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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农民工法律活动总结

2016-08-30 10:27:14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计生农民工法律活动总结(共6篇)计生“三评”活动总结锦绣街道办事处开展计划生育“三评”活动总结为加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行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根据柳北区人口计生局《关于...

欢迎来到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栏目,本文为大家带来《计生农民工法律活动总结》,希望能帮助到你。

篇一:计生农民工法律活动总结
计生“三评”活动总结

锦绣街道办事处开展计划生育“三评”活动总结

为加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行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根据柳北区人口计生局《关于在柳北区人口计生系统继续开展“三评”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办事处在本辖区内开展了“请居民和流动人口评计生”和“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 和“下评上”活动(以下简称“三评”活动)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广泛宣传

为贯彻落实柳北区“三评”活动精神,我办事处于8月3日召开计生会议,抓好领导,认真落实,并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切实加强对“评议”活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精心组织实施,防止走过场,确保“评议”活动有效促进村级人口计生系统作风建设。二是要进一步强化舆论宣传和社会宣传力度,大力推进以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为重点的政务公开、居务公开、事务公开,办好公开栏。为将文件精神更广泛深入到农民兄弟姐妹、居民和流动人口中去,发动农民兄弟姐妹、居民和流动人口积极参与评议活动,锦绣办事处计生协会在辖区内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宣教橱窗等形式广泛开展了宣传活动。通过广泛宣传在全辖区内营造了农民兄弟姐妹、居民和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扎实推进,确保实效

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全辖区计生专干和协会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建筑工地、商业网点,与计划生育服务对象、流动人口农民工交流,现场发放问卷,解答有关问题。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即坚持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提高工作人员能力建设相结合、与发挥协会民主参与和监督作用相结合、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相结合、使“三评”活动开展的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计生农民工法律活动总结】

三、认真梳理,落实整改

本辖区计生人员对问卷进行认真汇总分析,严格按照柳北区人口计生局文件要求,组织力量对居民兄弟姐妹和流动人口农民工提出的意见或建议,逐条进行梳理。通过梳理,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还不够热情,在优质服务上群众感到还不够满意;流动人口管理服务还不够等两个方面。针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整改如下工作:

1、认真开展好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服务。对已婚育龄妇女实行上门服务,已婚育龄妇女凭村级发放的服务卡,可以免费得到生殖健康咨询服务、免费领取避孕药具、免费接受一年四次的查孕、查环、免费实施计划生育四项手术服务,对流动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和优惠政策。

2、加强对计生干部队伍教育,提高办事效率和执法水平,切实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按执法程序办事,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树立计生干部良好形象,切实做到接待育龄群众要热心,接受咨询,向群众宣传时要耐心,为群众办事时要细心,热心地为育龄人员提供优质服务,使流动人口享受与常住人口一样的计生服务。

据统计,本次共发放《请居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评议部卷》100份,收回问卷100份,其中:男性20名,女性80名,对人口计生工作满意度94%,基本满意6%;发放《请流动人口农民工评议计生活动评议问卷》400份,收回问卷400份,其中:男性80名,女性320名,对人口计生工作满意度95%,基本满意5%。群众对人口计生行业作风满意度较高,“双评”活动有力地促进了行业作风建设。

锦绣街道计生办

2011年8月8日

篇二:计生农民工法律活动总结
女工、保障、法律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女工、保障、法律和计划生育

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根据青岛市总女工部、保障部和法工部的工作要求,在工会领导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动员广大工会干部投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高职工素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深入开展了送温暖工程的一系列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女职工工作

1、总结经验,表彰先进。4月份,市工会召开了表彰大会,大张旗鼓的表彰了在各项女职工工作中涌现了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其中16个“建功立业”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工会女职工委员会;12个女职工明星岗;22名优秀女职工工作者;34名岗位女明星。二月份,我们拟发了《平度市工会女工委2008年工作要点》,号召各级女工委积极行动起来,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女职工建功立业、素质达标、特殊权益维护、爱心帮扶”四大工程和夯实“女职工组织自身建设”等活动。同时,获得青岛市先进女职工委员会2个、先进女职工工作者2名;青岛市女职工明星岗2个、岗位女明星2名;山东省女职工标兵岗1个。

【计生农民工法律活动总结】

2、利用庆祝“三八”节的有利时机,组织广大女职工认真学习《工会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婚姻法》等法律法规。拟发的《通知》要求各级女工组织,“三八”节期间在搞好庆祝活动的同时,要组织女职工深入学习各项法律知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跟上形势发展的要求,使自己始终利于不败之地。“3.8”节市工会女工委组织全体女职工委员,根据当前形势,结合我市实际召开了座谈会,大家畅所欲言,为今后开展女职工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总之,今年的“三八”节过的丰富多彩,富有特色,各级工会女工委既组织广大女职工全面学习了法规知识,又总结了经验,选树了典型,明确了今年的工作目标,为更好地做好今年的女职工工作夯实了基础。

3、进一步加强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规范化管理。为了进一步加强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规范化管理,指导企业依法协商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根据青岛市总工会《关于推进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对符合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都及时签订,目前共签订专项合同342家,覆盖女职工总数18570人,签订率100%。同时建立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情况管理数据库,每季度将情况上报青岛市总工会。

4、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和谐职工家庭”活动。为深

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充分发挥工会女职工组织的作用,组织引导女职工及其家庭在建设青岛中作出贡献,根据青总『2007』3号文件的统一部署,4月份,在全市职工家庭中广泛开展了创建“文明和谐职工家庭”活动,大力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通过提升女职工素质,带动家庭成员综合素质的提升形成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建立和谐融合的家庭关系,以职工家庭的文明和谐,促进企业的和谐发展,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保障工作

(一)、帮扶中心工作:今年以来,帮扶中心共救助困难职工370户,发放救助金17.83万元,并且每季度及时向青岛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汇报工作情况,取得了良好的政治和社会效益。

1、为使送温暖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经常化、社会化,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进千家万户,送进职工群众的心坎上。今年春节,为让每户困难职工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我们一边积极筹措资金,一边广泛调查摸底,不让一户困难职工家庭发生意外。先后共筹措资金17.83万元,救助困难职工370户;基层工会筹措资金22.18万元,救助困难职工2330人,同时,为370户困难职工建起了档案。

