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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有关职称评聘的方案

2016-08-27 12:13:5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毕节市有关职称评聘的方案(共6篇)职称评聘方案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师发„2014‟4号),健全完善中小学教师考核机制,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改革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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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毕节市有关职称评聘的方案
职称评聘方案

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师发„2014‟4号),健全完善中小学教师考核机制,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改革教师考核评价机制,把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作为教师评价的基本标准,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评价多元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立德树人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尊重规律。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关注学校、教师个体差异及岗位特点,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坚持师德为首、育人为本,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引导教师完成好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任务。

(三)多元开放,科学合理。坚持评价主体和方式的多

元化,构建学校、教师、学生、社会等多方参与评价机制,力求科学规范、全面准确地评价教师,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持续发展。

(四)客观公正,简捷易行。坚持依法实施考核,考核过程公开、透明,考核结果公平、公正;程序严格、操作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范围

在编在岗教师,自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时间起至今,聘期满三年的人员参加聘期(届满)考核,其余人员参加年度考核。

四、考核内容

教师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教师履行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职责、师德表现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的实绩和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教师师德表现和遵守纪律,出勤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等情况;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根据学校的特点,一般以学年为周期进行;聘期考核以年度考核为基础,一般在聘期结束前一个月进行。聘期考核与年度考核期间不超过半年的,可以合并进行。

五、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坚持自评和他评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基础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统一性评价与差异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不得以升学率、考试成绩为主对教师进行评价和奖惩,不得简单以民主测评得票率确定考核等次。坚持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岗定评,不同岗位应有不同的标准和要求。教师兼职的,考核内容应包括履行兼职岗位职责的情况。

教师考核成绩的计算方法:民主评议分占40%,考核小组分占60%,两项折算分数相加为年度考核成绩。考核等次根据所得分数确定,考核成绩95分及以上为优秀,所占比例不得超过本学校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25%(优秀人数的计算要以学校在编在职人员为基数);95分以下至75分为合格;75分以下至55分为基本合格;55分以下为不合格。

聘期满三年,前两年考核分各占30%,本年度考核分占40%,三项相加即为聘期考核成绩。聘期考核结果等次确定成绩同年度考核。

工勤人员的考核参照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95分及以上为优秀,其优秀率不得超过15%;95分以下至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考核程序

(一)成立组织。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班主任、教师

代表等参加的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其中,班主任、教师代表不少于考核工作小组组成人员的1/2。班主任、教师代表的产生,要履行相应的民主推荐程序。

(二)确定方案。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考核实施方案。考核实施方案要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并经学校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会议审议通过,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三)实施考核。学校考核小组依据学校考核实施方案,对教师进行考核。平时考核由考核工作小组或考核工作小组确定的考核机构,按照学校制定的考核方案,依据教师考勤、教学常规、工作表现、日常记录等随时进行。年度考核一般在学期末进行,按照个人总结,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述职或书面述职,教师互评、民主测评,并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学生、家长、家委会、社区意见,汇总平时考核成绩,确定考核等次等步骤实施。

(四)学校公示。将教师考核结果在学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结果反馈。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由本人签署意见;对拟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教师进行组织谈话。教师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聘期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在30日内向学校申请复核或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六)总结归档。考核工作结束后,教师个人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学校考核工作总结和教职工考核结果汇总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七、结果使用

(一)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二)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周期内,教师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暂缓进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注册周期内年度考核每年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方可进行定期注册。

2.教师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应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应转岗或接受专门培训。

3.教师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学校可以调整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岗位,但到新岗位后年度考核任不合格的,学校有权按照规定的程序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且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方可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篇二:毕节市有关职称评聘的方案
2014职称评聘方案(新)ab

西张庄镇2014年教师职称评聘

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镇2014年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根据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中小学和中专教师职称评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泰教办发[2014]57号)及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聘用和推荐的评审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和重贡献的原则,坚持向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人员倾斜的原则,认真落实上级有关职称文件、会议精神,通过公正严肃的评聘,进一步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推动西张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评审范围及条件

1、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未聘任的在编在岗一线教师,即已评未聘者。其学分自2009年1月至2013年12月,每年不低于10学分。

2、符合《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编在岗一线教师。即今年符合条件需参评者。其学分自2009年1月至2013年12月,每年不低于20学分;取得规定后学历者,须在取得学历后继续任教3年以上;普通话须为二级乙

等及以上;计算机应用能力达到申报要求。

3、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参评一级教师者,须承担班主任或辅导员等工作3年以上;参评高级教师者,须承担班主任或辅导员等工作5年以上。

4、不直接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工作的专职管理和后勤服务人员,不能评聘中小学教师职称。

三、名额分配

今年,我镇分配一级教师7人。

四、聘用和推荐评审程序

1、制定实施方案。在《西张庄镇2013年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基础上,结合今年的新要求及我镇实际,制定评审实施方案。

2、个人申报。申报人提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并作出书面诚信承诺。

3、成立领导小组、推荐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推荐委员会负责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供的各类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参加竞争推荐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意见。推荐委员会组成实行回避制度,即与申报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担任推荐委员会成员。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整个推荐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4、确定拟聘人员。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结合参加竞争推荐人员任职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推荐

人选。凡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行为十不准,以及违犯中央八项规定等违规违纪行为者,实行一票否决。

5、公示。将推荐人员申报材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五、评审积分办法

以下列各项量化积分为主,评审推荐。

1、教学成绩(120分)

中小学教师的教学成绩,以2012-2013、2013-2014两学年度教学成绩为依据,每学年度教学成绩最高者计120分,其余教师以此折算计分。两学年折算分的平均分为个人教学成绩。

①小学成绩以同级同学科相比,最高分为120分,其余以此折算计分。中学也按同级同学科相比;若本年级本学科只有1人任教,则按全校同学科相比,最高者为120分,其余以此折算计分;全校学科若只有一人者,取本人在全校教学成绩总排名中前后两人的折算成绩的平均分;初二地理、生物,以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计分。

②目前,中学音体美、信息技术等任课教师无法体现教学成绩者,按全校本学年有成绩者的平均分,再与最高成绩折算,其折算分为个人的教学成绩。

③目前,小学音体美、信息技术等任课教师(含幼儿园)无法体现教学成绩者,按全镇本学年三年级语文成绩的平均分,再与最高成绩折算;折算分为个人教学成绩。

④原从事教学工作的专职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以及

组织借调的人员,在一线任教满一学年,且继续从事教学工作者,均可参评。如无上一学年教学成绩者,可参照本条之②、③计算办法,相应折算计分。

2、教师量化考核(20分)

以各学校(幼儿园)2012-2013、2013-2014两学年度4学期的教师量化考核成绩为依据,以各校量化总人数的15%、20%、35%、20%、10%为比例,采用四舍五入,确定各校量化一、二、

三、四、五等,每学期分别记作10分、8分、6分、4分、2分;四学期之和折半,为其量化考核成绩。

校长(学校负责人)及教办人员的量化考核成绩,各学期均按一档计分。幼儿园量化按三档划分,各占本园公派教师的三分之一(按四舍五入)。

3、荣誉(30分)

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以下各类荣誉,最多选10件。积分最高者计30分,其它以此折算。

教师节期间表彰的优秀教师、班主任、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教学新星、教坛英才、名师(名校长)等,以及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科技标兵、拔尖人才、优秀知识分子,均为教育综合荣誉;省、地、市、镇级分别计8、6、4、2分。

教学能手、中小学质量分析会荣誉,省、地、市、镇分别计7、5、3、1.5分。

教学、课改、教科研、德育、电教、条装、安全等单项荣誉,如:优秀班主任、学科带头人、教育宣传、单项工作先进个人等,省及以上、地、市、镇分别计6、4、2、1分;党政、工青妇、少先队、安全、维稳、计生等非教育系统单项荣誉,如:优秀团支书、少先队辅导员、经济会先进个人等(均须由教办推荐上报的),则折半计分。

4、教科研成果(15分)

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教科研成果(必须是由教办组织、推荐参评的,或教育正规报刊发表的、与教育有关的文章论文等;以有效文件证件、报刊及采稿证为准),从下述成果中最多选10件。积分最高者计15分,其它以此折算。

自2013年9月1日起,凡未经教办组织、评选、推荐、审核、上报而来的教科研证书(包括出版、发表、论文获奖及其它证书),教办一律不予承认,一律不得在评优树先、晋级评聘中使用。

①优质课、创新课、教育教学经验介绍、教师素养比赛等,一等奖(含不分等次者)按省、地、市、镇级分别计9、7、5、3分;二等奖及以下(含优秀奖),分别计7、5、3、2分。观摩课、公开课、主题班会、说课,一等奖(含不分等次者)按省、地、市、镇级,分别计8、6、4、2分;二等奖及以下(含优秀奖),分别计6、4、2、1分。

②骨干教师(以证书为准)、案例、课件、学案、教学设计、

篇三:毕节市有关职称评聘的方案
2015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方案一: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由于我县教师职评采取“指标到校,择优推荐”的方法,为使我校职评推选工作更加客观、公正、合理。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条件

1、完全符合当年上级职评文件规定的有关硬性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予推荐:

(1)严重触犯国家法律和违反党政纪律,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动者;

(2)近两年考核中有不合格或当年被学校作试聘者;

(3)在各类考试中舞弊或参与舞弊者;

(4)体罚侮辱学生或违反规定向学生滥编发资料从中获利或有其他个人乱收费行为者;

(5)从事第二职业或未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外出兼课或私自办班者;

(6)在学校各类安全事故中负有较大责任或有其他严惩违反学校有关规定者;

(7)其它有悖于教师形象,造成严惩后果者。

二、计分办法

1、近三年年度考核分(90分):三年中由近及远分别以40%、30%、20%计入总分,新调入教师不满三年的:两年分别以50%、40%计分;一年的以90%计分。(当年参加职评教师的年度考核分中,最高者的考核分为100分,其他教师的考核分按比例折算。)

2、民主测评(5分):列表交全校教师打分,满分为5分(在3-5分之间打分,去掉两个最高分和两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3、校评审组测评(5分):校评审组给当年具备职评条件的对象评分,满分5分。(在3~5分之间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4、附加分(不封顶)

(1)教龄每年加0.1分。

(2)符合职称晋升条件以来,每超一年加3分。(“条件”指符合当年职评的所有条件)。

(3)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获一次“优秀”者,每年加0.5分。(近三年的年度考核除外)。

(4)任现职以来,评职教师在本校任班主任(含年级长教研组长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每年加0.5分。本年度担任班主任(仅限班主任)的加1分。连续在本校任三年(含三年)以上班主任(仅限班主任)的另加1分。

