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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计生局整合方案

2016-08-27 12:29:47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卫生局计生局整合方案(共6篇)卫生局协同计生局配合查办徐水县雷霆行动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会议纪要徐水县卫生局协同计生局配合查办“两非”工作会议纪要 时间:2014年7月8日9:30分地址:徐水县卫生监督所二楼会议室参会人员:卫生局李进永、连静;计生局贾秀芹、田素玉、甄英辉、卫生监督所李艳涛、李金璞、李伟、段志峰 会议议题:严查“两非...

篇一:卫生局计生局整合方案
卫生局协同计生局配合查办

徐水县雷霆行动领导小组

联席会议会议纪要

徐水县卫生局协同计生局配合查办“两非”工作会议纪要 时间:2014年7月8日9:30分

地址:徐水县卫生监督所二楼会议室

参会人员:卫生局李进永、连静;计生局贾秀芹、田素玉、甄英辉、卫生监督所李艳涛、李金璞、李伟、段志峰 会议议题:严查“两非”行为

会议强调,我县将落实打击非法行医“雷霆”行动,进一步查处“两非”行为,全面排查“两非”线索,重点从非法行医窝点、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等情况入手摸排线索,要求重点检查是否有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现场查看医疗机构是否有醒目的禁止“两非”警示标志,是否有违反规定配置B超开展胎儿性别鉴定、人流、引产手术和无证行医等行为,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对药店,重点检查了是否张贴“严禁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警示标志,是否有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行为,是否非法销售国家免费提供的避孕药具及药品是否过期等。对涉嫌犯罪的“两非”案件,采取强制措施。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实施计划要求,以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和计生服务的满意度为目标,通过开展“雷霆”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

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黑诊所”、“医托”等违法犯罪行为,促进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篇二:卫生局计生局整合方案
卫生和计划生育职责实施方案

中政发[ 2016 ]41号

关于印发《中鱼口乡卫生和计划生育职责

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根据省编办、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及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资源的实施意见》和全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现将《中鱼口乡卫生和计划生育职责整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卫生局计生局整合方案】

2016年7月14日 中鱼口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5年7月14日印发

(共印25份)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有关精神,整合卫生和计划生育职责,优化全乡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加快职能转变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创新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体制,为提高全乡人民健康水平,提升出生人口素质服好务。

二、基本原则

1、积极稳妥。既要积极推进优化整合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又要妥善处理各种复杂情况,确保卫生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加快推进。

2、强化公益。卫生和计划生育职责整合既要强化政府责任,又要突出公益性质,切实加大财政投入,为人民健康提供坚实保障。

3、依法行政。职责整合后,各单位应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健全网络,加强对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的综合监督,依法规范计划生育工作职责。

4、提高效能。通过整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效率提升,确保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综合执法等工作得到加强。

三、主要任务

(一)乡级

1、机构设置

我乡设立“中鱼口乡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作为乡人民政府的内设机构,乡卫生院设立“中鱼口乡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的设备设施、技术人员整合后并入乡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接受乡人民政府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双重领导。

2、工作职能

(1)乡卫计办职能:推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协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妇幼保健行政管理、避孕药具管理发放、计划生育宣传。

(2)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职能: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指导工作。

3、信息共享

(1)乡卫计办和卫生院相关信息平台信息共享;

(2)每月定期互相通报业务报表并保留存档。

4、工作互补

(1)乡卫计办和卫生院对村计划生育专干和乡村医生共同管理,并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

(2)乡卫计办负责公共卫生、妇幼保健工作的组织、宣传、协调工作;卫生院负责调动医疗卫生资源、承担业务咨询、提供技术服务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3)乡卫计办负责生育对象信息采集和汇总通报工作,

指导生育服务对象到指定的医疗机构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叶酸增补、产前筛查等预防出生缺陷防治服务,协助卫生院做好生育对象的妇幼保健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二)村级

在乡卫计办的领导和指导下,村计划生育专干和乡村医生共同做好本村的计划生育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实现信息共享。村卫生室和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同时保留,共享共用,有条件的合并共用。配齐计划生育组信息员(乡村医生纳入组信息员),落实好组指导员待遇,巩固基层工作网底。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鱼口乡卫生和计划生育职责整合领导小组:

组 长:陈淑清

副组长:周云华 卜瑞忠【卫生局计生局整合方案】

成 员:周志安 夏先锋 吴浩军 王 平 喻 灿 领导小组抓紧落实实施方案,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和舆论引导,确保在机构改革过程中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国有资产不流失。

2、加强督查指导。在卫生和计划生育职责整合过程中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既要统筹兼顾,又要分类指导。积极联系协调县编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职责整合工作顺利进行。

3、确保整合时间。整合工作在2016年7月30日前必须全部整合到位。

篇三:卫生局计生局整合方案
2016卫生局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关于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区实际,现制定区卫生局“三好一满意”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创先争优活动的各项要求,以“三好一满意”活动为平台,将“三好一满意”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和行风评议等活动紧密结合,组织引导区属卫生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行为,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着力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争创人民满意卫生,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组织领导

区卫生局成立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区属医疗机构成立本单位“三好一满意”活动领导小组。

三、活动范围

区属医疗卫生机构。

四、重点内容

(一)服务好

1、改进服务态度,改善群众看病就医感受。要继续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把用心、温馨、优质服务贯穿于医疗卫生服务的全过程。要创建“居民满意窗口”,改善窗口服务,努力做到服务态度良好,积极倡导服务文明用语,坚决杜绝服务忌语,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医务工作者要切实增强人文关怀意识,大力倡导人性化服务,处处体现人文关怀,努力提供温情的服务,提高服务技巧和效用。

2、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群众看病就医。要重点抓好收费、药房、门诊等窗口,从制订方便群众就医的业务流程、符合居民需求的工作制度入手,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设施,美化服务环境,方便居民就医,缩短病人等候时间。

3、实行公开透明服务,保障群众看病就医知情权。加强社区卫生信息化建设,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为群众提供科室布局、科室特色、全科团队服务时间、诊疗流程等医疗服务信息,方便居民就医选择。通过电子滚动屏定期公开医药费用信息,努力提高收费公开透明度,使居民看病就医明白消费。

4、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充分尊重和维护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对患者和家属关心的诊断、治疗、用药等问题要耐心地解释说明,多一些感情沟通,多一些人文关爱,尊重患者的想法,打消患者的顾虑,努力让患者获得身心的健康,真正做到尊重病人、关爱病人,为患者提供温馨、细心、爱心、耐心的服务。加强居民建档随访工作,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保证随访率大于90%。畅通投诉渠道,认真落实医疗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投诉,定期收集意见,及时改进。

5、重点加强急诊抢救等有关学科的人才队伍建设。

(二)质量好

1、认真抓好医疗质量安全各项制度落实,增强医疗质量安全责任意识。以医疗质量为核心,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和基础医疗质量管理,继续强化全科团队能力建设和医务人员“三基三严”培训,注重质量检查和考核,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和常规,狠抓医疗服务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切实在实际的工作中加以落实。

