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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客运市场整治计划

2016-08-27 11:50:28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道路客运市场整治计划(共6篇)道路客运市场整治活动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加强道路客运行业文明创建为主线。以整治道路客运市场营运秩序为重点,道路客运市场百日专项整治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道路客运服务质量为核心。以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为目的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省道路运...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道路客运市场整治计划》,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道路客运市场整治计划
道路客运市场整治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加强道路客运行业文明创建为主线。以整治道路客运市场营运秩序为重点,道路客运市场百日专项整治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道路客运服务质量为核心。以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为目的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推动道路客运市场安全稳定科学发展。 二、总体目标 使全县客运市场非法营运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村客运经营服务行为明显规范,通过开展道路客运市场百日专项整治活动。道路班线客运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城市公交运营秩序和乘车环境明显好转,出租客“打车难”等问题明显缓解,汽车客运站服务环境明显改观。

篇二:道路客运市场整治计划
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总结

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总结

(2011年11月30日)

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我县高度重视,

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分阶段对班线客运、农村客运、城市客运、出租客运、汽车客运站等五个市场进行集中整治。通过各部门齐抓共管、通力协作、依法行政,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市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

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县政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市上视频会议精神,对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由主管副县长陶梅任组长,交通运管、公安交警、综合执法大队、物价局、监察局、宣传部、文广局、工商局、地税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泾川县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并在运管所下设了办公室,具体负责此次行动的总体调度和协调。形成了统一行动,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为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为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职责和时间步骤等,县政府及时转发了交通运输局《泾川县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召开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会议4次,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细化了工作任务,明了确工

作重点,靠实了工作责任,并抽组工作人员25名,成立了

客运市场稽查组、交通秩序整治组和出租市场稽查组,集中

开展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做到了组织到位、人员到

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二、强化宣传,全面动员。为切实做好专项整治活动,县

上制定了具体的宣传方案,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在县电视台播放了《泾川县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实施

方案》,散发了《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重点公告》,出动

宣传车20辆次,悬挂宣传横幅10条,张贴宣传标语85张,

散发宣传资料12000份,广泛宣传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和【道路客运市场整治计划】

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社会关注整治活动,积极争取广大群

众的支持和参与,为整治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积极

配合市运管处执法支队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宣传车

【道路客运市场整治计划】

在我县城区主要街道和部分乡镇进行宣传,加大宣传力度,

广泛发动群众,为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

础。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向社会公开运管所、

交警队投诉举报电话,对各类举报投诉案件进行专门记录,

按时办结,在全县上下营造了良好的整治环境和执法环境。

三、齐抓共管,集中整治。为了将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实【道路客运市场整治计划】

处,运管所认真对辖区内客车、出租汽车及进站车辆进行彻

底的摸排,并2次召集客运企业负责人对客运市场中存在的

【道路客运市场整治计划】

主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结合整治方案的工作要求,确定了

整治工作重点及目标,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专项整治活动。

(一)强化客运市场管理。对泾川汽车站所有进站经营的

客运车辆进行集中审核,认真核查站、运双方进站经营协议书和行车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对排班、票价执行、服务质量投诉处理以及设施设备安全性能等进行全面检查,严格落实汽车站“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和“三品”检查及进出站车辆安检合格报班制度。对不按规定在始发站发车、停靠和站外揽客、私自售票、哄抬票价以及宰客、甩客、倒客、私制线路牌、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认真开展法人结构治理,进一步明确了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分工,使经营者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明显增强,企业各项工作全面提档升级;开通县城至汭丰乡枣林村、县城至王村镇燕雷村城乡一体化客运班线2条,新增县城至长庆桥、县城经景村至荔堡班次2个,彻底解决了当地群众乘车难问题,有效缓解了“热线”交通运输压力。

(二)加强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县交警大队以城区城市公交、出租车乱停乱放、违法掉头、超速、闯红灯、占道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等为整治重点,强化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施划停车泊位,对沿街停放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对县城泾灵路段实行机动车、行人分道通行管理,施划交通标线1600余米,更新交通标志标牌4面,确保交通通畅,行人出行和机动车行驶安全;综合执法大队采取整治与疏导相结合的方法,对5名在车站门前乱设摊位的摊商进行了依法处理,督促4名摊商与车站签订了进站经营协议,并将6处摊位纳入了市场统一管理,做到了“车进站、人归点、货入市”。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查处机动车辆乱停乱放370起,违法掉

