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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公开报备制度

2016-08-24 09:04:39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村务公开报备制度(共6篇)村级村务公开制度村级村务公开制度一、公开的内容:财务收支、财产及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农民负担、计划生育指标安排与处罚、征地土地和宅基地审批、各种费用收缴管理、各业承包和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二、公开的时间:坚持每月公布一次,每次公开时未涉及到的内容可以不公布,涉及到应及时公布的内容必须及时公布。三、公...

村级村务公开制度
村务公开报备制度 第一篇

村级村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的内容:

财务收支、财产及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农民负担、计划生育指标安排与处罚、征地土地和宅基地审批、各种费用收缴管理、各业承包和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二、公开的时间:

坚持每月公布一次,每次公开时未涉及到的内容可以不公布,涉及到应及时公布的内容必须及时公布。

三、公开的形式:

以公开栏张榜及公布为主,适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公布。

四、公开的程度:

在村居党支部领导下,村委会拟出公开的内容,听取村民代表意见后公布。

五、公开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村民代表对村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开启意见箱,吸取群众意见,宣传解释公开的有关内容,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向村党支部反映,由村居“两委”会负责处理。

凡涉及村里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都要按照以下民主决策程序进行:

“四议”程序

1、提议

凡是党支书记或村委主任认为需要开会讨论决定的事情,首先应在村两个主干之间相互提出来,两主干之间达成共识后,再向村两委会上提议,其他两委班子成员认为自己分管范围内的某一项工作需要上会研究的,应直接向书记或村委主任提议,由两个主干碰头商定后再向支村两委会上提议,未经两主干碰头商定的事情,书记和村委主任任何一方不准单独向两委会上提议。

2、商议

由党支书记组织并主持两委班子成员商议事情的联席会议,并由会前提议上会讨论的班子成员向会议作出议题说明,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让与会人员对议题进行讨论。讨化时,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法,即总支书记在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最后总支书记综合各方面情况,采用民主集中制的方式集体决定。

3、审议

通过支村两委讨论决定的事情,属于重大事项的,首先要经过党总支会议进行审议。审议形式为:(1)支部书记向会议提出支村两委讨论的事项;(2)参会党员以党小组分开讨论;(3)以党小组汇报讨论结果;(4)全体参会人员进行表决。【村务公开报备制度】

4、决议

通过支部会议表决通过的事情,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决议,决议的程序为:(1)支部或村委主要领导向村民代表汇报支部所审议通过的事情;(2)村民代表充分发表各自的观点;(3)就支部审议通过的事情进行表决。

5、要求

(1)召开支村两委会议、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实参会人员必须达到应参会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开会;

(2)讨论表决通过的事情必须经实到会人员半数以上人员通过方可有效;

(3)表决形式可选择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三种形式中的任何一种。

(4)讨论确定某个分管领导所提议的问题无特殊情况必须有其分管领导参会,否则,本次会议暂不确定。

两“公开”要求

1、决策过程公开:经过“四议”所决定的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将实施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工

作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存在哪些问题,下阶段如何发展,让广大群众对该项工作有充分了解。

2、实施结果公开:每项工作结束后,要将该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情况全方位向公众公开。

3、公开的形式为会议、公开栏、广播、等。

村务公开制度
村务公开报备制度 第二篇

村务公开制度

一、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所有村级事务都应向群众公开。其主要内容包括:

1、需经村民讨论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2、国家计划生育落实方案;

3、低保及救灾款物的发放情况;

4、水费的收缴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5、“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

【村务公开报备制度】

二、公开形式要多样化,除必须设立室内、室外固定公开栏外,还要在人口密集的场所设立流动公布栏,并要在公布栏附近设立“举报箱”,根据实际和需要,还可采取广播、会议、张贴上墙、油印材料到户等形式进行公开。

三、要规范公开程序。在公开程序上要坚持四步走:

1、由党支部村委会综合村务、财务等发生情况,整理出公布方案;

2、将方案交村负责人和民主理财组、民主监督组审核,财务公开方案还要报上级经济服务中心会审核查;

3、将会审查后的方案按规定要求全面公布;

4、上级机关组织检查复核。

四、严格执行公开时间,财务公开按照“3589”制度要求,各村要在每月3日前做好财务报表,进行民主理财;5日前组织

会审;每月8日为全县财务公开日;每月9日左右为乡组织检查。每季度第一月的10日为村务公开日。

五、规范村务公开的管理,各村对村务公开所有资料都要建立档案,健全“三簿两账”,即民主议事记录簿、民主理财记录簿、检查监督记录簿以及财务公开台帐、政务公开台帐,做到账簿齐全,记录完整,保证村务公开工作有据可查,便于监管。

六、要及时处理和反馈群众对村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要积极采纳完善公开的内容。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必须公开。重点抓好以下的内容的公开:

(1)村经济社会发展建设规划、计划或方案;

(2)土地、村办企业、集体资产等出租(售)、参股、转让或承包情况;

(3)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情况;

(4)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

(5)“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

(6)粮农等国家各种补贴、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7)优抚、救灾救济等款物及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情况;

(8)村干部报酬及其他人员享受固定(误工)补贴情况;

(9)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情况;

(10)村集体债权债务情况;

(11)宅基地的使用和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情况;

(12)其它应公开的事项。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要随时调整和完善公开内容。要继续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所有收支必须公布明细账目,让群众了解、监督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情况。

廉政教育防控制度

1、制定年度廉政教育计划,健全和完善廉政教育相关制度。

2、针对干部职工政治思想实际,每季度通过培训、讲座等形式,开展一次党纪政纪条规、部门法规条例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法纪意识、风险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

3、每年组织两到三次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进行正反面典型教育,促使全体干部职工廉洁自律、自我主动防范。

4、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努力打造廉洁勤政、廉荣腐耻的浓厚工作氛围。

【村务公开报备制度】

村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登记

公示制度

一、各行政村组成立资金资产资源登记工作小组,组织专人对村组所有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登记造册。

二、各行政村组登记结束后,要进行三榜公示。第一榜公示须召开村两委会议研究讨论后进行;第二榜公示是在第一榜公示后,召开党员大会研究审议后进行;第三榜公示是在第二榜公示后,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讨论,形成决议后进行公示。

三、各行政村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登记经三榜公示后,登记造册,一式两份,村留一份,上报乡镇“三资”中心一份,建立“三资”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四、各行政村组集体资产资源购建处置(租赁、出让、承包、报废、丢失等)都要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操作(村民小组要召开小组代表或小组村民会议进行表决通过)。

2015村务公开制度
村务公开报备制度 第三篇

第1篇:村级村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的内容:

财务收支、财产及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农民负担、计划生育指标安排与处罚、征地土地和宅基地审批、各种费用收缴管理、各业承包和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二、公开的时间:

坚持每月公布一次,每次公开时未涉及到的内容可以不公布,涉及到应及时公布的内容必须及时公布。

三、公开的形式:

以公开栏张榜及农廉网村级网页公布为主,适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公布。

四、公开的程度:

在村居党支部领导下,村委会拟出公开的内容,听取村民代表意见后公布。

五、公开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村民代表对村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开启意见箱,吸取群众意见,宣传解释公开的有关内容,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向村党支部反映,由村居“两委”会负责处理。

凡涉及村里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都要按照以下民主决策程序进行:

“四议”程序

1、提议

凡是党支书记或村委主任认为需要开会讨论决定的事情,首先应在村两个主干之间相互提出来,两主干之间达成共识后,再向支村两委会上提议,其他两委班子成员认为自己分管范围内的某一项工作需要上会研究的,应直接向书记或村委主任提议,由两个主干碰头商定后再向支村两委会上提议,未经两主干碰头商定的事情,书记和村委主任任何一方不准单独向两委会上提议。

2、商议

由党支书记组织并主持两委班子成员商议事情的联席会议,并由会前提议上会讨论的班子成员向会议作出议题说明,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让与会人员对议题进行讨论。讨化时,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法,即总支书记在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最后总支书记综合各方面情况,采用民主集中制的方式集体决定。

3、审议

通过支村两委讨论决定的事情,属于重大事项的,首先要经过党总支会议进行审议。审议形式为:(1)支部书记向会议提出支村两委讨论的事项;(2)参会党员以党小组分开讨论;(3)以党小组汇报讨论结果;(4)全体参会人员进行表决。

4、决议

通过支部会议表决通过的事情,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决议,决议的程序为:(1)支部或村委主要领导向村民代表汇报支部所审议通过的事情;(2)村民代表充分发表各自的观点;(3)就支部审议通过的事情进行表决。

5、要求

(1)召开支村两委会议、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实参会人员必须达到应参会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开会;

(2)讨论表决通过的事情必须经实到会人员半数以上人员通过方可有效;

(3)表决形式可选择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三种形式中的任何一种。

(4)讨论确定某个分管领导所提议的问题无特殊情况必须有其分管领导参会,否则,本次会议暂不确定。

两“公开”要求

1、决策过程公开:经过“四议”所决定的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将实施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工作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存在哪些问题,下阶段如何发展,让广大群众对该项工作有充分了解。

2、实施结果公开:每项工作结束后,要将该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情况全方位向公众公开。

3、公开的形式为会议、公开栏、广播、网络、报刊等。

第2篇:村务公开工作制度

为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保障村民对村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村民自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各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一、村务公开的内容

1、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

2、年度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债务情况;

3、集体资产及其经营管理情况,包括土地、物业等生产资料的经营情况和集体企业承包经营方案、投标结果、承包费收缴、合同履行情况;

4、村集体经济收益及使用情况;

5、兴办村集体经济项目和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以及招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

6、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的收入和使用情况;

7、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

8、人民政府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情况;

9、农民负担各种费用的情况;

10、村合作医疗费的收缴和开支情况;

11、村干部工资、奖金、补贴及其他福利,公务活动方面的开支情况;

12、当年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

13、安排计划生育指标、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和计划生育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14、协助乡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情况;

15、村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村务公开的时间

村务至少每半年全面公开一次,涉及财务的事项应当每月公开一次,具体公开时间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代表决定;应当及时公开的事项随时公开。

三、村务公开的形式

村委会应当在方便村民查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公布村务,必要时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予以公布。有条件的地方可发同时利用广播等形式公布。

四、村务公开的监督

村设立由三至七人组成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民委员会成员有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负责。

村委会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及时、全面、如实编制村务公开内容的草案,并经村务公开监督小组逐项审核签章后方可公布。村务公开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利用会议、村民议政日、专题座谈、意见箱、电话等形式征求村民意见。对村民提出的询问和意见,村民委员会能够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给予答复,应当于15日内作出答复。半数以上的村民对村务公开的事项不同意的,应当依法予以纠正,并重新公布。对村务不公开或者公开不及时、弄虚作假等行为,村民有权向乡政府或者县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反映、举报,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并作出答复。

