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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规划

2016-08-23 12:29:41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共6篇)危房改造计划贾豁乡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计划为了进一步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积极落实好相关政策措施,争取中央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及补助资金,合理安排我乡年度改造任务,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意见》(晋政发„2008‟25号,结合我乡实际作如下计划。一、基本情况贾豁乡位于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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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计划
农村危房改造规划 第一篇

贾豁乡2012年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积极落实好相关政策措施,争取中央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及补助资金,合理安排我乡年度改造任务,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意见》(晋政发„2008‟25号,结合我乡实际作如下计划。

一、基本情况

贾豁乡位于武乡县东部,总人口11158人,全乡24个行政村,58个自然村。2009年农村危房调查结果为2774户,房屋11096间,房屋面积2.4万平方米。调查出重度危房户416户,均需不同程度进行改造需要改造。在2010年、2011年两年完成80户改造任务的基础上,还剩余336户,可望上级明年解决70户,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全部改造完毕。

二、继续把握好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分期分批推进。根据困难群众的经济状况,按照先无房、危房户,后其他困难住房的要求,科学制订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规划。

因地制宜,分类分户解决。结合各村实际情况,既要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又要充分考虑各方的承受能力,区别不同对象和住房困难类型,按照旧房维修、危房改建、无房新建等不同类型逐户解决。

先易后难,满足安全居住。根据经济安全实用、节地节能节材的要求,要先易后难,坚持低标准起步,广范围覆盖,以满足安全适用的居住需求。

政府主导,社会多方参与。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的水平,要立足于农户自力更生,鼓励群众互帮互助,建立政府补助、住户投入、社会帮扶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机制。

节约用地,坚持一户一宅。解决农村困难群众新的住房后,应收回原宅基地,防止在解困工作中,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三、进一步明确工作

一是坚持加快发展。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要与加快城乡化进程相结合、与新型乡乡建设相结合、集约建设,节约土地,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更大空间。

二是坚持政府统筹。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统筹规划,统筹资源,统筹资金,统筹安排农村危房、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及环境建设。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以农民群众自我改造为主体,不搞“一刀切”,不搞行政命令。

四是坚持科学规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快村乡规划和农村建设用地挂钩规划编制,统筹安排农村住房及配套设施。

四、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成立以乡领导为组长,各村村长为成员的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危房改造工作由乡政府负总责,各村具体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村,确保按期完成。一月一上报,一季一通报,每年年底检查考核。

(三)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要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充分调动农民和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农村真正成为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发动企事业单位、社会

团体、民间组织和群众,通过开展帮扶和互助主动参与,为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二0一一年十一月

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农村危房改造规划 第二篇

XXXX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快农村牧区危房改造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旗2012年农村牧区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根据《xxxx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我旗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统筹城乡和社会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科学规划,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为目标。紧紧依靠群众,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积极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村民主体的原则:充分整合可用资源,加大推进力度,要充分尊重农户的意愿,调动农户自主建房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坚持科学规划、有序建设的原则:整村推进项目要符合村镇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房改造设计要求,做到一户一宅,建新拆旧。

3、坚持点线面相结合的原则:形成以整村推进建设为

示范点,发挥典型引路作用,以道路交通沿线两侧村庄整治为线,实现线上村容整洁的格局,以覆盖改造所有危房户为目标,最终达到全面开花的效果。

4、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整合资源并捆绑使用各项扶持“三农”的资金和优惠政策,有机结合宅基地置换、土地整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危房改造。

5、坚持政策公开,阳光操作的原则:规范操作规程,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张榜公示等方式,实行阳光操作,全过程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2012年全旗要完成xxxx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在总结前三年改造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方案,年内达到全部解决我旗农村贫困群体的危房安全问题。集中建设成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管理有序的新农村示范村,示范村建设总体上达到通路、通电、通广播、通自来水,实现道路硬化、街道净化、村庄绿化、庭院美化。

(一)、补助对象、标准与范围

补助对象与标准:

、补助对象。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为新建每户xxxx

元,修缮加固每户依情况而定。【农村危房改造规划】

改造范围:

1、距离中心村较远,发展条件差,基础设施配套困难,无发展潜力的村户。

【农村危房改造规划】

2、人口规模小,经济收入来源少的村户。

3、位于文物保护区、生态敏感区内的村户。

4、重点规划建设区域内的村户。

(二)、改造方式

1、抓好村庄规划,改造户较多的村庄必须编制村庄规划,统筹协调整合道路、供水、沼气、环保、改厕、扶贫开发等建设项目,提高项目的效益和效率。

2、集中连片建设为主,分散农户自建为辅:改造以促进人口聚集,改善困难群众居住环境为目的,按照整合城边村,建设中心村,合并弱小村、治理空心村,培育特色村,搬迁不宜居村的原则,实现人口向城镇集中,向中心村集中。

3、拟改造危房鉴定属(D级)的危房要拆除重建,属(C级)的危房要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房确有困难并且有代建意愿的,乡镇政府要统筹协调,帮助农户安排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一施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农村建设点的困难农户进行危房改造。

4、危房改造要做好五个结合:

与旧城镇改造和新区建设相结合:在旧城改造和新区建

设征地拆迁中,对符合危改条件的回迁农户给予危房补贴;

与工业园区、文物保护区建设相结合:在工业园区、重化工园区和遗址保护区开发征地拆迁中,对搬迁进城,新建购房符合危改条件的农户予以危房补贴;

与幸福院建设相结合:各乡镇单建或联建幸福院,解决五保户住房和养老问题;

与廉租房建设相结合:为进一步解决困难户购房困难,凡进城的农村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家庭享受危房补贴;

与集镇房地产开发项目相结合:鼓励集镇进行集镇改造和房地产开发,在集镇改造中被拆迁的且符合危改条件的农户购房回迁给予补贴;

与土地置换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继续推广完善新农村建设试点模式,每个镇建设2-3个新农村集中点;

与其他项目捆绑相结合:对于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家庭、每户补贴xxxx元仍无力建房的,乡镇政府可与其他项目捆绑结合,一并纳入新农村试点内统一建设。

(三)、改造内容与建设标准

1、集中连片建设区住宅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以内,建房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建房资金除每户补贴xxx元外,其余资金由建房户自筹解决。分散自建户按每户xxx元给予补助。

2、道路沿线村庄整治重点做好“改厕、改厨、改圈"的

三改工作以及村容村貌环境整治,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建设清洁圈舍,改善饲养环境,倡导农户卫生、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3、农房建筑节能示范是危房改造试点的重点内容之一,要点面结合,同步推进。要尽可能采用当地建筑材料和适用技术,开发符合农村实际的节能房设计与工法,优化采暖方式,推进可再生能源利用。引导组织农村建筑工匠和农民学习节能技术和建造管理,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同时要改进传统建造方法,推进农房建设技术进步,确保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

三、项目申报审批程序

1、农户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农村低保证明或残疾人特困证明、现有住房情况和危房照片等材料。

2、村委会评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评定是否属补助对象,并予以公示。评议认为符合补助对象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加盖公章后连同全部证明材料报镇人民政府。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乡镇人民政府审查。镇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必须组织工作人员入户核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

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计划
农村危房改造规划 第三篇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总体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问题为目标,以农民自筹为主,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不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农村危房改造规划】

坚持自愿自主的原则。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要把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要求贯穿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新建的住房要符合乡村规划,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

坚持整合资源的原则。各级政府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社会可用资金和新农村建设资金等,集中安排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

(三)目标任务。按照上级的统一安排,2016年全镇农村危房改造的任务是:11月底前,全县全面完成154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二、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资金管理

(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或无房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和因灾倒房户。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确定补助对象。

(二)补助标准。依据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补助标准。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无建房能力的分散供养五保户、除政府救济外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农村特困对象新建房屋,每户补助2万元。

2、农村低保户新建房屋,每户补助1万元。

3、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新建房屋,每户补助8000元。

4、其他贫困户新建房屋,每户补助3000元。

5、修缮加固的,根据房屋破损修缮程度每户补助2000-5000元。

6、因灾倒房户新建房屋的,根据贫困类型参照上述1-3类标准执行。

(三)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专项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设立专门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账户,集中管理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原则上按工程进度直接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给农户。设立农村危房改造投诉电话(电话号码0737-8562218)定期组织人员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三、实施要求

(一)改造方式。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非政府包建的改造后农户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危房改造原则上以农民自建为主,以分散分户建设为主。农民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当地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民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危房改造任务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可将危房改造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通过整合新农村建设等方面资金,定点连片建设。对无房或居住在危房的分散供养五保户可以村为单位建“五保之家”。

(二)改造标准。

1.建筑面积: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纳入政府补助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为1人户30平方米左右,2人户40平方米左右,3人户60平方米左右。

