报。一季度,召开普查工作推进会,推广先进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4月15日前各乡镇、园区要实现职业病危害普查企业数量与安全隐患排查企业录入数量同步。

二、强化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

1.继续落实总局第48号令的规定,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大申报工作推进的力度,努力突破申报数量的“瓶颈”。2016年,全区职业病危害网上申报企业新增目标180家,各乡镇、园区要继续督促企业进行网上申报,力争全区存在职业病危害申报企业累计达700家以上。

2.区安监局将有针对性地对企业职业病危害网上申报数据进行核查。主要核查信息是否真实、危害因素种类是否申报全面。

三、持续做好职业卫生宣传工作

持续做好职业卫生宣传工作。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专题部署宣传活动,重点向基层、企业和劳动者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不断提高从业者的防治意识和防护能力。继续实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和承诺,利用网络等信息化手段向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发放职业病防治告知书,存在高毒物品和高危粉尘作业的企业必须全部向所在地的安监部门签订职业病防治承诺书

四、切实加强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

1.按照拟发布的《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三同时”审查相关工作,完善公正、科学的审查和验收机制。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专项督查,侧重对职业卫生“三同时”的技术审查工作程序、相关规范执行情况和检测评价质量的抽查督查。

2.加强与立项部门(发改、经信)的沟通与协调,定期召开会议,商讨解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难点热点问题,形成职业卫生监管合力。

3.通过函告、行政指导、行政监督检查等多种形式,督促新、改、扩建设项目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提高“三同时”的覆盖率。

五、深入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

指导和督促各重点企业对照省局和市局关于基础建设活动的基本要求,按照《市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基本要求及自查情况表》逐条进行自查整改,力争重点行业企业职业卫生基础创建达标实现“全覆盖”。

六、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1.对前期开展专项治理的木制家具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皮革箱包和制鞋、铅酸蓄电池等企业,组织“回头看”。

2.重点开展水泥制造、石材加工两个行业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活动。

七、继续开展职业卫生安全审批试点工作

继续按照《省木制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实施办法(试行)》(苏安监规〔2016〕1号)实施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试点,严格发证条件,规范发证程序,力争全区所有存在高毒物品的木制家具制造企业达到审批条件。

八、强化用人单位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

各乡镇、园区要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从业人员尤其是从事高毒物品、高危粉尘岗位作业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他们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和管理水平。年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规模以上企业和所有存在高毒物品和高危粉尘的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以及从业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要实现“全覆盖”。

九、督促企业开展检测评价、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工作

1.各乡镇、园区要指导和督促辖区内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

2.要督促企业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做好健康监护工作。

3.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要求,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完整、准确、规范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并加强档案管理与利用,加快推进落实进度,切实提高我区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十、大力推进“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

认真落实国家总局和省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全年重点工作,区安监局将突出开展“四个专项督查”:一季度集中开展执法计划制定和执法资料、信息台账建立情况、职业病防治“告知”与“承诺”情况专项督查;二季度集中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普查专项督查;三季度开展基础建设活动和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专项督查;四季度开展“三同时”落实情况和年度职业卫生执法计划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各乡镇、园区在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时,要把职业卫生执法纳入到安全生产年度执法中,进行统一计划、统一部署、统一落实。要把职业病危害严重、接触人员多、易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企业作为监督执法的重点企业,把工作场所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及监护档案的建立等作为监督执法的重点内容,通过执法促进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2016年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
2016年安全月活动计划 第五篇

为了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做好建设系统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制定“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和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突出讲话宣传、警示教育、文化推介和应急演练四个重点,面向企业、面向一线、面向基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企业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进安全生产“三化”建设等重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我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6月30日,其中6月16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三、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四、组织机构

为搞好本次“安全生产月”,我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五、活动安排

(一)“安全生产月”启动

1、5月29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在县电视台发表“安全生产月”电视讲话,号召全县统一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2、县建管中心、燃热站负责制作一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向各在建工地及燃气、热力生产经营企业发放。

3、建设工程各参建企业,各燃气、热力生产经营企业在办公地点、施工生产经营现场悬挂大型宣传条幅,张贴“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让一线工人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二)落实“一日四周”活动

