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工作计划 > 国税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国税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2016-08-27 11:02:18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国税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共6篇)国税系统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讲话稿国税系统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讲话稿国税系统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讲话稿同志们:今天我们召开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全区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刚才,林组长代表市局党组作了工作...

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为大家整理的《国税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更多资源请搜索成考报名频道与你分享!

篇一:国税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国税系统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讲话稿

国税系统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讲话稿

国税系统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讲话稿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全区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刚才,林组长代表市局党组作了工作报告,回顾总结了去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安排部署了今年的主要任务。孟局长通报了去年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评情况。请大家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15年,全市国税系统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服务税收中心工作,确保队伍清正廉洁重大而又紧迫的任务抓实抓好。市、县(区)两级党组紧紧抓住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抓在平时、持续用力,为各项税收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了良好的作风和廉政保障。

一是细化分工,明晰职责,确保两个责任有力落实。市、县(区)局两级党组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动反腐倡廉的各项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级党组能够以身作责,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在班子分工方面,严格执行“一把手”和纪检组长不分管人事、财务和基建工作要求。在具体管理方面,严格对市县两级局班子的要求,真正做到“立标杆、做表率、树形象”。在重大决策方面,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组织程序选拔任用干部,按法定程序审定重大涉税案件,重大财务事项均做到了“先上会再支出”。从抓机关工作纪律入手,抓监督检查和日常考核,开发运用了考勤管理系统,对上下班纪律实行信息化管理,市局机关的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开展了季度执法督察和执法监察,市局组织主要业务部门开展了联合检查督导,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专项检查,发现了基层工作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帮助基层解决问题,推动工作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是加强教育,深化认识,干部勤廉意识明显增强。加强了对党纪法规的学习解读,组织学习了《税收违纪违法行为处分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开展“中

央八项规定”专题学习,让干部了解那些事该做,那些事不该做,如何去做。市局党组充分利用下基层调研工作、召开会议、个别谈话等方式,给县(区)局党组和班子成员提要求、提思路,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总的来看,市县两级局党组,能够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主体责任,较好地发挥了带头示范作用。同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学习、抓督导,扎实开展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深入持续地纠正不同形式的“四风”问题,在全系统起到了正风肃纪的作用。

三是严格监督,严肃问责,有力纠正了存在的问题。去年以来,市局党组要求,要把“正风肃纪、推动落实”作为提升队伍执行力的重要抓手,重点查处领导干部不愿作为、不敢担当的问题,查处办税服务厅作风不正的问题,查处税收执法不严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整合政策执行、巡视审计、执法监察,抓好平时的随机抽查。先后对50名人员执行工作纪律不严的问题进行了点名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其中对2名县(区)局党组班子成员给予了组织处理和行政处分,对1个班子进行了集体诫勉谈话,对9起涉税案件开展了“一案双查”。

四是持续用力,优化服务,巩固政风行风建设成果。深入开展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严格落实《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制定了符合xx实际的《涉税事项办理规范工作流程》,精简业务工作节点,简并涉税资料,取消了不必要的涉税申请资料,推行了“免填单”服务。在市区2个局试行“同城通办”,改造了基层局的办税服务厅,改善了办税服务环境。在各基层局增设纳税人接待室和辅导室。全部工作都从纳税人实际需要出发,是在换位思考和务实调研基础上采取的措施,也比较有效地解决了办税服务用心不够、效率不高、程序繁多的问题。在全区政风行风民主评议中,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给予了我们很好的评价,所有参评单位都取得了第一名的成绩,在全区国税系统也是仅此一家。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负有重大责任。去年的工作也充分说明,领导干部的重视对干部具有很重要的引领作用,只有领导重视,才能把“两个责任”真正落实到税收工作的每个环节,才能取得率之以正的效果。同时,做工作一定要实,如果遇到不严格履职的人或事,就要严肃地处理,就是要警示在先,约束在先,处理在先,否则就不会有震慑作用,就会使我们花了好多功夫制定的制度失去效用。对优化纳税服务,就是要结合实际,拿出务实的态度,做成做扎实使纳税人真正受益的事情,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心安理得地接受纳税人的公正评价,或者纳税人有不同意见,我们也能有理有据地去说服,否则,我们的工作就没有根基,配不上纳税人的好评。

综合去年的工作,成绩是主要的,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主要是领导干部先行学习、主动学习抓的不够,有的方面没有体现到抓工作的力度上来。有的局平时抓不好,导致平时的管理“失之于松”和“失之于软”,在我们处理类似的人或事上,还有“碍于情面、怕得罪人”的问题。二是履职尽责还不到位。有的“一把手”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只是“讲一讲、提一提”。有的基层局副职对党风廉政建设仅满

足于表面,不能认真地分析存在的问题,不能提出管用有效的治标或治本措施。基层局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基本没有做过严肃认真的自查,或者自查后也不做责任追究。三是监督管理还不到位。目前的各项制度比较健全,涉及到税收和行政管理的各个方面,但在执行上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有的局办税大厅一再发生问题,究其原因,就是领导责任淡化、管理松懈、制度不落实。有的部门和单位除了年初接任务,年终受考核外,平时的监督不到位,也致使工作出了纰漏。四是责任考核还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还不深不细。目前的考核,还不善于抓点抓细节,有的考核落不到底,不能形成必要的惩戒机制,以致“避重就轻”、“高举轻放”的情况还比较突出。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结合当前的形势和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进和克服。

