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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调研信息

2016-08-17 10:20:31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计生调研信息(共6篇)计划生育调研报告2015计划生育调研报告根据工作计划,我委组织专门人员,先后深入到城区、城区、高新区的部分社区,围绕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管理及创新工作问题进行专题调研,现报告如下。一、主要做法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流动的加速,越来越多的社会成员由“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 社区越来越成为人们生活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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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计生调研信息
计划生育调研报告2015

计划生育调研报告

根据工作计划,我委组织专门人员,先后深入到城区、城区、高新区的部分社区,围绕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管理及创新工作问题进行专题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流动的加速,越来越多的社会成员由“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 社区越来越成为人们生活的主要空间。城乡社区是社会构成的基本单元,是城乡居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公共事务、实现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平台。当前城市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确实存在管理漏洞,核心问题是有人管的地方出问题少,没人管理或管理薄弱的地方出问题多。城市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管理责任缺失的问题,已成为制约“稳低”的瓶颈,亟待拿出具体可行的管理办法加以解决。因此,推进创新社会管理应该紧紧抓住这个基础平台,以构建和谐社区、平安社区为切入点,着力在建立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上下功夫,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新格局。

多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管理及创新工作,制定出台文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力度,积极推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各级各部门立足实际,狠抓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主要便

现在:

一是积极探索城市社区人口计生管理体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创建管理服务新模式。市政府制定出台了《XX市城市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网格化管理暂行办法》(X政办发【2010】90号),将社区作为社会管理服务的基本单元,全面推进管理服务资源下沉,将每个社区确定为一个管理网格,有效整合网格内的管理主体、管理对象、管理手段,将各类管理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网格化监管范围,积极推进“属地管理、社区负责、以房管人、居民自治”的管理体制,明确责任主体,发挥社区管理职能,使社区逐步由原来的服务平台向责任主体过渡。实现社会管理服务工作无缝隙、全覆盖,条块融合服务基层。

二是建立符合实际的运行机制。如凤城街道办事处将辖区内的所有单位全部实行“属地管理、社区负责”,辖区内的户籍人口、人户分离人口以及流动人口全部纳入“以房管人”的现居住地管理,整合社区资源,实行信息共享,相关部门信息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并自主研制开发城市计生管理软件,完善网格化管理模式,初步实现了城市社区人口计生管理无缝隙、全覆盖。

三是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落实总体较好。积极探索多元制企业的管理方式,各街道办事处普遍对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股份制、集体企业等签订《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实施日常管理,年终完成计划生育管理责任的给予通报表彰,未完成管理责任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个体、私营、三资企业在

充分协商的前提下,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平时加强工作指导,并把企业落实计划生育工作情况,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条件;对物业小区,签订《计划生育委托管理协议书》,实施委托管理;对城乡结合部,实行主管、协管制,即驻街较大单位由街道直接管理,较小单位由村(居)协助街道管理,明确主、协管单位的管理责任,形成了和谐统一的管理服务机制。

四是提升信息化水平,提高管理服务效能。市委、市政府对信息共享工作高度重视,将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定位于政府平台,确立了“ 党委、政府主导,部门联合、共建共享”的建设原则。为加快推进全市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2011年6月17日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建立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政办发【2011】22号), 明确信息平台建设的目标、内容、任务和部门职责要求,明确了人口计生、公安、民政、卫生、工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房管、统计、教育、财政等部门加快资源整合,建立互联互通、互惠互利的信息交换平台和信息共享制度,就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顺利推进要求各区、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主动搞好配合协调,确保尽快建立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要加大考核力度,将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和运行情况纳入年度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二、存在问题

【计生调研信息】

当前人口计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当前,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计生工作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突出表现在城市计划生育责任主体不明确,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国策意识淡化,责任意识淡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难以形成,社区队伍网络建设和管理服务滞后,现有的管理服务模式不适应形势任务的要求,致使城市育龄妇女漏管和违法生育逐年增多,成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难点。加强城市社区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既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城市社会建设、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迫切要求,必须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管理全局,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政治优势,依靠强有力的行政推动,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从调研情况看,部分街道和社区领导对此缺乏思想上的清醒认识和工作方法上的准确把握。

二是流动人口难管理。婚育信息难以掌握,行政执法难。流动群体不断扩大,跨区、跨省务工流动人员不断增多,举家外出、家庭化务工成为新趋势;市内流动人员有的人户分离,有的多处居所,有的迁居频繁,出现了“人员难寻、工作难做、孕情难监控、措施难落实”的状况,流动人口变化呈现出周期短、流动快、统计难的特征,导致户籍地和现居住地计生部门很难及时、准确地掌握其婚育动态。流动人口构成的复杂性、就业行为的随意性、

生育行为的隐蔽性、文化的多样性增加了管理服务的难度,尤其近几年推广安装电子门锁以来,房东由于利益驱使,害怕遭受处罚,往往隐瞒居住人员的真实信息,对管理工作相当不配合,执法人员难以入户摸清居住人口计划外生育信息,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违法生育呈明显增长趋势。一旦发现计划外现象,只能做些思想教育说服工作,没有有效的制约措施,处罚执法就更难了。工作无抓手,不仅使基层计生部门在管理中经常陷于两难的境地,难以及时掌握流动人口婚育信息,同时还增加了日常工作量,给管理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三是“五区”管理欠规范。全封闭小区、家属型小区、混居型小区、分散型小区、半封闭型小区等“五型小区”居民和流动人口仅靠居委会工作人员难以掌握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信息。对新建小区没有成熟的管理机制,物业公司对商品房住宅小区的管理没有计划生育内容,绝大多数开发公司和物业公司负责人只有经济意识,没有国策意识,不愿配合甚至躲避当地社区居委会对一些小区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形成了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上的“盲区”和 “死角”。

