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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行政审批改革方案

2016-08-27 11:03:5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国家行政审批改革方案(共6篇)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减少审批环节,推进流程再造,建设效能政府,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行政许可法》为依据,以精简、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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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国家行政审批改革方案
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减少审批环节,推进流程再造,建设效能政府,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行政许可法》为依据,以精简、统一、高效为目的,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两集中、两到位”为主题,实行“首席代表制”,构建“审管分离、权责一致”和审批一条龙、服务一站式的行政审批工作新机制,努力做到“行政审批快一点、项目落地快一点、为百姓办事快一点”,实现服务整合、信息集成、效能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实施原则

(一)依法调整原则。以《行政许可法》、《太原市行政审批管理办法》作为职能调整和行政审批改革的主要依据,使机构的设置与行政审批职能相适应。

(二)职能与人员归并、审批与监管分离原则。按照整合内部机构,归并行政审批职能的原则,将我局具有行政许可、审批、服务职能的耕保规划科、地籍管理科、建设用地科、矿政管理、资源环境科、测绘管理科等6个科室负责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项目集中归并到行政审批科统一办理,行政审批与监管工作分离。上述6个科室担负有行政审批职

责的部分人员列入行政审批科人员编制;其他工作人员仍在原科室履行业务指导和批后监管职责,承办来文来函,制定相关政策,解决遗留问题,并按照领导要求特事特办。

(三)相对稳定原则。实施过程中,机构数、职数、人员编制数保持稳定,可根据工作量临时抽借工作人员到行政审批科做好相关服务工作。耕保规划科、地籍管理科、建设用地科、矿政管理、资源环境科、测绘管理科等6个科室机构不变、服务和监管职责不丢。

(四)充分授权原则。局法人代表充分授权委托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行使行政审批权,代表本部门组织联合审批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联合审批,并签署联合审批事项的会签意见。

(五)集体决策原则。所有涉及行政许可类、审批(初审)类、登记类、备案类、服务类的项目实行集体讨论、会议决策制度。

(六)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原则。规范程序、简化环节,把不必要的审批环节精减掉。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为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更加便捷、透明、高效的审批服务。

三、深入改革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审批事项

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精神,将我局全部审批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由原先5项调整为11项,由首席代表负责审批。

(一)建设用地项目预审;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

(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

(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的审批(审查);

(五)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用地报批;

(六)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土地初审(审批);

(七)企业改制土地价格初审;

(八)土地复垦设计方案审批和复垦后验收;

(九)矿产储量规模为小型的采矿许可;

(十)省、市级采矿权登记(初审)。

四、深入推进审批科人员结构和报件流程改革

行政审批科设科长1名,副科长1名,科员9人,总计11人。

行政审批科下设1个综合协调组和3个具体办事窗口,职能如下:

综合协调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科室日常工作、汇总内审会议题、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及文稿起草等工作。

窗口①:具体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初审;单独选址项目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等用地事项的审核报批;土地复垦设计方案和复垦后土地验收的审批。【国家行政审批改革方案】

审批事项:(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初审;(2)土地复垦设计方案和复垦后土地验收的审批。

公共服务事项:建设用地项目(单选)报批。

窗口②:具体负责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土地初审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审批。

审批事项:(1)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初审;(2)企业改制涉及土地使用权处置初审;(3)棚户区(旧城改造)土地使用权初审;(4)出让土地改变出让条件初审;(5)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初审;(6)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初审;(7)企业改制土地价格初审;(8)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的审批(审查);(9)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

窗口③:具体负责市辖区国有土地登记发证和矿产储量规模为小型的开采许可。

公共服务事项:(1)土地使用权总补登记;(2)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3)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4)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5)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6)采矿权公开出让初审;(7)采矿权市级登记发证;(8)采矿权划定矿区范围。

五、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流程再造改革

行政审批流程再造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核心。要对行政审批业务流程进行全面再造,取消现有流程中各相关科室的审批环节,变更为行政审批科内部的流程节点。

