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工作计划 > 涉企检查工作计划

涉企检查工作计划

2016-08-23 10:45:5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涉企检查工作计划(共6篇)2016房管局涉企常规检查工作计划2016房管局涉企常规检查工作计划一、工作目标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和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资优办发〔2016〕1号文件要求,牢固树立优化企业经济发展环境,优化服务的思想,实行法制和人性化管理,做到既减轻企业压力,不重...

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为大家整理的《涉企检查工作计划》,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更多资源请搜索成考报名频道与你分享!

2016房管局涉企常规检查工作计划
涉企检查工作计划 第一篇

2016房管局涉企常规检查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和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资优办发〔2016〕1号文件要求,牢固树立优化企业经济发展环境,优化服务的思想,实行法制和人性化管理,做到既减轻企业压力,不重复检查,又保证企业安全质量无隐患,不出现重大事故发生,为施工企业发展提供优良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工作顺利开展,减轻房地产企业工作负担压力,特成立市房产管理局涉企常规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单位申报资料备案,报市优化办审批,并做好检查台帐及资料的整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要端正态度,提高认识,提高工作效率,减轻涉企常规检查工作压力,提高涉企部门工作水平,强化责任,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引发谁负责的领导责任。

2、建立台帐规范管理。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建立信息台帐,规范管理,严格按照《省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和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1号文件的要求,落实本单位工作计划和资料准备,不得拖拉推诿。要严格按照程序进入企业检查,并出示工作有关证件,不得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违者将追究其责任。

四、检查范围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或企业分支机构;

(二)在建(待建)的开发项目;

(三)2016年开发、物业、中介企业年度核查降质、信访投诉多、以及遗留问题处理不到位的企业(项目)。

五、检查内容

(一)房地产开发

1、商品房销售场所实行“五证”上墙制度及购买商品房风险提示制度执行情况;

2、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否存在以内部认购、单位团购、VIp卡、认筹、收取订(定)金、诚意金等任何形式收取费用的行为;

3、达到预售条件不申请办理预售许可证,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囤积房源、捂盘惜售、炒卖房号、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

4、业主未缴存住宅维修专项资金交付使用的行为;

5、未取得开发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开发资质到期未换证,资质已注销仍从事房地产开发的行为;

6、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执行情况;

7、出租、出借、转让、出卖房地产开发资质的行为、企业变更名称和法定代表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的行为;

8、是否存在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以及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行为;

9、是否存在未经验收交付使用以及《两书》发放情况;

10、收取购房款后,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不按要求及时办理房屋预告登记的行为;

11、房地产开发企业年度开发业绩;

【涉企检查工作计划】

12、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上报情况;

13、房地产统计数据及信息上报情况;

14、商品房竣工后,不按要求组织验收及竣工验收后不按要求及时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和转移登记的行为;

15、拆迁项目是否存在违规拆迁补偿,扰乱市场行为;【涉企检查工作计划】

16、在建(续建)项目是否存在超越规划;是否存在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情况;

17、在建(续建)项目是否存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以及是否存在工程质量和安全隐患问题;建筑施工单位是否按规定程序操作;【涉企检查工作计划】

(二)物业管理

1、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存在未取得资质证书和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

2、物业服务公司在其工商注册地行政区域外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是否在物业所在地成立了分公司;

3、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存在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和未及时办理资质变更手续;

4、是否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

5、是否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业务一并委托给他人;

6、物业合同终止时,是否按规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有关资料;

7、是否存在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情况。

(三)中介管理

1、是否存在未取得房地产中介资格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

2、房地产中介机构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是否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登记备案;

3、是否存在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行为,以及在销售商品房时,是否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有关证明文件和委托书;

4、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是否收取除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5、对外发布的房源信息是否有户主的委托和协议;

6、是否依法诚实守信进行中介经营活动。

7、发布不实信息,骗取“看房费”的行为;

8、使用阴阳合同偷逃国家税费的行为;

9、一房多卖的行为;

10、是否存在超范围收取加快费、更名费等费用,扰乱市场交易的行为;

