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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进度计划

2016-08-28 10:06:21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铁路进度计划(共6篇)铁路站房工程施工进度安排施工进度安排一、计划开、竣工日期及总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09年1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09年10月30日。 总工期10个月。 二、施工进度计划安排 1、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原则建立健全安全质量工作体系,严格遵守各项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严把安全质量关,杜绝安全和质量事故的...

篇一:铁路进度计划
铁路站房工程施工进度安排

施工进度安排

一、计划开、竣工日期及总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09年1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09年10月30日。 总工期10个月。 二、施工进度计划安排 1、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原则

建立健全安全质量工作体系,严格遵守各项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严把安全质量关,杜绝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发生,加强材料管理、技术和施工工序管理,保证工程不停工、不返工、不窝工,以严格的安全质量促进施工进度。

根据站房的功能划分,确定施工区域,并根据各区域的层数、层高及平面尺寸大小,合理安排工期。

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开展流水作业,在不影响进度的情况下资源均衡利用,节约成本,发挥综合效益。

充分考虑站房及雨棚工程,装饰装修及水暖电安装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和衔接配合问题,细化工期节点,做到协调统一、同步实施,非关键线路合理安排插入时间,以不影响关键线路为目标,确保总工期目标的实现。

配备充足的劳力、机械、材料设备等资源,确保工期目标的实现。 2、总体工期安排 2.1 站房工期安排

1

2.2站区雨棚工期安排

2.3 市政工程工期安排 2

2.4 铁路生产房屋工期安排

2.5、安装工程进度计划安排

(1)机电安装工程预制工作开始。(3月~5月)

(2)施工人员进场进行施工准备及配合土建预留预埋。(3月~5月) (3)机电安装工程安装工作全面展开。(4月~8月) (4)各系统调试调试及联合调试结束。(8月) (5)竣工验收交付使用(9月) 三、影响本工程工期节点的主要因素

根据重大工程的施工经验,影响工期的因素主要有项目班子经验素质、工程资金情况、投入项目的机具劳动力数量、特殊天气、业主及总分包方的协调等(主要原因分析见下图)。施工中应从各方面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工期进度。

3

1.目标明确

职责分明

施工准备

施工手段 调度平衡 物资供应

信息系统

1.责 任 心

工时利用

劳动技能

协作配合 文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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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计出图时间及变更 4.水、电供应 5.土建、安装交叉配合 6.气 候 5

篇二:铁路进度计划
铁路分项工程进度指标表

2.2 主要分项工程进度指标 2.2.1 路基工程 2.2.1.1 地基加固处理

地基加固处理进度指标见表2.2.1。

表2.2.1 地基加固处理进度指标表

2.2.1.2 路基土石方

路基土石方进度指标见表2.2.2。

表2.2.2 路基土石方进度指标表

2.2.2 隧道工程 2.2.2.1 开挖进度指标 ⑴全断面法循环时间计算

全断面法循环时间计算见表2.2.3。

表2.2.3 全断面法施工循环时间计算表【铁路进度计划】

⑵ 台阶法循环时间计算

隧道台阶法循环时间计算见表2.2.4。

表2.2.4 台阶法施工循环时间计算表

⑶三台阶七步流水法循环时间计算

隧道三台阶七步流水法循环时间计算见表2.2.5。

表2.2.5 三台阶七步流水法施工循环时间计算表

⑷开挖进度指标综合分析

隧道施工中地质超前预报根据不同隧道地质情况拟采用TSP203超前预报、超前水平钻探、全断面地质素描等不同手段进行检测,将超前地质预报所用的时间纳入到隧道各级围岩开挖循环中,其开挖进度指标见表2.2.6。

表2.2.6 开挖进度指标表

2.2.2.2 衬砌施工进度指标 ⑴ 衬砌施工循环时间分析

拱、墙衬砌施工各工序作业循环时间见表2.2.7。仰拱超前施工,不占用施工时间。

表2.2.7 衬砌施工循环时间表

表2.2.7 衬砌施工循环时间表

⑵ 衬砌施工进度指标表

拱、墙衬砌施工进度指标见表2.2.8。

表2.2.8 衬砌进度指标表

2.2.3 桥梁工程 ⑴ 钻孔桩施工

本标段钻孔桩根据不同地质条件安排由回旋钻机、冲击钻机、旋挖钻机进行施工,平均桩长以30m计,各类钻机施工进度指标见表2.2.9、表2.2.10、表2.2.11。

表2.2.9回旋钻机钻孔灌注桩施工进度指标表

表2.2.10 冲击钻机钻孔灌注桩施工进度指标表

表2.2.11 旋挖钻机钻孔灌注桩施工进度指标表

⑵承台

承台施工进度指标见表2.2.12。

表2.2.12 承台分项作业进度指标

⑶墩身

实体墩施工进度指标见表2.2.13,30m以下空心墩施工进度指标见表2.2.14,30m以上墩翻模施工进度指标见表2.2.15。

表2.2.13 实体墩身分项作业进度指标表

表2.2.14 30m以下空心墩身分项作业进度指标表

篇三:铁路进度计划
2016铁路办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2016年,县铁路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确保铁路按期开通”为目标,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作风建设为指引,树服务形象,讲工作效率,发扬吃苦耐劳、全心全意为施工单位和沿线群众服务的精神,全年来征地拆迁和建设协调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铁路建设工程情况

2016年,铁路段已进入工程收尾阶段。桥梁工程特大桥9座、大桥1座、中桥2座,总计8413m;隧道8座总长7663.955m;路基工程3923.45m,全部完工,境内全线铺轨工程也于8月底全部结束。高压线触网及通信信号设备,配送电,基站建设工程,将于11月底全部结束并达到初验程度。

在脚下线路西侧的站房,建筑面积为3500平方米,站台雨棚建筑面积8100平方米,进站通道294平方米,主体工程全部结束,进入内外装修阶段。

铁路将于2016年12月16日完成静态验收,2016年1月15日开始联调联试,2016年6月开通试运营。

二、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切实做好路地矛盾化解和维护稳定工作。

铁路段建设已基本完工,各种因素的影响,及沿线群众对施工单位的信任感质疑,导致矛盾纠纷增多和复杂化、多样化,特别是涉及到群众利益的一些问题,解决起来难度很大,往往要做大量的解释、说服和疏导工作。今年到目前为止,县铁办共接待了来访群众118批次,共291人。处理涉铁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临时用地及复垦问题。临时用地在建设初期是根据施工设计需要进行的依规租用,也是沿线群众支持铁路建设工作的一种表现,在我县境内临时用地共860亩,而今年所有两年临时用地期均到期,面临有的续租、有的复垦,有的按计划征用,等不同处理结果,所以现在是沿线群众关心和关注度较高的一项工作,也是今年铁办的一项重点工作。今年共有10批次共32人来铁办反映,表示不愿续租,要求对占用土地进行征收,并且发生了多起群众阻路事件,县铁办工作人员先后20余次深入现场和村民家中进行调处,向他们宣传政策,同时也及时发现和纠正了一些私自和老百姓签订租地手续的事件,要求施工单位办理临时用地报批。为打消沿线群众顾虑,也是为了保证铁路在我县境内正常施工,县铁办于6月11日以旌铁办〔2016〕26号文件,下发了关于铁路建设临时用地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所有租期已满拟准备复垦的临时用地,包括弃土弃渣场,在未落实复垦及移交前,仍需办理临时用地续租手续,支付一年租地费用。并将通知内容在沿线各社区、各村张贴通告,有力地维护了沿线群众的利益。据统计,今年到期的临时用地已全部履行用地手续,续租租金已全部发放到位。

2.“三改”问题。铁办一向将三改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的出发点,在去年全面调查铁路沿线存在的“三改”(即改水、改路、改渠)点的基础上,设计用地面积88.68亩,现已完成40处。为葫芦岭隧道、柳山隧道、梅村隧道下方,4个村民组79户240余村民建设生活饮水工程3处,目前3处饮水工程已经完工,并通过水务局工程验收。协调施工单位和道路所在村达成书面道路维修协议2件,分别为柳溪村损毁1.7公里道路修复,争取资金60.4万元,版书乡南关村夹岩岭组道路路面硬化1.67公里,争取资金54万元。另外,对部分无法恢复水田耕作的田地采取水改旱,经沿线乡镇上报,铁办和施工单位现场踏勘,公司现场复核,申报水改旱130亩,争取水改旱补偿资金220余万元。