四是尚未真正“一盘棋”。一则由于各地对违法生育处罚规定不一致,标准差异悬殊,导致不少经济发达地区的流出人口为躲避当地高额罚款,流入到偏僻地区进行超生,接受数额较少的罚款后再想方设法返回户籍地。二则以现居住地为主、两地共管的协调机制尚未形成,“以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体制与现行的

篇二:计生调研信息
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调研报告

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调研报告

利群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在区计生办、计生服务站的直接领导和关心下,坚持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做好优生优育”为重点。积极探索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解决当前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自从改革开放以来,社区工作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政府各项职能的转变,社区工作也在不断的变化,新时期新形式下,怎样做好社区工作也是一个新的问题。进一步做好社区工作,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社区是成为城市社会建设和管理的基础环节,随着政府、企业承担的社会职能逐步向社会转移以及居民需求的多样化,社区承担的任务越来越多。在当前社会生活中,社区承担着社会治安、社会救助、就业再就业、计划生育等多项管理和服务工作,社区已成为城市社会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建设,我认为要从尊重社区居民的计划生育主体地位,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入手,充分发挥社区办事处的服务功能,最大限度地满足社区居民在计划生育方面的需求,做好宣传工作,达到与社区居民和谐相处的目的。现对利群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如下调研。

一、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情况介绍

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全市人口出现了负增加,利群社区内共有6828人,已婚育龄妇女624人,去年共出生19人,其中男孩10人,女孩9人。从调查数据看,社区计划生育总体情况好于以往。

二、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指导思想

作为一名社区计生工作者,在计划生育这一方面特别要确立以人为本的社区发展观,要尊重社区居民的计划生育主体地位,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社区居民应承担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构建以人为本的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社区办事处服务功能,最大限度地满足社区居民在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检查、“关爱女孩”等方面的需求。强化宣传工作,提高社区居民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知晓率,达到促进社区居民家庭幸福,生活质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健康和社区居民人际关系和谐相处的目的。

利群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在管理上,提倡“共同参与,综合治理”原则:

1、提高宣传服务水平,使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宣传优生优育知识,宣传避孕节育知识等内容;

2、提供技术服务,利用健康检查这个过程,为广大育龄群众普查妇科病。真正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良的技术服务;

3、在办理生育证时提供服务。符合生育条件的育龄妇女应及时办理生育证,同时要把握好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管理。对于流动人口的管理更要及时了解,模清生育动态,纳入管理并宣传持证生育、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宣传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知识等内容,让她们能真真得到社区的服务,更好地使社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得到健康发展。

三、开展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

(一)对于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

在社区计生工作中,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存在着一定的难度,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利群社区的流动人口成分主要是来我市打工的农民、做生意的商人和刚刚毕业的大学生为主。流出的主要以在外地经商、大中专毕业生和部分先富起来的在

外地定居的家属、亲戚为主,是以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和让孩子接受高质量的教育而流动。

针对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利群社区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专门加强流动人员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督管理,通过逐步完善计划生育管理体系,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同社区管理和服务相结合,积极探索建立以社区为基础,流动人口育龄群众为中心,融宣传、管理和服务为一体的计划生育综合管理和服务体系。其具体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1、建立《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登记和办理制度。一是积极查验《婚育证明》,同时采取计生工作人员上门宣传,实行办证制约等手段督促外地人员办理原籍《婚育证明》,努力提高持证率。二是为本地离家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办理《婚育证明》。这项措施不仅有助于了解流入和流出人口的婚育情况,而且给管理工作减轻了许多重复的程序和负担。

2、建立基础资料和报表工作制度。该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定期到规定的区域入户调查了解情况,及时了解最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包括流入人口的未婚女性、已婚育妇情况,男性人数,持证人数,期内生育,以及流出人口数,他们的相关情况等。同时还要把这些资料大体情况登记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表》中,至于细节则进入《流入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登记表》中备案,包含有姓名、性别、身份证、婚姻状况、户籍、流入时间、婚育证明办理情况、最小孩子出生情况、节育措施等等。最后还要输入到电子报表中,以实现网络化管理。这一实施办法细化、落实了计划生育政策,强化了人们计划生育意识,提高了觉悟,给计生工作带来了方便,同时也有利于上级加强对下级开展工作的监督。

3、建立“计划一起制定,工作分开实施,问题共同解决”的合作与分工并存的工作体系。在居委会主任和计划生育主任的双重领导下,计生小组成员分管几个不同的区域,负责该区域的流动人口最新情况的调查、计划生育方面的宣传教导,向有需要的人发放免费的避孕工具和药物,帮助解决外来人口的疑难问题,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等等。不同成员将收集来的资料一起汇总,共同把报表制作出来,同时对于遇到的比较棘手的情况共同分析处理,当然如果某一段时期某个区域任务很繁重,其他的组员必须义不容辞地加入进去。分工增强了各自的责任感,促进了工作效率的提高,而合作又增进了团结,提高了解决问题的能力。

4、做好基础性服务工作。一是做好辖区外来人口药具规划,在日常工作中免费向外来人员发放。例如向育龄妇女免费发放避孕套,二是定期组织外来妇女到技术站查体。这项措施真正体现了“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方针,受到了外来人口的热烈欢迎。

5、优化宣传服务,创造宽松、和谐的氛围。一是定期组织外来人员学习法律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知识;二是建立固定宣传阵地,利用橱窗、板报,搞好静态宣传;三是经常发放计生宣传资料、手册等。经常化、生动化的宣传,使外来人口了解了更多的现行计生政策法规,提高了他们的知法、守法意识,达到了自我约束、自觉执行计生政策、法规的目的。

(二)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社区计生工作管理服务水平

为加强城市社区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今年以来,利群社区积极采取各种有力措施,促进了社区计生工作管理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一、最早掌握第一手信息