二、认清形势,准确把握,切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

最近,中纪委召开了十八届五次全会,总局和区局也相继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新一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任务和新要求,我们要把上级的要求与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准确把握形势,提高思想认识,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切实深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再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同时强调“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系统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领导讲话精神。既要清醒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严峻形势,又要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信心。要把税务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摆在时局和税务部门职责的大背景下去思考、去谋划和抓落实,要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公正执法和完成各项任务的再认识。

二是必须从严从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主体责任是各级党组的重要职责,也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关键所在。党组“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是所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带头负起全面、直接和首要责任。纪检组长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纪检监督部门抓好监督执纪问责。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从分管部门、包片单位和分管工作的实际出发,把抓业务与带队伍紧密结合起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及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施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要带头讲党性、讲原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带头遵守各项廉政规定,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监督,为下级做好表率。要切实加大问责力度,不怕得罪人、丢选票、伤和气,对因领导不力,或不敢抓、不敢管而导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落实,出现违纪违法问题,或者对违纪违法行为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都要严肃追究。监督责任是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使命,也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保证。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

【国税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围绕税务行政审批、税款核定、税务稽查、涉税处罚、税收优惠等重点业务工作,强化税收执法监督监察。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巡视、法规、纳税服务、纪检监督、税务稽查几个部门联合检查工作机制,提升监督质效。党组要经常听取工作汇报,了解纪检监察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指导,明确要求,促进工作。

三是要把廉政监督贯穿到税收工作全过程。近年来,我们通过规范执法标准、优化执法流程、强化执法监督等措施,稳步推进依法行政,税收执法规范化程度不断提升,但在个别单位和人员中也存在执法不严、违规操作、变通执行、随意执法等现象,严重损害了税收法律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根本原因,一方面是个别干部法治观念淡薄,工作责任心不强,另一方面,也不排除个别干部为税不廉,非法谋利。为此,我们一定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主线贯穿于税收工作始终,要一贯注重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要采取新的办法和措施,强化对干部的制度约束和纪律要求。市局今年将探索推行向基层局下派监察室主任的做法,监察室主任向市局党组负责,以增强监察监督的独立性,克服基层局自我监督“失之于软”和“失之于松”的问题。

三、强化责任,遵规守纪,持之以恒地抓好系统上下作风纪律建设

一要严明纪律。要坚守政治纪律,始终在思想、政治、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领会上级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要坚守组织纪律,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四个服从”、请示报告和民主生活会等制度。要坚守财经纪律,认真落实“一把手”和纪检组长不分管财务工作的规定,大额资金开支和资产处置都要实行集体研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格落实总局规范津补贴的政策规定。要坚守工作纪律,自觉遵守上下班、请销假、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纪律。要坚守廉政纪律,认清当前形势,严格约束自己。

二要严守规矩。要严格教育立规矩,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纪国法、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要让大家熟知规矩内容,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要事前请示、哪些事要事后报告,哪些事可以简化程序、哪些事必须严格程序。要严格管理守规矩,要形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物管事的习惯,通过持之以恒依法严格管理,使守规矩成为每一名税务人的自觉习惯。要严格惩戒用规矩,执法监督部门要加强对各项法纪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守规矩的人和事要严肃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规严肃惩戒处理。

三要严肃追责。要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巩固、深化、拓展”主题活动,让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地生根。对己经整改落实的,要形成长效机制,对尚未整改完成的要加强督办,强化整改,确保实效,凡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不得有反弹现象,对凡有回潮、反弹的,一律要严肃追责。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对各类会议、培训、公务接待、津补贴发放、车辆使用等重点环节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各单位要切实转变作风,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提高工作效能,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解决实际问题取信于纳税人,

形成风清气正的工作新常态。

同志们,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而光荣,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迎难而上,认真履职尽责,严格监督执纪,狠抓作风建设,以党风廉政建设新的成效,为全市税收工作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政治、纪律和作风保障

篇二:国税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税务系统贯彻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施办法

税务系统贯彻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构建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保证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推动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税务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税务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大局之中,贯穿于税收政策法规制定、税收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和改革的总体设计之中,贯穿于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全过程之中,扎实推进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证党中央、国务院以及总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第四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五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一岗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 责任内容

第六条 各级税务机关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级党组和地方党委政府重要工作安排;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党组、地方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三)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和惩处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构建以内控机制为主体的大预防工作格局;

(四)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执行重大事项决策、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廉政谈话、民主生活会等制度,规范从政行为,促进廉洁自律;

(五)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组织收入原则,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强化税收执法监督,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强化预算执行,规范基本建设、固定资产、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项目等管理,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信访举报工作,严禁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和查而不处;【国税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七)加强作风建设,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优化纳税服务,推进政务公开,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八)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推进税务系统廉政文化建设;

(九)监督检查本系统、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十)领导、组织并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充实力量,健全机构,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重大问题。

