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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16年村级计划生育统计、证件办理、奖励扶助业务培训讲稿范文

2016-08-13 11:41:13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四川省2016年村级计划生育统计、证件办理、奖励扶助业务培训讲稿范文(共6篇)人口计生行政审批、奖励优待资格确认培训提纲行政审批、资格确认业务办理程序一是办证;二是奖励优先的申报为规范办证程序,提高办证质量,现重申办理《生育服务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请严格按以下程序和需提交的材料办理。《生育服务证》办理一、办事程序1、夫妻如实填写《生育服务证申请表》,提供相关资料原件...

篇一:四川省2016年村级计划生育统计、证件办理、奖励扶助业务培训讲稿范文
人口计生行政审批、奖励优待资格确认培训提纲

行政审批、资格确认业务办理程序

一是办证;二是奖励优先的申报

为规范办证程序,提高办证质量,现重申办理《生育服务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请严格按以下程序和需提交的材料办理。

《生育服务证》办理

一、办事程序

1、夫妻如实填写《生育服务证申请表》,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

2、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社区)审核,为申请人出具《婚育情况证明》,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3、乡(镇)计生办审核其婚育史情况、所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有效、是否与《申请表》内容相符,审核无误后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4、交办证机关审批。

二、需提交的材料

1、一孩《生育服务证》

申请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以及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社区)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的,女方《婚育情况证明》可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代替。

2、二孩《生育服务证》

①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的二孩《生育服务证》

申请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以及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社区)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和《户口性质证明》;一孩《出生医学证明》。

②再婚夫妻二孩《生育服务证》

申请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以及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社区)、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③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二孩《生育服务证》

申请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以及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社区)、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夫妻双方的《独

生子女证》或父母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离异和单亲办证的,提交负责抚养该独生子女的父或母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④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的二孩《生育服务证》

申请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社区)、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州级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出具的第一个子女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通知书》。

⑤经鉴定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二孩《生育服务证》

申请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州级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出具的《不育不孕症医学鉴定结论通知书》。

⑥夫妻双方都是归国华侨或港、澳、台同胞的二孩《生育服务证》 申请人(夫妻双方)属归国华侨、港澳台同胞的身份及回大陆定居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社区)、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三孩《生育服务证》

①丧偶再婚的三孩《生育服务证》

申请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社区)、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户口性质证明》,丧偶一方原配偶的《死亡证明》。一孩、二孩《出生医学证明》。

②农业人口少数民族三孩《生育服务证》

申请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民族为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阿昌族、怒族、普米族、布朗族、以《身份证》上的记载为准)、《户口簿》、《结婚证》、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社区)、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和《户口性质证》。

三、办证机关

1、一孩《生育服务证》由女方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发放;流动人口也可以在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二孩及其以上《生育服务证》由女方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县市人口计生局审批发放;

2.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时,须按材料顺序将材料收集整理好。

单独两孩《生育服务证》的办理

实施对象: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申请生育两个孩子。

申请条件:“单独两孩”政策所称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

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兄弟姐妹(含收养子女)。注:一对夫妻合法生育二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送给另外一家(合法收养),这种情况,送养家庭中的这一个子女不属单独家庭,只有合法收养家庭中的这一个子女属单独家庭。

解读:父母离异后再婚的,如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其独生子女身份不变。

申请材料共同提供:

1.《生育服务证申请表》;

2.夫妇双方结婚证;

3.夫妇双方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

4.夫妇双方户口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单独一方还需提供以下材料: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其父母户口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

解读:《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是必备材料。

独生子女申请生育两个孩子不影响其父母享受有关奖励优待。

2.其父母户口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婚育情况证明。

解读:父母婚姻情况未发生变化的由一方户口或单位所在地出证明即可;

父母离异的需分别出具证明,证明因包括婚姻变化时间及生育时间。

3.证明独生子女身份所需其他材料。

例如:兄弟姐妹死亡且无子女的证明

收养证或收养公证等审批程序

女方户口属我省的,由夫妻双方共同向女方工作单位或者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后,报县(市、区)人口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发放《生育服务证》。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

一、办事程序

1、申请人如实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办理农业人口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申请人如实填写一次性奖励申请表,交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社区),并提供相关资料;

2、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社区)为申请人出具《婚育情况证明》,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3、乡(镇)计生办根据所提供的《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对申请人的婚育史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4、交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批。

二、需提交的材料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合同一份。

2、申请人一寸证件照4张;

3、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村委会出具的户口证明、属农转城的需派出所出具农转城证明、《结婚证》(离异或离异再婚的提交《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交配偶死亡证明)及其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社区)或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无配偶单亲收养子女后办证的申请人可不提交《结婚证》等婚姻证明材料;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无《出生医学证明》的,提交该子女落户的《户口簿》)或《收养证》;依法生育过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在14周岁以前死亡的,还需要提交公安部门、医疗机构或户籍所在村委会(社区)出具的死亡子女的死亡证明。

三、办证机关

1、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夫妻户籍不在同一县的,可共同向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县人口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二是奖励优待

奖扶、特扶、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户的申报:于每年1月初申报。 一是特别扶助对象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女方须年满49周岁,夫妻共同享受,因丧偶或离婚形成的单亲家庭,单亲一方须年满49周岁。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未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应上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报表》、《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退出审批表》;

二是奖励扶助对象即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以后直至其亡故,应上报《全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全国农村计划

生育奖励扶助对象退出情况报告单》《 年云南省全国农村计划生育奖、

励扶助退出情况汇总表》。

还需要报齐附件材料,即户籍资料、生育证明、婚姻证明、死亡证明、残疾三级以上证明、乡级年见面记录。

除了做好当年新增对象的申报工作以外,还要做好往年继续享受国家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对象见面记录,一年二次见面,时间为每年1月和8月。

《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申报表》的申报

申报表一式三份, 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申报表》;失独家庭抚慰金过录表;失独家庭抚慰金汇总表.

需要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

2.婚姻状况证明(有配偶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明;丧偶的,提供乡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公安机关或者户口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死亡证明。)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四川省2016年村级计划生育统计、证件办理、奖励扶助业务培训讲稿范文】

4.乡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公安机关或者户口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独生子女死亡证明。

5.收养子女的,提供收养证明。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免除新农合个人参合表册每年4月份申报。 教育奖学金、升学奖学金每年9月份申报上报材料:

教育奖学金:汇总表、花名册、新进入人员申报审批表。升学奖学金:①独生子女父母的户口证明;录取通知书;在校就读证明;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②升学加分奖金汇总表;过录表;大学阶段奖学金申报审批表。 升学加分的办理程序:计生办必须审核本户是否属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户,然后如实填写意见后加盖公章,付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兑现证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审核章。申请表及材料一式二份。

篇二:四川省2016年村级计划生育统计、证件办理、奖励扶助业务培训讲稿范文
奖励扶助制度政策解释讲稿1103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及程序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在各地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针对农村计划生育老人生活困难的现实,从2004年开始,国家选定在四川、云南、甘肃等部分省市开展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2006年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按人年均不低于600元(2009起调整为72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的一项基本的计划生育奖励制度。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人口与发展问题的高度关注,是稳定低生育水平,进一步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大举措,有利于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解释【四川省2016年村级计划生育统计、证件办理、奖励扶助业务培训讲稿范文】