2、为使部分特困职工达到最低生活保障线,我们继

续深入的开展了结对定向帮困工作。上半年,对2005年帮包的21户特困职工进行了调查确认,经摸底调查,有16个单位帮包的16户特困职工已脱贫,家庭人均生活费达到或超过平度市最低生活标准(人均160元),有的已走上富裕之路。同时又确认了10户特困职工,去年帮包的有5户未脱贫,这样共15户需定向帮助。8月份召开表彰大会,表彰16个定向帮困先进单位和16名同志为“送温暖工程结对帮困先进个人”,同时对原来未脱贫的5户特困职工和新确认的10户特困职工安排帮包单位。

4、互助互济储金会。凡加入互助互济储金会的职工,对遇到特殊困难、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按规定给予经济上的救助。1月份,已对符合条件的5名困难职工进行了救助,共发放救助金6500元。

5、积极开展“关爱农民工行动”。根据青岛市总工会的工作部署,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今年在全市开展了“关爱农民工行动”、“打造共同家园”等活动,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切实帮助农民工解决生产和生活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最大限度的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6、开展低收入职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住房保障是职工群众热切期盼解决的基本民生问题。为积极参与政府决策,切实反映职工群众实际困难和要求,7月份,对全市低收入职工家庭住房状况进行了调查,同时了解了职工群众对解决住房困难的主要意见和愿望。

7、积极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为做好2007年度考

入大专院校的特困职工子女的入学资助工作,确保特困职工子女按时入学。7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认真细致地调查摸底工作,对已纳入困难职工档案的所有困难职工家庭一户不漏的进行排查,了解他们的情况,为做好资助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今年共救助困难大学生10名,发放救助金1万元。

(二)、促进再就业工作

1、总结经验,表彰先进。1月份,为树立典型,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市总工会召开了表彰大会,大张旗鼓的表彰了在助你创业行动中涌现出各种先进,其中青岛市创业带头人15名;青岛市示范基地1个;山东省工友创业先进个人1名;山东省促进就业先进单位1个。另外,6月份,城关等4个单位获得青岛市促进就业先进单位;尚增良等6名同志荣获青岛市促进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魏刚获得山东省“工友创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3、继续开展培养选拔表彰创业带头人工作。为了表彰先进,推动我市工会“助你创业行动”向纵深发展,今年3月份开始,在全市开展了“助你创业行动”,目前获得青岛市创业带头人13名、安置失业职工102人;青岛市创业示范基地2个;山东省工友创业先进个人1名。

三、法工工作

【计生农民工法律活动总结】

1、继续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现代企业新型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篇三:计生农民工法律活动总结
2015关爱农民工活动总结

第1篇:区住建局2015年上半年关爱农民工活动工作总结

2015年上半年,我局“关爱农民工”活动主要取得以下成绩:

一、挂牌成立了“威海市环翠区建筑行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经过严密筹备,6月8日,联合区人社局、总工会、司法局、劳动争议仲裁院及部分建筑施工企业挂牌成立“威海市环翠区建筑行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旨在通过建立部门联动互动、企业力量参与的建筑行业劳资纠纷解决体系,进一步加强对行业劳动争议纠纷正确引导,不断拓宽建筑劳务工人维权渠道、降低劳务工人维权成本,从源头上预防化解劳资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建筑行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

二、对存在建筑劳务用工隐患企业进行约谈告诫。麦收期间,为确保农民工足额领取工资及时返乡,区住建局主要领导约谈6家存在问题施工企业及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求建设单位认真制定麦收前工程款拨付计划,施工企业全面摸清劳务班组情况,相互理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和外来人员管理,规范建筑劳务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及早将农民工工资纠纷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建筑工地和谐稳定。区住建局将加大对麦收返乡期间农民工工资监管和查处力度,并设有专门办公场所,积极做好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接访工作。如发生拖欠工资或劳资纠纷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将给予相关责任单位严厉处罚。

三、召开了建筑劳务用工规范化管理现场会。5月18日,环翠区住建局以“尊重、理解、保护、关爱农民工”为主题,组织全区在建工程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负责人160余人,在张村镇海王旋流器实验中心施工现场召开了劳务用工规范化管理现场会,切实加强建筑业劳务用工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现场会邀请了市建管处领导现场指导,威海鸿安建筑集团公司、山东德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两家企业项目经理亲自解说,带领与会人员现场参观了两家企业的劳动合同书、工程量签证表、工资签认发放明细、三级教育及六信一书等规范劳务用工资料;两家企业负责人分别代表区属企业和外地进区施工企业介绍了劳务用工管理的具体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四、积极开展“法律进工地”系列活动,切实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3月12日,联合区司法局,聘请专业律师,在温泉镇政府一楼会议室举办了“依法用工法律知识”专题讲座。针对建筑业企业用工管理实际,结合《劳动合同法》,重点对劳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及合同解除等相关法律知识,向施工企业进行了分析和讲解。印刷了5000份《劳动合同法知识问答》宣传单,直接发放至各施工工地务工人员手中,现场为农民工兄弟耐心细致地讲解劳动合同法知识及如何运用法律援助的平台实现合法诉求,切实增强了务工人员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受到了在场工人的热烈欢迎。

下半年,我们将再接再厉,按照全年“关爱农民工”活动计划,认真开展好义务放电影等活动。同时,确保秋收、春节期间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第2篇:关爱农民工活动小结

设月”及第四十九“学雷锋日”。为深入地开展以“学雷锋”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2015年3月31日,克拉玛依区慈善协会联合我局在第八小学建筑施工现场开展了以“送政策、送技术、送文化、送健康、送温暖、送法律援助”为主题的关爱农民工活动,此次活动主要内容为农民工捐助衣物、捐赠书籍、免费义诊、理发、修鞋、发放计生用品以及法律咨询等,此次活动共有农民工90余人参加。我们通过开展系列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引导他们尽快适应城市工作和生活的新要求,用真情换得真心,用关爱化作动力,让农民朋友真正感受到全社会的关爱,让他们融入到城市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之中,自觉遵守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为城市的建设增添活力。