第七条? 各级税务机关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领导本系统、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组织领导班子认真学习、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党组、地方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及内控机制建设等重要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掌握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部署安排反腐倡廉建设的任务,提出具体措施;

(四)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常听取汇报,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及所属单位、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

【国税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五)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监督,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六)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下级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督促改正;

(七)重视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处工作,及时研究和督办重要案件;

(八)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九)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 各级税务机关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会议,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结合调研、部署分管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加强监督检查,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重

大事项;

(三)对分管工作中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事项严格审核、严格把关,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单位抓好内控机制建设;

(四)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监督,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五)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现有违纪违法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预警措施;

(六)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七)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各级税务机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一)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开展经常性岗位廉政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和廉政意识;

(二)将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本部门业务工作之中抓好落实,并加强对下级业务对口部门的指导与督促,定期汇报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推进本部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及内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有关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不廉洁问题的发生;

(四)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监督,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五)加强对本部门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确保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规范运行;

(六)积极配合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

(七)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 各级税务机关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以下责任:

(一)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当好参谋助手;

(二)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以及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运行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

(三)认真处理信访举报,依纪依法开展案件查办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四)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责任实施

第十一条 各级党组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税收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税务机关目标管理,与依法行政、税制改革、税收征管、纳税服务、干部队伍建设及其他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十二条 ?每年召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参加会议。党组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反腐倡廉形势,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三条? 各级党组应当成立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纪检组组长和其他有关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听取汇报,部署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各级税务机关领导班子应当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主要负责人与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第十五条? 各级党组每年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职能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明确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

第十六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职能部门根据所承担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明确具体目标,制定工作措施,确定责任人员,抓好工作落实。

第十七条? 纪检监察部门应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分类指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第四章 检查考核

第十八条? 各级党组应当按照分级负责、逐级实施的原则,抓好对下一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以及本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的具体工作由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 检查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可以与工作目标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工作等结合进行,也可以组织专门检查考核。

检查考核分值占年度综合考核总分值15%以上。各级税务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应带队开展检查考核工作。 第二十条? 检查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 第二十一条? 检查考核应当组织被考核单位全体干部以及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民主测评人员不低于应参加测评人员的80%。 第二十二条? 检查考核应当与被考核单位班子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进行个别谈话,了解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参加个别谈话人员不低于应谈话人员的80%。

第二十三条? 检查考核应当按照考核内容,查阅反映有关工作的原始资料,主要包括:党组会议记录、【国税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局长办公会议记录、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记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信访案件卷宗及资料、有关制度、相关工作文件、计划、方案以及其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档案资料等。

第二十四条? 检查考核结果应当向被检查单位反馈,在本系统内进行通报,督促被检查单位整改落实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被检查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检查机关。

第二十五条? 各级党组应当每年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专题报告上一级党组。

第二十六条? 各级党组应当建立和完善检查考核结果运用制度,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一)被评为“差”等次的领导班子,取消当年评选先进资格,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被评为“差”等次的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评先选优资格并予以免职,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

(三)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四)部门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分管领导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国税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第二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可结合实际以及年度工作重点等制定检查考核具体方案。

第五章 责任监督

第二十八条? 各级党组应当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下级税务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依照巡视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巡视监督。

第三十条 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应当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本单位、本部门进行评议。

第三十二条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结合本系统、本单位实际,建立走访座谈、社会问卷调查等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机制,广泛接受特约监察员、行风评议、第三方调查、网络舆情等社会监督。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三十三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本办法第六条至第十条规定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部署安排、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三)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四)未按要求健全内控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致使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

(五)因工作严重失职,在管辖范围内发生普遍的或者重大的税收违法行为,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七)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八)疏于督促检查,不严格把关,致使直接管辖的下属违反财经纪律、预算执行、基本建设、固定资产、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等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

(九)对本系统、本单位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十)对政风行风建设组织领导不力、措施不到位,发生严重损害纳税人利益和税务形象的重大政风行风问题的;

(十一)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第三十四条 领导班子有本规定第三十三条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调整处理。

第三十五条 领导干部有本规定第三十三条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以上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第三十六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具有本规定第三十三条所列情形,并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重追究责任:

(一)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的;

(二)干扰、阻碍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

第三十七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具有本规定第三十三条所列情形,并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追究责任:

(一)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及时如实报告并主动查处和纠正,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

(二)认真整改,成效明显的。

第三十八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本办法,需要查明事实、追究责任的,由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和权限调查处理。其中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党纪政纪案件的调查处理程序办理;需要给予组织处理的,由人事部门或者由负责调查的纪检监察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按照有关权限和程序办理。

第三十九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 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第四十条 实施责任追究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的变动而免予追究。已退休但按照本规定应当追究责任的,仍须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第四十一条 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单独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升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按影响期较长的执行。 第四十二条? 责任追究机关应当将责任追究情况在本系统、本单位通报。

第四十三条?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党组实施责任追究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有应当追究而未追究、责任追究畸轻畸重或者责任追究处理决定不落实等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下级党组予以纠正。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领导班子”是指各级税务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和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是指各级税务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和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各级税务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和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

第四十五条? 各级党组可以根据本实施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9年发布的《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篇三:国税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2015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

