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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工作转型调研

2016-08-19 10:01:1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计生工作转型调研(共6篇)计划生育工作的调研报告石亭镇计划生育工作的调研报告石亭镇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近年来不断得到提升,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受经济水平的制约和农民落后的婚育观念的影响,以及在工作措施方面的不到位,计划生育工作仍然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难度依然很大。一、石亭镇计划生育工作现状及原因:流动人口管理难的问题...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计生工作转型调研》,供大家学习参考。

计划生育工作的调研报告
计生工作转型调研 第一篇

石亭镇计划生育工作的调研报告

石亭镇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近年来不断得到提升,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受经济水平的制约和农民落后的婚育观念的影响,以及在工作措施方面的不到位,计划生育工作仍然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难度依然很大。

一、石亭镇计划生育工作现状及原因:

流动人口管理难的问题较大。随着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农村外出务工人员逐年递增,劳务输出已经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但也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和矛盾,大量计划外出生主要发生在流动人口上。虽然国家和省上都建立了“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流入地对流动人口信息提供到网上,但由于流动人口流动性强,流入地管理不够完善,流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难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村级计划生育组织作用发挥不好的问题较为突出。由于税费改革之后,村级计生干部普遍减少,基本情况是每村有一个计生专职主任,而各村民小组的计生宣传员基本上不存在,另外村组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直接生活在一起,怕得罪人,在提供计划生育真实信息上主动性不强,造成了乡村两级计划生育工作“两张皮”的现象。由于村一级计划生育工作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造成计划生育工作基础不够稳固。计划生育工作受经费制约的问题突出。自从计划生育工作提出建立利益导向机制,由处罚多生向奖励少生转变以来,有效调动了群众主动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但由于我镇财政拮据,在落实经费上困

难很大。尤其是计划生育工作搞的比较好的地方,需要兑现政策的人数越多,落实经费困难更大,负担更重。

以上这些问题,是当前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这就需要基层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积极主动地搞好基础工作,也需要国家和省市在政策层面给予调控和协调,共同加以解决。

二、石亭镇计划生育工作的几点建议:

【计生工作转型调研】

一是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完善计划生育工作网络。继续坚持和完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机制,进一步完善以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计划生育系统“三线”考核为主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不断强化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在此基础上,着重研究制定靠实村组基层计生干部责任的制度和措施,建立岗位责任与报酬挂钩的奖惩制度,建立报酬增长机制,调动村组干部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完善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同时,加强对基层计生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强化素质,提高其履行计划生育职责的水平。通过完善网络,靠实责任,提高水平,形成计划生育经常抓的工作机制,做到底子清,对象明,各项节育措施及时落实,夯实工作基础。

二是要建立计划生育工作投入机制。建立利益导向机制是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要使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必须建立计划生育投入机制。主动抓好各项节育措施特别是二女户结扎的落实。同时,要加强监管,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使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群众真正得到关怀,得到实惠,带动广大群众转变婚育观念,逐

步走上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道路。

三是要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进一步完善“以现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管理体制,明确流出地和流入地的责任,认真执行协议管理、协查通报、信息公告等制度,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对流出人口,流出地要全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管理合同。对流出已婚育龄妇女要主动和流入地联系,实行委托管理,并加强联系,形成流出地、流入地互动的管理机制。流入地要加大管理力度,定期验证,及时督促落实节育措施,及时向流出地反馈婚育信息,提高协查通报率和信函回复率,保证回函质量,杜绝弄虚作假。对流入人口,流入地要与本地户籍人口一样,实行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计生、公安、工商、劳动等部门齐抓共管,摸清外来流动人口底数,分类梳理,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行动态管理。要主动为流入人口提供优质服务,做到跟踪到人,随访到人。

四是要强化优质服务,不断提高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要进一步加强乡镇计生服务站建设,改善服务站基础设施条件,加强对服务站技术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环情、孕情服务及节育手术、术后随访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同时,积极主动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妇女病普查普治、婚育咨询等生殖保健服务,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

【计生工作转型调研】

2011年12月10日

计生工作调研正稿
计生工作转型调研 第二篇

荷湖乡计生工作调研报告

近年来,荷湖乡党委、政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计生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力推动全乡计生工作,较好地促进了人口与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但是,新形势下的乡镇计生工作面临更多的困难。

一、我乡计划生育工作现状

今年秋季计划生育活动中,全乡“四项手术”任务291例,完成35例,仅占12%;二孩结扎任务111例,完成25例,仅占22.5%;上环任务111例,完成8例,仅站7%;引产任务69例,完成2例,仅占3%;环孕检任务1550例,完成494例,占31.9%;社会抚养费指导数111万,完成176.49万元,占159%。计生工作远没达到本乡及上级目标要求。

二、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说,我乡的计生工作出现“三重三轻”的问题:【计生工作转型调研】

1、重突击轻平时。现在的计生工作,除了计生干部外,其他乡村干部普遍反映存在似做非做的感觉,搞了搞不动就不搞,等到上级压下来才万不得已全民皆计生,而实际上计

生也并不是一时半会能完成的工作,这就造成了恶性循环,制造计生难搞的假象。事实上,平时乡村两级并没有将计生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臵,只是一阵风的运动,等上级检查来了,临时抱佛脚手忙脚乱地行动。靠突击不靠平时的扎实工作,问题积累得越来越多,越来越没有头绪,越来越让干部头疼,让百姓厌恶,造成干群关系紧张。

2、重管理轻宣传。乡村计生干部仍旧停留在上行下效的行政命令式的工作方式,工作方式单一,工作热情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群众满意度也不高。将育龄群众当成管理对象,像猪牛赶羊一样“驱赶”着育龄群众进站“环孕检”、结扎、上环,态度简单粗暴,育龄群众极易产业抵触心理。乡村干部对国家计生法律法规不懂,更谈不上向群众宣传有关政策法规。计生干部对计生的有关业务也不懂或者不精,往往造成群众咨询后被误导,国家的好政策也被歪曲成坏主意,甚至有干部出面为计生户说情,造成坏影响,周边群众效仿,导致计生工作陷入僵局。

3、重收费轻服务。在调研中可以得知,乡村干部往往对征收社会抚养费积极热情,但要一谈到具体工作就怨声载道。因为社会抚养费村委会有返还,村干部有自身利益的考虑自然工作积极性强。但在具体的计生服务中没有做到全力为育

龄群众照相。甚至有计生群众到计生办去结扎没有找到计生办工作人员或者主刀医生,有的计生群众咨询计生事宜乡村干部一问三不知,态度粗暴冷淡,让动手术后的育龄妇女伤身又伤心,对计生工作和计生人员产生反感。总之,计生服务更不上。

三、原因探析

造成上述问题,有以下几大原因:

1、上级政策和计生任务的矛盾。计划生育是国策,国策不变,党委政府的工作也不会变,计划生育永远是乡镇的中心工作。但是和谐稳定,以人为本也是国家的政策,计生任务的强制性和社会维稳的严格要求让乡村干部无所适从。

2、户籍管理和流动人口的矛盾。大量的农村居民流入到外地务工,作为户籍地的乡镇计生管理困难。按照我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规定流动人口按照户籍地和现居地双重管理,实际上流入地难以管理,形成管理空白。许多农村青年外出打工,与外地女子结婚,不能及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又不愿将情况主动反映给计生部门,一旦生育便成了政策外生育,甚至出现外出几年后多人回家的现象,这些情况给计生工作都带来较大困难。