3.施工单位拖欠工资及材料款。接待农民工16批次65人,反映各施工分部拖欠农民工工资400余万元,接待来访人9批次14人,反映施工单位拖欠本地各行业商业款项1500余万元。10月底,部分物资供应商在中铁六局项目部围堵大门,甚至堵塞开发区至高铁站房的道路,影响我县站前广场及进站道路施工进度。为此,县铁路办专题汇报县政府,并组织施工单位和供应商4次召开协调会,协商寻求解决方法,最终双方达成分期付款的还款计划,并约定优先支付工人工资。目前,总体情况较为平稳。

4.其他矛盾纠纷及日常接访。炮损补偿工作已于今年全部结束,共补偿房屋炮损户280余户,发放炮损补偿资金105万余元,上半年经过协调股的工作人员凭着一股韧劲,不怕踏破鞋,磨破嘴的精神,带着对工作的执着,将版书乡南关村4户村民相对炮损严重户的工作做通,总共补偿款7万元已按协议赔付到位,拆除受炮损影响达到D类危房1栋,面积170余平方米。另外,调处铁路桥梁施工石子掉落砸毁出租车玻璃赔偿1起;调处施工造成人身意外伤害1起,家属获得赔偿金2万元;解决村民饮水问题1起,我办组织协调村民所在社区和施工方与之单独协商通过修建水管方法解决用水;调处北门社区高家旺摔伤赔偿1起,家属获得赔偿金6.8万元;还及时处理县信访局交办函8件,市政民互动县长信箱转办表1件。

5.征地拆迁及安置工作。

铁路建设至今,我县已永久征地856.2755亩,征地实际补偿金额2920.2449万元。今年完成了我县境内四电房屋、土地征用工作,完善了所有四电房屋用地征地资料,其中新增新桥牵引变电所30.0283亩,发放征地款85.72万元,保证了铁路四电建设的顺利进行。协助中铁六局下属各分部完成部分红线和三改用地的补征工作,其中红线征地15.0856亩,三改用地只补不征64.075亩,共发放征地款215万余元。确保土地征用款打卡发放,准确无误。

拆迁工作,红线内拆迁50户已全部拆迁完毕,红线内拆迁面积达8345.19平方米;敏感区内62户,现已完成52户,今年拆除10户共1495.36平方米,累计实际拆迁面积9967.26平方米;今年完成拆迁实际补偿金额1493.456万元。涉及的3个个案,小牛山萤石矿、南长岭公墓、观志拌合站,补偿款4734.14万元已协议补偿到位。9月份申报了1个探矿权个案(县一带银及多金属矿、萤石矿详查),京福客专公司会审同意列入个案,现已进入评估阶段。

为妥善安置拆迁户,根据县政府要求,严控零星自选地建房,积极向县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指挥部汇报沟通,结合拆迁户选择,在县城新东方小区安置拆迁户,现已选取安置房20套。

6.铁路安全保护区树木砍伐工作。根据京福客专公司10月28日铜陵会议要求,县铁路办11月10日启动组织实施对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20米以内,杨树及其他高于桥梁的树木砍伐工作,根据调查沿线共有10处树木需要砍伐,将于11月30日前完成砍伐工作,协调我县林业部门和沿线各乡镇,组织划定安全保护区,公开公告,并对20米安全保护区有关规定和要求沿线做宣传。

(二)铁路建设常规管理工作。

1.继续加强临时用地管理。

今年继续加强临时用地管理,范围增加临时用地的地上构筑物。随着施工的进展,在我县境内现有施工单位3家,7个分部,所以今年的临时用地管理,除了及时核对清查临时用地面积,主要清查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用地私下转租临时用地不报批的问题,特别是严禁施工单位私自与农户签订用地协议,若经查证私下协议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为杜绝私自用地和活动板房转让现象发生,县铁办于5月28日至5月31日,对中铁六局下属各分部的各类临时工棚及活动板房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的整治,在此过程中铁办工作人员对沿线各分部的各类临时工棚及活动板房进行了详细登记,并请中铁六局各分部予以确认使用情况,登记造册。同时,要求中铁六局下属各分部临建的工棚、板房等,如不再使用,应由各施工单位自行拆除,不得私下折抵债务或整体出售,并让各分部签订了承诺书。

通过上述管理,保证了县铁办一贯来的临时用地的有序性,也为铁路施工结束后的土地复垦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继续加强碎石管理。铁路隧道开挖产生的大量碎石,属于国家矿产资源,只允许用于本县范围内铁路建设工程,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碎石进行买卖和转运。今年以来,据群众多人多次举报和县铁路办实地调查,中铁六局项目部下属二分部,在笔架山隧道出口、金竹岭隧道出口及梅王尖隧道入口的弃渣碎石加工场,将加工的碎石对我县搅拌站和外地进行出售。县铁路办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六局项目部通知二分部停止违规行为,对弃渣场实施停电处理,令二分部做出整改。针对笔架山隧道弃渣场重新接电加工石子事宜,7月22日同蔡家桥镇政府、派出所,对二分部和石子加工方进行了约谈,要求将弃渣场清场,及时拆除临时板房和配电设施。

3.开展安全生产、防汛检查。牵头安监局对铁路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以隧道周边施工现场、弃土弃碴场防护、大型临时设施、生产生活驻地为重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现场指出,要求中铁六局整改到位。特别是汛期来临之际,为有效预防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县铁办牵头县水务局对铁路沿线的河道和弃土弃碴场进行防汛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两处隐患点,蔡家桥镇汤村大溪河特大桥桥墩占据河道,和柳山弃碴场堵塞梅村河河道,对河道采取清淤疏浚,对弃碴场挡土墙加固增高。通过检查,使施工单位提高了认识,增强了安全意识,通过对施工单位的督促整改,确保了铁路沿线群众安全度汛。

(三)开展临时用地复垦。铁路建设临时用地,是铁路施工单位因铁路建设需要,临时用于材料、机械堆放场地,搅拌站、制梁场、钢筋加工场、临时工棚、弃土弃渣用地、施工便道用地、生活驻地等,在县国土部门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并向农户支付租地费用的临时使用的土地,按照规定,临时用地租期一般不超过2年,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工期较长确实需要延长期限的,须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延期用地手续。我县涉及铁路建设的临时用地共860亩,随着铁路建设的完工,施工单位将按照规定承担土地复垦责任。为协调推进临时用地复垦工作,县铁路办经请示汇报县分管领导,于6月25日召开了铁路沿线弃渣场复垦座谈会,形成了复垦工作初步方案。7月29日上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同意了县铁路办提出的一点一册、一事一议、分类处理的复垦工作方案,并确定县铁路办具体负责笔架山、梅王尖和金竹岭隧道弃渣场现场弃土弃渣处置工作。县铁路办对上述共158.675亩弃渣场涉及的分户面积进行了核对确认,同物价局对弃渣初次定价,邀请拍卖公司对弃渣场拍卖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于10月29日下午进行了公开拍卖,由于一些原因结果流拍,现铁路办正在积极协调,准备二次拍卖工作。另外,在9月12日召开了铁路沿线临时用地复垦工作会议,对沿线村镇明确了复垦工作的原则,正式启动了临时用地复垦工作。

(四)积极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配合做好高铁站前广场和江村大道西延段建设。为保证高铁站前广场等配套工程与站房同步建成,县铁路办积极联系京福客专公司,多次与相关单位对接,通过召开高铁站房和地方配套工程对接会和现场踏勘,对站房和广场配套设计、给排水、站房业务用房位置进行设计对接,确保车站按期开通。

积极牵头组织铁路建设和地方建设范围分界线周围场地交接工作。同时,根据我县站前广场和江村大道西延道路施工进度,组织施工单位对各类板房和临时工棚进行拆除,对建筑垃圾和堆放物品进行清理,剩余的将根据铁路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处置。