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

四川国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后,全市国税系统及时传达学习省局会议精神,并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措施。

市局第二稽查局一是抓好全局工作纪律,全面落实中央的八项规定和总局、省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今年实现“四个保障”、“三个安全”、“五个无”的目标。二是抓好全局作风正风,一把手对自己要严,对下级要严,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层层落实责任制,以制度管人,管好人。每个干部要抓早,防患未然,要抓小,防微杜渐,要抓己,防变拒腐。三是强化职工底线思维,坚持以“三不”、“四确保”为基本目标,切实解决好行风作风问题,把税务执法与服务有机的结合起来,在稽查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决不和代理“联合”办案,决不踏“红线”,闯“雷区”。四是坚持一岗双责,一案双查,两个责任一起抓。

锦江区国税局围绕创建成都国税系统中心城区精品国税局目标,进一步厘清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的方式,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留空挡,做到各级“肩上有担子”、“心中有压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准确理解和把握各级纪委提出的新理念、新要求,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方法和体制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兼职监察员和特邀监察员“两支队伍”在“两权”运行过程中的预防监督职能,深化税收业务、财务、政务、事务“四位一体”“三级联防”风险防控。

三是强化税收执法监督。细化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电子监察系统监察点位设置,关注重要时节、盯住重点环节,对重点岗位、重点部门实施全过程监督与管理。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自身学习。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水平,积极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公开承诺活动,自觉践行纪检监察队伍“六项承诺”,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可靠、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纪检监察队伍。双流县国税局一是结合业务工作,深入领会会议精神。多形式地组织全局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围绕组织收入、征管服务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廉洁从政、廉洁从税意识。

二是进一步深化内控机制建设。抓好贯彻落实惩防体系2015-2017工作规划任务实施。认真贯彻执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三是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认真查找、解决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有效进行整改,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真正做到转作风、促发展。

四是继续推进“四位一体”风险防控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完善业务、财务、政务、事务“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结合税源专业化管理团队建设和风险防控,完善权力内控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

五是进一步深化廉政文化建设。通过拓展国税廉政文化建设形式和内容,开展廉政教育,抓好廉政文化示范单位和县局廉政文化教育园地建设。

六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一方面切实加强全面落实《八项规定》、改进作风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加强对局内部门的目标绩效管理等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税收主业建设平稳高效推进和干部队伍的安全。

龙泉驿区国税局一是组织专题学习,抓好贯彻落实。认真传达学习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把握总体要求、明确重点任务,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按照省局党组的决策部署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落实“八项规定”,严厉查纠“四风”。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认真查找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三清、三察、三审”工作,抓好正风肃纪各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三是开展风险排查,健全内控机制。以“强化责任、防范风险”为主题,大力落实“四位一体、三级联防”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围绕政务、财务、业务、事务四个方面排查风险隐患,并形成岗位常见风险问题、失误案例、防范措施三项成果。

四是践行三个承诺,着力取得成效。组织各部门、全体干部职工,层层、人人签订“廉洁从税”、“优质服务”、“五个不让”三个承诺书,并将承诺内容公开,年底进行对照检查,着力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取得明显成效,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正风肃纪上取得明显成效,在党风、政风、作风建设上取得明显成效,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监督上取得明显成效。

五是深化廉政教育,营造廉政氛围。继续强化市局“一主两辅”廉政文化教育辅基地建设,夯实廉政教育网络平台建设,充实完善“六廉”举措。开展好聚焦“四风”典型案例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从腐败案例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深刻警醒,形成拒腐防变、警钟长鸣的良好氛围。

武侯区国税局一是领会精神,思想统一,保持一致。全局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即将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实现严党风、肃政风、正行风、保稳定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集中统一,方向一致,步调整齐。做到政治可靠、思想不偏差、行动不掉队。

【国税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二是学以致用,敬业爱岗,履职尽责。通过学习领会、融会贯通,升华活用,适时与各项税收工作紧密的结合起来,把省、市局部署的“三承诺”落实到工作中,转化为具体行动。届时,严格按照市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严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逐级签订“三承诺”书,形成全体干部职工人人践行“廉洁从税”、“优质服务”、“五个不让”三个承诺。同时,从区局党组班子成员到中层干部,切实认真、持续严格地履行一岗双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分工明确、职责清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形成稳定税收,持续发展。

三是正风肃纪、改进作风、确保稳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整治“四风”和省局会议精神,在纳税人办事办税难、繁、慢、乱,队伍作风上的软、懒、散、奢、贪等问题上下功夫,出实招见成效。以壮士断臂、刮骨祛毒的气魄胆识,直击要害、直面问题,敢于较真,从整改自身的问题抓起;从严谨细致、廉洁高效地办理各项涉税事宜做起,真正解决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切实转变作风,务实为民公信,将勤政廉政的正能量化为风清气正,征纳关系日益融洽,国税形象不断攀升。

彭州市国税局提出了以“六个强化、六个确保”为着眼点,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强化岗位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实施廉洁平安工程,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作为党风廉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中层干部每半年向党组述责述廉,纪检监察部门要按季向党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二是强化教育引导,确保岗位廉政教育取得实效。将廉政教育列入全局年度教育规划的重要内容,将廉洁从税教育作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和日常学习的必修课程,有效地提升廉政教育的成效,切实提升全体税务干部廉洁从税意识。