将我局所有行政审批职能全部纳入行政审批科,首席代表按照《行政审批授权书》统一办理审批事项。行政审批科

每半个月要向分管领导和相关专业科室汇报一次业务审批情况。各相关专业科室要转变工作方式,树立服务意识,充分发挥业务指导和批后监管的作用。

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的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有关科室、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流程再造、开展“两集中、两到位”审批工作对建设一流省会城市的重要意义,加强围绕审批服务的意识,做到审批与监督协调运行。

【国家行政审批改革方案】

(二)积极推进、务求实效。要加强对审批流程的运行管理,抓紧实施业务流程再造,细化服务规范和操作规程,强化对不予受理、补正、退件事项的监督检查,并定期对审批运行情况进行评估,不断优化办事流程。

(三)强化效能监督。局监察室要加强对审批工作的监督管理,严禁在中心服务窗口外收件、审批,否则按规定严肃处理。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篇二:国家行政审批改革方案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专项工作的通知

县直及驻通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现就进一步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项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以规范审批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行政权力为核心,着力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步骤

(一)成立机构。由法制办、编办、政务中心、物价局、纪委效能室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成立审改办(办公地点设县政务中心一楼大厅),专门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抽调人员原则上与原单位工作脱钩,集中办公,直至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责任,组织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落实工作。

(二)宣传发动。9月10日,召开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项工作会议,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初步培训。

(三)及时清理。9月11日至9月17日,县人民政府工作机构、部门管理机构、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驻通有关单位,各自对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3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部分行政审批项目下放管理层级的决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4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9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新增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53号)要求和内容,对本单位涉及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并编制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目录表格模式附后)。9月17日前将目录(包括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及法律、法规、文件复印件(省政府令除外)一并上报审改办。同时,经清理确定没有审批事项的单位,也需上报正式证明材料。

(四)集中审核。9月18日至9月28日,县审改办采取审核审核的方式,对各单位上报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进行审核,并由审核人员签字;审改办审核后,将目录返回原单位由一把手签字确认,再上报审改办。

(五)发文公布。9月28日至9月30日,审改办汇总各单位上报目录后报县人民政府行文公布。

三、责任追究。

以下几种情况,由县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对其单位党政一把手和具体责任人实行约谈,并视情启动问责程序:

1、没有按规定时间(即9月17日前)上报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单位;

2、行政审批项目清理不认真负责,导致上报审批项目错报、漏报、多报,审改办返回2次以上仍不纠正到位的单位和个人;

3、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工作机制,凡是不认真审核,导致项目不规范、不全面、不合法的。

附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表格【国家行政审批改革方案】

二○一二年九月七日

篇三:国家行政审批改革方案
2015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第1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20XX年,承德无线电管理分局以XX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加强无线电管理的制度建设入手,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行政执法,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为目的,为保证承德市无线电管理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结合无线电管理实际,进一步完善了行政许可有关配套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办理设台审批,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下面就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许可事项、设定条件及依据

我局主要共有十项行政许可,取消两项。主要有: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工作频率、频段和有关技术指标的核准;研制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时,进行实效发射实验时的批准;驻华代表机构、来华团体客商等外籍用户设置、使用无线电(站),携带或者运载无线电设备入境的审批;无线电(站)呼号审批;无线电频率指配;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进关核准;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指配;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卫星地球站审批。停止两项(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注册登记费)。

(二)行政许可事项许可时限

我局窗口接到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完成初审。经审定合格的,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书面答复。

(三)行政许可事项统计

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各类行政许可35起。经核实没有一起超范围、超时限的行政许可;没有擅自增加许可环节、许可程序。行政许可制度完善,审批规范。

二、主要特点

(一)领导重视,注重转变观念完善体制

在进一步学习行政许可法的基础上,注重相关法规的贯彻落实,局领导始终围绕这一重点做工作,各科、站形成合力抓落实,做到了“一个强化”、“二个坚持”、“三个倾斜”。“一个强化”:强化依法行政观念,改进机关工作方式和作风。“二个坚持”:一是坚持检查督促。结合阶段性、综合性工作任务,定期做好行政许可的检查讲评,对存在问题及时制定改进措施。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收费、办照、检测等方面坚持原则,不吃请,不索要收受财物。“三个倾斜”:一是领导力量倾斜。成立了局长挂帅、监督检查科专职负责,各科、监测站参加的行政许可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行政许可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执法力度倾斜。监督检查科和业务科加大对非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查处力度,对部分非法用户进行了查处,维护了空中无线电电波秩序。三是宣传倾斜。为提高无线电管理的知名度,我局在重大节日及条例纪念日采用多种形式宣传无线电管理条例;在新办公区树立夜景照明广告牌,提高了市民对无线电管理工作的了解和认识。