头、超速、闯红灯125余起,未按导向车道行驶85起,逆向行驶68起,实行告诫式执法、现场劝阻和教育212起,县城交通秩序和市民出行环境明显改善。

(三)规范出租汽车管理。对出租车夜间灯光不全、拒载、绕道、强行拼载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计程计价器使用和运价执行情况展开全面检查,查处出租车拒载行为2起,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器6起,占道行驶54起;切实加强出租车企业内部管理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车辆基础档案资料,严格落实出租车驾驶员、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召开职工会议、驾驶员会议,现场征求出租车服务和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5条,根据责任归属,制定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逐条整改,逐条落实,整改率达到100%。

(四)严厉打击非法运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黑车”、“摩的”从事非法运营的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治工作。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积极响应,针对非法运营车辆具体情况及营运时间等特点,组织交通运管、公安交警、综合执法等部门执法人员采取上路巡查、定点检查、加班打时间差、动员群众举报等措施,对在重点区域、路段从事非法营运的“黑车”和“摩的”进行严厉打击。通过集中调查、公开处理、全面曝光,有力的打击了违法违规经营者的嚣张气焰。其中长期以来最受市民关注,社会反映最强烈的三轮“摩的”非法营运问题,通过正面引导、辅以打击整治,三轮 “摩的”已取缔;针对平庆两地长、短途客车超员、超

载和危货车辆运输中存在的不规范经营行为,我所与庆阳市运管局联手,开展了客货运输市场不规范经营行为治理整顿行动,有效地遏制了客车超员载客现象和危货车辆运输不规范行为;配合市运管处执法支队开展执法互检互查活动,通过开展执法互检互查活动,进一步净化了我县道路运输市场经营环境;为迎接“两基”国检,维护道路运输秩序,我所组织精干力量,对客货运输市场、出租汽车市场和城市公交车辆进行了集中整治,确保了“两基”国检期间的道路运输畅通,为广大市民营造了安全和谐的出行环境;抽组人员配合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开展了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抽组人员配合教育局、公安交警大队、城市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和单位,重点对县一中、二中、三中、职中、幼儿园、荔堡中学、太平中学、玉都中学、党原、丰台中小学及幼儿园等学生上下学交通运输秩序进行集中整治,目前整治活动仍在深入开展中。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850人次,执法车辆265台次,查扣“黑车”107辆次,审核进站经营客运车辆156辆,核查进站经营协议书和行车安全责任书各156份,印制和发放票价提醒表99张,排查客运线路矛盾纠纷4起,纠正各类违规违章经营行为140起(其中:站外揽客21起,超范围经营20起,串线经营2起,超员超载35起,宰客、甩客、倒客12起,私涨票价2起,查处私制线路牌48面),处理服务质量投诉11起,清理车体内外张贴的“小广告”35张,通过努力非法营运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黑车”势头得到有效控制。

(五)狠抓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对辖区内农村道路客运市场客车超载,农用车、报废车非法载客等现象,进行集中

篇三:道路客运市场整治计划
2016道路交通及客运市场整治方案

为了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确保道路运输市场稳定,保护道路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优化发展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省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和省、市、县各级政府的要求,决定自2016年9月1日至12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道路运输市场经济秩序和安全秩序活动,为确保本次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为统领,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疏堵结合,依法监管的原则,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道路运输合法经营业户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下定决心,全力整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县道路运输市场安全有序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力争达到“五个明显、二个确保、一个促进”的目标,即:运输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运输市场经营行为明显规范,非法营运车辆“黑车”明显减少,运输市场经营质量明显提高,运政管理能力明显增强,确保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确保道路运输行业和谐稳定,促进全县道路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平安高效。

三、工作重点

1、重点打击非法经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尤其是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经营团伙。