村委会应当建立村务公开档案。村务公开档案资料应当真实、完整、规范,保存期限与村财务帐簿相同。

第3篇:社区村务公开制度

一、村务公开是指按照规定程序、时间、形式,将涉及村民权益的重要事项如实公布于众。

二、村民委员会负责村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接受村民监督。

三、村务公开的基本内容

1、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目标执行情况。

2、年度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和支出。

3、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和债权、债务情况。

4、集体资产的管理和经营情况、土地等生产资料和农业生产经营承包方案及其承包费的收缴情况。

5、兴办集体经济项目和公益事业的“一事一议”情况。

6、救灾救济的发放情况。

7、被征用土地及其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收支情况。

8、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

9、结婚登记和计划生育的落实情况。

10、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及人员分工情况。

四、村级财务在接受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一个季度公布一次,每季度首月的10日为村务公开日(),其它事项可以根据需要和村民要求及时公布。

五、村务公开的形式

1、召开村民代表会公布。

2、在公开栏内张榜公布。

3、通过村广播公布。

第4篇:村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的内容: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及实施情况;财务收支详细情况;投入的扶贫、农业综合开发、以工代赈等资金使用情况;村土地、集体企业和财产的承包、租赁情况;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情况情况;宅基地审批情况;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及计划外生育的处罚情况;优抚、救灾救济、移民补偿、农业税减免、征地补助、退耕还林补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村干部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考评情况;涉及本村村民利益和村民的其它。

二、公开的间:在村务公开栏公布;在村组干部会、村民代表会、村民大会上公布。每季度个月日为上季度村务公开日。

三、公开的程序:村务公开内容由村支两委会整理,经监督审查和村民代表会审议后公开,每次公开的内容要存档一份和上报一份。

四、与监督,村委会村务公开的组织实施。每季度个月日为村务公开接待日,村党支部收集、征求党员和村民的意见。公开、不按时公开、不按程序公开监督等情况,将《重庆市实施〈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查处。

五、村党支部和监督要督促村民组务(农业社社务)公开、村小校务公开、村厂务公开。

2016党员干部以案为镜反思剖析严肃整改心得体会
村务公开报备制度 第四篇

##第1篇

10月24日,我县组织召开“以案为镜、反思剖析、严肃整改”工作动员会议。

会上,县委副书记宣读了《柳林县开展“以案为镜、反思剖析、严肃整改”工作清单》,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分别宣读了中共中央关于四川、湖南等地违规违纪典型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

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对我县开展“以案为镜、反思剖析、严肃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具体要求。今年以来,我县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工作重点,持续不断向基层传导反腐败压力。5至8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04件,查处138人,其中查处乡科级干部5人,一般干部16人,农村党员干部117人,15人被开除党籍,8人被移送司法机关。惩治腐败和狠刹“四风”的高压态势初步形成。

全县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为上积极主动,措施上务求实效,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要集中查处案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及其原因剖析。认真解决责任严重缺失、监督存在盲区、案件震慑不强、村务公开不到位、制度机制不完善等方面的问题。要深刻反思、严肃整改,推进反腐败工作“由惩到治”。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要统筹安排,自行掌握进度,紧紧抓住警示教育、反思剖析、严肃整改三个环节,高标准、严要求,不折不扣,认真抓好落实。要运用典型、警示教育。把此次选编印发的12个典型案例在所有党员干部中开展一次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要认真查找,反思剖析。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反思剖析,结合典型案例,把自己摆进去,举一反三,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撰写反思剖析材料等形式,反思典型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从思想认识,监督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反思剖析,真正触及思想,触及灵魂。要制定措施,严肃整改。要研究制订出实打实,易操作,能落地,管用有效的整改措施,把制度的笼子织密扎紧,让“六权治本”在基层落地生根,真正达到查处一个案件、堵住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规范一个部门的工作效果。要加强督导、总结查验。县纪委、县委办要对此项工作进行全过程督促检查,及进跟进了解掌握进展情况,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帮助,要总结好典型经验,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全县党员干部一要统一思想,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要认识到当前我县仍存在反腐高压有逐级递减的趋势,“四风”问题出现隐形变异的情况,廉政建设呈现不平衡局面。即要看到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效,也要正视严峻形势和严重问题。二要强化责任落实,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要聚焦“一岗双责”,从严落实“两个责任”。党政一把手要支持和指导乡镇纪委、县直单位纪检组的工作,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履行好。要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把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聚焦“底线”思维,严守党的纪律规矩。要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清醒人、带头人。要聚焦“一案双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既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对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不力,严重失职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严肃追责。要聚焦正风肃纪,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紧紧围绕当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决纠正“四风”隐形、变异、反弹回潮等问题,坚决整治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不想为、不善为等“四风”顽疾。要聚焦“不严不实”不断深化专题教育。把“严”的要求和“实”的精神在思想深处建立起来,把深化学习教育摆在首位,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要聚焦标本兼治,全面推进“六权治本”。即要突出治标、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也要注重治本,不断健全反腐倡廉长效机制。要抓住权力和责任清单这个载体,把大大小小的天窗、后门、漏洞都堵上,从源头上把制度的笼子织密、编牢、扎紧。三要精心安排部署,高效完成“以案为镜、反思剖析、严肃整改”新任务。在为期三个月的工作中,各级党委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扎实推进,抓好落实。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好工作方案,统筹好工作重点,把握好工作要求,确保“以案为镜、反思剖析、严肃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第2篇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当前全市正在深入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市委决定在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中组织开展为期三个的“以案为镜、反思剖析、严肃整改”专项工作,我局于10月18日立即召开会议,针对此项工作周密安排,精心部署,确保加紧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切实有效推行“四三”工作机制,推动全市反腐工作由惩到治。

会议要求此项工作由于书记牵头主席配合,抽调专人,不走形式,有特点地在全局开展,真正起到警示教育作用。首先,每周一五学习,利用市纪委选编的25个典型案例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用鲜活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其次,要以此项工作开展为契机,出方案,定步骤,改变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做好请销假、外出报备等工作,确保全局工作作风有明显改善。

一是对照要实,把自己摆进去,深入查找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和廉政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真正在思想上警醒起来,在行为上自觉起来。二是剖析要深,要突出问题导向,在反思剖析中正本清源,全市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勇于揭短亮丑,深入剖析原因,深刻吸取教训,党员干部要主动认理、认账、认责、认罚、认改,革故鼎新、激浊扬清。三是整改要严,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岗位,边学边改,立行立改,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与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结合起来,与落实“两个责任”结合起来,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狠刹“四风”结合起来,严肃认真落实整改,推进反腐败工作由“惩”到“治”,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

2015纠风工作总结
村务公开报备制度 第五篇

第1篇:2015年纠风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市纠风工作以开展“三服务一满意”主题活动为主线,把服务发展,作为推进省委“两创”战略和市委的“三市并举”、“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的一项重要措施;把服务民生,维护群众利益,作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手段;把服务基层,作为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升自身形象的一个重要载体来抓,力求在“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让群众满意”上有新进展。

一、今年以来纠风工作回顾

1、服务发展,助推创业创新,让群众满意。

一是,开展“创业创新年”活动,解放思想促发展。市委、市政府结合丽水实际,开展了“创业创新年”活动,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加快创业创新、建设生态文明、推进丽水新跨越”解放思想大讨论,要求广大干部在“创业创新年”活动中率先垂范,做服务发展的排头兵,积极围绕项目推进、破解难题、改善民生、优化环境等方面进行破旧立新,着力破除不符合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生态文明的思想观念,改革束缚创业创新、跨越式发展的机制弊端,改正缺乏全局观、片面维护部门利益的做法,去除只求过得去、无所作为的思想行为,力求在“建机制优环境破难题促落实”上得到锻炼与升华。同时,通过下基层蹲点调研,积极开展对信访稳定问题和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前期存在的难题进行破解等工作,提升广大干部不断破解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并在破解难题中促进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创新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开展“为民办实事推进月”活动,以项目推动促发展。在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基础上,我市共梳理出了今年要办的实事和要做的重点工作共计461项,并在《丽水日报》上公开。市委还将6月定为“为民办实事推进月”,对办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努力实现完成一批、启动一批、推动一批。市委书记陈荣高对全市十件大事、市区十件实事和市直部门“实事实办461”项目提出明确要求。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卢子跃要求切实抓好电网、路网、水网、“天网”等“四网”建设,夯实区域经济发展的基础。各位市委常委、分管副市长也都按照工作分工,深入基层,加强调研,及时协调解决推进中的问题。目前,丽水市全市十件大事、市区十件实事进展顺利,“实事实办461”项目在有序推进中,我们还将在10月份再开展一次督查。坚持项目推动,打造生态品牌,是全面开展“为民办实事推进月”活动的重要抓手。通过项目推动,在全市掀起了为民办实事、服务发展的新高潮。

三是,优化发展环境,有效服务促发展。我市以治理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作为优化发展环境的突破口,提出有效服务于企业、服务于项目促发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并开展了专项治理活动。从年初开始就制定了工作计划,确定重点工作,明确市企业减负办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半年多来,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突出重点,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取得了初步成效。如:物价部门继续加强涉企收费规范管理,严格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审批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涉企收费公示制度,继续清理整顿代收代扣和搭车收费行为;经贸等部门以深化企业服务年和工业经济服务月活动为载体,主动上门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较好地解决了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民政等部门在巩固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四脱钩”成果的基础上,深入调研,对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明脱暗不脱”的现象提出了整治的建议。最近,由市纠风办牵头,会同市效能办、发改委、经贸委、审批服务中心等部门,正在对存在涉企收费行为的市本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下属部门以及中介机构、协会、学会开展一次涉企涉项目的收费专项检查,为我市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章立制促发展。在市委二届七次全会上,按照省委“两创”总战略的要求,市委就加快创业创新作出了部署。市委二届八次全会上审议通过了《中共丽水市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扎实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市的决定》。在出台服务“两创”总战略相关制度的同时,丽水市委、市政府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全面清理,对那些不符合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不适应“两创”总战略的规定和做法予以了修订和完善,确定废止规范性文件22件,修订24件。根据清理情况,市政府组织编辑了《丽水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汇编》1350册,下发各县(市、区)及各部门。确定修订的24件规范性文件,6件已完成修订并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发文实施,有8件已基本完成修订草案。