(二)明确责任,注重增大监督检查力度

为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完善行政审批运行程序,我局制定了《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规定》。规定了监督检查的内容及检查形式。在行政许可实施中,明确了责任,强化了领导审批负责制,细化了窗口责任人、行政许可责任人的职责。监督检查科对每一项行政审批进行核查,经审核无误后,由分管领导在行政许可受理单上签字,进一步增强了许可的透明度。

(三)细化措施,注重提高管理水平

按照省无线电管理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对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做了进一步的修改,重新修订了《河北省信息产业厅承德无线电管理分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暂行规定》,对无线电台站审批工作程序、设台指南、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无线电干扰查处工作程序和电磁环境测试工作程序进行了细化,使行政许可的部门和人员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职责和任务,更加有利于开展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能够严格落实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行政许可,但是由于无线电管理部门的社会认知度低,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普及不够,致使违章设台、擅自设台现象较为普遍。网上办公自动化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和改进。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从两个方面加以解决。

(一)强化监督,完善制度。我局把监督检查工作贯穿于行政许可全过程之中,建立长效的监督机制。围绕行政许可各项规定、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进行评价和考核,形成自我检验、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的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确保行政许可的顺利实施。

(二)搞好宣传,推行网上办公自动化。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了解无线电设台审批的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网上办公自动化建设,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上查询的办公自动化制度。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任重而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透 明度,提升社会?知度,将无线电管理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

第2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实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工作。政务中心结合市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制定和完善了行政审批实施程序,探索了行政审批方式创新;认真落实改革的配套措施,加强了后续监管工作;坚持严格依法改革,规范了行政行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现将进展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力保市上下放审批事项如期对接

市委、市政府以广委发[20XX]14号文件下放经济管理和审批权限共计223项,其中市县两级部门均有管理审批权市上不再直接管理审批、一律下放由区市县管理审批的事项有117项,将下放给省定扩权县(市)的市级管理审批权限同等下放给其他3个区市县管理审批的事项有45项,属市级审批现授权或委托下放由区市县实施审批的事项有61项(其中授权30项,委托31项)。为了确保在6月1日前将市上下放、授权或委托的223个经济管理和审批权限实现对接,在县法制办、审改办及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县政务服务中心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一是借全县政务信息工作会之机,对相关部门的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二是会同法制办、审改办等部门对各有关部门对接的情况进行了反复、认真核对;三是组织人员加班加点将核对无误后的相关信息录入了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成功实现了市县对接。

二、加快配套制度建设,完善操作规程。

建立健全行政许可依据备案审查等制度;积极探索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统一办理行政许可制度。中心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抓紧制定了我中心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办法等与《行政许可法》相配套的规章制度。

三、着力构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长效机制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十分必要。中心按照“廉洁、高效、规范、便民”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一是调整了工作机制。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建立行政审批工作责任制,把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窗口工作人员。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定期评估行政审批项目的实施情况。督促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将改革纳入日常工作范围,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审批管理和监控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审批、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二是积极推行行政审批公示制度。各窗口采取“统一受理、统一回复、分别处理”的审批方式,积极探索行政审批公开的途径和方法,增强了审批工作的透明度。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审批项目的名称、依据、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收费标准、审批结果都及时向社会公开。中心大厅不断完善服务机制,强化服务措施,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准确、真实地公开应该并且能够公开的保留项目的有关情况,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加强了电子政务建设,扩大政府网上办公的范围,及时向社会公开审批事项、服务程序、办事方法,更好地为基层、企业和社会公众服务。