对育龄妇女实行分类管理,把育龄妇女信息及时录入微机,使每家每户的情况一目了然;物业公司管理员通过购、租房手续的办理、水电费的收缴等措施,及时掌握入住人员情况,并通报社区计生管理人员,实现了信息共享。社区计生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人员定期入户,联合为业主提供计生、治安、家政、防疫、就业、子女入学入托、健康咨询等各项优质服务。以上举措提高了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及时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杜绝了漏管、漏报,使各项服务真正落到了实处。【计生调研信息】

二、增加计生工作责任心

首先建立了干部包社区分管制度,坚持每周一个电话,每月一次现场调研,每季度一次抽查,每半年一次总结,确保问题发现整改及时,业务指导直接到位。其次,与社区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社区党、政一把手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责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严格落实“一票否决”、“黄牌警告”制度。再次,通过聘用计生信息员,实现了人员与职责的统一,工作实绩与工资待遇的统一,充分调动了计生信息员的工作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减少管理漏洞,确保了商住小区、零星楼座计生管理服务工作的落实。再次社区与物业签订安全生产、治安、环境卫生、流动人口等工作综合协议书,把“一票否决”制度引入管理职责中,实施检查考核,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解决问题,实行奖惩兑现,提高物业公司的工作主动性,协助计生信息员建立健全小区育龄妇女档案,利用居民入住登记的优势,一旦发现新入住或搬出小区的育龄妇女就及时通知信息员进行登记;利用收水、电费等时机,信息员把避孕药具送到居民手中,既满足了群众需求,又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宣传教育融入社区

篇三:计生调研信息
2016计划生育调研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xxxx年工作要点的安排,xxxx年3月14日至19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费晗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深入到济渡乡、福德镇、河舒镇、相如镇、县计划生育指导站、县人口计生局、采取实地查看,走访群众,听取汇报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考评中名列前茅,荣获省政府十一五期间人口与计生工作先进县,省计生委授于蓬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全省首批阳光计生达标县,计划生育工作宣传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全县人民的生育观念进一步更新,阳光计生行动开展顺利,计划生育奖扶政策全面落实,计生执法稳步推进,三结合工作内容丰富。计划生育宣传形式多样,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成效明显。

(一)始终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党政一把手负责制,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做好计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每年年初,县政府都召开了高规格的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大会,认真总结上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及基本经验,深入分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明确提出新一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结合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际以及市政府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坚持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并与各乡镇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全面落实了党政一把手负责制的工作机制。2016年,我县总人口为701964人,出生人口为5962人,出生率8.59‰,比市政府下达控制指标6300人少338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82.7%,比市政府下达控制指标高0.74个百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47‰,低于控制目标0.03个千分点,全面完成了市上下达的年度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

(二)规范行政行为,完善规章制度,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取得重大突破

为彻底解决社会抚养费坐收坐支情况严重,管理混乱的局面,县计生局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和乡镇计生办财务月审制度,使乡镇计生办收的每一分社会抚养费都按时缴入财政专户,杜绝了挪用和坐收坐支现象的发生。

为全面提升计生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对全县计生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相关法律和业务知识的培训,通过统一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各乡镇对计划生育照顾生育对象,奖励奖扶对象,违法生育处理情况等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针对全县社会抚养费首征标准不一,各乡征收社会抚养费难度较大的客观实际,县计生局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制定了按上一年人均纯收入的6倍征收二胎社会抚养费的标准,并根据实际落实全县社会抚养费首征金额。积极协同公安部门在子女上户时验证生育证和准生证,督促违法生育对象主动接受计生部门处罚。对违法生育后不接受处罚的对象户、计生部门认真取证,及时移交法院强制执行,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率,通过主动执法,协同执法强制执法的有机结合,推动了全县人口计生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和计生干部工作作风的大转变,有力地破解了计生执法难题,全县2016年征收社会抚养费达1500万元,大大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

(三)深入开展阳光惠民活动,计划生育奖励奖扶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近年来,县政府认真落实农村独生子女奖励政策,每年对全县43000人农村和城区低保户独生子女发放奖励金258万元。向8300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发放奖扶80余万元,开展“独生子女平安保险”,实施关爱女孩“天使计划”,为53名独生子女大学生发放助学金8.3万元,为1220户农村独生子女困难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对象家庭缴纳“新农合”医疗保险费7.32万元,对全县248人计生手术并发症对象的补助和就医进行了妥善处理。同时动员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为农村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项目,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扶持,提供帮扶资金180万元,这些优惠政策的全面落实,转变了广大群众的生育观念,为我县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计生调研信息】

(四)强化正面宣传,遏制了社会舆论对计生工作的负面影响

随着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加,社会老龄化问题的出现,社会上,媒体上关于计划生育工作政策有所调整的猜测广泛流传,给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造成了新的压力。对此,县人民政府采取多种形式,排练了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舞蹈,利用重大节日,在全县巡回演出,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印刷年画4万余张,发放到独生子女家庭户。在道路、车站、码头等醒目位置设置宣传画和宣传标语。各乡镇利用对干部以会代训,广泛宣传计划生育工作“四个不动摇”的基本国策。并对全县2000多对新婚夫妇进行孕前检查和优生知识的培训、宣传,在全县形成了计生工作良好舆论氛围,遏制了计划生育工作的负面影响,造就了计划生育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投入不足。计划生育工作面宽量大,涉及范围广,宣传、服务和计生奖扶政策的落实需要县财政投入。由于县财政紧张,计生工作投入主要依靠征收社会抚养费解决,存在以超生养计生的现象,对计生困难户、失独户的帮扶力度明显不足。