(一)、国扶对象确认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在小城镇建设中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户口的农民夫妻,以是否有承包田,是否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是否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等几个方面进行界定。虽然转为城镇居民户口,但在农村有承包田、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且没有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的夫妻,应

界定为农村居民,纳入奖励扶助对象范围。

*、夫妻(含再婚)双方有一方为非农业户口或城镇居民户口的,夫妻双方不予奖励。

*、一方曾有工作单位、现领取退休金、养老金或享受城镇低保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户口返迁为农业户口的人员不予奖励。

*、夫妻双方户口不在同一村民委员会的,分别由其所在村登记申报。

“两半户”家庭丧偶或离异现无配偶的,以本人户口是否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进行界定。

2、1973年至2001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奖励扶助对象范围为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200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前,没有违反我省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性文件规定生育的夫妻。界定夫妻生育子女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以其生育行为发生时,我省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性文件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后,依法办事。

1979年7月14日《甘肃省革命委员会关于计划生育工作若干问题的试行条例》(甘革发[1979]152号,以下简称《试行条例》)下发以前生育子女的夫妻,以到1979年不超过2个孩子,现存活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为

准进行界定。

1980年至1982年3月16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计划生育具体政策的规定》(甘政办发[1982] 105号)下发期间生育子女的,以《甘肃省革命委员会关于计划生育工作若干问题的试行条例》中“每对夫妇生育子女数,最好一个,不得超过两个(包括抱养或送给别人的孩子;再婚者包括双方前婚生育的子女)”的规定为准进行界定。

1982年3月17日至1990年1月1日《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甘肃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施行期间生育子女的,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计划生育具体政策的规定》为依据进行界定。是少数民族的,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计划生育具体政策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少数民族计划生育的暂行规定》(甘政发[1985]16号)为依据进行界定。

1990年1月1日至1997年9月29日《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1997年9月29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施行期间生育的,以《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关于生育调节和生育计划管理的有关规定为依据进行界定。

1997年9月29日至2002年9月27日《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施行期间生育的,以《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关于生育调节和生育计划管理的有关规定为依据进行界定。

2002年9月27日以后生育的,以《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27日甘肃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为依据进行界定。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曾生育子女符合我省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性文件规定,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夫妻。本人及配偶现存的子女包括亲生子女(含送养、寄养、判随前夫或前妻)和收养子女。

合法收养子女(含1992年4月1日《收养法》实施之前收养的子女,已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并有生育史,现存子女合计数为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夫妻。

再婚夫妻双方均未违反我省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性文件规定,再婚前后生育子女的现存数合并计算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夫妻。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后子女合并计算。其中,婚姻关系多次变化的,因婚姻关系产生的继子女,如产生继子女关系的婚姻关系解除,该继子女不计算子女数。

生育子女送他人收养,该子女现存活的,应计入现存子女数。

子女结婚并生育后死亡的,应计入现存子女数。

子女下落不明的,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不计算子女数

4、年满60周岁

奖励扶助对象年龄的认定应以其本人身份证的出生年月为依据。对于从未办理过身份证的,则以其户口簿登记的出生

时间为准。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的均可确定为当年奖扶对象。

(二)省扶对象确认

为了让更多的计划生育家庭感受到党的政策的温暖,结合我省情况,在严格落实国家奖励扶助政策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将1933年1月1日以前出生、在1973年后生育行为的,其余情况符合国扶确认条件的作为省内奖励扶助对象。

(在这里重点要强调一下,省扶的条件必须是73年以后生育了孩子的,包括孩子死亡的)。

(三)政策执行过程中几次调整

2005年7月12日在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政策研讨会上,研究讨论了农村再婚夫妻双方各带一个独生子女和“两半户”离异后农村一方符合奖扶其他条件的纳入问题。

2006年国家对奖励扶助政策进行了微调,在基本条件未变的情况下,将农村双方各带一个独生子女再婚夫妻纳入奖扶范围;

2007年将“两半户”离异后农村一方纳入奖扶范围。 2010年,经我省申请,取消了农村二女节育户(结扎)生育间隔的审核,纳入了奖扶范围。同时对藏区奖励扶助对象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55周岁。

(四)政策执行过程中基层咨询较多的几个问题

1、当年死亡的奖扶对象是否发放奖励扶助金?

篇三:四川省2016年村级计划生育统计、证件办理、奖励扶助业务培训讲稿范文
2016县计划生育局年工作计划5篇

第1篇

2016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宣传引导牢固树立基本国策意识,强化优质服务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大节育手术落实和社会抚养费征缴力度稳定低生育水平,严格考核评估落实“一票否决”,为全面建成小康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人口计划指标

1、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4.51‰以内。

2、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47‰以内。

3、符合政策生育率达89%以上。

4、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82%以上

5、社会抚养费征收面达100%、征收到位率达70%以上(首期缴纳到位率达40%以上)。

6、完成两例以上“两非”典型案件的查处;出生性别比有所下降。

7、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现目标人群全覆盖。

(二)工作目标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创全省先进单位。

(三)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引导。2016年是卫生、计生大部制改革和“单独二孩”政策调整实施的特殊时期,正确的舆论导向显得尤为重要。一要突出宣传重点。突出“三个不变”(基本国策不变、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不变、“一票否决”不变)、生育政策的调整、奖扶优惠政策、计生优质服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三查一治”)等宣传重点,整合力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理性认识当前我国人口政策,为人口计生工作开展创造有利条件。二要创新宣传方式。首先是强化媒体宣传。利用电视台、手机报、政府门户网、县人口计生网站等媒体宣传计生法律法规、计生工作动态。其次是强化户外宣传。利用节假日、墟场日入乡进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或文艺节目等方式宣传计生政策。再次是理论课堂宣传。聘请省计生委专家为我县理论大课堂作人口计生专题讲座,提高领导干部对人口计生工作认识水平;县委党校有计划有步骤安排主体班人口计生有关教学内容。