2.房屋结构:应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住房主体为砖混(木)结构,并设置构造柱、圈梁等抗震构造设施。室内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墙面粉饰,房屋顶部至少要用竹(木)板封闭。选址要避免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雷击等气象、地质灾害多发的地点及采矿塌陷区。【农村危房改造规划】

3.配套设施:有厨房、卫生间,有进出道路,照明用电入户,饮用水方便,家具及其他生活设施基本齐全,能满足居住对象基本生活需要。

4.设立标识: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全省统一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标识。

(三)技术服务。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者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建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镇村两级相关工作人员要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关键施工阶段,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抗震安全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现场记录。民政部门要加强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人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要组织协调主要建筑材料的生产、采购与运输,并免费提供建材质量检测服务。村镇建设、房产及国土等部门要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对不按设计施工、偷工减料、违规建设,造成重大质量隐患的,要依法从严查处。

(四)档案管理。民政部门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建村函〔2016〕168号)和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农危办发〔2016〕2号)要求,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危房鉴定、公示、协议、竣工验收表等材料。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录入情况及相关数据是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和依据。2016年9月20日前,各村要将危改对象基本信息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系统,并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更新进展情况,确保及时、全面、真实地反映工程进度。2016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录入工作。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农村危房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督查,定期通报。

四、项目实施和管理

(一)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各村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全面开展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无房的核定、统计工作,逐村逐户鉴定危房,核查无房户,建立台账。

(二)严格程序、确定对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审批。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镇人民政府要组织与获批准危房改造的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具体建房要求、补助标准和开工、竣工时间,让户主签字,做好施工准备。

(三)制定方案、组织实施。镇人民政府认真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各村要在2016年8月30日前将危改对象落实到户,11月底前,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要全部竣工,确保建房户春节前入住新居。

(四)加强监督检查、搞好考核验收。镇人民政府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各村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资金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进度月报制度。12月1日前,民政部门要将年度总结报告和总体验收申请分别报上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迎接上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2月上旬对各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的检查验收。12月底前,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上级民政部门提交总结报告。

五、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构。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需要,镇人民政府调整充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人员抓好项目的组织实施。

(二)明确工作职责。镇农村危房改建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民政、村镇建设站、财政等部门负责做好危房改造计划安排、补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和认定、项目工程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和牵头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村镇建设站及房产部门负责抓好农村危房的技术鉴定、项目规划选址、住房方案设计、施工质量指导和房屋产权管理。民政、村镇建设、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年度投资计划,积极争取中央投资补助。财政部门会同民政、住房和村镇建设等部门负责危房改造资金的筹措和拨付,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合理安排工作经费。国土资源部门配合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的选址及用地报批,指导废弃宅基地的土地整理、复垦。林业部门负责为有林木的危改户解决建房用材采伐指标。银信部门负责对危房改造对象贷款进行支持。扶贫部门负责提供贫困地区扶贫对象户住房困难情况,协助落实贫困地区扶贫对象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交通部门负责协助和指导有危房改造任务村庄的道路建设。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失职、渎职和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残联负责搜集反映贫困残疾人住房困难情况,协助民政部门做好残疾人危房改造对象的调查摸底和认定。统计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完成情况的统计数据评估认定。环保、水利、农业、卫生、民族事务等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尤其是对危房改造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沼气建设、改水改厕、人畜粪便管理、产业发展等给予倾斜支持。

(三)拓宽筹资渠道。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各级政府补助为辅,通过银行信贷、社会捐助、政策减免、邻里互助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财政部门要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调整支出结构,安排农村危房改造所需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要与新农村建设、扶贫安居、库区移民、生态移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异地扶贫搬迁、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村级“五保之家”建设等项目和资金有机结合,整合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已经补助并实施完成的,要避免重复补助。

(四)落实地方责任。镇人民政府是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房改造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和负责具体实施。并将农村危房改造列入为民办实事和绩效考核的内容,纳入对各村(社区)目标管理考核内容。镇与村层层签订责任状。政府按联村责任制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办法,落实责任制。

(五)制定优惠政策。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享受1万-3万元贴息贷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16〕28号)有关要求,不得向农户收取测量费、宅基地审批工本费、育林基金、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农村危房改造和建设相关经营服务性收费由当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购买,不得向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收取。耕地占用税按照适用税额减半征收。

(六)开展帮扶助困。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发动亲帮亲、邻帮邻,调动村、组积极性,开展社会互助,动员机关单位、工商企业、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帮助农村困难农户进行危房改造。

(七)加强舆论宣传。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大力宣传工作进展情况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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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关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规划的报告
农村危房改造规划 第四篇

关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规划的报告市教育局、市计委、市财政局、市扶贫办:渑池县地处豫西丘陵山区,全县总面积1368平方公里,总人口33.2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6.67万人。2015年,全县财政总收入15572万元,财政总支出31167万元,其中教育支出6663万元,占21.38%。全县中小学240所,在校学生55871人,其中农村中小学212所,在校学生42914人;中小学校舍建筑面积362974平方米,其中农村241650平方米。截止2015年11月25日,全县中小学校舍危房面积40939平方米。其中B级4717平方米,C级7561平方米,D级28661平方米,涉及项目学校97所。一、总体规划及分年度实施计划按照2015年全部解决我县农村现有中小学危房的总体目标,从2015年至2015年全县计划改造完成现有的40939平方米危房,规划建筑面积51522.63平方米,危改工程总投资测算2261.0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50万元、省级专款127万元,县级专项资金300万元,其它渠道筹资1584.05万元。拟改造B级危房4717平方米,总投资194.03万元,其中县级专项30万元,其它164.03万元;改造C级危房7561平方米,总投资325.78万元,其中县级专项123万元,其它202.78万元;改造D级危房28661平方米,总投资1741.2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50万元、省级专款127万元,县级专项147万元,其它1217.24万元。分年度实施计划如下:2015年规划建筑面积22676.63平方米,改造危房面积17423平方米,其中B级2372平方米,C级2495平方米,D级12556平方米,总投资1000.7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80万元、省级专款43万元,县级专项100万元,其它677.75万元,危房改造工程项目学校39所。2015年规划建筑面积19073平方米,改造危房面积15410平方米,其中B级1216平方米,C级3026平方米,D级11168平方米,总投资765.6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0万元、省级专款31万元,县级专项100万元,其它564.65万元,危房改造工程项目学校39所。2015年规划建筑面积9773平方米,改造危房面积8106平方米,其中B级11292平方米,C级2040平方米,D级4937平方米,总投资494.65万元,其中中央、省级专款53万元,县级专项100万元,其它341.65万元,危房改造工程项目学校19所。分年度实施计划按危房等级分类情况见附表。二、危房改造规划总体思路我县现有农村中小学危房面积40939平方米,其中D级危房28661平方米,占70%。改造D级危房是我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的重中之重。因此,我县危房改造的总体思路是:以D级危房改造为重点,兼顾改造B、C级危房,力争用三年时间全部消灭农村中小学现有危房。在时间安排上,2015年、2015年是全县危房改造的攻坚年,将集中解决急需解决的32833平方米危房,占危房面积的80.2%,其中D级危房23724平方米,资金投放总量达1766.4万元,占全部危改资金2261.05万元的78.1%。2015年我县农村中小学危改工作将全部结束,安排改造任务8106平方米,其中D级危房4937平方米。三、工程总投资测算依据的说明由于全县B、C级危房所占的比例小,而且大部分是D级危房的附属设施,只能和D级危房一并拆除改造,因此改造B、C级危房的平米造价并不能降低。D级危房大多需推倒重建,重建面积均大于原危房面积。基于以上考虑,再加上原材料涨价等因素,我们测算的全县农村中小学B级危房改造平米造价411元,C级危房改造平米造价431元,D级危房改造平米造价为608元。四、建立中小学危房改造投入保障机制的重要措施根据测算,我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总投资需要2261.05万元,除中央资金250万元、省专项资金127万元之外,剩余1884.05万元,县财政将安排300万元。为了确保危改资金到位,我们将采取如下主要措施:(一)根据渑政【2015】4号文件《渑池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县财政从2015至2015年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将安排100—120万元资金,用于危房改造专项资金。(二)对于当年新增加的中小学危房,将根据一事一议的原则,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动用机动财力,做到新增多少,消除多少。(三)县财政局、计委、扶贫办、教体局四部门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争取中央、省级资金按时到位,并管好用好这部分资金,充分发挥上级资金的带动效应。(四)在确保各级政府投入资金的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在不增加群众负担的前提下,积极开辟其它渠道,动员各方力量,捐资助学,广泛筹集社会闲散资金,弥补危改工程资金的不足,加快中小学危房改造的步伐。(五)县政府成立了全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成立相应组织,以加强对全县危改工作的领导。同时,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目标责任书,建立危房改造督查机制,确保我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任务得到落实。特此报告,请予审核。附:危房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2015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农村危房改造规划 第五篇