2、计生技术人员缺乏。县计划生育局筹资1500万元,在全县建有一个标准化的县计生服务站和十个乡镇中心服务站,服务站装修豪华、设备先进、设施齐全。但医疗技术人员十分缺乏,县计生服务站16人中仅有6人有从业资格,十二个中心服务站95人中也只有6人有从医资格,其余人员只能搞点宣传和下乡发放避孕药具。群众对服务站服务质量信任度低,查环查孕查病的服务职能难于发挥。

3、流动人口管理难。由于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人员流动性大,县城社区没有配备专职的计生干部,流动人口档案难于建立,流动人口中“偷、躲、逃”等违法生育行为依然存在,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大。

三、工作建议

(一)强化宣传引导,树立生育新风

继续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尤其是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日,一是在全县广泛宣传生育政策和计划生育奖扶政策,使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四个不动摇”有更加深刻的了解,明确计划生育工作仍然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始终坚持计划生育政策是计生工作的基本方针。二是大力宣传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强化广大群众计划生育法制观念。三是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的生育观念,使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蔚然成风。

(二)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县政府要加大计生队伍的业务培训和法律培训,努力提高计生执法人员素质。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完善体制和机制,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大力宣传计生政策法规,及时公示奖励奖扶对象,按期公布违法生育处理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加大同公安、法院、卫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开展阳光执法活动,集中治理人口计生行政执法中社会抚养费收取难、流动人口管理难等突出问题,全面履行人口和计生工作法定职责,积极推动全县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规范化和工作作风的大改进,努力提高计生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

(三)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帮扶措施

随着《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深入贯彻落实,人们的生育观念逐步更新,违法生育的比例会越来越低,社会抚养费的收取也会越来越少。要确保计生奖扶政策的兑现,必须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履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一是要深入开展计生三结合工作,对计划生育困难户在生产、生活上给予资金、技术和物质上的支持,帮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二是对“失独”户和“节扎并发症”人员进行特别帮扶,落实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解决他们生活上的困难和身体上的痛苦,使他们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三是进一步落实农村和城市低保户独生子女奖励政策,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把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全面落实到位,促使广大群众自觉履行计划生育义务。

(四)落实工作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继续坚持和完善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的领导机制。坚持量化到乡,量化到人,以计生主管部门考核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在评先选优,干部任用上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建立村、社区计生专干的考核评价机制,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挂钩的报酬领取办法,建立村计生干部报酬增长机制,提高工作积极性。同时要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在婴儿出生、上户等环节,公安、卫生和计生部门要互通信息,相互协作,严格把关,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建立计生工作底子清,责任明、各项节育措施,奖扶政策落实到位的长效机制,努力推动全县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编辑:华华)

篇四:计生调研信息
2016计生信息质量提升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员人口数据信息质量,确保为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科学决策提供准确可靠依据,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三零平台”(全员信息采集零误差、部门信息共享零时差、优质服务零距离)工作要求,坚持“摸实情、报实数”的工作理念,全面深入地实施开展人口计生信息质量提升工程,促进全县人口计生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二、工作目标

(一)全员人口信息准确率达到98%以上;

(二)出生漏报率控制在4%以内(出生两个月以上未上报视为漏报。“两个月”按月份计算,不按日期计算。);

(三)出生信息及时入库率达到80%以上(出生一个月内上报视为及时,“一个月”按月份计算,不按日期计算。);

(四)全员人口信息入库率达到98%以上。

三、工作方法

(一)求真务实,开展基础信息核查

各乡镇要抓住外出务工人员春节返乡探亲的有利时机,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基础信息调查摸底,进一步补录、修正全员人口信息数据。

(二)积极主动,拓宽信息采集渠道

1.村级专干上门上户调查,变被动为主动收集资料。充分发挥基层基础网络的作用,调动中心户长和组信息员的积极性,收集育龄对象婚、孕、育等信息。

2.乡、村两级要利用开展优质服务的时机收集育龄对象信息。

①结合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收集参检对象婚姻与怀孕信息。

②结合群众办理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农村独生子女中考加分等服务,核对有效证件、采集相关信息。

③结合育龄妇女参加生殖健康检查、环孕检等活动,采集相关信息。【计生调研信息】

将以上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进行核对、梳理,比对全员人口信息,进行录入修正。

3.加强纵向、横向联系。村专干要加强与其他村干部的横向联系,利用群众办理保险、合作医疗、上户口、申请建房等需要村里出具证明的时机,采集信息。各村委会要纵向加强与乡镇派出所、卫生院(防疫站、妇产科、新农合直补窗口)以及民政、农医办等单位或部门的联系,获取本村育龄人群的身份证、婚育以及子女等有关信息资料。此外,各村还可利用每年新生入学机会查验户口等证件采集信息。

(三)加强配合,实现信息互通共享

各乡级计生办要加强与本辖区内卫生院妇产科、防疫科,派出所和农医办的联系;县人口计生委在继续加强与四个县级医院、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统计局等联系的基础上,拓展与附近省市级医院、县农医局以及县疾控中心的联系。通过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实现人口计生工作齐抓共管、信息互通共享的目标。计生部门要在每月5日左右将以上各部门反馈的相关信息与pIS信息比对后进行录入或修正。

四、核查方式

(一)部门共享、出生实名制平台、流动人口平台信息比对

每月5日左右将公安、卫生等部门反馈的信息,出生实名制平台、流动人口平台下载的信息与pIS系统信息进行比对。通过比对核查漏管、漏报、更改性别、更改出生政策属性、信息误差等情况。