3、婚育观念和经济基础的矛盾。广大农村仍旧存在着严重的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特别是经济困难的家庭,认为只有靠男孩才能发展自身的家庭,导致不生男孩不罢休的现象。家庭经济贫困使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山区大龄男青年因家庭经济困难,婚姻情况复杂,女方有的是被拐来的,有些是未满法定婚龄的,有些是女方父母坚决不同意的,甚至有些还是原籍已婚生育的,山区群众受自身文化水平和办事能力所限,不办证违法生育后,社会抚养费征收难以到位,进入一个越生越穷,越穷越生的恶性循环。

4、执法力度和抵触情绪的矛盾。计生工作特别是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执法部门如法院的有力配合。由于计生部门没有强制执行权,不少群众不配合计生部门的调查取证等工作,甚至编理由、提条件、讲价钱,有意拖欠,出现了征收“三难”现象,即调查难、取证难、执行难。一些村委会没有依法征收,没有真正做到一碗水端平,方法比较简单、随意性较大,导致群众不服气、有怨气,影响了交纳情绪,致使计生工作陷入僵局。

四、对策建议

【计生工作转型调研】

1、加大宣传力度。要在全乡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人口计生工作宣传,努力转变群众生育观念,形成浓【计生工作转型调研】

厚的舆论攻势,消除部分干部群众“计划生育政策放松了”的错误认识。编印《计生知识手册》和计生宣传单,开展宣讲活动,在全乡掀起了学习计生政策热潮。要让计生标语铺天盖地,农村家家贴有计生宣传单。

2、坚持依法行政。群众法制观念日益增强,在全社会提倡以人为本、和谐稳定的大背景下,搞计划生育依靠单一的行政手段已不能适应当前形势,必须变行政手段为依法行政。乡镇领导、乡村干部和计生干部要主动学法守法用法,对国家计生法律法规烂熟于心,做到知法懂法,开展工作才能有法可依,才能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对于少数违反计生政策又拒不接受处罚的“钉子户”,派出所和司法所等司法部门要配合计生办和乡政府统一行动、要善于用法律的威严震慑,而不能以简单粗暴的方式授人以柄,惹火烧身,激化矛盾。

3、完善利益导向。增强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机制,克服困难,筹措资金,千方百计兑现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政策。使实行计划生育户既感到政治上光荣,又感到经济上实惠,全面落实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继续为纯女户实施“绿色养老”工程,及时为二女户办理养老保险及奖励金的落实奖励扶助、“两户”子女享受“两免一补”

2016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计生工作转型调研 第三篇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计划安排,4月份,教科文卫工委组织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区人大代表,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康的带领下,对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实地走访了澄江街道、沙埠镇,与乡镇(街道)分管领导、计生干部、村负责人、村计生服务员进行了座谈,听取了乡镇(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汇报,了解了我区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听取了区计生局关于我区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发展情况的汇报,并召开了专题座谈会。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计划生育工作以深入实施“强基提质”工程为载体,以“常态化”管理为主线,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2016年区政府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十一五”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示范县(市、区),是台州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市、区),2016—2016年区政府连续三年被台州市政府评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先进奖。各项计划生育主要指标执行良好,2016年,全区共出生6287人,计划生育率94.72%,出生性别比108.28,人口自然增长率3.57%,完成了市里下达的任务,在市对区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位居全市第一。

1、领导重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我区充分认识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成立了全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每年年初,都要召开全区人口计生工作会议,与全区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出台了《关于加强“两非”案件政策处理的意见》(黄区委办〔2016〕23号),对涉及“两非”行为的单位予以“一票否决”。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动履行职责,积极参与计生工作,区法院在人力物力方面给予计生工作大力倾斜,每月都组织10余名执法人员开展计生联合执法,区财政投入人口计生事业经费的增长幅度高出同级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区公安、卫生、食药监等部门组成打击“两非”专案组,重拳出击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全区上下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制度健全,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去年以来,我区全力实施计生工作“常态化”管理,变原先的“季考评制度”为“月督查制度”,对全区19个乡镇(街道)分别进行了2次月督查,有效督促乡镇(街道)狠抓经常性工作落实,夯实基层基础。全面落实“三捆绑”制度,把全区所有村居划分为示范、合格、整治三类,并落实“政治、经济(资源)、责任”三捆绑制度,将计生工作实绩作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综合性先进评选资格和报酬发放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指导村居修订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有效引导村民自觉依法生育。深化计生队伍“岗位大练兵”活动,通过培训、竞赛、讲座等形式提高计生队伍业务知识和服务水平,促进计生队伍素质整体提升。

3、破解难点,违法生育得到有效控制。以社会抚养费征收为突破口,严控违法生育。把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率作为月督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区2016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率达97.34%,征收率91%,符合率70.76%,分别同比增7.71%、5.04%、7.37%。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通过收集医院出生记录、卫生防疫记录等违法生育证据,实现“零口供”立案,2016年全区申请法院的违法生育案件社会抚养费征收同比增248.74%;冻结划拨违法生育对象户银行存款同比增913.17%;司法拘留37人,同比增29人,有效震慑了违法生育对象,对控制违法生育起到了明显的效果。

4、突出重点,性别比治理深入推进。2016年,扎实开展了“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年”活动,出台了黄岩区《关于加强“两非”案件政策处理的意见》,成立了打击“两非”专案组,脱产办案,成功捣毁4个“两非”窝点。查处“两非”案件58起,取消再生育指标2人,刑拘3人,判实刑2人,“两非”行政罚款17.89万元,出生性别比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值稳居全市第一。落实再生育责任包干、再生育审批、孕情跟踪服务和定点凭证引产等制度,落实全过程管理,开展“台州市生孕信息交换平台”试点工作,以信息化推进管理科学化。

5、创新机制,优质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乡镇(街道)服务站基本完成标准化建设,全区共建成3个中心站,1个一级站,9个二级站,使服务站面貌焕然一新,服务环境和条件大为改善。在全省率先出台《黄岩区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实施办法(试行)》(黄政发〔2016〕40号),从发放一次性抚慰金、提供心理危机干预救助、开展“再生育全程关怀行动”、发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养老金”等四个层面对关爱“失独”家庭这一全新领域进行了有效的实践和探索。“三优”(优孕、优生、优育)工作成功起步,建成区首家省级“三优”指导中心和新前、院桥两个“三优”指导中心,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工作,出生缺陷发生率同比下降3.42‰。“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全面深化,计生政策性保险扩面增项,计生奖扶金标准提高,对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女孩、女孤儿发放一次性助学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显著加强,澄江街道建成全区首个省级规范化流动人口计生服务中心,对外出流动人口开展“双向”服务,设立外出协作点,为台州籍已婚育龄妇女提供“三查”服务。

二、存在问题

我区的人口计生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困难仍然存在,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违法生育态势不容乐观。由于历史和经济社会发展等综合因素影响,群众的生育意愿与国家的生育政策要求的矛盾仍然存在,人口惯性增长势头强劲,违法生育现象有抬头趋势,控制违法生育任务仍然艰巨,2016年,全区计划外出生332人,同比增加6人,增幅1.84%,计划外生育村居215个,占总村居数的37.79%,同比持平。近几年来,有关专家、学者在互联网上关于“放开二胎政策”的讨论持续不断,而专家、学者的观点仅仅是政策探讨层面,并非国家现行计生政策的调整,但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却是政策被误读,影响了人们对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正确认识,基层工作难度增大,出生人口性别比有所反弹,2016年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108.28,居全市第一,但今年一季度有所反弹,治理工作不容松懈。