第3篇: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工作总结

今年,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创新工作方式,精心安排各项工作,积极开展多项活动关爱农民工,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和谐稳定。我局2015年7-12月共受理农民工维权事项389件,受理农民工维权案件133件,开展关爱农民工法制宣传活动39场,其中主要涉及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纠纷,如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及工伤赔偿等,也有一部分涉及交通事故及其他维权事项。

一、领导重视,组织保障工作有力

为了贯彻落实新都区2015年“成都综合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有关文件的要求,区司法局成立了由单位一把手为文明指数测评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的具体承办科室和工作人员,配备了基本功能分开有专人负责的接待大厅及必要的办公设施,标识、标牌醒目,工作制度公示上墙;积极改善法律援助大厅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的设置,在办公楼门厅设立首问责任岗和便民公开承诺公示栏,方便群众申请法律援助。【计生农民工法律活动总结】

二、创新工作方式,健全法律援助服务网络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加大法律援助力度,更好地关爱、服务农民工,我区设置了“830191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在各镇(街道)、区工青妇、残联、老龄委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18个,在全区253个村(社区)建立了联络点,确定了村(社区)调委会主任为联络员。

为了把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工作更好地开展,使更多的农民工享受到法律援助这项惠民服务,2015年,区司法局加强协作,与共青团新都区委员会及新都区家具产业园管委会、北部商城管委会、物流中心管委会、青年(大学生)创业园现代服务业园、青年(大学生)家具产业创业园等五个重点产业园区及大学生创业园建立了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这样在我区产业园区及创业园区的农民工足不出户即可享受优质的法律服务。如此,法律援助的触觉伸到了各个基层,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真正实现了全覆盖。

三、以主题活动为载体,关爱农民工工作落到实处

为了更加充分地发挥法律援助化解纠纷、促进和谐的职能,更好地服务群众利益需求、服务党委政府决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区司法局按照《成都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开展“服务民生·法律援助大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司办发[2015]69号)文件精神,部署了“服务民生·法律援助大行动”主题活动,决定以“法律援助进村进社进园区,‘零距离’服务网络全覆盖”作为新都特色来全面贯彻实施主题活动,今年,区司法局举行了新都区“服务民生·法律援助大行动”动员大会。

在动员大会启动之后,区法律援助中心准备开展一系列活动。如由法律援助志愿者作为信息联络员,每周定期到社区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服务,代为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并转交法律援助机构审查,以扩大法律援助受理覆盖范围;由区法律援助中心会同区法院、区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及律师事务所,分别在社区开展大型集中咨询活动,现场受理法律援助;与区工商局、区建设局一起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到大型企业、工地等发放和宣讲《法律援助条例》,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正在接受住院治疗的病人等特殊对象,实行电话和网上预约,上门服务;此外,还通过上门、电话等方式,对受援人进行回访,征求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以更好地完善法律援助工作。

7月,结合“‘零距离’法律援助全覆盖”为特色的法律援助服务要求,区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家门诊”活动。在活动开展前,通过“新都电视台”、《新都咨询》报等媒体做了充分宣传。同时,通过法律援助QQ群这一网络平台将“专家门诊”活动方案予以公布,并要求各工作站将此消息全部告知其所属的法律援助联络员,由联络员再广为宣传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活动,受益于活动。在人员安排上,在我区四个律师事务所、39名专职律师中精心挑选了在新都知名度高、影响力大的优秀律师,他们分别是四个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副主任;区政府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的党支部书记等八位优秀律师来值守“专家门诊”。经过精心组织安排,活动如期举行。整整一个月,前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有的自言是从电视播出的消息中看到的,有的是从镇上或村社的干部那儿得知的,有的来时手里还攥着刊有“专家门诊”活动消息的《新都咨询》报。活动期间,值守“专家门诊”的八位律师共解答群众咨询87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件。咨询是井然有序的,而群众参与的热度却清晰可感,“专家门诊”的预定目标得以圆满实现。

四、畅通农民工维权“通道”,坚持农民工专项援助

区法律援助中心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始终坚持降低援助申请的门槛,并免于经济困难条件的审查,简化了程序,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同时尽可能放宽条件,将农民工讨薪、争取社会保障待遇、工伤赔付等案件列入法律援助范围,满足农民工维权的实际需要,真正做到惠民利民。对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身份证明或者经济困难证明的农民工,如有事实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援助的,或者情况紧急,不及时处理就有可能引发严重事件,或者即将超过仲裁时效或诉讼时效的,实行先受理,待进入法律程序后再补手续;对行走不便的农民工,提供上门服务,实现应援尽援。

五、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法治氛围

区法律援助中心利用“五四”青年节、“九九”重阳节、“12.4”普法宣传日等节日,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农民工维权工作的各种突出问题,开展妇女维权、农民工维权、学生维权等专项讲座。同时抓住“以案说法进社区”、“一村(社区)一律师”活动、“法律援助进村(社区)”等活动,开展维权案例讲堂活动,提高群众维权意识。

同时,区法律援助中心还积极加强通过新闻媒介对法律援助的宣传。今年已先后在《四川日报》、《成都日报》、《四川法制报》、《新都资讯》及新都电视台等新闻媒介上宣传报道新都区的法律援助工作,既有利于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又不断鞭策自己将法律援助工作推向新高度。

二0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第4篇:陕西省总工会2015年农民工工作总结

2015年,我省各级工会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以及全国总工会关于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对象,以促进农民工就业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大就业援助、困难帮扶、维权服务等工作力度,扎实推进“两个普遍”,有力推动了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解决,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突出工会组织基本职责,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年来,全省各级工会在大力推进“两个普遍”重点工作中进一步叫响抓实“农民工有困难、要维权找工会”,积极推动各项制度落实,不断完善维护农民工权益长效机制。

(一)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省总制定了《2015-2015年全省工会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工作规划》和《关于加强小企业工会联合会建设的意见》(陕工发[2015]19号),部署了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工作目标任务,全省各级工会深入开展“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行动,以全省非公企业法人单位为重点,全力推进各类新建企事业单位、新社会组织、社区、村等领域,特别是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小型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工会工作,不断加大农民工会员发展工作力度,最广泛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2015全省非公企业组建基层工会42279个,新增农民工会员7.72万人,目前农民工会员达到1660589人。