2、夯实基层基础。一是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乡(镇)、村两级计生专干和组业务指导员,提高村(社区)专干待遇,确保其工资达村支书80%,组指导员待遇落实到位。强化计生协会“创先争优、服务大局”活动,以“村为主”加强计生协会队伍建设。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针对政策调整和省州考核评估方案,有计划地组织县、乡、村三级培训,切实提高计生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加大工作力度。加强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力度、加强重难点节育手术落实力度、加大奖扶优惠政策落实力度、加强社会抚养费征缴管理力度、加强计生统计数据质量稳控力度。同时,强化对日常工作督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强化综合治理。一是加强部门协作。工商、卫生、民政、人社、住建等部门在办理有关证照手续时,严格查验计划生育证明,并定期向计生部门反馈;卫生、计生、药监等部门督促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凭有效证明实行计划生育终止妊娠手术制度、B超检查“双签名”制度、实名制登记管理制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资源信息共享制;民政、卫生等部门及时向计生部门提供育龄群众婚育信息;公安部门每月10日前向计生部门通报已婚育龄妇女迁入和新生儿上户情况;教育部门每年3月31日前以实时通报方式向县人口计生局通报上年度初中、小学、幼儿园新入校(园)学生名册(包含学生及其父母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住址、联系电话)。二是加强政策兼容。整合部门政策,发挥政策的集聚效应,为符合条件计生家庭提供政策扶助:计生部门为符合条件计生对象全面兑现奖励扶助、两女户结扎一次性奖励、手术并发症扶助、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各项优惠政策;教育部门为计生家庭新入学(园)子女落实优先优惠政策,对独生子女和农村两女家庭户子女寄宿生、贫困生发放生活补助时实行倾斜;民政部门按规定将计生对象优先纳入扶助救助范畴且在扶助标准上予以倾斜;农办、移民、工商联等部门在对符合政策计生家庭产业扶持、移民开发项目安排、移民建房对独生子女家庭多分一人份额、安排就业等方面优先予以照顾。三是加强政策兑现。及时足额落实各类计生优惠政策:继续将县计生服务站纳入“新农合”定点报销单位,继续落实计生节育手术并发症扶助制度,继续落实国家、省、州等其他各项优惠政策。同时,科学制定计划生育与建整扶贫工作相结合考核评估方案,重点考核扶贫单位对扶贫村计生优惠政策配套奖励情况。四是加强信息共享。拓宽信息“实时通”在计生综治部门使用范围,加强医疗部门“实时通”应用和管理,对产前检查、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和住院分娩对象信息(包括新生儿性别)实行实时通报。

4、坚持依法行政。继续推行“阳光计生”,规范行政行为,坚持“四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奖励标准公开、帮扶要求公开、执法程序公开,提高群众对计生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加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加强对国家公职人员违法生育查处力度;加强社会抚养费征缴和管理力度,创新征收办法,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杜绝打白条行为,并从全县上解的社会抚养费中提取15%作为生育关怀基金。

5、注重优质服务。一是加强业务指导。向乡镇、计生综治部门派驻业务指导员,按月按需进行业务指导,指导乡镇抓好流管平台、统计质量、计生办公室台账、出生上报;指导计生综治部门抓好信息“实时通”的应用、信息共享和优惠政策的制定与兑现。二是加强技术服务。各计生服务机构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范开展手术,确保无医疗差错事故发生,确保术后随访工作开展到位;部门联动、乡镇协助,强力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三查一治”工作。三是加强区域协作。创新工作方法,扩大协作范围,加强与周边县市进行流动人口区域协作,为流动人口提供便捷服务,进一步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

6、严格考核评估。严格执行月例会制度、季度讲评制度、年考核制度、出生手术抽查制度、奖扶核查制度、业务联乡包村制度。对违反制度、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泸发〔2016〕1号文件严格进行考核,落实“一票否决”。

第2篇

为了推动我局治安防范工作的广泛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我局社会治安防范工作,构筑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防群治体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平安”的总体部署,确保我县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拟定我局2016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规范和落实我局治安防范各项工作措施,努力营造更加安定、和谐的治安环境。

二、成立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和平安创建小组

我局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领导小组。局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定本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计划、实施方案和创建平安工作,并组织实施。

2、领导和组织本局群众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做好普法、治保、调解、帮教、消防、巡逻等日常工作,确保本局稳定和安全。

3、宣传、贯彻国家法律、法规、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增强干部职工及广大住户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

4、协助公安、派出所、司法等机关做好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重点人口、问题青少年的教育和“法轮功”人员的帮教、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政法机关打击违法犯罪分子。

5、对辖区内重点部位、地段、重要设施、要害场所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问题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6、班子每季研究一次综治工作,定期向上级综治领导小组报告我局的社会治安工作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7、定期召开局社会治安工作会议,分析情况,制定措施,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8、积极认真地完成上级交办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工作任务和其他事宜。

三、工作目标

以创建“平安”工程为载体,大力开展创建“平安单元”、“平安栋”和“平安家庭”活动。在镇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在公安派出所的具体指导下,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体系建设,组织发动干部职工及广大住户开展群防群治、全面落实基层社会治安各项防范措施,建立以“技防为主导,物防为基础,人防为保障”的安全防范网络,做好以防火、防盗、防抢、防破坏、防毒、防爆、防治安灾害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防范工作,预防、控制和减少违法犯罪,创建“平安单元”、“平安栋”、“平安家庭”、安全小区,创造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人民满意的社会治安秩序。主要目标是:

1、社会治安防范保卫工作分类管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要求,局要制定治安工作计划、措施和实施方案,分一般和重点保卫单位,实行分类管理。

2、局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局长为第一治安责任人,负总责,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统筹安排部署,定期检查考核,每季专题研究一次。重大问题,第一治安责任人要亲自过问、亲自抓。办公室主任为第二责任人,分管综治的全面工作,专干为第三责任人,负责综治的日常工作。

3、大力开展创建“平安单位”的创建活动。“创安”面达到100%,确保辖区创安达标率不低于80%。

4、坚持“严防”、“严控”、“严管”与“严打”相结合。

5、暂住人口、流动人口、重点人口、寄住人口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两劳”释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安置帮教率不低于100%。

6、积极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完成“五五”普法年度计划,普法工作做到有计划、有骨干,有阵地,讲求针对性、实效性,组织干部群众学法、懂法、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及时表彰奖励见义勇为维护社会有功人员,民事纠纷调处及时,调处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7、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火灾发生和交通事故控制在镇下达的目标管理规定之内。

8、切实认真做好防范和处理“法轮功”邪教问题工作,确保辖区内无“法轮功”违法犯罪活动,无进京赴省、市、县等上级机关滋事、闹事,无“法轮功”反动宣传节目插播,无“法轮功”反动宣传标语、条幅。其清除、覆盖率为100%,监控率达100%,信息反馈率达100%。

四、主要工作措施

1、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体系建设。实行运用“四前四早”的方法。即超前掌握信息,做到问题苗头早发现;提前进行调解,做到矛盾纠纷早处理;事前开展教育,做到重点对象早转化;靠前处置问题,做到平息事态早动手的方法。确保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

2、强化局防控体系建设。积极推行以“治安中心户”为载体的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建立局治安领导小组,挂牌服务,不计报酬。要加大物防、技防、人防措施,大力推广使用电子报警器,电子对讲防盗门。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分日排班,按时巡逻。

3、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把治安防范责任落实到个人。广泛宣传,发动群众。运用宣传标语、横幅、专栏等多种形式,形成人人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的新格局。

第3篇

2016年度我县药具工作在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鼓舞下和省、州、县人口计生局的领导下“围绕中心,保证重点,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服务群众”的工作方针,进一步深化药具工作改革,强化目标管理,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积极开展:“优质服务”活动,为计划生育工作服务。

一、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高避孕药具规范化管理

1、年初县科技药具站与乡镇计生办签订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搞好工作责任制,每月深入到乡村进行检查指导。