2、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推进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检查。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制度和处方点评、处方公示制度,坚持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加强对抗菌药物等药品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规范医生处方行为,促进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3、大力推行科室特色,促进医疗质量科学管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中心选择1-2个病种试行,积极稳妥把科室特色管理工作抓实、抓细、抓好,促进社区卫生服务的质量管理,进一步向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发展。

4、加强医疗技术和设备临床应用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安全和患者权益。医务人员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专业业务上,对技术精益求精,要“人人讲学习、个个比技能”,争当工作的排头兵。

(三)医德好

1、继续加大医德医风教育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深入开展职业道德和纪律法制教育,警示教育,培养和树立身边医德高尚、敬业奉献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专家坐诊、学科带头人等模范带头作用。

2、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医德制度规范。要继续认真抓好医德考评制度的落实,明确医、药、护、技各类从业人员行为规范,进一步细化工作考核标准,通过现场推进、监督检查等形式,促进对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3、坚决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案件,严肃行业纪律。要进一步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要在继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研究制定切实管用的制度办法和监管措施,深化长效机制建设。并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药品、耗材统计管理。

(四)群众满意

1、积极组织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以评促纠、注重整改,推进卫生纠风工作,及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群众满意”是医疗卫生行业最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们的最终目标,只有做到“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才能让群众满意。

2、落实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继续执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制度。同时还要针对群众在看病就医中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落实便民利民惠民措施,让群众能感受到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带来的实效,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价廉、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赢得群众理解和信任。

3、认真做好居民满意度调查,赢得居民满意。在活动中,要广泛组织开展居民满意度调查,能够真实全面反映居民意见和建议。调查对象要全面,不仅要包括门诊就诊的居民,而且还要包括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人员;形式要多样化,通过电话回访、现场调查、定期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关注居民感受,听取居民意见,重视调查结果,积极落实整改,切实促进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赢得居民满意。

五、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6月-7月初):宣传动员阶段。

开展宣传启动工作,让全体干部职工了解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目的,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参与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各级重视、全员参与的浓厚宣传氛围。

第二阶段(7月初-12月):组织实施阶段。

以实施教育为先导,以开展活动为载体,根据不同科室和专业特点,扎实推进。根据确定的工作目标和要求,按照“边查边评边纠”的原则,采用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明查暗访、个别专访、问卷调查、专题剖析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找出本单位存在的不正之风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和解决办法。

第三阶段(12月-2016年1月):总结阶段。

总结全年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向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学习,对工作开展不力的部门、科室予以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卫生局计生局整合方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科室和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健全领导责任制,要广泛动员,积极参与,形成合力。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中,纳入各科室部门目标绩效考核中,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狠抓落实。

(二)统筹安排,强化监督。要加强对活动的督导检查,保证活动扎实有效不走过场,工作中要搞好结合,要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各部门工作结合起来,合理规划,统筹安排。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医疗机构要通过广泛的宣传和思想发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大意义。加大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带头作用。

(四)贴近实际,务求实效。对评议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纠而复发”,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处理,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通过深化评议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卫生工作人员服务、管理水平,务求取得新的成效。

篇四:卫生局计生局整合方案
2015政府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第1篇:政府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确保全县各项目标任务及全省政府绩效管理试点任务圆满完成,按照我省《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冀办发〔20XX〕53号)、市《关于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石办字〔20XX〕7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为目标,以加快发展、提高效能为主线,深入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促进部门、单位改进作风、主动作为、注重实效,不断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成立我县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冯立业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钟亚辉同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建华同志任副组长,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编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法制办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绩效办),办公室主任由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刘贵锁同志兼任。绩效办承担日常工作。

三、绩效管理范围

实行政府绩效管理的对象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工作部门和事业单位共计48个。绩效管理对象分为承担日常工作和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两类。

(一)承担日常工作的绩效管理对象(39个)

1、乡、镇政府:南牛乡、新城铺镇、西平乐乡、新安镇、南楼乡、曲阳桥乡、北早现乡等7个乡镇。

2、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单位:县政府办、招商局、工信局、水务局、农牧局、畜牧水产中心、农机管理中心、林业局、商务局(粮食局)、农开办、市场办、供销总社、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宗教局)、人社局、财政局、社保局、医保中心、就业局、矿管办、文广新局、卫生局、计生局、统计局、公安局、司法局、环保局、审计局、食药监局、安监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等32个部门和单位。

(二)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的绩效管理对象(9个)

规划分局、国土分局、住建局、发改局、文管局、城管局、交通局、正定镇、城区街道办事处等9个单位。

四、绩效管理内容及指标设定

(一)对承担日常工作绩效管理对象考核指标的设定。

1、乡、镇政府考核目标的设定。指标设置为三级体系,一级指标为2项:经济发展、社会民生(二、三级指标详见附件1)。

2、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单位目标的设定。指标设置为三级体系,一级指标为3项:经济发展、业务工作、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二、三级指标详见附件2)。

(二)对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绩效管理对象考核指标的设定。

指标设置为三级体系,一级指标为1项:古城风貌恢复工作(二、三级指标详见附件3)。

五、绩效指标评估及分值

(一)对承担日常工作乡镇的指标评估。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评估,运用指标评估、领导评估两种方式进行。

1、指标评估(90分)。以量化下达的指标为标准值,达到及超过标准值的计满分,低于标准值的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计分。

2、领导评估(10分)。设定具体分值,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包该乡镇四机关领导对绩效管理单位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评估。

指标评估和领导评估分为中期评估(7月)和年终评估(次年1月)。权重均为50%。

(二)对承担日常工作部门和单位的指标评估。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评估,综合运用指标评估、公众评估、领导评估等方式进行。

1、指标评估(60分)。以量化下达的指标为标准值,达到及超过标准值的计满分,低于标准值的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计分。

2、公众评估(30分)。每个季度一评估,对不同满意度的调查结果划分档次,每个档次对应不同分值,将主观评价转化为量化得分。权重均为25%。

3、领导评估(10分)。设定具体分值,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县领导对绩效管理单位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评估。

指标评估和领导评估分为中期评估(7月)和年终评估(次年1月)。权重均为50%。

(三)对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绩效管理对象的指标评估。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评估,运用指标评估、领导评估两种方式进行。

1、指标评估(70分)。以量化下达的指标为标准值,达到及超过标准值的计满分,低于标准值的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计分。

2、领导评估(30分)。设定具体分值,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古城风貌恢复工作主管领导对部门完成工作情况进行打分评估。

指标评估和领导评估每月评估一次。

(四)评估加减分

1、加分。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市委、市政府,省委、省政府,或党中央、国务院表彰,或作为典型推广的,分别加2、3、4分;受到我市部门,我省部门或国务院部委表彰的,分别加1、2、3分;其它工作有突出贡献、社会公认度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给予加分的。各单位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加分项目以正式文件、证书等为依据,由被考核单位提供,经确认给予加分。

2、减分。因工作不力,受到省、市、县通报批评的,分别扣2、1、0.5分;因损害发展环境问题受到投诉举报并查实的扣0.5分;班子成员受到党政纪处分的,扣1分,受到行政问责的扣0.5分;各单位累计扣分不超过4分。