第1篇: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危房改造实施3年来,青海省已有超过43万农牧民告别危旧房,喜迁新居,探索出农牧区绿色发展、统筹发展、和谐发展的新路径。

“节能炕,封廊窗,住进新房喜洋洋”

寒风萧瑟,朔雪飘零,青海黄南藏族自治州夜晚气温已达零下10摄氏度,而这个州同仁县加吾乡吉仓村藏族牧民华青加家的新房内却热乎乎的。这源于政府在危改房里推行的一项新型节能技术。

“过去我们住的是土坯房,夏天漏雨,冬天漏风。政府补助近两万元帮忙盖的3间新房,对我们来说,就是‘暖心房’‘幸福房’,住着舒服,大冬天也不怕着凉。”45岁的华青加满心欢喜地说。

华青加领着记者参观了新居里的“节能炕”。这种炕距离地面8至10公分,可防止热量散发,节省了燃料,提高了取暖温度,而烟雾通过烟囱排放出去,可有效避免往常暖炕易发的空气污染。

与华青加一样,两年多来青海农牧区完成政府投资20.8亿多元,已有11万余户、逾43万名困难群众告别危旧房,乔迁新居。青海省民政厅危房改造办公室主任耿晓弟说,自工程实施以来,青海就瞄准节能技术和产品,积极推进危房改造的“绿色发展”。结合互助土族自治县的试点经验,把借鉴其他省区的节能热炕和太阳能暖廊技术引入危房改造工程建设中,努力达到“安全、节能、环保、实用”的目标。

特别是今年以来,青海省西宁市和海东地区制订出台政策,要求每个危改户必须推广使用两项节能技术的一或两项。其他地区借鉴西宁市和海东地区的做法,加大对两项节能技术,尤其是太阳能暖廊技术的推广应用。据统计,今年青海危房改造户中采取上述节能技术的共有4.3万余户,占到了总户数的75%。群众自编歌谣赞道:“节能炕,封廊窗,住进新房喜洋洋……”

“授人鱼”还要“授人以渔”

有了安全实用的新家后,如果后续产业跟不上,守着新房也是穷。为此,青海部分地区大胆创新工作思路,在农牧区危房改造工程建设中,更多地注入了“授人鱼不如授人以渔”的思维,帮助困难群众脱贫致富,安居乐业。

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尕让乡是省定贫困乡,也是省会西宁通往海南州南部三县和青南地区的咽喉要道。过去,西久公路(西宁-久治)湟贵段沿线尕让乡蓆芨滩等村的群众想在自家门前的公路边盖房经商,但苦于缺乏资金难以施行。自去年开始,贵德县相关部门对尕让乡困难群众除实施危房改造外,还给予其他惠农项目和资金,并按照群众个人意愿,引导、鼓励他们在公路边盖商用房,经营芦苇花枕头、花椒壳枕头、无公害辣椒等特色产品。

“在政府的大力帮扶下,我家在靠近黄河湿地的公路旁建造7间新房经营芦花枕头,去年凭这一项创收1万6千元,今年发展势头更好。”尕让乡蓆芨滩村50岁的村民卜有芬说。

尕让乡乡长许建昌介绍说,在享受危房改造等惠民政策后,不少困难群众开始着手操办“农家乐”等后续产业项目,还把子女送到西宁、兰州等地学习烹饪技能,现在这已成为他们脱贫致富的新门道。

“我县按照整村推进的要求实施危房改造工程,集中精力把西久公路贵德段建造成为展示民俗生态的‘风情线’,助推旅游发展的‘景观线’,带动经济建设的‘动力线’,以及造福沿线群众的‘富民线’。”贵德县副县长才让说。

破解“只见新房、不见新村”怪圈

2015年以来,青海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将危房改造纳入“千村建设、百村示范”工程中,并与游牧民定居工程、小城镇建设、地质灾害搬迁、农村奖励性住房等项目统筹结合,系统实施,真正解决了“只见新房、不见新村”的问题。

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龙羊峡乡把危房改造与库区移民搬迁项目紧密结合,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最高补助标准达到5.5万元,一步到位建成了一批移民新村。

在危房改造中,青海省湟源县从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入手,整合资源,整体搬迁,推动新农村建设。这个县在规划的引领下将浅脑山区4乡6村320户农民,按照土地、生产和生活“三集中”的要求,开展整村推进和异地扶贫搬迁,在县城周边为他们盖起新的平房和楼房,并扶持搞起“农家乐”、高智能温室、皮绣制作和昆仑玉加工等产业,当前集生产、生活、休闲为一体的新型农村雏形已基本形成。

据初步统计,今年青海累计落实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11.1亿元,带动社会和农牧民仅用于建房方面的直接投资就达到17.8亿元,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

青海省民政厅厅长更阳告诉记者,两年多来,青海边摸索、边实践、边总结,不断完善和丰富危房改造的政策和内涵,有力支撑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推动农牧区经济社会绿色发展、统筹发展、和谐发展。

根据相关规划,“十二五”期间,青海将完成55万户农牧区住房建设任务。围绕这一目标,该省将进一步加大危房改造工程建设力度,从明年开始,根据国家下达任务,结合农牧区实际情况,每年将按4.5万至5万户的规模安排危房改造项目。

第2篇:县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去年9月份以来,在中央、省、市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紧紧围绕“一个目标”,重点突出“两个倾斜”,严格把握“三个环节”,重点抓好“四项管理”,坚持落实“五项原则”,坚决狠抓“六个到位”,至春节前,我县9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已全面结束,其中建房竣工835户,维修竣工65户。共发放补助资金1137.05万元,农户自筹建房资金2935.7万元,县、乡(镇)财政配套资金78.4万元。绝大多数农改户春节前搬进了舒适、安全的新居,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2015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紧扣“一个目标”

我县是西部扶贫开发政策延伸县,2015年,被新增列入全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县,全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900户,对于我县农村困难群众改善住房条件,是一次千载难逢的机遇,特别是遭受了“7、13”特大洪涝灾害,部分农民住房受到了严重损毁,农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受到了影响,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已迫在眉睫。9月份省下达了任务后,县委县政府立即召开会议,及时向各乡(镇)下达了计划任务,争取早动工、早完工、早入住,并与各乡(镇)签订了工作责任状,要求在12月底改造任务全面完成,这是钢指标,硬任务。县委县政府明确要求,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是一项政治任务、民心工程,是各乡(镇)党委、政府“两个一把手”工程,工程完成得好坏与具体分管抓落实的领导业绩直接挂钩,与各乡镇全年工作考评考核挂钩,考评结果列“倒数三位”的乡(镇)不得评先评优。通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突出“两个倾斜”

按照“最困难群众,最危险房屋”的改造原则,我县2015年落实任务重点向重灾区,重点向边远山区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特困户倾斜,大港镇、鸣山乡、中馆镇、土塘镇的改造任务占全县任务近1/3。确定对象注意轻重缓急,真正做到“雪中送炭”,体现惠民工程的价值所在。政府把最要紧的地方考虑在首位,切实为民解决困难,极大地调动了困难群众重建家园的积极性,同时增强了干部把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办好,办实的信心。

三、把握“三个环节”

(一)加大发动舆论宣传工作。开展工作,舆论在先,全县各级组织自开展工作以来,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通过召开会议、书写标语、办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让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让群众满意,这是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根本要求。

(二)合理确定补助对象和标准。各乡(镇)、村委会在确定对象时,严格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级集体评议,乡(镇)把关审核、县级审批、三榜公示”五个程序进行,坚持公正公平,阳光操作。严肃查处优亲厚友的现象,凡涉及到干部亲戚朋友一律严格审查,出现上访一律取消,群众有异议概不安排。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结果全部在村小组、村级公示栏进行公示,我县同时在《今日》公示了所有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名单,接受群众监督,防止”该改的没改,不该改的却改了“的不公平现象发生。严格补助标准,因灾倒房重建属五保户、低保户补助2万元,一般贫困户补助1.5万元;危房改造新建重建对象属五保、低保户补助1.3万元,困难残疾户补助1.8万元,一般贫困户补助1.1万元;维修加固补助不超过1500元。严禁乡(镇)、村、组擅自更改发放补助资金。

(三)强力推进工程进度。我县从9月份才全面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到工程全面结束不到三个月时间,各乡(镇)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序,强力推进。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工程进度评比检查,评比结果在全县通报,对工作不力的乡(镇)领导由县长进行诫勉谈话。分管副县长,主要成员单位领导亲自到各乡(镇)督察指导,各乡(镇)主要领导亲自过问,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工程进度。