每年4月份通过统计局反馈来的各乡镇人口数与pIS系统数据进行比对,核算各乡级单位全员人口入库率。

(二)pIS数据质量检验

每月5日左右进行一次pIS数据质量检验,核查漏管、漏报、更改性别、更改政策属性、假环孕检、假节育手术、假身份证号码以及其它逻辑误差等情况。

(三)上户调查

不定期、不打招呼直接进村入户调查,核查漏管、漏报、虚报、信息误差等情况。

(四)电话核查

要求乡镇在pIS中新增育龄对象信息时,必须录入该对象的有效联系电话,县人口计生委每个月固定两天时间进行电话核查,着重查虚报出生。

五、有关情况的认定

政策内(外)生育的认定,依据《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条款进行认定。部分调查情况按统计口径认定。凡部门资料或pIS系统反映已出生两个月对象未录入pIS认定为漏报,部门资料反映育龄对象结婚一个月内未录入pIS认定为漏管

其它认定口径如下:

(一)pIS数据逻辑错误有关情况认定

1.出生漏报和更改出生政策属性的认定

妊娠史或环孕检显示怀孕超11月的、全员库有出生而育妇库无出生的,认定为漏报出生;全员库出生性别为男育妇库却为女认定为更改性别(男改女);未到法定婚龄生第一胎pIS录为政策内或政策内征收社会抚养费,认定为更改政策属性(外改内)。

2.假结扎认定

剖腹产加结扎对象,出生与结扎同时不同地的;结扎一个月后又有怀孕记录的、结扎后环孕检有孕的,认定为假结扎。

3.假上环认定

上环后280天内有出生记录认定为假上环。

4.假环孕检认定

认定为假结扎以及假上环涉及到环孕检信息的、环孕检有孕却无妊娠和出生记录的、怀孕期间环孕检为无孕的,认定为假环孕检。

(二)pIS数据与科技科资料比对有关情况认定

pIS系统已上报结扎,但未同期向科技科上报的认定为假结扎;已向科技科上报结扎,同期pIS系统未录入上报结扎的,不认定为假结扎,但认定为信息误差。

(三)pIS数据与部门资料比对有关情况认定

1.有身份证号码对象比对出生信息的认定

四个县级医院的出生证登记表以及出生实名制平台上反映的出生信息,父母有pIS信息但两个月未上报出生的认定为录入地的漏报出生,父母无pIS信息的认定为部门信息登记的父母所在

地的漏管漏报;四个县级医院的出生证登记表的基础信息与pIS数据有误差认定为信息误差。

2.无身份证号码对象比对出生信息的认定

新农合资料反馈的相关出生信息,父母有pIS信息但两个月未上报出生认定为pIS信息录入地的漏报出生。因新农合资料只有育妇姓名与住院日期,而无其他相关信息,定性难度高,所以外嫁女以及无pIS信息对象两个月未上报出生,各乡镇可将女方医保证、结婚证以及女方丈夫户口原件提供给县人口计生委发规科,以便与pIS系统、出生实名制平台、流动人口平台上的相关信息核对,否则认定为报销地漏管漏报。

六、有关要求

1.各乡级计生办要高度重视,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作出具体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工作。

2.各乡级计生办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加强各业务口的衔接和配合,上报的信息要及时、准确、一致。

3.县人口计生委发规科将于每月的18日左右在邮箱公布有关核查情况。

4.每月通报的核查结果,严格按照《2016年度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方案》要求,列入年度考评计分。

篇五:计生调研信息
2016区政府计划生育改革工作调研报告

3

北京市海淀区做为我市科技、教育、人才的汇集地之一,辖区面积***平方公里,户籍人口***万人,流动人口***多万人,在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情况下,海淀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中国公务

员在线提供.调研报告,而面对庞大的人口规模、复杂的人口结构、人们固有的偏好形成的多样化需求,如何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建立新的工作机制,整合现有社会资源,构造一个适合区域发展的良好的人口生存与发展环境,为区域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个有力的支撑与保障,已经成为一项重要课题。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改革工作中的主要做法与成绩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与演变,虽然“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根本任务没有改变,但在海淀区人口计生委的工作方法中已越来越多地融入了现代政府管理的理念与方法,更加注重了人口、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关注人自身的价值。他们在基层的具体工作中也越来越感到,在当前社会全面改革的浪潮中,人口和计生部门必须将自己的社会管理角色由“演员”变为“导演”,由被动地接纳上级布置的具体工作任务转变到更加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建立工作长效机制,特别要在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上下功夫,找准本区域存在的发展瓶颈问题并研究解决方案、开展工作试点并不断总结推广经验,才能使工作更有针对性,保证改革发展的大局。

从起,海淀区在北京市率先启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结合区域内街道、乡镇的特点、难点及工作优势,确立了“现居住地管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新型封闭式物业小区管理”、“建立并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农村小城镇化建设中管理服务新模式”等课题,选定十三个乡镇、街道作为试点单位。通过近两年的努力,目前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在现居住地为主管理、居(村)民自治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积极推进现居住地管理

实现以人为本的有效的现居住地为主管理,是当前作好人口计生工作对基层政府的更高要求。随着海淀区的快速发展,人户分离人员大量增加,加之流动人员的大量涌入,如何准确掌握现居住地人员的基本信息成了海淀区人口计生委面临的最大难点。在全国人口信息还没有形成统一交流平台的情况下,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对区内形成的人户分离人员率先实行现居住地管理,制定了《海淀区计划生育现居住地为主管理办法》,在全面登记人户分离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清理本区内人户分离人员,通过自主开发的“管理与服务软件”、联系会、信函等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信息交流-反馈-再交流。在“wis”系统和国家外来人口信息交流平台建成后,又积极运用这两种渠道开展交流。同时,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还修订了《海淀区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实施方案》,将人户分离人员的计划生育率纳入现居住地考核,促进了现居住地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到底,已登记各类人户分离人员共7.8万余人,区内人户分离信息交流率92%,确认率为62%。