(二)不断加大源头参与宏观维权工作力度。以落实省政府与省总工会第21次联席会议确定有关农民工的两个议题为重点,主动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配合协作,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联合开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执法检查和调查研究,参与推动有关政策措施的完善和落实,从宏观层面大面积地促进了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的有效解决。一是省总今年先后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企业进行了企业人工成本、职工住房状况、企业劳动定额和劳务派遣状况以及纺织企业落实省政府关于增加职工收入文件精神情况的调研,及时向党政有关部门提出了更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建议。二是省总今年与人社厅加强配合,推动完善全省统一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办法,认真分析总结兄弟省市和我省各市经验,参与制定了《陕西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暂行规定》,现正在报请省政府颁布。三是省总先后参与了全省企业工资调控目标、最低工资标准等政策的制定工作。四是省总8月份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向省人社厅提出了《关于切实保障企业职工休息休假权益的建议》(陕工函〔2015〕41号),9月份配合有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职工休息休假检查,有效推动了农民工休息休假权益保障。五是在全总“省际工会维护农民工权益异地联动协作座谈会”上介绍陕西农民工工作情况,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与兄弟省市工会之间的农民工维权互动协作关系。西安、咸阳、汉中、榆林等市总配合省总妥善处理了多起农民工“讨薪”和其他事件。

(三)积极向农民工提供维权服务。把关心关爱广大农民工同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结合起来,广泛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和维权知识的宣传及咨询服务。充分发挥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工作站(点)等工作机构和“12351”维权专线电话等窗口服务单位作用,及时向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妥善调处农民工投诉案件。一是年初,与省人社厅联合开展了“关爱农民工、新春送贺卡”活动,现场向农民工免费发放了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宣传读本和资料5000多份册。二是春节期间,与省电台《秦风热线》、西安电视台《直播西安》栏目联合播发“农民工讨薪访谈”节目。在《陕西工人报》开辟了“省总工会为农民工讨薪支招”等栏目,为农民工提供了有效实用法律政策援助。三是5月22日,组织全省各级工会开展了“《社会保险法》工会宣传日”活动,省总编印并免费向职工、农民工发放《社会保险法》单行本1万多册、宣传资料2万多份,各级工会为职工、农民工免费提供各项维权服务20多万人次(其中法规政策宣传咨询5万多人次、接待和协调处理来信来访3万多人次、法律援助12300多人次)。

(四)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一是全省各级工会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稳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促进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二是省总工会制定了《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陕工发〔2015〕11号),成立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机构,以非公有制中小企业为重点,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到9月底,全省已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合同23182份,覆盖企业42130家、职工280.8万人。三是积极配合政府推动落实《关于提高我省部分行业国有企业职工收入的若干意见》(陕财办〔2015〕4号)和《关于建立和完善国有及国有控股纺织工业企业职工岗位津贴及工龄工资的意见》(陕人社发〔2015〕15号),先后三次向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落实文件的情况。四是年初与人社、住建、国资、公安等部门联合在全省范围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7164户,涉及劳动者29.48万人,其中农民工24.1万人,补签农民工劳动合同15.19万人,发现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551户,涉及劳动者2.84万人,其中农民工2.62万人,为劳动者追讨工资4826.07万元,其中农民工工资4670.64万元。11-12月省总又与政府有关部门再次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二、充分发挥组织优势,积极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

坚持把促进农民工就业作为维护农民工劳动权益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和工会就业培训服务机构优势,不断完善工会就业服务体系,创新就业工作手段,深化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和就业帮扶,有力推动了农民工务工就业工作的深入发展。

(一)积极配合政府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大力宣传和推动落实党政更加积极的就业促进政策,围绕实现省政府确定的年度全省就业促进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促进稳定和扩大就业,与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联合深入开展了促进农民工就业的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系列活动。

(二)成功举办“大型招聘会”。3月1日举办了已经连续第8年的全省十市一区工会联动的“全省工会促进就业再就业大型免费招聘洽谈会”,在前七届优势项目的基础上,又拓展了新项目增加了新内容,把促进下岗职工、农民工和困难职工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作为招聘会重点,增加了技能培训报名预约登记、劳务输出、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创业项目推介等板块,丰富了招聘会的项目,延伸了招聘会的链条,收到了较好的成效。本次招聘会共有2421家用工单位到会参加招聘,提供就业岗位87501个,进场求职者达101986人,其中农民工38762人。达成用工意向的35290人,参加免费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报名登记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9768人。

(三)积极为农民工提供就业服务。各级工会的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和就业服务机构,加强联系政府有关部门,广泛征集社会岗位资源,多途径的及时发布岗位信息,加大力度向农民工提供免费职业介绍,经常性地举办各种形式的就业招聘活动,为农民工求职应聘提供了高效便捷服务。同时,省总和各市工会加强联系农民工输入地的兄弟省市工会,巩固和延伸已有协作关系,开拓发展新的协作伙伴,做好农民工输出输入信息交流和劳务协作的衔接,协助政府开展有组织、有目的、成批次、有秩序的劳务输出。3月份,由省总联系协调西安、南京两市工会组织84名我省外出务工人员赴南京务工,并在西安联合举行了“西安赴南京务工人员欢送接收仪式”。

(四)是努力促进农民工创业。不断加强政策引导,大力向农民工宣传党和政府支持创业的方针政策和小额担保贷款、利息减贴、税费减免等一系列优惠措施,营造鼓励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发广大农民工自主创业的积极性。为农民工在项目信息、场所设施、加盟协作等方面牵线搭桥、提供支持。

三、加大技能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农民工技能素质

以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为阵地,根据农民工的特点和需求、企业的需要,积极探索有特色的农民工培训模式,在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方法等方面不断创新,不断提高农民工务工就业的竞争力。

(一)把农民工纳入“职工素质建设工程”。认真贯彻《陕西省总工会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的意见>的通知》,积极参与政府开展的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技能培训、阳光工程、人人技能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星火培训、雨露计划、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示范工程培训,充分利用工会培训和就业服务资源,结合农民工不同特点、意愿和市场需求,实施了以就业技能、自主创业、基础素质等为主要内容的“三大培训”,为农民工提供了各类中短期培训,组织定向式、订单式培训,实现了培训、就业一条龙服务。