三是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目前,各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都已制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及责任追究办法。这是通过制度设计,保证行政许可决定正确性、公正性的重要举措,是防止滥用权力、促进公众参与、保证正确行使权力的必要手段,是各部门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公开承诺。各窗口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了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的重要性,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诚信政府的高度,切实把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实施程序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有效防止了执行与制度脱节的“两张皮”现象。中心配合监察室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建立了举报制度,加强全过程监督和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及时纠正违规或不当的审批行为。

四、切实加强了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还会遇到各种矛盾和困难。中心加强了领导,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巩固和扩展已有成果,推动这项改革不断深入健康发展。

首先,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中心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始终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摆在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明确领导,明确责任,明确任务,精心组织好这项改革,把改革的各项任务抓实、抓好。成立了以黄应清为组长,曹晓云为副组长,谭涛、王树成、游小军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和协调机制,加强与法制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其次,加强监督,推动落实。中心把监督检查作为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措施,加强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工作进展迟缓、成效不明显的窗口,严格要求,促其改进;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窗口,重点检查,限期整改。中心对本部门、大厅各窗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有效的指导和监督,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严明纪律,实行严格的责任制,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三,加强调研,积极创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政府管理中带有根本性、制度性的重大改革,在改革进程中,会不断遇到新情况和新问题,政务中心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积极的探索和研究。围绕“重在制度创新”、“重在政府职能转变”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整合行政资源等方面,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力求在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解决现实问题上有新的突破。

第3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20XX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第二次廉政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政府权利公开透明运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促进我县经济赶超发展,构建和谐平安崇仁,树立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的形象。行政服务中心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及早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积极开展自查,不断规范各窗口行政审批行为。现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清理行政审批项目

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中心会同县监察局、法制办、物价局等单位对各类审批事项进行全面的清理。由原276项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精简为现在的203项。

二、积极推进政务公开

所有进厅单位的203项审批事项全面推行办事“八公开”,即服务项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申报材料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收费依据公开、承诺时间公开、审批依据公开、办事结果公开。所有的窗口都编制系统规范的《服务指南》,并把相关资料输入大厅电子触摸屏。

三、积极推进“两集中”改革

要求进驻单位继续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合并股室,成立审批股(目前中心有11个单位成立了审批股,并篆刻了行政审批专用章),真正做到“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服务”。

四、完善电子政务系统

中心建立了网上审批系统。依托政务网开辟了中心网站,为公众提供审批事项申报服务,支持网上数据传输,提供申报指南,文件资料查询及信息发布功能。积极探索“两纵一横”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县行政执法部门与市行政执法部门的纵向网络链接,县行政服务中心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纵向网络链接、县行政服务中心与县行政执法部门的横向网络链接。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政府职能转变,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了审批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真正方便了群众办事,有力的推动了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政府形象建设。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为标准,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及时、准确地把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的行政审批工作搞好,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第4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根据《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兰政发[20XX]29号)文件精神和《兰州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督察调研的通知》(市审改办发[20XX]3号)要求,现将我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作以报告。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基本情况

依据国务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批准,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XX年9月正式成立,为市政府序列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同时,还加挂了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的牌子,并将原市建设部门行使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权调整到我局。20XX年,报经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户外广告的设置审批为我局的行政许可项目。20XX年,根据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清理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的文件精神,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规定,保留现行行政审批项目1项: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新增行政审批项目4项:1、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2、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3、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4、环卫设施迁移、拆除、封闭审批。我局的5项行政许可项目全部进驻市政府政务大厅统一办理。【国家行政审批改革方案】

篇四:国家行政审批改革方案
2016公路局行政审批整改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是: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继续贯彻落实去年各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措施的基础上,重在制度创新,重在政府职能转变,依法治路,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审批管理机制、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和严密完善的审批监督制约机制,在此基础上,率先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WTO规则相适应的行政管理制度。

二、工作内容

1、开展对前阶段取消和调整事项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

今年3月份起市县行政审批部门对我局落实审改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的重点为对已经取消和调整的10项行政审批事项是否落实到位;对取消和不再审批的事项是否加强了后续监管;对保留的审批事项是否强化了监督制约;对调整的审批事项是否规范操作等方面。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令检查、整改,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2、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