评估加减分适用于承担日常工作的乡镇、部门和单位。

六、评估结果汇总

(一)综合得分

1、承担日常工作的乡镇综合得分计算方法:综合得分=指标评估得分+领导评估得分+(加分)-(减分)。

2、承担日常工作的部门和单位综合得分计算方法:综合得分=指标评估得分+公众评估得分+领导评估得分+(加分)-(减分)。

3、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的部门综合得分计算方法:综合得分=指标评估得分+领导评估得分。

(二)评估档次

1、承担日常工作的绩效管理对象评估档次分为先进、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先进等次名额按被评估单位数的25%确定,先进等次的部门和单位综合评估得分必须在90分以上(含90分)、并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其中,7个乡、镇中评出2个绩效管理先进单位;32个日常工作绩效管理部门和单位中评出8个绩效管理先进单位。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的乡镇(街道办)和部门评估档次分为先进、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先进等次取3-5名,获得先进的单位综合得分必须在95分以上(含95分)、并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取消评先资格:(1)发生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出现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的;(3)班子成员发生腐败案件的。

2、综合得分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单位;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单位:(1)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的;(2)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经县绩效管理机构研究并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认定为不合格的。

(三)定期汇总

绩效管理的乡镇、部门和单位,每月将指标完成情况报县绩效办,县绩效办要及时整理汇总并上报。

七、评估结果运用

1、对于获得先进的乡镇、部门和单位,由县委、县政府给予表彰,同时奖励所在单位在编人员一个月工资,奖励资金由本单位自筹。对于承担重点工作获得先进单位的,在奖励一个月工资基础上,再另行奖励。对于不合格的单位,县委、县政府给予批评。

2、对于承担日常工作的乡镇、部门和单位的综合得分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且后三名的,县绩效办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抄送有关部门。

3、对严重失职、渎职并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人员,由县纪委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综合得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同时,绩效办向各单位反馈评估结果,并提出意见建议。各单位要根据评估结果,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改进工作。

4、评估结果抄送县考核办,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5、各单位对本单位人员评估结果要进行公示,并将结果报县绩效办和人社局。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增强主体责任。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必须加强领导,敢于创新,狠抓落实。实施政府绩效管理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和相关科室具体负责,确保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强化措施,提高管理水平。要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完善绩效管理制度,落实绩效责任,强化绩效意识,把绩效管理作为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落实到各内设机构和具体岗位,不断提高绩效管理水平。绩效管理单位要采用指纹考勤机等先进管理方式进一步严格上下班制度,要从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着手,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县行政效能中心要增加检查频率和力度,定期不定期加强对各单位、尤其是绩效管理单位的检查,一经发现,严厉问责。【卫生局计生局整合方案】

(三)狠抓落实,稳妥有序推进。绩效管理单位要认真学习绩效管理工作有关精神,抓紧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和考核指标,并于《实施方案》下发7个工作日内报县绩效办。要根据考核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绩效计划,明确要求、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和责任分工,使日常考评、阶段性评估、结果运用等各个环节有章可循。各数据采集责任单位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做好对各单位的指标考核,严格把关相关数据资料,确保数据的真实客观和及时准确。要加强宣传动员和教育培训,引导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树立绩效理念,努力营造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浓厚氛围。

第2篇:政府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XX〕173号)精神,全面做好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战略任务,以改善行政管理、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核心,积极探索开展政府绩效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构建科学的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和考评结果运用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倡行“新疆效率”和“新疆精神”,优化发展环境,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为把我县建设“五中心、两基地、一名城”,率先实现“三化”目标提供服务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兼收并蓄、改革创新,牵头抓总、分工负责,稳步推进、分步实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群众公认的原则;

(三)坚持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坚持奖优、治庸、罚劣;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持续改进工作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点的政府绩效管理基本框架,初步形成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构建政府整体绩效管理体系,积累绩效管理经验,推动政府行政效能提升,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四、绩效管理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和乡镇、县政府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所属科室、站所(队)及其在职公务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五、绩效管理内容

(一)完善绩效管理体系

1.完善“四级”绩效管理体系。“一级”绩效管理,即:县人民政府自我管理考核,由县人民政府制定副县长管理考核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二级”绩效管理,即:县人民政府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管理考核,其中,乡镇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由县督查室负责;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年度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由县监察局负责。“三级”绩效管理,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对其下属科室、局(二级局)、所、队、处、办管理考核,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分别研究制定本单位科室、局(二级局)、所、队、处、办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并抓好组织实施。“四级”绩效管理,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对本单位和下属单位干部的管理考核。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按照人事部门的要求,分别研究制定本单位干部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抓好组织实施。

2.完善专项绩效管理体系。专项绩效管理,即:对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和对口援疆项目建设单位绩效管理,由发改委制定专项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科学设置绩效管理的指标

1.“一级”绩效管理的指标。由县人民政府根据昌吉州人民政府绩效管理的要求确定。

2.“二级”绩效管理指标。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绩效管理的指标,包括:年度全局性重点工作指标(30%),即县委、县人民政府下达给本部门单位的重点工作,由被考评单位列出1-3项;年度目标任务指标(30%),由被考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具体列出1~6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指标(20%),主要包括依法行政、公共服务、机关效率、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指标,由县人民政府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绩效办)确定;公众评议(10%);专项绩效考核(10%)。

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管理指标包括:年度全局性重点工作(15%),根据县委、政府年度重点工作部署确定;经济发展指标(20%),主要包括农畜产品基地建设、高效节水和设施农业、科技兴农、产业化经营、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农牧民增收等方面指标;社会发展指标(15%),主要包括安居富民和定居兴牧、全民创业就业、信息化、城镇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等方面指标;公共管理服务指标(20%),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文化体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社会稳定等方面指标;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指标(10%),主要包括依法行政、机关效率、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指标;专项绩效考核(10%);公众评议(10%)。

3.“三级”绩效考核管理指标。“二级”单位在继承过去比较成熟绩效考核做法和经验的同时,参照以下考核内容,制定对“三级”的考核指标,也可根据实际细化和量化。主要包括年度全局性重点工作指标(35%),根据乡镇人民政府和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年度重点工作部署确定;年度目标任务指标(35%),由被考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具体列出1~6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指标(20%),主要包括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工作效率、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指标;公众评议(10%)。

4.“四级”绩效考核管理指标。“二级”单位根据人事部门要求参照以下内容设置“四级”考核指标,主要包括:综合性指标(20%),岗位目标任务指标(40%),作风效能建设指标(30%),公众评议(10%)。

5.专项绩效管理指标。主要包括:项目决策指标(5%),项目审批许可指标(5%),招投标指标(10%),工程施工管理指标(10%),工程质量监管指标(10%),安全生产监管指标(10%),项目资金监管指标(10%),项目审计监督指标(10%),廉政建设指标(10%),工程进度指标(10%),公众评议(10%)。

(三)规范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1.规范“四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得分=重点考核得分×90%+公众评议得分×10%-(查访核验扣分+投诉查处扣分)。考核管理办法包括:

(1)自查总结。“四级”绩效考核单位根据各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自评,形成书面自查自评报告,分别于7月10日和12月15日前报上一级绩效办。