2、服务民生,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让群众满意。

第一,继续深化“四项治理”。一是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市各农村社区普遍实行了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制”,严格执行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完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监测网络,建立了县(市、区)、乡(镇)农民负担监督员制度,共聘请监督员102名。完善农民负担监测点的运行管理,设立了龙泉市、遂昌县和缙云县等三个监测县,36个监测乡(镇)、50个监测村、255户农民负担监测点,同时监测农民专业合作社14家,落实专人负责,按季统计监测农户农业生产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农村义务教育收费、集资摊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政府支农惠农补贴情况,真实掌握农民负担第一手资料。坚持农民负担月报制,每月由下一级农负办向上一级农负办及纠风部门上报涉农负担案(事)件发生情况,层层监督,层层把关,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市、县(市、区)、乡(镇)、村四级监测网络体系。二是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群众最关注的教育收费。重申教育收费的有关规定,积极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开展了义务教育经费审计调查。实行收费公示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会同物价部门制作了永久性收费公示牌,在学校醒目地点进行公示,并在开学其间,集中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有关收费事项,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今年春季开学初,市、县(市、区)纠风、教育、物价等部门联合检查所属学校的收费情况,对各县(市、区)中小学、大中专和市直中小学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一批教育系统涉及商业贿赂的案件正在查处中。三是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减轻群众医药费负担。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创新药品招标后续管理办法,规范推进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继续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乱加价、乱收费行为。督促医疗主管部门把医德医风建设纳入医院综合目标管理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医德医风考核、群众投诉举报、惩戒公示等制度,切实解决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索要和收受“红包”等问题。四是巩固治理“公路三乱”的成果。认真实施《查处公路“三乱”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公路无“三乱”达标摘挂牌制度》,将防止“公路三乱”行为发生作为行政执法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交通

部门下属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制定和完善有关制度,规范交通执法队伍执法行为,如运管稽征处先后制定《丽水市公路稽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等制度。还成立了市治超廉政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组织开展廉政执法教育,治超执法监督、派驻治超站(点)廉政督察员。我市交通执法队伍网络监管系统正在建设当中(这种监管优点是迅速、便捷、直观,在办公室就能了解一线执法队伍执法情况),通过加强网络监管、明查暗访等手段,加强对执法队伍的监管。

第二,强化“五项资金”监管。根据全国和省纠风工作会议部署的加强“四项资金(基金)”监管的内容,结合我市实际,增加了对移民资金的监管。市纠风办督促配合有关部门对社保基金的征缴、支付和管理进行了规范,加强了基金征缴和对财政专户的监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强了内部管理,在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的同时,完善并出台了公积金管理使用的规定、办法,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发挥更大作用。协调督促各有关部门从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大局出发,加强了对移民、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移民、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等行为。

第三,加强“三项督查”。一是加强对价格监管的督查,维护社会稳定。督促有关部门对“米袋子”、“菜篮子”工程的落实加强了监督检查、加大了市场价格监测巡视频率和力度、加强价格监测点的价格监测报告工作的指导、加强对全市主要商场超市粮油批发网点重点行业重要商品价格进行干预和调控等;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认真做好政府定价项目计划管理工作,各县(市、区)调整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项目出台一律实行调整申报制度;对全市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以丽水市人民政府公告([2015]1号)向社会公告;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今年以来,物价部门出动检查人员233人次,重点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农副产品以及医药、住宿、餐饮等价格和收费行为进行了检查,共受理价格投诉举报137件,办结率为97%。二是加强对汶川地震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的督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市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加强救灾助困公益事业捐赠工作管理的通知》,各地、各部门都成立了相应机构,层层建立监管机制,形成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体系,迅速开展工作,确保监管工作不留死角。从监督检查结果看,我市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的总体情况较好,全市各级组织和群众捐赠的8758、68万元款物、全市82818名共产党员自愿交纳的1798、2万元“特殊党费”,均没有发现挤占挪用、贪污私分、截留克扣等违法违纪行为。三是加强对雨雪冰冻灾害救灾款物拨付发放情况的督查,为老百姓交上一本放心帐、明白帐。市纪委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严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纪律的通知》(丽纪发20157号),强调了三大纪律。市纠风办组织市民政等部门对各地救灾款物的拨付发放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各县(市、区)纠风办还会同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开展了救灾款物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追踪检查,杜绝在救灾款物的使用上违规和违纪的事件出现,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救灾款物使用管理情况,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从检查的情况看,我市救灾工作领导重视,组织严密,各地、各部门反应迅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要求情况较好。

第四,继续抓好“三个纠正”。一是继续抓好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问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征地,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对被征地农户补偿安置到位,杜绝暗箱操作,防止拖欠、截留、挪用土地补偿费用等问题的发生。通过纠正征地中侵犯农民利益问题专项推进,努力实现我市征用土地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促进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二是继续抓好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问题。针对容易侵害被拆迁人利益的环节,从规范管理入手,通过规范许可、裁决、评估、拆迁行为等,不断探索从源头上预防拆迁中侵害被拆迁居民利益的有效途径。坚持依法行政,把安置资金足额到位和安置房源落实作为拆迁许可审批的前置条件,从根本上防止被拆迁人利益受到侵害;规范拆迁评估行为,完善市场评估机制,公开、公平、公正选择拆迁评估机构,确定补偿价格;禁止野蛮拆迁和暴力拆迁,依法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好“双困”家庭的拆迁安置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三是继续抓好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重点监控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问责制度等,引导企业自觉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上,严格把握清理旧欠与预防新欠并重的原则,在清理旧欠的同时,防止新欠。同时,进一步拓展工资保证金范围,加大拖欠工资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投诉有门、立即办理、查实必纠,对情节严重的恶意拖欠,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向社会公开曝光。

3、服务基层,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让群众满意。

一是,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为基层送服务。上半年,我市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面向基层群众的送服务活动,如市卫生局等部门牵头开展“百名名医送医下乡服务”、“百名法律工作者送法下乡服务”、“百场戏进农村服务”、“百名农业专家送技术下乡服务”、“百场普及科技知识展”和“百名优秀教师进农村上示范课活动”等“六个百”活动;市交通局抓热点促民生,积极开展以“幸福班车通百村”、“百场讲座到基层”、“千名专家送技术”等为主要内容的交通惠民送服务“双百三千”活动,促进新农村建设;市经贸部门和丽水经济开发区继续深入推进“工业经济服务月”活动,23个经办部门和单位积极行动,抓紧办理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市质监局积极落实加快品牌培育与质量提升的政策意见,为企业品牌培育、维护、提升提供帮助与指导服务;市政府举行银企合作恳谈会,9家商业银行与100余家企业代表进行了交流对接,现场签约企业42家,涉及金额达27亿元,等等。真正做到在一线了解情况、在一线促进工作落实、在一线提高才干、在一线转变作风,为基层送去服务,让群众满意。

二是,开展进村入户帮扶低收入农户活动,为基层送温暖。市、县两级领导班子成员,市直、县(市、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都选择一个乡镇、一个村、一个产业(企业)、一个低收入农户、一项重点工作或群众集中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开展一次以上的集中蹲点调研。蹲点时做到确定一个主题,形成一个调研报告,理出一个工作思路,帮助联系单位至少解决一个实际问题。4月份以来,丽水市级领导干部围绕实现农民增收“六大目标”,分别到各自联系村蹲点调研,加强工作指导,重点帮助解决低收入农户的增收难题。半年多来已有14位市级领导干部开展专题蹲点调研。在市级领导干部的带动下,55位市直单位负责人、220位县(市、区)领导干部、1200多名县属单位负责人、1300多名乡镇(街道)领导干部相应开展了蹲点调研,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共撰写蹲点手记、蹲点感悟

和“创业创新建议书”300多篇。

三是,不断完善乡村两级便民服务平台,为基层送技术。组建了以乡镇行政服务中心和村级为民服务站为主体的乡村两级便民服务平台,提升了乡镇政府的服务功能。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围绕农村特色产业和重点工作任务设置课程,由乡镇干部根据自身特长和兴趣爱好选择具体科目,规定每人每年至少取得1门以上技术证书。同时,把培训延伸到村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示范户、低收入农户、企业主。依托“住村联心”流动辅导团对乡镇干部分片、分类、分批开展集中培训的基础上,组织乡镇干部统一参加技能考试,并将干部的技能学习培训及认证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据统计,全市共有3400多名乡镇干部通过技能培训,考取技能证书。坚持农村工作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选派制度。市级机关向全市农村选派了4批共400多名农村工作指导员、2批共100名科技特派员,在为农村直接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极大充实了乡镇、村干部技术培训师资力量。

四是,深化“住村联心”制度,强化基层干部作风。围绕农村灾后恢复重建、实施低收入农户增收工程、巩固和深化村级民主管理、维护农村稳定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深化“住村联心”工作制度。各地乡镇党委政府结合新一轮“先锋工程”创建活动的实施,把深化“住村联心”工作制度作为“创五好”工作的主要内容,加以健全和完善;同时,将乡镇干部开展住村工作情况作为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的依据,以制度的形式加以巩固。对因执行制度不到位而引发的负面案例,及时查处和通报,并严肃处理当事人。自6月份开始,市主要领导带队,到各乡镇、村进行夜谈,对“住村联心”工作情况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防汛抗灾、农村社会稳定等工作开展督查,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至目前,已组织夜访16次,走访乡镇16个、村18个。

五是,巩固和深化“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的创建活动,增强服务基层的能力。主要采取了听汇报、察看现场、走访用户、办事询问、问卷调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和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等形式巩固和深化创建化活动。各基层站所根据自身的工作实际,把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作为工作重点,选择开展了系列优质服务活动,不断增强自身服务基层的能力。如市电业局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窗口)”、深化供电服务品牌建设活动,“走进”企业、社区、学校、农村,开展各项服务活动;推出延伸服务举措,组织“阳光电力服务队”等开展以关爱弱势群体为主旨的服务活动。通过加强基层站所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引导干部职工提高服务意识,提高政风行风建设水平。