目前,分局有审批事项10项。其中,市局设定的下放2项,分局设定的8项。对设定的审批事项,按照市、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认真贯彻实施。

通过进一步清理、精简本局行政审批事项,把行政职能切实转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

3、继续加大力度,推进各项配套改革

按法定程序,做好对本局取消、调整审批事项所涉及的法规规章的修改、废止工作限性。通过市、县编办负责审批制度改革后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的工作。整体提升公路分局的行政管理水平。

4、加强制度建设,将行政审批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对保留的审批事项,按照现代行政管理的要求,规范程序,简化手续,缩短时限,提高审批的透明度;除国家明确规定不能公开的以外,审批事项的依据、内容、权限、条件、程序、时限、收费标准等,都要在“县政务公开”网站上公布。新设审批事项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设立,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制定加强行政审批监督制约的程序性规定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相关内容。

5、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到实处

在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中,要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工作质量,防止做表面文章。分局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总责,按照工作进度和时间要求,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谋划

分局要深刻认识此次关于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站在保证路政许可审批的正确贯彻实施,推进依法治路、依法行政审批,领导到位,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改革,真正把行政审批改革这件大事抓紧、抓实、抓好、抓出实效,确保不摆形式,不走过场。

2、突出重点,明确目标

通过此次行政审批改革活动,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探索解决进一步规范路政审批程序,推行路政审批责任制,提高公路行业依法行政审批水平,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切实推动我局依法加大行政审批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篇五:国家行政审批改革方案
2016交通局行政程序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局中心任务,通过完善法制建设和行政程序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细化考核标准,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推进我局行政程序年活动向纵深发展,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组织领导

行政程序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任务

1、完善推进依法行政长效机制。加大依法行政的检查考核力度,增加日常考核权重,注重社会评议,年终考核成绩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结果挂钩。

2.深化执法队伍建设,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推进政务公开、行政审批、信息发布、行政投诉等服务职能整合,充分发挥行政投诉工作促和谐保稳定作用。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通报、约谈、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对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对公众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予以答复。

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首问负责制、绿色通道等制度。行政审批事项依法按时办结,办理过程无投诉。

5.做好政府法制社会信息平台相关工作。

6.继续推行依法行政重点单位联系人制度,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7.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8、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9.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和备案监督。

10.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管,确保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11.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按照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进行行政处罚。

12.按照省政府公布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实施行政审批,重大行政许可决定按规定备案。加强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监管,完善管理程序,公开透明办理。

13.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合省厅制定的新版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执法文书和案卷范例,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14.严格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根据职能权限变更,按照省厅要求做好执法主体资格重新确认工作,依法理顺委托执法法律关系。

15.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年审制度;建立健全交通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

16.完成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培训计划。对全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和军事培训,执法人员年度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要将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学习纳入对执法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中。在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全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知识竞赛。

17.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完善和创新案件审理方式,提高当面审理和听证案件、和解调解比率,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报备制度。注重运用行政调解、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将调解和解比率纳入考核指标体系。推行网上受理复议案件。

18.建立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节机制,充分利用信访、行政复议、行风热线,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19.依法做好信访工作。建立信访风险评估、信息反馈与决策调适机制。进一步加强信访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配合。

20.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21.强化行政问责。对违法行政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单位要严肃问责,并对其依法行政考核结果给予扣分、降档处理。加强对单位工作人员行政管理行为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肃追究违法、违纪人员责任。探索建立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监管体系。

22.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探索建立新闻媒体曝光的严重行政违法案件、群体性事件的案情登记和案件处理情况报备等制度。

23.加强依法行政调研和宣传。加强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机关的调查研究、理论研究和典型宣传工作,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逐项分解任务,具体工作落实到人,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方案。

(二)扎实开展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增强做好具体工作的自觉性,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做到执政为民。

(三)强化监督和检查。各单位要按责任分工采取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内部考核与外部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篇六:国家行政审批改革方案
2015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第1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适应我院审判工作和司法政务工作的需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干部队伍。

竞争上岗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2、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3、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