(2)查访核验。县效能办制定乡镇、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查访核验工作方案,会同督查室、法制办等部门,不定期采取明察暗访、查阅资料、现场调查等方式对建立健全绩效管理运行机制、加强作风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行政办事效率、推行政务公开、办理效能投诉六个方面内容进行查访核验,并建立年度绩效台账。各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也要制定对下一级的查访核验工作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查访核验实行倒扣分,倒扣分不超过2分。

(3)集中考核。按照“四级”管理体系中的职责逐级进行集中考核。集中考核按照半年初评、年底总评要求进行,集中考核分值占考评总分90%,其中,半年初评占集中考核分值的30%,年终总评占集中考核分值的60%。集中考核中的数据采集由县统计局、财政局、发改委、建设局、教育局、环保局、国家统计局奇台调查队、人事局、地税局、卫生局、经贸委、科技局、计生委、综治办、文体局、安监局、信访局、法制办、法院、检察院、监察局、质监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工商局、农机局、畜牧局、水利局、民政局、残联等单位提供。

(4)公众评议。县统计局制定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绩效管理公众评议实施方案,协同县效能办和农调队于11月15日之前对乡镇、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绩效情况组织公众评议。乡镇评议对象为县四套班子领导、县乡镇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村“两委”正职、站所长、机关干部、各界群众代表。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的评议对象为县四套班子领导、州县人大代表、州县政协委员、县直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区州驻县单位主要领导、金融机构主要领导、县纠风评议员、效能建设监督员、企业法人代表、城区居民代表。主要评议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执行政策、履职状况、廉政建设、服务质量、政务公开等方面的情况。各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也要制定对下一级的绩效管理公众评议实施方案,并于11月15前组织实施。公众评议分值占考核总分的10%。

(5)投诉查处。县效能办制定效能投诉查处扣分办法,对基层和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各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也要制定效能投诉查处扣分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投诉查处实行倒扣分制,倒扣分不超过2分。投诉查处扣分办法由各级绩效办制定。

2.规范专项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得分=跟踪督查得分×80%+公众评议得分×10%+绩效考核得分×10%。考核管理办法包括:

(1)自查总结。项目牵头单位根据对口援疆工作绩效管理和重大项目(民生工程)绩效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自项目实施起,每月进行一次自查,形成书面自查自评报告,上报发改委。

(2)跟踪督查。发改委建立重大项目(民生项目)和对口援疆项目台账,明确投资项目、投资数量、时间节点、责任分工,会同有关部门每月对列入专项绩效考核管理台账的项目开展一次跟踪督查,形成督查通报,填写督办通知书,对项目绩效管理中存在问题进行跟踪督办,项目牵头单位要根据发改委督办通知书要求,建立整改台账,限期整改。跟踪督查分值占考核总分的80%。

(3)公众评议。20XX年由县绩效办会同发改委组织对口援疆指挥部和受益对象分别对项目牵头单位和已完成民生项目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20XX年起逐步扩大评议覆盖范围。公众评议分值占考核总分的10%。

(4)绩效审计。20XX年由审计局对已完成的民生项目进行绩效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20XX年起逐步扩大审计覆盖范围。绩效审计分值占考核总分的10%。

(四)科学确定绩效管理考评等次

1.“四级”绩效考核管理等次划分和计分方法。“四级”绩效管理考核等次分为对单位的考核等次和对干部的考核等次,其中,对单位的考核等次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对干部考核等次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对单位考核等次的确定,采用积分分段法,即:绩效管理考核得分达到总分90%(含90)以上单位为优秀,考核得分达到总分80—89%的单位为良好,考核得分达到总分70—79%的单位为合格,考核得分在总分70%(不含70)以下单位为不合格。“四级”考核在人事部门的指导下进行。

2.专项绩效考核管理等次划分和计分方法。专项绩效管理考核等次分为先进、良好、一般和差,考核等次的确定,采用积分分段法,即:绩效管理考核得分达到总分90%(含90)以上的单位为先进,考核得分达到总分80—90%的单位为良好,考核得分达到总分70—79%的单位为一般,考核得分在总分70%(不含70)以下的单位为差。专项绩效考核分值占乡镇、县政府所属部门、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绩效考核分值的10%。在专项考核等次中获得“优秀”的,按10%的分值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在专项考核等次中获得“良好”的,按8-9%的分值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在专项考核等次中获得“一般”的,按5-6%的分值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在专项考核等次中被考核为“差”的,不计分。

3、绩效考核管理等次的确定。对“一级”绩效考核等次由县人民政府根据各副县长分管口在绩效考核中等次确定。对“二级”绩效考核等次和专项绩效考核等次的确定,由县绩效办下设4个工作组分别在开展绩效考评的基础上,由绩效办牵头进行汇总形成考核结果,征求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意见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对“三级”、“四级”考核等次的确定,参照上述方式进行。

(五)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

1.“一级”考核结果运用。对政府分管副县长的考核依据其分管口在绩效考核中等次确定,其分关口在绩效考核中获得“优秀”和“良好”等次的,作为分管副县长年内评优评先依据,其分关口在绩效考核中获得“合格”等次及其以下的,年内不参加评优评先。

2.考核奖励。对考核为优秀和良好“二级”单位,由县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其中,对获得“优秀”等次的,对该“二级”单位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给予1个月基础工资绩效奖;对获得“良好”等次的,对该“二级”单位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给予半个月基础工资绩效奖;对获得“合格”等次及其以下的,不予奖励,并取消“不合格”“二级”单位主要领导年度评优评先资格。获得“优秀”、“良好”等次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的绩效奖励,奖金由各“二级”单位自筹。对“二级”单位绩效考核中评为“优秀”等次的干部,按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干部评优奖励办法进行奖励。“二级”单位可参照制定“三级”、“四级”奖励办法。

2.考核处罚。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并由主要领导在政府全体会议上做出书面检查,同时,取消行政“一把手”年度评优资格;连续两年被评为差的单位,对行政“一把手”提出组织处理意见,报县委研究,是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的,向其上一级提出组织处理意见。“二级”单位可参照制定“三级”、“四级”处罚办法。

3.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的运用。“四级”在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满意率达不到60%的单位,取消各级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评优资格,并责令整改。是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的,向其上一级提出处理意见。

4.对落实中央和区州县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力,以及决策失误、失职渎职、效能低下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予以问责,典型案件适时向社会公布。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均实行“一票否决”。

七、建立完善绩效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建立完善绩效过程管理机制。建立完善乡镇、部门单位和科室、站所自评机制,对应层层上报自评结果。对应建立完善“四级”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调控绩效管理,形成“四级联动”整体效应。建立完善部门、单位“三定”职能和机关干部岗位责任制,理清部门、单位职责。建立完善专项绩效考核管理检查和评估机制,强化对重大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

(二)完善绩效查访核验和考评方式。整合督查力量,统一协调管理各类考核评比,取消不必要的考核评比,避免重复考核、多头考核,减轻基层负担。完善督查方法,提高督查质量和效率。完善考评验收机制,提高考评结果的准确、公正和权威性。