(二)深入开展“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2015年开展全国工会“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的通知》(总工办发〔2015〕28号)精神,全省各级工会通过自办、联合、委托等多种形式,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劳动者的技能和创业培训。今年,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共计培训各类人员41236人次,其中农民工23421人次;培训家政人员12137人次;创业培训5261人次。通过开展技能和创业培训及各种免费招聘会实现了27321人就业。其中省总本级共举办创业班7期,培训224人次;家政、餐饮服务等内容的技能培训班16期,培训1191人次,成功介绍1383人实现就业。

(三)大力培树农民工先进典型。组织举办了涉及机械制造、石油化工、邮政通讯、旅游餐饮等多个行业的关键工种的2015年全省职业技能大赛,全省包括农民工在内的30万名职工参加了各个层次的技术培训、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大赛期间各级工会邀请我省高技能人才和历届技术比武状元、能手、杰出能工巧匠,开展拜师学艺、技术演示、技术交流等活动,大力普及科技知识、推广新工艺和先进操作法。全省职业技能大赛共产生陕西省技术状元62名,陕西省技术能手182名,省级大赛为1830人次办理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今年,配合省人社厅向国家人社部推荐了“全国优秀农民工”人选共2名(铁一局魏军强、国棉三厂李建德)。

篇四:计生农民工法律活动总结
2015农民工工作自查报告

农民工工作自查报告

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今年,我区农民工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十八大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紧紧抓住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以就业创业、执法维权、权益保障为重点,积极稳妥地采取有力措施,较好地完成了任务目标,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我们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作的各项制度,按照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各职能部门全力配合,有重点、有计划、有措施、有目标地开展工作。自8月上旬起,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对全区5个涉农街道农村劳动力资源情况的调查(我区劳动年龄段内的**户籍农村劳动力共有43910人,占全区乡村户籍人口7.3万人的60.2%。其中,本市务工30931人、外出务工429人、自主创业260人),进一步理清了开展工作的基础数据。为扎扎实实给农民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我们重点做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统筹抓好就业创业,探索农民工招用工新机制。

一是结合"春风行动",做好招聘用工工作。今年,结合年初开展的"春风行动",我们积极抓好农民工就业,先后在区人力资源市场和八卦洲、尧化、迈皋桥等街道举办规格不同的招聘会18场,免费为农民工发放岗位信息宣传单、各类政策法规宣传资料2000多份、"春风卡"1000余张,进场招聘企业921家次,提供就业岗位18854个次。二是完善创业政策,做好服务。我们加大对八卦洲农民创业园、**创业一条街、栏江桥创业园、石埠桥新型工业创业园等农民创业基地的建设,对有创业愿望的农民工进行资金和项目扶持,符合条件的,发放《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审核表》,经复核和调查后签署推荐意见。今年,共发放小额创业贷款62笔,总计2395万。三是设立服务窗口,开展援助。我们设立了农民工就业服务窗口,做好求职登记,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据统计,今年农民工求职登记3185人,达成就业意向的1584人。同时,以困难农民工和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开展多样化援助服务。在金港科创中心开展"服务保障进园区"宣讲活动;以"关爱女农民工健康"为主题,开展送温暖活动,为全区已成立工会组织的物业公司的203名女会员和497名环卫工人赠送女职工**互助保险。

(二)强化劳动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农民工就业水平。

一是科学统筹,整合资源。本着"实际、实用、实效"原则,我们把农民工劳动技能培训纳入到全区劳动力培训之中,科学整合培训资源,形成以区培训中心为龙头、各街道培训机构为主体的培训网络。先后在**、**、**、八卦洲等街道开展育婴师、电焊工、厂内机动车驾驶、(

(三)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我们主动与驻区企业联系和沟通,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企业座谈,让参保单位、职工了解养老保险的参保政策,主动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化解矛盾隐患,每年都将组织力量,深入重点街道和建筑工地开展农民工工资发放专项检查;对全区企业,尤其对矿山、建筑等高风险企业采取定期上门登记或电话联系等方式,全面排查,确保按时为农民工缴纳社保。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我区接到农民工欠薪投诉多达407起,为有效解决矛盾,我们要求公安、人社与住建部门联合办公,积极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截至11月底,已为3000多位农民工追讨工资3835万元。另外,还主动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及时受理**恒基混凝土有限公司、**精研磁性技术(科技)有限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及社保案,确保涉案农民工利益得到维护。为加强职业中介机构和用人单位招工行为的监督,为农民工创造一个公平、有序的就业环境,我们组织人社、公安、工商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共检查各类招工单位50余户,纠正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48起,责令退赔劳动者中介服务费、押金或其他费用20余件,共计费用0.56万元。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同时,我们还充分发挥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团、妇联维权服务中心等维权机制的作用,主动为农村留守妇女和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开展维权培训、讲座、广场宣传活动100余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万余份。

(四)加强公共服务,确保农民工平等享受各类资源。

一是做好上门服务,接纳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学。我们对全区人口状况、学校招生规模等进行专项调研,合理划分施教区,为农民工子女就学提供帮助;开设"绿色通道",对农民工子女就学及时登记,最大限度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据统计,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接纳农民工随迁子女6189人,其中小学接纳5114人,初中接纳1075人,符合入学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100%在公办学校就读。同时,为维护广大考生合法升学权益,根据省市招生文件,认真做好农民工子女报名参加市中考、全国高考等工作,全区没有发生一例中考高考报名受到干涉和阻止的情况。二是拓展服务内涵,确保农民工享受基本医疗和计划生育服务。我们将计生工作融入到"新**人服务中心"。10月25日,联合市计生委、市住建委计生协会在燕子矶新城保障房建设工地开展计生药具发放、健康检查、安全防范等综合服务,深受农民工欢迎。同时,完成马群等六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字化计免门诊和"健康小屋"建设,方便农民工看病就医。今年,开展一类疫苗免费接种11.7万人次,其中农民工的儿童免费接种6.9万人次,接种率均达98%以上。三是落实服务政策,解决农民工城镇落户、住房等问题。我们深入工地,社区,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开设农民工落户绿色窗口,并按照规定,对在本市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见义勇为先进"等荣誉称号以及获得其他全国性荣誉称号的外来人员,在宁有合法固定住所,允许其本人、配偶、未成年或未婚子女户口来宁落户,并优先办理。同时,对本区住房困难的农民工留守困难家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解决他们的实际住房困难。