2、药具有计划的管理,坚持上调下发账册清楚、账物相符,编制供求计划。

3、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管理。计划免费发放严格按合同管理、库存,严格按上级的目标考核制落实到位,无断档脱供现象发生。

二、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我县计划生育药具知识宣传充分利用墙报、宣传画、挂图、广播、放电影,同时还利用少数民族乡镇对歌节(如梁家潭三月三、六月六)等多种宣传形式,向育龄群众讲清正确使用药具的避孕方法和注意事项,帮助他们选择提供适用于自己的药具,同时要求她们至少懂得两种以上的药具使用方法,尤其懂得自己使用的药具方法、注意事项及不良反应的处理,向已婚待孕妇女讲解服用叶酸的方法和好处。药具员应该懂得五种以上药具的使用方法及相关知识,成为了懂业务、会宣传、能管理、服务热情的药具管理人员。

三、加大药具发放改革力度,构建科技药具管理新机制

1、每个乡、镇、村有一名药具管理员。在全县内每个乡镇设立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发放点1-2个,县城6-8个今年三月在辛女大酒店安装了新型智能自动免费取套机,极大的方便和满足广大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的需求,真正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宗旨,方便群众。

2、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药具管理与服务。社区、村作为药具发放的终端网点,要充分发挥服务功能,对辖区内的用药具对象要建立档案,定期沟通,坚持送领结合,以领为主的原则,宣传引导群众自动到村服务室领取,对有困难的群众要送药具上门,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特别对流动人口用药具人员要和当地居民同管理、同服务,满足避孕药具供应。

3、利用社会力量,拓展发放供应渠道,进行人性化服务。社区药具服务工作人员少,服务对象多,情况复杂,工作量大,单纯依靠药具部门发放药具,不能满足群众需求,药具不可能发放到位,必须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拓展发放渠道,提高群众的易得性。对产后、人流后需避孕的,提供免费避孕药具。在人口计生局的领导下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责任指标。

第4篇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和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湘群办发〔2016〕5号文件)的精神,按省、州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湘农维监〔2016〕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主要目标

用半年时间,继续深入开展“纠正损害涉农利益”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着重查找以各种名义收取计生调查费、赞助费以及借办理证件搭车收费,强制推销计生保险和药品等违规问题。在全县计生系统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依法行政、便民维权、优质服务的理念,切实规范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防止和纠正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纪律的行为,防治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确保不巧立名目收费、不搭车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加重农民、村级组织负担,让农民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并着力建立长效机制,以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提升农民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

1、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行为,严格按照《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标准下达征收决定书,严禁随意降低或提高征收标准。(法规股)

2、规范终止妊娠保证金收取行为,严格按照《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收取,对终止违法怀孕的,及时退还保证金。(法规股)

3、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收费行为,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禁随意提高收费标准或设定收费项目。(科技股)

4、规范计划生育收费行为,除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外,不准以任何名义收取计划生育调查费、赞助费、孕检罚款,以及借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搭车收费。(财务股)

5、规范办理计划生育保险行为,不准强制推销计划生育保险。(计生协会)

6、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不准遗漏符合奖励扶助政策的人员,不准随意降低奖励扶助标准。(利导股,)

7、抓好信访工作,对群众反映的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做到认真受理,及时交办,重点督办,确保问题依法有效处理。(法规股)

8、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监察室)

三、工作任务安排

5月份: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

6月份:各股室(站)、乡镇计生办、乡镇计生服务所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出现的问题,迅速整改到位,不留死角。凡是违规出台的收费文件一律取消。

7月份:各股室(站)、乡镇计生办、乡镇计生服务所,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带有普遍性、反复性的问题,深入研究分析,建立科学、管用的监管制度。

8月份:各股室(站)、乡镇计生办、乡镇计生服务所对县站督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总结,要积极开展“回头看”,着力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对工作整改不力,成效不够明显的要进行聚焦、再用力,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切实有效的措施抓好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不留“死角”,不留“尾巴”。

9月份:对全年工作回顾总结。

第5篇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县政府目标管理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我局人口计生局门户网站的有效平台作用,狠抓落实,切实推进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打造阳光计生。现将2016年度局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实现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及公共服务体系,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平台建设,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局政策法规股干部符健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为深化政务公开提供组织保证。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要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用制度来规范和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评议、考核、监督激励机制,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确保政务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广泛开展宣传。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工作,让群众更多地了解有关内容,维护自身的权益。完成《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信息公开指南》的校核工作,整理保存好相关信息的电子文稿,为下一步健全完善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做好准备。

三、工作措施

一是要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要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公开的切入点,凡是涉及行政审批关键环节,以及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物,我局都要列入公开内容。要从内容和形式上重点加以深化。

二是要进一步规范公开时间。要根据公开内容的实效,分常年、定期和随时公开。做到“常务”长期公开,“要务”定期公开,“急务”即时公开。即要把领导分工、岗位职责、计生办事权限、办事程序、办事时限、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计生政策法规等情况长期公开;对计生工作目标进度、计生专项整治工作、惠民政策等情况及时公开;为方便群众办事和便于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要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凡是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的资金使用等情况,要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是否公开。

四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形式。各股室(站)继续采取公开栏、热线电话等方式进行公开,还可采取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以达到最大限度的公开。

五是进一步丰富公开载体。在局办公楼建立一块局政务信息公开电子屏,广泛宣传计生政策信息,在各级报刊、县电视台、广播、各级政府门户网站、红网手机报、局门户网站等各级媒体进行公开、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

篇四:四川省2016年村级计划生育统计、证件办理、奖励扶助业务培训讲稿范文
2016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自查报告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街办现辖6个村5个社区69个组,30903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2527人,农业人口18106人,常住流入270人。2016年度,出生人口282人,其中政策内279人,政策外二孩3人,无政策外多孩生育,出生政策符合率为98.9%,人口出生率9‰;出生人口性别比为94.5,二孩及以上妊娠对象孕情服务到位率达到86%。已婚育龄妇女6280人,落实综合避孕率90.4%,当年出生人流比0.55,随访服务到位率100%。年度死亡168人,死亡率5.3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63‰。

二、工作措施及活动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

1、领导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工委书记担任组长,并明确各成员单位及责任人的工作职责。

2、落实责任。街办主要领导与村居主要负责人签定目标责任书,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村级综合目标考核,为了强化重要性,规定被执行“一票否决”的村居在综合目标考核时在分值减半的基础上扣分,直接影响到村居干部年终工资待遇分配。

3、部门协作。街办主要领导和工商所、派出所、财政所、文化中心、农技中心、建环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签订部门协调责任书,明确其工作职责并在工作中得到了落实。譬如:民政办在2016年春节慰问活动中,专门安排资金慰问计生手术后遗症对象和部分失独家庭共计20人,发放慰问金5500元;将生活有困难的失独家庭优先纳入低保范畴。派出所在办理暂住登记时,严格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定期通过省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将新生儿入户登记情况、通报街道计生办,便于及时更新全员数据库,2016年共通报信息225条。农技中心在自办的小报《科技》中开辟固定版面编发人口计生相关内容,每季度一期,宣传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文化中心在主办大型文艺演出时,安排时间进行人口计生知识问答,创作反映婚育新风的节目,现场组织发放宣传资料,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生育文明新风深入人心

