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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乡镇计划生育集中整治月活动方案

2016-08-22 12:23:51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年乡镇计划生育集中整治月活动方案(共6篇)乡镇计划生育综合服务活动方案XX乡镇计划生育综合服务活动方案为更好的抓好我镇环孕检这项计划生育的龙头性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大力开展计划生育综合服务活动,以保证环孕检工作质量,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计划生育为民综合服务为主导,以宣传教育为基础,以满足广大计生家庭和育龄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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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计划生育综合服务活动方案
2016年乡镇计划生育集中整治月活动方案 第一篇

XX乡镇计划生育综合服务活动方案

为更好的抓好我镇环孕检这项计划生育的龙头性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大力开展计划生育综合服务活动,以保证环孕检工作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计划生育为民综合服务为主导,以宣传教育为基础,以满足广大计生家庭和育龄群众生产、生活、生育的需求为目的,充分整合政府各部门资源,创新群众易于接受的环孕情监测工作组织形式,使广大计生家庭时刻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以此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通过开展计划生育综合服务活动,使广大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知晓率明显提高,国策意识明显增强。环孕检质量不断提高,四项手术得到有效落实。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以多元化的综合服务体系,来满足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使环孕检工作成为各部门开展综合服务的平台。

二、工作内容和职责分工

(一)乡镇党委政府:负责计划生育综合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协调以及必要的经费投入、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乡镇计生办(所):负责牵头、联络、指导乡镇相关 — 1 —

部门及行政村开展综合服务活动;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生殖保健知识,办理相关证件,兑现奖励和优惠政策,监督落实环孕情监测工作,开展人口和计生知识有奖竞答等活动。

(三)乡镇相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能,组织人员,印制各种宣传资料(宣传品、条幅、展板等)、设备、器械等,开展综合服务活动。

1、卫生院:开展妇幼保健工作,为怀孕妇女进行孕期检查,为婴幼儿检查生长发育情况,进行卫生防疫,为育龄妇女进行妇科病检查诊治;为老年人进行健康检查,免费义诊,发放药品;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广大群众自我保健能力。

2、农合办:为群众办理新农合参保,解决参合农民的医疗费用补偿问题,宣传新农合有关政策。

3、农业综合服务站:收集、宣传科技、经济等信息,引进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帮助农民增产增收;宣传农业科技知识,为种植、养殖户提供植保、养殖及病虫害科学防治等知识。

4、农村信用联社:接收群众小额贷款申请,指导群众办理农村小额贷款业务。

5、司法所:组织开展普法宣传,为群众解答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开展民事纠纷调解和处理工作。

6、民政办:做好“五保”、“低保”的服务工作,落实扶贫助残工作,开展优抚对象的核定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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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文化站:组织举办文化娱乐、艺术、体育比赛等活动,将“关爱女孩”、“利益导向”等计生相关知识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表演形式宣传出去。

8、妇联、共青团:宣传有关妇女儿童方面的法律法规,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关爱留守儿童的生活、学习和心理健康;组织农村妇女参加“双学双比”、“五好文明家庭”、“好儿媳好公婆”评选活动。

9、中心中、小学:宣传义务教育和计生家庭加分政策;向家长开展儿童教育方面的相关知识讲座;开展留守儿童亲情服务。

10、其他部门:结合本职工作特点,利用有利时机开展为民综合服务活动。

(四)村(居)“两委”:负责组织群众参与,负责活动现场的布置和秩序维持,负责孕环检对象的确认和补救措施的落实。

(五)村(居)计生协会:协助、参与孕环情监测和综合服务活动。

(六)村(居)计生专干:负责孕检工作和信息的完整登记、上报,乡所技术人员负责环检。

三、工作程序

镇直各单位、各行政村首先要对本单位的应检对象进行清理清查,准确掌握环孕检底数,做到不重、不漏、不错,确保每一名应检对象都能享受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 3 —

(一)党委、政府召开计划生育综合服务动员会,制定工作方案,安排工作任务,下拨专项资金。

(二)各相关部门确定参加人员,准备相关物品。【2016年乡镇计划生育集中整治月活动方案】

(三)计生办负责安排环孕检的具体时间表,协调各部门开展准备工作,指导村级安排场地及村室各种设施的准备。

(四)镇包村干部、村干部负责综合服务的宣传工作,在家的进村入户通知,在外地的电话联系,讲明综合服务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工作形式。