1、举办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星期一)上午为全县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建管中心、燃热站要组织专业人员在县广场和文庙广场进行上街宣传。利用发放宣传图册资料,展板展示和现场解答等方式,向社会公众、从业人员提供建筑、燃气、热力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职业卫生、安全知识、技术装备应用、防护产品使用等方面的宣传咨询服务。

2、开展安全生产文化宣传周活动。一是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营造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浓重氛围,进一步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理念,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二是局属各单位、各企业利用展板、横幅、标语等进行大范围、全方位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宣传。

3、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周活动。组织开展为期一周的建筑施工领域事故警示教育活动,通过今年发生的典型事故组织干部职工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总结经验教训。

4、开展安全隐患查治周活动。活动期间我局将开展为期一周的安全隐患查治活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结合当前建设、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防汛等专项整治活动,对县域内建筑施工项目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查治各类隐患,确保建筑领域生产安全。

5、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周活动。6月中旬我局将在两个工程项目组织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应急救援演练”和“施工现场触电应急救援演练”。通过组织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检验应急救援预案实战能力,查找预案漏洞,分析存在问题,及时完善应急体系,增加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时效性。

(三)组织开展“三赛”活动

为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宣传范围,县安全月组委会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书画大赛、有奖征文等活动,县安委会将对各个活动获得优胜或优秀者给予表彰。各单位要积极参与,保证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安监局组织开展“安康杯”知识竞赛,局属各单位,各建设工程参建企业,各燃气、热力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积极参加答题活动。

(2)安全生产书画大赛活动。县安全月组委会围绕《安全生产法》的各项规定,举行全县安全生产书画大赛活动,以字画的形式,达到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的目的。

(3)安全生产有奖征文活动。为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习总书记安全生产精神,提高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知,教育广大职工遵规守章、珍爱生命。县安全月组委会决定开展以“坚守红线”为主题的有奖征文活动。【2016年安全月活动计划】

(四)开展施工现场“送知识、送爱心”活动

1、组织开展“建筑安全文化宣讲活动”。建管中心负责制作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卡片、购买建筑施工安全知识图书,发放至各建筑企业及各施工现场。以传播安全知识为目的,帮助各参建企业及现场作业人员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2、组织开展“施工现场送爱心活动”。建管中心负责结合目前暑期施工特点,购买防暑降温物品,深入施工一线,发放至各项目一线作业人员手中,以实际行动慰问、关心一线作业人员。

3、各在建工程施工企业要出版四期内容充实、题材新颖的安全生产黑板报,来突出对安全生产月主题的宣传,黑板报通过漫画、诗歌、名言警句等形式,宣传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管理经验,浓郁安全宣传氛围。

(五)引导企业深入开展“六个一”活动

1、读一本安全生产的书。安全月期间,各企业要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自编或选购一本安全生产的书发给职工阅读。

2、看一部安全教育影片。在安全月期间,各企业要组织职工观看《盲洞迷途》、《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6版)》、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等安全法制教育警示影片,作为开展教育周活动的内容。

3、提一条安全生产建议。在安全月期间,各企业工会要组织、动员职工为企业安全生产献计献策,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提出的建议富有针对性且被企业采纳的,企业应给予适当奖励。

4、查一次安全事故隐患。在安全月期间,各企业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查治活动。要对本项目、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要按照“五到位”的要求及时整治排查的隐患。

5、搞一次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月期间,各企业应举办一次安全生产轮训。内容要以隐患查治、应急救援为主,引导每一个员工建立良好的安全习惯,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6、开一次安全事故分析会。各企业要以今年以来行业领域发生的安全事故为案例,召开事故分析会,深刻反省事故原因,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吸取教训,遏制和杜绝事故发生。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宣传氛围

局属各单位、各企业要成立安全月活动领导机构,落实专项经费,提早动手、充分准备,充分利用黑板报、墙报、挂图、标语、座谈会、宣传教育等形式开展广泛深入、效果良好的社会宣传活动,推动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全力营造人人关心安全的良好氛围,不断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向好。

(二)突出重点,狠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企业要结合自身生产经营施工特点,深入开展以预防高处坠落、坍塌、触电、机械伤害、消防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及时消除生产事故隐患;要针对夏季随时可能出现的大风、暴雨和高温等恶劣天气,提前制定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认真总结,确保各项活动落实到位

活动开展期间,各单位、各企业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文件、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在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工作总结的形式可包括文字、图片、影响资料。各企业要在6月28日前将本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分别报送至县建管中心、县燃热站。