协调省道S217改建工程和S217、S323连接线工程下穿铁路事宜。对我县计划改造的S217工程和S217、S323连接线工程,县铁路办积极与交运局沟通,及时将变更设计后的下穿铁路方案,函送京福客专公司,下一步将召开评审会,办理相关手续,为我县路网建设做好配合工作。

配合上海铁路局高铁客流市场调查分析工作。根据我县经济、企业发展状况,我县及周边旅游资源、年接待游客量,每年外出旅游人数、流向和来我县旅游人数、流向,在外工作人员、学生及外地来我县工作人数、流向等情况,撰写我县高铁客流市场调查分析报告,并根据调查分析工作会议精神,综合参会各部门的意见,形成了三上三下列车停靠的建议方案。

牵头协调地方和铁路建设红线排水衔接。鉴于铁路建设进入尾期,县铁路办对沿线铁路排水进行了调查,针对城区段的排水与我县经济开发区、小西门弃土场的排水衔接,于11月4日召开了专题协调会议,旌阳镇、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委及铁路施工单位参加了会议,对城区段的排水衔接进行了讨论,并现场查看了衔接点,下一步县铁路办将综合上述参会单位的意见,专题报告县政府,为政府决策做好参谋助手。

三、县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开展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根据省市县统一安排,县铁路办作为铁路沿线的“线长”单位,按照全县“三线四边”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和京福客专公司有关要求,今年以来,主要是对沿线红线及敏感区内的房屋进行拆除,清理绿化铁路与国省道相交的地方,以及清理河道和部分的乡村道路修复绿化。拆除房屋10户,清理绿化2处,一是版书乡境内高铁南关特大桥与省道S217交汇处,二是蔡家桥境内大溪河大桥与县道蔡大公路交汇处。清理河道3处,乡村道路修复4处。

圆满完成招商选资工作任务。在铁办主要负责人的带领下,铁办工作人员主动出击,加强交流,增强纳税人的信任感,做好纳税人和国税、地税的有效衔接,方便纳税人快捷缴纳税款。今年以来,共完成总部经济项目纳税107.1753万元,完满完成全年工作目标。

四、加强作风建设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解决“四风”问题为重点,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认真抓住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活动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很好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达到了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作风明显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的预期目标。

五、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县铁路办将着力完成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做好铁路建设服务工作,重点做好高铁开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运行红线设置,安全保护区的设置,敏感区房屋的清理,建设过程中遗留问题解决。

(二)继续督促铁路建设单位做好复垦(复绿)工作。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审批的土地复垦方案,对制梁场、拌合站、钢筋加工场、取弃土(碴)场、铺轨基地、材料堆放场、施工便道、生活营区等临时用地实施复垦(复绿),开展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完成县委县政府关于三线四边环境整治的目标。

(三)开展铁路护路联防,做好矛盾纠纷的处置工作,维护地方稳定。

(四)继续做好铁路建设和地方配套工程的衔接协调工作,并尽力争取京福客专公司的项目支持。

(五)做好准备迎接各类资料组卷移交及接受专项资金审计。

(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篇四:铁路进度计划
2016年铁路施工合同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6年月日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甲方):

单位名称: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单位名称: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及证书号: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A1031365010401

本工程由发包方经比选并经建设单位(乌铁局工程项目管理所)审核同意后,确定由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铁路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建设项目和工程名称:南疆线库尔勒至喀什段平交改立交工程(1)K984+144.85新建1-14M框架桥;(2)K1407+522.13新建1-3.68M框架桥;

1.2工程地点:南疆线库尔勒至喀什段

1.3承包范围:设计文件框架桥主体及附属工程。

【铁路进度计划】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2条工期

2.1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2016年

日开工。

2.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2016年

日竣工。

第3条合同价款

本工程合同价暂定为4060000元(大写:肆佰零陆万元整)。(待工程竣工后以建设单位批准的工程结算价款为准)【铁路进度计划】

第4条工程质量

4.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及铁道部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设计文件的要求组织施工。

4.2该建设工程项目执行铁道部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安全质量

监督按照《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细则〉的通知》(乌铁建[2016]453号)文件要求执行。

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4.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验收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经济支出。由于非乙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责任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4.4质量缺陷的经济责任

所称质量缺陷是指工程不符合国家或铁道部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中对质量的要求。

乙方对工程质量缺陷的返修的经济责任按下款执行。

4.5.1乙方未按国家或铁道部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要求施工,造成质量缺陷,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4.5.2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在施工之前,乙方应及时提出,如甲方及建设单位不改,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乙方发生的返修费用由甲方及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协调解决。

4.5.3因为乙方采购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质量缺陷,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5条设计文件

5.1甲方须在开工前进行必要的技术交底,向乙方提供3套的设计文件和图纸。

5.2乙方要求增加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份数,由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自负。

5.3乙方收到设计文件和图纸后,在2日内组织现场核对。

5.4非经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不能作为乙方施工依据。

5.5变更设计文件按本合同第16条办理。

第6条双方驻工地机构及代表

6.1建设单位代表姓名:袁珍

6.2甲方代表姓名:张毛成

6.3建设单位委托的驻工地监理单位名称:乌鲁木齐铁建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6.4乙方驻工地机构名称:南疆线库尔勒至喀什段平交改立交工程

(1)K984+144.85新建1-14M框架桥;(2)K1407+522.13新建1-3.68M框架桥项目部

乙方项目经理:金龙

乙方项目副经理:袁宪灿

乙方技术总负责:张劲松

6.5涉及营业线时,乙方施工各项目部必须配备满足需要的经考核合格的安全员、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并持证上岗。

第7条甲方工作

7.1派驻工地机构和代表,履行甲方职责;向乙方提供由建设单位办理的与该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负责因本工程施工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的协调工作及有关部门的交叉配合协调工作。

7.2按本合同约定,供应施工图及有关设计文件。组织乙方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7.3向乙方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7.4办理开工报告手续;审查乙方报送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既有线改造及过渡工程施工方案,并督促实施。

7.5负责办理本工程对建设单位的验工计价手续,及时将建设单位批准的本工程进度款拨付乙方。

7.6协助乙方维护合法权益,支持乙方正当行使权利。

7.7帮助及指导乙方解决施工生产及项目施工管理中的困难,为乙方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8条乙方工作

8.1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并在保修期内履行保修义务。

8.2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既有线改造及过渡工程的施工方案,报送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8.3根据甲方及建设单位的要求,按期报送年、季度施工计划,用款计划,找范文就来年、季、月工程统计报表,质量安全事故报表。于年末6天、季末5天、月末5天内报送工程形象进度及其他有关情况。

8.4按本合同约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检验、加工和管理。

8.5涉及既有线改建或过渡工程施工,例如"天窗修"、提报施工计划等,必须严格执行乌铁总[2016]426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的有关规定。承担施工安全的主体责任,必须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应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认真落实施工安全措施。

8.6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和交付使用。

8.7坚持文明施工,对每日的施工料具均要分类堆放,集中管理,防止机械和料具侵限现象的发生。对铁路线路旁和两线间的旧轨、旧枕、配件等路料,要做好清理、回收工作,对暂时不能回收的,要分类堆码整齐,并派专人看守。对暂时不能上道的新轨,要按规定码放、加固,并派人巡检。对线路旁的建筑施工垃圾要及时进行全面清理,确保线路安全和整洁美观。并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安全生产。

8.8按照规定提交竣工文件,参加竣工验收工作。

8.9及时向甲方提报验工计价资料。

8.10对已完工的工程和安装的设备,在验交前应负责保管,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

8.11对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规定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铁道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8.11.1本工程保修期自建设单位签认验收报告次日起年。保修金为合同承包总价的5.0%。保修期满后且无保修责任全额无息退还。

8.12严格执行和自觉服从乌鲁木齐铁路局关于安全监察的有关规定及安全监察大队的检查,与运输设备产权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同时执行投标时有关安全风险抵押金的规定。