(五)开展活动的当天,各部门要提前布置好场地,摆好各自的服务台,服务所人员做好环孕检的各种准备工作。活动开始后,各部门按照自己的工作职责,开展综合服务活动。

(六)开展环孕检时,要把好证件核查关,村妇联主任、老党员、协会会员、村专干负责对参检的对象身份确定,通过查看证件等方法,保证无冒名顶替参检现象。

(七)村专干负责试纸查孕、乡所技术人员负责B超查环,政策内怀孕的列为孕情跟踪服务对象,政策外怀孕的指定村包组村干部负责落实补救措施,脱环的到服务所及时补环。

(八)对应落实节育措施的对象,指定村包组村干部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节育措施。

(九)对政策内怀孕妇女,村专干和乡所技术人员深入到户开展跟踪随访服务,了解孕情,搞好保健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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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对当天未参加环孕检的参检对象,由村干部实行个案承包,限期落实。对连续2次未参加环孕检的,由村干部带到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参加环孕检。

(十一)村计生专干及时收集、汇总本村计划生育信息,按要求上报乡镇计生办。

四、具体要求【2016年乡镇计划生育集中整治月活动方案】

(一)统一时间:按照市、县区统一要求孕检时间,集中开展。每年要确保开展2次综合服务活动,具体时间为每年统计年度的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

(二)精心组织:计划生育综合服务活动实行书记负责制,相关部门抽调精兵强将参与综合服务活动;各村将活动时间和内容提前通知环孕检对象,鼓励应检对象带孩子参加活动;活动场所的设计要有吸引力,既要体现部门的优质服务,也要具有娱乐性和知识性。要有儿童娱乐的设施和各种知识展板;要举办有奖问答、知识竞赛等娱乐性强的活动。

(三)抓住重点:综合服务的最终目的是提高环孕检质量,落实四项手术。把流出应检对象和连续2次未参检人员作为工作重点,确保参检到位。

(四)明确责任:镇包点干部对所包村孕检工作负责,镇直相关部门分别包到村,村干部承包到人,实行同奖同罚。

(五)强化措施:一要及时调度。镇党委、政府定期召开调度会,对各村环孕检工作情况进行调度。二要实行有奖举报制度。 — 5 —

2016年5月计生清理工作安排
2016年乡镇计划生育集中整治月活动方案 第二篇

贾塘社区计生工作 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安排

一、工作打算

【2016年乡镇计划生育集中整治月活动方案】

1、计生孕环检工作还应把补检工作提到日程上来,以此确保我社区二孩早孕发现率,认真做好在孕人员随访,以防出现无故的孕情消失。(名单见附表一、二)

2、加强对信息员的督促指导,保证信息上报的及时性。

3、计生专干端正工作态度,对新婚登记能上门的一定要上门登记,为了更好的联络对像户为期提供更贴心的计生服务,同时新生儿出生登记一定要及时。

4、加大微信宣传力度,把微信作为一条纽带,方便对像户咨询各类计生信息,并及时作出解答。

5、流动人口清理工作同步进行,确保辖区内的流动人口底数清。

6、对凤鸣花园小区进行集中清理,做到住户个个有档。着重清理凤鸣花园二期。

7、积极宣传优生检查,争取保质保量的完成优生任务。

8、 进一步落实计生包保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每个社区干部的身上,计生工作需要全体干部的重视与参与。 计生清理工作具体时是按排如下:

2016-5-9

表一 在孕随访人员名单

表二

【2016年乡镇计划生育集中整治月活动方案】

贾塘第三轮补检名单5.9号

2016人口计划生育清理工作方案5篇
2016年乡镇计划生育集中整治月活动方案 第三篇

第1篇:人口计划生育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为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和户籍人口均等化服务和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机制,逐年完善服务管理体系,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经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16年07月至2016年9月,在全县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清理活动,特制定此方案。【2016年乡镇计划生育集中整治月活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流动人口的需求为根本出发点,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系,建立部门间经常性协作机制,增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合力,对流动人口全面清理,摸清和掌握流动人口底数,进一步推动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工作水平。

二、清查对象和范围

本次流动人口清查活动的主要对象,本县区域内0岁以上跨省、跨市县流动人口。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人以及其它保密单位内的有关人员除外。