(5)任现职以来,被评为县级全面先进(指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名师,春蚕奖,劳模,五一奖章,三八红旗手等)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4分。以其中一项计分。单项先进折半加分。

(6)本年度教育教学论文、课题、指导学生获得的各类竞赛(教育教学论文、课题、各类竞赛是指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其他在非法刊物或各类刊物增刊上发表的论文一概不予承认。)。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8、0.5、0.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2、1、0.8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5、1.2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3分,在各类正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以相同级别三等奖加分。以其中一项计分。

三、附则

1、为体现“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所有加分证明材料均须由参评教师自行提供。在职评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本次参评资格。

2、若高级职评由县教育局联评,则按县教育局评审的结果决定;若指标分配到校,则按本办法执行。

3、符合破格条件且不占本校名额的情况不用本办法,学校将全额推荐。

4、学校根据教师职称评定考核方案考核结果,推荐名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上报教育局。

5、本办法自教全会(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施,其解释权属校务

方案二: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镇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在全体教师中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局面,根据省、市、县人事局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经学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及全体教职工讨论,特制定我镇教师评聘方案。

一、职称兑现人员任教学校及参与支教分值(支教每年加5分)

1、任教于中心校、南洪得1分,任教于三十埠、新民、华城、龙岗、黄浦、张庙、土山、油坊得2分;任教于牛寨、斗镇、青岭、四十埠得3分;

2、支教对象为完小教师数在9人以上(不含9人、班级数乘以1.5人)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自愿参加人员。支教一年得5分(职称兑现后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根据工作需要,有需要支教的,中心校直接安排支教)。

二、评聘条件与考核分值

1.思想政治表现

(1)近五年来,年度考核一次不合格扣5分,年度考核优秀每次加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考核办法,查阅证件。

(2)出勤情况。一学年出满勤记5分,旷一节课扣1分,事假一天扣0.1分,病假一天扣0.05分,重大病或住院经县局批准请假后不扣分。考核办法,所在学校证明,考核组抽查学校日志。

2.资历条件:教龄每年按1分累积计算。

3.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

(1)工作量(10分):教师每周任教课时必须得到16节(含16节),校长、教导主任及相关人员课时参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不足16节,一节扣0.5分,超出部分不加分。考核办法,查阅教师课表、学校总课表。

(2)获奖情况:

A近五年个人获奖: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片级镇级1.5分,只以最高级别记一次(如某一层次获奖分名次,市级及以上每低一等次减1分,县级每低一等次减0.5分,片级镇级二、三名为1分)(以上获奖必须是通过中心校及教育体育局上报)。

B指导学生获奖同前A(指导教师有文或有证);

C任现职以来论文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分、1.5分、1分,市级2.5分、2分、1.5分;省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及CN刊物发表文章的记3分;国家级一等奖3.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5分;在《xx教研》上发表文章的记1分,多篇累加不超过1.5分;xx教育网发表论文的记0.5分每次,累积得分不超过1分。市、县级论文多篇累加不超过3分(同级只记最高奖一次);省级及CN刊物累加分数不超过3.5分;国家级多篇累加不超过4分(相关研究所等获奖论文以省级记分),(所有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当年兑现资格)。

(3)近五年获得:

县级教学能手加2分,市级教学能手加3分。

县级骨干教师加2分,市级骨干教师加3分。

县级学科带头人加3分,市级学科带头人加5分。

本项记最高得分项,不累计加分。

省级教学能手、省级骨干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直接兑现(无第四大项情况)。

(4)评小高资格年限:每年记1分(评审年限取整数,只进不舍)。

三、教育教学成绩

(1)考核近两学年教学成绩(两学年均分)。以每学期期末文化素质检测及教育教学检查为准。期末文化素质检测全镇第一名12分,每降一名减少1分(记前八名),两学期相加除以2(同时任教两个及以上学科均为前八名,以高者为准;其中一科不在前八名,取均分。中途接班教师上一学年检测非后三名,名次照常,后三名,每升2个档次加1分。),(检测倒数三名分别扣1.5分、1分、0.5分);教学检查以检查教师作业、备课为准,第一名4分,每降一名减少0.25分,近一学年的成绩相加除以次数为得分(未抽查到教师分值取参与评聘教师分值的平均分)。教师此项成绩得分为以上两项得分之和。

(2)近两学年,全镇综合评估前六名,校长加分,第一名加6分,每降一名减少0.5分,两学年均分(副校长及学校中层此项分值是校长的一半)。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允许申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1.职业道德差、乱收费、乱摊派、向学生家长索取钱物的;

2.在五年之内违反计划生育的;

3.未经学校同意在校外兼职的;

4.因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5.当年受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6.近三年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两个月或病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7.不服从学校工作调配的;

8.近三年中,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

五、评聘方法

1.书面申报:凡符合条件者,均可向学校评聘领导小组送交书面申请,未交书面申请者,按自愿弃权处理。

2.组织考核:由评聘领导小组按本方案集体考核打分。

3.初录推荐:按积分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初录选取。

4.张榜公示:初录结果公示五天,接受群众监督。

5.上报审批

六、以上职称评聘试行方案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未尽事宜由领导组研究。

七、适用对象:符合晋升、聘任基本条件的人员(2015年1月1日前xx镇中心学校在职在岗教师)。

八、职称评聘领导组

学校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由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x

成员:xx

办公室:xx

(当年参加评聘人员不得进入评审小组)

九、方案解释权在xx镇中心学校办公室。

方案三:20xx年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在全体教师中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局面,根据省、市、县人事局及教育局有关精神,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教师讨论并修正,特制定我校教师职称评聘方案(试行)。

一、成立职称评聘领导小组:【毕节市有关职称评聘的方案】

学校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由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王火龙

副组长:林美泗吴奋勇

成员:行政人员和教研组长

办公室:吴奋勇李贵川

(说明:当年参评人员不能进入评审小组。)

二、适用对象:本校符合晋升、聘任基本条件的人员。

三、评聘条件与考核分值(总分120分):

1、思想政治表现条件(20分)

(1)近三年来,以每期综合考核中师德得分1.5﹪累加记分,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一次不合格者扣5分,得优秀者每次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该项11分封顶)

(2)出勤情况(10分):近三年来出勤记10分,旷一节课扣2分,事假一天扣0.2分(法定假日除外),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3分,病假一天扣0.1分(含会议、校级活动)。重大病及住院的,经校长认定者不扣。(该项扣分封顶)

2、学历、资历条件(25分)

(1)学历(10分):研究生学历每年2分,本科每年1.5分,大专每年1分;(分段累加,不叠加)(该项不封顶)

(2)教龄(10分):每年按1分计算。(该项不封顶)

(3)校龄(5分):新调入教师必须从正式编制核定我校之日起24个月后才可参加聘任,在我校工作每一年加0.5分。(该项不封顶)

3、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35分)

(1)工作量(10分):任现职以来,近六个学期每期都带足平均课时得10分,超过部分,每期每标准课时加0.1分,不足每期每标准扣0.15分。(该项不封顶)

(2)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3分):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3分,县级2分,只以最高级别记一次。(以颁发的证件为准)(该项5分封顶)

(3)任现职(以聘任证为准)年限(19分):每月记0.5分。(该项不封顶)

(4)职务(3分):近三来,担任中层及以上干部和班主任每年加1分;教研组长每年0.5分;任多个职务以最高职务为准,不重复计算。(该项3分封顶)

4、业绩条件(40分)

(1)教绩(32分):近三年教学成绩,以每期末教绩考核分(650分)的0.8﹪累加记分。(该项不封顶)

(2)获奖(3分):近三年以每期综合考核分的奖励分的0.5﹪累加记分。(该项不封顶)

(3)中考贡献(5分):近三年担任毕业班教学任务,选取最好一年加分,以当年获奖最高教师(得5分)为参照按比例记分。(该项5分封顶)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允许申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1)职业道德差、乱收费、乱摊派、向学生和家长索取钱物的;

(2)学生或家长评教50%以上不满的;

(3)在五年之内违反计划生育的;

(4)未经学校同意而校外兼职的;

(5)因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6)当年受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7)近三年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两个月或病假累计超过半年以上;

(8)评聘前一年旷课达3节及3节以上或任现职以来旷工累计达到2天以上;(9)不服从学校工作调配的;(10)近三年中,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

四、评聘办法:

1、书面申报:凡符合条件者,均可向学校评聘领导小组送交书面申请,未交书面申请者,按自愿弃权处理。

2、组织考核:由职聘领导小组按本方案集体考核打分。

3、初录推荐:按积分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初录选取。(相互之间可以核对评分结果)

4、张榜公示:将初录结果予以公示七天,接受群众监督。

5、上报审批:由评聘领导小组将择录的候选人上报教育及人事部门审批。

6、凡参加晋升、聘任的有关领导,不参与评审打分。

五、说明:以上职称评聘试行方案从20xx年10月起开始实施。

方案四:新林中学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依据市人事局、市教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通知》(京人发〔20xx〕37号)和市人事局关于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精神,依据《关于印发20xx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开展开展20xx年度中小学 教师职称评聘工作。职称评聘工作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途径。通过职称评聘工作,鼓励和引导教师规范、有序、自主、专业发 展,为学生健康发展,为学校持续发展提供人才基础和保障。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贯彻国家、市区教育改革发展 规划纲精神,落实“内涵发展,人才强教”发展策略,依据市区有关“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要求,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建设,规范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 作,构建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团结协作,支持共赢,积极向上教师发展团队,满足和引导社会对优质教育和人才培养的需求,为学生健康发 展,学校持续发展提供人才基础和保障,促进学校办学品质的不断提高。

二、工作思路及工作原则

(一)工作思路

进 一步贯彻国家、市区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以人为本,以教师持续专业发展为引领,立足学校教师队伍实际,开展20xx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依据市区 有关“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文件要求,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订专项工作方案,严格申报条件要求和工作程序,引导教师规范、有序、自 主、专业发展,促进教师队伍建设,为学生健康发展和学校和谐发展提供人才基础和保障。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以教师专业发展和学生健康发展为本,依据教师个性特点、工作实际和发展需求,引导教师规范、有序、持续、专业发展。

2、专业发展原则。以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师专业发展共同体构建为原则,提高教师专业发展认识、专业发展策略和专业发展能力,促进教师专业水平不断提高,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有序开展。

3、规范性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工作规范开展工作,为职称评聘工作提供规范、严谨、公正的工作氛围。