四、抓好“四项管理“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城建部门负责抓质量管理,组织建筑工匠进行技术培训,提供建筑设计方案,由建筑质量检测中心派人到工地进行抽样检查,每个乡(镇)派1名建筑工程技术骨干负责指导和质量验收,保证建房质量,防止“新房变危房”现象的发生。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是由各级政府、各部门共同筹集的,对财政来说是尽了最大的努力,对于农户是“一生的积蓄,一辈子的事情”。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负责资金管理使用,研究制订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规定要求,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纳入“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实行分户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实行资金“一卡通”社会化发放,保证项目动工时先预付50%的补助资金,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补助资金余额。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负责档案管理和电子信息系统的录入工作,档案资料做到一户一档,并将各户资料分类别,按次序入档,对不同类别的建房对象的材料分别作了统一规定,保证了档案资料规范统一,准确有序。物价部门配合乡(镇)进行建材市场价格管理,统一出面协调,防止建材商哄抬物价,投机倒把,牟取暴利,有效地控制了损害群众利益现象的发生。

五、坚持“五项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求改造后的房屋只需要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条件,应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将农村困难户建房经济压力降到最低点。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二)坚持公平公正,阳光操作的原则。县、乡(镇)、村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坚持公开政策,公开申请,公开程序和公开结果,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监督。

(三)坚持群众自愿、自建为主的原则。农户在危房改造申请过程中坚持自愿,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优先安排积极性高的困难群众先改造。改造房屋以农户自建为主,对建房却有困难的由政府、村民委委会统筹协调,委托直系亲属代建。

(四)坚持节约用地,原地重建的原则。要求农户尽量原址翻建,做到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异地新建尽量安排在空闲地、荒坡地进行建设。

(五)坚持统筹协调,整合资金的原则。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将农业、水利、民政、发改、建设、交通、广播电视、文化、水电等部门的项目资金有机整合,集中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为农改户提供更多的支持。

六、确保“六个到位”

一是领导到位。层层抓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按照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要求,县级负主要责任,乡(镇)负直接责任,村级负具体责任,各级领导亲自过问,个个肩上有压力,人人工作有安排。

二是机构到位。县、乡(镇)、村都成立了工作领导机构,县级机构由县长担任组长,分管城建,民政的副县长担任副组长,各成员单位统一协调,积极配合。乡(镇)长为乡(镇)机构第一责任人,分管民政的领导抓落实。各村委会由村党支部书记负总责。

三是人员到位。各级组织都抽调了专班人马负责此项工作的实施,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从城建、民政、财政、残联、房管各抽调了一名业务骨干集中办公,乡(镇)民政所具体负责各乡(镇)工作的开展。村干部落实、分村包干、包干到户、责任到人的工作措施。

四是保障到位。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办公经费全部由县财政、乡(镇)财政统筹预算进行配套。各部门通力协作,积极配合,在房屋鉴定、统一督查、验收等工作中,要物给物,要人给人,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五是措施到位。除制订了各项管理监督制度和严格的操作程序外,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还建立了各成员单位挂点督查制度,每个成员单位挂点督查到乡(镇)。

六是工作到位。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切实履职,在工作中积极开展“一帮一”活动,有钱出钱,有力给力,2015年,我县帮挂单位为特困户筹集帮扶资金共22.5万元,确保不出现一户因经济原因停建,坚决杜绝“半塌子”工程。乡(镇)、村采取担保赊购建材、统一协调组织技术工人等方式进行帮扶,保证了困难户建房工作顺利开展。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德政工程,党和政府的关心如春风化雨、润雨无声,2015年,我县900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切实解决了247户因水灾倒房困难群众的居住问题,让390户农村五保、低保户和残疾人家庭重新住上了新居,解决了263户特困户因建房资金不足的燃眉之急。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实施,彻底杜绝了农村贫困户因房屋陈旧而造成的安全危害,对于维护农村长治久安,统筹城乡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着十分积极地意义。通过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不仅改善了农村困难群众居住、生活生产问题,而且让一部分困难群众有更多精力投入到美好生活建设中去,让他们尽早脱贫致富,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缩小贫富差距有着十分积极地意义。通过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村容村貌,促进生态发展,让更多农村老百姓告别贫困,享受着今天农村面貌变新带来的美好生活。“危房变新谢党恩,新房新屋全家喜”,党和政府的好政策,干部亲力亲为办实事让百姓喜在眉头、乐在心里。

过去的成绩成为今天动力,在“十二五”规划期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将面临着更繁重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扎实工作。我们要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勇敢面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进一步改善工作中的薄落环节,积极开展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把这一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办好、办实。

第3篇:芮城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芮城县位于山西省最南端,辖7镇3乡,172个行政村,总人口39万,国土面积1176平方公里。今年,我县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是700户,我们以芮政发[2015]51号制定了《芮城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县、乡(镇)、村三级对农村困难群众中的住房困难户进行调查、摸底、公示、审查,严格程序,公平、公开、公正的确定危房改造对象,精心组织施工,严把工程质量,同时加强档案管理,确保一户一档,档案资料全面、真实、准确。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工作中,我们要求严把标准,杜绝空户、漏户现象发生,确保把这一民生工程办好、办实,让居住在危房中或无房的困难群众享受到党和政府的阳光温暖。目前,我县的7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已全部完成,体现了党和政府关注弱势群体、关爱贫困家庭、关心困难群众的真情厚爱,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一、基本情况与成效

近年来,我县共完成800户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完成投资2725万元,这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举措,凝聚了干群关系,拉近了干部与群众的距离,党和政府在老百姓心中的威望提高了,更加促进了危房改造工作的开展。

二、做法和经验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我县成立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城建、民政、残联、财政、国土以及10个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建立定期协调会议制度,具体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考核。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局,主任由住建jú长兼任,负责危房改造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和组织等相关事宜,负责确定住房困难户以及危房改造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办理领导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深入调研,摸清底子,制定危房改造计划

各乡镇认真搞好调查研究,摸清住房困难情况,按照家庭住房困难程度排出危房改造先后顺序,扎实做好前期工作,住建局在全面、准确掌握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情况的基础上,坚持“分期分批推进、分户分类实施”的原则,依据农村困难群众“安全、适用、经济”的居住标准,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制订危房改造工作的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

(三)严格程序,认真审查,公平、公开、公正的确定危房改造对象

住建局抽调5名班子成员,每人负责两个乡镇,对全县摸底调查上来的1300余户农村贫困户中的住房困难户进行调查确认,综合各乡(镇)农户数及困难户摸底调查情况两个因素,将危房改造任务分配到各乡(镇)。危房改造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各乡(镇)在上报危房改造对象户时,可根据乡(镇)具体情况上浮分配任务户数的10%—15%左右,凡能在8月10日前动工建设的,列入今年危房改造计划内,不能在8月10日前动工建设的,将根据开工建设时间的先后顺序,列入下年的危房改造计划。在危房改造对象确定中,我们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委评议——乡(镇)审查——县复查核准”的程序实施。同时严格了公示、监督制度,欢迎广大群众对村、乡(镇)、县领导组总共三次公示的程序及内容进行监督,真正把危房改造政策落实到最困难的群众中,使全县广大困难户都能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四)精心组织,严把质量,确保进度

具体施工中,由于村庄多,困难户分散,点多面广,我们要求各乡(镇)择优选择施工人员,全权负责工程现场管理,住建局质监站不定期进行质量监督,对困难户建房的防震抗震措施进行指导,认真组织施工,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如今改造房屋已全部竣工。在危房改造实施过程中的好人好事也不胜枚举。阳城镇常村的赵怀忠,今年44岁,常年居住在危窑中,仅靠土地的微薄收入,镇村干部帮助他联系砖料和泥瓦匠,新房竣工后,在新房前久久站立的赵怀忠,喃喃自语:“没想到,政府帮我盖起了新房子,我真是有福之人啊!”。陌南镇韩家村的韩旭生,本人是残疾,老伴常年有病,家庭极为困难,在危房改造前还住在解放前所修的窑洞中。虽然给了他危房改造的名额,但单靠自己还是不能盖起房子。党委书记杜步奇得知此事后,亲自到现场查看,号召韩家村党员干部义务劳动,帮助他们渡过难关,盖起了新房。每次提及此事,韩旭光都热泪盈眶,直夸党的政策好。因前段时间雨水较大,学张乡杜家村村民杜海东,九月十四日其土木结构房屋在晚上八时许突然倒塌,当时其正在上初二的女儿正在房内学习看书,被压在废墟中,当时乡党委书记杨小召、乡长张云鹏及机关干部第一时间到达出事现场,消防队战士及时到场,终于在晚上九时许救出压在废墟下的女儿,县委王正风书记得知情况后,也在第二天亲自到杜海东家中看望慰问,并询问受灾情况,乡党委政府当即决定将杜海东作为今年危房改造对象进行补助,杜海东表示一定尽快开展生产自救,及时拆除旧房,并在验收前及时完工,现其新修房屋已竣工。董旭光县长在检查危房改造工作时,结合存在的问题明确表示,对于个别特困户除组织亲朋和各级帮助外,县财政再拿出专款予以扶持,彻底解决好危房问题,促进了这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加强农户档案管理