清查的范围是建筑工地、住宅小区、出租屋、沿街店铺、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等流动人口居住和从业的地方。

三、清查内容和方法

清查内容:主要集中在流动人口婚育情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情况以及流动人口规范建档情况。

清查方法:各镇(场)将辖区内所摸底查清的流动人员信息采用入户核查和部门信息比对相结合,由村居委会入户核查所在辖区流动人口信息,收集信息上报镇计生办,住建、房管、工商等流动人口管理相关部门除做好本单位清查工作外,还要积极配合各居委会对住宅小区的清查工作,对部分新建的住宅小区村(居)委会还没有做过整栋登记的,还需要对本地常住人口进行逐户登记。

四、工作步骤

本次集中清查时间为2016年8月3日至9月30日止,分5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3日-8月8日)。根据工作要求,县计生委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镇政府(国营农场)牵头,镇(场)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向各村(居)委会召开动员会,布置清理任务,积极营造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的社会氛围。做好信息采集的准备工作。

(二)登记摸底阶段(8月9日-8月31日)。以镇场为单位进行登记摸底,镇场计生办联合派出所入户核查,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暂住证,发现新增流入(出)人口及时登记造册,使用身份证阅读器(移动采集器)提交流管平台;相关职能部门信息共享,应对新的流动人口趋势,将新建的住宅小区进行人员清理是工作重点之一,需要住建局与房管局大力协助,对小区内的流动人口信息进行登记(见附表),并将登记信息按季度上报所在镇政府。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9月15日)。集中做好补证验证工作。各镇(场)计生办清理核查成年育龄流入人口,对经限期补办后仍不补证的和继续雇用外来人口的,下达催办通知;对在登记造册工作中发现违法计划生育行为,按照《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予以处理。与此同时,还有集中对流动人口进行优质服务,开展免费“三查”服务活动。

(四)规范建档与信息录入阶段(9月16日-9月30日)。对登记摸底、集中整治采集的各类计生信息进行集中整理,《流入(出)人口信息采集卡》、《流入(出)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卡》、《出租房屋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管合同》等卡册,对流动人口建立规范化管理档案,并将所整理档案信息录入pIS系统和提交流管平台。在此阶段,各单位要建章立制,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列入日常管理之中。

(五)检查验收阶段(10月15日-10月31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将检查结果列入人口计生工作年终考核内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将进行通报批评。

第2篇: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省2016年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重点治理年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201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完成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实现“十二五”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重点治理年”工作由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与实施,明确工作职责,组织开展重点治理年各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其岗位的人员负责,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目标

通过重点治理年活动,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的领导机制;通过重点治理年活动,充分调动相关职能部门工作积极性,推动相关部门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下称“两非”);通过重点治理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孕妇的跟踪服务,进一步完善对B超机、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物的规范管理,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目标管理,开展重点约谈。各镇场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工作过程中,必须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力度。对主要职能单位实行“责任捆绑、同奖同罚”,对重点镇场和单位开展重点约谈,强化预警预报,强化过程管理。

(二)增强宣传倡导,提升教育效果。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圆梦女孩志愿行动”,推动修订村规民约中歧视妇女的条款。要对相关人员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医风医德和预防“两非”教育活动,逐级签订预防、抵制和检举“两非”承若书,形成良好社会风气,促进社会性别平等。

(三)提高孕程服务管理水平。要加强乡村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规范使用《孕情全程管理和服务情况表》,提高孕情掌握率。加强对重点镇场、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的管理,摸清服务底数,规范服务流程,细化服务内容,防止孕情不明原因消失。对孕情不明原因消失的及时立案,追根溯源,严厉打击“两非”。

(四)完善医疗保健、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的日常管理制度。卫生、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对当地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督促其进一步完善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有效防止“两非”行为发生。

(五)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数据质量。卫生、人口计生部门要紧密合作、互相支持,完善住院分娩出生人口信息平台数据录入、统计和分析工作,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切实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数据质量。

四、时间安排

3月,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启动会议,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

3月-8月,开展宣传教育、孕情管理、打击“两非”、制度建设等工作,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

9月,对重点治理年工作进行自评。

10月,迎接省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考核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场、相关职能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真正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切实组织好重点治理年各项工作。

(二)注重工作实效。必须紧紧围绕稳步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目标,各镇场、相关职能部门要勇于担当,扎实工作,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目标。