二、竞争上岗的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忠诚人民的审判事业,坚持实事求是,作风民主,团结同志,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能正确行使审判职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和语言、写作能力。

4、熟悉人民法院审判和司法政务工作,积极肯干,具有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开拓创新,锐意进取。

三、竞争岗位及名额

根据我院中层干部及审判工作实际情况,本次中层干部竞岗职数为正职3名、副职7名。具体名额如下:

1、正职:刑庭庭长1名、立案庭庭长1名、审监庭庭长1名。

2、副职:城关镇法庭副庭长1名、康庄法庭副庭长1名、立案庭副庭长1名、审监庭副庭长1名、办公室副主任1名、监察室副主任1名、法警队副队长1名。

四、任职资格

1、竞争非业务部门职位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竞争业务部门职位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为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近三年未受任何党纪、政纪处分,且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4、竞争监察室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应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竞争法警队副队长应具有法警资格,竞争其他岗位应当取得法官资格。

5、竞争正职岗位,应具备任副职2年以上经历。

【国家行政审批改革方案】

五、基本程序

1、制定方案。由本院起草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县委政法委备案。

2、公开报名。凡拟参加竞争上岗人员于2XX年1月5日下午5:30前到政治处填写报名表。

3、资格审查。依据竞争上岗的条件和资格,由政治处、监察室对报名者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竞争者名单。

4、考试。20XX年1月6日上午9时至10时30分对符合条件的竞岗者进行考试

5、演讲测评。竞岗者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围绕自己参与竞争岗位的优势和设想进行演讲。演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

参会干警(参加竞岗的人员除外)结合竞岗者演讲情况及现实表现进行民主测评,当场公布得票数。

6、党组讨论决定。根据竞岗者演讲、民主测评情况和现实工作表现,经院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择优确定拟任职人选。

7、任职公示。对确定的拟任职人选在本单位公示7天,政治处将在公示中收集到的情况及时向党组汇报,由党组决定是否任用。

8、上报审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拟任职人员方案报相关部门备案、审批和任命。

六、组织领导

此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在院党组领导下,由政治处负责组织实施。我院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高永生任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晓东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程序方面的事宜,办公室主任由政治处主任崔智兼任。

七、要求

为使竞争上岗顺利有序开展,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对法院负责、对审判事业负责、对他人负责、对本人负责的态度,关心、支持并积极参与此项工作,确保竞争上岗的顺利进行。

2、严格遵守纪律。全体人员要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和组织观念,绝不允许任何人以请客、送礼、电话联络等各种不正当手段拉选票、搞贿选。如有违反,经纪检部门查实后,取消竞选资格,视情给予党政纪处分。

3、加强竞争上岗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各部门领导要切实做好本部门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谈心活动,及时发现所属人员思想上存在的问题,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以积极、健康、向上的心态参与竞争,正确处理本人意愿与组织需要的关系。每名同志都要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出以公心填写测评票,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选拔到中层领导岗位上来。

第2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局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一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通知》(县委办〔20XX〕122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做好新一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以及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竞争上岗、择优任用、双向选择、优化组合等手段,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激励机关干部爱岗敬业,奋发向上,促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把我局机关效能建设推向新水平。

二、竞争上岗的职位职数

本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职数共5个。其中中层正职2名,分别是综合科科长1名、管理科科长1名;中层副职3名,分别是培训中心主任1名、综合科副科长1名、管理科副科长1名。

三、竞争上岗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对象

竞争上岗的对象为局机关事业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观念,有竞争岗位所必备的政策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2、大专以上学历。

3、中层干部最高任职年龄为男53周岁、女51周岁,在竞争上岗时不能再任满1年的,不再参加竞争上岗。提拔担任中层职务的,应能任满一个任期。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XX年12月31日。

4、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原则上应当逐级晋升,一般需在竞争职位的下一级职位任满2年,且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比较突出,在下一级职位任满一年,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可破格晋升:(1)近三年内获得两次以上县级以上综合性荣誉;(2)由组织选派到县外条件艰苦地区工作一年以上;(3)因单位中层干部队伍结构需要配备的非中共党员干部;(4)专业性较强岗位紧缺的人才;(5)在处理重大危机、重大事件中表现特别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