我们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地做好农户档案的信息采集、录入上报及纸质档案的管理工作,县财政专门拨付10万元工作经费,用于危房改造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系统相关数据、照片的采集录入工作。分管县长张自刚在听取危房改造工作汇报时也多次提到:一定要加强危房改造的档案管理,确保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分户归档,规范有关信息管理。

(六)严把验收标准,严格验收程序

我们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一定要认真负责,组织验收,严把标准,严格程序,同时将验收合格的危房改造户的惠农卡和身份证复印件(惠农卡和身份证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一并交回县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确保惠农卡姓名、危房改造户姓名及身份证姓名一致,避免危房改造补贴发放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七)资金发放

我县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及芮政发[2015]51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把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拨付资金直接打入危房改造户的惠农卡中,增加了危房改造补贴资金的透明度,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专项使用。受益的困难群众深受感动,发自内心感激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的关心和帮助,采取各种方式表达感恩之情(

三、存在不足

个别农户危房改造有超面积现象。个别农户危房改造时,亲戚朋友帮忙,有子女即将结婚及家中三代人等不同原因,面积超大到80—90平方米,验收过程中,定为不合格将会引起上访事件,定为合格将与政策有偏差。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1、广泛宣传,引导困难群众建设“安全、适用、经济”住房。

2、强化乡(镇)、村职能,加强调研,科学编制危房改造规划,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动员全社会力量,确保“十二五”期间完成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让我县困难群众彻底告别住危房的历史,真正住上安全房、满意房,过上好日子,构建农村和谐社会。

第4篇:关于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总结

2015年,紫溪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紫溪乡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从根本上改善了部分农民的居住条件,现将紫溪乡201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自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紫溪乡地处川陕结合部,辖5个行政村,21个村民小组。2015年末,全乡总户数553户,总人口2241人,总面积39。6平方公里,有耕地面积2715亩,主产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经济作物以核桃、板栗为主。境内山高坡陡,沟壑纵横,最低海拔773米,最高海拔2490米,高山气候明显,无霜期仅为230天。群众居住环境恶劣,生存条件极差,自然灾害频繁。

二、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情况

市政府下达紫溪乡2015年第五批农村危房改造任务7户,2015年危房改造任务13户,全部为其它贫困户,通过村民一事一议,逐户核查,张榜公示,确定了危房改造农户。在危房改造中,上级补助资金15万元,群众自筹79。56万元,动工率为100%,竣工率100%。此次改造之后紫溪乡还有危房户25户,总人口102人,危房72间,其中,分散供养的五保户3户3人;农村低保户11户45人;一般困难户11户54人。

三、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各级职责。紫溪乡把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列为乡政府的主要工作之一,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乡财政、民政、国土林业和驻村干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协调指挥。同时,制定印发《紫溪乡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签订责任书,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加强宣传,发挥群众主体作用。通过广泛宣传,召开了两次乡村干部会、并且还召开了20户危房改造对象参加的会议,并且将建房标准给每户发了一份,各村也召开了村民代表会、群众会、进村入户等方式,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让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家喻户晓,让广大农民群众自愿进行危房改造。通过大量的思想工作和政策宣传,积极协调帮助解决建房户的实际困难,协调贷款27。53万元,激发了他们积极投身农村危房改造的热情,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三是注重审核,选准危改对象。在确定危房改造对象上,实行阳光操作,始终把调查摸底和对象确定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委会和驻村干部调查核实、村民小组会议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张榜公示、乡政府审核申报”五个程序进行。对象审定后,分别对每户农户家庭的经济状况等认真分析研究,根据统一的标准,确定了“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和一般户四种类型。

四是科学规划,突出地方特色。本着“先规划、后建设、有特色”的原则,从改善人居环境、改变农村面貌的实际出发,把农村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整合资源、扶持群众发展生产相结合,与乡村规划和环境整治相结合,与通电、通路、通水、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相结合。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推进中,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着力风貌打造。

五是加强督促,注重质量监管。始终把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制定危改工作督查方案,成立危改工作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危改工作进行督查,对施工中发现的质量不符合设计标准的建房点,要求建房户限期整改确保了工程进度和质量。

六是建立信息档案,完善危改资料。按照上级精神,紫溪乡建立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数据资料档案库,由专人负责,做到完整、真实、准确。认真做好项目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像)的收集,分类存档工作。

四、工作成效

一是改善了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按照现在的改造速度,坚持5—10年将有效解决农村的危房,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将得到极大的改善,困难群众基本可以告别危房,因自然灾害而发生居住不安全的情况将有效减少,实施危房改造是一项德政工程,是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一项民心工程。

二是引领和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与改造村容村貌相结合、与实施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相结合、与拓宽乡村道路、改善人畜饮水、美化环境、农村卫生和农村文化等生产和社会事业

发展相结合,有力地推动了新农村建设。

三是转变了农村群众的居住观念。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紫溪乡农村住房从建房面积、质量、美观等方面都比较滞后,与时代发展不相适应,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以来,有力地促进了群众的建房观念的转变,极大的调动了农村建房的积极性,农村有一定经济条件的农民参照生态文明家园图纸和标准建造房屋。

四是激发了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信心和决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解决了群众想建房而又资金不足难题,缓解了群众建房资金压力,可以把有限的资金用于发展生产,激发了群众发展经济、投入小康社会建设的热情。

五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帮助群众解决建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群众从中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老百姓变富裕了,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提高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

五、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是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少,项目投入单一。有的危改户自身积累较少,加上本级财力有限,危改资金不足部分难以解决。

二是农村危房改造指标少。许多需要改造的危房得不到资金支持,从而难以启动改造。

紫溪乡2015年度危房改造工作已按照上级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但紫溪乡属典型高寒偏远乡镇之一,群众居住条件十分恶劣,仍有一部分困难群众居住在危房中,严重威胁着困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紫溪乡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危房改造力度,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15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农村危房改造规划 第六篇

第1篇: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献县县委办公室转发的出台《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意见》的通知,高官乡党委政府对照《意见》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经党委会研究决定用三年时间,对全乡21个行政村面貌进行配套改造、整体提升。

一、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重大意义

对农村实施配套改造、整体提升是一场深刻的革命,直接关系到农民生活质量能否大幅度提高,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能否如期实现,关系到党执政的群众基础能否巩固和加强,意义重大而深远。

加快改变农村落后面貌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迫切需要;是着力改善“两个环境”的迫切需要;是革新农民生活方式、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是扩内需、保增长的迫切需要。

二、总体要求

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八届五次全会安排部署为指导,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目标,大力实施“环境整治、民居改造、设施配套、服务提升、生态建设”五大工程,保持田园风光,增加现代设施,绿化村落庭院,传承优秀文化,加快打造“环境整治、民居改造、设施配套、服务提升、生态建设”的现代农村。并坚持规划引领、示范带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标本兼治、量力而行;改革驱动、市场运作;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

三、主要任务

1、实施环境整治工程

今年年底前,全乡21个行政村要完成“四清”(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清庭院)、彻底清理乡干道及村内街道、房前屋后、村庄周边、公共场所的各类积存垃圾;清理村庄街道两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废弃建筑材料,清理村内散落粪堆、砖头瓦块等;清除庭院卫生。“四化”(净化、绿化、亮化、美化)任务,村内要建立卫生保洁员队伍,有条件的村要打造绿化景观街道,建设安装线杆、路灯等亮化设施,实现村内主街道夜晚有照明。

2、实施居民改造工程,以刘尚庄新民居示范村为重点,抓配套、提升与拓展,增强对周边村庄的带动能力。对规划保留的大多数村庄,要着力进行就地改造提升,要积极开展外墙立面美化,引导农民进行坡屋顶改造,实现冬暖夏凉、与周边环境和设施相协调。鼓励农民采用节能、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型墙体建材、环保装修材料,改造提升现有民居。到2015年底,全乡完成540户的危房改造任务。

3、实施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推进农村路、水、电、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到2015年底,全乡村内主街道要全部实现硬化,全部实行集中供水,低压线路改造全部完成,通讯网络保持畅通。有条件的村实现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和污水有效处理。鼓励农民增加沼气的使用、采用秸秆采暖,有条件的村基本完成厕所改造任务。