4、民主性原则。尊重每一位教师专业发展权利,加强民主监督,保障工作全过程一线教师参与,促进职称评聘工作公正、公开、公平开展。

5、稳定性原则。职称评聘工作是学校常规工作,是教师队伍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工作开展要确保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6、自主性原则。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原则之一是自主性原则,通过职称评聘提高教师自主发展意识,促进教师自主、持续、专业发展。

7、引导性原则。发挥职称评聘工作导向性,引导和保障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稳中有进”。

三、工作程序及推荐小组

(一)工作程序

1、组建学校中、高级教师职务推荐小组。

2、组织本单位教师学习职评相关文件。

3、组织拟晋升教师职务人员进行个人申报。

4、推荐小组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及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初步审核。在推荐过程中,应依据文件规定对申报人员的任课周课时、班主任年限等条件进行严格审核。申报人员参评年度前近3年内,每年周课时不少于4课时。

5、根据本年度本单位可使用中、高级职数,完成中、高级职务的等额推荐。

6、推荐人选须在单位内公示,公示期3天(不含节假日)。

7、无异议,由人事工作负责人核查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并报送人事科。

(二)推荐小组组建及工作要求

1、推荐小组由5-7人组成,组长由校长或书记担任,副组长1-2人。中层以上干部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2、评委应具有中、高级职称。

3、任期1-2年,组长以外的其他评委需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产生。

4、 推荐小组应严格按照推荐程序开展工作,在推荐过程中,要发扬民主,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推荐小 组出席人数为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同意人数为出席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方可通过。

5、评委活动要有记录,选票应封存备查。对每个评审对象都要写明评审结论,组长及全体到会评委签名盖章后生效。

四、评选对象、申报条件及核定指标

(一)评选对象

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2、除申报教育教学管理、德育学科以外,要求申报人员在参评年度前近3年内,每年周课时不少于4课时。

3、参评德育学科的岗位范围为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教导员,专职团、队辅导员,负责学校德育工作的主任、副校长。

4、行政、后勤、政工岗位的人员不纳入教育教学管理学科的参评范围。

(二)任职资格条件:

1、学历、现职称及履职年限、班主任年限、所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等详细内容请参阅:京人发【20xx】37号《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申报条件。

2、申报中学高级职称教师,参看附件3《拟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考核办法》。

3、20xx年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人员的任职年限计算到20xx年12月31日。

(三)核定指标

中学高级1名

中学一级1名

小学高级2名

中学二级、小学一级无指标限制。

五、工作开展要求

(一)上报材料

1.推荐参加中、高级教师评审的人员,评审材料每人一袋。材料袋封面注明申报人的单位、姓名、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和申报学科。其中《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表2)用B5纸规格打印,其余材料一律用A4纸规格打印或复印。

申报材料如下,其中一至五项需按《职评材料目录》(表7)顺序装订成册,并将目录正确填写后装订在首页。

(1)现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原件(低一级职务申报表)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2)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间年度考核表原件(申报中学高级近5年、申报中学一级近4年、申报小学或幼儿园高级近5年履职期间考核表)。

(3)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外语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十一五”继续教育合格证书、荣誉及获奖证书、农村支教(援疆)证书等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由单位审核,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4)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后本人的代表作(含著作、论文、教材、经验总结等)1—2份。

篇四:毕节市有关职称评聘的方案
2015教育局人才工作计划

第1篇:教育局人才工作计划

我局人才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号)和全国、全省、全市人才工作会议及县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县、人才兴教战略,以实施教育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为重点,加快教师

队伍学科结构调整,抓好培养、吸引、使用三个环节,结合实际引进各类急需人才,积极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创新教育系统人才工作机制,为我县教育改革与发展和构建和谐修文教育提供坚定的人才保障。

一、加强领导,完善人才工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人事科负责实施日常工作,各科室协同配合、分工落实的工作运行机制。

2、完善工作制度。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考、录用调配、骨干教师培养、教师继续教育等制度,建立健全教师培训考核、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专业教师流动教学、薄弱学校教师挂职进修、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奖励等制度。

二、加强教育,不断提高人才培养水平

3、抓好教师素质提升工程,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全县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加大教师素质提升培训力度,不断改进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完善教师素质提升管理认定机制、考核机制、激励机制,以此促进广大教师整体素质的提升。

4、认真实施“十二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全面实施国培、省培、市培、县培计划,抓好各类师资培养工作。注重班主任、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的培养培训,全面提升教师素质。

5、实施学科带头人锻造工程。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和拔尖人才的示范辐射作用,创造条件支持他们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和教育科学研究,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参加有关学术交流、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同时根据拔尖人才的专业特长组成讲师团,有计划地开设各类讲座,定期到相关学校上示范课和进行专业指导,充分发挥他们在教育教学、教科研和课程改革中的领头雁作用。

6、全面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抓好各类教师培训,把名师培养、班主任培训和全体教师素质提升有机结合起来,完善继续教育校本培训机制,通过教学基本功竞赛、教学公开课评比等“实战型”培训,缩短青年教师成长周期,同时,针对农村教师特点开展一系列专题培训,着力加强对农村青年教师的培养,通过导师制、师徒结对制,对农村青年教师开展一对一的帮扶,帮助他们快速成长,使每所学校都有一批骨干教师。

7、进一步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学校干部队伍素质,努力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本年度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将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远程培训与面授相结合、理论研修与教育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抓好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基础教育干部远程培训等方面的干部培训工作,并不断向学校班主任培训延伸,努力培养一支懂管理、会管理、能管理的学校干部队伍。以提高学校干部队伍的管理水平来推动学校内部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从而有效促进县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三、引进人才,改善师资队伍结构

8、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严格按《教师资格条例》的要求,依法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确保职业准入制度的严肃性。

9、不断完善新任教师公开招考制度,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招考一批紧缺学科教师,适时适量补充引进新师资,逐步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教师队伍。

10、继续推进“名师工程”,不断完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管理和考核办法,加速培养优秀教师群体。认真落实“引得进,留得住,出得去,育得成”的师资队伍建设思路,加大培养和引进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力度,加快教育系统拔尖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拔尖人才培养。

11、制定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吸引高层次人才充实到教师队伍。根据全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定期发布人才需求信息,拓宽引进人才渠道,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

四、强化改革,合理使用现有人才

12、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学校设岗工作的指导,搞好依岗定员,强化岗位管理,完善学校编制管理办法和教师评聘分开制度,推进教职工岗位聘用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认真落实“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工资能高能低”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全员聘任制,积极引进竞争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13、统筹教师资源,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对新增教师优先满足农村薄弱学校的需求,并采取有效措施,在生活上、工作上、政治上关心农村教师,提高农村教师在职称评定和表彰奖励中的比例,改善在农村地区工作的教师生活待遇。

14、继续实施“城镇教师支援农村学校”工作,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

第2篇:教育局人才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人才工作的通知》(毕教通[20XX]91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完成今后教育系统人才工作,现结合我县教育工作的实际,提出我县20XX年及今后人才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毕教通[20XX]91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为重点,切实加强人才工作,更新人才观念,紧扣培养、吸引、使用三个环节,打造一支规模适量、素质优良、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创新能力的教育人才队伍,为推进金沙教育事业均衡、公平、和谐的方向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具体工作

(一)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委办等部门关于加强和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管理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XX〕79号)文件重新测算中小学编制,制订本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计划。按照新的编制标准对我县中小学、幼儿园编制进行重新测算并报县编委审批。目前,我县中小学共、幼儿园教职工共空编1500余个,专任教师空编近1400个。

(二)开展干部能力提升活动

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干部队伍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力度,逐步形成与教育事业发展相适应、符合干部成长规律的分层次、分类别、多形式、重实效的新格局和新机制,造就一支思想道德素质高,教育业务能力强,管理理念新,能孚众望,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教育干部队伍。

1、加强培训。按照局党委干部教育培训安排,结合上级有关干部培训任务,分时段、分层次对全县各中小学校长、各分管行政干部等进行理论和业务提升。今年将分层次开展以下培训:

(1)不定期召开全县各中小学校长会和各县直学校校长会,以会代训。(2)选派校长赴到省内、省外参加高级研修班学习。

(3)举办全县中小学校级干部培训,对全200余名中小学校级干部进行为期一周的集中培训。

(4)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参加省市级中小学干部教育学院培训。

(5)举办全县中小学德育、班主任培训。

3. 加强后备干部的培养。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采取民主推荐方式,把一批有本事、能干事、干成事、好共事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建立后备干部信息档案。

(三)开展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素质提升活动

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需要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了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我局以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为目的,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管理、按需实施、讲求实效的原则,建立“政府指导、单位为主、个人自愿、社会服务”的继续教育运行机制,根据培训对象、培训条件、培训目标等具体情况的不同,采取短期培训、进修、研修、学术讲座、学术会议、外出学习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

1. 创新培训形式,抓好各类教师培训。

(1)不断提升教师的学历水平。继续提高教师学历层次,做到专业对口、学用一致、按需培训、对口提升。到2015年,各学段新任教师达到大学专科或本科及以上学历,提高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在教师队伍中的比例。小学教师大专以上学历达95%以上;初中教师本科学历达90%以上,鼓励城镇小学、初中教师向本科化迈进;高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达98%(职业中学达90%)以上,鼓励向研究生学历提升。

(2)开展全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培训。加强对《新课程:教师如何提升职业道德修养》等继续教育教材的学习,以《贵州教师誓词》、《贵州教育精神》为重要内容,规范办学系列文件和国家、省、市、县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等政策文件的学习。以“一德”(师德教育)统领“四新”(新理念、新知识、新方法、新技能),不断提升教师的综合理论水平特别是师德理论水平。(3)选送中小学各学科骨干教师到省内或省外行专业技能提高培训,送培 500人左右。

(4)举办新教师上岗培训。

(5)举办全县中小学班主任培训。

(6)举办一期教师师德教育专题培训。

(7)举办一期的全县中小学骨干教师新课程理念培训。

2. 加强名师队伍建设

(1)各级骨干教师要认真完成《金沙县名师、骨干教师考核评价表》规定的各项任务,模范遵守《金沙县中小学名师、骨干教师承诺书》。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金沙县名师、骨干教师考核评价表》每年七月对他们进行年度考核,同时将考核结果上报县教育局师训办。凡没有在教学一线承担教育教学任务一年以上的名师、骨干教师,教育局将取消其荣誉称号。对骨干教师、名师、学科带头人实行目标管理,定期考核。组织名师、骨干教师开展“结对子”、送课下乡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名师的“传、帮、带”作用、示范和辐射作用,以优秀的名师群体带动学校整个团队,充分激发广大教职工创先争优的进取精神,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2)做好各级优秀人才的推荐选拔工作。按照各级分配名额,做好全国、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各类优秀人才推荐评选工作。