2、重点查处“黑车”、套牌车和其他无证经营的“黑厂”(汽车维修厂)、“黑校”(汽车驾培学校)。

3、重点查处乱停乱放,站外揽客,哄抬票价等违章经营行为。

4、主要规范对象:出租汽车、班线客车、公交车、汽车维修厂、汽车驾驶培训学校。

5、重点整治区域:县城长途汽车站、短途汽车站、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一中、三中、四中、商城和各乡镇车站、停车场、学校、集贸市场等人员集散地。

四、实施步骤

集中整治活动从2016年9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分为宣传发动、集中整治、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9月1日至9月30日)。充分利用会议、电视、新闻媒体等形式,大张旗鼓宣传集中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积极投诉举报,提供线索和证据。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10月1日至12月15日)。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采取各有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城乡互动的方式进行。主要工作方法:

1、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相结合,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相结合。

2、在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县执法局、县工商局、县交警大队、县运管分局等有关职能单位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实行合署办公,联合执法。具体抽调人数为:县公安局4人,县交通运输局2人,县工商局2人,县安监局2人,县交警大队10人,县运管分局10人。

3、将所有执法人员分成两个执法小组,进行分区包片执法。一组负责县城及都蔡公路、蔡大公路、北多公路沿线乡镇。另一组负责县城及都中公路、三周公路沿线乡镇。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12月16日至12月30日)。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建立起高效化、常态化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完善有关工作制度,加强日常执法监督力度,常抓不懈。对非法经营行为一经发现立即给予严厉打击,避免非法经营行为形成规模,防止死灰复燃。要加强对出租汽车市场的研究,分析非法经营行为产生的根源和规律,根据本地区出租车汽车客运市场的实际,因地制宜地抓好本地区的长期治理工作,坚守疏堵结合,从源头上遏制“黑的”的生存空间,从而使我县道路运输市场全面步入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合法高效的轨道上来。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成立县工作领导小组。

六、工作要求

1、依法监管。在执法过程中,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2、坚决实现“三不发生”目标。即不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不发生集体停运事件,不发生因执法失误而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道路客运市场整治计划】

3、坚持以人为本,管教结合的原则。在执法过程中,要对非法经营者宣讲法律、法规对违法经营车辆所载旅客要进行妥善安置,不能弃之不管。

4、坚决完成“三个一批”。即抓获一批垄断地下黑市场的罪恶分子,处理一批从事非法经营的违法人员,收缴一批非法营运“黑车”和报废营运车辆。

5、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领导力量到位,工作责任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打击力度到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配合这次集中整治工作,抽调专人负责管理辖区内道路运输秩序,负责收集辖区内道路运输信息等工作。

七、工作纪律

1、执法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准为非法经营者说情,不准向非法经营者透露不应透露的信息。

2、联合执法人员不准私自放车,不准擅自处理违法营运车辆。

3、联合执法人员不准接受从业人员宴请,工作时不准打牌、干私活。

篇四:道路客运市场整治计划
2016出租客运市场管理工作方案

为巩固“全国文明县城”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强我县出租车客运市场监管,提高出租车从业人员服务质量,规范运营行为和出租车客运市场秩序,创造优良的出租客运市场,结合全县出租车客运市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范出租车客运市场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规范出租车客运市场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促进出租车客运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维护经营者和乘客的合法权益,打击各种非法运营行为,维护全县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和社会稳定,为我县在更高层次上推进新一轮科学发展、转型发展、率先发展,提供规范、有序的客运环境。

出租车行业是反映一个地区文明水平的重要窗口,出租车服务水平是一个地方发展环境的重要标志,是我县的一张对外宣传的重要名片。近年来,在上级各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省道路运输条例》、《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和《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发挥职能,齐抓共管,积极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出租车客运市场建设,加大出租车客运市场整治力度,全县483辆出租车全部实行了公司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出租车形象有了较大改观,全部更新为符合国家标准的双燃料新能源汽车,引领了我县交通运输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全面实行出租车“六统一”的规范化管理制度,即统一实行公司化经营;统一车身颜色;统一安装固定式顶灯和计价器;统一核发《从业资格证》;统一执行规定运价;统一安装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和招车服务电话。

出租车一律实行流动经营,方便群众出行、拾金不昧、公益捐助、“爱心送考”、“治安巡防联动”等一系列行动,受到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一致好评。