2、依法行政缺乏相应有效措施。随着依法行政的不断推进,一方面上级对人口计生工作刚性的考核评价体系一以贯之甚至趋紧,而另一方面人口计生工作的有效措施和手段却相对弱化甚至缺失,目前正处于老办法越来越不能用,新办法还没想全、还没想透、还没想深的局面,做好人口计生工作难度很大。

3、综合治理工作尚未真正形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单靠人口计生部门难以实现,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机制虽已建立,但由于种种原因,有些职能部门只考虑部门利益,对计划生育工作不够重视,存在该管不管、管而不严、甚至不管的现象,难以形成联合执法的良好工作局面。基层基础仍有待提升,乡镇(街道)违法生育对象出现在“三查”遗留名单之外的现象不在少数;随访服务欠到位,随访记录不够规范;部分村计生服务员职责不清、情况不明。

三、几点建议

人口计生工作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强化领导素质,抓好工作落实的同时,重点应在转观念、强管理、优服务上下功夫,推进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发展。

1、加强宣传,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要积极协调各类宣传媒体,创新发展宣传方式,依托“文化三下乡”等平台普及人口计生政策,广泛深入开展国策、国情与人口形势宣传教育,进一步澄清一些干部群众对现行计生政策的模糊认识,推动全社会和各级各部门清醒地认识到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重点做好“三个不变”政策宣传,即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不变,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制度不变,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不变,保持人口与计生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2、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要想从根本上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必须始终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关心群众的利益诉求,通过一系列经济社会政策和利益导向机制,把人口计生工作与提高群众福利结合起来,实行计划生育家庭享受到各种相关奖励优惠政策,帮助计划生育家庭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要兑现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待政策,加大对独生子女死亡残疾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力度,继续开展关爱女儿户家庭活动,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低生育水平的稳定。

3、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行政。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国家人口计生委七条禁令和八项纪律,坚守法律底线,坚决杜绝因违法行政而引发的计划生育重大案件。二是认真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专项执法治理工作,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手段、方式,依法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同时要开展联合执法,切实解决一批“老大难”案件。三是保持查处“两非”案件的高压态势,力争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对涉及“两非”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从严处理,绝不姑息。

4、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要不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群众参与、区域协作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深化和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具体措施。要建立“一盘棋”的工作格局,计生部门要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分析研究,共同探讨计生管理的新思路、新办法,相关部门也要拿出具体的、切合实际的、相互协作配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外出流动人口管理,强化信息采集和“联动协同”机制,形成综合治理人口问题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5、提升计生干部素质,为计生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计生工作,深化人口计生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对乡镇(街道)计生队伍因材施教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对村计生服务员落实月考核制度,树立计生干部队伍“优质服务”理念,以服务赢得民心、争取实效。同时要以开展“优质服务提升年”活动为载体,着力提高计生公共服务能力,推进计生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乡镇(街道)开展优孕、优生、优育等特色服务,进一步提升计生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

(编辑:华华)

2016区政府计划生育改革工作调研报告
计生工作转型调研 第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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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做为我市科技、教育、人才的汇集地之一,辖区面积***平方公里,户籍人口***万人,流动人口***多万人,在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情况下,海淀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中国公务

员在线提供.调研报告,而面对庞大的人口规模、复杂的人口结构、人们固有的偏好形成的多样化需求,如何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建立新的工作机制,整合现有社会资源,构造一个适合区域发展的良好的人口生存与发展环境,为区域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个有力的支撑与保障,已经成为一项重要课题。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改革工作中的主要做法与成绩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与演变,虽然“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根本任务没有改变,但在海淀区人口计生委的工作方法中已越来越多地融入了现代政府管理的理念与方法,更加注重了人口、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关注人自身的价值。他们在基层的具体工作中也越来越感到,在当前社会全面改革的浪潮中,人口和计生部门必须将自己的社会管理角色由“演员”变为“导演”,由被动地接纳上级布置的具体工作任务转变到更加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建立工作长效机制,特别要在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上下功夫,找准本区域存在的发展瓶颈问题并研究解决方案、开展工作试点并不断总结推广经验,才能使工作更有针对性,保证改革发展的大局。

从起,海淀区在北京市率先启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结合区域内街道、乡镇的特点、难点及工作优势,确立了“现居住地管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新型封闭式物业小区管理”、“建立并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农村小城镇化建设中管理服务新模式”等课题,选定十三个乡镇、街道作为试点单位。通过近两年的努力,目前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在现居住地为主管理、居(村)民自治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积极推进现居住地管理

实现以人为本的有效的现居住地为主管理,是当前作好人口计生工作对基层政府的更高要求。随着海淀区的快速发展,人户分离人员大量增加,加之流动人员的大量涌入,如何准确掌握现居住地人员的基本信息成了海淀区人口计生委面临的最大难点。在全国人口信息还没有形成统一交流平台的情况下,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对区内形成的人户分离人员率先实行现居住地管理,制定了《海淀区计划生育现居住地为主管理办法》,在全面登记人户分离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清理本区内人户分离人员,通过自主开发的“管理与服务软件”、联系会、信函等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信息交流-反馈-再交流。在“wis”系统和国家外来人口信息交流平台建成后,又积极运用这两种渠道开展交流。同时,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还修订了《海淀区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实施方案》,将人户分离人员的计划生育率纳入现居住地考核,促进了现居住地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到底,已登记各类人户分离人员共7.8万余人,区内人户分离信息交流率92%,确认率为62%。

在现居住地管理中,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还遇到了另外一个难题,即新建物业小区中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在北京的整体发展中,由于各区域功能的重新定位和城市产业的重新布局,人口向近郊的聚集已形成趋势,而海淀作为中关村科技园区的核心地段,各类功能完备的新型封闭住宅小区迅速崛起,而小区内的各种社会管理职能却难以及时到位。为防患于未然,海淀区人口计生委组织开展了对物业小区的专项调查,发现目前全区256个新型封闭住宅小区中已建立社区居委会或纳入社区居委会管理的有179个,未建立和未纳入的77个,而且相当一部分因基层组织缺位或工作不得力,使小区游离于行政管理和服务之外;同时,小区内居住人口结构复杂,据抽样调查小区内居住的人户同在人员占近40%,人户分离占36%,流动人口约占25%,居住人群收入较高,普遍重视“隐私权”,因而有关人口计生工作信息收集渠道不畅。

针对这种情况,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开展了“高档物业小区计生管理新模式”的试点工作。通过与物业座谈以及在小区中针对育龄群众开展生育现状及需求调查,找到公司与政府合作的结合点——提供优质服务,满足小区居民的需求。思想统一后,政府加大了对物业公司在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中的指导,给予人力、物力支持,物业公司也指定了专人负责计生工作,从居民购房起就填写计划生育情况卡片,做到对入住人员底数清,同时为小区居民提供多方面服务,方便了居民。物业还出资制作了一些有关计生政策、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品在小区内、楼道中开展宣传,并积极推动小区内居委会的建立。试点单位原有的13个小区在一年促成12个单独成立或挂靠到其他居委会,物业的前期工作也为居委会的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

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2页上一页[1][2]的基础。试点成功后,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及时召开了全区综合改革工作会,在全区推开这种管理模式,努力推进在物业中形成一种“社区管理、部门配合、物业协助、业主受益”的长效工作机制,谋求政府、企业与业主的互利“三赢”。

(二)大力推进实现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

20世纪90年代初,海淀区开始在农村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通过建立村民自治章程、自治公约等形式,使计划生育逐步融入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出现了聂各庄“十星文明户”评比等一些典型的村民自治工作经验。初,海淀区在继续总结、推动村民自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城市管理的新特点和社区居委会的组建工作,研究出台了《海淀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指导意见》,推动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与居民自治整体工作同步启动。