(3)建立优秀人才信息库。

(4)抓好县级教师培训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引领水平。金沙教师进修学校是我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主阵地,要创新思路,大力推进其改革和建设。充分发挥县职业教育中心的资源效益,积极推进县教师进修学校与教研室、远教办、电教站、党校、农广校、职校、普通话测试站等相关教育机构的合作,调整定位教师培训机构的功能,优化资源配置,形成合力,构建“小实体、多功能、大服务”,上挂高等教育机构,下联中小学校的县级教师学习和资源中心。按照国家和省级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标准,进一步加快其信息化建设,形成与教育部、省教育厅、地区远程教师培训与管理平台相互衔接、优质资源共享的卫星电视接收和计算机网络系统。

3. 抓好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评、聘工作。

(1)协助人事部门做好20XX年初级、中级、高级职称教师岗位聘任工作。

(2)做好20XX至20XX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3)做好20XX年度教师初级、中高级职称推荐评审工作。

(四)引进、招聘教育人才

以不断扩大人才总量,改善人才专业知识结构,适应金沙教育发展需要为目的,根据金沙教育实际人才需求,积极做好人才的引进工作。

1. 引进新教师。根据我县教育需求情况,按照逐年补充的原则,制订2015年度中小学教师补充计划,并配合人事部门做好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本年需通过面稿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00名、初中教师100名、小学教师150名、幼儿园教师100名,共计450名。

2. 争取和实施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300名。

3.出台优惠政策面向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院校引进免费师范生和毕业生,争取能引进优秀毕业生40名(其中免费师范生10名)。【毕节市有关职称评聘的方案】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机构。建立相关制度,健全人才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落实人才工作相关措施,为各类人才在其位、尽其职、显其智、倾其力创造良好的内外环境。

(二)加大宣传。要广泛宣传党的知识分子工作政策,宣传我局在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激励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标语等形式,利用重大节日、活动、专题讲座等大力宣传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宣传人才求真务实,报国酬志,顽强拼搏,无私奉献的精神,宣传读书学习的重要性,积极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和送科技下乡活动。特别要加大对优秀知识分子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3篇:教育局人才工作计划

一、人才工作思路

人才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我局未来人才培养工作的思路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的人才观,按照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教育创新,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统筹城乡教育,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全面高质量高标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积极发展逐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适应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产业结构的要求,大力推进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为社会培养一大批合格人才。

二、主要措施

(一)坚持规模与质量的协调发展,大力实施“质量兴教”行动计划。

第一,积极稳妥地调整中小学布局和结构,按照县政府关于中小学布局调整的方案,全面规划,创造条件,分批实施。龙江、田美、天堂山、地派、平陵、沙迳、蓝田等乡镇把村小高年级的学生集中到镇中心小学就读。完成中小学的布局和结构调整。中小学的设置主要有三类:一类是九年一贯制学校,一类是初中和中心小学分设,一类是片完全小学。村小大部分变为初小或教学点。中心小学和片完全小学规模将比目前的村小扩大一倍以上。

第二,积极推进中小学“四有”建设工程。做好规划,筹措资金,全面完成片完全小学以上的学校“四有”建设任务。力争中学和中心小学都有标准化的学生宿舍和饭堂。

第三,积极实施农村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农村小学一部分改为片完小,大部分改变为初小或教学点。列为片完全小学的学校在布局调整时必须按标准化条件达到要求,保留下来的初小也争取三五年内实现标准化建设。

第四,大力实施“质量兴教”行动计划。坚持实行教育教学质量专项考评制度。加强对边远山区小学尤其是撤并后初小(教学点)的管理和教育教学指导,每年对中学和中心小学及其负责人进行一次考核。加强实行教育教学质量跟踪检测和随机抽检制度。不断完善检测的内容和方法。坚持实行教育教学质量通报奖惩制度。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实行教育教学质量“一票否决”,表彰奖励教育教学质量成绩优异的学校和教师。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千方百计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广泛开展中小学生学科竞赛活动,每年举行2—3个学科全县性的中小学知识竞赛,鼓动全体师生刻苦学习,认真钻研。建立学生发展目标考核制度,对学生的发展全程考核。实行每年级每学年双差生总量控制。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技能大比武制度,全员参与。

(二)坚持普高与职技教育协调发展,积极推进示范性学校创建工程。

坚持发展普通高中教育与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并重,以创建示范性学校为主抓手和龙头,以提高质量和效益增强推动力,创建龙门中学示范性高中。

启动创建县职业技术骨干学校工程。我县职业技术学校已被列入省骨干职业技术学校创建计划。20XX年,要完成机构人员合并工作和中心校区校园发展规划设计,扩大校园征地,动工兴建教学大楼和学生宿舍。争取中心校区接收分校点学生。

龙城二中、平陵中学、永汉中学都要在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花更大的力气,以提高质量和高考成绩,增强发展的吸引力。

(三)坚持优质与特色的统一,积极推进创建特色教育工程。

坚持巩固、提高、发展的原则。在落实教育均衡发展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创建优质学校,争取所有片中心小学以上小学成为县一级学校,60%以上的中心小学和中学成为市一级学校。打造龙门教育两大特色:

(1)积极探索和大力推进龙门农民画教学。

一是抓好培训,确保每所学校有1—2名能指导农民画教学的教师。二是认真做好教材的编写工作,编印中学、小学农民画教程,积极探索农民画在中小学美术课教学中的方法。三是各中小学组织农民画兴趣班,培养一批农民画苗子。四是建设一批农民画室场(展室)。五是定期举办教师和中小学生农民画大赛,评选优秀作品,使我县中小学农民画走出校园,挂在国外。为我县发展龙门农民画培养一批人才。

(2)积极探索和大力推进初中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相互沟通的教育模式。

初中课改要突出农村特色,在实现国家规定基础教育基本要求时,适当增加农村职业技术的内容。把适用农村技术和计算机操作技能等作为地方教材和校本教材,适用职业技术教育课列入教学计划,学生自主选修一门职业技术课程,学校要加强劳动基地和实用技术场地建设,向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实行初二后分流和初中分层教学。允许一部分学生进入初中后选择职业技术教育方向,或经过两年初中教育后提前分流到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实行义务教育证书和职业资格或培训证书“双证书”制。

(四)坚持城乡统筹,积极推进教育网络建设工程。

认真研究学校布局调整后保留在乡村的初级小学,防止布局调整后出现的教育不公平。对留在农村学校的学生创造条件让留在农村学校的学生都能接受国家规定的课程设置的教育,享受优质教育。

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是统筹城乡教育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按照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原则,第一步,实现片以上完全小学校校有计算机室和语音室,重点学校力争达到国家生机比标准的要求;第二步,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开通和使用城域网(惠州教育数码网),基本达到校校通和教育资源共享的要求;第三步,建设一批校园网和信息技术教育实验学校。兴建科教信息中心,为现实教育资源共享创造条件。

(六)坚持教育、办学“两主体”的统一,大力推进人才培养工程。

(1)把培养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层次的教师作为实施“强师兴教”的重点,每年选送一批教师到大专院校脱产学习,每年招进一批本地户籍和外地户籍的师范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与大专院校联合举办本科函授班,争取五年内全县中学专任教师本科学历层次的人数达标。研究生学历占一定比例。(2)切实解决学科教师结构不合理,比例失调问题。采取盘活和培养相结合的办法,全县一盘棋,全面调整,逐步解决学科不对口问题。对一些虽然学科不对口,但非专业优势明显的教师,可选送到大专院校培训,一些小学教师可选到中学任教。(3)委托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举办短期培训班。重点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加快骨干教师培训进程,扩大培训规模。(4)选送一批教师到大专院校进修培训。(5)抓好全县各学科教学成绩后十五名的教师的培训。(6)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增强教师爱岗敬业精神,培养一支作风过硬学者型的校长队伍。(7)加大经费投入,减轻教师参加学习培训的经费负担。

三、重点解决的问题

1、在用人制度上,要建立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导向,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人才的选人用人机制。

2、在对人才的有效激励和保障方面,要进一步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鼓励人才创新创造的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

3、在人才的合理流动方面,要逐步放宽直至消除人才流动中的城乡、区域、部门、行业、身分、所有制等限制,疏通三支队伍之间、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组织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的人才流动渠道。

4、大力推进“质量兴教”行动计划,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

第4篇:教育局人才工作计划

20XX年,市教育局系统人才工作的计划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以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人才发展规划为主线,以实施人才建设创新项目为抓手,以提高人才队伍师德素养和育人能力为重点,创新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为建设一支适应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加快教育强市建设,在关天经济区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证。

一、以开展各类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加强中小学教师思想道德教育

围绕中小学教师队伍师德建设中心工作,以深入学习贯彻各级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师职业道德法规为主要内容,扎实开展各类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学校各项中心工作继续在全市教育系统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深化活动主题,丰富活动载体,积极开展先进典型的树立和宣传工作,做好创先争优活动总结表彰工作;以组织召开暑期教师学习会、暑期领导干部学习会等为有效载体,扎实开展教育法规及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教师依法执教和依法施教的法制意识和水平;认真开展陕西省师德标兵、先进个人及第九批特级教师评选活动,扩大先进典型的示范效果和积极影响。进一步加大师德失范事件的预防和查处力度。

二、以提高培训质量为核心,强化教育管理干部和教师培训工作

按照“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工作原则和要求,全面安排部署全市教育系统“万名干部东部行”培训活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年内组织举办四期培训活动,培训副科级领导干部200名。深入落实《中共宝鸡市市委办公室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宝市办发[20XX]13号),进一步扩大高级研修和提高培训人员比例,积极选派学员参加国家、省级教育局长、中小学校长专题培训。举办市、县级中小学校长、幼儿园长提高培训和任职资格培训班14期,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400名。加强培训质量监控和日常监管,切实提高校长培训工作质量。继续开展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全员培训模式改革”试点,落实国培、省培计划,创新市培、县培模式,实施教师全员培训工程,培训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2.3万名,提高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

篇五:毕节市有关职称评聘的方案
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县考核组各位领导:

根据考核要求,现将我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向各位作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恳请批评指正;并请不吝提出宝贵意见,将在下步工作中不断完善,抓好落实。