(五)加强群体人文关怀,推动农民工尽快融入社会。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保障基本政治权利。建立社区农民工日常管理制度,把农民工纳入社区日常服务和管理范围,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均可参加社区居(村)民委员会选举。同时,将发展农民工入会列为重点,保障享有基本政治权利。在八卦洲街道成立全区首家劳务公司工会联合会,涵盖9家劳务公司,输出劳务派遣工3000多人,不仅起到带动示范作用,而且为维护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二是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我们积极为农民工提供各类文化服务,组织书画作者到社区、村为农民工送春联;组织文化惠民文艺小分队演出20场,在时间、场地和内容上均以农民工文化需求为主,让他们融入其中;在全区30个村全部建成农家书屋,并设立农民工专用书架,深受他们欢迎。三是关怀农民工子女、留守妇女和老人。组织"文化惠民"小分队到明光金都子弟学校、宁燕民工子弟学校开展文艺演出,并建立"爱心阳光书屋";积极做好农民工家庭孕产妇保健及产后访视等服务,全年共为农民工等群体孕产妇建卡937人,产后访视930人次;开展对7岁以下农民工等群体子女健康管理8771人,新生儿疾病筛查99.03%,有效保障了留守家庭成员的身体健康;组织巾帼志愿者走访慰问农村留守妇女和儿童,为她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今年春节专门拿出25.1万元资金,走访慰问我区210名农村留守女性及单亲贫困家庭女性,解决他们生活困难。

三、存在的问题

尽管在农民工工作方面我们做了不懈的努力,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农民工培训工作需继续加强。农民工文化水平低,许多技术课难以听懂,使培训难以有效开展。二是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率有待提高。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大,建筑施工企业季节性强,致使一些岗位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三是建筑领域工程违法转包分包现象普遍存在。建筑施工单位将工程的部分项目违法层层转包、分包,使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调查处理非常困难。四是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不高,再加上有的用工单位为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经常推诿或拖延为农民工参保。五是农民工的生活环境需进一步改善。农民工的住宿、饮食、饮水等环境以及卫生安全、疾病防控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

四、明年工作思路

针对存在问题和困难,2015年,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更新就业创业观念。加大对返乡农民工,尤其是年轻农民工择业观念的宣传教育,采取有效形式大力宣传自主创业致富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农民工树立自力更生、创业致富的信心和决心,自觉投身创业大潮。

二是明确责任,健全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创业就业帮扶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将工作具体到岗到人,确保各成员单位立足部门职能,各负其责又通力协作,切实解决农民工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子女教育、合法权益等贴身利益问题。

三是加强管理,探索培训长效机制。坚持培训与产业结构、企业需求相结合,实行"企业订单、农民工选单、政府买单"的培训就业一体化工作机制,鼓励农民工自觉参加服务型、技能型、基础型实用技术培训。以区政府提出的"三千三万"为目标,将培训开展到厂矿车间、田间地头,不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四是延伸服务,畅通维权渠道。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主动掌握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有关信息和情况,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跟踪及时的动态监管目标。同时,人社、公安、信访、工会等部门要形成信息互动,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及时化解纠纷,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处处有人管,时时有回音,件件能落实。

以上是我区2015年农民工工作开展情况,虽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但我们有信心按计划、按步骤的推进农民工工作的开展,力争做到农民工"上岗有培训、劳动有合同、工资有保障、伤病有保险、维权有渠道、环境有改善",为建设美丽幸福**做出新贡献!

**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10日

篇五:计生农民工法律活动总结
2014农村计生工作心得体会

心得一:农村计生工作心得体会

XX镇XX村辖区有6个村民小组,总户数XX户,人口XX人,育龄妇女XX人,其中未生育XX人,一孩育妇XX人,二孩育妇XX人,多孩育妇XX人。20XX年以来,在全体村民的共同努力和支持下,村委会带领全村群众密切配合,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紧紧围绕**村制定的计生工作奋斗目标和优质服务工作计划,倡导婚育新风、培育新型农民,把计划生育工作置于重要位置,踏实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主要的工作与做法有以下几点:

一、健全计生工作领导小组

我村成立了以村委会主任XXX为组长、支部书记XXX为副组长、村委会委员为组员的XX村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村民小组长包片负责本小组的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科学发展、和谐计生”的新思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切实加强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计生农民工法律活动总结】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半年来,村委会多次召开计划生育专题会议,传达上级有关计划生育工作会议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按照新时期对计生工作的要求,充分强调搞好计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村委、包片负责人思想认识,真正把计生工作摆上村委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我村计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需要全社会的关心、支持和参与。半年来,我村坚持“三为主”的方针:宣传教育为主、避孕措施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把宣传教育放在计划生育工作的首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宣传栏、广播和散发宣传资料,开展计划生育婚育文化宣传,学习人口理论知识和国家政策,使广大村民群众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婚恋观。利用大小会议向广大村民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对育龄妇女进行“优生、优育、优教”的宣传和避孕节育知识宣传,促使全村群众更加深刻地认识计划生育政策和知识,激发群众参与热情,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建设好服务室,搞好阵地建设

结合我村计划生育工作的实际需求,建设好计划生育服务室,坚持工作目标、计划、工作制度上墙、计生政策公开、工作人员实时在岗在位、资料记录准确完备,按照“环境优美、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秀、群众满意”的标准要求,努力建设一个温馨、和谐、舒适、美观的人性化服务室。

五、加强法制观念,坚持依法办事

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名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各项计生法律法规,组织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村民小组包片负责人学习各项方针、政策,确保计生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办事。