(三)完善县政府领导联系乡镇、部门机制。建立县领导乡镇、部门绩效管理联系点,调研指导联系点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帮助联系点解决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提升联系点工作水平。

(四)完善责任追究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奇台县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加大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失职、渎职行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追究力度,确保绩效管理工作严肃性。

(五)完善机关行政效能机制。完善行政审批项目动态清理和监督检查机制,落实机关效能建设相关制度,建立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深化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机制,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水平。

(六)完善政府绩效外部监督评价机制

1.完善群众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加大效能投诉中心投诉电话宣传力度,设置效能投诉网页,完善效能投诉中心机制,及时办理和反馈结果,同时,加大效能投诉件查办力度,提高效能投诉件办理质量。

2.完善行政效能监督机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专家、企业代表、基层代表组成的行政效能监督员,确定行政效能监测点,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督察活动,参与行政效能建设民主评议等活动。

3.完善满意度测评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部门工作满意度测评。在门户网站上设立公众评议窗口,在审批窗口安装服务质量评价设备,及时接受服务对象的评议。

4.建立信息化监督平台。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公众监督评议网(含公众集中投诉平台)、政府绩效考评系统(含乡镇人民政府)、重大项目督查与考评系统、政府绩效管理网页、统计调查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公务员绩效考评系统等。

八、实施步骤

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夯实基础,启动试点(20XX年10月至年底)。制定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召开试点工作动员会,部署和安排试点工作,抓好宣传和培训工作,解决人员编制、办公场所和经费。分层制定2015年“四级”专项绩效管理考评办法和细则和专项绩效管理考评办法和细则。开展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对口援疆项目)效能监察,开展乡镇、部门和单位满意度调查。

(二)全面实施,抓好落实(20XX年)。全面落实绩效管理考评工作的配套措施,落实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六大举措,健全社会管理四项机制,完善绩效外部监督评价三项制度,建立六大信息化平台,提升绩效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开展“四级”绩效管理和专项绩效管理考评工作,运用好绩效考评结果。

(三)重点深入,创新机制(20XX年)。重点开展“绩效提升年活动”,主要目标和任务是规范绩效管理与考评工作,建立和完善绩效管理综合信息化平台,实行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开展部门绩效审计,并对工作成效进行评估。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推行绩效管理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区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有力抓手。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绩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这项工作作为促进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切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按照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的政府绩效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绩效办),县绩效办设在监察局,主任由常务副县长兼任,副主任由政府办公室主任、督查室主任、监察局局长、发改委主任、统计局局长兼任。绩效办下设重点工作督查考核组、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督查考核组、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督查考核组、公众评议工作组和三个指导组,工作组组长分别由绩效办副主任和相关部门领导兼任,分别负责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重点工作实施情况督查考核、机关效能建设情况查访核验、重点项目建设督查考核、公众评议工作组织实施。县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对各乡镇、部门单位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进行指导。县财政划拨专项经费,确保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绩效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确定专门人员专门负责本乡镇、部门和单位绩效管理日常工作,同时,各部门之间要通力协作,按照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县绩效办要会同宣传部制定周密的宣传方案,创新宣传模式,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的部署和要求,宣传做好试点工作及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也要通过组织学习、制作宣传板面等方式进行宣传。

(四)加大培训力度。县绩效办要尽快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对县绩效办、乡镇、部门单位绩效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至少确定3名绩效管理人员参加县绩效办组织的培训,确保本乡镇、部门单位至少有2-3名掌握政府绩效考核管理理论、工作方法的干部。县绩效办要会同公务员培训部门制定全县绩效管理培训计划,力争2年内初步建立一支覆盖全县的绩效管理专业人才队伍,更好地推动政府绩效管理工作。

(五)推进制度创新。要从全县发展和管理的实际出发,认真研究我县推进政府绩效管理的重大问题,逐步制定完善绩效管理的制度体系,确保绩效管理工作标准统一。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立足实际,勇于实践,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不断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六)发挥示范效应。分层建立绩效管理示范点,树立绩效管理的典型,适时召开绩效管理推进会,以点带面、推动整体,提升全县绩效管理的整体水平。

(七)认真总结经验。要紧密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认真研究推进政府绩效管理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边实践,边规范,边总结,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第3篇:政府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XX〕101号)精神,全面做好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以改善行政管理、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核心,积极探索开展政府绩效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构建科学的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和考评结果运用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倡行“一争天下无难事”的武乡精神,优化发展环境,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为我县率先转型跨越、实现脱贫翻番建设目标提供服务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兼收并蓄、改革创新,牵头抓总、分工负责,稳步推进、分步实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群众公认的原则;

(三)坚持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坚持奖优、治庸、罚劣;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持续改进工作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府绩效管理基本框架,初步形成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构建政府整体绩效管理体系,积累绩效管理经验,推动政府行政效能提升,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四、绩效管理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局、办,直属事业单位,条管单位和乡镇、县政府部门单位、条管单位所属科室、站所(队)及其在职公务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五、绩效管理内容

(一)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完善“四级”绩效管理体系。“一级”绩效管理,即:县人民政府自我管理考核,由县人民政府制定副县长管理考核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二级”绩效管理,即:县人民政府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条管单位管理考核,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由县考核办负责。“三级”绩效管理,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条管单位对其下属科室、局(二级局)、所、队、处、办管理考核,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条管单位分别研究制定本单位科室、局(二级局)、所、队、处、办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并抓好组织实施。“四级”绩效管理,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条管单位对本单位和下属单位干部职工的管理考核,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条管单位按照人事部门的要求,分别研究制定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抓好组织实施。

(二)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成立县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考核办、组织、发改、编办、人社、财政、审计、统计、法制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做到绩效管理工作机构统筹协调和各责任单位各负其责相结合,在建立绩效制度、确定绩效目标、加强过程管理与监督检查、采集绩效数据、运用绩效结果等方面形成合力,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强化绩效管理。根据工作目标和职能任务,制定年度绩效计划和考评指标体系,明确工作分工、进度安排、基本程序、标准规范等;加强节点控制和过程管理,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和核查,注重双向沟通,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推动工作改进;完善绩效考评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坚持内部考核评价与外部考核评价相结合,在本单位自评的基础上,邀请上级领导,组织考评职能部门、同级单位、管理相对人和服务对象进行评估评价,以适当形式引入群众评议,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评价监督,保证考评结果客观公正;在指标考核、民主测评、现场评价、公众评议、察访核验等传统考评形式的基础上,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方法特别是电子信息技术,建立健全绩效考评系统和信息平台,加强实绩分析、即时监控和民意调查,使考评工作更直观、更快捷、更科学;建立定期评估制度,按月、季度、半年评估检查工作进度、目标完成情况,及时沟通反馈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推动工作及时改进、持续改进;制定完善考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严肃执行考评纪律,考评过程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能公开的尽量公开,避免人为干扰和随意性,防止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

(四)整合考评资源。理顺综合考评与专项考核的关系,统一协调管理各类考核评比,在调查清理的基础上,制定各类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的管理办法,明确设置条件和基本要求,规范日常管理和年终集中检查考核行为,严格控制年终各类检查考核项目,避免重复考核、多头考核,努力减轻基层负担。