一、工作情况

2015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的“要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党风廉政及作风建设的重要载体;全面落实上级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林业业务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以作风为突破、以教育为基础、以制度为保障、以监督为关键、以纠风为重点,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继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推动纳雍林业事业实现新跨越提供坚强保障。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前提条件,我局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放在突出位置切实抓好抓实,把责任制的全面落实贯穿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之中。一是完善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调整充实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构,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二是制定了《纳雍县林业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下发执行,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要点及具体要求,为做好全年工作打下了基础、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责任;并在县委、县政府、县纪委有关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及时组织召开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有关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制定了《201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层层签订落实,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签,分管领导与所分管的单位负责人签,单位负责人与单位干部职工签,全面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同时制定并下发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表》,将领导干部和各股室、所属各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应的责任细化量化,落实到每个部门,落实到每一位干部,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落实。四是健全机制,形成了局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各分管工作的领导配合抓,工作人员具体抓,联系我系统的纪工委监察分局有关人员协调抓的工作格局,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注重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

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基础,切实改变人原恶的本性是教育的目的。我局始终把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作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基础。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洁意识和理论水平。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定期和不定期学习,以会代学等机会,组织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开展对新《党章》、《廉政准则》、十八大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干部纪律“十严禁”和干部作风“十不准”等有关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洁意识和增强其拒腐防变的能力。二是结合思想作风整顿,切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在全局广泛开展以提高干部反腐倡廉意识和廉洁自律能力为核心,以建设学习型组织、廉洁型班子为目标的廉政教育活动,强化廉政学习理念,营造廉洁自律氛围。并于于2015年6月22日在纳雍县大坪箐组织开展作风建设的知识抢答赛,进一步增强了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实践教育活动的效果。三是加强反面典型教育。在坚持正面教育的同时,通过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一些违法违纪文件,观看警示教育录像片,通报反腐败典型案例等方式进行反面典型教育。并对大坪箐护林站王祖明违纪案和老深冲护林站陈兴贵违纪案的调查和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对发案原因进行分析。以案说法,及时提醒,常敲警钟,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政绩观,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四是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问题,特别是“四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根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15年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我局党组于10月24日召开了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前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互相帮”的办法,查找了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撰写了对照检查材料。从县乡网向各单位、乡镇发征求的意见表,同时也向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发放征求意见表,共收回征求意见表78份,并将征求到意见进行梳理,将意见反馈给了领导干部;会上,班子成员认真地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制定了整改措施,确保了民主生活会收到实效,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三)完善制度,扎实构建拒腐防变的保障机制

制度是具有规范功能和强大约束力的为保障目标实现的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关系到党风廉政及作风建设工作的成败。我局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物、管事的原则,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出台了财务管理制度、报账审签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公车管理制度、上下班签到制度、请销假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管理,使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落实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等有关工作有章可循。二是继续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全县林业系统各单位所有服务项目和行政许可的收费标准、办理许可的条件和程序等,全部向社会公开。在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中,坚决做到了“五个必须公开”和“五个明确”。通过公开,杜绝了弄虚作假和吃、拿、卡、要现象,遏制了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办事拖拉行为,转变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作风。三是健全举报、投诉、接访制度。切实加强对《信访条例》和《关于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学习,充分利用第一纪工委设立的举报箱和举报投诉电话,进一步畅通了举报投诉渠道,加强群众监督。从关注民生的高度,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防患于未然。认真开展日常接访工作,接待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避免了越级上访现象的发生。对县委、县政府、县纪委转来的信访案件,均认真组织调查核实,作了明确答复。四是实行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和监管制度。严格执行《廉政准则》、《招投标法》、《毕节市关于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的规定(试行)》、《毕节市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重点在对各项工程项目的规划、立项、审批、招投标过程、建设程序、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项目资金的监管,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备案制度,坚决制止违背科学发展观乱决策、乱投资行为。加强对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杜绝涉农资金被贪污、私分、截留、挤占和挪用。今年,报请县政府组织对天保工程和森林抚育资金的兑付情况进行多部门联合监督检查,有效加大了工程项目的监管力度。并对良源公司良源大酒店门面进行了公开招租,加强监督,杜绝暗箱操作。

(四)狠抓落实,确保相关工作取得实效

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相对较为复杂,涉及面广,许多环节易生不正之风,为此,我们在落实各项保障制度的同时,有重点、有目的地选取一些领域和环节,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确保相关工作取得实效。一是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扎实开展“12345”主题活动。根据《县纪委第一纪工委关于印发在农口系统开展“12345”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纳纪一工委〔2015〕1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以“12345”主题活动为主线的一系列活动。主要以作风建设为中心;突出制度建设和效能建设两个重点;整顿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上班时间违反工作纪律情况、公款请吃和铺张浪费情况三方面的纪律;规范“三重一大”实行报告、公示和备案制度,完善管人、管财和管事有关制度,建立和完善考核奖惩制度,建立健全强农惠农项目资金监管制度四方面制度;打造“建立一个好的公示栏,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设立一个作风建设意见箱,给干部职工说话的权力;制作一套警言警句,(

二、存在问题

我们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毕节市有关职称评聘的方案】

一是个别单位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工作不力;

二是少数单位对开展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处理得不好,落实不到位,尚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

三是部分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行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识比较淡薄,认为都是领导的事,与自己无关;

四是一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好,敷衍塞责,作风漂浮,流于形式;

五是违纪违规行为仍有发生,对其违纪违规行为的监督和打击力度有待加强;

六是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大,林业执法行为需进一步规范。

三、下步打算

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抓好相关工作:

一是坚持学习。认真组织林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政策法规,中纪委、市纪委、县纪委有关会议精神,以及业务知识,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采取行之有效、生动活泼的教育方式,通过开展学习讨论、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不断提高其政治思想水平、业务技术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和工作能力,以及防腐意识和抵御不正之风的能力,全面加强林业系统的自身建设。

二是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的工作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推行“以纪督政、以纪促政”工作,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三是继续开展和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加大纪检监察部门、广大群众、干部职工对党务、政务的监督力度,杜绝暗箱操作,实行阳光作业,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

四是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长效机制。认真总结我局在开展此项工作中的成绩和不足,借鉴其他单位的一些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坚持抓源头、抓根本,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健全和完善规范的管理制度、广泛的监督制度、科学的考评制度。通过制度约束,把转变作风、强化服务变成干部职工经常的、自觉的行为,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效机制。

汇报完毕,谢谢大家!

2015年11月24日

篇六:毕节市有关职称评聘的方案
2016城乡社会保障体制改革调研报告

**城乡社会保障体制改革调研报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我州成立了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调研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城乡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专题调研组,由州人民政府州长助理张建武任组长,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谦任副组长,州人社局、州卫生局、州民政局、州住建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工信委为成员,由州政府办秘书四科牵头联系、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结合部门职能,围绕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就业创业创新机制改革,建立更加公平、合理、可持续的医疗、养老、住房、就业等社会保障制度,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等重点内容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加快,全民医保体系基本建立。

1.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稳步推进,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16年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了制度全覆盖和州级统筹。截止到2016年10月底,全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6.82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15.84万人、新农合参保277.24万人,三项医疗保险共约300.79万人,以户籍人员为基数,综合参保率为87.40%;以常住人口为基数,综合参保率为101.23%。

2.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水平达330元,其中各级政府财政补助达到每人每年280元;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达75.81%,实际补偿比达64.22%;最高支付限额大幅度提高,住院报销比例最高提高到90%,一、二档住院费用年支付最高限额分别提高到14万元和16万元,一、二档慢性病门诊年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2.5万元和3万元,实行母婴共享医疗保险待遇,妇女“两癌”和白内障在州内医院免费治疗,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苯比酮尿症、尿道下裂儿童在州内享受免费治疗的年龄从14周岁以下扩大到18周岁以下。

3.重大疾病保险制度基本建立。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试点,建立了大病统筹制度,采取由政府购买商业保险公司服务的方式,将大病医疗保险交州人寿保险公司承办;全州城乡医疗大病保险年度筹资总额4643.26万元,覆盖281.41万人。提高重大疾病的保障水平,22种重大疾病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范围,实行免费治疗或提高报销比例;完善医疗救助制度,2016年1至9月,城乡医疗救助住院救助9759人次2693.77万元。同时,对农村五保户等10类人员实行大病医疗救助。

4.城乡居民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在兴义市推行按病种付费的支付方式改革,按照贵州省的要求,2016年全省50%的县实施支付方式改革,我州将在完善按病种付费等支付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门诊总额预付、住院按床日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

5.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不断巩固完善。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州127个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和1491个村卫生室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现了基本药物制度乡村全覆盖。对基层民营医疗卫生机构,积极探索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其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全州共有10所二级以上医院在贵州省基药平台采购国家基本药物,基药收入占药品收入的26.24%;其中三级以上医院机构基药收入比例达15%,二级医疗机构基药收入比例达58.4%,均达到了省的要求。

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改革不断深化。目前全州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实施了编制管理、补偿机制、人事分配、绩效考核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在州直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开展绩效考核,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待遇。落实在基层医疗机构实行一般诊疗费标准及医保支付政策,全州8县市实行了一般诊疗费预付制;完善多渠道补偿机制,各县(市)均落实财政对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75%的采取收支两条线的办法落实财政补助,50%的采取定额补偿形式落实补助。

7.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实施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目前,已完成1197所村卫生室建设,全州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个村卫生室。2016-2016年建成中心乡镇卫生院 20个,2016年实施48个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已完工46个;2016年争取14个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建设,139个村卫生室建设和29个乡镇卫生院周转宿舍建设,14个乡镇卫生院已完成可研评审,预计2016年年底开工建设,29个乡镇卫生周转宿舍建设实施方案已批。

8.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取得实效。加强全科医生培养,推进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目前全州全科医生达294人,其中在基层医疗机构执业的达200人,力争到2016年,使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全科医生。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2016年培养38人(其中临床30人、中医8人)。实施590名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积极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临床医学类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到边远村卫生室工作的,月补助不低于1200元;临床医学类专科毕业或中专毕业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到边远村卫生室工作的,月补助不低于800元,所需经费由州、县两级财政按3:7的比例解决,其他乡村医生每月补助不低于300元,州级财政补助50元,县级财政补助250元。落实乡村医生补偿政策,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政府政策性补助资金和实施基药补助资金达每人每月817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不低于40%的比例拨付到村级。

9.公立医院改革深入推进。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统筹推进以取消“以药补医”为重点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2016年,兴仁县、贞丰县、安龙县、望谟县被列入全省第二批县级立医院改革试点县,其余县市被列入第三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积极探索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和城市公立医院重大体制机制改革。

10.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开展“三好一满意”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大力推行惠民便民服务,推广优质护理服务,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大力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加强质量控制,目前全州有4所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30个病种实行临床路径管理。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巩固深化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的长期合作帮扶机制,安排县级医院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发展面向农村及边远地区的远程诊疗系统,目前全州县级医院与对口支援的三级医院均建立了远程医疗系统。