三是强化完善提升,确保廉政文化建设影响力、辐射力明显增强。认真总结提炼经验,运用好现有成果,制定好2015年建设规划,完善品牌的打造,引导全体税务干部树立自清自洁的廉洁意识,将廉政文化从物态层面上升到精神层面,完成廉政文化主体展示厅的建设,并力争建成彭州市的廉政文化精品项目。

四是强化制度体系,确保新一轮惩防体系建设更加完善。按照“廉洁彭州、清风行动”的要求,建设廉洁清明国税;继续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深化完善“四位一体”、“三级联防”风险防控体系,建立起各项税收工作的安全运行机制;着力规范税收管理、税务稽查、纳税评估、审核审批等重点事项和环节,加强电子监察、执法监察系统的运用,使各项执法行为做到可查可控,形成严密的执法监督保障体系。

五是强化纪律保障,确保政风行风的明显改变。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对照“四风”问题开展检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列》和《接待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出台和即将出台的规章制度;加强工作作风监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四个服从”,重点整治在日常管理、税收稽查、纳税评估、审核审批等过程中“吃、拿、卡、要、报、借、占”等行为。

六是强化履职能力,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要能监督、善监督、敢监督,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人力保障;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人员税收政策业务、提高全方位监督的履职能力;要开展好廉政承诺和纪检监察干部公开承诺,自觉接受全局干部职工和广大纳税人的监督。

金堂县国税局一是落实“八项规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作风建设。着力源头防治,全面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思想建设,领导干部做表率,切实改进学风、工作作风,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廉洁勤政的干部队伍。

二是完善监督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以深化四位一体防控机制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监察部门自身建设为着力点,创新监督方式,完善惩防体系,加强内控监督,优化行风提升效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加强“两权”监督,确保“两权”规范运行。

三是深推依法行政,加强服务评督。持续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实行定性与定量双重考核。建立健全对纳税服务工作的内外评议制度,通过问质问效,强化监督考核提升服务水平,提高纳税人满意度。

四是开展专题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以税务系统发生的典型案例为教材,深入开展预防税务职务犯罪专题教育,着力加强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增强勤政廉政意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防止腐败问题发生,确保实现“四个保障、三个安全、五个无”的廉政建设目标。

蒲江县国税局一是巩固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完善“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监察部门统筹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制和工作体系,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实际,结合中央进一步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全面推进蒲江国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引导和促进蒲江国税党风、政风和行风进一步转变。

二是深入抓好廉政文化。按照丰富廉政文化、创新形式、逐步推进、营造氛围的原则,采取积极措施,不断深化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局域网“廉政箴言”弹出窗口、廉政格言屏保、节假日发送廉政短信等方式,在全局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以行政机关发生的典型案例为教材,着力加强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增强干部队伍勤政廉政意识,夯实廉洁自律防线,推动干部克服软、懒、散、奢、贪、庸等典型问题,努力打造一支业务过硬、立场坚定的干部队伍。

三是健全制度监督体系。切实完善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努力构建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做到用权有责、用权有章、用权有度,最大限度降低失职、渎职和廉政风险。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税收工作紧密结合,无论是企业的日常征管、人员的教育管理,还是资金的收入支出、税款的征收减免,都要体现监督制约的要求,以防促管、以查促廉,完善党风廉政监督体系。

金牛区国税局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强化纪律保障。区局将加强对重大决策贯彻执行情况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间节点优质、高效、廉洁推进。

二是深化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强化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和外出公示制度,强化绩效管理;严格公车管理,禁止公车私用;整顿会议纪律,大力转变会风文风;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简安排各类活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梳理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解决纳税人的诉求。

三是强化风险防控,从源头治理腐败。深入推进“四位一体”风险防控和廉政文化建设,抓好廉洁从税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对涉税行政审批、纳税评估等重点环节的执法监察,继续深化内控机制建设。

四是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和纳税人满意度。继续深入开展“服务大项目、培育大企业”活动,向纳税人“问需求”,持续推出创新举措;扩展“办税直通卡”持卡范围和服务内容,加强服务效能反馈;加强导税咨询台及自助服务区建设,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进一步推广办税信息化,丰富纳税服务手段,增加纳税服务载体,真正让纳税人享受到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

五是抓好信访案件查办工作。完善信访调查处置机制,加大信访举报件核查力度;切实做好网上舆情监控,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应对,进一步提高信访处置工作能力,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扎实推进。

青白江区国税局一是结合群教实践活动,强化作风建设。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整治责任心不强、执行力不高、在岗不敬业、推诿扯皮、管理松懈等不良现象,严肃纠正办事拖拉推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良作风,严肃查处工作落实不力、不思进取、不负责任等行为,切实实现全局工作作风的大提高。

二是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健全制度架构。借助“四位一体”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岗位人员在梳理全力事项风险点的过程中,熟悉掌握本部门本环节权力事项的运行规定。监察室要加强对全局各单位的督查,杜绝不按规定行使权力的行为和现象,切实发挥好青白江特色的廉政监督制度作用。