在自治工作启动中,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居委会还习惯于作为政府的基层组织,对自治工作的概念、目的、形式等认识模糊。为转变这种观念,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加强了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宣传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的涵义,要求结合社区群众的特点开展不同侧重点的宣传和需求调查,通过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会的形式拟定有社区特色的居民自治公约和自治章程,依靠协会的资源和优势将居民自治工作的内容以适当的形式落到实处,形成“以宣传为先导、以章程为保障、以协会为载体、以需要为核心”的计划生育居民自治。通过努力,海淀区出现了一批以自治承载的“相约健康在社区”、“生育文化社区”活动,诞生了精品“社区计生卡通形象”,并有了“交互式自治”这样的创新工作形式。一些社区还引入香港社区服务理念,实施“新家庭计划”,建立生殖健康服务自助平台,以服务为出发点引导社区居民从关注健康到主动支持、帮助政府做好本社区居民计划生育工作,全面推进了“四自”理念的落实。目前,全区所有的居委会都已制定了自己的居民自治章程和公约,并根据指导意见全面开展自治工作。

(三)全方位推动计划生育综合优质服务

在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中,海淀区人口计生委逐渐体会到“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概念,从其提出时还以较为单纯的技术服务为内涵,到目前已经形成了一个涵盖知识宣传、技术服务、满足人的尊严和社会发展需求的这样一个综合优质服务的概念。这一结论的提出,为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全方位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搭建了一个更为完整的工作框架。

1、在技术服务中,通过整合服务资源,提升服务水平,延伸服务网络推进优质服务,形成以区生殖健康技术服务中心为基点,以地区医疗机构为主体,以社区卫生站(村卫生室)为补充的“全方位技术服务网络”。

海淀区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服务中心承担了免费为农村及城市无业育龄人群开展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并为外地来京无业育龄妇女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接待外地来京人员9万余人,未出现一例并发症和事故差错。为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近几年海淀区人口计生委通过对服务机构外环境的改造装修、配置先进的医疗设备、引进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制定严谨的工作制度和人性化的服务流程等对服务硬件、软件进行全面升级,为术后人员提供“亲情搀扶”、送健康礼品、发健康处方等温馨服务,就诊群众满意和比较满意率达98%。

为充分利用地区卫生资源,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开展计生卫生联手,建成由66家医院和69家社区卫生站、有500名专业人员组成的技术主体服务网络,不仅保证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还承担了免费发放避孕药具、提供咨询服务以及发放“健康处方”等服务,实现了服务资源的有效利用。,海淀区启动《海淀区开展育龄夫妇享有生殖保健服务规划》,以政府工程的方式启动对城市无业、农村已婚育龄妇女开展的生殖健康检查,已有8万多名已婚育龄妇女接受了此项服务,并全部建立了健康档案,还有2.8万名已婚育龄男性进行了生殖健康检查。

在药具服务工作中,海淀区人口计生委以承接国际项目为切入点,在全区安装了500部自动售套机,同时推进免费药具的发放渠道,实现了在全区所有的居(村)委会、外来人口一站式办公地点、人才职介中心、社区卫生站、乡村卫生院(室)、66家医院、部分高科技公司、大型集贸市场电子市场、地下空间外来人口租住地等地设立了避孕药具免费发放自取架,又增设了26个免费自取发套机,使生活在海淀的群众能够方便、快捷地得到需要的服务。

2、在知识宣传中,通过构建宣传网络,创新宣传方式,拓展服务人群推进优质服务。海淀区人口计生委构建了以“空间四条线、地上精品现、沟通面对面”的广覆盖宣传网络:一是抓住北京电视台、《中国人口报》、《人口与计划生育》杂志、海淀报等主流媒体,通过设专栏、出专版,开展对生殖健康知识、政策法规以及工作经验的总结宣传。二是抓住特色活动出精品,组织开展了“樱花香,碧水长、婚育新风传四方”的昆玉水系大型流动宣传、“独生子女艺术节”、“生殖健康进军营”等一系列精品特色活动。三是建成了以“生育文化墙”、“人口文化园”为代表的一批精品生育文化宣传阵地。四是树起了以人文关怀为基、以计生宣教公益广告组成的城市风景线。五是相继开发了针对大学生、公司员工、外来人口等不同人群知识需求的网络模版和dvd光盘,出版了以《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对您的关爱一如既往》为主旨的一系列科普图书及电子图书。六是建成了三个计生宣传网站和一个网上人口学校,推进政务公开、宣传人口国情、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并及时开通了网上行政审批。

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还尝试通过在互联网开设网上直播的方式组织了“关注新《条例》,专家与您零距离——《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网上宣传咨询活动”和“中关村白领,大方谈性——‘男性健康日’专题活动”,两次活动共得到近70万网民的关注。

通过多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知识服务,使海淀区人口计生宣传的受众面不断扩大。但海淀区人口计生委的目标还有更远。在圆满承接联合国人口基金在海淀区高等院校大学生中开展的“青春期性与生殖健康教育”项目后,海淀区人口计生委根据需求调查,将青春健康知识传播的时间从育龄人群拓展到中学生,在全区中学生中启动“青春期性与生殖健康教育”,按照项目动作的方式总结经验,组织专家编写并出版了北京首部《青少年性健康教育》教材,目前全区已有70%的中学将此教育内容纳入了教学计划,直接受益学生已达9万多人次,家长受教育为3万多人,亲青服务咨询人数约1.5万人次。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还拟将此项工程继续向小学高年级拓展。

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仍是海淀区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人口流动状况是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流动人口规模呈不断扩大的趋势。一方面,人口的流动,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经济收入、促进城市失业人员的再就业、调整城乡劳动力结构、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都起到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人口的流动,也给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与服务增加了一定的难度。

海淀区在城市化进程中封闭物业小区增长量大,人户分离人员持续增加,外地来京流动人口不断增长,加之国家和北京市为流动人口多项便民措施的出台,加大了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与服务难度。

一是对目标人群管理脱节,服务对象不明晰。当前,我国人口流动整体上处于无序状态,作为流动人口的主要管理机关的公安部门,在现存管理体制、方式下对其管理对象底数不清、分布不明,特别在人性化管理推行的进程中,公安机关原有的强制手段取消,综合的社会管理模式还没有建立,进一步加剧了对流动人口管理措施的弱化,作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对象更难以做到明晰。

二是政策执行需要的财政资源保障脱节,财政资金到位困难。我国现行财政体制的安排系中央与地方分享税制,通过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划分税收收入及中央的统一支付体制共同实行管理。这样,在对流动人口进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过程中,经费的负担主要落在地方财政中,而地方政府层级间财政体制的类似安排,又将经费负担继续逐级下移。以海淀区为例:底,全区户籍人口共178万人,其中育龄妇女46万人,成年流动人口36万人,流动育龄妇女约10万人。同期区级财政对户籍人员的经费投入平均5.2元/人,全年区财政至少需为户籍人口投入计划生育事业经费926万元,按要求应投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事业经费187万元,此外还应相应增加管理人员编制,核拨行政经费。

当前,在一些外来人口大规模聚集的地方,基层政府为解决当前一些矛盾,还常常通过设置一些临时机构、临时人员去实施法制性政策性很强的管理工作,使公共政策实施不仅面临管理主体本身的合法性问题,而且一些管理人员本身的行为失范可能又会酿成新的冲突甚至局部管理危机。况且这种管理与服务的要求可能还会使城市进一步扩大人口吸引的态势,在交通、住房、能源、教育资源等多方面对城市发展形成新的压力,也使得地方行政领导对类似的财政的投入有一定的顾虑,因此地方财政在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经费投入方面不够积极。