8.13严格按建设单位制定的《施工安全信息汇报、反馈、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加强调度指挥信息管理的规定》文件要求。在营业线路上施工或进行影响营业线安全的施工,必须经铁路局或站段审核批准,按规定要求日期上报施工计划申请,铁路局审批的项目于施工开始前月的15日前上报甲方和建设单位施工技术部(工作站或项目部),提报的施工计划应包括:施工方案设计(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施工方案及验收安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及负责人、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及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施工安全协议书等基本内容;施工技术部(工作站或项目部)审核签字后,于20日前汇总上报至安调部,由安调部统一向运输处提出月度施工计划申请表。对施工中影响安全的重要信息和一般信息,按《施工安全信息汇报、反馈、考核管理办法》及时进行汇报、反馈。

8.14乙方在接到设计文件后,必须自觉的与监理方进行施工图现场核对及设计优化。并及时将结果上报甲方和建设单位。

第9条进度计划

9.1乙方在接到由建设单位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一个月内,向甲方和建设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年度施工进度计划,并于每一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提出下一季度工程进度计划。

9.2甲方代表应在收到乙方年度施工进度计划3天内,以书面形式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并通知乙方,逾期未批复,可视为同意乙方报告,乙方可据此组织施工。

9.3经甲方和建设单位同意的施工进度计划,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必须遵守。

9.4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进度滞后,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报甲方代表备案。

第10条延期开工

10.1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如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合同开工日期前7天,书面向甲方代表和建设单位提出延期开工理由和要求的报告。

10.2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答复。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予答复,可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

10.3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开工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10.4由于非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甲方应在合同开工日期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推迟开工日期,并对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给予适当补偿,并顺延工期。

第11条暂停施工

11.1在确有必要时甲方可书面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

11.2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

11.3乙方在接到甲方代表书面复工通知后,继续施工。

11.4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停工责任在乙方,乙方负违约责任,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同时工期不顺延。

第12条工期延误

12.1工期延误原因及责任

12.1.1不可抗力,非甲、乙方责任。

12.1.2施工图不能按规定日期提交,属甲方责任。

【铁路进度计划】

12.1.3重大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变化,属建设单位责任。

12.1.4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属造成事故责任方责任。

12.1.5主要材料、设备推迟到货,属采购方责任。

12.1.6建设资金不到位,属建设单位责任。

12.1.7年度计划调整,属建设单位责任。

12.1.8其它原因,依其性质确定责任方。

12.2

工期延误后果及处理

12.2.1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在情况发生后24小时内,就延误工程内容、原因及要求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2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未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应予以补偿。

12.2.2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2.2.3非甲、乙双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13条工期提前

根据工期安排,乙方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必须做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否则甲方将根据现场的工程实际进度情况,调整施工任务。

第14条工程质量检查

14.1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设立专职质检人员,负责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检查。

14.2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监察、检验,不合格的工程按要求返工或修改,并承担返工或修改的费用。

14.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返工或修改,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第15条隐蔽工程检查和签证

15.1在通知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检查前,乙方应严格进行自检。

15.2乙方自检合格后,按部、路局有关规定格式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证

及附件,于隐蔽前24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到现场进行检查,并在检查证上签字,方可继续施工。

检查不合格或检查证及附件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不予签证,待乙方改正后重新检查签证。

15.3如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到现场检查时,乙找范文就来方注明原因,即可继续施工。监理工程师事后如有疑问,认为确需再行检查,可以提出重新检查,如检查结果合格,其检查返工费用由监理单位负责,否则由乙方负责。乙方同时将检查结果书面报甲方和建设单位备案,如乙方未报甲方和建设单位备案,建设单位有权进行重新检查,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隐蔽工程检查通知后,不按时到现场,对危及安全的工点,乙方有权视现场情况予以隐蔽,其后果由监理单位承担。乙方同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甲方及建设单位备案,如乙方未报甲方及建设单位备案,建设单位有权进行重新检查,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15.4乙方未按规定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检查,需重做检查及返工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15.5与设计资料差异较大的隐蔽工程,乙方在通知监理工程师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参加检查、签证。乙方同时将检查、签证结果书面报甲方及建设单位备案,如乙方未报甲方及建设单位备案,甲方有权进行重新检查,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15.6乙方应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旁站监理、随时抽查和重点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检查条件。

15.7在既有的铁路运输设备区域或地方设备(通信设施、电力设施等)区域内施工时,乙方必须提前7天与设备产权管理单位联系,签订设备保护协议,设立防护区域,树立防护标志并派出防护员到现场负责防护工作,同时报甲方及建设单位备案。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16条变更设计

变更设计的分类、程序、分工及费用处理,按《乌鲁木齐铁路局变更设计管理办法》(乌铁建[2016]517号)办理。

16.1Ι类变更设计经原批准单位批准后,甲方应在收到建设单位文件后3天内向乙方发出变更设计文件。

16.2Ⅱ类变更设计经建设单位审定后,甲方应在收到建设单位文件后3天内向乙方发出变更设计通知单。

16.3Ⅲ类变更设计经建设单位审定后,甲方应在收到建设单位文件后,立即向乙方发出变更设计通知单。

16.4建设单位以"变更设计通知单"决定的Ⅰ、Ⅱ、Ⅲ类变更设计,乙方必须实施。

16.5Ⅰ、Ⅱ、Ⅲ类变更设计按照批准权限批准后,按批准的增减费用调整合同价款。

第17条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

除在合同中明确的由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设备和必须经过招投标确定的材料设备外,其余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自行采购。凡由建设单位供应和经过招标选定的材料设备,乙方均不得再向供应方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

第18条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

所有物资,扣除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外,其余的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主要设备及材料必须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供应商。所有材料设备必须满足设计和规范的要求,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报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和取样,并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进行实验,合格后方准进场。所有材料设备必须具有产品说明书、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三包证书和材料实验报告。

第19条合同价款调整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9.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损失;

19.2国家计划有重大调整;

19.3铁道部发文批准调整的有关费用;

19.4已正式批准的Ⅰ、Ⅱ、Ⅲ类变更设计;

19.5按招标文件和本合同确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原则,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19.6本合同执行期内的铁道部发布的有关造价调整文件。

19.7任何施工方法的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减,一律不予调整。

19.8凡未经甲方及建设单位同意,乙方自行采购的高于预算价格的设备、材料,其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20条工程预付款

【铁路进度计划】

本工程按照施工合同生效后7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5.0%为预付工程备料款,即1015000元(大写:壹佰零壹万伍仟元整)。本工程预付款在计价付款到合同价的50%时一次性扣回。

第21条验工计价

验工计价依据工程进度,按照月度估验、季度、年度验工计价及末次验工清算分阶段办理。

21.1月估验工程款: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并根据当年投资计划(扣除列入当年计划的设备)及施工组织设计安排.提出季度用款计划,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甲方。

21.2季度验工计价:乙方按当季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分章节编制季度验工计价表,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后,于规定的时间内报甲方,作为季度结算的依据。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21.3年度验工计价:乙方按当年投资计划内完成的实际工作量,编制年度验工计价表,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后,于规定的时间内报甲方,作为年度结算的依据。

21.4末次验工计价:建设项目竣工时,由乙方编制末次验工计价表,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后,于规定的时间内报甲方,作为竣工清算的依据。

21.5具体的验工计价执行乌鲁木齐铁路局现行的工程计价管理办法。

21.6材料(不含国外贷款采购材料)差价按铁道部公布的价差系数计价。

21.7其他项目和费用,按工程比例或双方约定计价。

第22条工程款支付

22.1月估验预支工程款,于次月5日前拨付。

22.2季度验工计价工程款,于下一季度10日前拨付。

22.3年度验工计价工程款,于次年元月31日前拨付。

22.4末次验工计价工程款,乙方在具备末次验工条件5天内,将《工程末验结算清单》报送甲方和建设单位,甲方在建设单位批准后5天内办清结算手续,拨清合同价款95%工程款。余款5%为工程保修金。

22.6为了加强建设资金管理,确保建设资金的使用安全,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工期,做到专款专用,要求乙方必须在建设单位方指定的银行开立建设资金帐户,印鉴章为项目经理章。并由建设单位对建安营业税及附加统一实行代扣代缴。