在现居住地管理中,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还遇到了另外一个难题,即新建物业小区中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在北京的整体发展中,由于各区域功能的重新定位和城市产业的重新布局,人口向近郊的聚集已形成趋势,而海淀作为中关村科技园区的核心地段,各类功能完备的新型封闭住宅小区迅速崛起,而小区内的各种社会管理职能却难以及时到位。为防患于未然,海淀区人口计生委组织开展了对物业小区的专项调查,发现目前全区256个新型封闭住宅小区中已建立社区居委会或纳入社区居委会管理的有179个,未建立和未纳入的77个,而且相当一部分因基层组织缺位或工作不得力,使小区游离于行政管理和服务之外;同时,小区内居住人口结构复杂,据抽样调查小区内居住的人户同在人员占近40%,人户分离占36%,流动人口约占25%,居住人群收入较高,普遍重视“隐私权”,因而有关人口计生工作信息收集渠道不畅。

针对这种情况,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开展了“高档物业小区计生管理新模式”的试点工作。通过与物业座谈以及在小区中针对育龄群众开展生育现状及需求调查,找到公司与政府合作的结合点——提供优质服务,满足小区居民的需求。思想统一后,政府加大了对物业公司在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中的指导,给予人力、物力支持,物业公司也指定了专人负责计生工作,从居民购房起就填写计划生育情况卡片,做到对入住人员底数清,同时为小区居民提供多方面服务,方便了居民。物业还出资制作了一些有关计生政策、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品在小区内、楼道中开展宣传,并积极推动小区内居委会的建立。试点单位原有的13个小区在一年促成12个单独成立或挂靠到其他居委会,物业的前期工作也为居委会的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

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2页上一页[1][2]的基础。试点成功后,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及时召开了全区综合改革工作会,在全区推开这种管理模式,努力推进在物业中形成一种“社区管理、部门配合、物业协助、业主受益”的长效工作机制,谋求政府、企业与业主的互利“三赢”。

(二)大力推进实现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

20世纪90年代初,海淀区开始在农村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通过建立村民自治章程、自治公约等形式,使计划生育逐步融入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出现了聂各庄“十星文明户”评比等一些典型的村民自治工作经验。初,海淀区在继续总结、推动村民自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城市管理的新特点和社区居委会的组建工作,研究出台了《海淀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指导意见》,推动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与居民自治整体工作同步启动。

在自治工作启动中,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居委会还习惯于作为政府的基层组织,对自治工作的概念、目的、形式等认识模糊。为转变这种观念,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加强了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宣传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的涵义,要求结合社区群众的特点开展不同侧重点的宣传和需求调查,通过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会的形式拟定有社区特色的居民自治公约和自治章程,依靠协会的资源和优势将居民自治工作的内容以适当的形式落到实处,形成“以宣传为先导、以章程为保障、以协会为载体、以需要为核心”的计划生育居民自治。通过努力,海淀区出现了一批以自治承载的“相约健康在社区”、“生育文化社区”活动,诞生了精品“社区计生卡通形象”,并有了“交互式自治”这样的创新工作形式。一些社区还引入香港社区服务理念,实施“新家庭计划”,建立生殖健康服务自助平台,以服务为出发点引导社区居民从关注健康到主动支持、帮助政府做好本社区居民计划生育工作,全面推进了“四自”理念的落实。目前,全区所有的居委会都已制定了自己的居民自治章程和公约,并根据指导意见全面开展自治工作。

(三)全方位推动计划生育综合优质服务

在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中,海淀区人口计生委逐渐体会到“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概念,从其提出时还以较为单纯的技术服务为内涵,到目前已经形成了一个涵盖知识宣传、技术服务、满足人的尊严和社会发展需求的这样一个综合优质服务的概念。这一结论的提出,为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全方位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搭建了一个更为完整的工作框架。

1、在技术服务中,通过整合服务资源,提升服务水平,延伸服务网络推进优质服务,形成以区生殖健康技术服务中心为基点,以地区医疗机构为主体,以社区卫生站(村卫生室)为补充的“全方位技术服务网络”。

海淀区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服务中心承担了免费为农村及城市无业育龄人群开展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并为外地来京无业育龄妇女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接待外地来京人员9万余人,未出现一例并发症和事故差错。为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近几年海淀区人口计生委通过对服务机构外环境的改造装修、配置先进的医疗设备、引进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制定严谨的工作制度和人性化的服务流程等对服务硬件、软件进行全面升级,为术后人员提供“亲情搀扶”、送健康礼品、发健康处方等温馨服务,就诊群众满意和比较满意率达98%。

为充分利用地区卫生资源,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开展计生卫生联手,建成由66家医院和69家社区卫生站、有500名专业人员组成的技术主体服务网络,不仅保证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还承担了免费发放避孕药具、提供咨询服务以及发放“健康处方”等服务,实现了服务资源的有效利用。,海淀区启动《海淀区开展育龄夫妇享有生殖保健服务规划》,以政府工程的方式启动对城市无业、农村已婚育龄妇女开展的生殖健康检查,已有8万多名已婚育龄妇女接受了此项服务,并全部建立了健康档案,还有2.8万名已婚育龄男性进行了生殖健康检查。

在药具服务工作中,海淀区人口计生委以承接国际项目为切入点,在全区安装了500部自动售套机,同时推进免费药具的发放渠道,实现了在全区所有的居(村)委会、外来人口一站式办公地点、人才职介中心、社区卫生站、乡村卫生院(室)、66家医院、部分高科技公司、大型集贸市场电子市场、地下空间外来人口租住地等地设立了避孕药具免费发放自取架,又增设了26个免费自取发套机,使生活在海淀的群众能够方便、快捷地得到需要的服务。