(五)综合运用考评结果。积极探索考评结果运用的渠道和手段,把考评结果作为评价政府部门及其领导班子工作实绩、公务员奖惩的重要依据,加大奖优治庸罚劣力度,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

五、实施步骤

(一)试点启动阶段(20XX年9月1日—9月15日)

为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武乡县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县领导组),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县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县监察局长,县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县直政府机关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同时建立绩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组织、协调县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建立和完善试点工作相关制度,制定并上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加大试点工作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9月16日—11月30日)

1.分解任务。由县领导组办公室、县联席会议办公室(两个办公室均设在县监察局效能室)根据试点工作目标任务,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和相关业务培训会议,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

2.项目实施。一是完善考评指标体系和相关制度,并由相关责任部门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提出结果运用规则,报县领导组审定后组织实施。二是结合20XX年度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目标绩效评估工作。

3.督查落实。县领导组办公室、县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实施计划,加强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建立例会制度,及时掌握情况,分析工作动态。对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协调、深入研究,及时提出解决对策;对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市监察局、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报,争取上级部门的指导和帮助。

(三)中期评估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3月31日)

2015年春节前后,将组织对工作整体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县领导组办公室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分析,及时报告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实际工作中暴露出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中期评估报告,及时调整工作方案,认真查找不足并落实整改。

(四)深化完善阶段(20XX年4月1日—10月30日)

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对照本方案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有计划、分步骤完善政府绩效管理指标,强化日常管理,加大考评结果运用力度,将相关试点内容全面运用到20XX年度各级各部门的综合考评中。

(五)评估总结阶段(20XX年11月1日—12月30日)

20XX年12月,县领导组办公室对全县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和总结,形成评估总结报告报市政府、市监察局和县领导组。同时,研究部署下一步政府绩效管理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行政府绩效管理,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是转变机关作风、加强政府勤政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对改善环境、促进发展、推动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意义重大。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立足我县实际,全面理解和把握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内容、方法、程序和要求,落实好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分类复杂,需要有效的制度保障、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各方面的支持配合。各乡镇区和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研究,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县领导组办公室、县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并加强与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监察局效能室)的联系沟通。县考核办主要负责目标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和绩效管理办法的制定、实施等日常工作。县领导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应工作。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渠道,宣传试点工作的做法和成效,为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创造良好环境。

(三)建章立制,强化保障。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的目标,在完善现有体制机制的同时,加强调查研究,逐步制定和完善绩效管理的规章制度,提高绩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要落实好试点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保障,对指标体系的研究、试点经验的总结推广、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和评优评先奖励等方面的经费投入给予重点保障。监察机关要坚持廉政勤政一起抓,特别是要加大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保障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四)认真总结,不断提高。推行政府绩效管理是一项开拓性工作,具有一定的挑战性。各乡镇区和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近年来目标责任制考核的经验、做法,做到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要积极吸纳专家意见和其他试点地区的先进经验,加强与上级单位的联系,争取指导和帮助;要积极探索完善具有武乡特色的政府绩效管理模式,使之有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发展战略.有利于便民、利民、造福人民群众,有利于提高政府履职能力、服务质量和绩效水平,有利于推进科学发展,促进全县转型跨越发展。

第4篇:政府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X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XXX同志关于“要加快实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和温家宝同志关于“推行行政问责制度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的要求,按照南平市确定我市为绩效管理工作联系点的部署,今年我市要在深化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现就我市政府及其部门绩效管理工作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篇五:卫生局计生局整合方案
2016免费孕前健康检查实施方案

为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要求,搭建了以区妇保所作为检查主阵地,区民政局、区人口计生局、街道、社区作为宣传发动的助手,促进了项目工作深入开展。

随着区婚姻登记处搬迁至万达金街后,每月孕检数从200对下降到每月孕检数只有40对左右。这样的进度不可能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了方便居民就近进行孕前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6年,建立城乡一体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体系,全面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0%以上。到“十二五”末,每一对计划怀孕夫妇都能享受到良好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二、目标人群

本区符合生育政策并计划怀孕的夫妇;流动人口中符合生育政策,在本区居住半年以上计划怀孕的夫妇。

对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夫妇,提供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三、服务机构

区妇幼保健所为全区指定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牵头指导机构,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区妇幼保健所的指导下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四、服务内容

向计划怀孕夫妇提供规范的病史询问和孕前医学检查,了解夫妇基本健康状况,筛查影响孕育的风险因素。孕前医学检查基本项目包括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9项、病毒筛查4项和影像学检查1项等内容。目标人自愿选择到区妇幼保健所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检查。

五、职责与分工

1、人口计生局。负责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开展人员培训,提供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资格确认,会同财政部门核定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服务项目和费用标准,确定目标人群并发放《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告知书》。利用人口计生系统的管理服务网络,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宣传活动,增强群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意识。指导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机构开展项目检查,核实检查人数。建立信息档案,及时汇总、上报检查人数,分析检查结果、妊娠结果等数据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2、卫生局。协同人口计生部门确定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医疗保健机构为区妇幼保健所及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导其开展各项工作,优化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流程,督促其认真填写《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技术服务记录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医学建议告知书》、《特殊优生咨询及健康指导》,并加强监督管理。定期向人口计生部门通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相关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3、区妇幼保健所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所负责培训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技术人员关于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全部流程,定期检查指导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各项工作。每月25日前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计当月参加孕检的人数上报区妇幼保健所,区妇幼保健所汇总后于每月30前报人口计生局,区妇幼保健所每月10号前向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检验质量检测指导中心和市人口计生委科技处报室内质控记录和质控图。

六、服务流程

目标人群凭《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告知书》,至区妇幼保健所或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享受免费孕检服务;针对有择时孕育计划的目标人群,根据自己孕育计划择时到所辖社区领取《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告知书》,并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至区妇幼保健或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享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七、信息收集和管理

区妇幼保健所和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技术人员负责填写《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情况登记表》、《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人数报表》,每月底上报区人口计生局,孕检(单检)350元/对、婚检孕检(合检)500元/每对的结算标准进行结算。每年底人口计生局与卫生局结算费用。

篇六:卫生局计生局整合方案
2015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范文

0a> 隆林各族自治县

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县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塑造隆林整体形象,确保2015年创建自治区级文明城市工作目标顺利完成,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发展第一要务,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紧密围绕隆林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打造隆林绿色山水城的目标,着眼于促进我县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面协调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在彰显优美的自然风光上下功夫,在提高城市文化品位上下功夫,在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上下功夫,在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上下功夫,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二、目标和任务

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的奋斗目标是:通过三年的努力,创建适宜人居的绿色山水城,各项工作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确定的标准和要求,力争于2015年跨进自治区文明城市的行列。

从现在起到2015年9月,从与创建关系密切的项目抓起,从老百姓关心的事情抓起,从薄弱的环节抓起,加大力度,集中攻坚,全面完成“一个中心、八大工程、四项整治”的创建任务,使隆林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指标均达到自治区级文明城市的标准和要求。