1、开展大型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一是开展法制宣传日人口计生咨询服务活动,2016年12月4日,在街办办公楼前设立宣传咨询台,向前来咨询和办事的群众发放《人口计生便民服务实用手册》等人口计生宣传资料,面对面解释“单独二孩”政策,开展有奖知识问答活动。二是开展庆“三八”活动,妇女节前后,辖区内谭家河社区,李家河村等单位分别组织妇女同胞学习人口计生相关法律法规及优惠政策、育龄妇女卫生保健知识,发放妇女维权宣传单,表彰“和谐家庭”、生育文明示范户并发放了纪念品,鼓励广大妇女同胞继续发扬“半边天”的模范带头作用。三是开展“弘扬婚育新风,建设幸福家园”主题宣教活动,4月23日,单独二孩政策落地不久,在红光社区开展了以“弘扬婚育新风,建设幸福家园”为主题的计生宣传文艺汇演活动,社区居民自发组织表演的歌舞、三句半、小品、拳术等节目引来300多名观众,活动现场展出了《单独二孩》计生新政宣传展牌,发放了“单独二孩”政策宣传折页。四是开展计生协会会员纪念日活动。5月29日,街办计生协与紫阳村幼儿园联合举办“庆‘六一’暨计生协会‘5.29’会员日活动”,200多名孩子和300多名家长欢聚一堂,15个节目精彩纷呈,更有协会会员自编歌词《歌唱计划生育好》,并在台上由会员进行表演唱。活动中将计生协会“会员日”的宣传内容穿插其中,见缝插针的宣传计生新政,以及优生优育方面的知识,让年轻的妈妈们既看到了孩子们精彩的表演,又学到了计生知识。5月30日,与辖区内江南艺术幼儿园联合主办了主题为“绿无边爱无限”庆六一文艺汇演活动,400多人参加活动。活动现场,街办计生办干部、朱市街社区计生专干、网格员和志愿者在活动现场设政策咨询台,摆放计生宣传品,并免费发放避孕药具100多盒,计生宣传资料200多份,提高了育龄群众计生知识的知晓率和对计生协会的认识程度及参与程度。

2、做好入户宣传,将人口计生惠民政策送到家。2016年度,共发放省、市区统一印发的《实用农历》、《人口计生便民服务手册》、宣传折页等2万份。5月份,还自主编印《婚育新风进万家户户盛开幸福花》宣传册4000份,内容涉及现行生育政策、办证指南、免费服务项目、利导政策、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知识、五期保健、流动人口服务等,深受好评。计生专干和网格员在走访、入户核查信息及走访过程中,面对面向服务对象讲解计生政策。宣传品入户率达到95%以上,政策知晓率达到98%以上。

3、加强阵地建设,实施宣传环境亮丽工程。一是开辟户外宣传阵地,全面更新计生国策墙。省“单独二孩”政策落地后,我们对辖区内11个村居的国策墙及时进行了更新,同时,增设了公共卫生知识方面的内容。二是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张贴宣传画报近百套,大力宣传人口计生知识。三是在水泥墙、房屋外墙、工地围墙等地刷写或张贴宣传标语20余条宣传婚育文明新风,营造了良好的人口计生工作氛围。

(三)扎实开展人口计生“暖冬行动”,实现流动人口服务均等化

1、宣传政策。春节前后,利用流动人口返乡潮,大力宣传人口计生政策,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

2、核查信息。通过上门走访,开展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摸清了流动人口现状,掌握流动人口的基本流向和婚育节育变动情况。并为返乡流动人口办理(换发)和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共计23本,核对有效联系方式272人次。并将流动人口返回未退出和流动地点、婚育节育等信息变动的信息,与全员信息库相核对,及时更新了全员数据库信息。

3、走访慰问。2016年春节期间,街办计生办干部与村计生专干一道,对辖区内11个村居的部分计生困难家庭、组级信息员、流动人口计生家庭、特殊家庭等43个家庭进行了走访慰问,发放价值近万元的慰问品,并详细了解计生困难户的生产生活情况,鼓励他们克服眼前困难。

4、提供服务。一是为育龄群众包括流动人口免费提供避孕药具。二是为流动人口报销手术费6例。三是建立流动人口健康档案259份。

(四)扎实开展“幸福计生.关爱关怀”活动,将奖励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四川省2016年村级计划生育统计、证件办理、奖励扶助业务培训讲稿范文】

1、开展“关爱女孩”活动。一是做好高、中考加分工作,加大对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入户宣传与学校宣传相结合,让符合政策的对象能家喻户晓。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严格把关,做到不漏不错。在对象确认后分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的同时起到良好的导向作用。2016年申报高、中考加分对象38人。二是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有6个独生女享受升学奖励共1.8万元。同时,街办还出台政策奖励辖区内考入重点高中的农村独生女,填补升学奖励中的空缺。

2、落实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一是宣传落实计生奖扶特扶政策,2016年新增奖扶对象185人、特扶对象13人,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3人全部纳入特扶对象;申报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对象114人。二是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2016年,确认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对象891人,金额99040元。三是开展计生奖扶全覆盖工作,申报城镇非从业人员计生奖扶对象16人。

3、开展计生家庭关爱活动。积极开展生育保险活动,为300个计生家庭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营造浓厚的人口计生工作氛围;母亲节前夕,走访慰问困难母亲5户;7月份,为79个适龄婴幼儿免费发放价值21744元的婴幼儿奶粉,改善辖区内儿童营养。

4、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8月19日,街办计生协会与街办团工委、妇联、牛扎坪村联合举办了“安全伴童年、关爱助成长”暑期活动,100余名家长及学生参加。活动中,邀请专家宣讲安全知识、心理健康辅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内容,疏导家庭教育中的突出矛盾;鼓励家长和青少年特别是留守儿童走进农家书屋,多读书,读好书,营造全民阅读的良好氛围;鼓励孩子们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让他们充当清洁家园和文明创建的义务宣传员;开展一些趣味互动游戏,邀请家长陪孩子观看精彩影片,增强感情;走访部分计生家庭,鼓励他们重视孩子教育。

(五)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得到提高

1、强化队伍建设。一是针对工作实际,为了做到人口计生工作无死角、无盲区,我们在5个社区专门配备了农村网格中心户,充当政策宣讲员和信息采集员。二是注重对计生专干的业务培训,利用每月例会的机会,传达学习各级关于人口计生工作的精神和工作要求,不断提高计生工作队伍的业务水平。

2、致力于提高数据库质量。通过全员和预警系统比对核对信息6850多条,录入信息5280条;期内注销育龄妇女306人,清除重卡信息720条,目前,全办全员数据库完整率达到99.86%,准确率达到99.93%。共享平台接收信息642条,处理信息642条;村居平台反馈信息1552条,平台应用率及信息反馈率均达到了100%。