三、建议

(一)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对综合改革的规划

海淀区是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大局中的一个很具有代表性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了东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和改革开放的程度。海淀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东部地区的一个缩影,同时又客观代表了东部地区,因此海淀区市的综合改革工作在东部地区具有突出的典型意义。经国务院原则通过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20年)》宣布了北京的使命:国家首都,世界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当前,北京的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新一轮飞速发展之中。经济的发展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要抓住难得的发展机遇,为区委、区政府当好参谋助手,把人口发展纳入到海淀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要按照到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在2016年前在全国大多数地区基本建立新的工作机制的要求,制定海淀区关于综合改革的规划,率先实现建立新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的研究

海淀区人口规模较为庞大,特别是人口机械增长过快,全区人口机械增长率达31.15‰,增长量为5.6万,总户籍人口数已达184万。同时,海淀区的人口安全问题开始显现。全区新出生人口的性别比达111,区域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全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8.49万,占总人口的15.5%;性病和艾滋病在特殊群体中有蔓延趋势。这些问题都迫切需要加强人口发展研究。要以人口计生委更名为契机,充分借助区域人才资源,加强开展适应区情、适应区域发展状况的人口战略研究,制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同步的人口发展规划,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惠及海淀区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每一个公民。

(三)继续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流动人口是改革开放的必然产物,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要正确认识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多数流动人口主要以经济为目的,真正以超生为目的的流动人口是极少数。流动人口的计划外生育,主要是因为我们的政策滞后,管理和服务工作没有跟上。比如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科普知识的宣传、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避孕药具的发放以及计划生育事故救助等方面,流动人口能够享受到的服务就十分有限,不利于提高他们预防意外怀孕的意识和能力。流动人口中的农民工未婚先孕,有些是因为我们的管理手续太繁杂和宣传不到位,他们没有领结婚证而造成的。高档住宅区居民的超生问题在当前的社会转型时期有其特殊的文化背景,有些是我们法制宣传不到位的缘故。通过改进计划生育宣传服务工作,这部分超生是可以避免的,而且可以更好地维护流动人口特别是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益。海淀区作为首都的一部分,要自觉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积极探索研究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新方法。要通过加强服务、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辅助作用等途径,加强对流动人口特别是高档住宅区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3

2016关于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调研报告
计生工作转型调研 第五篇

来源

按照市政协的总体安排,市政协环资委组织委员和市计生主管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按照调研方案深入我市流出人口较典型县区子洲、清涧,流出和流入较典型的县区榆阳、神木进行调研。调研组采取点面结合、抽样调查的方法,深入12个社区和8个乡镇认真了解情况,和县区进行深层次交流意见,比较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了我市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

已取得的成绩、存在问题和困难以及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后带来的挑战。现就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着榆林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全市流动人口数量与日俱增。**年全市流动人口总数为112.9万人(其中流出人口65.7万人,流入人口47.2万人),占到户籍总人口的32.4%。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坚持实行属地化管理,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全面开展优质服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的新路子,基本建立了“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具有榆林特色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和服务体系。

1、全市流入育龄人口计划生育情况

全市共有流入育龄人口470903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11348人,来自省外流入27711人,市外流入20288人,跨县区流入134256人,跨乡流入288648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中,零孩妇女6211人,一孩妇女49307人,二孩妇女43296人,多孩妇女12534人。流入育龄人口中,持户籍地《婚育证明》259574人,持证率为96.30%;验证256261人,验证率为95.08%。**年流入人口共出生6899人,政策内6879人,出生率为14.65‰,计生率为99.71%。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中,“三查”对象58458人,已接受“三查”服务57900人,三查率为99.05%。

2、全市流出育龄人口计划生育情况

**年共有流出育龄人口658589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63253人,流向省外85977人,市外92939人,县外179215人,乡外300458人。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中,零孩妇女11526人,一孩妇女68581人,二孩妇女53188人,多孩妇女29958人。共有流出育龄人口395874人,在户籍地办理《婚育证明》372913人,办证率为94.20%。流出人口**年共出生6649人,政策内6619人,出生率为10.09‰,计生率为99.55%。流出重点“三查”对象为87806人,**年已接受“三查”服务人数为86309人,“三查”率为98.30%(详见附表)。

全市流入人口新生儿出生性别比情况较为严重。根据12县区流入人口抽样调查显示,新生儿出生男女性别比为140:100(其中一胎性别比为83:100,二胎性别比为312:100)。

3、流动人口流动的主要特点。流入我市市外的流动人口成分主要以来我市打工的农民、做生意的商人和中省驻榆企业的工作人员为主;市内的流动人口主要以南部县区到北部县区打工的农民、做生意的商人和到榆林随孩子读书的家庭为主,是以改变家庭经济状况和孩子教育现状而流动。流出的主要以在外地经商、大中专毕业生和部分先富起来的在外地定居的家属、亲戚为主,是以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和让孩子接受高质量的教育而流动。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1、完善规范管理,不断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新机制。夯实网络基础,充分发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层网络作用。市县两级都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市上设立了副县级建制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各县区均设立正科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专门机构。流动人口集中的乡镇也相应设立了流动人口管理站,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新建社区居委会都配备了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的专职副主任和计生专干,城区居民小组有计划生育宣传员,以街巷楼栋为单位设立了中心户长,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市、县、乡、村(居、社区)四级管理网络,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健全管理制度,依法规范流动人口生育行为。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加强全市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针对全市40个流入人口相对集中的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就工作制度、措施保障、责任追究等做了具体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以现居住地为主的计划生育管理模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城乡联动,部门配合,进行两次规模较大的清查整顿活动。通过清查整顿,进一步摸清流动人口的生育、节育的底子,健全各种卡档,完善管理制度。社区计强化划生育管理,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优秀社区和先进社区创建活动。强化属地管理。在开展经常性工作中,始终坚持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由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明确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流入地负主要责任。

2、深化宣传教育,及时掌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主动权。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流动育龄群众受教育面达90%以上。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城镇、集贸市场成立流动办和计划生育协会,充分发挥协会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同时抓住春秋农忙期间流动人口返乡回家有利时机,进行上门服务,通过咨询、送科学知识进村到户等活动,讲解计划生育基本知识和法规政策,传授科技致富信息和知识,把流动人口办证须知等宣传资料送到流动人口手中。

3、推进优质化服务,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水平。

工作实际中,市计生部门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帮助流动人口排忧解难,努力在就业、子女入托入学、办理证照等方面为流动人口提供优先服务,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三查”等节育技术服务,拉近了与群众的感情距离,得到了群众的拥护。神木县实行了公安、工商、劳动、计生等部门联合办公,为流动人口在办理有关证件等方面减化了办事程序,提供了方便。榆阳区积极帮助流动人口租赁房屋,开展就业咨询服务,有不少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当选为中心户长,参与计划生育工作。靖边县开展了为育龄流动人口代办暂住证、上门进行“三查”服务、定期回访等系列优质服务活动,帮助育龄群众解决子女入托上学、落实经营场所、摊位等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府谷县在城区设立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点,广泛开展生殖保健服务活动,免费为育龄流动人口查病治病,为流动人口中的独生子女进行体检,努力为流动人口营造“第二故乡”。各县区本着“以人为本,提供服务,排忧解难”的原则,把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做到他们心坎上,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从服务入手,帮助他们发展生产,搞好经营,在管理中服务,在服务中管理,融管理与服务于一体。