第3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整治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药具服务年”活动,扩大宣传倡导,提高流动人口生殖健康知识知晓率;完善服务网络,扩大流动人口药具服务覆盖面,提高药具易得性;强化规范管理,提升药具服务均等化水平,努力打造流动人口药具发放服务和管理工作新亮点。

二、活动时间

2016年10月至2016年4月。

三、活动内容

(一)扩大宣传倡导,提高流动人口生殖健康知识知晓率

全县各级药具管理服务机构要注重宣传先行,拓宽药具宣传范围,扩大药具宣传服务覆盖面。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手段,提高育龄群众的药具认知度,利用各种节庆日、宣传日、主题日。走上街头,深入农村,开展免费药具发放和药具知识宣传活动,帮助流动人口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药具使用方法,知晓计划生育药具发放点,全面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知晓率和普及率。县计划生育服务站要主动邀请《今日》、县广播电视台等县内主流媒体宣传报道“药具服务年”活动。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根据本辖区流动人口药具工作实际,开展“药具服务年”活动,积极参加国家药具中心和《中国人口报》联合举办的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征文活动,省人口计生委将在《人口》选登我省部分优秀作品。

(二)科学配置,建立流动人口药具供应保障机制

通过对全县药具计划进行合理分析、预算、编报,报全县流动人口使用药具纳入到购调存计划中,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分析流动人口规律,合理地完成流动人口避孕药具的购进、调拨、存储和发放工作,做到保障有力,及时发放,满足需求,做好流动人口药具供应服务,满足流动人口避孕节育、生殖健康需求。

(三)完善服务网络,提高流动人口药具可及率

在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及分布特点的基础上,按照合理布局、全面覆盖的要求,在流动人口集聚区域,增设标识明显的药具免费发放点,并将药具发放网点在网站上公布、方便群众查询和获取免费药具,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全覆盖,提高药具可及性。

(四)强化服务,提升药具服务均等化水平

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服务模式,提高流动人口育龄群众药具领取的便捷性、易得性和满意度,发放途径上,坚持专兼职药管员发放与用工单位发放相结合,主动上门服务与自动领取相结合、定点发放与流动发放相结合,药具网络发放与社会网络发放相结合。在发放模式上,坚持上门服务(传统式)、定点领取(固定式)等模式与人口宣传日、艾滋病防治、生殖健康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现场发放相结合。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的作用,组织志愿者队伍,在流动人口居住的出租屋、社区、厂企等发放药具。与医院、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协调,设置药具发放点,努力实现药具免费发放公共服务便捷化、人性化和均等化。

四、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0月份)。本次“流动人口药具服务年”活动由县人口计生委流管股、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和县计划生育协会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便于实施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为下阶段开展活动做好准备。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11月-2016年4月)。

1、摸清底数。结合各乡镇(场)域流动人口分布特点。对使用药具流动人口数量、流动人口药具服务经费投入情况、药具免费发放点、药具发放服务情况进行摸底清查,掌握流动人口药具服务情况,确保此次活动有的放矢。(2016年11月)

2、开展专题调研。以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针对流动人口避孕药具发放情况,认真选点调研,对重点行业和关键人群开展流动人口药具服务专题调研,发现、分析、解决流动人口药具服务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2016年12月)

3、完善网络。进一步创新药具发放模式,拓展药具发放渠道,在主动为流动人口提供送药具上门服务基础上,不断完善药具发放服务网络,在繁华区、商贸区、企业集中区等流动人口集聚区域合理布局、增设药具免费发放点,提高流动人口药具易得性。(2016年1月-2016年2月)

4、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主题宣传;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药具免费发放政策、网点布局、获取途径、服务内容、服务电话等信息,宣传普及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科普知识;与“一路相伴流动人口药具服务年”征文活动相结合,积极宣传流动人口药具服务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2016年10月-2016年4月)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6年4月-2016年5月)。各乡镇(场)对本地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评估,于2016年4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电子版)报县计生委流管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药具服务是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要内容,更是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的重要抓手,各级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流动人口药具服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保障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药管员、流动人口协管员之间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注重实效。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活动,走进流动人口集中的广场,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和流动人口居住集中点等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知识宣传、生殖健康咨询等活动。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服务年活动的社会影响。