4、构建纠正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最大限度提高群众满意率。

一是,完善“百姓热线”工作机制,“三位一体”构建行风监督服务网络。丽水“百姓热线”通过电视广播电台报纸“三位一体”联合举办,充分发挥各家媒体特长,优势互补,有利于动态监督投诉件的办理落实,增强监督的综合效果,构建一个多角度的舆论监督服务网络。为确保热线的正常运行,我市还建立了一系列配套制度,如市直部门一把手上线制度、联络员制度、投诉件转办(交办)制度、督查考核制度、公开反馈制度等。为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进一步扩大“百姓热线”的影响,我们还推出了“百姓热线”走进县(市、区)大型现场直播活动,已经成功举办了缙云、青田、松阳、遂昌、云和、龙泉站五站的现场直播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5800多份,处理各类问题150多个,受到了当地群众的热烈欢迎。为确保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们把领导上线和接受采访情况列入市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二是,完善作风建设工作机制,使“三服务一满意”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巩固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开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创新载体,丰富内容,深化政风建设。市委把作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作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的重点,列入市委2015常委会工作要点和党建工作要点之中,摆上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心协力,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制定完善了作风建设九大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党委(党组)书记作为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地本部门作风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作风建设。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协调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党政各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和优势,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工作机制,把评判权交给群众。我市在年初“两会”期间,对市政府各部门服务态度和工作效率、办事公正和廉洁自律、工作实效和社会影响三方面的内容进行评议,把评议结果纳入zhèng fǔ 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我市精心组织、层层动员,以加强卫生事业发展和提高医疗卫生服务为切入点,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认真开展卫生行业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各县(市、区)还结合各地实际,对评议工作进行延伸和拓展。以评议活动为契机,卫生行业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和行风建设,初步形成了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行风建设运行机制,不仅使广大群众感受到了卫生行业良好的服务,也有力推动了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对我市各个行业的行风建设也起到了推动和促进作用。

我市“三服务一满意”主题活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三服务一满意”主题活动的宣传还不够深入,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的方法、手段和措施还不够多,在如何深化上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服务一满意”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地方和部门对该项工作还不够重视,工作抓得不紧、抓得不实,少数干部和部门作风还不够踏实,一些基层站所,仍然存在工作效率低、服务质量不尽如人意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根据这次会议的精神,进一步作好整改,“三服务一满意”主题活动的各项任务抓实抓好,进一步常态化。

二、下一步打算

按年初的工作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各负其责,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查漏补缺,及时做好总结调研,全力以赴做好整改,要严格责任追究,落实好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广大干部“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让群众满意”的能力和水平。

1、抓好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求各地各部门抓好对“三服务一满意”主题活动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不断提高抓工作落实的能力,及时发现哪些地方工作不力,需要及时纠正,及时明了哪些地方有不足之处,需要及时弥补,及时找准哪些地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需要及时研究解决。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提出预防问题发生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把“三服务一满意”的各项工作任务真正监督落实到位。对于工作进度缓慢的,各地各部门要抓紧补课,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进度表,把工作任务细化到月、到周、到日,充分发挥广大干部主动性和创造性,把工作进度尽量往前赶,确保“三服务一满意”各项工作的完成。

2、抓好整改落实,强化责任追究。一是要继续做好“三服务一满意”主题活动的宣传工作,在知晓率上要有提高,在活动的层面上要有扩大,不断增强广大干部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要找准切入点,立足解决实际问题,对“三服务一满意”主题活动中基层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实行一事一议,凡能及时整改的,立即整改。三是要开门纳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取信于民,立足群众满意。四是要树典型,强化责任追究。树立狠抓工作落实、抓好整改落实的先进典型,鼓励先进,激励

后进,对发现不抓落实、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反面典型,要强化责任追究,特别是在“三服务一满意”主题活动中发现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治理的、造成恶劣影响等四方面作为责任追究的重中之重。五是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年底要对“三服务一满意”工作严格进行考核,对因工作不力,影响主题活动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要严肃批评教育,坚决取消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评先资格。

3、抓好总结调研,为新年度工作作好准备。一是要求各地各部门抓好总结调研工作,把本地、本部门的“三服务一满意”主题活动的亮点、特色工作体现出来,通过调查研究找准问题,有的放矢,提出对策,拿出思路、落实举措,立足当前、谋划来年,真正把调研的实际成果体现到工作决策上,转化到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中来;二是总结调研要紧贴省委、市委的中心工作和阶段任务,围绕是否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来展开,要注意实地调研和深入思考相结合,在认真领会中央、省、市的有关精神基础上,和本地工作实际结合好,研究“三服务一满意”主题活动中的新情况和发现新问题,并不断给予解决;三是在总结调研活动时,要注意深度和广度,注意听取群众意见,仔细查摆突出问题,剖析根源,为新年度制定出符合本地工作实际、具有科学决策的指导性意见早作准备;四是要认真研究,举一反三,充分运用总结调研成果,精心制定整改方案,实施重点突破,推动“三服务一满意”主题活动的深入开展。

4、抓好制度建设,健全纠风工作长效机制。要加强制度建设,把纠风工作寓于各项政策措施之中,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群众广泛参与的监督机制。要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把民主评议作为纠正和解决问题、推动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把注重实效作为民主评议的核心,着力于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把体民情、听民意、解民困、得民心贯穿于整个民主评议工作全过程,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通过的要求,努力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让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得到解决。继续做好丽水电台“百姓热线”节目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完善有关工作制度,以严格的制度来保障节目的运行,重点督查各部门、单位领导上线情况、办理群众咨询投诉情况及反馈情况。继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总体部署、部门各负其责、监察机关和纠风部门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继续开拓新思路,推出新举措,创造新方法,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逐步铲除滋生蔓延不正之风的土壤和条件。

第2篇:乡镇2015年纠风工作总结

今年,我镇以邓小平理论、“xxxx”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扎实有效地开展纠风工作,为我镇的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2015年纠风工作总结如下:

1、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镇村反腐倡廉教育突出重点,与落实党的xx大精神相结合,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历史进程相应。在对党员、干部普遍进行理想信念、党的宗旨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同时,以镇、村领导班子成员和站所负责人为重点,加强科学发展观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政策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xx大文件,实践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群众观念、法纪意识和廉洁从政的自律性。

在教育形式上,采取轮训、主题教育、集中教育、形势报告会、讲党课等形式,发挥远程教育的作用,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大力宣传优秀镇村干部的先进事迹,发挥正面示范作用。努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村组、进家庭,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活动,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把反腐倡谦教育纳入党员、干部培训计划。以培训班形式对镇、村领导班子成员和站所干部全面进行纪律教育和廉政教育培训。

2、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党员、干部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1)不准违反程序和规定擅自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2)不准利用职务挪用、侵占、截留扶贫、救灾资金和实物,侵害集体和群众利益;(3)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参与营业性场娱乐活动和变相公款旅游;(4)不准借婚丧嫁娶事宜大操大办,聚钱敛财和利用职权用公款逾期不还;(5)不准参与宗族宗派等非组织活动;(6)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配偶、子女、其他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7)不准拉票贿选和在入党、提干方面搞权钱交易;(8)不准虚报浮夸、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9)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违反规定向农民乱集资、乱摊派,违反农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和强行以资代劳,变相加重农民负担;(10)不准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赌博等。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要严格对照“十不准”要求,年初作出公开承诺,年末述职述廉,接受群众评议。

3、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督和管理。积极推行“村财民理镇监管”制度,严格村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坚持必得集体重大财务事项民主决策制度,严把财务收支关。切实发挥民主理财小组和村民监督作用,建立完善村委会向村民会议报告财务管理情况并接受村民质询制度。

4、加强对镇村干部的监督。认真落实镇党委和村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逐步将任前廉政谈话、廉政承诺、诫勉谈话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党内监督制度向村一级延伸;积极开展构建惩防体系工作;加大从源头上治腐工作力度。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健全农村基层干部政绩考核机制。

5、做好政务、村务公开、办事公开和党务公开。镇政府和各站所要完善公开机制,规范公开内容和重点。重点公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农村工作政策、惠农政策情况,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等情况。村务公开要以财务收支为重点,以村集体土地征用、计划生育指标分配、宅基地审批、机动地发包、村公益事业等为主要内容,并及时公开粮食直补、退耕还林、退田还湖补助资金兑现、扶贫款物发放等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内容。各站所及学校、医院、供水、供电等公用事业单位要大力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切实纠正和解决少数站所工作人员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办事效率低下、与民争利等问题。党务公开要重点公开村党支部的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干部选拔任用、违法问题的处理、党内组织活动等内容。坚决防止和纠正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等问题。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6、抓好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重点抓好惠农政策“六个落实”,即:“两免一补”政策的落实、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落实、专项补助资金、扶贫救灾救济款物的落实,粮种直补、综合直补等各项补贴资金的落实、新型合作医疗资金的落实。对直接补贴农民的资金和政策,要实行公示制,接受群众、社会的监督,不断提高补贴政策的透明度,确保党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农户。

7、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巧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和强行集资摊派案件;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征地补偿费和社保资金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贿选、参与赌博案件;以及欺辱群众、办事不公、作风粗暴等影响农村和谐社会建设的问题。综合运用法律、纪律、组织和批评教育等各种手段,打击腐败分子,不断提高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

8、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主动了解和解决农民群众的合理诉求,认真办理群众信访举报事项,对实名举报或线索比较具体的举报、投诉,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全镇大局和谐稳定。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

1加强督促检查。纪检部门切实履行职能,把纠风工作作为重要工作任务,认真担负起直接抓落实的责任。要定期分析研究本镇纠风廉政建设的形势,主动协助党委、政府研究制定加强纠风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具体实施方案,加大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力度。要重视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不断创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方式、方法。要建立信息综合反馈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要注意适时总结和推广工作中好的作法和经验、对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建立工作联系点。镇确定一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点,抓好2个典型的示范,切实加强对联系点和典型示范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要经常走访干部群众,真实掌握干部群众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要从老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选聘一定数量的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员,并注意发挥信息员的作用。

3、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和支持的反腐败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整体合力。党委书记和村党支部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务必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政风行风热线建设,完善纠风工作平台。继续坚持以“政风行风热线”为依托,推进纠风工作不断深入。要把“政风行风热线”建设作为反腐倡廉、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不断改进和完善功能。一是建立和完善“政风行风热线”考核、管理和操作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谋事的工作机制,提高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能力。二是找出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纠风建议和意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把矛盾消灭在萌芽中,从源头上预防不正之风问题的发生。

镇纪委把好自己的角色,充分发挥在纠风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纪委书记直接抓好纠风工作的落实,亲自布署,亲自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纠风工作。各有关部门,特别是教育、计生、民政、国土、派出所等部门积极配合,认真抓好解决本部门自身存在的薄弱环节,确保了本部门不出现不正之风。

通过扎实的工作,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我镇纠风工作达到了如期效果。各部门和行业切实做实做到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严明、廉洁高效的要求,促进了部门和行业的风气明显好转,为我镇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第3篇:纪委监察局纠风工作总结

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龙泉市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作为服务发展、服务民生、促进和谐的重要抓手,不断加大纠风工作力度。近期,在全市工业大会上又通报了三起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典型案例,表明了龙泉市委、市政府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信心和决心。但是,当前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在某些领域、某些部门仍然存在,有时还相当严重,极大地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如何解决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问题,是当前摆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现结合龙泉市近期查处通报的三个典型案例,谈谈当前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表现形式,并与大家共同探讨防治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对策。