4、实施典型带动,不断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深入发展。近年来,为了适应新形势,积极鼓励基层不断改革创新,不断总结经验,注重典型引路,取得较大成效。我市神木县与内蒙、山西相邻,境内有流动人口9万多人。在近几年的工作实践中,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视为计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与常住人口一样,同部署、同服务、同管理、同考核,坚持“依托社区、属地管理”、“房主业主负责制”的工作机制,“房主业主”真正成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神木、清涧、绥德等县的经验和做法,我们及时进行总结,召开了专题会议,向全市推广了他们坚持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将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全面落实“房业主负责制”的先进经验,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5、加强部门协作,初步建立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新机制。今年以来,为全面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国家人口计生委提出建立全国流动人口“一盘棋”格局的工作目标,并确立了“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20字新机制。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就我市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召开了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专题会议,制订了《榆林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也做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公安、建设、房产、计生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同时我市与毗邻地区甘肃庆阳、宁夏银川、内蒙额尔多斯、山西太原、忻州以及广东、河北、四川、浙江、安徽等二十多个地市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协作协议书》,旨在加强跨市间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双向交流与协作,逐步形成两地共赢的长效协作管理机制。

6、增加工作经费投入,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提供保障。对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市委、市政府一直非常重视,从2002年国家取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费之后,市政府就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的经费作为专项科目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加大投入,以保障工作所需。2016年,市委常委会做出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经费的决定事项,要求各级切实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财政专款投入保障制度,以不低于本级应承担人均计生事业经费10%的比例切实予以保证,实行专款专户。从2016年开始,市政府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在年度计划生育专项责任书中明确规定,各县区要把计划生育转移支付总额的4%—8%(人口大县8%,人口小县4%)投入城镇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重点落实基层中心户长报酬和日常宣传管理,优惠政策奖励兑现和节育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开支。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基层一些领导干部对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对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被动应付,导致计划外生育时有发生。当前我市流动人口占到全市人口总量的近三分之一,这部分人口中,60%以上属于生育旺盛期的育龄人群,抽样调查数据表明全市政策外出生70%以上为流动人口所为。南六县贫困山区大量人口外出务工、经商,形成了庞大的流动人群。这些人居无定所,流无定向,构成复杂,底子难摸清,孕情难掌握,措施难落实,处理难到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问题解决的难度很大。

2、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协调不够,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尚未真正形成。由于流动人口构成复杂,随意性大,隐蔽性强,其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需要诸多相关职能部门的有机配合和协调。国家和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虽然明确了公安、工商、民政、劳动、教育、卫生、城建等部门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中的职责,但在实施操作过程中相互协调协作不够一致。各县区尽管与相关部门都签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但缺乏有效的行政监督和制约机制,因而在实际工作中,决策难,协调难,落实难,扯皮推诿现象较多,难以形成联合执法、综合治理流动人口的工作局面。

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实际投入不足,不能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所必须的经费。为了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国家财政部在财政预算科目中已经增设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科目,正式列入财政预算,用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财政部门要按全市人均计划生育事业费10%预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专项经费。2016年8月,榆办字64号文件要求市财政部门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证,要求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落实市委常委会决定事项,占本级计划生育经费的10%比例予以保障,实行专款专户。但从目前实际情况看,除子洲县财政足额预算、足额拨付之外,其余11县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未纳入财政专项预算,有些地方有预算,不到户,空投空转。市、县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没有专项工作经费,导致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奖励优惠政策的兑现,避孕药具和节育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工作难以开展。

4、城市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落后。随着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出现了大量的流动人口、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人员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社区作为城市的主要载体,承担着越来越多的社会职能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近年来省上一直要求各地切实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管理服务体系之中,我市社区计划生育处于起步阶段,工作相对滞后,原有的居委会无论从体制、职能、人员都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较多问题。一是大部分社区居委会工作条件差,全市除神木、榆阳之外绝大多数社区依靠租赁房屋办公,起码的办公设施不能配置;二是工作经费没有来源且严重短缺,导致诸如进行流动人口清查登记等基础性工作难以落实;三是社区居委会干部待遇低,每月只有几十元的报酬严重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村组干部不愿干,不想干的现象普遍存在。

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步伐滞后。目前,国家人口计生委已开通了全国省际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具体要求把流动育龄妇女个案信息录入计算机,及时登录信息交换平台,提出查询要求,接受反馈信息,核实重点育龄人群信息并分析汇总上报。在规定时限内准确、有效进行信息交换,实现流动人口双向管理的目标,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目前我市基层由于资金所限没有配备专用的计算机等网络传输设备,特别是乡镇、社区一级设备配备少,网络不畅通。

6、与周边地区的协作管理难度大。我市与甘肃、宁夏、内蒙、山西等地接壤,相互间人口流动频繁。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差异,造成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上的盲区。近几年,虽然通过召开毗邻地区协作会议,签定了双向管理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职责,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成效不大。如我市有6个县与山西省接壤,由于山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力度较弱,基层单位发往相邻山西一些地区的流动人口婚育信息交流单回返率很低,所以发现问题互相不能及时取得联系,无法协商解决,部分流动人口寄回的“三查”证明大多不规范,分不清真伪,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我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提高。

7、新条例的颁布对基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冲击较大。新的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从今年10月1日起实行,县域内流动的人口从统计口径上讲不再属于“流动人口”范畴,这部分人口全市核算有近30万,如何解决这部分人的服务管理问题已成为计生部门当前面临的重大课题。

四、几点建议

1、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专家学者和相关人员加强我市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是统筹解决我市人口问题的重要措施。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不仅要对人口进行定量分析,更要注重探讨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涉及的各种复杂的相互关系,强调从生育控制向更深、更广的人口发展领域扩展。通过对人口发展战略的研究,洞察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刻内涵;通过对人口发展定量分析和应用性研究,为我市各项经济社会问题的解决提供基础的、实证的依据和对策,推动人口发展规划、政策、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制定,建立人口和政治、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及可持续发展的研究体系。人口问题从本质上讲是发展问题,是一个地区最基本的发展问题。人口发展战略是社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现在我市所面临的人口问题已经不仅仅是数量问题,也不仅仅是素质问题,更多的是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问题,是人口与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相协调的问题。因此,人口战略研究成果必须既能用于解决人口本身的问题,又能处理好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重视人口研究,注重成果转化是我们进行科学决策、提高工作水平的一项基本工作方法和领导制度。人口战略性研究来自于科学决策的需求,研究成果要服务于决策的制定。加强人口战略研究,必须树立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理念,增强成果转化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探索调研成果转化的规律和特点,最终形成与相关部门规划相匹配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宏观思路、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决策依据,切实解决我市区域发展密切相关的人口问题。

2、惩防并举,切实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如何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前提下,避免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是当前我市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新挑战。