第4篇:计划生育两非整治工作方案

为实现"十二五"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目标,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公安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全国妇联关于“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工作的部署和《省201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具体内容》的要求,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专项活动,推动相关部门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下称“两非”)。进一步完善对出生实名登记、B超机、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物的规范管理,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

二、工作内容

(一)查处一批“两非”案件,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及有关负责人。专项行动期间,县人口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部门要抽调专门人员,统一开展“两非”案件集中整治。要集中开展明查暗访工作,对重点嫌疑机构和黑诊所进行摸排并造册登记,重点监管。在设立公布有奖举报电话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发动群众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安排专人受理群众举报,对举报的每一条涉案线索都要进行排查,一查到底,对查实的案件要依法从重处理到位。要加强与监察部门的沟通合作,对“两非”案件查处中发现的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及时将线索移交到监察机关查处。对发现弄虚作假或组织实施“两非”行为骗取政府奖金的诈骗行为,要将线索及时移送公安部门进行侦破,坚决依法打击骗取套取奖金的行为。

(二)完善医疗保健、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的日常管理制度。县卫生、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对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相关人员集中开展法律法规、职业操守和医风医德宣传教育。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进一步完善出生实名登记制度、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有效防止“两非”行为发生。

(三)开展系列宣传倡导活动。专项行动期间,各市县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协调新闻媒体,通过开设宣传专栏、制作专题宣传片、进行专家访谈、涉案人员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及时报道专项行动进展,曝光“两非”典型案件,通报有关机构和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对违法份子形成强大的高压态势,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领导

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做好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四、时间安排

2016年6-7月,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开展宣传教育、明查暗访、集中清理、重点打击、健全制度和总结自评等工作。

2016年8-9月份,做好迎接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督查评估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将此次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做好协调,迅速行动,开展工作。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将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二)强化制度建设。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将集中整治行动与日常综合治理结合起来。人口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要全面加强对重点单位和人员的监管,抓好对出生实名登记、B超、终止妊娠药物及怀孕14周以上B超检查和终止妊娠手术等关键环节的管理。

(三)强化宣传教育。在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中,要加强宣传倡导,充分利用各种大众传媒,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集中整治“两非”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县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行业自律,自觉遵纪守法。

第5篇:计生系统学习雷锋集中行动方案

今年3月5日,是毛泽东同志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49周年纪念日,为了弘扬时代雷锋精神、更好的为已婚育龄群众服务,根据《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学习雷锋集中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行动意义

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哺育和激励了一代又一代人成长。雷锋精神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顺应了社会进步的时代潮流,彰显了我们党的先进本色,当前,要大力弘扬雷锋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弘扬雷锋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弘扬雷锋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弘扬雷锋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弘扬雷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对于激发人们思想道德建设热情,倡导文明新风,提升社会道德水平;对于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对于凝聚干部群众的意志和力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我县人口计生工作更上一个台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活动主题

“学雷锋,讲国策,树新风”,大量弘扬雷锋精神,突出“文明大行动”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创建活动,为国际旅游岛建设营造学雷锋、讲道德、做贡献、促和谐的良好氛围。

三、行动时间

2016年3月

四、行动内容

1、3月上旬,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一次“学雷锋,讲国策,树新风”专专题教育。

2、3月上旬,以“新形势下如何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3、3月中旬,开展创建党建示范点和先进典型评选活动。积极在干部党员中广泛开展争当“学雷锋先进个人”、“业务标兵”活动。

4、3月中旬,向群众宣讲人口计生政策。针对当前群众普遍放映的一些与人口计生有关的热点问题,主要向群众宣传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特别是以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二女结扎家庭的奖励为重点进行了宣传。

5、3月中旬,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对于前来咨询的群众,就生殖健康、药具使用、优生优育等方面的知识,要安排相关股室、县服务站医务人员进行耐心解答,指导群众满意为止。

6、3月下旬,成立人口计生志愿者服务队伍。组织人口计生志愿者服务队伍,深入到偏远的乡村,给奖扶对象体验身体,收拾庭院,宣传党的政策;给广大育龄妇女开展妇科病普查诊治,送医送药,宣传保健常识;给外出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人身保险,宣传维权知识;给四项手术对象上门访线,送去关怀关爱,宣传术后注意事项。

7、3月下旬,开展新闻宣传。利用各地新闻媒体、报刊广播、人口网站等宣传报道人口计生系统开展学习雷锋情况、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