一、当前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表现形式

表现一:部门服务意识淡薄,冷慢拖卡。一些部门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不是主动为企业、为群众服务,排忧解难,而是摆架子,甚至有意刁难。一些单位利民、便民措施还不够完善,办事效率低下,作风简单粗暴,“衙门”作风严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的现象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一些单位习惯于做表面文章,研究的措施落实不到位,制定的制度执行不到位,对有关政策规定阳奉阴违,我行我素,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如该市国资担保公司在办理企业土地、房产抵押置换贷款过程中,不按照市政府已经形成的会议纪要办理,以各种理由推托不给相关企业发放土地证,直接影响了企业的贷款融资。

表现二:部门权力利益化,厚己薄人。一些部门认为“管理就是收费,执法就是罚款”,有钱有利的事抢着干,没钱没利的事绕着走。一些部门和行业在利益的驱使下,奉行“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信条,对中央和地方的政策规定置之不理,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如该市人事劳动部门擅自增加评审职称收费项目,提高相关收费标准,违规向企业从业人员收取职称评审费、教育培训费等。

表现三:部门依职权之便,吃拿卡要。在一些行政执法、公共服务行业,尤其是垄断经营行业,有不少部门管理、服务人员主仆关系颠倒,法制意识淡薄,工作敷衍了事,不是为人民服务,而是以管理者自居,不讲奉献,只讲索取。有的部门把权力当作一种交易,索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如该市民爆行业在服务企业过程中“吃拿卡要”,在爆破作业中收取高达250元的日均工资,还要求施工单位派车接送、请吃饭、发香烟。爆破服务公司巧立名目乱收费,收取爆破器材用量价格20%的服务费,并实行360元保底收取制。

二、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防治对策

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看似只是些细节的问题,但涉及面广,后劲足,危害大,严重地影响了投资环境,制约了经济发展,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好环境就是生产力,好作风就是硬实力。要把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作为纠风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谁破坏公平的竞争环境就坚决打击谁,谁损坏地方的开放形象就严肃处理谁,谁败坏高效的服务效能就立即通报谁,使纠风工作取得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明显成效,让群众满意。

(一)抓队伍,建强纠风力量

政策方针确定之后,人就是决定因素。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基层纠风组织建设的通知》(浙纪2015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纠风工作的通知》(浙委办201531号)文件精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有条件的地方尽快建立纠风室,配齐配强纠风工作人员,同时加强对纠风干部的培训,帮助纠风工作人员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尽快适应纠风工作要求。另外充分发挥乡镇(街道)、部门纪检干部的作用,不断提高其开展纠风工作水平。通过努力,逐步把纠风干部队伍建成素质高、能力强、作风正的过硬队伍,为更好的开展纠风工作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

(二)抓制度,深化纠建力度

把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贯穿于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全过程中,从源头上消除滋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土壤和条件。通过建立、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逐步形成靠制度抓治理、用制度防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要针对容易发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强管理,建章立制。为帮扶企业应对金融危机,帮助企业“御寒”解困,助企业平稳“过冬”,龙泉市全面实施“暖冬行动”,出台了优化环境服务企业和金融支撑“双九条”。在实际操作中,龙泉市纠风办又针对当前涉企检查过多过滥,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屡禁不止的问题,于今年3月份制定出台了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服务“三卡”制度。具体操作是:凡涉企检查一律报备,统一到市纠风办开具“登记卡”方可到企业检查。检查部门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报告卡”将检查情况和遵守纪律情况反馈给纠风办,同时被检查企业如发现执法检查单位在检查过程中存在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或提出无理要求,未尽职责或有不文明行为等异常情形时,可填写“监督卡”直接寄送到市纠风办举报。龙泉市还将“三卡”落实情况纳入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执行不力,影响企业稳定和发展的,严格追效问责。“三卡”制度的实施有效地加强了对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检查行为的监管,较好地避免了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发生,受到了企业主的好评。

(三)抓监督,完善制约机制

积极创造条件,拓宽、畅通监督的渠道。一是以乡镇(街道)、部门纪检监察机构为依托,建立行业自律纠风监督网,把行风问题消灭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二是设立若干个纠风监控监测点,以全市城乡社区各层面、各行业实体单位为依托,聘请若干名行风监督员,定期联系沟通情况,构建起社会公众监督网。特别是要有效利用民主评议制度,把纠风工作的评判权交给群众,让部门和行业直接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创造一种外有压力、内增动力的机制,促使部门和行业自身存在的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四)抓责任,构建惩戒体系【村务公开报备制度】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全面落实纠风工作部门责任制,把纠风工作作为本部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日常管理,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把纠风工作是否取得实际成效作为年度目标责任制、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一项基本内容,加强监督检查考核,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

(五)抓查处,发挥警示作用

坚持违纪必纠、处罚必严的原则,坚决纠正和克服对违纪人员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倾向,严格执纪,形成刹风整纪的强大威慑力,让那些搞不正之风的人胆寒、心惊,真正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要严肃查处涉企“三乱”行为,维护企业权益,突出对“乱收费、慢作为、卡企业”的人与事的追效问责和新闻曝光,向社会公布涉企服务排名,促进机关干部依法办事,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企业服务。以严明的党纪政纪法纪,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到既从严治标又着力治本,既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又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纠风组织建设情况:

目前,我市有专职纠风干部1人,兼职干部1人,虽然成立了纠风办,但没有编制,纠风室也与执法监察室合署办公。上个月已向市编委提出书面报告,要求在市纪委设立纠风室,并解决室主任领导职数1名。

第4篇:纠风办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县的纠风工作按照全国、全省和全市纠风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根据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纠风工作的总体要求。围绕市委提出的“百强调产”和县委提出的“三百战略”的中心工作,在县纪委监委的直接领导下,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从创环境入手,狠抓源头治理,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使我县的各项纠风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不断深入

在连续几年整顿和规范医药市场的基础上,今年我们结合防治“非典”疫情为重点,积极地开展了医药市场的集中检查。县纠风办会同卫生、药监、工商和物价等职能部门,对全县各级医疗机构药品销售价格和医疗器械销售及部分诊所、药店的经营活动进行了重点检查,特别对“非典”疫情期间提价销售消毒液进行了及时的查处,有力地促进了防非工作。今年以来共取缔非法药品经营户7户,打击游医药贩3起,清理销毁假劣和过期药品医疗器械总价值10、45万元,处罚金额6、2万元。配合市检查组对我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中标药品采购工作进行了督查,促进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规范化,我县中标药品采购额占到了医院购药总额的54、2%,中标采购药品让利患者24621元,通过监督检查规范了全县的医药市场正常经营秩序。

二、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效明显

为了巩固本县境内公路基本无“三乱”成果,年初和涉路部门签订了责任书,纠风领导组和纠风办人员全年坚持了每月上路巡查制度,重点保证了国道和省道的畅通,今年加大了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共查处公路“三乱”案件3起,涉及人员14名,其中开除公职2人,解聘2人,行政警告3人,记过1人,记大过1人,经济处罚5人。

三、农民减负工作取得成效

今年我们把减轻农民负担作为纠风重点来抓,积极地开展了专项治理活动,会同经管局、电力公司给农民退还农网改造款20余万元,农村中小学严格实行“一费制”标准减负金额达15万元,狠抓村务公开工作,在全县385个行政村开展了涉农收费公示,协调县经管局对225个村的农民负担进行了专项审计,查出违纪金额3、6万元,243个行政村取消村级招待费节省45万元,制止农民乱集资总额18万元,特别是今年实行农村费改税后,全县可减轻农民负担总金额达到616万元。县纠风办对农村征订报刊杂志进行了专题调研,将其情况上报到上级有关部门作为治理依据。

四、不断引深了推行政务公开和行风评议工作

在去年我们全面落实了县级政府和乡镇政务公开的基础上,并在新闻媒体上建立了推行政务公开和行风建设专栏、专版广泛宣传政务公开工作,实行了多项政务公开新制度,不断引深了公开范围,在全县开展了“五务”公开活动,(即:党务、政务、村务、企务、校务),全县县乡村共设立公开栏423个,公开事项达500余项,有力地推进了县乡两级zhèng fǔ 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在去年县财政集中收费大厅和会计核算中心开始经营的基础上,今年又着手建立15个乡镇区会计核算中心。

我县的行评工作在市行评办的指导下,4月3日召开了全县民主评议行风动员会,成立了领导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在42个部门单位开展了民主评议行风工作,4月19日至22日,在市行评办统一安排下领回测评问卷2985份,由社会各界对42个部门单位进行测评,县行评办根据市行评办反馈的测评情况,结合平时督查和掌握的情况,对42个部门单位进行评议排队,评定出优秀10个部门,先进单位15个,其余都已达标。10月24日召开了行评前一阶段总结和再动员安排,新增8个部门纳入全省开展的行评工作,11月7日县行评员参加了市行评听证会。

五、加大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在“一费制”实行第一年中,我们加大了执行监督检查力度,五月份县监委纠风办组织教育、物价部门对全县县直中小学和乡镇中小学“一费制”执行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参加了全市交叉检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及时的纠正,进一步清理取消收费项目3个,涉及金额21万元,制止强行征订教辅资料和降低教材价格减轻学生经济负担16万元,实行“一费制”后减轻学生经济负担37万元,查处中小学乱收费案件8起,涉及金额6、4万元,一名中学校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一名中学会计行政记过处分。大大地促进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六、企业减负和行政审批工作

结合今年市110创环境工作,我们将24个重点保护企业实行改为“县纪委、监委、纠风办企业联系点”,进企业执行公务的部门严格实行“一证、一卡、两票”制度对进企部门实行监控。今年进一步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4项,涉及金额15万元,并制止了对企业乱收费金额30余万元,对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外部环境,纠正粮食部门地方保护主义,使外地客户调运玉米400余吨。全县共清理行政审批单位49个,清理出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476项,以县政府发文取消行政审批事项43项,对应取消收费项目22项。

综述全年纠风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上级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上报信息少,工作联系少,震动性案件少。今后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按照上级的反腐败总体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开拓创新,把纠风工作进一步做好。

第5篇:民政局2015年纠风工作总结

XX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民政部门的大力帮助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县有关民政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解困”工作理念,结合我县实际,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各项工作内容为载体,以创建和谐民政为目标,全面实践省委书记白恩培同志提出的“一面旗、一团火、一盘棋”的主题活动要求,按计划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提升民政工作水平,切实履行民政职能,发挥民政作用,保障了我县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推动了全县民政事业的向前发展。

