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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016-08-27 11:42:21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共6篇)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调研报告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调研报告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人口计划生育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近三年,我街纪工委在街党工委和办事处的领导下,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月活动,联合街计生办加大对党员干部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虽未发生基层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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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调研报告

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调

报告

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人口计划生育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近三年,我街纪工委在街党工委和办事处的领导下,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月活动,联合街计生办加大对党员干部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虽未发生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个案,但从日常管理工作和干部群众反馈信息,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问题不容忽视。

一、现状和难点

(一)个别基层干部抓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不强。通过调研了解,目前个别基层干部存在不想抓、不愿抓、不敢抓计划生育工作的思想,工作主动性不强。不想抓,是因为顾虑村、居委三年换届的影响,得罪一个超生户,等同得罪一个家族,个别干部怕失票子、丢位子。不愿抓,是亲缘关系盘根错节,抛不开情面,放不开手脚。

(二)违法生育手段多,隐蔽性强。个别基层党员干部为达到违法生育、逃避党纪国法制裁的目的,想方设法,不择手段,极力钻政策空子。有的办理假离婚或在妻子政策外怀孕后办理协议离婚,对外宣称已离婚,但实际上仍然保持夫妻关系以达到违法生育的目的;有的违法生育后将孩子户

口落在他人名下或落假双胞胎户口;有的办理异地落户等。【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三)调查认定手段单一,调查取证难。目前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调查认定手段单一,亦受执法权限、调查手段及措施限制,尽管疑点较多,违法生育的可能性较大,在查处时,若遇到当事人抵触情绪强,明确拒绝配合或有意回避办案人员,例如拒绝到谈话地点、不理睬办案单位的通知、拒绝签字等,难以查实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问题。

(四)受传统生育观念影响,思想认识不到位。受我国基本国情和传统思想的影响,群众的婚育观念、生育愿望与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之间,仍存在比较突出的矛盾。特别是个别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不高,对党员身份不重视,对党纪政纪处分抱无所谓的态度。

(五)党员流动性大,计生监管存在“真空”和“断层”地带。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跨地域的人才交流,加大了党员日常管理有效性和延续性的强度和难度,导致党员流出地和接收地对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监管的缺位和失位现象。

二、原因分析

进一步分析原因,主要体现为:一是计生生育政策宣传力度不到位,时效性不强,二是党员思想不到位,存在“躲、避、拒、拖”情绪,三是村居干部思想不到位,存在畏难情绪,相互推诿、扯皮,当“老好人”情况,四是治理违法生

【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育的机制不够完善。

三、对策建议

(一)根据新形势、新情况计生生育的特点和难点,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如建立纪委、组织、宣传、计生、公安,卫生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信息互通,联合执法,构建违法计生综合治理组织网络,为发现、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提供坚强组织保障;进一步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机制,重点是加快建设社会保障体系和加快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逐步扩大覆盖面,在一些惠民利民的政策设计上要考虑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倾斜,对超生户进行限制。

(二)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形成遵纪守法氛围。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使他们自觉、模范地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尤其是街道、村居不仅要加大对群众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正面宣传力度,还要加强反面警示教育。对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典型个案要及时通报,引导党员通过反面典型,吸取教训。此外,要特别重视经常教育和引导村居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树立起强烈的政治意识和组织意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调动起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每个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执行,积极宣传基本国策,带动和帮助子女、亲属及群众

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努力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提高党员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工作的责任和权利,勇于揭露和纠正本单位、本组织或党员的缺点、错误,及时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事实。

(三)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纪委、广东省监察厅关于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纪律处分的暂行规定》,加大查处力度,严惩违法生育党员干部。积极探索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案件查办缺位认定模式,对于违纪党员不配合组织调查处理或无法联系的案件,只要证据充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在通过将被调查人涉嫌的违纪事实和被调查人的权利义务在指定的范围内向被调查人和广大党员群众进行公告,被调查人和广大党员群众没有发表建议意见的,就认定被调查人对公告的违纪事实无异议,被调查人放弃相关权利,被调查人认可其缺位而无法履行的程序手续完备。实现在被调查人缺位的情况下,对被调查人作出处分,进而形成从严惩处违法生育党员干部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

(四)加强党员干部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把党员干部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强化对党员干部及其配偶的孕、透查管理,提高透查质量,特别是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及其配偶的监督管理,堵塞

漏洞,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党员干部违法生育隐患。建立特殊人群违法生育档案制度,凡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干部、村居干部违法生育后在晋职晋级、评优评先、干部培养、考察学习等方面给予限制性规定。

(五)坚决执行村社党员干部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一票否决”;坚持股民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实际情况与村社年终股份分红以及有关福利待遇挂钩;建立健全“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相关配套制度。