三是丰富廉政教育活动,内化清廉理念。进一步开展好读书思廉、家庭助廉、以评促廉、典型引廉、以案警廉、诺廉测廉“六个一”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基层、进机关、进家庭,进社区,创新政风行风评议方式,进一步突出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的教育性、实效性,增强廉政文化的导向性、辐射性和渗透力,促进干部职工清廉理念的内化。

崇州市国税局高度重视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以各科室、税务分局为单位组织专题学习,充分认清形势,转变观念,开展理想信念和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是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干部人事纪律和工作纪律。坚决落实好局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执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三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经费使用、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会议会务等管理。继续开展“三清、三查、三审”工作,适时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检查。

四是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和完善“一岗双责”和各种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严格责任考核和追究。

五是结合将要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认真查找领导班子及成员和党员干部在“四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大力整顿“贪、庸、懒、散、奢”等现象,改进工作方法、优化纳税服务,推进行风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切实提升国税形象。

六是继续推进“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深化内控机制建设,运用制度加科技手段,把制度的笼子编织好,应用好,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防控执法和廉政风险。要求各部门以风险防控为重点,加强权力风险防控运行,在进一步“清权、亮权、用权”的基础上规范各项权力运行,形成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都江堰市国税局一是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与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结合。利用周一学习会认真学习刘书记讲话,要求逐条逐句对照自查,结合我局实际提出整改要求,并形成书面意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部署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安排,年底有总结。

二是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与2015年各项工作相结合。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把会议精神融入各项税收工作,贯穿于各个岗位、各个部门、各个环节,做到廉洁自律、廉洁从税。继续加强“四位一体、三级联防”风险防控工作建设,自查廉政风险点,界定每一个工作岗位廉政风险等级,有效规范权力运行。

三是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与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将会议精神贯彻到即将开展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来,指导活动有序开展,特别是在“三清三察三审”专项整治上下猛药、出重拳,坚决纠正“四风”中存在的问题,建立起反对“四风”、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单位作风建设的制度化、常态化。

四是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与廉政文化建设相结合。按照会议精神做好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好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开展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总局“三个三”工作要求等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文化活动,丰富廉政文化建设内容,增强廉政文化的渗透力;用好、用活廉政文化教育基地,使廉政文化内化于心。

青羊区国税局一是着力加强廉政教育学习。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进一步拓展廉政文化领域,结合道德讲堂活动,把税务廉政文化建设融入职业道德教育之中,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切实加强廉政学习,统一学习内容、规定学习时间、明确参加人员并定期检查学习记录、学习心得,督促局内各部门认真组织党风廉政教育学习,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

二是认真落实各项廉政责任制度。深入贯彻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制度;继续强化“一岗两责”,将反腐倡廉工作与税收工作紧密结合,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激励机制,严格考核和问责。

三是努力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继续深化税收业务、财务、政务、事务“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构建以“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为主体的大预防格局,将廉政风险防控意识贯穿到税收工作的各个领域,认真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廉政监察,及早发现问题,堵塞漏洞,防范风险。

四是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强化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建设,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强对上级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严格查处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吃、拿、卡、要、报”等行为,切实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五是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履职尽责能力,进一步增强严守纪律、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克己奉公、严格自律,刚正不阿、秉公执纪,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

大邑县国税局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和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例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总局关于“三个服务、三个实在、三个严禁”的36字落地要求,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治“四风”,克服好人主义,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坚决贯彻执行《全国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落实党组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一岗两责”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要求各单位“一把手”认真履行廉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同时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是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贯彻实施新一轮中央惩防体系规划为契机,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结合税收征管改革,制定落实惩治预防腐败体系2015--2017年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各项制度,不断完善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继续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完善税收业务、财务、政务、事务“四位一体”和领导班子---科室(团队)---岗位“三级联防”的风险防控体系。加强两权监督,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做到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并重,完善制度运行保障机制,不断提升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二是健全合理规范、特色鲜明的廉政教育制度。在内容上,将党风廉政与党性教育、法律法规、思想道德等教育相统一;在对象上,针对不同层级干部进行分类、分层教育;在形式上,将廉政讲堂、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在方法上,将传统方法与现代化手段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健全立体全面、运行顺畅的监督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特邀监察员和兼职监察员的作用,利用服务评价器、电话随访、满意度测评等多种形式,形成单位内部、社会外部的监督网络,构建立体化监督机制,不断强化反腐倡廉建设。四是坚决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办,外查企业偷漏税,内查税务干部的不廉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对违法违纪行为实行“倒查”制度,以“零容忍”态度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究。

三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纪检监察部门担当着反腐倡廉的重任,因此必须要加强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原则、工作部署、队伍建设中去,不断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始终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坚持原则、忠诚可靠、刚直不阿、秉公执纪的职业操守,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深入钻研纪检监察业务,广泛了解和掌握各方面知识,着力提高做好群众工作、促进科学发展、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

成华区国税局一是加强学习,领会精神。充分利用局务会、科分局长会、科务会等形式,网络学校、廉政建设、廉政教育“每月一学”等平台,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干部,切实保障学习质量。