一、健全组织明确责任

年初,按照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及XX年纠风工作《意见》,民政局重新调整充实并成立了由jú长念彩文任组长、党委书记彭平恒任和纪委书记魏晶任副组长,康平、龙明国、潘玉明、郭俊为成员的纠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潘玉明任办公室主任。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党委书记、jú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有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第三责任人。民政局着眼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改革、稳定、发展大局,突出“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宗旨的各项民政工作;着眼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建设和管理中的职能作用;着眼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为指导思想,以“五统筹”为民政工作总揽,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全力打造强势民政;以“xxxx”为要务,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实施“四大”重点,推进“四项工作”为目标;以突破“三大障碍”为途径,加快机关建设为保障,努力为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贡献。进一步加强了党员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突出了民政改革中的思想政治工作重点,强化了党风廉政、依法行政和行业作风建设,为维护全系统稳定,保障全年民政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时,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和加强干部、党员、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专业知识的学习,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全局观念、市场观念、群众观念的宣传教育,做好做细干部群众思想工作,密切联系群众。

二、目标明确突出重点

认真组织学习《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XX37号)、《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许可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行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县行政问责办法》(试行)等内容,制定下发了《××县民政局关于开展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行动的实施方案》,全面贯彻落实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等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为推进“四项制度”和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全面实行严格的部门首办责任制。局机关各科室和所属事业单位严格按照首问责任制的要求,具体业务落实到人,做到凡一事一部门能解决的,必须由该部门以最快速度解决到位;凡一事涉及多个部门才能解决的,由首问责任人或部门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尽快解决。否则,将按《××县民政局行政问责暂行制度》的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二)全面实行严格的服务事项公开承诺制度,制订政府信息公开方案。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以构建阳光政务为目标,继续修改和完善《××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把涉及我局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承诺事项以及各类行政事项的办结时间、办事程序和所需材料等内容逐步通过政府信息网站进行公布,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三)全面实行严格的高效、及时、准确、规范的限时办结制。按照我局限时办结制的要求,凡来我局办理业务属于登记类,只要资料证件齐全,必须当场当时办结;凡备案类,只要资料手续齐全,当日办结;凡审批类,凡符合申请条件的,按办结制时限给予办结,不符合条件,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四)全面实行严格责任追究制。凡企业、群众、服务对象投诉的不作为、乱作为、滥作为行为,一经查实,严格按《××县民政局行政问责暂行制度》的规定进行问责。被问责的科(室)长、事业单位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涉嫌违反政纪,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报请监察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涉嫌违反党纪的,移送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全面清理加强监督

纠风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民政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的范围及要求,对局机关婚姻登记、社团、民办非企业、收养登记、公墓墓地使用等许可项目进行了认真地清理,未发现违反行政许可和超越行政审批事项范围的行为。其中:结婚申请书工本费、离婚申请书工本费、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申请工本费、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申请工本费和离婚调解费已按陆计收费XX10号取消收费,其余婚姻登记项目工本费均按国计价费发1992276号文件进行收费;殡仪馆严格根据《云南省计委、省财政厅关于欧亚3000型及同档次拣灰炉火化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批复》(云计收费XX131号)文件、云价费发1998119号文件和云价费XX)128号文件)的规定河县发改局陆发改收费XX84号批复文件进行收费;社团、民办非企业、收养登记等一律取消收费。

此外,民政局始终把督查督办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担负抓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督查队伍建设,及时研究解决督查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困难,积极为督查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为全面实行严格监督、管理,局纪检组成立投诉监督中心,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信访箱,专门受理涉及民政系统各部门及领导干部的投诉工作,做到凡投诉的百分之百受理、凡受理的百分之百查清、凡查清的百分之百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四、认真评议纠建并举

民政局坚持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主线,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正确履职和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民主测评为体载,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目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结合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切实解决群众不满意的政风行风问题为目的,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贯彻落实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为契机,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廉政和服务意识,不断推进全局政风建设和基层窗口单位的行风建设。

为此,民政局纪委认真组织开展对局机关科(室)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行风评议工作。一是调整充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机构,制定评议工作实施方案;二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广泛听取群众对加强救灾资金监管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本部门、本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干部职工、评议代表及领导小组对全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开展自查自纠,结合民政工作业务和群众比较敏感和关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三是各参评科(室)和部门对自查和抽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理顺,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建立完善有关机关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等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性的规章制度。通过开展广泛评议,进一步强化了“行风正、事业兴、形象新”的民政政风行风建设新理念,形成了良好的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工作氛围。

【村务公开报备制度】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强化监督,严格评议,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同时,严格对照“四项制度”及软环境建设的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认真查找问题,深挖根源,真正做到把贯彻实施四项制度与创建学习型机关,提高民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相结合,与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不断完善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转变和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确保群众满意率达100%。

第6篇:县工商局2015年上半年纠风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县委及地区工商局党风廉政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纠风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把纠风工作与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提高服务水平结合起来,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增强全局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不断促进我局纠风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抓责任、重落实,不断完善纠风责任制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纪检监察及上级局工作会议后,我局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纠风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成立了领导小组,与各科(室)所、队签订了《纠风目标责任书》。做到早组织、早安排,重点明确,任务到人。在日常工作中坚持把纠风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服务基层,率先垂范。继续实行了领导班子责任分工和基层联系点工作。采取领导“包”、部门“帮”、干部“驻”等结对帮扶措施,切实加强对工商所的协调帮扶和业务指导等,进一步改进作风,服务一线,为基层排忧解难。

(三)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实行jú长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制定了《信访工作制度》,对群众来信来访或举报电话认真登记,调查核实。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回音”。(今年未接到群众信访事件)。

二、抓教育、重防范,着力提高廉政意识

(一)积极探索和实践政务公开工作。在局务公开方面:我们要求涉及机关干部切身利益、需要干部知晓或参与的具体内容为基本公开内容。把机关内部与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人、财、物等重要事务作为局务公开的重点;并充分利用局域网,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推行局务公开。在对外政务公开方面:将各项行政审批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申请材料目录、申请书格式文本等,通过在注册大厅、上网等公示方式向社会群众公开。目前,我们在三个基层工商所均配备了电子显示屏,同时我们还加强红盾信息外网的建设力度,积极推行网上年检、网上投诉等扩展业务网站的社会服务功能,促进政府信息社会共享。

(二)积极开展争创行风示范窗口创建活动。一是实行企业年检受理、审查“一站式”服务。只要年检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即来即办;二是分类登记服务。简化年检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实行“网上年检”,企业直接通过网上申报年检材料,我局按要求进行网上年检、网上审批,从而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四是政务公开服务。在年检服务大厅内设公开栏,登记年检程序、办理事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对外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作业”、透明执法;五是人性化监管服务。在服务窗口设饮水机、笔、纸张、老花镜等,全方位的为办事对象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三)丰富廉政文化载体,彰显工商队伍形象。以深入开展工商文化活动为契机,在全局开展了“关爱祖国未来,关爱祖国花朵”庆“六一”儿童节座谈会,“徙步行、赛书法”文化活动,将“白杨精神”作为促进全局工作的动力。

三、抓制度、重监督,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通过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行为,严格执行《工商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章,积极开展案件评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通过执法监督,使全局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全局查办案件优良率达到90%以上。

(二)认真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今年上半年,我们进一步加大行政效能监察力度,在基层工商所及局机关醒目位置统一印制、张贴了“干部作风和效能建设投诉公示牌”。通过自我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使行政效能监督工作主动深入到工商管理各项活动中。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一是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召开了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继续强化“三谈两述”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树立工商形象夯实了基础;三是通过季度、半年工作考核检查,对各基层工商所重点围绕“四化”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在抓干部队伍、政务公开、工商文化、信息化建设、“六好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为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和水平、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提供保障。

上半年,我局纠风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继续保持昂扬的态势,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团结奋进,努力拼搏,为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做出更大的努力和贡献!

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村务公开报备制度 第六篇

范文一: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20XX年,开云镇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XX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湖南建设纲要》部署,巩固和深化“法治开云”、“平安开云”为目标,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各项措施,着力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创新工作机制,依法行政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现将本年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好依法行政工作的贯彻实施。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我镇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商议,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对镇机关部门和镇村干部的年终目标考核,把依法行政列为一项长期重要工作来抓,并对全体镇村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

(二)组织上保障有力。为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10月份重新调整了镇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重新明确由镇长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了上下联动、系统互动的组织保障体系,确保依法行政工作保障有力。

(三)行动上落实到位。按照山政办发[20XX]16号文件要求,我们对各项安排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予以了落实。一是召开了依法行政专门会议,增强了对依法行政的认识和理解。二是全面实现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对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公开。

二、注重制度建设,夯实科学民主决策基础。

(一)一是坚持权力阳光运行,全面建立了政务公开制度。我们把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相关制度、程序以及便民措施、服务承诺等及时公开。各村(社区)均设立了党务、事务公开栏,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提高政务公开的透明度。

(二)完善权力监督机制,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行政工作能否真正落到实处,关键在于领导是否重视,我镇制定了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文件、方案和制度,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制定完善了重大问题汇报制度,重大决策审核制度、处理信访工作制度等制度,有效增强了干部的责任心和防微杜渐能力。

(三)实施了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机制和村级事务监督机制。建立民主评议和民意调查制度,设立意见征求箱,畅通渠道听取群众意见。在征地过程中,切实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尊重群众代表的建议。

三、工作中还存在的缺陷和问题。

总结回顾我镇近一年来的行政执法工作,虽然有一些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及社会各界对我们的要求、期望还有较大的差距,在社会事业发展中出现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主要表现在:

(一)职权有限。基层工作有繁杂性的特点,工作要求包罗万象,头绪繁多,涉足甚广,但是由于处事职权不配套,缺乏管理指挥、处理具体事务的职权,影响了统筹协调和管理职能的发挥。在诸如拆违、计生执法、土地审批等方面,基层政府因职权所困所陷入了“欲为无职,不为失职”的尴尬境地。

(二)沟通不畅。基层政府无权处理的一些领域,其行政权都属于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当群众有相关要求时,基层政府无法满足,与相关职能部门又缺乏可靠的沟通衍接渠道。在这种情况下,往往对群众的合理要求“爱莫能助”,只能将“皮球”踢给上级职能部门,间接导致了部分社会不安分因素产生。【村务公开报备制度】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强化法律意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通过普法宣传教育,使干部、党员、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抵制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

(二)进一步理顺体制,切实规范行政行为。按照条块结合、适当分权、便于执法、讲求实效的思路,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分解落实行政执法任务,定期、逐级逐人、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制度考核挂钩,严格实行错案追究制度。