(六)加强党员流出和接收管理工作。各党支部根据就近便利原则,确定责任心强、工作热情高、熟悉情况的支委成员或党员骨干与流动党员一对一或一对多结成联系对子,定期与外出流动党员和流入地党组织联系沟通,掌握其动态。在接收党员工作中,相关部门和经办人要通过查阅计生证明(件)、核查计生电子信息化管理系统、电话查证等方式,严把前置审查关口。

篇二: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基层党员干部违法生育情况调研报告

基层党员干部违法生育情况调研报告 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不断变化,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问题、新情况,违法生育原因日趋复杂化。计划生育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党员干部本应模范带头执行计划生有基本国策,而少数党员干部无视党纪国法违法生育,严重影响了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损害了党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当前,如何遏制其继续发展已成为相关部门面临的难点;为此,就我镇党员干部违法生育现状、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一点相应的对策与建议,仅供参考。

一、违法生育的现状及原因

计划生育工作虽然进行到了推行优质服务、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阶段,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意识形态发生的深刻变化,导致部分党员干部群众的生育观念和计划生育意识有所淡化。从调查情况看,全镇党员干部违法生育虽然为数不多,但由于其地位、身份、关系的三特殊,在社会上造成的不良影响,严重影响到计生国策的贯彻执行,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

【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一)计生生育政策宣传力度不到位,时效性不强。对农村育龄群众的计划生育宣传效果明显,但却忽视了对党员干部违法生育党纪处分实行从严处理的政策宣传,党员干部对计划生育政策的知晓率偏低,个别知之甚少。农村党组织对党员的学习教育不到位,教育有效性不强,效果不理想,尤其是缺乏计划生育政策和党纪法规的学习教育。

(二)受传统生育观念影响,思想认识不到位。主要表现为党员自身素质不高,缺乏先进性。受我国基本国情和传统思想的影响,群众的婚育观念、生育愿望与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之间,仍存在比较突出的矛盾,养儿防老意识根深蒂固。特别是个别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不高,对党员身份不重视,对党纪政纪处分抱无所谓的态度。

(三)党员流动性大,监管存在漏洞。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党员外出务工增多,加大了党员日常管理有效性的强度和难度,导致党员流出地和接收地对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存在监管漏洞。

(四)调查认定手段单一,调查取证难。目前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调查认定手段单一,亦受执法权限、调查手段及措施限制,尽管疑点较多,违法生育的可能性较大,在查处时,若遇到当事人抵触情绪强,明确拒绝配合或有意回避办案人员,例如拒绝到谈话地点、不理睬办案单位的通知、拒绝签字等,难以查实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问题。

(五)违法生育监督治理不到位。一是党内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农村党支部更加重视经济建设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二是对农村党员监管不够完善。近年来,加大了对农村党员的发展,发展中虽然进行了严格的考察,但预备党员转正后就减少了对农村党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致使部分农村党员受传统思想的影响而违法生育子女。

二、对策建议

(一)健全完善机制,保障工作开展。根据新形势、新情况计生生育的特点和难点,创新工作机制,构建计生信息共享工作平台,真

正实现部门配合,信息互通,协调一致,为发现、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加快建设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加快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逐步扩大覆盖面,增大对计生家庭的奖励幅度,解决其后顾之忧。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遵纪守法氛围。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加大对党员干部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纪律处分规定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力度,正确引导广大党员树立自觉守法,,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努力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反面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对典型的党员违法生育的案件进行通报,引导党员通过反面典型吸取教训。

(三)加大查处力度,严惩违法生育党员干部。加大党员违法生育查处力度,凡是党内担任了职务的一律给予撤职处分,在职党员违法生育的开除公职;村居党员干部或党员等违法生育的一律开除党籍并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免职,形成从严惩处违法生育党员干部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

(四)加强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建立流动党员联系平台,确定责任心强、工作热情高、熟悉情况的支委成员或党员骨干与流动党员一对一或一对多结成联系对子,定期与外出流动党员和流入地党组织联系沟通,掌握其动态。现在农村基层党员超生的绝大部分都在外地打工,取证有一定的难度,因此,乡镇纪委要加大对现行超生党员的查处力度,有条件的,要赴外地进行调查取证,让违纪的受到党纪处

分。

(五)强化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加大目标考核力度,将对党员违法生育及时处理到位问题纳入乡镇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内容。同时,乡镇党委、政府应将党员违法生育治理纳入对村级的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内容,同评优、党员发展等相挂钩,在授予综合性荣誉称号、综合性评先评奖、干部选拔任用和党代表、人大代表的资格予以“一票否决”的制度,以考核督促党员违法生育治理工作。