(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推进隆林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文明城市创建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真抓实干,做好“实”字文章,不摆花架子;要坚持群众路线,尊重群众意愿,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把解决关系城市形象、群众反映强烈和大多数群众不满意的问题,作为创建工作的突破口,整治、建设、教育、管理多管齐下,出实招,求长效,整治一个,巩固一个。

1、突出一个“治”字,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一是整治市容市貌,改善生活环境。以主要道路、闹市区、车站、城郊结合部、居民区为重点,着重对垃圾、摊贩(菜场)、乞讨算命、广告设置、店招门牌、车辆维修业、餐饮业、道路修理等方面的“脏乱差”问题进行整治。加大城市道路全天候保洁力度,不留卫生死角,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实行24小时保洁,保洁率达到90%以上。加强对流动摊贩的管理,使街容路貌整洁有序。制订《隆林各族自治县市容卫生管理守则》,规范市容卫生管理。进一步整治规范城区卫生秩序。广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大力推进垃圾袋装化。对城区垃圾场、公厕进行彻底清理,加大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早夜市饮食摊点的治理力度,避免脏、乱、差现象的反弹。加大对户外广告招牌匾、雨棚、遮阳伞的治理力度,集中清理和整治城区内的“牛皮癣”,成立《隆林各族自治县城市管理领导小组》,制定《隆林各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城市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城市管理的作用,建立联合执法的运作机制,全面提高城市的管理水平。

二是实施“畅通工程”,整顿交通秩序,优化交通环境。实行建管并举,集中整治的工作原则。开展交通秩序整顿,取缔无牌无证三轮车,重点整治机动车辆无证驾驶、驾乘摩托车不带头盔、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农用车货运车残疾车载客等违章行为。按照交通违章“八个一律”的处罚规定,加大对各类违章现象的处罚力度,不断提高全社会的交通安全意识。规范车辆和行人的交通行为。公安交警部门针对辖区交通状况,合理调配警力,加强上街、上路巡查,查违章,保畅通,努力解决重点路段、十字路口交通混乱、拥堵等突出问题。取缔道路上的摊点,还路于车,还路于民。重点整顿好交通主干道的治安秩序,杜绝公路“三乱”现象。以开展“文明行车、文明走路”宣传教育为主题,加强交通规则宣传,使居民遵守交通秩序行为规范养成率达80%以上。

2、体现一个“美”字,着力打造“绿色隆林”

一是搞好城市绿化美化。建设部门继续加大城市绿化工作力度,提高城市绿地、广场等环境设施的系统配套水平,着力营造绿树成荫、碧水环绕的良好人居环境。加快新州河(城区段)工程建设进程,确保新州河(城区段)两岸绿化改造顺利完工。同时,继续鼓励各单位抓好庭院绿化,采取见缝插绿、空中植绿等多种措施,提高绿化品位,提高绿化率,力争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三项指标达到A类测评标准。

二是加大城市环保工作力度。加大新州河环境治理,推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与排污许可证制度,使工业企业污染物做到全部达标排放。加强城区烟尘控制、污水处理、空气污染和噪声的监管力度。

三是大力开展生态文明村创建活动。在城郊和广大农村开展以推进“五改四建一覆盖”(即改水、改路、改厨、改厕、改圈,建沼汽池,建经济园,建农村小集镇,建标准化村级卫生室,实施广播电视覆盖工程),治理“五乱”(即柴草乱放、垃圾乱堆、粪便乱倒、污水乱泼、畜禽乱养)和狠刹“三风”(即打牌赌博、封建迷信、大操大办)为重点的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引导广大村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广大村民的生活质量和农村文明程度,加快推进农村小康进程。

(二)以实施素质工程建设为基础,全面提高市民的思想道德素质

⒈立足一个“管”字,提高科学执政能力

一是加强党政机关作风建设。设立政府部门集中办公的“一门式”服务大厅,政府部门办事程序做到公开、规范、高效。建立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保证县长服务热线畅通。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教育广大干部树立“勤政为民”的公仆意识,群众对党政机关及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达90%以上。

二是大力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活动,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重点行业部门进行视察,较好解决一些部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行政效能监察,促进行政工作规范化、法制化。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努力以一流的党风政风创造一流的发展环境,不断提高群众对党政机关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

⒉坚持一个“打”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以创“平安隆林”为抓手,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格落实维护稳定工作党政领导责任制和部门单位责任制,通过打防结合,压降各类案件的发生率。坚持打击各种社会丑恶现象,扫除黄赌毒,除黑打恶,有效遏制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确保一方平安。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与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是整治治安秩序。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深入开展基层“创安”活动。大力整治治安乱点,坚决扫除“黄毒赌”等社会丑恶现象。强化外来人口管理,强化收容遣送力度。将建成区年刑事案件上升幅度控制在全区平均数以内,建成区年“六类”重大刑事案件发案率控制在现住总人口数的2.3‰以内。

三是坚持“四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禁毒工作方针,狠抓禁种铲毒工作。

四是落实“打黑除恶”工作责任制,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原则,做到发现一起打掉一起,实现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少出,群众安全感达85%以上,保持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富民强县新跨越目标的实现。

⒊弘扬一个“诚”字,着力打造“诚信隆林”

一是以“共铸诚信隆林、营造发展环境”为主题,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形成社会对政府部门承诺的监督网络,大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促进政府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社会管理职能,全面提高党政机关依法行政、诚信服务水平。

二是整顿市场秩序,维护合法经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建立打击假冒伪劣长效机制。对影响人民生命健康的食品和药品进行专项整治,全面推行食品卫生准入制、行业等级认证制、食品卫生检查公示制,切实加强公共食品卫生监管。加大对城南市场、旧车站、新车站、央索街路口、百货公司门口一带、粮食局门口一带等占道经营的整治力度,对无证经营者进行清查,维护良好的经营秩序。大力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示范商场、示范个体户等活动,加强经营户的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倡导“诚实经营光荣,制假售假可耻,优质服务高尚”的文明新风。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清理整顿出版物市场,加强电子游戏机经营场所管理,取缔具有赌博、淫秽等内容的网吧,规范文化娱乐场所经营行为。

⒋强化一个“德”字,提高市民综合素质

一是加强全民性教育。要把围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高市民的综合素质,作为开展文明县城创建活动第一要务。要把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作为重要抓手,努力把公民思想道德教育覆盖到全体市民和外来流动人员,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开展民族精神的教育,增强全民的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进一步完善道德规范,着力从人的基本行为习惯抓起,引导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基本道德规范。广泛开展“共建美好家园、争做文明市民”活动,开展学习型先进单位、学习型家庭、学习型公民等形式的活动,构建全民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体系,形成人人是学习之人、时时是学习之机、处处是学习之所的社会制度和氛围,让终身学习、全员学习等理念,成为每个市民的内在要求和生活工作的迫切需要,促进市民道德素质的不断提高。