11、中介机构在代理房屋出租的签订租赁合同后,是否及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四)房地产交易类

1、在建工程抵押贷款和商品房预售款项挪作他用的行为;

2、将分摊的公共面积再次出租或出售的行为;

【涉企检查工作计划】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三十日内未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行为;【涉企检查工作计划】

4、开发企业未按规定将测绘成果或者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为;

5、开发企业未出售的门面房屋出租或受业主委托统一对外招租招商的,是否及时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2013年涉企检查工作计划
涉企检查工作计划 第二篇

涂乍乡2013年涉企检查工作计划2013年,在县优化办和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为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为企业服务的效率和效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从源头上制止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行为,预防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保证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发【2010】11号)的文件精神以及《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的通知》(**办发【2010】23号)和**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报送2013年涉企常规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保优办发【2013】1号)的相关要求,我乡计划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本年度涉企检查工作。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乡领导高度重视涉企检查工作,以“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推进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为乡内企业提供更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全乡经济全面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一是明确责任、强化领导。通过会议研究,建立涉企检查备案工作责任制,同时明确我乡涉企检查备案工作分管领导为龙显胜同志;责任部门分别为乡财政所、乡安监站、乡计生办、乡民政室林业站等;具体承办人为刘鸿志、彭寅、张仲文等人。二是提升高度、细化要求。为确保涉企检查备案工作落实到位,乡党委政府要求各部门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涉企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将之作为为企业办实事,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优化经济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把备案制度落实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坚决按照上级涉企检查相关要求,细化工作内容,将其作为长期性工作常抓不懈,并及时报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二、严格检查制度,狠抓工作落实各部门站所严格制度不违规,狠抓落实不走样。涉企检查能合并检查的要合并,能集中检查的要集中,能定时检查的要定时,能减少频次的要减少。可检查可不检查的,一律不检查;能通过电话、信件、网络等形式处理的,一律不走进企业;必须到企业进行检查的,要严格按照《湖南省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执行;专项清理和常规检查实行“备案报告制度”,检查前填写《涉企检查备案表》,内容含检查单位、对象、依据、内容和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意见等等,报经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备案,凭备案后的《涉企检查备案表》进行检查。如遇特殊情况,可先报经乡领导同意后按**办发【2010】23号文件进行处理,处理结束须及时备案,并附处理情况报乡优化办。涉企检查要提升服务意识、提倡服务优质、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和谐检查、和谐服务。三、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会议、短信、标语、政务公开栏、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规范涉企检查的意义,做到乡涉企检查单位及对象普遍知晓。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对涉企检查备案等工作落实情况的社会监督,提高企业法人和其他行政执法相对人对依法行政的知晓度和监督能力。我乡根据每阶段工作实际,针对如何推动制度落实开展系列活动,为涉企检查责任制和备案制度的落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四、完善检查计划,确保检查实效乡党委政府督促责任各站所部门确定全年涉企检查常规项目及制定检查计划,并积极敦促予以实施,确保责任到位、检查出效。一是乡安监站依据《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管理办法》,对乡内企业开展适时安全生产类检查。针对单位及时间安排如下,上半年检查对象:三红采石场、梁东采石场、杉木河水电站、川洞电站;下半年检查对象:二佬佬网吧、龙勇烟花经营店。二是乡计生办依据《湖南省计生条例》等文件,配合上级部门进行涉企计生抽查,并执行本级涉企计生督查。三是乡财政所、民政办等部门应本年度不同时段任务要求,配合上级对口部门针对企业进行各类业务抽查。2013年是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优化经济环境、推动全乡发展的重要一年。涂乍乡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大力优化企业发展,为提高全乡科学发展水平作出更大贡献。

2016科技局涉企服务活动方案
涉企检查工作计划 第三篇

为进一步深化机关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积极主动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全力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助推“实力”、“幸福”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以“举办一次学习培训、搞好一次承诺践诺、组织一次集中走访、开展一次检查监督、进行一次回访评议”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五个一”活动,激励引导各科室、中心切实增强“企业发展就是发展,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发展”的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政策有底线、服务无止境”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效能、创优服务品牌,主动为企业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真诚帮企业排忧愁、解难题、求突破,真正为企业营造一个高效、快捷、宽松的发展环境,为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内容