(三)进一步深化改革,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首先,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自觉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和自觉地推行依法行政的思想;第二,要努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要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地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培训,促进行政执法人员必学、爱学、勤学业务,提高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提高机关效能,改善机关作风。以开放透明的办公形式,快捷、高效的工作节奏,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带动和促进全镇经济建设软环境的改善和优化。

范文二: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州政府督查组:

上半年,我县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及上级业务部门的帮助指导下,坚持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为目标,紧紧围绕县上总体工作思路和政府法制工作要点,深入开展“破解难题深化年”活动和“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着力在健全规章制度建设和法制培训上下功夫,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质量,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提升行政复议水平,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较好的完成了依法行政工作的目标任务。现就我县2016年度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执法责任

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明确执法主体,落实执法责任,健全奖惩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按照州上签订的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充实了东乡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并制定印发了《东乡县2016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年初,县政府与24个乡(镇)和42个行政执法单位签订了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靠实了工作责任,明确了奖惩措施,全县上下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依法行政工作格局。

二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东乡县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东乡县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东乡县行政执法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东乡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县残联起草并出台了《东乡族自治县扶助残疾人办法》,县人大起草了《东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草案)》,现正在讨论当中。并向社会公开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违规执法行为的举报方式。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行为管理。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们定期不定期的对各执法单位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纠正,进行整改落实。今年3月份,我们根据州政府法制办文件要求,对我县行政强制实施主体、依据进行了认真清理,为确保清理成效,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转发文件,梳理行政强制实施主体22个,行政强制主体依据法律29部、行政法规38部、地方性法规2部、规章14部;行政强制措施5种111项,其中限制公民人身自由14项,查封场所、设施和财务13项,扣押财物11项,冻结存款、汇,1项,其他行政强制措施72项;行政强制执行权限110项,其中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项,行政机关直接强制执107项目;建议保留行政强制执行事项98项,对规章设定的8项行政强制事项建议予以修改。

(二)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我们把法制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首要任务。采取悬挂横幅、刷写标语、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先后举办各类宣传活动4场(次),出动宣传车辆18台(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元月份县政府法制办派出1名负责人参加了省政府法制办举办的《行政强制法》培训班;2月份我县县长、分管依法行政副县长和县政府法制办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州上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会议;3月份,我县分管依法行政副县长和法制办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州上举办的《行政强制法》培训班。4月27日,我办牵头组织,在县民族会堂召开了东乡县《行政强制法》暨行政执法培训会,由全县24个乡(镇)的乡(镇)长和42个县直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秘书等200多人参会,特邀请省政府法制办才宝甲和州政府法制办主要业务人员莅临我县授课。

同时,不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和管理,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加强“三证”管理,我县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乡(镇)、县直部门和单位共73个,全县执法人员总数为1550人,其中持证人员1380人,今年上半年,正在办理行政执法证61本,监督证6本,更换法人主体资格证21本。做到了对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动态管理,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行政行为

不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制度,强化监督手段,加大违法责任追究力度,努力提高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认真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把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作为行政复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不断创新行政复议受审方式,充分运用和解、调解等多种手段,力争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对受理的复议案件,实地调查取证,依照法律法规,按时限程序,及时作出复议决定,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注重提高行政复议办案效率,严把受理关、审查关、调查关和决定关,确保了办案质量。建立了《县政府与县法院行政复议应诉与行政审判工作联系制度》,县政府复议机关与县法院行政庭经常性的保持工作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有效的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

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切实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根据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对各乡镇和县直各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制定半年度和年终考核制度,督促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工作流程,改进执法方式。按照《东乡县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依法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规范了裁量标准,界定了执法权限,整合了执法资源,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工作制度,有效规范了各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

三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我们始终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备案工作作为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来抓,根据《甘肃省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办法》,凡涉及法律法规的议题和行政审批职能、行政机制的议题,先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核后提请县政府常务会研究,确保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一步完善政府工作规则,完善了《东乡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基本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二、存在的问题

上半年,虽然我县的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在:一是对政府法制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调研了解,工作思路还不开阔;二是政府法制网络建设不健全,信息不畅通,依法行政的典型经验得不到推广和共享;三是行政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监督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不够;四是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五是行政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和素质需更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的打算

我们将以这次督察指导为契机,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下的依法行政工作,着力从以下七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省、州依法行政工作精神,更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并把制度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二是以县城重建工作为契机,多方争取资金,着力改善好拆迁单位的办公条件;

三是结合我县实际,强化《行政强制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着力解决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知识不精、执法不规范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是靠实责任,更进一步落实好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制度建设运用到实际工作上来;

五是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范围和发布程序;

六是健全行政复议制度,按照“便民、高效”的要求,积极完善行政复议工作程序,努力提高行政复议案件的办案效率;

七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更进一步细化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

范文三: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南宁市人民政府:

我委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围绕高新区中心工作,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的意见》、《南宁市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南宁建设的实施意见》,坚持突出重点、开拓创新的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坚持工作有力度、有亮点、有成效。现将我委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领导,科学规划

一是及时筹划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印发《2016年南宁高新区法制工作要点》明确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和重点。二是及时召开依法行政工作大会,部署全年工作,明确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和重点。三是做好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及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学法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培训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机制。年内举办依法行政法制专题讲座2期,举办党工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学法专题讲座2期。四是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年内召开依法行政专题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2次。

(二)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

一是做好南宁市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复核工作。根据南宁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市级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单位复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南依法行政办字〔2016〕15号)要求,我委按时向市依法行政办提交20XX年和20XX年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工作总结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材料,并做好现场检查工作,制定迎检方案,认真组织现场汇报会。二是配合南宁市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现场交流会,按时报送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经验介绍材料。

(三)加强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保障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

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按计划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制定了《南宁高新区2016年度领导干部学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工作计划》,3月20日邀请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卢琪律师,为高新区全体领导干部职工作主题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专题法制讲座,4月16日举办《高新区领导干部学习新修订〈行政诉讼法〉》专题会。落实好学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新《环保法》,组织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及辖区内20家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安全员共计80余人,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今年组织领导干部参加自治区、南宁市组织的各类依法行政培训班、研讨班10人次,依照依法行政培训方案积极开展高新区的依法行政培训工作,先后举办依法行政法制专题讲座两期,举办党工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学法专题讲座两期,通过学习和培训使得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得到了大幅度提升。

二、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深入推进依法决策

(一)深入推进依法决策

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建立管委会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讨论。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队伍,引导法律顾问积极参与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的研究、咨询和论证,提供建设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的作用。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严格执行公开听取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二)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及时报备的程序要求。在制定《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鼓励发展自主知识产权的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时,通过组织召开征求意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专家和部门的意见。截止9月30日,制定规范性文件2件,并按要求及时向市政府法制机构报备。

(三)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桂政〔2016〕4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通知》(南府办〔2016〕30号)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我委高度重视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由管委会领导牵头,法制信访调处办具体负责草拟《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及《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等送审稿,经征求意见,集体讨论等程序,印发了《南宁高新区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南宁高新区管委会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南宁高新区管委会聘请法律顾问遴选程序规定》,完成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并根据《南宁高新区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成立高新区管委会法律顾问室,负责管委会法律顾问的联络、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法律顾问室的日常工作由高新区法制信访调处办承担,并选聘8名资深律师担任管委会法律顾问。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和心圩街道办事处、安宁街道办事处的法律顾问由管委会法律顾问室统筹安排或者根据法律事务需求给予指派。为确保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委聘请2名法律顾问助理,协助法律顾问办理有关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讼诉法律事务。

8月28日,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为8名受聘律师颁发的聘书,8名资深律师正式担任管委会法律顾问。10月21日,召开法律顾问座谈会,就建立各部门、街道办与法律顾问的联系机制、法律顾问如何履行政府法律服务职责等进行了探讨。我委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引导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研究、咨询和论证,提供建设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积极听取法律顾问团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不断提高依法决策的水平和质量。

三、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坚持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制度

为扩大执法队伍,提高执法力度,我委认真组织2016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考试报名工作,今年共组织566名执法人员参加考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对无证执法和执法主体资格不符的执法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并进行责任追究。对持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进行统计管理,并在依法行政专栏进行公示,为群众监督、投诉提供方便。

(二)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

我委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食品、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一是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截止9月30日,查处违法建设415件,作出行政强制措施决定334件,清理占地50万多平方米,拆除建设面积30万多平方米。截止9月30日,查处违法占地19件,并向西乡塘区人民法院移送案卷申请强制执行。二是加大城市管理和环境综合治理力度。截止9月30日,对摊点乱摆、整治跨门槛经营、乱挂晒等各类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共2665件。三是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食品生产环节、重点品种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隐患、重点食品“两超一非”、食品标签标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等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共计387家次,出动执法人员共计812人次,抽检样品共计158批次;开展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对农村食品市场、乳制品市场、散装食品等进行专项整治,检查经营户共计3614家;开展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对学校食堂、夜市、米粉店等进行专项整治,共检查餐饮单位4210家次;开展药品药械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各类企业352家次;联合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开展私屠滥宰联合执法行动,截止9月30日,查处私宰窝点1处,联合公安、工商、经发局等执法部门,查处涉嫌走私冻品1件。

(三)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工作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各执法部门梳理分解职权,确定责任的结果及时进行公布更新完善。认真开展2016年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工作,组织各执法部门按照本部门梳理并公布的行政执法职权表的内容,对本部门行政执法职责的履行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并撰写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报告,按时上班管委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对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自查。

(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对20XX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期间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案件,从行政执法案卷的事实证据、执法程序、适用依据、量罚幅度、执法情况、文书格式、案卷整理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查。检查活动先由各行政执法部门,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南宁市行政强制、非行政许可审批及其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再由检查组对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执法案卷进行抽查,共抽查执法案件60件,并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通报,总结经验、改进不足,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

(五)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系列制度

按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系列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委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行政执法系列制度。一是建立高新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了哪些执法过程必须记录、记录的主体、记录的时限、记录的用途以及归档等内容。二是建立高新区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明确了投诉举报的范围、方式、处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结结果反馈等内容。三是建立高新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范围、负责进行法制审核的机构。通过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系列制度,规范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的行使

为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促进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合理,我委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细化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工作,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自由裁量幅度的行政执法条款进行细化、量化,完成《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细化表》,并予以公布执行。

四、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制定《高新区2016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坚持通过开展执法案卷专项检查、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依法行政考核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考评。按计划分别于6月11日,6月12日,对建设房产局和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等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通过自查自评和现场检查的方式对各执法部门的执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将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五、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

(一)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立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机制