二是突出抓好纳税服务。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收集纳税人涉税诉求和意见建议;设立“纳税人之家”,快速响应纳税人诉求;大力推行一窗通办、同城通办,扩大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认证等功能,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精简涉税报表资料,推行免填单服务,对区局已掌握纳税人基础信息的,不再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取消所得税年报前纳税人到税源管理部门签字等规定,切实还权于纳税人;建立热点政策咨询库,成立工业园区纳税服务小组,不断完善预约服务、分类服务、订单式服务等个性化服务措施。

三是切实抓好正风肃纪工作。加强组织纪律教育,每周由人教科、党办、办公室、监察室组成的行政效能暨作风建设督察组不定期开展工作纪律、政风行风、纳税服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发布督察通报,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由党办牵头开展“查思想认识,看服务纳税人的意识是否牢固,态度是否端正;查工作作风,看是否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接地气、通下情;查工作方法,看是否高高在上,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能否被基层干部和纳税人接受、是否受欢迎”的“三查三看”活动,查找干部思想建设、干部作风建设、干部能力素质提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是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始终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12字总要求,牢牢把握解决“四风”问题的目标任务,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坚决反对搞形式、走过场,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开展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不断提升工作能力,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更好地服务纳税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五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四位一体”、“三级联防”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推进风险监督管理与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严格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条例》等各项规定,继续开展“三清三察三审”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持续开展“廉洁从税、优质服务”双承诺活动,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的监督。

新都区国税局一是以“强化责任、防范风险”主题活动为抓手。集中整治纳税人办事过程中遇到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问题,对群众反映集中的繁、慢、乱等突出问题,要下大力气进行整改,促进效能建设持续深化。

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会议费管理、公务接待管理及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坚决查处和纠正铺张浪费行为。

三是深入挖掘以“荷孕清廉”为核心的廉政文化内涵。进一步加强“四位一体”风险防控格局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实现“四个保障”、“三个安全”、“五个无”的目标。

郫县国税局一是加强机制建设,筑牢防线。重点抓好对部门、(

二是深化廉政教育,营造良好氛围。2015年要不断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统筹推进廉政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和源头防治腐败预警机制构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各项要求具体化、制度化。

三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2015年。该局将结合新办公楼建成的契机,开展建设廉政文化走廊创意征集、作品海选等系列文化活动,不断开拓廉政文化领域,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拒腐防变意识,切实起到规范工作、预先防范的作用。

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意识。要进一步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对工作纪律、办事效率和履行职能等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全面落实八项规定,重点解决“落实不力”、“能力不强”等问题,以确保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篇四:国税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2016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分解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积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承担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确保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抓出新成效,取得新成果,根据《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委、县政府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通知》文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党组研究,现就我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分工如下:

一、领导班子的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及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在抓好经济工作的同时,努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2、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完善和推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切实纠正我局行业不正之风,确保政令畅通。一是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问题;二是深入治理“跑官要官”问题;三是治理党员干部参与赌博问题;四是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经济活动中以权谋私问题;五是切实落实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成果。

3、抓好本级领导班子和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教育全体党员干部廉政从政、从严治政,认真开展对党章的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坚决贯彻执行中纪委提出的“四项纪律、八项要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增强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执行《廉政准则》,树立廉洁高效的局里形象。

4、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制定的党纪政纪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相关的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示制度,制定和完善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单位党政“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的规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5、努力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任务。听取各股室、站(所)关于反腐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汇报,防止和纠正各种违规违纪问题。强化行政效能建设,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6、根据我局的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办法,严格实行责任制报告、责任制考核和责任制追究制度,保证责任制的贯彻和执行。

7、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于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持按程序办事,实行竞争上岗,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不准个人说了算。

8、支持执纪执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维护法纪的严肃性;局领导班子内部要加强相互监督并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要积极配合上级组织查处,确保执纪执法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各项职责

(一)局党组书记、局陈强

1、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及时传达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对反腐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作安排部署,并组织实施。

3、加强对领导子成员和下级单位负责人的教育监管,按照“三严三实”要求,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做到廉洁从政,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

(二)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温体

1、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着力抓廉政纠风工作,认真执行行政审批制度、政府采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收支两条线”制度,认真执行单位党政“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的规定,全面实行政务公开,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

2、依法教育、管理和监督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股室、站(所)负责人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对发生的腐败问题,及时组织或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3、严格按照规定选拔和使用干部,坚持按程序办事,坚持集体讨论,不使用有不廉洁问题的干部。

4、加强对分管部门的教育监管,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带好队伍,带头做到廉洁从政,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

副局长梁金泉

1、负责抓好机关内务线的党风廉政建设以及上级交办的反腐败责任工作,达到规定的目标要求。

2、负责抓好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搞好小车使用管理,严格控制招待费开支。

3、防止和制止主持的机关内务工作发生腐败行为,确保社会治安状况好转。

4、加强对分管部门的教育监管,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带好队伍,带头做到廉洁从政,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

(四)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1、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积极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搞好责任分解,并组织实施。

2、负责抓好纪检、监察、督查工作,严格纪律监督,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各项纪律。完成上级交办的反腐败责任工作,达到规定的目标要求。