经济发展与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关系并不单纯,经济发展是柄双刃剑。工业化的进程、就业环境的变化、产业结构的调整等制约人们的生育行为。一方面,经济发展使人们养老有了保障,便于人口计生工作的开展,有助于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另一方面,以家庭为单位的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家庭经济环境的改善、私有财产的大幅度增加驱使部分家庭为了财产继承想生儿子,不怕支付因超生而需交纳的社会扶养费。在经济和产业结构有利于女性就业的地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相对比较平衡;相反,在经济和产业结构有利于男性就业之地,出生人口性别比往往容易失衡。此外,群众的生育观念尚未发生根本性转变。农村地区、经济发达但传统生育文化色彩相对浓厚地区、经济结构和就业结构保持家族特色地区,男孩偏好依然在较多人群中存在。同样,利益导向机制也不是促进两性平等、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根本办法;并不是只有贫困人群才进行性别选择,这些现象在经济富裕人群中似乎更甚,且其影响面更大。实践表明,新的经济因素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人们的男孩偏好,这是值得人口计生部门警醒的。制度的因素积重难返,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失衡无疑是一场持久战。因此,要惩防并举,切实解决我市新生婴儿性别比失衡的问题。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党校和行政学院等阵地进行倡导和培训,增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加强人口宣传网络建设,开展社会宣传活动,制作发放宣传品,传播倡导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教育群众转变传统观念、普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知识。协调相关新闻媒体加强采访报道,营造全社会关怀、关爱女孩的浓厚舆论氛围。二要强化责任,坚持分类管理,推行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重点县区的动态管理措施。重点县区管理制度与相应县区党政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直接挂钩。而且,在被列为重点县区期间,不能参加“文明城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等评先评优活动。这就从人口计生行业外部对重点县区的人口计生工作施加了压力,这是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重要制度保证。三是要建立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在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生殖健康、家庭致富以及养老保障等六个方面,制定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政策。认真落实奖励扶助、少生快富、特别扶助“三项制度”,对计划生育女儿户适当给予优生优惠。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流转征用补偿、宅基地使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生育福利政策制定等工作中,向计划生育女儿户倾斜。积极支持计划生育女儿户发展经济,拓展妇女就业门路。在安排农村住房改造、沼气推广、就业技能培训、小额贷款等方面,优先照顾计划生育女儿户。积极协调教育部门为女孩特别是贫困县乡的女孩读书升学创造条件。资助学习成绩优秀、考取高中和大学的贫困家庭女孩完成学业。四是要强化打非。加快立法进程,推动《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规定》这一国家行政法规早日出台,为查处“两非”提供法律依据。协调相关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加大对“两非”的查处力度,清理整顿计划生育药品和器械市场。积极开展区域协作和联防联治,查办跨省跨界的“两非”案件。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依法严惩溺、弃、残害女婴的妇女等违法行为,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3、逐步完善综合治理机制,形成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近年来,榆林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住房与户籍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城市化进程加快,流动人口与人户分离现象日渐增多,做好新时期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是人口计生工作的重中之重、难中之难。要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单位负责、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机制是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治本之策。建议各级政府切实履行职责,统筹协调公安、工商、劳动、城建、卫生等部门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建立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目标责任制,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4、着力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机制问题。国家和省上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都有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和人口计生部门要认真按照中央《决定》和国务院5号文件的要求,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正常的预算支出范围。”《陕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国家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也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所必需的经费,“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在核定本地区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时,应包含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和技术服务等经费,保证与户籍人口人均经费的同等投入水平”。建议市县财政将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经费能列入各级财政专项预算,实行专项经费保障,按照中省文件精神,足额预算拨付流动人口专项经费,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保障能力。同时做好专项经费的使用、监督、检查,并将该项内容纳入政府年度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技术服务,双向交流,信息化管理等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真正实现流动育龄群众的“常住人口管理、市民化服务”的要求。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文件规定都很明确,关键要像子洲县政府那样抓落实,抓到位,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5、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薄弱环节。针对我市出租房屋管理混乱的现状,建议学习和借鉴其他先进地区的做法,对流动人口管理体制进行重要改革,市县两级要将流动人口管理和房屋出租管理进行整合,成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要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专门机构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化管理机制。特别是新形势下出现的城乡结合部、单元楼栋流动人口和下岗失业人员的计划生育是新问题,各级要加强调查研究,采取得力措施,有效治理这些“死角”和“盲区”,消除隐患。

6、要尽快研究出台地方性的政策措施,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出台之后,取消了原来的一些刚性的行政处罚措施,基层一些习惯性的工作方式难以扭转,加之大部分流动人口自身文化素质较低、思想观念陈旧、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意识不强,对流入地所在村、社区或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不能积极配合,甚至有对抗情绪,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基层工作顺利开展。建议市上根据基层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工作的角度出发,出台便于操作的具体的管理办法,延续过去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使原《办法》和新《条例》更好地过渡和衔接。

7、要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认真研究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促进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提高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改革人口计生队伍的任职方式,大力尝试职位聘任制,吸引多样化的优秀人才,改革和完善人才选拔任用方式,实现采取内部竞聘、公开招聘、市场选聘等方式,择优选拔人才,实现由“组织配置”为主导向“市场配置”为主导的转变。建立充满活力的人才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人口计生干部队伍的激励机制。及时对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优秀的人口计生领导、行政管理人员等,应出台政策从政治上予以激励。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队伍建设,要切实保证各级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机构有钱干事,有人干事,要从政治上关心这支队伍,当务之急就是要争取政府人事部门将县乡两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使其执法合法化,以解决这支队伍的后顾之忧。

来源

2015人口理论学习计划
计生工作转型调研 第六篇

第1篇:人口理论学习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广大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根据中央精神和省、市委部署,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就20XX年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XX届X中全会、X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弘扬优良学风,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在真学、真信、真懂、真用上下功夫,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新成效,为推进我县人口计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学习内容

(一)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党委中心组要始终把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摆在首要位置。要不断拓展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法。既从总体上全面准确掌握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又从各个领域、各个方面进行系统深入的钻研。要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不断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的理解,深刻把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紧密联系我局实际,坚持走科学发展之路,不断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带动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切实把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推动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

(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X中、四中全会和全国“两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党的XX大和XX届X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重要会议。XX届X中全会是在当今世界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我国正处于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于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党委中心组要把深入学习XX大和XX届X中、X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深刻领会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努力提高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三)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筑牢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理想信念基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我们党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有效凝聚社会各个阶层、各个利益群体、不断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共同思想基础的有力武器,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是实现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推动力量,是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核心内容。党委中心组要认真学习和深入领会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努力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大众化、时代化,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结合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城乡建设管理工作实际,不断拓宽知识领域,提高综合素质,培养战略思维,开阔世界眼光,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用新知识、新理念、新思路来指导和推动我县人口计生工作稳步发展。

(四)认真学习自然科学知识和社会知识,紧密结合机关建设和干部队伍思想建设,着力打造“四型”干部。党的XX届X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把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作为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党委中心组不仅要加强党的理论学习,同时还要组织中心组成员学习自然科学知识和社会知识,包括经济、政治、文化、法律、科技、管理、历史等方面知识,学习计划生育、环境保护、职业教育、保密工作、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互联网等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落实载体,认真学习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会议精神和文件,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始终保持清廉本色,努力做到带头加强党性修养、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按规矩制度办事、带头管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干部。要紧密结合机关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把学习作为提高素质、增长本领、做好领导工作的根本途径,热爱学习、不断学习、善于学习,争做学习型、开放型、实干型、正气型的“四型“干部,以良好的学习态度和学风推动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建设。

三、学习要求

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必须大力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克服形式主义、实用主义和教条主义。一是坚持改造主观世界与改造客观世界相结合。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实际,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觉悟的自觉行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正确的政绩观,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牢记“两个务必”,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的影响。二是坚持运用理论和发展理论相结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科学的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自觉把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真正做到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三是坚持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党委中心组成员要根据确定的学习主题,深入群众进行调查研究,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研究解决问题的深度,班子成员每人要写出1份有一定价值的调研报告。【计生工作转型调研】