但是最近一段时间,我县群众和外地乘客对出租车经营方面投诉比较多,集中反映我县出租车不使用计价器收费、议价、拒载、服务态度差等问题,逐步发展成一个社会热点问题,严重损坏了我县“和谐、幸福、全国文明县城”的美好形象,这与以人为本、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形势相悖,已经引起了县委县府领导的关注。问题虽然出在少数出租车驾驶员,但是影响极坏,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要以这次规范出租车客运市场管理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规范出租车客运市场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将规范出租车客运市场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部门单位责任制,切实抓紧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切实抓出成效。

二、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全县规范出租车客运市场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依法规范全县出租车客运市场秩序,以解决出租车客运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优化出租车客运市场环境,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完善体制,规范机制,严厉打击和纠正出租车客运市场的违法经营和不良行为,依法规范出租车客运市场服务行为和市场秩序,净化出租车客运市场经营环境,促进出租车客运市场和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

规范出租车客运市场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任务目标是:(一)严厉查处客运出租汽车超范围在客运班线上定点定线运营现象;(二)私自改装计价器、不使用计价器收费、议价、不执行收费标准等行为;(三)拒载、故意绕行、未经乘客同意招揽他人同乘、不出具发票等行为;(四)不使用文明用语、服务态度差行为;(五)随意张贴设置广告、车容车貌脏、乱、差行为;(六)严厉打击“黑车”、“黑户”从事客运出租的经营行为。

通过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出租车客运市场规范化运营管理活动,建立起出租客运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各部门、各客运企业要认真分析出租车客运市场经营和管理的现状,针对其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制定详细、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逐条梳理,逐项治理,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车体标语、横幅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加强出租车客运市场管理。要加强对客运出租车辆和驾乘人员的监督管理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规范经营行为。

县汽车出租公司、运输公司要健全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认真组织召开所有出租车从业人员工作会议,对出租车客运市场规范管理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与驾驶员签订《优质服务承诺书》、《规范经营承诺书》等相关责任书;定期聘请相关教师从职业道德、安全生产、操作技能等方面加强对出租车所有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二)集中治理阶段

县道路运输管理处负责相关政策法规的落实及解释工作;负责监督两家汽车出租公司各项日常管理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负责对投诉举报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导。

县交通监察大队负责组织专项执法队伍,在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实施现场检查,重点整治出租车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拒载、拼客、故意绕道、议价、乱收费、乱涨价等违规行为;出租汽车经营客运班线行为;出租车驾驶员无从业、服务资格证非法从事营运活动。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有关法律、法规,严管重罚,维护道路运输市场正常秩序。

(三)具体工作措施

1、县交通监察大队对“四黑”车辆,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法,重点对车站、学校、商场、医院、高速公路服务区、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重点区域和夜间、恶劣天气等重点时段进行检查。

2、坚持依法行政,严肃查处出租车违法违规行为,并做到处罚公平公正。

3、对典型案例利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增加打击违规出租车的威慑力,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4、注重源头管理,健全出租车管理制度,督导出租客运企业完善驾驶员准入、退出机制。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高文明服务意识。

(四)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罚措施

1、出租车内环境脏、乱、差,服务态度不好,不主动给乘客发票等被投诉的,罚款200元并停运培训1天,累计两次的停运培训3天。

2、驾驶员不按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的,发现一次停运培训3天并处以200元罚款,发现第二次停运培训15天,第三次停运培训1个月。

3、出租车驾驶员议价、拒载、中途甩客或故意绕道行驶的,未经乘客同意擅自招揽他人同乘的;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的;不按规定标准收费的,被举报一次停运培训3天并处以200元罚款,被举报第二次停运培训15天处200元罚款。被举报第三次停运培训30天并处200元罚款。对于严重违章的驾驶员,一年内累计被举报3次,吊销其从业资格证并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从事客运行业(出租、公交、客运班车)运营。

(五)总结阶段

各单位要对此次规范出租车客运市场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及经验做法归类汇总。通过治理,建立健全执法检查、行业自查自纠、社会举报监督“三位一体”出租车客运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出租车客运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促进我县出租车行业文明健康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组长,道路运输管理处、交通监察大队、政工科、汽车出租公司、县运输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规范出租车客运市场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道路运输管理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规范出租车客运市场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