1.举办一次学习培训。各科室、中心要认真学习市《关于开展“转作风、解难题、促发展”活动的实施意见》(烟办发〔2016〕21号)和《市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调查及建议》(《政务调研》2016年第5期),对照要求,查找不足,明确服务方向。专利科要在前期举办全市知识产权战略与企业核心竞争力专题培训班的基础上,再邀请专家对专利大户和专利重点企业进行一次现场辅导培训,并分析当前我市专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找准优势、查透劣势、挖出潜能,有的放矢地为企业搞好服务;政策管理科要围绕宣传农业科技知识和农业科技服务“三农”这条主线,组织农业技术人员举办农业技术培训班2次。

2.搞好一次承诺践诺。各科室、中心要将科技计划申报、科技成果鉴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民办科技类社会组织审批等涉企服务项目按照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要求、办结时限、监督电话等承诺事项报到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印制成册,并向社会公开承诺。

3.组织一次集中走访。开展一次“送政策、解难题、促发展”大走访活动。根据市里安排,在走访“四.二0”帮扶企业的基础上,对2个以上重点企业和2个以上中小型企业进行走访,同时再筛选部分企业进行走访,每位局长各负责1家企业,各科室、中心分别负责走访1家企业。走访中,一方面将有利于发展的政策送到企业,另一方面倾听企业呼声,帮助企业解困,并教育引导企业在政府部门支持下守法经营,创新突破。走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办公室负责进行汇总整理,然后报市经信局。

4.开展一次检查监督。成立督导组,副局长任组长,办公室牵头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对不同类型企业办事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对发现的问题视情进行问责。

5.进行一次回访评议。办公室牵头开展一次集中回访活动,通过采取电话回访、登门回访、抽查回访等多种形式,重点围绕全面了解服务企业情况,听取企业对涉企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汇总整理在服务企业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反馈局领导,并跟踪督促抓好整改,切实通过集中回访活动督导各科室、中心把“转作风、解难题、促发展”活动任务落实到位,实现由被动管理向主动服务转变。

三、推进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局里成立“五个一”活动领导小组,任组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任成员。开展“五个一”活动,是深化机关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科室、中心分管领导要强化职责,对活动的开展要负总责、亲自抓,带头参与、带头落实;要结合岗位特点,精心组织实施,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以此为载体,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树立部门和行业的良好形象;要注重抓好结合工作,把活动的开展与“解放思想、高点定位、提能增效、服务群众”主题活动、“让群众满意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2.强化典型带动。要通过媒体积极宣传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挖掘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好和社会满意度高的先进典型;对守法经营、自主创新的典型企业予以培植宣传。

3.健全长效机制。各科室、中心要坚持边开展活动、边总结经验、边完善制度,及时把服务企业、破解难题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实用管用、实效高效的长效机制,切实把“转作风、解难题、促发展”活动纳入规范化、常态化轨道,努力把打造成最适宜企业发展的城市、最吸引外商投资的城市、最具持续发展生命力的城市。

2016县物价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涉企检查工作计划 第四篇

2016年已经过去,这一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发改委(物价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年初确定的物价工作目标任务,认真履行物价管理职责,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较好地保持了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为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创造了良好的价格环境。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主要做了这几方面的事情:

一、2016年工作回顾

1、运用价格杠杆职能,强化价格监测调控,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和重要商品价格监控。围绕这个目标,我们将任务逐层分解,明确专人负责,开展价格监测工作,安排专人对粮食、食用油、肉、大众蔬菜等农副产品和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进行监测。坚持上市场采价,对所取得的各种价格信息进行、对比、汇总。每周一次上报市局和县政府领导。截止目前,我局的价格监测,覆盖了县城各主要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并形成价格分析报告,为县委、县政府及时准确把握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及时协调和疏导价格矛盾提供了依据。