二是开展道德实践活动,提高市民思想道德素质。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思想道德教育网络,切实抓好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①在机关开展“文明机关”等创建活动;②在学校开展以“五爱”、“四有”为主题的思想品德教育活动。③在全县发放《隆林市民守则》等宣传品,开展“告别不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市民”活动。④在农村大力开展“讲文明礼貌、树文明新风”活动。⑤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社会公德和法制教育。⑥要以培养市民日常文明行为养成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文明行为规范。广泛宣传“二十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隆林各族自治县市民公约》以及各类公共场所秩序守则,采取多种形式,通过文明市民学校举办文明行为知识讲座、知识竞赛和文明行为知识图片展、现场观摩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市民从日常基本行为规范做起,从一件件小事做起,从身边的具体事情做起,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行为规范和道德操守,增强自律意识。以“开展思想道德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创建活动。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建立互敬互助的人际关系,营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新氛围。

三是采取多种形式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在完善各种群众文体活动阵地功能的同时,整合社区文体活动资源,拓宽群众文体活动空间。采取政府引导、社区主导、市场运作单位联办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健康向上的群众文体活动,全方位搭建群众文体活动平台,引导广大市民群众在参与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中自我教育、修身养性、提高素质,激发创造美好生活的热情。

四是开展百佳“文明”评比活动。即评选“十佳文明单位”、“十佳公务员”、“十佳医务工作者”、“十佳政法干警”、“十佳文明市民”、“十佳文明家庭”、“十佳文明窗口”、“十佳文明学生”、“十佳储蓄员”、“十佳师德标兵”等评选活动,鼓励人们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建设者,在家庭做一个好成员,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

四是成立“文明市民学校”。各社区、各学校、各级文明单位都要设立“文明市民学校”,并以文明市民学校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

三、工作安排

今明两年,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5年6月——8月):创建启动阶段。完成总体工作方案、各工作组具体工作方案的拟定、审批、印发工作。同时,将各项指标分解到各工作组及有关职能部门。

第二阶段,(2015年9月——2015年6月):创建落实阶段。各工作组及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测评指标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三阶段,(2015年7月——8月):自查验收阶段。县创建办对各工作组的工作完成情况逐一进行检查验收,并督促做好查漏补缺工作。

第四阶段,(2015年9月起):迎检准备阶段。制定接待方案,做好迎检的一切准备工作。

四、组织领导

1、成立创建领导小组

组 长:阙建林 自治县县委书记

罗绍英 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谢德强 自治县县委副书记

姚敦双 自治县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文深 自治县县委常委、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卫华 自治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周荣清 自治县县委常委、人装部部长

郭秀忠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吴金霞 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赵隆生 自治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周话洺 自治县计划局局长

杨光兴 自治县公安局局长

李廷东 自治县政府办主任

黄顺新 自治县人大办主任

张明东 自治县政协办主任

王翰庭 自治县县委办副主任

农世莉 自治县政府办副主任

黄文松 新州镇党委书记

杨兴德 自治县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杨金良 自治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宗利 自治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文明办 主任

韦世光 自治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岑汉局 自治县经贸局局长

陆启转 自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 科 自治县教科局局长

陶德强 自治县民政局局长

陆发平 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梁茂春 自治县建设局局长

李永光 自治县交通局局长

农 军 自治县文体局局长

熊德富 自治县卫生局局长

韦育生 自治县工商局局长

农文学 自治县林业局局长

陈隆英 自治县司法局局长

莫展荣 自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甘海威 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院长

李朝光 自治县统计局局长

廖保新 自治县物价局局长

陈 宁 自治县水利局局长

罗应文 自治县计生局局长

杨宗海 自治县环保局局长

赵元敏 自治县旅游局局长

农国松 自治县安监局局长

韦燮奕 自治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周腾福 自治县团县委副书记

黄秀红 自治县妇联主席

陈发标 自治县电信局局长

卢吉方 自治县广电局局长

石吉朝 自治县科协主席

徐维高 自治县残联主席

林立宽 自治县公路局局长

韦应德 自治县卫生局副局长、爱卫办主任

陆海平 自治县卫生局副局长、防疫站站长

自治县武装部政工科科长

聂 志 自治县武警中队指导员

宋上军 自治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杨振卫 自治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主任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文明办,办公室主任由王宗利同志兼任。

五、工作要求

1、广大市民是创建工作的主体,是创建工作的参与者与受益者,他们是否参与,直接影响整个创建的成效。因此,必须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发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新州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组织宣传发动,全方位宣传争创自治区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测评标准、对市民的具体要求以及我县开展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活动的工作进展、相关措施,努力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激励和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创建各项活动中来,真正使创建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城区主要街道的主要路段、场所要按照统一要求,精心设计制作适量的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公益广告或宣传标识牌。社区居委会的宣传栏要定期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县广播电视台等媒体要开辟专栏、专题,全面加大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的宣传力度。

2、强化目标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

县委、政府根据市文明委文件精神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把创建任务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各有关乡镇、各单位一定要按照方案要求,尽快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将创建责任指标进一步细化,逐项逐条分解,按测评标准落实到位,做到每一项任务都有人牵头,有人具体抓,有专人督查,有实际进展。要加强创建责任目标管理,按照“谁牵头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实行责任追究制。(责任单位:宣传部、文明办)

3、建立监督机制,强化督办检查

一是强化群众监督。设立创建自治区级文明城市市民投诉电话,认真受理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取信于民。(责任单位:信访办)

二是强化舆论监督。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对创建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工作不力、成效不大的,要进行曝光。(责任单位:广电局)

三是强化社会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进行明查暗访,推动创建工作更好地开展。发动离退休老同志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督导活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向广大市民广泛宣传我县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市民文明公约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对乱吐乱扔乱张贴,不遵守交通秩序,说脏话粗话等违背社会公德的不文明行为,通过告知、教育、劝阻、制止等方式进行督导,促进市民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公共环境,并对督导工作中发现的疑难问题,做耐心、细致的协调工作,促进问题的解决;各社区建立“文明劝导员”队伍,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和测评体系标准,引导市民除陋习讲文明,遵守社会公德,对不文明言行予以劝戒,带动大家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公共环境;各学校要成立“校园文明督查队”,对校园内发生的不文明行为及时制止,倡导和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有效阻止不文明行为。(责任单位:教科局、老干局、新州镇)

四是督查工作组对各部门各单位的督办检查,发现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人大、政协要组织视察组对创建责任单位进行视察,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责任单位:人大办、政协办)

4、组织实施“八大工程、四项整治”工作

八大工程:

(1)“三县一区文明大通道工程”。(责任单位:宣传部、林业局、公路局、建设局、沙梨乡、委乐乡、扁牙乡、新州镇)

(2)堤防护岸工程。(责任单位:水利局、建设局)

(3)治污系统工程。(责任单位:建设局)

(4)垃圾处理工程。(责任单位:建设局)

(5)城市道路网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建设局、公路局)

(6)建成区绿化工程。(责任单位:建设局)

(7)公厕建设工程 。(责任单位:建设局)

(8)旧房改造工程。(责任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建设局)

四大整治:

(1)整治交通秩序。(责任单位:公安局、交警队)

(2)整治市容市貌。(责任单位:建设局、工商局)

(3)整治治安秩序。(责任单位:政法委、公安局)

(4)整治违章建筑。(责任单位:建设局)

中国共产党隆林各族自治县委员会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 政 府

2015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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