4、实施公共服务提升工程

加强农村教育设施建设,加快农村中小学危房,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到2015年末完成高官中心校翻建项目、完成徐村中心校迁建项目、完成学礼村中心校迁建项目。大力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民中心等文化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广播电视户户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等文化惠民工程,丰富广大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到2015年底,全乡每个行政村建有文化活动场所,体育健身设施安装覆盖面达到60%以上;每个村建设一个标准化卫生室;加强敬老院建设。

5、实施生态环境建设工程

在生态环境建设中,加强农村污染治理,开展植树造林,严禁污染企业到水源保护区落户。在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前提下,对田、水、路、林、村、以及滩涂荒地、未利用地实行综合治理。对村域范围内的沟渠、坑塘、河道等,采取近自然的水岸绿化模式实施全绿化。到2015年,全乡村庄绿化率达到30%以上。

四、实施步骤

我乡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采取分期分批进行方式,力争全乡农村面貌年内求突破、两年上台阶、三年大变样。今年全乡重点抓好6个村庄的改造提升工作,其中2个村为深化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帮扶村,4个村为经济条件好、班子力量强的重点村庄,2015年基本完成7个村庄的改造提升任务。到2015年底,全乡行政村基本完成改造提升任务,并基本建立长效化的农村公共设施和环境管护机制。

第2篇: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意见》(冀发〔20XX〕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统筹城乡发展为主线,以改善农村面貌、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目标,按照“重点建设中心村、全面整治保留村、科学保护特色村、控制搬迁小型村”的整体建设思路,坚持面上整体推进,沿主要产业带、沿高速公路、沿国省干道、沿城、沿景区等重点区域率先突破的工作路径,大力实施“环境整治、民居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提升和生态环境建设”五大工程,加速打造“环境整洁、设施配套、田园风光、舒适宜居”升级版的现代农村。

(二)基本原则

——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既要着眼长远,进行总体规划,又要立足当前,制定分类型、分阶段实施方案,有步骤、有计划地组织实施。规划要充分考虑农村与城镇的功能性差异,突出乡村特色。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我市农村地域广大,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差异较大。在建设过程中,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不搞“一刀切”,不搞大拆大建。

——标本兼治,量力而行。既要注重整治村庄脏乱差,又要注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既要开展集中整治,又要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注重实效。

——政府引导,农民主体。改造提升农村面貌,关键在县区、基础在乡村、主体是农民。各级党委和政府,尤其是各县(区)要切实加大行政推动和政策引导力度,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不搞强迫命令,把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作为基本要求,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总体目标

【农村危房改造规划】

2015-2015年,按照“保持田园风光,增加现代设施,绿化村落庭院,传承优秀文化”的总要求,着力办好民居节能改造、道路硬化、饮水安全、村庄绿化、厕所改建、厨房改造、集体公墓建设、垃圾处理、污水排放、文化传承、村民中心建设、秸秆处理、土地整理、村庄标识等实事,力争用三年时间,使我市农村环境状况得到根本改观,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长效化农村环境管理机制基本建立,村容整洁、环境优雅、文明和谐的幸福乡村雏形基本形成,为我市与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环境支撑。

二、主要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实施环境整治工程

以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试点村庄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以“四清”(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清庭院)、“四化”(净化、绿化、亮化、美化)为主要内容的村庄环境整治行动。在巩固2015年“四清四化”集中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按照“整治一片、改变一片、巩固一片”的要求,对沿主要产业带、沿高速公路、沿国省干道和沿城、沿景区等重点区域大力推进环境整治,打造一批环境优美的生态走廊和景观大道。到2015年底,全市所有行政村都要完成“四清四化”任务,并着力构建村点出彩、沿线美丽、面上洁净的美丽乡村格局。

“四清”及净化工作。由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10月底前完成。

绿化工作。由市林业局组织实施,10月底前完成。

亮化工作。由市发改委协调张家口供电公司组织实施,10月底前完成。

美化工作。由市文明办组织实施,10月底前完成。

(二)实施民居改造工程

1.科学规划中心村。按照“产业的集聚区、人口的集中区、体制机制的创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示范区”功能定位,大力实施“中心村战略”,合理确定中心村的位置和数量。乡(镇)政府所在地要按照中心镇标准重点打造,重点区域的其他行政村要综合考虑村庄规划、人口集聚、产业发展等因素集中打造中心村,整合、吸纳周边村。对不宜居住的村庄,加快撤并搬迁,向中心村集中。严禁规划区外新建住房。2015年底,全市所有中心村和需要永久保留的行政村要全部完成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由市城乡规划局组织实施。

2.继续推进幸福乡村和新民居建设。2015年,选择地方有积极性、村庄有条件、群众有意愿的中心村,开展类型多样的幸福乡村和新民居建设,着力打造一批农村样板社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推进新民居示范工程,对已建成的454个省级新民居示范村和117个幸福乡村示范村,重点抓配套、抓提升、抓拓展,增强对周边村庄的带动能力和人口吸纳能力。由市新民居建设办公室组织实施。

3.现有住宅改造提升和危房改造。对规划保留的大多数村庄,要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着力进行就地改造提升。就地翻建住房要符合村庄建设规划,凸显地方特点和乡村特色。认真落实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并逐步提高补助资金标准。2015年,全市改造农村危房30917户,到2015年底,完成14万户的危房改造任务。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

4.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和特色村落建设。坚持科学保护与有序利用有机统一、外在风貌与内在文化有机统一、保护传承与改善人居有机统一,把保护好古村落原始风貌和原生文化放在首要位置,整体推进古建筑与存有环境的综合保护、优秀传统文化的发掘传承、村落人居环境的科学整治、乡村休闲旅游的有序发展,力争把历史文化村落培育成为与现代文明有机结合的美丽乡村。到2015年底,全市所有名镇名村全部完成修缮改造任务。由市城乡规划局组织实施。

(三)实施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1.推进农村路、水、电、讯等基础设施建设。(1)道路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村村通建设、连村道路建设和农村客运服务网络建设,重点做好村内主街道硬化,有条件的村可向乡间道路延伸。村街道路要体现乡村特色,可建石板路、红砖路等。2015年,省、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重点村要全部完成村内主街道硬化工作。到2015年底,全市重点区域内村庄村内主街道全部实现硬化。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2)饮水安全。按照统筹规划、城乡一体、适度规模联村集中供水的思路,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到2015年,饮水不达标且已列入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十二五”规划的村全部解决饮水安全问题。由市水务局组织实施。(3)电网改造。抓紧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快变电站和输电线路改造,保障农村用电需求。由市发改委协调张家口供电公司组织实施。(4)通讯。对未通达宽带和宽带能力有待提升的行政村,通过采用有线/无线方式逐步实现通达宽带和提升宽带服务水平,固定电话及宽带满足当地居民生活和经济发展需求,力争到2015年底,全市重点区域所有行政村全部实现2G、3G信号全覆盖。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公司组织实施。(5)通邮。加强农村邮政站点建设,2015年,省级农村面貌改造提升重点村要全部建立新型村邮站,达到有固定场所、固定人员、固定标识,有邮政企业与村邮站签订的邮件妥收、妥投协议,使农村居民享有基本的邮政服务。力争到2015年,全市重点区域村庄实现农村邮政站点全覆盖。由市邮政管理局组织实施。

2.推进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以中心村、行政村为主,人口密集、污水排放相对集中的村落,可采取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排水管网等方式,人口较少、居住分散的村落,可采取沼气净化池等适宜方式,对污水进行有效处理。加快农村垃圾处理站点建设,到2015年底基本实现村有垃圾收集点,乡(镇)有垃圾转运站。鼓励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对金属、玻璃、塑料等垃圾进行回收利用,电池等危险废弃物单独收集处理处置,禁止随意丢弃、堆放、填埋。积极推行“户收集、村集中、乡(镇)运送、县(区)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到2015年力争50%以上的县(区)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和污水有效处理。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会同市委农工委、市环境保护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农牧局、市水务局组织实施。

3.推进农村厕所改建。加快改造农村露天户外厕所,逐步推广使用双瓮式、三格化粪池式、三联通沼气池式厕所,推进粪便无害化处理。村内公共活动场所,要逐步建设无害化公共厕所。到2015年全市重点区域内村庄基本完成厕所改造任务。由市卫生局牵头,会同市农牧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共同组织实施。

4.推进农户厨房改造。加快改善农村能源结构和使用方式,推广使用先进炉具、灶具,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广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等新型清洁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由市农牧局组织实施。