各单位要相应地成立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积极参与规范出租车客运市场管理专项治理工作。

(二)完善市场日常监管机制。县交通监察大队负责全县出租客运市场日常监察管理,维护出租客运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省道路运输条例》、《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赋予运输管理的职责,履行市场监察职能,查处扰乱客运秩序的非法营运、不规范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良好的出租客运市场秩序。

(三)建立宣传教育机制。建立健全宣传教育机制,两家汽车出租公司每月组织召开规范服务运营和安全工作例会,每月要对出租客运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文明服务、安全常识等教育培训,并定期通报全县出租客运行业有关工作情况,使每名出租车客运从业人员真正树立责任意识、法规意识、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政工科与客运企业联合成立宣传办公室,将通过公开栏、《交通》、工作简报等形式,宣传政策法规,公示有关客运市场情况,通报有关内部信息,弘扬先进,鞭策后进。

(四)建立长效运营管理机制。加强对出租车的监控管理,设立有专人负责接听的举报电话,同时向社会公布,建立客运市场快速反应机制。针对群众来信来访以及乘客投诉案件,制定快捷、完善、有效的投诉处理和回访制度。举报电话对出租车从业人员的好人好事及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受理,能当时答复的当时答复,不能当时答复的根据投诉事件处理时效向投诉人进行反馈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举报电话:。

聘请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从社会各阶层中聘请100名社会监督员,定期召开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形成全社会人人参与的出租车管理的长效机制。

两家汽车出租公司要利用GpS监控系统对车辆运行轨迹进行查检,每天查检车辆数不少于车辆总数的30%,对运行轨迹异常或存在明显违规经营行为的出租车,及时通报并立即督促进行整改,限期落实。对不进行监控管理的企业,实施停业整顿。

五、奖惩管理制度

(一)两家汽车出租公司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规范运营的规章制度,根据《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认真做好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建立诚信台帐。根据诚信台帐“黑名单”记录,建立奖惩制度,奖优劣罚,坚决将那些道德差、素质低,无理取闹、带头闹事的个别从业人员清理出去;对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管理完善、社会信誉良好的经营业户,予以扶持优惠政策。

(二)客运企业管理松懈,年度内车辆经营违章率超过20%的,企业客运质量信誉等级在该年度一律定位B级。

(三)客运业户服从管理、规范经营、自觉维护出租客运市场的稳定和秩序,出租车经营期限内没有发生记入“黑名单”问题的,在延续经营等方面给与政策优惠照顾。【道路客运市场整治计划】

篇五:道路客运市场整治计划
2016集中整治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方案

为全力服务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决战工业2000亿,城建投入200亿”的战略目标,全县交通系统要努力打造良好的交通运输市场环境,为我市的战略目标提供交通运输保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集中整治市场秩序工作意见》和市交通局《关于进一步开展集中整治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全县交通运输市场实际,县局决定在全县交通系统进一步开展集中整治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集中整治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进一步加大整顿和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力度,努力营造竞争公平、市场开放、经营合法、秩序规范的交通运输市场发展环境,建立社会诚信制度,完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实现交通运输市场无车匪路霸、无垄断经营、无欺行霸市的行为,确保交通运输市场安全有序,为我市“决战工业2000亿,城建投入200亿”提供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整治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黑车”从事客运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长客短运、强行拦车或以暴力威胁外地长途客车车主、司机强行倒客、甩客、载客行为;

(三)严厉打击客运市场垄断经营、欺行霸市的非法行为;

(四)严厉打击私下炒作转让道路客运、出租客运、公交客运经营权行为;

(五)严厉打击带有黑社会性质,破坏运输市场秩序或在道路上争道强行、争夺客源的行为,打击以其它非法手段掠取客运、货运,破坏运输市场秩序的行为;

(六)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非法载客、超载、冒险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原有的县交通行业市场经济秩序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机构和办公地点不变。交通系统有关单位,局属各单位,各运输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机构,明确分工,抓好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县交通系统有关部门要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此次开展集中整治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工作的意义和做法,取得当地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要积极发挥舆论监管作用,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对交通运输市场涉恶、垄断经营、欺行霸市等非法行为进行认真排查登记,排查结果要及时向县局汇报。