第23条竣工验收

23.1本工程的竣工验收按铁道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交接暂行办法》组织进行。

23.2竣工验收交接依据:

23.2.1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经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

23.2.2国家和铁道部批准的有关本工程建设的文件;

23.2.3设计时采用的规程、规范(维修规则不作为验收依据);

23.2.4铁道部规定的铁路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3.3竣工验收中甲方的工作:

23.3.1认真审查乙方提出的竣工验收申请。

23.3.2确认工程达到竣工验收交接程度时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竣工验收的报告,请求组织初验。

23.3.3受项目主管部门指定主持现场初验,并负责写出初验报告。

【铁路进度计划】

23.3.4督促检查乙方按期完成初验中提出的未完工程或工程质量有问题需要整治的工程。

23.3.5组织乙方及有关单位在正式验收15天前编制好全部竣工文件。

23.3.6按验收委员会的安排参加正式验收工作:

23.4竣工验收中乙方的工作:

23.4.1本工程已按设计配套完成,并具备运输条件,在提出验收报告前,乙方应按设计文件及验标进行全面自检、自验。

23.4.2自检、自验合格后,提出申请竣工验收报告,说明本工程完成情况、验收准备情况,以及申请办理竣工验收的具体日期等报甲方。

23.4.3本工程正式验收15天前,乙方应编制好包括正式竣工图、有关规定的图表、已完工程数量报告、已完工程技术资料、地亩资料等的竣工文件一式3份。

23.4.4增建二线及既有线改建项目的竣工验收,乙方应在正式验收交接前7天向甲方提供开办运营所需的技术文件。

23.4.5按验收委员会的安排参加竣工验收工作。

第24条竣工决算

24.1竣工决算由建设单位统一组织并负责编制。乙方应按甲方和建设单位的要求认真、及时向甲方和建设单位提供竣工决算所需要的有关资料。

24.2竣工决算按照铁道部现行的《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和交付使用资产编制办法》的规定执行,在工程正式验收后3个月内完成,并报有关部门。

24.3本工程竣工结算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16]369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25条工程分包

按照铁道部的要求,本建设工程项目严禁以任何形式转包,未经建设单允许不得分包本建设工程项目。若发生,建设单位将终止该部分工程合同。对乙方的施工项目转包、分包、转让等行为,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并通报各有关部门。

第26条环境保护

在完成本工程施工过程中:

26.1乙方在施工中取土、弃土、排污等须按设计文件和甲方与当地环保部门签订的有关协议和要求进行处理。

如有变更,乙方应先通知甲方和建设单位。甲方应在3日内答复,甲方逾期未予答复,视为同意,乙方即可进行施工。乙方如未通知甲方变更而自行施工,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6.2乙方应在施工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一旦发生,其后果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27条文物保护

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采取有效

防护措施,并尽快通知甲方和建设单位。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找范文就来立即与有关管理部门协商处理意见,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延误工期时,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补救措施。

第28条合理化建议

乙方对设计或原材料串换提出合理化建议,应向甲方和建设单位申报并抄送设计和监理单位,由建设组织有关单位研究,按批准权限进行审批。经批准采纳的合理化建议节约的投资,按铁道部现行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第29条安全施工

29.1在施工中,乙方应遵循国家和铁道部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重视施工现场作业安全,制定安全措施,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

严格执行乌鲁木齐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乌铁总[2016]426号)文件及补充规定的要求,与有关运输生产部门签订有关的施工安全协议书,并报发包人备查。

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行车安全和旅客人身安全。

确保施工过程中施工安全,防止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行车及旅客列车险性及以上责任事故。

29.2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须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检察机关,并通知甲方代表和建设单位,甲方代表应按规定向上级安全、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所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29.3为了保护工程、保障施工人员、群众和行车及运输生产安全,乙方必须设置明显的照明、防护和警告标志,必要时指派专人看守。对于营业线施工地段要正确设置作业标志。标志要正确、齐全、明显、位置准确。

29.4在施工中,遇有动力设备、高压电线路、地下管道、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物体等情况,需要特殊防护时,乙方必须按设计要求,采取可靠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设计未考虑,在施工中又必须采取防护措施时,一般情况下乙方须报甲方和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遇有危及安全的特殊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相机处置,事后24小时内必须向甲方和建设单位补办批准手续。

29.5甲方应对乙方的施工技术安全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29.6因乙方责任造成行车事故、人身伤亡及各类损失完全由乙方负责。

第30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通报受害情况,甲方、建设单位和监理、设计单位应及时赴施工现场进行处理。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的条件。乙方在3天内向甲方和建设单位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费用。如灾害继续发生,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按下列原则处理:

30.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建设单位承担。

30.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0.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负责。

30.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由甲、乙双方另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第31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31.1由于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

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承担保管费用,并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的条件。

由于工程停建或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编制损失补偿费用计划,报送甲方和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审核后报铁道部批准,按批准金额拨付乙方。

31.2如甲方须由乙方继续承担缓建工程的维护,双方应另行签订协议。

第32条违约

32.1.1甲方的违约责任

32.1.1.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的.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额0%的违约金。

32.1.1.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

32.1.1.3因甲方责任而造成工程延期的,合同工期顺延。

32.1.1.4因甲方责任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2.1.2乙方的违约责任

32.1.2.1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竣工,应当承担逾期竣工的责任,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2.1.2.2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返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影响工期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2.1.2.3因乙方责任而导致工程不能继续施工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2.2违约处理

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提出终止或解除合同,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21天通知对方。

当合同中止或解除时.乙方应在42天内保护好施工现场。因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工程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如因一方违约而未能履行合同的,违约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33条索赔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时,乙方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33.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33.2索赔事件发生后3天内,向甲方发出书面索赔要求;

33.3甲方在接到索赔方要求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21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成立。

第34条争议解决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双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解决。

经调解达不成协议时,可以采取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双方约定按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解决。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为向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

第35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正式验交后,甲方按竣工结算将费用支付完毕即告终止。

第36条补充协议

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本标段的工程施工合同为本合同的基础。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经双方确认的电报、会议纪要、图表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37条合同附件目录

本合同附件目录见附表。

第38条合同份数

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副本10份,甲方4份,乙方6份。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建行铁道支行

号:

号:65001615200050001780

合同签订日期:2016年月日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已将部分合同条件直接列入,未列入条件部分规定如下:

1.词语解释

1.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1.2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符合工程承包资质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1.3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驻工地代表人。

1.4乙方项目经理: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驻工地项目承包责任人。

1.5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建设找范文就来单位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进行的监理。

1.6总监理工程师: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本工程项目监理总负责人。

1.7设计单位:铁道部指定的或者甲方委托的具有相应资格的本建设项目的设计单位。

1.8工程质量监督站:铁道部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或其授权的下属工程质量监督站。

1.9工程:协议条款约定的具体的永久工程。

1.10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11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12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13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工期天数应包括星期日和法定假日在内的总日历天数。

1.14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15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16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工程项目施工场地。

1.17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并加盖有效印鉴或签字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通知、任命书、委托书、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1.18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1.19变更设计:自设计单位交付施工图至工程竣工验收交接期间对原设计的变更。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2.1协议条款;

2.2合同条件;

2.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的纪要、协议;

2.4招标承包工程中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2.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2.6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先由监理工程师做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照解决争议的方式加以解决。

3.合同文件的适用法律和使用标准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部门规章。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铁道部颁发的标准、规范。

铁道部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以使用国家和建工行业标准、规范。

4.双方一般责任

4.1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4.1.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的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4.1.2甲方代表的通知由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项目经理,乙方项目经理同意并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日期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口头通知,并在48小时内给子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通知应予执行。

乙方认为甲方代表通知不合理,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通知或继续执行原通知的决定,以书面形式再通知乙方。

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通知,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通知,乙方应予执行。因通知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1.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文件、图纸及资料,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可向甲方代表提出迟误的后果。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4.2乙方项目经理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4.2.1乙方的要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经甲方代表同意并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4.2.2乙方项目经理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力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书面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5.对《协议条款》中有关条款的其他合同条件为:

5.1第1条工程概况

5.1.1建设项目系指铁道部批复的技术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的建设项目名称。

工程名称系指乙方承担的建设项目中的某段或一项工程的名称。

5.1.2工程地点系指工程所在县(含)以上行政区域。

5.1.3承包范围系指承包地段的起止里程、规模或专业分类项目。

5.1.4承包方式系指双方约定的,甲方对乙方包工包料或包工不包料、概算总包及单价承包等。

5.2第5条设计文件

5.2.1在开工前甲方若不能将设计图纸全部提供,应在合同补充协议中写明分期分批,按站前、站后或专业分别列出可提供的设计图纸,以满足乙方施工要求。

5.2.2甲方对设计文件和图纸有保密要求的,应在本条写明要求的内容,保密费用由甲方承担。

5.3第7条7.9"申请项目开工报告"按《国家计委关于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开工条件的规定》(计建设[1997]352号)办理。

5.4第11条11.1"在确有必要时甲方可书面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中"确有必要"系指:

5.4.1在合同中另有规定的;

5.4.2由于乙方某种失误或违约导致的,或乙方应对其负责的必要的找范文就来暂停施工;

5.4.3由于施工现场气候条件恶劣导致的必要停工;

5.4.4为了本工程的合理施工或为了本工程及任何部分的安全所需的停工;

5.4.5计划调整。

5.5第12条12.1工期延误原因及责任中:

5.5.不可抗力是指因突发战争、军事征地、动乱、罢工、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特大的风、雨、雪、洪水、泥石流、地震、雷击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5.5.2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是指依据《铁路建设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暂行规定》(铁[1996]13号)划分的四个等级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5.6第14条工程质量检查中:

5.6.1质量保证体系:乙方为了实现合同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建立的质量管理组织结构、制度和措施等。

5.6.2工程质量:在国家和铁道部现行的有关规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以及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5.6.3不合格工程:既包括不符合设计标准要求、不符合国家或铁道部的枝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的工程,也包括低于协议条款中约定的质量等级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

5.7第15条隐蔽工程检查和签证中:

5.7.1隐蔽工程系指一项工程主体结构中必不可少的,竣工后无法观察检查的,需被复、掩盖的分部、分项工程。

5.7.2本条"甲方代表"系指甲方监察工程师或甲方派驻工地的技术负责人。

5.7.3重点工程系指拉按(80)铁基字665号《关于试行<铁路基本建设工程开工报告审批办法>的通知》中规定的重点工程,或甲方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的重点工程。

5.8第17条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

5.8.1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的工程项目可不使用本条款的规定;

5.8.2承包方式采用包工不包料的工程项目,以及铁路通信信号等专业材料设备,甲方须自行采购的,应使用本条款规定。

5.9第21条验工计价

5.9.1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实际工程量报告,甲方代表在接到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简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乙方。若不通知,甲方计量结果无效。

5.9.2乙方应为甲方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甲方自行计量有效。

5.9.3甲方代表刘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10第22条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的支付应按铁道部和建设银行的规定,双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协商研究,明确工程款支付的时间、金额和支付的方法等。

5.11第23条竣工验收

依据国家计委计建设[1990]1215号文《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和铁道部(84)铁鉴字第180号《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交接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5.11第23条竣工决算

国家组织验收的大中型项目,在工程正式找范文就来验收后,竣工决算在6个月内完成并报铁道部计划、财务、建设司,鉴定中心及使用单位。其他建设项目,在工程正式验收后,竣工决算应在3至6个月内完成,并报铁道部财务司、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及使用单位。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篇五:铁路进度计划
2016工程项目劳务合同样本

7

第一部分协议书

劳务使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提供方:

甲方在高速公路合同段工程项目TRANBBS施工,经过对乙方资格审查,同意将部分劳务工程的劳务作业委托给乙方,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双方本着平等诚信、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于2016年月在签定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1、劳物作业概况

1.1工作名称及范围:合同段及工程全部工作内容。完成满足设文件(图纸、变更)、TRANBBS技术规范等全部工作内容并通过业主、监理工程师的验收。

1.2地点:八合同段

1.3期限:甲方要求工期自2016年月日起至2016年月日止,完成工程附表1《劳务合同一览表》中的全部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如施工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则按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TRANBBS设计调整。

2、劳务人员

乙方根据工程实际需要组织劳务人员、机械设备进场,且附表2《管理人员表》、附表3《技术工人数量表》、中所有管理人员、劳务人员、机械设备需要在2016年月日前全部进场。

3、工作内容及单价

3.1工作内容:基坑开挖、基底换填碾压、回填土;工程用材料小搬运、半成品钢筋的绑扎、焊接、运输(钢筋加工场到施工现场)及预埋件加工;模板的安装和拆除;运至现场的成品混凝土的拌和及成品混凝土的养护完成整个通道工程所有工序。

3.2单价:含除成品混凝土(运至现场)和半成品钢筋及预埋件(预制厂内);费用以外的完成此项工程所有人工费、机械费用。单价不含税金。

3.3计算劳务费用的工作量是实际完成、并经本合同约定的家访有关人员前人的并经监理验收合格工作量。

4、质量要求

4.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及有关技术资料进行施工作业。

4.2乙方的劳务成果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工程优良率92%。

4.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加强自检,配足配齐质量检查人员,每道工序自检合格后报甲方工地代表检查,甲方工地代表检查合格并按规定的表格填报工程质量检查证,经甲方工程质量工程师及业主质量工程师联合检查通过并工程质量检查证上签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甲方将不予计量支付,并可以质量得不到保证为由单方面解除合同,另寻其他合作伙伴。

4.4乙方的劳务成果质量不合格的,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验收标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直接公费以及由于返工造成的甲方工期延误、材料损失、机械费用等方面损失。

5、工程进度

甲方上月末下达本月份的工程进度计划,进度计划以形象进度和目标产值为双控控制目标,并实行计划任务月度滚动。

5.1如乙方为完成甲方下发的月进度计划的80%,则甲方将给予书面警告则其整改。

5.2如乙方连续两个月无法完成甲方下发的月进度计划任务的80%,甲方可以将其工程任务进行分割,其分割标准如下:

5.2.1分割任务不少于乙方剩余工程的50%,分割任务部分的单价为在相应项目的合同单价基础上上浮20%,由此所增加的费用由甲方从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支付。

5.2.2如果任务经分割后,乙方仍无法完成剩余甲方下发的月工程进度计划任务的80%,则甲方终止乙方在本合同段的承包,在不免除乙方的任何任务责任的前提下,由甲方另外雇佣指定施工单位完成该工程,其工程单价按照上述5.2.1规定的单价标准执行。任务分割时原则上按连续段落分割。

5.2.3乙方一个月内无法完成甲方下发的月进度计划任务的50%,甲方将清退乙方,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在不免除乙方的任何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将剩余工程交由甲方指定另一施工单位完成。

6、双方工地代表

6.1甲方授权的工地代表:职务:

6.2甲方授权的工地技术主管:

职务:

6.3乙方授权的工地代表:职务:

6.4乙方授权的工地技术:职务:

7、合同词语解释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件》中分别赋予他们的定义相同。

8、合同生效及终止

本合同双方约定:合同双方签字并盖印章后生效,到法定和合同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10、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如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向北京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1、合同附件

附表1《劳务费用一览表》、附表2《管理人员表》、附表3《技术工人数量表》、附表4《甲方提供机械费用一览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7

篇六:铁路进度计划
2015雨季安全施工方案

方案一:雨季安全施工方案

一、雨期安全防护措施

1、确保信息畅通。搞好施工企业的信息化管理,信息化是末来企业科学管理的重要部分,由于秋季施工暴风雨等恶劣天气的不确定性和突发性,对破坏程度难以进行预测,需要加强对气象信息的控制管理,及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加强防范。

2、防护的全面性。施工现场涉及面较广,包括各部分现场和临时设施的安全防护以及全部人员的安全,因此在制定安全措施时一定要全面细致周到,不可因事小而不为,以留有隐患,带来损失。