5、身体健康。

四、竞争上岗的方法和程序

本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只竞争中层正职或中层副职,不竞争具体职位。

(一)、准备发动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10日)

1、制定方案。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县编委办核定的中层职数,班子集体研究制定《县建管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2、宣传发动。《实施方案》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后在单位内公布;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广泛宣传发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2月11日—12月20日)

1、报名(12月12日)。根据核定的中层职数,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每人可报名竞争中层正职或中层副职,其中现任符合条件的中层副职可同时报名竞争中层正职和中层副职。

2、资格审查(12月14日)。局中层干部竞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3、竞争上岗演讲及民主推荐、测评(12月20日)。召开全体干部会议,进行竞争上岗演讲。演讲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主要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德才情况、竞争的优势及做好工作的打算等。演讲结束后,全体干部根据竞争职位进行民主推荐,并对竞争上岗对象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的结果作为竞争上岗重要参考依据。

(三)考察任免阶段:(20XX年12月21日—12月29日)。

1、组织考察(12月21日)。根据测试、民主推荐测评等结果,按照多于职位数1-3名的原则确定考察对象,实行差额考察。

2、讨论决定(12月22日)。根据测试、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考察情况,结合干部队伍结构需要,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由局领导班子成员采用票决制确定中层正职和中层副职拟任人选。并将有关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备案。

3、公示(12月23-25日)。将拟任人选在单位内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

4、任职(12月29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局领导班子集体确定具体任职岗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

五、中层干部的任期、待遇、任免

(一)中层干部实行任期制,本轮任期为三年,至20XX年12月底止。

(二)中层干部的任免和待遇按县委办〔20XX〕122号文件执行。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予以免职或不予任职:

1、政治素质差,工作精力不到位,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及岗位责任目标的。

2、在干部考察、评议或年度考核等测评中,“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占30%以上的,或竞争上岗民主测评中得赞成票数少于参加人数半数的。

3、受到党纪、行政处分,按规定不能任职的。

4、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其他原因需要调整的。

六、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成立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郑科仁同志任组长,胡向阳同志任副组长,顾武杰、欧宏伟、李先锋同志为成员。

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是激活干部管理机制,提高干部管理水平的有效举措。要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有关纪律规定,确保竞争上岗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3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干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意见》(仑委办〔20XX〕44号)和《关于做好区级机关中层干部新一轮聘任工作的通知》(仑组委〔20XX〕27)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现就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中层干部岗位设置

(一)综合科(办公室):科长(主任)(副)1名;

(二)督查考核科:科长(副)1名;

(三)办证服务科:科长(副)1名;

(四) 建设服务科:科长(副)1名;

(五) 生活服务科:科长(副)1名;

(六)项目建设服务处:处长(副)1名。

二、中层干部的任职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开拓创新、勇挑重担、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团结同志,积极维护单位和集体形象。

(二)具有相应的业务水平,有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

(三)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含称职)。

(四)一般应在下一级职位任职满一年。

(五)年龄要求:新上岗的干部年龄一般为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现职中层干部年龄一般为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

三、中层干部的竞争上岗

(一)个人申报。

(二)演讲答辩。

(三) 民主测评。

(四) 党组审定。

(五) 竞争上岗中层干部名单公示。

(六)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程序、方法

(一)20XX年8月25日—31日,拟定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报区人事局审核后公布实施。

(二)9月1日—3日,召开动员会,个人申报任职岗位,党组进行资格审查。

(三)9月4日—10日,组织演讲答辩、民主测评。

(四)9月11日—16日,党组考核审议,确定拟录用名单并公示三天。

(五)9月17日,任用发文,并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五、其他事项

竞争上岗干部实行聘任制,聘期为三年。新上岗干部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一年。

第4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促进人才优化组合,建立干部能上能下、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机制,激发广大干部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推进全镇各项工作。根据资委发[20XX]5号关于印发《资中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资委办发[20XX]214号关于转发《中共内江市委办公室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乡(镇)政府和事业单位职能调整的试行意见》的通知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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