(六)严明党纪,加强责任追究。实行连带责任追究和责任捆绑制,对党员违法生育情况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村党支部、乡(镇)驻村干部、计生人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其他相关领导及人员负连带责任,并限期查处党员违法生育事实;对故意拒绝召开党支部大会和不配合组织查处党员违法生育案件的相关责任人,要进行思想教育,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追究其党纪责任。

篇三: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016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调研

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调研

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人口计划生育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近三年,我街纪工委在街党工委和办事处的领导下,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月活动,联合街计生办加大对党员干部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虽未发生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个案,但从日常管理工作和干部群众反馈信息,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问题不容忽视。

(一)现状和难点个别基层干部抓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不强。通过调研了解,目前个别基层干部存在不想抓、不愿抓、不敢抓计划生育工作的思想,工作主动性不强。不想抓,是因为顾虑村、居委三年换届的影响,得罪一个超生户,等同得罪一个家族,个别干部怕失票子、丢位子。不愿抓,是亲缘关系盘根错节,抛不开情面,放不开手脚。

(二)违法生育手段多,隐蔽性强。个别基层党员干部为达到违法生育、逃避党纪国法制裁的目的,想方设法,不择手段,极力钻政策空子。有的办理假离婚或在妻子政策外怀孕后办理协议离婚,对外宣称已离婚,但实际上仍然保持夫妻关系以达到违法生育的目的;有的违法生育后将孩子户口落在他人名下或落假双胞胎户口;有的办理异地落户等。

(三)调查认定手段单一,调查取证难。目前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调查认定手段单一,亦受执法权限、调查手段及措施限制,尽管疑点较多,违法生育的可能性较大,在查处时,若遇到当事人抵触情绪强,明确拒绝配合或有意回避办案人员,例如拒绝到谈话地点、不理睬办案单位的通知、拒绝签字等,难以查实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问题。

【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四)受传统生育观念影响,思想认识不到位。受我国基本国情和传统思想的影响,群众的婚育观念、生育愿望与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之间,仍存在比较突出的矛盾。特别是个别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不高,对党员身份不重视,对党纪政纪处分抱无所谓的态度。

(五)党员流动性大,计生监管存在“真空”和“断层”地带。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跨地域的人才交流,加大了党员日常管理有效性和延续性的强度和难度,导致党员流出地和接收地对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监管的缺位和失位现象。

进一步分析原因,主要体现为:一是计生生育政策宣传力度不到位,时效性不强,二是党员思想不到位,存在“躲、避、拒、拖”情绪,三是村居干部思想不到位,存在畏难情绪,相互推诿、扯皮,当“老好人”情况,四是治理违法生育的机制不够完善。

根据新形势、新情况计生生育的特点和难点,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如建立纪委、组织、宣传、计生、公安,卫生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信息互通,联合执法,构建违法计生综合治理组织网络,为发现、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提供坚强组织保障;进一步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机制,重点是加快建设社会保障体系和加快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逐步扩大覆盖面,在一些惠民利民的政策设计上要考虑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倾斜,对超生户进行限制。

要加强宣传教育,形成遵纪守法氛围。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使他们自觉、模范地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尤其是街道、村居不仅要加大对群众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正面宣传力度,还要加强反面警示教育。对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典型个案要及时通报,引导党员通过反面典型,吸取教训。此外,要特别重视经常教育和引导村居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树立起强烈的政治意识和组织意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调动起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每个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执行,积极宣传基本国策,带动和帮助子女、亲属及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努力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提高党员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工作的责任和权利,勇于揭露和纠正本单位、本组织或党员的缺点、错误,及时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事实。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纪委、广东省监察厅关于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纪律处分的暂行规定》,加大查处力度,严惩违法生育党员干部。积极探索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案件查办缺位认定模式,对于违纪党员不配合组织调查处理或无法联系的案件,只要证据充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在通过将被调查人涉嫌的违纪事实和被调查人的权利义务在指定的范围内向被调查人和广大党员群众进行公告,被调查人和广大党员群众没有发表建议意见的,就认定被调查人对公告的违纪事实无异议,被调查人放弃相关权利,被调查人认可其缺位而无法履行的程序手续完备。

实现在被调查人缺位的情况下,对被调查人作出处分,进而形成从严惩处违法生育党员干部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

加强党员干部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把党员干部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强化对党员干部及其配偶的孕、透查管理,提高透查质量,特别是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及其配偶的监督管理,堵塞漏洞,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党员干部违法生育隐患。建立特殊人群违法生育档案制度,凡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干部、村居干部违法生育后在晋职晋级、评优评先、干部培养、考察学习等方面给予限制性规定。