(四)各行业管理机构要加大对交通运输市场的整治力度,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对群众投诉件要做到受理便捷、处理公正、回复及时,要加大对典型案例的查处力度,通过提高案件办结率来体现整治工作的成效。

(五)各单位必须在每月30日前将当月整治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县局整治办公室。

(六)加大督查力度。县局将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开展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在全县交通系统进行通报。

篇六:道路客运市场整治计划
2016运输行业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进一步深入贯彻省、州政府以及省、州交通主管部门对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的安排部署,根据我州道路运输管理实际,州处拟定了2016年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运管所、各运输企业、客运站要充分认识做好2016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增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感,把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任务、落实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和“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抓紧、抓实、抓细道路运输各个安全生产环节,为道路运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为进一步规范全州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请各县运管所按以下分工认真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责:在坚持“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的前提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运管所负责辖区内客、货运输企业、农村客运、维修企业、驾驶培训学校、出租公司、车站、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以及在辖区内发班的班车、在辖区内从事驻地经营的旅游车、出租车、货车等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的日常安全监管。运业、运业、运业、公司等驻成都旅游车由州处与汶川县运管所共同监管,驻川主寺旅游车辆主要由监管中心负责监管,松潘县运管所协助做好监管工作。

二、突出重点,切实做好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

(一)强化客运源头管理,确保源头安全生产

1、各运输企业、车站切实按照“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发班,严禁客车站外揽客、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偷拉私跑、宰客、甩客等违规行为发生。严把驾驶员资格准入关,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员管理,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员,运输企业不得聘用,运输企业每年应到公安部门对驾驶员一年内的违法情况进行查询,有关情况要进入驾驶员个人档案,及时对驾驶员队伍进行清理登记,并建立“黑名单”制。做好gps监控管理,大力推行安装带行驶记录仪的gps监控系统,要切实按照管理制度对超速、违规经营等行为进行处罚,对客车偷拉私跑、未按规定线路运行等行为除内部处罚外,还要向属地县运管所上报,各县运管所要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上报州运管处,州处将取缔其经营资格,注销从业资格证。要加强“安全承诺”的执行力度,未进行安全承诺客车不允许出站。严格执行“安全带-生命带”制度,未系扣安全带的一律不允许出站。严格执行二级客运站酒精检测制度,做好抽查记录。严格执行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测及出站检查工作,安全例检人员严格按照例检流程进行检查,不得漏检,对不合格的车辆坚决不予安排运营。

2、强化“三品”的检查。一是重点加强行包检查,严防“三品”进站。在客流高峰时段,要增派人员,必要时可与公安部门联合检查,对拒不配合行包检查或携带危险品的人员一律不准上车,对发现有重大可疑情况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二是各客运站要执行车站负责人专项督促“三品”检查值班制度,要加强对进入候车厅乘客可疑行包的开包检查,特别是对行包托运的安全检查要做好记录,决不允许可疑行包上车。三是要强化驾驶员路上“三品”检查责任,签订责任书。

3、严格汽车客运站检票口管理,严防无关人员进入车站。客运站内停车场和发车区域是车站安全管理重点,要实行封闭管理。无票旅客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发车站台。汽车客运站应在检票口处张贴“凭票进站”的告示,检票人员对无票的旅客要拒绝进站,并做好解释工作。

4、道路运输企业要认真维护好客运车辆技术,确保车辆处于正常运行状态。要按规定设立车辆技术管理部门,落实专人负责车辆技术管理,达不到相应技术等级和技术性能不合格的车辆不得参与运输生产。要严格落实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制度,旅游车辆和长途车辆必须在州外进行二级维护,班线客运车辆一年四次二级维护必须有一次是在州外定点修理厂进行维护保养。要建立和完善车辆安全检查、维护制度,特别要加强包车、旅游车的技术管理,各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旅游客运车辆行车日志制度。

5、继续加强客运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各运输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魏宏省长在全省第一次安委会上提出的“三个务必”,要有针对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全面、细致的教育培训学习,针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分析,对不同季节和不同时期的安全工作制定详细的学习和教育计划。