3、深化作风建设督查,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以及“四风”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形成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强化行政效能建设,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4、强化警示教育,深入推进惩治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把党风党纪教育纳入党的建设总体规划并组织落实。

三、组织实施、考核办法、奖惩措施

1、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为副组长,各股室同志为成员,同志具体抓。

2、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有关人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工作要与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相结合,与经常性的督促检查相结合,形成有力的检查监督机制。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结果,将作为领导班子成员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责,以致责任范围内因腐败问题严重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篇五:国税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2016文体局党风廉政工作方案

一、局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清单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具体措施;督促班子成员及各科室、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2.加强局班子成员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干部管理机制,通过强化教育、严格制度,增强干部队伍整体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责任建设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整治活动,坚持不懈纠正“四风”,警醒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管住自己的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做到防微杜渐,争做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好干部。

3.狠抓源头治理,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等相关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各项活动,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对文化、体育市场监管等执法类风险,建立科学合理的防控监督机制,做到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融监督于权力运行的全过程。

4.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审批制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强对文化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严格实行专款、专户、专项,严格按照程序实行逐级审批财政拨付,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防止出现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5.支持派出纪工委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工作联系、及时交流沟通,解决重要问题;完善“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接受监督;全力支持和配合派出纪工委执纪办案,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二、局党支部书记、局长的第一责任清单

1.根据区委和区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全区文化系统的实际,及时主持召开会议,做出具体部署和安排;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检查考核亲自参加。

2.监督检查文化系统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监督检查局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定期组织并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带头讲廉政党课,开展廉政谈话。

3.督促局班子成员履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4.发挥党风廉政建设的表率作用,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5.大力支持派出纪工委工作,与派出纪工委书记就重要监督事项的沟通协商原则上每个季度不少于一次,就文化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的情况交换意见每年不少于一次,重要情况应及时沟通协商、交换意见;加大对派出纪工委聚焦主业、履行职责的支持力度,为派出纪工委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6、负责办公室、体育科、产业科、全民健身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副局长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清单

1.抓好分管的文化科、文化馆、图书馆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度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汇报;年中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分析;年底参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

2.认真贯彻执行局班子的安排部署,主动承担局班子的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各项主要工作;每半年向主要负责人汇报一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报告和移交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

3.主动了解掌握分管科室和单位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及时进行谈心谈话、提醒告诫、责令纠错,加强教育引导,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结合分管领域的工作实际,细化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有效管控、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

4.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5.支持派出纪工委履行监督职责,对分管领域内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支持派出纪工委依纪依规查处。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分管领导、分管科室和责任人,每年初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局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及二级单位的责任和履责要求,形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工作任务明细表。

(二)建立局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廉政谈话制度,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2次,班子成员之间要结合民主生活会,开展真诚的谈心谈话。

(三)每年对机关科室和二级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

(四)建立文化系统党员干部违纪违规信访举报统一接待、移交、登记、保管制度,对局机关各科室及二级单位接到的信访举报件,由纪检员进行统一登记和管理,对反映文化系统干部职工违纪违规的来访由纪检员统一接待并作好详细记录和登记,并及时按规定程序处理。

篇六:国税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2016党风廉政建设双重约谈工作方案

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约谈方式

约谈分为日常约谈、警示约谈和诫勉约谈。

(一)日常约谈主要就约谈对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等情况进行约谈;

(二)警示约谈主要对约谈对象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约谈;

(三)诫勉约谈主要对约谈对象在工作作风、工作落实、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但够不上纪律处分,情节轻微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进行约谈。

二、约谈人和约谈对象

约谈人为局党委、局纪委主要负责人;

约谈对象为乡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人、直属各单位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负责人。

三、约谈提出

(一)局党委、局纪委安排;

(二)局党委领导确定;

(三)本人申请。

四、约谈程序

(一)启动约谈

日常约谈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由办公室制定约谈方案报局党委批准后启动;警示约谈、诫勉约谈视情况需要即时启动。

(二)实施约谈

1.约谈人说明约谈原因,通报有关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

2.听取约谈对象的解释和说明,提出整改要求;

3.做好约谈记录,归档备查。

(三)整改落实

1.约谈结束后,及时制定《约谈整改督办通知书》,明确整改任务和完成时限,告知约谈对象;

2.约谈对象对照《约谈整改督办通知书》,在约谈结束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送整改方案,送约谈人;

3.办公室对约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五、约谈要求

(一)约谈时谈话人应不少于两人,由专人做好谈话记录,约谈人和约谈对象签字确认;

(二)约谈人要注意方式方法,尊重、维护约谈对象的合法权益;

(三)约谈对象应积极主动配合约谈,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敷衍,反映的情况必须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事实;

(四)参加约谈的人员必须对约谈内容严格保密,对失(泄)密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约谈的,应请假并说明原因,适时进行补谈。

六、结果运用

约谈资料存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以上就是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带给大家的精彩成考报名资源。想要了解更多《国税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的朋友可以持续关注中国招生考试网,我们将会为你奉上最全最新鲜的成考报名内容哦! 中国招生考试网,因你而精彩。

相关热词搜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 1、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方案(2016-08-22)
  •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国税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国税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wendang/gongzuojihua/588690.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