3、坚持依法行政。一是开展便民办证。2016年,通过网上办理各类证件393个。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7月份起,基本取消了一孩生育服务证的办理。为了更好的体现便民的原则,还用高拍仪取代扫描仪,此举至少为每个前来办证的群众节省10分钟时间。二是加大对违法生育行为的处罚力度,2016年共下达违法生育处罚决定书20份,征收社会抚养费和罚款共17万元。

4、创新工作方式方法。2016年,以人口计生工作大办公为契机,加强对村级基层基础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在工作中摸索设计了便于计生专干操作的工作手册索引,获区卫计局领导肯定。

(六)扎实开展“妇幼健康服务年活动”

1、落实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今年以来,共有238人参加检查,已全面完成目标任务。还在江南大道醒目的位置刷写宣传标语,提高政策知晓率。

2、开展无意外妊娠村居创建活动。一是落实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知情选择,辖区内综合避孕率达到90.4%,农村适合人群长效节育率达到87.6%。二是开展人口性别比治理活动,大力宣传男女平等,落实孕情包保责任,对辖区内所有政策内怀孕对象均建立了孕情包保跟踪服务卡。对政策内妊娠终止原因进行调查说明,杜绝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辖区内无“两非”情况发生,2016年出生人口性别比94.5。三是严格禁止大月份引产,2016年度计划内引产6人,均为医学需要,无大月份引产发生。

3、开展女性健康关怀活动。一是扎实开展免费生殖健康检查活动,参检率达到92%,其中,2016年4月14日至28日,还开展了一次集中生殖健康检查活动。二是开展女性生殖健康讲座活动。5月28日,先后在街道办事处、紫阳村举行了两场“女性生殖系统健康保健”知识讲座,“全国三八健康使者万里行”组委会成员王彩霞医师给大家深入浅出的讲解了乳房疾病、妇科疾病的症状判断、日常保健,以及如何预防女性生殖系统感染、合理用药等,到场的百余名育龄群众受益匪浅。三是印发宣传资料,普及“五期健康“知识。

4、开展“单独家庭”圆梦行动。一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发放宣传折页3500份,在醒目位置刷写宣传标语,大力宣传“单独二孩”政策。二是提供便民办证服务,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并限时办结,2016年共有16个符合政策的单独家庭办理了《生育证》,当年出生5个。三是组织有生育意愿的单独家庭待孕夫妇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三、下年度工作重点

一是继续完善部门协调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机制,形成党政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单位负责人共同抓的良好工作局面,保障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是进一步加强人口计生队伍建设。加强计生办力量,为村居工作提供有力的指导;结合村委会换届将有能力、责任心强、热爱计生事业的女能人选到村居妇女计生主任的岗位上来,配强中坚力量;加强网格员或组级信息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力度,完善组织网络。

三是严格控制违法生育。拓宽宣传工作渠道,倡导生育文明新风;加大对政策外怀孕对象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加大对违法生育对象的处罚力度,发挥反面警示作用。

四是加强信息化、规范化建设。拓宽信息获取渠道,补充、完善、更新全员数据库,提高数据库信息质量;加强计生专干业务培训,督促其全面掌握相关信息平台及信系统的应用,提高信息化水平;探索创新人口计生工作方式方法,指导村居提高工作规范化程度。

五是加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随着建设特大城市、建设滨江生态新城步伐加快,辖区内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日趋复杂,今后将结合实际加大此项工作在百分制考核中的比重,并因地制宜探索工作新途径。

篇五:四川省2016年村级计划生育统计、证件办理、奖励扶助业务培训讲稿范文
2015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自检自查报告

公文

自2016年荣获“国家级优质服务县”以来,我县在“创优”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扎实稳步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每年均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现将2016年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自查自评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主要做法:

为切实巩固提高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我们着重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县、乡党委政府把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人口计生、财政、卫生、教育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优”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会或县长办公会每年均多次研究人口和计生工作,并给予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制定完善了《关于进一步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行黄牌警告和通报制度的通知》等措施。

(二)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按照“调整、充实、提高”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县、乡计生技术服务人员任职资格的清理力度,严禁无任职资格的“赤脚医生”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并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医学类大中专以上毕业生,自2016年荣获国家级优质服务县以来,来共招入10名,从而不断充实计生队伍。目前,计生队伍中有技术人员49人。加强对计生队伍的培训,每年均选派3至4名相关专业的医生到上级医疗卫生单位进修学习,根据实际,每年从乡上安排人员到县服务站跟班学习,并召开计生队伍培训会,将所有技术人员集中到县上参加技术、理论及业务操作培训,计生队伍技术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

(三)不断完善技术设备。切实增加资金投入,建立完善以县计生服务站为龙头,乡镇服务站为支点的技术服务网络。近年来,县计生服务站先后购置了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及b超、乳腺诊断仪、微波治疗仪、心电图、血液分析仪、x光机等治疗仪。投资190余万元,新建了县计生服务站,并在服务站内设置了宣传品展示台、避孕药具免费发放展示柜等,同时,将服务重心下移,切实加强对乡镇计生服务所的投入。2016年以来,先后投入资金166余万元,为仁和、夹寒箐、大栗树、都龙、八寨等乡镇分别配备了相关的医疗设备,不断提升技术设备等级,同时,为各乡镇配置了电视、音响、vcd等宣传设备,为满足群众计划生育知识需求提供了方便,为开展优质的计生服务奠定了基础。

(四)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每年都将15万元的计划生育手术减免费、县级承担的独生子女教育奖学金2万元、一次性奖励金10万元、城镇无业人员独生子女保健费3.6万元、转移支付中计划生育事业费35.6万元以及计划生育工作经费19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并落实了流动人口管理员和计划生育宣传员的报酬,为提升计划生育服务质量创造了有利条件。

(五)强化宣传教育。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最重要的方法就是强化科学的宣传教育。为此,在工作中,始终以宣传教育为突破口,以优质服务为落脚点,强化自身学习,深入农村多形式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及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和推广使用安全套防治艾滋病工程等相关知识。

(六)严格实行依法管理。严格规范办理《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征收社会抚养费等具体行政行为;加大计生队伍法律法规培训力度,提高文明执法水平,并制定和落实文明执法规范,保障群众依法实现法律救济的权利;建立健全了行政首长负责制、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严肃查处有关违法案件,文明执法水平不断提高;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服从审计、监察等监督机关依法作出的监督决定,积极主动邀请行政执法监督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截止目前,全县未发生过因计生行政执法不当引起的群众集体上访和行政诉讼案件,未出现一起违反“七不准”的行为。