坚决执行村社党员干部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一票否决”;坚持股民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实际情况与村社年终股份分红以及有关福利待遇挂钩;建立健全“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相关配套制度。

加强党员流出和接收管理工作。各党支部根据就近便利原则,确定责任心强、工作热情高、熟悉情况的支委成员或党员骨干与流动党员一对一或一对多结成联系对子,定期与外出流动党员和流入地党组织联系沟通,掌握其动态。在接收党员工作中,相关部门和经办人要通过查阅计生证明(件)、核查计生电子信息化管理系统、电话查证等方式,严把前置审查关口。

篇四: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016公职人员违法生育治理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生育行为,整顿生育秩序,维护党纪国法和计划生育国策的严肃性。根据《关于深入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村(居)干部和名人、富人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龙计生领字〔2016〕13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决定在全局开展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违法生育清查处理的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重点

清查违法生育的重点时间段:2002年9月1日起至今。

清查违法生育的对象是:全局干职工。

2002年9月1日之前违反政策超生的共产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仍在清查之列。

二、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2016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及上级目标任务,扎实开展清查工作。对违法生育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坚决依法处理,切实维护生育政策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三、实施步骤

(一)自查阶段(2016年7月)。对2002年9月1日起至今违法生育的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进行自查。对有信访举报的公职人员和单位职工的生育情况进行张榜公布。同时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接受群众监督。局设立公开举报电话为:局办公室:,举报邮箱:,并为举报者保密。

(二)清查处理阶段(8-10月)。对清查出的违法生育的党员、干职工按照其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违法生育时的政策规定进行处理。违法生育行为已处理到位的不再追究,处理不到位的,要继续处理,做到落实节育措施、社会抚养费征收、党纪政纪处分三到位。

四、组织领导

专项治理工作在县民政局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对群众举报,线索清晰的领导小组要认真开展调查,一查到底;对调查,属政策外生育的,依法依规办理,落实有关措施;对经调查,属诬告的,要通过适当方式,公布实情,给予正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县民政局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案情,部署工作,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LED、宣传栏、召开动员会等形式,大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专项治理活动的重大意义,形成强大的依法依纪查处违法生育的舆论声势。局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三)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专项治理行动中,要严格依法办事,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案,坚持文明执法,维护党员干部职工的合法、正当权益。严禁搞强迫命令和诱导逼供,防止采取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杜绝恶性案件的发生。

篇五: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016基层干部承诺书

基层干部承诺书

为了广泛开展“六较六看”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我们向公开承诺并接受社会监督。

一、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了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团结、创新、务实、奋进”为宗旨,坚定理想和信念,在政治上与党中央和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建设文明、诚信、高效、廉洁的基层党组织,为运营管理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加强基层党、工、团的领导,围绕公司开展“六比六看”、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五个好”党支部,“五带头”党员竞赛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三、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搞好党员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以及专业技术业务、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中心组学习全年集中不少于6次,集体学习每月2次,每年每人做学习笔记5000字,写4篇学习体会文章,每年签订一次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推进“学习型、服务型、文明型、创新型、廉洁型”机关建设,着力打造学习型党组织。

四、严格按照组织程序,搞好党员培养、发展工作,每年定期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结合各自己工作实际,寻找差距,对照检查,切实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纠正工作中的存在的问题。

五、充分利用各种纪念日,法定节假日开展各种活动,坚持做到重大节日不空过,在每年的“七一”建党,“十一”国庆节等,开展有关纪念性活动或组织党员红色旅游,接受爱国主义传统教育。

六、继续办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汾离高速党建风采》两个博客,作为党总支的宣传窗口,为各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搭建一个“新颖、便捷、快速、高效”的学习、交流平台,为党员干部开辟第二课堂,也为今后创新党员学习形式奠定坚实的网络基础。

七、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和企业文化建设活动,设立党员先锋岗,不断深化“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文明和-谐单位”活动。

八、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开展纪律整,严格执行省委的“五个不准”,力争全年不出现违纪违法案件,确保单位安全和-谐稳定。

2016年基层党建工作公开承诺书 承诺人:

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胡学君

承诺目标:

为认真履行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为基层组织办实事、解难题,根据省、市、县委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现作出如下承诺:

1、建强组织。努力建设服务型党组织,不断提升国土系统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使国土系统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

2、建硬队伍。通过培训学习、工作考评、干部的选拔任用及调整,不断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使党员干部队伍思想作风更硬,服务宗旨更明,履职能力更强,对人民群众的感情更浓。