1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深入推进。2016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30元。截止到2016年10月底,全州累计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建档人数达275.87万人,建档率90.45%。加强对高血压、糖尿病、重症精神病等人群众的规范管理,做好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重性精神病、重大地方病等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疾病防治。加强农村急救体系和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2016年以来,新建农村卫生急救中心5个、县级卫生监督机构8个,目前正在实施。鼓励社会办医,支持非公医院发展。2016年全州非公立医疗机构数达240所,其中一级综合医院44所,占全州综合医院总数的83.02%,非公立医院床位1475张,占全州医院床位的25.83%,非公立医院住院人次达2.58万人次,占医院住院人次的24.81%。加快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加快新农合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以电子病历系统为核心的规范化医院信息建设。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加强县级中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建设,2016年,全州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基层医疗机构数138所,占基层医疗机构总数的7.66%。加强卫生全行业监管,强化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和质量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严肃查处药品招标采购、医保报销等关键环节和医疗服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城镇化发展加快推进,综合承载能力明显提升。

全州城镇化率由2016年的28.15%提高到2016年的32.17%,全州城镇人口达108.04万人,县城以上建成区面积81.26平方公里,县城以上城镇道路总长407.56公里,总面积817.34万平方米,人均城镇道路面积11.67平方米,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城镇人居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2016年全州城镇化率预计在34%以上。

(三)就业创业机制不断完善,就业局势总体保持稳定。

1. 人力资源充足。总体上劳动力供大于求。截止到2016年底,我州有常住人口281.2万人、户籍人口为347.92万人,其中:男性1796457人、女性1682738人,18岁以下974784人、18-35岁1037198人、35-60岁1070196人、60岁以上397017人);全州年末就业人员达155.11万人,其中,第一产业114.24万人、第二产业14.62万人、第三产业26.25万人。

2.人才规模不断壮大。截止到2016年底,全州人才总量为17.4493万人,其中党政人才1.297万人、事业单位管理人才0.6139万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2.0371万人、专业技术人才5.592万人、技能人才4.8562万人、农村实用人才3.0531万人,每万人人才资源数为600人。

3.促进就业成效显著。2016年,全州城镇新增就业5.82万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9356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3657人,转移农业劳动力就业4.7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41%,各县(市)均控制在4.2%以内。2016年1至10月,全州城镇新增就业48389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4003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293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45876人,职业技能培训11008人,技能鉴定9355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47%,各县(市)均控制在4.2%以内。

4.外出务工有序输出。2016年,全州外出务工人员471675人,主要分布在珠三角、长三角、泛渤海湾地区(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区164455人,占省外务工总数的43.17%;长江三角洲地区111479人,占省外务工总数的29.26%;泛渤海湾地区28101人,占省外务工总数的7.38%;其他地区76940人,占省外务工总数的20.19%)。从年龄结构看,16-20岁78583人,占16.66%;21-30岁183863人,占38.98%;31-40岁116395人,占24.68%;41-50岁64907人,占13.76%,50岁以上27927人,占5.92%。从文化程度上看,外出务工初中及以下人员304665人,占外出务工人员的64.59%;高中文化程度人员113230人,占外出务工人员的24.01%;大专文化程度人员39688人,占外出务工人员的8.41%;本科及以上人员14092人,占外出务工人员的2.99%。外出务工人员月平均收入约2300元,比2016年增加150元左右。

(四)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1.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制定出台了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未参保困难企业职工以及退休人员参保政策,并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州级统筹,建立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制度全覆盖,全州8县(市)建立了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实现州级统筹,扩大失业保险金支出范围,对困难企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措施,减轻了企业负担,稳定了就业岗位。积极推进工伤保险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费的缴纳实现了“拨改缴”;逐步将煤矿、非煤矿山、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及农民工较为集中的服务行业和其它企业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一、二、三类风险行业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为1%、2%、3%,对二、三类风险行业实行费率浮动将老工伤人员纳入社会统筹管理。生育保险有效推进,将参保人员产前检查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2.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取得新成绩。参保人数大幅增加,基金收入快速增长,保障水平稳步提高。截止到2016年11月底,全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8.7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2.68万人(职工16.71万人、城镇居民15.97万人),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分别达7.4万人、17.68万人、13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41.84万人,新农合参保277.24万人,参保率达99.25%。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分别达到4.22亿元、4.1亿元、6283万元、1.32亿元、1616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达7802万元。连续9年调整调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月人均增加177.1元,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到1662.31元;失业金从一类、二类、三类地区月人均651元、581元、518元全部调整到721元。60周岁及以上参保人员33.25万人,享受养老待遇33.2万人,发放基础养老金1.68亿元。

3.社会福利体系基本建立。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目前,全州共有60岁以上老人37.64万人,国有养老机构床位3286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8.73张。八个县(市)共有社会福利院9个,床位906张,入住院民81人,县级以上城市老年养护设施覆盖率达100%。2016年,全州新(改扩)建敬老院17所,拟建设床位1139张,总投资3936.5万元,目前,全州共有农村敬老院106所,敬老院床位2380张,入住院民1349人。

4.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健全。2016年实施农村低保工作以来,各项制度已经建立,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基本形成了城乡低保工作“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基层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目前,全州城低保19125户28192人,农村低保229716户474743人,保障面达到人口比重的15.5%。城市低保金标准为每月326元,人均补差达到了235元;农村低保金标准为每年1710元,农村人均补差达到了864元。城乡低保标准每年以不低于10%的幅度提高。低保资金全部实现银行社会化发放。2016年,共发放城低保资金5942.37万元、农低保资金56.23亿元。

5. 住房保障建设步入正轨。着力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2016至2016年申报廉租房建设项目,2016年实施公共租赁住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2016以来,全州建设保障性住房4.8万套,解决14.4万低收入住房困难人群住房问题。“十二五”期末,全国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到2016年,全州需建设保障性住房12万套左右,才能满足所有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需求。2016年,省里已初步安排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5.5万套的目标,照此推算,2016年还需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2万套左右,我州就能实现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全覆盖。

(五)收入分配稳步推进,收入水平逐年提高。

1.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结构。2016年工资改革后,我州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国家统一制定标准。机关除工勤人员外的工作人员实行职级工资制,工资由基本工资、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改革性补贴(住房增量补贴、公务通话费)、国家统一规定的补贴(边远地区补贴、部门的特殊岗位津贴)组成,基本工资由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项组成。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改革性补贴(住房增量补贴)、国家统一规定的补贴(边远地区补贴、部门的特殊津贴,如中小学教师、医院护士10%教护津贴)组成,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组成。基本工资、部分补贴均为国家统一制定标准;公务员津贴补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行的年人均总水平由国家规定调控线,地方政府在调控线范围内制定标准。公务员津贴补贴水平,我州第一步调控线人年均1.8万元,第二步为人年均2.4万元,第三步为人年均2.7万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与公务员同步。改革性补贴的计算比例、基数均由国家规定。

2.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决定机制。随着改革的推进,企业自主决定工资分配的权利逐步落实,从不同所有制企业来看,职工民主参与工资分配的方式不同。国有、集体企业工资调整方案一般都由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施行;私营和其他类型的企业通过建立职代会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在工资分配上发挥了一定作用。大多数企业改革工资分配制度,都实行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分配模式,少数国有企业,实行了功效挂钩,依据“两低于”原则自主决定工资总额的办法。政府实施工资指导和调控,严格执行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最低工资标准。2016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兴义市每月1030元,二类区兴仁县、安龙县每月950元,三类区普安县、册亨县、望谟县、贞丰县、晴隆县每月850元。

3.收入水平现状。2016年,全州城镇居民(不包括非从业人员),人均年收入为3.609万元(包括非从业人员的城镇居民的人均年收入为11198元);农民人均年收入为4625元。城镇低保人年均收入为3912元;农村低保人年均收入为1710元。2016年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均年收入为5.3万元;企业职工年平均收入为3.77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亟待加强。

1.卫生资源严重不足。目前,全州医疗卫生机构编制1.4642万人,实有1.0031万人,空编4611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8513人,平均每千人口拥有2.5人;执业(助理)医师3904人,每千人口拥有0.9人;注册护士3067人,平均每千人拥有0.9人;有床位9147张,平均每千人拥有2.69张,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全科医师294人,在乡镇卫生院执业的有124人,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的乡镇卫生院仅59所,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3所。到2016年,要实现城市社区每万名居民有1-2名全科医生,农村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目前差距较大,特别是县、乡级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学历、职称较低,影像、检验、中医和全科医学等专业人才严重不足,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和护士缺口较大。

2.新农合资金沉淀过大。受管理体制、人手缺乏、服务能力弱等因素影响,新农合资金审核报销不及时,2016年末新农合累计结余资金5.51亿元,2016年新农合应筹集资金9.15亿元,2016年前三季度资金使用总额5.46亿元,目前结余9.2亿元。

3.地方配套资金困难。2016年,全州医疗卫生机构新建和续建项目60个,项目总投资6.8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6300万元,省投资2111万元,其余资金共计49589万元均由州级配套。此外,地方政府需承担新农合、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配套资金6418.11万元,其中新农合资金州级1480万元、县级2606.04万元,基本药物制度资金州级800万元、县级80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州级227万元、县级305.07万元。我州经济总量小,财力较弱,绝大多数县都是国家级贫困县,部分县每年都要依靠中央转移支付维持财政,配套资金筹备较为困难。

4.传染病发病呈高发态势。从今年上半年看,全州传染病报告总发病率、总死亡率和总病死率较去年同期明显下降,但总体上仍处于高发状态,报告发病较高的传染病分别是手足口病、肺结核、乙肝、流行性腮腺炎和梅毒,5种传染病占传染病报告的84.93%。

(二)城镇化人才资金缺乏,城镇化城进程缓慢。

1.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融资困难。州、县财政投入少、城建资金不足。财政投入在城乡规划编制、非经营性公用事业、市政基础设施、环卫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量很小,目前州级财政预计投入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资金2500万元,各县(市)更少,导致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受金融政策的影响,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困难,制约着城镇化发展。

2.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缺乏。随着我州城市建设发展,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行业管理等要求不断规范,推进城镇化建设,需要大量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但全州各级建设管理部门由于编制不足等原因,工程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缺乏,特别是乡镇比较突出,多数是兼职工作人员,且普遍没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严重影响的城镇化的进程。州住建局有局领导职数6名,内设13个行政科室,科级职数14名,但局机关行政编制仅15名,存在1人负责多个科室的情况,工作开展困难;局直属事业站人员配备不到位,州安监站现有编制3人,任务较重,按照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考核规定,州级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人员不少于9人,我州安全监督检查站考核不合格。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较少,从2016年看,全州建设系统有在职职工70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为322人(副高职称43人、中级职称124人、初级职称155人),技能型人才94人。