(四)实施公共服务提升工程

1.加强农村教育设施建设。整合农村教育资源,优化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建设标准化幼儿园。加快改造农村中小学危房,改善农村办学条件。鼓励支持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技能培训授课点向农村延伸。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2.加强农村文体设施和活动场所建设。大力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民活动中心、文化广场、农家书屋等文化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广播电视户户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等文化惠民工程,到2015年底,每个行政村都要建有文化活动场所。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实施。

加强农村体育健身点和体育健身设施建设,重点改造和提升活动场所危旧狭小问题。到2015年底,体育健身设施安装覆盖面达到60%以上。由市体育局组织实施。

3.加强农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配齐村医,搞好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能力。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

4.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大力推广利用现有“空心房”建互助幸福院等多种养老模式,着力完善配套设施,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托。2015年,重点做好省级重点区域村庄互助幸福院的建设工作。到2015年,全市农村互助幸福院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集中供养能力达到70%。由市民政局组织实施。

(五)实施生态环境建设工程

1.加强农村污染治理。严格执行农村污染物排放标准,严禁污染企业到水源保护区、河川源头区及水库库区落户。由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开展农业清洁示范区建设,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环境。由市农牧局组织实施。

2.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大力开展农村山坡地、废弃砖瓦窑、废弃矿点、废弃道路整治。在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前提下,对田、水、路、林、村、矿以及滩涂荒地、未利用地实行综合治理。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公墓建设,移风易俗,节约保护耕地。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

3.开展农村植树造林。要因地制宜选择适合本地生长的树种和花草,在村庄周围建设环村林带,在房前屋后、村里村外、田间隙地、道旁河边大力开展植树造林。2015年,省、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试点村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实施庭院绿化、建设围村林带、加强路渠绿化、推进休闲绿地和森林公园建设。村内条件较差的,实施建设村边林或农田林网,提高林木覆盖率。非试点村也要结合本村实际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到2015年,全市重点村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由市林业局组织实施。

4.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结合国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成片连村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并逐步扩大整治范围和示范成果。纳入全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计划,实施污水治理的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60%;实施垃圾治理的村庄,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大于70%。到2015年底,力争使7个县(区)的7个连片整治区,涉及到整治生活垃圾和污水的村庄,生活垃圾和污水全部实现集中治理。由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

三、实施步骤

按照省“年内求突破、两年上台阶、三年大变样”的总体要求,我市从2015年起,利用三年时间,分三个阶段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

第一阶段:典型示范阶段。今年我市重点抓好640 个试点村(含465个深化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帮扶村和131个省级改造提升重点村)的改造提升工作。怀来县、赤城县在全力打造省级试点东花园镇羊儿岭村、大海陀乡官庄子村的同时,再在试点村周边优选1-2个村重点打造,凸显整体效果。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试点县——怀来县要按照不低于全县行政村总数20%的比例确定试点村。其他县(区)要按照“带状布局、片状效应”的总体要求,各自沿主要交通干道、主要产业带精选3-5个班子硬、条件好、群众意愿强烈的中心村作为市级试点,进行集中连片打造,力争形成一批精品示范点、示范线、示范区。未列入2015年改造提升重点的村庄,也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在村庄规划框架内本着“能做什么就做什么、什么差就先做什么”的原则,积极开展改造提升的各项工作。

第二阶段:扩面推广阶段。2015年,在总结试点经验、完善配套政策的基础上,对重点区域其他村庄进行全面改造提升,到2015年底全市50%的村庄完成改造提升任务。其他村庄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抓好改造提升。

第三阶段:全面提升阶段。2015年,对剩余的村庄,全面推进改造提升工作,确保2015年底全市所有行政村基本完成改造提升任务,并基本建立长效化农村环境管护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市委书记王晓东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侯亮任第一副组长,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负责全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谋划部署和组织推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农工委,具体负责全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综合协调和督导考核。市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各县(区)、乡(镇)也要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构,形成上下联动、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科学编制规划。要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按照“一村一特色、一户一格局”的总要求,科学编制村庄总体规划和民居、道路、上下水、垃圾处理、厕所改建、厨房改造、村民中心和文化广场、村庄绿化等专项规划,要科学把握好各类规划的定位和深度,努力达到总体规划明方向、专项规划相协调、重点规划有深度、建设规划能操作的要求,并做好与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等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各乡(镇)要成立规划建设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规划建设管理,相关部门要做好规划的审核把关。列入今年改造提升试点的村庄7月中旬前要全部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三)落实目标责任。各县(区)要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辖区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量化三年工作计划和年度推进目标,对“五大工程”逐条逐项进行细化,实化推进举措。县级实施方案和任务目标由市级审核认定,乡级实施方案和任务目标由县级审核认定。市直各牵头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会同相关部门抓紧研究,尽快制定专项工作技术规程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保障措施、推进步骤和时间节点。市、县驻村帮扶工作组要结合所驻村实际,会同村两委研究制定具体的帮扶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四)完善投入机制。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在用好省级资金的基础上,市、县(区)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实施“以奖代补”,支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整合“一事一议”奖补、幸福乡村和新民居建设、农村土地整理、农村环境连片治理、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村扶贫移民等项目资金,集中用于农村面貌改造提升相关建设。用好用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增减挂钩指标收益的80%要用于置换出建设用地的村庄改造提升,土地出让收益要拿出一部分用于农村面貌改造提升。鼓励引导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发挥村集体和农民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民积极投资、投工、投劳。

(五)创新体制机制。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农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房抵押贷款试点,有条件的县(区)可成立新农村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步伐,推动农村资源要素可抵押、可流转、可交易,增强改造提升行动的内在动力。研究制定农村环境建设、运行、管理长效机制。

(六)加强宣传教育。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统一干部群众思想认识,引导工作深入广泛开展。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通过开辟专题、专栏、专访和组织各类宣传活动,总结先进典型,推广经验做法,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村代会的作用,通过入户走访、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广泛发动群众。要下大力气抓好农民培训,提高农民素养,养成良好习惯,落实责任义务,建立制度保障。

(七)严格督导考核。要加强对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的督导检查,实行每周一报表、每月一调度、每季一督查、年终一考核的督导考评制度。将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纳入对县(区)领导班子和党政领导干部的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选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区)和部门要严格问责,对在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推动全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深入开展。

第3篇: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改善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我镇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要求。

以十八大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实施方案具体部署为指导思想,以切实提高农民生活品质为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环境整治、居民改造、设施配套、服务提升、生态建设”五大工程,保持田园风光,增加现代设施,绿化村落庭院,传承优秀文化,加快打造“环境整洁、设施配套、田园风光、舒适宜居”的现代农村。

一是加强引导,农民自愿。广泛宣传,加强引导,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引导农民积极主动的参与到行动中来,发挥农民自己的力量建设美丽家园;

二是结合实际,不搞花架子。根据每个村不同的情况,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具体实施办法,不搞一刀切,不走形式,不搞花架子,一切从切合实际的农民利益出发;

三是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以点带面,以学促改,选定一部分有条件、基础好的村先改造先提升,以先行改造提升的村为榜样,带动促进基础差条件差的村改造。条件差底子薄的村有选择的有步骤的量力而行的一步步整改提升;

四是科学规划,示范引领;改造提升办法一是要民主评议,二是科学、长远、规范,必要时可组织村干部、群众代表到先进村参观学习,不盲目,不盲从,避免出现短期行为短期效应;

五是净化绿化先行,美化亮化跟上。净化、绿化成本较低,可以先行一步立竿见影。亮化美化成本较高,条件好基础好的村先行完成,其它村分批分期分步骤进行。

二、主要任务

(一)环境整治

1.净化。全面实现“四清”(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清庭院)。一是村内街道两侧、房前屋后、国道、省道、县乡道路两侧堆放的粪堆、柴草、建筑废料等杂物必须清理;二是村内街道两侧私搭乱建的设施以及无人居住的坍塌破房、残垣断壁;三是各家各户庭院里的柴草、杂物、粪肥要整齐存放,禽畜统一圈养,垃圾及时清理,做到窗明几净,院落整齐干净。

2.绿化。一是村内街道两侧、房前屋后要统一栽植观赏或经济树木,栽植观赏或经济花草,有条件的村可以打造绿化景观街道或绿化景观广场;

3.美化。对村内主街道两侧的墙壁实施美化,统一规范广告的绘制、悬挂和张贴,绘制文化墙、宣传标语和公共标志;

4.亮化。安装线杆、路灯等亮化设施,实现村内主街道夜晚照明,推荐使用太阳能路灯,节约使用成本,节约电力资源。

(二)民居改造

1.稳步推进新民居建设。继续大力抓好城中村拆迁改造,将距离县城近、群众基础好、经济条件好,地理位置好的35个村纳入城镇规划,加快拆迁改造步伐,先期完成其中东李庄、大陈庄、油坊、刘庄、南街、小楼村、小陈庄、大张庄、东唐庄共9个村的改造提升。以此9个村做为全镇民居改造的示范村,逐渐向其它村辐射延伸;