3、落实责任。健全并落实国土系统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基础党组织建设的领导和指导,加大资源整合力度,着力创新基层党建工作,确保把基层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4、保障有力。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保障机制,列支专项经费,使党建工作有钱做事。

工作措施及完成时限:

1、建立局党总支抓基层党建的工作机制。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完成时限:4月份);每名党总支成员建立一个党建工作联系点(联系一个党支部),定期到联系点指导开展工作(完成时限:7月份);年终开展一次考评,对局属单位党建工作进行检查考评、总结表彰(完成时限:12月份)。

2、切实做好“三万”活动,努力为联系村组办实事、解难题、促发展。由纪检书田科群育带队参加完成“三万”工作任务(完成时限:4月份)

3、以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方向,按《长阳县示范基层党组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16-2017年长阳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六条禁令”等文件要求,继续深化基层党组织和“四风”建设,巩固现有成果,以优良的党风带好政风、凝聚民心,使国土系统更加风清气正,充满活力(完成时限:全年)。

4、在日常工作中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任用新条例的贯彻落实,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以“七一”为节点,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的评选、推荐和表彰工作,引导广大干部、党员坚定“三个自信”,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完成时限:全年)。

5、落实“一岗双责”,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要求,清正廉洁,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各项规定;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工作“一岗双责”制度,一级抓一级,切实加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的反腐倡廉建设(完成时限:全年)。【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以上承诺请全局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

乡镇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农村基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牢记为民服务宗旨。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利益,推动农村科学发展,促进农村社会和-谐,树立廉政勤政良好形象。特承诺如下: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自觉遵守党纪政纪、政策法规,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严格贯彻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

三、不违反法定程序组织、参与选举,或者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篡改选举结果;

四、不采取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参选或者妨碍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

五、不违反规定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者擅自使用集体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损害集体利益;

六、不违法违规发包集体土地、调整收回农民承包土地、强迫或者阻碍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非法转让、出租集体土地,或者违反规定强制调整农民宅基地;

七、不在政府拨付或接受社会捐赠的各类救灾救助、补贴补助资金、物资以及征地补偿费使用分配发放等方面违规操作、挪用、侵占,或者弄虚作假、优亲厚友;

八、不在集体资金使用、集体经济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及承包、宅基地使用安排以及耕地等集体资源承包租赁、流转等经营活动中暗箱操作,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九、不侵占、截留、挪用、私分、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者其他公共财物;

十、在计划生育、落户、殡葬等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中或者受委托从事公务活动时,吃拿卡要、故意刁难群众或者收受、索取财物;

十一、不以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欺骗或者截留、私分国家对集体土地的补偿、补助费以及各项强农惠农补助资金、项目扶持资金;

十二、按照规定实行民-主理财,不伪造、变造、隐匿、销毁财务会计资料;

十三、不参与、纵容、支持黑恶势力,不组织、参与宗族宗派纷争或者聚众闹-事;

十四、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者纵容、支持他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承 诺 人:

承诺人单位:

承诺人职务: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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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员干部创先争优承诺书

自从学习了争先创优文件精神以来,我的思想上有了深刻的认识,决心从基层岗位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因此,我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首先,思想上重视,行动上及时。每天广泛收集讯息,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学习十七大会议精神,与时俱进,增加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程度。了解国际国内时事,勤于思考,勤于比较,努力探求深层次的理念,把抽象的理论具体化,把无形的概念有形化。在工作中找准自己的位子,勇于承担责任,善于攻克难题,发扬长处,更好地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处室内支部党员集中学习的基础上,认真自学,认真做好笔记,每月坚持深度学习一篇政治理论。

其次,遵纪守法,做建设法治社会的坚定分子。我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厅内的规章制度,模范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求真务实,有意见摆在桌面上,不搞两面派,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党决定的事情,一定严格执行。同时,廉洁自律,从党员的角度及作人的角度要求自己,做老实人,办老实事,艰苦创业,拒腐蚀永不贪。

第三,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认清科研工作的性质是不断地学习,在平时要注重积累,要懂得厚积薄发,学习是第

一要务。因此要努力创造条件,抓紧一切机会学习,同时做好分类笔记,以备不时之需。要找准自己的薄弱点,攻艰克难,通过学习增强自信心,增加追求事业的责任心。要求自己做到:每月经济类专刊,快讯等进行通读,并记录笔记。 第四,爱岗敬业,专心致志,开拓进取。不断提高自己的责任感,增强事业心,做到干一行爱一行,努力适应各种环境,向老同志学经验,向新同志学理念,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找准工作中的难点,不断摸索适合自己的方式方法,做到活学活用,一切目的为了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全面提升个人素质。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时刻提醒自己,共-产-党员是先进模范的代表,是不同于普通老百姓的,不能把自己等同于一般干部。要从严从难要求自己,无论是思想还是工作,无论是学心态度还是个人修养,都要从内心里提升更高要求,要无时无刻,随时随地想到我是一个共-产-党员,在危急的时刻才能真正焕发出一个党员应有的党性。