六、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

拓宽服务领域,开展对流动人口的婚育证明查验、免费服务卡发放、面对面宣传教育、跟踪随访及药具供应等工作。扎实开展流动人口管理,20XX年上半年我村流出人口XX人。 回顾半年来的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存在不足。今后要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力度,科学管理、不留死角。同时从注重实效上下功夫,扎扎实实地把我村计划生育工作推向一个新的水平。

心得二:农村计生工作心得体会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我国农村的社会形态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负责人指出,农村人口占我国总人口的大多数,而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不高,农村特别是中西部农村生育水平还比较高,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严重;同时农村剩余劳动力近2亿,外出务工经商人口规模庞大并在未来20年内有持续增加趋势,但相应的法律法规又不健全,管理与服务措施滞后,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青壮年劳动力的大量流失,使我国农村老龄化程度超过城市,2000万留守儿童的成长环境也同样令人堪忧。

【计生农民工法律活动总结】

做好农村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农村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等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性任务和重要前提。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的优势,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和“生育关怀行动”,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及家庭保健等服务,倡导新风尚,培育新农民,争创新农家,建设新农村,促进农村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育文明、生殖健康、生态良好”的发展新路。

随着我镇经济的发展,我镇计生服务所的工作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台阶,但是也面临着外来人口流动大、城乡户籍改革等新问题。面对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新困难,我们要敢于冲破不合事宜观念的束缚,大胆探索、实践,敢于创新,积极发挥计生服务所的作用,创新工作模式,切实为群众解决问题。为此,我们应该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要勤于学习。应时刻不忘学习,正所谓“学海无涯”,“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首先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活到老学到老,利用休息时间、利用工作之余,切实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其次要会学习,要有方法,学习要有针对性,更要有时效性,切实做到学以致用;最后要坚持学,持之以恒,不浮躁,在学习中努力增长自己的才干。要深入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时关注国家新的政策方针,刻苦钻研自己的业务知识,以及科技、管理、哲学、历史等各方面的知识,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以丰富的理论知识武装头脑。在学习中要向领导学,还要虚心向身边的同志、群众学习,在实践中学习。通过不断的学习,深刻思想,更新工作观念,掌握计生服务技巧,从而创新工作思路,以更好地满足领导和群众的需求,适应新时期计生服务工作的需要。

二、要善于思考。“学而不思则罔”,一个人仅仅学习而不思考,那将等于什么也没有学到。思考是一种能力,要根据掌握的第一手资料,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按照正确的方法进行加工,去粕留精,转化为自己的东西。在工作中不会一帆风顺,难免会遇到困难与挫折,这时要正确认清形势,把握好大局,妥善处理好矛盾。在工作中面对服务对象时,一定要注意沟通方式和方法不能一成不变,要开动脑筋,想他们所想。要充分运用所学的知识和工作经验,根据岗位工作职责,积极思考如何打开计生服务工作新局面。

三、要勇于实践。就是要牢固树立“重在行动,贵在落实”的理念,要将学习与行动结合起来,目的是要促进发展。如今我镇控制人口的压力越来越大,稳定低生育水平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市民观念仍然落后,经济发展与思想转变不相应,外来人口流动大、城乡户籍改革等新问题,我在工作中努力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做好“诚信”服务。要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坚决贯彻好、执行好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还要加大力度对计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尤其是要加强对村、企业员工和学校未成年学生的宣传,要通过取用广播、计生宣传栏、挂图片、上辅课等多种有效的宣传方式,引导他们改变循旧思想,落实晚婚晚育政策;积极做好查环、查孕、查病工作,狠抓落实预防未婚先孕和计划外生育的现象,营造一个“人人懂计生政策、人人识计生知识”的良好氛围。做到有诺必践,绝不信口雌黄,从而让服务对象有信赖感。

二是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在计生服务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继续争创计生服务工作先进镇,确保我镇人口数量和质量都保持良好的局面。对人口较多的村和企业要加大宣传计生知识的力度,定期下村、企业检查计生工作和通过召开座谈会、举行宣传活动日等方式,切实将计生知识宣传到位。同时,狠抓落实计生服务所妇检工作,注重实效。

三、注重长效管理。为了全面了解我镇现阶段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和户籍人口的婚育观念,我们要开展专题调研工作,全面分析,做到“四个确定,两个确保”,确定调研课题,确定调研时间、确定调研任务、确定调研目标,确保人员到位、确保宣传到位,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工作。对我镇计生所的工作,要进行全面分析,对计生服务工作的重点、盲点要掌握、了解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逐步形成长效管理管理机制。

四、要敢于转变。我们在工作的过程中,会接触到各种各样的人,面临着各种考验,通过学习,认真总结,积极主动解决认识上的问题,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在计生服务工作中,既要灵活多变,又要把握好原则性,做到廉洁自律。同时,在工作中要能够放下身段,破除旧观念,经常深入到基层企业中去,与服务对象拉近距离,热情周到地为他们做好服务。

脚步达不到的地方,眼光可以达到;眼光达不到的地方,思想可以达到。只要我们勤学习、善思考、勇实践、敢转变,彻底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将所学所思在实践中运用、在实践中检验、在实践中升华,从自身做起,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做好服务,我们计生服务工作一定能够再上新台阶,我们镇一定会更稳定、更和谐。

心得三:农村计生工作心得体会

庆阳市委、市政府响应党中央和国务院号召,高度重视对农村一线大学生的培养,适时公开招考一批大学生“村官”到农村基层工作。

从事农村基层工作,计划生育是不可避免的。搞好计划生育,对提高国民整体素质贯彻国家政策、方针有重大推动作用。

参加工作五个月的时间里,在领导的耐心教导和同事们的热心帮助下,我逐渐成为一名基本合格的乡计生专干。对我乡计生工作有了初步的认识和理解。

计生工作从来就面临着很多难题,例如:

1.婚育信息掌握难;流出人口难以得到真实信息、流入人口不能完全办理流动证,造成管理不到位。

2.节育措施落实和依法处罚难;受“养儿防老”和“女大不中留”传统思想影响,以及对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了解模糊,部分育龄妇女不能及时、主动到计生服务所落实节育措施,造成计外怀孕、生育和多孩情况普遍存在。社会抚养费征收困难,形成贫困户没钱交、富裕户捉迷藏、外出户难寻觅的难堪局面。