建立《高新区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制度》,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管委会负责人分别于9月7日,9月9日出庭应诉,坚决贯彻执行《南宁市行政机关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办法》、《高新区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制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有利于缓解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矛盾,也有利于促成行政争议的妥善解决。

(二)依法开展诉讼案件应诉工作

截止9月30日,法院受理行政案件80件,办结行政诉讼案件24件,对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我委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及相关证据材料,并委托法律顾问依法出庭应诉。

(三)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我委自觉接受行政复议机关监督,在法定期限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书面答复及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截止9月30日,申请人不服我委行政决定向市复议办提起行政复议案件共24件,其中21件案件已结案,其余案件我委均在法定期限向市复议办提交书面答复及相关证据,案件正在审理中。

(四)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

以“三大纠纷”为重点,积极推进高新区重大案件及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攻坚克难,力保社会稳定,全力推进对高新区辖区范围内重大矛盾案件的化解,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一是组织化解自治区科技厅重点工程项目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大楼地块业主与承租户合同纠纷。自治区科技厅重点工程项目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大楼将在我委辖区科德路3号建设,因该项目地块的业主科技市场与承租该地块的经营户(天龙公司)存在合同纠纷,导致项目建设无法推进。经工作组深入调查核实了解情况,并多次与承租方业主沟通,宣传法律法规,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承租方终于同意自行搬离,将场地退回给自治区技术市场,双方纠纷得到圆满化解。二是完成南宁市江北引水干渠工程项目的施工所涉及租用广西乐万家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和四联村林屋坡的土地协调处理工作,经开展调处工作,工程涉及到的广西乐万家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和四联村林屋坡已顺利签订协议书,让地施工,确保该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六、加强法治宣传和依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今年开展普法宣传主题活动6次,悬挂横幅12条,发放张贴普法宣传画20张,发放“六五”普法宣传资料10000多份,法律进单位1次、法律进机关2次、法律进企业2次、法律进社区4次、法律进乡村2次、法律进学校16次,普法群众过万人次。通过拍摄普法宣传片,设置4块电子法治宣传显示屏等方式加强法治宣传。二是加强法制信息宣传。通过高新区电子政务网站依法行政专栏宣传依法行政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绩。及时报送依法行政信息,20XX年11月至2016年10月期间,向市法制办报送26条法制工作信息,被南宁市政府法制网采纳22条法制工作信息,加大了我委法制工作的宣传力度。

七、工作亮点

(一)成立法律顾问室,为法治建设出谋划策

20XX年开始我委就聘有常年法律顾问,今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通知》下发后,我委高度重视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制定了《南宁高新区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南宁高新区管委会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南宁高新区管委会聘请法律顾问遴选程序规定》完成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并根据南宁高新区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于8月率先成立高新区管委会法律顾问室,并选聘8名资深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引导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法律事务的研究、咨询和论证,为法治建设出谋划策。

(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显成效

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始终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着力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一是落实好学法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把领导干部学法工作作为制度长期坚持,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工作的落实,年初制定《南宁高新区2016年度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工作计划》。按学法计划组织学习活动,今年组织领导干部参加自治区、南宁市组织的各类依法行政培训班、研讨班10人次,依照依法行政培训方案积极开展高新区的依法行政培训工作,先后举办依法行政法制专题讲座2期,举办党工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学法专题讲座2期。二是拓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渠道。坚持自学为主的方法,结合领导干部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联系实际,确定学习内容,举办各类领导干部法制培训,并邀请南宁市法制办副主任侯康顺、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卢琪律师等法学专家进行授课。组织领导干部学习新《环保法》、新《安全生产法》、新《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南宁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等法律知识。以“法律进机关”为载体,广泛搭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平台,通过网络、印发法制宣传专刊等,不断拓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渠道和空间。三是开展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测试工作。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测试制度,组织新提拔领导干部,参加任职前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

通过采取多项举措推进领导干部学法,使领导干部法律素质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大大提升。在作出重大决策前会咨询法律顾问意见,出台规范性文件前经过合法性审查,在办理经济社会涉法问题上邀请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建议,在处理信访或群体事件上依法化解矛盾等,都体现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在增强。

八、存在问题

20XX年,我委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与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到2020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性规定落实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仍需加强,科学民主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方面,需要进一步细化管理制度并加强指导和监督。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审查的主动性不高,没有及时报送备案。

(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待加强。执法监督制度不够健全,监督工作尚未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

(三)执法队伍素质与依法行政要求还有差距。执法岗位有些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在执法过程中还存在证据收集不细致、法定程序不到位、执法文书不规范的问题。

九、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制定切实可行的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步伐。

(二)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引导法律顾问积极参与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的研究、咨询和论证,提供建设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的作用。

(三)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水平,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

(四)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监督的各项职能,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认真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依法独立开展专门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五)创新工作机制,推进依法行政。不断研究高新区依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推动高新区经济建设和法治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范文四: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根据依法行政工作有关要求,我局对2016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认真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机构健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我局把依法行政责任制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及时调整充实依法行政领导机构、工作机构,使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都是在职在任的局一级领导和科级干部,由局长赵尚文担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由王仲煦副局长分管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宣教科。局党组重视发挥法制机构的职能作用,配齐配强依法行政专职工作人员,有科长、副科长、工作人员各一人。

二、大力推行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各项制度

我局根据省司法行政系统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部署,大力推行规范化建设,以文明执法、规范管理、便民为民为目标,不断完善业务工作规范、部门岗位职责规范、队伍建设规范、监督机制规范,并将相关制度汇编成册,印发给全体干部职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学法制度,领导带头学法,单位有安排、有记录、个人学法笔记不少于5000字。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其他与司法行政业务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规范化建设,完善各项制度和管理,有力促进了单位各项职能依法开展。

三、认真梳理执法依据,不断推进执法权限公开透明

为了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保证执法行为、日常司法行政有法可依,同时也是为了让群众更好地了解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内容,我们按照省、市政府法制部门的要求,认真参考省厅的执法依据,对市县两级级司法行政系统执法依据进行了认真排查和梳理。在此基础上,我们对行政执法责任进行了分解,明确了局长、副局长、各科室职责,推动了执法内容的规范。同时坚持以更好地服务当事人为宗旨,简化办事流程和相关手续,不断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和工作效率。对全系统行政执法的权限内容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布。就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在网上进行实时登录,并坚持运用电子监察系统,真正推进法律援助这一民生工程的有效实施。认真开展了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按照“文件主要内容与上位法律规定相抵触或者被新的上位法代替的,应当决定废止”、“文件调整对象已经失效或者实际上已经失效的,应当宣布失效”等清理标准,认真开展了清理工作。

四、以便民利民为目标,做好行政审批工作

市局出于便利申请人的目的,委托各县区司法局代收县属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省司法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接收、转送有关的申请材料。2016年,我局办理的有关业务没有出现错漏情况,也没有受到过投诉。

五、加强学习宣传,确保行政执法工作效果

司法局行政机关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其基本的执法责任是负责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部参与政治、办理事务,开展法律服务,完成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任务;管理司法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全体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加强廉政建设、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管理指导监督公证、律师、法律服务所及基层司法所的组织、建设工作,组织全市开展法制宣传,指导依法治理工作。我们始终坚持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服务,为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来开展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明确在执法过程中责任问题,分清是非,不办人情案。二是进一步细化各项规章制度,我们先后制定了《收案审批制度》、《办证质量检查制度》、《基层管理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等10余项规章制度。三是进行法制宣传,使干部职工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使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和法律保障这三大职能得以充分体现。

六、抓好检查整顿,提高执法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司法行政队伍的执法水平,我们制定了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层层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开展经常性的执法检查和监督,对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先后开展了律师执业执纪集中教育整顿、公证质量检查以及基层法律服务教育整顿等活动。律师的教育整顿和行风评议,通过听、查、访、召开座谈会的办法,对律师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进行了面对面的评议,使律师的行风有了好转;公证质量检查,抽出人员组成工作组先后四次对全市公证案件进行了检查,从所检查的案件中,没有发现错案错证;法律服务队伍教育整顿,从执业资格、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方面,根据省厅的安排认真开展了全市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教育整顿分三个阶段进行,着重从检查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执业活动中有无违法违纪问题入手,看执业过程中是否文明执业、热忱服务。通过学习、自检自查、整改提高三个阶段,认真查找存在问题,针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加强培训。我们还进一步完善了律师所、法律服务所和公证处的一系列管理制度,从而提高了法律服务效果;深入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完善社区矫正接收、管理、考核、变更、解除矫正、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的制度,使社会矫正工作稳步推进,目前接收的1368名社区矫正人员,无一人重新犯罪;扎实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全年共调处矛盾纠纷15884件,指导人民调解员认真开展矛盾纠纷7930次

七、开展案件评查,规范执法行为

20XX年两次对律师、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7683件案件进行了评查,其中法律援助1677件、公证1724件、律师2056件、基层法律服务所1491件,人民调解735件。共评查案件7683件,其中优秀率占5%、合格率占93%,基本合格率占2%。经评查,大部份案件法律适用准确,程序应用合法,案卷装订法律文书齐全,案卷归档时间及时,所有承办的案件都能按照案卷归档时间要求,在30天内都能按时由承办人将案卷装订完整集中归档,社会效果明显。所承办的案件达到了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不论是援助中心承办的案件,还是律师、公证处、司法所承办案件,都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有案件保持零投诉,达到了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部分案件存在法律用语表述不准确,个别案卷记录潦草、办案小结总结不详细,谈话针对性不够强;个别案卷文书材料制作不规范;案卷内容填写不齐全;极少数案件材料指派通知只填写了内容而忽略了加盖公章。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了整改。

八、严格依法行政,没有出现违法行政情况

我局没有做出过行政处罚决定。我局工作人员没有因违法执法被追究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情况;2016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没有报送审查的规范性文件。

九、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工作者在开展业务时程序不够规范。二是服务领领域单一,拓展不够。三是档案管理规范性不够规范。这些查找出的问题我们将采取更有力的可行的措施进行清理整改。

十、今后的打算: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把依法行政与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和执行力绩效考核相结合,进一步强化局依法行政的指导、监督力度。二是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结合《律师法》、《公证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重新修订《陇南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实施方案》。三是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增强法制宣传实效。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青少年、农民特别是移民及少数民族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法律服务意识。继续发挥“平安”法律顾问团作用,继续为市委、市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等提供法律上的咨询、论证服务;提升基层工作能力。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质量工程,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四是完善监督机制,落实行政监督责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切实加强评议考核工作,坚持经常性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奖优罚劣,严格责任追究,对执法违法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充分发挥党风、政风、行风、效能“四风”监督员监督作用。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通过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以网络、媒体等信息平台方式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标准和流程,接受社会大众的执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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