2016旅游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3篇
2016年安全月活动计划 第六篇

第1篇:旅游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及省市旅游部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年”、“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切实加强旅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根据市旅游局《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旅游实际,制定2016年“旅游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结合旅游行业实际,在行业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在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的同时,加强对《旅游法》的宣贯,提高全民旅游安全素养,促进全县旅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时间:2016年6月1日-6月30日,在全县各旅游企业及景区同时开展。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旅游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决定成立县旅游局2016年“旅游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各相关旅游企业相应成立“旅游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并指定专人负责。

四、“旅游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㈠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动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和国家、省及省旅游局编印的安全生产学习材料等。组织局全体人员及全县各景区、旅行社和星级饭店干部职工观看由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制作推出的主题宣传片《生命的红线》、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的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用故事教训推动工作,防范类似事故发生。让安全生产知识走进千家万户,让“红线意识”深入人心,在全县旅游行业中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进一步增强旅游系统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㈡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2016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主题是“坚守红线、从严执法”。按照上级部门部署,结合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悬挂宣传安全生产的横幅标语,报道安全生产典型事迹,宣传安全生产常识。通过举办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图片展览、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开展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咨询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提供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咨询与服务。组织相关旅游企业做好《安全生产法》、《旅游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宣传旅游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法律知识,为旅游企业、旅游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持续推进做好《旅游安全公益宣传片》的播放。同时县旅游局将主动参与县政府组织的“宣传咨询日”活动。

㈢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组织各相关旅游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将演练活动与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通过演练,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同时,组织局机关干部和相关旅游企业参加各类安全培训教育。

㈣开展旅游市场安全检查。结合上半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在全县旅游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周活动,加强督促检查和明察暗访。重点检查各旅游景区危险路段安全防护措施完善和周边环境整治,各星级饭店火灾预防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各旅行社旅游广告宣传及旅游合同和用车合同规范签订等情况。

五、活动要求

㈠强化认识,精心组织。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把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谋划,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县旅游局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适时对各旅游企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㈡立足创新,注重实效。各旅游企业要结合今年的工作重点,进一步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务求活动取得实效;要坚持“安全生产年”的工作思路,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日常化;要善于总结经验,坚持结合实际和自身特点,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注重活动实效,着力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尤其是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㈢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旅游网等媒体宣传安全理念和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各旅游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员参与,做好安全生产月期间的各项宣传活动,扩大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效果。

第2篇:旅游行业安全管理和平安建设方案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以维护平安稳定、确保旅游安全为目标,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继续全面深化平安旅游建设,积极开展全县旅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一、加强责任体系建设,夯实旅游安全保障基础

㈠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严格实施分类辅导和重点监管、跟踪落实整改措施,以及警示约谈等方法途径,督促旅游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责任分解细化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

㈡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原则,依法加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承担相应的旅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㈢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承诺书。与各旅游企业书面签订《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承诺书》,加强定期检查、指导和督促,确保我县旅游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各旅游企业要与所有工作人员,特别是导游人员签订旅游安全、综治责任书。

二、完善相关机制,推进旅游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

㈠规范执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旅游企业要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三级达标创建活动,及时更新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台帐,做到有效管理。星级饭店要按照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积极主动与县安监局联系申报评定等级;新设旅行社,要在营业之前履行好安全管理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建立安全管理组织、制度等相关台帐,规范经营安全。

㈡实施安全管理企业约谈制度。对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多次且不力的旅游企业,约见其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听取有关情况说明和解释,及时帮助企业查找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并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提醒教育,实施监督与惩戒等。

三、强化综合治理,保障重点时段、环节和领域的安全

第一,完善安全生产督查机制。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有计划、常态化地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健全暗查暗访、警示约谈、行政指导等制度,使检查督查规范化、制度化。对重大安全隐患将按要求及时上报督办,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到位。

第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体系。在各黄金周、特殊气候情况等重点时间段,积极组织开展旅游安全检查,督促旅游企业做好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各旅游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假日及特定季节时期,做好应对大客流及应对特定自然气候专项预案,落实专人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随时畅通。