(七)不断深化民主管理。在2002年以来,××县就按照有阵地、有宣传资料、有计划生育文艺宣传队、宣传标语、宣传器材、协会组织、婚育学校的标准,在全县创建推广“坝尾模式”,实行群众自觉参与,自我管理,并要求县、乡计生服务所技术人员每年至少深入“坝尾模式”示范村免费为育龄群众进行生殖健康检查2次。同时,积极帮助群众改善发展条件,找准发展路子,使1473个计划生育贫困户摆脱贫困,走上了富裕道路。近年来,根据上级要求,又在全县大力开展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并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内容融入“村级依法治村、民主管理公约”,发挥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作用,得到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八)完善利益导向机制。以“奖优免补”政策的贯彻落实为契机,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介大力宣传,并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文艺队的作用和优势,巡回于乡、村演出90余场,使群众对“奖优免补”的政策知晓率达98%以上。对外出务工家庭则由家属写信给外出的家庭成员,向其宣传“奖优免补”政策,全县共发出信件300余封,161个家庭接信后同意并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奖优免补”政策实施以来,全县累计办理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6208户,共兑现一次性奖励金450万元,兑现教育奖学金99.972万元,发放养老补助费140.605万元,发放特别扶助19.032万元。同时,强化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察,保证了奖励资金安全运行。通过落实“奖优免补”政策,农民群众生育观念明显转变,人口数量得到有效控制,人口出生率均控制在了10‰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了7‰以内。

(九)积极开展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狠抓了“三个环节”:首先,加强知情宣传。在全县124个村委会、社区制作了“知情选择窗口栏”121块,占全县124个村民委(社区)的97.6%,并将药具种类、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通过“知情选择窗口栏”告知群众,让群众在了解掌握的基础上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其次,实行分类指导。利用下乡、办证等时机,针对不同年龄、不同阶段的育龄群众,介绍推荐适合的避孕节育方法。第三,推广避孕工具。引进并推广新技术和新的避孕工具,不断满足育龄群众避孕节育需要,并做好跟踪服务工作;推行避孕药具“一卡通”,育龄群众持家庭目标责任书即可在任何一个免费发放点领取所需避孕药具,有效推动了避孕节育工作的开展。

(十)积极开展生殖健康服务。组建了由科技管理员、法规宣传员、医务人员组成的便民服务队,深入村寨,白天免费为育龄群众查环、查孕、查病,晚上放映电影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大力开展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下发了《××县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全县计生医技师到学校开展培训工作,并将生殖健康知识列入初中、高中教学课程,有效提高了青少年生殖保健知识水平。

(十一)积极开展出生缺陷干预服务。在去年扎实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干预体系,由村级计生宣传员对育龄群众进行优生优育基础知识的宣传和咨询;乡镇计生服务所技术人员对新婚夫妇、孕产期夫妇进行知识教育和孕产期保健知识培训,并开展孕期保健和产后随访服务;县计生服务站建立优生咨询门诊,并开展出生缺陷和遗传病筛查、新生儿代谢病的筛查。按省、州要求制定了科技大练兵实施方案,并进行了为期六天的理论知识的学习及实践操作训练,培训结束后经测试,所有参训人员均为合格。2016年以来,对全县计生服务站(所)的医务技术人员共90余人开展了“医学检验”知识技能培训,在去年参训人员测试均为合格的基础上,每年都加深培训,并经常性的派县上的医生到乡镇服务所开展实验室检查项目(hiv抗体、hbsag、梅毒螺旋体)工作。进一步为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程的稳步推进提供了保证。

(十二)积极开展艾滋病预防工作。在电视台播出了《直击艾滋》等宣传教育专题片,并在县报《××潮》上刊载相关标语、口号,提高广大群众防艾意识。大力推广使用安全套,在县生殖健康服务中心和13个乡镇计生服务所成立了安全套免费发放点,并以街天为契机开展免费发放安全套活动;在车站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安置了安全套自动售套机2个;要求各类宾馆、旅馆、发廊等公共场所摆放安全套,并加大检查督促力度。2016年以来,全县共发放安全套21.1万只。目前,全县医疗单位、性病门诊、旅馆业安全套摆放率达100%,酒吧、发廊安全套摆放率达98%,高危人群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达97%。

(十三)积极开展性别比综合治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宣部等十一个部委《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意见》和国家人口计生委等三部委《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精神,大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并强化对全县医疗保健机构、私人诊所及b超使用情况的整治和管理,从源头上遏制性别比失衡现象。同时,在扶贫项目、贷款方面给予独生户、双女户同等优先权,引导群众转变生育观念,出生人口性别比进一步平衡。

(十四)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健全有效管理体制,实行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制定并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及用工单位、村民委(社区)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的责任;在全县的4个社区设置了流动人口专职管理员,并将其报酬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率先在流动人口中以籍贯或行业为单位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到目前为止,已成立江西、四川、福建、浙江、湖南、广西籍等10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协会,共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会员268人;在流动人口较多的都龙镇矿区,引导企业业主自费聘请流动人口管理员,并定期到计生服务所汇报工作和免费领取避孕药具发放给流动人口;建立了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2016年以来,全县共提交信息505条,接收信息1893条,反馈信息1795条,反馈率达100%,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管理运行正常。目前,全县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已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所取得的成效

通过对照国家计生委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评估指标体系和云南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认真进行检查,各项指标在荣获2016年“国家级优质服务县”基础上,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得到了进一步巩固提高:

1、三年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6%以上;

2、群众满意率达98.9%;

3、政策知晓率达97%以上;

4、育龄夫妇免费享受计划生育服务落实率达100%;

5、落实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的村达97.6%;

6、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达91.2%;

7、出生性别比从2016年的124降到今年的107;

8、已婚妇女综合节育率稳定在85%以上;

9、术后和药具随访服务率达到了98%以上;

10、育龄妇女基本生殖保健服务率达80%,男性参与生殖保健活动和服务人数占接受服务人群的20%以上;

11、计生干部计划生育基本知识知晓率达100%;

12、育龄群众计划生育基本知识知晓率达85%;

13、统计信息准确率达96%;

14、乡村计生工作人员报酬落实率达100%。

××县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及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通过全县全体计生工作人员的辛勤付出,优质服务工作在上一年的基础上得到巩固提高!公文

篇六:四川省2016年村级计划生育统计、证件办理、奖励扶助业务培训讲稿范文
2016计划生育委员会年终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全县人口计生工作紧紧围绕实现人口计划和“二三五”奋斗目标,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坚持改革创新,推进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努力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两个转变,抓基层、打基础,抓巩固、促提高,攻难点、举亮点,强素质、树形象,各项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总结今年以来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2016年工作总结

(一)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

(1)强化经常管理。把四术免费服务指导性任务分解到经常性工作中,每季度通报一次,超额完成部分计入下一阶段,落实阶段奖惩。将优质服务、发展规划、宣传教育、依法行政等业务工作进行量化,季度排序,综合汇总,计入年终考核总分。(2)加强督促指导。实行县级领导联系乡镇、县计生委班子分片包乡、乡镇领导包管区、乡计生办人员包村、村宣传管理员包户的五包责任制,把优质服务的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人。严把全员管理、健康检查、上门访视、避孕药具发放和节育措施落实,既提高了工作管理水平和群众参检意识,又维护了育龄妇女的身体健康。(3)开展优质服务活动。以开展“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活动为载体,抓好经常性避孕节育和各项服务措施落实,有效减少政策外生育的发生。截止到10月份,在“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活动中,我县共随访66481人次,围产期保健6065人次。随访满意率达100%。完成四术9783例,上环8451例,结扎770例,人流562例。妇女病普查46184人,患病6120人,治疗5512人。