四、学习制度

单位党委中心组要高度重视并认真执行以下制度:一是主要领导负责制度。党委中心组主要由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组成,根据学习需要可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党委书记任中心组组长,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党委中心组配备学习秘书,由党委宣传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担任,主要职责是做好学习服务工作。二是学习计划制度。要根据中央、省委的重大部署和市委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每季度的阶段性学习安排,明确学习内容和要求,做到中心组学习全年有计划,季度有安排,时间有保证。中心组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2天,中心组成员参学率不得低于80%。三是重点发言制度。在每次集中学习前,要求成员先行自学,确定部分人员作重点发言。重点发言人要根据学习主题,深入了解研究掌握相关内容的要点,在集中学习会上负责解难释疑。四是集体研讨制度。要精心设计学习主题,组织好专题讲座、辅导报告,深入开展学习讲座和交流,认真进行学习讲评。要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充分调动中心组成员的学习积极性。五是基础台帐制度。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学习签到、“两本两簿”、学习请假、学习交流、学习档案、个人自学、集体研讨、学习考核、专题调研、学习通报等制度。学习中,要做到“五有”(有计划、有记录、有考勤、有讲评、有总结)和“五保证”(人员、时间、经费、内容、效果保证),确保各项学习任务落到实处,并经常总结经验,把一些成功做法转化为制度措施,不断建立健全中心组学习管理长效机制。六是个人自学制度。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对自学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规定。中心组成员要认真学习指定书目,同时自主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知识,争做学习型、复合型领导干部。继续将领导干部在职自学情况纳入学分制度管理,严格考评。七是专题调研制度。要把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调查和研究问题,为提高学习质量、促进学习深入奠定坚实基础。八是学习通报制度。每次集中学习后,要及时向办公室书面报告学习情况,同时通过内部信息通报或网络等形式,及时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通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情况和成果,以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学习。

第2篇:人口理论学习计划

根据《中共嵊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XX年学习计划》(嵊市委发[20XX]22号)和《20XX年市直机关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市直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嵊机工委[20XX]7号)文件精神,现将市人口计生局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工业强市、和谐惠民”的工作主线,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大力推进局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教育,切实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机关党员干部的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赶超意识,为开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学习内容

全年的理论学习,要紧密结合新时期党建工作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XX大、XX届X中全会为重点内容。重点要把握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是政治理论方面。着重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章及党的基础知识,深入学习近年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理论创新成果,深刻领会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等理论的内涵,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努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体现到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的全过程,融入到党员干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之中。

二是经济文化方面。围绕“工业强市、和谐惠民”工作主线,以服务经济发展为已任,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法律等各方面知识,学习反映当代世界发展趋势的现代市场经济、现代国际关系、现代社会管理和现代信息技术等方面知识,不断优化自身文化结构,不断提升自身文化素养,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努力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三是业务工作方面。深入学习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理论,不断强化“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工作理念。在学习中,要正确认识和把握人口计生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国策意识、责任意识、全局意识;要善于运用理论学习成果,把“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工作理念贯穿于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实践,积极探索优质服务、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利益导向、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新举措,并努力在这些工作上取得新成绩;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切实维护和发展好育龄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进一步打造“和谐计生”,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三、学习形式

中心组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平时以自学为主,认真撰写心得体会,每季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全年不少于4次。集中学习安排专人作中心发言,开展讨论,相互学习,共同提高。中心组成员要围绕各自的分管工作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不少于一篇。

党员干部理论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机关干部坚持每周一次的学习制度,原则上每月第一周、第四周晚上为集中学习时间,采取讨论发言、业务交流、专人辅导等形式进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做到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专题教育,一季一主题,并邀请有关专家、老师开展“政治形势、职业道德教育和人口计生相关法律知识”等专题培训。

四、学习要求

一是要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中心组成员和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把学习作为一种责任、一种追求、一种境界,做到主动学、自觉学,认真学、深入学,通过学习,真正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是要在联系实际上下功夫。要围绕“工业强市、和谐惠民”和“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工作主题,紧密联系人口计生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做到有结合的学、有针对性的学,带着问题学,带着感情学,切实提高学习效果。

三是要在学以致用上下功夫。加强理论学习,关键在于应用。要运用学到的理论指导工作实践,指导主观世界的改造,提升工作能力,切实为全市和谐社会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第3篇:人口理论学习计划

根据中央精神和省、市委部署,现就市人口计生委党组中心组20XX年度理论学习作出如下安排。

一、学习要求

本年度本委党组中心组的学习,以理论武装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为基本内容,以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重点专题,着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优良学风,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决策水平和工作本领。同时,充分发挥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有力促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

二、专题设置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具体专题设置如下:

1.奋力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

2.坚定理想信念,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3.强化机关绩效管理,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4.深入学习国家、省、市“两会”精神,努力破解“十二五”人口计生事业发展难题;

5.认真学习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人口计生部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任务;

6.认真学习贯彻市纪委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7.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

8.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弘扬“三创三先”的新时期江苏精神;

9.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党的十八大召开打下坚实思想基础;

10.坚持依法治国方略,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加强法治保障;

11.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全面开创人口计生工作新局面;

12.大力实施党建工作创新工程,努力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三、专题交流

1.围绕全市人口计生工作“五个争先”目标,结合本职工作,谈谈争先计划和措施;

2.围绕《人民的好儿女》电视系列片和张雷书记讲话,谈谈个人的学习体会和打算;

3.围绕国家、省、市“两会”精神,结合人口计生工作,谈谈如何创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4.围绕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谈谈如何在创先争优活动中体现党员的价值;

5.结合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谈谈如何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

6.围绕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谈谈如何加强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

四、阅读篇目

1.《中共泰州市委关于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的决定》(20XX年12月29日中共泰州市委四届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2.以作风转变促发展转型 以效能提升促发展升级——张雷在全市机关效能建设暨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

3.全省深入推进市县党政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4.关于印发《泰州市市级机关部门(单位)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委〔20XX〕1号);

5.关于印发《泰州市市级机关部门(单位)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泰效能发〔20XX〕3号);

6.《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XX年10月18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

7.XXX同志在党的XX届X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见相关文件或通报);

8.XXX同志在XX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见相关文件或通报);

9.XXXX同志在中央党校省部级领导干部研讨班上的讲话(届时见相关报道);

10.《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 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罗志军同志在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上的报告》(20XX年11月6日);

11.《大力实施文化建设工程 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罗志军同志在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上的讲话》(20XX年10月21日);

12.《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实施文化建设工程的意见》;

13.《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实施党建工作创新工程的意见》;

14.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见相关文件或通报);

15.全国“两会”、江苏省“两会”和全市“两会”精神(届时见相关报道);

16.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届时见相关报道)。

第4篇:人口理论学习计划

20XX年是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之年,是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结合贯彻落实党的XX届X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十四次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委领导的理论水平,增强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安排,结合我委实际,现对20XX年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订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X中全会、市委十一届十四次会议精神,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和我市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围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构建和谐计生”工作主线,结合深化“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切实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决策水平和工作本领,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际能力,奋力开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新局面。

二、学习重点

1、围绕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开展学习。以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我市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为契机,切实加强提高执政能力和素质水平各方面知识的学习。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不懈深化理论武装工作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系统把握科学理论中国化、大众化的根本要求,认真学习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开展“我们的价值观”讨论活动,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结合纪念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确立XX周年、《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实施XX周年,学习人口和计划生育业务知识、专业知识,学习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学习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社会、国际等各方面知识,在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开阔发展思路、把握工作规律中提高推动科学发展、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实现人口均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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