第六,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投身到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洪流中,根据情势,树立正确的道德观、荣辱观,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调整自己的处事方式,争做螺丝钉,在党最需要的时候,能够及时出现,用自己微薄的力量为社会主义建设增添力量。我承诺,服从组织安排,顾全大局,

埋头苦干,锐意进取,乐于奉献,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成绩。

篇六: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016计生系统十星级文明创建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基层党组织、党员“学创”主题实践活动、人口计生工作的要求具体化、公开化,用“十颗星”的要求重新审视全委党员干部队伍和各项工作,使之制度化、长效化和常态化,充分发挥广大人口计生干部模范作用,为服务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创建目标

通过2-3年的努力,使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各党组织、机关、网站分别达到“十星级文明党组织”、“十星级文明机关(单位、团体)”、“十星级文明网站”标准,90%以上的党员达到“十星级党员”标准,90%以上的公务员达到“十星级文明公务员”标准,90%以上的女干部达到“十星级文明女性”标准和90%以上的执纪执法人员达到“十星级文明文明执纪执法人员”标准。

三、创建范围、星级内容和标准

开展“十星级”系列文明创建工作,就是对党员干部等实行星级管理,用十个“星”来规范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和先进性作用,按照坚持流程、紧扣标准、能上能下、动态管理、实行季度自查、半年初评、年终总评、一年一定,有针对性地考核评价党员干部创星情况。

“十星级文明机关(单位、团体)”的主要创建的对象是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机关及二级单位机关,创建内容、标准是:

党风廉政星:廉政制度健全,有专人分管落实;廉政教育有力,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监督、廉政建设成效明显;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没有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工作绩效星:能够围绕全市中心任务和计生业务开展工作,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积极开展“学创”活动,工作业绩在同级、同行或在上级考核中位居前列。

社会管理星:强化社会管理,结合部门职能,积极参与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综治管理网络健全,管理规范;单位全年无重大安全、火灾、交通等事故;无重大恶性群体性突发事件;无重大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优质服务星:强化服务意识,把服务中心、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融入到实际工作中,制定措施和标准,规范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各项惠民政策落实率达100%,贯彻执行党务公开制度,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群众对工作和服务的满意率达95%。

计划生育星:严格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现象,无政策外多胎生育,符合政策生育率达100%,人口结构正常。

文化体育星:重视机关文化建设,定期开展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机关党员干部职工业余文化活动丰富多彩,精神面貌昂扬向上。

环境卫生星:遵守公共场所及办公环境卫生管理和禁烟制度,办公室经常打扫,保持干净整洁,积极参加公共场所卫生大扫除活动;注重个人卫生和仪表。

道德建设星:重视机关全体干部道德建设,机关干部无道德败坏的形象和行为;诚实守信,保持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团结互助星:机关干部团结友善,恭谨谦逊,尊重他人人格,同志关系民主、平等、和谐;乐于扶贫帮困,扶弱助残,积极参与结对帮扶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为身边群众提供有关方面的帮助。

志愿服务星:干群关系密切,群众满意度高;每年有计划的组织机关党员深入农村进行调查研究、扶贫帮困、结对共建等活动;每年为社区办1-2件实事。

“十星级文明党组织”的主要创建的对象是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党支部及二级单位党支部,创建内容、标准是:

党风廉政星:廉政制度健全,有专人分管落实;廉政教育有力,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监督、廉政建设成效明显;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没有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遵纪守法星:各级党组织中的党员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敢于同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不参与邪教活动,不打架、不赌博、不进不健康的娱乐场所。

工作绩效星:能够围绕全市中心任务和计生业务开展工作,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积极开展“学创”活动,工作业绩在同级、同行或在上级考核中位居前列。

社会管理星:强化社会管理,结合部门职能,积极参与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综治管理网络健全,管理规范;单位全年无重大安全、火灾、交通等事故;无重大恶性群体性突发事件;无重大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争先创优星:在计生系统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坚持改革创新,勇于争创一流;在各类党建活动中积极主动、位居前列。【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计划生育星: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能严格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无政策外多胎生育,符合政策生育率达100%,人口结构正常。

学习教育星:注重加强人口计生政策法规、业务理论学习,能全面熟悉和掌握本岗位的政策、法规;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和科学发展观理论。

环境卫生星: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遵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和禁烟制度,办公室经常打扫,保持干净整洁,积极参加公共场所卫生大扫除活动。