6、各县运管所要认真履行“三把关一监督”职责,将行业监管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一是县级站实行所长专项督查制,所长每月不少于4次到车站对源头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二是要选派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原则性强的运政人员驻站,监督、指导汽车客运站发班、管理和安全学习,对工作不到位、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的人员,要及时调整工作岗位,并对其进行严肃处理。三是各县运管所要派出客运管理经验丰富的运管人员深入到乡镇、农村对农村客运和农村客运站进行严格检查,指导乡镇政府认真履行农村源头安全管理责任。

7、强化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州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县级部门要协助乡(镇)做好农村客运的安全工作;成立了农村客运公司的要按照班线客运管理模式管理农村客运企业,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一律淘汰,退出农村客运市场。二是做好出租汽车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各类档案资料,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严厉打击不打表、强行拼车、故意绕道、拒载等违规行为。

8、继续开展“平安交通”创建活动,按照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州交通运输局的统一部署,强化组织领导,按照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措施要求,动员全员参与,形成创建合力,营造创建氛围,在全行业继续实施“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确保完成今年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推进现代道路运输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9、各县运管所要认真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监督局关于印发《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安全评估工作程序的通知》(川交函〔2016〕213号)、省运管局《关于组织实施已通过安全生产状况评估的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通知》(川运函〔2016〕183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动态考核办法(试行)》(川交函〔2016〕944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辖区内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评估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按要求开展企业和客运站安全生产动态考核工作。

(二)狠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针对我州汛期特点,各运输企业、各客运站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学习考试,严禁不合格车辆、违法违章车辆载客出站,严禁站外揽客,严禁恶劣天气或道路断道期间发班,严禁驾驶员未进行安全承诺发班。实行“谁值班、谁签单、谁负责”的责任制度和安全隐患整改倒查制度,时刻把安全牢记心中。

(三)突出重点和薄弱环节,深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继续开展客运班线安全与服务质量暗访工作计划,按照州处下发的《州公路运输管理处关于印发2016年客运班线安全与服务质量暗访工作计划的通知》(阿州运发〔2016〕41号)要求,各县运管所要做好“暗访”行动计划,对“暗访”中发现的违章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并上报至州运管处运输安全科。

2、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的通知》(川府发〔2016〕60号)要求,各县运管所要制订具体操作办法,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把企业、车辆准入和审验源头关,严把车辆改装的源头关,严把货物装载源头关,严把路面管控关,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3、客运班线专项整治。州处将定期不定期派稽查人进行明查暗访,各县也要强化日常管理和安全稽查,对不按规定线路运行、宰客、甩客、不按规定停靠站点、随意上下客、恶意抬价压价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格处理。州处将对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对检查不到位和未进行检查的运管所要进行通报。同时要严格治理超时、超速、超员等行为,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4、强化旅游客运市场整治。一方面要做好旅游客运驾驶员安全、业务、职业道德教育,为游客提供良好的运输服务;另一方面要重点整治旅游景区道路运输秩序,使经营者在规范、有序的环境中经营,树立州道路旅游运输新形象。

5、规范机动车维修市场,为客货车辆提供优质、便捷的维修服务。一要重点打击占道维修、维修质量低劣、高收费等违法行为,为全州客货车辆提供优质维修服务;二要继续完善应急救援维修网络,储备应急救援维修人员,在重点区域设立临时应急维修点和应急维修救援车;三要转变运管所管理职能,为维修业户提供周到细致服务,积极引导维修企业在重点区域建立连锁维修网点。

6、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规范客运市场秩序。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密切与公安等部门的配合,科学规划辖区客运线路,周密组织实施,压缩非法营运生存空间,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打击非法营运工作,规范客运市场秩序。

7、采取有力措施防止超载、超速疲劳驾驶。各县所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打击车辆超载运输,共同做好旅客分流工作,分流费用由超载客车车主承担,不得发生对超载客车只罚款不分流现象。客运企业要提前做好客车运行时间安排,严格执行山区三级道路22:00至次日凌晨6:00不能运行的规定。保障车辆运行过程中驾驶员能得到充分休息,驾驶时间超过规定的驾驶员,一律不安排加班、包车和参加应急运输保障。