(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不断提高

(1)领导重视。我县把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重点项目工程。把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进展情况列入县督查局平时工作的督查范围,在计划生育综合目标考核中加大考核力度,增加考核比重。(2)计生卫生联合。与妇幼保健院协作,选派了四名技术人员在妇幼保健院工作,把婚前健康检查与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有机结合起来,既方便了群众,又提高了工作效率。截止10月20日,全县培训待孕夫妇6295人次,为3375对待孕夫妇提供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通过检查被评估为高风险人数达806人,早孕随访7800人,妊娠结局随访1006人,建立家庭档案3296份。

(三)新《条例》实施平稳有序

新修订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后,及时出台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通知》,建立失独家庭一次性救助制度,对失独家庭给予不少于1万元的一次性救助;对“失独失能”夫妻参照“城镇三无老人或者农村五保老人管理体制、供养办法和标准”给予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出台了《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单独”夫妻办理二孩生育证程序》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办证服务,扎实实施“单独二孩”政策。截止目前,全县已受理“单独二孩”申请28例,批准发放生育证10例。

(四)利益导向政策得到较好落实

(1)继续开展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认真落实新《条例》增加的利导政策,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20元、270元提高到540、680元。对奖、特扶对象资格的确认,严格实行“三级三审核、村级三公示”制度,确保资格确认的准确性。2016年共确认奖励扶助对象2827人,特别扶助对象170人。(2)继续开展生育关怀行动。2016年以来县计生委、计生协联合各乡镇计生办,投资近15万元办理了4366例计划生育生育系列保险。(3)严格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按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河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管理办法》的要求,全县各乡镇计生办独生子女领证对象进行了严格审核确认,经过个人申请、村级评议,乡级复核,审批,公开公示等程序,全县共确认农村居民和城镇无业居民中应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9938人,发放资金近240万元。(4)继续开展计划生育新农保工作。今年以来共统计45至59岁的计生家庭有4167人纳入计划生育新农保,60岁以上的计生家庭有2931人。

(五)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推进

(1)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为解决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难、康检质量提升难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征收到位率,县法院与县人口计生委密切配合,完善联合办公机制,县法院配备三名工作人员专门受理执行计生案件。定期对不按期参加康检、违法生育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等行为依法开展强制执行。我县2016年共下达征收决定书957例,下达处罚决定书2例,全县共申请法院执行77件,已结案72件,执行金额215万元,执行到位率达85%。(2)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我县通过强化政策宣传、营造法治氛围,加强法制培训、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程序、转变执法理念,实行政务公开、打造阳光计生多项措施狠抓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严格依法管理,使全县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得到全面提高,为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3)深入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围绕推进服务型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建设,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创建工作。充分利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管理系统、党员干部计划生育管理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在网上审批和办理行政征收和行政处罚案件。

(六)基层人口计生卫生资源整合快速推进

出台了《xx县乡村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攻坚行动(2016年-2016年)实施意见》。我县在充分调研认证的基础上,按照“一乡一案、一村一法、整合资源、有序推进”的总体思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探索建设模式,打好基层卫生计生基础建设攻坚战。至目前,投资600万元的韩村乡、瓦屋头镇、纸房乡3个乡镇卫生院已全部开工,投资1000余万元的90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已全部开工,投资3000余万元的城关镇卫生院十层病房楼已投入使用。投资350万元的古城乡卫生院四层门诊医技楼已投入使用。同时,县计生服务站与县第二人民医院,双方签订了合作意向书,利用县站功能完备、设施齐全的服务场所,县二院将妇产科、儿科全部搬迁至县计生服务站。与妇幼保健院协作,选派了四名技术人员在妇幼保健院工作,把婚前健康检查与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有机结合起来,方便了群众。

(七)出生人口性比别升高得到进一步遏制

(1)加强部门协作。人口计生、公安、卫生、药监等部门紧密配合,协作联动,建立健全定期督查机制;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整治行动;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2)加强区域协作。完善跨区域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与大名、莘县等冀、鲁、豫三省十县签署性别比综合协议书,实行信息通报和协作行为。(3)依法清查治理。加强执法监察,对从事“两非”的机构和人员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今年以来共查处“两非”案件4件,结案3件,没收B超3台,罚款3.24万元,处理3人。

(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不断加强

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区域协作管理,巩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实现流动人口双向管理和服务。开展流动人口专项清理清查活动,对新增的流动人口全部建立档案,流动人口的持证管理率进一步提高,堵塞了城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漏洞。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保证基本、逐步均等、有序推进原则,推动我县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2016年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核心,全面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能力,逐步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为构建富裕和谐美丽新xx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思路

坚持“重点工作举亮点、难点工作求突破、整体工作上水平”的工作思路,以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为主线,盯紧人口计划目标,确保适度低生育水平的稳定,认真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现人口计生服务理念转型,坚持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和经常性工作为主“三为主”方针,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责任、措施、投入、落实“四个”到位,突出抓好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完善利益导向、推进流动人口“一盘棋”、强化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严格依法行政等重点工作,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三)重点工作

1、坚持稳定低生育水平。一是完善调整生育政策。广泛学习新《条例》,让单独两孩等新政策家喻户晓,规范生育证的办理程序,畅通群众办证渠道。二是抓违法生育治理。要以党员、干部、社会公众人物为重点,持续开展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活动,依法加强和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十二五”人口规划目标。

2、提高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服务水平。要强化质量管理,加强对服务机构技术人员出生缺陷预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科学指导和项目服务水平。深入开展优生优育宣传咨询服务,提高群众的优生保健意识和能力。宣传和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加强婚育咨询和指导,引导群众自觉进行婚检。

3、推进资源整合夯实基层基础。认真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市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乡村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攻坚行动实施意见》,继续抓好基层计生、卫生服务机构的资源整合工作,实现优势互补,拓展职能。加强信息化建设,构建计划生育信息共享机制,利用信息化的手段全面提高人口计生工作水平。

4、落实各项优惠政策。认真做好全县独生子女奖励费,奖励扶助对象、特别扶助对象奖扶特扶金发放工作。做好新增独生子女领证户、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对象的核实上报及退出对象的办理工作。发挥乡村人口学校优势,开展各类计划生育培训,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发展能力。

5、强化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与卫生、公安、药监、妇联等部门加强协作,采取宣传教育、利益导向、全程服务、规范管理等措施。开展“三整治一打击”专项治理行动,形成打击“两非”的高压态势,努力遏制出生人口性比别升高势头。

6、加强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一盘棋”机制,继续完善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堵塞管理漏洞;继续完善区域协作机制,加强和推进跨省、跨市区域合作,通过签订区域合作协议、建立信息通报和区域联系会议制度等形式,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协作机制。加强对城区及流动人口管理读物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完善队伍网络,档卡资料和信息数据库,实现规范化管理服务。

7、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全面实施计划生育案件网上审批,对违法生育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等行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推动人口计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树立人口计生系统为民服务的形象、真抓实干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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