3.社会各方面配合难;社会资源配合不到位,齐抓共管格局没有形成。村级干部、自管组长把计生工作没有当成自身责任,而认为是“为计生办跑腿、给专干帮忙”。群众对计划外怀孕、计划外生育及非法收养等方面情况知情不报,甚至还有为其提供躲避和食宿条件,致使清理清查不彻底,难免造成计生工作疏漏。

针对以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乡党委和计生服务所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加大计生服务所人员投入,做好计生宣传。我乡调整人员分配,基本做到一个专干负责一个村民小组,争取做到对计生管理对象信息掌握及时、准确,把计生工作做细致。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画、召开计生协会会议等进行计生知识的宣传活动。

二是强化培训。乡上对新老计生专干、育龄妇女代表进行了培训。计生办主任、副主任带队,组织业务熟练的专干带领新专干深入农户,对计生工作中的重点户、一般户以及随访户进行了示范培训。

三是建立完善了责任制度。实行包村领导、村支书为主要负责人,乡专干、村计生主任、自管组长为直接负责人的承包责任制。我乡辖5个村,19个村民小组的相关负责人员全部签订了承包合同书。

这些措施使我乡计生工作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但我认为计生工作还有着更深层次的内涵:

计生工作不仅要掌握育龄妇女的生育信息,还要了解她们的家庭情况。对她们进行力所能及的帮助,在下队的同时提供她们所需要的城乡统筹、民政工作以及果树栽培、禽畜饲养等农业生产方面的信息和技术支持。

我们大学生“村官”到农村任职,面临着这样那样的难题,这是在所难免的,要适宜环境,放下架子,向有经验村干部学习。树立持续学习理念,在不断学习中适应工作。把计生工作落到实处。农村计生工作,不能只说“要想富,少生孩子多种树”,更不能一味的用国家政策去压制,而是要设身处地地为他们着想,替他们算细账,让他们知道多生一个孩子会给家庭造成巨大的负担,他们就会做出正确的选择。

篇六:计生农民工法律活动总结
2015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告

文章标题: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告我市是人口较多的农业大市,也是劳务输出大市,是全国重点劳务输出中转监测地。全市农业人口802万人,占人口总量的89.4。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大幅度提高和农业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增多,目前已多达221万人。

当前,我市劳务输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外出人员多,从事的项目多,打工族的身影遍布全国。从行业来看,从事工业、加工业的占45,建筑业占18,交通运输业占5,饮食服务业占20,种植、养殖业占2,其他占10;从输出方面来看,往上海、江、浙方向的占44,往广州、深圳方向的占25,往北京、天津方向的占16,其他占15,外出农民工遍布全国各地。广东东莞厚街镇有我市阜南籍民工10多万人,几乎渗透到当地所有的经济领域;二是以年轻人为主,男性多于女性。20—34周岁占54.7,其中20—24岁占20,是各年龄段比重最高的一组;男性占59.6,女性占40.4。近两年来,女性劳动力外出找工作比男性要相对容易,妇女劳动力在劳务输出中所占比重逐年提高;三是有文化、懂技术的年轻劳动力越来越成为劳务输出中的骨干力量。外出务工人员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已占13,初中文化占65;从技术结构来看,有初级技术占28,中等技术占12,高级技术占40。

一、充分认识为外出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的意义,积极开展此项工作。

为外出务工人员维护合法权益,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为外出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外出务工人员也是社会弱势群体,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责无旁贷。要通过我们的辛勤工作,切实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外出务工人员的深情暖意,密切人民群众与党和政府间的关系,从而为营造党的十六大倡导的和谐社会作出贡献。因此,要充分认识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意义,积极开展此项工作。

二、要加强对农民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引导外出农民工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积极开展向外出务工人员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活动,引导外出务工人员通过正常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防止发生不必要的矛盾纠纷。特别是外出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法律援助机构要深入到工地,开展宣传。要以农民工追讨工资为主题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并开展街头咨询活动,散发宣传材料。148专线对外出务工人员的咨询,要及时、耐心、热诚解答,发现不良苗头,要及时报告,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法律援助机构对外出务工人员为维护合法权益申请法律援助,要降低门槛,简化手续,开设绿色通道。凡是外出务工人员申请法律援助,一律不作实质性条件审查,都应给予法律援助。要利用调解、诉讼、仲裁等多种手段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要广泛动员广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为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律援助工作。同时,要加强与信访、公安、仲裁、法院、工会、建设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形成合力,共同为维护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

近年来,我市已成立了“**市律师为外出务工人员追讨工资志愿团”,组成以市司法局领导为主的志愿团领导小组,每年这一志愿团对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了及时、便捷、专业的法律援助服务。及时化解了各种将要发生的社会矛盾,切实维护了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如仅2015年,我们就接受外出农民工咨询867人次;为其提供法律援助39件。为外出务工人员追讨回工资972万余元;又如我市一17岁少女在昆山打工,因“三氯乙稀”中毒死亡,市中心及时派出人员赶往昆山,为受害少女提供法律援助,经不懈努力,为其追回50万元的赔偿,该法律援助案件的成功办理,使政府情系于民、为百姓办实事的形象在广大人民心目中更加提高。

三、建立长效的科学机制,完善劳动法律、法规,落实各项政策。

外出务工人员的务工环境尚存在许多问题:如一些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只注重经济效益,侵害农民工利益,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现象十分突出;用人单位故意不给签订劳动合同,随意克扣、拖欠工资,超时劳动无报酬,劳动条件环境差,劳动安全无保障,发生工伤、职业病得不到及时救治,随意搜查身体,监视居所,劳动福利差等等。

1、要改变务工人员的不利状况。要赋予其恰当、合法的身份,给其相应的权利;要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消除城乡居民户口差别,为农民工创造一个公平的环境,才能保障实现宪法和劳动法所倡导的平等权利。

2、改革现有就业制度,构造城乡统一就业市场,建立公平的劳动力市场竞争机制,健全劳动力中介组织,提供完善的信息服务,降低供需双方的交易成本,保障市场沿着规范化、法制化的方面迈进。

3、采取多种形式解决外出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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