(三)就业体制有待创新,基层平台建设滞后。

1. 劳动力供求矛盾凸显。我州人口基数大、农村人口多和“欠发达、欠开发”的基本州情决定了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的矛盾将长期存在。在“十二五”期间,全州城乡新成长劳动力都在5.2万人左右,其中:初中毕业未能升学的约3.8万人,高中毕业未能升学的约1万人,高校毕业生约0.3万人。而当期城镇新增就业需求总量仅为1.2万人左右,供求矛盾十分突出。

2.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全州城乡劳动力文化程度总体偏低,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劳动力所占比重高达75%。接受职业技术教育的城乡劳动力每年仅5000人左右(不含接受职业技术培训人员)。劳动者自身素质难以适应新就业岗位的需要,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就业难问题的出现。此外,部分大学生就业难主要是由于择业观念落后,就业期望值偏高。公益性岗位控制线偏低,随着就业困难人员的逐步增多,公益性岗位需求量也随之增大,省每年都公益性岗位作刚性控制,2016年、2016年分别为8000人、7000人,逐年减少,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3.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有待加强。一是基层工作力量薄弱。随着就业再就业工作任务的不断加大,全州各级就业服务机构人员显得不足,有的乡(镇)甚至没有专职人员从事劳动保障工作,部分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队伍不稳定,人员总体业务素质不高,影响基层就业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目前全州136个乡镇中,只有16个乡镇已建成人社中心,有4个乡镇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尚有116个乡镇还没有组建人社中心,1097个村没有就业服务办公场地。二是职业培训机制有待完善。政府培训资源过于分散,不能发挥资源整体优势。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劳动力培训多头管理、各自为政,涉及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的部门有教育、人社、农业、扶贫等10多家,州、县均没有专门、统一的农村劳动力培训管理部门。技工学校较少,全州仅有技工学校3所,培养的技能人才较少,不能满足全州“工业强州和城镇化带动”战略需要。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经费缺乏,多数职业技术学校办学条件改善缓慢,教学场地及实验、实习设备不能适应教学需要;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针对性不强,培训的人员不适应市场就业需求。技师培训评审难以开展,由于缺乏激励机制,企业自主用人又没有将技师职称与工效挂钩,技师参评没有积极性,自愿报名人员较少,技师培训评审难以开展。三是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和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有待提高。人力资源市场功能建设还不适应市场变化和服务对象的新需求;劳动保障信息网络不健全,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及失业状况的底数不够清楚,劳动力供求信息发布、职业介绍等功能项目所需的信息平台还没有形成,相关信息无法实现共享。四是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滞后。2016年以来,安龙县、兴义市、册亨县、晴隆县、贞丰县获得国家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一拖四)试点项目,安龙县全部投入使用,兴义市未全面完成,晴隆县在建,册亨县县本级规划调整待批,其中3个乡镇已投用、1个乡镇在建,贞丰县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兴仁县、普安县、望谟县已申报2016年建设项目。这些项目除望谟县“一拖九”外,其余均“一拖四”,即一个县本级四个乡镇。从全州情况看,只有个别县建成投用,其余均在建,即使全部项目建成后对乡镇覆盖范围也比较小。同时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和县级政府匹配,由地方财力薄弱,配套资金不足,项目建设进展缓慢,项目推进力度不够。

(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尚不完善,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1.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尚未破除重大难题。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差距仍然较大,城镇无工作老年居民的养老保障问题亟待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展缓慢,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缺乏有机衔接。 “老工伤”人员纳入社会统筹步伐较慢,部分非公企业和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职工仍未统一纳入工伤保险制度管理。工伤预防、工伤康复制度体系仍需完善,职业病防治机构不健全,州内医院无诊断治疗设备;受煤炭产业生产销售影响,工伤保险征缴困难,基金支出压力大,工伤康复处于暂停状态。

2.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统筹推进不够。制度之间互通互联不足,城乡低保、灾民救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援助、最低工资、失业保险、扶贫开发、就业再就业等制度缺乏有效衔接,整体效益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城乡困难群众的救助标准和救助水平差距较大。

3.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滞后。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机构普遍存在工作条件简陋、人员编制不足、工作经费缺乏、激励机制尚未落实、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部分管理服务机构尚无稳定的办公场所的问题。一是乡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运转不正常,2016年乡镇民政办撤销并入社会事务办后,没有专职的工作人员,现在工作人员多数是兼职,且流动性较大。二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方面存在“三个不统一”,即:行政管理体制不统一、财务统计不统一、基金管理不统一;行政管理上,我州从州层面将原新农合职能划转人社部门,但由于省级层面还没有解决这一问题,导致卫生部门还在履行这一职责,进而呈现出“明合暗不合、多头管理”的局面;财务统计上,仍然实行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两个口径统计和核算,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不统一,导致不能提供准确数据、为决策提供服务;基金管理上,虽然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了州级统筹,但省级财政、人社、卫生部门没有形成统一,基金归集还未做到统一归并、互相调剂,在运行过程中,新农合基金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仍然分开管理、原渠道运行,基金未归并使用,既增加了基金管理和运行分析难度,又增加了经办机构审计风险。三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方面,我州已经实现了制度全覆盖,但续保缴费和扩面工作压力较大,有的乡镇存在“重突击、轻长期”的情况,部分乡镇续保缴费率不高;金融机构服务能力不足,部分银行在乡镇无服务网点,只设置了临时代办点或委托电信等服务平台提供服务,不能正常开展代缴代扣业务,给参保群众带来了不便,在经办过程中还存在重复制卡、漏卡、错卡、账号错误等,影响了养老金待遇的按时发放和相关业务的正常办理。四是基层人员少、工作量大。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情况看,2016年全州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299.14万人,县级城乡医保经办人员有58人,每个县平均7.2人,平均每人服务51575人次,是有关专家研究标准3000人次/人的17倍,每年每人平均要审核结算医疗费用715.46万元,导致有的地方结算报销不及时。人员编制不足,队伍不稳定。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情况看,全州县级经办机构定编97人,实际工作人员75人,其中专职工作人员47人、借用14人、公益性岗位14人,平均每个专职人员服务2.4万人次,是专家提出的5000人次的4.8倍。乡镇级经办机构定编727人,实际工作人员470人(专职工作人员308人,借用23人,公益性岗位139人),乡镇社保服务中心还同时承担新农合经办业务,每个专职人员平均服务12600人次,是有关专家提出的8000人次的1.58倍。有的乡镇一人身兼数职,不符合内控制度的要求。五是养老服务人员缺乏。全州9个社会福利院、106所农村敬老院,专职工作人员严重不足,全州106个农村敬老院,除望谟县解决有51个、兴义市解决6个公益性岗位人员,其余敬老院没有专职管理服务员,导致服务水平差,院民入住率低。

4.基层经办能力不足。一是匹配资金不到位。部份县市未及时匹配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金,农村五保供养州、县匹配部分未能纳入财政预算,导致五保供养标准不能提高。二是乡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运转不正常。2016年乡镇民政办撤销并入社会事务办后,没有专职的工作人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三是低保对象收入核实难。部分低保对象经济收入不易核实,难以核算有劳动能力保障对象的隐形收入、困难农户外出务工人员收入或临时性收入和确定农户具有法定赡养、抚养关系并且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全体人员收入,农村低保政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容易出现偏差,存在人情保、关系保。四是乡镇对低保工作重视不够。部分乡镇忙于经济工作和计生工作,对低保工作重视不够,低保提标未能如期完成,影响资金正常发放。

(五)保障性住房资金缺口较大,后续管理困难。

1.资金缺口大。2016年的建设项目,各县市缺少匹配资金,建设资金缺口很大,难以维持正常的建设进度;2016-2016年,要建设7.5万套的保障性住房,除国家补助外,我州需匹配建设资金35个亿,地方政府的资金压力较大。

2.后续管理难。保障房建成交付使用后,大量的低收入人群居住在一起,素质参差不齐,后续管理就是一个大问题,若管理不善,会引发大量的社会矛盾。

(六)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存在诸多难题,制度改革进展缓慢。

1.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改革层级较高。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由国家和省的层面制定,州权权限较小。存在的问题有:一是工资标准未能跟上物价上涨水平,自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至今,工资标准尚未调整,而物价上涨指数逐年递增。二是地区附加津贴尚未执行,自199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时提出的实施地区附加津贴,至今未能顺利实施,足额发放给员工。三是职务与职级未能挂钩,自2016年中共中央9号关于职务和级别挂钩文件下发后,一直未出台具体实施办法。

2.企业工资收入实行政府指导。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方式主要是由政府宏观调控,实行政府指导。总体上存在的问题是,企业一线职工工资收入偏低;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企业间职工工资收入差距较大;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存在诸多不合。具体表现在:一是一线职工工资水平总体仍然偏低,工资收入低和增长缓慢。如企业薪酬调查数显示,调查284户企业,职工35769名,涉及15个行业,职工年平均收入达3.77万元。二是行业间、企业间职工收入差距大。行业和企业间工资差距普遍存在。如调查数据显示,地方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年收入在3.6万元,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平均年收入5万以上。三是企业内部收入分配不合理。有些企业不是严格依法规和政策对工资收入分配进行规范操作,完全由企业老板经营者个人说了算。劳动定额和计件工资单价计算缺乏依据,存在劳动定额偏高,工资单价标准偏低的问题。目前,在企业收入分配中,普遍存在向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倾斜的倾向,高层与一线职工收入差距越来越大。如调查数据显示,地方国有企业高管层年收入是职工年收入的2倍;国有控股企业高管层年收入是职工年收入的7倍。

三、有关对策建议

(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完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实施范围;推动公立医院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巩固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成果,加快完成基层医疗机构债务化解。

2.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2016年立项的48个标准化卫生院建设项目,力争年底全部建成投入使用。抓好2016年14个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建设,139个村卫生室建设,29个乡镇卫生院周转宿舍建设。加快推进州医院新院,县级卫生监督所,县级急救中心建设,积极争取州儿童医院、州妇幼保健院,县级中医院立项建设;落实乡村医生补助政策,严格按照每千人口配置1名村医的标准,合理配备、聘用村医并发放政府补助,确保每名村医享受的政府政策性补助月平均不少于817元;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好村医中专学历教育。

3.加快县级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启动兴仁县、贞丰县、安龙县、望谟县第一批县级立医院改革试点,尽快拟定实施方案。在公立医院继续开展“三好一满意”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大力推行惠民便民服务,推广优质护理服务,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水平。