【计生调研信息】

2、在知识宣传中,通过构建宣传网络,创新宣传方式,拓展服务人群推进优质服务。海淀区人口计生委构建了以“空间四条线、地上精品现、沟通面对面”的广覆盖宣传网络:一是抓住北京电视台、《中国人口报》、《人口与计划生育》杂志、海淀报等主流媒体,通过设专栏、出专版,开展对生殖健康知识、政策法规以及工作经验的总结宣传。二是抓住特色活动出精品,组织开展了“樱花香,碧水长、婚育新风传四方”的昆玉水系大型流动宣传、“独生子女艺术节”、“生殖健康进军营”等一系列精品特色活动。三是建成了以“生育文化墙”、“人口文化园”为代表的一批精品生育文化宣传阵地。四是树起了以人文关怀为基、以计生宣教公益广告组成的城市风景线。五是相继开发了针对大学生、公司员工、外来人口等不同人群知识需求的网络模版和dvd光盘,出版了以《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对您的关爱一如既往》为主旨的一系列科普图书及电子图书。六是建成了三个计生宣传网站和一个网上人口学校,推进政务公开、宣传人口国情、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并及时开通了网上行政审批。

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还尝试通过在互联网开设网上直播的方式组织了“关注新《条例》,专家与您零距离——《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网上宣传咨询活动”和“中关村白领,大方谈性——‘男性健康日’专题活动”,两次活动共得到近70万网民的关注。

通过多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知识服务,使海淀区人口计生宣传的受众面不断扩大。但海淀区人口计生委的目标还有更远。在圆满承接联合国人口基金在海淀区高等院校大学生中开展的“青春期性与生殖健康教育”项目后,海淀区人口计生委根据需求调查,将青春健康知识传播的时间从育龄人群拓展到中学生,在全区中学生中启动“青春期性与生殖健康教育”,按照项目动作的方式总结经验,组织专家编写并出版了北京首部《青少年性健康教育》教材,目前全区已有70%的中学将此教育内容纳入了教学计划,直接受益学生已达9万多人次,家长受教育为3万多人,亲青服务咨询人数约1.5万人次。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还拟将此项工程继续向小学高年级拓展。

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仍是海淀区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人口流动状况是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流动人口规模呈不断扩大的趋势。一方面,人口的流动,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经济收入、促进城市失业人员的再就业、调整城乡劳动力结构、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都起到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人口的流动,也给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与服务增加了一定的难度。

海淀区在城市化进程中封闭物业小区增长量大,人户分离人员持续增加,外地来京流动人口不断增长,加之国家和北京市为流动人口多项便民措施的出台,加大了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与服务难度。

一是对目标人群管理脱节,服务对象不明晰。当前,我国人口流动整体上处于无序状态,作为流动人口的主要管理机关的公安部门,在现存管理体制、方式下对其管理对象底数不清、分布不明,特别在人性化管理推行的进程中,公安机关原有的强制手段取消,综合的社会管理模式还没有建立,进一步加剧了对流动人口管理措施的弱化,作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对象更难以做到明晰。

二是政策执行需要的财政资源保障脱节,财政资金到位困难。我国现行财政体制的安排系中央与地方分享税制,通过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划分税收收入及中央的统一支付体制共同实行管理。这样,在对流动人口进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过程中,经费的负担主要落在地方财政中,而地方政府层级间财政体制的类似安排,又将经费负担继续逐级下移。以海淀区为例:底,全区户籍人口共178万人,其中育龄妇女46万人,成年流动人口36万人,流动育龄妇女约10万人。同期区级财政对户籍人员的经费投入平均5.2元/人,全年区财政至少需为户籍人口投入计划生育事业经费926万元,按要求应投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事业经费187万元,此外还应相应增加管理人员编制,核拨行政经费。

当前,在一些外来人口大规模聚集的地方,基层政府为解决当前一些矛盾,还常常通过设置一些临时机构、临时人员去实施法制性政策性很强的管理工作,使公共政策实施不仅面临管理主体本身的合法性问题,而且一些管理人员本身的行为失范可能又会酿成新的冲突甚至局部管理危机。况且这种管理与服务的要求可能还会使城市进一步扩大人口吸引的态势,在交通、住房、能源、教育资源等多方面对城市发展形成新的压力,也使得地方行政领导对类似的财政的投入有一定的顾虑,因此地方财政在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经费投入方面不够积极。

三、建议

(一)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对综合改革的规划

海淀区是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大局中的一个很具有代表性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了东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和改革开放的程度。海淀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东部地区的一个缩影,同时又客观代表了东部地区,因此海淀区市的综合改革工作在东部地区具有突出的典型意义。经国务院原则通过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20年)》宣布了北京的使命:国家首都,世界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当前,北京的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新一轮飞速发展之中。经济的发展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要抓住难得的发展机遇,为区委、区政府当好参谋助手,把人口发展纳入到海淀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要按照到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在2016年前在全国大多数地区基本建立新的工作机制的要求,制定海淀区关于综合改革的规划,率先实现建立新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的研究

海淀区人口规模较为庞大,特别是人口机械增长过快,全区人口机械增长率达31.15‰,增长量为5.6万,总户籍人口数已达184万。同时,海淀区的人口安全问题开始显现。全区新出生人口的性别比达111,区域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全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8.49万,占总人口的15.5%;性病和艾滋病在特殊群体中有蔓延趋势。这些问题都迫切需要加强人口发展研究。要以人口计生委更名为契机,充分借助区域人才资源,加强开展适应区情、适应区域发展状况的人口战略研究,制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同步的人口发展规划,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惠及海淀区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每一个公民。