五、具体要求

1、各镇、农场计生办要随着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新变化,人口计生肩负着重要使命和光荣职责,开展学习雷锋精神活动,有利于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热情,引导人们广泛参与学雷锋活动。

2016乡镇人口计生安康计划实施办法
2016年乡镇计划生育集中整治月活动方案 第四篇

为进一步创新优质服务机制,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根据县计生局的有关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康计划实施方案。

一、主要内容

(一)实施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工程

1、加强全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加强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管理的五条规定》,开展乡镇服务中心超范围经营服务专项整理,按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三大主业(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八大职能”(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发放、人员培训、信息咨询、优生指导、随访服务、生殖健康)规范乡镇服务中心管理。

2、建立避孕节育目标人群档案。根据县局要求,将已婚育龄群众划分为红、黄、绿、白四种类型,实行分类指导、动态管理。红色人群即生育后未落实避孕措施且近3年有补救行为的育龄人员;黄色人群即服用避孕药具且近三年内无补救行为的育龄人员;绿色人群即已落实有效长效节育措施且三年内无补救行为的育龄人员;白色人群即已婚未育、不孕不育的育龄人员。

3、对红色人群实行重点管理。建立红色目标人群跟踪管理服务制度,落实“红转绿”包保责任制。

4、加强镇村两级避孕药具管理。畅通避孕药具发放渠道,提高避孕药具服务质量,有效发挥村(居)服务室和医务室药具免费发放职责。

5、实行避孕节育双向知情选择。通过宣传教育和交流互动,实现育龄群众对避孕节育知识和医生对育龄群众身体状况双向知情。加强避孕节育双向选择知识宣传。

6、严格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三补一免”奖励政策。对当年上环的对象,补交通费20元,补营养费20元,补误工费20元,免手术费。对自愿选择其它高档节育环的对象,除免费手术费另外补助30元。对自愿采取绝育手术的育龄群众每例奖励500元(治疗性绝育手术除外)。提高长效节育手术费标准,上环手术费从2016年起每例由原来的20元提高到30元。

(二)开展生殖健康普查系列服务

8、开展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普查。一是开展生殖健康普查,确保参检率达到95%以上。二是积极配合县服务站,加强巡回指导。

9、实施“两癌”早期筛查。坚持政府宣传、部门组织、自愿选择、高质低价、特困救助的原则稳步推进“两癌”筛查工作,确保全镇筛查人数达到50例以上。

10、建立不孕不育对象信息档案。镇服务站负责对不孕不育对象进行摸底建档,配合县服务站负责提供转诊和咨询服务。

(三)实施优生促进工程

11、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卫生院建立优生咨询门诊,悬挂优生优育咨询室门牌,开展优生优育咨询服务活动。

12、抓好免费婚检。一是建立和完善免费婚检的工作责任机制。二是免费发放《新婚必读》,做到新婚对象人手一册。三是规范婚检内容程序,确保婚检质量。

13、推广科学补充孕妇营养素。一是广泛宣传孕妇补充营养素的重要性。二是确保当年生育对象“金斯利安片”服药率达到30%(6瓶/人份)以上。

(四)加强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创优”活动

14、落实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公益性岗位。按照县局要求,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配齐3名服务人员。

15、落实公益性岗位经费。全镇按照每个公益性岗位每年不少于12000元标准落实公益性岗位的人头经费(工资),公益性服务项目中的临床性服务按上级有关规定据实直达服务机构。

16、加强设备投入。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配齐“五大件”(电子阴道镜、台式B超和便携式B超、乳腺扫描仪、尿液分析仪、多功能妇检床);增配蓝氧多功能妇科治疗仪。

二、时间安排

“安康计划”的实施共分四个阶段,具体安排时间如下:

(一)宣传发动(3月底以前)。一是召开会议;二是制定实施方案;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二)组织实施(3月-9月)。一是逐级分解落实任务,确镇、村两级职责清楚,任务明确。二是集中开展基线调查,对年以来人工终止妊娠和无节育措施对象基础信息清理清查,建立目标人群基础信息库落实包保责任制和全程服务计划。三是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各村、计生服务中心按照实施方案的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细化落实措施,并及时组织实施。四是加强督办定期检查。县“安康计划”实施领导小组结合日常工作检查,开展定期督查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中期评估(2016年3月-6月)。全镇对安康计划实施情况开展中期评估,完成自查评估报告并上报。