搞好成本调查分析。着力开展了各项农产品成本常规及直报调查、农户存粮、购买农资、种粮意向等专项调查,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为农民增收提供信息。2016年上半年,针对市场生猪价格波动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情况,我局积极主动,通过深入农户、经销商、生猪定点屠宰场走访等形式,及时了解生猪存栏及价格波动原因,作出可行性分析,加强正面宣传报道,较好地缓解了群众的恐慌情绪,维护了市场物价的稳定。

2、履行价格监管职责,规范市场价费行为,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为稳定市场价格,我局在做好平时价格监管的同时,重点加强了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及民生价格的监管。今年4月,有群众反应“食盐价格是不是涨价了,1.30元1斤的食盐都没有卖”,我局接到举报后,积极与县盐业公司协调,增强食盐供应,稳定市场,另一方面,组织人员深入各大超市各食盐批发店巡查,及时对借机涨价的行为实行快动作、严处理,使普通食盐供应正常。

审慎把握政府定价项目,规范市场价费行为。对少数与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服务价格如水、电、气、经济适用房、交通等由政府制定的价格,从费用、成本上严格把关,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统筹协调,审慎出台。积极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涉农、涉企收费管理。及时落实上级《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精神,大力清理教育收费,规范中小学代收费行为,取消了上机费等多项代收费项目,减轻学生负担200多万元。3月底,我局对县幼儿园收取“兴趣班活动费”,作出了“取消项目、停止收费、退还用户、消除影响、深刻反思”的安排,至3月30日,已退还兴趣班活动费40986元。认真开展一年一度收费年审,加强对收费单位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票据使用情况和收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纠正了一些单位的乱收费行为。

【涉企检查工作计划】

3、突出价格服务职能,切实搞好统筹兼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全力支持小水电事业发展。严格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小水电上网电价测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省发改委《关于理顺县级电价规范电价规范电价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小水电上网电价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对我县部分水电站上网电价的测算和审核,并按规定程序上报,疏导了上网电价偏低的矛盾,促进了小水电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分析测算,审核了2016年经济适用房价格。

深入推进“规范价格工作行为深化年”活动。认真制定活动实施意见,制订《县物价局办事指南及审批流程》,召开定调价、检查、认证等3个条线工作办事指南及审批流程,进一步梳理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高服务效能。

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以县政府网站为平台,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以网络问政为督导,公布网络问政工作流程,明确各处室职责,不断提高价格工作的公信力。

根据物价指数上涨情况,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及特殊困难人群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南丰、黎川等周边县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一般劳务服务业价格、商品房价格、店面租金、餐饮业价格及相应的生产、供求情况进行了一次解剖麻雀式的全面调查,形成了《物价水平的调查及对策》、开展了物流领域乱收费专项治理、当前我县砂石市场价格调查、当前我县房屋建筑造价调查等,并形成调查报告。切实把稳控物价工作落到实处。

倾力搞好价格认证服务。去年全县共受理价格认证业务136件,标的额1亿3000多万元。其中刑事案件42件,标的额210万元;民事案件21件,标的额1100万元;行政案件15件,标的额1600万元;其他68件,标的额1亿元,为价格鉴证服务司法提供了客观依据,较好地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建设。同时,为确保刑事案件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经我局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获得30000元的刑事案件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工作经费,为有效开展刑事案件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

4、加强价格法制建设,强化价格监督检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深入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按照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的部署,重点组织开展了涉农价格、汽车客运票价、医药卫生服务价格、教育收费、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商品房价格、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等专项检查。上半年我县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2件,查处价格违法金额9.86万元。其中:退还用户7.3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52万元,罚款2.3万元。

切实搞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关于贯彻实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精神。4月,我局与县纪检委、县建设局、县房管局联合开展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巡查,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大力推进价格公共服务活动。印发了《推进明码标价倡议书》、《省规范商品零售经营者价格行为指南》等宣传材料1000份。