(三)继续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流动人口是改革开放的必然产物,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要正确认识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多数流动人口主要以经济为目的,真正以超生为目的的流动人口是极少数。流动人口的计划外生育,主要是因为我们的政策滞后,管理和服务工作没有跟上。比如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科普知识的宣传、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避孕药具的发放以及计划生育事故救助等方面,流动人口能够享受到的服务就十分有限,不利于提高他们预防意外怀孕的意识和能力。流动人口中的农民工未婚先孕,有些是因为我们的管理手续太繁杂和宣传不到位,他们没有领结婚证而造成的。高档住宅区居民的超生问题在当前的社会转型时期有其特殊的文化背景,有些是我们法制宣传不到位的缘故。通过改进计划生育宣传服务工作,这部分超生是可以避免的,而且可以更好地维护流动人口特别是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益。海淀区作为首都的一部分,要自觉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积极探索研究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新方法。要通过加强服务、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辅助作用等途径,加强对流动人口特别是高档住宅区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3

篇六:计生调研信息
2016计划生育信息核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摸清计划生育管理底数,夯实基层基础,提高管理水平,按照省、市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信息核查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信息核查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条例》贯彻实施和公安部门实行落户新政为契机,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集中1个月时间在全县集中开展人口计生基础信息核查工作,进一步托清我县育龄妇女管理和人口出生底数,有效提高统计合格率和WIS数据准确率,为在机构改革的关键时期正确判断人口形势、实施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二、信息核查范围和对象

本次信息核查以《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统计管理意见的管理口径为依据,核查对象及范围为:

1、户籍在本辖区且在本辖区常住的已婚育龄妇女。

2、户籍在本辖区但不在本辖区常住的已婚育龄妇女(包括空挂户、婚姻关系造成的人户分离等)。

3、户籍不在本辖区但在本辖区常住或具有常住趋势的已婚育龄妇女。

4、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已婚育龄妇女。

5、流入已婚育龄妇女。

三、信息核查内容

1、核查已婚育龄妇女基础信息。要按照统计管理口径,严格落实管理职责,以村(单位)户口登记为基础,对辖区内所有已婚育龄妇女逐人逐项进行全面核查,并与打印的WIS信息核对,信息不一致的,如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性别、孩次、生育备注、避孕措施等要进一步核实确认,在育龄妇女基础信息一览表上修改。要把未及时纳入管理,特别是新婚漏管或推诿、自谋职业人员和流出且不明去向的已婚育龄妇女作为本次信息核查的重点进行调查核实。

2、核查出生人口统计上报信息。重点是对2016年1月1日以来的出生(含收养)人口上报及出生日期、性别、孩次、生育性质等信息准确情况进行核查。

3、核查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信息。对辖区内省内流入和流出县外的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全面信息核查,重点核查微机建档、信息通报单、回执单和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报告单联系情况、《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证、持证、审验以及其它管理服务情况。

四、方法步骤

1、清理、清查。以村、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沿街、商场为基础,进行拉网式清查,对本辖区20-49周岁已婚育龄妇女逐户、逐人、逐项核实,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对失踪、空挂户联系不上本人、流出且不明去向的已婚育龄妇女,要作为重点进行调查核实。属省内流入人口的首先要查看是否持有全国统一的有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证件齐全已建档管理的,登记好信息,与流动人口管理平台进行核对,要求本人证件、口述、微机信息、平台信息要完全一致。对未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要限期办理。

2、审核、登记。将入户清理的信息和共享平台提供的信息与WIS信息进行核对,对已纳入管理的育龄妇女,核对有关项目信息,对漏管的已婚育龄妇女填报《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对漏管的流动人口填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报告单》。姓名、身份证编码以身份证和户口簿为准。

3、补漏、改错。各镇(街)、开发区要对村(单位)上报的基础信息进行严格审核,避免人为错误。要对清理的漏管已婚育龄妇女、出生人口漏(错报)信息及时录入、修正WIS系统。尤其是要对信息比对不一致的以下情况做到三个逐一销号:

(1)对2016年以来民政婚姻登记信息中未纳入WIS的已婚育龄妇女逐一销号;

(2)对2016年以来公安出生落户、卫生《出生医学证明》出生人口信息与WIS逐一对应,逐一销号;

(3)对3月份以来公安落户的违法生育未上报人员逐一销号。各项信息审核无误后,由计生办立即补漏、改错。核查期间无法完全核实的个案,由计生办将个案登记表报县人口计生局备案。对属于本村管理但不在本村居住的育龄妇女,要完善《不在本村常住的已婚育龄妇女联系表》村级备存。

4、移交、备案。要根据统计管理口径,做好离婚、丧偶育龄妇女移交管理工作,对应接收管理而无故不接收的,自2016年8月起纳入日常监控范围,按月扣分。

要认真核查外省籍育龄妇女以骗婚为目的与我县大龄青年结婚后离婚(或未离婚),对满2年6个月杳无音讯人员,写出个案报县人口计生局统计股。

5、督查、评估。县人口计生局将对本次信息核查进行督查,发现有搞形式、走过场、核查工作不深入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重新核查。

本次信息核查集中1个月时间。根据市要求,7月11日、21日需分别填写表格上报进度,总表务必于7月31日前完成报县人口计生局统计股。

五、工作要求

各镇(街)、开发区要充分认识本次信息核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核查实施方案,召开会议部署,按照“摸实情、说实话、报实数、无水分”的要求,充分利用“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的比对功能,并通过入户走访、核对证件、群众举报、本人申报等形式,与WIS系统数据进行逐人调查核对,做到不虚、不漏,及时补报、改错,扎实有效地做好核查工作。

为鼓励各镇(街)、开发区摸实情、报实数,省市明确规定:2016年7月31日前自行清理上报的人口出生和信息差错,不纳入省、市考核相关项目扣分,我县也将不纳入县级考核;对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经省、市、县查实的育龄妇女漏管、2016年以来的人口出生漏、错报个案和信息差错实行个案扣分。

本次活动由县人口计生局统一领导,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指导、督促落实。本次活动工作时间紧、工作量大,望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提高认识,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最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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