3、科学组织施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充分考虑雨期施工的特点,将不宜在雨季施工的工程提前或延后安排,根据天气合理搞好室内外作业安排,风雨天气尽量安排在室内施工作业,搞好工序穿插,提高工效和施工速度,遇到较大的暴风雨天气应停止施工。

4、快速反应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应急准备,在雨期施工时,各种防护措施要进一步加固,对脚手架、物料提升机和人货两用电梯以及仓库、防护棚、临时设施等采取有效的加强措施。确保抢险救灾物资人员到位,发生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二、雨季施工准备措施

(1)根据施工平面图、排水总平面图,利用自然地形确定排水方向,按规定坡度挖好排水沟,确保排水畅通无阻。

(2)雨季施工现场临近高地,应在高地边挖好排水沟,处理好危石防止发生滑坡、塌方等灾害。

(3)保证道路畅通,路面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硬化或加铺沙砾、炉渣或其它材料,并按要求加高起拱。

(4)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防护。对材料库全面定期检查,及时维修,四周排水良好,墙基坚固,不漏雨渗水,钢材等材料存放采取相应的防雨措施,确保材料的质量安全。

(5)严格按防汛要求设置连续、畅通的排水设施和应急物资,如水泵及相关的器材、塑料布、油毡等材料。

三、各重点分项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1、土方工程和基础工程。

土方工程和基础工程受雨水影响较大,如不采取有关防范措施,将可能对施工安全及建筑物质量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在雨期施工时注意以下几点:

(1)雨期开挖基槽(坑)或管沟时,应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度或设置支撑。施工时应加强对边坡和支撑的检查控制;对于已开挖好的基槽(坑)或管沟要设置支撑;正在开挖的以放缓边破为主辅以支撑;雨水影响较大时停止施工。

(2)防止边坡被雨水冲塌,可在边坡上加钉钢丝网片,并抹上50cm细石混凝土;也可用塑料布遮盖边坡;

(3)雨期施工的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片的分期完成,雨量大时,应停止大面积的土方施工;基础挖到标高后,及时验收并浇筑混凝土垫层;如被雨水浸泡后的基础,应做必要的挖方回填等恢复基础承载力的工作;重要的或特殊工程应在雨期前完成任务。

(4)为防止基坑浸泡,开挖时要在基坑内作好排水沟、集水井并组织必要的排水力量;位于底下的池子和地下室,施工时应考虑周到。如预先考虑不周,浇捣后,遇有大雨时,往往会造成地下室和池子上浮的事故;

(5)对雨前回填的土方,应及时进行碾压并使其表面形成一定的坡度,以便雨水能自动排出;

(6)对于堆积在施工现场的土方,应在四周做好防止雨水冲刷的措施。如在周围放置条石以阻止土方被雨水冲刷至开挖好的基槽(坑)或管沟内,或者埋没已完工的一些基础构筑。

基础施工完毕,应抓紧进行基坑四周回填工作。停止人工降水(排水)时,应验算箱形基础抗浮稳定性、地下水对基础的浮力。抗浮稳定系数不应小于1.2。以防止出现基础上浮或者倾斜的重大事故。如抗浮稳定系数不能满足要求时,应继续抽水,直到施工上部结构荷载加上满足抗浮稳定系数要求时为止。当遇大雨,水泵不能及时有效的降低积水高度时,应迅速将积水灌加到箱形基础之内,以增加基础的抗浮能力。

2、砌体工程:

砌体的整体稳定性多取于砂浆等粘合剂以及砌体材料的含水量,这两项都会在雨期施工时受到较大影响。因此在此段时期施工应掌握以下几个要点:

(1)雨季施工不宜使用过湿的砖石,以避免砂浆流失,影响砌体质量,砖在雨期必须集中堆放,不宜浇水。砌墙时要求干湿砖块合理搭配。砖湿度较大时不可上墙。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m;

(2)遇大雨必须停工,墙顶盖一层干砖,避免大雨冲刷灰浆。大雨过后受雨水冲刷过的新砌墙体应翻砌最上面的两皮砖;

(3)稳定性较差的窗间墙、独立砖柱,应加设临时支撑或及时浇筑圈梁,以增加墙体稳定性;

(4)砌体施工时,内外墙要尽量同时砌筑,并注意转角及丁字墙间的连接要同时跟上。遇台风时,应在与风向相反的方向加临时支撑,以保护墙体的稳定性;

(5)砌体砂浆的拌和量不宜过多,应以能满足砌筑需要为宜。拌好的砂浆要注意防止雨水的冲刷;

(6)雨后继续施工,须复核已完工砌体的垂直度和标高;并检查砌体灰缝,对于受雨水冲刷严重的地方必须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方案二:雨季安全施工方案

进入五月份以来,由于雨量增大,对施工沿线的路基、路面、方渠排水、机械设备和施工用电等构成很大的不安全因素。为保证本项目在雨季安全施工,特定如下方案:

一、概况

目前我项目部主要施工的是水泥搅拌桩,对搅拌桩机在雨季施工中要防雷击、防触电;紧接着下步将施工方渠,对流水涵渠存在建筑垃圾过多、导致水位升高的现象应及时清理,保持水泥畅通,减少污染与阻水现象。

二、安全措施

1、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日常工作由主管施工生产的项目副经理具体负责,督促各项安全措施在雨季施工的落实。安质部长每周组织相关部门对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尤其要以雨季施工的防汛、防雷、防塌方等为重点,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在整改后进行复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抓好本工程雨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4、雨季施工特别是大暴雨施工期间,应安排人员对整个工地排水系统进行巡查,保持现场无积水现象,发现排水不畅或阻水现象,立即派人进行清理,防止发生洪水冲毁建筑物、淹没农田等事故。

5、雨季施工时应对各项施工物资、机具设备及各施工作业点做好防雨措施,尤其是带电施工的作业点,还要做好防触电措施。

6、因工期处在雷雨季节,搅拌桩机的作业面广、施工人员多,如有雷暴雨时,应立即断电,机上人员应马上撤离桩机,不得进行施工。特别是雨量大的情况,施工现场所有电缆线必须架离地面,不得浸泡水中,防止漏电,配电箱架设距离地面不得少于1.2米,必须要配有防雨措施。

7、涵渠施工时应对开挖好的基坑做好支护,防止发生塌方事故,并做好基坑排水,防止坑内积水。

8、地面拖动电缆应有明显标志,横过道路的临时电缆应挖沟处理,不得随意摆放。

以上雨季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在施工中要落实到每个施工人员和每台机械设备,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实现本工程安全目标。

方案三:雨季安全施工方案

1、工程概况:

1.1本工程位于青岛市洛阳路以南,台柳路以西,开平路以北,建设单位为………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由青岛………有限公司监理,青岛………集团有限公司承包施工。本工程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工期180天。本工程为砖混结构,总建筑面积21305㎡。

1.2青岛市属华北温带沿海湿润气候,受黄海调节影响,历年均气温12.3℃;春夏多东南风,秋冬多西北风,年平均降雨量711.20MM,近百年最大降雨量1272.7MM,最小降雨量是247.7MM,多集中在6-9月份。

1.3本工程施工跨雨季(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因此为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使雨季对施工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必须制定雨季施工方案。

2、强宣传教育,全面落实防汛责任制

2.1项目部采取各种形式对全体职工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部门下发的有关防汛工作意见及措施,强化职工的防汛抗洪意识。做到警钟长鸣,长备不懈,并进行责任分工制。做到责任到人,各负其责。

3、健全防汛组织,做好防汛物资准备

3.1成立防汛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调度项目部的防汛物资、机具及抢险队伍,全面检查各级人员的雨期施工措施的落实和问题的整改。

3.2落实抢险队伍,物资、机具和车辆,备足备齐各种防汛物料,3、落实抢险队伍,物资、机具和车辆,备足备齐各种防汛物料,做好保管工作,做到遇到险情即能立即投入使用。

3.3建立防汛昼夜值班制度,如遇强热带风暴、台风,领导小组成员做到到岗指挥调度。

4、做好汛前检查和防汛施工准备工作

4.1各级防汛值班人员做到认真负责、坚守岗位,派专人收听天气预报。接到汛情和上级防汛部门的预报,要立即向领导汇报和向下传达,并采取措施。

4.2对施工现场安全及其它临建进行全面的认真检查,排除隐患。保证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对排水设施要检查清淤,确保排水通畅。