开展物流领域乱收费专项治理。从6月份开始,由我局牵头,县政府纠风办、县商行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物流局制定了我县《开展物流领域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了县级协调领导小组,有计划地推行物流领域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印发了《在全县开展物流领域乱收费专项整治联合检查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规定了检查目的、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的方法和工作步骤、以及检查工作要求,使我县物流领域乱收费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明码标价工作进一步提升,监管部门的行政行为得到切实规范,物流发展环境明显好转。建立了物流企业(市场经营管理单位或企业)自我约束乱收费的机制,建立主要经营货主(或入场经营摊主)自我保护机制,进一步推动县物流领域持续健康发展。

5、夯实价格工作基础,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塑造物价部门良好形象。

加强价格宣传调研。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栏、上街宣讲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价格法律法规知识,取得了群众对价格工作的进一步理解和支持。充分发挥“12358”举报电话作用。强化学习教育培训及机构建设。结合全县“效能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做学习型干部”活动、深入开展“怎么办、怎么干”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提高了物价队伍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各项主题活动也取得了明显效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撰写了《对物价消费水平的调查》、《县物价局关于整治机关工作作风的意见》、《县物价局关于价格管理情况的汇报》、《对我县餐饮业价格过高的情况调查》、《县物价局关于对第十六届县人大六次会议代表第48号“关于要求政府用行政手段调控市场菜价,降低物价水平的建议”的答复》。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当前影响物价水平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还比较多,部分群众的价格心理预期与实际有一定距离,对群众的价格宣传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是对市场价格趋势性研究的深度不够,起点不高,前瞻性不足,对基础性工作的推进力度不够。政府定价前的成本监审工作还未全面展开,在反欺诈、反垄断、反暴利等方面还有大量的工作有待于我们去做进一步的探索,在平抑物价、保持价格稳定、发挥参谋作用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二、2016年价格工作安排

为更好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及胡锦涛、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围绕建设富裕和谐秀美的奋斗目标,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作基本稳定,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既要保护农民利益,又要保障城镇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健全全市范围内社会保障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清费治乱减负,规范学前教育、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殡葬服务、加强有线电视收费监管,切实减轻群众生活负担。

2、健全完善价格调控监管手段,健全价格调控预案,防止价格异常波动,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提升价格应急监测预警能力,认真落实价格监测巡视、预警应急值班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价格正面宣传、正确舆论引导,严厉查处恶性炒作和价格欺诈。

3、坚决整顿市场价格秩序。切实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维护市场秩序,开展交通运输价格、垄断行业收费、医药价格、教育收费检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减轻群众负担。

4、推进价格改革,适当调整水电上网电价,促进水电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完善农业用水价格政策,推进农业用水综合政策,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

5、继续夯实基础工作。加强加强对公用事业、垄断性行业的成本监审;做好农产品生产成本调查工作。继续推进“价格公共服务”活动,开展价格公共服务“进学校”、“进商场”工作;发挥“12358”价格维权电话的作用;大力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规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行为;进一步加强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涉案财物价格鉴定,交通事故车物定损工作,服务司法、服务政府、服务社会。做好价格宣传和理论研究,进一步发挥《价格月刊》和价格视窗网站在价格宣传中的作用,正确引导社会心理预期。围绕“打好三大战役,建设幸福”主题,对照标杆找差距,振奋精神干事业,改进作风破难题,进一步凝聚和激发全局广大干部群众的智慧、激情和力量,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创先争优意识,大兴学习思考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团结协作之风和民主清廉之风;进一步提升科学发展能力、执行能力、创新能力、攻坚破难能力和做群众工作能力,切实解决当前工作作风中存在的“庸、懒、散”,“假、浮、蛮”,为政不廉的“私、奢、贪”等突出问题,实现全局干部作风明显改进;促进行政服务质量和行政审批效率显著提升以“慢不得、坐不住、等不起”的精神,引领思想大解放,推动作风大转变,谋求大发展,以新的境界、新的标准、新的干劲开创赶超崛起的新局面!