4.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国家要求,今年将人均经费标准提高到30元,并确保村卫生室不低于40%的比例;切实加强妇幼卫生工作,努力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继续实施和扩大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重大传染病和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有效控制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性疾病,遏制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快速上升势头。

5.加强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加强政府行政监管,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管理体系,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产品、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利益的违法行为。

6.加大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卫生信息化水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尽快解决总量不足,素质不高,结构和分布不合理问题,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一是临床医学类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执业医师(助理医师)、护士资格愿意到边远乡镇卫生院工作的,直接招聘录用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取得执业(助理)医生的村医,经考核录用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二是州政府从2016年起每年预算专项资金或争取上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支持,在州民族技术职业学院举办少数民族乡土医生培训班、定向招收高中毕业的少数民族青年进行2年的培训后回到本村卫生室工作。三是州政府每年财政预算300-500万元经费用于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的培训,特别是全科医生的培训;乡镇产科人员、儿科人员的培训;执业医生考前培训等,全面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完善投资投入机制,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推进城镇化发展。

1.加大投入,完善机制。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发挥政府资金的导向作用。建立州、县两级城镇建设专项基金,保证城市国有土地使用出让金、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各种公用事业附加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城建规费全部用于城市建设和维护,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性作用。二是推进投融资主体多元化。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原则,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城建投资体制。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逐步形成城镇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放开市政公用设施经营市场,鼓励社会资本、国外资本和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和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公益性事业的建设和经营,积极吸纳民间资金和商业银行信贷资金,鼓励股份制市政公用企业上市直接融资,发行城市市政建设债券,多方积极筹措城市建设资金。三是推行特许经营,拓宽融资渠道。对经营性公共设施,建议政府授权由经营者出资建设、经营、管理。采取BOT(建设—经营—转让)、BT(建设—转让)、TOT(转让—经营—转让)、合资合作、股权转让等多种方式,公开招标、出让、转让全部或部分投资权或经营权,吸纳国内外资金,完善项目的价格评估与定价体系,逐步形成城镇基础设施投资—经营—回收—再投资的良性循环机制。四是完善城市管理经营机制,提高经营城市水平。城市建设坚持综合开发、熟地出让,把握好土地投放量,合理配置城市土地资源,实现城镇土地收益最大化。对外公开出让城市路桥“冠名权”、户外广告经营权、城市公共交通经营权,收取城镇居民水电附加费、城市垃圾处置费等,努力实现经营效益最大化,最终实现“以城养城”目的。

2.健全管理机构,加强队伍建设。一是从省、州层面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吸引和定向招录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人才充实基础城镇建设管理队伍。二是加大对城镇化建设管理的培训投入的力度,大力培养和引进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提高城镇化工作水平。健全乡镇村镇建设管理机构,每个乡镇配备4至6名村镇建设管理专业技术人员,专门从事村镇建设管理工作。

(三)创新就业服务机制,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1.整合培训资源。一是在州、县设立一个专门的培训管理机构,负责全州各系统各部门职业技术培训教育和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增设技工学校,在各县职中加挂技工学校牌子。二是成立**人力资源服务公司,负责培训、职业介绍、劳务派遣和信息发布等工作,形成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

2.完善政策支持。出台政策文件,由财政资金对技师进行相应的补贴,提高技师参评的积极性,推动技师发挥作用。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对吸纳残疾人就业、重点就业群体就业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实行小额担保贷款全额贴息政策。

3.深入推进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积极争取中央、省的支持,将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试点项目建设转变全面推进建设,实现州、县、乡全覆盖。同时中央和省提高补助资金比例,减少县级财政匹配压力。

(四)深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切实提高社会保障能力。

1.进一步理顺新农合管理体制。撤销新农合机构和牌子,实现机构和业务统一,悬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机构的牌子。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以电子病历系统为核心的规范化医院信息建设;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促进资源共享,逐步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制定全州统一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完善转诊审核、费用报销等程序,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风险控制机制;积极推进医疗付费方式改革,完善与医疗服务提供方的谈判机制,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分析和监测制度,合理控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

2.完善养老保险体制建设。一是坚持政府和个人共担责任,对无力承担个人责任的困难群体,由政府代为缴费。在中央加大财政补助力度的同时,地方政府根据财力增长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缴费补贴或增发养老金。二是在全省统筹的基础上提高到全国统筹的层次。研究出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接轨和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应同行政事业单位缩短差距的政策。

3.完善医疗保险政策。一是深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逐年提高报销比例。从政策设计上对一些必要的自费项目(一次性耗材)应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二是解决医疗资源分配不合理的问题。积极支持和鼓励有资质、有规模的民营医疗机构向贫困县延伸。以提供更多的可选择有资质、有规模、环境好的民营医疗机构,方便老百姓就医。从布局上,逐步让医疗资源处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三是根据目前**医疗保险的管理模式,将改进医疗保险付费结算方式作为此次调研的重点。国家人社部、卫生部把改革医保结算方式作为今后促进医保健康发展、保障基金合理支出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我州实行的是单病种定额付费和普通病种及按项目付费的方式,我们将认真分析历年医保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科学合理地确定和完善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不同病种的医疗费用结算标准,进一步探索适合我州医疗保险的多种付费结算方式,如:总额预付、按服务单元的定额付费、按人头付费、一体化付费等,特别是针对综合性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多种结算方式进行综合结算管理。四是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实行精细化管理,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将次均费用、复诊率、人次人头比、参保人自付自费额、转诊转院率等作为重点监控指标,与信息部门逐步实现医疗保险信息实时监控系统;完善评价方式,引导社会参与,实行部门联动,建立以参保人员满意度为核心、同行评议为补充的医疗服务行为的评价体系,加大对违约、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五是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参保人员的体检费用;中医按摩、推拿费用;用于传染病预防,注射流感疫苗、乙肝疫苗、狂犬疫苗等医疗费用;有药准字号的药品;有消字号的产品;有食药监械(准)字号的普通真长器械、电子压力测量装置、运用卫生材料及敷料、计划生育用品;在定点运动健身场所进行体育锻炼发生的费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累计结余1000元以上部分,可以为其直系亲属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六是为方便异地居住、转诊转院参保人员就医,2016年启动实施**省内异地就医即结算工作,进一步完善州内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使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不再全额垫付医疗费,本人只需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

4.完善失业保险政策。一是建议加快修改完善《失业保险条例》。现行的《失业保险条例》在政策的制定上存在一些空白点,如对促进就业方面的功能设置比较简单,更没有对失业保险调控和防控作用的具体规定,在制度的设置上没有形成完善的长效机制。二是建立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职业介绍机构形成联动机制,形成“一条龙”服务。凡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人员尽可能接受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及时为他们办理和发放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并由职业介绍机构推荐就业。三是对全员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上年度无人员失业的企业能否进行稳岗补贴。失业保险缴费费率能否下调或实行浮动费率,既企业解聘人员多的,缴纳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就高,反之费率就低。四是实行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服务重心下移,从失业金申领、发放、跟踪管理等经办服务功能延伸到街道(乡镇)基层平台,促进失业保险与就业服务的紧密结合。

(五)深化社会福利求助制度建设,推进低保工作信息化管理。

1.完善农低保制度,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强对农村低保工作的制度建设。完善低保资金管理、审核审批程序和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布等制度,规范农村低保工作。2016年全面建立全州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完善现有农村低保信息网络,把低保对象的基本情况以及资金的记录、核算、支付、查询服务等纳入系统管理。

2.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合理设置农村低保机构规格、编制,加强农村低保人才队伍建设。统一规范县(市)和乡镇社会救助机构的名称、规格,将机构编制为公务员编制或参公事业编制。专职人员实行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由各级政府进行管理,也可以参考毕节市的做法,县以下的专职人员由县级民政部门直接进行管理,每个乡镇设立低保专职工作人员2名,低保人数较多的乡镇,按保障对象的一定比例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同时,村级配备农村低保协管员,负责农村低保工作。

3.将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纳入事业单位管理。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民政部《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参照六盘水市的做法,农村养老服务机构作为公益性非盈利组织,纳入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管理,由各县事业机构登记管理部门依法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每个农村敬老院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或解决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

(六)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强化持续管理服务。

1.多渠道筹措资金。从省、州政府层面,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扩大保障覆盖面,促进保障房出售、加快资金回笼。搭建好融资平台,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充分吸纳社会资金,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保障房建设。

2、加强后续管理。一是考虑增加住房保障工作管理人员和解决相应的工作经费;二是积极探索采取由住建部门成立物业管理公司,对所建保障房小区进行管理,或采取由社区牵头,聘请小区内住户进行自助管理等模式进行管理。三是研究落实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相关措施,国土部门将配建5-10%的保障性住房纳入土地招拍挂的前置条件,引进房开企业参与,将保障性住房相对分散建设,避免形成新的“贫民窟”。

(七)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增加各类人员收入。总体上采取“提低、扩中、控高”的方式,即通过改革调整现有收入分配格局,将“沙漏形”的社会两极向中间挤压,扩大作为消费主力军的中等收入群体占比,最终形成“橄榄形”的收入分配格局。一是要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为契机,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着力实施机关事业人员收入倍增计划,研究制定落实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办法,继续配合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根据单位具体情况,结合规范津贴有关政策,制定超出工作、节假日加班补贴的发放规定。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继续做好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研究完善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机制。二是根据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薪酬进行指导。三是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加强技能培训,加大劳动力转移力度,大力推进全民创业,提高农民经营性、工资性和转移性收入。加大农业投入,着力提高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提高农民增收幅度。四是加强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问题研究,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深入研究当前企业分配问题,为政府提供依据。五是加快工资立法和执法监督,尽快将工资支付条例纳入人大立法规划,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对工资支付的有关问题做出规定。六是加强政府协调和企业工资分配的政策调控,建立健全完善工资指导线与人工成本信息制度,重点强化对行业工资增长的指导,提高指导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七是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完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加大职工民主参与的力度,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政府要制定相应法规政策,增强工资集体协商强制性。九是加强对垄断行业工资收入分配的监督。深化体制改革,从体制上打破垄断,形成公平合理的分配关系,改变由于资源优势带来的分配不公;完善工资衡量办法,合理控制收入水平;采取切实措施,将工资外收入纳入工资管理,使这些行业的工资水平与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保持一个合理的比例,防止差距过大。

(八)整合项目资金,实行“五房合建”。

目前,由各部门组织实施的房屋建设项目较多,有公租房、廉租房、教师周转房、乡镇卫生院周转宿舍和棚户区改革,项目资金分散,统筹规划缺乏。可由发改部门统一规划、组织实施,整合各类项目资金,实现资金、土地利用效果最大化。

(编辑: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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