(四)总结验收(2016年10月-12月)。一是开展自查,结合全年目标责任制的完成情况上送自查报告。二是镇“安康计划”实施情况作为年度考评内容之一进行专项考评。三是做好查缺补漏、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迎接县级考评。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安康计划”的活动的组织领导,镇人民政府成立由镇委书记、镇长刘准任组长,镇委组织统战委员任副组长,为成员的“安康计划”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计生办,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016乡镇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2016年乡镇计划生育集中整治月活动方案 第五篇

各村(居)委会: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计划生育水平,特制订如下措施:

一、指导思想

宣传和落实好计划生育政策,做好优生优育工作,对照上级考核目标,完成各项任务,争创计生工作先进单位。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

实行一把手全面负责,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二)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1、加大优生检测和计划生育办证的宣传。

2、各村要设立规范的宣传栏和村级代办点。

(三)规范社抚费征收

1、社抚费标准

农村户口:计划外生育二胎对象,首征金额5月1日起2.6万元,计划外生育三胎对象,首征金额5月1日起3.8万元。

城镇户口:无工作单位居民计划外生育参照农村户口执行,对公职人员计划外生育征收标准为107520元,同时要接受行政处理。

2、暗婚清理

清理对象:凡是未达到法定婚龄而生育的对象,均属清理对象。

首征金额:5月1日起1.2万元

3、统一管理

(1)小孩出生4个月之内,上缴了社会抚养费并结扎(或上环)的,奖励对象500元;超过4个月的,奖励对象300元。在征收社抚费中扣除。

(2)多孩率与社抚费分配率相挂钩,当年出现三孩的扣村委会1400元/例,出现四孩的扣村委会7000元/例,出现五孩的扣村委会14000元/例,出现六孩的扣村委会28000元/例。

(3)对于受市一票否决或通报批评的村,其在编干部本年度由镇承担的社会保险金由本人承担。

4、统一征收票据

由计生办统一开票,对象开票需出具出生证。

5、统一操作程序

对每个罚款对象下发告知书和处罚决定书,做到一人一档案。

(四)落实四项手术,做好优生检测

1、结扎(新型环)上环:全年任务算总账,总任务600例,按农业人口分摊到各村,年终未完成扣500元/例。以市计生委、小港卫生院原始凭证为准。

2、重点抓好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环孕检,一年三次环孕检,对落实不力的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抓好村级育龄妇女环孕检,各村必须在规定时间按分配任务数安排育龄妇女进行环孕检,一年三次,对于未完成任务的罚对象500元/例,由村负责征收。

3、优生检测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完成任务,否则罚500元/例。

(五)推行强制执行

1、2016年全镇强制执行31例。

2、完成强制执行的,在季度总分中另加3分,以法院冻划帐为准。

(六)加强基层基础创新管理

1、开展业务大培训,每月召开一次计生专干、中心户长的业务培训。

2、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每个村必须有三间、有制度牌,三间要整洁卫生,发现一次卫生不到位,扣3分/次。

(七)开展“三项清理”和打击“两非”

1、查处党员干部违法生育3个以上。

2、查处国家公职人员违反生育1个以上。

3、查处名人富人违法生育1个以上。

4、查处“两非”案件3起以上,每例由计生委认定,前3例认定后奖线索人10000元,并在完成的当季总分另加3分,非诉执行司法拘留每例在季度总分另加3分。

XX镇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日

2016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月方案
2016年乡镇计划生育集中整治月活动方案 第六篇

为了进一步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夯实计划生育工作基础,扎实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经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计划生育集中宣传服务月活动。为使此次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一升三降”,以“党政重视、夯实基础、奖罚并重、优质服务”为主线,加大对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技术服务和打击违育行为的力度,保持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组织开展好计划生育集中宣传服务月活动,特成立计划生育集中宣传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

三、活动内容

1、集中开展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活动。各乡镇要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向广大育龄群众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奖励优惠等知识,进一步提高育龄群众的国策意识和主动参与意识,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自愿主动落实计划生育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违法违育者主动接受计划生育行政处罚。

2、集中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技术服务活动。各乡镇要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摸清四项手术和环孕检欠账对象底细,加强计划生育避孕节育知情教育,倡导育龄群众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以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为主。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生服务站应当抓好优质服务以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3、集中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活动