2016年煤矿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涉企检查工作计划 第五篇

为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格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检查责任,提高行政效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促进全市煤炭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市煤矿实际,特编制2016年煤矿安全监管执法计划。

一、编制思路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思想,坚持执法与服务、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执法活动为纽带,突出关闭退出、正规开采、瓦斯水害治理“三大攻坚战”和基础、质标、监管能力“三项建设”为重点,采取多种监管执法方法,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打击非法生产行为,促进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为全市煤炭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建立规范有序的煤矿行为安全生产秩序,确保全市煤矿安全生产。

三、编制依据

1.有关法律规定、政策规定

2.市煤炭局2016年煤炭工作重点

3.市煤炭局2016年干部职工分工情况

4.区内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四、编制原则

1、依据监管执法力量确定监管执法矿次。

2、监管的重点是事故多发煤矿和灾害严重煤矿。

五、工作量安排

1、安全监管执法日的确定

全年共52周,其中春节放假停产放假3周,国庆放假1周,可安排监管执法48周;每周制订预案及处理内务2天,上级安排其它工作1日,监管执法2日。全年可用监管执法日为96天。

2、监管执法矿次的确定

1个工作日执法检查1矿次,全局共两个组,全年监管执法192矿次,考虑到其它不确定因素,实际检查矿数按计算检查数的90%计算,全年检查煤矿173矿次。其中一季度(春节放假3周),计划30矿次;二季度48矿次;三季度48矿次;四季度47矿次。

六、监管执法活动安排

采取重点监管、专项监管、定期监管、联合执法相结合的方式,依法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

1、重点监管执法。依照煤矿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情况确定重点监管煤矿,重点监管煤矿除除正常安全大检查外,对其还需要增加2次检查和1次验收摘牌检查。(具体见附表1)

2、专项监管执法。把专项监管执法融入季度安全大检查及复查之中,根据辖区煤矿的生产特点及时段特征,在日常监管执法中一并进行,主要开展包括防治水、“一通三防”、机电运输、顶板管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等专项监管执法方面的内容。

3、定期监管执法。全年共组织四次安全大检查(一季度安全大检查和节后复产验收相结合)并进行复查,每月各组织一次打非治违工作。(具体见附表二)。

七、监管执法检查内容

1、煤矿打非治违方面,重点查处证照不齐非法生产、停产整顿煤矿未经验收非法组织生产、超能力生产等情况。

2、通风瓦斯方面,重点检查矿井通风系统是否完善,井下局部通风管理是否到位、瓦斯防治工作是否落实等情况。

3、水害防治方面,重点检查矿井是否进行水害调查、是否落实三线管理,是否进行探放水工作。

4、六大系统方面,重点检查系统是否完善,运行是否正常。

5、机电运输方面,重点检查是否仍在使用淘汰设备及设施设备运行管理情况。

6、顶板管理方面,重点检查支护改革情况。

7、推行正规化开采,重点检查煤矿是否实现正规开采。

8、安全培训方面,重点检查煤矿全员培训,安全生产管理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9、管理制度方面,重点检查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瓦斯检查制度等制度是否落实。

八、措施要求

1、严格执行计划。年度监管执法计划经局党组会议批准,报市分管领导认可,报煤炭局、煤监分局备案后,认真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和调整,因上级工作部署和不可预见的因素需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行文上报备案。每月根据年度计划安排和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编制月度工作计划。年度监管执法矿井数量和总矿次不得少于年计划规定要求。

2、严格坚持监管执法检查备案制度。严格执行市优化办涉企检查备案制度,每月监管执法检查必须在检查前经市优化办审批备案,检查后应将情况反馈给市优化办。

3、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与各级相关执法机构的协调配合,规范联合执法、信息交流机制,相互补位,形成合力;定期组织开展交流检查,提升监管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共同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4、优化监管执法环境。积极争取各级各部门各企业的支持和理解,营造良好的监管执法环境。加强监管执法装备建设,改善办公条件,提高现代化、信息法监管执法水平。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规范监管执法行为,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树立执法威信。