8、强化危险品运输和普通货物运输监管,确保危险品运输安全。严格审查危险品运输企业资质、驾驶员资格、车辆技术等三关,督促企业实行“统一招聘驾驶员、统一用工制度、统一车辆调度、统一车辆停放、统一保险”管理,运管部门要建立与危险品运输企业定期联系制度,确保危险品运输企业对危险品车辆实行安全、动态、经营、调度等全方位的管理。

9、利用高科技手段,强化车辆动态监管。一是各运输企业要制定分公司和客运站gps监控管理制度,建立以总公司gps监控平台全覆盖监控,分公司和客运站分片区重点监控相结合的gps三级平台监控管理机制,分级负责,重点管理,减少漏洞。二是各县运管所要完善对所管辖企业gps三级平台的监控管理制度,负责对所管辖企业gps安装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对客运站三级平台工作情况和参营客车车载终端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监控。三是各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省、州及公司内部gps管理制度、日志记录、每日不在线登记上报制度和月分析报告等制度,要密切与公司各部门配合,加强对分公司和客运站gps监控平台的日常管理,强化对违法违规车辆的处罚,强化本公司客运车辆的动态监控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四是将gps完好情况纳入“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管理和旅游客车趟次安检内容,凡是gps不在线或存在异常情况的客运班车和旅游车,应先停运修复再发车。五是各级运管部门要严厉打击gps人为屏蔽、安装开关、人为损坏等行为,一经发现坚决停运,吊销当事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当事车辆线路经营权。

10、运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客运站是安全工作最直接的前哨。各运输企业要结合不同季节气候变化特点,合理安排驾驶员的作息时间,杜绝疲劳驾驶、超速行驶。一是要按规定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和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严禁客运车辆在冰雪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地点盲目强行通过。二是要进一步强化国家、省政府以及省州交通主管部门对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各类文件的学习贯彻力度,确保驾驶员安全行为规范和安全承诺落到实处。三是综合性能检测企业要严格按检测项目和标准进行检测,要把业务技术强,责任心强的检测员安排到检测岗位,实行“谁签字,谁负责”。

(四)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整治

各县、各运输企业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有关安全隐患排查的各项要求,完善各重要时段安全隐患排查,针对整改的安全隐患,积极开展“回头查,回头看”工作,加强督查督办,逐项整改销号。一要继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排查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确保不留死角和空白,实行安全隐患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二要继续加大安全隐患治理力度,要建立“随查随治”工作机制,对安全隐患要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期限、落实责任人、落实应急预案,依照管理权限逐级验收销号。三要加大督办力度,对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和整改销号的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确保监控到位,要建立“一患一档”的挂牌督办制度、定期督查制度、通报警告制度。四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五)强化天气状况、路况通报

各县、各运输企业要强化与公安、气象、公路部门的联系,做好车辆运行信息公告工作。一要强化与气象和公路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运行线路途经地的天气状况和路况,制定应急措施,并及时通报给从业人员和旅客,确保道路运输安全。二要强化与公安交警部门联系,及时掌握交警分段限速、危险路段警示、各线路通车能力等情况,及时通报给从业人员,驾驶员要服从运行线路上交警和安全哨指挥,坚决杜绝冒险行车和“三超”现象的发生,确保道路运输安全。三要认真落实上级用各种方式通报的有关路况、天气信息,及时开展检查和安排布置,确保政令畅通。

(六)完善预案,防止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

督促运输企业加大对应急救援基础建设的投入,完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值班值守、信息报告、处置决策、力量协调、现场指挥等应急管理制度,加快建立部门之间、行业之间、应急救援队伍之间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联动机制,切实做好“春运”、“两会”、“十一”等重点时段以及防汛、冰冻雨雪、寒潮大风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周密制度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方案。

(七)强化服务质量管理,为社会提供优质运输服务

一是各县运管所要强化运输服务监督管理,以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为平台,以96515运政监督投诉电话为抓手,州处将对服务质量投诉、非法营运和违反价格规定等举报进行及时严肃处理,净化运输市场。二是要督促运输经营者教育广大从业者依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诚信优质服务,及时检查生产设施设备,为优质服务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八)强化不稳定因素排查处理,确保道路运输行业稳定

各县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认真排查不稳定因素,及时发现问题,立即进行疏导劝解和上报,争取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或第一时间介入调解处理,避免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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