文化体育星:重视机关文化建设,定期开展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机关党员干部职工业余文化活动丰富多彩,精神面貌昂扬向上。

志愿服务星:党群关系密切,党员群众满意度高;每年有计划的组织机关党员深入农村进行调查研究、扶贫帮困、结对共建等活动;每年为社区办1-2件实事。

“十星级文明网站”的主要创建的对象是全市各县市区人口计生系统网站,创建内容、标准是:

优质服务星:结合人口计生部门职能提供及时高效优质的服务。

便捷实用星:群众能够通过网站直接了解到计生工作动态、政策信息和办事流程。

创新发展星:结合各地实际,突出地方特色,网站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内部管理星:上网审批流程严格、网站管理规范。

遵纪守法星:政策解答、新闻宣传严格按照政策法规的相关内容,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

诚信经营星:在服务过程中无利用上网之便谋取个人利益现象,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

综合效益星:网站能够切实发挥宣传人口计生政策法规,让群众了解优生优育知识的社会效益。

社会管理星:认真执行网络安全管理规定,网站健康规范,没有病毒。

科学体育星:科学普及人口计生政策法规、优生优育、生理健康相关知识。

网络临管星:有专门的维护管理人员,熟悉相关业务,保证网站及时更新,方便快捷。

“十星级文明公务员”的主要创建的对象是全市各县市区人口计生系统公务员,创建内容、标准是:

爱岗敬业星:爱岗敬业,脚踏实地,恪尽职守,勤奋工作,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工作绩效星: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做出一流成绩,受到表彰奖励。

廉洁奉公星:廉洁奉公,以身作则,正确行使权力,不利用工作便利谋求不正当利益。

遵纪守法星:遵纪守法,积极参与普法教育;控超生、打两非,坚持依法行政。

计划生育星:各级公务员能严格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无政策外多胎生育,符合政策生育率达100%。

学习教育星:积极学习人口计生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争做学习型公务员。

团结互助星:机关干部团结友善,恭谨谦逊,尊重他人人格;乐于扶贫帮困,扶弱助残,积极参与结对帮扶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为身边群众提供有关方面的帮助。

道德风尚星:有良好的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乐于奉献星:积极主动服务群众,态度好、热情高、周到,为困难群众捐款捐物。

争先创优星:积极履行党员义务,带头为民办事服务群众,坚持为人民服务。

“十星级文明党员”的主要创建的对象是全市各县市区人口计生系统党员,创建内容、标准是:

爱岗敬业星:爱岗敬业,脚踏实地,恪尽职守,勤奋工作,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工作绩效星: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做出一流成绩,受到表彰奖励。

廉洁奉公星:廉洁奉公,以身作则,正确行使权力,不利用工作便利谋求不正当利益。

遵纪守法星:遵纪守法,积极参与普法教育;控超生、打两非,坚持依法行政。

计划生育星:各级党员能严格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无政策外多胎生育,符合政策生育率达100%。

学习教育星:积极学习人口计生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争做学习型党员。

团结互助星:机关干部团结友善,恭谨谦逊,尊重他人人格;乐于扶贫帮困,扶弱助残,积极参与结对帮扶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为身边群众提供有关方面的帮助。

道德风尚星:有良好的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乐于奉献星:积极主动服务群众,态度好、热情高、周到,为困难群众捐款捐物。

争先创优星:积极履行党员义务,带头为民办事服务群众,坚持为人民服务。

“十星级文明女性”的主要创建的对象是全市各县市区人口计生系统女干部,创建内容、标准是:

勤劳致富星:在单位和家庭付出辛勤劳动,为单位和家庭创造精神、物质财富。

遵纪守法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敢于同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不参与邪教活动,不打架、不赌博、不进不健康的娱乐场所。

卫生保健星:遵守公共场所及办公环境卫生管理和禁烟制度,办公室经常打扫,保持干净整洁,积极参加公共场所卫生大扫除活动;注重个人卫生和仪表。

计划生育星:严格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现象,无政策外多胎生育。

尊老爱幼星:关心弱势群体,尊敬长辈,爱护晚辈,家庭和睦。

团结互助星:团结友善,恭谨谦逊,尊重他人人格;乐于扶贫帮困,扶弱助残,积极参与结对帮扶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为身边群众提供有关方面的帮助。

爱岗敬业星:爱岗敬业,脚踏实地,恪尽职守,勤奋工作,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乐于奉献星:积极主动服务群众,态度好、热情高、周到,为困难群众捐款捐物。

争先创优星:在计生系统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坚持改革创新,勇于争创一流;在各类党建活动中积极主动、位居前列。