2.引导现有住宅改造提升。对规划保留的村庄,积极引导开展墙面美化、坡屋顶改造。对新建住宅要积极引导、合理规划设计,统一规范标准,鼓励采用节能、节水新技术、新型建筑保温、环保材料,提升民居质量和品位;

3.加大危房改造力度。积极辅助符合条件的危房户对危房进行改造,确保改造资金百分百到位,让危房户真正受益。到2015年底,彻底消除危房户。

(三)基础设施

1.推进农村路、水、电、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村村通建设、连村道路建设、村内街道硬化,方便群众出行。对吃水困难的村,加快铺设维修吃水管道,打造深水井,适度规模连村集中供水,彻底解决饮水安全问题。抓紧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快变电站和输电线路改造,保障农村用电需求。

2.推进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在源头削减、污染控制与资源化利用的基础上,采取分散处理与集中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对群众基础好,经济条件好,人口密集,污水排放相对集中的村,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铺设排水管网;人口较少、居住分散的村,建设采取沼气净化池等适宜方式,对污水进行有效处理。鼓励引导农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对金属、玻璃、塑料等垃圾进行回收利用,电池灯危险废弃物单独收集,推行“户收集、村集中、乡运送”的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统一处理。

3.推进农户厨房改造。加快改善农村能源结构和使用方式。距县城较远,农业种植较多,群众基础较好的村,推广秸秆沼气、秸秆固化等先进技术,因地制宜进行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建设。

4.推进农村厕所改建。加快改造农村露天户外厕所,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大力推广使用双瓮式、三格化粪池式、三联通沼气池式厕所,推进粪便无害化处理,到2015年底完成露天户外厕所的改造。

(四)公共服务

1.加强教育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小学的办学条件,彻底消除危房,并进一步绿化美化学校环境;

2.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农村文化建设,增设体育健身设施,丰富广大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2015年底,每个村都要建有文化活动场所。

3.加强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到2015年底,基本实现每个村都有一个不低于60平米的标准化卫生室。

(五)生态环境

1.加强污染治理。加强对污染企业、作坊的治理,保护耕地、水源不受到污染,开展农业清洁示范区建设,实现田园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

2.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大力开展废弃地、闲置宅基地整治,积极推进农村公墓和骨灰堂建设,科学、合理利用土地,节约保护耕地;

3.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在村庄周围建设环村林带,在房前屋后、村里村外、田间隙地、道旁河边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实现村中有绿地、周边有林带,形成村在林中、人在绿中的良好环境。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

5月16日——6月15日为宣传动员阶段。全体包村干部全部深入村庄一线,广泛利用村村通广播、标语、宣传页、村民代表会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组织村干部挨家挨户做思想工作,挨家挨户做动员,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送到每家每户,在各个村中、在每一个家庭,都要形成农村面貌改造提升的浓厚氛围。

(二)规划设计

6月15日——30日为规划设计阶段。各村组织村民代表到典型示范村参观、开现场会,借鉴经验,结合本村实际,按照本方案第二项中的主要任务项目,30日前各村必须制定出详细周密、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改造提升方案,经村民代表会通过后,报镇党委政府审核通过后开始实施。

(三)具体要求

(1)2015年底,61个村全部完成“四清”任务,并建立起自己的村级保洁员队伍。

(2)2015年底,61个村全部完成“四化”任务。

(3)2015年底,彻底完成61个村的危房改造任务。

(4)2015年底,61各村主要街道全部实现硬化,并全部解决安全饮水问题。

(5)2015年底,新增沼气用户1000户,新增秸秆压块炊事采暖1000户。

(6)2015年底,完成城区规划村35个村的户外厕所改建任务。

(7)2015年底,每个村都要建有文化活动广场,百分之60的村庄文化广场要设置体育或健身设施。

(8)2015年底基本实现每个村都建有一个标准化卫生室。

(9)2015年底,61村全部实现30%的绿化率。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形式。成立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组,下设8个小组和办公室。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方案顺利实施。

组 长:刘继国 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 强 镇 长

(1)综合协调小组:郑广州 副书记

组 员:李增强 李文灿 高良兵 周国英 唐春恒

(2)宣传动员小组:张彩霞 宣传委员

组 员:郑英凯 杨占国 丁永义 史英明 王永乐

(3)环境整治小组:解朝 副镇长

组 员:李俊华 齐少武 于炳正 李瑞生 刘顺义

(4)民居改造小组:吴万坤 人大主席

组 员:周本海 韩朝辉 卢建明 王永强 刘昭华

(5)基础设施小组:李建勋 副书记

组 员:高良社 陈子华 陈进华 周金川 李富成

(6)公共服务小组:刘志强 副镇长

组 员:谷玉江 齐冰洋 卢国强 吴殿海 张同海

(7)生态科技小组:马晓明 副书记

组 员:冯书良 耿书兴 周占军 关向林 臧国忠

(8)督导监察小组:赵伟(组织委员) 杜宝杰(武装部长) 李艳萍(人大副主席)李爱军(纪检书记)

办公室:王 营 乔红艳 唐 丹

各小组根据自己的职责分工,按照方案具体要求和任务,各负其责,强化协调配合。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涉及多部门、多领域,需要各小组树立大局意识,积极参与,密切配合,进一步细化任务,抓好组织落实和指导实施,督导和推动各村迅速开展工作。

(二)整合项目,强化支持力度。要积极整合涉农资源,统筹“一事一议”奖补、新民居建设、农村土地整理、农村环境连片治理、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村扶贫等有关项目资金,集中投放到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中,发挥效益,充分发挥村集体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作用,引导农民积极投工投劳,将我镇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建设成为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示范带动工程,造福群众。

(三)加强督查,确保取得实效。我镇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领导小组要每周实地督导进度,及时反馈进展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展缓慢的村两委班子和主要

第4篇: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意见》的要求,制定我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目标,实施“环境整治、民居改造、设施配套、服务提升、生态建设”五大工程,保持田园风光,增加现代设施,传承优秀文化,加快打造“环境整治、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田园风光、舒适宜居”的现代农村。

二、主要任务安排

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要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指标体系,结合我市开展的“乡村道路建设”、“低压电网改造”、“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三个三年攻坚战,进行配套改造、整体提升。

(一)实施环境整治工程。

1.全面开展“四清”(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清庭院)。彻底清理村内街道、房前屋后、村庄周边、公共场所的各类积存垃圾以及村庄街道两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废弃建筑材料、村内散落粪堆、砖头瓦块等;拆除村内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清理、修整坍塌破房、残墙断壁;清除院落内垃圾、杂物,规整院内堆放物品,及时清理畜圈粪便,做到房内、院落整齐清洁。2015年底,全市重点区域各行政村要完成“四清”任务,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即:每个村要至少建设一个固定填埋场,配备卫生保洁员和垃圾清运人员;各乡镇(办)要采取财富积累、部门帮扶、社会捐助等多种手段筹措资金,各村也要迅速研究制定乡村环境卫生费征收管理办法,解决“四清”机制运转所需资金短缺问题。

2.加快推进“四化”(净化、绿化、亮化、美化)。2015年底,全市所有行政村要完成“四化”任务。“净化”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四清”,

由市环保局牵头。“绿化”工作由市林业局牵头。“亮化”工作由市供电公司牵头。“美化”工作由市文明办牵头。

(二)实施民居改造工程。1.稳步推进新民居建设。市委农工委牵头,在布局上要

向城区、园区周边、重点镇及沿国、省道,沿高铁、高速公路两侧等重点区域倾斜,优先选择基础条件好、支部班子强、群众积极性高的村建设,以原申报的32个新民居项目(34个村)为重点,抓配套、抓提升、抓拓展,增强对周边村庄的带动能力和人口吸纳能力。

2.改造提升现有住宅。市住建局牵头,加大危房改造力度,鼓励农民采用节能、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型墙体建材、环保装修材料,改造提升现有民居。严格规范危房维修标准,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到2015年底,完成2100户危房改造任务。

3.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和特色村落建设。市住建局牵头,逐步完成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范围内历史建筑修缮、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建立保护和开发机制,到2015年底,省定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全部完成修缮改造任务。

(三)实施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1.推进农村路、水、电、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市交通局牵头,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村村通建设、连村道路建设、村内街道硬化和农村客运服务网络建设。到2015年底,全市重点区域和重点村庄村内主街道全部实现硬化。市水利局牵头,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到2015年,已列入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十二五”规划的村全部解决饮水安全问题。供电公司牵头,加快农村电网改造,保障用电需求,到2015年底,未完成农网改造的村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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