2016损害投资发展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涉企检查工作计划 第六篇

根据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入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市纪委《印发〈市纪委监察局关于督促开展损害投资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督促开展损害投资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开展专项整治“准、狠、韧”的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切实整治损害投资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努力打造优质高效的投资发展环境,为服务保障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范围对象

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三、整治重点

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对企业有执法检查权的部门、单位,紧紧围绕赣南苏区振兴发展,重点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和吃拿卡要等损害投资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

(一)集中整治乱收费问题。对已经明令取消或降低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仍按原定项目或标准收费;擅自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变更行政事业性收费范围、标准。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物价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二)集中整治乱罚款问题。对已经明令取消罚没项目,仍按原定项目罚没;擅自设立罚没项目;擅自变更罚没范围、标准;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在行政处罚中,不正确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权,不使用规定的罚款票据罚款。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法制科),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三)集中整治乱摊派问题。要求管理服务对象接受有偿服务、购买指定商品、报销个人费用,向管理服务对象摊派钱物、索要赞助;强迫管理服务对象做广告、订报刊,参加各类社团及各种培训班。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物价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四)集中整治乱检查问题。擅自进行执法检查,或超越管理权限、管辖范围进行检查,未按《县涉企检查审批备案制度》进行审批和备案开展检查。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法制科),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五)集中整治吃拿卡要问题。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在行政管理和执法检查中刁难服务对象,不作为、慢作为,“为官不为”和“庸懒散”,借机谋取私利,将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转移或委托给中介机构、行业协会进行,要求服务对象接受指定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的服务收费,对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的中介服务、收费行为监管不力;在被检查单位报销费用;接受服务对象吃请和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旅游、钓鱼等高消费娱乐活动等。督促检查不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改革,仍然窗口、单位两头受理;通过电子监察,监督检查不规范使用网上审批系统,不落实“并联审批”机制,体外循环等问题。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四、工作时间

9月下旬至11月30日。

五、工作措施

(一)自查自纠。9月22日至10月22日,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对自身损害投资发展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并多渠道、多形式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群众、企业等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查找“四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和吃拿卡要等方面的问题1个以上,进行自纠并建立问题台帐(详见附件一),逐个销号整改。在此基础上,梳理出本单位保留或取消的收费项目、行政执法事项,制定本单位的行政审批服务收费标准和所管理的中介机构(含从事中介业务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服务收费标准。各单位自查自纠的问题及梳理的事项,按附件一、二、三、四的填报样表进行填报,于10月22日前报相应的牵头责任单位,并报县纪委(径送行政中心615室县效能办)备案。

(二)清单公示。10月22日至31日,将保留和取消的收费项目,执法检查事项和符合条件的中介组织,分别由县发改委(物价局)和县政府办(法制科)、县编办在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重点抽查。县纪委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不力、搞形式、走过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问责。

(四)公开曝光。通过信访举报等方式受理社会各界对损害投资发展环境问题的投诉,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查处损害投资发展环境突出的典型问题的单位和人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警示教育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及其干部职工。

(五)健全制度。要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结合廉能风险防控,建立健全优化投资发展环境长效机制,把整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巩固成果,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市场秩序;加强效能监察,健全落实问责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损害投资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实施。各牵头责任单位要按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要求,明确责任领导,认真抓好所负责工作项目的推进落实。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的情况,于12月4日前报县纪委(径送县效能办)。

(二)强化结果运用。全县损害投资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将作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年度绩效管理考评的重要内容;作为个人评先评优、提拔重要的重用依据。对损害投资发展环境的人和事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以上就是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带给大家的精彩成考报名资源。想要了解更多《涉企检查工作计划》的朋友可以持续关注中国招生考试网,我们将会为你奉上最全最新鲜的成考报名内容哦! 中国招生考试网,因你而精彩。

相关热词搜索:涉企收费检查工作总结 涉企收费检查工作方案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涉企检查工作计划”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涉企检查工作计划"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wendang/gongzuojihua/577077.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