4.3对施工现场的围墙进行检查加固,围墙边1m内禁止堆放大宗砂石等材料。防止围墙倒塌伤人,造成事故。

4.4施工现场应做好排水措施,确保汛期排水通畅,现场的材料、半成品、构件等堆放应根据场地情况布置,防止砂石等材料流失,损坏构件和半成品。

4.5对基坑开挖进行严格控制,放坡合理,排水顺畅,必要之处做基坑支护,防止塌方。

4.6对施工场地内的变配电设施、机、电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整修,现场的塔吊、井架、脚手架等要检查、维修、加固,对可能出现松软的地锚、基座,要立即进行加固修理,防止倒塌下陷事故。

4.7成立防汛领导小组,组织好抢险队伍,并配备足够的防汛器材,机具设备和车辆,如有险情要顾全大局,服从调度,服从上级防汛办公室的统一指挥。

4.8加强对工地的治保小组、防火小组加强领导工作和指导工作,要求在汛期加强值班力量和夜间巡逻次数,防止因雨季疏于防范发生案件。

4.9加强天气预报的收听和联系工作。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保证每天收听天气预报。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合理安排雨期施工计划,做好雨期施工前的材料储备,在进度计划上应做好晴外雨内的施工计划。

4.10加强完善巡回检查制度,定人定期进行认真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出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修整。

4.11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证伙房卫生、饮用水洁净,搞好宿舍和施工现场卫生,防止中暑、中毒和疾病的发生。

5、主要分部工程雨期施工措施

5.1基坑开挖

对坑内的积水、渗水、雨水采取以下排水方式:各楼座基坑清理完后,离建筑物外墙周边50cm处砌240厚挡水墙并抹防水砂浆2cm,设集水坑4个,800×800×800,安装4台φ75-φ100的潜水泵,实行专人抽水看守,必要时设置碎石盲沟,保持水位低于基底表面5cm。

5.2砼工程

5.2.1提前准备足够的雨期施工用品,如雨衣、塑料布等防止砼施工中突然出现的雷雨天气。

5.2.2冒雨施工时,砼在运输浇筑过程中,要妥善覆盖,防止增大用水量影响强度,浇筑完的砼应覆盖。

5.2.3浇筑大面积砼时,应事先考虑施工缝的留置,并向操作班组交代清楚,以便在施工中遇大雨临时间断施工,雨后再继续施工。

6、安全措施

6.1为了做好雨期施工的安全生产,项目部做到提前向职工进行雨期施工安全常识教育,发动和依靠群众,做好安全生产。

6.1.1冒雨施工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雨具。

6.1.2施工人员上下施工层应设盘道,栏杆要牢固,应拉网封严,踏步设防滑条。

6.1.3雷雨天不宜在室外施工,大雨时应切断电源,防止雷击。

6.1.4高层建筑设避雷设施,塔吊及井架应检查接地电阻,雷雨天停止使用。

6.1.5雨期施工期间应经常检查塔吊,井架,地锚及架下地基,如有松动及时加固。大风大雨时应做专项检查。

6.1.6机械设备的电线线路开关要加强检查维修,做好绝缘防雨设施,配电箱及开关箱应防雨防潮,电器设备必须保护接零,使用电焊机要在二级配电箱内设置漏电自动开关装置,以确保雨期施工安全用电。

方案四:雨季安全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贵阳市环城高速公路南环线九合同段起点位于贵阳市花溪区摆门乡许家大坡,顺接第8合同段终点,桩号为K27+830,路线先后在K28+259设置1-174米钢管拱桥跨越花溪水库后到达天河潭景区路线经犁木寨、老花街,在K29+785处设置4-50米T型桥梁横跨花溪水库支流后到达摆拢,在K30+101.1处设置3-35米T型梁桥跨越U型沟后路线右转,在K31+003处下穿花溪至竹笼公路后到达本合同段终点K31+300,全长3.47公里。

本合同段施工区属于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具冬暖夏凉、温和湿润、雨量充沛、冬无严寒、夏无酷暑的特点。区内年平均气温为15℃,最高气温在7月,最低气温在1月。年平均降雨量1190mm左右,降雨量年分配极不均匀,多集中在4~10月,无霜期270~290天/年,气候灾害主要为:干旱、暴雨、绵雨及冰雹。

二、编制依据

1、组织机构成员综合意见。

2、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三、安全领导组织机构:

组长:陆健

副组长:苏成、姜建国、阎春勇、唐贤明

成员:张奇、漆有东、罗昌桂、姬脉桥、朱云、何飞、陈林、王小青、骆勇、梁中泉、魏新春、冉嵘、苟雪波、杨勋涛、姜飞、先忠军

四、安全施工措施

(一)土石方工程

1、深基坑、挖孔桩等部位施工受雨水影响较大各作业队在雨季施工期间,要派专人进行监控,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并报项目部。雨前基坑上部多余的弃土应及时清理,减轻坡顶压力,雨后应及时对坑槽边坡和护壁支撑结构进行检查,若发现有异常松动、裂纹情况等,必须立即采取支撑或加固措施,深基坑5米以上必须要有设计计算。基坑的临边防护、安全边坡、坑壁支护、坑壁荷载等都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要求,以防雨水浸湿边坡土壤,造成塌方。

2、雨季中开槽的工程,槽底应预留20cm~30cm的余土不挖,待打钎、验槽后再清底,并随即打上垫层。基坑四周应留排水沟或盲管,疏通原有排水泄洪系统,并配足够的抽水泵,必要时,隔30米左右应预留一个集水井。集水井要设挡土设施,以防淤塞,装好水泵,接通电源,搭好机棚,派专人昼夜值班。

3、基坑周围地面应设置不低于20cm专砌挡水墙,并抹水泥砂浆,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内,基坑坡道应采取防滑措施,便于车辆人员上下。

4、土石方回填尽量避免雨季施工,必须回填时,要严格控制土料含水率,过湿的土料应予晾晒;当天进行铺设和夯实,雨天集水要及时抽出,浸泡的部分晾晒后重新进行夯实。

5、桩基施工时,钻孔机的基底土方要加石灰碾压,随钻孔下钢筋笼;当日钻孔当日灌完混凝土;做大孔径灌注桩时,应搭雨棚,在孔桩的四周应设挡土埂或其他材料减小锁口。对深基坑,土方边坡、挡土墙及周围的房屋、围墙、道路、管道、要及时清运坡顶、边坡余土、减轻坡顶压力,防止排水沟堵塞,准备好排水机具;派专人对基坑支护、边坡、挡墙进行定期监测,若发现有变形、位移、开裂等异常情况,要及时会同相关部门采取措施。

6、各工区在爆炸物品的管理和使用中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施工单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建立健全验收、领发、检查、退回、看守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保证爆炸物品不发生被盗、被抢、丢失、失火、滥发、误发等和领发、领用不符等现象。在爆炸物品的领、退运输途中必须由单位正式职工押运,炸药、雷管不得同车运输。在使用环节中,必须如实地填写“火工品使用追踪卡”。每班未使用完的火工品必须立即退回库房,严禁将炸药、雷管存放在工地或带回宿舍。为保证消防安全,严禁(职)民工在工棚内烧电炉、电饭煲、液化气等。

7、路基爆破作业之前应加强超前地质报告工作。每个工作循环都进行断面地质描述。在边坡土石方开挖钻孔时详细观察炮眼钻进速度变化,钻孔吐渣有无异常现象,对前方地质情况和岩石坚硬程度做出相对准确的判断,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法,以便有效的指导施工作业。

8、做好边坡支护,合理掌握开挖进尺,各作业队要根据岩石情况,合理调整开挖循环进尺和爆破用药量,减小对边坡危岩的震动,以免边坡岩石大面积垮塌。

9、各类起重机械要注意经常检查防雷接地是否安全有效,塔机不准积水,并且设排水设施,轨道式起重机每天作业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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