各乡镇要通过此次活动,至少摸排出一条有价值的“两非”线索,并及时进行查处,乡镇查处不了的可移交至县“两非”办查处。县“两非”专案组要多加强与乡镇的沟通、联系,及时发现案源,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进行查处,严厉打击“两非”行为,确保性别比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彻底扭转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势头。

4、集中开展党员干部、名人富人超生清理活动。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或本辖区的干部职工、名人富人的生育情况进行逐一筛查,上报超生对象名单。国家干部、职工违法生育的除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外,还必须依法依纪从严惩处;名人、富人违法生育的,要按其实际可支配收入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并坚决征收到位,同时还要对其违育行为给予公开揭露。

5、集中开展流动人口清理活动。进一步摸清流动人口的底细,核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是否到位,是否有管理盲区,核查流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建档、发证、验证和信息联系是否及时到位,做好建档、发证、验证工作,堵塞管理漏洞,提高流动人口建档率、发证率和验证率。

6、集中开展人口计生统计资料和信息质量核查。各乡镇计生办要加强对公安、卫生、民政、农医保等部门涉及有关全员人口和出生信息资料的全面核查,对全员人口信息进行补充、修正和完善。确保部门信息与全员系统信息相符。要进一步加强对计生系统内部资料的全面核查、清理和整理归档,确保内部资料全面准确、规范,无逻辑性误差。

四、实施步骤

集中宣传服务月时间为2016年5月15日至2016年6月30日。

㈠宣传动员阶段(5月15日—20日)

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成立工作机构,制定详细实施方案,进行周密部署;召开村组干部会议或社区主任、小区信息员会议进行大力宣传发动,深入村、组、户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大力营造宣传服务月工作氛围。

㈡摸底排查阶段(5月21日—25日)

要深入村(社区)、组(小区)、户认真进行调查摸底,特别是对节育措施欠帐、政策外生育、政策外怀孕、社会抚养费征收和“两非”线索等情况进行摸底。且要理出服务对象详细名单,为下一步服务做好基础性工作。

㈢集中宣传服务阶段(5月26日—6月25日)

1、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对服务对象逐一督促、落实到位。

2、要对部门相关信息、计生帐卡资料及全员人口系统信息进行全面核查、清理整顿,确保信息覆盖率和准确率均达99%以上。

㈣总结提高阶段(6月26日—30日)

1、6月26日以前,各单位要对集中宣传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书面上报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2、要对集中宣传服务阶段中遗留问题进行清欠扫尾,力争全面落实到位,巩固计生宣传服务成果。

3、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将对集中宣传服务月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通报,对存在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符合要求的,要重新补课,单位主要领导要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说明情况。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开展计划生育集中宣传服务月活动是夯实基础、争先创优的重要举措。因活动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各乡镇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做到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直接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行动,确保宣传服务活动稳妥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2、强化协调,密切配合。集中宣传月活动涉及到多部门协作配合,各部门要在本次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精心协作,密切配合。一是卫生医疗系统、县计生服务站要承担本次活动四项手术施行任务,要早计划、早部署,热情服务,密切配合做好受术对象的避孕节育知情教育,引导育龄群众选择落实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要做好计划生育技术优质服务工作,确保手术安全;二是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卫生、计生、药监等部门仍要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两非”专案组,对于“两非”案件线索,要一查到底,坚决处理到位,决不姑息;三是公安派出所要做好本次集中宣传服务月活动社会稳定的维护工作,对阻碍、干扰、破坏本次活动的行为,依法予以严肃打击。

3、主攻重点,狠抓落实。各乡镇要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充分调动乡、村干部的积极性,将集中宣传服务月活动任务进行分解,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奖惩并重,以抓长效节育措施落实、“两非”查处、党员干部和富人超生查处为重点,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狠抓落实处理到位,注重工作实效。

4、严肃纪律,强化考核。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八不准”和节育手术“四不做”规定,禁止办“人情案”,杜绝“说情风”,确保集中宣传服务工作全面落实和处理到位。在整个活动中,各乡镇逢5、10日要上报活动进度至县人口计生委,对于组织不到位,措施不得力,集中宣传服务活动进度太慢的乡镇,要进行全县通报。计划生育集中宣传服务月活动工作成效纳入到2016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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