第三,旅行社要严格执行“五证一单”用车规定、即:《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旅游标志牌(包车标志牌)》和驾驶人员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以及客运公司盖章的《行车路单》。使用《省旅游团队监督平台》派团单。严谨驾驶员超载、超速和疲劳驾驶,坚决杜绝违规用车现象;在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时,要提示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做好出游安全防范提示,采取必要措施尽最大努力确保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四,景区(点)要重点监控设施设备安全状态和高空溜索等特殊项目安全。在危险区域设置防护栏和安全警示标志,要做好对大型设备的日常维护,指导、督促专业人员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举办大型活动时,做好交通疏导、游客疏散以及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星级宾馆饭店要强化高层区域、消防通道、客房、走道、厨房、监控室等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抓好特种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检查及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检查。并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救援演练。

四、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演练,提升旅游应急能力

积极加强对各旅游企业的指导,完善旅游企业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应急演练,各旅游企业要积极配合,增强应急防范能力。各旅游企业要修订完善安全管理相关应急预案,加强协调演练,演练情况以图文并茂形式归档。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景区索道应急演练和星级饭店消防救援演练活动。

五、强化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行业安全素质

1、加强对旅游行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旅游全行业的安全责任意识以及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广泛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和“红线意识”,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营造全行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

2、积极开展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和以“人人参与消防,共创平安和谐”为主题的“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各单位要利用宣传橱窗、公告栏、简报、标语、横幅,开展广泛深入、形式多样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进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3篇:旅游行业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按照省旅游局、市旅游局《市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旅游行业实际,特制定我县集中开展严厉打击旅游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县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旅游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旅游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加快形成严格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我县旅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跨跃。

二、时间要求、重点内容和工作分工

按照省旅游局、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根据《市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神,开展严厉打击旅游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动。

㈠时间要求:

从5月份至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集中深入开展打击旅游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㈡重点内容:

1、非法经营行为:

⑴未取得相应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的行为;

⑵无导游证人员从事导游活动;

⑶景区、宾馆、饭店未取得旅游服务质量等级标志而擅自使用等级标志、称谓的,或虽已取得旅游服务质量等级标志而使用等级标志、称谓不实的;

2、违法经营行为:

⑴旅行社网点转让、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

⑵旅行社不投保责任险的;

⑶旅行社网点为旅游者安排或者介绍的旅游活动含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内容的;

⑷旅行社网点未取得旅游者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的;

⑸旅游社与旅游车(船)公司未签订旅游车(船)租使用合同,以及合同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

⑹星级酒店、星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不落实,消防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存在安全隐患的;

⑺A级旅游景区(点)不建立健全游客应急救援预案,安全制度、规定不落实的;未按规定配备有关安全指示、警示标志和器材,存在安全隐患的;

⑻旅游经营者使用的车辆、船舶及驾驶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旅游经营者未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的。

(9)旅游安全教育制度未建立、应急救援预案不健全、不完善、没有进行演练的。

三、实施步骤

㈠自查自检阶段(5月)

即日起至5月底,结合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做出部署,开展打击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行业自查。

㈡联合整治阶段(6-7月)

县旅游局将协调质监局、交通局、工商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条块结合,整治重点难点问题。专项行动中对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旅游企业,报请县有关部门或上级主管机关,采取以下执法手段,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㈢全面检查、重点抽查整改阶段(7-8月)

县旅游局督促企业针对自查、督查中提出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认真抓好整改。对旅行社安全用车、安全用餐等重要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监管责任。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

针对本县旅游工作情况,对“专项行动”中的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认真总结,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积极探索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落实省政府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和重要抓手,是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为切实加强开展专项行动,成立由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旅游质监所、行业管理股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由旅游质监所负责。

㈡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结合2016年以来开展的旅游安全生产执法、治理行动中查出的突出问题,明确打击的重点内容,对旅行社、星级酒店等单位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要着重做好“四个结合”的工作:一是“打非治违”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二是旅游安全执法与安全治理相结合;三是“打非治违”与“三项建设”(旅游安全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队伍建设)相结合;四是“打非治违”与旅游安全日常工作相结合。

㈢广泛宣传,充分发动

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大力宣传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鼓励群众举报安全生产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依法维护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㈣严厉打击,严处事故

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对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工作不认真、措施不得力、排查不细致、整改不彻底或整改后又死灰复燃的,既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玩忽职守的责任,又严肃追究相关当事人非法违法的责任。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提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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