道德风尚星:有良好的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十星级文明执纪执法人员”的的主要创建的对象是全市各县市区人口计生系统执纪执法人员,创建内容、标准是:

依法行政星:严格落实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在人口计生执法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廉洁奉公星: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发扬艰苦奋斗作风,反对奢侈浪费,正确行使权力,不利用工作便利谋求不正当利益,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批评与监督。

诚实守信星:不说谎,不作假,讲信用,讲信誉,信守承诺,忠实于自己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文明执法星:在行政执法中树立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理念,充分尊重行政执法相对人的权益,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执法程序。

优质服务星:强化服务意识,把服务中心、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融入到实际工作中,制定措施和标准,规范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各项惠民政策落实率达100%,贯彻执行党务公开制度,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群众对工作和服务的满意率达95%。

爱岗敬业星:爱岗敬业,脚踏实地,恪尽职守,勤奋工作,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工作绩效星:能够围绕全市中心任务和计生业务开展工作,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积极开展“学创”活动,工作业绩在同级、同行或在上级考核中位居前列。

争先创优星:在计生系统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坚持改革创新,勇于争创一流;在各类党建活动中积极主动、位居前列。

团结互助星:机关干部团结友善,恭谨谦逊,尊重他人人格,同志关系民主、平等、和谐;乐于扶贫帮困,扶弱助残,积极参与结对帮扶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为身边群众提供有关方面的帮助。

道德风尚星:有良好的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评选流程和时间安排

开展十星级系列文明创建评选活动,按照“宣传发动——对标创建——自查自评——互评公议——审核定星——张榜公示——表彰授牌——资料建档”的流程进行。

1、宣传发动(2016年3月1日—2016年4月1日)。组建人口计生委“十星级”系列文明创建领导小组负责“星级”评审,健全和规范创星、评星、定星、授星程序,以会议、电子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2、对标创建(2016年4月1日—2016年5月1日)。参加“十星级”系列创建的集体和个人对照“十星”评比标准,规范日常行为,积极创星争星。

3、自查自评(2016年5月1日—2016年6月1日)。对照“十星”标准,自评星级并填写自评表,向委“十星级”系列文明创建领导小组申报参评。

4、互评公议(2016年6月1日—2016年7月1日)。由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领导干部互评会议,与会人员根据申报情况进行评议,形成书面星级评议意见,填写评审表。

5、审核定星(2016年7月1日—2016年8月1日)。及时汇总互评情况,由委党组对评议结果审查把关、进行认定、确定星级。

6、张榜公示(2016年8月1日—2016年9月1日)。将研究拟定的“十星级”名单通过公示栏等方式进行为期一周的张榜公示,广泛征求委机关全体干部意见,接受各方监督。在公示期问,干部群众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复核申请,领导小组进行复查审定,最终审定结果经公示一周后生效。

7、表彰授牌(2016年9月1日—2016年10月1日)。星级评定结果公示结束后,由委党组负责填写星级证明,开展表彰授牌活动,悬挂星级牌。

8、资料建档(2016年10月1日—2016年底)。将“十星级”系列文明创建活动资料按年份归集入档,内容包括: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年度创建计划、宣传发动资料、自评申报表、互评和评审记录、创建汇总表、活动记录台帐、创建突出事迹,表彰奖励情况、半年小结和年终总结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口计生委成立由主任、党组书记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十星级”系列文明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十星级”系列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开展创建活动作为加强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管理、健全完善创先争优长效机制的有效载体和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高度重视,亲自部署,经常督办,以身示范。切实研究“十星”标准内容,规范争创程序,确保创建活动各个环节落到实处。

(二)注重示范引导。在“十星级”系列文明创建活动中,要突出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通过开办宣传栏、更新电子宣传标语、网络设专题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十星级”系列文明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方法措施,及时反映活动进展情况,努力扩大影响、形成声势、营造氛围。要高度重视典型的激励和示范作用,着重培养典型,积极推荐典型,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推广,对荣获市级以上“示范”称号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激发党员学先进、创“十星”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三)加强督办指导。委党组将加大对各支部活动开展的督导力度,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通过实地旁听、查看台帐等方式进行检查督导,强化跟踪问效,努力实现创“十星”活动的常态化、长效化。

(四)抓好工作结合。要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统筹谋划,整体推进。要与“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在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中争创“十星”;要与建设服务型机关结合,深化“十星级”系列文明创建的具体活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要与推动人口计生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激励广大人口计生干部立足岗位争“十星”,全面激发党员干部队伍活力,积极配合接受市委、市政府、市文明办的督查指导,发挥部门职能,做好审查、把关,形成干事创业谋发展的强大动力,推动中心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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